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精选10篇)
1.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一
***中心小学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小学:
根据国家、省、***市、***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教〔2006〕12号),结合我中心小学的实际,现就***中心小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多,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在教育系统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教育部门的形象,腐蚀了干部和教师队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小学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教育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公务、办事、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我中心小学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教育,教育行政权力和学校管理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建立起适应我中心小学教育系统实际的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我镇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2、统筹谋划,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解决突出问题,同时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重大案件要予以曝光,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4、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中心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与检察、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各学校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组织教材图书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统一校服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国内外旅游、考察等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仑苍中心小学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校也要召开相应的会议,通过层层动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上
2.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二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从业人员在医疗服务、医药购销和设备采购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州、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拥护、支持为检验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费用为主要内容,以坚决治理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促使我院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原则。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包括:
1、卫生院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务人员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卫生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要认真掌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即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的行为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即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医疗活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阶段(2006年4—5月)
卫生院召开会议,进行专门布置,层层传达和动员,组织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州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用标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明确要求。
(二)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阶段(2006年6—8月)
1、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局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从今年4月起,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并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信息专报与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在2006年8月25日前完成,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各项统计表报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注意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推进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深入。
3、重点抽查。对于群众反映较多,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滥检查、承包等行风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予以通报,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整改。并按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方面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与职级晋升、聘任、评先、奖惩等挂钩。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06年9—12月)
3.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三
局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交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上级纪委、交通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治理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好范文版权所有
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理交通系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重点
治理交通系统商业贿赂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行业管理和企业经营活动及重大材料设备采购活动等,重点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以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环节,坚决纠正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有关中介组织、社会社团等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三、工作目标
1.局机关及局属四家事业单位、三家企业首先带头履行交通部反对商业贿赂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接受商业贿赂,不进行商业贿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2.交通经营领域特别是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现象得到遏制。
3.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计变更、依法行政等环节的行为更加规范。
4.交通行业的信用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得到增强。
5.施工、监理、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和运输市场行为得到规范,初步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长效机制。
四、需要把握四个重要环节
㈠抓好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氛围。局属各企事业单位5月初要召开好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部署工作,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的认识。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八荣八耻”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㈡抓好自查自纠,切实解决问题。在全局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活动,通过面上查、行业(系统)查、企业(单位)查、个人查等形式,全面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局属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采取专门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和行政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
1.抓好在建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2.抓好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
3.抓好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4.抓好交通行业主管的企业(如维修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自查自纠内容:
一是局属各单位每个单位都要结合业务实际查找出重点环节,找准容易涉及商业贿赂的岗位、环节、资金及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局机关把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承包、工程变更、材料采购、质量监督作为重点进行自查自纠;
二是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相关企业要重点查;
三是查交通行政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的行为。
自查自纠要把握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讲清,认识错误,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处分;对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进行自查自纠;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从严处理。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4.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四
为了控制和减少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xx卫生厅的会议精神和《xx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明目标、讲重点、抓关键、出成效”工作要求;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深入扎实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确保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在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上见成效;二是在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提高医护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上见成效;三是在制度执行力和建立健全廉洁防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四是在民主评议行风、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工作重点
(一)检查我市医疗机构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是否存在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检查我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利用开具大处方的形式,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提成或回扣的行为。
(三)检查我市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接受或变相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四)检查我局在配送单位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或变相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我局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利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清实情阶段(6月)。
主要是我局成立领导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我局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专项治理措施。
(二)动员教育阶段(6月)。
我局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出台,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全市医疗机构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阐明政策,晓以利害,认清形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31日)。
我局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调查小组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将单位和个人收受的商业贿赂款物上缴到我局设立的专项廉政账户。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凡是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缴违纪违规款物,并主动说清有关问题 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作为内部处理,原则上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逾期不上缴违纪违规款物、不主动交代有关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根据所摸清掌握的情况,我局主要采取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等方式,查找招投标程序和采购过程、药品配送商选定、医疗诊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四个层次进行查找:
1.单位自查:我局重点从制度、程序、台账、资金管理等入手,检查经济决策、财务、购销等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检查程序、台账是否完整和规范,检查物品采购折扣、回扣的入账、使用情况以及有无账外账、账外物的情况。
2.科室自查:主要是查找我局的各个科室有无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和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临床科室要检查药物合理应用情况。
3.个人自查:查找我局的干部职工在医药购销、临床诊疗、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无收受有关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
4.重点帮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排查有回扣嫌疑的药品、医用器械和耗材,对涉及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谈话,充分做好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四)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8月1日至12月20日)。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局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加强制度执行力,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长效机制建设落到实处。一是要合理确定单位领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医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等。二是规范医院遴选用药目录、审核新购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等工作程 序,健全医院药事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医院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管理。三是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四是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队和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五是加强医疗机构统方管理,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积极推行安装统方软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的统方。六是健全并严格落实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我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不良记录制度措施,并加强制度执行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医药购销领商业贿赂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我局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甚至搞地方或单位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的责任,受市委管理干部的建议市委作出严肃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
(三)加强宣传,注重沟通。我局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自纠及医疗工作舆论氛围。对查办案件的宣传报道要注意把握分寸,防止炒作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上报,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主动与我市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审计、食药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督导,检查到位。我局将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重点督导检查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责任制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
(五)设立廉政账户。对收缴不正当交易款,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我局设立廉政账户,负责收缴不正当交易款。廉政账户名:xx市监察局,开户行:中国银行xx市xx支行,账号:xxxx。各单位可以由单位统一收缴款项后上缴指定的廉政账户,个人也可以直接将款项上缴廉政账户,并主动说清有关问题。对严重的商业贿赂行为,特别是拒绝自查自纠的,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5.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五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6〕52号)、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06〕34号)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科学分析我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下作出的重大部署。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于5月19日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明确提出要求:“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抓好我市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局机关各部门、学校(幼儿园)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宣传教育,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自觉地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坚决清理、整治教育系统内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活动,使全市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党员及教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党纪国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廉政从业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指导原则:一要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要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原则,态度坚决,予以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三要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注意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及区分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教育队伍的关系。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治理在工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物资采购,收受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保险费、科书费、教辅资料费),以及中小学生校服(含年级、班服)和小学生中餐“(小饭桌)”等经营活动中的回扣或提成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2006年5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动员阶段(5月30日前)
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必须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板报、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切实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者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当前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树立正确的思想和信念。
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搞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重点要学习好《教育法》、《教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政府采购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教师十不准”、“公务员八条禁令”等。要积极推进和加强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对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在学习中结合开展“八荣八耻”主题教育,认真抓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教育活动。可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和司法机关就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背景、违法后果和案例进行专项教育活动或组织到监狱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现身说法”教育。在教育中要注重宣传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提高治理教育领域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自我剖析阶段(5月—6月5日)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从2006年5月起,教育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结合行风建设,根据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足于从思想及管理制度上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于2006年6月5 日前将收受的款项交**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逾期不交的依据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建章立制阶段(6月6日至9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总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责任及整改期限,严肃认真地加以整改。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坚决加以整改,研究落实措施。
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管理紧密联系起来,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有效控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和个人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教师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内部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接受并方便群众监督。要规范和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环节,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运行机制。
2006年8月1日以前,机关、各学校、幼儿园将成立领导小组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的情况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各单位根据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要认真加以总结,针对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治理措施得力、治理效果好、制度建设好、社会反映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让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四、保障措施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明显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和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保障机制。教育局各科室、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纪委委员***同志负责(举报电话:********)。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人。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认真开展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及经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源头防治,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有长期治理的思想,把集中整治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要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教育机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长效机制的建设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始终,做到边部署工作,边治理环境、边建立制度、边巩固提高。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思想,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6.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篇六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 按照**和****公司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公司在4月5日参加****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后,迅速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总经理为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分公司其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主任为小组成员;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整改措施和日常工作。并于4月5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根据*****“6+5”的自查自纠内容及23项具体自查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确定了**分公司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制定并下发了《******分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分公司总经理在动员大会上对各项自查自纠工作做了部署,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经营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提高认识 为使全体员工正确认识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和氛围,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文下发了铁通总部*****董事长、*****总经理、*****书记、*****总经理、*****副书记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讲话内容、*****分公司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在第二次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着眼长远,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讲话、*****《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总结讲话,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要求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验我们经营管理依法合规的重要活动。二是将*****纪委简报下发到各部门,通过自行组织学习,运用*****纪检简报上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利用交班会、月度经营分析会等集中学习的时机,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良好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氛围。四是认真领会***总经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两个有利于”的指示精神,落实“查、堵、改”工作,着力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五是按照***公司的工作部署,分阶段对“党章”和“两个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分公司领导参加了***组织的党章知识问答测试。通过深入学习,全体员工、尤其是管理干部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统筹安排,深查细究、边整边改 按照总部、***分公司和***分公司拟定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遵循“双推进两不误”的指导方针,由主管部门牵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点对工程建设、物质采购、代理经营、财务小金库、三重一大五个方面,共计23项具体内容,查找制度死角、流程漏洞、规章执行、资金去向、管理漏洞等问题,从4月30日至7月31日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一)工程建设方面:分公司专门抽调了2人,从4月30日开始,利用晚上、周末时间,从查清三个数(计划数、实际完成数、验工数)着手,对四类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定价、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及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一系列环节进行了自查,在项目立项上查可行性调查报告,看项目回报周期是否达标;工程定价查标准,看定价是否在当地超过其他运营商同类项目标准,是否按照等于或低于同类工程价格进行定价;施工合同查规范,看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公司要求;质量监督查管理,看监理机制是否健全,监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人头;工程验收查真实,看在工程验收中是否有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加大工程量的行为,是否有虚列工程套取工程款的行为;工程档案查完整,看每个工程的竣工资料内容是否齐全,各项凭证是否符合要求,资料装订是否规范,移交手续是否完备等。本次自查了2006年四类工程共计179项,总投资2342万元;2007年四类工程共计133项,总投资1495万元;通过检查工程投资,工程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我公司在工程建设管理上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工程管理制度、流程健全,所有工程项目均按公司规定进行立项报批,经***分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工程计划数、实际完工数和验工数真实,工程质量合格,验工计价合理,绝大部分项目竣工资料完整,在工程发包中不存在受贿行为,更没有虚增建设成本、虚列工程项目套取工程款的情况。分公司总经理负总责,紧紧抓住前期立项、后期验收两道重要环节,将自建项目的施工建设和工程验收,分成了两条渠道进行管理,完善了管理制度、配备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对工程建设和工程验收人员推行项目问责制和永久责任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验工真实有效;多次对小组成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强调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强化商业贿赂方面的防范意识,杜绝发生虚假验工等违规违纪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整改情况:一是部分竣工资料还存在漏盖公章,签字不完整,验收单不规范;二是2006年工程技术档案未及时交综合部存档。主要原因是工作不够仔细和主管人员工作调整所致。通过整改,有32份竣工资料补盖了公章和签字,26份不规范的验收单得到了纠正;目前正在加紧对2006年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使其尽快移交归档。(二)物资管理方面:由运维部主任和物管人员牵头,协同各经营部一起,从5月8日开始,用了两周时间,从物资采购审批、验收入库、使用发放、帐务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在物资采购权限上查执行,看是否有超出***集采范围的行为;自行采购的物资查来源,看是否购买了未能入围厂家的材料;对照合同查单价,看在采购中为了贪图私利不按照***核定的价格进行采购,擅自提高采购价格的行为;清理库存查管理,看是否有物资积压闲置的问题;对照制度查漏洞,看管理监督机制是否到位等。本次自纠自查采购合同共计146项,合同审批符合流程,签订履行符合要求,购销合同保管良好;清查库存光电缆19种、交接箱20种、其他物资150种,帐物相符率为100%。没有发生超出***集采规定以外的采购行为;没有擅自提高采购价格谋取好处的行为;公司材料没有发生囤积浪费的现象;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帐外暗中收受对方财物或其他利益以促成交易的行为;没有发生擅自处理废旧物资的行为。在物资管理方面,我公司的物资管理从编制计划,申请采购、合同签订、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建立了卡控措施,制定了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将***集采定价和自行采购定价的物资编制成册,通过各部门会签作为分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合同审批、采购入库、报销付款等环节都建立相互监督机制,保证采购行为规范、透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整改情况:一是部分合同存在范本不规范,二是库房太小,物资堆码不合理,有混放现象;三是材料架不标准;主要原因是部分厂商的合同不规范;由于成本紧张,未能租用较大房屋作为库房,导致库房较小,物资堆码不合理;通过整改,草拟了标准的合同范本作为定购合同,调整了合同归档时限,规范了管理;尽量调整库房堆放空间,并寻找适宜房屋用于存放材料,确保材料堆码整齐、不乱丢、不混放。
(三)经营代理方面:由市场部主任牵头,协同各经营部一起,从5月8日开始,对代理管理方面进行了自查,重点将公司成立以来所有代理合同和协议进行“回头看”,对代理制度、流程、台帐、客服管理、合同条款、结算等方面的自查过程中,从中发现和查找问题。按照要求,我们从清理代理合同开始,将公司组建以来的代理合同,包括代维合同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检查制度流程,看是否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检查台帐登记情况,看台帐是否健全规范;检查协议内容,看是否有违反***公司要求,擅自拟定的代理协议、代理商管理办法、与不符合要求的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同;清理代理费支出,查找代理费中有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清理经营收入,查找有没有虚列收入情况等; 本次清理2004年以来代理合同和协议共计45份,基本符合***公司要求;总体上,对代理商管理是严格到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健全,卡控措施到位;分公司辖区内县城以上的经营区域,都是采用自主经营模式;代理经营区域主要是部分乡镇,仅占很小份额,都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其代理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川分规定的最低限度内,没有发生违纪违规的事件。代理费的核算支出流程,采取一级管理、三级复核的管理制度,层层把关,做到每笔代理费结算依据充分,支出凭证齐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整改情况:一是有3份代理协议漏签时间和漏签委托人;二是有不符合***规定的代理内容条款;主要原因是漏签或错签了地方,以及因分公司辖区内特殊情况,对***分规定的合同范本进行了部分修改;通过整改,补签了时间和重签了字;公司修订了代理合同范本,其中包括固话代理营销协议、固话、宽带代理收费协议、固话、宽带代理装机维护协议等,并已报***市场部审核通过。
(四)财务管理及小金库方面:财务部对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内容,对经营收入、工程建设资金、大额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对2001年以来财务各类原始凭证共439本,没有发现分公司经营收入中利用虚假合同,用以虚增收入的行为,公司市场经营收入真实;没有发生在工程建设资金中,以虚增建设成本、虚列工程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手段套取公司的建设资金和截留收入,并将其转化为消费资金的行为;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用于发放劳务费、奖金和市场公关费用等行为;大额资金使用都执行联签制和大额资金审批制;委派的财务人员没有在公司领取奖金;财务人员没有利用工作之便,暗中收取财物或其他利益以促成交易的行为。分公司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成本支出、营收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可控;在自查中,我们发现由于营业款缴存不及时,可能导致挪用和丢失营业款的情况,分公司针对这一情况,在《***分公司营收管理办法》基础上,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分公司营收款补充管理规定》,强化营收管理力度,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对营收情况进行核算和监控,督促营业部及时将营收现金存入银行,按照日核日清的工作流程,确保营收款票据当日核算,营收现金当日进帐,提高营业款回款率。
(五)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公司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是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的。今年3月,公司党总支委重新修订下发了《***分公司党委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自觉拒腐防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确保各项决策决定的科学民主规范,党纪工团决议执行方面建立了督导、追踪、反馈机制,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三重一大制度部分内容要进一步细化,明确标准。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具有了操作性。
(六)在合同及协议管理方面:按照***8月24日传真电报《关于开展合同管理对标达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分公司总经理亲自抓落实,安排市场部、运维部、计划建设部、综合部有关人员参加,对分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的全部合同进行了认真清理,共计自查573份合同和协议,主要检查合同会签审批、内容规范、合同执行、归档保管的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检查,分公司是认真贯彻落实***分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要求,从签订管理、签章管理、执行管理、归档保管等环节进行卡控,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台帐健全,编号统一,合同签订、履行、归档、保管符合上级要求;对外签订的合同及协议,没有发生纠纷事件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整改情况:电子台帐中有8份合同及协议的流水号有重复现象;有15份合同没有合同会签单;有部分工程竣工档案没有及时归档;重号现象的原因是在录入资料时出现了错误;没有会签单的原因主要是在合同签定时相关人员因公出差,未能及时补签;工程竣工档案未能及时归档是由于人员工作调整所致。目前上述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工程档案正在整理中。
7.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七
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解决,木材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得到监制;林业部门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木竹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得为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林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措施
1、深化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支持群众对商业贿赂进行监督。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清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从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环节入手,强化整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9个月时间,从2006年5月初开始,至2007年1月结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5月初至5月中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县两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工作部署。要通过学习掌握中央、省、市、县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局属各单位也要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下旬到11月)。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林业行业中一些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查找突出问题。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四是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局属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五、组织领导
8.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八
根据2006年4月26日县委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党办[2006]4号)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前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商业贿赂不禁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职工,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讲求信誉原则,提高经济效益,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是惩治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水利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为了保证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5月8日上午水利系 1
统党委召开了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县委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出台的文件精神,对开展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系统党委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一名副局长和站长以及财务、水政、工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协调会和碰头会,讨论和分析治理措施和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动员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措施和要求,水利局作为成员单位,系统党委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并做了工作安排。5月8日下午,召开了全系统动员会议。
宣传教育工作是在系统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思想基础保证,水利系统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式,利用每周三、周五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认真学习《宪法》、《党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召开讨论座谈会,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黑板报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教育手段,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水利干部职工自觉抵御商业贿赂行为的思想意识。
同时水利系统党委针对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招投标人员,组织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使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参建各方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普遍提高,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制度、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水利服务环境。
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方面我们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三项制”管理,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明确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与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建设合同》,严格按照廉政建设合同的规定来约束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行为。规定:不准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建设方、监理方赠送现金、各类礼品、纪念品以及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向建设方、监
理方请吃、请玩和其他任何影响公务活动公正的行为;对建设方、监理方的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不合理要求,都有权予以拒绝。同时,监理方、承建方不得串通一气,欺骗建设方。若违反法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另一方面我们继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行业准入的资质验证、招标投标评委专家的抽取、评标标底的保密、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竣工结算、决算的审计等行政监督机制。同时把自查自纠做为贯穿于水利系统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过程的重要措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成效,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效益。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办法、规范、制度,主要从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结算决算等工作环节入手,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法、制度处理,并深入分析原因,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水利系统党委
9.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九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医院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二)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三)建立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治理重点
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有关人员在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四、工作方法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召开全体医务人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好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同时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学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文件,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反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自查,边整边改。对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全院工作人员,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
为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是对药品购销和使用环节、医用耗材的购销和使用环节、仪器设备的购置以及医院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同时要把握政策,讲究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具体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依法查处。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对于预防职务犯罪,增强教育效果,震慑违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具有重要的作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职工举报投诉。对于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款的,应依法从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罚。同时,也要防止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处理偏宽、偏软的现象。
(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将专项治理与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重在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要在全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广大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树立廉洁行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要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
五、几点要求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曾祥生同志任组长,包仁贵、包仁炜、甘荣芳、刘占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刘占城兼主任。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在院里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局的部署,建立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三)深入研究,强化指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10.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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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5 Y k J.Co m莲山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报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办发[2006]46号)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XX市国资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为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立以副主任王全明为组长,副主任刘锋、纪委书记邓维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黄英、林彤、赵勇、陈吴平、郑敏、梁素蓉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委纪委副书记、产权监管科副科长黄英担任,副主任由陈吴平、赵勇担任,联络员由林彤担任。黄英、林彤、赵勇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产权交易的不正当问题;陈吴平具体负责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涉及产权交易的不正当问题;郑敏、梁素蓉具体负责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
二、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逐步推进。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目标: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坚决纠正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市国资委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国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要围绕国有资产监管的中心任务来进行,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进惩治腐败工作,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实现“十一五”的良好开局,促进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二是与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要充分发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职能优势,利用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利契机,重点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建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与清理“帐外帐、小金库”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系统内各企业要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清理“帐外帐、小金库”和治理“三个突出问题”工作的继续和深化,立足于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立足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四是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相结合。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利用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形成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纠正、自我约束,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重点:按照中央、省、市提出的要抓住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的要求,市国资委主要围绕产权交易、招投标管理、大宗物资采购和财务资金管理四个方面开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涉及产权交易的不正当交易问题;二是在工程建设招标中,特别是在工程和劳务转包分包中搞不正当交易问题;三是在大宗物资采购中搞不正当交易问题;四是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中,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
三、分阶段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系统内各企业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调查摸底,弄清在产权交易活动中所采取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为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系统内各企业单位集中开展自查,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要了解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模及特点。
(三)纠正整改阶段(7月1日至31日)。对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市国资委针对各企业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企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制定自律措施,规范经营行为。
(五)督促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国资委对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必要时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重点进行督查。
四、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对治理工作的监督
(一)加大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内府办[2005]62号《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和内府办[2005]63号转发《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利用相关会议,对国资监管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和讲解,使国资监管同志能熟悉政策,在工作中不撞“红灯”。
(二)委机关及系统内各企业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单位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状况,完善单位国有资产登记、使用和保管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帐实相符;加强单位内部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准确记录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等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严禁设立帐外资产。
(三)委机关对照已出台的有关监督制度和文件进行修订、完善,规范国资监管程序,从制度上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制定防范措施,杜绝违规行为
(一)强化执行力度,规范处置行为。认真贯彻实施《XX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例会审批制度。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成立XX市国资委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小组、XX市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领导小组,实行“两级会审制”,通过强化集体行权,有效地防止个人意志干扰资产处置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环节监督。通过出台中介机构比选办法,开展对中介机构的比选,建立“XX市中介机构备选库”;同时出台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资产处置环节中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交易等环节的监督。
(四)严肃纪律,杜绝机关工作人员在产权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凡是在资产处置产权转让审批中擅自批准或在审批中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强自律,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文 章来源莲山 课件 w w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推荐阅读:
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06-10
小学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09-19
《关于进一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6】29号10-07
关于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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