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入账汇款简介(精选2篇)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入账汇款简介 篇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国际汇款业务 操作规程(试行)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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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营业准备 4 第三章 发汇 6 第一节 基本规定 6 第二节 发汇操作处理 9 第三节 系统错误处理 16 第四章 收汇 16 第一节 基本规定 16 第二节 收汇操作处理 19 第三节 系统错误处理 23 第五章 特殊业务 23 第一节 基本规定 23 第二节 查询 29 第三节 退汇 32 第四节 改汇 34 第五节 冻结、解冻结和扣划第六章 内部处理 36 第一节 基本业务 36 第二节 差错处理 41 第七章 事后监督 46 第八章 附则 49 第九章 附录 49 a 国际汇款业务单据式样 49 b 各类国际汇款业务资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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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国际汇款业务的操作,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国际汇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和营业所,通过外汇业务系统办理国际汇款业务的操作管理。第二章 营业准备
第三条 西联账号申请及维护
开办代理西联汇款业务的网点,应申请西联账号并在外汇业务系统中进行维护(交易代码:721022)。具体处理如下:
(一)一级分行向总行上报开办代理西联业务的网点信息,包括省份、机构号、网点名称、邮政编码、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业务范围等,由总行统一向西联公司申请西联账号。
(二)总行收到西联公司按照网点逐一配发的网点西联业务账号后,由一级分行在外汇业务系统“西联账号维护”交易中录入机构号与西联账号,建立关联关系。成功后,该网点即可开办业务。此交易需业务主管授权。第四条 维护结售汇汇率
(一)总行及经总行授权的一级分行,可以通过外汇业务系统“汇率查询”交易维护结售汇汇率,交易代码:200471。
(二)总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价差幅度内,负责维护全行的结售汇挂牌汇率。经总行授权的一级分行,根据总行确定的汇率浮动区间集中维护辖内的结售汇挂牌汇率。
(三)总行维护的汇率有: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卖出价、中间价、内部买入价、内部卖出价。一级分行维护的汇率有: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现汇卖出价及现钞卖出价。汇率应分币种进行维护。第五条 对外公布挂牌汇率
营业开始前及营业日间,柜员应通过外汇业务系统“汇率查询”交易查询结售汇汇率,并及时更新汇率显示屏上对外公布的汇率价格。
对外公布的汇率包括: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卖出价和中间价。交易处理使用的汇率以系统实际汇率为准。
第六条 检查确认外币验钞机、国际汇款业务单据、营业戳记、柜员名章是否备齐,并请领尾箱及现钞。国际汇款业务单据主要包括汇款单据、结售汇单据、特殊业务单据等。第三章 发汇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七条 发汇类型
西联汇款、银邮汇款和邮政汇款的发汇,根据发汇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现金发汇、账户发汇和售汇发汇。其中,现金发汇是客户手持外币现钞办理发汇,账户发汇是客户使用外币储蓄账户资金办理发汇,售汇发汇是。
足够零钞找零时,经客户同意后,可联动“零星调节”交易,将找零外币兑换为人民币支付给客户,打印“通用凭证”,交客户签字。
第十九条 客户使用外币活期一本通发汇时,会产生未登折项,客户可在外币储蓄业务网点通过“补登折”交易(交易代码:703302)打印存折交易记录。
第二十条 使用人民币账户购汇发汇及支付手续费时,按系统提示刷折或者卡,录入人民币卡/折标志、账号/卡号、凭证印刷号、户名,并由客户通过密码键盘输入账户密码。第二十一条 发汇使用的交易
(一)“现金发汇”交易。交易代码:720101。当客户手持外币现钞进行现钞发汇时,使用“现金发汇”交易进行处理,由普通柜员操作。
(二)“账户发汇”交易。交易代码:720102。当客户使用外币活期一本通存折或绿卡通卡进行账户发汇时,使用“账户发汇”交易进行处理,由普通柜员操作。
(三)“售汇发汇”交易。交易代码:720103。当客户使用人民币现钞或存折/卡购汇发汇时,使用“售汇发汇”交易进行处理,由普通柜员操作。
(四)根据客户发汇类型,选择进入“现金发汇”、“账户发汇”或“售汇发汇”交易界面,先选择收汇国家/地区和业务种类,如西联汇款、西联快捷、银邮汇款、邮政汇款等,再根据客户填写的发汇单据进行发汇信息录入操作。发汇信息主要包括收汇人信息、发汇人信息和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第二十二条 西联汇款信息录入
(一)收汇人信息。录入发汇币种、兑付币种、固定汇率、发汇金额、手续费币种、附加服务、收汇人国籍、姓名类型、姓名、地址、城市、电话、洲/省、邮编、是否持有有效证件、测试问题、答案、附言。办理固定汇率业务时,应录入收汇币种及收汇金额。
(二)发汇人信息。录入发汇人姓名类型、姓名、国籍、性别、职业、地址、城市、洲/省、电话、邮编、出生日期、出生国家、证件发证机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日期。账户发汇的,还应录入付款账号、凭证印刷号、付款账户资金形态等信息,超过日累计最高限额的发汇,还必须在“入境申报单编号”或“申报材料”信息项输入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售汇发汇的,还应录入从外汇局系统获取的相关售汇信息。
(三)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录入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交易附言。第二十三条 西联汇款信息录入注意问题
(一)西联汇款的收汇人和发汇人姓名格式分为正常格式、西班牙格式和公司名称三类。信息录入时,正常格式按“名+姓”顺序录入,西班牙格式按“名+父姓+母姓”顺序录入。
(二)附加服务选择“电话通知”,必须录入收汇人电话号码;选择“按址投送”,必须录入收汇人地址信息。
(三)发汇金额在1000美元以上(含)的汇款,收汇人必须凭有效证件办理兑付,“收汇人是否持有效证件”信息项应选择“是”。发汇金额在1000美元以下的,若收汇人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则必须录入发汇人提供的测试问题和答案。
(四)发汇至非洲国家的汇款,必须录入测试问题和答案;至美国、墨西哥的汇款,必须录入收汇人所在州、城市名称。
第二十四条 西联快捷汇款信息录入
首先通过“西联快捷查询”选择客户填写的收款公司,可以按照公司名称查询,也可以按照城市名称查询。
除以下收汇人信息外,其他汇款信息的录入内容均与西联汇款相同。
收汇人信息录入:发汇币种、发汇类型、手续费支付方式、发汇金额、收汇账号、参考号、收汇部门/人、附言。
第二十五条 西联快捷汇款信息录入注意问题
去美国的交换学者、学生,使用西联快捷汇款交纳签证费时,信息录入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只能选择固定汇率。
(二)兑付金额,只能录入35、65、100和130美元。
(三)收汇公司名称为u s bank dhs(u与s之间必须有空格)。参考号为:fmsevisfee mo 或 jsevisfee mo。
(四)账号固定以n开头,后加10位数字组成的号码,再使用“-”连接发汇人生日,生日格式为月日年(××××××××)。
(五)收汇部门/人:录入发汇人性别,female(女)或male(男)。
(六)以上信息柜员应指导客户在“西联汇款申请书”上准确填写。第二十六条 银邮汇款信息录入
除以下收汇人信息外,其他汇款信息的录入内容均与西联汇款相同。
收汇人信息录入:发汇币种、发汇金额、人民币收付方式、收汇接收方式、手续费币种、附加服务、电报费、收汇银行名称、所在城市、地址、收汇银行bic、收汇银行aba、代理银行bic、收汇人账号、姓名、地址、城市、省、电话、邮编、附言。第二十七条 银邮汇款信息录入注意问题
(一)非美国的收款银行必须录入bic码,收款银行所在国家为美国时bic码和aba码选录其一。
(二)汇往澳大利亚的汇款在收汇人地址栏处,选录收款银行bsb码,汇往英国的汇款在相应位置选录收款银行sort code。
(三)汇往欧洲的汇款必须在收汇人账号栏录入iban号。
(四)银邮汇款的发汇人姓名无需按姓名类型格式进行录入。第二十八条 邮政汇款信息录入
除以下收汇人信息外,其他汇款信息的录入内容均与西联汇款相同。
收汇人信息录入:发汇币种、发汇金额、收汇接收方式、手续费币种、人民币收付方式、附加服务、收汇人姓名、地址、城市、省、电话、邮编、附言;收汇邮政机构可以接收汇入账户汇款的,还应录入收汇人账号。
第二十九条 两岸邮政汇款信息录入注意问题
两岸邮政汇款按照银邮汇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且下列信息应以固定格式进行录入:
(一)收汇银行名称录入citibank, n.a.taipei。
(二)收汇银行bic录入cititwtx。
(三)收汇人账户为台湾邮政新台币账户。账号栏录入格式为:700+14位账号,长度共17位。其中:700为台湾邮政在花旗银行的清算代码;14位账号为收汇人在台湾邮政开立的新台币账户号码。
(四)收汇人姓名栏录入格式为:chunghwa post-+姓名的拼音格式(姓在前名在后)。
(五)汇款附言栏录入收汇人的联系电话和身份证件号码。
(六)以上信息柜员应指导客户在“境外汇款申请书”上准确填写。第三十条 发汇信息录入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仅发汇人证件发证机构信息、国际收支交易附言信息以及汇往香港邮政的电子汇款信息可用中文录入,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信息应一律以英文或拼音方式录入。
(二)如发汇人证件长期有效,应在“发汇人证件有效日期”栏位录入“20991231”。第三节 系统错误处理
第三十一条 系统错误是指发汇业务信息处理时,系统出现延时或其他异常导致汇款操作失败或不能确认操作是否成功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 西联发汇交易处理时,柜员应通过查看“通用凭证”打印记录判断交易是否成功。若记录信息中提示“此汇款可疑,确认是否发汇成功”,则可能交易未成功,遇此类情况,应根据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使用人民币账户办理售汇发汇业务时,若外汇业务系统提示交易未成功,则应通过“人民币账户查询”交易(交易代码:790101)查询人民币账户余额,确认人民币账户是否已经扣账。如果人民币扣账成功,应立即联系上级机构人民币业务的会计人员进行差错调整。
第四章 收汇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收汇类型
西联汇款、银邮汇款和邮政汇款的收汇,根据收汇资金支取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金收汇、账户收汇和结汇收汇。其中,现金收汇是客户以提取外币现钞的方式办理收汇;账户收汇是客户汇款直接汇入外币账户,或收汇后直接转存外币账户;结汇收汇是将汇入资金结汇后,提取人民币现钞或转存人民币账户。第三十五条 收汇限额
(一)单笔最高限额
现金收汇及结汇收汇时,西联汇款单笔最高限额为等值10000美元(含),邮政汇款单笔最高限额按照双边业务协定办理。超过单笔最高限额的不予办理。账户收汇时,银邮汇款账户收汇无单笔最高限额。
(二)日累计最高限额
现金收汇和结汇收汇的各类国际汇款,日累计最高限额等值10000美元(含),超过日累计最高限额的不予办理。
账户收汇的各类国际汇款,收汇无日累计最高限额。
(三)限额管理
单笔及日累计最高限额在外汇业务系统中通过设置参数进行管理。第三十六条 收汇证件、单据及相关资料
柜员应根据客户办理业务的情况,提请客户填写及出示以下业务单据、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件。
(一)客户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收汇,不得代办。
(二)各类国际汇款的收汇均需填写“收汇申请书”。非自行通知方式的邮政汇款收汇,收汇人还应持“国际汇款取款通知单”(以下简称“取款通知单”)兑付汇款。
(三)境外个人收汇及境内个人金额大于等值3000美元(不含)的收汇,需逐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四)个人结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0美元(含)限额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十七条 客户身份识别及资料留存
(一)网点办理收汇业务时,应逐笔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收汇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通过人民银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验身份证信息的真伪,并在收汇业务单据上打印核查记录。第三十八条 收汇审核
(一)审核客户身份证件、业务单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二)审核汇款的合法性,拒绝办理分拆类交易。拆分交易特征如下:
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不同个人,收汇人分别结汇。
(三)审核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与交易附言描述的交易性质是否相符,有无错填交易编码的情况。交易附言写明具体用途,不得直接照搬交易编码内容。第三十九条 自行通知汇款的收汇,如西联汇款和澳大利亚邮政电子汇款,收汇人应准确提供西联监控号码(由10位数字组成)或邮联国际汇票号码(由26位数据组成)。
第四十条 结汇收汇时,应先登录外汇局系统进行个人结汇总额审核。审核合格后,再登录我行外汇业务系统办理收汇、结汇的操作。结汇业务的具体操作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持外汇卡办理收汇的,客户只需填写“国际汇款快速服务信息确认单”,具体操作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外汇卡国际汇款快速服务操作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收汇操作处理
第四十二条 收汇基本流程
(一)接收客户提交的证件、单据及相关材料。
(二)审核客户填写单据的内容是否完整,携带的证件和资料是否完备,资金用途及国际收支申报信息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确认无误后进行后续处理。
(三)登录外汇业务系统,现金收汇和账户收汇选择进入“收汇”交易界面,结汇收汇选择进入“收汇结汇”交易界面,根据客户填写的收汇单据录入汇票号码、西联监控号码或邮联国际汇票号码等关键信息后,系统调出收汇人姓名、收汇金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录入收汇人信息和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审核无误发送交易。
调出汇款信息后,若提示该笔汇款已做退汇、逾期退汇等特殊业务处理的,应告之收汇人不能兑付。
(四)打印“收汇申请书”,交客户签字确认。对于符合国际收支申报条件的汇款,柜员应将打印在“收汇申请书”上的国际收支申报号码填入“涉外收入申报单”的申报号码栏。结汇收汇的,还需打印“结售汇兑换水单(通用凭证)”和“个人结汇业务申请书”。
(五)业务单据应加盖业务戳记和柜员名章。将单据客户留存联交客户,返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存折/卡或现钞。
(六)日终,将客户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业务单据银行留存联整理收妥,随当日业务档案上交一级支行事后监督。西联汇款业务档案应与其他汇款业务档案分类保存。
第四十三条 现金收汇遇没有足够外币零钞找零时,经客户同意后,可联动“零星调节”交易,将找零外币兑换为人民币支付给客户,打印“通用凭证”,交客户签字。第四十四条 收汇使用的交易
(一)“收汇”交易。交易代码:720131。本交易用于现金收汇和柜台办理的账户收汇的处理。当客户收汇兑付外币现钞或转存外币账户时,使用“收汇”交易进行处理,由普通柜员操作。
(二)“收汇结汇”交易。交易代码:720161。本交易用于结汇收汇的处理。当客户要求兑付人民币,支取人民币现钞或转存人民币存折/卡时,使用“收汇结汇”交易进行处理,由普通柜员操作。
第四十五条 收汇信息录入
(一)收汇关键信息。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入账汇款简介 篇二
操作要点
1.客户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预留拼音姓名。2.接收汇款的账户为绿卡通或外币活期一本通账户,汇款收款人与账户持有人必须为同一人。
3.客户在查询页面输入收汇金额时,允许有实际金额的10%的上下浮动区间。4.个人网银单笔及日累计兑付限额为等值10000美元。
5.个人网银西联汇款收汇业务每天在19:30-22:30停止服务。
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网址,进入网上银行。首次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柜台网银六位数字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首次登陆成功后,需设置预留信息,输入原网银登陆密码,设置新网银密码(新密码需为8-20位字母加数字组成),点击“注册”。
2.首次登陆并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输入身份证号,新设置的登录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3.登录网银页面后,点击“外汇通”→“跨境汇款”→“西联汇款收汇”,进入西联汇款收汇协议页面;阅读西联汇款收汇协议,并点击“同意”按钮,进入西联收汇页面。
4.进入西联收汇页面,输入“西联汇款监控号”、“收汇金额”,并选择相应的“收汇币种”、“发汇国家”以及“收汇转存账号”后,点击“查询”按钮。
5.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页面下方回显汇款信息,输入收汇人信息及国际收支申报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
常用国际收支申报编码可选择“301010—一年以下雇员汇款收入”,同时输入国际收支申报附言“在外工作一年以下人员工资”;或者选择编码“406000—一年以上雇员汇款收入”,同时输入国际收支申报附言“在外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工资”。
6.进入确认接收页面,回显客户汇款信息、账户信息与国际收支申报信息,核对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收汇。
7.进入西联汇款收汇转存成功页面,回显汇款信息和申报信息,交易成功。
二、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
(一)功能描述
查询客户账户交易成功后的交易账户余额及明细情况。
(二)适用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个人网银客户。
(三)操作要点
账户查询的起止日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四)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页面,点击“外汇通”,进入“账户查询”页面。显示客户名下所有外币账户的情况。
2.点击主账户前的“+”可展开显示子账户信息。点击“明细查询”可以进入相应账户交易明细的查询页面。
3.页面回显“账号/卡号”,“币种/钞汇”,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点击“查询”,即可进行账户信息查询。
4.点击“打印”或“下载”即可打印或下载账户交易明细。点击“返回”则回到账户查询页面。
三、汇款交易明细查询
(一)功能描述
查询客户外汇交易的明细情况。
(二)适用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面个人网银客户。
(三)操作要点
明细查询的起止日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四)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页面,点击“外汇通”,进入“交易明细”页面。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选择“交易类型”中的“跨境汇款”,点击“查询”按钮,页面回显设定日期内的所有跨境汇款交易明细。(若不选择“交易类型”,点击“查询”按钮,页面则回显所有时间段内的所有交易明细。)
2.对于“交易结果”显示“成功”的交易,点击其“交易流水号”,即可查看该交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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