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11篇)
1.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1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考务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详细通知请到学校网站查看。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必等待网上
审查通过,直接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确认后与相关费用交办公室。
2、为适应全省职称申报时间提前的要求,2012年考试时间提
前,2011年11月底报名结束,2012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
3、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费按下述标准收取:
考务费每人55元,报名费每人10元。书43元,光盘35元,报名费考试费必须交,书、光盘自愿。
4、交表及费用时间截至2011年11月27日,相关报考信息在学校网站自己核对,如果有问题及时反馈,2011年11月28日学校将到职考中心报名确认及交费。
办公室
2011-11-14
2.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二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5号)及中国企业联合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2008]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将于2008年6月2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和各有关单位按《2008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三、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至4月16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3月25日至4月22日期间到省企业联合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30号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8616112 88616114 88616115
报名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省企业联合会将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宣传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四、该项考试共设两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证书》。
(企业管理咨询实务》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实行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
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配发,考后收回。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87号)和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企业管理咨询实务》考务费每人8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25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9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30元)。
七、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和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
3.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三
日期:2012年3月29日 浏览[3298]
关于我校2012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 [2012]5号和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2012]1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6月9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程序
今年外语报名继续采用网络报名与院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1、网络报名:4月5日~4月20日。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ahtkb.hfut.edu.cn或者http://210.45.241.145/ahtkb(“安徽省学位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点击“成人学士学位全省外语统考”), 运行网络报名系统,阅读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打印和核对《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未签名者无效)。(请考生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
2、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纳报名学生1寸证件照1张)和考试报名费交到所在函授站,由函授站于4月23日前统一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和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3、说明: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我科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交费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4、各函授站接到本通知后,请务必及时通知每位本科生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科进行确认和交费,逾期不予办理。
(二)应试对象 1、2012年7月、2013年1月函授、夜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往届毕业生一律不予报考。
2、少数成绩优秀、具有学籍的在校成人本科生。合格成绩在毕业申请学位时有效。
(三)报名考试费
外语报名考试费 50元/人
(四)准考证发放
5月20日后,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利用报名时的登陆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考生网上报名”,进入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寄发。
三、考点设置
按照安徽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和我校学位办的规定,2012年上半年学位外语考试省内考点设在院校所在地,原则上不在外省设置考点。申请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英语考试地点必须选择蚌埠市。
四、考试组织
外语水平考试由安徽省学位课程统考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命题依据
英语考试命题依据为《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05 年版)。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管理科
4.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0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6号)精神,现将我省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6日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中、初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XX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则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XX年7月27日9∶00—8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XX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时间,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XX年7月28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XX年8月9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8月8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XX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4∶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XX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0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03.中级
02.出版2科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1.出版 1科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4.初级
02.出版2科
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01.出版1科
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31号)文件规定,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八、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各地可集中征订(见附件2)。
5.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五
2018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3、14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衡水市。
二、报名方式
凡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报考条件 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部分科目免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31日-8月13日17时30分。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0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四)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单位统一收齐后于8月2日至14日(周六日除外)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803室职考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五)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0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六)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审核。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1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七)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0月6-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科目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七、答题须知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
附件: 1、2018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
6.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六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
二、报名程序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由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会同人事考试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报名条件见附件3)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考生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无论过去是否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均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免试科目手续。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考生,须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23日~4月29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7年10月20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7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地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专 业科 目26. 执业药师2.考二科01.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02.中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4.考四科01.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02.中药学1.药事管理与法规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7.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湖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692762 68889101
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院)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7.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七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0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二)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持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一张,按上述职能分工,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往年考生报名参加20度的考试,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办法
(一)驻沈的中、省直单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1日—31日(周六、周日休息)。各市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审查合格后,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往年考生报名时只须携带报名表、1寸照片(近期、免冠)1张及上一年度准考证。
(四)符合免试科目的考生,报名时除携带规定的材料和照片外,还应提交经审批的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3)。
六、收费标准
8.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八
2013年4月27日来源:51Test.NET考试必看发布课程加入收藏
【51Test.NET-2013年山东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年山东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号)精神,现将201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执行。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5月29日9∶00至2013年6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2013年6月1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3年5月30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18日16∶00。各市应于2013年5月24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上传电子版。应试人员可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打印准考证。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应试人员,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3.注册
安全
工程师 04.考全科 01.安全
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安全生产技术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02.免二科 01.安全
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按照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四)201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网址:http:///issue/index.aspx,邮编:100012,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五)201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和济宁市。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4月25日
9.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九
济人考函9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报名时间:204月17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天成路106号)报名,逾期不再补办。联系电话:83168718
三、老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涂档案号,避免出现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报名时,考生填涂信息卡要认真、细致,反复检查后再上报,报名结束,请报考人员5月底前到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核对报考信息,发现有误,应及时与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进行修改,逾期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
五、请各主管单位严格报名条件,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6]24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6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七、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提醒考生,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录入到微机后,要打出信息清单反馈给考生,以考生确认后的信息为准。同时,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 省药监局
附件1: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10.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十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2010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0年9月4日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0年9月5日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2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0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
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9:00至2010年6月8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9日期间进行。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首次登陆”,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洛阳市报考人员在填写考区和报名点时填写洛阳市,主管单位代码可填无。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上为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考试费用;老考生只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考试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煤炭系统报考人员除外),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资格初审,统一打印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报洛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审查。
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9号农业局5楼505房间)
联系人:蒋志多
联系电话:63119455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及考试费用,到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科报名。
地点: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28号市政府12楼1214房间
联系人:李俊利
联系电话:63912081***
全省煤炭系统中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由主管单位统一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和考试费用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汇总审核;全省煤炭系统中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以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汇总审批表》和考试费用,直接到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汇总审核。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汇总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终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受理各省辖市和省直审核的地点在郑州市纬四路东段广发大厦9楼“河南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5楼,联系电话:0371—65616985。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受理各煤矿企业审核的地点在郑东新区正光路“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4楼,联系电话:0371—68091615。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关于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862号)规定,参加客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科目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以上两项考试费已含报名费用。
(二)打印准考证。2010年8月31日9:00至9月5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考试教材
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导用书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由河南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电话:0371—65616928)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电话:0371—68091615)承办。
六、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2010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不得接受报名。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报考时使用。
(四)《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五)报名汇总时,以省辖市为单位将老考生与新考生、考试全部科目与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全省考生有关报名问题可登录河南省安全生产网()并下载有关表格,考试成绩可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十一)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11.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各区县绿化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沪绿[2004]90号),现就2004年度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对象:依据《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符合园林绿化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的内容:包括园林法规和园林绿化专业概论两部分。
1、园林法规(占20分):内容包括《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2、园林概论(占80分):内容涉及园林植物及其应用、园林生态、植物保护、绿化施工与管理、园林规划设计等方面基础知识。
三、考试的方法与题型:两部分内容综合在一张试卷,实行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四、考试时间:7月24日 下午14:00—15:30
五、报名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同版)两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及考试报名手续。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4年6月21日--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建国西路156号丙上海市园林职工学校
联 系 人:刘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 64739170
八、收费
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人50元。该费用在报名时一次付清。附件: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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