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方案(精选4篇)
1.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一
滨质技监发„2011‟32号
关于印发《滨海质监局文明城市创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盐城市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滨海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盐城市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抄送: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市局办公室
盐城市滨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1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滨海质监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江苏省文明城市,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滨海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我县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根据《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和指标要求,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为以下五大类别,分别下达各股室按步骤落实。
1、职工言行文明。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普遍开展文明市民教育,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积极实施普法规划,职工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广文明用语,积极推行文字规范工作;改革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环境整洁优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和完善畅销卫生管理机制;重视办公区域环境绿化、亮化、美化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落实环保措施,切实保护城市环境。
3、管理秩序良好。坚持依法治局、健全组织网络;单位
治安秩序良好,防范和管理措施落实,公共场所和日常管理有序,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场;单位内部公共基础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各类消防措施到位。
4、政务服务优质。规范政务行为,坚持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做好服务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5、创建活动扎实。建立和完善创建管理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通过各新闻媒体、网站、电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就,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科学谋划、全面发动阶段(9月19日-9月21日)
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市、县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全面发动,全面部署。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明确专职创建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线、片、点上工作任务,结合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每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同时明确工作要求、时限和奖惩措施。
第二阶段:强势推进、全面提高阶段(9月22日-10月1
5日)
1、提高职工素质。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单位活动,构筑市民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落实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滨海县文明市民公约,真正使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要求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2、优化政务环境。以效能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做到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办事高效、文明服务、行风端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机关不正之风,使群众对党政机关服务的满意率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3、加强环境建设。加强环境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办公基础设施。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全天候保洁。
4、加大新闻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加大对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频率和宣传力度,做到空间宣传全方位,媒体宣传高密度,天天有声有影有文章。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认真迎查阶段(10月16日-检查前)
1、巩固创建成果。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成效。切实保证包干区域内和一些容易失分项目在检查验收中得高分、少失分。
2、认真接受检查。在检查验收前夕,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各项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卫生包干区的清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全力参与,成立以局长魏然为组长、分管局长李卫国、赵佑、皋骞等三位同志为
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指定局监察室李强同志负责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每位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此项活动为契机,促进质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创建意识,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体制,把各项工作有机制地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大格局,确保领导精力到位,工作力度到位,各项措施到位。
3、明确任务、认真落实。局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整体要求,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实际问题,激发职工创建热情,引导全局人员自觉投入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及时将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事例上报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人员,及时向市文明办等其它媒体上报我局创建工作信息,借此宣传报道质监对外良好形象。
滨海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魏然
副组长:李卫国
赵佑
皋骞
成员:李强纪加礼周晓峰王向明左克茂彭忠朱盐生王乃曙于刚薛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2.涟源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二
为扎实推进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着力创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工作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进一步提升涟源对外良好形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对照《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学发展,矢志跨越‛发展战略,围绕‚做文明市民,建美丽家园,创文明城市‛这一主题,立足涟源实际,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通过开展创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公民文明素质,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着力把涟源建设成为注重诚信、崇尚品行的文明新城。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申报)领导小组: 顾 问:王 雄 市委书记 组 长:曾益民 市长 副组长:谢学龙 市委副书记 刘切力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汉田 市人大副主任 梁育清 副市长 吴景祥 副市长 邱超文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童建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毅村 市文明办主任 李祖平市广电局局长 胡访贫 市卫生局局长 阳承雄 市民政局局长 刘建康 市教育局局长 童春秀 市妇联主席 唐裕奇 市文化局局长 李典芝 市建设局局长 李定秋 市规划局局长 周慎加 市城管局局长 邓育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润生 市交警大队队长 毛 杰 团市委书记
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副科级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落实成员单位创建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童建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颜毅村 市文明办主任
唐裕奇 市文化局局长
办公地点设在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从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人员组成,抽调人员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三、创建标准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标准参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全面推进。
(二)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坚持经常性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扎实开 展。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三)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持续推进。基层创建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
(四)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窗口行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邪教迷信,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在全市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五)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逐年增加。义务教育高于国家规定水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项教育成效显著。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科普阵地特色鲜明。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疫情防治和应急机制。居民健康水平高于同类城市。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社会用语、用字规范 文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社会福利设施完备。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大局稳定,群众有安全感。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得到遏制。城市管理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服务网点设置合理。节水工作达标。城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增长较快,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效果显著。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四、创建目标
(一)2012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2014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城市。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尤其是沿国道、省道的乡镇要大力开展‚清洁家园‛行动,重点抓好垃圾、污水污泥清理和‚一池三改‛沼气建设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开展省、市级文明村镇创建,做到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交通顺畅、社会和谐。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在农村大力开展‚星级农户‛、‚五好家庭‛评选活动,乡村管理民主,乡风和谐文明。
(三)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1—3年内,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成功创建成省、娄底市、涟源市级文明单位。认真指导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景区创建工作。2012年,龙山森林公园、湄江风景区要积极创建娄底市级文明景区。
(四)蓝田办事处和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各个社区要全面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力争2014年全部达到市、娄底市级文明社区。社区创建工作中,要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日—7月30日)。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深入宣传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和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形成浓厚创建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1.完成工作部署。5月28日召开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工作方案》,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行全面工作部署,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2.组织社会宣传。运用各种社会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强对我市争创全省文明城市的宣传。在娄涟公路入口和五马广场、光明山休闲广场竖立三块巨型广告宣传牌;印发《文明城市守则》和《涟源市文明公约》宣传手册发到市区各门店、学校、单位与居民户;组织宣传分队与宣传方阵上街宣传;在市内公交车和出租车上张贴‚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标语;各企业、学校、街道、社区也要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层层动员部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创建意识,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公汽公司、市客运办)。
3.注重舆论引导。在《今日涟源》、涟源电视台设立‚文明城市大家谈‛、‚我为‘双创’献一策‛ ‚城市管理大家谈‛等栏目,开展各种讨论活动,普及创建知识,征求创建意见,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及时报道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的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涟源报社、市广电局)。
(二)集中整治实施阶段(2010年8月—2013年5月)。主要任务是:围绕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这个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城市管 理,攻坚克难,深化提高,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有力措施,抓好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1.强化道德文化建设,提高市民素质。
一是开展市民文明教育。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涟源市民文明手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和居民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知识等,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市文明办)。二是开展多种创建活动。结合‚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爱涟源‛主题创建活动,开展‚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等道德实践活动,深入推动‚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不乱贴乱画、不乱摆乱设、不乱穿马路、不吵架斗殴、不毁坏草木、不损坏公物、不染黄赌毒、不铺张浪费‛的‚十不‛文明行为。以宣传文明知识、倡导文明行为为目的,创出一批具有涟源特色的活动品牌,树立一批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一批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镇、道德模范,建设一批较为规范的文明市民学校、一批镇村文化中心、一批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大公民道德教育覆盖面,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市级文明家庭比例达20%以上,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覆盖面达100%(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和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局、团 市委、市文明办等)。三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网吧、电子游戏娱乐市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文明办)。四是重视国民教育,提高市民文化水平。重视基础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教学资源,采取措施解决择校问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人均教育经费达420元,学校收费、安全、课业等各项管理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五是增强科技意识,提高城市科技发展水平。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建成集科技决策、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科技中心,每10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高于全省同类城市水平,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2%;加快高新技术园区及孵化基地建设,打造科技发展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科普设施和全市性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正常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六是加强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建设好市体育中心和文化艺术中心,完善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基层文体设施,继续开展主题广场文化活动和全民健 身活动,积极引导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等大众文化健康发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常参加文体活动人数比例达60%以上。充分挖掘、发挥我市传统文化和自然文化优势,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七是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且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并杜绝公共卫生事故发生;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平均预期寿命74岁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加强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涟源。
以‚共铸诚信涟源‛为主题,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文明诚信市场‛、‚文明风景旅游区‛和消费者满意单位、质量诚信企业等系列活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创建一批诚信经营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表彰一批‚讲信用,重信誉‛的先进典型。严厉查处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造、销售盗版、走私音像、书刊等非法出版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认真探索建立信用体系评价机制的方法途径,建立诚信档案和逐步完善单位及个人诚信评价体系,打造娄底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诚信娄底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研会、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3.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1)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按照‚不求最大、但求最美‛的城市建设方针,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在近两年内,完成建成区内大小街道改造提质工作,建设好污水处理系统,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合理布局公交站点,市民对公交站点布局与交通便捷的满意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六亩塘镇、石马山镇、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建投)。
(2)加强城市绿化。根据我市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精心设计,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清荒补绿、拆违补绿、完善绿化设施和组织各单位、社区积极开展庭院、屋顶绿化和绿地认养等措施,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绿化档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8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园林局)。
(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城市公共设施保护力度,确保路灯、公共图形、标识、护栏、道板、下水道盖、雕塑等城市设施和装饰艺术品完好,无被侵占、损坏现象;加大对乱占道、乱设摊、乱张贴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确保主要街道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乱贴、无跨门店经营现象;加大对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力度,通过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出租车行业的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进行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秩序的宣传教育,努力养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风尚,做到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 源现象,年交通事故死亡率小于每万辆8人,交通路口阻塞率小于2%(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公安交警大队)。
(4)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确保市容整洁。一是要进一步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划清责任范围。坚持‚一个扫把扫到边、一支队伍管到底‛,力求建立‚大街大巷机械化、小街小巷专业化、小区内部物管化、结合地带明晰化‛的清扫保洁机制,对‚脏乱差‛地段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等‚老大难‛地段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消除卫生死角。二是要清理违章占道。根据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对市区占道经营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对夜市大排档的整治,实行定点集中经营,做到定地点、定时间、定范围、定保洁。清除违章占道行为,实现主干道禁摆、次干道控摆、小街巷规范摆的路面管理目标。三是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开展集贸市场整治活动,使集贸市场做到摊点归位,货物整洁,清洗消毒与污水杂物处理等设施齐全,配有市场卫生清洁员。四是加强环境管理。积极对接‚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做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无劣五类水体,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环卫处、市爱卫办、市工商局)。
4.深化行业创建,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 ‚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诚信示范窗口等,使行业创建不断落实到社会 各行各业和每个具体岗位。二是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抓好‚三强‛整治行动。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社会监督制等‚四制‛工作模式,广泛开展‚创三好机关‛活动,办好‚市长热线‛,推进‚行风评议‛,着力解决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四难‛现象,进一步规范机关及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实行文明服务、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力争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90%(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团市委、市妇联)。
5.强化社区基层基础工作,优化创建细胞。
一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以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将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通过资源整合和购、租、借、建、无偿提供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社区办公设施、社区卫生设施和社区公用设施建设,实现医疗卫生、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和城市管理‚四进社区‛(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是提高社区管理水平。要加强对从事小区保洁、市容管理人员的管理,实行街道社区和城管部门的双向考核,明确责任,提高效率,使环境整治工作从由单位庭院向居民家庭和楼道延伸,由大街马路向背街小巷延伸(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城管局)。
三是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市级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安全文明小区,不断优化创建细胞,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共建美好家园(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文明办)。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认真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系列建设活动,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文化局)。
6.强化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2)继续巩固‚严打‛斗争成果,整治社会风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反盗窃、禁赌、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对见义勇为的支持率达90%。不断推进基层反邪教工作,消除社会丑恶现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委610办、市妇联)。
(3)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社区出租屋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和租房人员《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查证、验证工作及孕情环情检测工作,防止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区警务体制,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治安巡 逻、看门守栋工作,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局)。
(4)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将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或化解在基层(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5)狠抓煤炭行业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不出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安监局)
7.创建文明村镇,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抓起,广泛开展‚星级农户‛评比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加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绿化净化环境,发展公益服务,普及科教文化,努力营造农村新环境、培育农村新风尚、培养农村新农民。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城市文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大力开展理论、法律政策、文化、科技、卫生‚五送下乡‛和城乡共建、工农共建活动,推动文化下乡、文明下乡,建设一批‚文明卫生村镇‛,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蓝田办事处、石马山镇、六亩塘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3年6月)。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程序要求,对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撰写申请报告上报娄底市文明委,向省文明办申报。
(四)迎接检查阶段(2014年9月—10月)。省文明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文明城市创建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逐条对照标准,及时查漏补缺,全面做好迎接省文明委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措施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里成立涟源市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同时,市财政要安排必要的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尤其要加大对文明社区创建经费的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中心,发展经济。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扣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速赶超步伐,调结构、转方式,保增长、保民生,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力求人均GDP增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同类城市水平,恩格尔系数小于38%,社保参保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低于控制目标。
(三)责任分解,目标考核。将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创建责任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各责任单位再细化分解,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根据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以表格或条款式逐一列出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创建任务及完成时限。同时,要广泛发动市城居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大格局。
(四)筹措资金,保障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确定投入比例,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同时,可采取社会资助、银行贷款及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等多种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投入机制,为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证。
3.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三
启动仪式方案
为积极响应省、市、区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暨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宣传”工作的号召,结合我街“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现制定我街创建宣传工作“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方案。
一、活动主题
1、争创文明泸州,光大美丽华阳
2、光大文明泸州,热爱美丽华阳
3、光大文明礼仪,彰显美丽华阳
4、光大文明泸州,妙笔描绘华阳
5、华阳街道“文明快车送关爱、健康、文化、政策”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活动??
6、温情华阳幸福江阳和谐泸州
---寻找文明在华阳
二、活动时间
10月29日白天
三、活动地点
泸州白塔广场
四、主办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华阳街道
五、承办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
六、活动议程
1、街道党工委书记宣布启动仪式开始,并作重要讲话。
2、青年志愿者宣读倡议书。
3、为瓦窑坝社区南城小学白血病女孩蒋静和广东佛山被碾压的小悦悦进行社会募捐活动。
4、进行万人签名活动。
5、文艺节目表演。(由光大银行负责,可请街道温访宇、肖盛演唱两首“与文明创建”相关的歌曲)
6、文明城市知识问答。
7、魅力华阳图片展(邀请模特展示王伟摄影图片),适当加一些华阳的宣传标语,比如“泸州菜篮子,酒城后花园”、“文明泸州,魅力华阳”之类的话。
七、其他相关事宜
1、是否组织新农村方队、机关方队、社区方队、学校方队参加此次活动
2、服饰的统一?
4.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篇四
(代拟稿)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属各国有企业:
《XXX区创建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XXX市XXX区委办公室
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主义思想。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扎实做好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是XXX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开篇之年;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年;是迎接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年;是XXX区创建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的迎检冲刺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街道要紧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两个文件,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拿出新认识、新思路、新举措,确保XXX区在争创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中台账资料不失分、实地点位少扣分、问卷调查得高分,努力实现成功争创的既定目标,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坚持高位统筹,坚持“一把手”工程,继续沿用XXX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工机制(详见附件1),确保
建设社会动员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这个载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聚焦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针对问题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开拓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赋予创建活动新的内涵,形成生动活泼的创建工作局面,把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美好生活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保证问卷调查得高分。
(四)拧紧“阀门”,负面清单不扣分
对于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的30条负面清单项目,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街道要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情绪,拧紧拧实 “阀门”,坚持“每天都是创建日”,防止出现负面清单,确保每个环节不出错、不丢分。
四、实施步骤
创建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
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解,明确各单位、各街道责任,制定方案,印发各单位、各街道,安排部署我区创建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利用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灯杆道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全方
开展文明教育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化惠民行动等16项系列活动,以活动促文明,以活动入人心,同步提高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牵头单位:区创文办
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街道
3.迎接测评阶段(2018年7月—考核结束)
各相关单位、各街道要抓紧最后冲刺时间,不断提升全区范围内实地点位和文档资料的对标达标水平,再次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充分做好迎接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的检验考核。
牵头单位:区创文办
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各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指标高,内容多,任务重,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把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在创建过程中,区级各相关单位、各街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我区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得推诿扯皮、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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