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合同书

2025-03-03

设计委托合同书(精选12篇)

1.设计委托合同书 篇一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设计方): 签约地点:

合约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设计概况

1、委托设计项目:

2、地点:

2、项目结构: 结构;建筑面积 m2 (阁楼、地下室等赠送面积如需提供设计服务,按实际设计面积收费)。

二、设计操作流程

进入施工报价

和签定施工合同

三、设计内容

1、室内设计:住宅功能设计、室内六面方案及水、电等相关图纸

2、软装饰设计:家具、灯具、布艺、窗帘、装饰画、室内绿化、插花、挂(摆)件等后期软装饰设计方案及布置;

四、设计收费

1、收费标准按500元/平方米收取,合计人民币 元。

五、设计进度及设计费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初步设计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 元(占设计费总价的10%)之日起3日内,完成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工作。

2、第二阶段:平面及创意设计

勘量后,乙方设计团队在与甲方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应在 个工作日内提交平面及创意设计方案成果,甲方即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 元(占设计费总价的70%)。

3、第三阶段:施工图

在甲方认可创意方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及装饰、设备材料表、配饰设计图册。甲方在签收全套设计文件时(打印文件),向乙方支付第三阶段设计费 元(占设计费总价的20%)。

设计过程中,甲方接到乙方征询设计意见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与乙方交流沟通设计意见。因甲方安排交流时间延时或对设计作较大修改调整的,乙方设计进度得以顺延。

六、设计成果提交

(1)平面布置图 (2) 顶面图

(3) 尺寸图 (4) 立面图

(5) 节点详图 (6) 电路图

(7) 水路图 (8) 柜体图

(9) 橱柜图 (10)其他相关图纸

(11) 三张电脑效果图 (12)主材清单

(13) 设备清单 (14)家具配置单

(15) 灯具配置单 (16)窗帘配置单

(17) 装饰画 (18)饰品配置单

(19) 其他产品配置单

七、 设计方案修改

1、每阶段设计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有调整意见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直至甲方满意。

2、甲方已签认前一阶段设计成果后,如因甲方原因需对设计方案作重新设计的,乙方根据具体工作量,收取相应费用。

3、所有的设计修改均以书面形式出具,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才能生效。

八、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九、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额以总设计费为限。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效果进行监督。

4、本合同所涉装修项目工程如由乙方负责施工,施工合同由甲乙双方另行洽谈签订。装修施工所需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同时提供现场服务。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30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设计费。

十一、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设计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应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非杭州市区(不包括下辖各县市)项目,乙方根据距离远近收取 元远程服务费用,与设计费同期收取。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设计委托合同书 篇二

在建筑工程领域, 业主与承包商两大主体, 从追求各自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 更多的是对立而非合作的关系。然而工程的高质量、短工期、低成本完成离不开业主与承包商的有效合作, 而只有激励机制才能充分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 为双方的合作打下基础。激励机制的有效应用离不开合同, 业主正是通过各种激励合同来激励承包商, 使其在满足业主利益的同时, 自身的经济利益也得到提高, 从而达到合作双赢的效果。

在众多合同形式中, 学者们普遍认为成本加激励费 (cost-plus-incentive-fee, CPIF) 合同是对承包商进行激励的较好选择, 它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而且决定了利益、风险的分配和激励的效果[1]。Kamal[2]从风险分担的角度就CPIF合同对承包商的激励效果进行了研究;陈偲苑[3]将工程成本、工期、质量三者作为CPIF合同的激励因素, 建立业主与承包商的主从递阶决策模型, 研究了对承包商的激励;T.C.Berends[4]讨论了CPIF合同中的最大激励费和激励系数, 建立了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机制。

当然, 也有很多学者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建筑工程领域的激励问题进行了研究。朱冰[5]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在建设期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问题;李丽君[6]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工程成本的控制问题。然而少有学者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具体的工程激励合同进行分析研究。基于此, 本文将用委托代理理论来研究CPIF合同, 着重解决CPIF合同中的激励系数以及最大激励费问题。

2 CPIF合同

CPIF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 其模式下合同价格由成本、酬金、激励费三部分组成。成本部分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税金等, 业主需对项目管理承包商用于项目的实际费用予以实报实销。酬金和激励费构成了承包商的利润, 其中酬金部分是固定的, 它在合同签订时已经确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随实际项目费用的增减而变动, 激励费部分则要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一般是在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等达到的前提下, 当项目实际费用低于项目目标费用时, 将激励费与项目实际费用挂钩, 按照事先合同中约定的分享比例, 业主和承包商分享节约费用。同时, 合同设置一个对承包商激励费的封顶值, 而当实际费用超出项目目标费用时, 业主承担超支风险, 承包商的利润只有固定酬金。CPIF合同价格的表达为:

式中, C为承包商最终获得的工程费用;Ca为实际成本支出;f1为固定酬金部分;Cb为预算成本;α为承包商分享的项目费用节约百分比系数, 即激励系数。其中f1+α (Cb-Ca) 是承包商的利润 (f) 部分, 若假设合同中约定激励费部分的最大值为f2max=α (Cb-Ca) , 那么CPIF合同中承包商的利润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关系为:

CPIF合同下承包商的利润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一个成本加激励费合同有效力的关键因素就是Cb的设置既有挑战性也要有现实性[3]。然而, Cb作为预算成本, 随各个项目内容的不同而完全不同, 难以也无需统一化, 而α与f2max作为合同中的两大参数, 合理地确定其数值, 既能保证业主的合理利益, 也能确保合同的激励效果。

3 委托代理模型

3.1 模型的建立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 在工程建设方面没有私人信息的业主是委托人, 拥有私人信息的承包商是代理人。在CPIF合同下, 假设工程成本的差值 (Cb-Ca) 是由承包商的努力 (e) 与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 (θ) 共同决定的, 即Cb-Ca=e+θ。这里e是指承包商在追求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所付出的努力,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承包商不可能一直努力或一直不努力, 因此假定e为一维连续变量;θ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当时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地理气候条件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综合制约给工程成本带来的不确定性, 假设θ服从均值为0, 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另外, 在当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情况下, 假设业主是风险中性的, 承包商是风险规避的;假设承包商努力成本C (e) 可以等价于货币成本, 且C (e) =me2/2, 其中m>0, 表示承包商努力对成本影响, m越大则同样努力对成本影响就越大, 这个函数既满足成本递增的条件, 同时也反映了边际成本递增的规律。

记业主的收益为v, 那么在CPIF合同下有v=R-[Ca+f1+α (Cb-Ca) ], 其中R是工程完工后对业主的价值;记承包商的收益为w, 那么在CPIF合同下有w=C-C (e) -Ca=Ca+f1+α (Cb-Ca) -me2/2-Ca, 即承包商的收益是合同支付扣除努力成本以及工程实体的实际成本。对于风险中性的业主而言, 其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益:

对于风险规避的承包商而言, 假设其效用函数具有不变的绝对风险规避特征, 即u=-exp (-ρw) , 其中ρ是绝对风险规避度量, 那么承包商的确定等价性收入TCE为[7]:

承包商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Eu等价于最大化 (4) 式中的确定等价性收入。在委托代理理论中, 作为委托人的业主选择激励合同的目的是最大化自身的期望收益, 作为代理人的承包商在接受合同时面临参与约束与激励约束:参与约束 (IR) 要求其期望效用不小于保留收入水平 (假设其值为) , 激励约束 (IC) 使得承包商选择能使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的努力水平。

因此在CPIF合同下业主与承包商的委托代理模型可表示为:

3.2 模型求解

因为承包商最大化期望效用函数Eu等价于最大化 (4) 式中的确定等价性收入, 在式 (4) 中对e求导可得IC的结果为:e=α/m;对于IR, 业主的支付只要使得承包商的期望收益不小于其保留收入即可, 没有必要支付承包商更多, 因此式 (5) 取等号。将e=α/m与取等号的IR代入目标函数Ev, 那么目标函数可表示为:

式 (7) 对α求一阶导数并令其等于0, 即可得在CPIF合同下使业主期望效用最大化的最优激励系数, 将α与e的值代入Eu可得CPIF合同下业主的期望收益最大值为:

若业主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不进行任何激励, 即在CPIF合同中α=0, 此时CPIF合同的表达式退化为C=Ca+f1, 此时对承包商而言, 付出努力其收入不会增加, 但是会有努力成本, 承包商的期望效用降低, 因此承包商没有任何理由再去努力, 此时e=0。记业主的期望效用为E′v, 则有:

那么业主采用CPIF合同的激励成果可表示为:

对业主而言, 采用激励合同的目的是在工期、质量满足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降低投资, 由式 (10) 可知, 相对于不采用任何激励手段, 业主采用CPIF合同的激励成果相当于节约了投资, 那么在CPIF合同下业主能给承包商的最大激励费不会超过ΔEv, 否则业主宁愿不采用任何激励手段, 由此得激励费的上限值以及承包商能得到最大激励费时实际成本边界值为:

根据以上在CPIF合同下, 对业主与承包商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结果, CPIF合同中承包商的利润f1+α (Cb-Ca) 与实际成本Ca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3.3 模型结果分析

由可知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m值越大) ,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ρ越大) , 工程本身的不确定性越大 (σ2越大) , 承包商从项目费用节约中分享的百分比就应越低。从式 (11) 可以看出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m值越大) , 其能获得的最大激励费越小。对式 (11) 求坠f2max/坠σ2=ρ (1-mρσ2) / (1+mρσ2) 3, 那么若1-mρσ2>0, 则f2max是σ2的递增函数;若1-mρσ2<0, 则f2max是σ2递减函数。在式 (11) 中, ρ与σ2的数学性质一样, 即1-mρσ2>0时,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最大激励费设置该越大;1-mρσ2<0时, 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最大激励费设置该越小。对于承包商能得到最大激励费时的实际成本边界值, 由式 (12) 中后半部分求坠知, 此边界值是m的递增函数, 是ρ与σ2的递减函数, 意味着承包商越是害怕努力工作, 边界值越大, 与预算成本差值越小, 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越容易;承包商越是风险规避, 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越大, 此边界值越小, 与预算成本差值越大, 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越困难。对以上分析结果进行总结, 见表1。

4 结论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带有激励性质的CPIF合同, 其目的是与承包商共同分享工程节约成本, 以此来激励承包商满足业主节约投资的目的, 同时实现自身利润的增加, 使双方从经济利益对立的关系通过合作达到双赢的效果, 而CPIF合同中的激励系数α与最大激励费f2max两大参数的合理确定将直接影响着激励效果。本文从委托代理的角度出发, 得到了CPIF合同中α与f2max的计算式, 并分析了承包商努力对其成本的影响 (m) 、承包商的风险规避程度 (ρ) 以及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 (σ2) 三者如何影响α、f2max以及承包商得到最大激励费时实际成本边界值, 其中σ2的值根据工程的不同而不同, m与ρ的值则是根据承包商的不同而不同, 因此业主在设计CPIF合同中相关参数时, 不但要考虑工程本身的情况, 还需要考虑承包商的情况, 从而保证激励合同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摘要:在建筑工程领域, 合理有效的激励能使业主与承包商建立合作关系, 共同促进项目的成功。成本加激励费 (cost-plus-incentive-fee, CPIF) 合同是一种激励合同, 如何确定其中各参数的取值将直接影响激励效果。本文通过建立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委托代理模型, 确定了CPIF合同中激励系数与最大激励费两大参数的取值, 构建了合同中承包商利润与其实际成本的具体关系图, 并分析了不同的工程以及不同的承包商是如何影响合同中参数取值的, 认为业主设计CPIF合同时不但要考虑工程因素, 还需要考虑承包商的因素。

关键词:激励,CPIF合同,委托代理,最大激励费

参考文献

[1]赵振宇, 谢铁军, 刘睿.工程项目成本加成合同激励模型研究[C].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决策科学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学术年会, 2005.

[2]Kamal M Al-Subhi Al-Harbi.Sharing Fractions in Cost-plus-incentive-fee Contrac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1998, 16 (2) :73-80.

[3]陈偲苑,张巍.建设工程最优激励合同机制的设计[J].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6, 32 (1) :171-173.

[4]T C Berends.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ontracting:Experiences and Structuring[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00, 18 (3) :165-171.

[5]朱冰, 李启明.信息不对称下工程建设期道德风险模型分析[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2005, 27 (4) :102-105.

[6]李丽君, 黄小原.委托代理理论方法在成本控制中的应用[J].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2, 23 (10) :937-939.

3.设计委托合同书 篇三

一、损害赔偿的界定

以《德国民法典》代表的大陆法系中,将合同中存在的损害赔偿分为两类: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其中,实际损失是指受损害一方信赖合同能够适当履行,并能够得到履行利益的情况下,因提前支出的用于基础性投入的费用或财产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又称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是指如果合同若按照约定履行后,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本应当得到的经济利益,所以又称为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信赖利益的赔偿是使受害方恢复到未缔约前的状态,而可得利益的赔偿是为了使当事人达到合同如约适当履行后本应达到的经济利益。

我国合同法在损失范围的界定上,实际上是采用大陆法系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概念。笔者认为,虽然我国《合同法》第 410 条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未有规定。但在委托合同任意解除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时,法院判决只赔偿“直接损失”值得推敲。因为按照《合同法》第 97 条之原意,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是解除权人享有的权利,而对于《合同法》第 410 条的规定,解除合同是双方都享有的权利,但因解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解除人对被解除人赔偿损失。两者的损失赔偿应属不同。

合同在本质上是双方利益的交换。当事人双方之所以接受合同并都期望对方如约履行,如果一方发现自己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大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赔偿的数额,那么这样的“合法规定”应该有促使滥用权利之嫌。

二、比较法考察

在德国,只有无偿的委托合同。自委托人而言,解除委托合同难说可以对受托人造成损害,自然无须赔偿。而自受托人而言,因为不能从合同中获得利益,若要求其解除合同后还要赔偿委托人的损失也没有什么道理。只有在其因为解除时机不当而造成损害的时候才需要赔偿。与我国有偿委托相对的合同类型,在德国被认定为承揽、雇佣等有偿事务处理合同。按德国民法典第 675 条的规定,要解除有偿事务处理合同,就需要依据雇佣或承揽的规定。在雇佣的场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16条,须存在重大原因才可即时通知终止。而在承揽的场合,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49 条,定作人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但是承揽人有权请求约定的赔偿,实际上就是定作人赔偿合同的履行利益。

三、分析与借鉴

各国多对于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损害赔偿问题都进行了类型化。而我国采用了民商合一体制,委托合同作为一个“兜底性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内容包含实在太广,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其他受托行为都可统一于传统民法典的委任契约之下。这时如果仍然只是统一的规定其损害赔偿范围,难免顾此失彼,挂一漏万。因此,也应对我国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进行类型化的区分。

笔者同意将委托合同进行区分的思路,应按照委托合同的有偿、无偿的不同,对损害赔偿进行不同的类型化。

(一)无偿委托与损害赔偿

大陆法系国家多数,如德国、瑞士、法国等,均将“不利时期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害”作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只有德国仅规定了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害赔偿义务,却没有规定委托人解除合同时对受托人的赔偿义务。原因在于除了德国是无偿的委托,其他国家的委托虽然原则上是无偿的,但也存在有偿委托。在有偿委托的情形,不可能只存在委托人受损害的情形。

德国法这种将赔偿限于受托人的“因不利时期解除而造成的损害”应该说是合理的,因为在委托的无偿情形,委托合同的履行完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受托人却无合同利益,所以无论委托人在何时解除,对受托人都难生损害。“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与不利之时期,乃是基于保护无偿合同拘束力的合理信赖。”对德国法的规定,我国未来立法可以予以借鉴。

(二)有偿委托与损害赔偿

在有偿委托的场合,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类型化,兹具体分析如下:

1、任意解除应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解除权基于正当事由而发生的解除,另一种是没有正当事由的解除。前一种解除是真正的解除,解除权的行使是合法行为;后一种解除只有解除之名。如果没有正当事由,而于相对人不利时期为解除基于双方信任为基础的委任,没有理由宽容,应当参照其他类型的恶意违约,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履行利益的损失。

应注意的,此种情况下如被解除人按照《合同法》第 110 条之规定要求接触人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从而维持合同效力,是否应当准许?笔者认为,参照违约赔偿不等于就是违约,行使任意解除权从性质上来说,具有违约的特征,但又与违约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上,委托合同以信赖为基础,强行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对于委托合同实际上已无意义,而通过对受损害方履行利益的赔偿,一方的损失也已经能够得到弥补,另一方也得到了惩罚。在此,当事人不能选择强制履行的救济,只能被动接受“履行利益”的损害赔偿结果。

2、在委托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不取决于其他法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履行的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可按照履行利益的损失确定,较为适宜。

3、在委托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取决于其他法律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履行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一般限于信赖利益,较为适当。

4.网站委托设计制作合同书 篇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策划、设计、制作、上传及测试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服务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制作和测试等网站建设工作。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网站上线运行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提供的文档、图片等网站设计制作所需资料,应保证材料完整,文字无误,图片清晰,不侵权。

3、协助乙方完成企业网站设计制作,按时支付乙方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文档、图片等资料以及设计制作委托要求,按时完成网站的设计制作。

2、有义务对甲方的企业网站建设和优化提供建设性和整改性意见。

3、为甲方提供关于企业网站的使用、管理方面的应用培训,有权依合同收取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5000 元,大写金额为 伍仟 元,甲方不因本合同相关一切事宜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50%,为人民币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2、甲方在上传网站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为人民币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承诺,甲方付款至上述账户视为乙方已收款,因乙方提供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设计制作步骤及发布时间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立即开始网站设计制作,在设计制作期间甲方可以随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修改满意后定稿,网站设计制作应在 31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设计制作成果。乙方负责在甲方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上传工作。

五、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Internet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全面浏览自己的网站。

2、符合甲方的设计制作委托要求,网站功能及后台达到甲方需求标准,内容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错误(以甲方提供的资料为验收标准)。

3、网站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由乙方负责解决。

4、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以书面方式签收,网站设计制作验收期限为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制作并提交甲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甲方企业网站上传后,乙方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已上传的甲方企业网站进行测试、调整,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在本合同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补充条款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相关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5.办公楼委托设计合同书 篇五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美溪山工业园办公综合楼设计及其配套施工图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美溪山工业园办公综合楼建筑设计及办公楼前广场景观规划设计。

2、乙方为甲方提供美溪山工业园办公综合楼方案设计及办公楼前广场景观规划设计,乙方提供甲方最终确定的完整方案设计效果图一套。方案完成后再提交4套完整办公综合楼配套的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8000元,(大写: 叁万捌千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一周内付乙方40%设计费,做乙方设计工程启动资金。计人民币15200元。

2、乙方将设计制作最终确定的完整方案设计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40%设计费,计人民币15200元。

3、甲方验收乙方设计制作交付的施工图图纸一个月内付乙方剩余20%设计费。计人民币 7600元。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打印稿及电子稿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其室内布置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其地块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建筑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6.设计委托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200设 —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小区户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

1、设计小区地址:

2、其中1#楼____单元__~__层,每层____户、2#楼____单元__~__层,每层____户进行设计。



二、委托设计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设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同时提供天然气安装小区的电子版图纸,包括有坐标的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单层)平面图、立面图、小区综合管网图。

四、设计完成后,甲方具备设计安装条件并签订燃气报装工程合同后,设计费冲抵燃气安装报装费。

五、甲方具备设计条件并缴纳设计费后,乙方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对委托小区进行天然气安装工程勘察设计。

六、因甲方委托小区建筑结构问题,使乙方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不具备抄表、维修、安全检查等条件的,委托方需签订提供达到燃气设施抄表、维修、安全检查条件的承诺协议。否则,不具备抄表、维修、安全检查等条件的此部分用户,设计方不予以设计和安装。

七、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时间为个工作日内完成。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设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以打印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经由甲方签字确认设计完成。设计完成后设计费不予退还。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在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设计方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7.设计委托合同格式 篇七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根据本项目的建筑特点和工程整体造价,结合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甲方的设计要求及投资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协议条款:

第一章项目概况

第一条工程项目名称:

第二条工程项目地点:8

第三条工程项目规模:

第四条工程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章设计范围

第五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即项目流程功能布局整合设计。

第六条项目工程基础平面设计:包含健身区、男女浴区、泳池区、等设计、

第七条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效果图:包含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八条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包含平面、顶面、立面、剖面图、装饰节点详图。

第三章设计内容

第九条平面流程设计

甲方提供项目对应的原始平面图,乙方依据约定时间按时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平面设计图。

第十条效果图设计阶段:乙方提供设计范围内走廊、男浴区、女浴区、健身区、等部位效果图。

第十一条施工图阶段:乙方提供效果图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乙方进行全部施工图纸设计,即设计范围内相关的面平、立面、顶面、剖面图,包括细部大样图。施工图纸A2A3。

第四章设计期限

第十三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完成。

第十四条效果图设计:平面流程设计甲方认可后日完成。

第十五条施工图设计:项目平面流程设计定稿后日,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完成。

第五章设计费及付款方法

第十六条设计费:总设计费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三十,暨万元人民币。平面流程设计、效果图完成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五十,暨元人民币。施工图设计完成,立面、顶面图完成,细部大样图完交付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暨万元人民币。

第六章双方责任

第十八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原始资料及文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有较大修改,须及时提前征得乙方同意,因修改设计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五)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六)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七)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方案设计后应及时在7天内审核并书面答复乙方。否则乙方可视甲方已经同意。

第十九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只二。

(二)乙方负责设计交底和辅助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在不影响工程总造价和设计周期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对设计提出的修改要求。如遇重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原设计与施工发生矛盾或出现无法实现原设计的情形,乙方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提供合理设计方案。

(四)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机额相等。

(五)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全额返还首付设计费,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六)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图纸,并以书面形式说明设计要求。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均可向各方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可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三十一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或施工委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三条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项目中,装饰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并且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立即生效。设计图纸经双方盖章确定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设计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设计费后,本合同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公司:公司:

代表人:

电话:

8.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篇八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面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其设计收费标准为硬装每平方米________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甲方在交付设计定金_______元后(总合同80%),乙方设计师将上门测量,设计图纸在未付清尾款前不能提前拿走。设计费尾款________元于设计全套图纸交于甲方后即付。

三、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______天内需完成初步的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水路布置图、电路布置图、墙体改动图、插座布置图及墙面装饰图,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至到甲方满意认可。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双方约定图纸交付时间___________,效果图出图时间_________。

五、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定金。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 退还已收取的设计定金。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9.平面设计委托合同 篇九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基础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即RMB:__________(小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即RMB:__________(小写);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即

RMB: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工作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七条[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

2.交付地点为以下第__种:

(1)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__种形式:

(1)纸质版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子版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形式的载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评审验收]

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甲方应在收到后[7]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如甲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第十条 [权利归属]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如下: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签名)

10.外观设计委托合同 篇十

乙方(受委托方):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公司电脑机箱产品外观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设计电脑机箱产品的外观,设计内容包括产品的外观造形、颜色、材质等,并最终提供产品外观的效果图档。

备注:产品的内部结构、材料性质、功能实现等方面,不属于外观设计范围。

二:委托设计费用:

电脑机箱产品外观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元/款(税后)。

备注:此报价是乙方税后所得,如需缴纳税额由甲方承担,若需乙方承担税额,则每款设计费报价为人民币 元。

三:合作及修改流程:

1:乙方在一段时间内将设计好的图稿带至甲方处,双方在场共同协商挑选,乙方所提供的图稿只用于当场展示,无论是否选中乙方都须将全部图稿带回。在挑选过程中甲方不得以拷贝、拍照、扫描等方式对乙方所带方案图稿复制存留,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乙方带回图稿。 2:如甲方选中某款方案,准备制作手板或开模,则甲方需在十日内将该款设计费全款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通过电邮将该方案原始图档发给甲方,该款方案合作完结。

3:如甲方选中某款设计方案,但需要乙方做修改,则甲方需在十日内将50%报价(即人民币 元(税后))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可先提供共计两次修改,每次修改后再带图稿至甲方处供甲方挑选。

4:如甲方在上述两次修改后还需要修改,则甲方需在十日内将剩余50%尾款(即人民币 元(税后))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可再继续提供共计两次修改。

四:设计方案修改约定:

1: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款设计方案,且已收到全款后,若甲方还需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乙方应予配合,但每款方案乙方提供的免费修改次数最多不得超过 次,若超过,则之后的每次修改前甲方需先付20%报价(即人民币 元(税后))给乙方后,乙方再做修改。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款设计方案过程中,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则视其为新方案设计,需重新编号立项后,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某款设计方案过程中,甲方又提出与该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或推翻该方案原设计大形与风格,则视其为新设计方案,需重新编号立项后,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五:设计和修改时间:

1:每次修改计时从甲方划款到乙方账户时间开始;

2:乙方修改一款设计方案最少需要5日时间;

备注: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该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决定该方案的处理。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

2: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

八: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在未向乙方付清全款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剽窃或抄袭乙方方案并使用。

备注:依据前述知识产权约定,甲方在未选中或放弃设计方案及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乙方仍对该设计方案拥有所有权,故因甲方剽窃或抄袭乙方方案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乙方责任:

一: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期间,有责任保密该设计方案不得外泄。

二:甲方向乙方付完全款后,乙方有责任保证该设计方案不再外泄或另卖给其他客户。 备注:因乙方未保证上述两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双方联系约定:

十:合同终止:

1: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水平无法满足要求,可在知会乙方后,终止合同。

2:乙方认为与甲方合作不满意,可在知会甲方后,终止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可在知会对方后,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如有变动或补充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11.家庭装修设计委托合同 篇十一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住宅的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签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的住宅,实用面积合计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二、乙方接受委托书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住宅建筑平面图(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测),并结合甲方所提供的意见办理如

下事宜:

1、提出平面布置方案。

2、平面布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乙方绘出平面图、吊顶图、电路图、立面图、家具图及相关剖面节点图。

3、提供工程中所需要的详图,若甲方需要效果图,另按每张____元收费。

4、乙方负责解释图纸。

5、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6、乙方负责提供设计图一套,若需再提供设计图纸,按工本费A3(_____元/套)、A4(_____元/套)。

三、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设计费的付款方式:

1、签约时,预付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交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整套设计图纸时,甲方一次性付清设计费余额;如中途甲方有要求乙方提供部分图纸,甲方需付相应设计费。

五、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甲方确认后_____日内完成并交付给甲方。1

六、乙方不得拖延以致影响工程进度,若超过约定期限____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归还已收的定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所完成部分的设计费用。

八、因甲方原因对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的,乙方可相应提供一次修改,如超过一次甲方应付修改部分的设计费(双方协商决定费用)。

九、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的版权为甲方拥有;只供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的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或作其它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的其它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保留收取转让费之权力,转让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系指设计委托,若需委托施工另行签定工程施工合同;若需委托监理时,另签定监理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在收到设计方案的全部图纸时,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它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无效时,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实施。

十三、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______市室内装饰协会调解,该调解结果为最终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由双方分担。

十四、若本合同设计的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设计费全免,在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负责人:

TEL:TEL:

12.委托设计合同 篇十二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 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 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总开发周期XX

2、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 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

3、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xx年 月 日 到20xx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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