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精选12篇)
1.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一
政协思茅区委员会办公室2009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区综治委《关于开展200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考核检查的通知》(思综发„2009‟16号)要求,区政协机关对照年初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责任务及量化指标(考评分40分,自评分40分)一年来,区政协办公室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民生,反映民情。结合“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工作重点,组织政协委员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城市建设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情况、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及城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廉租房建设情况等涉及民生、民情、发展的课题开展调研、视察,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积极反映民情民意,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区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在调研视察及其他活动中,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察民情、表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与参政议政结合起来,广辟信息来源,及时反映民众呼声,积极向区委、政府和综治委反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争创先进平安县(区)方案的2-
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将责任细化明确到委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考评分6分,自评分6分)
(三)结合政协及政协机关的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宣传活动,努力加大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考评分6分,自评分6分)
(四)切实加强政协机关内部人员、家属、子女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抓好“五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政协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各类案件、事故的防范工作,做到了年内单位内部不发大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法人代表和主要领导违法犯罪,无家属子女或工作人员吸食、贩卖毒品。(考评分4分,自评分4分)
(五)在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近年来平安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协机关的综治、维稳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使政协机关的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努力为我区争创全省平安先进县(区)发挥了积极作用。(考评分6分,自评分6分)
(六)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协助区委、政府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我区社会政治稳定。区政协领4-
不断建立各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治安巡逻、义务消防等队伍,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能力。(考评分6分,自评分5.5分,挂钩点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扣0.5分)
3、积极帮助麻栗坪村民委员会按照创建工作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台帐,建立村民委员会经常性的治安分析机制、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经常性的工作部署机制、经常性的政策执行机制和经常性的协调配合机制。(考评分6分,自评分5.5分,挂钩点治安分析、工作部署等机制有待健全,扣0.5分)
4、积极帮助挂钩点麻栗坪村委会按照“三个一点”的筹资办法多方面筹集资金,帮助他们解决建设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考评分6分,自评分6分)
总之,一年来,区政协机关能严格按照年初与区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过认真的自检自查,区政协机关2009的综治、维稳自评分为99分。
政协普洱市思茅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21日
2.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二
一、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 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是对社会治安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对历史经验的创造性发展。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有其共性, 又有特殊性。共性就是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稳定, 确保校园安定。特殊性是学校内部的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是教育人, 通过法制教育, 强化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规范师生行为, 在单位内部中杜绝违法犯罪, 为学校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稳定, 加快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技能操作技人才。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 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来进行, 各部门密切配合, 依靠师生员工, 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维护稳定,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 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三育人”的重要保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学校内部稳定、预防和打击犯罪, 确保校园安全, 为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 相得益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高职院校特殊的办学模式, 各类矛盾和问题爆发的较早, 较充分, 目前高职院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比较复杂, 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 表现在:
(一) 复杂的国际环境影响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
职院校是反动势力进行渗透、破坏的重点地区。他们手段极具诡秘和欺骗性, 防范、控制难度大, 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 采取歪曲事实、编造谣言等手段, 大肆炒作一些敏感问题和热点事件, 恶意诋毁、丑化学校形象, 对校园安全稳定起到极坏的影响。
(二) 经济转型期社会矛盾影响高职院校的安全稳定
对我院一年级新生心理素质测评结果显示:有近1%的学生存在中度以上的心理问题, 表现在对挫折的耐受能力差以及自我意识方面存在随从行为等。心理素质方面出现的问题除了个体差异方面的原因外, 社会大环境的改变, 很难让置身校园的学生不受影响, 各种以维权为诉求的事件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
(三) 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较之传统有很大的变革
学校成为自主办学主体、教育经费由上级拨款变为自筹, 学生就业分配模式改变, 后勤保障社会化。受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刚到85%左右, 未及时就业的学生极易以消极的目光看待社会, 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学生家长心理比较压抑, 日常工作受到影响, 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冲击。
三、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的对策
(一) 建立周密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学校各个领域, 首先要有一个高效的领导指挥中心, 其次要有务实的工作班子, 第三要建立涉及覆盖全校的工作网络,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落实到各个子系统, 组织吸引广大教职工、学生广泛参与。只有形成这个网络, 才能覆盖面广, 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从上到下, 从教学一线到后勤服务人员都能涵盖在这个网络之中, 信息流畅, 随时掌握师生动态, 职责明确, 工作主动。
(二) 建立层次分明的目标体系, 实行科学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 从内容和步骤上看, 既要有中长期规划, 又要有近期年度计划, 既要有全局性的部署, 又要有局部性的安排, 还要有临时性的策划;从层次和职责上看, 则应严格按照组织管理体系, 确定各支队伍的责任目标, 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 明确各自的任务指标, 将目标分解, 责任到个人。
(三) 建立全方位制约机制, 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序进行
实施多方面的制约机制, 保证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行政监督, 明确当年的工作指标, 对其部门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凡完成任务不好的部门和单位、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群众督促, 全心全意依靠群众, 加强群防群治, 使群众在这种监督中得到教育, 从而自觉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是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 消除隐患, 解决实际问题。
摘要: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教育等方法, 对这项工作面临的形势, 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参考文献
3.浅谈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篇三
关键词: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关系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企业的综合治理也同样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进步,因此企业的综合治理与社会治安一样重要, 前者是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了。
改制,对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新的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作为河南油田的首批改制企业,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已经走过了10年的风雨历程。10年,运输公司已经由当初的一个油田二级单位发展到今天的集团型运输企业,释放了发展的体制活力。但同时,改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企业员工对改制企业的认同问题,改制企业如何接受党的领导问题,如何认识改制企业的长远发展的问题等等,如果认识不清或者没有达成共识,就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这也就自然引出了改制企业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的问题。
首先,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我们的企业在改制的时候保留了企业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这就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保留了依靠和寄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综治工作作为党联系企业、联系群众的扭带和方式,作为贯彻和落实党对企业的领导的方式,同时也要把企业的群情反映给党组织,多给党组织提供情况,以便于党组织能够实现对企业更好的领导。
其次,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改制以来,公司就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讨论,达成了在原保卫科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治安保卫机构的共识,成立了由专职保卫工作人员组成的保卫部和护厂队。公司还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公司共有专职保卫干部3人(其中2人为中共党员),专职保安人员28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为企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思想应该得到彻底的解放,有的放矢地建章立制,明确工作目标,做好综合治理的规范工作。
由于企业上层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企业里相应的保卫工作部门也设立起来了,也就是硬件条件有了,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可行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以约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加以规范,企业的治安综合治理就不能正规化、法制化。因此,作为改制企业在这方面必须借鉴原来的国有企业的丰富经验,将一个个管理制度建立起来,把一个个管理办法制订出来,也就是必须开发出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软件,做到硬件和软件相配套,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实事求是,因企制宜,积极摸索多种多样有效的工作方法。
我们运输企业还是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的,而从事运输企业的人员又随车辆分散在全国各地,这给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小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平时的工作中十分注意分析,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努力探索多种有效的工作方法。1、他们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党政工团工作很好的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包括各种大会小会,积极给全体员工灌输一种“团结、互助、法制、纪律”的思想,经常以“爱企、敬业、守法”为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既鼓舞了干劲,又增强了团结和凝聚力。2、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分析、研究、掌握职工群众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坚持典型示范,榜样引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作为学习的榜样;团结帮助大部分员工,进行正面引导;坚决依法、依厂纪厂规,查处违法违规分子,杀一儆百,以作警戒,教育一片。3、建立了一支由近三十人组成的护厂队,分管公司各个大门,及负责夜间各厂区的巡逻工作。
第五,注重提高、学习交流、不断总结,是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不竭源泉。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又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借鉴发挥原来丰富的工作经验已经不能够解决新的问题,我们必须立足企业改制这一事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我们不断借鉴好的东西,改制企业之间能够很好地互相帮助、互相借鉴,无论保卫工作的技术装备,还是治安工作的思想教育,无不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只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为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是在这种状况下进行工作的,并且经过10年的探索和努力实践,在治安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时时注意事物的变化,多学习其他企业好的做法和治安工作的工作技能,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以保证企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易永春,维护平安稳定工作的基础在社区[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0年06期
4.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四
洪综办[2009]8号
关于印发《泗洪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泗洪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泗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
泗洪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派驻使用运行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平安泗洪创建活动,依据《泗洪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洪办发【2009】16号),结合我县社区警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的性质。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是乡(镇)人民政府在特定时期,通过聘用方式招聘的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辅助力量,保安联防队员实行一年一聘。
第二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的任务。在公安派出所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巡逻防范、人口管理、信息收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由公安派出所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三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1、县综治委成立全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
队,具体负责全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
2、全县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大楼、重岗社区)成立保安联防中队,辖区派出所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兼职中队长,队员中选拔一人担任专职副中队长。
3、各乡(镇)依托中心警务室在所辖的村居范围内成立乡镇(村、居)保安联防区队,每个区队可明确一名区队长、二名副区队长,负责区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的招聘由乡(镇)综治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经过报名、初审、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新录用的保安联防队员,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乡(镇)公安派出所履行聘用手续上岗;在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和具备解聘条件的,由乡(镇)公安派出所履行相关手续对其解聘,并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和乡(镇)综治办备案。中途自动离岗的,视为自动解聘。对解聘的保安联防队员,应及时收回其配备的服装、标志、聘书、上岗证、交通、通信装备及防卫器械等物品。
第五条 县综治办、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建立保安联防人员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及时上报保安联防队员变动情况。
第六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实行派驻制。即实
行全县统一招聘,在乡(镇)范围内,以中心警务室为依托,打破村居区域界限,对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实行统一调派、采取异地交流,至少半年实行轮岗一次的工作模式。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安联防队伍的保障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派出所在所有村(居)设立警务室,根据地域特点,在三至五个村(居)设立一个中心警务室,每个村配备不得少于2名专职保安联防队员。做好农村保安联防队伍的车辆、服装、装备、工资等经费及警务室用房的保障工作,确保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人员的稳定。
第八条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对全县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每月对保安联防队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每季度对全县的保安联防队员轮训一次,做到岗前必训,在岗轮训。
第九条 派出所负责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的派驻、异地交流、轮岗等工作。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保安联防队员工作进行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强化对保安联防队员的督查、指导,每天对保安联防队员的巡逻、警务室值守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根据辖区地域状况、季节特点和发案规律制定详细的巡逻计划,巡防网络及力量配臵图上墙,确保全天候巡防到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在派出所及其社
区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情报信息搜集。及时搜集违法人员、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重要情报信息和违法线索,对于重大紧急情报信息或违法犯罪线索迟报、漏报、瞒报或倒流的,派出所在每月的考核中予以处罚。
2、人口管理。每月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入户调查,及时向社区民警反馈流动人口的信息,并建好相关台帐;协助社区民警登记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协助社区民警对重点人口进行考察、控制,对“五类”监管对象帮教等工作。
3、巡逻防范。根据派出所制定的巡逻计划开展巡逻防范,巡逻队员要着装整齐,配带必要装备,同时开展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4、矛盾纠纷调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解一般民事纠纷。
5、协助民警盘查、堵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迅速向派出所领导报告。
6、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如为村民代办户口变动、发放证件、帮扶孤寡老人及儿童等。
7、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8、公安机关布臵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中队领导职责:
1、负责本保安联防中队的管理。
2、督促检查中队保安联防队员开展各项工作。
3、协助做好对中队保安联防队员的考核及奖惩。第十二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辱骂、殴打他人,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财物等。
2、参与非警务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三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的考核奖惩采取“三层考核”制。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派出所、社区民警三方共同对保安联防队员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的工资中应包含80%的基本工资和20%的绩效工资。派出所每月对保安联防队员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发放保安联防人员的工资。有违纪行为的,按奖惩规定在其考核工资部分中扣除;有抓获现行等突出成绩的,亦按奖惩规定发给奖金。
第十五条
对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作出显
著成绩的保安联防队员,应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广泛宣传;保安联防队员因公负伤的,应及时予以救治、慰问;致残、牺牲的,按照有关规定发给抚恤金和经济补贴。
第十六条 乡(镇)保安联防中队每年度应根据下辖的各区队的工作情况,分别评出综合奖、单项奖及先进区队长、先进保安联防队员若干名,按照规定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情况上报县综治办,统一奖励标准,经审批后兑现奖励资金。
第十七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提供线索或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由乡(镇)公安派出所根据被抓获人数和被抓获人应受处罚的档次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八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有见义勇为表现的,申报见义勇为基金会给予奖励。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在治安巡防工作中有其它应当表彰奖励事项的,可以结合年终总结一并表彰奖励,也可以在表彰事项发生之后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及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扣发考核工资,通报批评、解聘等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
1、衣冠不整或举止不端的。
2、粗暴执勤尚未引起严重后果的。
3、履行职责不到位尚未引起严重后果的。
4、组织观念淡薄,不服从管理或不服从命令的。
5、违反所配备的器材管理、操作规定,以致损坏配备的器材的。
6、有其他应予批评教育或警告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发当月考核工资20元至100元处罚:
1、不文明执勤,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服从组织管理和上级命令,给工作造成严重失误的。
3、睡岗、漏岗、中途脱岗、酗酒上岗的。
4、利用工作谋取私利的。
5、该作为不作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受到批评教育和警告不能及时改正的。
7、其他应当受到扣发考核工资处罚情形的。
(三)发生下列问题将对保安联防队员倒查,并进行责任追究,直至解聘;
1、辖区内维稳信息未及时收集并上报,导致出现重大责任后果的。
2、辖区内在逃人员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外逃回来后三天内未及时发现并上报公安机关的。
3、辖区内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
4、辖区内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或治安问题未及时上报,导致出现重大责任后果的。
(四)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乡镇(村、居)保安联防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同一错误违犯三次以上或年度内违规违纪累计5次以上的。
3、违反规定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
4、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嫌疑人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
5、因工作失职辖区内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或负责巡逻防范的区域内经常发生可防性案件的。
6、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7、给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保安联防工作的情形。
第二十条 派出所对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月考核时间为每月21日(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年考核时间为12月21日。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由派出所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的经费由派出所负责筹集和管理。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一条
经费来源。按照洪办发【2009】16号文件中规定的三个主要途径保障到位。原则上,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的工资不低于500元,其中20%作为考核浮动。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状况提高保安联防队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队内担任职务及工作一年以上的队员工资视情增加。
第二十二条
经费管理。所筹经费由县综治办实施统管,帐户设在县财政局国库股。各乡(镇)在当地合作银行设立综治经费专户,由乡(镇)派出所负责为每个保安联防队员办理工资卡,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二十三条
经费使用。使用经费时,由乡镇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共同考核后填写乡镇治安防范经费申请表,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核,报县综治办审批后将工资拨付至保安联防队员工资卡上。其他综治工作经费拨付乡镇财管所帐户。经费办理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至25日。
第二十四条 凡虚报冒领保安联防经费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回冒领的经费,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保安联防队员配备的服装,交通、通信装备和防卫器械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严禁外借他人使用。巡逻车辆仅限于在派出所设定的巡逻时段、划定的巡逻地段巡
逻防范使用,严禁私自使用和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六条 保安联防队员使用巡逻电瓶车前必须经过派出所培训,熟练掌握电瓶车的性能后方可上路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控制在安全时速以内。用于集镇区巡逻的电瓶车,非工作时间统一停放在派出所;用于警务室的电瓶车,可停放于专职保安家中;使用电瓶车的队员必须对电瓶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严格遵守警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扰民。
第二十七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人为原因造成所配备的服装,交通、通信装备和防卫器械损坏的,由损坏人赔偿一切损失。巡逻电瓶车在保修期内的正常故障由保修点维修,保修期过后,维修费用从村(居)保安联防定项定额经费准报项目中支出。
第二十八条 乡镇(村、居)保安联防队员在工作时间,统一着保安服装,配带标志,携带必要的通信工具和防卫器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中以上、以内均含本数。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主题词: 治安
农村队伍管理△
通知
泗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印发
5.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五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
安
市
公
安
局
文件 南
安
市
司
法
局 南
安
市
卫
生
局
南综治办〔2010〕8号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司法局
南安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 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综治委,各中小学、幼儿园,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
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综治办〔2010〕21号)文件部署,为全面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狠抓贯彻落实。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公安局
南安市司法局
南安市卫生局
2010年5月13日
主题词: 综合治理
中小学 幼儿园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市综治委主任、副主任,市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各派出所。
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0年5月13日印发
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3日,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泉州及我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骆国清书记、陈荣法市长的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学生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值
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
健全完善学校及周边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大路面警力投放比例,提高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复杂等重点场所的“见警率”。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显著下降,交通秩序良好,“三厅两室两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得到有效整治,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个人暴力犯罪极端案件得到有效杜绝,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国全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吴亚明、市综治办主任赖世有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晓泽
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陈清朝、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国星、市卫生局副局长周荣伟、市综治办副主任科员、市平安办副主任张小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洪琦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市教育局,主任由陈清朝兼任。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迅即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泉州市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把责任要求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所学校。逐级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干部深入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
(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3日)各级各部门要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等,逐校逐个问题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和讲评,逐级建立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排查重点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综治责任状是否达到100%,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是否到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
2、校舍、校内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是否达到100%。
3、学校门卫管理、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消防管理、用水用电管理、实验室管理、体育设施器材管理、运动场地管理、校车安全管理、预防溺水管理、预防踩踏管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收缴管制刀具、信息报告制度、安全防范预案
和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4、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干部、保卫经费是否100%落实;校园专职保安员和防卫器械按要求是否100%配备到位。市区所有学校、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大门及重点部位是否按要求安装视频和报警设施。
5、校医、生管老师和心理健康老师是否配备到位、发挥作用。
6、安全教育是否按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要求纳入教育内容。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是否100%落实,以防火、防震、防洪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覆盖面是否达到100%。
7、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是否100%落实管理责任,车辆维护、检测、建档等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驾驶员是否遵规守法,接送学生是否管理有序。
8、教学楼、图书馆(室)、实验室、师生宿舍等重要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是否100%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应急照明装臵、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是否100%由校方经营,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小卖部是否100%持有证照,从业人员是否100%进行健康检查和持证上岗。食堂设施设备、食堂区域管理、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登记、食品加工、销售、饭菜留样、师生饮用水卫生等部位和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安全。
10、组织大型文娱、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活动方案、安全措施、防范工作是否严密、得当。
(二)治安安全防范
1、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治安案件,公安部门是否实行专人专办,是否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处臵、优先侦破”的原则,选派精干力量,快侦快破。
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八条措施”,公安部门是否100%将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落实重点保护工作措施。是否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开展治安巡查,进一步提高学校门口等重点部位、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交通复杂等重点场所的“见警率”。
3、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是否健立,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和可能发生的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是否互通,并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
4、中小学生、幼儿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校园,是否100%有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
5、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前重点路段是否100%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在校园周边道路是否设臵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施划人行横道线、设臵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6、“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防范监管进校园”等“六进校园”活动是否落实。
7、是否100%对辖区中小学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联络机制是否健全,协助学校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后进生帮助教育日常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8、对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是否100%指导、监督到位。对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学校、幼儿园是否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9、校园周边200米的“三厅两室两吧”是否整治到位,校门口50米内的摊点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开展“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及我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泉州市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坚决有力。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各地要迅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迅速成立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责任,主动参与,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公安部门和派出所要坚持守土有责,把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保护师生安全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校园安全保卫的责任主体,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尽好自己的责”,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二)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攻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召开“百日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层层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听取师生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宣传,使“百日行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学校的自觉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迅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要深入到社区、村组、家庭、出租房屋,严格排查管控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建立分类管理机制,逐一落实工作措施。要将开展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整治和监管结合起来,运用多种手段,优化资源配臵,强化校园管理。要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及
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把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6.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六
一、进一步推进“平安长沙”创建活动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果、三年抓巩固的既定思路,~年是创建“平安长沙”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平安湖南”和“平安长沙”活动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切实抓出工作成效,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1、要加强对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指导。
2、要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3、要深化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传。
二、进一步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工作
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全面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构建运转自如的群防群治网络,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当前,着重统筹规范布局,建好社区治安防控、街面治安防控、卡口治安防控、单位治安防控等四个防控网络,全面实施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
1、要切实加强综治基层组织建设。
2、要继续深化社区警务战略。
3、要进一步规范治安巡防队伍管理。
4、要加强综治群防群治组织建设。
5、要加大对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宣传、督查和推介。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根源,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
1、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
2、要坚持不懈地落实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治安隐患三本台帐制度。
四、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1、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3、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
4、积极开展联街创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
1、要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和“黄牌警告”制度,真正把综合治理实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
3、要把经常性考核与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六、进一步提升综治队伍的工作水平
1、要全面提升综治机构领导班子的工作水平。
2、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要加强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4、要筹建好具有公募性质的长沙市见义勇为的基金会。
7.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七
一、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在当前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有动员职能,却不具强制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中有预防和减少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刑事犯罪以及違法犯罪人员重新犯罪的职能,却没有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实行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具有系统性和强制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这方面非常欠缺,不利于其向更高和更深层次发展。因此,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并加强检查、考评和奖惩,更能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真正把“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通过强有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逐步减少公务人员队伍中的腐败现象,使他们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建立起更和谐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率上升的趋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于社会管理,强调以人为本,以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为重点,以规范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目前已形成省、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管理网络体系。我市的“三级联创”目标管理效能体系中每一级管理体系均实行百分制,其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分虽为3分,但却涵盖了多项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及宣传教育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预防职务犯罪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及警示教育,并设定相应分值。对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未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未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职联络员的,不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的,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及警示教育未达规定次数的,未制作和发放预防宣传教育作品的,由于宣传教育工作不力引发职务犯罪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二是项目预防及查询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重大建设项目预防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设定相应分值,要求重大建设项目预防方案措施齐备,查询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对重大建设项目未制定预防方案和具体措施的,重大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投标前未到当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三是干部犯罪及落实建议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及检察建议落实,并设定相应分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职务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检察建议不落实和回复的,对检察建议不认真落实导致职务犯罪重发、继发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四是检查、考评、奖惩措施。即明确在年终由市委综治办会同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对全市综治体系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纳入综治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通过行使检查、考评、奖惩等项综治预防权能,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在“争创”中发挥好带头作用;督促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本部门、本行业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建立健全了预防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预防活动;特别是在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腐败多发易发问题方面,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一些腐败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通过履行综治体系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职能,督促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机制,自觉采取预防咨询、预防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预防教育,提高了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通过履行综治体系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能,督促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有效推行工程建设“三同步”和“五双制”。“三同步”即廉政监督和质量监督同步、廉政合同和工程合同同步、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同步。“五双制”即签订工程和廉政建设“双合同”,从严规范业主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为;参加工程建设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双责任制”,既对工程建设负责,又要对廉政负责;对工程项目实行社会和内部“双重监督制”,除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外,业主单位还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委派制”,除业主单位委派会计外,上级纪检部门要长期委派或定期委派财务会计,对建设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管实行“双系统监控制”,对建设单位、合作银行和用人三方的权、责进行监控约束,监控资金的“收、支、转”三个环节,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从而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8.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八
2005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市,打造平安安阳,构建和谐社会”和“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促进了各项水利工作的完
成,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目标,提高认识,强化机制,促进争创
(一)提高三个认识:
一是我们把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的活动,作为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措施,作为衡量“全面小康”的重要指标,深入理解和领悟。
二是我们把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打造平安安阳,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三是我们把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打造平安安阳,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
(二)强化四种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我们把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机制,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成了由田金钢局长担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综治工作负总责;尉江华副局长具体抓综合治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选出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的中层干部担任成员,组成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为开展综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严格落实重大案事件整改保证金规定、治安整改建议制度,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工作手段,强化局属各单位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有效防止和最大限度减少侵财性案件的发生。根据工作计划制定了综治工作要点,并与局属有关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把综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局属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围绕教育抓预防。今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也是开展全民普法工作20周年。我们以“四五”普法为契机,抓好机关、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发动,集中学习等形式,“四五”普法工作做到了“五落实”,即组织落实、学习落实、培训落实、教员落实、教材落实。我们加强综治领导小组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明确了综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综治工作的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争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深化创安机制,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今年,我局被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直接列管内部单位之一。我局落实“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实行保卫和消防工作专人负责,不断检查,确保了安全生活、安全办公;继续坚持社区夜间巡逻制度,铁西路派出所、仁和社区和水利局派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巡逻;加强对家属楼及出租房屋的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把“属地管理”落到了实处;坚持全年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防汛期间,加强值班力量,保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对重点科室采取了物防及技防措施,确保了国家财产的安全。全局全年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真正做到了“无发案、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结案回访制度;领导班子每月对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排查一次,落实了矛盾排查“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部门分工,领导负责,归口调处,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反对任何人加入邪教组织;全年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无重大事故发生,无人越级上访,无刑事案件,无法轮功动向,无交通事故。
二、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全年工作中,我们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细化到业务工作中去,以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向上的发展环境,促进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对水利工程项目严把审查关,做到规划计划科学合理,避免了前期工作各种问题的发生;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质量监测监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打击水事违法犯罪活动,受理水事案件35起,结案率94,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保证了各项水利资金落到实处;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周密制定移民迁安计划,保证移民安居乐业;搞好防洪、水保治理工程,减少或避免洪涝灾害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服务保障;保持安阳市文明系统、开展争创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创建了文明向上、安全稳定的发展氛围。
(一)以真诚为民为宗旨,认真落实政府实事
完成农村1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和启动环城河治理工程是今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中的两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保证把政府实事办成民心工程,使污染区的群众早日吃上放心水,我局成立了由5名县级领导带队的8个督导组,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
督导,同时抽派33名科级专业技术干部进驻到各村督查督办,指导方案制定、监督资金使用、严把质量技术关。6月底省定第一批沿卫河重污染区4.9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全部完成;省定第二批沿卫河重污染区6.63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于11月底全部通水运行;至此,我市共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53万人,超额完成了政府制定的10万人的目标。另外我市面上饮水安全工程还安排2.55万人,预计全年可完成14.08万人的安全饮水工程。
启动环城河治理工程: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承担环城河治理引水工程。该工程全长12.6公里,总投资1538.37万元。工程于9月10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土方开挖12.07公里,安装管道9.27公里,土方回填8.7公里。工程临时占地3个村2000米因附着物补偿问题正在积极协调,有望近期进地施工,年底完成任务。
(二)以“829”计划为龙头,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步伐
今年,是我们全面实施“829”计划的重要一年,全年在建水利重点工程15项,目前完成总投资7000多万元。其中省重点工程1项:南水北调安阳段,市重点工程4项:环城河引水工程、马家岩水库工程、安阳河河道治理工程和小南海泉域综合治理工程。
1.南水北调安阳段:完成了汤阴县羑河南段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现场调查,启动了《安阳市南水北调受水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的编制工作。9月9日举行了安阳河倒虹吸工程“四通一平”开工仪式,目前完成工程量2.9万立方米。
2.马家岩水库工程:总投资19920万元,工期4年,2004年5月8日开工,当年完成投资2301万元。2005年计划投资15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溢流坝基础开挖、溢流坝上下游齿槽砼浇筑、溢流坝段基础固结灌浆及部分坝基浆砌石等内容,完成工程量26万立方米,完成投资2014.83万元,占年计划的134%,提前完成目标,预计年底砌筑高程至500米,完成投资2500万元。
3.安阳河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12275万元,本期计划完成崔家桥滞洪区以上11公里河道治理,投资1909万元,于2004年9月22日开工,当年完成投资550万元。2005年计划投资500万元,现已完成5.05公里河道开挖及2.85公里筑堤,完成土方36.5万立方米,由于资金缺口大,完成投资250万元,占年计划的50%。
4.小南海泉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2025万元,工期2年。2004年3月19日开工,当年完成投资1113万元,2005年计划投资912万元完成全部剩余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3.8公里河道治理,完成投资829万元,占全年总投资计划的91%,预计年底全部完工。治理后的涌泉区水面增大15万平方米,泉涌量明显增大。
另外,漳河护岸二期工程完成投资115万元,由于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大,6月份已停工;内黄县引黄补源工程完成投资73.45万元,61.38公里的干渠已建成通水;琵琶寺、南谷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210.8万元,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大功引黄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完成投资190.32万元;社会融资2752万元完成了五水厂取水口改建和引岳工业供水、永兴供水、日新钢厂供水和中联公司供水工程。重点水利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巩固了水利基础产业地位,夯实了水利发展基础。
(三)实施“农业立市”战略,农村水利工作再创新高
在红旗渠精神激励下,今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及早布置,及早安排,狠抓农村饮水、节水灌溉、“三区一闸”、抗旱水源和水土保持等工程,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新增和改造节水灌溉面积23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旱涝保收田2万亩,新打机井994眼,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为农业高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再获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我市连续第十二次得杯,连续第七年获全省第一,安阳市水利工作也连续多年名列全省首位。
(四)积极推进“两个转变”,防汛抗旱取得新成效
今年的防汛工作,按照“早、严、细、实”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及早进行了汛前检查,修订完善了各项防洪预案,投资335万元完成了安阳河堤防整修、彰武南海水库机电设备维修等18项度汛工程。加强防汛信息化建设,投资50万元对安阳河水文遥测系统进行了更新改造。7月底至8月初,为缓解上游新乡防汛压力,我市以大局为重,清淤大功总干渠土方3000多立方米,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使涝水安全下泄,减轻了上游灾害损失。水库防汛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在保证安全度汛的前提下,适时多蓄水,汛后我市8座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55亿立方米,汛期共蓄5475万立方米,创历史新高。
抗旱工作继续做好了水源调度、小型集雨工程建设,全年灌区引水3.9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2.6亿立方米,抗旱高峰期,全市最多日出动劳动力41万人,行动机电井6.8万眼,泵站50处,机动运水车1500辆,灌溉面积达972万亩次,使干旱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全市农业丰收做出了贡献。
(五)强化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迈出新步伐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今年水利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水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受理水事案件35起,结案33起,结案率94;配合地下水保护行动,继续开展封闭市区自备水源井活动,全年封闭自备井15眼;开展了市区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治理整顿调查,查处了19个洗浴行业的用水情况。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水进程。加强计量设施安装,启动了市区地下水远传监测监控系统工程建设,系统中心主站已安装调试完毕,完成了34个分站的建设,市区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已达95。市区节水530万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8.1,新增计划单位700家,城市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95,完成水平衡测试51家,城市节水工作全部超额完成目标。通过加强计量用水管理、封闭自备井等措施,逐步实现了地下水减采。2005年自备井开采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万立方米。在降雨量和引用境外水较去年减少的情况下,实现了市区地下水位小幅上升,上升幅度0.15-8.28米,节水效果十分显著。
按照上级要求,7月1日起我市开征南水北调基金,为保证基金征收到位,我局克服市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建成区未界定、公布晚、基金调增幅度大,取水户情况复杂多样、不主动配合等种种不利因素,采取对取水大户坐催坐盯和对取水小户定人包单位等措施,深入广大取用水户广泛宣传,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检验。至11月25日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2001万元(其中我局直接征收1066万元),走在了全省前列,预计年底将完成2250万元。绝大多数用水户都已按新标准正常交纳。由于安钢、电厂水资源费额度大、征收困难,目前正在积极协调。
(六)积极配合“工业强市”战略,保障工业供水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业强市战略,坚持不懈地抓好供水工作,服务好了“223311”工程项目的供水工作。目前工业和城市供水7763万立方米,保障了安钢、电厂等企业和城市居民的供水安全,满足了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在做好原供水项目的同时,积极挖掘新水源,开辟新市场,加快在建供水工程建设进度。融资1130万元,管线施工5500米,基本建设完成了永兴供水工程;融资1308万元,铺设管道10.5公里,完成了引岳工业供水工程;投资314万元完成了五水厂取水口改建工程、日新钢铁新厂供水工程和中联公司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管网的逐步形成,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水源支撑和保障。
(七)加强移民信访等工作,保证水利大局稳定
配合省移民办、省设计院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羑河北至漳河南段实物指标复核工作;积极协调做好了盘石头水库移民工作;投资245万元解决了库区移民遗留问题。继续抓好了信访责任制的落实,共召开信访例会11次,认真排查解决各种问题,全年未发生集体信访和赴省、赴京上访事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保证了水利事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八)以“先进性教育”为载体,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线,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十六个环节的目标任务。先后召开了动员会、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员进社区等36次,结对帮扶136人次,发放各类征求意见函(表)1100余份,征求意见120余条,建立整改台帐,先后召开了各个层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搞好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了实处,使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了群众满意工程,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
大力弘扬安阳水利精神,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军民共建、扶贫济困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等系列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建设,改善办公区和生活区条件,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全市水利系统15个单位中,已创建8个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2个县(区)级文明单位,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均进入文明单位行列。通过文明单位创建,促进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和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明年我局要在今年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继续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完善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为安阳市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9.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九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
根据我所《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今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所领导对综合工作非常重视,所长张瑞芬为综治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为治安责任人,并将综治工作纳入我所计划中,将责任制分级落实至各科室,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力量,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不断创新工作制度和工作手段,在实践中找办法,切实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问题,不断推进工作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严格控制发案及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单位之重特大案件发生。
四、积极参加普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考试,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普法培训和考试。
五、单位职工没有参与“六害”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
六、单位配备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了年内没有一起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抄送:各科室、所领导、公园路派出所
10.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十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社会 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委、县综治委责任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修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1年5月8日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办字[2011]56号),推动我县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民本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相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理性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相统一,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本土特点、修水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实现九江科学发展、进位赶超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 — —
2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扶管理、虚拟社会监控管理、重点地区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精细管理、两新组织创新管理等重点工作,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用一至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社会管理创新亮点,推动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依法管理、有序管理、有效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工作目标为实现“五升五降”。五个提升:平安建设位次不退,全县综治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坚持命案必破,各类刑事案件破案率提升;公众安全感进入省、市前列,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水平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升;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部门的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五个降低: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总量逐年降低;群体性事件及治安灾害事故总量逐年降低;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逐年降低;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逐年降低;因涉法涉诉因素引发的群体访、越级访总量逐年降低。
三、工作重点
要立足巩固深化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形势下的新经验、新做法,在全面实施省、市部署的同时,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有新突破。积极应对我县城镇化快速发展,加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管理,以“一次采集、信息共享”为目标;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一是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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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分类式”管理平台,全面落实居住证登记制度。对固定居所的一般外来流动人口实行常规管理,对临时居所的人员实行有效跟踪管理,对无固定住所或无合法证件的人员实行重点管理,切实做到“以证管人”;二是搭建“旅业式”管理平台,采取“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以房管人”;三是搭建“行业式”管理平台,实行用工单位负责制,切实做到“以业管人”。认真实施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在教育、居住、保险、医疗卫生、计生、就业等方面的服务政策,有效提升流动人口服务质量,强化流动人口对社会认同感。
(二)在特殊人群帮扶管理上有新突破。一是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深化“免疫工程”,按照服刑在教青少年、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无依无靠的流浪青少年、不适合普通学校就读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等六大类重点群体,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整合社会各界的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教育帮扶格局。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落实“无缝对接”工作要求,落实“四帮一”举措。三是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强化日常排查和重点时段重点排查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危害的发生。四是加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害气功的防范控制。强化对重点人的监控,落实对异地流入人员的管控措施,开展“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及对 — —
4其他邪教、非法宗教组织、有害气功组织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建立帮扶机制,巩固教育转化工作成果。
(三)在虚拟社会监控管理上有新突破。按照公开管理、依法管理、主动管理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技术等手段,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宣传部门主抓舆情引导和公安部门主抓网络综合防控的“双轨并行”的管理体系。一是健全网上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区、网上重点人信息库。二是建立网络警察队伍,加强对网络的日常巡查,提高网络监测、预警、侦查、控制、处臵能力。三是强化网上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研判工作,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并实行落地查人。四是推动互联网行业自律,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员备案制度,加强对手机、微博客、论坛、社交网站等新兴媒体的管理,积极推进网吧上网、手机入网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
(四)在重点地区治安管理上有新突破。组织公安、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对治安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整治,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娱乐服务场所、湖区水域、矿山企业加大整治力度。一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改造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改造建设步伐。二是严密治安防范控制,扩充城乡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大力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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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推行周俊军工作法,实现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三是探索实行新形势下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载体方法,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规范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培训、管理和保障。
(五)在道路交通精细管理上有新突破。一是加强城市交通突出问题整治,推进“畅通工程”。进一步增强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重点整治黑车、套牌车,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严格驾驶员的考核程序,加大对摩托车、电瓶车的管理力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集思广益,强化措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城区交通拥堵现象。二是加强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打击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六)在两新组织创新管理上有新突破。建立社会组织多元监管格局。完善以登记、审批、监督、管理、行业处罚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管理体系,完善政府管理、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建立民政、业务主管单位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对敏感类社会组织管理的内部会商机制。对政治意图明显,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加强管理,限制其发展或依法取缔。严格境外组织准入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实行依法、有序、有效管理。对受西方敌对势力资助、操纵、支持,从事渗透破坏活动的各种所谓“维 — —6
权”组织和境外在修水白非政府组织,坚决依法查处。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商业楼宇等新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落实新经济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新经济组织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加强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体现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四、工作机制
为了确保“六个突破”如期实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依法、有序、有效的轨道上顺利进行,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
(一)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臵程序和必备条件,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扩大心理服务工作覆盖面,加强社会心态对社会稳定不良影响风险的评估,积极疏导、调节社会不良情绪,预防危害社会的事(案)件发生,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二)完善严打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混乱地区、重大矛盾纠纷、重大治安灾害等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和群众安全感调查统计制度,综合评估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以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为重点,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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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动、专项斗争和经常性打击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开展破大案、打现行、挖团伙、追逃犯及“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完善党政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充实人民调解力量,充分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建立由各级政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在所有行政职能部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及时有效地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推动司法调解工作由诉中向诉前、判后、执行延伸,由一审向二审、再审延伸,由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向行政案件协调、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执行案件和解延伸,从案件审理过程向立案、执行、信访等环节延伸。健全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机制,完善应急处臵预案,形成党委负总责、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指挥顺畅、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臵突发事件的联合指挥机制,落实应急力量、装备器材等保障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预防处臵突发事件的水平。
(四)完善平安创建机制。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平安建设常态管理机制,特别要加大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力 — —8
度,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和村委会、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综治机构,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和专职综治干部,落实综治工作经费和基层综治干部岗位津贴,增强基层综治机构权威性,确保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巩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基层基础。拓展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推进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一格多员”责任。规范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建设。推进社区、村(居)综治工作平台建设,村(居)增配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综治工作。村(居)综治工作室主任享受村(居)干部同等待遇,落实好报酬。
(五)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基层道德法制教育和便民服务组织网络、硬件设施建设。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加强经常性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道德法制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创造诚信法治环境。积极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把道德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计划,认真选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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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双差生转化工作,定期开展中小学道德法制集中教育和法制副校长集中培训活动,加强道德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五、时间安排
全县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至2012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5月)。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确定本地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并上报县综治委,认真制订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牵头部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6月至2012年10月)。县综治委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统筹安排,制定全县社会管理创新试点项目册,以项目化管理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开展试点工作。各地对确定的重点创新项目要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6月底上报。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县综治委拟召开2—3次工作现场会进行推广,对全县推广的创新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中予以加分。各地在推进工作中,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制度,树立典型、以点促面、打造亮点,着力解决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取得实效,县综治委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到综治工作的半年检查和年终考评中,并加强日常的工作管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各 — —10
乡镇、各单位对前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对成熟的工作创新模式,要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各乡镇要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向县综治委报送专题报告。县综治委将对各地进行实地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各乡镇要树立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并重、政府主导与多元参与并重、依法管理与综合施策并重的理念,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要按照目标任务,细化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径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尤其是综治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督促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觉承担起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形成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各乡镇要根据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梳理出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抓住一两个重点问题进行攻关,把重点问题纳入当地的发展规划,把规划变为计划,把计划变为项目,实行立项管理,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坚实保障。要从实际出发,因情施策,尊重基层的创新探索,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基层的首创精神,对基层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要及时给予鼓励,认真总结推广。要善于发现典型,勇于培育典型,敢于推广典型,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在更广的范围、—11—
更高的层次上发挥更大的效应。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着眼全局,统筹谋划,用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社会管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承担第一责任。健全经费长效保障机制,逐年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县综治办要加强对综合试点工作的分类指导,定期不定期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尤其要查找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把试点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主题词:社会管理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2011年5月8日印发
11.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十一
文件 湘综治委„2007‟1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驻湘各单位:
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今年将对省直机关单位(含中央驻湘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考评。具体工作由省直工委组织实施。现将•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30日 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考 评 办 法(试 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湖南”活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主要内容
考评对象为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湘各单位。
考评的主要内容见附件一。
二、组织领导
省直机关成立由省直工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省农办、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单位参加的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单位由省直工委、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联席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相关市州综治委等单位组成。
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考评日常工作,并组织对拟表彰单位进行考察。办公室设在省直工委。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根据考评细则的要求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见附件二)考评。各考评单位依据本办法所赋予的任务,负责考评打分或提供基本情况;各被考评单位要认真、积极地对待考评,如实、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本办法规定,以及瞒报、迟报案(事)件的,将实行责任查究。
三、考评方法步骤
1.考评方法。采取被考评单位自评、考评单位提供相关情况、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分别考评、省直考评办抽查考察等四种方式进行。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以平时考评为主。考评单位应建立工作台帐,对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及非正常上访、,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法轮功”及其他邪教案(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等情况登记在册,每季度报省直考评办备案,并通报给相关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
2.考评程序。①自评:各被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确定的内容,对本单位进行自评,并于11月5日前书面报告省直考评办;②考评单位考评: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规定的内容对各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于11月10日前报省直考评办;③省直考评办综合考评结果,将相关单位的考评结果分别通报给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④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考评: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分组实地检查、听取各相关被考评单位述职,于11月20日前将本组考评排序、分类意见报省直考评办;⑤省直考评办抽查考察。省直考评办综合考评、抽查考察结果,组织召开考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考评分类。
3.考评分类。根据考评结果,将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为先进、合格二档。根据分组表每组按20%推荐先进单位,省直考评办组织考察,确定表彰先进单位40个左右,其余为合格单位。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
(1)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政治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党政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或2名以上(含2名)其他成员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
(3)因执法、行政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消防责任制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
(5)因处置不力,发生“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聚集闹事,造成严重社会政治影响的;
(6)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的,或因治安问题突出被省以上综治委挂牌整治不到位的;
(7)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失(泄)密案(事)件的;
(8)省综治委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有关规定认定的其它应予“黄牌警告”的。
上述情况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一票否决”;连续两次被“黄牌警告”的给予“一票否决”。
对其他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按照中央综治委或省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实施。
辖8个以上(含8个)二级机构的单位出现两个“黄牌警告”或一个“一票否决”的,其它单位出现一个“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均不能评为先进。
4.审定程序。省直考评办将考评结果通报给各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各被考评单位可以提请复核),再形成分类结果和奖惩意见,由省直考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最后提交省“五部委厅”会议审定。
四、奖励与处罚
省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考评结果由省综治委、省直工委联合发文通报,对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连续三年考评进入先进类的为平安单位,报请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对平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本考评进不了先进的取消其平安单位称号。被“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已获得称号的不能通过复查,停发当年奖励。对应予“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的,由省综治委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其中被“一票否决”的由省综治委督促有关部门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对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追究到位;连续两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对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千部任免权限免职,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评时间安排
1.本•办法‣考评的时间段为上年11月1日至本年10月31日。
2.检查考评工作在本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进行,考评工作于11月下旬结束。
3.评选先进、确定“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象在当年12月底前结束。
附:1.2007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考评细则
2.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综治考评分组
附件一
2007湖南省省直单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考评细则
(一)被考评单位自评内容(10分,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检查)
1.健全组织与机制(3分)。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设有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预防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和机制。
2.落实责任和奖惩措施(2分)。逐级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按照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工作部门(处、部、室、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责任,将综治维稳工作成效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奖罚分明。
3.开展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控工作(5分)。单位(院落)建有治安巡逻、护院或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和治安保卫力量,办公区、生活区、生产经营区以及重点部位设有专(兼)职看门守栋人员,开展巡逻防控、守栋护院。设有24小时门卫值班室,对来往人员、车辆严格实行出入登记、检证制度;房屋低层安装防盗门、窗;保密室、财务室按规定落实防泄密、防盗窃措施;设有车辆集中存放、看管场所。门卫出入口、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技防监控设施;300人以上单位有治安执勤室或报警亭,金融、财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重点单位的报警设施与本地公安联网。
(二)省直考评单位考评内容(60分)
1.无群体性事件(15分,由省维稳办考评打分)。单位内部发生群体性事件按较大、重大、特大每起分别扣5分、10分、15分。直属下级单位发生的,对主管单位减半扣分。
2.无非正常上访(10分,由省联席办考评打分)(1)发生进京集体上访,按每批次50人以上20-49人、6-19人,每起分别扣10分、5分、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2)发生到省集体上访,按每批次100人以上50-99人、20-49人,分别每起扣10分、5分、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集体上访人员涉及多个单位的按人数多少分别扣分;因某个工作环节的问题引发非正常上访〃,对相关责任单位一并扣分。
直属下级单位人员发生上述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对主管单位减半扣分。
3.无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发生(2分,由省国家安全厅考评打分)。凡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出走事件、叛逃事件,每起扣0.5分;凡发生失(泄)密事件、被策反事件,每起分别扣0.5分、1分。
4.无发生“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人员案(事)件(3分,由省直610办考评打分)
(1)在重大节庆和敏感日期间,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进京滋事,或上述人员5名以上聚集闹事,或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插播广播电视等重大反宣、破坏事件的,扣3分。平时发生的,视情扣0.5-1分。(2)在公共场所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及有害气功组织人员自焚、自爆、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扣3分。
5.无重特大交通事故(5分)。单位驾驶员或车辆(船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死亡1-5人、6-9人、10人以上交通事故,每起分别扣1分、2分、3分。
6.无重特大火灾事故(3分)。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每起分别扣1分、3分。
7.无爆炸治安灾害事故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4分)。发生重、特大爆炸案(事)件每起分别扣1分、2分,以2分为限;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分别扣1分、2分,以2分为限。
本款5、6、7项由省公安厅考评打分。
8.干部职工无严重违法犯罪问题(15分,由省直考评办审核打分)。班子成员被逮捕或被判刑的每人扣6分,以12分为限;其他干部被逮捕或被判刑的按所占单位干部总数的百分比扣分,不达1%扣o.5分,达到1%扣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以3分为限。
9.无重大工作过错(3分,由省直考评办考评打分)。发生重大工作过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损失的,每起扣1.5分;情况特别严重的,加重扣分。
(三)被考评单位所在市州考评内容(30分)
1.参与支持驻地综治工作(8分,由所在市州综治委考评打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支持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综治机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从指导和督查。
2.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22分,由所在市州综治委提供发案情况,省直考评办审核打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按干部、职工百人发案率计算,每百人发一起刑事案件扣1分,以12分为限;每百人发一起吸毒或赌博等治安案件扣1分,以10分为限。
附件二
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综治考评分组
第一组:省委办公厅(20)
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直工委、省委610办、省人事厅、省委老干局、省马王堆疗养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信访局、省委党校、韶山管理局、省档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众立集团
第二组:省委宣传部(20)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讲师团、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湖南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局、新华社湖南分社、省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地方志编纂委、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作协、省民委、省台办、省参事室、省工商联、省民主党派
第三组:省政府办公厅(20)
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消防总队、省民政厅、省残联、省外事办、省侨联、省旅游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环保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宗教局、省移民局、省扶贫办
第四组:省发改委(20)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口与计生委、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财政部驻湘办、湖南储备局、省供销社、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
第五组:省农办(14)
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总公司、省农村信用联社、省气象局、省农科院、省澧水公司、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中科院长沙大地构造研究所、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农科院麻类研究所
第六组:省经委(20)
省经委、省交通厅、省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湖南中烟工业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省煤炭工业局、省黄金管理局、省煤田地质局、省电力监管办、省冶金行管办、省轻工行管办、省机械行管办、省石化行管办、省纺织行管办、省建材行管办、省商业事务办
第七组:省国资委(17)
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大唐湖南分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省石油总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包装集团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供销长沙公司、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中南公司、中国移动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湖南分公司、长沙5712飞机修理厂、省电信公司、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中国网络通信湖南分公司
第八组:省建设厅(17)
省建设厅、省人防办、省地质勘查开发局、中建五局、水电八局、中南石油局、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湖南特种金属材料厂、长沙矿冶研究院、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盐勘察设计院、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第九组:省商务厅(14)
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工商局、省贸促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湖南国际企业合作公司、省进出口集团公司、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省华湘进出口(集团)公司、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组:省科技厅(19)
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省食品事务办、省科协、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省地震局、核工业湖南矿冶局、湖南航空工业局、湖南航天管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知识产权局、中电科技集团48研究所、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第十一组: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23)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资产、华融资产、长城资产、东方资产、省人民财产保障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障公司、湘财证券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股份公司、华安财产保险公司。
主题词: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省直单位 考评办法 通知
发:各市州综治委,省直机关各单位,中央驻湘各单位 抄送:中央综治委
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31日印发
12.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篇十二
教
育
部 文 件 公
安
部
教社政[2004]7号
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和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普遍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 1 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2.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安全文明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3.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党委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4.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 2 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机制。5.加大投入,增强物质装备,基本构建起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高校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中小学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队伍。
6.积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及时掌握上报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分子等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师生切身利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和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坛的管理。在维护治安安全稳定方面,无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无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校园内部无违规或违法设置的网吧和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无违章建筑、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非法商业摊点;校内交通规划合理、标识完备,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校内防火、防震设施齐全有效;校园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度高。7.努力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师生文明程度提高。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师生员工对安 3 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有较高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中小学校要针对未成每人身心成长的特点,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高等学校要结合学校传统和校训精神,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形成风尚;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学生的心理调节 和教育,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自杀、出走等事件明显减 少;开展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道 德素质,增强学生社会公德和文明素质。
8.学校周围治安秩序良好,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刑事 治安案件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执行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坚决清理整 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校园流动人口管理;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9.各级各类学校可参照本创建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创建标准或指标体系。
三、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
10.各地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会同学校认真调查和摸排师生安全和校园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解决问题,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报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积极取得支持和领导。
1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要加强工作协调,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密切协作,加强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12.各级各类学校是创建活动主体,要针对师生的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
四、工作原则及要求
13.各地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重要性,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当成一项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工作来抓,把严重影响师生安全的问题和影响育人的不文明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近期整改措施和长期工作规划。
14.各地及各级各类学校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的情况,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
15.各地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
16.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行指导以及开展考核评比工作。各地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评定达到或超过90分的学校,可推荐报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审核授予“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并发牌。校园里一年内若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17.各级各类学校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认为已经达到标准的,通过所在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 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向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本着“合格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进行命名发牌。对已命名的学校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将取消其“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18.被评为“全国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治安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奖励,一并大力宣传推广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动员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本地区学校及周边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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