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采集公务员登记信息的几点说明(共1篇)
1.关于补充采集公务员登记信息的几点说明 篇一
关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几点补充说明
1.所有相关表格在填写完成后,不需要将剩余的未填写部分划线去掉,即不需要画斜线。
2.关于“单位、职务或职业”的填写补充说明:是在城市中待业的,同样按照“在城市居住没有固定的职业”一条的相关规定填写,即应该填写“务工城市(居住城市)的名称”+“务工”。如:“广东深圳务工”。
3.对于“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的填写:如果介绍人是班级的同学,则应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职务”,比如: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任班长、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如果是机构或社团干部,则应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构(社团)+职务”,比如: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会任主席。
4.第六页的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要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的内容一致。
如果大家还有疑问,请致电李紫霞:6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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