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责任制(精选10篇)
1.反恐怖防范责任制 篇一
吕梁吕运汽车客运总站反恐怖防范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吕梁市反恐活动安全顺利实施,全力做好我站反恐怖防范工作,根据吕梁市吕反恐发[2011]12号《吕梁市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开展防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立足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遵循“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按照“统一指挥、协条有序,高度戒备、反应迅速,科学决策、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好反恐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站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我站特成立吕梁吕运汽车客运总站反恐怖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站旅客运输安全防范工作。
组长:高跃
常务副组长:李世平
副组长:王永军张国强乔世峰常春明胡静柳志平王国忠
成员: 派出所干警及派出所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车站派出所,由乔完连负责协调反恐期间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58-3383214
组长高跃为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组总指挥,全面本站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常务副组长李世平负责具体安排站内反恐怖防范工作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王永军、张国强负责站内巡逻、搞好站内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全站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以便及时发现一切可疑人、可疑行为及时制止;
乔世峰负责本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常春明、胡静负责各自班组工作时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柳志平负责搞好进站口的“三品”查堵工作,一定要细查、细辨,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行包,将一切“三品”查堵在车下、站外。
王国忠负责出站口的安全防范工作,车辆出站时一定要将车上乘坐人数核实清楚,若发现无票或有可疑行为的旅客时,必须责令让其下车补票或接受询问。
派出所保安人员负责搞好大门口、站前广场、停车场的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决不允许任何闲杂人员或无关车辆从大门口进入车场内。
乔完连负责搞好反恐期间的所有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涉恐情报的搜集上报工作
车站派出所及各部门要把反恐安保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密切关注辖区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的活动情况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应,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况信息,将一
切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涉恐情报线索纳入视线,及时梳理、汇总并上报涉恐情报信息,确保情报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提高情报信息的传递效率,确保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或获得暴力恐怖线索后,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二)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强化对重点目标、重点人员、重点线路、进出站车辆的管理控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反恐怖基础防范工作。
(三)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
进站口、大门口、停车场为车站反恐防范的要害部位,必须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必须认真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强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禁“三品”和其它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做到逢包必查。凡夜间在站内停放的车辆必须要加强看管,次日发车前必须进行检查。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反恐怖防范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及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反恐怖防范的教育,增加从业人员预防爆炸恐怖袭击的常识,增强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五)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反恐怖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明确反恐指挥的工作职责和运行程序,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分工协作。同时,按照预案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对
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改进完善,保证一旦发生恐怖(突发)事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六)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我站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保证通信联络、应急车辆、人员等工作落到实处,遇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不得延误。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行业反恐常态工作,密切关注反恐工作动态,加大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对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进行排除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或其他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内部的安定团结。
(二)我站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吕梁吕运汽车客运总站
二0一二年元月十七日
2.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xx县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要求,本着“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合理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广泛普及安全法规和应急自救知识,及时掌握、彻底排查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校长 副组长:吴主任 成 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排查,消除隐患
进行校园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分析研判,对可能成为恐怖源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逐一检查过滤,彻底排除嫌疑;加强对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护,做到万无一失。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收集涉及学校的反恐情报信息;广泛发动教职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及时发现学校面临的涉恐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落实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反恐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恐工作制度,修订现有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防范力度,着重加强人车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值班巡逻、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要安排在编在岗人员排班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务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可疑人员应予以盘查询问,对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3)加强校园内部巡逻值班。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定时巡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查明来源和危害,进行合理处置。放学后学校值班人员要对校园进行清场,不得让走读生无故滞留学校。值班人员要定期在校园进行巡查和巡视。
(4)建立健全反恐怖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若出现反恐怖问题,要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建设。
校园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对设施和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2)完善校园保安警用器材的配备。
按照保安器材配备标准为保安配备必要的保安器材。
3.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的防范。明确校园的重点防护目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等),严格加强视频监控、内部防护、人员管理、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规范校园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完善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校门内外安装监控探头;上下学时路队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及时发现并处置可疑情况;门卫在上下学时间段,要在校门外维护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每天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要有带班领导、保安、值周教师共同值班,严格出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要及时掌握本地涉恐重点人员的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管。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本地涉恐重点人员情况,并对其在校园周边的活动情况进行必要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
5.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况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范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群体性事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发生。
(三)加强教育,提升能力
要开展反恐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员工的反恐意识和反恐能力。
1.加强反恐防范教育。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反恐防范教育培训,组织学校反恐工作人员参加反恐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反恐意识和能力。
2.开展反恐防范宣传。学校通过集会、主体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及黑板报、等形式或载体对师生进行反恐怖宣传教育。
3.要做好反恐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研究制定并及时完善处置各类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反恐装备、物资和通讯保障,加强值班备勤。定期(每学期一次)开展以疏散逃生为主的反恐应急演练。
(四)规范管理,妥善处置 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如果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学校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实施现场控制、封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全力维护校园的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学校反恐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学校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3.医院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办、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塔城市反恐怖工作目标责任书》(2012年度)要求,为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医院安全稳定,以“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合理处置、确保稳定”为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医院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卫生工作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医院安全监管,加强医院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演练,切实提高全院医护人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医院安全与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2.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和平任反恐办主任。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加强预警,检查各科室反恐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和工作方法,做好宣传推广。发生恐怖事件后,及时调度、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使恐怖事件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将反恐怖防范教育纳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办公室选择反恐教育资料供各科选择教育,指导各科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提高医护人员对恐怖事件的预警意识,提医护人员自救自护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5月10日)。与卫生系统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塔城市公安局签订《反恐怖防范目标责任书》,制定医院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反恐怖防范工作动员部署三个会议:领导小组会、部门负责人会、全院会议。宣传发动全体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反恐怖防范工作各项活动之中。
2.全面推进阶段(5月10日~12月30日)。(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医院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负责人职责。
具体分工如下:
冯辉指挥反恐怖协调防范工作,督查措施的落实,制止恐怖事件等。
徐志平督查措施的落实,协调。联系安全部门、卫生系统反恐怖协调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指挥反恐怖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王新生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与公安、医院联系,指挥人员疏散,制止恐怖事件等。徐和平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活动,组织安全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刘洁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检查安防设施,加强反恐装备,督促门卫、食堂等重点部门工作,制止恐怖事件等。
张天武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安排救护伤员,制止恐怖事件等。
各科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应急演练工作等。于建华对反恐工作全程检查监督。
(2)加强技防措施,加装监控设备,配备反恐器械。与派出所加强联系,畅通应急报警渠道。
(3)医院为开放性场所,加强门卫登记检查,对进入医院的人员严格登记, 禁止可疑车辆进入医院。要求可疑包裹亲自开包检查确认,防止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医院。
(4)医院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守卫,对重点要害部位日检查,日记录,对医院周边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提高警惕。
(5)开展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各科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反恐怖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医护人员的反恐意识。反恐教育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医院宣传阵地相结合、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尽力扩大宣传教育面,提高教育的实效性。(6)组织开展医院反恐怖防范演练。制定反恐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反恐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反恐防范的应急处置和规避危险的能力。
(7)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反恐怖工作台帐,以备检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解和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反恐领导小组。
四、工作原则和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医院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医院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医院反恐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医院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4.新嘉幼儿园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篇四
幼儿园是个特殊的群体集合体,面临着各种安全隐患的威胁。幼儿园的师幼都是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勇气。在反恐怖方面更多的是要做到自我保护,在此基础上视具体情况是否与恶势力做斗争。我园把重点放在增加自我保护的知识培训、能力培养、增加自我保护的意识、安防技防人防的加强等方面。
一、我园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丹
副组长:严青、黄昱
组 员:胡雪琴、陈钰华、卢明铃、林钦、戢思慧、黄贵萍等
二、增加自我保护知识培训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召开培训会议
2、组织全园师幼参加反恐怖防范工作培训
3、以各班级为单位,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反恐怖培训
4、通过利用每日安全五分钟教育、安全教育日、教育周、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等契机,适时适当的加强巩固孩子的反恐怖意识。
三、能力的培养
1、园部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园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反恐怖防范培训知识的培养,及技防设施的使用培训
2、通过开展小故事、小情节等形式,各班级组织幼儿开展“我是小小警察官”的游戏,让孩子真切感受角色,结合防恐演练,让孩子知道坏人是什么样子的,警察是什么样子的,报警电话是多少,坏人是可以骗的,怎么保护自己适当地充当乖巧的弱者等。带着孩子看看我园的安防、技防在哪儿,怎么用,以及让孩子畅所欲言谈谈在假设的危险情况下,孩子能使用什么工具,采用什么方法来保护自己。
四、自我保护的意识培养
自我保护的意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懂得观察危险,就容易陷入危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全园各部门,以座谈的形式跟孩子们交流“什么是危险”“什么情况下容易遇到危险”“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增加自我保护的意识有利于师幼更好地保护自己,减少危险。
五、增强园所的安防、技防、人防
幼儿园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定期查看监控设备是否能正常录像、定期对技防设施做保养维护、加强人防的管理,如通过表彰、发放奖励等形式增加人防人员的安全责任心。
幼儿园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不定性的任务,需要全园师幼的共同努力切实从意识上、能力上真正做到自我保护。幼儿园方面必须本着全园师幼绝对安全的原则,保证充足的安防、技防、人防的配置。
5.反恐怖防范责任制 篇五
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茌平县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茌平县校园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的要求,本着“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合理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广泛普及安全法规和应急自救知识,及时掌握、彻底排查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修文 副组长:李功
王新
张秋喜 成员: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李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排查,消除隐患
进行校园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分析研判,对可能成为恐怖源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逐一检查过滤,彻底排除嫌疑;加强对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护,做到万无一失。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收集涉及学校的反恐情报信息;广泛发动教职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及时发现学校面临的涉恐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加强校园网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涉恐信息,防止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二)落实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反恐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恐工作制度,修订现有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防范力度,着重加强人车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值班巡逻、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要安排在编在岗人员排班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务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对可疑人员应予以盘查询问,对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3)加强校园内部巡逻值班。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定时巡查登记。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查明来源和危害,进行合理处置。放学后学校值班人员要对校园进行清场,不得让学生无故滞留学校。值班人员要定期在校园进行巡查和巡视。
(4)建立健全反恐怖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若出现反恐怖问题,要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建设。校园、教学楼重点部位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值班室要安装红外线报警装置和一键式报警装置,并对设施和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有可能的话,要将监控和报警系统纳入公安监控系统。
(2)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学校路段”的提醒标志。
(3)完善校园保安警用器材的配备。按照学校保安器材配备标准为保安配备必要的保安器材。
3.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的防范。明确校园的重点防护目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等),严格加强视频监控、内部防护、人员管理、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规范校园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1)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完善低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并严格执行;校门内外安装监控探头;上下学时要有专人在学校周边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置可疑情况;保安员(门卫)在上下学时间段,要在校门外维护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每天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要有带班领导、保安、值周教师共同值班,严格出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营养餐定点采购、查验登记、出入库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邀请食品监管部门定期督查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不购食三无食品,切实消除危及食品安全的问题隐患,严防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要及时掌握本地涉恐重点人员的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监管。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本地涉恐重点人员情况,并对其在校园周边的活动情况进行必要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
5.要研究制定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防范特殊措施。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况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范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群体性事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发生。
(三)加强教育,提升能力 要开展反恐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员工的反恐意识和反恐能力。
1.加强反恐防范教育。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反恐防范教育培训,组织学校反恐工作人员参加反恐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反恐意识和能力。
2.开展反恐防范宣传。学校通过集会、主体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及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或载体对师生进行反恐怖宣传教育。
3.要做好反恐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研究制定并及时完善处置各类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反恐装备、物资和通讯保障,加强值班备勤。定期(每学期一次)开展以疏散逃生为主的反恐应急演练。
(四)规范管理,妥善处置
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如果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学校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实施现场控制、封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全力维护校园的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学校反恐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学校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6.反恐怖应急预案 篇六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活动能力,有效地应对当前日趋复杂的反恐防范工作形势和社会治安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安全保卫事件、重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伤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按照XX集团公司办公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针对我公司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爆炸等破坏性手段,袭击我公司水电站、水闸、输水渠道等恐怖袭击事件。
(2)、在我公司各个临时营地水源处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至病至命微生物以及其他蓄意污染我公司饮水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
(3)、我公司项目部、各个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等场所遭受爆炸、纵火投毒、武力挟持等恐怖袭击事件。
(4)、我公司变电站及输变电线路等电力设施遭受恐怖袭击事件。
三、反恐怖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1、反恐怖组织机构
我公司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生产经营部、项目部、行政综合部、财务部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经营部,由生产经营部负责所恐怖日常管理工作。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反恐怖组织机构职责
负责组织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演练情况。公司范围内发生恐怖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部门及集团总公司值班室、省公司生产部。一旦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反恐领导小组根据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加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防指挥部;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的要求加入现场指挥部,分别为指挥提供专业咨询,在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反恐怖工作任务
收集、分析电力反恐怖相关信息;发生恐怖袭击疑似事件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当地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做好必要的先期处置工作;执行公司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并及时反馈信息;配合相关部门执行其他反恐怖工作任务。
四、制定反恐工作制度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反恐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对反恐工作的责任感,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防范工作,在重大节假期及汛期,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巡视时,要多注意周边异常情况,增强防范意识,稳定心态,勇敢面对,将恐怖性犯罪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
3、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把制度落到实处,有外来人员造访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内部管理,密切掌握人员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4、提高警惕,加强保卫。注意加大检查和控制力度,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对办公区保卫工作,组织本标段员工全力维护秩序和稳定。
5、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强化制度落实,将其纳入本项目部责任制管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及时联系、上报有关情况,确保反恐怖工作顺利进行,严防恐怖性事件的发生。结合实际需要,保证装备和物资供应,在发生恐怖事件时,尽最大努力维护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6、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补充、核实有关情况,并将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及时上报反恐怖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反恐怖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相应的工作秩序,尽可能降低恐怖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和处理
(1)发生疑似恐怖袭击事件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同时报XX集团公司办公厅和省公司生产部。
(2)信息报送必须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掌握准确的信息,应先及时报告事件概况,随后补报详情。
(3)有关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发布的恐怖袭击事件信息中涉及到我公司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先期处理
(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和XX集团公司办公厅、XX公司生产部报告所发生的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或建议。
(2)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集资源和力量,继续监控、追踪事态发展,在力所能及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必要的人员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3)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最紧迫的工程抢险、设备抢修等工作,在危险区域或被污染的水源附近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等,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和控制
(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我公司会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服从其统一领导和指挥,并迅速通知公司内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制定处理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2)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上岗到位,主持本公司反恐怖小组会商,根据事故地点和特点,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置建议供各级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决策,并组织完成其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3)对事发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上级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六、应急保障
1、我公司根据场所实际情况,组建由生产经营部领导,保卫人员及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组成的反恐怖应急救援小组。
2、由行政综合部结合应急抢险、抢修等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
3、由生产经营部有针对性地加强反恐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反恐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实战能力。
七、善后工作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党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有效的开展善后工作。
1、应急处置成果巩固
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继续保持或者采取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2、事后恢复与重建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做好本公司的生产自救工作,加强管理和技术指导,迅速恢复施工、生活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对受到污染的水源地进行清污和消毒处理,尽快恢复其原有的水质标准。
7.企业反恐怖应急预案 篇七
1报警
当发生恐怖袭击或其它人为破坏电力设施事件时,发现人立即向公安分局报警(报警电话:110),同时保护自身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向公司领导报告情况。
2应急疏散顺序
为确保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公司各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告诫员工不必惊慌,如需疏散,依据本预案疏散示意图组织员工有序地进行疏散。
2.1办公楼各楼层、各房间应急疏散排列顺序:
a.各楼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一层、二层、三层。b.一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保洁员、营业厅员工通过营业厅对外通口疏散;司机班、副经理室通过办公楼中间通口疏散;工程预算室、业务部长室、绘图室通过办公楼西口疏散。
c.二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工程技术部、财务部长室、文档室、财务部、办公室、副书记室、技术部长室、计算机室依次通过楼梯向办公楼中间出口疏散。
d.三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总经理室、会议室通过楼梯向办公楼中间出口疏散。
2.2供电部应急疏散排列顺序:
a.调度控制中心及其西侧办公室通过1#35KV站东口楼梯疏散。b.供电部长室通过1#35KV站中间楼梯疏散。c.试验班通过1#35KV站西口楼梯疏散。3应急指挥
接到报告后,公司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进行指挥,根据事态情况,由总经理下达启动反恐怖应急预案指令。4通讯与信息发布
4.1信息联络小组接到指挥部应急启动指令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4.2建立并保持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以及与外部救援机构通讯渠道畅通。4.3确保现场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提供各机构、人员的通信联络方式。4.4及时与指挥部联络,并通过不同途径取得现场信息。4.5经过总指挥审批后,对公众和媒体发布信息。
4.6按照事故上报程序逐级上报,无法与上级领导取得联系时,可越级报告上一级领导。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发后采取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5.抢险救护
5.1抢险救护组和警戒疏散组接到指挥部应急启动指令后,及时赶 赴现场。
5.2警戒疏散组确定危险区域,维持现场附近秩序,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交通畅通。在接到指挥部的疏散指令后,按既定疏散路线,引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紧急避难,并清点人数。维持避难区的治安秩序,保卫现场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3如有火灾发生,抢险救护组迅速赶往失火地点,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5.4抢险救护组对伤员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在紧急救护的同时,迅速与外部医疗急救机构取得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装备。
5.5在送医院时抢险救护组做好伤员的交接,并对伤员伤势进行跟踪监护。
5.6抢险救护组在外部救援单位到达现场后,立即汇报现场情况,配合外部救援单位进行救援工作。6.后勤保障
6.1后勤保障组在接到指挥部反恐怖应急启动指令后,听从指挥部指令,及时调配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设备进行应急行动,保证应急过程中车辆和应急物资的需求。
6.2善后处置组在接到指挥部反恐怖应急启动指令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安排专人在应急过程中做好对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
6.3预备机动组在接到指挥部反恐怖应急启动指令后,迅速赶赴应急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指令,随时准备参与应急行动。7.应急恢复
7.1指挥部确认事态基本控制后,下达解除警戒指令,组织各应急小组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工作。
7.2成立突发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受损情况,对损失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并撰写报告。
7.3善后处置组及时与工伤保险部门联系,进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等工作。8应急结束
事态得到完全控制后,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安排恢复正常生产。
附件:1.应急疏散示意图
2.公司基本情况说明表
3.反恐重点部位汇总表
4.保安人员备案表
5.反恐怖重点防范目标方位示意图
6.反恐怖重点防范目标构成平面图
8.反恐怖主义法 篇八
2015年12月21日开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审议多部法律草案。会议上提交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会议听取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该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审议通过。
在反恐法草案三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恐怖主义”定义、涉恐信息报道传播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反恐怖主义法
制定意义
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 目录 1制定过程 2办法全文 3草案内容 4制定意义
反恐怖主义法最初的草案于2014年公布。这份草案要求在中国境内设置服务器和拥有用户数据的外国公司必须配合执法部门,提供通信记录以及审查与恐怖主义相关的内容。
中国反恐法在起草过程中,包括美国政府在内的部分西方国家政府和一些国际人权组织一直表示担心,他们声称中国反恐法将除将“进一步限制民众自由”之外,还因要求在中国营业的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网络信息等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利益。
2015年3月的“全国两会”前后,中国反恐法受到国外高度关注。3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就表示,已经直接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告知了美国政府的关注。中国政府则表示,这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西方政府的惯常做法,要求在本国运作的中国公司提供密码钥匙,中国公司企业也受到所在国政府的严密安全审查。
路透社曾报道称,虽然反恐条款将适用于国内外技术,但是华盛顿的官员们和西方商业游说团体则认为,这一法案连同新的银行保险法规草案以及大量的反垄断调查一道,都增加了外国公司面对的不公的监管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2]
第三章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草案内容
在反恐法草案三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恐怖主义”定义、涉恐信息
报道传播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草案三审稿的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修改为:“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崇尚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同时,对列举的恐怖活动作出相应补充修改。
草案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对防止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有可能被用于恐怖袭击、发生特别严重恐怖事件后依法实行紧急状态并采取一些非常措施等问题予以明确。
制定意义
9.反恐怖主义法解读 篇九
《反恐怖主义法》立足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恐怖主义的斗争需要,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并注意平衡与法治、保障人权的关系。
《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九十七条。
(一)关于本法名称与恐怖主义的定义
为突出表明“反恐”的治本之策是防止恐怖主义思想的形成和传播,有利于动员、组织各有关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防范恐怖活动犯罪,便于开展国际合作,本法最终确定用“反恐怖主义法”作为法律名称。同时,规定了恐怖主义的定义: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二)关于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
在法律中规定反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对于宣示我国反恐怖主义的基本立场,指导各有关方面有效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法规定国家反对和禁止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采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三)关于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
本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决定的基础上,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的认定条件、认定机构、认定程序、公告效力及救济程序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四)关于工作机构与职责
对反恐机构和职责进行明确。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五)关于安全防范
安全防范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础环节。恐怖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会对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因此,需要重点做好事前的安全防范工作。本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基础防范措施,包括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等。二是,禁止极端主义。极端主义是当前我国恐怖主义的主要思想基础。本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重点目标保护,包括重点目标范围、单位职责、主要安全制度及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等。四是,国(边)境管控与防范境外风险,包括边防管理职责、出入境监管、境外利益保护、驻外机构内部安全防范等。
(六)关于情报信息与调查
情报信息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并与安全防范形成良性互动,有利于将恐怖袭击消除在发生之前和萌芽状态,避免恐怖活动造成实际危害。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法对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作了规定,并规定了情报部门、基层情报力量、信息化管理、“大数据”研判应用、情报信息通报等内容。为加强对恐怖活动及嫌疑人员的调查和管控,本法还规定了技术侦察、调查、盘查、要求提供信息材料、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对嫌疑人员的约束等措施。
(七)关于应对处置
总结近年来应对处置恐怖事件的经验教训,本法对应对处置机制、措施和恢复社会秩序等作了规定。一是,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明确应对处置的指挥长负责制和先期指挥权。二是,制止和处置恐怖活动,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规定了可以采取的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并对使用武器的条件、信息发布等作了规定。四是,为最大程度恢复社会秩序,降低并消除恐怖事件的影响,对恢复生产生活、查明真相、补偿援助、优先重建、总结评估等作了规定。
(八)关于国际合作 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必须并行推进国内国际两条战线,强化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本法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国际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国际资金监管合作、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并对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作了规定。
10.反恐怖防范责任制 篇十
为全面提升海外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准楚掌握海外项目现场反恐怖和安全防范能力,实现海外运营风险的在控、可控,按照公司安监„2014‟37号关于组织公司开展反恐怖防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海外项目管理部积极组织所辖各项目部结合海外项目现场工作、环境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了反恐怖防范自查工作。
一、成立海外项目管理部反恐防范应急管理机构
1、反恐防范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明达 副组长:厉召迎、王卫
成 员:陈岩、李延吉、高绪悟、李清堂、宋克镇、李涛、雷如意、董浩、姜卫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外项目管理部本部1407室。
组 长: 厉召迎 副组长:宋龙海、张继林
成 员:曹轶翔、邢明、张肖雷、张成亮、杜敏、张全吉、3、海外项目管理部反恐防范办公室电话: 0086-0532-86905156, 0086-0532-86905257
4、所辖海外各项目部现场反恐防范值班电话和QQ号:(1)柬埔寨电网项目部:+85589987438(李涛)现场管理员 QQ:1219944094(杜敏)(2)印度贾苏古达二部: 0091-7894376342(李延吉)现场管理员QQ:362140386(邢明)(3)印度BALCO(巴考)项目部: 0091-8141754883(李清堂)
现场管理员QQ:814926375(张肖雷)(4)印度KMPCL项目部:0091-9685090245(陈岩)现场管理员QQ:343548433(曹轶翔)(5)印度莎圣项目部:0091-8817548705(宋克镇)
现场管理员QQ:2442137080(张成亮)(6)泰国调试项目部:66918723675(雷如意)现场管理员QQ:1157113401(张全吉)
二、目前已开展海外项目情况简述
1、柬埔寨电网项目部
柬埔寨电网项目部于2013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主要负责230kV金边西-菩萨-马德望输电线路及金边西出线间隔、磅清扬、菩萨和马德望变电站运行、维护、检修和综合管理工作。变电部分包括230kV磅清扬、菩萨、马德望变电站和230kV金边西变电站扩建2个出线间隔;光纤通信部分包括230kV磅清扬、菩萨、马德望及金边西变电站至调度端的光纤通信线路;输电线路部分为230kV金边西~(金边北)~磅清扬~菩萨~马德望同塔双回输电线路,总长294km。柬网项目部现场现共有人员77名,其中中方人员41名,柬藉人员36名。
2、印度贾苏古达二部 4×600MW机组试运行项目
项目位于印度Orissa(奥利萨)邦Jharsuguda(贾苏古达)市,由印度VEDANTA(韦丹塔)铝业有限公司投资,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EPC总承包,乙方为青岛曼泺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内容是:4台机组的可靠性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试运工作、业主人员的运行维护培训工作及编制运行规程、维护手册、机组移交后监管指导工作等。
项目的1、2、3号机组已移交业主,因甲方与业主在商务方面存在纠纷,我方目前留有4人进行4号机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待甲方和业主达成协议后按照后续合同和甲方要求移交机组。
3、印度巴考 4×300MW 燃煤电站1、2号机组试运行项目 项目位于印度Chhattisgarh(恰蒂斯加尔)邦Korba(科尔巴)地区,为山东电力建设总公司从印度VEDANTA(韦丹塔)铝业有限公司承揽的EPC项目,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具体执行,乙方为青岛曼泺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主合同内容是:2台机组的可靠性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试运工作、编制运行规程、维护手册等。
由于印方业主至今没有办理好上网证,导致我方承揽的两台机组至今无法移交业主,工期严重拖后。该项目目前留有2人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印度KMPCL 6×600MW 燃煤电站项目
项目位于印度Chhattisgarh(恰蒂斯加尔)邦Janjgir-Champa(詹吉查姆帕)区,投资方为印度KSK公司,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负责EPC总承包。乙方为青岛曼泺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内容是:6台机组的可靠性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的试运工作、业主人员的运行维护培训工作及编制运行规程、维护手册等。
目前3号机已移交业主运行,我方人员配合进行4号机组整体启动前各项设备单体调试工作,项目人数9人。因业主资金原因,第三台机组与4号机组调试试运间隔要1年左右。
5、印度莎圣 6×660MW 燃煤电站项目
项目甲方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大唐山东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合同内容是负责莎圣电厂的运行检修培训(含在中国、印度的培训)、运行、检修规程的编写、现场运行维护指导、机组试运行及印方运行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现场派员人数为27人。
6、泰国调试项目
泰国调试项目于2013年11月签署,甲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青岛曼泺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包含泰国PP91×135 MW机组分系统、整套调试、人员技术培训、和性能考核试验(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专业)和泰国NPP5A 1×98 MW汽轮发电机组、化水所属设备系统分系统、整套调试、人员技术培训。(汽机、电气、热控、化学专业)两个分项目。目前,泰国项目部现场人员10人(华丰伟业公司8人,大唐检修公司2人)。
三、反恐怖防范自查落实的主要工作
当前,公司海外项目的业务范围主要是以电网运维、检修,火电 试运、调试工作为主,作为各项目的分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我方的安全管理义务,整体上被纳入到各项目总承包商或业主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在这次反恐怖防范自查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核心理念,把项目部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始终放在安全防控的第一位。根据公司反恐怖防范检查通知精神,结合目前海外项目现场实际主要落实了以下工作。
1、针对近期国内外社会、政治、恐怖等安全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的严峻局面,进一步强化了各项目部反恐怖的责任机制。各项目部根据现场人员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应急管理队伍;清晰划分各级人员反恐怖工作的具体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海外项目管理部预案体系内容,定期开展防恐知识学习、专题培训、预案演练活动,对现场人员少不具备自我管理和演练条件的项目部,在不放松自我管理力度的前提下,积极协调项目现场总承包商或业主开展相应的安全管理活动。
2、及时下发了相应的部门安全管理文件和《海外项目管理部海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组织和指导各项目部密切关注项目所在国、所在地社会、政治、恐怖等安全形势发展变化情况,加强自我管控力度,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3、组织各项目部加强了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海外项目所在地政治、社会、防恐情况。及时关注紧急异常及形势变化,及时做好分析预判,提前制定应对防范措施。
4、泰国调试项目部针对目前泰国军方政变接管政府后,泰国国内复杂的政治局面及未知的发展趋势,结合现场具体防恐怖实际,制 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员工安全教育,重点抓好生活租驻地防恐、防袭击工作,要求人员下班后不能外出,买菜、采购生活用品必须得在当地司机的带领下2人以上去购买,快去快回,坚决杜绝私自外出。
5、要求现场每一位在岗员工在正常安排的上下班、行程、外出途中,尽量避开示威、罢工、集会性人群或队伍;无法避开,确认无危险性,要快速、低调通过,防止突发性袭击事件发生。
6、要求每一位海外现场员工要熟知所在国、所在地的报警电话、我使领馆电话、项目部重要联系电话、网络信息,并做好个人备存。
7、及时组织各项目部加强了相关安保措施,在特殊的**地区或时期,要求中方员工尽量不去驻地外人员密集区域,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遭遇突发性事件,要沉着、冷静,快速寻找隐蔽、安全的庇护场所躲藏,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8、在海外项目现场工作期间,教育中方员工要尊重外籍人员,保持和睦工作氛围,注意自身素养,尽量不去评论可能伤害彼此两国间关系和情感的一些敏感性热点或宗教话题。
9、组织海外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部驻地特点、环境、习俗,积极做好海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预案及处臵管理措施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海外全体人员防恐怖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臵能力。
10、结合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海外项目管理部根据各海外项目现场特点,修订了《海外项目管理部2014年安全生产月安全隐患检查表》,把防恐暴事件作为社会安全管理的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细 致、全面的部署。
11、为及时掌控海外项目现场防恐怖工作的具体部署,全面了解防恐怖形势变化情况,组织各项目部认真落实每日防恐怖汇报制度。就项目所在地安全局势变化情况、有无异常情况等及时进行沟通,提高了各项目现场防恐怖管控力度,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及时、准确。
四、反恐怖防范自查发现的问题
1、印度的部分项目部项目业主和当地民众由于利益矛盾,关系紧张,项目现场区域有时会发生罢工、游行、堵路行为,虽然整体上并不针对中方员工,但罢工、游行队伍人员复杂、管理混乱、诉求不一,存在罢工、游行时中方员工遭受突发袭击的安全隐患。
2、当前,各海外项目部所在国家的社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防恐怖、防突发事件的管理及应对难度加大,较易受到海外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波及。
3、海外项目现场防恐怖、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各项目部组织的不够细致、事件预想不够全面,与项目现场总承包商或业主就防恐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协调和互动工作还需要更加主动。
五、自查整改措施
1、针对项目现场区域发生的罢工、游行、堵路行为,所在项目部要加强应急管理和组织安排工作,一切安全管理措施均要以防止受到人身袭击和伤害为切入点,及时并清楚掌握在岗员工的行踪和岗位安全情况,加大项目部各项防恐怖规章制度的管理执行力度,提高员 工自我保护意识。发生罢工、游行、堵路行为时,尽量避开罢工、游行路径及堵路现场,协调项目现场总承包商或业主加强生产值班现场的安保力量。
2、海外项目管理本部与国外各项目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准确掌握海外项目所在地政治、经济、社会情况。及时关注形势变化,及时做好分析预判,提前制定应对防范措施。尤其是加强行程或外出的管理力度,对目前出入境主要依托海外项目总承包商进行管理的项目部,要细致做好我方行程人员安排的相关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接送站及时、食宿安排到位,保证人员出入境的行程安全。完善现场乘坐生产车辆进行野外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尽量避开社会安全不稳定或存在骚乱的村落、道路、人群。外出时,杜绝乘坐外部非正规、无标识牌照、不明人员主动上前招揽的社会车辆。
3、海外各项目部要根据本项目部驻地特点、环境、习俗,及时做好海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预案及处臵管理措施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海外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臵能力。在加强与项目现场总承包商或业主防恐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协调和互动工作的同时,加大自我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对现场人员少不具备实际演练条件的项目部,要加强桌面、模拟演练的开展力度,提高员工防恐怖的防范技能和应急处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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