建筑工地中毒演练方案

2024-08-23

建筑工地中毒演练方案

1.建筑工地中毒演练方案 篇一

食物中毒现场应急演练方案

一、目的

通过演练提高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同时使监管人员掌握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各部门协调作战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领导

县新区食药局成立食物中毒模拟演练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疾控监督室负责演练的组织和效果评估。

组 长: 副组长: 现场指挥: 成 员:

三、演练时间、地点

演练时间:2014年9月26日; 演练地点:xxxx项目工地。

四、演练前准备工作

1、演练前1-2天由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演练前物资准备

2.1.1、疾控监督室要准备的有关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意见书》、《样品采集记录表》、《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保存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封条》以及记录本等。

2.1.2、疾控监督室负责准备各类重大食物中毒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卫生防护的用品、采样器材和《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等。

2.1.3、医疗救治机构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抢救设备和应急救援车;

3、参加演练人员在演练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各类事故。4、住建局负责提前参加演练建筑工地沟通,准备好人员与设备布置。

5、资料组拍摄图片、进行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照相机、摄像机)

五、演练内容:

1、住建局获悉水岸华府项目工地内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病人,中毒病人被送往医院救治,立即与卫生局取得联系。同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和救治医院在2小时内向新区食安办和卫生局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危害范围、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报告方式:电话报告。

2、新区食药局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核实后,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委员会。

3、监督室接到卫生局指令后,立即启动《县新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有关行政执法文书、调查与取证工具等到达现场调查处理。保护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学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填写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其彻底清洗消毒。根据卫生学调查、取证结果提出监督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报市食药局决定。

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区疾控监督室)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现场做快速检测,并采集样品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局及食安办。

5、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要求 5.1 流行病学调查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应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完成后,由两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5.2 样品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必要时可做动物试验,观察毒性强度及主要受损器官和临床表现。

(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4小时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5.3 卫生学调查

(1)对中毒餐次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勘验,了解中毒餐次的菜谱、食物来源、原料质量、加工方法、储存条件、存放方式与时间、操作场所的卫生与消毒情况,并做好现场笔录。

(2)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特别是在中毒发生前3天内人员变动、患病情况,有无不卫生习惯及操作过程的不卫生行为。

5.4 食物中毒诊断,按《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执行。

5.5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中毒标本的初步检验结果,初步认定为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继续发生和蔓延。

5.6确定为化学性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中毒食品、原料,采取深埋销毁,严禁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动物饲料使用。

5.7对中毒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对接触化学性中毒食品的容器、设备等责令彻底清洗消除污染,必要时予以销毁。

六、预案演练总结 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里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对患者所采取的救治措施、调查结论等。评估内容应包括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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