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纳税筹划案例(精选8篇)
1.公司纳税筹划案例 篇一
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某家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从事家电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该企业2005年应税销售收入1954万元,税负为0.04%,税负明显偏低,2006年2月被大连市金州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2006年2月14日我局由该企业税收管理员和综合业务科评估专干组成评估小组,针对该企业税负偏低、销售毛利率异常、存货周转率较低等异常指标,依托纳税评估系统,采取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手段开展纳税评估。至2月28日评估处理终结,某家电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69342.38元、滞纳金1074.81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异常指标。我们从纳税评估系统取得了该企业的2005年异常指标汇总情况。(表一)月份指标名称 ?异常信息 ?1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13%2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49%累计毛利变动幅度-5%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3%3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0%累计毛利变动幅度-8%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25%4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4%5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3%6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7% 总资产报酬率0.02%7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47%累计毛利变动幅度-6.8%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4%8月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5%累计毛利变动幅度-6.7%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4%9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12%10月 ?
?
销售毛利率趋势异常
月毛利变动幅度-16%累计毛利变动幅度-1.6%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06%11月 ?
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8% 总资产报酬率-0.66%12月 ?
月份税负差异异常
月份税负差异幅度-100%累计税负差异异常
累计税负差异幅度-95%资产负债和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异常
资产负债率99% 总资产报酬率-0.13%存货周转率异常
存货周转率3.34%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160%
2.公司纳税筹划案例 篇二
一、增值税筹划
1. 灵活运用不同销售结算方式。该企业内部现在存在各种销售结算方式, 而且结算方式主要取决于买方。
(1) 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 进口货物,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具体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 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2) 筹划建议。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信用销售情况下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 以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尽可能采用本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 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 在长期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2. 购进免税农产品。
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主要来自原材料的购买, 原材料为大麦、啤酒花及一些辅料, 现原材料价格上涨, 供不应求, 企业在采购方面处于被动。为了保证啤酒质量, 大麦基本都是进口, 一些收购的子公司品牌很多用国产大麦, 由企业的营运部直接购买。
(1) 税法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照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
(2) 筹划建议。企业在主要的生产地成立一个直接向农户收购大麦和啤酒花的公司, 将原来的采购部门剥离, 既可以避免原材料采购处于被动的境地, 又能享受直接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原材料, 从而以采购款的13%抵扣进项税额的好处。
3. 成立储运公司。
该企业购买原材料和销售在自行运输还是委托运输问题上, 不同地区的运输公司有不同的运输方式。总部地区的工厂车队都直属工厂, 不交营业税。
(1)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从高适用税率。
(2) 筹划建议。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储运公司, 在销售货物时如果运费是企业向对方收取的, 就可以将货物的运输业务交由自己的储运公司来完成, 相关的手续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等价外费用均由储运公司收取, 这样储运公司按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 价外费用部分的税负将大幅降低。
二、消费税筹划
1. 成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该企业现在采用的销售方式主要是直销。
(1) 税法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 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 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 因此不必缴纳消费税。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考虑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总公司可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销售价格将啤酒销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则可以降低销售额, 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的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由于处在销售环节, 只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消费税, 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 但增值税税负不变。这样可以减少集团的消费税, 而又不增加整体的增值税。
2. 对酒瓶等包装物收取押金, 不随产品出售。
啤酒的包装物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 尽量采取收取押金形式, 但酒瓶等只能随产品销售。
(1) 税法规定。对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 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 包装物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但如果包装物并未随同产品销售, 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使用, 仅仅收取包装物押金, 只要此项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 (一般为一年) 退回, 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2) 筹划建议。如果能够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总公司生产的啤酒全部销售给该销售部门, 则酒瓶等包装物也可以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 这样可以减少计税金额, 减轻税负, 这就相当于把消费税的纳税期间向后推迟了一年, 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相当于获取了一笔无息贷款。在遇到通货膨胀时, 由于押金已经收取, 其所计提的消费税税额并不随物价的上涨而增加, 因而又可稳定公司的税负, 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情。
3. 开拓国外市场。该企业的主要销售市场为国内, 国外市场只占1%左右。
(1) 税法规定。现行消费税对出口应税消费品规定了优惠措施, 只要纳税人出口的消费品不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 在出口环节均可以享受退 (免) 税的待遇。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想方设法开拓国际市场, 既可以出口创汇又可以为企业节约税金。
三、所得税筹划
1. 固定资产折旧。该企业的大型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残值年限等具体都有所不同。
(1)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 不得变更。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尽可能地选择较低的预计净残值, 以在最初的年份内提取更多的折旧, 冲减的税基较多, 使应纳税额减少, 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有利于企业节税。
2. 公益性捐赠。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很少。
(1)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2) 筹划建议。企业在捐赠时, 应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向《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另外, 可抵扣捐赠的计算基础是年度利润总额, 由于年度利润总额计算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影响, 所以企业可在一定范围内管理年度利润总额, 进而影响可抵扣捐赠数额。
3. 安置残疾人员。该企业职工中残疾人员不到10人, 人均年收入2万元左右。
(1) 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 多雇用一些《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员, 不但可以解决残疾人员的就业, 提高企业的声誉, 而且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减少纳税额。
另外, 企业可以支付给残疾人员较高的工资, 然后将多支付的工资通过其他途径收回, 这样企业并没有增加额外的支出, 却仍然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4. 存货计价。该企业存货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
(1) 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 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 不得随意变更。
(2) 筹划建议。随着存货的不断流转, 一批存货在一段时期内会全部转入企业的损益, 因此无论存货计价方式如何选择, 此期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是相同的, 但是在整段时间内前后各段时间里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却不一样, 并由此影响到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税的税金支出是一种强制性的现金流出, 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要以所得税的税金支出的现值作为评判标准, 选择所得税税金支出现值小的存货计价方法。考虑到目前物价普遍上涨的情况, 企业可以改用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 以实现税收上的优惠。
5. 直接生产原材料。
该企业主要需要的原材料为大麦、啤酒花及一些辅料, 现在原材料价格上涨, 供不应求, 公司在采购方面处于被动。
(1) 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考虑自身直接从事原材料的生产, 如在某些地区承包土地, 并雇用一些人员直接生产, 这样既减轻了企业购买原材料的压力, 又可以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6. 租入资产。该企业现在的固定资产因种种考虑, 没有实行融资租赁, 几乎全部是购买。
(1) 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 分期扣除。
(2) 筹划建议。企业可以在集团内部, 由A企业将盈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起以租赁形式转移给B企业, 并根据本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收取适当的租金, 最终使企业整个利益集团既可以享受折旧的好处, 又可以扣除租赁费用。
另外, 租赁产生的避税效应并非只能在同一利益集团内部实现, 即使在专门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情况下, 承租人仍旧可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而且可以马上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并很快获得收益。所以企业可以考虑将企业的某些资产以租赁的方式获得。
7. 预约定价。关联企业之间的价格因情况而异, 没有制定统一标准。
(1) 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 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 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2) 筹划建议。预约定价制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赢的选择, 它能使企业集团摆脱因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所产生的种种困扰。企业可以利用预约定价安排, 设计对自己有利的方案, 并设法与税务机关达成协议。
摘要:本文针对啤酒生产经营的特点,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 提出啤酒生产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三个税种的纳税筹划方案, 以供参考。
关键词:纳税筹划,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
参考文献
[1].张中秀, 汪昊.纳税筹划宝典.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
[2].盖地.企业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
[3].梁云凤.所得税筹划策略与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4].周华洋.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
[5].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3.寿险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篇三
关键词:日常核算入手;寿险公司;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7)11014601
1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尽量节约成本、扩大收益,税金也是企业的一项成本,通过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少缴点税,实际上也就是增加了企业的收益。每个企业都可以通过对税收法规的研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使用对企业更有利的税法条款。
2税收筹划的前提和原则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的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赋最小化的目标。财务工作者要切实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必须深刻理解税收筹划的前提和原则,在掌握相关税法知识和财经制度的基础上,以守法、合规为前提,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科学合理地进行纳税统筹。唯有如此纳税筹划活动才安全可行、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否则就有可能与偷税、漏税混为一谈。
2.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的前提
(1)真实性是纳税人税前扣除的首要条件。真实性是指能够提供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任何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就没有继续判断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必要。
适当凭据的适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根据《票据法》和《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提供发票的,发票就是适当的凭据;可以自制凭证的,如工资费用表、折旧费计提表等也是适当凭据。
(2)合法性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即使费用实际发生,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一些按照财会制度规定可以作为费用的支出项目。
2.2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的原则
税前扣除的确认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扣除项目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即凡在当期取得的收入或者当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应当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已经当期支付,都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2)配比原则。①因果配比,即将收入与对应成本相配比;②时间配比,即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期的费用相配比。
(3)相关性原则。指纳税人可扣除项目的内容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
(4)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对于会计人员进行的职业判断和估计税收上是不认可的。
3如何做好寿险公司日常经营中纳税筹划工作
目前,由于寿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局限于人寿保险业务经营和保险资金运用,而保险资金运用权限又集中在总部,各分支公司均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资金运用操作,故人寿保险公司纳税筹划的重点应在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1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职工薪酬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企业成本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按照规定,保险公司虽然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但却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义务。保险公司对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主要包括员工工资收入和代理人手续费、佣金收入。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1)尽可能平均地发放员工的每月工资,避免一次性的大额奖金发放,相对降低员工应纳所得税的税率。(2)由公司提供相关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纳入个人所得税,可作为企业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抚恤金、救济金,误餐补贴,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金,企业为某些无住房员工提供住宿,实报实销交通费,电话费用据实凭票报销,差旅费津贴等。
3.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点一般包括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免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和减免税优惠项目等三个主要方面。人寿保险公司同其它企业一样,同样可以采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税赋进行纳税筹划。
合理开支日常经营费用,有效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达到合理避税之目的。
(1)经费计提规范准确,列支凭据真实有效。现行税法规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和1.5%计算扣除,企业按规定提取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必须附有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否则不可在税前扣除。财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其含义:工会经费计提除应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外,对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均要作为纳税调增项目缴税。
(2)实行新的用人管理办法,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将公司保安、司机等人员采用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保险公司支付用工费用、人员全部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所需费用按政策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实现了用工方式的首次转变。这个用工方式的转变在全国其他地方商业银行运用比较广泛,如果寿险公司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加快人寿保险公司用工方式的转变,尤其是对短期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则企业所得税筹划工作将出现实质性转变。
(3)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现象。业务招待费是企业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为千分之五,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为千分之三,超过规定比例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作为应税所得额的增加项加以调整。而会议费是核算企业召开会议所发生的文具、会议横幅、标语、纸张、会议资料、名册印刷、会议室租金、参会人员食宿费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对此没有规定扣除比例,即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列支。因此,日常工作中应加强业务招待费预算管理,积极开展会议费筹划,根据业务实质合理开支会议费和招待费,减少调增应税所得额。
(4)重视广告费开支,确保入账凭据合规有效,减少不必要的纳税调增。在实际执行中,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日常业务宣传时,必须取得税务部门认可的广告支出费用凭据,使正常经营性支出规避纳税调增处理,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5)加强赞助费和捐赠支出管理,用活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符合国家规定、且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据实列支营业外支出,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需在年终进行纳税调整。必要从日常基础工作做起,重视捐赠活动筹划管理:①要取得捐赠的正式发票;②尽可能地通过税法认可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进行捐赠活动,确保各项捐赠支出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公司纳税筹划案例 篇四
一、内容提要
湖南某贸易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29日,2004年8月16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289万元,在本地同行业中经营规模较大。2006年7月娄底市娄星区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在审核该公司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时发现:其2005年度增值税税负为0.43%,比市局依据2005年度税收资料调查数据测算并发布的全市同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1.4%低0.97个百分点,税负率差异幅度达-69.29%。为此,娄底市娄星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以增值税税负对比分析法为主要评估手段,对该公司的库存商品购、销、存以及价格、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开展具体的分析,采用多种相关信息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公司进行重点纳税评估,评估年度2005-2006年。从7月21日开始至8月6日,历时两个多星期,经案头分析、评估约谈、实地调查、评估处理等环节,最终企业以自查申报的方式,主动申报钢材、水泥收入15444303.89元,价格调整收入85500.54元,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转出2671.61元,累计应补增值税2642738.36元,所得税166850.7元,滞纳金80789.832元,并全部入库。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对象筛选。
运用行业税负对比法进行分析,发现该企业近两年增值税税负明显偏低,税负率差异幅度极为异常(见下表)。
同行业税负对比表
行业类别
企业名称
年度
税负
湖南娄底市同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
税负率差异幅度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湖南某贸易公司
2005 0.43% 1.4%-69.29% 2006 0.5% 0.97%-48.45% 针对以上情况,娄底市娄星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7月21日决定将该公司作为重点纳税评估对象,并确定评估年度为2005-2006年度。
2.案头分析基础
湖南某贸易公司是2004年8月批准成立的大型商贸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生铁、钢材、水泥,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167349128.11元,应纳税额721530.17元,2006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47041240.03元,应纳税额739210.3元。该公司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月用票量25份。
评估人员利用综合征管软件“一户式”资料、日常税源分析数据、征管资料数据、金税工程数据以及根据评估需要补充收集的资料,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对,并运用评估分析指标对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了企业可能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下一步的约谈举证和实地调查工作明确了重点。
3.指标选择与分析
(1)运用库存商品进销存数据,对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
评估小组利用平时税源分析数据、征管资料数据、金税工程数据以及根据评估需要补充而收集的资料分析:
2004年该公司经营生铁,全年总计购进26056.545吨,销售24722.35吨,帐面库存1334.165吨。
2005年该公司购进生铁85421.43吨,销售81252.89吨,帐面库存5494.605吨,实际库存应为1334.165+85421.43-81252.89=5502.705吨,比帐面库存多8.1吨。
2006年1-6月,购进生铁57677.676吨,销售生铁68556.702吨,库存生铁出现红字,总计5384.421吨;购进钢材8808.425吨,销售3210.356吨,库存5621.305吨;购进水泥13973.45吨,帐面无销售。
(2)运用评估指标,对企业财务指标进行测算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异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异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异常(如下表所示)
指标测算表
项目
2004 2005 销售(营业)收入
51860721.67 167349128.11 销售(营业)成本
48692031.576 122728265.59 主营业务费用
1555821.65 4022888.04 主营业务利润
926050.09 22190012.26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
222%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
-
139.62%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值
-
1.59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
222%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
152.05%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值
-
1.46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
222%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
-
158.57%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值
-
1.4(3)运用金税工程数据,对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评估人员在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情况时发现,该公司2006年5月-6月销往江西某贸易公司钢材总计1000.356吨,购销双方公司名称除了省份不同以外,其余的内容都一样,而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销售单价与该公司购进商品取得的进项发票上注明的单价完全一致,且销售价格明显低于销售给第三方企业的价格。
销货单位
购货单位
货物名称
时间
数量(吨)
销售单价
(元/吨)
金额(元)
湖南某贸易公司
江西某贸易公司
钢材
06.5.1-6.27 1000.356 2602.311 2603237.423 湖南某贸易公司
A公司 钢材
06.5.1-6.27 438.25 2687.781 1177920.023 B公司
湖南某贸易公司
钢材
06.4.1-06.4.25 1600 2602.311 4163697.6 4.发现疑点
(1)2005年库存商品理论库存与帐面库存不符,理论库存多出8.1吨,可能存在发生货物损耗或赠送行为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问题。
(2)2006年库存生铁出现红字极不正常,该部分生铁是否确已购入和销售,是否计提了销项税额。此外,从市场信息看,2006年度水泥、钢材等建材产品销售形势较好,该企业钢材和水泥购进量较大,但销售量极小,与当前的市场状况不符,同时,根据税源管理人员日常户籍巡查掌握的资料,该企业自己没有仓库,是向某单位租赁了一个仓库,且仓库的空间并不大,根本不可能储存近2万吨的钢材、水泥等货物。
(3)企业2005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值、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值、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配比值分别为1.59、1.46、1.4,均超出正常值,很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的问题。
(4)销售钢材一批给江西某贸易公司,销价与进价持平,且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有可能存在平销返利或关联交易问题。
(三)评估约谈
根据以上疑点,评估人员决定对该公司相应人员进行约谈。2006年7月26日,评估人员经批准后向该公司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通知法人代表以及财务人员到税源管理一科进行约谈,并要其带好有关的帐薄、凭证(或复印件)。7月27日,该企业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准时来到税源管理一科,并提供了总帐、各类明细帐等资料。在约谈过程中,被约谈人介绍了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购销流程,然后对评估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了解释,评估人员制作了《约谈举证记录》。
1.关于2005年库存商品理论库存与帐面库存不符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解释系被盗损失了8.1吨,因财务人员对有关政策不清楚,已直接作为财产损失在当期扣除;此外,对于非正常损失的库存商品也没有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对此,企业愿意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2.关于2006年生铁、钢材、水泥等商品库存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解释:生铁库存出现红字,是因为生铁的进项发票未及时取得而造成的,该部分生铁确已销售且计提了销售收入和税金;钢材和水泥确已销售了一部分,因尚未与对方结算货款,暂未开票和申报,钢材的实际库存很少,具体数据需回公司核实,水泥实际无库存。
3.关于该公司财务指标测算中三项配比指标值异常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解释是因为财务人员税收政策不熟,对2005年度部分税前扣除项目,如业务招待费、罚款、非公益性捐赠等,未严格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法人代表表示愿意作纳税调整,补缴所得税。
4.关于2006年销给××贸易公司的钢材价格偏低的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承认江西某贸易公司与其确属关联企业,没有按市场价格计算收入是财务人员对有关税收政策不理解造成的,表示愿意当月重新调整销售价格,补记收入。
(四)实地调查
为了核实约谈内容,掌握该公司的真实情况。评估人员经税源管理一科科长的批准,按程序转入调查核实环节,决定对该公司的存货情况及有关资料、数据进行重点查实。
评估人员首先到该公司货物存放地点调查,了解到该公司钢材库存量很少,远比帐面数字小,水泥则根本无库存,然后评估人员又到销售部门和会计部门核实销售情况,经查阅原始凭证,发现该公司的钢材、水泥大部分已对外销售,并全部取得了收据,帐面库存出现红字的生铁则确已计提了销售收入和税金。另外,评估人员通过查阅企业提供的帐簿、凭证及有关购销合同、申报资料,对该企业多计费用、少计收入、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的情况进行了认定,其中:2005年度超标准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231250.5元,税前列支罚款158642.21元、非公益性捐赠100000元,没有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中作纳税调整;通过查阅企业提供的投资协议、营业执照及“长期投资”会计科目,确认了与江西某贸易公司的关联企业性质(湖南某贸易公司占江西某贸易公司80%的股份);通过查阅企业提供的报案材料、证明及相关帐务,证实了企业被盗8.1吨生铁(合计金额15715.353元),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同时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的事实。
(五)评估处理
约谈及实地调查后,评估人员对企业法人代表在约谈过程中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一的认定:
1.对该公司销售商品未及时作收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补记收入15444304元,应补增值税2625531.66元。
2.对该公司2006年销售给江西某贸易公司的钢材,因为双方是关联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价格调整,补做收入85500.54,应补增值税14535.09元。
3.对该公司2005年8.1吨库存生铁被盗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作进项税金转出,应补增值税2671.61元,同时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七条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5186.066元。
4.对该公司2005年多列费用、少计收入以及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六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补交企业所得税161664.6元。
由于该企业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故意,系财务人员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关联交易等相关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而造成少申报的事实,同时,企业法人代表在接受约谈时能够如实提供相关的情况,认定事实较为清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评估税务机关决定由纳税人自查申报。
8月9日,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了《纳税评估自查报告》,通过自查,企业主动补正了申报数据,其中:补充申报钢材销售收入12723449.19元,水泥销售收入2720854.70元,价格调整收入85500.54元,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转出2671.61元,累计应补增值税2642738.36元,企业所得税166850.7元,滞纳金80789.832元,并于当月全部入库,同时调整了相关账务。
三、评估建议
(一)建立评估基础信息收集制度。纳税评估是一项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单纯依据某一项数据或某一项指标是不可能完整地判断纳税人的纳税状况的,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将评估工作日常化,从评估基础信息入手,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有计划、有目的地收集尽可能多的纳税人涉税信息和行业信息,如申报资料、财务指标、金税工程数据、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等,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以方便评估人员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对比,否则评估人员就可能因信息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影响评估的质量和效果。
(二)细化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为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总局下发了《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但这些指标大都属于普遍性、常规化的指标,还无法满足对所有纳税人的分析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总局下发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评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纳税人的评估适用指标进行分类整理和研究,争取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和细化、层次感极强的分类评估指标指标,这将更有利于基层的操作。
四、案例点评
(一)评估人员在分析纳税人的纳税资料时,从购销双方大致相同的“企业名称”这一不太起眼的细节入手,大胆推测其为关联企业,转而核查其进销价格,层层推进,举一反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说明纳税评估工作不宜面面俱到,而应善于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通过深入分析,把握细节和重点,从细微处开始突破,往往能够事半而功倍。
(二)纳税评估不能单纯依据纳税人的财务资料展开分析,而应与日常的税源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本案为例,如果评估人员不是通过户籍巡查,掌握了企业仓库容量等基础信息,可能将很难发现纳税人的钢材、水泥库存有异,这就要求我们评估人员不仅要掌握先进的分析方法,更要学会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收集和积累资料,从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5.纳税筹划书上案例 篇五
9.某建筑总承包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
10.卓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11.某造纸厂2008年7月向汇文文具店 12.某个体工商户2009年的生产经营13.某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4.远辉中央空调公司
15.李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 16.某建筑设单位B拟建设一座办公大楼 17.东方中拓建设集团公司是一家从事 18.某工业企业甲向另一家企业已购买 19.某手表厂生产的某型号手表 20.某金银首饰零售商购进某型号首饰
2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22.甲、已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23.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 24.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基本 25.某怎知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乙两种产品 26.某电视机厂(一般纳税人)主要 27.渤兴啤酒厂是辽西地区纳税数额较大 28.宏伟家具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 29.A企业用自营车辆采购材料一批 30.某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1.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09年预计实现 32.B市牛奶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33.某地区有两家置酒企业A和B 34.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35.某高档手表生产企业在2009年、2010 36.枫林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5元 37.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并销售系列化妆品 38.2009年12月,某小汽车制造厂 39.某摩托车制造厂A准备以参股
40.飞驰建材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务 41.乐活餐饮娱乐公司经营餐饮服务 42.某安装企业承包某建设单位传动设备 43.A,B两企业合作建房,A提供土地使用权 44.海南新国大酒店是一家位于海滨 45.北京某展览公司是一家中介服务公司 46.A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7.蓝天建筑安装材料公司
48.某工程承包公司A承揽一座办公大楼 49.莺乐歌舞厅2009年6月门票
50.个人投资者李先生与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
51.甲先生欲投资成立一家商店 52.我国香港地区的一位投资人准备 53.新力集团是甲地一家大中型企业 54.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5.某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6.利华商场是一家大型商业企业 57.万新公司计划筹资1000万元
58.某企业2009年购置一台原值为1000万元 59.A企业由于扩大生产,现急需一台生产 60.某公司接受一无形资产作为投资 61.某企业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62.某公司2005年至2011年盈亏情况 63.某小型制造业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 64.某外国企业拟到中国开展劳务服务 65.甲公司工商登记为“甲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66.某机械制造企业计划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 67.某企业现有一笔5000万元资金准备投资 68.约翰是美国某公司的高级顾问 69.刘某办了甲、乙两家个人独资企业 70.李某开设了一个经营灯具器材的公司 71.某公司会计师张先生2009年每月 72.刘女士是某广告公司的一名职业 73.张先生是一家啤酒厂的品酒师 74.小王是一名设计人员,2009年6月 75.刘先生是一名高级服装设计师
76.孙某于2008年11月给某设计院设计了一套
工程图纸
77.某歌星与一家娱乐公司约定
78.张某于2009年5月为几家公司提供劳务 79.王某为某公司提供装新服务
80.林某是某企业的会计,经过学习通过了 81.王教授是一所知名大学的教师
82.2009年11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 83.李某是一位税务专家,打算编写一本 84.张某是一位财政专家,准备写一本关于 85.某税务小组准备编写一本税务学的教材 86.某地理学家想写一本有关内蒙古自治区草原 87.某著名艺人准备创作一部个人自传 88.叶先生是一名工程师,他发明了一项技术 89.王某的公司(甲公司)将其在市区所拥有的 90.2009年3月1日,李先生将暂时闲置的居住
房出租
91.2009年1月,李某租赁了某市商业区写字楼的一间办公室
92.张某从银行贷款120000元购买了一处小商 93.私人投资者林先生2009年 94.某基金公司的副总裁年薪96万元 95.王师傅是某钢铁厂的一名高级技术工人 96.居民纳税人王先生2009年从甲国取得两项 97.李先生2009年5月和6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
收入5000元
98.王女士于2009年5月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 99.某房地产公司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 100.北京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北京市 101.某企业准备出售其拥有的一栋房屋 10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商品房 10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并出售普通标准住宅 104.某煤矿2010年7月与铁道部门签订运输合同 105.某城建公司A与某商城签订一份建筑合同 106.甲房地产公司新建一栋商品楼 107.甲、乙两位当事人交换各自房屋所有权 108.建华电子元件公司根据产品销售市场 109.某企业生产煤炭并连续加工生产 110.山西省某煤矿2009年6月份生产 111.2008年4月8日,查先生在广州购买
6.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篇六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和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他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他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该领域企业所得税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本公司于2012年1月26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2100012)有效期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A公司投资的子公司B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三、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分析
(一)税收制度空间
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在税法中,每一项税种的纳税人主体都有严格的定义,即对纳税人主体范围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但这种划分又有着条框性,纳税人可以运用这种条框性,通过对经营活动的某种安排,改变纳税人主体的身份,即可实行纳税筹划,实现减轻纳税额的目标。
2、税率上的差异性
如果赋予课税相同的金额,却采用不同的税率,那么税率会随之提升,纳税额就越高,同理税率越低的纳税额就越小。而且即使同一税种,不同的税项也存在着不同的税率,这些不可避免的税率差异为纳税人提供了寻找低税率途径的契机。
3、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通过对A公司课税对象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的税率是计算纳税额的两个重要因素,纳税人可以通过一些纳税筹划方法将其所得税最小化,例如:根据实际情况与现有条件对课税对象进行调节,进而缩减税金,以实现税额的调节。对子公司B公司全额投资,由于A公司所得税率大于B公司的所得税率,A公司在对B公司的利润分配上可以进行筹划,最大限度地避免A公司分回利润的再纳税。使A公司尽量减少税收负担提供了可能。
4、税种税负的弹性
税负的弹性即具体税种的纳税金额伸缩性的大小,它对纳税筹划利益的大小和纳税筹划潜力的大小起着关键的作用,即成正比关系。其规律是:若税负的弹性越大,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就越大,反之亦然。税负弹性取决于税源的大小和税种的构成要素:即税源与税负弹性成正比,税基与税率弹性呈正相关关系,前者越宽,后者越高,即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就越重;也就是说,税负的轻重取决于税收扣除的大小。总而言之,税负弹性取决于各项税种组成要素的弹性。从A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方式来看,其采用的主要方式为直接收款,也就是A公司在贷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即税金由A公司支付或垫付,而根据税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作为应收账款结算方式,那么企业就能够推后缴税的时间。
5、税收优惠
税收的优惠制度是我国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经济发展重要区域、经济发展优先区域以及鼓励研发与销售的产品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总之,若税收优惠的差别越大,实施的内容越广,范围越大,给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的可行性越大。A公司虽说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应按15%,但由于A公司自己的缘故,未及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所以A公司2011年错过了按15%计提所得税的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弹性规定空间
总体上看,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抵减范围和标准,若收入不变得情况下,税前可扣除项目的增加,可一定程度减少课税金额;而计税工资等内容,所得税法中对其扣除限额也加以明确,基于此,企业能够更好地为纳税进行筹划。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A公司在税前扣除项目上,如: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利息费用、捐赠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等项目进行筹划。
四、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设计
根据对A公司2011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空间的分析,便可着手设计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优化方案。
(一)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对于A公司而言,除了对优惠政策加以利用外,同时还需在合法的情况下加大成本投入,缩减本期确认收入,合理的利用资金流动的时效性为A公司进行纳税筹划,而是实现节税、增收效益目的。
1、延期纳税 在合法的情况下,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利用节税技术延期纳税,如对收入进行推迟确认。尽管本期税款缴纳延迟不能减少应纳税款额,但对于纳税人而言,推迟缴纳的税款等同于一笔无需支付利息的资金,可以加快企业现金流动,而企业在足够资金的支持下,可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与所得。
2、利用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
费用摊销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前提,会计成本核算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成本核算在国家规定的产品成本范围内进行时,利润减少的实现可以通过对有利于产品成本扩大方法的选择来获取,进而实现企业所得税税额减少。
3、利用低税率的优惠条件
在新颁布的税法中,其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除了上文提及的相关优惠税率外,新税法中有增加了新的减少税率的规定:首先,对于国家需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该领域企业所得税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所以,A公司目前可以充分根据新政策所提供的新的优惠税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现阶段生产经营活动。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A公司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充分利用这方面的优势来降低自身的税负。
(二)扣除项目的筹划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可以根据税法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预先扣除,如损失、成本、税金以及费用。基于成本核算角度来讲,企业想要减轻税负,完全可以通过列支成本费用来实现。
1、业务招待费筹划
根据我国所得税税法相关条约规定,实际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是准予纳税人业务招待费扣除部分,最大额度不得高于企业盈利的千分之五,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用的开支不得高于纳税人盈利的百分之十五。根据我国有关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要求,纳税人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如若董事会、会议以及差旅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均可被列支为“其他扣除项目”,但不能将这三项在视作业务招待费来进行处理。因此,对于纳税人而言,其在核算业务招待费过程中,可以列支出董事会费、会议费以及差旅费,并将其与业务招待费所分开,因为这三种费用开支,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其因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造成的的必要开支,并提供合法、真实的收据凭证,即可将这三种费用纳入到其他扣除项目中,如记录好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就可获得全额扣除,并且不受比例限制。
A公司将会议费80万元列入业务招待费,这部分业务招待费40%在计算所得税时已经作为纳税调增项目进行调整,如列入会议费不用纳税调整,该笔会议费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为80*40%*25%=8万元。
2、工会经费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有关在职员工工费的开支,其税前能够扣除的为不高于工薪总额的百分之二部分。2011年,A公司工会经费发生额共计1.42万元,同年,A公司工薪总额共计380.28万元,因此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即2011A公司工会经费提取限额=380.28*2%=7.61万元,还有未用完的税前列支限额7.61-1.42=6.19万元,仍有6.19*25%= 1.55万元的节税空间。
3、教育经费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有关在职员工再培训费用的开支,其税前能够扣除的为不高于工薪总额的千分之十五部分。2011年,A公司因职工再培训经费发生额共计一万元,同年,A公司工薪总额共计380.28万元,因此通过下述公式计算,A公司仍有4.7*25%=1.18万元的节税空间余地。
4、职工福利费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有关在职员工福利费用的开支,其税前能够扣除的为不高于工薪总额的千百分之十四部分。2011年,A公司福利经费发生额共计6.87万元,同年,A公司工薪总额共计380.28万元,因此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即2011A公司工会经费提取限额=380.28*14%=53.24万元,此时,A公司还有53.24-6.87=46.37万元的税前列支限额,因此其节税空间颇为巨大,共计46.37*25%=11.59万元。
5、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筹划
对于A公司而言,固定资产部分价值损耗转嫁到产品成本投入中,而产品成本的增加势必会提升销售成本,此外,随着固定资产的持续损耗势必会造成企业采取一定措施来遏制,这又造成管理费用的开支,进而在对企业本总额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实现企业净收益的减少。所以,企业应缴所得税额减少的另一大途径就是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A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表4-1A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政策表
A公司折旧合理避税的方法有: 选择适合的折旧方法和择取合适的折旧年限 由于A公司大部分资产折旧年限都属于长期型,如果可以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折旧年限加以缩减,那么就能够适当的对前期折旧额予以增加,可以延缓缴纳所得税,有利于企业对资金的使用。如果A公司对折旧的会计政策定为加速折旧和减少折旧年限,将大大减少与折旧相应的所得税额,A公司2011年当年计提折旧463万元,如果将折旧年限减为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和加速折旧的方法,当年计提的折旧将增加400万元,影响A公司所得税400*25%=100万元。
6、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在会计处理中,技术开发费用支出可以据实上报。然而在税收处理方面,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技术开发费用若在当期未形成企业无形资产的,那么需将其计入到当期损益中,规定中明确支出,企业准予扣除部分为技术开发费用的50%,若该部分费用已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那么必须摊销无形资产150%的成本。A公司从国外购买该技术,花费2000万元,购买后可以直接投入生产应用,合同约定的年限为10年,当年可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假设自行开发该项技术,估计费用也为2000万元。但可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少纳所得税(3000-200)*25%=700万元。
(三)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节税效果评价
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是循序渐进的,是在有计划、有组织的情况下实施的,尤其是对与某些重要的节税措施,其必须落实到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以达到企业节税需要与要求。对于A公司来讲,在合法情况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为公司享受优惠税率创造条件,通过上文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应用,A公司节税金额共计2819.6万元,详情如表4-2所示:
表4-2纳税筹划方案
7.机械制造企业纳税评估案例分析 篇七
纳税评估是国际上通行的税收管理方式,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环节。行业数据管理模型的有效运用,可以将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与税收征管体制业务流程高度融合。通过风险项目识别筛选、案头分析、税务约谈、疑点审理、实地核查、风险反馈等工作环节,将纳税人各种涉税资料和信息进行综合的审核、分析、评价,并做出相应处理决定的税收活动,实施更有针对性的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税源专业化管理。真正做到用风险评估管理方式替代传统的层级经验管理模式,实现“纳税服务、风险评估监控、税源专业化管理、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优质高效管理新模式。本文以某机械制造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实例做分析,突出数据管理模型及风险预警指标的差异比较作用,体现风险评估工作的目的性、管理性、警示性、服务性等特点。
二、案例分析
(一)确定对象
2013年7月,某市地税机关将加强机械行业规范化管理作为纳税评估和风险应对工作的行业重点,组织对辖区内的机械制造企业集中进行数据采集,通过调查摸底进一步分析行业特点,找出其共性,总结行业生产的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行业评估指标。
(二)案头审理评估分析
风险评估小组针对某市税收管理区内的某滨海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开展了纳税评估。
1.企业基本情况。某市滨海矿业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金260万元,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农具、铸件、工矿机械制造生产、销售,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风险评估小组对该公司的下列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详见表1。
单位:元
2.案头审理初步分析。从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内调阅该单位2012年度纳税申报情况和财务报表数据,比较分析下列主要财务指标,详见表2和表3。
单位:元
单位:元
通过表2、表3的数据比较,分析该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及附列资料,并结合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现状,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初步发现以下疑点:
疑点1:主营业务利润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评估期主营业务收入-评估期主营业务成本)÷评估期主营业务收入]×100%=评估期主营业务利润÷评估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该纳税人所在行业的全省行业平均水平数值应为7%左右,预警值5.5%。该单位的主营业务利润率则为4.3%,大大低于5.5%的预警值。同时,纳税评估应对人员通过该企业上期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指标比对,发现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同步变动系数(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为1.133 8,异常,存在风险。如果系数大于1说明分子分母变动方向相同,系数小于0则变动方向相反。由此推断该企业可能存在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问题。
疑点2:主营业务费用率。
主营业务费用率=评估期期间三项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评估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该纳税人所在全省行业的平均水平数值应为10%左右,预警值8%~13%。该企业主营业务费用率为13.15%,已超过预警值0.15个百分点。同时,纳税风险应对人员通过该企业上期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费用指标比对,发现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费用同步变动系数[(当期销售费用率÷上期销售费用率)÷上期销售费用]的绝对值为0.1604,大于预警值,存在风险。由此判断该企业可能存在虚增费用的问题。
疑点3:废料收入。
所有机械企业都会有下脚材料出售的情况,一般而言:(1)废料收入应不低于电费支出的1.5倍。具体到某一企业,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金属加工多的企业比金属加工少的企业要高。(2)自行购进板材切割的企业,其废料收入不低于自产产品(含自产配件)收入的1.6%,而外购切割件的企业,其废料收入不应低于自产产品(含自产配件)收入的0.8%。以上两个指标要取较高指标确定。经核查该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资料,企业登记入账的废料、下脚料收入为2 508.83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62%,低于最低警戒线。由此判断该企业可能存在废料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疑点4:定额工人人均创造销售收入。
定额工人人均创造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定额工人人数。
一般的企业年指标每人每年不低于15 000元(要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因素来确定)。对生产较大规格产品的企业,年指标人均要高一些。该企业2012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为32人,按人均创造销售收入15 000元计算,年销售收入应不低于480 000元,该企业年度销售收入仅为407 654.41元。由此判断该企业可能存在虚增工人人数或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三)税务约谈询问疑点
针对以上疑点,风险评估小组向该企业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询问核实相关涉税疑点,分别约谈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要求针对税收疑点信息予以解释说明。
该企业对疑点做了如下解释:
针对疑点1,企业认为成本结转全部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不存在多结转生产成本的问题。2012年度钢材价格浮动较大,故生产成本较高。财务人员出示了部分原材料购进票据,情况属实,疑点可以解除。
针对疑点2,企业负责人解释费用率较高的原因为:(1)行业竞争激烈,业务萎缩,而职员工资、生产耗材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导致费用居高不下,为了保全市场份额,业务交际费用持续增加等因素所致。(2)本年度对生产用房屋车间进行了维修,费用近20万元。(3)2012年因企业要扩大生产规模需重新选址进行厂房建设,增加了部分前期费用。企业拟重新选址进行厂房建设是评估人员已经掌握的情况。
针对疑点3,财务人员对废料收入问题的解释为:由于他是企业代账会计,企业所有废料收入都由企业负责人经手,他只能有多少票做多少账。评估风险应对人员再次询问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解释:因为2012年生产所用板材都是从其他钢材切割企业购进的切割件,所以下脚废料很少。
针对疑点4,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用工人数问题的解释为:因机械行业企业大规模增加,竞争激烈,导致技术工人严重缺少,机械师人才很容易流失,不少熟练工人都是刚到企业,时间不久就被其他企业高价挖走,企业只能招收学徒工,工人人数实质性短缺、技术人员不足。
总的来看,企业的解释看似合理,但有些方面很不具体仍然难以排除疑点,需要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由案头审核、税收约谈阶段转入实地核查环节
带着尚未解除的疑点,评估风险应对人员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账簿等涉税资料对疑点进行举证,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经分析企业销售记录,2012年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多为改进型、加宽加厚等特殊规格的非标机床产品,所需钢材必须自行购进进行切割,而非企业人员所说购进的是切割件。再审阅企业材料明细账,2012年企业购进各类板材总计45吨,且出售方多为正规销售公司并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年实际废料收入为5 600元,所以企业财务人员关于废料收入低于预警值的问题隐瞒了真实情况,虚假解释不攻自破。
2.通过核对“应付工资”账户等与企业车间人员出勤表、工资计算单及工资表等资料,并和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可以清晰地看出企业2012年度在“杂工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办公费”支出等方面存在虚列部分工资费用的问题。
3.通过核实企业费用明细账发现,企业2012年将部分应记入“在建工程”的费用挤进了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虚增部分期间费用。
对以上核查出的几点问题,企业均未表示反对意见,在评估风险应对人员的细致解释和明确税收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均表示进行认真自查并按规定补缴相关税款。
(五)纳税评定处理环节
风险评估人员制作了纳税评估报告,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确定该企业风险应对情况为差异符合性结论(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送达纳税评估建议书给企业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并补缴税款。
在风险评估小组的后续管理监督下,企业进行了如下自查纠正:对2012年度中取得的废料收入补记入账,对虚列的工资费用等项目做纳税调整,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补申报企业所得税2 035.05元,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三、管理建议
通过以上实例分析,笔者建议税务部门要以深化数据和管理模型的应用为契机,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针对不同行业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构建科学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实际案例的形式展现行业及单户的风险分析、推送、应对和实际成效。确定“数据采集—风险识别—排序推送—风险应对—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制定税收风险监督及评价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税收风险专业化管理。
参考文献
[1] .黄双蓉,王世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 .郑坚.纳税评估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5
[3] .梁俊姣.纳税评估方法与案例.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4] .陈茂锋.纳税评估理论、实务与案例评析.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
8.纳税筹划在鑫珠春公司砖厂的应用 篇八
关键词:税制改革;税收优惠;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0-0123-01
一、2009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矿物质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可以依照简易征收办法按照6%计算企业增值税。”
考虑到砖厂当时按17%的税率缴税,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很少,税负较高,若按简易征收6%计算缴纳增值税将会大大降低企业税负。通过与税务人员沟通,注销鑫珠春砖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改变砖厂经营模式,由原来的独立经营、独立纳税转变为合并到公司经营范围内。
二、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文)中规定:“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其中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鑫珠春公司砖厂的综合利用资源煤矸石、粉煤灰,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废渣目录中,砖厂的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符合“财税[2008]156号文”相关规定,如果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单独核算,就能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结合砖厂生产实际,及时对砖厂的账务及会计科目进行梳理,在会计核算上对两种矸砖产品的库存、成本、收入进行分开独立核算,以保证砖厂账务能单独反映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的会计信息。
根据砖厂生产特点,两种矸砖产品在原料、电力、人工等耗用基本投入及生产工艺上都一样,只是在工序中的投入比例上有差异,而且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与煤矸石烧结普通砖的各项投入上基本上保持在1.7倍的比例。首先保持了原有的归集成本费用相关科目两种产品统一核算的方法,例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在月底再严格按生产数量比例、投入差异比在两种产品上分配生产成本,按销售收入比例在两种产品上分配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体现了两种产品的统一性。其次,两种产品需要分别反映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交税费,在会计科目设置、平时业务核算上分设煤矸石烧结普通砖及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两个明细科目进行了分开独立核算,保证了两种产品的单独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反映了两种产品的差异性。
同时,与砖厂领导结合,严格按照税法规定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把关煤矸石烧结矸砖生产掺兑比例及技术要求,并将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及时送检及注重检验报告的保存,使生产掺兑比例及技术要求上符合了税法规定。因为改进会计核算管理方法,使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的会计信息有理有据,准确真实,并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可。既能保证煤矸石烧结普通砖产品享受到6%的简易征收低税率,又能使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产品按17%的税率享受减免退税,使砖厂各项产品都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砖厂煤矸石烧结多孔砖2011年开始享受到了增值税减免退税的税收优惠,2011年至2014年厂共审批了增值税减免退税83.28万元,若不进行煤矸石烧结多孔砖的单独核算,企业在2011年至2014年生产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所得收入就需上交税金32.44万元(按简易征收计算),此项改进会计核算的管理方法为砖厂减少了32.44万元的资金支出。
三、依据“财税[2008]47号文”有关规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限定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砖厂生产矸砖所用原料有粉煤灰、煤矸石与页岩,其中粉煤灰与煤矸石属于《资源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三废中的废渣类别,其掺兑废渣比例必须达到70%以上方能享受资源综合减记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对砖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具体要求:首先要求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从生产源头把关,在保证矸砖质量的前提下将页岩掺兑比例低于30%,使每月的粉煤灰与煤矸石废渣掺兑比例都达到了70%以上,在生产掺兑比例上符合了税法规定;然后要求相关人员做好每次掺兑废渣等相关原始记录的保存,并登记成册,为上报税务局做好基础资料准备,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主动联系税务专管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取得勘察记录,为上报税收优惠材料做好最后保障。
四、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中第二条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2014年7月起根据政策将煤矸石烧结普通砖税率及时调整到3%。
可是煤矸石烧结多孔砖近两年因受外部环境及政策影响,销售市场很小,砖厂从2014年起很少生产多孔砖,只是低价少量销售库存多孔砖。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在2014年底之前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是因为拥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 “烧结煤矸石多孔砖”的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此证书两年一申请,上次申请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若重新申请证书,需花费近8万余元,与剩余库存多孔砖返税金额相近;若不再申请证书,多孔砖不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与普通砖一样按3%的税率缴税,实际上缴金额按现市价核算需缴纳税额不足2万元。经财务科提议,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召开了“公司砖厂税收政策变更事项”专题会议,根据投入产出效益原则,决定鑫珠春公司不再办理“烧结煤矸石多孔砖”的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砖厂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从2015年元月起按3%的税率正常缴税,不再享受税收减免。此项筹划,为企业节约了6万余元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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