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工作计划(精选8篇)
1.兽药工作计划 篇一
2010年兽药管理工作计划2010年兽药管理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产品质量为工作重点,深入做好兽药GMp监督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的实施,严格兽药使用环节监管,规范执法,热情服务,促进兽药行业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2010年兽药管理工作计划。根据农业部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严格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监管,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定期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完善各兽药企业的基本资料,对兽药生产企业的原料、包材、生产过程、车间、化验及成品库、销售的管理进行全面监管,加强兽药产品质量关建环节的控制。进一步确保兽药产品质量,提高兽药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对兽药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严厉查处、监督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兽药不良反映报告制度,全面掌握产品去向,对所售产品有关的用药事故、不良反应、监督抽查等情况,及时处置。对市场假冒产品、非法产品及时举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兽药产品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竞争秩序,减少重复生产和建设,积极做好兽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限制申报粉散剂、消毒剂等2个车间以内的简单剂型企业,倡导发展“绿色兽药”、“生物兽药”等高效、无残留、低污染兽药原料和新制剂。开展现小型兽药生产企业检查清理活动。对申报复验收企业,要加大检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停止或者暂缓申报,督促企业守法生产,认真整改,从而充分发挥好兽药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二、积极推动兽药GSp工作进程在2009年兽药GSp认证的基础上,全面推动GSp工作进程,2010年各县市区兽药GSp申报验收工作全部完成。一是对现有兽药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合理布局,对自愿达标的企业加强培训整改,按照省局规定时间6月30日前全部达标,达标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对到期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取缔。三是对达标企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达标后管理松懈现象,对达标后不按规程运行的企业按程序报省取缔其认证资格。
三、加强兽药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农业部及省局质量抽查检查等活动开展兽药监督执法检查活动。以兽药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制定2010年兽药抽检计划,全面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整治任务,整治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辖区的整治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下一页兽药GMp监管、市场整治和安全用药宣传活动,规范龙头企业、鸡头等统一供药行为,打击恶意造假、违法经营、使用原料药、违禁药物和人用药行为,学校工作计划《2010年兽药管理工作计划》。加大对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兽用生物制品主渠道逐级供应制度的落实。一是对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进行严厉查处;二是对县级以上经营企业要结合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及时换发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对使用环节违法违规使用的兽用生物制品进行了严厉查处,重点查处卵黄抗体、无批准文号的兽用生物制品、走私生物制品,以及中试产品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的专项监管,保证用药安全。
四、做好兽药产品的抽检工作2010做好全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下一步实施计划,兽药产品的抽检数量为120批,抽检对象为重点监控企业、兽药抽检通报中不合格的产品、群众举报和省督办单中涉及的兽药经营企业。同时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扩大残监测品种、范围,针对鸡蛋、猪肉和鸡肉中的苏丹红、硝基呋喃、喹乙醇、氯霉素等残留项目,计划抽检60批。通过做好兽药产品的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兽药产品质量监管,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五、切实做好执业兽医考试工作为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执业兽医考试领导小组承担全市执业兽医考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考务管理具体措施,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认真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中对报名者信息审核、提交,证书发放、备案及考务工作等事宜。
六、进一步做好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工作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动物诊疗机构的验收发证工作。指导诊疗机构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并将诊疗许可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上墙。规范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记录的填写和保存,规范处方、病历的使用和归档。对诊疗机构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运转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范围进行指导和规范。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要对不符合规定的诊疗行为及时进行指导和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
七、加强兽药档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兽药监管工作档案,提高工作效率,2010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兽药管理工作档案目录》,要求各县(市、区)对已有文件按照目录标准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同时将对各县(市、区)兽药档案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并与年终考上一页下一页核相结合。
八、加强人员队伍培训教育。2010年加大对畜牧兽医部门人员培训力度,对兽药执法人员、兽药从业人员及养殖用户等进行法律、法规及技术培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对农业部、省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负责人、重点经营企业负责人,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加强对兽药监督员的管理,建立兽药监督员监管档案,严格落实兽药监督员考核制度,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九、开展养殖环节兽药规范使用试点工作在当前兽药使用环节面广量大,监督管理难度较高的形势下,监管部门要不断拓宽监管思路,提升监管效力。明年我市将开展养殖环节兽药规范使用试点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做好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与摸底工作,并选择2至3家养殖单位作为试点,并于明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上报和验收工作,同时以试点为模板在各县市区逐步推广。根据试点工作的推进,切实加强养殖环节兽药饲料使用的安全监管,并将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规范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行为,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10年将努力实现全市规模养殖单位兽药规范使用试点工作全覆盖。
2.兽药工作计划 篇二
1 成立机构,精心组织
为切实做好兽药GSP认证工作,按照市局2008年2月制定的《日照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标准、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段洪伟书记任组长的“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兽药饲料管理科和相关执法人员组成,负责GSP认证的全面工作。
2 大力宣传,积极动员
通过报纸、印发宣传资料及示范点展示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兽药GSP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兽药GSP的标准、要求,实施的步骤和验收程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认识到实施兽药GSP是兽药经营的必经之路。通过宣传激发了经营单位实施兽药GSP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自2008年2月起,将全县的114家兽药经营单位摸清底子,登记造册,对现有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摸底。2008年5月,召开了全县实施兽药GSP宣传动员会议,乡镇站长和辖区内的兽药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刘局长做了重要动员讲话,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求把兽药GSP作为兽药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完成。7月份召开了的实施兽药GSP现场观摩会议,与会者观看了“莒县兽医药械站、日照多利畜禽良种有限公司技术部、莒县浩大兽药经营部”准备的验收现场,让经营单位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兽药GSP样板。这样既避免了经营单位盲目参与认证,又保证了认证工作的有效有序推进。
4 悉心指导,强化培训
兽药GSP的核心工作可归纳为:从兽药的“进、存、销”三个环节确保兽药质量。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确保有合格的业务人员、必备的硬件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软件记录。所以,兽药经营单位应该从硬件设施、软件资料和人员培训三个方面着手开展兽药GSP的改造工作。
4.1 硬件设施的准备
经营场所等硬件设施是兽药经营企业应该具备的基础条件,一般包括营业场所、仓库,必要时还包括冷藏、冷冻设备等。申请验收单位要仔细研读《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和准备。结合江苏省、山东省烟台市等地开展GSP认证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了门面、库房等硬件设施的改造方案,所有拟申请认证的经营企业均按照此方案进行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经营场所 (门头) 不低于30m2、库房 (包括常温库、阴凉库) 不低于40m2等。
4.2 软件建设
管理文件系统是企业内部制定的一套完整的质量体系。局兽药饲料管理科组织人员到申请认证的单位进行督导,指导企业按照《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试行) 》的要求,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内部质量体系。由于GSP认证所需软件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本县参照市局的实施方案,借鉴外地成功的试点经验,编写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文件汇编》一书,本系统职工人手一册,每一个兽药经营单位2~3册。软件材料均在本局的监督下统一使用A4纸印制,此外,包括上墙的制度、服务公约、仓库内的区域划分标志、药品分类标识、上岗证、档案管理工具、以及其它所需用品均在本局的指导下统一标准定制,从而保证了认证企业档案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4.3 开展人员培训
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兽药经营单位服务质量高低的关键条件。为尽快让经营单位掌握GSP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08年10月份和2009年4月份,分批次举办了兽药GSP实施技术专题培训,共培训500余人次,主要培训兽医兽药法律法规、假劣兽药识别知识、兽药GSP硬件、兽药GSP软件以及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布局要点等内容。
4.4 申请验收
在企业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文件准备阶段,不定期到经营单位进行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搞好硬件规划设计和制订规范性文件,督促经营企业按照GSP规范进度改造和建档,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同时,严格实施预验收制度,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
3.兽药工作计划 篇三
听取广东局工作汇报后,向朝阳副局长作了重要指示,广东兽药监管注重制度建设、注重机制建设、注重宣传培训、注重服务便民、注重民心工程建设,省局和各级管理部门在这五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新管理,狠抓落实,很有特色,富有成效,并希望广东按照习总书记给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要求,继续做好兽药行业先行先试各项工作。
在佛山正典公司,调研组听取了谭志坚总经理、符德文副总经理分别就正典球虫疫苗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以及公司兽药GMP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使用情况作了汇报,深入仓库调研检查了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调研组对正典球苗和兽药GMP信息管理系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肇庆大华农公司,调研组听取了大华农公司副总裁方炳虎、行政总监练炳洲、市场总监王阿明就公司疫苗生产和兽药产品二维码试点运行做法的简要汇报,观看和详细询问了我国首条兽药二维码自动化采集生产线的运行情况,同时对水产疫苗GMP车间的运行进行了调研考察。调研组认为,大华农公司注重研发创新,确保质量安全,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出应有贡献,特别是成为首批二维码试点企业后,公司高度重视,有专门小组负责,增加投入,建成了我国首条兽药二维码自动化采集生产线,为今后全国全面推行提供了有益借鉴和经验。
在粤期间,调研组还参加了国家兽药产品“二维码”信息系统运行培训班广东班的开班仪式,向朝阳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给33个试点企业、单位给予极大鼓舞和倍添信心。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罗道栩副局长、兽医处屈源泉处长、罗建民副处长,省饲料兽药检验所林海丹副所长参与调研。
4.兽药市场整治工作简报 篇四
在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销售点,昌乐县畜牧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是否有禁用兽药、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兽药产品;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进行全面检查。昌乐县弘得畜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强介绍:“我们兽药销售点对店内药物的管理,特别是处方药,必须有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笺,才能出售。对所销售的所有药物,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有销售记录和销售台账。”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当前畜禽和水产品的养殖、屠宰、加工、运输、销售、暂养的质量安全防线还有空隙、还没筑牢,亟待补上这块短板,守好这道重要防线。目前,昌乐县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假、劣、违禁兽药和无证经营兽药为重点的兽药市场整治活动,提升动物性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殖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昌乐县畜牧局副局长李世祥介绍:“根据本次兽药残留超标活动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由动监所、执法大队、质检科以及乡镇(街道)兽医站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我们要求每名驻场官方兽医对包靠的规模养殖场定期进行兽药、饲料等场入品的日常监管,做好监管记录。结合本次活动,动监所、质检科对县城内的规模养殖场、兽药销售点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检,特别是对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
目前,昌乐县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准确把握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目前经过一段时间整治,昌乐县通过对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管,现场指导养殖场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督促养殖场完善对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畜禽生产等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增强驻场官方兽医监管责任,使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养殖场从高风险等级场向低风险等级场的转变,确保了昌乐县畜牧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5.兽药系年度就业工作年终总结 篇五
在学年的就业工作中,兽药系在学院领导的带领和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的指导帮助下,在兽药系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届109名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截至12月底,兽药系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其中79名学生正式签约,工作地点分布在潍坊、天津、日照、石家庄等多个城市,工作单位性质包括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专业对口率达到100%;7名学生专升本;1名学生网上签约、19名人事代理。
现将兽药系本学年的就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组织,落实各项制度。
兽药系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全员参与。20xx级学生进入大三,我系就成立了就业领导小组,组长由系主任宋冶萍担任,副组长由系辅导员徐静老师担任,组员由毕业班班主任及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我系还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和措施,包括实习规定要求、综合技能课要求、毕业服务等一系列规定制度和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就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重视实习,学生收获颇丰。
在毕业实习前逐个做学生的实习动员工作,与相关单位和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学生落实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学生本人保持密切联系,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从始至终关注每名学生的就业情况,通过电话交流、电子邮件、飞信、qq等途径,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社会与校园的差异,面对求职中遭遇的困难,指导学生积极乐观地解决问题,增强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沟通交际能力;将在课堂教学中学到的专业知识和毕业实习具体实践有机结合,提高专业实践水平,为日后走上工作岗位积累宝贵的经验;指导学生要将毕业实习和就业有机结合,要明确实习目的,坚定就业信心,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终身实践,传承我校“严、精、细”的工作作风,最终成功就业,尽快完成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学生返校后,组织学生做好毕业实习总结,召开毕业实习报告会。引导学生通过毕业实习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有效地完成综合技能课程的学习,有目标有意识地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与学生的工作单位沟通、实习单位信息反馈、与学生本人的交流等,对于兽药系的专业课程内容、课程形式、时间设置,与专业任课教师共同分析,提供了相应的建议。
(三)尽早动手,准备工作到位。
根据当今社会的就业形势,利用班会、讲座、谈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了规划教育、就业意识教育、择业心态教育等就业系列教育。结合就业市场现状,教育学生客观认识目前的就业形势和人才需求情况。指导学生制作个人简历,介绍面试技巧、网上求职技巧;督促学生在知己知彼后,有目标有意识地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响应学校安排,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供需见面会,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工作单位和工作岗位;组织召开择业经验交流会,引导学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从自己和同学身上吸取经验和教训,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应聘现场和应聘结果。
(四)广开渠道,工作做细做实。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对高校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工程等政策,给予学生相应的教育和指导工作,鼓励学生以多种方式就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正确引领学生的就业方向,积极鼓励毕业生多途径就业,在学生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为其解决。指导学生明确就业协议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各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帮助学生办理一系列离校手续,保证所有学生安全顺利离校。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分阶段制定就业工作计划,并定期做好系内总结工作;准确统计学生的相关自然数据、个人信息、就业信息,建立兽药系20xx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库,保持信息的连续完整;详细记录院系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类就业专题讲座报告、招聘活动。
二、问题
1、部分毕业生实习岗位与专业不对口,个别学生实习中间因故变换工作岗位。
2、有关就业指导课程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
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职能,努力摆脱传统计划模式的束缚,发挥潜力为毕业生开拓更多的就业渠道,以更快更好的适应新形势。
三、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思路
1、针对工作存在的不足,我们认为,应该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教育,努力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进行国情教育和就业政策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2、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努力建立实习合作基地,多给学生创造实习和兼职的机会,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促进毕业生就业。
3、强化教学改革,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4、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就业工作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6.区畜牧局假兽药清查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农业部内部明传电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查假兽药的通知》(农明字〔2006〕第123号)、农业厅《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清查假兽药文件的通知》(云农明字〔2007〕第1号)和《**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清查假兽药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极为重视,从区站和区局抽调业务骨干
组成专项治理执法小组,以杨朝良副局长为组长,专门负责此次假兽药的清查工作。在二十多天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一是把此文件精神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严格按此文件精神,做好假兽药的清查和整治工作;二是利用我区的防检员培训会议(共三期,共防检员培训337名),对怎样识别假兽药进行了培训,并把假兽药名录进行通报,有力地增强了防检员识别假兽药的能力,提高了其自觉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自觉性;三是全区一盘棋,全面展开假兽药清查活动。全区18个乡镇同时开展假兽药清查活动,声势大,力量强,涉及面广,做到了不留死解,不漏经营户。四是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清查、重点整治。在全区开展检查的同时,我局紧抓重点,在药物流动量大、交易量大的板桥和城区进行重点整治和清查,同时复印了《假兽药一览表》30份,分发给城区主要的批发户,要求这些经营户认真识别这类假兽药,不进此类假兽药,也不经营此类假兽药,保证我区畜牧业的安全和健康。
这次清查,我区共检查经营户339户,出去车子67辆次,出动人员235人次,收缴过期药品2盒,有力地维护了兽药市场经营秩序,保证了我区畜牧业生产的用药安全。
7.兽药工作计划 篇七
1 认清形势, 切实提高对兽药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 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积极履行兽药监管职责,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日常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严格监督执法, 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 当前非法制售假劣兽药问题仍然突出, 特别是近期媒体曝光的非法添加兽药标准之外其他组分以及不规范用药等问题, 给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兽药监管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的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是确保兽药质量安全有效的重要保障, 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兽医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意义重大, 责任重大。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 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兽药监督执法职责。
2 采取有效措施,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
各地要认真梳理, 总结近年来在兽药监管、兽药质量监测等方面的情况, 做到“检打联动”, 对重点对象、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法, 严禁有案不查、搞地方保护, 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2.1 对不按兽药国家标准生产, 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违法行为, 以及制售假劣兽药的“黑窝点”,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决打击。对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企业, 要加强调查取证的力度, 予以重点监督, 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严防不法企业逃避监管。
2.2 整顿规范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 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经营门店的督查力度, 特别是对销售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经营者要进行立案调查, 发现违法行为的, 要依法顶格处罚。
2.3 加强养殖场 (小区、户) 用药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2.4 要注重打击效果。对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制售假劣兽药案件, 要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对制售假劣兽药的生产经营企业, 问题严重的, 坚决依法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及时通报曝光重大违法案件, 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3 加强兽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创新工作机制
各地要狠抓兽药执法队伍建设,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为做好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精神, 深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落实人员编制和监督执法工作经费, 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为做好监督执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加强对监督执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做到规范执法。要建立健全兽药监督执法责任制, 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流程科学, 切实把各项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 形成监管合力, 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在查办兽药违法案件中, 依法提请兽医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 各级兽医管理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 统一谋划, 做好兽药监督执法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各省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细化目标和措施, 确定监督执法重点任务。要将监督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兽药监督执法督查活动, 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 予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 依法予以处理。农业部将结合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工作, 制定督查方案, 对兽药监督执法工作成绩突出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 予以加分奖励。
8.如何确保兽药和饲料质量 篇八
【关键词】兽药;饲料;质量
兽药和饲料是畜牧业生存的物质基础,合格的兽药和饲料是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支撑。兽药和饲料的质量安全关系到产出的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养殖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也是肉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关键。
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的好坏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厂家的生产质量是否按规定、是否按标准;另一方面是经营商是否能完全按各种产品的保管、储藏、运输等规程来经销;最后一方面就是到养殖户手中,是否及时、准确的应用,是否按标准要求储存、配比、应用。这些方面的准确生产、应用,应在以下方面做到加强:
1 法律、法规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兽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国家对兽药生产、经营、进口及医疗单位配制兽药制剂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生产、经营、进口兽药及配制兽药制剂。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业務素质的培训提高
首先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素质培训提高,当前饲料生产企业要积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培养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从原料采购、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检测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的体制;其次是兽药、饲料经销商的素质培训提高,学习守法、诚信、科学、合理、操作规范;再次是养殖户科学饲养,注重科学,秉承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观念,遵医嘱、不乱用,不大剂量用药;最后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增加先进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不留死角,做到乡不落村、村不落屯、屯不落户、户不落畜禽,全面细致准确。此外,还可以通过内部讲课比赛、业务比武等形式,严格审批程序,特别是《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3 监督检查的加强
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与省地抽查相结合、采取事先抓阄的方式确定抽查企业和经营业户及抽检的品种,保证抽检的质量;采取检查、抽查,与回头检查抽查相结合。
坚持兽药GSP认证。GS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推行兽药GSP的目的在于提高经营环节兽药合格率、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安全。它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兽药的合同、购进、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以确保经营兽药的质量。通过推进兽药经营企业兽药GSP达标验收,全面实施兽药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争取新办一批管理好、制度全、规模大、服务优的大型兽药经营企业,取缔那些管理混乱、制度不全、规模不大、人员素质低的小型兽药经营企业。
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新制度和新要求,提高饲料行业准入门槛,支持信誉度好、质量水平高的饲料企业做大做强,坚决淘汰生产条件差、质量无保障、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饲料企业发现一个严处一个,绝不手软。
4 实行准入制度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一词的缩写,中文翻译为《药品生产质量规范》。GMP自六十年代初在美国问世后,在国际上现已被许多国家的政府、制药企业和专家一致公认为制药企业进行药品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世界各国制药企业中得到广泛的推广。
为推动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增长,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尽早与国际兽药生产管理接轨,农业部在1989年颁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决定在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管理,1994年发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GSP是英文“Good Supplying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在兽药行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称为兽药GSP,为兽药经营企业提供了科学的质量管理思想体系,促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思想和组织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是我国兽药经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先决条件。
兽药GSP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是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兽药GSP的实施标志着政府主管部门继对兽药生产环节采取强制规范(GMP)后,开始对兽药流通领域进行整治。兽药经营环节上承生产厂家,下连养殖基地,对于净化兽药市场、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兽药GSP的实施不仅对国内兽药经营企业意义重大,也为兽药生产者和使用者所高度关注。
为提高饲料质量安全卫生水平,规范饲料产品认证工作,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认监委和农业部于2003年联合下发了《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2004年发布了《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认证规则,设立了饲料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认证模式为:抽样检验 + 企业现场检查 + 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5 诚信经营
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对于履约的业户与企业,在政策等方面给予有限扶持,给予正面宣传。对于违法的业户与企业,给予曝光,让其无法生存,起到震慑的作用。
从饲料生产、养殖环节入手建立可追溯机制,是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让人民群众吃得到、吃得好、吃得放心是广大畜牧养殖者的义务,也是畜牧兽医部门的责任所在,这要靠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加以解决,长抓不懈。
参考文献
[1]郭筱华,梁先明,段文龙,杨大伟.关于我国兽药生产用辅料管理的思考[J].中国兽药杂志,2012(09)
[2]段文龙.理解实质把握标准 确保兽药产品质量[J].中国动物保健,2004(10)
[3]黄珏.对兽药GMP验收达标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动物保健,2004(05)
[4]王卫萍.抓好兽药GSP认证确保兽药质量安全[J].中国畜牧业,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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