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2024-10-17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共6篇)(共6篇)

1.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篇一

1、什么是社会保险?当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项目有哪些?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失去全部或部分生活来源的时候,由国家或社会对其本人或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截至目前,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

2、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流程是什么?

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注册登记,确立缴费关系――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额――到地税机关(或者商业银行)缴纳――资金进入国库――划入财政专户由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参保单位或个人的基金账户――最后进行社会化发放和核销。

3、如何办理社保费缴费注册登记?

缴费单位或者缴费人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15日以内,持相关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注册登记,需要由缴费单位或缴费个人据实填写《社会保险费登记表》,建立征纳关系。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一是参保单位或个人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只需要填写《社会保险费登记表》即可;二是有纳税义务,但是还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的,需要在补办税务登记证的同时,填写《社会保险费登记表》;三是无纳税义务(就是纯缴费户,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等)或者有纳税义务但是纳税关系不在缴费当地税务机关的,填写《社会保险费登记表》后,再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一个缴费人识别码即可。

4、办理注册缴费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社会保险费登记证(或者复印件);二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是如果办理了税务登记证,那么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如何办理社保缴费注册登记]

2.社保及用工登记办理流程 篇二

1、点击http:///index.shtml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及密码,登陆。

2、针对已经有社保卡的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如图操作:

一般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查询到是否申报成功,申报成功后医社保会在每月从公司账号直接扣除,这个就不需要再操作什么了。

3、针对没有医社保卡的首次参保员工进行社保增员申报,于5个工作日后,到参保单位所在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手册》证、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① 参保单位在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首次参保人员个人资料在社保网页下载;其中,相片必须符合要求,提供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

具体的参照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xmds/02/sbzjysbsc.htm 社保网上增、减员申报业务操作说明。

4、社保补缴

在中下载将需要补缴社保的员工信息填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带上去就近的地税局柜台办理补缴手续就可以了。

注意:地税会自动从登记的合同签订日期开始扣社保费,不用再去思明区地税办理补缴手续。比如:A是2011.01.01入职的,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2011.04.01办理社保增员,合同日期是2011.01.01-2012.12.30,那么从2011.01.01-2011.03.30这三个月的医社保不用去地税补缴,地税会自动从公司账户扣除。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年龄内的员工(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工人不超过 50 周岁,女干部不超过 55 周岁)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增员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 1 日至月底(特别情况以地税部门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涉及补缴的,其 2004 年 5 月 1 日 之前应缴的社保费应先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并自行保存经过劳动部门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厦门市职工花名册》及相关申报资料,以备日后核实检查。5 参保单位应打印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与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相关资料一起自行保存,以备日后的核实检查。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办理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A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字迹清晰);

B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

C 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单位的单位识别号;

D 持网站增员成功的人员信息(将 “ 单位增员社保登记查询 ” 界面的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中心办理制卡手续。参保单位无须再到地税部门进行确认。以下几种情形,税务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网上增员业务,参保单位应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上门办理(具体详见社保费类办税指南---需到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的增减员业务指南)

(1)参保险种与按个人身份依法设定的参保险种不一致----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2)新增超龄人员:男的超过 60 岁,女的超过 55 岁----携带劳动部门的超龄参保认定表上门办理

(3)退休、离休、退职的;----携带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

(4)个人身份证在地税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5)个人身份证 + 姓名与地税系统中人员信息不符;----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 IC 卡及其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6)外地就业个人----请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上门办理

(7)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请携带民政部门的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8)因工伤残人员(一至四级)----请携带劳部门伤殘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9)5.12 干部、老红军、离休人员----请携带组织、民政或劳动部门的身份认定表上门办理

(10)军队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退休军人----请携带劳动部门参保资格认定表上门办理

(11)渔民、农场职工----请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参保人员如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补助人员,参保险种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请携带组织、财政、劳动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增员。其他税务机关认为暂不适于网上申报的,必须携带资料上门办理。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称的“当月”,是指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到地税银行专户的到账日所在的月份,不包括到帐月份之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月份。参保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用人单位在录用人员30日内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并在次月内缴费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月份的起点,自参保申报之月算起;用人单位录用人员30日以后办理参保申报手续的,从参保人员生育保险费缴纳到地税银行专户的到账日所在的月份算起,到帐月份之前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得计入申领生育。

10-11项属社保待遇报销事项,不详事宜请咨询12333。

7、在每月6日之前或26日之后需要查询已提交数据情况,可以从菜单“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增员情况查询”进入查询。

8、地税的处理时间为每月的6日至每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特别情况以地

税部门通知为准),每月月底逢节假日或双休日的至次月5日,该期间通过网站办理增员的,作为工伤报备的依据,地税系统统一在次月6日后进行业务处理。

9、各用人单位在为本市户口员工参保时,注意该员工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正在领取,请到柜台办理参保增员(增员时注意不要补交前面的失业保险费),以免该员工下次失业申请失业保险金时还要退还上次的失业保险金。

应严格遵循升位规则进行修改。即18位身份证号码去掉第7、8和末位,应和15位身份证号码一致。

二、用工报备(厦门人力资源网)

1、点击http:// 厦门人力资源网网站,在人力资源网首页左上角的会员

登陆框内,输入会员名称和密码后,选择“企业”,点击“登陆”。

2、登陆成功后便进入用人单位管理界面。可以看到就业登记一栏,将公司新增的员工进行

登记。

3、用人单位点击新增登记,在右边页面将出现几个按钮,点击“新增登记”按钮,将出现

一个输入页面,用人单位在这个页面输入需登记员工的详细资料。其中身份证号、姓名请按身份证填写。有关证书的等级及编号如实填写。各输入项的右边都有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写。

4、合同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按合同填写,其中起始日期必须大于该员工上次退工日期,截

止日期必须大于本次起始日期。

5、全部填写完后,点击“保存”按钮。输入完全部员工登记资料后,可以看到刚才录入的员工资料列表,如果发现错误,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确认无误后,一定要提交登记信息,点击“全选”或点击姓名左边的小框打上钩后,再点击“提交”按钮,则相关员工登记资料将进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登记数据待审核库。此时用人单位提交的登记资料处于“待审核”状态。

6、用人单位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一定要确认登记部门的选择无误,如到市劳动力市场大厦

二楼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如到各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相应的区就业中心,如果登记部门选择错误,则用人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时,该登记部门就无法调出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7、提交完登记资料后用人单位还须打印职工花名册。打印前请确认已安装ADOBE READER

阅读软件,该软件在打印登记的页面有提供下载,如果用人单位在下载或安装该软件的过程中有误,也可自行在其它网上搜索、下载该软件进行安装。花名册分本市人员花名册和外来人员花名册,请分别打印。如果是由不同的经办人或在不同的日期提交的登记信息,则可在经办日期和经办人输入框中输入相关内容以检索出相应的需要打印的登记信息。

8、用人单位在进行完以上操作后即可带上相关的登记资料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

部门的工作人员则会通过电脑调出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自动更改为“已审核”状态(如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登记资料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网上提交的登记资料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

9、在就业登记栏目点击“登记未审核”,则会列出该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网上已提交给市/

3.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篇三

别提醒:办手续时,为了少跑路,最好带着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0、准备工作:到销售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手册的专卖店购买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手册,每人一套(如果职工原来有,就不用购买了)。如果不知道你所在区的购买地点,也可以到南开区南开二马路上的龙凤市场,那里有专卖店。养老保险手册1.5元,医疗保险手册3元。贴好职工照片填写,相关信息后备用,办下面的手续时一定带着(原有的和新购的),否则还要再多跑路。

1、到你公司所在区的劳动社保局大厅免费领取《劳动名册》,一式四份,如果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还要领取《企业信息登记表》。

2、填写以上表格、单位盖章后到劳动局劳动力管理科注册(免费的)。注册时带着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力管理科留存一份。

3、持劳动力科盖章的3份名册和登记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职工1寸照片(如果没有就失业证),职工的就失业证(如果有)到领表的大厅登记,交20元(每人),给你一本就失业证,当时填写后,人家给盖章,就失业证就做好了。这里也留存一份名册。

4、持就失业证、名册、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你公司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先做企业登记(如果已经登记,则免去这个手续)填一张表格,上面都是企业信息和税务登记证的项目,还有银行帐户信息,开户许可证信息等挺多的,慢慢填别着急。

这里登记你公司给职工缴纳保险的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即所谓的“五险”。

5、社保中心录好企业信息后,到大厅领取一份人员变动表格,再填。然后,你可以持社保的表格、名册到交费窗口去交费了。

至此,你单位职工的5险都已办妥。

临走时,在社保中心大厅把职工的医疗保险手册都给盖上章。

6、拿着养老保险手册和名册复印件再回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给养老保险手册盖钢印。

7、拿着社保中心盖过章的医疗保险手册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医疗保险科给医疗保险手册盖钢印。

8、交保险费用的下个月,让还没有医保卡的职工本人到其户口所在(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保中心办理医保卡。当然,也可以由公司出面在公司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保中心代办,但是要有他们本人的委托书。

至此,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生育保险如何使用

我目前没有工作,但是一直在交保险,这种情况下,如何使用生育保险?

我来帮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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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知交的其中有没有生育险,一些地方个人也是可以购买生育险的,如成都。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打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上班时间有人工服务。

【生育保险】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办理生育保险业务须知

一、参保企业职工生育待遇支付程序

(一)女职工计划内第一胎怀孕流产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诊断书、医疗费收据、处方及治疗费明细。如果生育证没有办理,持街道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标准:四个月以下流产500元(生育保险支付14天产假工资),四个以上流产700元(生育保险支付42天产假工资),超出限额个人负担15%

(二)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生育职工联系电话。

(三)领取男职工护理津贴时须持以下证件:企业持男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编号、《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销标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生育医疗费用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500元。

(五)结算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二、参保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程序

(一)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前,持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实施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复通术的还须持《门诊医疗手册》,到工伤生育部办理《资格单》。

(二)职工持《资格单》及身份证到自选的计划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报销标准:上环术155元、取环术155元、人工流产术240元(无次数限制)、引产术1270元、女性绝育术1050元、男性绝育术840元、女性输卵管复通术2720元、男性输卵管复通术2350元。

男职工配偶补贴领取的条件?领取标准是什么?

回复: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服务指南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文),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以上业务在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406号窗口办理。

4.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篇四

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参保人员,由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至90日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据了解,目前,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5.合肥新开户社保办理流程 篇五

第一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要与实际办理社保时间一致。第二步:到公司所属地税开户。

准备资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2.银行账号证明

3.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三步:到市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超50人需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每月1-20号,预约电话:2654745)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2.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每人一份)

3.电子档的《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

4.《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人员顺序要与社保花名册顺序一致

5.《录用人员登记表》每人一份,并黏贴照片

6.劳动局购买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不可复印。可提前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自行编制的劳动合同,若多页要盖骑缝章)

第四步: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

准备资料:

1.《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一式二份,超过5人以上,使用档案录用软件

3.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4.《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

5.《录用人员登记表》每人一份

6.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流程图 篇六

1、本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单位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件1份;

4、单位基本情况报告书1份(内容自拟,包括单位成立时间、现经营项目及状况、从业人数等情况);

5、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增加参保人员手续需提供的材料(增员手续)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原件一式2份(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

3、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非南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同期未在其他地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声明原件1份(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声明必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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