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中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督查汇报

2024-06-14

高楼中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督查汇报

1.高楼中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督查汇报 篇一

兴安县湘漓镇花桥中心小学 2011年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资 助 工 作

兴安县湘漓镇花桥中心小学

2011年9月

兴安县湘漓镇花桥中心小学

2011年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资助工作责任状

为使我校小学生及家长能够了解当前国家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确保我校2011年资助贫困寄宿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与寄宿班级班主任签定责任状。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只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在评审时,首先保证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库区移民子女,优先考虑孤儿、烈士子女、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上年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学校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正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建议档案。班主任对全班所有学生建立家庭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包括家庭现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及困难情况等。对每个学生做到心中有数,为确定准享受补助资金的对象奠定基础。

3、学生申请。家庭困难的学生根据享受补助的条件,写出书面申请。

2、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互评活动,每位学生根据平时同学之间的了解,除本人外推荐3-5名家庭最困难的同学,班主任汇总掌握。

4、村委会核实。村委会根据学校意见和学生本人的申请,深入农户走访调查,并签字盖章。

5、学校审核。学校成立审查小组,根据村两委意见和前三个环节所掌握的情况逐一审核,在四个环节合一的前提下,初步确定享受补助资金的对象。

6、张榜公示。学校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名单用

大幅纸张贴在街道、校园醒目的地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学校正式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对象。

7、资金发放。学校正式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对象后,上报县资助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被资助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名确定(须按手印),补助费通过农村合作银行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五年。

四、班主任资助工作责任

1、履行好工作职责。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的资助工作要放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

2、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要将政府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学生和家长当中,利用主题班会或早晚会时间向学生讲解政策,向学生发放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相关资料,让本班同学了解资助政策。学校长期在校内设立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宣传专栏,张贴政策宣传海报。

3、做好贫困生建档工作。班主任和学校管理人员做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建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4、做好班级“贫困寄宿生自评推荐”工作,班级做到资助工作

公开、公平。

5、协助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认真核实补资助学生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必须保证把补助金通过银行发放到补资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账号中,严禁将补助金挪作它用。

6、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或在检查中本班学生不了解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补助金未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等现象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长:

班主任: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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