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17篇)
1.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一
丹人社发[2014]95号
丹东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丹东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一)专业科目培训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业发展的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具体培训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
专业科目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研修、自修、技术交流、实际操作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公需科目培训要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职业修养、启发创新思维为主要内容,公需科目培训和考试教材为《低碳经济培训教材》,有需要者可到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402室)购买。
(三)公需科目培训以“在线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依托“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各地区、各单位紧密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本职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自学、脱产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实施
(一)专业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二)公需科目培训,市直和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统一参加“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在线学习,公需科目考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并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在线考试。在线考试每位学员均有2次答题机会,任何一次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包括60分)即视为考试通过;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大孤山经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网络培训、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命题,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大孤山经济区负责试卷印制、考试组织、成绩评判等具体工作。2014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学习、考试自5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
(三)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6
月3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划表;12月底前将专业科目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和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电子版)报市人社局教育培训处,作为2014考核、检查工作的依据。
(六)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单位或本人持继续教育证书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处审核盖章。初次考试合格者,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继续教育证书。正在进行在职学历教育的,持单位证明、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当年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教育培训处办理免试登记盖章。
四、考核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知识更新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称评聘挂钩。
丹东地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的,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不予注册执业资格,不能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聘任期满后,不能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五、认真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2014年市人社局将围绕知识更新重点领域面向全市征
集并组织实施5个高级研修项目,请有相关课题项目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课题报市人社局教育培训处。凡纳入高级研修项目的,培训费用由市人社部门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人才中心:
张媛李刚3192657 3192769
2.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二
一、更新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建设事业飞速发展, 人防建设领域也不断拓宽, 以人防工程建设为例, 人防建设按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其建设领域也不断拓宽。工程建设由原来的国家单一投资建设, 转变为国家投资、集体投资、企业投资、民营投资、中外合资 (合作) 、外资独资等多渠道投资建设。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按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 除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由人防部门管理外, 其余均由各投资者进行管理。这些建设使人防工程档案工作任务量明显加重。笔者认为, 以往人防工程工作所采取的“集中突破”做法, 解决的是一个个“点”。应该说, 这种“单打一”做法, 强化了人防工程档案工作。但工作发展至今, 这种做法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一是如果总是建设一项抓一项, 难免顾此失彼。二是容易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 各部门强调自身特殊性, 而不从人防工作的整体考虑问题。因此, 人防工程档案工作要突出整体思想, 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制度, 把人防工程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鉴定、检索、统计等环节的工作做好, 尤其要把好人防工程档案材料的立卷入库关, 及时进行整理、装订、编号、登记、注册、归档入库, 做到门类齐全, 结构合理, 存放有序, 同时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与方法, 实施科学管理。
二、建立符合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的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机制
首先, 应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及时整理人防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及时向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人防工程档案。第一, 重视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必须重视工程前期工作阶段和工程初开工阶段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 从项目批准建设开始就先期导入直至竣工验收, 形成首尾相接、全程控制的记录体系。第二, 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制约, 确保人防工程档案的完整系统。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的作用至关重要, 在合同中要明确预留部分资金, 以督促承建单位重视档案工作, 保证人防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第三, 加强人防工程关键部位质量保证资料的质量控制。人防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既反映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档案质量情况, 也为竣工后以及战时正常使用提供依据和保证, 同时也为工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技术查考数据和补救措施。因此, 需要特别重视对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 加强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平时监督检查, 严格关键部位工程验收记录签章程序, 保证工程质量。第四, 加强人防工程建设核心阶段的档案管理。人防工程从工程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工程设计、施工、竣工, 形成的档案材料具有多样化、周期长、科技含量高等特性。因此, 人防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的进度准确了解, 对文件材料进行积累, 进行严格监督, 以确保文件的质量。在工程验收前, 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档案人员, 依据竣工图的检查程序和要求, 对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理情况进行彻底检查, 发现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在工程验收期间, 应加强工程档案的审计验收, 利用图文、实物对照法检验图纸、文件是否一致, 从而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准确, 齐全完整。其次, 人防工程档案信息利用需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思维应由互相割裂向整体联系转变。人防系统虽有其特殊性, 但在新形势下, 在强调平战结合的同时, 应注重发挥各系统、各单位整体效能。二是渠道应从较单纯的工程档案向相关的科技档案等方面延伸, 广开渠道, 广泛收集。三是处理方法应由简单供给向服务增值转变, 开掘人防档案资源的潜能, 获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四是人防档案信息的利用原则应由只重视眼前向兼顾长远转变, 做到两者结合, 相得益彰。
三、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
3.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三
摘要:人防工程档案,不仅是人民防空、平时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战时布署防空袭,组织人员掩蔽、物资储存的基本依据。文章从收集情况、开发利用入手,提出了科学管理的新思路。
关键词:人防工程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079-01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人防工程的数量急剧增长,如何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的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1人防工程主要措施
{1}提高管理意识。人防工程,战时是实施人民防空的物质基础,承担着掩护人员、储备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平时开发利用对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管理和使用好人防工程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既可以使人防设施在战时以最佳方案投入使用,平时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多年来,人防工程档案一直沿用传统管理办法,即“手写图描,装订成册,放箱入柜”。方法简单,手段单一,使用不便,时效性差。随着城市建设加速发展,新增人防工程和报废人防工程不断出现,城市地貌不断变化。人防工程档案不但使用频率高,而且变数增大。如不加强管理,就很难及时准确地统计出人防工程的地理位置、具体面积、工程结构及战术防护等级等。这不仅不利于平时对人防工程的使用,一旦爆发战争还会降低保障效能。因此,强化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意识势在必行。
{2} 注重收集整理。搞好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首先是要做好收集、归档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防办、国家档案局《人民防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施工参与各方提出人防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验收标准,强调人防工程档案不合格,工程不能验收。做到资料收集随工程建设一起进行,档案归档与工程验收同时完成。这样,人防工程档案收集、归档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要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档案人员要主动与工程技术人员相配合。从工程开工到竣工,跟踪全过程。指导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做到心中有数,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从开工报告等有关材料,到风、水、电、暖结构建筑等施工图纸,收集齐全完整,报上来的档案才能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分别存放”。
{3}加强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档案真实记录着城市的建设,是一种潜在的社会生产力,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发人防工程档案的信息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实现其价值有力体现。
人防工程档案开发利用应便捷且具有时效性,检索工具的编制是关键一环。检索工具是打开利用工作大门的一把钥匙,没有必要的检索工具,就没有提供利用的便捷手段,在档案资料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广泛的情况下,必须结合实际按工程分类编目,为科学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现代化管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先进科学技术方法管理人防工程档案,以适应城市改造、人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将计算机技术与档案标准化管理相结合,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误差,还极大地节省了档案管理成本。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首先,要树立人防工程管理现代化的观念,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应用计算机技术对人防工程档案进行管理已成为提高办公自动化、加强工程管理的必然选择。其次,实行计算机管理,把人防工程档案系统管理。人防工程有关数据均可存在电脑里储存、查询、统计,打印,实现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现代化。开始工作量很大,困难很多,但意义也很大,利用计算机把已经归档人防工程档案,按工程等级、使用面积、工程地址、工程结构和所在区域经纬度数、工程平面图等数据类型录入电脑,甚至有条件的话还需加入图像、视频、声音档案。档案的形式内容将得到极大的丰富,同时存储介质的改变还会有效地延长档案保存时间。查询时,只需操纵键盘鼠标,就可以迅速完成对相关资料的提取。如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在网络中进行档案的整理、存储和利用,将使得档案的管理人员彻底从手工方式中解放出来,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再次,要加速现代化管理设备开发利用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购置现代化设备,加速新设备的开发利用,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2结 语
4.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四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县(市)建设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2011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专〔2011〕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杭州市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市政、公用、环保、建筑施工、设备安装、钢结构、装饰、建筑设计、规划、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和工程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评审材料请按规定于2011年7月20日至7月28日统一报送,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杭州市建委职改办(中河中路275号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大楼一楼大厅);联系人:徐德威、程冰,联
系电话:87021256、87022039。
四、评审材料报送程序
1、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核实、逐级上报的要求,申报对象要如实、规范、清晰填写申报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和专利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并填报《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3、评审材料统一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送审,并按规定开具委托书。无主管部门单位但已办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外语、计算机免试和破格申报的审批材料,可先与评审材料一起直接送市建委职改办,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评审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见附件3。
五、申报评审纪律
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六、网上申报说明
1、今年暂不进行网上申报。2012年起将视条件成熟情况,逐步使用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报名系统进行材料申报、资格评审等。
2、《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推荐工程师职务人员情况综合表》和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照片要求免冠证件彩照,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和高比例1:1.4,50KB以内,不大于300x420像素,不小于200x280像素)以附件形式集中发送到邮箱:hzsjwzgb@163.com。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18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八、其他事宜
1、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查询或表格下载可登陆“杭州建设网”()。
2、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聘等问题可免费拨打服
务热线“0571-12333”进行咨询,该服务专线工作时间:工作日8小时人工服务、全年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
3、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及时通知申报人修改、补报,对未及时报修改、补报和修改、补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提交评审。
4、将组织同行专家对部分申报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5、评审结果将在杭州建设网站公示后,由市人事局发文公布。工程师资格证书按规定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区县(市)人事部门或市人才中心负责办理。
附件:
1、申报评审条件
2、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3、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5.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五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办、市直各学校:
按照省、枣庄市编办统一安排,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含内退)都要进行编制信息采集。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对编制信息采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填报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填表说
明,组织单位所有在编(含在职和内退)教职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各单位要以这次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及时做好教职工
人事管理信息库的更新维护,做好信息不完整人员的信息补充,照片采集等工作。
3、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将采
集的教职工信息审查合格后,发至tz5514029@163.com邮箱。
6.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六
关于做好2014年新进人员入校报到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新进人员入校报到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和协议约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新进人员报到工作相对集中安排在7月3日至4日(时间:9:00—17:00),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提前通知本单位新进人员携带有关材料按时报到。
二、报到程序
新进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4张,到花津校区行政楼一楼第三会议室进行验证,签订入校协议、填写教职工简明登记表,然后凭入校报到程序单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注:
1、留学归国人员无报到证,须提供留学归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今年实行“一站式”服务,相关单位在报到现场集中为新进人员办理入校手续。
三、住房安排
资产管理处负责新进人员的周转房安排工作。由于新进人员对家具的需求不同,经研究,周转房内不再配置家具,所需设施由本人自行购置。请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协助本单位新进人员做好家具的购置工作。
四、岗前培训
学校拟于8月中下旬(届时详见人事处网上通知)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新进人员拟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安排好相应的工作任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910066联系人:王波涛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添加者:周文洁
7.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七
为全面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适应现代化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我会将于2008年10月织医院培训代表团赴新加坡著名医院参观培训,了解与学习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在医院的应用,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8日至10月24号,7天
二、组织单位:
卫生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三、应邀考察对象
1、各级医院的院长、副院长
2、各级医院各科室的正、副主任
3、各级医院临床科室正、副护士长
4、其他与医院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
四、考察医院
新加坡亚历山大医院新加坡中央医院(SGH)新加坡竹脚妇幼医院(以实际人数确定医院)
五、培训课程:
六、收费标准
每人收费:¥14980元,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4号
备注:
1、报价所含内容:签证费、公务活动、全程机票、保险、三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一日三餐(正餐以中餐为主)、新机场建设费、中文导游、景点门票、境外机场接送、小费每人6美元/天。
2、报价不含内容:、护照、境外私人消费及自费项目,团队以外的个人消费及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罢工、大风、大雾、交通延阻、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引起的额外费用)。
七、报名办法及程序
1、详细填写《报名回执》并传真或邮寄至北京;
2、报名者需在上交《报名回执》后的7个工作日内汇款至北京,并及时把银行底单传至北京,收款后24小时之内,我们将回传报名确认函;
3、需要上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4份(护照有效期至少为1年以上);护照照片4张(必须与护照上相片一致)。
八、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至:单位:欧亚启航(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建外支行营业部
帐号:0109116130012010500514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魁利/王蕾手机:13910296072、13911699656
电话:010-58691261转11/862传真:010-58691267
邮箱:hmlkl707@126.com hmwl707@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6号楼3601室邮编:100022
8.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推动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支持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流通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尽早下拨各项补贴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加强粮食储运,强化冬季蔬菜、肉禽蛋等农产品生产、调运以及冬储工作,切实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步伐,保障粮食、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积极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农业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防治等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制订预算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对预算中拟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及早论证、审核,为及时执行预算、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要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切实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部
2012年12月28日
9.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九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0考核工作,根据百人社函[2010]26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时间
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2月20日,各单位考核情况报送审核备案时间截止2011年2月28日。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公务员考核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对象包括:机关、单位中科员、办事员;乡镇公务员的考核,按管理权限,由任免主管机关负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范围包括:各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当年起参加考核;
3、单位派出学习的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考核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人员的考核,在借调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1
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评为优秀的,需占考核单位优秀名额;
5、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的当年及受处分期间对其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处分期满超过半年的,按正常情况对待,处分期满不足半年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6、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被组织免职后没有重新安排工作的人员、当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内容、等次及比例
考核工作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实际参加考核公务员(不含机关领导成员)总人数的15%以内。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要严格标准,考核等次比例要以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确定。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组织部门考核的领导成员)总数的12%。人员数量较少的部门(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系统内掌握调剂优秀等次名额。
优秀等次名额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四、考核机构及考核程序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考核时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本单位领导或负责人、相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一般应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人事机构或办公室承担。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机关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考 2
核工作;审核审议考核等次建议;对被考核人不服考核结果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核。
考核的程序:
1、召开动员大会,安排和部署有关考核工作要求;
2、召开述职测评会,被考核人按照职责和有关要求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查看《考绩记实手册》,主要查看工作摘要、每个月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出勤天数、考勤负责人审核意见;
4、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的情况《考核表》写出评语,初步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考核委员会(小组)根据考核测评情况和评优比例限额确定每位考核对象的,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属考核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同时报送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广西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对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资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资奖金,已发放的从2011年3月的工资扣回。
2、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的公务员,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3、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要报送 “四册二表一总结”考核材料。考核结束时,各考核单位要将“四册二表一总结”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四册”即: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考核称职(合格)等次人员名册、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名册、考核不定等次、不进行考核人员名册;“二表”即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考核登记表;“一总结”即单位考核工作总结。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分别送县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报审个人工作总结及《考绩记实手册》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各单位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同时报审《考绩记实手册》及个人工作总结(要有分管领导阅示)。凡在规定时间未报审备案的,无《考绩记实手册》的,《考绩记实手册》无工作内容记载或工作记录简单不全的,有临时编造痕迹的,无主管领导月评审核签字的,未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上交公示原件一份),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报审单位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对拟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干部职工,《考绩记实手册》及个人工作总结(要有分管领导阅示),由各单位考核小组自行审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派人到有关单位抽检。
(三)各单位要认真部署,抓紧落实,既要避免考核工作流于形式,4
又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好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不重视考核工作,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评优名额。对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备案附件及相关材料请自行网上登录下载(地址: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请于2011年1月4日至1月15日派人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B401领取《2010考核登记表》及《考绩记实手册》。附件:
1、《公务员二○ 考核审批备案登记表》
2、《事业单位二○ 考核审批备案登记表》
3、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4、考核称职(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5、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名册
6、考核不定等次、不进行考核人员名册
10.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
考核结果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7年我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200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仍然按照《杭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杭人政﹝2004﹞383号)进行。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市级各事业单位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市管局级领导干部)的13%;各区、县(市)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4%。请各单位严格控制优秀人数比例,对超比例的,将不予备案,退回重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浙人薪﹝2007﹞102号)及有关规定,不得发放年终奖金,次年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二、填报年度考核结果材料的要求。各单位备案需上报的材料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一式两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况备案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各一份。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应包括考核基本做法,考核结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建议(尤其是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不定等次人员及未参加考核人员的情况,并分析原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中应在备注中注明未参加考核人员的原因。
表格应按所附的统一规格打印上报,不得涂改。有关表格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下载。若有需要,也可到市人事局2618室领取。
三、考核结果上报时间。市本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在2008年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各区、县(市)事业单位考核结果由各区、县(市)人事部门汇总后在2008年2月底前报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学校、幼儿园按学年考核的结果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人事部门汇总后在2008年9月底前报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如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上报或未按规定上报备案的,将不予备案,不能按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确因特殊情况推迟上报的,需书面说明事由。
联系人:叶海平联系电话:85252605
杭州市人事局
11.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关键词】大型地下人防工程;深基坑;施工技术;支护
1.某人防工程的概况
处于某市地下人防工程是在2010年刚刚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大型人防工程,它位于该市新城区域核心地带,结合附近的地块编码为R24-03的公园布置。宽度约为36M,高度约为3.9M,总长度为1.3公里,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总体建筑形态为地下两层,其中部分为一层。
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地下人防工程将结合一侧的行人地下步行交通系统综合布置,行人通过地上的过街天桥、行人专用步道、地下步行通道,可以直达火车站,火车东站、汽车站和地铁站及换乘站,交通十分便利。在缓解城市拥堵交通问题的同时,作为城市地下空间中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整体城市空间布局与发展和应急防护能力上,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2.基坑特点
开挖基坑之前,通过对现场水文地质进行勘测,得出某市环站东路段的地质适宜进行建设,且水文影响不大。根据勘测的结果,可以得出对现场施工有重要影响的地质各岩土层从下到上主要为:位于地下约14M-19M以下的淤泥质黏土层,位于地下约14M-19M以上的砂质粉土层。其中淤泥质黏土土层较厚,一般为20M,但是土层强度较弱,易于开挖。相比之下,砂质粉土土壤强度较好,密度呈现稍密到中密状,能够承载的强度较大。
综上,基坑开挖后,要着重留意基层深度,14M以上的主要为砂质粉土层,对地基建设影响较小,但当基坑开挖到14M以下时,就要对土质有所注意,淤泥质粘土图层对基坑的开挖稳定有着一定的影响,必要时可以采取加固措施。
水文方面,某市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位高,在基坑开挖时要着重注意,遇到下雨洪涝季节更是要采取降水排水工作及时排除基坑内的多余降水,保证施工与基坑防护安全。
3.深基坑支护体系的选型与设计
3.1以放坡支护为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对基坑支护的相关定义进行了具体说明,认為基坑支护是对基坑内壁及其周边环境在必要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加固措施。同时《规程》中还具体讲解到,针对不同的地质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等级,共分为三级,从一级、二级到三级针对的地质情况及其破坏程度依次为很严重、一般、不严重。
针对某市城东路地段的地质与水文情况,可采用二级放坡支护的措施。在具体开挖时,坡度采用2%-10%,台阶宽度为0.8-1.2M。台阶挡板护面选用混凝土材质,厚度约为70-80mm,类型选用C20。其余组件的规格一般根据具体情况来选取,本次项目选用网片为6.5@200×200 mm,土钉为16@2000mm规格。
3.2以排桩结合水平内支撑支护体系为重点
由于大型地下人防工程较多的利用地下空间,开挖地下较深,本次地下建筑为两层,且架空较高,已经超过了14M,前面讲过淤泥质黏土层土壤较为松散,土壤硬度弱,因此对于14M以下的基坑,则要采取特别的防护措施,对处于地下二层的建筑空间与基坑内壁以拍桩结合水平内支撑支护体系为重点,具体通过一系列加固措施得以实现。
本次项目主要是在基坑内侧用水泥搅拌桩来进行搅拌,对软土参杂水泥混凝土,加固软土的强度。具体措施首先在基坑9M以下的部位先进行打孔打桩,然后在桩内浇灌水泥,凝固以后桩的强度得到明显加固。在采用二级防护支护措施的同时,在基坑内设置竖向的水泥钢筋混凝土立柱作为支撑,立柱四侧用四根140mm×14mm的角钢作为立杆,以支撑立柱。
3.3以深井降水、水泥搅拌桩止水为基坑安全保障
在对该市施工环境进行地质勘测时发现,该市丰富的地下水对本项目的施工不得不说是一个主要的影响因素,因此有必要对地下水的干扰做出必要的应对措施。
止水帷幕是用于在基坑内壁和其周围环境阻止地下水和雨水渗入的连续止水体,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经常被使用。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当合理选择止水帷幕的材质。在地下一层中,由于土壤大多为砂质粉土,可以采用孔径大约为800mm的波纹管作为止水帷幕,主要防止地表降水和潜水层的渗入;而对于地下二层,则选用孔径850mm-900mm大孔径水泥管,主要防止地下深层水的渗入。
4.深基坑的施工
4.1施工程序
深基坑的施工一般分为五个步骤进行:(1)开挖之前对基坑内部进行止水措施,如排桩、水泥;(2)在止水基本完成之后,进行一定的降水措施,主要是降低项目中的地下水水位;(3)对地下室二层进行地下放坡支护,完成后进行施工;(4)检查完地下室二层无安全隐患之后对地下室一层进行放坡支护与开挖施工;(5)最后对基坑内部社会自支撑梁,加以土方量。
4.2深基坑支护桩施工
深基坑支护桩施工工程主要有两种,三轴水泥搅拌桩采用先行打孔,对地基进行局部粉碎,然后在插入的孔桩内浇灌水泥。相比之下,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与三轴水泥搅拌桩大体相同,不同的对孔桩内部浇灌的材质不同,前者主要是通过基地周边的土层来造浆,也就是原土浇筑的方式,后者水泥的方式明显比前者硬度强。两者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4.3基坑排水、深井降水施工
地下一层与地下二层的土壤基质不同,故应当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施工措施。地下二层由于在基坑防水的措施中已经加设了密封止水帷幕,一般采取集水管与排水管即可,不过也要为了应付突发情况的发生,可设置集水池。地下一层由于土壤基质较好,使用明沟排水即可。
4.4基坑土方工程施工
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前要着重考虑以下影响因素:天气情况是否良好,降雨将会使地下水位上升,无法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情况是否准备妥当,不打无准备之仗;相关手续是否合理,以免对施工过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具体施工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先,确定开挖深度与开挖宽度,着重开挖地下二层的区域,要着重注意开挖深度不要太深,有一定的面之后才进行深度的开挖;其次,将地下二层的土方进行搬运,要做到不影响施工现场,然后进行对基坑进行深度挖掘,预留出地下一层的区域;最后,对开挖的区域进行后期维护与土方搬运。
5.结语
以某市刚建成的地下人防工程为例,介绍了该地下人防工程的项目概况,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了解其基坑的主要特点。而后根据基坑具体特点对基坑支护体系进行选型与设计,从放坡支护、支护体系、止水措施三个主要方面进行。最后针对深基坑的施工的具体情况,将施工分为三个主要类别,分别是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施工和土方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1]杨军,刘翔,余贤国.大型地下人防工程深基坑施工技术[J].建筑施工,2012,(25).
[2]田保山,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六大问题及完善措施[J].广州大学学报,2012,(1):135.
[3]吴山峰,沈忠晓.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7).
12.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一、请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抓紧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环评等各项工作。如项目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 应及时上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
二、严格招标程序, 做好招标工作。
(一) 项目业主单位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系统集成商和关键设备 (包括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等) 。项目比较集中的地区, 可由地方统一组织招标。
(二) 招标条件必须符合《金太阳示范工程基本要求》。
(三) 招标条款不得含有要求使用本地产品等地方保护内容。
(四) 光伏系统集成商或关键设备生产企业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 对外采购也必须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如选用本企业或关联企业提供的集成服务或关键设备, 需在符合《金太阳示范工程基本要求》基础上, 按成本核算投资。财政部对其补贴标准另行核定。
三、示范项目要加快实施, 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同时, 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地方财政、科技、能源部门负责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尤其是对造价偏高、系统集成商或设备供应商作为业主单位的项目, 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在工业区、产业园连片开发建设的项目, 要集中实施, 统一管理, 提高综合效益。
四、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必须配置数据采集系统和远程通讯系统, 实行集中、实时监控。
五、项目完工后, 业主单位要抓紧进行项目竣工决算, 财政部将会同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 并据实清算补助资金。
13.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三
信规函[200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根据“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5]398号)”的要求,为了做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保证相关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达到考核要求,部计划组织开展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工作及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工作可以比照通信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组织模式进行。部综合规划司负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培训计划;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生源、制定本行政区培训计划报部综合规划司,并与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共同落实培训任务;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培训师资、组织考试、阅卷及协助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落实培训任务等工作。
部负责组织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人员的考核,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人员的考核,具体参照“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5]39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范围
通信建设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三、培训日程安排
(一)首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日程安排:
每期培训班共五天时间,第一天至第四天集中授课,第五天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天 法律法规
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天 安全生产管理
主要讲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评价、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三天 讲解通信安全生产技术
第四天 通信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第五天 组织考试
(二)参加过建设部或地方建设厅培训的人员日程安排: 该类人员参加培训重点讲授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班共三天,第一、二天集中授课,第三天进行考试。具体安全如下:
第一天 上午--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下午--讲解通信安全生产技术
第二天 上午--讲解通信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分析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统一授课,考试时使用不同的试卷。
四、时间要求
14.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四
印发《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组通字[200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通过适当方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基层党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外交部党委
教育部党组
人事部党组
2007年8月29日
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人员不断增多,其中的党员也越来越多。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祖国、建设祖国的积极性;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要坚持党员条件,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把好政治关。主要看党员在国外期间有无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在我驻外使领馆有无不良行为记录,还要看党员回国后的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
二、出国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国外党组织、在国外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留学人员党员,回国后本人凭国外我党组织的鉴定及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对鉴定的审核意见,向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到,所在党组织可以直接接收其组织关系,接纳其参加组织生活。
三、出国时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国外党组织、在国外期间与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人员党员,本人回国后及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汇报在国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过外国国籍或取得过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党组织经过了解和讨论,认定其在国外期间无损害党和国家利益行为、在我驻外
使领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直接恢复组织生活。
四、出国时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国外党组织、在国外期间未能与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人员党员,回国后恢复组织生活,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人向党组织提交恢复组织生活的书面申请。回原所在单位工作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向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提交申请;到新单位工作的,应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申请,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及时与其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帮助将证明其党员身份的有关材料转至现工作单位党组织。现工作单位如无党组织,申请人可向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党组织提交申请。
2、申请人向党组织如实汇报本人在国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过外国国籍或取得过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两名了解其在国外情况的证明人。有关党组织请证明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人一般应是与申请人有在国外共同学习或工作经历且没有近亲属关系的回国人员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或者是我驻外使领馆或驻外中资机构(企业)工作人员中与其没有近亲属关系的中共正式党员。
有关党组织认为确有必要,可报县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函请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党务管理机构,或者通过外交部党委国外工作局转请我驻外使领馆帮助了解申请人在国外期间的表现情况。有关机构和单位党组织应予积极配合。
3、党组织审核有关情况和材料,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恢复申请人组织生活。有关党组织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核实有关情况,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根据申请人在国外期间和回国后的表现情况,认为符合党员条件,可以恢复组织生活的,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即可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
对不能提供两名证明人书面证明的,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党务管理机构、我驻外使领馆等无法提供申请人在国外期间表现情况的,自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须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考察期满,认为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即可办理恢复组织生活手续。
4、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手续,应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按管理权限审批。
五、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但未加入外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的留学回国人员,本人要求恢复党籍和恢复组织生活的,按照出国期间未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的工作程序,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报县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和恢复组织生活。
加入过外国国籍、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的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六、留学回国人员党员在尚未恢复组织生活期间加入民主党派的,一般不宜恢复其组织生活,应劝说他们在民主党派内发挥作用。个别工作需要的,按管理权限,由同级党委审议,征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同意后,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其工作程序与其他留学回国人员党员相同。
七、出国留学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未加入外国国籍,在国外无法办理转正手续的,回国后本人书面向党组织提出恢复预备期的申请并汇报在国外期间的情况,自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办理转正手续。恢复预备期的工作程序与恢复组织生活的程序相同。
八、对部分留学回国人员党员,因出国时间较长或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发生变化等原因,组织关系及有关材料散失,本人要求恢复组织生活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与其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帮助核实党员身份。若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已不存在的,应与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取得联系。若其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能够出具证明,并经县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其党员身份的,可根据本人在国外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的情况,按相关程序确定是否恢复其组织生活。拟对其作出恢复组织生活决定的,现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身份的意见,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连同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证明,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九、经批准恢复组织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其党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补交党费。恢复组织生活前有工作或固定收入的党费补交标准,按同期国内在职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无工作或固定收入的党费补交标准,按现行国内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
对经过审查,不予恢复组织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切实搞好有关工作的衔接。要认真进行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摸底登记,积极稳妥地为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并将他们及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管理,激发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要把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与加强留学回国人员所在单位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在生产、工作、教学、科研一线和高知识群体及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并积极与教育、外事、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要以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为契机,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出国留学人员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出国留学前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出国后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有关党组织要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组发[1981]19号)和《关于改进接转出国留学、劳务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办法的通知》(组通字[1984]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等材料的保存或转移工作,并对党员出国留学的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出国留学人员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发生变动,应将其组织关系及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移交。
十一、本意见所称留学回国人员党员,主要是指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留学一年(含一年)以上,已经回国工作或定居的人员。
本意见适用于公派留学和自费留学人员党员。其他出国(境)党员回国后办理恢复组织生活工作事宜,可参照上述精神执行。
十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5.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五
《广西建设年鉴》是广西建设系统大型综合性年鉴。为了做好《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编撰工作, 确保《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时效性, 现将组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内容范围为全区建设系统2008年度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新成就和新情况。要求事实具体、数字准确、表述得当。
二、条目设置: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村镇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城镇化建设等。各地建设系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和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选取上述条目进行组稿, 如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与上述参考条目有出入, 可作适当增减。
三、组稿要求:各有关单位撰写的文字材料请控制在5000~10000字。为保证年鉴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具体内容分条目设置可参考2007、2008年卷的《广西建设年鉴》。
撰写文稿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于2009年5月30日前寄 (送) 至《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文稿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编辑部的电子邮箱。如有数据图表和资料图片, 请一并提供。
四、请各单位重视该项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撰写, 按时完成组稿任务。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4楼1408室《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郑燕洁、黄杰斌
联系电话:0771-2260115、22601162260182 (传真)
电子邮箱:gxcic@gxcic.net
16.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人社发„2010‟26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组通字„2009‟163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人函„2009‟1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二次创业”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办发„2009‟9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公务 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年度考核是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要以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府绩效考评结果相结合,全面考核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填写•考核记实手册‣,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标准和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委员会,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人员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2、被考核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或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考核委员会根据被考核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总结、平时考核情况、群众意见和主管领导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5、对拟定优秀等次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6、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审核备案需报送的材料见附件5.1-5.11),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签署意见,存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档案。凡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不能作为考核结果使用,不得兑现年度考核的有关待遇。
五、优秀比例
(一)参加我市“二次创业”绩效考评的单位,按市委、市政府评定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优秀比例。
1、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进行评优;
2、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等次的单位,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8%进行评优;
3、绩效考评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单位,按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进行评优,正职领导干部不能评定为优秀;
4、绩效考评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单位,按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进行评优,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
(二)不参加我市“二次创业”绩效考评的行政机关单位,按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进行评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的确定,按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计算,最高不能超过15%进行评优。
六、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 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由任免机关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对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降低一个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档次,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对于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而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人员,已按规定给予降级的,不再重复降低工资级别;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七、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结果的使用:
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1、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人员,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二)职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 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四)技术工人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安排参加升级考试。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中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告诫期不发年度考核奖金,待告诫期满,依据其表现情况确定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可补发考核年度50%的奖金;符合正常晋升职务工资等次条件的,可从告诫期满的下月起,在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八、相关事宜
(一)新录用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二)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1、调任或者转任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借调或外出参加专项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由挂职、借调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计入考核单位的考核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计入考核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由考核单位按规定发放相应的奖金,考核材料及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外出工作时间不足考核年度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借调或服务单位提供有关情况。4、2009年新安置的军转干部原则上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2009年新提拔的,按新的职务岗位进行考核。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1、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2、因私出国(境)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3、当年6月30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
(四)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政纪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影响年度考核结果较重的情形确定其考核等次。
(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九、有关要求
(一)考核时间
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10年4月底以前完成。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度考核工作,逾期不予补办。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对逾期不能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报市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二)各县(区)所管辖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区)自行组织考核。并于2010年5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与政策法规科备案(审核备案需报送的材料含附件5.1-5.5,5.11)。
(三)市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指导和监督。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所用表格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格格式相同。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所用表格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格格式相同。
(五)新农村指导员由市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桂组通字„2007‟121号、桂组通字„2009‟163号的文件精神负责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按桂政发„2007‟38号文件精神负责考核。
(六)年度考核的相关表格由人事部门统一式样。所需表格均可通过柳州市人事局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载。平时考核的•考核纪实手册‣到市场自行购买。
(七)各单位要建立监督、检查和工作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管理,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一、年度考核表格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年度考核测评表(表样供参考)
4、年度量化测评考核结果一览表(表样供参考)
二、审核备案需报送的材料(附电子版本)5.1 年度考核委员会人员名册
5.2 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 5.3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 5.4 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人员名册汇总表 5.5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5.6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名册
5.7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卡 5.8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卡 5.9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5.1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5.11 机关事业单位2009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奖励审核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篇十七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学、中心(实验)小学:
根据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惠人事[2009]2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如何做好2009中小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法程序
(一)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方法
一是要坚持和完善量化考核测评办法,建立规范的测评考核程序,确定科学合理的测评范围。各单位中层正职要在中层干部或全体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测评,中层副职可以不述职但要进行测评;一般干部在本科室内或考核小组范围内交流总结。二是量化测评采用的形式。各校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工作目标和要求,探索适合本单位的量化考核办法,量化测评的结果要与本人年终总结、工作记实、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结果有机结合,综合评估,使考核结果更趋客观、公正、准确。三是要继续重视发挥平时考核对考核的基础作用,把平时考核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对不能按要求认真做好平时考核的人员,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考核与年终绩效考核有机整合,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单位召开总结动员大会。
2、个人总结述职。工作人员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的努力方向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总结、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
3、量化测评。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组织对被考核人在述职范围内进行量化测评。
4、确定等次。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作出全面、概括、准确的书面评语,并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综合评定,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5、结果反馈。考核优秀等次的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可参照公示格式),时间一般为一周,其他考核等次的要采取书面或其他方式告知被考核人。
6、复核和申诉。学校工作人员对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不服,可向学校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二、考核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名额分配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和行政奖励人数按局分配指标执行(另附通知)。
三、考核结果的兑现
1、做好考核奖的发放工作。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的发放暂按原规定执行,即合格和优秀等次人员分别发放其本12月份基本工资的100%和150%。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考核奖已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不再单独发放。
2、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实施诫勉谈话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发出诫勉通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要将诫勉谈话的结果反馈给区组织人事部门。
3、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增强考核工作活力。各单位在考核工作结束后,除严格执行已有的考核结果使用规定外,要扩大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将职务晋升、岗位及技术职务聘任、评比表彰、奖金分配等与考核挂起钩来,让考核的激励作用在对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时间安排 1、2010年元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动员布置。有关表格随邮件下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打印。2、2010年元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工作。3、2010年元月26日至29日,各单位上交考核审核备案表、考核名册和奖励审批表,审批考核奖。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自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人事干部要进一步了解、熟悉和掌握考核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方法等,做好本单位今年的考核工作;教职工要进一步了解考核的意义、规定、要求、程序及在考核中的义务和权利,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坚持考核程序,体现客观公正是确保考核质量的关键。各校要参照《无锡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好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确定等次、公示、告知等环节,开展好考核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能力。
3、把握进度,按期完成。今年考核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校要制订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考核工作优质、高效、按时完成。
【关于做好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推荐阅读:
关于做好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06-11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09-30
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07-24
关于做好暑期汛期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08-31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10-04
关于做好防暑工作的通知10-21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晋升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卫生、工程专业)08-27
关于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08-26
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08-21
关于做好降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