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业主手册(共9篇)
1.物业小区业主手册 篇一
小区业主入住手册范本 1
XX花园手册
敬请各位业主和住户认真阅读下列条款,并自觉遵守。
一、安全管理
1、XX花园分为若干组团,每个组团实行全封闭管理,全日制二十四小时巡岗
值班。为保持园内良好的环境,对出入本园作如下规定:
A、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在办理收楼手续后办理业主会员卡和住户卡,业主会员
卡每户只限办理一张,用以扣除每月发生的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住户卡只限业主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办理,可带消费功能(详见AA花园业主会员卡章程及花园住户卡章程)。办理业主会员卡和住户卡须带一寸彩色证件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及日后需进入小区的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每张卡需缴交人民币50元工本费。
B、业主的其他亲友经业主允许后可办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花园临时住户卡。
办卡时必须带彩色一寸相片两张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交纳25元的工本费和按金。每个单位最多只可办理三张临时住户卡,业主必须签名同意担保办卡人在园内的一切行为和后果。
C、业主聘用家庭保姆经业主允许后可办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花园佣人出入
证,办卡时必须带彩色一寸相片两张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交纳25元的工本费和按金。每个家庭保姆最多只可为三单位提供家居护服务,每户业主必须签名同意担保保姆在园内的一切行为和后果。
D、任何单位之住客、访客或获业主允许、默许进入园内之人士,都应遵守园
内各项制度,该业主必须对其在园内一切行为负责负责,并须支付因其行为疏忽 过失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及开支。
E、各种出入证并不赋予持证人或车辆任何特权,当管理公司发觉持证人对园
内管理工作造成不便或引致其他问题发生时,管理公司有权随时撤销。各种出入证均不能转让,敬请妥善保管。
2、禁止在单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于户外生火,但在私家花园内不制
造浓烟与污染他人前提下可野餐。
A、单位内请勿放贵重物品或过量现金,以防窃贼有机可乘。
B、必须保持所有公共走廊、通道及楼梯畅通无阻。
C、请勿通电于围墙、防盗网上以至误伤他人。
D、所有要搬离园区的物水(指家私电器、装修材料等),必须要有业主亲自陪
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业主地址、业主卡号码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业主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卡号码、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E、禁止在园内非法举行游行结队、示威、广播活动,如有投诉可向管理处提案
或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F、禁止聚赌、贩毒、盗窃等一切犯罪行为。
二、环境维护及清洁
1、私家花园为全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业主或住户须保持其清洁且无荒
芜,否则管理人员可进入私家花园清理或代为种植,费用由业主负责。
2、花园植物请留意修剪,以防树枝过墙刺伤行人,如业主因工作繁忙而疏于此
等杂事,可委托本公司妥善处理,但需支付相应费用。园内植物高度以不影响左邻右舍为宜,否则管理处有权今其迁移。
3、家庭垃圾须用垃圾收集并系好袋口,于蟓上七点至早晨七点投大门口垃圾桶
内并盖上盖,由管理处集中清理。如属建筑废料、残旧家私及大宗物件之包装物,业主还需支付额外的清理费用。
4、为维护社区宁静、整洁的环境,洋房区业主或住户不得在本单位内饲养任何
家禽和宠物,别墅区的业主和住户则必须在征得管理处同意,在有关部门办好心疫证,并书面保证在宠物外出时用绳子牵好和戴好粪袋、口罩、不影响公共卫生和不发出吠声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饲养宠猫或宠狗一只,但严禁饲养任何家禽和狼狗。
5、不可于公共场所或本单位内肆意喧闹或制造过量嗓音以免骚扰他人,特别是
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不定期量噪音,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及采取必要之措施。
6、不能悬挂衣物、幡旗或其他商业性标牌子于花园和屋外(指定商业区房屋除
外)。
7、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自费重修私人物业残缺部分,以吻合本园高尚屋村之
形象。
三、交通管理
1、进入园内车辆必须按有关路标行车,非常时期以管理人员指挥为准。园内禁
止鸣喇叭,园内限速20公里/小时,禁止载重1.75吨以上(含1.75吨)的货车进入区内(搬家私经物业管理公司除外)。
2、驾车进入园内的人士必须遵守园内车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任何来
方车辆进入本区,而无需给予任何理由。
3、所有盛载物品之车辆若无物品来源证明,管理人员将拒绝放行。
4、为保证园内道路干净,影响卫生之车辆必须在小区外冲洗干净,运输车辆须
做好防污染之措施,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入。
5、管理公司有权在需要时将园内交通改道,或临时封闭道路。
6、任何车辆如触犯管理条例或损坏园内物业,管理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员出示驾
驶证件,令其作出合理的赔偿。
7、园内严禁以下行为:
A、无牌无第三者保险行车;
B、学车或试车;
C、在公共道路上溜冰、滑板等;
D、机动车辆及脚踏车在行人路上行驶;
E、跨位停车或停泊于车位界线之外;
F、在公共地方洗车、维修车辆。
8、停车管理
A、洋房区的停车管理:洋房区的业主、住户应采用长租(租用期同房屋使用期
相同)形式租用停车位。如入伙初期长租生有剩余的车位,业主和住户可采用月租和计时收费的形式租停车位。洋房区的控方车辆要按洋房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B、别墅区的停车管理:别墅区的业主和住户应将车辆停放于私家花园的停车库
内,如有来访车辆需停于路的,必须靠该规定的方向泊车(以后每年的1月1日转换一次)。
C、单车、摩托车的管理:不论洋房区还是别墅区,所有单车、摩托车一律不准
停放于公共场所内(包括马路边、公共楼梯间、公众花园、游乐场所等),洋房区应停放于指定的停放点内(区内各路段均设有指定停放点),别墅区应停放于自家的花园内。
D、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人士,管理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
措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四、公共场所行为规范
公共场所包括公众花园、公共娱乐场所、道路、街道、公共楼梯通道、行人路等。
1、邻里之间要文明礼貌,和睦相处,如确有纷争应向管理处反映并服从管理人
员的调解和仲裁。
2、请勿于公共场所或本单位窗口往外随意抛置垃圾及杂物。
3、请勿于公共场所睡觉,以影响他人游玩;
4、请勿将宠物放任于公共场所排泄,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善后友出均由宠物之主
人负责;
5、请勿于公共场所垂挂衣物,张贴标志、广告,竖立告示牌等;
6、公共场所严禁乱摆乱卖。
五、装修管理
业主或住户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请参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到管理处办理各项装修审批手续:
1、将全套施工图纸及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如装修项目、内容、时间及施工单位的名称、人数、负责人等)送到管理处审批、备案;
2、业主或住户申请装修获准后,管理处将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并向施工
单位收取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按所申报装修工期以每天收取伍拾元人民币计算,如超过申报工期,必须提前补办有关手续并补交施工管理费,如逾期不办,管理处将责令其停工,并禁止其施工人出本花园;
3、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许可证》挂在本单位的门口处,施工完后交回
管理处。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八点至晚上长点,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期间,施工不能产生噪音,装修过程不得占用公共场所;
4、装修期间如需接装临时水源、电源,应通知管理处安排有关人员完成,不得
私下装接,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5、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施工完成后的杂物、垃圾、淤泥等应由施工
人员及时清理,不得倒入区内的垃圾桶内或堆放在马路边;
6、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出信必须佩戴《装修工人出入卡》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为了住户安全着眼,施工人员蟓上长时后不得在单位内停留或住宿,并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因违章而发生任何事故,业主必须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7、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公共的水电管网及设备、设施因施工而损坏,业主
必须负责及时修复,并需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8、一切非本公司的手扶拖拉机均不得进小区内,如装修需要搬运材料、泥土及
垃圾等,就向管理处申请,由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运输车辆,实行有偿服务。工程完后,剩余的施工材料及工具运也小区时,必须有管理处开具的《物品放行条》,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9、禁止在门窗玻璃外安装防盗网及非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晒衣架等,所有
单项工程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报建手续后方可安装。
A、空调机的安装规定:空调机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安装,窗机应直接安装在原
设计预留位置上,分体式主机必须先到管理处确定位置后方可安装,力求做到横平竖直,统一美观。洋房日后由管理处统一安装空调滴水管并适当收取工本费。必须使用不锈钢架挂机(普通铁架生锈后锈水易污染墙身),禁止在主机上设置任何附盖。空调安装完毕后必须做好墙身洞口的修补和清洁工作。
B、天台花园装修规定:天台花园的装修原则上从小从简,不能超过设定承载
力,确保结构安全。严禁在天台加建任何封闭式建筑物,搭设简易光棚和花架应符合规定,以不影响房屋整体外观且高度不能高天楼层层高为原则。严禁在天台楼板上钻孔、开凿槽坑。严禁于附栏河墙填土种树木。铺泥植树、做小水池、小石山应做好防水、排水措施,在确保防水安全、排水通畅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否则因装修而导致渗水、漏水的后果由业主负责。铺泥厚度以不大于20公分为宜,种苗木以不高于栏河为宜,砌小石山及其他园艺以不高于栏河为标准。严禁将盆景置于栏河墙顶上,以确保安全。
C、首层花园装修规定:严禁在花园内加建封闭式建筑物,洋房区严禁在花园
内设停车位,未经许可严禁在在围栏开设任何门洞口。于供给园内造亭、石山、喷水池及其他园艺建筑应以不影响整体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高度不超过首层层高且距围墙应不小于1米为宜。严禁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
D、严禁于窗台及窗檐加搭任何蓬盖
10、以下行为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有违反,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
需承担其后果及费用,请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A、有损房屋结构、外观、外墙颜色;
B、变动现有的水电管理网及公共装置;
C、于阳台加建筑物;
D、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
11、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
须至少配备一友家庭灭火器。
12、业主装修完成后,要申报实际装机容量,如实际用电天于售楼合同额定用量,应即时办理增容手续。请勿擅自增大用电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事故。
13、为维护区内的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区内业主各住户的利益,凡所有在区内
装修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不准在装修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
B、在装修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用电炉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
将立即没收;
C、不准在装修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
D、严禁在装修单位内进行赌博或其他违法活动;
E、所有装修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
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后果及责任自负;
F、装修工人出入小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走,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佩带好出入证及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G、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装修单位外随意走动,穿着要整齐;
H、严禁采摘区内花果;
I、严禁在区内向各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没收其装修工人卡、不准其也入本小区。
六、供水、供电、石油气管道、通讯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1、水、电、石油气、公共天线均属生活之必需设施,公共部分全权由管理处或
管理处委托的专业公司代管,业主和住户除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用石油气和公共天线管理规定外,还需:
A、业主缺乏此方面的知识,可与供电部门联系,由供电部门安排专业电工作
出评估;
B、业主单位的实际用电量大于额定用电量时,应预先到供电部门办理增容手
续。请勿擅自增大用电量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火灾等事故,影响正常供电,请勿私自装拆水电表;
C、请勿使用对保安通讯、公共天线电波接收取有影响之电器;
D、石油气管道的安装、供气及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公司负责。住户必须按有
关规定安全使用石油气,严禁私自安装‘改动石油气管道;
E、请勿置渣滓、布屑或其他硬物于下水道;
F、请勿擅自增大公共电视天线容量和改变其连接。
2、某些公共设施(如下水管等)铺设在业主单位内,管理处有权在必要时进入
有关单位进行维修,预先通知与否,则视紧急程度而定;
3、业主必须自费对其单位内所有装设(包括水、电、石油气、电视等)作经常
性保养和维修。
七、管理费用
小区一切管理支出及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由各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费收入和规外行为之罚款均全额投放于区内的保安、环卫、消防、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及日常行政支出,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本期管理费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人民币,每平方米花园面积
每月-----人民币,以后每费用标准将按物价指数及实际收支情况予以调整,报有部门批准并事先通知各业主、住户。
2、各业主必须从管理处发出的入伙通知之日起交纳管理费,采用业主卡账户自
动转帐由---银行代支的方式于公历每月五日前交纳;
3、逾期交费:每逾期一天需增交5%的滞纳金,逾期二个月不交者将公布其姓
名,如逾期三年不交者,管理公司要通过法律手段将其物业拍卖偿还所欠之款项及滞纳金;
4、业主如转让其物业,请管理处办理有前手续,若管理处未获书面通知,旧业
主仍须负责交纳管理费。
八、有偿服务项目
1、代客购买车、船、飞机票(最好是提前三天预订)和复印、传真、打字和长
途电话服务;
2、日常生活服务,如:维修水电、清洁家居、用车、联系医院、订报刊、洗衣、托婴、购物等;
3、维修、装修和园林工程服务;
4、二十四小时送餐服务;
5、上门理疗服务;
6、护理花园、修剪草皮、绿化等服务;
以上有偿服务之收费标准详情请到管理处查询。
2.物业小区业主手册 篇二
尽管该收入系物业公司“开发利用空地所得”,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未作出相应投入,但仍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一方面,小区内空地应为业主所共有。《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本案小区内的空地,虽非绿地或公共设施,但属于“其他公共场所”。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不能因已经开发利用空地而获得对空地的支配权。《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即在任何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只能是一个受委托的管理者,而无权成为“主人”。物业公司要将空地交给他人制作巨幅广告牌,理应征得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同意。即使获得同意,物业公司也只能是受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委托,代替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行使权利。
3.物业小区业主手册 篇三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工住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
一、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业委会管理物业制度问题的提出
国有企业长期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供电、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进行补贴。不仅企业负担繁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且往往由企业自主进行管理,服务不专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突出。2016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引》(国办发(2016)45号),计划从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市场化改革,至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小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渡期,笔者发现一些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并没有聘请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而是将国有企业的专项补贴资金拨付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为进行物业管理。据相关人员介绍,采取此种模式的原因一方面是该国有企业职工小区业主基本上都是该企业的原有职工,在此之前物业管理一直由企业的后勤部门管理,业主不需要承担任何物业费用。而在政策出台后的过渡期,仅仅依靠国有企业的补贴不够聘请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业主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而他们不愿意支付。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外部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不令人满意,遂决定交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
由业委会管理物业虽然能够降低成本,但在实践中,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确、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服务监督不到位易导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重重,所以笔者通过对上述缺陷进行分析,并找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二、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存在的弊端
(一)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有待于法律作出规定
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的观点目前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是社团法人,满足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这四个条件;第二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其他组织”,如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金湖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请示一案的复函》认为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即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最高院认同业主委员会有“原告”主体资格。[1]第三种观点认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做出的决议,维护全体小区所有权人的利益,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实现共有物业管理权的自治管理组织的核心机构。”[2]业主委员会只是按照业主大会的授权行使权利,不具备法人的地位。
由于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不同于商业小区,许多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到目前为止很大部分共有面积仍然属于国有企业,即国有企业和业主共同拥有小区的所有权。这种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的模式主体进一步增多,业主委员会、国有企业、业主、雇员等。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最终责任承担者模糊,产生新的纠纷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二)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欠缺专业性、规范性
当前,由于业主委员会并非专业的物业服务机构,本身不具有物业管理的资质,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往往因服务不规范而与业主产生纠纷。
1.缺乏资质,服务水平差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时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选拔标准,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无法保证,容易造成服务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距。同时由于聘请的服务人员往往具有临时性,导致只向业主提供某几项服务,如保洁、安保服务,而对绿化、公共设施维修等服务一般是采取出现问题后再聘用临时员工进行服务,无法保障小区的服务质量。
2.收费依据不明确
一方面,由于业主委员会在进行物业服务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收费依据不清不楚;另一方面,业主委员会目前的法律性质不明确,一些业主委员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如2015年,怀柔法院审理的一宗小区自主物业管理纠纷案,“有发票,我就给钱,没发票,就不给。不能说你随便给我开个收条,我就给钱吧?”[3]因此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易产生纠纷。
3.人员管理不规范
一是根据现行法律,业主委员会不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业主委员会不能与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为雇佣者办理社会保险,缺乏相应的利益保障,雇佣者不能受劳动法上的保护,业主委员会与雇佣者之间易产生纠纷。二是业主委员会缺乏规范的管理架构进行员工管理,如缺乏员工考核机制、薪酬机制等,导致雇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管理比较懒散。而且员工的流动性也非常大,多为短期、临时性的,难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因此人员管理易混乱。
(三)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欠缺有效的监督
首先,角色错位导致监督不到位。业主委员会扮演的原本是替全体业主维护权利并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角色,但是,业主委员会在实行物业自管后却又成为物业管理的主体。自己没有办法监督自己,从而导致监督不到位。
其次,业主大会难以形成有效表决导致监督不到位。一是各地政府基本上遵循的是“业主的表决权属于物业所有人,每一个业主票数的权重是由每个业主所拥有的物业份额来决定”的原则。表决权按照面积计算,由此易出现少数或部分产权人控制或操纵业主大会的局面。二是法律对于法定表决数的规定,实际上是比较难以达到的。《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有自己的工作和活动空间,自由度较高,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多数是较为懒散,集体讨论很难做到,缺乏固定的会议机制,对于大型居住小区来说更是如此。
最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乏导致监督不到位。一方面,国有企业没有相应的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管理监督的配套机制,不能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一些下级执行部门后续监督意识薄弱,抱着只需将专项补贴资金发放,不论后续物业服务质量到底如何的心态展开工作。从而导致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的工作中缺乏有效监督的弊端。
三、完善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确定归责主体
依据上述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观点,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意见,即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业主委员会也需要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业主委员会不以行政登记为成立要件;而且业主委员会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是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无独立的意思表示;发生纠纷时,如果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无能力也无财力独立承担责任,一旦赋予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资格,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将导致执行不能的尴尬后果。实践中,如果赋予业主委员会民事主体资格,目前还无法操作,因此其不宜为民事主体。
虽然业主委员会不宜为民事主体,但并不意味着其丧失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实务中,最高院的一些批复赋予了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在《物权法》起草过程中,许多立法专家认为,暂不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规定,对侵害业主共同权益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4]有关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既涉及到区分所有权人共同体外的第三人,也包括业主委员会与单个或部分所有权人,[5]还包括业主委员会中负有责任的个体的诉讼。
1.业主委员会与区分所有权共同体外的第三人的纠纷
由于程序上,业主委员会系依照法定程序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且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做了登记;目的上,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由全体业主承担责任。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是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特别授权或是满足法律规定数额业主的书面同意。二是在由全体业主承担法律责任的纠纷类型上,须是涉及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2.业主委员会与单个或部分所有权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的模式常常涉及此种纠纷,我国《物权法》第78条第2款规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可以通过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采用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国有企业住宅小区物业时,不仅需要拥有部分公共建筑面积所有权的国有企业的同意,也需要小区内业主的授权或经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否则在实践中,极易因业主委员会无授权而发生物业管理纠纷。
3.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在未经业主大会的授权、未经广大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并将相应收益归入个人包囊
在此类以业主委员会为当事人的纠纷中,业主委员会在没有授权或超越授权的情形下,进行具体的民事行为,若相应的后果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并进而由业主所有的财产来承担,那么就有失法律权、责相衡的公平原则。在此种情形下,应突破业主委员会的“面纱”,由业主委员会中负有责任的个人以其自有财产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一是对物业服务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对物业服务进行分类,大致分为普通物业管理服务和专业物业管理服务,一些不需要专门技能、易操作的物业服务工作即可由业主委员会人员或雇人从事,例如,代收水电费、清洁卫生工作、安保工作等;而需要专门技能、难度较高的物业服务工作则可以发包给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比如水电维修、水沟清洗等工作。采取该种综合模式,一方面可减少开支、另一方面也可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规章制度。业主委员会在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规章制度,明确物业费用、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人员等方面的标准和运作程序。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
(三)完善对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物业的监督
国有企业在该过渡阶段需发挥好监督作用。制定有效地考核机制,通过定期对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确定补贴额;制定有效地财务监督机制,如通过定期对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财务进行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对于单笔支出超过一定额度的物业费用,需要经过该国有企业的批准等措施。业主大会也应该发挥其监督作用,每一个业主都需要为维护自身的权利而积极地参与到其中。
四、结语
由于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确、物业服务专业性差、物业服务监督不到位导致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模式中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重重。在“三供一业”过渡期,针对此种情况,我们呼吁应当尽快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则主体;同时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物业服务的规范性;发挥好国有企业和业主大会的监督作用,这样才有助于减少物业服务纠纷,促进国有企业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改革。
参考文献:
[1]王磊.解析两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业主委员会的复函与裁定[J].司法天地,2007:(9)
[2]陈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3]小区自主管理引发新纠纷业委会为何跟业主打官司?http://news.youth.cn/sh/201508/t20150820_7029428.htm2015-8-20
[4]柏玲.论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D].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5]王忠锋.论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J].东南大学学报,2011(13)
作者简介:
4.小区业主委员致物业公司的通知 篇四
**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于8月18日收到本月16日交给你们并已填写好相关内容的《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和《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本)》,但对其中填写的部分内容存在疑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本小区全体业主的公用设施设备、建设单位设施等),请贵公司于208月22日12:00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四、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
五、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
六、小区车辆收费系统的产权证明;
七、地下停车场的物业权属登记证明;
八、2-4号楼地下部分物业权属登记证明;
九、物业楼物业权属登记证明;
**物业公司**雅苑办事处签署意见:**
接收时间: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周**
5.物业小区业主手册 篇五
物业服务,重点在“服务”二字。可服务工作要做好,又不是口说这么简单。小区生活环境优美,治安问题有保障,业主自然乐意颂扬物业服务到位。一旦出现问题,谁家的水管漏了,车辆被划了,毫无疑问,第一个怪罪的人,肯定是物业工作人员。任凭你有七嘴八舌,一句“物业工作不满意”,所有辛苦付出都付诸东流。
认识云南实力物业,源于2010年4月的一次爱心活动。
2010年4月9日,实力物业员工携手小区部分业主前往嵩明县嵩阳镇新春邑小学为全校师生赠送饮用水及学习、体育用品。
2010年年初,正值云南全省遭遇百年干旱之际,全社会发起捐赠活动的热心人、企业不在少数,但由物业公司牵头,携手业主共同开展送水活动,实力物业是为数不多的几家之一。
关爱活动不在多少,贵在坚持。物业服务也一样。
随后,实力物业又相继开展了与社区居民共“环保”、免费播放红色电影、慰问小区老年人、为小区居民赠送春联、为小区居民免费送贺卡等邻里互动活动。此外,自去年以来,实力物业还参与到昆明市文明办携手云南信息报共同主办的“和谐春城邻里节”活动中来,在实力郡城、实力北岸、实力上筑三个小区开展邻里节活动,把欢乐与互动带给小区居民的同时,更加深了邻里间,业主与小区物业间的沟通和交流。
去年以来,媒体相继报道个别小区物业与业主“反目”,业主指责物业工作不到位,物业抱怨业主太“挑剔”,甚至因此出现业主叫嚣炒物业,物业与业主或业委会对立公堂的情况。反观之,在大多物业与业主“水火难容”的时候,实力物业服务的几个小区,倒是与业主相处“非常融洽”。同样也有业主迟迟不肯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同样也遭受过业主质疑物业工作的投诉,可每次问题都能顺利解决,不仅如此,反而通过一来一往的反应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工作人员相互认识,成了朋友,碰见打声招呼,不见几天还能相互挂念嘘寒问暖。
“物业的服务确实不错”,实力物业每次开展社区活动,总能听到小区居民如此评价。问及小区居民,“确实不错”表现在哪些地方,对方也能一一道来:小区环境卫生好,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家里有事能帮忙解决,小区保安负责等。公共设施出问题或哪家哪户漏水了,业主都习惯把问题反映到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也会及时进行处理,或许,这也是为何今年3月份,实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力北岸管理处,能够获得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颁发的“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原因。本次授牌,实力物业成为联盟街道办颐华路社区下去10家小区物业中,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物业。
能够为业主着想,能够换位思考体恤业主需求,把物业“服务”二字,做到实处,做到细处,或许,这就是为何实力物业能够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的主要原因。还记得一个小插曲,今年年中,实力物业与云南信息报合作开展邻里节活动的报道见报后,一家位于黄土坡的小区物业负责人致电云南信息报记者,表示想要参与到邻里节活动中来。当时,该负责人的一句话尤为深刻:“我们也想要开展邻
里互动活动,学习实力物业的经验,把邻里关系拉近,加深业主与物业的交流”。
品质的好坏,品牌的树立,对于关系到小区生活环境,治安安全的居民而言,能够“挑刺”的地方,无非物业工作的“服务”二字,细节决定成败,服务好不好,业主说了算。
颐华路社区工作站孙毅英站长曾说过: “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需要考量的是一个小区的综合成绩,其中2010年内小区发案率、治安率必须为零是首要考量标准。此外,小区在文明楼院建设、五好家庭评比、业主认可率,小区生活环境及文教、科教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表现也是考察细则。
6.物业小区业主手册 篇六
为加强 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区路的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施?⑹形拿髯≌?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至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7.物业小区业主手册 篇七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整顿作风,总结纠正保安队伍中
一系列不良影响,要发扬有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意识,树立保安队伍新的形象。经管理处研究决定,制定扣分制,各位对照执行,绝不姑息。
1、看打牌的扣3分
2、发现睡觉的扣2分
3、中途离岗的扣3分
4、上岗着装不齐的扣3分
5、不服从支配的扣2分
6、中午回家吃饭的扣2分
7、座岗不巡逻的扣2分
8、造谣的扣2分
9、值班室关门闭灯扣2分
10、影响队伍团结的扣2分
以上是xxx小区物业管理处制定的,由某某同志负责督促、执行,本制度2013年3月16日执行。
8.业主手册 篇八
英德市浛洸·衡州花园 英德市永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P2
致辞
P3
衡州花园简介
P4
衡州花园临时管理公约 P5
衡州花园车辆管理规定
P6
衡州花园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P7
衡州花园出入管理规定 P8
衡州花园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P9
衡州花园消防管理规定
P10
衡州花园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P13
衡州花园入住承诺
P14
业主(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致
辞
尊敬的业主(住户)阁下:
英德市永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同仁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欢迎各位业主及家人入住衡州花园社区,并祝各位安居乐业!万事胜意!合家欢乐!
为把衡州花园共同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清洁、舒适、优美的高尚社区,我们特意编写了这本《业主手册》,供各位业主及住户了解衡州花园物业管理运作情况及方便您的居家生活之用。《业主手册》中的各项小区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旨在衡州花园社区各项使用功能的完美发挥和各位业主(住户)的公共权益,请您在入住前务必详细阅读本《业主手册》,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有疑问,请随时向永盛物业管理公司咨询。
英德市永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
衡州花园简介
衡州花园位于英德市浛洸镇新区的中心,北面是聚源东路,西门紧邻同心路,正好处于两条路的交汇处,浛洸文化广场、新市场、新车站近在咫尺。项目建设总用地约15000m2,总建筑面积是约53000m2。由七栋七层高的步梯房和五栋十二层高的电梯洋房围绕着我们7000多平方的东南亚风情园林组成。项目分二期开发,现在是第一期,先推四栋七层高的步梯房和两栋十二层高的电梯房。首层临街设置商铺,区内是架空层,给业主提供休闲娱乐和休息的场所;二层是停车场;三层到七层是住宅,分别有一梯四户和一梯五户。面积由100多平方米到130多平方米,以三房为主,户户南北朝向,户型方正实用,动静分区,工字型的设计确保了每户一流的采光和通风效果。小区内实施人车分流,大大的提高了园林内的安全系数和降低了噪音、废气的影响。我们还采用现代化的智能封闭式物业管理模式,24小时提供保安巡逻闭路电视监控给业主提供更安全更贴心的服务。
入住衡州花园随时可以享受近在咫尺的文化广场带来的娱乐休闲、汽车新站的便利,还可以随时享受小区现代化智能物业管理的安全、贴心的服务,让您的家居生活舒适、优美、安全、便利。
衡州花园临时管理公约
为把衡州花园建成一个安全、文明、优美的高尚住宅小区,特制定衡州花园业主(用户)行为道德公约。希望在本小区工作、生活的业主(用户)及出入人员共同遵守和维护。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英德市行为道德规范》等,做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
二、各业主(用户)之间要共建和谐社区彼此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礼让,做到不打骂、不吵闹,因居家发生纠纷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调解,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公共秩序。
三、爱护消防配套设施、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正确文明使用照明、排水、电梯、供电、供气、通讯、监控等各类共用设施,使小区的公共财产得以保值和延长寿命。
四、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五、共用场所、场地一侓不准私自悬挂广告、占用、堆放、吊挂杂物,不准乱搭、乱建、乱张贴涂写。
六、严禁高空抛物、倒水,违者将予以重罚。
七、休息时间请勿播放高音喇叭、制造噪音,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
八、小区公共场所、通道不得燃烧各类物品,如: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等。
九、爱护花园绿化及凉亭,不得践踏草坪,攀树摘花及占用绿化地。
十、不要将垃圾、剩饭、茶渣倒入厕所、水池等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十一、养成出门前检查并关闭水管、燃气、电器开头的良好习惯,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二、不在小区内从事赌博、色情活动,不吸食、贩卖毒品,不将违禁品带进小区,不从事、参加非法团体组织和集会。
十三、自觉接受由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衡州花园各项物业管理规定、措施,并自觉抵制违反管理规定的各类行为,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建设文明、和谐、绿色社区的活动中,共建健康、文明、和谐家园。
衡州花园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衡州花园小区车辆管理秩序,保障小区道路畅通、安全,以便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入管理
1、凡车辆进入本小区需遵守小区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安例行检查。
2、小区业主报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领门禁卡,并按要求停放至指定位置。
3、临时停放的车辆在出入门岗登记车牌号,领临时门禁卡,停放到指定位置。
4、小区出入口实行智能道闸管理,严禁车辆冲闸,违者按破坏公共设施和盗车嫌疑扣车处理。
二、行使管理
1、无条件服从小区保安指挥,遵守交通规则,限速15公里/小时行使。
2、进入小区禁呜喇叭,注意安全避让行人。右进左出。
3、小区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污染物品出入和停放。
三、停放管理
1、小区提供的车位只作车辆停放使用,并无任何保管及保险之职能,车主应为车辆购买车辆保险。
2、车辆停放,请自觉按小区规定停放指定位置,严禁停放于路边、绿化地、人行道、公共通道。
3、车辆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辆,开启防盗系统,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4、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后果自负。
5、小区车辆停放区严禁儿童嬉戏、玩耍,并由监护人负责看管,以防不测。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车辆清洗、维修和油料补充。
五、本规定未尽事宜,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小区管理实际情况作调整,以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衡州花园出入管理规定
为保障衡州花园正常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根据衡州花园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业主(住户)应认真填报《业主(住户)入住登记表》,并办理小区业主证(IC卡)。
二、小区实行全封闭式安全管理,业主、租户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凭有效证件出入。
三、业主车辆凭卡(IC卡)开闸出入,外来车辆实行入区登记。
四、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五、业主(住户)如携带大件物品离区,须先到物业管理公司填报“物品离场登记表”(如租户搬运,须业主确认),经管理公司核实并出具放行条后,送出入口安管员验证放行。
六、业主(住户)及往来车辆须配合当值安管员的调度,做到出入有序,杜绝无卡、冲栏等鲁莽出入现象。
七、访客人员入小区时必须登记,由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入小区。
八、超过5吨位或高度4.5米的车辆禁止禁入小区,如因抢险或特殊作业的车辆需进入小区的,须申请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小区。
九、小区内禁止一切有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衡州花园安全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根据省、市安全用电、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属物业管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以及通信、宽带、有线电视等系统均由业主(住户)自行报装,但需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遵守相关安装规定,不得影响和妨碍其他单位的使用。上述各项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业主(住户)自负。
二、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三、小区电、水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请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公司,取得同意后再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四、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超过设计使用功率用电容量的,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同时应当按供电公司规定交纳增容费。
五、每幢均有最大的用电设计使用功率,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度,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六、供水、电系统严禁以下行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1)私自增加设计用电容量,且造成楼宇或小区电线路故障的;(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或绕表接电、接水;
(3)私自启动电表、水表的封印和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的;
(5)擅自改动公共部位上、下水管道、电气线路(包括通讯、有线电视系统等);
七、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拒绝物业管理公司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外还将面对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衡州花园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衡州花园干净整洁,使业主(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各业主(住户)倾倒垃圾时应系好垃圾袋口于规定时间内,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桶(车)内。
二、不准乱倒垃圾、污水、杂物,不准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三、公共场所不准乱图画、乱张贴、乱搭挂(如广告、标语、传单等),违者必须限期清理并复原现场。
四、禁止饲养禽畜,需饲养宠物的业主(住户)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伤及他人及在公共场地大小便,造成其他业主的不便或损失者,将承担一切后果。
五、严禁践踏、占用绿化地和损坏、涂改建筑小品。
六、不准随意移动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和私自在门口或公共区域设立垃圾桶。
七、业主(住户)在装修过程中不得将装修垃圾及废物弃于走道及公共区域,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淆,要保持环境清洁,做到一日一清。
八、保持小区安静,请勿在小区休息时间(12:00-14:00,22:30-08:00)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衡州花园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业主(住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住户)为本栋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所属物业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并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帘门、消防前室、安全防火门附近及疏散通道、逃生平台等处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货物和其他杂物。
三、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动用、损坏各类消防标识、报警装置、灭火设施设备。
四、住宅楼内严禁私自经营和贮存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搭乱拉电线。
六、建议住宅楼内任何业主(住户)按每户(建筑面积)配备至少1只灭火器,并放置在易与取用的固定位置。
七、小区内公共区域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物品。
八、需要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的,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九、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或告知小区消防监控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住所,有序地从走火通道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利益及安全,避免楼宇外观、结构由于装修不慎而引起破坏,根据《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个单元在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提前七天到衡州花园物业部申领《装修施工许可证》,递交装修图一套(包括水、电等设计图)、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复印件,在获得衡州花园物业部正式批准后,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 元,清运费 元,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将此证贴在装修单元门口侧)方可开始施工,装修有效期为三个月,如超过装修有效期限,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待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装修押金由衡州花园物业部无息如数退还。未经衡州花园物业部书面同意,各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室内的改动、增建和装修。所有工程必须遵守已获批准和申请项目进行,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重新向衡州花园物业部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未经衡州花园物业部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衡州花园物业部有权停止该单位的施工,有关损失由该用户/装修单位负责。
二、一般性装修收费内容如下。
1、装修保证金
收取装修保证金的目的是:一方面用于修复单位因装修期间未经衡州花园物业部批准,私自越权装修而损坏设备楼宇设施,或造成消防隐患或其他装修等;另一方面是约束装修单位的施工行为,促使其按规定文明、安全施工。若装修单位在装修期间有违规施工,衡州花园物业部将根据实际发生违规事项,在保证金中扣除适当金额,如所造成的损失超过所交保证金的,另作补充赔偿。
2、装修垃圾清运费
用于衡州花园物业部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垃圾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不能放在楼梯口。)
3、规定装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裸露上身出入本项目施工现场,更不能在项目四处游走和在公共地方躺卧,严禁乱扔烟头、垃圾等相关违章行为。若有违反衡州花园物业部有权拒绝其进入本项目。
三、业主及住户在装修时,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依据已批准装修申请内容进行,不可虚报、假装装修内容,不得随意改建、增建;不可凿打楼板、梁柱,公共墙体和改动总电源等部位。如要临时加班修改的单位,须提前两天到衡州花园物业部递交加班申请表(严禁装修人员在项目留宿)。
四、衡州花园物业部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认可,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不良后果的,概由业主或住户负责。
五、每个单元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原结构或外立面,不得影响和妨碍相邻单位及破坏共有的墙壁、地板以及天花板,室内装修工程不得延伸至走廊,通道、室外公共地方进行,建筑材料和工具等亦不得放置在小区公共地方,不得对楼宇公共部分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
六、单元的外墙、立面设计不得作任何改变。大小阳台均不得砌墙、装窗,有需要时只能装隐形防盗网,窗户内可装不绣钢防盗网。天面露台不允许搭建任何建筑物(如雨棚、护栏等)以及影响楼宇整体外观的其他装饰。
七、所有的卫生间沉池必须用水泥预制板或砖架空,确保二次排水畅通,严禁采用余泥、碎砖或砂、石作填充,卫生间施工前必须浸水试验,确认无渗漏方可进行装修,如装修后出现渗水渗漏责任业主自负。
八、室内隐蔽工程的管道安装好后,由衡州花园物业部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能封闭。
九、装修工程必须在室内进行,装修单位应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得将杂物或垃圾堆放在阳台、走火梯及走廓通道等公共地方。装修余泥、垃圾、建筑材料等,装修单位负责用袋装好搬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垃圾收集点。如有阻塞或弄污公共地方的,衡州花园物业部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清理费用。
十、装修施工只能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进行。
十一、为防止装修气味、粉尘影响小区其它住户,装修公司施工时必须关门作业,严禁开门施工但不得将大门反锁。
十二、业主或住户对所聘请的装修人员的行为加以约束,监督其遵守法律、本管理规定,当装修工人违反规定时,业主或住户须负连带责任,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
十三、除指定的装修时间外,所有装修工人必须离开项目,不得在本项目范围或装修单元内留宿和煮食,违例者将会被驱逐并接受衡州花园物业部处理。
十四、装修工具及材料自行保管,衡州花园物业部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责任,所有装修机械、工具等搬离由业主自理。
十五、装修期间内,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督,衡州花园物业部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单元内,观察有关工程是否已获批准及符合原先认可之图例。
十六、工程施工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到衡州花园物业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缴费后方可作业;因室内电器设备的增加,使室内电量超过原设计容量,须报工程部审批,并缴纳增容费方可施工。严禁私自增大开关容量。
十七、装修施工期间如有发现违规情况,衡州花园物业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施工单位口头或书面警告劝止;情节严重的可扣减装修保证金以作装修违约补偿。警告对此无效者,衡州花园物业部将有权对装修单位作停电或清场处理。
十八、以上条文本衡州花园物业部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增删或修改。不明之处请向衡州花园物业部相关人员咨询。
衡州花园入住承诺
本业主(住户)和本物业管理公司声明:完全了解和同意严格遵守《业主手册》中关于衡州花园的各项管理规定,并通力合作维护小区的建设风貌及优美、整洁、宁静、安全的居住环境。业主(住户)坚决支持物业管理公司对违反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酌情进行批评、纠正以及经济处理,双方愿意按以上规定行使和承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本承诺一式两份,业主(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业主住址: 物业管理公司(章):
业主(或委托人)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业主(用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衡州花园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为了避免衡州花园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业主(用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用户)为衡州花园 幢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建立以管理单位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衡州花园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
二、防火责任人应该经常教育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检查开关时候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去。
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规定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
四、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定期对本单位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的有关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的消防学习及宣传活动。
七、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防火责任人具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追究责任人或按《衡州花园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单元更换业主(用户)时为止,业主(用户)在物业转让时应主动带领更换后的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重新签订本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单元: 管理单位:英德市永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责 任 人: 责 任 人: 电 话: 电 话:
9.业主装修手册(和馨佳园) 篇九
装修手册
(装修必读)
湖南六建兴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制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2
第二章 装修手续的办理..............................3
第三章 装修设计注意事项............................5
第四章 装修施工时间................................7
第五章 建筑材料运输................................8
第六章 装修施工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9
第七章 装修户保险.................................11 第八章 装修违章处理细则...........................12
第一章
概 述
目 的:
本手册依据建设部【2002】第110号文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制定,旨在向全体业主提供有关本住宅区的装修手续、规则的说明,协助您顺利完成二次装修的工作。目 标:
二次装修工程是集建筑结构、设备安装、人文环境和谐的综合改造项目。为保证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维护楼宇外观、结构、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及水、电、气、热系统不因装修工程而致受损,以最大限度减少装修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及干扰而进行的质量控制。由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全体业主监督本手册的实施。咨 询:
业主关于二次装修的问题,请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您将能够得到及时的回复。特别说明:
未经物业管理处书面批准,任何户不得进行室内、外施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在户装修期间进入施工单位现场检查。
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业主整改违反装修标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物业公司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切断水、电供应等一切适当的措施,以制止上述行为违规装修施工户的施工行为,而无须对任何后果负责。
注:上述行为依据见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第110号文件)
第二章
装修手续的办理
2.1 装修公司的要求:
2.1.1 装修公司营业执照:
受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应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营业执照
2.1.2 装修公司资质等级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2.2 表格文件:
2.2.1 物业公司向业主、装修公司提供以下文件:
装修手册、装修委托书、施工保证书、装修管理协议、二次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厨卫防水初验确认书、施工开工证、装修流程图、户型图、装修申请表
2.2.2 装修公司交予物业公司以下文件:
公司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修委托书、施工保证书、装修管理协议、二次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厨卫防水初验确认书、施工开工证、施工现场负责人责任书、装修申请表(以上文件签字盖章)、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表、装饰装修图纸一式贰份(包括平、立面图,电气线路图、给排水线路图)
2.3 图纸:
为方便业主装修,物业公司已备齐本住宅区房屋结构、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图纸,供您随时查阅。如遇疑难问题,我们与您一起,与本住宅小区原设计单位联系。2.4 相关费用:
2.4.1 装修保证金(人民币):每户2000元,装修完毕,经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
2.4.2 装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每户每建筑平方米0.02元/天。2.4.3 装修垃圾处理费(人民币):每户每建筑平方米2元;如拆除非承重墙体,则按25元/平方米加收。2.4.4 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
出入证工本费5元/张,出入证押金25元/个.人
开工证押金20元∕证
◆ 提示:装修完工后凭收据和原证退还押金,如丢失不予退还押金。2.4.5 租用
灭火器租赁使用费1元/个/天
灭火器租赁押金100元/个
装修完工后凭收据和原物退还押金 2.5 申请回复:
管理公司物业公司收齐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将及时组织工程部装修监管小组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2.6 装修方案修改:
在施工过程中如业主需对原装修设计方案有修改之处,应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物业公司重新备案。2.7 装修验收:
装修完毕后业主应提前3日向物业公司申请验收,物业公司将协同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进户内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检查,并三方签字确认。如有验收不合格项应限期及时整改,物业公司进行复验。验收前施工方应将相关的过道/电梯间清扫干净。
第三章 装修设计注意事项
3.1 土建工程系统:
3.1.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改动原设计的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1.2 请确认增建工程及改装项目符合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如事前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未向物业公司备案的施工行为,须恢复至原来状态,一切所需费用,均由业主及装修单位承担。
3.1.3 楼宇外墙属公共部分,为维护本住宅区外貌美观整齐,未经物业公司书面确认,业主及装修公司不应拆改或破坏任何楼宇外墙、或将任何窗户加大或封闭、空调机位改装,不准加设外凸防盗网/防盗窗、遮阳蓬、晒衣架、花棚、天线、招牌等其他有损楼宇外观的行为。3.1.4 各户结构内的承重墙、梁、柱体,不得剔槽、打洞。3.2 电气系统
3.2.1每户用电容量设计不应大于原设计用电容量(每户原设计用电容量为 10 KW)。
3.2.2住宅户内已装有充足电源插座,业主如需更改电路、增加负荷或安置大型用电设备,应报物业公司备案。
3.2.3户内照明、插座回路应均匀分配,不应在一个回路内带过多电气设备。3.2.4 顶棚穿线应有金属铁管,做到良好接地,铁管与铁盒采用扣连接,地面穿线应用符合要求的管材。
3.2.5户内所有照明、墙插不应有接头,如有接头必须加装线盒,接头应达到接触良好。
3.2.6 开关、墙插的移位、增加、拆除应提前报物业公司。拆除线管的电线应抽出。
3.2.7 所有电线管路在铺设时,应避开燃气、热水、供暖管道,或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3 给排水系统
3.3.1业主如需改动上、下水管路、供暖、热水管路,应事先在物业公司备案。管道节门、接口处在装修遮盖时,应预留出足够尺寸的检修口及维修空间。
3.3.2 装修时业主应自己负责户内的舒适状况,但不得妨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
3.3.3 装修时不得私自更改供暖管线和移动、改拆暖气系统、阀门、管道位置,不得包封室内天然气设施及管线,阀门、管件检修口应按规定预留维修空间、便于避险和抢修。
3.3.4 因业主装修原因造成采暖效果差,室内温度不能达到国家规定供暖标准(16℃),或供暖设施及管线跑、冒、滴、漏等情况,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均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如业主委托,在可以修复情况下,物业公司组织给予修复,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业主承担。
3.4 供冷系统
业主安装空调机,应按预留位置固定。空调室内机冷凝水管需接入指定位置,禁止直接引至户外。空调管应从预留洞引出室内,不应重新在墙体上打眼(楼体为外墙内保温)。3.5 其他
3.5.1 业主不应私自改变入户门形状及开启方向,防盗窗安装为内置式。3.5.2 业主不得私自拆改、移位暖气、燃气管道、计量表、阀门等燃气设施,所有改动由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审批施工,并至物业公司备案。
第四章 装修施工时间
4.1 工作施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早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20:00时;其他时间禁止施工;4.2 节假日施工时间:
周六、周日施工允许时间为:
早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特别说明:
入住初期大规模装修期间施工时间可适当放宽;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
第五章 建筑材料运输
5.1 施工材料运输:
5.1.1所有建筑装饰材料应装袋运输(板材除外),运货车须在指定区域装卸。装饰材料应集中堆放,不得占用公共通道、走廊、电梯厅、庭院路等。5.1.2运送装修材料、工具必须使用电梯时,载重量不得超过电梯允许最大载重量的80%,严禁超载。
5.1.3 搬运材料时请勿损毁楼梯、墙壁及其他公共地方。如发生导致本住宅区公共财产或第三方财产受损,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进行赔偿。5.1.4 装修公司在进行施工前应对所涉及区域的公共部位进行成品保护,包括楼地面、墙面、电梯等。
5.1.5 运载装饰装修材料的货车应在离场前清理干净现场。5.2 施工工具运输:
5.2.1 装修公司运进/出施工工具,应到保安部开具进/出工具明细单,凭单进出本住宅区。
5.2.2 运输工具应使用指定电梯。
5.2.3 运输施工工具时注意所经运输路径的墙面、地面、电梯厅、轿箱等成品保护,如发生损毁,装修公司应无偿修复或负责赔偿。
5.3 施工垃圾清运:
5.3.1 装修户产生的装修施工垃圾应装袋集中放置于室内,严禁堆放在非施工单位区域内。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违章处理。
5.3.2生活垃圾严禁与装修施工垃圾混装袋内。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违章处理。
5.3.3装修施工垃圾应在垃圾清运指定时间内装入自制(或租用)垃圾车运至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区域: 地下车库指定位置。5.3.4 运输装修施工垃圾时应注意避免遗撒,不得倾倒于非指定堆放区域。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违章处理。
5.3.5 清运装修施工垃圾应注意所经运输路径的成品保护。第六章 装修施工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6.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6.1.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1.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6.1.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6.1.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6.1.5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等。
6..1.6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5)封闭户内消防门。6.2 装修公司注意事项:
6.2.1 所有准备在本住宅区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业户应按规定办理装修手续,并符合有关消防的规定。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不予开工。6.2.2 装修单位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经过检验合格的4Kg灭火器(按每100建筑平米一个计算)。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不予开工。
6.2.3 装修公司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系统。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违章处理并责令恢复。
6.2.4 装修公司在装修户施工时应由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电源线的接驳,严禁非专业电工人员操作。
6.2.5 如需使用明火作业时,应到物业保安部开具动火施工证,动火证当日 当次有效,如需再次使用,应重新开具,并应由具备焊工证的专业施工人员操作使用。
6.2.6 如需进行油漆、稀料、脱漆剂等易燃易暴物品作业,严禁与明火同时进行。油漆、松节油等易燃易暴品严禁大量存放。6.2.7 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违章处理。6.2.8 装修公司有责任做好施工区域的防护工作,避免刺激性气味、电动工具嘈音等影响相邻业主的安适环境。严禁敞开户门进行装修施工。6.2.9 施工过程中,应临时封闭不用的下水口,严禁往下水口管道中倾倒垃圾及施工废料,如在装修期间,低层住户因下水管道被装修杂物堵塞致水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导致堵塞的上层业主或装修公司承担损失。6.2.10 装修公司应在户装修前做卫生间、厨房地面及墙面48小时闭水实验,经物业工程部确认。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应再次做闭水实验,经物业工程部确认并备案。
6.2.11 装修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疏漏造成跑水、火灾等后果,及因装修可能导致的毗连(邻)房屋的渗漏、损毁,均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和赔偿。6.2.12 装修公司在户内装修期间应指派专人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宜及紧急事情能够及时获悉并处理。
6.2.13 在安装户内灯具、地板等,需要在楼地面、天花板上打孔固定时,应注意楼地面/天花板的厚度(10厘米),允许打孔最大深度不超过5厘米,如损坏楼地面/天花板,均由责任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3 装修公司人员注意事项
6.3.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6.3.2 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进出本住宅区主动出示施工人员出入证,自觉
接受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检查。
6.3.3 施工人员进出施工区域时,应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电梯或通道,只可在出入证指定的楼层户内活动,不得进入非施工区活动。
6.3.4 装修户内严禁施工人员留宿过夜,如有必要,应由本户业主出具证明,并至物业公司备案。如留宿期间发生任何事件,均由业主和装修公司负责。
6.3.5 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区域使用电炉、液化气罐等明火做饭。6.3.6施工人员严禁随意挪动、挪用公共区域内消防器材,或使用消防设备取水源调制水泥、沙石料、清洗地面或其他用途。
6.3.7 施工人员严禁在本小区内做出与装修施工工作不相符之行为,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违章处理。
6.3.8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装修户现场进行全天候不定期巡查,如发现违反《装修手册》规定行为,管理公司有权予以纠正,并填写违章通知书,按违章细则缴纳违约金。
6.3.9 施工现场如发现吸烟及烟蒂,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等管理措施,并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 装修户保险
物业管理公司针对户内装修事宜,建议业主和装修公司充分考虑因意外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应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火险、公共责任险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
第八章 违章装修违约处理细则
8.1 以下违章行为处100元以内违约金
8.1.1 施工人员衣装不整、敞胸露怀。
8.1.2 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污言秽语。
8.1.3 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地下室随地大小便,在小区内景观小品有卧、躺等有碍观瞻行为。
8.1.4 施工人员进出小区不配带出入证,施工出入证过期不办理延期。8.1.5 施工人员在非本户施工区域串走、闲聊。
8.1.6 施工人员从所在施工区域向楼下抛掷杂务、物品等。8.1.7 施工人员妨碍管理公司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8.1.8 装修开工证不贴在户门明显位置上。8.1.9 装修施工与生活垃圾混装一袋内。8.2 以下违章行为处200元以内违约金整
8.2.1 搬运物料和工具行为野蛮,不注意楼道、电梯轿箱等处的成品保护。8.2.2 运输装修施工物料、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发生遗撒,除接受处罚外应进行清理。
8.2.3 装修施工户内使用电炉或明火做饭者,除处罚外并予以没收。8.2.4 装修公司在施工单位内私自进行任何拆改事项,未到物业公司备案。8.2.5 装修施工户内电路改造由非专业电工人员操作。
8.2.6 装修户内进行油漆、稀料等刺激性气味的施工行为未按物业公司规定时间进行。
8.2.7 装修施工物料和装修施工垃圾占用公共区域,妨碍楼道、电梯厅,走廊内的人员通行。
8.2.8 装修施工垃圾不按规定倾倒于指定地点,随意乱扔乱堆。
8.2.9 装修施工户开敞门窗进行施工,致使气味、灰尘弥漫于公共区域。8.2.10 施工户现场不配备灭火器或配备未经年检或配备年检不合格的灭火器。8.3 以下违章行为处500元以内违约金
8.3.1 装修施工现场发现烟蒂、施工人员现场吸烟。
8.3.2 装修户人员私自动用明火作业,或者由未持证人员操作。8.3.3 装修户人员将施工废料、沙石等倒入下水管,造成堵塞。8.3.4 装修户人员不按电气操作行为规范进行施工,造成火灾隐患。8.3.5 装修公司私自涂改装修开工证,不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施工延期手续。8.3.6 装修施工人员私自或按业主意愿将生活污水管线引至雨水、冷凝水管道。
8.3.7 装修施工人员私自在装修户内住宿过夜,并收留非施工人员。8.4 以下违章行为处800—1000元违约金
8.4.1 装修户私自改动燃气管线、表、阀门等系统。
8.4.2 装修户未经物业工程部备案,私自改动供暖设施系统,或私自泄水造成跑水的后果。
8.4.3 装修户内隐蔽工程(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管)未经物业公司工程部检验备案。
8.4.4 装修施工人员未经物业工程部备案,私自剔、凿装修户内非承重墙、隔墙。
8.4.5 装修施工人员私自拆除、穿洞于承重墙体、楼板、地面,破坏预埋管线。8.4.6 装修公司私自改变本装修户外立面设计、颜色、用料与原建筑风格和外观不符,接受违章处理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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