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普查培训总结(共8篇)
1.脱贫攻坚普查培训总结 篇一
站位再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脱贫攻坚中,纪检监察机关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总书记有关扶贫论述作为方法论,作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工具书,精心研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每一章每一节。对标对表总书记讲话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到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使群众充分享受到全面从治党带来的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确保兑现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监督再精准。《党章》对纪委的职责作了准确的定位,监督是指“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总书记说到扶贫工作一定要精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那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也要精准。县纪检系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断从《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找答案、找方法,以党中央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和“六大纪律”为尺子,围绕着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指标,按照自治区纪委“六个聚焦、六大行动”和市纪委“五紧盯行动”开展靶向精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和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等重要领域、环节,主动扛起责任,监督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不滥用权力,不违纪违法;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一些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及民生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该约谈的约谈,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
问责再从严。总书记指出“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精准有效发力,坚决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硬仗,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我们深刻领会总书记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定为“硬仗”的精神内涵,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专”上做文章,“治”上下功夫,发挥好问责“撒手锏”作用,在全县“抓系统,系统抓”系统整治,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缺失、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监察系统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动扶贫资金“奶酪”等问题;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严明的纪律、严肃地问责,激发各级各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督促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高效完成。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起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持续释放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不手软、不停歇的强烈信号,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来,县共查处了15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应、纪法效应、社会效应,充分证明了哪里有严实作风,哪里就有生动的脱贫实践。
脱贫攻坚越往后任务越重、工作难度越大,越需要全体党员干部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以更严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在推动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职责定位,把专项纪律检查作为保障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重要抓手,聚焦纪律作风,强化执纪监督,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脱贫攻坚普查培训总结 篇二
创新政策:助力贫困家庭技能脱贫
唐华鑫来自田东县思林镇一个普通的四口之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却没能改变贫困的家庭状况,家里只有母亲照顾自己和年幼的弟弟。今年刚初中毕业的他听班主任说有这样结对帮扶的好政策,毫不犹豫就决定申请参加培训:“来学校培训要努力多学一点技术,拿到证之后找份好点的工作,以后就能撑起这个家了。”
“十三五”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广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截至2015年年底,广西还有452万贫困人口、5000个贫困村、54个贫困县。如何能够按照中央要求,帮助这些贫困人口、贫困地区在2020年之前全部实现脱贫摘帽?找准“病根”,才能开出“良方”!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穷根”之一,是贫困人口接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谋生致富之技。他们有的安于现状,祖祖辈辈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有的外出务工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工作强度大,且就业机会少,工资待遇偏低。知识、技能水平的低下导致人口红利没有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也并未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缺乏知识技能的劳动力资源,要转变成兼具智力和体力的人力资源,加强职业培训是一条重要路径。
目前,广西有48所技工院校,2015年末在校学生达到10.97万人,毕业生2.56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在97%以上,全年培训社会人员9.63万人。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通过48所技工院校与54个贫困县结对帮扶的方式,精准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两后生”,使他们能够掌握一门以上职业技能,就能实现通过技能就业带动贫困家庭脱贫。
基于这个思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制定了《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从2016年至2020年,通过全区48所技工院校与54个贫困县开展结对帮扶的方式,动员组织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帮助他们实现技能型就业,促进贫困家庭稳定增收,同时为产业转型升级输送一批合格技能人才。
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两后生”学员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等实行全免,由财政给予1.2万元/人/学年的补贴。其中,培训费补贴6500元/人/学年,生活费补贴5500元/人/学年。培训费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进行补贴。学员完成一学年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100%给予补贴;学员完成1个学期培训,没有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60%给予补贴;学员未完成1个学期培训的,不给予补贴。生活费补贴则由技工院校代为申请,学员户籍所在县扶贫、财政部门按学期分两次拨付到技工院校,由技工院校再按月转拨给学员。
形成合力:让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政策“落地生根”
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涉及各级政府,人社、教育、扶贫、财政等部门以及技工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要保证这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让贫困家庭享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既要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又要协调配合、协同发力。
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得到了结对帮扶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培训出来一个学生,他一个月的工资就达3000元,可带动一个家庭脱贫,这无疑为我们全县脱贫攻坚助了一臂之力。”田阳县副县长郑良永介绍说,田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召开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部署动员大会,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各乡镇,并安排专人专门进行落实。与学校联合深入乡镇召开宣传动员培训会,就“两后生”参加职业培训的优惠政策、培训形式、就业推荐等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讲解。田东县副县长黄彩玲介绍说,田东县在整合各个部门对贫困户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创新,为政策“加码”,对本县招用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给予10万元/人的财政贴息贷款。这无疑增加了企业接收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为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培训后的就业提供了保障。
作为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技工院校是培训取得实效的关键。广西工业技师学院作为全区48所技工院校中办学实力较强的学校之一,负责结对帮扶田东、田阳两县贫困家庭“两后生”的职业培训工作。为了使结对帮扶县贫困家庭“两后生”能够顺利到学院参加职业培训,学院领导成立精准扶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30多名骨干教师组成精准扶贫工作队前往田东、田阳两县开展精准扶贫对接工作。校长曾繁京说,按照“县政府主导、学院主攻、乡镇落实、逐村攻克”的工作思路,7月18日起,学院精准扶贫工作队分别深入两县20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召开1场贫困家庭“两后生”招生现场会,现场向有意愿就读的“两后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未参加现场招生会的贫困家庭,学院精准扶贫工作队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乡镇扶贫专干、村干部一起,逐村逐户,对符合条件的“两后生”查漏补缺,做到精准摸排、精准宣传、精准录取。为保证“两后生”顺利入学,该学院专门设置“绿色通道”,简化入学流程,为新生办理报到手续。学院为“两后生”免费提供床单、被褥、生活用具等,新生只要“带上自己”就能入学。学院还精心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老师担任班主任,并对他们进行单独编班。在教学安排上,学院将专门拟定适合他们年龄和基础的教学方案,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同时也对他们开展各方面的素质教育,让他们在掌握技能的同时综合素质也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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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求实效:订单培训解除就业后顾之忧
“从2009年至今,我们公司一直与广西工业技师学院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一半以上的员工都来自该校。作为田东县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我们希望更多地雇佣本地的员工。政府出台的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政策非常好,今年我们与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培训300名贫困家庭‘两后生’,目前已招生100余人左右。这不仅使贫困家庭的孩子们能够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也使我们企业的用人更加稳定化。”广西田东锦江产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蒙山说。
就业好,才是真的好。为了免除“两后生”就业的后顾之忧,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分别与田东县的广西田东锦江产业园总公司和田阳县的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委培招生协议书,成立“精准扶贫班”,学生培训结束后,可以在家门口实现就业。蒙山介绍说,根据学员职业资格等级考试的情况,公司会选择一些质量分析、机电一体化、电脑主控等方面的岗位组织学员轮岗,然后根据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个人意愿安排到适合的岗位。获得中级职业资格的学员月收入可达3000元左右,待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以后会达到4000元左右。
目前,学院已与南宁、柳州、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十几家企业签订委培招生协议,将培训合格的“两后生”推荐到这些企业就业,保证学员不仅能就业,而且就业有选择,做到“培训一批、输出一批、就业一批、脱贫一批”。根据企业需求招收学生,学生培训结束后可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实现“离土不离乡,脱贫又顾家”。据悉,学员参加培训的专业按《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分类,主要涉及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信息类、交通类、服务类、财经商贸类、化工类、冶金类、建筑类、轻工类、医药类等类别。参加培训人数主要集中在交通类(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检测)、信息类(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电工电子类(电子技术应用、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化工仪表及自动化)、机械类(汽车制造与装配、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等4个类别,分别占参加培训总人数的25%、13%、12%、10%左右,合计占参加培训总人数的60%以上。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组长李宁波透露,下一阶段要进一步抓好抓实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努力形成合力,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力争促进培训后成功就业、稳定就业、优质就业。近日,广西还将与广东开展劳务合作,由广东省组织广东的企业向广西提供就业岗位清单,助力精准培训后的精准就业。
采访手记
扶贫不光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开展为期1学年的集中职业培训,让需要转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创业的贫困劳动力不仅熟练掌握一技之长,更养成一定的职业素养,实现从寒门学子到产业工人、技能人才的破茧蜕变,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提高务工收入,切实把人口红利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是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因此,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为打赢广西精准扶贫攻坚战,广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精选 篇三
一、基本情况
__年以来,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从17.33万人下降到__年初的5.46万人,贫困人口减少68.5%,贫困发生率从20.8%下降到6.55%。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380元增加至7772元,年均增长10%以上。
(一)成立组织,精准策动脱贫攻坚
我县以脱贫攻坚工作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书记任政委,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综合、宣传、督查等9个专项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单位带头,从全县选调32名优秀干部充实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单设地点、集中办公,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二是积极部署落实。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动员会,先后出台了《息县全力推进四年脱贫攻坚意见》《息县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息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严格监督实施,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遵循。三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脱贫攻坚七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四大家联席会等各类会议共研究脱贫攻坚事项30余次,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高位推动和全程指导。四是层层传导压力。我县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精准脱贫攻坚军令状,各村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标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
我们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精准识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严格程序。按照“农户申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程序,紧扣省定人均纯收入2855元贫困线和“两不愁、三保障”识贫标准,通过“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真正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县共建档立卡12701户、5.54万人。二是认真核查。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五清”核查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乡镇自查、交叉核查和督导抽查的方式,对全县99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情况进行逐户核查,做到“一户一档”底子清、“一人一策”“一户多策”措施清、村支部书记心里清、帮扶责任清和脱贫轨迹清。省脱贫攻坚第三督导组在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时,对我县“五清”核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落实“回头看,再核实”。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对全县农业村和农业社区,重点是对非贫困村、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符合贫困户条件未识别进系统的,及时识别、建档、录入;对部分确实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家庭,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程序,逐户逐人销号,坚决做到“应进则进、应出则出”,进一步澄清了贫困人口底数。现在正在进行的是第三阶段,从6月21日到现在,对各乡镇(办事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档案进行集中核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5天内整改到位。截止目前,息县已核查20个乡镇,我们下达整改通知书89份,要求乡镇逐条进行整改。通过集中核查和整改情况来看,息县贫困人口严格遵循了识别原则、方法和程序,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增加,信息档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凝聚合力,精准组织帮扶力量
4.脱贫攻坚普查培训总结 篇四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汇报范文引言
“出水才见两腿泥”。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扶真贫、真扶贫,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决不搞花拳绣腿,决不摆花架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诠释了真正的扶贫工作应该怎样去开展。
虽然我们绝大多数扶贫干部都能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能够真抓实干的去执行扶贫工作,但仍有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对扶贫工作敷衍塞责,开展扶贫工作只重其表,应付了事,甚至对扶贫这项任务存在抵触、抗拒心理,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扶贫攻坚任务的“领头雁”,扶贫干部应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做好扶贫攻坚的中坚力量。
首先要摆脱“应付式”的思想。有些干部把扶贫工作完全当成了应付上级领导的差事,做工作流于形式,抓不住重点甚至根本就是搞形式化、表面化,如“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一般。
其次要摆脱抵触的心态。有的干部不愿吃苦,担心受累,抱有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心态,没有真正把贫困群众当成“一家人”,对待贫困户不伤心,不用心,不尽心,因此对待扶贫工作也就不想干,不愿意干,不去干。
再次要摒除以权谋私的错误心理。有些扶贫干部觉得自己为了扶贫工作加班加点,忙里忙外,四处奔走,受苦又受累,应当给一些“辛苦费”,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没关系。更有甚者将扶贫资金挪为己用,完全当成了“自留地”。腐败的现象也就随之滋生。
最后要改正急于求成的错误态度。有些地方的扶贫干部急于求成果,出成绩,盲目跟风,没有深入研讨本地资源,贫困情况就乱开方,瞎吃药。不但不能为脱贫增添助力,有时候甚至适得其反,给贫困群众帮倒忙,影响脱贫攻坚的进度。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和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正确的思想,端正的态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证。扶贫工作是关系万千民众的大事,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才能打赢脱贫这场硬仗。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汇报范文引言二
精准发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俗话说:羊群走路靠头羊。对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来说,有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可以避免走入盲人摸象闭门造车的误区,通过对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的学习,从而转换理念、拓宽思路、打开工作局面。对参与脱贫帮扶的各类社会组织、非公企业和公民个人而言,投身这项伟大的事业并得到肯定和表彰,将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从而形成脱贫攻坚万马奔腾的良好局面。
客观而言,将10月17日设为国家扶贫日的四年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扶贫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对扶贫献爱心活动的参与也越来越多。但要在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还必须健全更为完善的组织动员机制,搭建更为广泛的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更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因此,设立全国性的脱贫攻坚奖,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也是脱贫攻坚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全国性的先进典型真正发挥引路作用,就要坚持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的严格规范,将真正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的脱贫攻坚典型评选出来,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全党全社会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行动起来,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脱贫攻坚环境氛围。
按照实现共同富裕的定义,脱贫攻坚不仅是贫困群众生存发展的个人问题,而且是整个民族勠力同心的国家行动。我们党以愚公移山志向贫困发起的宣战,是新时期我们党带领中华民族开启的新征程。以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为契机,激励动员更多的力量投身于国家的脱贫攻坚事业,将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进一步开花结果,奏响携手奔小康的时代强音。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汇报范文引言三
时光荏苒,作为一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已经三年了,在三年的驻村扶贫工作中,我收获了很多,以下是我的两点体会:
一、用心扶贫
对贫困群众,我心里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同情,我也是从农村家庭出来的孩子,和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更加增强了我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脱贫攻坚对各村都有任务、有指标,如果仅仅把扶贫当作任务,为驻村而驻村,敷衍了事的填写扶贫手册;为入户而入户,表示我来过、我见过,然后纸上谈兵,这些被动的扶贫、被动的工作,没有一丝的责任感,如何能够用心。奋斗在一线上的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怀着对贫困群众的关爱、对困难群众的同情,坚持行善向善的信念,变任务为责任,变压力为动力,充满激情、充满热情积极主动地投身于脱贫攻坚战中。
二、用情扶贫
脱贫攻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扶贫过程中要尊重群众,积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了解他们对未来的规划。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思考问题,扶贫干部要有耐心、有恒心,要听取群众的想法及意见,设身处地为贫困群众解决自身发展问题,而不是为图自己方便,就一意孤行的决定贫困群众的脱贫帮扶措施。在扶贫工作的过程中,要把贫困群众当作朋友,倾听他们的想法,保护他们的想法。只有真心实意的帮扶贫困群众,带着温暖的感情去感动他们,才能真正地做到了解民意,为民谋利。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汇报范文引言四
我们这个活动为什么叫做2020减贫论坛,是因为我们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一个非常宏伟的目标,到2020年让现有的贫困人口脱贫,这样一个目标实际上包含几层含义: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要超过全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让最贫困的老百姓获得更多改革开放的成果,让贫困地区的发展更加均衡,更加均等。
目标中包含了我们改革转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发展,是让我们的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各个方面等有更加公平的机会,有一个更加宽松、宽裕的发展环境,来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和发展。
最后我想说的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核心力量是贫困群众自己,我们希望通过发布这样的一个行动,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参与到脱贫攻坚的进程中,让他们自己成为脱贫攻坚的主体力量。
我们这个活动为什么叫做2020减贫论坛,是因为我们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了一个非常宏伟的目标,到2020年让现有的贫困人口脱贫,这样一个目标实际上包含几层含义: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要超过全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让最贫困的老百姓获得更多改革开放的成果,让贫困地区的发展更加均衡,更加均等。
目标中包含了我们改革转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发展,是让我们的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各个方面等有更加公平的机会,有一个更加宽松、宽裕的发展环境,来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和发展。
最后我想说的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核心力量是贫困群众自己,我们希望通过发布这样的一个行动,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参与到脱贫攻坚的进程中,让他们自己成为脱贫攻坚的主体力量。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总结汇报范文引言五
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24个字,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突出民主法治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在民主建设上加快发展参与式扶贫。据资料表明,“民主”一词在报告中出现了69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重视。贫困地区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扶贫资金项目的运作方面,要进一步坚持公告、公示、公开,确保扶贫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贫困地区实施的重大项目,不仅要坚持贫困评估,更要充分发扬协商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坚持每一项重大决策前都要走程序,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通过基层民主建设,使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二是在法治建设上加快扶贫立法进程。扶贫开发,千头万绪,重点要抓好队伍、投入、立法三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法管事。按照新10年《扶贫开发纲要》,扶贫立法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法律层面的国家《农村扶贫开发法》已经有了征求意见稿,法规方面已有广西、湖北、黑龙江等7个省(区、市)颁布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另有内蒙、云南、贵州、湖南和四川等省区正在开展扶贫条例的制定。总之,要通过扶贫立法,将现有扶贫开发成熟的政策、措施等上升为法律制度,把扶贫对象范围、区域重点、贫困标准调整机制、开发规划、资金投入使用、项目监管、社会动员、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从制度上予以明确,以此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进程,保证贫困地区扶贫对象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5.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 篇五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
今年,国家将全面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这项工作已经启动,县级试点完成后再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工作机制是“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间交叉、乡镇摸底、村建专班”。这项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工作质量,责任重大。为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在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前,对镇、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弥补不足。现就我镇开展全面核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全镇乡村户籍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重点是建档立卡户;二是全镇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
二、核查组织
此次全面核查,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以村为单位,统筹抓好工作推进,全镇行政村都要成立工作专班(贫困村由镇包村副职领导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非贫困村由镇包村副职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户、村全面核查工作。
三、核查具体内容
(一)核查农户
通过对乡村户籍人口逐户排查,核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得到解决,还存哪些问题,查漏补缺,建立整改台账。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建立健全“六个清单”、“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挂图推进”专项行动等工作成果,突出实际、实用、实效性,重点抓好“三核实两完善一确保一防止”:
1.三核实:即核实脱贫户、贫困户、一般农户,镇村干部逐村逐户开展核对、核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填写《入户核查表》。对存在问题的户,要分别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举措,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完成。(相关表格和台账式样附后)
(1)核实脱贫户,重点核查脱贫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看是否存在退出质量不高问题,包括是否存在错退、返贫和脱贫监测户。核查的内容主要有: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核实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达到3600元以上),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生态扶贫等政策落实情况,后续巩固提升措施,是否存在应享受扶贫政策而未落实到位现象;如是脱贫监测户,还要看防贫举措是否落实,返贫风险是否解除。对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户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核实贫困户,重点核查脱贫举措谋划实不实,看能否如期实现稳定脱贫。核实的内容主要有: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估算202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能否稳定达到4000元以上),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生态扶贫等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于脱贫有困难的户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3)核实一般农户,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评和致贫风险。核实的内容主要有: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来源(核实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达到3600元以上),“两不愁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对于纳入防贫范围的边缘户,还要看防贫举措是否落实,致贫风险是否解除。对于生产生活稳定的农户采取列表管理,对于存在漏评、致贫风险的户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2.两完善:即在入户核实的基础上,完善线下台账和相关资料信息、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线上相关数据信息,做到线下线上信息一致。
一是完善线下信息,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四本台账,同步完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四本台账:《建档立卡户摸底表》、《一般农户花名册》、《建档立卡户问题整改台账》和《一般农户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帮扶措施,压实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完善相关资料。主要是扶贫手册、连心卡(明白纸)、社保和医保卡(证)、住房安全等级评定或鉴定报告(证明)、饮水安全证明(鉴定报告)和季节性缺水应急措施、慢病鉴定报告等资料,为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入户调查奠定坚实的数据信息基础。
二是完善线上信息,依据入户核实情况,对建档立卡户,线下信息与线上信息不一致的,要逐一在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上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线下线上信息一致。
3.一确保:即确保精准施策。对入户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汇总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上报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联系人、完成时限。镇、村要全面抓好落实,要做好和各行业部门对接,确保逐条、逐项落实。
4.一防止:即防止出现整理档案,做表面文章现象。镇村两级要以“严谨、准确、细致、真实”的原则,把工作中形成的资料留存好。
(二)核查行政村
主要围绕行政村基本情况,基本公共服务(饮水安全、卫生服务、教育服务、电力供应、金融服务、通讯服务、交通设施等),经济发展,扶贫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驻村帮扶等,逐村逐项核查并填写《村级核查表》。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逐村建立《行政村问题整改台账》(相关表格和台账式样附后),制定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核查进度
核查工作拟从2月下旬开始,到6月20日基本结束。
(一)准备阶段(2月底前)
1、镇成立《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组建《镇脱贫攻坚普查办公室》,制定《镇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前准备工作的工作方案》,成立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督导检查组,村级组建核查专班。
(二)核查工作开展阶段(3月底前)
如疫情防控情况允许,要逐村逐户逐人开展全面核查。建立好四个台账,制定好整改举措,各方面的举措,都要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联系人、完成时限。
(三)问题整改阶段(5月底前)
对照两问题整改台账,逐户落实帮扶措施,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成效。
(四)核查工作总结阶段(6月15日前)
对核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问题整改台账中的问题,逐项进行核对,查看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做好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实行镇领导包村的工作制度,各相关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要成立脱贫攻坚普查组织,明确牵头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核查工作指导,严格按照脱贫标准执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提高脱贫质量,全面核查及问题整改工作要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普查督导检查组要将核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督察巡查工作内容,加大督查力度;镇党委、政府把核查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导检查重要内容,随机组织督导检查和日常暗访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二
各村:
按照市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株洲市 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扶领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为做好严塘镇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普查,将影响脱贫质量与成色的问题全部找出来并整改清零,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脱贫普查验收,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时间安排
1.镇村自查时间:2月29日-3月4日完成2.业务培训时间:2月28日
3.全县普查时间:3 月10 日-20 日
三、普查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建档立卡外的残疾户、低保户、五保户、重病户、边
缘户;
3.非贫困户(随机抽取本村一个村民小组进行普查)。
四、普查内容
1.精准识别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的标准,查是否有贫困人口漏评。
2.精准退出方面。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的标准,查贫困人口错退率,查已脱贫户脱贫稳定性、可持续性。
3.精准帮扶方面。查帮扶贫困户是否应帮尽帮。
4.政策落实方面。查“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是否 全面落实。
5.基础资料方面。查县、乡、村、贫困户脱贫攻坚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账实相符。
6.群众满意度方面。查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满意情况,抽查非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五、工作职责
成立严塘镇普查工作组,实施普查工作。成立严塘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组,由党委书记唐智任组长,镇长周征军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工作组成员,负责普查工作调度与指导。镇普查工作组下设4个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设组长 1 名,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资料员 1 名;调查员 10名,由乡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组成,其中驻村帮扶干部原则上跨村交叉,(具体名单见附表一)。各普查小组每天普查 1个行政村,小组长和调查员对入户调查情况负责,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疫情期间,各普查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的安全防疫保护,佩戴好口罩,尽量不入户,与普查对象谈话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中午统一在政府食堂就餐,所需车辆由小组长负责安排。在村普查期间,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相应安排好带路人员,为普查工作队创造良好的普查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各普查小组要切实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普查工作。3月4日前,各小组要自行组织对照普查内容开展自查,填写好严塘镇2020年XX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自查存在问题清单表(附件2)。每个村自查完成后,资料员要按村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附件3),明确整改时限。所有报送资料由镇扶贫办刘平花收集,一并报送县扶贫办。
(二)问题应报尽报。自查、普查是为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各普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要应报尽报。对自查发现问题不上报,对普查工作敷衍了事、走马观花导致问题没有被发现的,将严肃追究自查责任人、普查小组长和入户调查员的责任。
(三)确保普查质量。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镇对村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2020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方案三
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纳溪区2020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求,现将《纳溪区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工作乡村振暨脱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纳溪区2020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区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为切实抓好2020年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普查各镇(街道)行政村情概况和经济发展现状。
(二)普查全区贫困户6862户19418人、三类人员(低保、残疾、特困),对照“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做到一项一项的核,一户一户的过,核实“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三)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迎检风险户台账,制定边缘户帮扶措施并落实政策扶持,收集风险户佐证依据。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一超”情况
核查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稳定收入能否预计达到4100元标准。
(二)普查“两不愁”情况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愁吃、是否愁穿。
(三)普查“三保障”情况
1.核查“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核实贫困户家庭是否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失学辍学,核查贫困学生教育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2.核查“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核实贫困户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落实签约医生;区域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是否控制在5%。
3.核查“住房安全有保障”情况。核查贫困户住房现状,是否有安全住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四)普查“用水用电广电”情况
核查贫困户是否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是否有保障,是否能满足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能否收看电视。
(五)普查“表卡册”资料情况。
核查贫困户实际情况与上墙卡、帮扶手册、国扶贫系统中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帮扶措施是否一致,制定的帮扶措施是否切合实际,帮扶手册是否填写规范,重点核实人口信息,预计收入是否认可。
三、普查方式
(一)行政村。由联片镇领导牵头,联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会商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经镇政府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报区脱贫办一份,镇政府留存一份。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普查2人一组,分为A、B岗,A岗询问、填写问卷,B岗使用国扶贫系统中贫困户基本信息和帮扶措施的纸质档与帮扶手册和实际情况,查看住房、用水用电、生产生活情况。
1.在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各普查人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帮扶情况、享受哪些扶贫政策等;看房屋院落、看用水用电、看粮仓衣柜、看厨房家电、看圈舍厕所、看畜禽菜园,直观感受生产生活状况;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对帮扶手册、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事项,要逐项记录。普查人员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纳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问卷》、《纳溪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
2.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各普查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被访谈人委托亲属、邻居或村组干部签字完成问卷。普查人员根据访谈了解掌握的情况,填写《纳溪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问卷》、《纳溪区“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
(三)核查“三类人员”户。根据“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普查人员入户走访“三类人员”,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沟通交流,了解2020年人均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饮用水等情况,填写《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存在问题户建立台账整改销号。
(四)核查迎检风险户。由联片镇领导牵头,联村镇干部和村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摸排迎检风险户,核查收入、住房、医疗等处于脱贫标准线临界状态或不达标的边缘户和有自主建房能力的疑似危房户,填写《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
四、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区脱贫办牵头,3月16日组织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扶贫工作具体负责同志、10个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普查试点业务培训。二是入户试点普查。选择上马镇黄桷坝村作为全区试点村,3月17日组织镇(街道)扶贫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区级专项部门熟悉业务工作同志、贫困村第一书记分成14个组入户普查。普查黄桷坝村贫困户70户、三类人员(低保、残疾、特困)48户、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贫困户问题台账和迎检风险户台账。三是召开会商会。入户普查结束后,在上马镇政府组织召开问题研判会商会议,普查人员提出问题,区级行业部门答疑,并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四是落实问题整改。区脱贫办收集问题清单,分解到上马镇和区级行业牵头部门,属于“卡表册”等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由上马镇组织帮扶责任人于3月20日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时间完成整改的突出性问题,上马镇和区级行业部门制定详实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五是完善普查方案和普查问卷。由区脱贫办负责,总结普查经验方法,制定全区脱贫攻坚普查的工作方案,修订完善普查问卷。
(二)入户阶段(3月24日—4月6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统筹做好普查后勤保障。明确由网格化联系区领导全程监督、指导普查工作。二是做好试点。各镇(街道)于3月28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培训普查人员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分析研判普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普查质量。三是组织普查力量。由各镇(街道)统筹组织辖区内帮扶责任人和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按2名普查人员为一个组,组成入户普查小组,采取村与村间交叉普查。四是入户普查。普查人员对在家贫困户采取入户核实,面对面访谈,填写问卷;对举家外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访谈,完成问卷填写;无法正常访问的特殊户(严重精神病者、智障者)访谈的,由村社干部指定“明白人”或者监护人,完成问卷填写。五是摸排迎检风险户。建立《纳溪区迎检风险户台账》,以村级为单位汇总保存,镇(街道)扶贫办收集辖区内汇总建立台账,并汇总报区脱贫办。六是建立会商机制。由各镇(街道)组织普查人员、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针对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商讨研判,必要时联系区级行业部门到会指导,或者进行释疑解答。七是问题汇总。入户普查结束后,普查人员、各村、镇(街道)收集汇总问题,逐级建立问题台账(贫困户问题汇总附件4—5,非贫困户问题汇总附件6),村级保存建档立卡普查问卷(附件2)、住房安全等级评定表(附件3-1)和问题汇总台账,各镇(街道)于4月6日前收集汇总问题台账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区脱贫办。
(四)问题整改阶段(4月7日—6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整改,一般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镇村建立“问题台账”,4月20日前由帮扶责任人完成整改并销号。突出性问题,区脱贫办汇总形成问题台账,以“点对点”方式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到区级行业部门和镇(街道),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牵头领导、整改责任人,所有问题于6月30日前全面整改完成。各镇(街道)要对迎检风险户台账中的边缘户落实帮扶措施,对有自主建房能力的疑似危房户要收集相应佐证材料存档备查。各镇(街道)和区级行业部门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实施方案报区脱贫办,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区脱贫办。
(五)督查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0日)。区脱贫办牵头,组织区督查室、区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整改问题进行核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全覆盖督查销号,一般性问题采取抽查。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两不愁三保障”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各镇(街道)要成立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组,各镇(街道)、帮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普查人员为组员,统筹组织指导脱贫攻坚交叉普查工作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入户核查必须到户见面访谈,电话核查必须与本人通话,住房、用水用电、收看电视、生活痕迹要采集照片佐证,坚持“谁普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既要把问题查实查细,又要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道)负责后勤保障,落实入户车辆、行程安排及带路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用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各镇(街道)和帮扶部门参与人员,在本单位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
6.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表态发言精选 篇六
决胜脱贫攻坚要树牢上下一心。习总书记指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脱贫攻坚是一项目标明确、有章可循、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既要精准发力,也要注重协同配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和领导核心,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脱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建立起想做事、能做事、做得成事的基层组织,让基层组织成为脱贫攻坚的好帮手、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领路人。要整合所有工作力量,增进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和互通,形成工作合力,把全部的精力和重心放在基层,下到村、走进户、帮到人,点对点调研、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决胜脱贫攻坚要树牢纪律戒心。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对我们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不牢、作风建设强不强、重规矩守纪律到不到位的一次重大考验,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但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情况来看,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案例层出不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讲规矩、守纪律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明底线、存敬畏、知行止,坚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说不,有力筑起脱贫攻坚的“纪律防线”。在纪检工作中,我们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聚焦群众利益,严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和警示效应,落实源头治理。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脱贫攻坚战的号角早已吹响,我们要以党的“两个一百年”为奋斗目标,以抓铁有痕、时不我待、全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力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扶贫工作完美收官。
7.脱贫攻坚培训 篇七
录入时间:2017-06-01 15:46:47
作者:文斌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工作,6月1日,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尹世勇带队的政策宣传团,深入物茂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单位共9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主讲尹世勇副县长绕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讲话和战略思想,给与会人员从重要政策解读和脱贫攻坚目标、考核退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我县脱贫攻坚面临的严峻形势 ;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的责任;脱贫攻坚需要抓好的几项工作等四个方面,给与人员作了专题辅导。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贫困户才是脱贫的“主角”。培训会上尹副县长提出要求,扶贫先扶志,教育宣传要主导,通过干部们对政策的解读,要在全乡营造宣讲氛围,由乡、村干部们将扶贫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让大家真正了解扶贫的目的和意义,不要照搬照抄,要讲群众听得懂的话,不要讲大道理和框框条条。
一要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发展上扶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
二要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有效方式,注重典型引路,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可以组织贫困群众现场参观成功脱贫的典型,特别是身边的成功案例,通过眼见为实的参观学习,增强脱贫信心。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转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文明素养。
三要改进帮扶方式,各类帮扶项目和扶贫措施都要围绕让贫困群众“心热起来、行动起来”来进行,扩大贫困群众在扶贫项目各个环节的参与程度,把一些帮扶政策和贫困群众参与情况挂钩,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等要尽可能多的带动贫困群众参与市场,鼓励、支持和带动贫困群众光荣脱贫、勤劳致富,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增强内生动力。特别是要突出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合理选择农业规模经营、经济林木、养殖、旅游、家庭手工和外出务工等生产方式,改善生产经营,更好更有效对接市场,更多带动贫困群众参与市场,增加家庭收入。在选择扶贫产业时,尽量别选择太“高精尖”的、多数贫困群众经过培训都很难掌握的项目,这样容易导致他们“知难而退”或“站在一边看”。要尽量引导贫困群众选择本地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特色产业,通过提供扶贫贷款、技术指导,推行农业保险等政策措施,降低产业门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从而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和脱贫成功率。产业扶贫不要发钱发物,尽量让贫困户分担点成本,数额可以不大,但掏了钱,贫困户才会更上心。帮扶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四要大力加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养,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引导乡村本土人才回流,积极营造育才、引才、用才、留才的社会环境,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8.脱贫攻坚普查培训总结 篇八
精准帮扶”
基本经验及我县推行意见
今年以来,X县结合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规划和建档立卡数据信息“两完善”工作,立足县情实际,探索推行“户分三类、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将贫困户划分为有能户、弱能户、失能户,实行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将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到人到项目,初步走出了一条精准脱贫的新路径。
依据8月22日全市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及全市关于X县“户分三类、精准帮扶”工作经验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现将X县“户分三类、精准帮扶”基本经验及我县推广应用工作说明建议如下:
一、关于X县“户分三类、精准帮扶”基本经验
X县以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库为基础,将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有能户,即家庭成员身体基本健康、劳动力充足、有稳定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再把已达标的确定为有能放心户,一项以上没有达标的确定为有能缺项户。对有能户重点是产业帮扶,每户规划两个以上长短产业。第二类是弱能户,即家庭成员中有疾病、残疾、劳动力弱的贫困户,再把经帮扶可达标脱贫的确定为弱能可脱户,当年不能脱贫的确定为弱能沉底户。对弱能户重点是就业帮扶,或扶持发展产业,或就近就地安置公益岗位、专岗,或安排到扶贫工厂(车间)就业。第三类是失能户,即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再把达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确定为
特困供养户,不够条件的确定为失能低保户。失能户重点是政策帮扶,除政策兜底外,主要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低保户的安全饮水、住房和生活用电,确保其按期达标脱贫。X县“户分三类、精准帮扶”经验受到国务院、省、市扶贫办的充分肯定,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将在全市推广应用。
二、我县推广应用建议
(一)开展进村入户,全面摸排清家底。以现有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户)数据库为基础,逐村逐户对贫困户基本信息进行再次核实补正。一是全面摸底。由各镇办牵头,组织“四支队伍”以村为单位,对贫困户的家庭人口、身体状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产业发展、各项收入、政策落实、脱贫达标等情况,逐项核实核准,完善基本档案信息台账。二是据实认定。对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造成生活困难,没有整户识别而纳入贫困户的老年贫困户,合理界定,分类处置。对生活确实困难,与子女分户独居,群众一致认同的老年贫困户,采取五户以上群众证言,村两委会研究审定,村民大会公开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备案认定为“备案老年贫困户”。在“备案老年贫困户”中,一方面,对因子女外嫁、上门、外出务工等原因失联2年以上,老人实际无依无靠的,经群众证明其子女实际失联,把够失能条件的直接纳入失能低保户,不够失能条件的按一般贫困户重点帮扶,正常退出;另一方面,对子女能够联系的,组织“四支队伍”逐户上门教育引导,或由司法部门强制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与父母签订赡养协议,定期提供赡养费用,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确保稳定脱贫。
(二)围绕“户分三类”,据实判定明重点。依据贫困户的家庭现状、致贫原因、发展潜能、变化趋势等,把贫困户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能户,把家庭成员身体基本健康、劳动力充足、有稳定脱贫产业的贫困户确定为有能户,然后再对照户脱贫五条标准,把已经达标的确定为有能放心户,一项以上没有达标的确定为有能缺项户。在帮扶措施上,对有能户重点是产业帮扶,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思路,为每户贫困户规划两个以上长短产业。对有能放心户,重点是巩固脱贫成效,提高脱贫质量,促其稳定脱贫;对有能缺项户,重点是列出缺项清单,制定补短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按期脱贫。第二类是弱能户,把家庭成员中有疾病、残疾、劳动力弱的贫困户确定为弱能户,然后再把弱能户中,经过帮扶可以达标脱贫的确定为弱能可脱户,当年不能脱贫的确定为弱能沉底户。在帮扶措施上,对弱能户重点是就业帮扶,对弱能户中有部分劳动能力、不宜外出务工的,有条件发展产业的扶持发展产业,没有条件发展产业的就近就地安置公益岗位、专岗,或安排到扶贫工厂(车间)就业。对弱能可脱户,重点是充分用好各项扶贫政策,逐人制定帮扶措施,穷尽全力帮其脱贫;对弱能沉底户,重点是制定帮扶计划,依据家庭情况明确脱贫时限,通过持续帮扶,逐年实现脱贫。第三类是失能户,把家庭成员全部因病、因残、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确定为失能户,然后再把失能户中,达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确定为特困供养(五保)户,不够特困条件的确定为失能低保户。在帮扶措施上,失能户重点是政策帮扶,除政策兜底外,主要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低保户的安全饮水、住房和生活用电,确保其按期达标脱贫。对特困供养(五保)户,重点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行集中或分散供养,实现政策脱贫;对失能低保户,重点是落实
A类低保,补齐缺项短板,实现兜底脱贫。
(三)对标脱贫退出,综合施策补短板。依据贫困户三种类型,对照脱贫标准,按照缺啥补啥,需啥帮啥的原则,逐户逐人制定措施。一是按致贫原因施策。对照11种致贫原因,用足用活现有政策,逐项制定帮扶措施,比如,对因病致贫的,重点是落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因学致贫的,重点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救助和捐助政策;对因残致贫的,重点落实残疾人补助和就业创业政策;对缺资金致贫的,重点落实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贷款;对缺技术致贫的,重点进行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等。二是按达标缺项施策。对交通条件落后和安全住房不达标的,重点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入住;对安全饮水不达标的,重点是新建和改建供水设施,确保水质达标;对生活用电不达标的,重点是新架杆线和农网改造,确保户户通;对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容村貌不达标的,重点是新建和整修通村路、村卫生室,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注:“户分三类”台账填写说明
关于“户分三类”。一是有能户,家庭成员身体基本健康、劳动力充足(完全劳动力人口必须占家庭成员一半以上)、有稳定脱贫产业的贫困户确定为有能户;二是弱能户,家庭成员中有疾病、有残疾、劳动力弱的贫困户确定为弱能户;三是失能户,家庭成员全部因病、因残、因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确定为失能户。
一、健康状况
(一)根据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据实填写健康、残疾、长期慢性病、患大病四种类型。
1.健康。据实填写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弱劳动力、无劳动力,不受年龄限制。(例:健康,普通劳动力)
2.残疾。据实填写某类几级残,比如肢体一级残;同时对应填写丧失劳动力、技能劳动力、弱劳动力、无劳动力;技能劳动力指残疾人从事按摩、修理等技能工作。(例:肢体一级残疾,丧失劳动力)
3.长期慢性病。写清17种慢病病种:尿毒症、恶性肿瘤放(化)疗、各类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脑梗塞及脑出血后遗症、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病(写清级别)、肝硬化、乙型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矽(尘)肺(写清级别)。(例:尿毒症,无劳动力)
4.患大病。写清11种大病病种: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狭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例: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无劳动力)。
(二)劳动力
1.技能劳动力是指:一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经过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获得人社部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二是参加技能培训取得技能培训证书的人员;三是在加工业、运输、管理、餐饮、服务、建筑等行业长年从事技能性工作。
2.弱劳动力是指:一是因病、因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二是因其他原因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例如:自闭症患者、痴呆症患者、体弱、因病、因残未经相关部门认定等);三是年龄在60岁(含60岁)以上,还有一定劳动能力的。
3.丧失劳动力是指: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因病、因残实际失去劳动能力的。
4.无劳动力是指:年龄在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失去劳动能力的人。
5.普通劳动力是指:除以上四种情况以外的,均为普通劳动力。
(三)其他
1.家庭成员为学生的:健康状况据实填写;其中健康的,16岁以上为普通劳动力,16岁以下为无劳动力。(例:学生张三21岁为大学二年级学生填写为健康,普通劳动力)
2.家庭成员为60岁(含60岁)以上的:据实填写无劳动力、弱劳动力。研判为退出户的据实填写为弱劳动力;研判为失能户和沉底户填写为无劳动力。
二、从业情况
根据家庭成员实际从业情况据实填写,不受年龄等其它情况限制。从业情况分为:
1.务农。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经营活动。
2.本地打零工(每月没有固定的打工场所,经常性变换打工地点,才属打零工);
3.稳定务工。在本地或外地长期稳定务工。如,在某建筑工地务工;在本村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扶贫工厂、扶贫车间务工等;(写明工种)
4.公益性岗位或公益专岗。(包括17类,护林员、护路员、护草员、护水员、护边员、护理员、保洁员、扶贫信息员、治安巡防员、绿化员、水电员、协管员、气象员、地质灾害检测员、污染巡防员、乡风文明宣传员、社会管理协调员)。
5.在校生。写清在校状况(包括15类,学前教育、小学、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高中一年级、高中二年级、高中三年级、中职一年级、中职二年级、中职三年级、高职一年级、高职二年级、高职三年级、大专及以上)。如:小学三年级,西安交通大学二年级。
6.健康状况为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力,从业情况不用填写。
三、致贫原因
根据国家确定的11种致贫原因(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情况,逐户进行研判,从主到次逐项排列,排在第一的为主要致贫原因,第二以后为次要致贫原因,有几种写几种,不受个数限制,不受户分类影响。居住在高山偏远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户,经研判第一致贫原因可为交通条件落后;路边交通便利的搬迁户,交通条件落后不能列为第一致贫原因。
四、帮扶措施
对照致贫原因和家庭状况,按致贫原因顺序,逐项据实填写帮扶措施。
五、家庭收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不受户分类影响,按已有长短产业项目和实际收入情况据实填写(当难以核定时,可参照当地同类产品市场实际价格确定),生产经营性收入分为短期产业收入和长期产业收入。失能户无工资性收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中)不填写家庭收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散)据实填写生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
六、政策落实情况
对照帮扶措施一一填写政策落实情况。
七、关于退出达标情况
对照户脱贫5条标准逐项研判据实填写。
八、户分类不受是否享受低保、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的限制。
九、备注栏填写
1.备案贫困户必须在备注栏中标明;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必须在备注栏中标明是集中或分散;
3.其他需要备注的情况。
培训材料一
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
(2018年8月26日)
一、贫困退出分类
贫困退出分为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三类,重点解读贫困户和贫困村退出。
二、贫困退出主要政策依据
1.省脱贫攻坚指挥部《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8月15日陕脱贫发〔2017〕21号);
2.《陕西省脱贫退出政策导引》(2017年10月16日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3.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退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4月28日
陕脱贫发〔2018〕13号);
4.全省2018年贫困退出业务培训班解读贫困退出电力入户、动力电入村等指标认定标准及程序(2018年8月20日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
贫困户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共5项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省级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指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调查现价扶贫标准。(由扶贫部门核算认定,每年动态调整时完成,基本上就是9月到10月份)
国家第三方评估部分量化指标:不愁吃----主要核查农户基本口粮是否有保障、蛋白质等必要营养物(如肉、蛋、奶、豆制品等)的摄入情况、饮水安全等。不愁穿----主要核查农户是否有日常的换洗衣服和四季的换季衣物、衣物的主要来源等。
国家扶贫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2010年不变价2300元,2013年现价2736元,2014年现价2800元,2015年现价2855元,2016年现价2952元。
陕西省扶贫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2010年不变价2500元,2013年现价2875元,2014年现价2950元,2015年现价3015元,2016年现价3070元。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家庭人口
(1)工资性收入:①外出务工工资(扣减30%费用);②本地打零工工资;③护林员工资;④公益岗位补贴(城镇公岗、特设公岗、公益专岗)等。(就业创业、生态补偿)
(2)家庭经营性收入:即一、二、三产收入,主要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等方面收入。贫困户要达到稳定脱贫,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要高。(产业发展)
(3)财产性收入:①利息、股息、入股分红;②土地流转费、征用补偿;③房屋租金等。
(4)转移性收入:目前计入收入的主要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退耕还林金、公益林补贴、计划生育金,赡养费(要有赡养协议)等。(兜底保障、生态补偿)
以下需计入家庭收入中:贫困户家中有现役军人(士官或军官),其收入应计入家庭工资性收入;高龄补贴、征地补偿款计入贫困户收入。
以下不计入家庭收入中:在贫困县摘帽前,低保金(包括五保金)均不计入家庭收入,贫困县退出当年,低保金均计入家庭收入;贫困户脱贫退出收入测算时,基础养老金不计入纯收入;不允许把项目投入、预期收入、建房补助、临时性补贴和救助金(包括抚恤金)算成当年实际收入;当年扶持贫困户的资金,如果给予的是现金资助,不纳入当年收入。
兜底保障对象认定范围:(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没有发展能力,到2020年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困难家庭,按条件和程序审核审批后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2)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求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即农村五保供养:①60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②智力或精神一、二级,肢体一级“三无”人员;③未满16周岁的孤儿)。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证号=居民身份证号+残疾类别+残疾等级
残疾类别代码:1视力,2听力,3言语,4肢体,5智力,6精神,7多重。
残疾等级代码:1一级,2二级,3三级,4四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范围为2016年在册建档立卡户;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100元/人•月,18周岁以上60元/人•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范围为(1)年满65周岁纯言语或纯听力一、二级残疾人,多残家庭中有言语或听力一、二级的;(2)其它类别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补贴标准为一级120元/人•月,二级80元/人•月。
其它社会兜底保障标准:
(1)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保障补助标准3470元/人年,A类289元/人•月,B类245元/人•月(年人均2940元),C类130元/人•月(年人均1560元)。另外,电价补贴5元/户•月。
①分类救助(增发A类%):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8元(20%);14岁以下儿童、轻度残疾(言语、听力、肢体三级以上)、单亲未成年人父母离异87元(30%);重度残疾(肢体一级、精神、智力、盲人)、重病患者(丧失劳动力、生活不能自理)、单亲未成年人父母一方去世145元(5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前、高中、大学)173元(60%);哺乳期妇女(孩子满一周岁期间)202元(70%)。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最高一项补助,不累加。
②“渐退帮扶”政策: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农村的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延长。期间可不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帮扶期满后,其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家庭退出最低生活保障,同时3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渐退帮扶”政策。如我县2018年二季度审批“渐退帮扶”对象294户947人.(2)农村五保标准:集中供养6000元/人•年(现金5800元,200元实物),分散供养5500元/人•年(1325元/季度,200元实物)。
(3)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60-70周岁,85元/人•月;71-80周岁,95元/人•月;81-90周岁,105元/人•月;90周岁以上,115元/人•月。
(4)高龄补贴标准:70-79周岁,50元/人•月;80-89周岁,10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300元/人•月。
(5)生态补偿标准:①生态护林员:600元/月。②退耕还林金:原来退耕还林125元/亩•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种苗费400元,补助到户1200元,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逐年验收进行兑现。
③公益林补贴:国家13元/亩•年,省级4.75元/亩•年。
2.有安全住房。指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安全住房。(由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分别认定,每年9月底前完成)(易地搬迁、危房改造)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安置的,要达到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已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房面积以户为单位人均不得超过25㎡。2016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涉及超面积(人均不超过3㎡)的搬迁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采取共有产权方式进行整改,2017年及以后实施搬迁的必须严格按照以户为单位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的规定执行。
危房改造(C、D级)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经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具备入住条件,经核实已实际入住。C级危房修缮加固的,不核查房屋面积。D级危房重建的,1至3人户建房面积40-60平米,3人已上户人均建房面积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2017D级危改户中涉及超面积的,可采取共有产权方式进行整改;2018实施的D级危改严格按照危改住房面积规定执行。
省脱贫退出导引明确,将大额负债纳入贫困户退出指标。对农户因易地扶贫搬迁负债人均超过2500元的或因危房改造发生大额负债的,不能作为脱贫处理。
3.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指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家庭贫困不能入学或辍学
(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辍学、休学的除外)。(由教育部门认定,县级核查认定每年9月15日前完成)(教育扶贫)
认定内容: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建档立卡户子女入学及就学情况、学籍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情况。
年满6周岁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镇(办)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因残疾、智障不能上学或休学一年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教育部门落实“送教上门”。
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指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由卫计部门认定,每年9月底前完成)(健康扶贫)
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四重保障、“一降两提三免”、“三个一批分类救治”等。
健康扶贫宣传:参合有补贴,报销比例高,住院无押金,出院一单结。
5.有安全饮水。指贫困户家庭饮用水达到安全饮水的标准。(由水利部门和卫计部门认定,每年9月底前完成)
安全饮水标准:(1)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每人每天20升以上;(3)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4)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以上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达标均视为饮水不安全。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贫困户的退出,在收入、教育、健康、住房等指标全部达标,经群众签字认可后,按照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公示公告、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由镇(办)政府负责批准退出。
四、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村退出对象为镇村改革后的行政村(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准),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共7项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
(一)贫困村退出标准
1.贫困发生率低于3%。指全村年末剩余贫困人口占全村农村户籍总人口数的比例。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的数据为准。全村农村户籍人口数以2014年末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数据为准。(由扶贫部门认定,每年动态调整后完成)
贫困发生率=退出年末贫困人口数÷2014年末农村户籍人口数×100%。
2.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高于上年水平。(扶贫部门结合统计部门全县数据计算,10月底前完成)
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退出村中全部脱贫户家庭年纯收入合计÷退出村中全部脱贫户家庭在册全部人口合计贫困村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为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自然年计算。我县2017年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60元。
3.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指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或有各类性质的专业合作社、互助资金组织等经济合作组织之一,且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农业部门、扶贫部门认定,10月底前完成)
县级农业部门认定:(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由县级农业部门登记,依托集体资产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2)合作组织,指由村集体牵头领办或参与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制度暂时无法打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定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发证,获得唯一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其登记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集体资产权属清晰;(2)成员边界清晰;(3)组织机构健全;(4)股权设置明确。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全省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短时间之内无法印制到位,现阶段各县区暂时无法打印发放正式证书。省农业厅建议各县区农业部门先行审核并发放贫困退出村的临时登记证书。待省厅登记证书到位后,再行换领正式证书。
县级扶贫部门即时认定:互助资金组织,指在贫困村建立的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周转使用、滚动发展、民管民用的互助合作组织。
互助资金组织认定内容:(1)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通过协会章程;(2)协会正式成立3个月内要正常开展收、放款业务,成立1年以上的互助资金协会,放款率达到60%以上,按期回收率达到80%以上;(3)在扶贫、财政等部门监管下规范工作。
4.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指沥青(水泥)路通至行政村的某个公共活动、服务场所。
(交通部门认定,10月底前完成)
路面技术标准:行政村沥青(水泥)路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2010年前修建的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深度贫困村中30户以上自然村路面宽度为3.5米,对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在原有路面基础上进行改造。
5.有安全饮水。指行政村全部农户生活用水达到安全饮水标准。安全饮水标准同贫困户退出标准。(水利部门和卫计部门认定,9月底前完成)。
6.电力入户率达到100%。指行政村全部农户接通并正常使用生活用电。(由发改部门认定,10月底前完成)。
建设标准为:220伏线路(即照明用电)送电到户(或偏远地区独立光伏发电的送电入户工程),确保居民照明、家用电器可以使用,采用
“一户一表”的计量方式。但需要说明的是,早期已通过移民搬迁安置、又自行回迁至老宅的贫困户,不计入核查范围。
7.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卫计部门认定,10月底前完成)。
标准化村卫生室:指建设规模不少于60平方米;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卫生室原则上配备1名或1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不具备医生配备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经县级卫计部门认定,相邻两个贫困行政村,总人口不超过1000人,服务半径不足5公里的,原则上联合设置卫生室;距离乡镇中心医院5公里以内贫困村(行政村),原则上可以不设村级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代为服务。
(二)贫困村退出程序
贫困村退出按照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公示公告、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
五、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因素,共7项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核心是“三率一度”及各级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贫困县退出标准
1.贫困发生率低于3%。(扶贫部门认定,每年动态调整后)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
(扶贫部门结合统计部门数据计算)
3.通沥青(水泥)路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7%。(交通部门认定,9月底前完成)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由水利部门和卫计部门认定,9月底前完成)
5.电力入户率达到100%,动力电入村。(发改部门认定,9月底前完成)
6.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住建部门和国土部门认定,9月底前完成)。
7.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达到100%。(卫计部门认定,9月底前完成)。
(二)贫困县退出程序
贫困县退出核查县级自查、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国家评估的程序进行,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
(三)贫困县退出申报条件
1.“两率一度”评估结果达标。群众满意度在90%
(含90%)
以上,且错退率不得高于2%、漏评率不得高于2%。
2.90%以上的贫困村有村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
3.单项指标达到省级认定标准。
以上三类情况有一项未达标,县级不得申报,市级不组织初审。
(四)贫困县退出评估
1.贫困县退出评估内容
(1)“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
(2)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3)干部群众对扶贫脱贫的认可情况;
(4)脱贫稳定性和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2.贫困县退出评估方法
(1)评估指标
主要指标:综合贫困发生率。
参考指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群众认可度。
(2)评估信息获取
访谈座谈法(县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各级人大政协代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等)、政策落实资料查阅法、问卷调查法。
(3)评估数据核查
3.贫困县退出评估机制
(1)评估回避机制;
(2)问题沟通机制;
(3)清单管理机制;
(4)责任追究机制。
培训材料三
X县对标核查有关指标解释
一、数据来源。本次核查的预脱贫村、预脱贫户名单是从省办信息系统标注信息提取,各村个别预脱贫户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实现脱贫的,可以在本村个别调换,但不能用2019年计划的异地搬迁户(危改户)替换,要保证脱贫规模,保证年末贫困发生率不受影响。
二、赋分说明。户脱贫五条、村退出七条指标必须全部达标,有一项不达标即不能退出,“八个一批”政策落实核查时,贫困户没有涉及该项扶贫政策的,该项分值得满分,但需注意预脱贫户必须要发展产业。
三、中长线产业指:①周期三年以上的第一产业,包括:果业、茶业、蚕桑、苗木、多年生中草药等种植业和种畜禽、奶畜等养殖业;②发展相对稳定的二三产业,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小手工业等;光伏产业、旅游产业;农机、植保等农业服务业,物流、家政、农家乐、小作坊等其他服务业;③具备可持续发展条件的产业,包括:县域内产业链完整,且形成一定聚集度的产业;贫困户具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技术保障和稳定销售渠道的产业;贫困户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效益显著的产业;贫困户嵌入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链条,并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产业。
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指镇办、村、农林牧等部门举办的农村农业实用技术短期培训,不含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
四、公益特岗、公益专岗、生态护林员无人岗不符指聘用人员不能造假,不能出现非贫困户冒名顶替,不能出现家庭成员聘用甲,上岗乙,规避合同规定。
五、易地搬迁无超面积、超自筹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房面积以户为单位人均不得超过25㎡。2016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涉及超面积(人均不超过3㎡)的搬迁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采取共有产权方式进行整改;2017年及以后实施搬迁的必须严格按照以户为单位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的规定执行。以户为单位人均自筹资金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得超过1万元。
六、危改无超面积、超自筹指C级危房修缮加固的,不核查房屋面积。D级危房重建的,原则上1至3人户建房面积控制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房面积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现场核查建房面积是否符合要求。超自筹指因搬迁发生大额负债(参照移民搬迁标准)
七、应享受教育帮扶政策学生全部享受帮扶政策,资助符合标准。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凡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状况延缓入学可推迟至七周岁)的儿童、少年均应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义务教育。落实了学前一年幼儿,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750元;小学和初中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住校生补助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并发放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500元;贫困中职在校学生,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发放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大学生,可享受
“四重资助”,即第一重是入学资助。
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第二重是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大学在校期间国家给予贴息。第三重是高校救助。凡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就读的(省内公办高校),可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精准资助。第四重是申请社会资助。
八、健康扶贫问题。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
2.家庭医师签约按照分级分类实施签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一是对患有11种大病的贫困人口由县医院签约医生每季度随访一次,建立相应档案并及时记录相应服务信息。二是对我县发病率排位靠前的原发性高血压(3级)、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老慢支(慢阻肺)、乙肝、类风湿关节炎、癌症放化疗等10种慢性病的贫困人员由镇办卫生院组建的“1+3+1”(每个团队由1名县级医生(指导医生),镇级医生(以全科医生为主,担任队长)、公卫人员、护士或者医技人员各1名,村医1名)县镇村三级家庭医生团队每季度随访不少于1次;对患其他疾病的贫困户每半年随访1次。三是
对所签约的除因病致贫原因以外的贫困人口全年入户随访2次(对长期不在家居住等特殊情况可电话随访),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应要求。
3.11种大病集中救治管理工作(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对筛查确定的11种大病救治对象,夯实定点医院(县医院)救治责任,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实行“一人一档,一病一方”集中救治。救治率要达到90%以上,落实“四重保障”政策后,11种大病患者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90%。
九、低保户落实分类施保指农村低保户家中以下七类人,对个人增发低保金①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20%;②儿童每月增发30%;③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发50%;对言语、听力、肢体残疾三级以上的残疾人,每月增发30%;④重病患者,每月增发50%低保金;⑤父母离异的单亲未成年人,每月增发30%低保金;父母一方去世的增发50%;⑥哺乳期妇女,哺乳期内每月增发70%;⑦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月增发60%。同时符合多项增发条件的,按最高一项补助,不累加。
十、符合残疾人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办理了残疾证指贫困户家中有残疾人的,帮扶干部要尊重家庭成员和本人意愿,愿意办证的要协助办理残疾证,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
十一、帮扶措施与实际帮扶措施一致。指明白卡、纪实簿填写的对贫困户的“八个一批”扶持措施和群众实际享受的帮扶一致,不能把没有发展的产业、没有享受的帮扶措施写入纪实簿、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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