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2024-08-28

国地税网上申报流程(10篇)

1.国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篇一

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以下为准备工作:

1、与专管员联系,由专管员为公司注册。

2、到中国银行登封市行营业部签订三方协议书,并开立账户。

3、持三方协议书和U盘到地税局领取网上证书。

4、进入郑州市地税局网站,点在线办税,输入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修改有关资料。以下为日常操作:

5、保证纳税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可以划转,进入郑州市地税局网站,点网上办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财务报表。

6、申报三日后可以到征收大厅领取转帐完税证。

7、经常查看自己公司的信箱。

8、每半年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打印各期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附列资料,签字盖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存档。

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一、硬件要求:1、2、3、配备的电脑安装Win2000或WinXP操作系统。IE浏览器的版本是6.0以上。

把IE浏览器的选项按市局的要求修改一下:工具->Ine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把其中的ActiveX选项全部选成“启用”,安全级别设为“中”)

4、5、不能用下载工具下载有关证书。不能和国税的有关软件装在一个系统。

二、准备工作:

1、将根证书和单证书在U盘之外复制一份,以防丢失。

2、安装根证书与单证书。

导入根证书的步骤:双击U盘的“根证书”文件->安装证书->下一步->下一步->完成,出现“导入成功”的提示。

导入单证书的步骤:双击U盘的单证书(一般命名为纳税人的微机编码)下一步->下一步->输入密码123456(有些有)下一步直至完成,出现“导入成功”的提示。

3、双击安装打印控件和申报控件。

4、HTTP:// 点“在线办税” ->输入微机编码、初始密码123456和验证码(空白框后面的数字),点登录->资料修改,修改密码和填写基本资料(移动手机号很有用,当您申报成功及专管员接收或拒收您的财务报表时,我们会以短信息的方式与您联系,邮箱和密码问题及答案的作用是找回丢失的密码,请务必填写准确),保存,资料修改成功。

三、日常操作

1、HTTP://点“在线办税”,输入微机编码、初始密码,登陆->网上申报->通用申报,(有房地产项目、建筑项目、财产税项目的纳税人请先进行下面(1)(2)有关操作再进行通用申报)点税种右面的小加号,选税目,会自动带出税率,输入计税依据后按回车键,会自动计算税额->全部填完确认无误后点“申报”->出现“正在与银行通信”的提示->申报成功,出现申报的税目明细,直接打印或者以后再打印。打印时先点“设置”,将打印方向设为“横向”再 2

打印。(如果某个税种不想现在申报,一定要删除掉,否则默认为是零申报。只要是在例征期内,可以分几次申报。)

(1)有房地产项目、建筑项目的纳税人在进行通用申报前应先进行“项目申报”,点击“网上申报”下拉菜单中“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模块后请仔细阅读页面上方的有关说明,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点“增加”,系统带出要申报的税种及税额,同在一个区的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再次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点增加,不在同一个区的项目不可同时申报。项目申报全部完成后才可以进行通用申报。项目申报完成后必须进行通用申报,如果除了项目申报的税之外没有其他税额,必须进行零申报。(2)有财产税项目的纳税人在进行通用申报前应先进行“财产税申报”,点击“网上申报”下拉菜单中“财产税申报”,选择项目,点“添加”,可以看到有关财产税的信息,点击“营业税”,可以进行有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财产税申报全部完成后才可以进行通用申报。财产税申报完成后必须进行通用申报,如果除了财产税申报的税之外没有其他税额,必须进行零申报。

注意:点申报时,一定要慎重检查所填写数据,一旦申报成功后即扣款)。在与银行通信的过程中请不要随意退出,否则可能会造成银行已经扣款,税务局却没有收到申报信息的情况,如果是网络问题导致与银行通信失败,请及时与征收大厅联系。* 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的下载:在个人所得税中选好税目以后,会看到税率显示的是0,点下面的蓝色红框的小箭头,保存(文件很小,不需要用下载工具下载),选择路径保存“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下次再申报个人所得税可以直接在已保存的表格上填写,不用再次下载)。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首先将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填写完整,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全部填写完毕以后,先保存一个EXCEL表格,再点“文件->另存为->选择保存路径,保存类型选择“csv(逗号分隔)”,填写文件名->保存,到通用申报页面中,点个人所得税右面的小加号,出现一个小窗口,点浏览,选中已保存的csv文件,点导入文件,出现“是否导入个人所得税”的对话框,点“确定”,小窗口再次出现,点“确定”,个人所得税的数字自动填入,核对和模板数字是否相符,相符即可申报。

注意:无论是否达到起征点,均须进行申报,即公司每个职工的名字都要在明细表中填写进行零申报,否则视为该职工未申报个人所得税,每次申报后请点击“网上 3

申报”菜单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报告表”查看是否所有人员均已申报。如有其他问题,请查阅《可能出现的问题》及《个人所得税应注意的几点》。

2、报送财务报表:报表报送->报表报送->选报表,准确填写(中间的灰色空格是自动生成的,不能自己改写),提交或保存后下次提交。

3、查看邮箱:当您申报成功、报表报送成功或者报表被拒收时,您的邮箱里会收到我们的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邮箱。

4、报送纸质报表,见流程。

2.国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篇二

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我市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电子资料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第一步 下载并安装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软件

纳税人登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下载中心,下载适合本区县的电子录入软件,并按照安装提示,点击“下一步”,完成安装。

第二步 获取授权使用密码,注册纳税人基本信息

打开已安装的录入软件,准备好纸、笔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在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内页找到顺序号和纳税人名称,向主管的税收管理员电话免费询问获取授权使用密码(防止串户),然后录入授权使用密码、纳税人顺序号、纳税人名称、联系电话、操作使用密码(自己设置并牢记)、适用的会计制度。然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纳税人顺序号和纳税人名称必须与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完全一致。

第三步 录入纳税申报资料数据

第1页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目前支持财务会计报表和信息采集表的数据录入,其他资料数据录入逐步完善。

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选择需要录入的纳税申报资料的所属截止时间,点击“确定”进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的主页面。

选择需要录入的纳税申报资料类别菜单项(如“财务报表”),选择子菜单项“数据录入”,选择报表种类(按时间)和报表种类(按内容),点击“确定”进入录入页面开始数据录入,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审核并保存数据。如果审核未通过,检查修改后重新保存数据。

点击“选表”,可选择该纳税申报资料类别下的其他报表。使用财务软件的纳税人,可通过财务软件直接导入财务数据。用友、金算盘、小蜜蜂和甲骨文等财务软件正版用户可向财务软件服务商获取财务报表数据导入接口将财务报表数据直接从财务软件中导入,其他财务软件用户可自行定制财务报表数据导入接口。

第四步 打印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录入完毕后,返回到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的主页面。

选择需要录入的纳税申报资料类别菜单项(如“财务报表”),选择子菜单项“打印报表”,选择报表种类(按时间)和报表种类(按内容),点击“确定”进入报表打印页面,点击“打印”,按照打印提示,进入打印选项,输入打印份数,点击“普通报表”即可。主管

第2页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税务机关未做特殊要求的,其他打印选项一般不用。打印出纸质纳税申报资料后,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印章。

第五步 生成并导出上报电子数据。

纳税申报资料打印完毕后,返回到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的主页面。

1.上门申报纳税人。

将“USB盘”或“财税盘”插入计算机,并确保计算机已经正确识别。点击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主页面的“生成电子上报数据”快捷图标,进入电子数据生成页面。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出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检查查询结果,对不需要报送的资料将“上报”列下的√去掉。在“电子数据存放位置”下面选择“U盘上门申报”或“财税盘申报”,选择“USB盘”或“财税盘”的盘符,点击“生成数据”,直接存入“USB盘”或“财税盘”。

2.网上申报纳税人

点击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软件主页面的“生成电子上报数据”快捷图标,进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数据生成页面。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查询出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检查查询结果,对不需要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将“上报”列下的√去掉,在“电子数据存放位置”下面选择“网络申报”,点击“生成数据”,生成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并直接存入本计算机。

电子申报数据保存成功后,系统会出现“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保存成功”提示。

第六步 纳税申报资料电子数据申报。

第3页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纳税申报资料电子录入流程

1.上门申报纳税人。

在办理纳税申报的同时,将保存有电子申报数据的“USB盘”或“财税盘” 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人员直接导入综合征管系统。

2.网络申报纳税人

利用第五步操作的计算机,登陆重庆地税网上办税大厅,进入网络申报页面,点击“财务报表”菜单项,点击页面左边的“财务报表录入”,出现财务报表页面。

点击“保存”按钮,将直接导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导入成功后系统将有“财务报表数据保存成功”提示。

第七步 纸质纳税申报资料申报 网络申报纳税人: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整理成册,加盖印章,按时定期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上门申报纳税人:

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整理成册,盖上纳税人单位公章,在报送报纳税申报资料电子数据的同时,将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如遇具体问题,请与重庆云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23-62923609 联系人:蒋先生

二○○九年四月二日

3.国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篇三

2015-04-22 09:22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刘四红 记者潘热新 通讯员张军晓)4月16日,登封市国地税由双方负责人带队,组织主管副职以及征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到洛阳市新安县学习国地税联合办税成功经验。通过精心准备、现场观摩、组织座谈,收到了良好效果。

精心准备。在准备到新安县学习之前,登封市国地税由主管副职牵头,召集征管、信息中心、办税大厅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座谈分析会,结合登封实际情况,提出国地税合作工作的将会遇到的问题,带着问题前去学习,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现场观摩。到达新安后,考察组先后深入到过、地税办税服务厅,现场观摩国地税联合办公形式,认真听取国地税相关负责人对国地税合作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每个窗口办税流程,并与大厅办人员、纳税人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座谈。观摩结束后,考察组和新安县国地税主要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新安县国地税分别介绍了新安县的经济状况、税源结构、税收收入等基本情况以及推行国地税合作的最初目的、运作过程和具体成效。双方还就国地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个性问题进行了沟通。

4.国地税合作领导批示 篇四

4月份,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批示:“请借势、借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陕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矩:“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国地税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

6月23日,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批示:“国地税合作的经验很好,要继续努力,不断破解难题、精准发力,把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效的落实好。”

5.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篇五

为整合国、地税稽查资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要求,经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制定《**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出发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通过相互学习、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质、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国、地税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稽查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轮流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国、地税稽查局正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一致),轮流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制定以下目标:

(一)第一阶段:起始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信息交换制度;

4、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制度。实施:2012年

(二)第二阶段:深化阶段 具体目标是:

1、制定联合稽查计划;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

3、在不同环节积极开展联合稽查工作。实施:2013年

(三)第三阶段:提高阶段 具体目标是:

1、总结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经验;

2、完善国、地税联合稽查方案;

3、推广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实施:2014年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为确保各协作事项切实有效的运转,国、地税稽查局在双方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根据领导 小组组长轮值制的原则,互相协作。双方分别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牵头联络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事件处理。

(二)统筹计划和安排稽查工作。在上级稽查部门确定的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定本级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协商确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

(三)完善制度和规划。以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为基础,双方紧密结合实际共同研究磋商,全面完善国税、地税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管理制度等。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始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内容为双方相互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及各类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方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涉税问题进行相互反馈,研究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等。

2、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制度。定期或者即时交换信息,达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目的。对受理涉税检举、大要案查处、处理处罚决定等涉及对方的信息定期交流传递或及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以实现信息共享。国、地税稽查局相互转办的税务违法案件,被转办方及时安排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转办方书面反馈。双方应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 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3、建立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对上级交办、涉税检举案件、以及涉及双方管辖范围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需联合检查的,由主要缴纳税种方牵头人召集对方协商,商请对方及时介入,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对上级部署的行业性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共同的检查方案,统一检查的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统一部署实施。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联合检查时,按照“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统一安排部署。双方统一制订检查方案,分别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各自抽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统一取证、分工负责,对涉及国、地双方的共同证据取证时一式两份、一证两用。若发现重大涉及对方税收违法事项时,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对方。国地双方各自进行案件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并相互抄送副本。经双方商议拟联合检查的,应制作《**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案审批表》,经各自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

(四)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合作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对税务总局部署的专项、专案检查、联合检查,国地税稽查局共同开展入户检查、调账、取证,在稽查结束之后,由国地税稽查局各自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检查报告。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凡属共管户,除案件线索不清列入暂存待查的外,原则上都应将自己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名称向对方通报,如双方都收到同一对象举报的,应进行联合检查。如 只一方收到举报的,由收到举报的一方负责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信息交换。对偷、逃、骗、抗税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突出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形式共同曝光。

(五)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在联合稽查工作中,根据案件的检查和结案情况,不断归纳总结联合稽查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在全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推广。

(六)其它事项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双方协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按各自系统内授权和有关内控制度要求逐级上报处理。

2、双方对提供的各类数据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3、双方应主动协调各自下属部门,积极配合对方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盖 章)(盖 章)

6.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发展探讨 篇六

一、国地税合作已有基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是1991年国务院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2009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原面积仅24平方公里,后经多次托管扩围,2010年5月发展为518平方公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地税局于1995年底分设,负责东湖开发区518平方公里纳税人的各税征管。现办公地址都在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办税服务厅均设在6楼政务中心。区国税局现有干部110人,内设11个机关科室,1个办税服务厅,4个税务所。区地税局现有干部95人,内设4个机关科室,2个直属机构;5个税务所。

到8月中旬,东湖开发区登记的纳税人已达15590户,其中企业12687户,占81.39%;国地税共管户有9528户,占纳税人总数的61.12%。税收收入增长迅速,2009年国地税收入总计达到55.76亿元,其中国税收入25.5亿元,增幅20.17%,地税税费收入30.26亿元,增幅29.5%。今年1至7月,国地税累计完成收入40.83亿元,其中国税18.3亿元,地税22.53亿元。与其他老城区相比,开发区的国地税共管户具有“三多一强一快”的特点:高新技术企业多,2008年以来200多户企业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认定”,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六成;外资企业多,达到300多家;上市公司多,总数为28家,占武汉上市公司半数以上,全省的三分之一;自主创新能力强,在湖北省入选首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名单的14项产品中就占了13项,占全国总数的5.3%。另5家企业入选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27家企业获批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增长快,平均每月净增230多户,今年增加1600多户。户管量激增突显了管理力量紧张问题,两局一线管理员人均户管在300-400户之间,属于湖北省人均户管量最大的区局。长期以来,国税、地税系统自成体系、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税收征纳成本过高等各种弊端日趋明显,纳税人反映的两头奔波、大厅重复排队、个体户定税税基不一致、资料多头报送、办税负担过重等抱怨,也成为长期困扰税务部门的问题。

可见,东湖开发区开展国地税合作面临着非常好优势:第一,起点高,已经具有得天独厚的“同楼办公,一厅办税”的条件。第二,基础好,长期以来在联合办证、信息交流、打击假发票、税收宣传、执法监察等广泛领域都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和沟通,积累了合作经验。第三,人心齐,开发区经济条件好,税源较为充足,增长迅速,税务部门之间有共同管理的需求,而不存在争夺税源的冲突。而通过局情和户管特点分析,不难看出纳税人要求高,需求大。高新技术企业多、外资企业、上市公司多,办税业务量大且复杂,对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工作效率、办税环境的要求都比较高,一旦开展国地税合作,相应的模式、措施、质效必须很好地应对这些纳税人的需求和反应。

二、国地税合作实践情况

(一)前期合作。先谋后动,把握合作的正确路径。路径的选择是第一重要的。尽管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基础,东湖国、地税局充分沟通反馈,反复研究方案的总体框架、协作项目、具体措施、困难问题,召开联席会议5次,并经过了市国、地税局“三上三下”的指导,耗时三个月,最终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案。方案以“一切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务机关行政效能,一切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水平,一切有利于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为目标;以“依法合作、务实创新,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求同存异、服务大局,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基本原则;以“联合开展征管基础工作,联合开展办税服务,联合开展分析评估,联合开展税收检查,联合开展税额核定,联合开展专业市场税收管理,联合开展税种管理,联合开展宣传辅导”为合作的核心内容;以一个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可以概述为“3581”模式。方案初拟后,又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析和细化方案中的合作事项,拟定工作思路和安排预案。另外,由于国地税办税大厅是在开发区政务中心,与工商、社保、银行等部门联系紧密,国地税局积极向管委会领导汇报,与管委会办公室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主动协调、沟通,让开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国地税合作工作有了全面把握和了解,争取了支持。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东湖开发区国地税涉税管理事项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国地税定期轮值制度,一年为一期。

(二)初期合作。选准切入点,条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1)以有效整合办税服务厅为合作切入点。鉴于东湖国、地税多年以来同厅办税的基础,两局选择了以整合办税服务厅作为开展国地税合作的切入点。通过区划设置、系统网络、叫号功能、服务事项、服务人员五个方面的整合,统一了办税服务标识。联合办税大厅按照“一窗式”运行要求,每个窗口实行“一窗两人两机”的办税服务运行模式。共设置各类办税窗口15个。主要特点是:一是对于共管户的服务,国、地两局税务人员“合窗办公、一窗对外”,对共管户的涉税事项“一窗受理、国地同办”,实现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税”。二是“双机双屏、办税公开、内外监督”。三是运用叫号机实现综合办税和专项办税业务“功能区分、各取所需、效率提升”。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8月申报高峰期,大厅排队等候现象明显缓解,申报等候时间由7月份的10分钟/户降到平均6分钟/户。(2)整合力量,探索性开展联合税源管理。5月第一次联合税源巡查清理漏征漏管户53户,初步形成“国税、地税、工商、物业”参与的“四方联管”模式。建立税源巡查机制,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税源户管联合巡查日”。(3)建章立制,强化合作运行保障。包括成立开发区国地税合作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安全运行制度、工作考评制度。(4)共享资源,逐步探索政务合作交流。两局税务人员共聚一堂联合教育培训,共同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等,整合双方行政资源,有效地展示了税务形象、宣传了税收政策、促进了学习交流。(5)巩固成果,开展联合办证和信用评定。从2006年开始就实现了统一办证,国、地税使用一个共同的税务登记号,“一家办证,两家认可”。

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两局从各自征管系统提取数据、双方比对、严格评审、共同认定。

(三)近期合作。基于一段时间的摸索和经验,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合作的内容在今年内将继续深化。第一,由厅内合作向厅外合作延伸。将厅内联合服务推广到厅外,联合对纳税人开展辅导培训,联合送政策上门,联合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将服务合作延伸至管理合作,针对东湖开发区辖区内步行街、光谷电子数码市场等专业市场的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特点,进一步联合规范专业市场税收管理。第二,由浅层合作向深度合作推进。信息交换由纸质交换向电子信息交换转变,采用电子数据网络传输、光盘刻录等方式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尤其加强对信息的运用,税源管理由日常管理向信息管税发展。如利用共管户建筑业、餐饮业纳税人营业税缴纳信息、纳税人与经营有关的购销、劳务等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信息,通过信息的交换和分析比对,促进税收征收管理的不断规范和提高。联合选定10-15户重点评估对象,探索联合纳税评估。

(四)远期合作。按照东湖开发区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方案,将以点带面注重积累,在税务检查、政务工作、队伍建设、税收宣传将有较深层次的合作,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实现全方位、紧密型的合作。

三、国地合作初步效果

(一)成效。总结东湖开发区的国地税合作模式是“窗口一致对外,资源紧密整合”,并且合作是“起点高,推进快,成效好,潜力大”,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首先,大厅的窗口除特殊的发票窗口和地税自有业务窗口外,几乎全部实现了“一窗两人两机”,共管户纳税人真正只须“走进一个厅,取得一个号,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税”。而由于同楼办公的条件,即使是办理其他的办税审批手续也只用“跑一次路,进一栋楼”,确实“省时省力省心”。这种行政服务集中、高效的优势是中心城区特有的,也是吸引投资者不断落户于光谷的原因之一。其次,由于两家距离相近,职能相似,信息和指令传递迅速,容易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在实践过程中,组织保障机制的建立使东湖国地税局人员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深化了情谊;联合税源管理机制也初步形成,人员的整合比较迅速;近距离的办公使行政资源的交流共享也非常有利,避免了因交通运转产生的成本与效率的损耗。因此,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合作不但建设了一个全新的办税新环境,对内对外也展示了国地税步调一致、协调有序、“亲如一家”的新形象。此外,从远期的合作思路看,“统”是基本方向。今后两局计划制定将着眼于合作,工作的部署照顾到合作,部门利益服从于合作,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使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收管理工作格局。

(二)不足。第一,目前,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合作还只能说实现了“一赢”,即对纳税人的效应已经显现出来。对税收管理和行政效能的作用还不明显。由于国地税合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前期投入和协调工作量大,东湖开发区国、地税局普遍面临的困难是“人少、事多”,这必然会导致前期合作粗放,人员疲惫,矛盾集中,而未来合作管理的精细化也将受到影响。只有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的力度,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利用,付诸精力,假以时日,真正体现合作对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行政效能的效应,实现合作的“双赢”。第二,武汉市现有的征管和服务考核的标准均相当高,并且国地税不统一,如纳税服务,地税要求在节假日、周末提供增时服务;征管质量考核,国税要求申报率达到100%。而要统一,需要国、地税的上级部门放松标准,或者给予特别考核。这给合作增加了难度。这种调整也是比较艰难的。第三,中心城区纳税人的复杂性使得税务部门不仅业务量大而且复杂,特别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的严密性,国税业务办理的数量和耗时均大于地税业务。从东湖开发区联合办税大厅窗口的情况看,国税窗口不论是人数、还是候时,约为地税窗口的1.5-2.5倍。单纯的“一窗两人两机”的模式还有改进的空间,窗口国地税人员的配置比例还可以适时由1:1改为2:1,以适应高峰时期办税之需。

四、国地税合作深层探讨

(一)坚持科学的合作原则。一是依法合作,务实创新。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倡导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对现有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进行选择性地突破。按照合法的程序、选择合适的事项开展合作,逐步探索国地税合作的新模式。二是立足当前,放眼长远。认真总结近年来国地税合作的做法成效,分析国地税合作的困难与方向,分别对能立即实行的、创造条件可实行的以及存在困难一时还难以实行的合作事项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处理,做到既积极主动,又切实可行。三是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国地税合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统筹考虑、确定框架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找准突破点,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将合作逐步推向深入。四是求同存异,服务大局。树立税收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只要对税收事业发展有利,国地税都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求同存异,真诚合作,推进工作开展。五是优化服务,提高效能。通过国地税合作,逐步构建新的纳税服务平台,优化纳税服务手段,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提升纳税服务层次;逐步实现税收管理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物力资源的合理调用,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不断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能。

(二)科学制定长远合作规划。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是“统”。明确了这一路径,才能在合作项目上统一思路,达成共识。未来国地税的合作,合作领域上可以更“广”,合作层次上可以更“深”,合作方式上可以更“活”。

1.融合征管信息系统。目前国、地税分别使用各自的征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且地税部门的征管系统是由各省独立开发,数据来源不同、统计口径不一,其结果的转化和应用率不同。这成为国、地税信息难以实现共享的主要障碍,为此国地税局不得不在信息交换、信息查询的合作上做文章,增大了工作量。应加快国、地税税收征管信息化统一建设的步伐,开发安全、全面、真实、快捷和实用的信息共享系统和数据库。金税工程(三期)将逐步建立覆盖总局、国地税各级机关、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以及与其它政府部门的全国性信息系统,形成基于因特网的纳税人服务网络平台。这将解决国地税信息系统独立、数据分离、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自动交换运行。在融合征管信息系统后,国地税合作可以说更趋向于透明化、紧密化,应在提高共享信息的运用效率上努力:一是建立数据实时分析处理机制。国地税应分别建立数据实时分析处理机制,对产生的税收征管信息进行科学归类梳理,并结合纳税评估、数据分析等有关要求,对税收征管共享信息给予适当提炼,使国地税双方获得税收征管信息真正具有可比性和适用性,以免造成税收征管信息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与损失。二是提升共享征管信息运用质效。一方面,互相利用对方的企业基本经营情况、立项、项目投资、纳税、减免退税、欠税等征管综合信息,加强对纳税户的控管,特别是解决登记企业中的零申报企业、非正常企业、未依法登记的纳税人等应当纳入征管范畴的纳税人依法行使纳税义务的问题。在各类数据健全的基础上,开发税收预警功能,提醒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检查,为税源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稽核、检查依据。另一方面,本着“法治、服务、效率”的原则,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降低征纳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与水平,努力促进经济税收的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相互代办涉税事务。一是统一受理窗口涉税业务。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厅,要求税务人员熟悉国地税业务,采取直接的“一人一窗一机”统一受理国、地税的登记、申报、认证、抄报税等涉税业务,这样双方的大厅人员能成为一个整体,也避免纳税人重复奔波于企业和两个税务机关之间。而在“前台统一受理”的同时,纸质资料和电子信息按照业务性质实行“后台两家分离”,由国、地税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审批等后续流转环节。发票业务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可按“受理统一、实物分离”或“受理、实物两分离”的方式办理。二是相互代征部分税费。2010年7月,国税部门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开始为地税部门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为将来相互代征部分税费奠定了良好的开端。代征对象主要涉及到两类纳税人,一类是2002年-2008年成立的流转税种在地税而所得税在国税的纳税人,如国税管理的房地产、建筑安装、运输行业的纯所得税户。2009年以来成立的这类行业的纳税人其流转税和所得税均由地税征管。为简化征收环节,其所得税可委托地税代征。另一类是有兼营业务的纳税人,可按其流转税主体税种的隶属关系,相互代征兼营业务所属的流转税。代征部门应认真执行票款结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解缴税款,所有代征税费严格按预算级次入库,做到税费无积压、无挪用,入库及时、准确。我们认为,在金税三期上线后可以覆盖国地税所有业务所有环节,在技术上是很容易实现窗口统一受理、税费相互代征功能的,重要的赋予国地税务人员在等业务上的权限,严格职责规定,避免执法风险。

3.两局业务同城通办。国地税合作可以越走越远,不是仅限于一个区域的范围。国、地税系统各自的业务能够在同城办理,在国地税合作较为成熟后,两家的业务应可以扩大到同城通办。同城通办意味着国地税两个部门之间实现全市通,打破传统行政划分格局,统一业务规则和办税流程,在同一市、县内申报纳税的通报通缴、发票的通验通售、涉税文书的通取通查、税务登记的通受通办、税务咨询的通问通答的“同城办税”服务方式。

4.共享纳税服务平台。国地税服务的目的应是高度统一的,双方的服务资源应尽可能共享,既是为纳税人建立一个统一的服务平台,也是有效的节约成本。除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自助报税机、便民设备等实物型服务资源尽早共享外,还应将服务平台延伸。可以共建“12366”服务热线,作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第一窗口。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对前台接听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对外服务,定期(每周或每月)归集问题加以分类,以及制作标准答案提供给前台接听人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遇有疑难问题,双方可通过后台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支持,并实施人工值守。可以共建网上办税网站,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登记、申报纳税、文书受理、投诉举报、发票真伪查询等涉税服务,实现纳税人在同一平台办理国地税业务的愿望。可以共建纳税服务辅助系统。实现税务登记、定额核定、税务稽查、信用等级评定、货运发票开具等信息的自动比对和处理以及工作制度、涉税文件、税务公告、联系方式等在内的政务信息共享。共同提供基于同一信息技术平台的短信提醒、电话申报、短信宣传等服务。可以共同开展税收宣传辅导。网站的宣传可合并宣传内容,税收宣传月活动共同推动。联合编印税宣资料,联合对纳税人开展辅导培训,同时送政策上门,联合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

5.干部队伍管理合作。国地税合作是全面广泛的,可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在干部能力提升上,教育资源和教育平台要共享,加强国地税干部的政治、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培养精通国地税知识的复合型税务干部,提高服务和管理本领;共同探索干部人事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共享人事档案,盘活人力资源,调动干部积极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联动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建立统一的税务廉政文化,统一聘请特邀监察员,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联合开展执法监察,查办涉及到共同接收的案件,共同研究和防范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风险。在政务工作上,共同谋划工作思路和安排,高度共享政务资料、会议部署等政务信息,双方的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总结、工作规划都要互相交流,很多工作要共同讨论研究、共同部署,形成统一的决定,保持协作的步调充分一致。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信函传递等方式加强工作联系和协作,还可以通过不定期地举办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联欢活动和学术交流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加深和促进国地两税的兄弟情谊。

7.国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篇七

一、核算的一般要求

1、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

2、我公司实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行法人一支笔审批的财务制度。

3、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依据,以人民币为计帐本位币,以中文为会计记录文体。

4、发生下列事项,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A、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B、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C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E、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F、其他需要办理会计结算手续的

二、帐务处理的程序

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计帐凭证

2、根据计帐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3、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计帐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分类帐

4、根据定期编制的计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5、月终根据核对无误的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的记录分析编制财务报表

三、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

2、计帐本位币:人民币

3、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4、计帐原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计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折旧和摊销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折旧法,残值比例为5%;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为一次摊销法。

XXX有限责任公司

8.江苏地税网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篇八

打开江苏地税网:http://wsbs.js-l-tax.gov.cn/ 进入地税网站—选择单位纳税人申报

进入如下界面—点击CA卡登录系统

进入如下界面—点击登录系统

注:如不能登录请按上图的CA下载地址下载行助手安装!或者输入网址:http://202.102.85.180/caassistant/ca-zhushou.rar

2关于行助手说明

双击桌面上的行助手V3.0的图标

。打开行助手软件的界面,如图2.1.1。注意,如果插上了KEY,右下如果电脑上没有插KEY,右下角托盘里软件的图标为灰色背景角行助手的图标为黄色背景。

2.1.1最新动态

点击“首页”按钮,出现“CA最新动态”标签。界面显示CA最新动态,特别推荐,CA公告等资讯,如图2.1.1。

图2.1.1 最新动态

2.2我的证书

2.2.1 证书服务

点击“我的证书”按钮,界面默认选择“证书服务”标签。界面显示证书检测,修改口令,在线延期,系统检测,信息设置,资料下载,贴心服务,帮助中心等资讯,如图2.2.1。

图2.2.1 证书服务

2.2.1.1 证书检测

在“证书服务”界面上点击“证书检测”图片,系统会自动检测KEY里的证书可用性及合法性,并将相关信息显示出来,如图2.2.1.1。

图2.2.1.1 证书检测 2.2.1.2 修改口令

点击“修改口令”图片,可以进行证书PIN口令修改,依次输入旧口令、两次新口令,点击确认修改即可修改口令。如图2.2.1.2。

图2.2.1.2 修改口令

2.2.1.3 在线延期

点击“在线延期”图片,您可以进行在线延期的一系列相关操作。如图2.2.1.3.1。

图2.2.1.3.1 在线延期

点击“立即延期”按钮,弹出图2.2.1.3.2所示在线延期页面。如果您对延期操作不是很熟悉,可以点击“延期范围”或“视频教程”,来熟悉操作流程。

图2.2.1.3.2 JSCA证书延期

2.2.1.4 系统检测

点击“系统检测”图片,系统会自动检测证书使用的系统环镜。如果用户使用的KEY没有安装驱动,系统会自行帮您安装。用户可以根据界面上的显示,手动进行系统检测与修复。如图2.2.1.4.1。

图2.2.1.4.1 系统检测

点击界面上的“开始检测”按钮,系统会帮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显示在界面上,如图2.2.1.4.2。您可以点击“一键修复”按钮,进行修复。

图2.2.1.4.2 检测完毕

2.2.1.5 信息设置

点击“信息设置”图片,您可以完善及修改证书信息。如图2.2.1.5,在下拉框中选择“应用单位”,填入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后,勾上“保存”,点击确定。

图2.2.1.5 信息设置

2.2.1.6 资料下载

点击“资料下载”图片,您可以下载证书文档及相关说明。如图2.2.1.6.1。

图2.2.1.6.1 资料下载

点击“相关下载”,进入江苏CA的下载中心,如图2.2.1.6.2:

图2.2.1.6.2 江苏CA下载中心

点击“在线测试”,进入江苏CA在线测试页面,验证数字证书,如图2.2.1.6.3。

图2.2.1.6.3 在线测试

点击“进入论坛”,可以进入江苏CA论坛,方便沟通或者向我们提出问题。

2.2.2客服在线

点击“客服在线”标签,进入客服在线界面,如图2.2.3。您可以直接点击界面上的按钮,进行您要的操作。“常见问题”“客服在线”“网上留言”您可以直接点击界面上的按钮,直接进入相应的网页进行操作。“热线服务”“网点服务”您可以在下拉框中选择好市、县,界面上会出现相应的信息。“相关问题”直接点击界面上您关心的问题,您将直接浏览此问题的网页。

图2.2.3 客服在线

2.3应用平台

2.3.1 服务大厅

点击“应用平台”按钮,界面默认选择“服务大厅”标签,进入服务大厅界面。界面显示地税专区,国税专区,药监专区,建工专区,海关专区等专区分类,如图2.3.1。直接点

击您需要进入的专区,直接进入专区查看或办理相关业务。

图2.3.1 服务大厅

2.4 升级

行助手升级分为自动与手动两种方式。系统会自动连接服务器自动进行升级,您也可以,进行手动升级。通过点击行助手界面右上角的“升级”按钮

1.行助手常见使用提示信息

1)“读取配置文件失败!” 出现这个提示,说明您本机的行助手配置文件usercfg.ini被损坏了。建议重新安装行助手。

2)“缺少文件NetCheck.dll,行助手无法运行,请重新安装行助手!” 出现这个提示,请检查一下您的行助手目录下是否存在NetCheck.dll文件。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尝试重新行助手程序进行修复。

3)“请确认usbkey是否连接到计算机!” 出现这个提示,请检查一下您的usbkey是否连接到计算机上。

4)“电话号码中只能有数字和”-“字符!” 正确的电话号码格式应该为:“区号” + “-” + “电话号码”。

5)“找不到更改密码接口!” 请检查一下您的行助手目录下是否存在SetUserPIN.dll文件。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尝试重新行助手程序进行修复。

6)“你的usbkey已经被锁定,请联系江苏CA!”

你的usbkey由于输入密码次数达到限制,已经被锁定,请联系江苏CA解锁。

7)“没有正确的安装驱动程序!” 发送报告的时候,您需要填写把证书的信息都填写完全,这样方便我们可以联系到您。

8)“原始密码错误,再输入n次错误后usbkey将被锁定!” 输入的原始密码错误,再输入n次(1-10)次错误后usbkeu将被锁定,锁定后需要联系江苏CA解锁。9)“初始化失败,请重新启动行助手后再检测!” 程序解析xml文件失败,需要重新启动行助手。

10)“打开注册表失败,系统异常!” 重启电脑或确认是否有打开注册表的权限。

9.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地税-GZ 篇九

甲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上申报纳税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提交各地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完成税款缴纳。乙方办理纳税申报日期和缴纳税款日期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在网上申报纳税过程中要按照系统提示的应缴税种等核定信息,对申报表以及附表的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网上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乙方网上纳税申报成功后,没有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由甲方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因特殊原因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纳税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用甲方指定的其他纳税申报方式在指定期限内申报。

(五)乙方逾期纳税申报的,网上办税系统不予受理(注:包括乙方没有办理会计报表电子数据报送在内的上期纳税申报,网上办税系统不予受理本期的纳税申报),乙方应到甲方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六)乙方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电子数据的,应按税务机关文件规定,每年定期集中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

(七)乙方根据甲方发放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进入网上办税系统。乙方第一次登 陆网上办税系统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好密码。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密码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与乙方达成网上申报纳税协议后,应提供以下服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网上办税业务操作培训或相关操作说明资料。

(二)若乙方发生密码遗失的,甲方应在受理申请后及时为乙方重新设置密码。

(三)甲方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甲方应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网上申报纳税服务异常,甲方在法定申报期内无法及时修复并提供网上办税服务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直接上门申报纳税。

(四)保证接受乙方网上申报资料的唯一性,对网上办税系统接受的申报资料负责保密。

(五)乙方网上申报纳税后,甲方不再开具完税凭证,统一由开户银行开具电子缴税回单作为乙方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可在扣缴税款成功后,直接到开户银行取回电子缴税回单;乙方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回单到甲方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处理。

四、乙方与其开户银行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签订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继续有效并与本协议书一同使用。

五、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

10.国地税分家背景及合并趋势 篇十

一、国地税分家背景

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改上缴利润为缴纳所得税;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和产品税、所得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邮政电讯等服务行业所经营项目纳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在这种条件下将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税和地税是1994年7月1日正式分开的。

在国地税分家之前,中国政府从上到下只有一套税务机构。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1993年10月17日,国家体改委宏观司提交给国务院一份“关于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补充意见和加强操作方案准备工作”的建议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此番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保持稳定的税基,防止互相交叉和侵蚀,改变中央向地方要钱的被动局面。”之前的“大连会议”文件中也提出,有必要设立中央、地方两套征管机构,必须改变中央收入一定程度上依靠地方税务局的局面。这道出了中国财政当时的真相:1993年,财税体制改革前夕,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正陷入极其艰难的窘境。数据显示,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由1984年的40.5%一路下滑至1993年的22.0%,中央财政的收支甚至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切实保障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成为“国地税分家”最直接的初衷。

二、国地税合并趋势

1994年国家将税务系统一分为二,分为国家税务系统和地方税务系统。两套机构分设十七年来,虽在明晰中央和地方财权、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逐渐显现:

(一)国地税分设不规范

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虽然也按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形成以收入归属为基础的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两部分,但在具体划分税源时,并未完全确立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体制,税收收入仍然未跳出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分配的格局,例如将某些已经明确划为地方税种中的中央企业和银行金融企业的所得税以及铁道部门应缴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仍按原来的财政分配格局划归中央收入等等。这种既按税种划分,又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税源的做法导致分税制的不规范。

(二)国地税分设使纳税成本增加

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只到一个税务机构办理。机构分设以后,一个纳税人要去两个税务机构办理,要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管理(少数纳税人除外),纳税成本自然增加。更有一个因素,由于纳税人税务知识的缺乏,不能正确辨别哪些归国税管理、哪些归地税管理,往往要东奔西跑,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从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纳税成本。两套税务机构都有稽查部门,纳税人被检查机会增加,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正常经营。

(三)国地税分设使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

1993年末,我国税务人员总数为578955人,而现在达到100多万人,国、地税机构分设是人员增加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征税成本大量增加。国际上平均税收成本大约是税收收入的

1.5%,而我国由于国税和地税的分割,现在的征收成本在3%—3.5%,甚至有过4.5%的时候。

(四)国地税分设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

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各税种之间存在着互相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其中的一个税种计征时出现错误,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其他税种计算的正确性。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后,国税人员不很清楚地税业务,地税人员也不很清楚国税业务,所以,在各自的税收征管工作中,经常出现“越位”或“不到位”的情况。

中国现行税制是一个有机整体,人为地将其分开由两个税务机构分别征收管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矛盾产生以后,国、地税机构都可能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机构合并,税务机关可以遵循公正、公平原则,对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作出正确的判断,更有利于税收征管。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中央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将有所增强。国、地税机构合并,不会影响中央的税收收入,中央始终可以占据主导地位。讨论多年的增值税扩围改革,终于以试点的方式取得进展。增值税扩围试点将首先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进行.之所以首先在上海试点是因为上海财税系统机构设置上的优势。上海作为财政特区,国税、地税和财政系统是一套班子,不存在征管权限分配等机构改革问题。而上海的试点经验如果在全国推广,国地税合并很可能是以后机构改革的方向。试点政策出台前,地方政府担心的因中央和地方分成因素造成的减收因素也得以解决,按照规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上海市是中国目前惟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

上海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效率。现实的情况是,上海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缴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分税制在上海显得没有必要。

事实上,这些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方案设定解决,更深层的体制问题则不是那么好解决。记者也曾从国税总局人士处了解到,有关增值税扩围,不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一开始就是既定的原则。

体制的问题则没有这么容易解决,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是共享税和营业税,由国税和地税分别征收,改革后如果营业税全部取消,显示增值税扩围,则地税系统将失去最大税种的征管权限。

对此,甚至有地税系统人士认为,如此一来将失去地税系统存在的意义。由此可见,增值税扩围改革除了涉及央、地税收分成,更重要的问题则是机构改革问题。增值税扩围后,机构如何设置、征管权限如何分配成为绕不开的问题。

现实的问题则是,即便增值税扩围改革在上海取得进展,其它地区也很难推广上海的经验。于是,机构改革成为增值税扩围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前述知情人士则表示,据他了解,机构改革、国地税合并应该已经是既定的改革目标。以后税务部门将更侧重于纳税服务方面的工作。

林志平是一个在税务机关服务了近四十年的老税务。对于新一轮税改的说法他表示“有一种预感”。他认为,1994年的第一轮税改政策运行8年后,形势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地方在千方百计发展可以征收地方税种的产业;一些地方的两家税务局为了完成任务,出现了卖税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在共享税方面作假,以提高地方的留成”。这些情况让税改有

了必要。

从近几年来看,中央财政压力开始日益吃紧。一些税收政策开始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比如说,证券印花税最初中央和地方是五五分成,但2002年97%必须归中央财政。2003年98%归中央;关于企业所得税中央也开始要求以2001年为基数,2002年实施增量共享。

显然,地税的份额正在一步步地被国税所侵蚀。中国人民大学的钱晟教授认为,税制是否进行新一轮变革,关键是看能不能满足提供公共项目的需要。“下一轮如果进行改革,它的尺度就是应该尽可能减少摩擦成本,并最大吸收第一轮改革的优势。但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一)建立便于操作的税收分成体系。

机构分设前,中央税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管理权在国税系统,其他纯地方税税种由地税系统管理,另有一些是按照行业和经济类型划分征管权。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需要更多的财力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导致中央分成范围的不断扩大、分成比例的不断提高。如证券交易的印花税由原来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先后调整为80∶20,88∶12,93∶7,94∶6,直到现在的中央97%,地方3%;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又将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为共享税,增量部分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2003年1月1日起又调整为**分成,所得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对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划归了国税系统管理,并且成为纯中央收入。

(二)分设十一年,地方税种立法毫无进展,为两套机构合并预留了空间

(三)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依法治税”提供了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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