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11篇)
1.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一
一、电路
电流的形成:电荷的定向移动形成电流.(任何电荷的定向移动都会形成电流).
电流的方向:从电源正极流向负极.
电源:能提供持续电流(或电压)的装置.
电源是把其他形式的能转化为电能.如干电池是把化学能转化为电能.发电机则由机械能转化为电能.
有持续电流的条件:必须有电源和电路闭合.
导体:容易导电的物体叫导体.如:金属,人体,大地,盐水溶液等.
绝缘体:不容易导电的物体叫绝缘体.如:玻璃,陶瓷,塑料,油,纯水等.
电路组成:由电源,导线,开关和用电器组成.
电路有三种状态:(1)通路:接通的电路叫通路;(2)开路:断开的电路叫开路;(3)短路:直接把导线接在电源两极上的电路叫短路.
电路图:用符号表示电路连接的图叫电路图.
串联:把元件逐个顺序连接起来,叫串联.(任意处断开,电流都会消失)
并联:把元件并列地连接起来,叫并联.(各个支路是互不影响的)
二、电流
国际单位:安培(A);常用:毫安(mA),微安( A),1安培=103毫安=106微安.
测量电流的仪表是:电流表,它的使用规则是:
①电流表要串联在电路中;
②电流要从”+“接线柱入,从”-“接线柱出;
③被测电流不要超过电流表的量程;
④绝对不允许不经过用电器而把电流表连到电源的两极上.
实验室中常用的电流表有两个量程:①0~0.6安,每小格表示的电流值是0.02安;
②0~3安,每小格表示的电流值是0.1安.
三、电压
电压(U):电压是使电路中形成电流的原因,电源是提供电压的装置.
国际单位:伏特(V);常用:千伏(KV),毫伏(mV).1千伏=103伏=106毫伏.
测量电压的仪表是:电压表,使用规则:
①电压表要并联在电路中;
②电流要从”+“接线柱入,从”-“接线柱出;
③被测电压不要超过电压表的量程;
实验室常用电压表有两个量程:①0~3伏,每小格表示的电压值是0.1伏;
②0~15伏,每小格表示的电压值是0.5伏.
熟记的电压值:①1节干电池的电压1.5伏;②1节铅蓄电池电压是2伏;③家庭照明电压为220伏;④安全电压是:不高于36伏;⑤工业电压380伏.
四、电阻
电阻(R):表示导体对电流的阻碍作用
.(导体如果对电流的阻碍作用越大,那么电阻就越大,而通过导体的电流就越小).
国际单位:欧姆(Ω);常用:兆欧(MΩ),千欧(KΩ);1兆欧=103千欧; 1千欧=103欧.
决定电阻大小的因素:材料,长度,横截面积和温度(R与它的U和I无关).
7月3日星期六滑动变阻器:
原理:改变电阻线在电路中的长度来改变电阻的.
作用:通过改变接入电路中的电阻来改变电路中的电流和电压.
铭牌:如一个滑动变阻器标有”50Ω2A“表示的意义是:阻值是50Ω,允许通过的电流是2A.
正确使用:a,应串联在电路中使用;b,接线要”一上一下“;c,通电前应把阻值调至的地方.
初二下册物理第二节知识点
1、一切发声的物体都在(振动)。振动停止发声也停止。振动的物体叫(声源)。
2、声音的传播需要介质,真空不能传声。
3、声音在介质中的传播速度简称声速。声音在15℃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340m/s)。
4、回声是由于声音在传播过程中遇到障碍物被反射回来而形成的。
二、我们怎样听到声音
1、声音在耳朵里的传播途径:外界传来的声音引起鼓膜振动,这种振动经听小骨及其他组织传给听觉神经,听觉神经把信号传给大脑,人就听到了声音.
2、耳聋:分为神经性耳聋和传导性耳聋.
3、骨传导:声音的传导不仅仅可以用耳朵,还可以经头骨、颌骨传到听觉神经,引起听觉。这种声音的传导方式叫做骨传导。一些失去听力的人可以用这种方法听到声音。
4、双耳效应:人有两只耳朵,而不是一只。声源到两只耳朵的距离一般不同,声音传到两只耳朵的时刻、强弱及其他特征也就不同。这些差异就是判断声源方向的重要基础。这就是双耳效应.
三、乐音及三个特征
1、乐音是物体做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
2、音调:人感觉到的声音的高低。音调跟发声体振动频率有关系,频率越高音调越高;频率越低音调越低。物体在1s振动的次数叫频率,物体振动越快频率越高。
3、响度:人耳感受到的声音的大小。响度跟发生体的振幅和距发声距离的远近有关。物体在振动时,偏离原来位置的距离叫振幅。振幅越大响度越大。
4、音色:由物体本身决定。人们根据音色能够辨别乐器或区分人。
四、噪声的危害和控制
1、当代社会的四大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
2、物理学角度看,噪声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的杂乱无章的振动发出的声音;环境保护的角度噪声是指妨碍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起干扰作用的声音。
3、人们用分贝(dB)来划分声音等级。
4、减弱噪声的方法:在声源处减弱、在传播过程中减弱、在人耳处减弱。
五、声的利用
可以利用声来传播信息和传递能量
2.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二
一、注重细节、力求完美
第3版教材变化最多的地方是数字的书写形式, 从始至终共有十二处, 均将阿拉伯数字变为中文数字, 这些变化中除去第七页 (“6”名女中学生改为“六”名女中学生) , 其余均属法律、法规条款的摘选, 这一变化显示了编者使用法律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使用文字的规范性。教材83页相关链接中有一处非常细微的变化, 这段材料选自《世界人权宣言》, 第二版使用破折号注明出处, 第三版开门见山在首句用文字表明归属。事实上, 破折号的作用有 (1) 解释说明; (2) 话题的转换; (3) 语意的跃进; (4) 时间或声音的延续。另外, 破折号还用于连接歇后语, 标明文章副标题和词、诗、文的作者及事项列举分承的各项之间。此处使用破折号不尽合理、不够科学, 因而做此修改。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能引起编者的高度重视。这充分显示了编者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态度决定一切, 细节成就完美。
二、增配插图、更显生动
我们使用的人教版思想品德教材在引起学生的兴趣和便于自学方面下了一番苦功, 如学习导语引人入胜, 语言朴实简约、通俗易懂, 强调图文并茂等, 以崭新的内容和形式为学生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插图多了, 文字少了, 注重活动设计, 涉及的知识面更宽了。一般来说, 课本中的故事以图片或漫画形式出现, 比较容易刺激感官, 吸引学生的注意, 激发学生的兴趣, 第3版较之于第2版, 在这一方面做得更好。教材第12页设计的探究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第19页“地理环保小组的行为” (法律要求做的, 必须去做) 、第113、115页“做正义感的人” (判断正义和非正义行为、徐洪刚的英雄壮举) 等处在原有文字材料的基础上增配了插图 (照片) , 使情景更形象生动, 教材活泼有趣, 做到变静为动, 变抽象为直观, 更适应学生的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
三、更换材料、贴近生活
第3版教材更加注重从学生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 从学生自己的感受出发, 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 维权意识。教材在“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这一目中, 列举侵犯人身权利尤其是生命健康权的现象时选择了四种情景:三幅漫画 (P24) 、一则交通肇事的文字案例 (P25) 。第3版用“非法拘禁”替换了第2版的“煤矿爆炸”, 或许有些学生曾亲身经历过被家长拘禁的事情, 自然会有更深刻体会, 对自由会有更强烈的渴望。而“煤矿爆炸”事件虽然学生可以从媒体上了解它对人的生命健康的危害, 但这总不及自己的亲身感受来得直接、深刻。“交通肇事”案例列举了学生同龄人生命健康权遭到侵犯的事实, 更易打动学生, 引发学生的共鸣, 激发学生在生活中加强防范、避免伤害、关爱生命。
四、结合国情、激发情感
第3版教材“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一目中以插图的形式列举了一组国内、国外的智力成果 (P8) , 在第2版教材中只有外国的, 新教材将缝纫机、互联网换成了中国的造纸术和明小说《西游记》, 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的情感教育。
五、理顺关系、突出主题
第3版教材将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的主题探究活动的主题和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第一目的标题中的“人格权”改为“人身权利”。第一框题首先将原来两段正文详细介绍人格权的重要性、构成及其特点, 改为一段简短的正文和相关链接简要说明了人身权利的重要性和构成, 突出了“人身权利”单元主题。然后教材又将原先安排在后面的人身自由权的有关内容调整到前面, 最后重点说明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和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这样循序渐进、主次分明、条理清晰, 又突出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框题。这一处修改是教材正文改动最大的地方, 原先的按排给人乱的感觉, 修改后使得概念的逻辑关系清楚, 中心突出。
几点建议和几处疑惑:
1教材第五页“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材料, 是否考虑换成2008年3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 材料更新颖、更具时代性。
2关于义务教育的统一性特征,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解读新《义务教育法》指出“在新法中, 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这个统一性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教材中对统一性包含的内容丢掉了“经费标准”, 是考虑到列举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这一项, 避免重复而省去?还是因为这里本身就是个不完全列举, 没必要面面俱到?“经费标准”与“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是不是一回事?如果不是, 是否应加上“经费标准”, 使引用更完整。
3.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三
[关键词]读写结合写作目标课文阅读
[中图分类号]G63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6)340011
语文教学历来重视阅读与写作的结合。“但现在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的隔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怎样在阅读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写作意识和写作能力呢?
“写和读密切相关。它们各自的过程并非孤立地发生发展,而是互相作用、互相转移的。”我们的教材虽然把阅读和写作分开,但它们实际是紧密连结的,有着共同的过程。“提高写作能力,必须以学习阅读为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阅读是写作的基础,我们完全可以利用阅读教材来指导学生写作。
以人教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下册为例,笔者在学期初就思考着如何构架课文阅读教学和单元写作目标之间的联系,在备课过程中心中始终牵挂着单元写作目标这个“纲”,在具体的教学中适时调整自己阅读教学的步骤及相关内容。以下便是笔者践行读写结合,将单元写作指导与阅读教学结合起来的几个方法。
一、水到渠成,课后归纳总结写作方法
当写作目标与该单元课文的教学目标有一致之处的时候,教师可以在课文阅读教学结束后来个“顺水推舟”,水到渠成地将其作为写作方法传授给学生。
比如,第一单元的写作目标——记叙的线索。它包括以下内容:
1.记叙文要有一条贯穿全文的线索。
2.记叙的线索可以是人物、事件、一个具体的事物、情感的发展变化等。
3.写作时可以设计明、暗两条线索。
4.记叙的线索应该隐含在文章中,与文章内容吻合。
其中第三点提到记叙线索可以设计明、暗两条线索,这也是该单元第一课《藤野先生》的一个重要的写作特点。《藤野先生》的叙事线索有两条,一条是明线——作者与藤野先生的交往(交往的缘起、交往的经过与别后的怀念);另一条是暗线——作者的思想感情的变化。作为教学重点,教师在讲授课文内容时已经讲解清楚了,那么在总结课文内容时,就可把它作为写作方法直接传授给学生。等进入单元写作训练时,学生对这一方法也就驾轻就熟了。
二、移花接木,将单元写作目标渗透到阅读教学中
有些单元写作目标可能不是课文阅读教学的重点,但它与课文内容又有一定内在的联系。这时需要教师在课文阅读教学过程中给予“植入”,也就是将写作训练目标部分迁移到课文阅读教学中。
如第六单元的写作目标——学写游记。具体要求是:
1.写游记要写清楚游览的经过,以游踪为线索。
2.在写景时,可以移步换景,也可以定点观察。
3.游记要注意详略得当,同时还要融入自己独特的感受。
4.还可以适当介绍与游览地相关的知识。
该单元的四篇文言文以游记为主,但很难说以上四点是它们阅读教学的重点。毕竟又是文言文,教师在教学中可能很容易忽略其写作方法的指导,那么就可能错失很好的阅读和写作教学结合的良机。
因为有了单元写作目标这个“纲”,所以笔者从一开始备课的时候,就在寻找它与阅读教学之间的契合点,最后发现完全可行。就单元写作目标的第一点而言,要写清楚游览的经过,以游踪为线索。柳宗元写《小石潭记》是按一定的游览顺序的:“从小丘西行……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潭中鱼……潭西南而望……坐潭上……”其中既有移步换景也有定点观察。教师可以边讲授课文内容,边补充说明这便是游记的写法之一——交代清楚游览的经过。这样,学生容易接受,单元写作目标也迎刃而解了。
再举写作目标的第三点来讲,游记要注意详略得当,同时还要融入自己独特的感受。我们可以举《满井游记》为例,课文对满井初春的景色进行了细致描写,尤其是山光水色,最后作者用一句“始知郊田之外未始无春,而城居者未之知也”,画龙点睛地表明了自己對初春景色的喜爱。如果仅仅依据教参的要求,只要解释清楚这议论语句的内在含义即可。但如果教师能把其作为游记的写法之一传授给学生,这既是对教学内容的补充,又部分完成了单元写作目标,何乐而不为呢?
可见,只要教师心中有写作教学这根弦,并在阅读教学的过程中适时将单元写作目标这朵“花”移植到课文阅读教学这棵“树”上,那么植根于课文阅读教学的写作指导必将“盛放”。
三、深入挖掘、提炼、归纳和总结
教材编者在每个单元的写作训练里都附上了“写作导引”,它一方面简要介绍单元写作的要求,另一方面还结合具体的课文篇章加以举例分析。这样理论和实践结合,学生的确容易理解和体会。但仔细研究:“写作导引”里所举的课文实例是有限的,有些甚至是“过时”的。那么,是否可以引用单元课文内容来作为写作指导的实例呢?回答是肯定的。
以第四单元为例,其写作目标是:记叙中的描写和抒情。具体要求为两方面:其一,写记叙文时,往往要在一些重要的地方加入适当的描写。描写能让文章更加具体、生动,人物形象更加丰满、鲜明,还可以突出重点和中心。其二,在记叙文中适当加入抒情,能使作者的情感得到更充分的表达,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为了说明描写的作用,教材以冯骥才的《泥人张》(第四单元)为例,即作者通过对“海张五”的外貌、神态和动作的描写,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目中无人的恶霸形象。对于抒情的作用,编者以朱自清的《背影》(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为例,文中几句简短的抒情,道出了作者的追悔、思念,及内心的五味杂陈……
如果教师仅是把这两个案例和学生交流或解读一遍,学生对写作要求的理解很难说是深刻的。其实,我们阅读教学的课文资源既丰富又鲜活。
就这个单元而言,教师可以举的课文实例是不少的。《云南的歌会》中作者描绘了山野对歌、山路漫歌、村寨传歌的情景,三个场合分别侧重于人物、环境和场面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对自然、对人、对艺术的欣赏和赞美,其中对人物(年轻女子)的描写是以工笔描绘为主,刻画细腻真实。
还有《端午的鸭蛋》中的“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这句,一个简单的动作细节描写就把吃鸭蛋的动感和快感绘声绘色地表现出来。“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语言诙谐幽默,流露出对家乡由衷的热爱和自豪。而《春酒》中描写和抒情的语句更是俯拾皆是。结尾“一句话提醒了我,究竟不是道地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抒发了浓浓的思乡之情……
可见,这些记叙类文章中描写和抒情的手法都运用得十分巧妙。教师可采用串讲的方式,将其写法加以提炼、归纳,经整合后传授给学生。比如,以《云南的歌会》《端午的鸭蛋》《春酒》中有关描写的语段为例,告诉学生记叙文中描写所起到的作用,也可以举《端午的鸭蛋》《春酒》等中有关抒情的语段,和学生阐述记叙文中抒情的意义所在。这不仅能加深学生对写作技法的认识,而且也是对文本的又一次解读,可谓一举两得。
综上所述,我们的语文教材在与时俱进,无论是作为阅读教学的课文篇目,还是单元写作设计都在改变,日趋完善。而将阅读教学与写作指导有机结合起来也必然是一种趋势。针对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语文教材,笔者先摸透每个单元的写作训练要求,再将单元写作目标分散、渗透到单元课文阅读教学中,或是根据单元写作目标的要求,对单元课文的相关写法做提炼和整合。这样的过程算是读写结合的一个有益尝试吧。
[参考文献]
[1]黄厚江.你也可以这样教写作[M].苏州: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5.
[2]朱绍禹.中学语文教学法[M].北京:中华书局,2015.
4.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英语知识点总结 篇四
短语归纳
1.too much 太多
2.lie down 躺下
3.get an X-ray 做个X光检查
4.take one ’s temperature 量体温
5.put some medicine on ......在....上敷药 6.have a fever 发烧
7.take breaks /take a break 休息
8.without thinking twice 没多想
9.get off 下车
10.take sb to the hospital 送某人去医院
11.wait for等待
12.to one’s surprise 使.......惊讶的
thanks to多亏于;由于
14.in time及时
15.think about 考虑
16.have a heart problem患有心脏病
17.get into the trouble 遇到麻烦
18.do the right thing做正确的事情事情
19.fall down 摔倒
20.put ...... on sth把...放在某物上
21.get hit/sunburned 摔伤/烧伤
22.be interested in 对.....感兴趣
23.be used to习惯于....
24.take risks/take a risk 挑战
25.lose one’s life 失去生命 !
26.because of 因为
27.run out of 用完
28.cut off 切除
29.get out of 从...出来
30.make a decision/decisions 做决定
31.be in control of 掌管;管理
32.give up 放弃
用法归纳
1.need to do sth .需要去做某事
2.see sb doing sth 看见某人正在做某事
3.ask sb sth 询问某人某事
4.expect sb to do sth 期望某人做某事
5.agree to do sth 想要做某事
6.help sb (to) do sth 帮助某人做某事
7.want to do sth 想要做某事
8.tell sb to do sth 告诉某人做某事
9.have problems(in) doing sth 做某事有困难 10.use sth to do sth用某物去做某事
11.be/get used to doing sth习惯于做某事 12.seem to do sth 好像做某事
13.keep on doing sth 继续做某事
14.mind doing sth 介意做某事
语法点:
1.询问某人的健康问题及遇到麻烦的表达方法
2.情态动词should的用法
表示劝告与建议,也表义务与责任
第一人称问句中,征询建议要记清
3.不定代词的用法
重点句型解读:
1. 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What’s the trouble/ the problem / wrong with sb./ sth.?
2. I had a cold.我感冒了。
have a cold=catch a cold=have the flu 感冒
have a fever 发烧
have a cough咳嗽
have a stomachache胃疼,肚子疼
have a toothache牙疼
have a headache头疼
3. 身体部位+ache(疼痛)构成新的复合词
stomach+ache=stomachache head+ache=headache tooth+ache=toothache back+ache=backache后背痛
4. much too+ 词,意为 ,too much+ 词,意为 。
5. enough【形容、副词】足够的/地,enough放在名前后,形副后。
good enough足够好,
enough money=money money
6. lie down躺下, lie 躺,躺着,过去式lay;lie说谎,过去式lied
7. maybe “或许”,常用于句首,表示可能性,后加句子。Maybe you are right.
may be,是情态动词+be的结构,意为“可能,也许”,后加名词、代词或形容词。He may be angry.
8. sound like+名词代词和从句:
It sounds like you don’t know the truth. It sounds like a good idea.
sound+形容词,“听起来,好像”,The music sounds nice.
9. need 需要,实义动词need+名词,需要某物;
need to do sth.需要做某事,主语通常是人,表示人主动的动作:
You need to listen carefully during class.
need doing sth.主语通常是物,表示被动的动作:Your dirty clothes need washing.
10. get off (the bus) 下(公交车) get on 上车
11. agree 同意,赞同;同意做某事 ,同意某人的看法、观点 。
12. trouble问题,麻烦 ;
be in trouble ,make trouble ,
have trouble (in) doing sth.
=have difficulties (in) doing sth 。
13. right away=right now=at once,意为 。
14.【复习】 advice [不可数名词]劝告,建议,向…征求意见 ,
give sb. advice on sth.就某事给某人建议;advise [动词]
advise sb. to do sth.
advise sb. doing sth .
15. 【复习】exercise 动词意为 ,可数时意为 ,不可数时意为 。
16. hurt 及物动词,使……疼痛,……受伤,He hurt his leg while exercising.
不及物动词,……(部位)疼。His leg hurt badly.
17. clean 【动词】 ,clean the classroom ,【形容词】 ,cleaner意为 。
18. hit (用手或器具)打;击打
The boy hit the dog with a stone.
hit sb. on the head/ nose/ back打某人的头、鼻子、后背,on用在所打较硬的部位;
hit sb. in the face/ eye/ stomach 打某人的脸、眼睛、肚子,in用在所打较软的部位。
19. be used to sth./ doing sth.习惯于、适应了……、做某事,强调状态;
His grandpa was used to country life.
Mary is not used to getting up early in the morning.
get/ become used to sth./ doing sth. “变得习惯,逐渐适应……”强调过程、动作:
It’s difficult for one to get used to another country’s habit.
20. 【复习】free [形容词]空闲的free time;免费的the drink is for free;自由的I want to become a free bird.
free【动词】使……解脱,得到自由
He could not free his arm.
21. run out用完,用尽
When his water run out, he knew that he would have to do something to save his own life.
物sth. tun out. 某物用尽了。
sb. run out of物sth..人用尽了某物。
He run out of all his money last night.
22. risk (sb.) to do sth. 冒险去做某事
take a risk=take risks 冒险
23. the importance of (doing) sth.
(做)某事的重要性
We students should know the importance of (learning) English.
importance n. 重要(性),
important adj.重要的,
unimportant adj.
24. decision 【名词】决定;抉择;
make a decision to do sth.= decide to do sth 决定做某事
25. be in the control of …掌管,管理
The headmaster is in the control of this new school.
be out of control无法控制,无法管理
be under control被控制住,在控制之中
26. 【复习】mind意为“介意”
mind doing sth.介意做某事
Would you mind my opening the window?
27. give up (doing) sth. 放弃(做)某事
give up (playing) computer games;
give up后可接名词、代词和动词ing形式,也可不接,如 Never give up easily.
二、重要短语
1. have a cold
2. have a stomachache
3. see sb. do sth.
4. shout for help
5. expect (sb.) to do sth.
6. to one’s surprise
7. thanks to …
8. think about…
9. be interested in sth.
10. lose one’s life
11. save one’s life
12. take a risk=take risks
13. cut off
14. keep on doing sth.
三、重点语法:
【反身代词】英语中共有八个反身代词,在使用时应注意和它所指的相应的对象在人称、性别、数上保持一致。
数 人称: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
单数:myself/yourself/himself herself itself
复数:
ourselves/yourselves/themselves
反身代词的用法:
1. 可用作宾语,指的是宾语和主语表示同一个或同一些的人或事物。
如:Maria bought herself a scarf. We must look after ourselves very well.
2. 可用作表语,指的是表语和主语表示同一个或同一些人或事物。
如:She isn’t quite herself today.
3. 可用作主语或宾语的同位语,常用来加强语气。
如:She herself will fly to London tomorrow. I met the writer himself last week.
4. 用在某些固定短语当中。
如:look after oneself / take care of oneself 照顾自己
teach oneself sth./ learn sth. by oneself自学
enjoy oneself 玩得高兴,过得愉快
help oneself to sth 请自用……(随便吃/喝些……).
hurt oneself 摔伤自己
say to oneself自言自语
leave sb. by oneself把某人单独留下
buy oneself sth.给自己买……东西
introduce oneself 介绍……自己
【提醒】
1. 反身代词不能单独做主语,但可以做主语的同位语,起强调作用。如:我自己能完成作业。
(误)Myself can finish my homework.
(正) I myself can finish my homework.
I can finish my homework myself.
2. 反身代词表示“某人自己”不能表示“某人的东西”,因为它没有所有格的形式。表达“某人自己的(东西)”时,须要用one’s own.
如:我用我自己的蜡笔画画。
(误)I’m drawing with myself crayons.
5.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五
知识要点归纳汇总
第一课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范围及地位(P4)
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注意,不属于人民的但属于中国公民有:①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分裂国家的人③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地位: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都平等的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3.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有保障,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4.人民和公民区别?(P6)
①含义不同: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中国公民:★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
②范围不同(联系):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获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7.公民应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力是,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力,承担自己对他人应付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的享有自己的权力;尊重他人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失去自己的权利,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为什么)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为什么)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能超越其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追求的权力也会落空;(危害)
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力。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不能随心所欲,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而且会破坏国家、社会稳定,违法行使权利的人会受到法律制裁。(危害)
8.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
①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二课
9.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10.面对权利和义务我们应该怎样做?
①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②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重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11.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法定义务有哪些?履行法定义务的意义?(P16)法定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基本法定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等
意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12.什么叫道德义务,履行道德义务意义,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含义: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意义: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联系:①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②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③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即道德义务不等于法定义务,不履行道德义务,不一定违反法定义务。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P18—P21)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三课
1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重要性是什么?(P25)
内容: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生自由,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重要性: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16.依法维护人身自由权。
①可通过非诉讼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②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17.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18.生命健康权的意义/重要性?(P24—P26)
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②是公民参加一切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③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19.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P26.d2)
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②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济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加生命健康权重要性)20.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21.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22.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怎样行使?(P28)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 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3.放弃生命健康权的恶果?(P29)
①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③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③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24.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P30-31)
①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
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即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③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
25.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6.良好名誉对个人作用(P36)①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②可获得社会更多的尊重和经济利益。
27.侵害他人名誉的危害(P36)
①践踏他人的人格尊严;②混淆是非、颠倒黑白;③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28.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29.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侵权后果(P38—39)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污辱或诽谤他人。侵权的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30.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③新闻报道失实。④诬告。31.依法维护名誉权(P39)
①可通过非诉讼方式,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②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2.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33.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3)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34.依法维护肖像权(P42)
①与侵权人进行协商;②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什么是姓名权?(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6.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
①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②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否则就侵害了姓名权。既不要干涉他人决定性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37.依法维护姓名权(P44)
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第五课
38.隐私的含义及保护隐私的意义(P46、47)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 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
保护隐私的意义:①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②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③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39.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0.隐私权的内容(p48-50)
①私人生活安宁权;②个人信息保密权;③私人通信保密权。(但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在公共场所的活动、违法犯罪行为更不是隐私。)
41.隐私权的作用(P48)
①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私密的自由决定权;②划定了个人空间与私密空间的界限;
③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④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
42.怎样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
①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 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③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
43.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意义(P52)
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的呼唤,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44.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①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
②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45.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4—55)
①(维权的方法)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③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④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
46.保护隐私等于自我封闭吗?(P55)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时、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47.教育的含义和作用(p58--60)
含义: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作用:对个人:①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是个人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②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③教育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④对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对于民族、国家:①教育成就未来。②教育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
48.什么是受教育权?(p60)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现代社会应具备终身受教育的观念。
49.什么叫义务教育?其法律依据是什么?(p6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50.义务教育具有什么特征?(p61)
(1)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2)公益性,即不受学费、杂费。它是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的。(3)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51.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这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p64)
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52.★为什么子女上学不是个人的私事?
①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包括自己的家长。②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履行。③如果自己不想上学就不去上学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处罚。④可见,孩子不上学并不只是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
第七课
53.财产分为哪几类,公民的合法财产包括哪些?(p68--69)分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54.什么叫财产所有权?(p70)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55.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P71)①它直接关系到公民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②对于维护公民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56.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依据?(p71--73)(1)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往往通过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返还财产;④恢复原状; ⑤赔偿损失。
(2)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57.公民维护自己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P74)
58.什么叫遗产?作为遗传必须具备哪些条件?(P76)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称为遗产。遗产的三个必备的条件: 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59.什么叫被继承人和继承人?(p76--77)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60.继承人包括那些人?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什么确定的?(p77)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的范围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61.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划分的?(p77)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62.什么叫继承权?(p77)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63.什么叫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p78)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分配原则:(1)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2)特殊情况 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应予以照顾;②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③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64.什么叫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有效遗嘱具备的条件?(p78—79)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遗嘱具备的条件:①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②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③遗嘱内容合法,形式合法;④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65.什么叫遗赠?(p79)
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称为遗赠,受遗赠人获得遗赠的遗产,受我国法律保护。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66.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应该怎么办?
(1)应该注重情意、互谅互让的精神、互相关爱、互相尊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道德。(2)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67.什么叫智力成果?(p81)
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68.什么叫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权有年龄限制吗?(p82-83)智力成果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69.如何保护智力成果权?(P84)
①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第八课
70.消费者和经营者是什么关系?(p86,p87)
①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②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个别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坑害,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
71.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p89)
①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②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③维护 社会的正常秩序;④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72.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投诉电话:12315 73.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p91)(9项)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74.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p92)
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态度谦和,说话有礼貌;选择商品应事先考虑好,以免耽误其他顾客购物;对营业员的优质服务表示谢意;维护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75.作为消费者应该这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避免上当受骗?(p93--94)
①炼就一双“慧眼”,要求我们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②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③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
76.怎样维护消费者的权利?(p96)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⑤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课
77.对公平的理解相同吗?(P100)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有着不同的理解。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78.你认为什么是公平?(p100--101)
①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到的;②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79.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哪些作用?(p102)
①公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②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调动自身的积极性;③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80.理智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p103)
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81.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p104--105)
①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③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82.公平合作有什么意义?(p106)
社会需要合作,合作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在这种合作中,人们各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个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内耗,推动社会高效和谐地运转。83.如何才能与他人进行公平合作?(p106)
①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否则对其它人不公平。②公平的合作,必然是互惠的合作。③树立公平合作的意识,有助于我们顺利地融入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课
84.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p109)
凡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是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行为。实施正义行为,不做不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的对待他人和自己。85.正义制度有什么作用?(p109--111)
(1)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是以公开宣布的程序和规则组成的系统,其正义性在于它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2)正义因制度而有保证。有了正义制度,即使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即使是处在社会最不利地位的群体,也是得到社会的关爱,而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3)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进步。(4)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86.正义与公平的关系是怎样的?(p111)
当我们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给予人们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当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公平的获得也需要 正义的制度作为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87.正义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P111)
①公平为人们提供发展的权利和机会,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社会健康、持续的发展,最终造福每个社会成员;②正义使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人际关系更为和谐,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社会必然土崩瓦解。88.我们应该怎样自觉维护正义?(p112--114)
(1)从小自觉树立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形态,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2)面对非正义的行为,选择正确的态度,积极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3)做有一个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
89.非正义行为的危害是什么?(P113)
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的机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90.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如果选择消极态度会有什么危害?(P113)
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它将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和我们自己的利益。91.正义感的具体内容有哪些?(p114)
(1)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2)而面对非正义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92.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6.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六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9、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10、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1、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
12、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3、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5、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 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17、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②认同宪法。③践行宪法。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第三课:公民权利》
18、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由谁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
(1)由宪法规定。(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3)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去权力的重要形式。
19、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这项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或意义是什么?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21、除三项政治权利和自由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1)公民基本权利:①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②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③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2)权利的共同特点:由宪法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
22、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23、为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课:公民义务》
24、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④依法纳税。⑤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5、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
(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26、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刺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27、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zf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五课:我国基本制度》
28、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29、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地位: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作用: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30、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特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31、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32、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2)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3、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是怎样的?这两种经济的地位如何?
(1)公有制经济:①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②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3)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3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5、我国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责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36、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7、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
(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38、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9、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40、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1、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
(1)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4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43、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是怎样的?民族分布特点又是怎样的?
五十六个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44、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什么?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45、我国的民族区城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46、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
47、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4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市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也受它监督。
50、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2)决定权。(3)任免权。(4)监督权。
51、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5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 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53、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54、如何理解行政机关的职权?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5、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第七课:尊重自由平等》
56、什么叫自由?自由的意义有哪些?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57、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正如火车有了轨道的限制,才能顺利地行驶;车辆有了红绿灯的限制,才能安全地通行。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58、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59、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60、平等的意义是什么?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61、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62、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
(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63、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
(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64、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
(1)反对特权。(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65、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简的态度或行为方式。(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66、公平的意义或作用是什么?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67、怎样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68、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69、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
(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2)个人维护公平。(3)制度保障公平。
70、如何守护正义?
(1)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7.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七
实践证明,编写导学案必须注意科学化、学科化,一切以学生的实际需要为上。下面以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六单元《北方地区》第一节《自然特征与农业》为例探讨如何从实用性的角度编写导学案。
一、明确学习任务
初中学生对地理学习任务的理解是单纯的、非理性的,我们需要将他们的地理学习活动纳入科学的学科教育之中,这就必须明确学习任务,制定科学的学习目标。比如《自然特征与农业》的学习目标为:能够熟练说出并以图示的方式掌握我国北方地区的自然特征;能够结合实际分析北方地区发展农业的有利条件及不利因素。有了这个目标,学生学习起来就会有的放矢。
值得强调的是,表述目标的语言要简明通俗、指向明确。许多教师在编写导学案时习惯单纯使用“掌握”一词,而究竟怎样掌握,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学生并不能全面了解。上述目标表述非常明确,“熟练”强调了掌握的程度,“说出”“以图示的方式”指示了实现的路径,“结合实际分析”则强调了分析方式,“有利条件及不利因素”强调了分析的具体对象。这些表述清晰地传达了学习目标和学习任务。
二、点拨学习方式方法
学习的方式方法需要教师及时点拨。导学案编写必须体现具体的学习方式方法。“导学案”的精髓就在于“导学”,即帮助学生学。古人强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即是此理。具体的教材决定着具体的学习方式方法也不完全相同,除了必要的步骤一致外,细微之处的方法还是因需而定。地理活动强调整体设计方法的指导;地理概念的理解强调咬文嚼字的解读;地理因素内在的联系必须使用对比、归纳等方法;地理图示的辨认侧重绘制或者对照图示讲述的方式;地理文本的阅读则需要提炼、概括要点、质疑提问等方法,不一而足。就《自然特征与农业》的学习而言,可以这样编写导学案:
1. 用知识树的方式列举出北方地区的自然特征。
2. 用图表的形式提炼出北方的自然特征对农业有利和不利的影响。
这样的题目既规定了学习任务,又指出了具体实施方法,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学生要构建“知识树”,必须认真阅读教材,提炼出关键信息,弄清楚地理概念的逻辑关系,分清这些概念之间的先后顺序、包含关系。而构建图表则需要综合考虑有利和不利的两大因素,将二者有机融合在同一张表格中。学生按照这样的方式方法经历学习的体验,日积月累,就会形成较强的地理教材解读能力。
三、指向课前、课堂和课后学习的整个过程
像其他学科一样,地理学科导学案的编写要关注整个的学习过程,必须综合考虑学生课堂内外的实际学习需要。一般而言,导学案的结构包括课前预习、课堂活动、课后拓展或巩固这三大部分。课前板块布局学习目标、提炼基本的知识、复习与新课学习紧密关联的知识,也可以在导学案中预设空间,要求学生提出质疑问题;课堂板块主要是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学生探讨重难点,即时检测、反馈学生的学习状态;课后板块则一方面延续课堂的活动,继续设计相对综合性强、难度大一点的地理练习,或者小实践活动、其他地理资源的阅读等拓展性学习。这三个板块有机联系,不可或缺。
初中地理教材文字性强,只要学生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即可读懂教材,但是因为地理信息繁多,地理概念之间的联系紧密,所以,也给学生带来一定的综合理解上的难度。设置课前梳理信息的板块就显得十分重要,比如北方地区的自然特征,教材中列举很多内容,如果安排学生课堂上学习,就会挤占交流和探讨的时间,而安排在“预习”环节里,以前置“学习任务”的方式提出学习要求,完成相关题目,即可解决这一问题。课堂上安排分析自然特征对农业有利和不利的影响的内容正是为了突破重难点的需要,课后布置实践性拓展练习则能很好地综合前两个板块的学习。如可以这样设计:
读图认识北方地区的气候差异,以甲、乙地区气候差异为对比对象,写出二者之间地形、温度、干湿度以及对应的农作物等方面的差异。(具体题目形式略)
这个设计将本节课的内容囊括了进去,而且增加了辨识难度,如果再增加对比区域内各一个具有代表性地区的地理特征及农业特点这方面的练习,就能进一步巩固学习。
总之,地理导学案“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了学生的‘学’与‘练’,在实际运用中,以学生‘自学’为主旋律,而教师则通过适时的‘导’和‘帮’,发挥画龙点睛的作用,从而使得学生的‘自学’与教师的‘帮’协调互补,相得益彰”。从实用性的角度编写导学案是我们应当坚持不变的原则。
摘要:教师必要、恰当的指导是教学目标落实、教学效果明显的保障。编写导学案成了一种有益的尝试。编写导学案要注意明确学习任务、点拨学习方式方法、关照整个学习过程。
关键词:实用性,编写,导学案,初中地理
参考文献
[1]李芳.浅谈“学案导学—自主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下初中地理导学案设计时应注意的问题[J].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2013(4).
8.八年级物理下册教案人教版 篇八
1、知识与技能
了解现代技术中与声有关的知识的应用。
2、过程与方法
通过观察、参观或看录像等有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获得社会生活中声的利用方面的知识。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学习,了解声在现代技术中的应用,进一步增加对科学的热爱。
二、教学重点
生活中利用声的例子
三、教学课时:1课时
四、教法与学法:阅读自学法、讨论法
五、教学过程
学生活动
(1)自由说出所了解的利用声的现象;
(2)观看相关的录像;
(3)讨论对以上的应用例子怎样归类
在此基础上,老师综合学生所举的例子和初步的分类方法,进行总结性的讲解。
1、声与信息
计算:小明向较远的高山大喊一声,经过1.2s听到回声,请问:小明距离高山多远?(当时气温是15℃)
学生算出结果后,清楚回声可以测出距离。
(1)介绍蝙蝠采用回声定位来确定目标的位置
(2)介绍声呐技术产生的背景以及现代声呐技术的应用方面
(3)介绍B超在医学上的应用
(4)超声波测出金属内部的伤痕
2、声与能量
介绍超声波清洗精细机械;
超声振动除结石。
超声波洁牙。
课堂小结:
声可以应用在哪些方面?
课后作业:
9.人教版八年级历史下册知识点 篇九
1.第一个五年计划
(1)一五计划时间:1953年~1957年
(2)基本任务: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
(3)一五期间重工业成就:
①鞍山钢铁公司建成投产
②长春一汽生产出第一辆汽车
③制成第一架喷气式飞机
④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
(4)一五期间交通运输业成就:
①武汉长江大桥建成
②川藏、青藏、新藏公路建成通车
2.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
(1)时间:1954年9月
(2)制宪机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五四宪法特点:
①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0.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十
浮力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知道浮力的概念、产生原因及浮力的方向.2.知道漂浮在液面上的物体和浸没在液体中的物体都受到浮力作用,会用称重法计算浮力.(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实验观察,了解浮力是怎样产生的.2.经历探索浮力大小的过程.(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乐于探索生活中物理知识的兴趣.2.初步建立应用科学的意识.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
用称重法计算浮力、知道影响浮力大小的因素.【教学难点】
了解浮力产生的原因.【课型】新授课
【教学课时】1课时
三.教学过程
【新课引入】
教师演示:弹簧测力计测量物体所受重力。
师
同学们,弹簧测力计的示数是物体所受重力,你能不能想一个办法让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减小?
生:可以用手向上托物体,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就减小了。
师
对,那么这时我的手给物体的托力大小怎么计算?托力的方向呢?
生:用物重减去手施加托力后的弹簧测力计的示数;竖直向上。
师
除了以上这种方法师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减小之外还有什么方法?
生:还可以把物体浸没于水中,这样示数也会减小。
师
这时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减小说明水也同样给了物体一个向上的托力,那么这个托力的大小你会计算吗?方向呢?
师
这个力在物理学中我们就把它称作浮力。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浮力的概念。
师
同学们,我们经常看到节日放飞的氢气球会浮在空中;人游泳时可以漂浮在水面上;鸭子、轮船能漂浮在水面上;潜水艇可以在水中自由地上升和下潜等事例,你们思考过它们为什么能这样呢?
生:因为它们受到了浮力.师
物体在哪些情况下会受到浮力呢?请大家自己举例子说说.学生踊跃发言:还可以发现,不仅浸在液体中的物体会受到浮力,浸在气体中的物体也会受到气体对它的浮力.师
我们下面就来探究浮力产生的原因.【进行新课】
知识点1
浮力的产生和方向
1.探究一:什么是浮力,它有方向吗?
教师演示:
①出示一个很深的量筒,将一个乒乓球放进去.(教师提问:谁有办法不把量筒倒过来,就能把乒乓球取出来?)
学生结论:乒乓球受到竖直向上的类似于人右手对乒乓球的支持力.板书:1.浮力:浸在液体(或气体)中的物体受到液体(或气体)向上的托力,叫做浮力.2.浮力的方向:竖直向上.2.探究二:浮力产生的原因.师
下面我们以浸在水中的正方体物块为例进行探究,分析比较浸在水中的正方体的六个面分别受到水的压强和压力.教师总结并得出结论:
板书:浮力是由于液体(或气体)对物体向上和向下的压力差产生的,因此浮力的方向总是竖直向上的,与重力方向相反.知识点2
用称重法测浮力、浮力大小的影响因素
1.用称重法测浮力
师
大家想想如何利用弹簧测力计来测量浮力呢?
学生交流、讨论,提出实验方案:把物体挂在弹簧测力计下,读出物体在空气中的重量F1,再将物体浸入水中,读出测力计的示数F2,则浮力=F1-F2.教师鼓励学生,并演示实验.教师总结:这种利用弹簧测力计测浮力的方法叫称重法。
2.浮力大小的影响因素
师
我们知道水中的鱼儿可以自由地上浮与下沉,说明它们自身受到的浮力大小是可以改变的,一定有某种因素可以影响浮力的大小,请大家猜测一下:浮力的大小可能跟什么因素有关?
通过图片展示和举例分析来引导学生们猜测:将空矿泉水瓶压入水中—物体浸入液体的深度;死海—液体的密度;煮熟的汤圆个头大—物体浸入液体的体积;木块的上浮和铁块的下沉—物体的密度。
学生猜想:浮力可能与液体的密度、浸入液体的深度、物体浸入液体的体积、物体的密度。
演示实验:探究影响浮力大小的因素。
实验1:探究浮力的大小与物体浸入液体深度的关系
控制变量:物体浸在液体中的体积(物体排开液体的体积)相同,同一物体,同种液体中.图示:
现象:两种情况下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变化差相同.分析:物体所受的浮力与物体浸入液体的深度无关.实验2:探究浮力的大小与液体密度的关系
控制变量:物体浸在液体中的体积(物体排开液体的体积)相同,同一物体.图示:
现象:乙、丙两种情况下弹簧测力计的示数不同.分析:根据F浮=G-F拉,物体在水中和酒精中所受浮力不同,说明物体受到的浮力与液体的密度有关.实验3:探究浮力的大小与物体排开液体体积的关系.控制变量:液体的密度相同,同一物体.图示:
现象:两种情况下弹簧测力计的示数不同.分析:根据F浮=G-F拉,两种情况所受浮力不同,说明物体受到的浮力与物体排开液体的体积有关.实验4:探究浮力的大小与物体的密度的关系.控制变量:物体的体积相同,浸没在液体中的体积相同,液体的密度相同.图示:
现象:两种情况下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变化差相同.分析:物体所受的浮力与物体的密度无关.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实验数据,归纳总结,得出结论.板书:浸在液体中的物体所受的浮力与液体的密度和物体排开液体的体积有关,与物体浸没在液体中的深度、物体的密度、质量、体积、物体的形状等无关.【巩固练习】
1.下列关于浮力的说法正确的是(D)
A.木块浮在水面上,铁块沉入水底,所以木块受到浮力,铁块没有受到浮力
B.只有浸入水中的物体才受到浮力,浮在水面或沉入水底的物体不受浮力
C.空中飞行的篮球最终落回地面,因此篮球飞行时不受浮力
D.游泳时,感觉身体轻飘飘的,那是受到浮力作用的结果
四.课堂小结
这节课我们共同学习了浮力的概念、方向,掌握了用称量法测量浮力大小的方法,知道了浮力的实质即浮力产生的原因,还通过演示实验共同探究了影响浮力大小的因素。我们将在今后的几节课中继续学习浮力。
五.作业布置
课后作业
11.八年级下册人教版物理知识点总结 篇十一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什么是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有保障,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①含义不同: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②范围不同(联系):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4、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6、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7、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1、法定义务的内容及特点:(内容)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特点)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权利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重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4、道德义务的含义及作用:(含义)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作用)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的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5、如何履行公民义务?答: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1、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2、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愿意。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1
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相关保护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
4、怎样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答: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
5、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6、怎么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3、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4、肖像权的内容: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5、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6、如何维护肖像权: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7、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8、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既不要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要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侵害了公民的姓名权
9、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1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隐私权的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3、隐私权的内容:①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③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
4、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①树立隐私意识;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5、侵犯隐私权的后果: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6、侵犯隐私权的表现: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
7、怎么保护自己隐私权?
①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1、教育的作用: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个人)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对于国家)
2、受教育权的含义: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4、义务教育含义: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5、义务教育的特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即不收学费、杂费;它具有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
6、维护受教育权的方式:当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可以采用诉讼或非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7、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其
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
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
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2、保护财产所有权的途径:①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②另外,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③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④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3、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5、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6、遗嘱继承:它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7、依法维护继承权:当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增强维权意识,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8、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9、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
1、消费者的九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2、安全权: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不能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
3、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4、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任何一项服务。
5、公平交易权:消费者 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6、消费者怎样才能炼就一双“慧眼”?(即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①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获取消费知识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②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法经营者进行斗争。
7、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效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课我们崇尚公平
1、公平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是社会公平的重要表现
2、公平含义:公平是得到自己该得的,分担自己该做的。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3、怎样理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公平?①公平能使人们稳定、持久地进行合作,有利于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②有了公平,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障;③有了公平,我们才可能通过诚实劳动,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满足自己的合理期望,从而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④总之,只有公平,整个社会才能人人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共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4、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总会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
5、我们如何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①增强权利意识,善于用合法的手段,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②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③崇尚公平,主待公道,积极同破坏公平的行为作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6、怎样树立公平合作意识?①以公平为基础的合作才是良好的合作;②为了更好地合作,我们需要承担自己应该做的,决不能只享受利益而不付出;③公平的合作,必须是互惠的合作。
第十课我们维护正义
1、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正义的行为和非正义的行为: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3、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的利益制定的,而是为维护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既能从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中受益,又要受到制度和规则的约束。
4、社会发展需要正义:①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②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③正义通过制度的调节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以利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④正义有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5、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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