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2024-09-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精选12篇)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督促辖区各医疗机构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操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但网络直报技术的培训、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事件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它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实行首接首报制度,要求责任报告人及时作出反应。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市疾病控制中心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发生地进行反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二

尽管高校突发学生公共事件表现的形式各有不同, 但其背后有着共同的深层次原因, 其中高校管理因素占有很大一部分。本文围绕高校内部存在诸多管理漏洞、服务缺位、人为失控、制度规范缺失和资源制约等因素进行分析。

一、高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高校一系列的管理行为中, 对于高校学生突发公共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失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是彰显大学精神的重要标志。但一段时期以来, 一些高校内部管理出现了诸多偏差, 其中最大偏差在于过分推崇以物为本、以钱为本、以权为本的管理模式, 淡化了以人为基石的人文管理范式。一些高校管理者视学生为学校的附属物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官本位意识较强, 习惯于文件、会议式的工作布置, 忽视学生权利和权益的维护;习惯于强调学生统一规范的要求、忽视学生个性和主体地位, 以致于把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变成一种口号。事实上, 学校以学生的存在为前提依据, 离开了学生, 学校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 管理行为失范

作为现代大学治校方略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校不仅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 也是现代大学管理的必然选择。然而, 一些管理者法治意识和尊重学生权利的意识依然淡薄, 诸如部分高校学生规章制度中依然存在“罚款”、“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未能通过英语四级者, 不颁发学位证书”、“不缴足学费、不偿还贷款, 扣发毕业证书”等规定, 既违反了行政法治原则, 也违反了现代社会法制精神, 很容易导致与大学生之间的纠纷甚至对簿公堂。特别是一些独立二级学院 (有些是异地办学) , 由于在学历文凭管理上不规范, 不仅损害了学生利益, 有时还导致学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也损害了大学的社会形象。

3. 开放、竞争、透明的环境与传统管理方式的冲突

面对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以及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时代的挑战, 在开放、竞争和透明的环境下, 改进学校内部管理,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满足学生学习和成才的需要与传统的经验式、集权式、控制化管理等管理方式产生了冲突;强制性态度和检查、监督的方式与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产生了冲突, 也使管理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学生从内心更加呼唤既有人情味又能吸收大学生有序参与的管理方式。

4. 管理制度刚性与柔性操作的冲突

(1) 制度不健全。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 高等学校有权规定本校具体规章制度。但事实上, 目前一些高校涉及学生培养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偏离上位法, 有些制度之间存在冲突, 常常导致学生无所适从;而有一些领域却缺乏管理制度、存在管理盲区或者称之为学生管理“灰色地带”。一旦出现涉及学生利益的情况, 容易导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产生纠纷, 进而引发学生的不满情绪, 甚至产生过激行为, 有时成为诱发学生突发公共事件导火索。

(2) 制度程序不规范。由于各种原因, 高校管理制度的制定一般都沿袭各自的传统习惯。在制度制定过程中最明显的缺陷是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法律专家和学生代表的参与, 或多或少存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而且不少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处于人性化与制度化的矛盾与冲突之中, 有时甚至模糊了道德规范与规章制度的界限, 有些制度条文难以保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校产生纠纷埋下隐患。同时, 决策信息的传递从决策层到执行层, 再从执行层反馈到决策层, 因层级过多, 造成决策层和反馈信号衰弱与失真。

(3) 执行过程不透明。“公平、公正、公开”是管理的最基本原则。高校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才, 要让学生通过在寝室与同学相处来培养团队意识、集体观念, 懂得劳动光荣。认识上的差异本来无可厚非, 但目前部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 物业相关管理制度或服务规范的修改缺乏与学生沟通, 物业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在执行制度过程、方式方法过于简单、生硬、柔性管理缺失, 时常会导致学生因为学习和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与管理者之间产生冲突, 很容易引发学生对学校服务工作的不满或抵制。

5. 高效统一的危机干预应急管理体系尚待完善

长期以来, 我国高校稳定工作由党委领导, 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负责, 行政部门和教师在应急管理中并没有很好参与。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协调困难, 落实艰难, 不易形成资源整合和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此外, 还缺乏与突发公共事件相对应的完备的应急处理规章和法制保障。

二、改革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制

高校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制建设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内在要求。应对机制能够全面、系统地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以人为本, 最大程度地保护学生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实现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作用。根据以上分析, 如何改革管理机制, 可以从组织、制度、沟通和恢复四个方面

(1) 创设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化解以及处理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需要建立一套常设的机构和人员, 组建高效率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小组, 进行管理和运作。从组织角度入手, 优化学校的组织结构,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建立高效率的管理机制, 规范各项制度, 尽量避免因责权不明、奖惩不公、相互推诿等因素造成的人为性突发公共事件。

(2) 加强管理人员培训与装备

2003年“非典”和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 社会和学校普遍反应, 高校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能力相当欠缺, 当发生情况时很被动, 只能给学生一些言语上的安慰, 还来不及反应, 学生已经走掉很多。因此, 对高校学生管理人员培训刻不容缓。培训包括基本的应对能力的训练、心理方面的训练、沟通技巧的训练等。在装备方面, 既要运用先进的科学设备, 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地预警能力, 又要加强高校本身的知识装备, 编写、发布各种处理危机的指南性资料, 如《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基本方法》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流

(1) 加强信息的识别和预警

为了及时发现可能诱发高校学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 在高校学生规模的扩大、学生类型的增加、教学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管理范围不断扩大、涉及的业务日益复杂、需要多部门协同工作等挑战, 迫切需要一个高效、能够随需应变的学生管理信息化工作平台的支持。目前, 可以吸收网络技术的一些成果, 比如, 开发基于SSH的高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快速设计与开发软件系统, 以便实现信息系统的早期预警。

(2) 科学系统地制定预案

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 是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它关系到在不可避免的突发公共事件爆发阶段, 能够根据已有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计划, 启动紧急应对系统, 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危机做出反应, 形成社会联动方案, 将事态控制住, 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预案制定后, 需要进行检验, 从中发现问题, 不断进行修正, 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验证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布局是否有效。只有在平时就有意识地加强对于学生和专业人员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 才能使他们在突发公共事件真正爆发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反应。

在高校日常管理中, 有一种潜在的、看不见的突发公共事件正在酝酿和累积, 其对高校稳定的破坏性和杀伤力是不可低估的, 这就是因缺乏沟通而产生的谣言和恐惧。只有在有效沟通的前提下, 才能形成最大的合力, 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 否则很容易再产生冲突。一旦冲突发生, 很容易造成贻误时机, 使得突发公共事件扩大化。

突发公共事件被控制或平息后, 并不意味着整个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过程已经完结, 它只标志着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恢复阶段, 是在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后, 经历的师生向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回归。突发公共事件恢复机制可以为高校管理者提供一个弥补部分损失和纠正混乱的机会。恢复机制是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延伸, 应该包括进行全员危机意识教育, 树立转“危”为“机”的思想意识;科学评估损失、明确恢复内容;按照秩序恢复与重建, 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地谈判协商机制;建立相关制度, 妥协安排和处理相关人员;让信息公开成为惯例;更新工作预案,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准备和整合充分的资源, 提供应急保障;加强校园安全立法等。

参考文献

[1]张晓鹏, 袁飞, 杨非.复杂科学与危机管理研究的深化[J].理论界, 2008, (1) .

[2]叶金福.建立和完善高校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4, (1) .

[3]郑玮华, 庞小宁.试论高校危机事件的基层应对[J].山西理工学院学报, 2006, (1) .

[4]郭济.高校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研究报告[J].中国行政管理, 2006, (10) .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三

答:4月14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作出了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决 定,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根据会议精神,国务院法制办、卫 生部组成起草工作组,在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提交国务院常务 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5月9日,温家宝 总理签署公布施行。

条例的施行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提供重要法律保障,并将在当前的非 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总结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借鉴了国际一些好的做法,重点解决了突发公 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准确、反应不及时、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确定了应急 处理指挥体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其启动程序、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制度、疫情报告、通报和发 布制度,以及人员隔离、群体防护等应急处理具体措施,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进行。对应急处理经费和生活困难者的医疗救助也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的实施对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有效应对当前或今后可能发生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将发挥重 要的作用。

条例不仅适用于传染病的防治,还适用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 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条例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社 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 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概括地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一是突发性事件 ,它是突如其来的,不易预测的;二是在公共卫生领域发生,具有公共卫生属性;三是对公 众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

凡是具备以上三个特征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都在条例适用范围之内。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或依法增加 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 多个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患者,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危害严重的急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处理应急事件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首先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这是减少各类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保证,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

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国是一个欠发达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 不高。特别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公共卫生设施较差。一旦发 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伤害,也会使国 家经济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坚持预防为主,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也是 卫生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 、加强合作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指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成立应急指挥部,对处理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照 条例的规定,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分级负责是指全国性的突发事件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设立全 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性突发事件, 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 理工作。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要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决定 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做出反应,搜集、报告疫情及有关情况,立即 组织调查,组织医疗队伍,积极开展救治,并向政府提出处理建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 制突发事件事态发展。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是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尊重科学、依靠科学,各有关部门、学校 、科研单位等要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问: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作出贡献的人员以及因参与应 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国家给予什么样的照顾政策?

答:为鼓励战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条例做出 了一系列规定。第一、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 。医疗卫生人员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主力军,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救治过程中,接触 传染病病毒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很大。给予这部分人员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既体 现了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又有利于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工作。第二、对参加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参加突发事件处理的,除医疗卫生人员外,还有 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志愿者等各方面人员。对所有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人员,人民政府都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这表明了政府对公民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的肯定 和鼓励,有利于树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风尚,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 量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第三、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风险很大,有可能危及参加处理工作人 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致病、致残和死亡的人员,给予相 应补助和抚恤,既是对他们的补偿,更是对他们工作的褒扬。

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卫生部门的职责作了哪些主要规定,在当前疫情 还比较严峻的形势下,卫生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呢?

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卫生部门负有重要职责,条例作了明确规定 。

卫生部要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 要求,制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报告系统;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立 即向国务院报告;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和信息发布工作;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 及时宣布或提请国务院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和重大中毒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等。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向公众开展应急 知识教育,指定有关机构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医 疗机构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演练,推广先进技术;按时、准确向当地政府 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等有关情况,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防护知识, 对易受害人群采取防护措施等。条例还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职责做了具体的明确规定。

为了确保落实条例规定的卫生部门职责,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亟需解决的问题,制订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防治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经部务会审议后,5月7日与条例一起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行了 研究和讨论,于5月12日以卫生部第35号令发布施行。管理办法对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的有 关规定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

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 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 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 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 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 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 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 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 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 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 、缓报或者谎报的;(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三)未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四)拒绝接诊病人的;(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指挥部调度的,承担何种责任?

答: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 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依 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 术分析和检验的,承担何种责任?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篇四

201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阿克苏市红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篇五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滕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六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当发生食物中毒、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人员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阻挠、拖延、慌报,对隐瞒、阻挠、拖延、慌报者,要按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七

一、中国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

2003年5月, 国务院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指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005年4月17日, 以《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国发[2005]11号) 文件正式印发, 这标志着中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健康发展的轨道。《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范性文件。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 表明中国致力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从现实的努力成果看, 首先中国人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非典。在非典爆发之时, 国家采取多方措施, 安抚百姓, 对疑似病人进行隔离, 统一指挥, 整合卫生资源, 对病人进行治疗, 与国外进行技术交流, 对非典进行研究控制。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 终于战胜了这场来之汹汹, 令人闻之惊畏的特大传染病疫情。其次, 2008年汶川大地震爆发, 汶川到处一片惨状, 人员死伤无数, 国家迅速反应, 快速决策, 制定救援方案。大灾之后有大疫, 所以, 为杜绝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汶川灾区防疫工作从源头做起, 对水源进行监测, 对环境进行消、杀、灭处理, 防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汶川并没有发生疫情。这些都是国家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取得的成就, 显示了中国在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虽然中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已经做出很大的成就, 应急管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中国公共卫生领域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 一系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发生, 诸如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等。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中国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提供的资料显示, 2003年因传染病等卫生突发事件损失500亿元。并且近年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是频频发生, 2008—2010年全国共报告食物中毒1218起, 中毒35 672例, 死亡518例, 病死率为1.45%[1]。其中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事件由于其严重后果, 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所以了解中国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症下药, 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 对于提高中国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二、中国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

从应急管理体系看, 纵向单灾种管理模式是中国目前绝大部分城市实行的, 这种模式存在很多缺点, 一是部门分割, 环节脱离, 缺乏统一指挥, 资源无法共享。突发事件发生时临时搭建指挥机构, 缺乏制度性和效用性, 不够正规严谨, 无法保证有效指挥。二是资源重复建设, 造成资源的浪费, 紧缺, 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有些服务设施只需建立一个就可以供多个部门共同使用, 可是, 在许多部门, “同构”现象十分严重, 造成服务设施的重复建设, 资源利用效率严重低下。三是部门分工过于明确, 对各种灾害的研究都是以部门为单位分头进行, 这样各管各的, 不能对灾害的总体情况有全面的了解,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 由于缺乏统一管理, 造成有关部门人员不能很好地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整体优势就无法形成, 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不能及时、有效。

(二) 缺乏完善的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监测预警机制, 是避免和减少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基础。但是, 从中国城市监测预警机制上看存在诸多问题。第一, 中国由于资金、政策与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 导致各地、各市疾病监测预防部门建设参差不齐, 除了一些大型的传染病监测系统如非典型肺炎、肺结核、艾滋病等部门已经建设好以外, 其他一些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积累, 如人群的健康状况、人群对某种病原体的免疫力情况等数据库部门的建立还没有统一的规定、规范的建设标准。第二, 网络建设不够到位, 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也不完善, 很多种类的信息都没收集, 网络覆盖面也并没有全部达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要求。虽然中国目前对一些传染病的报告时限知晓率相当高, 但对甲乙丙三类传染病报告时限的平均知晓率只有45.9%, 对于一些患者、症状人数突然增加需要上报的正确认知率平均只有64%[2], 从而降低了信息识别能力, 容易导致错报、漏报、迟报, 所以, 一些信息的常规收集对于完善监测网络做出早期预警, 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害是非常重要的。

(三) 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投入不足

尽管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支出绝对值在增加, 但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呈下降趋势。公共卫生领域的投入不足, 直接导致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危机的能力低下。一方面, 国家对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严重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 公共卫生机构为了自身发展, 开展的病后医疗服务大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 相应的会忽略预防、保健、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因此“预防为主”的卫生战略就不可能很好地落实到位, 面对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侵袭, 就只能是手段匮乏, 资源短缺或直接措手不及。另外, 由于受投入短缺的影响, 医疗卫生系统没有充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 如应急设备、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时, 各种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足, 从而影响了医疗救援效果。

(四) 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从应急队伍建设上看, 一是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医疗救治队伍。在中国, 应急处置的必要设施在很多的医疗机构都是不具备的, 应急意识和防护知识对于医务人员来说也是严重缺乏, 这些都导致了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不能有效地实施。二是缺乏一支训练有素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这就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前我们都不能很好的预防和控制, 只有当事件发生时我们才采取措施去救援, 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很大的伤亡和损失。三是培训和演练力度不够。提高卫生专业人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及普及预案的途径和有力保障是培训和演练。据哈尔滨市卫生局近三年的培训情况调查发现, 虽然每个单位均组织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但是并不是所有成员都有参加培训, 参加过各种培训的有83人 (141人次) , 培训率为69.7%, 但是参加过突发事件的相关培训的只有17人 (18人次) , 培训率为14.3%, 只有1人参加过两次突发事件培训[3]。突发事件相关培训的时间多集中在SARS暴发时期, 过后有弱化的趋势, 并没有形成常规而纳入日常工作当中。

三、中国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对策

(一)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提高决策能力。一是建立统一的指挥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我们应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专门负责对其辖区范围紧急事件的预测及重大事件的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以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现场控制, 建立先进的装备设施。健全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机制。二是建立高效运行的救治、控制体系, 准确透明的信息接收体系。制定预防、控制突发性卫生事件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理预案, 保证信息灵敏、通畅, 能及时的接收有关信息。三是建立高效的疫情信息网络系统和准确透明的信息发布体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疫情信息, 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及时发布。四是建立有效运行的检测、预防、监督体系, 储备充足的物资保障体系, 刚性保障的法律体系, 科学先进的评估体系。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预防, 在事件还处在孕育期时就将其消灭。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执法, 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以此来提高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 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中国造成重大损失, 促进中国社会和谐发展。

(二) 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

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主要是指网络直报信息监测, 包括常规疫情监测 (包括零病例报告监测) , 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相关症候群监测 (含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 社会人群的法定传染病主动监测 (含病例或疑似病例监测) , 群众和各类新闻媒体投诉举报监测, 污染性健康危害、中毒事件监测, 监测人群的社会、经济、人口、地理、气象学基本情况。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制定监测计划, 设立监测点与建立监测网络, 组织培训, 统一监测方法, 实施监测与监测质量控制, 定期检查与督导, 总结反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主要是指公众所面临的疾病威胁和健康危害及其所可能持续的时间情况, 疾病威胁和健康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病因或可能原因, 社会环境和公众对疾病威胁和健康危害因素的协同效应及其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 疾病威胁和健康危害可控制程度,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资源、适应程度, 社会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资料收集与分类汇总处理, 选择分析与预测的公共卫生事件类别、病种, 选择正确的分析预测方法, 对预测预警与论证评估进行正确的分析, 总结并上报预测预警, 进行预测预警的报告。

(三) 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入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入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对中国的科研技术投入, 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发展初期, 各方面的发展不足, 所以对公共卫生领域科研方面的投入也较少。这导致对一些疾病缺乏研究, 当突发传染病发生时, 由于对疾病的研究少, 不能做出正确的治疗措施, 才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加强对科研技术的投入是迫在眉睫。二是加强对人才建设投入, 人乃是国之根本, 中国只有掌握了大量的复合型人才, 既懂医又懂防, 才能让中国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构投入, 包括预防机构, 医疗机构, 应急机构, 法律机构, 将这些机构建设得更加完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完成的, 而是依靠团体, 将这些机构团体的能力建设得更加庞大有力量, 那么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我们就更有能力面对和应付。四是加强对公共设施的投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是突然发生毫无意料的, 当它突然发生时, 要想快速控制, 我们只有靠公共设施, 因为它方便、快速、简单。所以加大对公共设施这一块的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

(四)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应急队伍。专业应急队伍是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心力量, 专业应急队伍应该由各专业人员组成。专业队伍负责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全面、清晰地防治;有了一支常备不懈、配套齐全、装备优良、反应灵敏、技术过硬、机动敏捷的现代化卫生应急快速反应队伍, 即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就可以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 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 制定并执行有关的策略和步骤;监督有关方针和步骤的正确实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 对全面的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 一次性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的损失。2012年卫生部通知提出组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卫生应急队伍、不明原因疾病卫生应急队伍、重大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队伍、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队伍;已组建的国家级救灾防病医疗与卫生防疫应急队伍和反恐怖医学救援队也要及时更新、完善。卫生部按照分类组队、常备不懈、技术精湛、设备齐全、平急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 为形成医疗和公共卫生处置之间同步协调运行的卫生应急支援体系, 指派和委托相应单位组建起由医疗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卫生应急队伍, 覆盖相关专业, 达到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目的。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 各种突发公共卫生问题也在不断的产生, 给社会安定与公众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因此,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刻不容缓。在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基础上, 针对当前中国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存在的问题, 提出具体的应急管理对策。

关键词: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参考文献

[1]褚发军, 冉陆, 马莉, 林羡华.2008—2010年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食物中流行病学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12, (4) .

[2]刘清伟, 吴群红, 郝艳华, 等.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系统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现状研究[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6, (2) :98-100.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八

殷大奎,卫生部原副部长,在任时长期分管全国公共卫生工作。2003年,在SARS爆发之时,殷大奎从卫生部副部长的位置上退下来已近两年,但一个电话把他又重新送到SARS攻防战的第一线。

2003年4月21日,也即卫生部部长张文康被免职的第二天,国务院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总指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办公室给殷大奎打了一个电话。“她(吴仪)让我出山。我说我都退了,但她坚持说,不管你退不退,现在是危难当头!”殷大奎回忆说。

于是,殷大奎再次被委以重任,成为国务院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督察组成员、河南督察组组长。在这场新中国遭遇的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中,他亲历了全过程。

在SARS爆发十周年之际,2013年2月22目,殷大奎在西安市一所宾馆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的专访。

中国新闻周刊:你大概是在什么时候知道爆发SARS的?

殷大奎:实际上在2002年年末,我就听说出现一种呼吸道疾病,但是详细情况不是很清楚。真正知道SARS的发生,应该是在2003年元旦以后。一方面是出于职业的敏感,另一方面,是部里有些同志向我请教有关这种传染病的问题,我由此就知道了。到了2月,有更多人向我提供了有关SAILS的信息。

最初我曾经怀疑是“鼠疫”,也怀疑过是“禽流感”,但后来很快排除了。

中国新闻周刊:知道这个情况后,如何处理呢?

殷大奎:我记得3月初的时候,信息还不是很透明,但当时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在疾控专家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北大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地坛医院也将相关信息陆续反映过来了。我着急得不得了。

正值两会期间,我当时是全国人大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我发言了6分钟,主要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问题。我谈的内容是有所指的,但没有说得那么透。我当时提到,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必须要做到信息透明,及时公布,否则将来要出大问题。

期间,我还向时任中国疾控中心的领导建议说,根据我的经验,这个(非典型肺炎)多半是新发的呼吸道疾病,你们要找一些临床专家来一起研究。因为疾控中心主要是负责公共卫生事务,要把公共卫生和临床专家的研究结合起来。

到了4月,世界卫生组织赴中国调查,说明情况已经相当严重了!那时已经有些医生感染了病毒,甚至在工作岗位上牺牲了。我是中国医师协会会长,看到我们大家庭的成员、我们的战士一个个倒下,我很心酸。于是决定召开一次研讨会,给医护人员普及一些预防知识。不到三周时间,会议就筹备好了。4月20日,第三届中国医师论坛在亚运村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

广东是较早接触这种传染病的,有预防经验。于是,我把钟南山请了过来。会上,钟南山就SARS在广州怎么被发现,怎么处理的以及临床诊治等情况作了专题报告。

当时,信息还是不透明。让我很欣慰的是,那次会议给医生们普及了有关知识,减少了SARS对医务人员的危害。

4月20日刚刚开完会,我就接到一个电话,说张文康和孟学农被免职了。

中国新闻周刊:重新上岗,成为防治工作督察组成员后,又发生了什么?

殷大奎:4月21目,我就接到吴仪办公室电话,说国务院近日陆续派出督查组,对各地非典型肺炎防治情况进行督查。一开始让我去山西,后来又让我去河南督查。

临行前,吴仪副总理专门召集督察组成员开会,会上先是宣读了温家宝总理关于督查组的六点意见。吴仪说,现在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派我们督导组到各地,就是为了督促工作是不是落到了实处。

4月22日,作为河南省督查组的组长,我飞往河南开始督查。记得动身那天,在北京机场人相当多,大家像逃难一样,其中大部分是学生。

河南是人口大省,到外地的流动人口多。我压力还是很大的。刚到河南当天,我还搞了个“小动作”,让一位专家到公用电话亭给河南当地疾控中心打电话,说我们是北京来的,还没有住下来,其中有个人发了烧。结果,当地疾控中心接到电话后很紧张,问你们在哪里,不能动啊!接着,疾控中心医护人员穿着隔离服赶过来了,速度非常快。事先他们也不知道是我们,说明他们很重视这个问题。

当时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是李克强,省长是李成玉。河南对疫情很重视,李克强亲自抓这个工作。尽管当时全国的情况相当严峻,但我到河南的时候没有发现二代病例。后来出现的病例,都是外地输入的病人。河南人口密集,交通四通八达,如果出了问题,麻烦就很大。

有个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河南打工者在北京某医院担任护工,因为护理SARS病人感染了,医院要把他撵回河南。为此,我到河南当天晚上,就给国务院非典防治办公室写了一封信,建议“就地隔离”。后来,中央很快就下发了文件,要求对SARS病人就地隔离治疗。

中国新闻周刊:当时中央高层对SARS有哪些担心?

殷大奎:4月下旬,有一次我陪中央领导同志下去视察。领导问我:大奎,你分析一下明年情况会如何?我当时回答说,SARS还可能再来,但我们绝不会像今年这么狼狈,毕竟我们有了一定的防治经验。但我也说,在SARS的应对方面,如果10分是满分,我们现在最多只能打5分。还有不少问题没有搞清楚。

中国新闻周刊:10年前,如果出现重大传染性疾病,卫生部门一般会采取什么态度?是公开还是不公开?

殷大奎:这要看什么情况。在卫生部任副部长时,我曾主管公共卫生以及传染性疾病防治。当时对于突发性疾病,一般是采取“内紧外松”的政策,也就是说,卫生系统内部抓得很紧,但外面都还不知道(发生了疾病)。

在副部长任上时,我就曾处理过另一起在我国首发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但我们很快就把它干掉了!当时,我感觉压力非常大。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采取“内紧外松”的政策?

殷大奎:是情况还不完全清楚,如果这些重大疾病弄不好,容易引起社会动乱。但是非典之后,“内紧外松”的观念有些变化,更主动地对于传染性疾病采取公开态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该向公众公开。目前,在信息化网络化的背景下,国内外信息交流非常频繁,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捂盖,否则要承受更大损失。

殷大奎
殷大奎,祖籍湖北,1940 年 10 月 出 生。历任华西医科大学主任医师、华西医科大学副校长、四川省卫生厅厅长。1993 年至2001年任卫生部副部长。2003年SARS爆发期间,被任命为国务院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督察组成员。现为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健康教育首席专家、中国医师协会会长。

中国新闻周刊:SARS的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公共卫生事业意味着什么?

殷大奎:公共卫生最体现公益性。最近北京雾霾天气,这是最具有公益性质的,做好了大家都受益。每个人都要呼吸空气,北京的PM2.5值这么高,穷人和富人都逃不过。所以,公共卫生是政府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担任卫生部副部长前,我当过四川的卫生厅长,我开玩笑说我当的是“叫花子厅长”,要四处讨钱。从四川卫生厅长到卫生部副部长,我很清楚公共卫生投入前后的变化。

SARS虽然是件坏事,但它推动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SARS之后,我们国家对公共卫生工作有了更多的重视,疾病预防的控制也得到更多关注,特别是早期的预防。国家在公共卫生方面投入也增加了,特别是在医疗保障上投入非常大。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九

二零一七年九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处理原则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学校主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具体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件、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和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定期开展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急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并能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3.领导小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等进行自检,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管理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及采买、保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定点采购,禁止向学生发放变质的食品或加工变质的蔬菜、粮油。

3.食品的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4.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5.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卫生间和校园的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加强卫生室常用药品的管理,防止因药品过期或管理失误引起中毒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教体局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要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墙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控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讲座,增强教职员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

4.教育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加体质。

(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1.各班教师每天把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报告学校安保办公室,并由应急办公事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收集信息。

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六)建立自下而上的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任何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例时,由发现者或当班人及时准确报告主管领导。

2.主管业务领导或应急管理员立即到现场对学生进行诊断,确诊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后立即将学生送到隔离室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七)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1.加强晨检,严格控制进出校园的人员。

2.对患传染病的学生所在的班级进行彻底的消毒。对其他学生进行医学观察,直至解除观察期。医学观察期间的所在的班级学生禁止与其他班级的学生互相接触,避免感染。

3.根据疫情必要时进行被动免疫(预防注射)。

4.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法所规定的隔离时间,完全治愈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返校学习。

5.教师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6.因工作疏忽造成传染病流行要追究其责任。

(八)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齐保健医生和心理咨询教师。保健医生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九)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证。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十

(一)、信息报告

1、事件报告单位与报告人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险因素,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等为责任报告单位。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事件的界定

(1)收集、汇总、分析、报告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资料。

(2)组织公共卫生、流行病、检验、医疗等领域的专家,结合当地的历史资料,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的情况、类别和性质、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效果及其发展的趋势进行评估。

3、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

(1)获得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信息。

(2)按照上级要求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3)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以最快速度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报告类别与内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2)首次报告尚未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可能存在隐患的事件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波及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及拟采取的措施。

(3)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控制情况,及时报告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分布)、危害程度、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并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报表和相应类别的事件分类信息报表逐级上报。

(4)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及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及规律。

5、监督、检查和指导

(1)领导小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加强所辖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信息发布与通报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

中图分类号:G4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2-0048-0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亦指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测的,有公共卫生属性的,危害性和影响达到一定程度的突然事件[1]。

高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会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等严重危害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高校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要直面突发事件的侵袭,高校危机管理也应该相应成为高校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对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更是高等院校管理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研究课题。

一、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与类型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特点。高校突发性卫生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实际规模、具体态势和影响深度,是难以完全预测的,具有很大的突然性,破坏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高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也对高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事件一旦发生,更要求高校管理者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控制局面,以减少损失,具有控制上的紧迫性[2-4]。

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也有其自身特征。其一,社会联系广泛性。目前,高校正在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高校的突发事件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学校具有诸多不同于其他部门和领域的特点,一个学生的安危牵动众多亲人的心,一旦疫情在学校蔓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其二,群体的敏感性。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主体是有知识、有思想、有热情的学生群体,他们关注社会发展,对非常规事物有天然的好奇心理,并表现出这个年龄段特有的热情和冲动。加之现在网络和媒体信息传播快捷,通讯技术发达,事件一旦发生,很容易为社会上别有用心者和闲杂人员所利用,高校管理者如果掌控不当,易使事件朝“非理性”的方向发展,加深事件的危害性。其三,两面性。大学生突发性卫生事件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事件的发生客观上破坏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高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也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其“危机”的一面。另一方面,如果决策者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后正确应对,积极地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化“危机”为“转机”、化“危机”为“契机”,则会极大地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

高校常发生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急性传染病的流行、爆发和集体中毒,这些是高校最易突发和较常见的公共卫生事件。(2)意外伤害和体育、心理卫生,各种意外伤害和大学生群体中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在各高校中均较普遍,给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高校心理卫生教育滞后,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日常生活的安全教育欠缺等为主因。(3)其他自然灾害所致的突发事件,如洪涝灾害、地震等,不仅造成伤害,也易诱发传染性疾病的流行[5]。

二、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欠重视、组织不健全

一些高校管理者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轻视防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没有切实将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没把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分工责任不明确;有的院校对突发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只有书面预案,缺乏思想上、技术上、物质上的准备,工作不落实,也未经演练的检验。一旦发生疫情,就措手不及,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缺乏应对疫情控制和处理措施。

(二)医疗设备、技术投入不足

校医院处在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斗争的最前沿,对阻断传染病流行和妥善处置临床病例起着关键作用。随着各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增加,但许多高校在医疗保健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方面却增加很少,在资金和技术方面严重投入不足。一些高校医院的基础建设薄弱,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缺乏,防护意识不强,没有正确掌握传染病消毒隔离知识,缺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应对突发危机力不从心,甚至可能成为传染病传播的疫源地,造成医护人员、病人之间的交叉感染。

(三)预警信息缺乏

信息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因素。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过程中,许多高校不重视不及时对当前国际、国内、当地传染病疫情流行情况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情况的准确掌握,在建立疫情和突发预警制度建设、信息沟通机制建设等方面欠缺。

(四)基本卫生知识教育的欠缺

不少高校学生基本卫生常识和医学知识缺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合理承受能力还很贫乏和脆弱。校园生活的不文明、不健康、不卫生现象仍处处可见。在校园卫生管理工作中,简单地把公共卫生理解为搞清洁卫生,这种错误的认识也给疫情的扩散和传播埋下隐患。此外,学校特别是高校医院与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配合协作不够,也是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存在的重要问题。

三、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对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应急预案

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防范和处置突发共公卫生事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师生安危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做好突发共公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设立严密的组织机构。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以校领导班子为核心,以校医院和相关研究机构为基础,建立起一个持续运作的机构。加强高校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的规章制度建设以及监测网络的建设,保证防控监测网络正常运行,随时监测可能发生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威胁。负责高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将重要的防范应急预案向全校发布,组织领导日常全校性的应急处理演练,使突发共公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教育深入到学校的各个层面。在灾害不可避免发生时,能够反应敏捷、运转高效、处置规范地组织人员、物资等的调配和协调。

2.建立一支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该队伍可由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院系思政教育骨干、辅导员组成,该队伍直接受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同时,从常设机构中抽调骨干成员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日常加强组织演练,重点加强针对学校常见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传染病、伤害、火灾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使该队伍熟悉学校中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程序和原则,具备较强的危机管理意识、应急协调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危机一旦爆发时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将按需提供车辆、物资、资金;保护现场、维持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安抚学生及家长、善后事宜;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保证校园网络畅通、开展校园内外宣传、教育工作。

(二)紧抓高校各场所的卫生管理

首先,要加强学校饮用水、食堂、小卖部等卫生建设和管理及各种传染病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用水卫生,饮食安全。严把食堂采购关、储存关、加工关和销售关,保证卫生,避免食源性突发事件。其次,校医院是高校防范和处置突发共公卫生事件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要健全校医院的领导组织,建立健全校医院的防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水平的同时,还要注意对疫情传报、消毒隔离和自身安全防护的培训。最后,领导校医院与地方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合作,获得技术支持、帮助和指导。

(三)进行宣传教育,加大信息透明度

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群体恐惧的产生,这种恐慌往往是因为对事件的不确定和一知半解引起的。因此向全校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公共管理的一部份。发生事件,每个人都希望知道其严重到什么程度、怎么预防。建立健全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信息发布上要加强透明度,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把校党委和领导班子的声音传达到每一个人,使得全校师生能够在危机发生时有所依靠,找得到方向,这种依靠不仅仅是物质和行动上的,更是心理上的。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使高校在突发事件中遏制流言,获得广大师生的充分信任,也能通过信息的透明化发布,及时了解大学生在突发事件中的思想动态,提高突发事件处理的针对性,更能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最终引领群体意识保持正确的方向,使大学生学会客观地分析判断和处理外部各种情势。要健全信息渠道,建立严格的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一方面及时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一方面引导民众,安定民心。

同时要加强教育,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识别能力和应变处理能力。高校应加强日常性的危机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危机意识,提高他们面对危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应在校园大力开展经常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帮助师生掌握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增强和改进处理自身健康问题的能力,严防意外伤害发生。鉴于学生中时有群体性心因反应病例的发生,各高校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外界影响的调适能力。

(四)重视政府的行为和力量

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是政府的第一要务。高校突发性卫生事件的发生必然给高校带来很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的还会导致社会危机。通过政府适时介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运用社会媒体、民间组织的力量等各种应急社会资源将会对事态发展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如何应对高校突发性卫生事件,是高等学校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增强对突发性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将极大保障高校的正常、稳定运作与学生的安全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从而构建和谐的校园氛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中央政府门户网站[EB/OL].www.gov.cn(2005-05-20)/(2012-12-1).

〔2〕蔡乐农,杨燕华,权正良.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J].痢疾预防质量控制,2006,13(5):58.

〔3〕武文宏.高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探讨[J].中国热带医学,2005,5(8):1778.

〔4〕谭春梅.广西校园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原因分析及控制措施[J].广西预防医学,2002,8(6):344.

〔5〕尹铁芳.浅谈广东高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5,11(3):70.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篇十二

1 方法

1.1 资料来源

流行病学分析需要一定的样本量,为了解调查报告中统计描述内容,故选2010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发病数≥3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以便分析。

1.2 调查方法

(1)下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中2010年报告的所有食物中毒事件的数据和附件,对事件的基本信息数据进行分析;(2)下载选中食物中毒事件的附件,根据附件内容,填写食物中毒调查质量信息收集表。

3结果

3.1报告基本情况

2010年突发网报告发病数≥3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共108起事件中,其中2起事件无报告信息,3起事件信息的附件不能完整下载。108起事件共下载有效报告461份,其中初次报告105份,进程报告252份,结案报告104份。完整报告事件比例为96.3%(104/108)。

由区县疾控中心撰写的报告共78起,占72%;报告中省级疾控中心参与撰写的报告仅一起,市级撰写19起,市级参与撰写1起;有街道防保所撰写的报告1起。

2.2 区县级报告分析

为了解基层调查报告水平,重点对78份区县级调查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来自区疾控中心撰写的报告26份,县疾控撰写的报告52份。见表1。

表1 2010年突发网食物中毒事件(发病≥30人)区县级报告撰写情况

2.2.1 背景

78起事件的报告均能给出事件的背景资料,能将事件发生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病例的数量及人群特征加以介绍。报告背景较简洁的形式为,“X月X日X时,接到XXX(单位)报告,xxx地区发生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约有xx人发病,(X月X日X时)xxx疾控中心前往该地区进行调查核实;现调查报告如下:”。有4起事件的报告背景中给出从接到报告至到达现场的具体时间。

2.2.2 流行病学调查

(1)病例定义。在所有下载的报告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前,能明确制定病例定义的事件有8起(区/县为6/2,区级好于县级;其他报告没有提出明确的病例定义,只列出病例的简单临床症状,缺少时间、地点的限定,将有类似症状的人群确定为调查对象。

(2)病例搜索。报告中明确提出进行了病例搜索方法和范围的11起(区/县为6/5);但通过报告中内容可以了解到,73起事件现场调查中均进行了病例搜索,确定了暴露人群范围和病例数,占94%(73/78);1起因销售引起的食物中事件无法确定暴露人群数量,而2起误食蓖麻果(籽)的事件及2起聚餐事件报告中没有给出暴露人群数量。

(3)人群罹患率。由区县级疾控中心撰写78起事件的报告中,有72起事件明确给出暴露人数和发病人数,18起事件报告中提及了人群罹患率,区/县为6/12两者撰写比例相同。通过报告中内容,对罹患进行计算,最高罹患率为100%,最低罹患率为2.19%;罹患率≥30%有26起,罹患率在10%~29%有25起,罹患<10%有20起。罹患率100%的事件,为销售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中实际暴露人群没有给出,销售人员只承认对病例销售过食品。

(4)临床信息。报告中有76起事件对病例的临床症状进行了描述;其中51起事件报告病例有腹泻,有16起事件对便的性质进行了描述,8起事件对病例腹泻次数进行描述,各占31%(16/51)、16%(8/51);有发热病例的报告28起,对体温进行描述的有12起,占43%(12/28);报告中有10起事件描述血常规检验结果,1起事件根据血常规结果得到检验临床提示。有74起事件报告对病例现状进行了描述,即门诊病例与住院病例比例。46起事件对于首发病例进行了描述,给出首发病例姓名、年龄、性别、临床症状等较详细信息,占59%(46/78);有2起报告提出因病例潜伏期过短,无法确定首发病例。

2.2.3 流行病学描述

(1)流行曲线及潜伏期。报告中绘制了流行曲线的事件11起,(区/县为6/5),其中10起事件的流行曲线绘制为直方图,1起曲线绘制为折线图;有50起事件报告进行潜伏期描述,能给出最长、最短及平均潜伏期。(2)可疑餐次。报告中有64起事件根据个案调查结果,能够推断可疑餐次;餐次较明确的54起,其中明确可疑食品的22起,另有5起事件推断给出多种可疑食物。(3)人群描述。报告中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简要分析的有50(64%)起事件描述了男女比,(区/县为17/33)。由于16起事件报告中对人群聚集性有简要描述,(区/县为7/9)。

3.2.4 实验室采样

(1)采样信息。报告中70起事件采集了样品,采样比例为90%(70/78),进行实验室检检测;采集到病例样品的事件有47起,采样比例为60%(47/78),样品主要为患者呕吐物或肛拭,患者采样数最少为1份,最多为65份;采样比例最小为2.06%,最大为97%;患者采样比例<10%有12起,采样比例在10%~29%有22起,采样比例≥30%有13起。有3起事件报告提及对厨师进行采样,采集样品为肛拭或手涂抹标本。对剩余食品进行采样的有54起,剩余食品采样比例为69%(54/78),最少采集样品1份,最多采集样品27份。共有18起事件提及对外环境采样,样本主要为餐具及饮用水。

(2)检测结果。61起事件报告给出了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18起事件报告明确标出实验室检测项目,并给出检测结果(区/县10/8);43起事件只给出实验室检测结果,没有指出样品采集后进行了哪些检测项目;另有9起事件在报告中描述了“样品检测为阴性”,没有描述样品采集的类别、数量及检测项目。

(3)其他结果。区县疾控撰写的报告中有75起事件报告中对事件进行了总结,占96%;总结中提出控制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事件结论是根据实验室结果下,有一起事件在病例呕吐物中检测到1份金黄色葡萄球菌,结论即下“金葡菌毒素”中毒;无实验室检测结果的事件,结论为“X餐次(X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3讨论

2010年突发网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质量的整体水平不高。特别是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描述粗糙,实验室采样及检测结果信息不够详尽,影响结果推断。

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过程是一个较程式化的过程,调查报告是调查处理质量的载体,一起事件调查的好坏直接通过报告得以体现;调查报告应该将临床信息、流行病调查内容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相结合,有效的统一起来,相互补充;规范的报告可以为今后同类事件提供科学参考。

在调查报告中,能否控制疫情、确定病原、找到可疑食品,确定污染来源等调查目的没有明确体现,会影响调查报告构架;与县疾控相比区疾控中心撰写的调查报告内容上充实一些,可能与受到市级或省级指导频繁些有关系。了解接到报告与到达现场的时间差,这个内容可以估算调查工作的反应时间,有助了解事件进程;病例定义是流行病调查的基石,制定合适的病例定义有助于确定人员是否感染,确保资料统计的真实性;病例定义可根据不同的目的进行特异度、灵敏度的调整;临床症状有助于提示何种病原感染,有助于为流行病调查、实验室检测提供指向性参考,即使在暴露因素较明确,给出临床特征描述可以比较同类事件中人群的临床特征是否发生变化,对有不明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有提示作用;流行曲线的绘制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人群发病特点,减少冗长的文字描述;利用最长潜伏期与最短潜伏期时间差原理,结合共同进餐史,推断事件的可疑暴露餐次,有利于对事件暴露时间的判断。

报告撰写主要由基层完成,省市级相关部门是否对报告进行审核,无法考证;报告没有统一格式,报告的信息内容、顺序有待调整;报告内容过于简单,无法判断在事件调查阶段是否采取了某种措施,还是没有归纳到报告当中。

上一篇:竞选演讲稿物业管理中心工程部经理下一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