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规划意见(9篇)
1.六五普法规划意见 篇一
六五普法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广泛深入宣传学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交通运输“十二五”期间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现就实施“六五”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连云港“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全市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保障和促进我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行业。围绕“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立足于推进沿海开发、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法治赣榆”建设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变成联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纽带和桥梁,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宗旨。着眼于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重点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3、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做到普治并举,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依法治交进程。
4、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要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把握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突出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行业特点和社会价值,积极探索新时期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思路,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确保“六五”普法取得实效。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基本法律和交通运输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向社会普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也是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宣传的重点。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学习、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形
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注重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增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权责统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在交通运输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围绕培育宪政和法治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连云港建设纲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大力推动“法治赣榆”创建活动,总结经验、健全制度,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努力形成全面覆盖、职责明确、富有活力的“法律六进”工作格局,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有序地参与法治实践。
3、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交通建设、运输、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扩大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社会影响力,使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广大群众所知晓,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公路法》、《港口法》等规范交通建设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加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加强《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规范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交通运输的安全保障。要加大对新出台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新修改的《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好公路、水路安全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4、深入开展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增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权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应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公共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和谐发展。要加强信访、投诉、调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宣传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创新、诚实守法经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建设“法治赣榆”和推行以法行政的主题,立足促进交通运输经济发展和稳定,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7、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过程中,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用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充实和引领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形成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创出品牌,培养树立一批普法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对象与要求
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包括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交通运输系统的公务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交通运输的意识和能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应当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任职和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大对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加强与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要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举办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要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趋利、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现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要求,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水平,建立培训跟踪制度。对所属执法人员每年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进行至少一次法律法规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与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奖惩等综合管理工作挂钩。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推动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积极组织主题普法教育活动,落实学法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举办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并落实好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抓住新法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热点难点问题破解、典型案例研讨、执法文书评审等重要节点,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水平。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抽查,落实执法责任。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结果与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奖惩等综合管理工作挂钩,从制度上保证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同时,要加强交通内部上下级、主管部门与所属执法单位的层级监督。制定有效交通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监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建立投诉、举报、查实回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明确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办理人员。同时要坚持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就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等实体性执法依据适用,执法文书制作,以及执法风纪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以及被内部通报、纠正,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等情形的错案,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因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案件,要建立向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偿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把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权力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示。把交通行政执法便民措施、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应具备条件及办理期限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行政机关办公场所及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增强交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具体工作制度。通过行政复议,及时发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错误。对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严格落实被申请人举证的证据规则,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本机关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人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复议或者应诉活动。
(六)充分利用资源,利用各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的作用,开办普法宣传教育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周、日),集中开展相关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通过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组织收看与普法宣传教育有关的录像、举办法制培训班、举行普法知识竞赛、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七)以点带面,树立和推广示范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挖掘、树立和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创建、评优活动和组织年度考评、中期督导、检查验收等途径,适时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先争优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根据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六五”普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从构建和谐交通、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制度。
(二)健全考评机制。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要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学法用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保障“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普法培训、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和普法活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学校六五普法规划 篇二
【2011-201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和教育改革的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依法制校和依法治教的力度,注重德育和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2011年—2015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我校普法工作要按照市、县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条主线,以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为质量立校、管理强校、和谐理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要求,着力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适应社会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广泛、持久地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
三、主要任务
(一)按照利辛县依法治县 “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民法》、《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计划生育与人口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自觉养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好习惯。
(二)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三)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学生的过程评价融入法律内容的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
(四)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四、“六五”普法的对象和要求
(一)“六五”普法的对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宪法》教育是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法律,把进一步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尊重《宪法》作为养成,培育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的爱校情怀。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工作特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 “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演讲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进年级、法制进班级、法制进课堂”等“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内局域网、手抄报、板报、宣传栏等平台使“六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根据学校“六五”普法工作的需要,集中法律宣讲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班级、进家庭”活动,保障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充实和强化法律讲师队伍。
4、学校普法办全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两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
5、做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按照要求、数量,全面完成上级统编教材的征订任务,为“六五”普法创造有力的条件。
6、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7、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五、“六五”普法工作步骤与安排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4月开始实施,到2015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由普法办依据市、县教育局 “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六五”普法规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突出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学习到位、资料齐备。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前,对“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查找漏洞、不足的问题,进行普法材料的整理归档,并迎接上级验收。
4、落实“六五”普法教育经费保障。学校适当安排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的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与探索,组织编写具有示范性的普法教材,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和全校师生员工考试、知识竞赛、讲座等发生的费用。“六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六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3.沂水一中六五普法规划 篇三
2011年—2015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我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条主线,以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为质量立校、管理强校、和谐理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六五”普法期间,学校实施普法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和教育改革的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依法制校和依法治教的力度,注重德育和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平安、法治、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六五”普法期间,学校实施普法教育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要求,着力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适应社会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广泛、持久地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全校师生员工学法、知法、用法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两个转变”,即进一步提高学校广大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将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创建“和谐幸福校园”的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得各项任务,服务于改革开放,服务于广大学生和家长,服务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步。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广大群众。从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需要出发,采取切合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妥善解决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推进我校各项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
3、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1
大力推进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立足于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素质,依法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省市及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学校干部、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宣传普及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民法》、《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计划生育与人口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培养青少年学生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的意识,增强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三)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之一,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学生的过程评价融入法律内容的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
(四)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五)深入开展教育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把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点的情操,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主题活动,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宣传周”等主题宣传苦于活动为契机,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学校领导干部、教师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增强干部和教师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五、对象和要求
(一)“六五”普法的对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二)“六五”普法的要求
1、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青少年学生是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把青少年学生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通过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使青少年学生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结合学生实际,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教育等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融入学校法制教育中。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学生乐于接受,确保教育效果。
2、建立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抓好“四落实”,要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3、拓展普法空间,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要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要依托家庭、社区、街道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
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4、加强教职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学校领导的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增强教师依法教书育人的自觉性,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保证学时。广大教师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观念。学校为教职员工配备法律知识教材,以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学习,要写学习笔记,全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二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
5、做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按照要求、数量,全面完成上级统编教材的征订任务,为“六五”普法创造有力的条件。
6、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六、工作步骤与安排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依据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同时做好组织、宣传、启动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根据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学习到位、资料齐备,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对“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查找漏洞和不足,进行普法材料的整理归档,并迎接上级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普法教育纳入我校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人员,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提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总支领导、各部门处室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确保我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自评考核体系。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
作纳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中做出安排,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主要作用,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学校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4.住建局六五普法规划 篇四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城乡建设系统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结合我县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努力建设法制部门,全面强化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政,规范城乡建设系统的执法行为,实现城建工作合法、高效。
2、主要目标:围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按照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部门的要求,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增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
作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3、工作原则
(1)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工作特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每周学习日等机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平时以自学为主。
(2)学法和用法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风尚。根据需要,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过错追究制,加强行政监督。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律知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系统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培训。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
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根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和出台的《2011年重点普法目录》,培育民主法制观念。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集体法律学习和个人自学活动,要深入细致的学习掌握《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各项具体规定,将《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城建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起来。要求干部职工认真书写法律笔记、开展法律学习的交流活动,主管领导要定期检查、督查。
3、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各项工作,认真遵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效率性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尽最大可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同时使用统一印刷的法律文书,严格规范行政管理执
法各类文书和记录。
4、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法治实践。要着力推进防震法制建设,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行政管理。
三、工作步骤
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前,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上半年。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普法方案贯彻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对“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同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迎接市“六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公务员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四)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我市主流媒体开辟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增强法制宣传
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
(五)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络、期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法律知识。
2011
5.乡镇村社区六五普法规划 篇五
“六五”普法规划
“五五“普法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在全村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三)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接受镇党委和政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四)抓好队伍建设。
(五)推进阵地建设。
村委会
6.如东县经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1 篇六
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2011-2015)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全县经信系统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经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诚信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如东县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全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实际,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经信系统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企业法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为如东经济和信息化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经信系统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理念更加牢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水平以及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县经信系统法治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具体目标如下:
----经信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经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经济和信息化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更加全面,运用法律手段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经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经信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经信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目标、任务更加明确;经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以人为本、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理念和能力普遍得到增强;经信系统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及内部监督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办事高效、廉洁公正、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企业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广大职工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主要任务
1.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突出这一主题,突出学习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治污、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管理、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学习宣传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诚实守法经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围绕提升经信干部法律素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重在提高经信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学习和掌握投资管理、产业结构调整、信息产业、节约能源、能源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经济贸易、国防和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继续坚持和完善经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创新办法、优化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4.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认真履行经信系统法定职责,把握好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5.围绕推进依法治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强化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定期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合同、税收、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掌握《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经济法律制度,着力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形成讲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企业、节能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打造“百企学法“活动品牌。(二)重点工作
1.立足法治政府要求,规范经信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审批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执法责任追究、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加强行政权力和规范性文件的网上运行监督。
2.深入推进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工作效率。做好我委行政事项的分类监督,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和年度报告制度,制度年度执行检查计划。继续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节能减排、化工治理、电力保护、煤炭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执法体制改革。通过社会诚信体系特别是信用征信系统建设,发挥信用监管制度在经信执法中的作用。
3.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明确经信执法依据,及时清理、调整、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4.开展法治企业创建,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促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抓手,建立两年一次在全县开展的“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和优秀企业家”表彰制度,一年一次的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资格评审制度。推进企业不断完善依法管理各项制度和以合同管理流程为切入口的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制定进一步推进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安排和阶段要求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
2011年.各企业服务中心、经发局,各企业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好普法规划。三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做。四是建立普法试点和联系点,以点带面,发挥好试点和联系点的示范和样板作用。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企业服务中心、经发局,各企业要全面开展普法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度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确定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学法内容,分别对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分期分批轮训。要及时组织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启示,共同提高。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13年为中期考核年,2015年为终期考核年。各企业服务中心、经发局和企业要按照“谁规划、谁实施、谁验收”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的总结验收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
1、普法机构
成立如东县经信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经信委主任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委办公室,委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信委“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县经信系统的普法工作牵头机构,负责对全县经信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经信系统“六五”普法方案;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宣传推广各镇区和有关企业的先进普法经验;培训县经信委机关干部职工、企业服务中心主任(经发局局长)和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任务分解
县经信委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沟通、合作,实行整体联动,形成普法工作的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1)对全县经信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经信系统“六五”变法方案(办公室、人教科);
(2)安排委党组成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及有关政策(机关党组);
(3)安排全委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政策(办公室、人教科);
(4)培训各镇区企业服务中心、经发局全体成员和重点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中小科);
(二)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和带头学法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参加县组织的“六五”普法培训班开设的法律课程制度,保证党组中心组每年进行2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建立经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制定严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目标要求,保证学习措施制度化。全面推广学法登记和学法用法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方法,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确保学习时间,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40学时。
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企业家协会这一平台,每年不少于6天时间,组织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2.经费保障
7.渭源县第三高级中学六五普法规划 篇七
渭源县第三高级中学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渭源县第三高级中学“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和教育改革的任务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依法制校和依法治教的力度,注重德育和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我校普法工作要按照市、县教体局“六五”普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这条主线,以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为质量立校、管理强校、和谐理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的要求,着力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适应社会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广泛、持久地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
三、主要任务
(一)按照渭源县依法治县 “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民法》、《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计划生育与人口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自觉养成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好习惯。
(二)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三)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法律观念和提升法律素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形成科学、系统、常态的法制教育网络,建立学生的过程评价融入法律内容的评价标准,从而提高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
(四)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四、“六五”普法的对象和要求
(一)“六五”普法的对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1、《宪法》教育是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法律,把进一步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尊重《宪法》作为养成,培育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的爱校情怀。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工作特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2、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 “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形式多样的“法制进年级、法制进班级、法制进课堂”等“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校内板报、宣传栏等平台使“六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根据学校“六五”普法工作的需要,集中法律宣讲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活动,保障学校“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3、学校普法办全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两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
4、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5、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五、“六五”普法工作步骤与安排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2年9月开始实施,到2015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由普法办依据市、县教育局 “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六五”普法规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学习到位、资料齐备。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5月,对“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查找漏洞、不足的问题,进行普法材料的整理归档,并迎接上级验收。
4、落实“六五”普法教育经费保障。学校适当安排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的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与探索,组织编写具有示范性的普法教材,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和全校师生员工考试、知识竞赛、讲座等发生的费用。“六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六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七五普法规划 篇八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对于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6、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学校发展的基本规则,深化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探索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教职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师德规范、小学生守则等规范在学校法治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普法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对于我们学校就是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全体家长。在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不断完善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我们要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2、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坚持“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课堂、橱窗、板报、家长微信群、家长QQ群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扎实开展普法教育
(1)、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
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之中,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和学校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平台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3)、通过课堂、主题班会、观看影视录相、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员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帮助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4)、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
(5)、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我们利用每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法制教育,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6)、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
2016年2月
9.昌吉州六五普法规划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昌吉州地税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认真践行“人民税务为人民”的工作宗旨,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根据《自治区地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州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十二五”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税收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昌吉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昌吉地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工作目标:以适应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昌吉州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为目标,在昌吉州地税系统扎实开展以宪法、国家基本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普及国家的各项基本法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的法治理念,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的能力,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1— 营造良好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使税收法制化建设更加适应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二、工作对象
(一)在昌吉州地税系统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1、昌吉州地税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将法制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范畴,鼓励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制讲座、法治研修班,把法律知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和任职期间学法、守法和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2、要加强各类与履行职务有关的涉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建立系统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践操作相结合,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习机制。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法制教育培训纳入公务员出任培训课程,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面向全社会,加强税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扩大—2— 税法的影响面,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1、加强对地方党政各级领导干部的税法宣传和普及。各局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税收在推动昌吉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重要作用,使他们了解税收工作,进一步支持税收工作。
2、加强对企业管理者及广大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普及。各局要利用每年一度的税法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收在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强办税服务和税法咨询,全面展示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
3、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农民工、流动人口纳入到税收法制宣传的范围,结合受众群体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开展税法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工地的活动,向全社会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培养依法纳税意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制学习,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确立以宪法为基础,以国家基本法律为补充,以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体系学习内容。
—3—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公务员必须熟知和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各级地税干部要通过学习宪法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局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各类基本法律知识,特别是《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与履行职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约束自己的税收执法行为规范,预防和减少渎职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学习基本法律的同时,要结合昌吉州经济发展和民族构成等特点,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法律,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维护国家的安全统一的民族团结意识。
3、各局要组织干部在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的基层上,重点学习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税收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国家税收政策得到全面、正确落实。
(二)突出法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以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为重点,以 “宪法法律宣传月”、“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高效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针对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务实高效的法制—4— 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纳税人遵从税法、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1.要根据纳税人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突出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解读,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辅导,强化关于西部大开发、促进就业等民生税收的法制宣传,使纳税人充分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增强纳税人的权利、责任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要通过正反面典型的树立,推动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税收法制环境。树立一批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激发纳税人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严厉打击各类偷、逃、抗、骗税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对涉税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维护税法的威严。
3.要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注重更新网站的内容,充分发挥网络互动的功能,通过网络了解纳税人的心声,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积极和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多种途径、多种方式搭建和纳税人交流沟通的平台。
4.积极开展法“法治六进”活动。认真落实昌吉州“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工作要求,—5— 积极开展“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活动,针对机关、乡村、学校、社区、企业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法治六进”工作实效。
(三)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的相互融合。
1.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严格依法征收管理,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优化执法机构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环节和细化执法流程。
2.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普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在制定税收服务措施时,既要尊重法律的威严性,又要具备人文关怀。建立健全现代纳税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纳税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通过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办税指引等举措,对纳税人提供警示和帮助。
3.严格落实执法监督。以征管质量评价体系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加强—6— 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力度,提高审理质量,使执法监督真正成为保护纳税人权益和税务干部正确履行权力的最后一道屏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六五”普法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化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昌吉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地税部门作为经济执法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把普法工作纳入到税收中心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创新机制,不断深入
各局要紧紧抓住昌吉州经济建设发展的契机,研究和把握全社会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进一步拓宽普法工作领域,创新普法工作机制,提高普法工作水平,使普法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昌吉州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昌吉州地税系统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州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州局机关和昌吉州地税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
—7— 查指导。各县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开展好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要配强、配好具体工作人员,保证普法工作经费支出,切实推进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协调,搞好配合
各局要根据当地实际,主动争取地方党政的支持和帮助,积极与当地法制部门联系,协同司法、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国税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利用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创造更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效益;与财政、教育、工青妇等部门有计划、分步骤的加强协作,以利于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五、步骤安排
昌吉州地税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
各局应按照州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做好普法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各局应依据普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州局将于2013年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下半年)—8— 各局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向州局报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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