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共10篇)(共10篇)
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大祥区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
动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湘安明电〔2011〕4号),全面彻底排查电力生产、电网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确保本区供电安全局面平稳。特组织开展大祥区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供电所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治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委、市政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重要举措。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务必协调安排好此次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排查。各单位、供电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供电所实际情况,安排详细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整改。对排查梳理出的事故隐患,要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限期责任人完成整改,确实难以一时消除的,必须要全部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
(四)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留有隐患资料,将该隐患的图片保留,并附简单的文字说明,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的附件上报。此项工作由城西供电局完成。
(五)对存在的供电安全隐患,各单位安全专责和供电单位要及时到现场,对责任人下达供电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将隐患的危害和治理要求告知责任人。对拒绝签收供电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隐患责任人,在现场的人员要注明送达时间并签名确认,作为履职履责资料保留。
二、排查重点
直接影响配网安全运行、对人员有触电危险的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跨越道路、池塘等安全高度不够;电缆线路上方违建开挖;线路下方违章建房的的安全隐患。
三、活动安排。
大祥区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30日前,按照整治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各单位制订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按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摸底,集中开展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区将组织对各单位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二
关于开展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城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逐栋排查辖区内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 措施,确保不发生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范围
县域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及集体土地上所有公共建筑物。包括城镇(乡村)居民房屋、各乡(村)办公场所、企事业单位、老年活动中心、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各个体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宗教活动中心。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房屋,教育、医疗、体育、文化、餐饮、娱乐、商业、交通等公共场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重点排查大板房和无筋拱板房;
(二)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含发生白蚁虫害)的房屋;
(三)使用过程中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
(四)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五)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六)被部分拆除后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
(七)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房屋。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成立疏附县城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 强(副县长)
成员:吕贵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胡明勋(国土资源局局长)董志俊(公安局副政委)买海提〃托乎提(工商局局长)曹 军(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王建忠(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吕贵龙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此次房屋安全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四、工作职责
1、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具体抓落实。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对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汇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作出鉴定、协调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对非拆除房屋及其部门拆除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整改。
3、教育、卫生、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所有、使用、管理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按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进 行督促落实。
4、私有房屋的安全隐患问题,由房屋所有权人按有关部门提出的治理整改意见进行治理整改。凡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小区,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
5、房屋安全鉴定及治理整改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6、房屋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制止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对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的义务。
五、方法步骤
本次危旧房屋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在60天内完成,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做到房屋安全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人人维护。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核查组,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排查治理阶段(5月1日—5月15日)
1、以乡镇、场、社区为排查单元,组织属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自查,并填写《城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场、社区排查出的房屋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治理意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有关当事人按照治理意见进行整改。
(三)汇总报告阶段(5月16日—5月20日)
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本行政区域的《城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并写出书面总结,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场、社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切实把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
(二)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要切实加强对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房屋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房屋产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将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督查检查,接受监督。县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指导组,对各乡镇、场、社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制度,跟踪指导。排查治理工作期间,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房屋使用安全险情以书面形式报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3256606),以便掌握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对乡镇工作的跟踪指导。
附:疏附县城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危房 排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9日印
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三
冀发集安„2011‟57号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企业:
现将《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望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深、抓实、抓细,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稳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1—
集团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稳定,根据《唐山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紧密结合企业当前实际,通过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检查手段,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
三、排查重点
(一)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治理
各有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矿山爆破的各项规定,落实《危险作业安全责任确认制度》,对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后,再进行签字,防止对责任落实过程走过场。对矿山边坡、排土场 —2—
防洪要明确专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定专门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二)防止中毒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1、各企业要重点开展好对有气体中毒危险的地坑、储库的安全检查,对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危险的场所,要树立警示标志,做好气体中毒事故的应急处臵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做好员工的使用培训。对有发生火灾和爆炸危险的煤粉库以及煤粉制备系统要做好日常监测和安全检查,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各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要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督促员工做好职业危害防护,要以今年的职业危害现状评价为契机,加强对现场职业危害的治理,对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浓度超标的岗位或部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符合行业标准。
(三)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当前,各类恶性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我公司目前车辆较多,尤其是员工上下班的通勤车辆和各类大型长途运输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本企业各类车辆的安全管理,对车辆“三检”要形成严格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登记。各有车单位还要定期组织对全体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酒后开车、开带“病”车和超速行驶,对 —3—
违规人员要制定考核措施,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以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为重点的其他领域
1、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尤其要对外包队伍的施工能力进行了解,防止不具备施工能力的队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影响。对工程项目要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等情况,防范垮塌、坠落、塔吊倒塌、雷击、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
2、人员密集场所。各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的办公楼、职工宿舍、幼儿园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防止因高温、雷电、大风、雨水或潮湿造成线路短路等导致的火灾事故。要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及各类警示指示标志齐全完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3、特种设备。对所有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附件的完好有效,尤其要对所有在用的电梯,要请具备电梯维保资质的专业单位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唐山分公司要立即安排专人并与电梯供应商结合,要将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电梯调试到最佳状态。
(五)切实做好电气室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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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司所属一些水泥企业连续发生窑尾电气室火灾事故。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窑尾漏料或预热器系统喷料引燃附近的电缆造成的。各企业要以此为戒,立即开展好对电气室及周边电缆的安全检查,对有可能发生高温物料泄漏的场所,要采取多项措施做好电气室的安全防护,严厉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再次重申,所属各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要立即用电话报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对于事故单位迟报、瞒报事故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从重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明确自身的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本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措施、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治理的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各企业之间可以开展互查互纠活动,企业之间互派安全人员、技术人员逐工序、车间、部位进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于9月22日前,通过公司管理平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监部-查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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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参与。各企业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3、落实实施方案要求,迎接督导检查。在此期间,唐山市安委会将成立10个督导组,配合河北省安委办督查组对各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公司也将把此次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作为今年对各企业年度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企业要按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做好迎接上级机关安全检查的准备。
4、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好本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信息表》的要求,及时、认真上报各项信息。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隐患排查治理 实施方案 通知
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四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东疆保税港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东疆安委[2011]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自即日起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分层、分级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逐条登记、建档,填写隐患登记表(见附件),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并于6月23日前上报经发局。
二、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设备、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整改。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将隐患整改情况或计划于7月3日前上报经发局。
三、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经发局将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确认,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联 系 人:李清水赵世培
联系电话:***0
附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表(企业)
5.“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五
按照分局指示精神,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结合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x局xx电[2009]1号文件精神,根据电业局的统一安排,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制定本计划。
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和分析,梳理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到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广泛发动、深入实际,加强安全基础。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隐患,加强对变电运行的专项安全检查,掌握安全动态,狠抓问题整改。要辩识危险因素,全面评估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建立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三、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及内容
认真贯彻电业局2010年安全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将专项行动与电网迎峰度夏相结合,与单位安全工作实际相结合,全面查找问题和隐患,认真整改,确保实效。
(一)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性评价,认真分析电网安全薄弱环节,深层次查找其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制定防范措施并
落实,做好六个核查:核查线路薄弱环节;核查安全稳定控制措施的落实;核查新投设备涉网安全措施落实;核查关停自发电机后备保护电网安全和供应措施落实;核查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核查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落实。
(二)加强人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吸取人身伤亡事故教训,结合电业局开展的查违章、除隐患,百日安全活动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专项治理活动,以作业现场为重点,以两票三制为根本,以危险点分析为关键,全面排查管理违章、装置违章、行为违章,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切实消除作业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施工方案及执行是否符合规定,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施工现场防止坍塌、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是否完备等。要切实加强工程分包管理,重点检查承发包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及电业局有关要求,工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是否到位等。
(三)加强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加强对主要输变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重要区段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外力破坏隐患,配合公安部门严打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加强对变电系统设备的巡视,及时消除隐患和缺陷,确保变电系统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检查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维护管理和鉴定等。
(四)加强变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采取措施防范事故风险,停送电联系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停电、恢复送电及运行方式发生较大变化,记录是否完整等。
(五)加强变电设备防汛防台和应急预案落实。重点排查变电所防汛责任制,防汛检查和整改,设备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是否针对洪涝引发的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及事故抢修预案;是否落实应急保障、处置、抢修恢复,灾后重建等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
四、为确保专项行动效果,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和具体计划
(一)据具体工作措施
1、变电工区及全体变电所人员全面动员,按工作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排查。变电工区对各变电所排查情况进行核查。
2、各变电所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和评估,对查出的隐患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确保到位。各变电所目前缺陷明细表附后。
3、变电工区深入各变电所,对设备隐患深入整改,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并主动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各方支持,接受监督。
4、认真做好变电设备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人头,进一步巩固和延伸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
6.“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六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贯彻黑河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湖南湘乡育才中学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局决定从2009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一)学校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1.是否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的工作机制是否落实。
2.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度,安全检查、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3.门卫制度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4.是否坚决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是否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二)校园消防安全情况
1.学校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2.学校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指示标志、防火门等设施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4.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及公共活动场所的电器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得当,危险设施设备有无明显警示标志。
7.有无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的制度,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校车与驾驶员情况
1.校车是否取得校车许可证,有无严格实行校车“大三小六”检测制度。
2.校车车载灭火器及消防锤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
3.驾驶员是否取得校车驾驶人证,有无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
4.校车乘载人数是否在核定人数内,校车是否超速行驶。
(四)建筑设施安全情况
1.学校有没有危房,校园围墙及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2.学校防雷装置是否符合标准。
3.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楼梯宽度、高度和栏杆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4.文体活动场馆、实验室设施设备是否安全,使用是否规范。
(五)疾病防控情况
1.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是否按照相关指引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六)饮食卫生及宿舍管理情况
1.食堂设备与环境,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2.食堂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对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实行培训上岗制度。
3.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如何,是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4.校内小卖部有无营业执照,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所售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5.学校水源地是否清洁,学生的饮水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饮水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6.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宿舍取暖是否加强管理,有无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措施。
(七)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是否落实,有无具体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是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落实课时和教材,有无具体的教案。
3.学校是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安全疏散演练,有无具体的演练方案。
4.学校是否重视和坚持开展安全宣传,学生安全意识是否得到增强。
5.中小学是否配备法制副校长,能否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法制和安全教育中的作用。
二、排查与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认真了解学校安全情况,善于发现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二)各学校务必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制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派专人负责,及时督办,力求在寒假期间完成整改。
(三)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学校要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凡排查和整
改工作行动迟缓、态度马虎、措施不力的,要实行问责制,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强化对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把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设立信息报告员制度。
为及时掌握学校安全情况,指导学校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各学校请于12月20日前,将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6322694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五大连池市教育局2009年12月14日
7.“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七
矿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12月9日省安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双节”期间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求全矿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对通风、瓦斯治理、煤尘防治、机电设备、提升运输、防灭火、防治水和现场管理-等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彻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政科
副组长:任博选 胡建军 张文学 郑 武
张鲲鹏 张彦军
成 员:田小平李崇刚 王文林 董 恺
刘新平程忠林 李格胜 房 恒 尚建国 刘建建 李爱龙 景永平
邓兴杰 池永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李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隐患自查时间及领导小组职责
1、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矿井大检查阶段(12月10日——12月11日),由 领导小组对矿井进行安全大检查;第二阶段为区队整改阶段(12月12日—12月18日),由各区队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科室进行督促落实;第三阶段为巩固总结阶段(12月19日——12月31日),由领导小组对区队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三、检查重点
1、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加强矿井通风系统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设施完好,采掘布置合理,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必须形成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杜绝出现采掘面无风、微风作业的情况;加大综放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管理工作,重点对ZF4404工作面瓦斯进行综合治理,做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先抽后采,使矿井和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坚决禁止瓦斯或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同时,对煤尘要定期进行冲洗,尤其在工作面生产期间喷雾设施必须正常开启,将煤尘指标控制在规 程范围之内;除此之外,通风科和调度室要安排专人,对各采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和各类传感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各类传感器标效准确,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灵敏可靠,对于采空区、密闭墙要定期进行灌浆及各种气体监测分析,确保矿井防灭火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井下电器设备及线缆进行检查。
机电科要对井下线缆、设备分区域进行详细的大检查,对接线工艺、失爆、接地等全面检查,查处失爆要立即停产整改,电缆有擦伤及绝缘程度不够的要及时处理,彻底消除失爆及电缆击穿等现象,防止外因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对于国家命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电器设备坚决禁止使用。
3、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对矿井各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生产科根据《煤矿防治水特别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对矿井各采区水仓、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正在清理的水仓要督促加快进度,确保矿井排水设施运行正常。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切实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
4、加强顶板检查管理工作。
生产科、安监科要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严格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及敲帮问顶制度,重点对ZF4404工作面回风顺槽起底、扩帮、支护维护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每一个作业地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及安全,严防违规作业、空顶作业。
5、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
隐患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我们要继续把隐患排查治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各级干部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持8小时工作制,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并与工人同上同下。各科室要按照下沟矿发【2011】0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坚持每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动摇。通风科重点检查“一通三防”、安全仪器、仪表方面存在的隐患;生产科重点检查工程质量、防治水、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机电科重点检查机电设备、线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调度室重点检查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等系统方面存在的隐患;安监科重点检查制度、规程、措施落实、文明生产及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各科室对于检查存在的隐患,要落实专人,按照责任、措施、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督促区队进行整改,做到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夜,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大检查要高度重视,以吸取事故教训为切入点,认真开展隐患大治理,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决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区队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各级管理干部跟班制度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员工教育,及时整改隐患,对于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3、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此次检查要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各单位一把手负全责,不得敷衍了事,不得走过程,切实将隐患治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为我矿持续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坚决防范矿井安全事故的发生。
8.“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八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教育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各学校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中心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治理内容
1、各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安全工作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并层层签定责任书。
2、各学校要经常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拥挤踩踏、防中毒、防锅炉爆炸、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件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定期对学校电教室、仪器室、图书室、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5、加强对校园校舍的检查,特别要把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幼儿活动器材、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6、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蔬菜、饮用水等质量关,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防止师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发生。
7、加强学校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门卫的责任意识,严格工作纪律,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8、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法制副校长,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安全教育课时安排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日”宣传活动。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大型师生集会、游园、娱乐、野游等活动的,必须报教科局批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10、各学校做好安全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到精细、规范、不遗漏。
三、按照县教科局左教字20084号檔,《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治理实施方案》安全隐患治理年的时段安排及主要任务,各学校研究制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一时段,2——4月份 主要任务:
1、围绕全国“两会”召开,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在短期内整改的,务必在3月底前整改销号;暂时难以整改完毕的,要做到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等,“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于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检测,严防发生事故。各学校与3月15日前将《2007年学校安全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桐峪中心学校。
2、各学校在3月10日前按照县教科局的统一安排,研究制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
3、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各教学点的安全隐患自查、检查。
4、围绕“全国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第二时段:5——9月份 主要任务:
1、围绕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稳定。重点做好反恐、反邪教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2、认真开展第一时段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的专项整治,要加强整改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实行重大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
3、各小学幼儿园做好第一时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建立重大隐患信息数据库。
4、各小学、幼儿园做好春夏季安全管理及汛期安全工作。
5、利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放入校舍等进行维修改造。第三时段:10——12月份 主要任务:
1、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做好学校冬季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学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我中心学校按县教科局的要求,成立了桐峪中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如下;组 长:连斌武
副组长:李晓红
成 员:刘守明 李彦廷 申忠庆 贾建林 陈玉红 郭晓栋 刘彬 郭荣平王建伟
各学校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县教科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各小学隐患排查的重点,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三)学校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各学校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等的安全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的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九
为了抓好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风景区党委、风景区管理处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制定了景区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高度重视。6月21日,景区召开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部门、责任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确定了下一步整治的重点。
会上,程宏副书记对当前的安全工作重点作了以下几点强调: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意义和奋斗目标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身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措施,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就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各村、驻景区企事业单位、景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按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真正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风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完成全镇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二)落实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要结合景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各村、各部门、驻景区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部门、驻景区企事业要从经费中拨出必要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建筑工地、道路和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各村、驻景区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
(三)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认真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驻景区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企业老总和建筑工地老板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处理。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村、驻景区企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村、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风景区安办要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镇宣传部门也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曝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二、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检查的情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治
(一)交通道路、河堰、水塘安全
1、对景区主公路及内环线交汇口的安全警示标示进行排查,对破损、丢失的标志及时恢复。
2、全镇所有塘堰设警示标志。
3、风景区管理处与有塘堰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有承包经营人的塘堰由村委会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
4、通过村、学校两个渠道,向塘堰周边农户及全景区的学生发放《禁止在塘堰游泳》的宣传资料。
(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1、成立天台山风景区义务消防队。现有人员10人。
2、警务室、景区安办每月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一次排查。
3、利用假期,组织酒店山庄等公众聚集场的业主,开展消防工作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存在无消防通道,无消防灭火器具或逃生警示标志的单位一律进行停业整改。
4、加强对景区重点防火单位的安全检查。
(三)建筑安全
1、村镇建设管理所人员对全景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城管执法队对中心区范围内及主要交通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整治。
(四)食品卫生安全
1、严格落实酒店山庄检疫管理制度,县卫生局落实专人进行监管。
10.“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篇十
清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部门、下乡工作队:
今年以来,根据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行为仍未杜绝。按照清安办发[2017]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生产、经营、运输事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部门、下乡工作队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认真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深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 王国庆、镇长王富喜为主要负责人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领导组名单附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两委、网格长为本次专项行动主体,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包村情况,牵头组织本次专项行动的摸排工作,做到行动全覆盖,无盲区。
三、排查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内容
(一)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长输油气管道、燃气(煤气、天然气、煤层气、液化气、沼气)管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各行业领域。
(二)重点排查“小、散、乱、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环保要求的小作坊和已停产、停工或取缔的企业、场所,特别是危化企业、生产使用加工涉及易燃易爆品的企业和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厂中厂、厂地租赁作业场所。
1.打击非法储存、生产、使用、销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各类废弃物等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2.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非法安装、储存、销售、使用燃气(煤气、天然气、煤层气、液化气、沼气)问题。
3.打击生产经营单位无手续、无资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施工等行为;打击员工未依法持证上岗行为;打击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建设、生产行为。
4.打击客车、货车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货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5.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打击摸排停产、停业、关闭企业、场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物料、废弃物等问题。
6.打击违法违规充装气瓶、非法生产、使用未注册登记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打击载人、载物电梯无证运行、超期运行、带病运行等问题。
7.打击有限空间违法作业,整治未培训上岗、无审批无检测作业等问题;打击农村土地和房屋违规租用,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各村(社区)要在属地范围内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摸排小散乱污企业和作业场所,逐一排查取缔各类非法违法小手工作坊、黑窝点、黑加工作坊,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任、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所属行业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含场所)、设施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3.按照县政府[2014]10号、[2017]18号关于监管职责责任要求,以及清安办发[2017]16号精神精神,在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报请上级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查重处。
4.重点对遗留的生产原材料,危险品存放设施,采取清理、注水、灌沙、拆除等方法,确保彻底取缔。各村(社区)、部门、下乡工作队要在7月5日下午18时前向镇监办办报送摸底排查情况表。
清源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七月三日
夏季高温天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王国庆(书记)第一副组长:王富喜(镇长)常务副组长:代宪武(武装部长)副 组 长:康瑞明(副书记)
白建华(人大主席团主席)张勇强(派出所所长)乔 进(宣传委员)孙 琦(纪检书记)李存奎(副镇长)
郝卫钢(党委办主任)高巧娥(组织委员)康建春(副镇长)
王丽萍(司法办主任)
成 员:王彦斐(安监站站长)
乔月斌(企业办主任)罗志红(建管站站长)张勇强(食药所所长)乔晓斌(联校校长)张 亮(国土所所长)罗六儿(交安委主任)乔永进(林管站站长)贾俊强(农机站站长)吴 杰(水管站站长)武立坚(农科站站长)刘静蕊(文化站站长)刘俊斌(环卫所所长)吴增锁(治超办主任)赵晓燕(民政办主任)王二保(安监站安全员)米永强(安监站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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