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2024-12-16

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精选9篇)

1.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篇一

绿化合同协议书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将 绿化工程交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农行嘉峪关分行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造价

1、绿化带每平面鲜花株,株鲜花盆;

2、鲜花株每盆,单价元。

三、开工准备及工程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 完成。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甲方测量乙方花盆数量,按数量付款。

五、工程质量:所栽苗木质量,必须得符合工程要求苗品种、规格及质量,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栽植。

六、养护要求:乙方包栽包存活率95%上,养护方式除虫、除草修剪,计算养护费按合同时间计算0元。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绿化合同协议书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将 绿化工程交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农行嘉峪关分行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造价

营业网点绿化花盆 10 个,每盆单价1500元。

三、开工准备及工程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 完成。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甲方测量乙方花盆数量,按数量付款。

五、工程质量:所栽苗木质量,必须得符合工程要求苗品种、规格及质量,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栽植。

六、养护要求:乙方包栽包存活率95%上,养护方式除虫、除草修剪,计算养护费按合同时间计算0元。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绿化种植施工合同 篇二

发包人:X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XXXX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绿化种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XX城关区

工程内容:浇水沉降、整理绿化地、土壤改良、施肥、草坪及苗木种植、管护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绿化种植全部工程内容,以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性、辅助性工作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绿化种植全部工程内容。

本工程绿化管护为一年,自乙方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绿化种植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三、工程合同价及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工程合同价款(大写):XXX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 元

3、工程所需缴纳的税金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交纳。

4、除实际完成工程总量超出施工图纸总量,超出部分计入工程结算外,本合同价在本工程范围内将不随其他任何因素的发生而调整。

四、合同工期

1、施工工期: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

共4页 第1页

2、本合同工期为总体控制工期,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根据业主要求制订的阶段性工程进度计划。

3、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清理障碍、指定水电接驳点,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乙方按设计要求、国家有关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3、乙方应对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现场设专职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自检。

4、乙方所使用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甲方已对现场种植区土壤进行了初步客土换填,乙方应当充分了解现场土壤的实际情况,应基于当前土壤现状进行改良,以达到种植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六、甲方责任

1、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指定水电接驳点。

七、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及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的其他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工程做法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等损失及各种罚款。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5、施工期间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共4页 第2页

7、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按规定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问题。

8、施工期间,遵守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规定。

9、施工期间的临设、食宿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按照设计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现行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在完成施工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后,向甲方提交初验申请,甲方应组织验收,乙方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最终验收结论以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验收结论为准。

九、工程款支付:

1、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内所有工作内容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剩余15%工程款在质保期一年结束后7日内向乙方付清。

2、如发生工程签证,依据相关手续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入结算。

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

3、本工程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协助应急处理,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按照不低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场或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问题被甲方辞退出场,甲方有权拒付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3、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重新修复或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可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共4页 第3页

4、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制订的进度计划,如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本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违约方承担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时如有意见分歧,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管本合同有其它任何约定,乙方应充分认识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按照不低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规定,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工程造价款结清,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户 名: 户 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绿化劳务施工合同 篇三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报价清单所列

第二条 工期

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20日内。工程养护期:一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4.1按照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工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养护期满,交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合同总价为 元整。清单附后。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进场支付该单项工程总额 %的工程款。标段工程全部结束后,壹周内扣除 %质保金外,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养护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须进行工程交工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理标准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质保金。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订后生效。甲方全部付款完毕,乙方养护期满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4.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篇四

园建绿化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园建绿化施工工程,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1.1 工程名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双方所确认项目的工程绿化图纸、苗木清单及技术要求提供材料及工程施工。

1.4承包形式:包种植、包工、包成活、包养护、包土壤改良、包苗木(包括材料、肥料、农药、竹竿)、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本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合同工期

2.1 开工条件及开工日期:甲方提供现状条件及工作面,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以上工期不含养护及竣工检测时间。开工具体时间由甲方或监理单位以开工通知单或《开工令》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除以下原因外,乙方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所要求的事项,否则每延误一天扣乙方¥10000元作为工期违约金。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盖章确认后,工期按实际情况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1.1 因甲方要求而单项增加或单项变更工程内容达10%以上,并对工期可能造成影响时,双方应协商顺延工期。

2.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源未能按规定提供接点,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1.3 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2.1.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如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无故拖延,不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2.2但若遇下列情况发生,乙方按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申报工期签证,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后,则工期可以顺延,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停电工期不顺延): 2.2.1 6级以上地震。

2.2.2 连续4小时以上持续8级以上大风。2.2.3 日降雨量为120MM以上。

2.2.4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2.2.5其他法律上认可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2.3 若因停电或用电量不足,乙方应自行配备发电机,工期不予顺延。

三、合同价款

3.1 本工程中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合同暂定总价包括的承包范围:。

3.2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本条的三种方式为选择性条款,在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为: 3.2.1□固定总价: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计价。结算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除3.3条约定情形外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包干总价。

3.2.2□综合单价: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执行合同包干单价。包干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包干价已综合考虑了工程量的大小对包干价的影响,结算时无论是整体/批量还是零星/少量工程量结算均执行此价。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材料损耗、样板费及其他费用(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成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3□费率:本工程按第一条承包范围计价标准约定如下:

3.2.3.1计价套用定额为:园林绿化(版)定额,如定额缺项,本合同又未约定的,按市场价双方协商确定。

3.2.3.2计价类别为:按省工程类别规定的类工程取费,园林绿化工程总价下浮作为结算价 3.2.3.3材料价:

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中列有的材料价格,按合同实际施工期内的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中缺项的材料,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定价。

3.2.3.4甲乙双方按市场价协商确定的材料价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不再下浮。3.3 工程签证或增减工程计价办法

合同包干价外的工程结算(如设计变更、增减项目、签证等)按以下约定的计价标准计算造价(已办理签证的以办理完毕的签证为准)。

□综合单价:对于变更工程或签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合同附件中已有的价格变更该部分工程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市场价格确定此部分变更工程的价格。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加或变更工程的相关签证单据,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此种适合用合同价格采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费率:计价套用定额为:园林绿化工程按《市园林绿化工程综合价格》,如定额缺项,本合同又未约定的,按市场价双方协商确定。

计价类别为:按市工程类别标准规定的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10%作为结算价。

材料价: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中列有的材料,按合同实际施工期内的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如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中缺项的材料,其价格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定价。

3.4甲乙双方按市场价协商确定的材料价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不再下浮。

3.5工程量应当以甲方成本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盖甲方和监理盖章的相关资料为准。

四、设计变更

4.1 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监理所发出的设计变更须经甲方书面盖章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同意,乙方在接到甲方和监理书面变更通知后,进行下列变更: 4.1.1 增减图纸中的工程数量。4.1.2 取消有关工程。

4.1.3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4.1.4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1.5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2工程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详见3.3变更签证或增减工程计价办法计价且不另计任何措施费。

4.3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4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5乙方在合同外,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变更的内容,需要得到甲方和监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确认变更签证,并经乙方出具原始变更签证的设计图纸、原始施工记录和原始竣工验收记录后,才能列入结算范围,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私自变更施工内容,不予确认增加的结算内容。

4.6发生增加工程签证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严谨报送,如出现有意重复报送签证,则甲方(或监理)有权每次收取1000-3000元的违约金。

4.7乙方应当与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准确,若发现有误,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书面提出错误和(或)修改建议,并索取回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甲方责任

5.1处理各种“设计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指导;进场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5.2负责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场施工。5.3协助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点,其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提供乙方住宿及材料堆放场地。

5.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5甲方驻现场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方及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会议。

5.6按时支付给乙方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

5.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及各专项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8为赶工期,甲方有权自行购买部分主材作为甲供材料(购买时提前通知乙方)。

5.9为保证良好的园林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充分沟通并向乙方出具变更通知单。

六、乙方责任

6.1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开工令3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2份乙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含管理人员的授权权限、期限、通讯方式);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相关人员并附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乙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的,逾期按500元/项/天承担违约责任。

6.2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国家有关的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进场前5天需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供甲方和监理公司审阅,并向甲方和监理公司索取收据作为履约凭证,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但甲方项目部必须提前10天确定进场时间。

6.3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问题,由乙方负责。

6.4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及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及甲方的要求。6.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6.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6.7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次,在工程结算事一并扣除。乙方必须按甲方或监理要求时间完成每周工程例会规定的配合或质量整改问题,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通知由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盖章确认后立即生效,并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逾期5天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甲方经书面通知后可以另聘他人完成,费用按实际支出的1.5倍由乙方承担。6.8合同外追加或合同内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追加工程量,在审价过程中及定价后,乙方不能因经济问题干扰正常的施工,如出现此类现象,乙方按追加内容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6.9若乙方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超过三天,则甲方有权令乙方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完毕,甲方重新发包工程,所欠乙方工程款不再支付。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停工事实由监理公司予以确认成立。

6.10工地临时设施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全部拆除,并运出场地,做到工完场清,逾期按每天人民币2万元计算违约金。

6.1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与工地物业管理公司或甲方签署《施工用水用电协议》,约定乙方的项目经理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施工用水用电数据,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给工地物业管理公司或甲方,然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回。

6.12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事项完成后二十天内上报完整签证资料至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款项。

七、质量检查及验收

7.1乙方保证绿化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7.2本工程的使用材料(苗木)的品种、规格要求见合同附件(),质量应达到国家或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

7.3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苗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属特殊进口苗木的应配备相关手续证明文件。

7.4乙方提供的绿化主景树及部分贵重苗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其照片、苗圃所在地,取苗前甲、乙双方应对主景树及部分贵重苗木,进行苗圃现场确认,所选取绿化材料的品种、规格要求严格按照苗木清单中的规定,质量应达到国家或现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苗木胸径、苗高、定干高度及质量要求应与定额和施工图纸、苗木清单表中的要求相符,种植前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种。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8.1 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增加的一切费用及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8.2 工程验收以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本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8.3隐蔽工程和中间交工验收:工程具有履盖、掩盖条件或中间交工验收的,乙方应在隐蔽工程和中间交工部位验收前进行自检,填写检查记录后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经验收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4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问题时,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甚至终止合同),调换队伍,整改费用及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8.5竣工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审核完毕,经双方核对确认的结果即为本工程的结算总价。

8.6双方核对结算资料过程中,若双方对某工程量是否存在、工程量的多少以及原材料的价格等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作为施工方,负有提供图纸、签证、现场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原件、以及原材料价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否则,该部分工程量不列入双方的结算范围。

九、工程款的支付

9.1乙方苗木进场满万元即结算一次,以本合同附件()----“小区绿化总造价及苗木名称、单价清单”中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每次甲方按结算金额的%付款。

9.2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

9.3预留工程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作为质量保养保修金,在保养保修之日起满半年免息支付保养保修金的 %,余下

%于保养保修期届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9.4乙方每次领款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有效发票领取合同款项.十、工程保修

10.1 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规定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乙方应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年(或保养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年,棕榈科植物保活期为十八个月)。

10.2保养保修期内,由乙方派人专人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对不能正常生长或出现树木倾斜、严重病虫害或已死亡的苗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日之内派员到达现场按原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更换,并保证影响使用时间不超过日,需更换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不能按时到达或排除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自行安排更换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接在工程保养保修金中扣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0.3保养保修期内,更换(补种)后的苗木乙方应负责保活工作,更换后的苗木的保养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10.4保养保修期内,乙方应无偿追肥不少于次,且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或物业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养护苗木的免费技术培训。

10.5保养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在操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0.6保养保修期内及保养保修期过后,乙方都应免费为甲方提供养护人员培训及长期技术咨询服务,并保证长期价格优惠的材料供应。

10.7保养保修期过后,在出现不能正常生长的苗木,甲方不能自行排除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到通知一周之内派员到达现场按原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维修,协助排除问题,更换材料按市场价优惠收取,工费按市场标准优惠收取。

十一、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

12.1本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保养除外),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同时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12.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的,甲方通知乙方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12.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或第三人发现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改建;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仍不修复或返工、改建的,甲方可另行请求其他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修复或返工、改建,乙方按该修复或返工、改建费用的双倍承担违约金。

十三、廉洁条款

13.1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职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职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给甲方职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职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13.2乙方如发现甲方职员有违反上述约定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职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合同冲突的解决办法:合同附件与正文冲突的情况下,以合同附件为准,合同附件未涉及的地方,以原合同为准。

十五、其他约定

15.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5.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保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情形,甲方应当在保修期(如无保修期,该期限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 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本条款仅适用于甲方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使用)。

十六、附件列表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乙方:乙方:

5.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

2.养护面积:_______________

3.养护管理内容:_______________

(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X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7)补栽补种:为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苗木的翻种及补种工作。、

4.乙方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费(农药、肥料、工具费、苗木补植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设施维护费)、包质量、包机械机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清洁卫生、包税费。

二、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为 ____年,即自 ____年 ____月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园林绿化管养合同。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每月养护费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合同总价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该价款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合同价款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先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若乙方未按时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导致甲方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园林绿化养护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4)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约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项目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乙方应保证 名养护人员常驻本项目,养护人员应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

(4)乙方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随意将甲方项目的养护人员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

(7)乙方若发现项目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项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项目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

(10) 项目绿化养护所产生的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11)如因乙方养护不当(施药以及病虫害等方面)而造成树苗枯萎死亡,由乙方自费并根据项目养护苗木种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种。如逾期拒不补种的,甲方有权选定其他苗木单位进行补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不支付补种苗木费用,甲方可在每月养护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补种费用。

(12)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3)乙方应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每月开展的项目园林养护质量评审(详见附件2)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养护费;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养护费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1%。

2. 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已经甲方指出为错误作业且重复出现三次的;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

(4)乙方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明显无关的事情;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引起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3. 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项目客户每发生一次争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2%作为违约金;乙方员工与甲方员工或甲方项目客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员工,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月养护费的1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限内如乙方养护人员短缺,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到位,且甲方有权按3000元/人的标准从乙方月养护费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5. 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园林绿化管养报价表(详见附件2)约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补足。

6. 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改善,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有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养护费额度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不整改的;

(2)乙方连续两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

(3)经相关部门检查,项目绿化未能达到部门要求或合同约定标准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8.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项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形的发生,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需免责方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情形详细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得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长期合作约定:乙方如严格履行合同,诚实信用,配合情况良好并为甲方提供了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成果,甲方将与乙方长期合作;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及不诚信的,甲方将长期不与其合作。

2.双方应保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情况及代理人等有关资料和证件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

3.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专递(___)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地址;___寄出第5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或对方签收日视为已送达。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动失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1.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要求及标准

2. 园林绿化管养护质量检查评分表

3. 园林绿化管养报价表

4.合作协议

该等附件属于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6.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元氏县观澜宝邸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元氏县观澜宝邸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元氏县陈村西南

3、施工工期:工期为6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12年9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乙方保证2012年10月1日前一期路网全部施工完毕,满足业主入住通行需要。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观澜宝邸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预算书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包工期、包安全。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3、工程所使用主要乔木、石材等需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万元,具体组价详见双方审定预算书。工程承包总价,包括:土建工程费、种植施工费、养护补植费、取样试验、保管运输、风险税金等一切应含费用。设计变更增减的数量经双方确认后,工程量据实调整,工程单价在双方审定预算中有同类项目的依照预算单价执行,双方审定的预算没有类似项目的执行河北省08定额三类取费,其中人工费按河北省2011年调价文件执行。

2、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

1)3#楼北侧道路铺装及景观、沁澜湖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一期全部道路施工完毕,地形整理完毕,乔木种植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到双方确认的工程价款的95%;

4)合同养护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3天前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行支付;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及时完成工程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

(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景观方案图、施工图及预算书完成工程施工。乙方必须在进场前3 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由甲方审核确认(包括:各阶段施工人员情况及机械设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调整设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负责起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4)有关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5)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施工过程中乙方给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如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合与能力提出不满,乙方应负责对本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隐蔽工程及中间交工验收: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的或中间交工验收的,乙方应在隐蔽部位或中间交工部分验收前进行自检,填写检查记录后,提前1天书面通知甲方、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1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

4、。

5、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停工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2份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7天内组织甲乙双方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7天内未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移交物业之日起 1 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

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管未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更换养管单位,费用10元每平米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

7.关于绿化施工合同范本 篇七

施工单位: (乙方)

甲方将某某区绿化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且加强协作、互相促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工日期:20xx. ——20xx ,历时 天。

四、施工内容:

1)区内人工精整地形、清理局部垃圾并装车外运、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并经甲乙双方商定后进行施工、苗木种植(注:绿化区域详见绿化种植平面图);

2)区内回迁户区域绿地内进行升级改造工作(注:绿化区域为2#、3#、4#、5#、6#楼周边绿地),主要施工内容:

①乔木(胸径10cm以下)、大灌木(冠幅1.5m以下)含起挖、运输、种植、养护,单价75元/株;

②地被植物移植(含起挖、运输、种植、养护),单价25元/m²; ③该升级改造区域内种植土回填(由甲方实施),乙方负责进行人工塑造绿化地形、精整绿化地工作,单价3.5元/m²。

④以上苗木移植数量将根据最终移植工程量据实结算。

五、工程结算:

采用固定综合总价结算形式,根据乙方提供的B区报价清单(详见附件),约定绿化工程总造价 元 大写: (此造价不含回迁区域苗木移植费用)。

施工中如有苗木替换、增减、方案变更等情况,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一方不得私自增减,工程造价环比调整。

六、工程款拨付:

1)合同签订后,相应的施工队伍进场后,工程进度款拨至合同总造价的20%,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

2)当乙方完成大中乔木(胸径12cm以上)骨架树种栽植以后,工程进度款拨至合同总造价的30%;

3)所有苗木栽植完毕,经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组织验收(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书面竣工报告,养护期开始),工程进度款拨至合同价的60%,并在一周内完成工程量签字认可和审计决算;

4)初验四个月后经复验合格,再付至工程结算价的70%;

5)工程初验15个月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报至甲方进行终验(三日内组织验收),终验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及材料: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乙方须确保苗木成活率为98%;

3、甲乙双方审定图纸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图纸。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负责;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6、本工程施工用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不予调整。

7、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八、工程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养护期为15个月,养护期从竣工之日算起;

2、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3、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4、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5、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6、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注:乙方造成的各种垃圾)

7、冬季防冻苗木技术保温;

8、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5个月,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注:因甲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死亡除外)

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因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他事项:

(一)双方派驻主要人员权利和义务

1、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甲方业务代表

职权: 行使建设单位全部职权

2、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 行使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全部权力

(二)甲方工作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应在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场地与道路须并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开工前;

(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需要在绿化工程内埋设管线(如亮化线路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若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园林和施工噪音等管理手续;

(三)乙方工作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自负,费用自负承担;

(2)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交付使用前由乙方自负、费用自理;

(四)如遇下列情况:

1、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2、因协调地方关系所费时间及耽误施工时间应排除在工期之外;

3、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工程误工责任;

4、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在合同约定内。

十一、本合同附件:二份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8.某某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八

乙方:朝阳益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小区绿化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致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绿化工程(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所有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2、乔木、灌木由甲方认质,其余材料乙方必须采用国家合格产品。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但乔木的栽种应适宜在春季完成),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1

由甲方确认后栽种,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三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后,即由甲方签收。

5、施工中用的水、电由中标人自行装表,按发生量计算,由中标人自行交水电费。施工中的仓库、工人宿舍、现场办公等由中标人自理。

6、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二年。

第六条、技术要求

一、具体要求:

1、选苗应选符合设计图纸中的苗木品种树形、规格外,要注意选择长势健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根须发达的苗木,对于大规格的乔、灌木、最好选择经过断根移载的树木,这样苗木易成活。

2、起苗前1-2天应灌水一次,采用人工起苗挖裸根苗的起挖应注意根系的完整,尽量少根系,并对过长根,受伤根进行修剪,起出后用草袋包扎,并喷水保湿。

3、常绿树种要求带土球,土球直径应为苗木胸径的6-8倍,土球的厚度为其直径的2/3,起出后,立即用草绳麻布绑扎,大苗起出后,宜对其根部作适当修复。其主要枝干,应用草绳或麻布缠缚以防脱水,并将全树的每片叶子都剪截1/2-2/3,以大大减少叶面积的办法来降低全树的水分蒸腾总量。所种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枝杆健康、无病虫害、造型完好。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物候期正常,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的枝数在6%以下,无枯枝死叉,基本无交叉枝、并生枝和徒长枝。

4、花卉生长繁荣,植枝整齐,同种花卉高度基本一致,群体效果较好。

5、花丛式花坛花栽植株行距适中,整齐一致,不缺枝,四季有花。

6、宿根花卉生长强健,叶色彩正常,性状基本稳定,无明显退化现象。

7、要求包种包活,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二年,如在养护期之内苗木死亡由中标单位无偿更换。

8、中标人按季节性拟定养护详细计划,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方可执行。养护期内应按招标人确定的养护计划做好苗木的扶正、修剪、除虫、除杂草、草坪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

二、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以下规范要求标准。

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

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

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4、设计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5、招标人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以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制定的本工程特定适用的有关补充规定或要求。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进行了修订或更新,或者招标人对其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或要求进行了修订,则中标人人应以更新或修订后的版本为准,并予以执行。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此为大包含税价。

2、付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按进度付款,支付比例为当月已完工作量的70%。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竣工验收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并经甲方确认资料齐全完备后,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85%;余下15%为质保金,竣工满一年后树木成活,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两年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合同维护内容后,甲方于15工作日内将余额5%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3、竣工结算

结算依据:乙方合同签订后,重新按合同价组价,交由甲方审核后,作为结算依据。

a.工程采用单价包死;

b.结算办法:

1)、结算时子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清单误差在±2%之内不再调整,超出±2%据实结算;

2)、设计变更和修改增加项目变更,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计算,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调整,无相同及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的项目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解决。

3)甲方未施工项目,在结算时以乙方合同单价计算扣除。

第八条:保养期

1、绿化保修期均为二年,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过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竣工验合格收后60日内完成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7、工期延误处罚: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2%处罚。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

1、甲方可以调整树木的种类,以适应洛南当地的气候条件,保证树木的成活率;调整的树木有合同单价的据此结算,没单价的按照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结算。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

1、中标价格清单。

2、备选树木清单。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9.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九

(园林绿化部分)

方:成都伟峰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方:

工程名称:桤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签订时间:2013年10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伟峰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桤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崇州市

(三)工程内容:湿地公园绿化场地的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原有植物梳理、花草苗木的移苗、假植、装卸运输、种植穴开挖、施肥、种植、修剪、病虫防害养护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等工作。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桤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绿化工程的施工。

(五)乙方不得再分包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人工、包场地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包苗木的移苗、包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包开挖种植穴、包施肥、包种植成活、养护、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等方式承包施工。

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包干。(后附苗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单)

3、上述下浮后的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包含了以下费用:材料(化肥、撑杆)采购、种植场地的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原有植物梳理、苗木的移苗、假植、开挖种植穴、施肥、种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养护。施工和养护期间的一切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用,含所有的劳保费和劳务费,如安全帽、手套、雨衣、雨鞋、工作服、工人的来回路费、医药费等;所需小五金(如板手、钳子、铁丝、卸扣、钢丝绳、铁铲、斗车等);含所有的机具设备及材料的装卸、归堆、保管、搬运等费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施工人员的吃住等费用;包因工受伤、治病药费等所需费 用。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劳务、材料价格浮动、设备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件发生变动而进行调整。

4、其它要求

本工程乙方施工范围内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搬运、装卸、归堆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材料堆放地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堆放。在施工范围内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需要悬挂标志牌的必须悬挂,需要围蔽施工的路段要做好围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必须遵守甲方的指导。在施工期间,由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等,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损耗或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协助保管好现场施工材料安全。

第二条 本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元,具体工程总造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一)按甲方每个单项工程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乙方须严格按该工期指导施工。同时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及机械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期完成。

(二)如因拆迁、设计变更或业主责任影响致使乙方暂时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时,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要想办法补上,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每道工序的工期要求。

(三)若工程外观达不到要求,不能交付使用,不能视为完工。如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应负责返工至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有关单位全部通过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总工期已计入晴、阴、雨、风、雾、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的时间。

(五)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工期属乙方责任,不能借此顺延工期。

(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达不到业主、甲方的工期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增加劳动力和机具设备,其费用不作调整;此后若仍无改观,甲方有权再增加劳动力和机具设备,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乙方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元/天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罚款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安全规范,以及按业主的要求,做到一次优良。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文件的规定。

(二)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质量达到优良,如乙方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以及引起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本工程是重点工程,工程的外观感必须符合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有关单位的要求,为此,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外观质量。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花草苗木、化肥、五金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材料由乙方采购运输至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证件复印件须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属甲方或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管理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损坏或失窃(含配件)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供料,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浪费现象,予以十倍处罚。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本合同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量款(绿化工程)后,甲方按乙方月度完成总工作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且收到绿化工程分项工程款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每期支付以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期满且苗木全部成活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二)甲方在没有收到业主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应预备一定的自有资金确保工程施工的资金周转,不能以资金不足为由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每次的工程进度款均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比例拨付,乙方收款时须交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安统一税务发票(由甲方提供完税证明部分的代缴税的则在进度款中扣除)。

(四)甲方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收款帐户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帐号:

,委托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做好开工前施工放线定位工作,负责施工的定位测量。

2、甲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3、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提供施工电源及接驳口。

5、甲方尽力配合乙方看管好现场材料、设备。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其应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

3、按合同要求的竣工时间和甲方的进度安排,配备足够的人工及机械设备施工。

4、综合单价内已包含了乙方施工作业所需的一切协调费用。若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致使有关政府部门的罚款,甚至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某些工作需乙方协助配合,乙方对此必须服从。

6、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并且保证施工现场不得存在遗弃的苗木枝干、淤泥渣土,若乙方没有清理干净,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一切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8、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若乙方不能 按要求执行,甲方有权代乙方执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必须驻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执行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令,每周依时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部会议,不得缺席,否则甲方按5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须严格执行会议纪要条款。

10、乙方自行负责现场的施工用电费用。

11、乙方人员的食、住、办公场所自行负责。

1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及甲方统一办理的胸卡,如有违反,按100元/人/次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1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按500元/人/次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施工期间,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等规定,施工现场交通繁忙,乙方的施工设施及材料堆放应不影响交通安全。按照文明施工规范做好施工围蔽、材料机具摆放、并挂牌施工接受监督。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二)已明确的地下管线,乙方有责任保护其安全,如因施工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凡标明有地下管线的地方,应挖坑查明管线的具体位置并做出保护措施后方能施工。

(三)乙方应按时参加业主和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

(四)乙方应按章安全生产、精心施工,如因乙方工作不负责,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及费用、且无偿返工,同时负责上报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拖延甲方工程进度或质量出现问题,又不采取措施,甲方有权 另请单位进场,由此而发生的所有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及生活用电由乙方负责自理。

(七)本合同必须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前提,若有抵触,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条件相应调整。

(八)乙方承包范围内业主、监理等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负担。

(九)甲方视乙方为有实力的承包商,若业主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乙方须在开工前准备一定的储备金,以供工地正常运作开支,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理由任意停工或拖延工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施工质量如达不到施工要求,造成工程被迫返工、修复、拆除等各种后果,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甲方ISO 9002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以及经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二)该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崇州重点工程,乙方施工项目验收质量每低于一个等级,甲方按乙方与甲方所签合同总价的5%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元/天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罚款金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十四)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驻场,随时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每周准时参加项目部例会,否则甲方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五)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增加施工人员,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已进场施工人员节假日期间不能放假,保证正常生产,否则罚乙方5000元;另外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24小时的正常施工,否则对乙方每次罚1000元。若乙方施工人员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增加施工人员,所发生的增加费用在乙方工程款扣除。(十六)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完成工程量按25%计量。

(十七)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十八)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维持工程现场正常工作秩序,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必须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乙方每月5日前将工人工资制表报甲方备案,如未报工资表,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

3、乙方保证其所上报人工工资表的真实性,若甲方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时,每发现做假一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价5%扣罚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

4、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优先解决工人工资;乙方未收到工程款前,应预备足够的资金支付工人工资。若甲方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导致不良影响时,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价5%扣罚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

5、当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甲方有权按乙方提供的工资表数额扣留工程款并直接支付给工人,乙方应根据此条款的规定予以承认甲方已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同时补交工程款发票。当甲方认为乙方应得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在进入本工程范围内的乙方全部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书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双方法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付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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