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2024-10-14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精选19篇)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一

20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平安大有”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201*年整体综治工作要求,特制定201*大有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1.围绕“加大治乱力度、加大协调联动、加大严打力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激化。

2、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继续完善农村法制道德夜校、农村警务室、调解工作室“一校三室”,建立“一校三室”周活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入开展“三进家庭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3、认真解决涉及涉诉上访问题,坚持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4、加强国家人民防线工作,开展《国家安全法》及其相关内容宣传,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引深“打邪制非”斗争,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严防“FLG”等邪教组织向农村渗透、严防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

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平安建设

5、认真开展平安文化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好“三进家庭”(平安文化进家庭、法律知识进家庭、科技防范进家庭)活动,增强全社会平安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6、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平安创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7、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预防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8、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工作,加大机构组织建设力度,建立安置帮教经费保障机制。

9、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引深“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三、以治安防控为重点、着力构建预警防范体系

11、加强治安巡逻队建设,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有效维护全乡稳定。

12、设立治安志愿者和群众义务防范队伍,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动态信息,为社会治安服务,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活动。

13、大力强化技防设施,在农村大力推广“平安互助”为主的科技防报警设施。

四、做好铁路护路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14、完善护路联防组织领导、队伍管理、工作责任等方面制度,着力抓好平安铁路示范段与平安铁路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15、认真做好铁路沿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铁路沿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作好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卧轨拦车群体性事件。

16、继续抓好铁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爱护铁路、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暑期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基层基础性工作,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

17、加强和培训综治联络员队伍建设,做好信息情报工作。

18、健全综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案访、走访群众等方法,对各行政村和驻乡机关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19、加强对“两会一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组织领导,管理培训和工作指导,保证“两会一队”发挥作用。

20、大力发展群众性治安信息员、家庭治安联系人等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动员党团员、民兵、等参与平安建设,发展壮大工作力量。

21、要加大对村综治干部的培训,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培训。

六、严格落实责任,着力完善综治考评体系

22、规范评定考核,建立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抓综治工作档案,要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结果同负责人年终考评和工资挂购;加大落实综治责任制情况的奖惩力度,用好一票否决警示制度,保障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23、当年责任目标完成显著的村、驻乡单位,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的主要领导干部,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项先进评选资格。

乡综治委负责人(签字):

-----------村综治负责人(签字):

二O一二年二月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二

关键词:农村,责任医生,随访管理,模式

自2005年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以来, 确定了责任医生作为主要的服务平台。但是,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作为责任医生随访制度是个探索过程, 随访模式主要采用了为个案随访 (入村入户随访) 。由于山区农村服务人群有着居住分散、服务路程远、山区田间地头劳作及外出经商务工等特点, 加之农村责任医生人员少、能力不足等问题, 责任医生入户有效随访率低, 个案随访 (即入户随访) 模式从随访频次、覆盖面及管理质量都存在明显缺陷, 难以体现责任医生对服务人群健康管理绩效。为探索责任医生随访管理的最佳模式, 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随访管理技术方法路径, 我们利用联城镇社区卫生资源, 开展农村责任医生随访模式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联城镇面积108.7平方公里, 共27个行政村, 85个自然村, 居民15 745人, 该镇乡级卫生院只有1所, 卫生技术人员11人, 责任医师8人, 每位责任医师服务人口数为2 500人。

随访对象:60岁以上老年人2 489人, 残疾人数314人, 低保对象327人, 五保“三无”对象16人, 重点优扶对象32人, 低收入461人, 高血压患者456人。

1.2 研究方法

1.2.1 开展社区诊断工作

通过2006年的社区诊断, 摸清该镇存在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 及时制定相关策略和措施。各责任医生需对责任行政村进行社区诊断, 根据诊断结果, 开展辖区随访管理工作。全面了解辖区慢性病、传染病、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方面内容, 明确工作任务, 开展工作。通过2008年的社区诊断进行3年来前后对比, 进行随访效果分析。

1.2.2 开展多种模式随访

根据各行政村具体情况, 利用6种以上随访管理模式开展工作, 填写随访记录, 指导慢性病病人用药情况, 面对面进行健康教育, 收集各种公共卫生信息, 利用公共卫生信息员入户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对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低保五保户建档建册, 及时随访等。

1.2.3 设立对照组

在相邻乡设立对照组, 按照原有个案随访模式运行, 初期开展一次社区诊断与基线调查, 3年后再进行相关指标考察, 观察组与对照组进行比较分析。

1.3 随访模式

1.3.1 入村入户随访模式:

该模式是责任医生随访的最主要的工作方式, 通过入户随访, 了解随访对象家庭健康状况, 建立个人档案, 完善家庭档案;面对面进行行为干预、药物干预, 对亚健康人群进行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提出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优点在于个人隐私保护性好, 信息采集充分, 并可采集到家庭支持环境信息。

1.3.2 集体随访模式:

主要针对慢性病病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低保五保户人群。通过入村入户随访模式, 在村双委或老年协会的主持参与下, 以自愿的形式, 制定了每月1次的集会制度, 由村委指定人员定期召集人员, 开展集体随访活动。由于高血压病是联城镇主要的慢性病, 故将高血压患者作为集体随访的对象。优点在于可以营造氛围, 利于建立集体依从性。

1.3.3 委托随访模式:

由于联城镇服务半径大, 卫生院责任医生数量不足, 为了充分利用乡村医生的人力资源, 将7所村卫生室医生纳入责任医生范筹。各乡村医生与卫生院签订委托随访协议书, 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肿瘤等重点慢病人员及6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随访。由卫生院负责指导, 及时培训传达上级各项要求, 收集所需要的信息并及时上报责任医生。

1.3.4 电话随访模式:

此模式是所有模式的补充, 对于入户随访率低的对象可以通过电话随访的形式, 来了解其病情转归情况, 并可及时强化其健康意识, 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

1.3.5 家庭辅助随访:

针对部分思维理解力或自制力较差的随访对象, 充分借助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力量, 来督促其自觉服药, 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我们与其家庭成员签订了家庭督导协议, 负责照顾患者, 发现问题及时与责任医生联系, 共同协商解决。

1.3.6 门诊医生随访模式:

此模式作为上面几种模式的补充, 在责任医生下乡入户随访、集体随访、家庭督导随访时无法可及的随访对象, 可以预约其到门诊来进行随访, 以达到及时掌握其健康转归情况, 开展针对性的干预。

1.4 质量控制

1.4.1 编制“责任医生工作指导手册”。

明确责任医生工作职责、内容、要求等一系列问题, 使责任医生的明确工作范围、难度、深度。

1.4.2 建立每月业务学习制度。

各责任医生认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 拾遗补缺,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以学习促工作, 工作不误学习。同时, 各科室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回来, 将新的信息及时传达给其他责任医生。

1.4.3 建立每月的责任医生随访模式探讨工作讨论会制度。

讨论会一般由责任医生将本辖区范围内在随访中遇到的难点、疑点提出来, 大家根据所学的知识与日常的临床经验, 提出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1.4.4 建立每季度责任医生随访模式通报会制度。

通报会上, 由责任医生将本辖区范围内随访的情况、随访内容及在随访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

1.4.5 建立责任医生随访工作督查制度。

每季对责任医生开展一次督查工作。督查内容:根据《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十二类工作任务》和《责任医生考评细则》对责任医生完成随访情况, 随机抽取2~3名对象进行现场或通过电话进行督查;现场进行资料发放及卫生知晓率及其它相关内容调查。督查组由临床医师与防保医师组成, 督查工作结束后, 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1.4.6 完善奖惩制度。

一是定期开展“先进责任医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 进一步提高责任医生的服务水平和意识。二是制定“多劳多得”的报酬制度。根据责任医生的数据报表, 明确每个责任医生所服务片区的总人数和重点人群的数量, 统计责任医生随访的次数及记录随访的地点, 登记下乡宣传教育的情况, 根据村民反馈信息对责任医生服务的进行分级补贴。

2 结果

2.1 随访情况

3年来, 以入户随访为主, 集体随访、委托随访、家庭督导随访为辅助, 电话随访、门诊医生随访为补充, 有效提高随访的覆盖率及有效率。见表1。

2.2 居民满意率

2006年和2008年居民对责任医生服务态度满意情况的调查, 发现与2006年比较2008年居民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χ2=26.78, P<0.01) , 见表2。

2.3 健康知识知晓率

通过3年责任医生的健康宣教, 居民对疾病知识的知晓率从原来的32.67%上升到现在的69.06%, 由于多种模式的开展, 大家获取知识的途径大大增多, 健康知识知晓率也比对照组高了22.20%。

基线调查对象的各年龄组知晓率情况比较中还表明, 2008年联城镇各年龄组的卫生知晓率均比2006年、对照组高, 呈现出随着年龄的增加, 总知晓率下降, 但是60岁以上老人的健康知晓率上升较明显, 可见对该人群的随访初见成效。

2.4 高血压患者行为

2008年通过对联城镇456名高血压病人及对照组480名高血压病人的问卷调查, 表明高血压患者中联城镇不饮酒或戒烟5年以上、有充足睡眠时间及质量、口味偏淡、经常食用水果的习惯明显高于对照组, 联城镇高血压患者主动找责任医生, 坚持服药人数比例高于对照组。见表3、4、5。

2.5 高血压随访效果

通过责任医生随访, 2006年高血压发现624人, 2007年新发高血压13例, 2008年新发高血压178例, 共累计796例。发现率从2006的3.75%, 到2008年的4.57%, 高血压的发现率也在逐年提高。

通过责任医生多种随访模式的开展, 提高了高血压的诊断率, 明显提高了高血压的知晓率, 从2006年的8.97%到2008年的96.98%, 并明显高于对照组43.73%。

通过3年的随访结果表明, 可以看出规范服药率在缓慢增长, 从45.99%上升到69.86%, 而对照组同年则为44.85%。

联城镇通过3年责任医生随访工作结果表明, 血压控制率从原来的29.33%达到47.19%, 而对照组控制率只有14.98%。

3 讨论

3年来通过责任医生随访管理模式探索, 研究项目各项相关结果数据基本达到项目方案设定具体目标。这次研究结果显示出多种模式并举的优势, 认为, 农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采用的个案随访 (即入户随访) 模式仍为较好的主要形式, 但必须通过集体随访或称集中干预形式、家庭辅助随访、村卫生室委托随访形式进行辅助, 并需要采用电话随访、门诊随访形式进行补充, 才能使责任医生对服务对象建立起较好随访管理的依从性, 针对不同文化层次的社区居民开展多种渠道的健康宣教[1,2], 进一步让农村居民主动、自动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 纠正不良的生活习惯[3], 更好地配合责任医生进行有效防治, 达到真正有效的居民健康管理、实现城乡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目标。这随访模式也可以成为一个进行科研及学术交流的良好平台[4]。通过推广责任医生随访最优化模式,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慢病随访管理、重点人群管理、健康教育、高危人群干预服务等工作, 努力作到“人人识医生、医生识人人”, 提高农村居民“小病卫生院、大病去医院”的全科社区意识, 积极有效地完成国家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目标及省委省政府的“三大类十二项”工作任务。

参考文献

[1]蒋天武, 陈国生, 丁宏建, 等.高血压社区综合干预及其效果初探[J].心脑血管病防治, 2009, 9 (3) :218-219.

[2]金顺实.社区干预对高血压病人治疗依从性的影响[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9, 23 (6) :78-79.

[3]蔡艳芳.自我管理教育对高血压人群健康的影响[J].中国医药导报, 2009, 6 (21) :137-138.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三

【摘要】笔者针对我国煤炭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阐明了煤炭企业构建安全生产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构建了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借此创建一套基于安全生产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改善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一、构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煤炭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煤炭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断地扩大产量,与此同时却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导致矿难不断。2002~2006年五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原煤产量及百万吨死亡人数统计数据如表1。

尽管在过去的5年间,我国煤炭企业的百万吨死亡率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1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2007年要作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发展理念、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攻坚。

从我国煤炭企业目前的情况看,敦促甚至是强制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构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是十分迫切的。

(二)有利于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

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尚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仍然奉行着“无利不起早”的经营理念,在企业里推行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上的好处吗?答案是肯定的。

颜剩勇、刘庆华(2005)对近年来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实证研究进行了总结:“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在国外许多年来许多学者进行过研究,半数以上的实证结果证实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相关关系,特别是那些以会计指标衡量企业绩效方法的实证文献,如布拉格顿和马尔林……。”

(三)有利于煤炭企业履行环境义务

由于煤炭企业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使全社会付出了高昂的成本。例如:(段玉虎等2005)“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等城市,由于煤岩的大量开采,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导致地面塌陷。目前,四大煤城矿区总塌陷面积已达500多km2,且多集中于市区,由于塌陷造成居民搬迁、房屋改建、市政维修、铁路改线及耕地赔偿等费用达8亿多元。在塌陷最严重的鸡西市,塌陷面积156.3km2,其中塌陷深度2m以上的超过20km2,因塌陷影响的建筑面积1.13万m2,住户2169户,人口11.56万人,农田面积0.71km2,破坏公路550km,破坏铁路19.54km,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通过构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对其包括环境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促进煤炭企业提高环境意识,履行环境义务。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与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

屈晓华(200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通过企业制度和企业行为所体现的对员工、商务伙伴、客户(消费者)、社区、国家履行的各种积极义务和责任,是企业对市场和相关利益群体的一种良性反应,也是企业经营目标的综合指标。它既有法律、行政等方面的强制义务,也有道德方面的自愿行为,包括:(1)企业的经济责任。(2)企业的法律责任。(3)企业的生态责任。(4)企业的伦理责任。(5)企业的文化责任。”

金立印(2006)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以及对社区和自然环境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活动。它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1.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金立印(2006),在参照Maignan(2001)、Laffertyet al.(1999)以及Sen et al.(2001)等西方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现有分类的基础上,比较全面地归纳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构成体系。如表2所示,作为一个抽象概念的企业社会责任包含有经济方面的责任、法律方面的责任、伦理方面的责任和慈善方面的责任;同时作为一个具体的概念,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包含企业的社会捐助活动、保护环境、赞助社区文化教育事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内容。

2.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近年来我国很多学者都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现综述如下:

(1)刘秀琴认为:“具体而言,应披露以下几方面的信息:①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②职工福利情况;③对所在地区的贡献;④改善自然环境的贡献;⑤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⑥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⑦对政府履行的义务。”

(2)阳秋林认为:“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并披露其信息的内容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改善生态环境的贡献;②对社会福利的贡献;③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④提供产品和维修服务的贡献;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⑥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

(3)杨忠英认为:“我国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②人力资源方面的贡献;③生态环境方面的贡献;④社会福利方面的贡献;⑤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贡献。”

(4)张文贤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应该包括四大方面:财务指标、市场指标、文化指标和公益指标。……总而言之,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包含的面相当宽泛,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以上的介绍虽然还不全面,但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目前我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可以说是大同小异,差异不大,他们建议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应该说本质上是相同的,相对而言,笔者比较倾向于刘秀琴的看法。

三、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分类的特殊性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渐进性

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不要结合现阶段的具体情况而具有特殊性?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刚刚觉醒,仅仅只是部分企业初步具备了社会责任意识,更有一些企业还停留在“唯利是图”的原始、甚至是野蛮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像西方较为成熟的企业那样,全面系统地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不切实际的。鉴于此,对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要求应当适度降低标准,从最基础、最一般的内容开始,逐渐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进一步觉醒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逐步深入与全面,而增加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煤炭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行业特点

不同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不要具有其行业的特点?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要不要因行业而异?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也并不完全统一,其内容也略有差异,但却并不存在因行业不同而异的问题。以煤炭企业为例,在西方国家就不存在因为其安全生产具有突出重要地位,而单独披露这方面信息的问题。这是因为在这些国家里,煤炭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已经成为最为安全的生产行业。以美国为例,煤矿千人事故死亡率已低于金属、制造、建筑、农业等20个行业,成为相当安全的一个部门。然而,我国的情况则截然不同,煤炭企业是最为危险的一个行业,重、特大矿难持续不断。这就要求我国煤炭企业应当重点突出披露其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

四、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的构建

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思路就是首先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筛选出适合我国煤炭企业具体情况的分类方法,在此基础上再对各类社会责任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不同的项,即:指标,这样该方案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才能更具体、全面、完整地反应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结果,并对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和煤炭企业现阶段的生产特点,其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指标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法律责任。(李冬生,阳秋林2006)“公司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包括法定责任和道德责任。”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很难想象一个不遵纪守法、还存在偷漏税行为的公司,会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和照章纳税是一个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底线”。煤炭企业应当披露其遵纪守法情况,主要披露内容应该是本年度是否存在因违法、违纪而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情况发生,如果没有,即可视为企业是遵纪守法的。

第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是保证煤炭企业工人生命的根本,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的相关要求,据实披露有关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具体指标初步设计为:

一是安全生产设备投入率。该指标用来反映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安装和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投入状况。

二是安全生产设备完好率。该指标用以反映企业是否切实在使用这些设备以及企业投入的各种安全生产设备能否真正实际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三是年度矿难与死亡人数。企业应当实事求是地披露本年度发生的矿难和死亡人数的有关情况,不得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隐瞒这些问题,当然,如果未发生则可以不披露。

第三,环境保护与恢复责任。无论是露天开采的企业,还是巷道开采的企业,都存在对环境的破坏。因而都有对环境的保护与恢复的义务。企业应当在年度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披露该义务的履行情况。

第四,企业收益责任。企业收益目标不仅是一个财务目标,而且是一个社会目标,因而也必须予以反映。

第五,职工福利责任。具体内容包括:职工日常福利情况,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险、职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工住房,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的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障费、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等。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四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央综治委等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及县综治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血库的工作实际,本着“既是无偿献血工作者,又是安全工作者”的原则,切实维护好我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创平安工作秩序,保障全体职工及服务对象的安全,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请各科室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责任制(10分),始终把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及时处理社会治安及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化解各种内部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无偿献血安全生产工作同科室年度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科要利用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齐抓共管原则,做到“既是无偿献血工作者,又是安全工作者”(20分)。认真落实谁值班、谁负责,谁就是安全员,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社会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下班要做好交班。对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科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三、科室内无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遏制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发生(20分)。对七种人(管制、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缓释、劳改释放等)监控列管度达98%以上,暂住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

四、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提高科室人员法律意识和医德素养(20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要紧紧围绕“一切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主题开展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减少矛盾纠纷,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差错事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风尚。

五、管理好科内财产,若丢失由责任人和科室负责(15分)。各科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等的宣传工作,下班后及时做好科室检查,锁好门,清理闲杂人员。确保本单位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六、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影响血库稳定的医疗纠纷、事故,或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将追究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15分)。

荣昌中心血库

责任科室:

主任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间: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公司要求下属部门切实城的“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特与下属各部门签订本责任书。

一、下属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以下职责

1、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摆到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自评。

2、健全本部门生活治安综合治理组织,落实办事人员。

3、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制度、措施,不断完善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杜绝“三访”事件的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

4、大力开展依法治市活动,切实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及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识,加大对外来民工的依法管理力度,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

5、认真执行《安徽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安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促进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6、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社区”和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的活动,努力完成上级综治委和公司交给的有关工作。

二、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大力加强防范工作,努力实现以下责任目标

1、全年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力争不发生上访事件。一旦发生,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果断处置,把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和事发阶段。

2、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处民意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和因民意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努力减少职工违法犯罪行为,把职工犯罪率控制在零;违法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3、严格对外来民工、暂住人口、项目工地宿舍的管理、控制和预防外来民工的违法犯罪。

4、严肃内部防范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认真落实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失职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6、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件及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乙方本工程项目生产任务完成时止。

甲方:萧县瑞龙廉租安置小区项目部

乙方 :

6.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六

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使我单位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大队的原油生产和生产建设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大环境。根据采油厂综治委的要求,特签订2013年综合治理责任书。

一、领导责任

1、完善综治组织,基层单位设立综治领导小组,成立治安、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维一体”的综治领导小组。加强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基层综治工作领导,实现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赶。

2、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高度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聚众械斗等群众性事件,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中。

3、各基层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做到月度考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制度化,规格化,法制化水平。

4、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基层基础工作

5、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加大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打击力度,坚决杜绝盗窃生产设备物资等治安现象的发生,增强安全感,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大环境。

6、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形成经常性的教育机制,实施以法管理,通过依法治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做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全面推进普法和依法治队的深入开展。

7、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有效控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8、加强外雇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减少犯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租房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外雇共 和赞助流动人口,理规定”纳入到大队综治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18、年终考核被否决的单位扣除领导个人100元风险抵押金,取消新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19、对严重失职,导致单位治安秩序混乱,发生影响大队治安事件的主要责任领导,要依据应承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要及时想大队包围报告登记,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9、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人员有帮教对象,落实帮教措施,加强教育管理,对酒后滋事者按大队“酒后滋事特别管理规定”处罚。

10、做好本单位服刑、劳教人员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改的衔接工作,建立刑释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做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人员的帮教,监控工作。

11、教育职工提高对“法轮功、中功”等邪教组织危害认识,保证不参与,并对参与者要进行帮助,批评教育、转变观念。

12、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基层单位不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治安事故。

13、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不徇私情,敢于斗争,对见义勇为者要进行表扬和奖励。

14、加强油区治安,以我为主同专业队伍一起,联防联治,不断加强油区治理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违油犯罪能力。

三、奖惩规定

15、对油区专业巡逻人员和 油区值班干部,夜间小班职工因责任性不强,造成不法分子破坏,是损失程度给予扣发奖金,待岗,下岗处理。

16、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例如基层队主要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考核领导主要依据。

17、综合治理行使一票否决权制,严格按照“纯梁采油厂依法治厂管

纪处分。

7.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的公司治理 篇七

1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几年来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和研究的话题。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激励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 公司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创造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 关注生产和服务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不良影响, 处理好与公司相关的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 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首先, 企业所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是经济责任, 即企业能够通过日常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获得利润, 这部分利润不仅是为了满足股东的利益, 更多地是为了扩大再生产, 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第二, 企业要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要提供无质量问题、无污染的产品, 近年来, 安徽奶粉事件, 三氯氰胺事件, 使消费者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的信誉失去了信心;第三, 企业要对员工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不仅需要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 还要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从多次的煤矿透水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 虽然国家加大力度惩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开采, 但企业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目前看来,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多地是对社会责任的消极承担, 或者认为可以改善公司的形象, 扩大知名度, 而利益相关者的最基本的需求都被忽略, 因此, 要想改变企业被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 就要把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引入公司治理中, 在现在国家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背景下, 使企业认识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保持公司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

2 履行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支出相关成本, 也就是财务上的管理费用, 企业财务是企业各种利益关系的焦点, 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管理模式都会影响其利益相关者决策。企业需要在财政预算中列出每年需要预提的管理费用, 用于弥补环境污染, 过度资源消耗的成本和为职工、社区以及政府创造良好环境, 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支出。

(2) 由于环境污染和温室效应问题日益严重, 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都清醒地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 企业在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时, 就要考虑外部投资者对企业自身生存环境的需求, 既要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又要通过良好的业绩和声誉赢得投资者的青睐。也就是说, 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不仅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 更应该是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两者不仅不矛盾, 还可以达到“双赢”。

(3)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虽然会增加其成本, 但更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能够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 会因为其良好的社会形象而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以及投资者的青睐。因此, 为全面确定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必须将企业的财务决策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机地结合起来, 将企业社会责任目标彻底融入到公司治理中。

3 构建以社会责任为导向的公司治理机制

(1) 实现管理目标的转变

企业应改变固有的股东至上的财务管理模式, 建立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将这个目标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始终, 无论是财务目标、财务决策和规章制度方面, 都应综合考虑。在公司内部应该形成股东、董事及经理相互制衡的内部组织结构, 同时, 形成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对公司治理监督的机制。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承担社会责任这两者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承担社会责任并不意味着利润的流失, 相反还能促进企业获得长远有效的发展, 因此, 企业应该尽量在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点来进行经济活动。

(2) 加强对除股东之外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外部治理

企业在做财务决策和经营计划时, 应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者, 而不是仅仅关注股东的利益。企业首先要履行经济责任, 在经营活动中难免会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和摩擦, 因此企业务必处理好公司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处理好和政府、社会公众以及潜在投资者的关系, 保持公司与利益关系人之间权益的平衡, 只有这样, 企业才能具有生命力, 才能在发展中求得生存, 最终实现其盈利的目的。

(3) 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

从公司治理结构而言,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由实际掌握公司的管理者来履行的, 强化公司的社会责关键就在于规制公司管理者的行为。因此,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内部形成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制约, 才能使公司社会责任落到实处。一些公司忽略社会责任就是因为管理者追求短期利益, 不愿意为环境保护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支付成本, 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 没有形成监督制约机制造成的。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 是保证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有了良好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就能够很好地克服短期行为, 投资人、员工和消费者的权益就能够得到保障。

目前, 也有学者认为可以将公司的信誉、与员工的和谐关系、消费者的满意程度、符合国家倡导的法规政策等指标量化, 计算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用可持续发展水平来评价公司治理机制的效率。这样, 投资者就可以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高低来评估公司持续经营的价值, 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政府和相应的监管部门也可据此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公司的管理层激励计划也可据此动态调整, 从而可促使公司追求持续经营的长期利益。

4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机制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若想了解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面信息, 仅仅通过财务报表是不够的, 还需要更多决策所需信息, 比如, 政府需要了解企业在保护环境、资源耗费、公益事业等方面的信息;社区居民需要理解企业在社区周边环境建设方面的信息;消费者需要理解公司的信誉, 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信息;职工需要了解企业所能提供的工作环境, 职工福利和企业文化等等信息。这些信息都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 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 无论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还是公司外部治理机制, 其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因此,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也应对外披露。

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 不仅能够有效地缓解经营管理者与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还能监督企业管理者目光短浅、只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 形成相互制衡和管理机制, 促进公司治理。一个规范有效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使企业管理者在做投资和经营决策时, 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管理目标去履行, 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 加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规范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可以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运转更为有效。

总之, 在当前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下, 企业应该主动而非被动地履行社会责任, 有效地利用公司治理手段使企业价值最大化, 这不仅对社会有利, 更会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效协调。同时, 企业管理者也应将“社会责任观”引入公司治理机制之中, 不仅关注内部治理, 更要加强对股东之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外部治理, 使企业达到可持续发展, 使整个社会关注社会责任, 倡导和谐持续的发展目标。

摘要: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 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管理者也将社会责任的理念逐步引入到公司治理中, 不仅要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 还要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使企业提升社会形象, 增强核心竞争力, 最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治理

参考文献

[1]艾健明.可持续发展下的公司治理机制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 2009, (12) :76~78.

[2]崔秀梅, 施平.企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责任:关系和整合[J].生产力研究, 2009, (7) :157~159.

[3]李正, 向锐.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界定、计量方法和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 2007, (7) :3~11.

[4]杨俊, 谭宏琳.公司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及其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J].商场现代化, 2009, (3) :74~75.

[5]张兴丽.论企业社会责任中财务管理目标的转变[J].中国总会计师, 2009, (6) :81-82.

[6]张兆国, 刘晓霞, 张庆.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变革——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J].会计研究, 2009, (3) :54~59.

8.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八

关键词: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关系

公司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配置,有着独特的经济优势,经济实力也不断强大,公司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近年来,公司社会责任日益受到理论界与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发展也是人们关心的问题,而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客观上也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

一、公司社会责任一般理论

传统的公司理论认为追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是公司的唯一目标,公司的所有经营行为也都是为了这一目标而展开的。这种理论为公司制度的完善做出过很大的贡献,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它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并且引起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人们不断反思问题所在,逐渐认识到要解决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就要从制度的层面进行考虑,要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让公司承担起该有的社会责任。一些学者认为,虽然利润最大化始终是公司追求的目标,但追求利润应该在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越其相关规定,更不能肆意践踏。公司在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大众负责。

二、公司治理结构一般理论

公司治理结构的出现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密不可分,公司治理结构出现后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从国内一些知名学者的理论我们可以得知,公司治理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去分析。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指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一种相互约束的制度,通过这种机制来分配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广义的公司治理不仅仅包括股东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包括一系列与公司有着利害关系的链条。

三、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逻辑关系

1.社会责任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积极作用

一些学者认为重视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近年来,随着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出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又有了新的前进方向。事实上,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确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其理论要求公司在进行决策时不仅仅考虑公司自身的利益,还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考虑各种利益群体。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公司利益和社会相关群体利益之间进行制约和平衡,进而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重视公司社会责任还有助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现代公司经营理念告诉我们:公司的经营决策不仅仅关乎到公司的股东,还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因此,在做出决策时,不能只让少数董事或股东做出決定,还要让职工、投资者和消费者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为毕竟少数人的决定有时可能不够全面科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实现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相结合,才能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从一些利益相关者理论中我们不难得知:公司是一些利益相关者为了各自的利益组织起来有效运行的组织。因此它并不单单只是属于股东的,它还属于这些利益相关者,这些人涉及的范围广泛、影响很大,一旦处理不好利益分配问题,很有可能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利益相关者都对公司投入了这样或那样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还要承担起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相应的社会责任。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层面来说,公司的管理者控制着公司的社会责任最后如何履行。因此,要想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就要有一个合理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进行制约。只有这样,才可以让管理层的行为受到约束,才可以让公司真正承担起该有的社会责任。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高效运行、长久存在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保障。只有有着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避免公司在追求最大利润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道德,才能更好地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公司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调整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让职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形成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的良好结构,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同时,重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也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正确的看待和处理二者的关系,才能有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助于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吴凤君,刘伟.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治理结构:影响—问题—变革[J].中国商法年刊,2009.

[2]韩艳英,张胜魁.论公司的社会责任[J].河北法学,2005(12).

[3]赵忠龙.论公司治理的概念与实现[J].法学家,2013(03).

作者简介:

9.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九

人 民政 府

魏邱乡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1.各村制定年度社会治理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2.配齐配强村综治人员,夯实基层综治基础。3.实行网格化管理,统筹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2014年底前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4.流动人口流出、流入登记和跟踪管理等措施落实。5.认真做好“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包保责任制。6.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工作落实。7.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部署、有检查,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8.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电子游戏厅、网吧场所违法违规经营得到整治。9.开展“黄赌毒”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创建活动。

(二)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以及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及对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满意率不低于90%。

(三)全面开展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1.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5-10人的治安巡逻队。2.进一步推进技防建设,开展“十户”联防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对接。

(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信访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各村每周排查一次,对摸排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化解,矛盾化解率达90%,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无集体越级上访和闹事,严防发生赴省进京非访。

(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护路护线工作。确保无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等违法犯罪现象。

二、考核奖惩

本责任书执行情况,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由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和考评办法,组织检查考评。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督办或实行一票否决。

魏邱乡人民政府 领导签字:

村 责任人签字: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各谐的社区这一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社会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与其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治安责任目标做到责任到人。

二、市直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人人遵纪守法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自觉性。

四、认真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把可能引发生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对于社会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系统内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支持社区完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到“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继续深化平安单位,平安供销等活动,且有新突破。年内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入室盗窃案件,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继续做好对非法宗教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监控。

七、系统内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平安建设”、“6.26禁毒日”、“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

此责任书作为对系统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将上报市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3月31日

签状单位(盖章签字):

负责人:

1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一

【摘要】本文从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对现存机制中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职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希望建立起多位一体的责任共担综合机制。

【关键词】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社会责任

1、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一个企业对社会应负的责任,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不仅对自身负责,通常还需要承担高于自身目标的社会义务。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元,其生存和发展不仅要靠自身拥有的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同时还依赖于消费者、社区、公共资源、自然条件等社会生态环境,既是一个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动者,同时又是一个依赖于社会生存的被动者。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以追求经济利润为唯一目标,在经营经济利益的同时,主动对员工,消费者,社会,环境等承担责任,可以获得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的美誉,这将大大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相反,如果一个企业只承担创造利润,对投资者负责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而忽略甚至抛弃了应该承担的“维护和改善生存环境,造福于社会并有利于持续发展”的长期社会责任,那么这类企业必然难以融入社会,甚至会受到社会排斥,终将被社会抛弃[1、2]。

社会责任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慈善与捐款,还与商业盈利,用人机制,企业模式以及对待周边的态度等等息息相关。这其中,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是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体现。参与社会环境保护活动,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企业持续长久发展的重要路径。

2、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进行的大规模开采,不可避免会造成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的巨大破坏。以地表污染为例,大量排土场、尾矿库的存在和使用不仅大量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水体和大气,还可能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并导致次生地质灾害发生。如果不对这些工业废弃物排放场地环境进行及时修复,贻患将长期存在甚至蔓延,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还会给该地区及周边环境造成长期的危害,从而恶化企业自身的生存环境[3]。因此,对矿山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既是矿山自身的企业责任,也是矿山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一种利己利人的共赢选择。

然而,开展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对矿山企业而言是一项艰难的抉择,不仅工程浩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而且见效周期漫长,需要不懈的坚持和努力。在没有充分的外界积极推动作用和刚性约束机制条件下,单靠企业自身焕发的主动性将是十分有限也是难以持续的。

如果企业无力承担这份责任,又有谁来承担呢?这又不免回到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由谁来买单这个被不断重复提出的问题上。

“谁污染,谁治理”是一项国际通用的基本原则。在发达国家,法律普遍规定矿主有出资恢复生态的责任,土地复垦、生态恢复也被纳入开采工艺审核。这种明确主体责任的机制能有效制约企业主行为,因此其复垦和生态恢复率普遍超过50%,英美等国家更超过80%。然而在我国,这一通用准则却失去了其公允性。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相关规定,如第六条: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规划,积极治理,或者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转产、搬迁;第二十四条: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但是在现实中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3、原因分析

我国目前的矿山生态补偿体系主要由废弃矿山补偿和新建、正在开采矿山补偿两部分构成。弃矿区和老矿区的生态环境补偿由政府通过建立“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来实现;新建、正在开采矿山造成的生态损害由企业100%承担修复治理责任。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使然。因为我国几十年来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体制改革的双重变化,大量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了改变,法律责任主体发生了迁移,但这类企业对其前身已经发生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却没有依照“父债子还”原则承袭下来,加上不少企业关停并转或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导致所遗留的环境问题成为“无头案”。对于这一类历史遗留问题,除了政府和社会买单别无他法。

“低成本污染,高成本治理”是长期困扰我国环境治理的主要矛盾,也是导致许多矿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忽视环境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恶化且趋势不断加剧的重要原因。目前情况是,在不少地方对待危害环境的肇事者和相关机构、人员采取了过度包容的态度,象征性的处罚有如隔靴捎痒。这无疑会促使这些企业在利益驱使下无视法律法规,完全抛弃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这种现状,那么在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社会对待污染责任的追究处罚不力、狭隘的地方保护意识作祟的诸多不利因素共同作用下,寄希望于企业自觉自愿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让人欣喜的是,近年来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已经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全国也陆续涌现出一些矿山企业先行先试,在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生态恢复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由于过去欠账太多,使得我国矿山复垦和生态恢复面临长期艰巨的任务。目前我国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率不足30%,要達到国土资源部的规划中的“力争到2020年使大中型矿山建设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目标,可谓任重而道远。

总体来看,实现这一目标面临的关键问题就是资金缺口很大。近年来不少地方借助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机会,陆续开始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明确了采矿权人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要求做到边开采、边恢复,以此制约采矿权人对采矿区环境的保护、恢复和治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了矿山生态修复的资金压力起到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业内涌现了许多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声音,主旨是想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建立一个包含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保证金征收制度在内的综合机制,用于保障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来源。

4、社会责任需要共同承担

从目前的主流社会意识倾向和政策导向来看,用于保障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应主要由造成污染的企业承担,这样做显然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所谓公平原则。但笔者认为这种主张有失偏颇。首先,矿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矿产资源开发的目的不仅仅是矿企个体经营的需要,更重要的作用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其次,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除非停止开发,但这样又会严重影响到其他行业和社会各个层面;第三,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后,受益者就局部而言是企业自身和周边环境,从全局来看则是全社会。因此,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不仅仅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还需要全社会来共同承担,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出“机制”对生态环境破坏者追责的严肃性以及受益者分担成本的公平性。

根据发达工业国家的经验,政府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面往往发挥着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靠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确保资金来源;政府依据整体规划和公平原则主导资金流向;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环境破坏和对民生影响力重大的治理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对开展治理项目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资金补偿激励,尽量减轻因治理带给企业和个人的损失和负担。另外,市场化运作模式也在生态恢复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排放额度或排放许可证交易方式已被部分国家接受和采纳,通过排污企业与污染治理企业的交易行为,保障从事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服务的企业的收益和积极性[4]。

这些经验给了我们一条重要启示,那就是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件关系到全社会的事,需要全社會共同参与。只有建立起企业、中央和地方政府、社会公众的全民参与机制,才能够实质性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事业发展,将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李彦龙.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责任边界[J].学术交流,2011,02:70-75.

[2]李伟阳,肖红军.企业社会责任的逻辑[J].中国工业经济,2011,10:89-99.

[3]李君浒,董永观,董志高.我国矿山环境的治理现状与前景[J].生态经济,2008,12:78-83.

1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二

本文研究对象是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目前, 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16类行业。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又多元化的历史, 每个历史时期, 它所代表的含义有所不同。

事实上, 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 不断充实、完善。定义表述得越千差万别, 就越能体现它的内涵丰富。虽然各个学者、组织和国家从各自的角度进行理解, 但不可忽视的是, 它们都逐渐达成了一种共识, 就是企业的目标是多元的, 不仅要为股东赚钱, 强调盈利, 而且还要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

3 我国重污染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及原因

由于我国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有限性, 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也是相对有限的。目前, 就对我了解到的现状综述如下: (1) 紫金矿业:2010年7月3日的紫金矿业发生污染门, 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 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 当初瞒报事故9天。 (2) 石油行业:石油作为国家的稀缺战略资源, 石油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企业。我国石油行业基本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国有企业占领, 存在着各种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其一, 在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 环境破坏, 资源消耗。如2010年7月16日, 大连输油管发生的爆炸事件, 其附近海域受污染面积达到了430平方公里, 同时有毒气体大量, 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威胁, 影响整个社会的生活质量。其二, 忽视石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我国石油企业担负着员工的就业问题, 这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而我国石油企业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好, 为此必须做出努力。其三, 生产安全事故频发, 忽视对企业劳动者、消费者等的保护。 (3) 煤炭行业:主要存在包括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浪费、安全生产、员工发展等问题。 (4) 造纸行业:主要存在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的环境问题。 (5) 制药行业:主要存在环境污染、质量不合格、员工权益受损、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根据以上的几大行业存在的问题, 可以找出它们缺失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因如下: (1) 我国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无法对企业造成实质上的约束, 致使相关法律规定只是纸上谈兵。 (2) 我国政府责任缺失, 执法的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追究的现象, 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 (3) 重污染行业企业管理者观念守旧, 意识还不够成熟, 认为只要合法经营了、依法纳税了就可以了, 并不综合考虑环境的治理、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慈善事业的责任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4) 国内社会大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够, 特别是消费者、劳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着误解。

4 治理对策

4.1 政府

第一, 要求我国政府将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制化、规范化, 提高政府的执法监管力, 明确具体的执法程序, 是企业严格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从而改善法律大环境。第二,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深入研究重污染行业, 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特点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第三, 政府应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积极倡导社会责任意识, 要做到恩威并施。一方面, 对不好的进行惩戒;另一方面, 对好的大力宣传, 例如些优惠激励政策, 使更多的重污染行业企业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4.2 企业

第一, 管理层管理层转变经营理念, 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及教育, 多与员工交流。第二, 贯彻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

4.3 社会

加强社会公众、舆论媒体的的有效监督。这把双刃剑能有效的推进我国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尤其是工会、媒体和消费者协会等的监督。

参考文献

[1]阿奇B.卡罗尔, 安K.巴克霍尔茨.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M].第5版.黄煜平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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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殿一.标准的编写[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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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邓玉华.雾霾天气治理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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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菲利普科特勒, 南希李著, 姜文波译.企业的社会责任:通过公益事业拓展更多的商业机会[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6.

[9]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10]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三

街道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辖区内治安稳定,由(简称甲方)与(简称乙方)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保证在201年1月至201年12月在本辖区内做到如下几条:

1、不发生影响本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众闹事事件;

2、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封建迷信活动大大减少;

4、正确处理好本辖区内山林、土地、海滩涂以及易于激发矛盾的各种案件,做到及时疏导,做好群众工作,杜绝群体性械斗;

5、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形式多样,效果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落实;

6、刑释帮教工作措施到位,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控制在5%以下;

7、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不断推进,真正做到辖区安全、文明;

8、经抽样检查,70%以上群众认为本辖区治安状况好转,群众安全感增强。

二、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甲方对执行上述规定好的乙方给予表扬奖励,如执行不好或本辖区内治安混乱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乙方要向甲方作出检查,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有关责任。

三、此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要采取各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千方百计创造本辖区同内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1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四

二〇一四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市政法委、教育局的要求,为了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学校二〇一四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学校一把手是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负具体责任。

2、学校要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设立内部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综治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

3、学校领导必须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每月专题研究一次综治工作,定期检查督办,保证完成镇综治委下达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目标责任

4、学校都要设立内保组织,按“六有”标准抓好内保组织和综治办建设。要设立专职门卫值班室,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内保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安全保卫队,明确男女生管理员,各学校要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班、学生值勤制,双休日和节假日要组织师生护校、巡逻,预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5、抓好“六五”普法、“安全文明单位”和“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学校要开展“警民共建”学校活动,要把法制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学校要继续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治安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普法讲座和普法活动。

6、加大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加强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严格的教师管理制度,严禁体罚、侮辱学生的行为和事件发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的文件精神,教育法轮功练习者与法轮功彻底划清界限。树立全员责任意识,维护稳定大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7、加强学校、教学区、师生住宿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控能力,减少各类治安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责任制,杜绝学生攀楼护栏、楼顶、触摸供电设施,保证教学楼道学生有序流动,防止校舍坍塌、食物中毒、打架、斗殴、溺水、触电、学生挤压、交通等灾害性事故发生。

8、学校成立民事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及时调处学校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及时发现制止“六害”等丑恶现象,各类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调处成功率达到90%以上。

9、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师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对干部、职工、家属进行法规、法纪教育,杜绝参与封建迷信等活动。

10、加大信访查处力度。学校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要建立群众来访登记册,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力化解信访难点,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四定三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减少上访数量,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访。

11、要推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减少周边环境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

12、加强财务室管理,财务室要有铁门、铁柜、铁窗,同时要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

13、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教师、学生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奖惩规定

14、本责任书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

15、中心学校年度考核总评,如果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任务,给予奖励和表彰,并推荐至市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表彰。

16、凡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及其一票否决实施细则》规定,取消当年评选综合性先进单位的资格,取消当年该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取消其治安责任人当年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和优秀教师

资格,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1)因领导不力造成本单位综治工作严重滞后,安全文明创建工作被动的;

(2)体罚学生致伤、致残。侮辱学生,造成极坏影响的;

(3)工作日内打牌赌博或节假日公开打牌赌博受政府、纪委、公安等机关查处,影响恶劣的;

(4)学校有参与法轮功邪教组织、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课、罢课、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全乡稳定的;

(5)校园内发生特大案件或特大恶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领导(签字):

中心学校领导(签字):

1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五

关键词:公司治理,社会责任,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

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均产生于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出现, 并统一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和实践中, 具有历史的渊源性和发展的共生性。从公司的治理结构而言,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由企业的实际控制者来履行的,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效途径在于对管理者行为的规制, 因此,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克服短视行为, 从而更好的保障投资人、职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优化市场环境。以往的研究表明,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治理因素都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影响, 因此, 着力改善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促进作用的公司治理因素, 相对而言意义更为重大。

一、文献回顾

国外的相关研究中, Zahra等 (1993) 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企业内部高管的持股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正相关性, 高管持股比例越高, 企业就能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Jean Mc Guire等 (2003) 检验了高管激励与社会责任绩效的关系, 研究发现, 高管激励行为对社会责任履行没有显著的影响, 工资和长期激励与社会责任弱化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Johnson等 (1999) 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来研究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研究表明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激励与管理控制, 有利于公司对各种社会问题作出更有效率的回应, 从而使公司具有更好的社会绩效。Evans (2009) 以瑞典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 通过对比研究方法分析了股权结构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相关关系, 研究发现, 政府或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比家族企业上市公司能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国内学术界对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也进行了大量研究。刘连煌 (2001) 着重研究了如何使公司更有效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结果发现应该从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着手来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 不赞成即刻采取利害团体参与公司治理的做法。卢代富 (2002) 从公司治理制度安排角度进行研究, 认为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要尽量让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管理, 改变传统的以股东利益为本位的公司治理模式, 从而使公司能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 以使企业社会责任得到落实, 另外要营造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适应的公司运作外部市场环境。吕立伟 (2006) 研究了公司股权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执行力的相关性, 研究表明二者呈显著的相关关系, 他对不同类别股权与对应的不同类型社会责任进行研究分析, 发现国家股、法人股的比重越大, 企业对税收、保值等社会责任履行越显著, 公司的违法违纪行为越不显著;高级管理层所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抑制违规等恶性企业行为。谭宏琳等 (2009)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政府持股比、公司财务绩效以及公司规模均与公司社会责任负相关, 独立董事比、高管持股比、资产负债比与公司社会责任没有显著相关性。宋建波 (2010) 选取2006年前深沪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研究对象, 以公司总贡献率为指标来评价企业社会责任, 对比分析样本公司指标之间的差异, 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整体水平还不高, 同时实证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研究表明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监事会规模、总股本、高管人数和前十大股东关联情况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具有显著性影响, 也就是说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社会责任履行有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 可以看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多数研究均表明,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促使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但深入研究公司治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较少。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企业要想在市场上立足, 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 如果单纯的研究公司业绩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性意义不大, 研究应进一步深化, 进一步揭示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动因。

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因素分析

综合国内外对公司治理体系研究的经验, 并结合我国公司的现状, 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管理层激励等方面选取指标, 来分析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一) 股权结构

1、公司总股数。公司总股数代表公司的规模和实力, 一个公司只有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 才能有足够的能力和动力去履行社会责任, 小规模的公司往往无暇顾及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且, 大公司一般比小公司更关注和看重其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形象, 只有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的公司才能更好的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理论分析认为公司总股数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积极的影响。

2、国有股比重。在我国特殊的产业结构调整下, 很多国有企业成为股份制公司上市, 由此产生了国有股。由于国有股的股权是由政府代表人民履行对企业的权利, 政府监督企业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还要实现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多种调控目标, 这种特殊性使得国有股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 国有股比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积极的影响。

3、法人股比重。由于我国特殊的体制因素, 法人股具有流通限制, 法人投资于企业主要为了获得长期收益, 因此会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 这有助于监督管理者克服短视行为, 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使公司获得长期的发展优势。因此, 法人股比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积极的影响。

4、流通股比重。在资本市场上, 流通股比重的提高可以增加对企业的约束力, 有利于形成完善的外部治理机制, 使得公司在决策过程中会较多的考虑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因为流通股可以在股票市场上自由转让, 当流通股股东没有实现其预期目标时, 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因此, 流通股比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积极的影响。

5、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公司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重越大, 说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 在缺乏外部监督的情况下, 控股股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越有可能采取牺牲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手段。因此, 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是消极的。

(二) 董事会特征

1、董事会规模。董事会规模指的是董事会的人数, 董事会的知识结构和管理经验对企业的发展相当重要, 有助于企业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董事会规模越大, 更有机会让不同利益相关者进入董事会, 有利于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 董事会规模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影响。

2、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是公司聘请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的在某一个领域的专家, 对公司行使独立的监督权力。独立董事的存在, 有助于降低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合谋的可能性, 从而有效维护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由于独立董事既有经济目的又有非经济目标, 能够更好地平衡公司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因此, 独立董事人数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影响。

3、董事兼任经理。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 往往存在着董事兼任经理的现象。按照委托代理理论, 经理作为委托人, 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当董事兼任经理时, 就会出现经理自己监督自己的行为, 监督的功能将被弱化, 有可能使得经理层损坏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不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因此, 董事兼任经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是消极的。

(三) 管理层激励

1、高管股比重。高管股比例的增加, 使得高管更趋向于使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保持一致, 他们追求自身薪酬、福利等短期利益的意愿降低, 而提升公司业绩、改善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动力就会增强。因此, 高管股比重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影响。

虽然从理论上分析得知上述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产生影响, 但具体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向如何, 还有待实证分析的检验, 以期能对企业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参考文献

[1]Zahra S A, Oviatt B M, Mindyard K.Effects of Corporate Ownership and Board Structure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J]Academy of Management Best Paper Proceedings, 1993.33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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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卢代富, 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 2001 (6)

[5]宋建波, 李爱华, 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因素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 2010 (5)

[6]王雪梅, 卜华, 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研究[J].会计之友, 2012 (5) :83-86

[7]陈智, 徐广成,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实证分析[J].企业管理, 2011 (4)

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六

关键词:“雾霾”污染;地方政府责任;责任意识;问责制度;协调机制

“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是“雾霾”的主要组成,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北京监测的细颗粒物(PM2.5),也就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污染物颗粒。这种颗粒本身既是一种污染物,又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载体。“雾霾”污染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大气空气气压低,空气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漂浮在空气中。加之地面灰尘大,空气湿度低,地面的人和车流就会使灰尘搅动起来。越来越多汽车排放的尾气也是主要污染物来源,同时,来自工厂制造的二次污染,冬季取暖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更加重了“雾霾”天气的出现。

一、地方政府在“雾霾”污染治理中责任落实的现状

针对伦敦严重的“雾霾”天气,英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洁空气法》,法律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电厂都必须关闭,只能在大伦敦区重建。之后,英国又出台了空气污染防控法案,针对各种废气排放进行了严格约束,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1995年,英国制定了国家空气质量战略,规定各个城市都要进行空气质量的评价与回顾,对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政府必须划出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为了符合欧盟的要求,伦敦市政府开始对进入市中心的私家车收取“拥堵费”,并将此笔收入用来改善公交系统。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治理下,污染得到了控制,空气质量有了很大改善。

201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成立了市级重污染日应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发布重污染日空气质量指数,协调应急方案的措施落实。相应的政府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各司其职,如市环保局负责在主要干道和进京路口开展遥测、路检和夜查,市经信委协调落实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市住建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控制扬尘乃至责令停止土石方作业等。北京市政府在深刻意识到“雾霾”污染的严重性后于2013年9月2日发布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随后于9月17日,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与此同时,环保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这些举措的实施为治理雾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对比伦敦政府在治理“雾霾”污染中所取得的成效相比,我国地方政府还有很多不足,亟需改进。

二、地方政府在“雾霾”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官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地方政府片面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盲目追求GDP的增长,这种错误的政绩观念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官员环境保护的意识淡薄,忽视了作为地方政府官员所肩负的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在约束地方政府官员方面,注重政府经济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问责制度,轻视环境保护的生态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问责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地方政府官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不作为甚至是失职渎职行为,这也间接导致了环境的恶化,百姓的生存环境受到很大的威胁。

(二)缺乏约束地方政府的生态问责机制

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立法主要是监督和追究行政相对人的生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这种监督权与追究权。立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相关义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16条)但是,并没有专门机构对地方政府相关义务的履行进行监督和追究,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对地方政府生态责任监督的缺位。而这种监督的缺失,就间接地使一些官员对环境问题放任不管。

(三)地方政府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

城市“雾霾”污染的出现,与周边地区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以及汽车排放的有害气体等因素相关,还与周边地区带来的风沙直接相关。因此,地方政府在治理“雾霾”污染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强对城市工业的管理,控制城市中的汽车数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积极努力与周边地区的政府加强联系,增强沟通和协调,加快绿化环境进程严格控制风沙对城市的侵袭,就北京市的“雾霾”治理而言,京津冀地区应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三、“雾霾”治理中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的对策

(一)增强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上级领导在考核下级地方政府官员时,不能单纯看“GDP”的增长,要全方位考察地方政府官员的综合素质,要促进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严格划分权责界限,明确责任主体;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理清政府的生态职能和责任,从而提升地方政府官员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提高政府的生态管理和服务能力,从而保证生态文明水平的切实提高。

(二)健全地方政府生态问责机制

严格划分不同部门及不同职务间的职责,用法律的权威来规定官员应肩负的责任,要明确问责的主体,以及对官员的失职都要有详细的规定。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问责体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权责不能理清。对各种岗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当然也包括出现失责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其目的就在于减少权责不清,违法失职等现象的发生。积极构建政府生态责任追究机制,推动生态文明目标的落实,建立政府生态问责制度,建立和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责任制。从而,给民众营造出一个健康、清洁的生态环境。

(三)健全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大气中的颗粒物百分之四五十都来源于工业污染。本地源的排放大约只占三分之一,周边源的传输也是重要来源,化学反应过程中还要产生一部分污染。以北京市为例,三分之一靠北京市内部污染源的治理,三分之一靠周边各省市的协调共同减排,三分之一依靠天气过程的调节。由于天气过程不利的客观条件的存在,PM2.5超标生成霾目前来讲只能减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排除客观环境条件,地方政府间应该积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北京地区,春季风沙多来自于内蒙古、河北地区,而大量的风沙所带来的固体颗粒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的结合就直接导致“雾霾”污染的的出现。因此,要从根源上控制“雾霾”污染,就必须与周边地区政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各地方政府间的长效合作机制。(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参考文献

[1]谢中起,吕明丰.生态责任:责任政府的生态之维[J].科技管理研究,2009.

[2]陆畅.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职能与责任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5月

[3]周涛,汝小龙.北京市雾霾天气成因及治理措施研究,华北电力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第二期.

17.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十七

为了加强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学院教育改革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在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法治,完成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按学院党委的要求,制定实验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请本部门同志签订后切实履行。

1.负责检查管理所属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发生火灾、失窃、化学药品泄露遗失等事件。

2.毒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存放、登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将物品的存放报保卫处备案;妥善保管好各类实验器械。

3.加强部门消防巡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补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在报警后第一时间报学院保卫处启动应急预案。

4.本部门员工不得有恶性事件发生,不得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不得加入非法宗教组织,加强防范和抵御非法势力向校园渗透工作;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信息员管理工作,加强为维稳信息报送工作。

5.积极参加学院有关禁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知识,增强禁毒意识;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杜绝毒品违法犯罪,发现有涉毒违法苗头,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全力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禁毒有关工作。

6.依照国家保密法规,认真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的保密工作,不私自向外泄露关于器械、药品、投标计划等价格、方案;做好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介质,涉密载体等的保密管理;经常性组织保密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泄密隐患和漏洞。

7.本责任书各项内容均依据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并将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实验设备中心负责人实验设备中心工作人员

(签名)(签名)

2012年

18.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八

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深入贯彻省、地、县、镇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基层基层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中坪”建设,为构建“和谐中坪”实现中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把为群众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来抓,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切实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问题和隐患摸准查清,并得到及时化解和排出;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奖惩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调解人员的积极性。扎实抓好综治维稳信访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到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效果明显;健全完善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各类专业性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多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深入开展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的各类严打整治斗争,从严打击“两抢一盗”、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缉枪治爆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查禁“黄、赌、毒”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

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和各种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对非法传销、走私和网络犯罪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治安评估研判机制,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辖区社会治安形势一次。

五、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对以涉黑、涉恶、涉枪、涉毒、涉爆、涉黄等为典型的治安乱点的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确保治安状况得到改变,群众安全感得到提高。

六、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治安防控网络。老街社区要组建2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其余村要组建1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农村地区要积极推广“信息网络防范”等各类防范措施。要加强保安人员的聘用和培训工作,提高保安守护的覆盖面;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机关、学习、企事业单位全部落实 保安值班守护。

六、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好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七、加强公共安全防控和处置工作。紧紧围绕民爆物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和监管场所安全等“五个安全”为重点,强化各项管理措施,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处置,努力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建设。

健全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完善和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责任查究制,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九、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要大力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的意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和分裂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十、逐步建立和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大力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弘扬正气,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审核治安和平安建设的格局。

十一、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对策和建议,不断推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上新的台阶。

十二、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镇政法委、综治委(办)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资料。

十三、本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由镇政法委、镇综治委(办)以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

中坪镇社会治安综单位:

合治理委员会

负责人:负责人:

19.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 篇十九

1 资料来源

对我院院本部1998~2007年10年的平均住院日、病床周转次数等指标进行对比,并着重对10年的平均住院日进行动态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1998~2007年相关指标比较情况(见表1),1998~2007年平均住院日发展及递减速度(见表2)。

从表1可以看出,医院的开放床位在逐渐增加,病床周转速度和出院人数呈逐年稳定上升趋势,平均住院日稳步下降。从表2可以看出,我院1998年平均住院日为17.9天,至2007年缩短为12.5天,仅为1997年的70%,10年来,平均住院日总的看来呈递减趋势,但递减稍不平衡,2005年的递减速度更快,说明近年来我院关注平均住院日是有效果的,特别是2005年以来医院采取的一系列缩短平均住院日的改革措施切实可行,效果明显。

3 讨论

3.1 缩短平均住院日的意义

平均住院日是直接反映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有效利用、间接反映和衡量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指标[3]。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次数,可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效益,在医院实现资源成本最小化的同时,减少患者的直接和间接费用,达到医院的综合效益最大化,使医院步入质量效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1]。

3.2 我院为缩短平均住院日采取的措施

我院是华南地区大型的部属三级甲等医院,具有门诊量大、住院病人多、病情重、外地病人多的特点。一直以来,我院平均住院日都在15天以上,平均住院日长的外部原因包括重病人多、大手术多,外地病人多,患者多希望能够完全治愈出院;内部原因为医师对缩短平均住院日不重视、术前准备时间过长、医技科室的工作效率跟不上要求等等。我院在2005年开始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要手段,通过强化自身内涵建设,加强医院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措施,平均住院日缩短效果明显。

3.2.1 建立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2005年开始,医院加强宏观控制,把缩短住院日作为深化医院改革,提高医院综合效益的突破口,建立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中心的绩效目标管理责任制。首先医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院平均住院日3年内逐年缩短,2008年达到12天的宏观目标;然后根据各科的治疗特点以及过去3年病区的平均住院日,制定出各科的平均住院日指标,加大平均住院日在质控体系的比例;质控结果与酬金挂钩,充分调动了各科主任及医务人员对参与缩短平均住院日工作的积极性。

3.2.2 完善门急诊管理为缩短平均住院日提供先期条件。

完善入院前的门急诊检查以减少入院后的检查时间,完善入院前的门急诊检查可以对一些疾病作出及时诊断,常规病人尽可能在门诊将必检项目做好,入院后以治疗为主,将大大缩短病人的住院时间[4]。

通过提高门急诊医师层次来提升门急诊工作质量和效率。首先,坚持首诊负责制;其次,加强门急诊医师力量,提高门诊诊断水平。如我院实行全日制门诊,出台《专家教授门诊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全院所有副高以上人员每周必须开设专家门诊,鼓励开设2个单元或以上门诊,其中内科系统副高以上人员每周至少开设2个单元,并对全年不缺诊的专家年终给予奖励。

调整绿色通道服务流程以完善门急诊病人入院程序。以往的绿色通道多局限于急诊,这一模式扩展到部分专科的“急诊-病房”一条龙绿色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专科优势,将专科服务前移到急诊,使急诊病人直接得到专科诊治,有利于提高抢救效率和缩短住院时间。

3.2.3 加强住院流程各环节管理。

住院病人每天的医疗费当天录入电脑结清,出院时避免或减少因退药及退其他医疗费用的操作而改变出院时间,延长住院天数。

3.2.4 构建全面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切实执行医护核心制度。

在原有质控体系的基础上,依据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要求,建立了一个全院性、全员性、全方位的全面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制定了《临床科室质量管理考评方案》、《门诊科室质量管理考评方案》、《医技部门质量管理考评方案》和《行政后勤质量管理考评方案》。其中,重点要求切实落实医护核心制度,如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提高诊疗质量,明确规定住院病人入院标准、诊断标准、确诊时间、治疗方案、治愈标准和出院标准,并进行三级医疗质量控制。

3.2.5 及时检查与治疗。

医技科室充分地为临床一线服务,医院的检验医学部、放射科、CT室、B超室等医技科室打破传统的排班模式,弹性上班,增加加班等检查单元,及时地将各种检查结果送报临床科室,为临床医师对患者实施治疗赢得了时间。

3.2.6 缩短术前住院日,加速床位运转。

我院规定手术室、麻醉科做到按时开台,上午和下午手术连台,从而充分利用手术房间,并将其纳入质量管理范畴。为了保证周末入院的病人在双休日后能及时手术,规定辅助检查科室必须在双休日期间开展对病人的术前检查。3.2.7加强医院感染的控制与管理。为了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医院感染管理科专门负责监控各科室的院内感染情况,他们不定期地对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及全院各病房实行监控,并不定期通报结果,对不符合测定标准的,及时采取措施,再行采样监测,直至完全达标,有效地控制了医院感染,缩短了病人的平均住院日。

3.2.8 加快引进和推广高新技术在临床的应用。

医院十分重视加快引进及推广高、新、尖技术在临床的应用,重视改良和创新技术,优化治疗方案,几年来引进及创新医疗技术近百项,保持了医疗技术的先进性,提高了疾病的诊治效果。

3.2.9 加强后勤支持系统的管理。

提高后勤支持系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是实现缩短平均住院日的重要保证[2]。逐步树立后勤支持系统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理念,合理配置后勤服务资源,简化工作流程,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

4 存在的难点

经过努力,平均住院日这几年逐步缩短,但要进一步缩短平均住院日仍存在以下的困难。

4.1 外地患者比例大

我院外地患者占55%以上,医院的床位费较低,多数患者不愿在门诊做各项检查,愿意先入院再做检查、等待手术或治疗。

4.2 患者对治疗的观念尚有待转变

许多患者和家属对疾病诊治的观念尚有待转变,认为住院后应完全治愈才出院,尤其是外地和老年患者。但有些病的康复需要一定时间,如手术后的康复、慢性病急性加重后的后续治疗等完全可以也应该出院在家或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治疗。

4.3 公费和医疗保险政策的影响

根据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住院病人起付线以上部分医保承付80%~90%,其余部分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由于个人承担比例偏低,慢性病患者滞留床位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现行公费医疗、医保对一些药物的使用只限于住院期间才能报销,因而客观上会促使病人想方设法住院以用好药和进口药。这些政策的影响,势必会延长医保病人的平均住院日。

摘要: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本部1998~2007年10年的平均住院日、病床周转次数等指标进行了分析对比,发现采取以平均住院日为目标的管理责任制可有效地缩短平均住院日。介绍了该院在缩短平均住院日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平均住院日,目标责任制

参考文献

[1]曹荣桂.医院管理学:质量管理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87-293.

[2]赵先柱,张宝库.国内医院缩短平均住院日的研究现状[J].中国医院管理,1997,17(2):23-25.

[3]林玲玲,蔡雪玉,林蕴新.平均住院日分析与对策[J].中国医院统计,2006,13(4):37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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