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2024-10-11

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共10篇)

1.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20xx]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根据实际,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给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临时救助制度(年)。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以上城乡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通过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和城乡居民的责任和权利,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三)、操作规范、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三审查”、“三公布”。坚持定期走访查看城乡低保家庭状况,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化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实、情况熟,依据核实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如:在农村低保审批过程中,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复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户户有保,必须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复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复查。

(四)、资金落实、筹措到位。资金是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仅年我州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达2.21亿元,如此大的资金,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民政、财政厅支持,对给予全额补助;同时,积极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拿小钱发好大钱。在州、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得到了支持。县财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州、县民政从福彩公益金中累计投入630万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43万元解决社会救助经费。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储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队伍充实、培训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年州政府决定,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要求各乡镇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员的基础上,由乡镇调配1名专门从事农村低保工作,州编办给每乡镇增加1名编制,确保每乡镇有3名工作人员。经督查,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已落实到位。根据工作新手多、业务弱的实际,年8月举办了全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请来参加,开展以会代训;并组织边境16个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今年4月又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到各县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用进行培训;6月中旬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在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州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六)、强化督促,监督到位。各级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农村低保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7月,为落实确定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决定,州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四县作调研。各县人大、政协机关非常关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两年,四县的人大、政协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视察、检查活动。州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分别开展过对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县、乡镇督促指导。

三、为保证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

(一)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据省级先后出台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州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等对基层业务操作程序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

(二)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也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用途明确,避免各项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坚持社会化发放方式,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目前我州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部门按时将救助资金打 到保障对象存折上的方式发放,不仅减少了工作环节,减轻了工作负担,降低了发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对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批上充分考虑到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现有资源分布和集中供养率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数量及规模,对各县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条件不具备的则不予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应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避免资金违规使用。一是在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门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各县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有贪 污挪用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救助资金被挪用、挤占或随意进行再分配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得以避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和把握上还有误区。有的地方政策意识不强,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现象;有的地方错误地把低保或其救助当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或者把困难群众享受救助与其他行政管理事项挂钩;有的地方忽视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提标扩面”。

(二)贫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压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州农业人口的38%,但据扶贫、统计数字,全州农村贫困人口29.8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14.7万人,受财力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部分群众没有纳入救助范围;近两年因退耕还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因补偿逐渐用完,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呼声不断。

(三)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会救助的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重要管理环节上,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齐全,救助情况不透明,没有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低。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州政府虽然年给乡镇增加了编制,明确规定每乡镇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少、编制紧、实际到位不足,以到位的还身兼多职、不能专心从事民政工作。县、乡镇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与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议

在这样经济落后、需要救助人员众多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的社会救助工作,既是困难群众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体热议的焦点,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2.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二

自市县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之后,乡党委、政府立即行动,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详细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在全乡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近1个月的自查自纠,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铺乡辖15个行政村,1个街道社区居委会,376个村民组,总户数13329户,农业人口42620人。全乡现有农村低保户1040户,1909人,其中,A类232人,B类1344人,C类333人,低保人口占总人口的4.8%。全乡共自查自纠75户,97人,其中拆户保68户,82人;信访保3户,4人;病故保5户,7人;老干部照顾1户,2人。

二、具体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是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的5个督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乡机关、民政所、各行政村人员进行明确分工,为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召开会议,层层发动。首先召开了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商讨具体方法,并于8月6日上午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及乡直部门负责人大会,统一思想,安排布署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在乡有线电视台连续半个月播出农村低保政策;在街道悬挂过街横幅8条,张贴标语l00多条;印发罗山县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单材料l5000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为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为切实将这次自查落到实处,乡制定了检查方案,设立了咨询举报电话。首先要求各村进行自查,从8月7日开始,乡成立的5个督导小组开始集中时间分头下到各村检查,然后又从各小组中抽调人员分头下到各村进行不定期督查。一是与村支两委一起,对着现有的低保名单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看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将调查结果由乡督导组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共同签字后上报乡纪委;二是督促村支两委将存在的问题如“人情保”、“关系保”、“信访保”等及时纠正,并要求严格按“4+2”工作法操作。三是重点监督各村参保人员名单公示、意见箱悬挂、档案资料整理、明白纸发放等情况。通过认真自查,及时纠正,确保了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1、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执行政策时不可

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模糊性;

2、个别村召开村民代表会时有部分村民代表没有参加的现象;

3、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收入水平不十分相符。

4、宣传工作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明白纸没有100%发到村民手中,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5、基层干部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少,村级监管员兼职多,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6、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错误。即“低保终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四、整改意见

1、根据《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罗纪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低保工作要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2、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加强宣传力度。

3、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低保监督机制。

3.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篇一】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2020 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各类救助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委、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大”“十九大”文件中关于民政救助、精准扶贫等内容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我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社区 2020 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辖区低保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社区各民政工作人员按照区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辖区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社区现在册低保户77 户、142 人。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按照核定标准发放救助金。

(二)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低保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街道办核实、民政局审批、居委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低保金等情况出现。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社区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社区已建立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辖区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楼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困难群众,支持城市低保工作。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居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城市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城市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我辖区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 2020 年城市低保工作在 2019 年工作基础上,在以居委会为中心和街道低保所的支持下有序推进,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有效运行模式。

2020 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辖区低保保障对象 142 人。2020 年低保停发 7 户其中兰其裕因名下有公商注册现已停发,***因死亡停发,***因重新就业家庭收入超标现已停发,***和***因子女大学毕业渐退帮扶期已满现已停发,***因死亡现已停发;调整户;社区全年新增低保户 2 户 2 人,社区在册低保户 77 户、142 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20 年我辖区对原享受城市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低保居民给予退出低保保障,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办理保障性住房 72 套,办理医后救助申请 17 例,对在册 77 户低保户按要求 100%逐一入户走访;每月 20 号统一签到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已对申请收储房租金补贴的 7 户居民进行入户核实居住情况,完成对 77 户低保户身体检查,上报 1 户低保户大学生救助,上报低保户慢性病救助 64 人,办理临时救助 9 人救助金 1000 元。

(四)2020 年按照上级要求对我辖区低保进行整改,我社区工作人员对全部 77 户低保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 77 户、142 人低保人员名单在社区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

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20 年我社区完成接待低保方面来访 110 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答复,对辖区居民对社区民政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今年针对辖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就业及收入变化的情况开展年度核查,进行全面核实走访,定期核查、公示、评议、评审,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的来访,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差有升有降,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尽自身努力尽职尽责做好低保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期整改方式

(一)、思想站位不高,严肃政治纪律。低保工作繁重而杂乱重,在日常的工作在我存在政治敏锐性缺乏,不能服从大局、服务中心的问题,每天处理各类居民和贫困居民救助问题基本占用了我全部的工作时间,经常存在理论学习不主动、不自觉、不深入的情况,没有时间没有精力便是我的托词。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不懒于学习,疲于进步,自觉提升自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时间不足就在休息时间学,上班时间不够就回家以后学,不让自己在思想上掉队,不让自己的思想觉悟停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工作上。

(二)遵章守纪不严,严肃工作纪律。在近一年的工作中,我不曾存在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问题,自觉履行请假手续,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早退、不存在通讯不畅的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严以律己,不磨洋工、不开小差、不在完成任务中途溜号等在职不尽心、在岗不敬业的情况;上班期间脱岗漏岗的情况也不曾发生,但确实存在窜岗闲聊的问题,尤其是接待居民谈及家长里短时不自主的根据民政工作的特性与居民多聊几句。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岗敬业,全心为民。

(三)贯彻执行不力,严肃组织纪律。在执行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当面满口答应、信誓旦旦,过后我行我素、得过且过等言行不一、阳奉阴违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作风漂浮、不思进取、敷衍应付;在工作有措施无落实、有布置无回复、有始无终、虎头蛇尾等“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严格对照自身 17 年的工作,没有发现类似的事情产生,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积极进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继续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服务效率不高,严肃群众纪律。在 17 年的工作中,我学习并弘扬“店小二”精神、当好“五服务员”,其实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学习破解民生“九难”的问题文件、积极为困难群众落实好惠民政策时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严格做到服务承诺制、首办负责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和政务公开制等问题要求。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服务效率提高,严肃群众纪律,做好为群众服务的“五服务员”和“店小二”。

(五)责任意识不强,严肃职业纪律。思想麻痹、作风松懈、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我在 17 年努力克服的纪律问题,经过长期的工作磨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等“绕道走”的情况在我身上已难觅踪影;遇事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怕出事,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不曾出现在我这样积极进取的年轻社区工作人员身上,对急、难、险、重任务,我具备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神。在后期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职业纪律,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为辖区居民开展不平凡的服务。

【篇二】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 20**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元。

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

**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

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

【篇三】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 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 20**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10 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人口为 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 40834 人,全镇共有 26 个村,截止20**年 6 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 760 户,人数为 1987 人,占农业人口的 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理,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 30 户,58 人,其中死亡人数 9人,生活已转好的 21 户,49 人。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 XXX 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 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督。各村必须开好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须把 20**年 6 月份在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名单张贴在每个村委会设置的永久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里公示,并公布县民政局(5637015)、监察局(5630520)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 20**年 6 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4.城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杭州市民政局

为不断加大对我市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根据200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要求,今年年初,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到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均完成了此项工作。

一、所采取的措施: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按时完成低保标准的调整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区、县(市)民政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各区、县(市)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从而有效保证了此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完成进度情况:早在2008年12月,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8]259号),明确: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萧山、余杭区和5县(市)政府也相继出台文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截

止今年一季度末,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的城乡低保标准全部调整到位,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目前,老城区和萧山、余杭区城镇低保标准为4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00元/人月;5县(市)城镇低保标准为312—3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88—230元/人月。今年6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取消乡镇一级低保资金配套的通知》(杭民发[2009]107号),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乡镇一级不再承担低保配套资金。

三、取得的成效。截止11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48136户、88902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0957户、17639人;农村低保对象37179户、71263人。1-11月份,全市共支出低保金1.65亿元,11月份,全市城镇低保人均补差额为292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额为141元,同比分别增加14.96%和22.61%。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得到了更多实惠、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和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5.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 篇五

一、工作现状

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凡是持有XX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属XX县认定的特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在670元-1067元)均纳入保障范畴。目前,XX县农村标准是特困户每人每月80元;贫困户每人每月65元,保障标准既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赖思想的原则。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参照城市低保基础上,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相对稳定,即一年一调整,特殊情况可半年一调整(残疾人、长期患大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一年不变)。自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全县农牧民收益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500万元;对低保户各类助学、建房、节日慰问、大病救助等配套资金达到1000余万元。通过农村低保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利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了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难以确定。

一是家庭成员界定困难,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从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独居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赡养义务,甚至把老人赡养义务推向社会,造成新的困难群体。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油葵、牲畜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价值转化过程中,收入难以货币化,存在较大随意性。三是家庭成员中有经济来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员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单位出示劳动报酬证明或以各种理由少报、漏报、瞒报收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隐藏隐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遗产赠予、家产继承、外地务工收入等都无法核实和统计。五是民政部门面对单位与个人的申报行为并没有直接制约力,均导致家庭收入情况掺杂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户调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费能力和外部观察法,即通过其消费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为观察居民收入水平,虽然是一个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对于那些处于低保临界线的`家庭同样存在着界定难的现象。以上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对家庭收入界定难度增大。

(二)新增人员不能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资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响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开展,低保预算资金落实不及时,是导致低保金发放难、低保保障标准低、覆盖面窄的直接原因。当前,XX县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难解决的就是资金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后续资金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应保尽保、新增人员问题的解决,普遍存在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问题。因为担心按照低保条件进行扩面后,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增加,财政配套资金无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尴尬境地,从而制约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就XX县而言,自治区认定人数为5184人,而实际人数为10184人,从20至今XX县对多出5000人实行本级财政自行负担。如果上级对这5000人的低保资金一直没有补助,县财力负担压力将很沉重,就很难再扩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不协调。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面建设农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种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在农村、城镇中的建立、实施和力度不同,从而造成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难衔接。农村低保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仅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大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残导致贫困,被列入保障对象;一些老人由于养老问题没有得到落实而被列入等现象。如果各种救济保障体系彼此衔接,就会减少很多类似的贫困群体和列入对象,从而节约大量资金。很多社会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四)低保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低保户通过勤劳经营脱离了贫困,越过了低保线,然而这一部分人员总想一些办法隐藏或采取一些办法阻止取消低保资格。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显,还存在“养懒汉”的现象。农村低保扩面后,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且这部分生活水平处于低保线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这种现象应不应该纳入低保也亟待考虑。

(五)基层工作人员缺少或无专业操作人员。

目前,XX县六乡一镇有基层民政工作人员21人,农村低保对象10184人。基层民政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制约工作的规范开展,各乡(镇)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还不是专业从事该项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审和复审难免依赖于村(居)委会运作,村(居)难免要结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关系,这就给低保资金的专项性、民主性、公开性带来一定难度。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民政机构工作人员不确定性和非专业性,导致操作过程比较较盲目,凭经验和感情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农村保障制度是保证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科学准确地测算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确定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主要依据。制定科学的农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科学准确地核定申请对象家庭收入,是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并得到及时救助的关键。一是应结合农村实际,民政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确定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细”和“扶弱就低”的原则,统一家庭收入核定项目、核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三是乡(镇)、村在入户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必顺统一严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进行评估、测算与核定,家庭收入类别应为种植、养殖、加工、劳务等收入和接受或应该接受的扶(抚、赡)养费等,在核定中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测算,但必须计算纯收入,如种植、养植、加工等收入计算,应以总收入减去种、养、加工过程的投入费用,才能计算出实际收入,以促进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与公平;四是引入农村家庭支出评定机制,作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参考标准。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有看病钱没吃饭钱的家庭,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二)拓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到位。

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县、乡(镇)财政压力越来越大。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提高低保资金补助额度。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加,县财政也要适时增加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资金预算和工作经费投入额度,同时要求加大对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使增长幅度与经济发展增幅同步。三是积极探索其他筹资渠道,在社会上开展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广泛动员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慈善组织、团体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同时,对捐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加以宣传表彰,形成农村低保资金筹集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体系。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基础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农村低保制度为基础,把各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才能形成针对农村贫困人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体系,构建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一是在农村,低保制度为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构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对农村困难群众长效帮扶机制,通过技术、项目、信息、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扶持低保户大力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和扶持搞多种经营,同时积极与人社部门建立并规范农民工培训及劳务输出机构和制度,搞好劳务输出,对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给予就业扶持,鼓励其通过生产劳动脱贫,变“输血”为“造血”,使低保户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与农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就学、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或照顾,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机构,设立爱心捐赠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力量,发挥村(社区)作用,建立(村)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多方为低保弱势群体服务。力争形XX县政府主导,民政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机制,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动态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必须坚持以规范工作程序为基础,以动态管理为关键,突出把好重要环节,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二是要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三是要形成长效干预机制,针对一些享受低保人员不配合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况,建议出台每年凡3次就业技能培训不参加、2次提供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不去参加的低保家庭户,强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绝不养“懒汉”,对越过低保线取消难问题,建议1-2年实行一次低保全面复审、申报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实情的动态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6.泥河镇农村低保调研报告 篇六

申立波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称“农村低保”),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总结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将兴峰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兴峰乡农村低保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乡联村干部包村工作责任制,督促各村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召开了全乡农村低保工作会议,通报全乡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全乡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三是利用广播、会议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操作程序。

2、保障措施切实有效。一是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确保农村低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按时发放;另外,安排2009专项工作经费,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指导各 1

村做好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四是减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特困群众。各村只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不涉及低保金的发放。五是认真核实,防止错漏。在分发过程中,要求低保对象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并签名盖章后,方可领取银行存折和领取证,确保不出差错。

3、动态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我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试行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二是按照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抽查核实制度,保证一年重新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作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通过信访渠道和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行个案管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调整部分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错保、漏保”现象。有些是因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如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有些属于弱势群体,由于对低保申请的条件、程序不了解,使他丧失了

应有的权利;有些因村两委干部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他们对低保工作不重视,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导致应保的对象没有及时上报;有些村干部因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等。

2、操作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有些低保对象未经过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有些村干部不参照低保条件规定,而是与邻村、邻户对比,相对困难的就上报。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按政策规定,只有家庭经济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0元的家庭,才可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一是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占比重大,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二是对低收入农户的储蓄、有价证券、隐性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三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乡农村低保工作由乡民政办具体操作(大多身兼多职),存在着人手力量的不足。尤其是村级又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少,任务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对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乡、村各级共同努力。一要加强领导。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

作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经常听取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要健全机构。各乡要成立由5-7人组成的低保评审委员会。村里要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评议组织,建议县政府出台文件明确村级评议组织由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还是由村党员议事会负责?加强对低保户的民主评议,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

2、加大宣传力度。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县里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宣传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程序。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的低保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申请低保的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广为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3、完善操作程序。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一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审查、乡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的核定办法。二要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村、乡、县三级公示制度。对农村低保家庭的申请、收入情况的核实要积极引入听证制度,由乡联村干部、村委负责人、村民代表等联合评议,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要设

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低保工作的动态。三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停发低保金;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要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同时,县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范运作。

7.咸阳市农村低保的调查报告 篇七

低保制度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基本支柱之一,咸阳市农村低保的调查报告。我市自1997年以来,也逐步建立和较为完善了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对于保证全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低保政策不够衔接、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标准和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现状

我市的低保工作从1997年启动之初至今,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关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主要措施。

(一)城市低保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为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促进城市救济工作的规范化,我市于1997年10月开始建立并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凡城市居民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是保障标准不断调整。自2000年起,我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已连续4次适当调高低保标准。到2008年7月1日,城市低保标准市区已调整为每人每月230元,赣榆、东海、灌云、灌南三县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二是保障资金不断增加。十年间我市各级政府直接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支出11470万元,其中仅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直接用于城市低保的资金支出2680万元,到2008年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已达9324户、22486人,占城镇人口的1.82%,人均月发保障金85.63元,比实施之初的1744人增加了约20742人,十年间增长了近13倍,工作报告《咸阳市农村低保的调查报告》。三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咸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咸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咸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咸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了全市城镇低保对象家庭信息化管理数据库。

8.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篇八

关于汉川市百二沼村低保户社会救助体系和制度的调查报告

(材料化工学院10级理科实验班王振)

一. 调查目的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保障的是低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保障特困家庭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近几年的低保扩面,大部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群众得到了救助,这给他们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重要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爱。为充分了解我国低保方面的成果、在低保方面投入的力度、以及在低保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城乡之间的差距,我们小组分别以市、县、镇、村作为调查对象对我国低保情况作了比较充分全面的调查,其中本人调查的是本村的农村低保情况。二. 调查对象

汉川市沉湖镇百二沼村村委,主要咨询王书记。

三. 调查内容:针对当前情形下的低保制度,我向本村王书记提出了如下十个问题,王书记耐心的一一为我解答。其具体问答内容如下: 1.当地什么时候开始低保救助的?

答:具体本村从2002年开始 2.当地有多少人在依靠低保救助?

答:全村共有3693人,其中105人享受低保救助,占全村总人数的2.84%

3.当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有低保?

答:参照国家政策文件,按照本地区生活水平而制定的标准。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目前本村低保制度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以家庭人均收入状况为标准确定救助对象。

本村低保户大致分为三类:大病致贫、鳏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孤儿。其中大病致贫的占多数。

2011年材料与化工学院暑假实验报告

4.在当前低保体制下,低保户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本村低保户按国家标准每月享有相应的救助,另外低保家庭免费享有农村合作医疗,在九年义务教育内的儿童免学费等。义务:低保户必须配合村里每年对低保资格的审核调查。5.不同条件的低保享有哪些不同的救助?

答:更具家庭条件的不同,我村低保体制分一、二、三类,一类每人每月105,二类每人每月85,3类每人每月55,免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6.低保户申请低保的申请程序

① 个人申请

② 村委开会审议并申报 ③ 镇民政审核后交市民政审核 ④ 张榜公示

本村的低保申请到审定完全按国家要求程序严格执行,争取做到需要低保救助的家庭都可以得到救助,有条件的绝对不浪费国家资源,也就是不漏掉一个,不错过一个。7.申请之后政府部门怎么审核是否属实?

答:本村不大,并且基本上每个小组都配有组长,所以村委对每一个家庭的大致情况都比较了解,在低保申请者申请的时候就差不多知道 其是否有资格享受低保救助,但是为避免出现审定出现偏差,本村还是按照规定办事村委将会组织开会,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讨论,然后组织人去其家里访问,同时也向其左邻右舍咨询,已保信息的准确性。8.低保救助具体怎么实施?

答:本村按照国家的政策执行,实行个体银行专户,然后每季度领取,对于不会使用银行卡的老人,村委负责帮老人取钱。社会化发放。9.对于经过一段救助后有些居民已经自力更生了,不满足低保条件了,可是还在占用低保资源,低保局是怎样复查他们是否还需要低保救助的?

答:为确保国家低保救助资金都用在刀口上,不浪费国家资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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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每年至少对低保家庭的情况重新审定一到两次,对不再满足低保条件的家庭,取消其享受低保救助的资格,并对其进行讲解和劝说。10.近几年国家对低保方面的投入力度怎么样?

答:近年来,国家对低保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由每人每季度30元上升到每人每季度120元

四. 调查方式:访谈法,资料法。

因为王书记负责管理本村所有的低保工作,了解本村低保工作的所有信息,故拜访了王书记,为加深了解和数据的准确性,王书记也拿出了本村关于低保的一些文件以及资料信息。五. 调查时间:

2011.08 六. 调查结果

这次调查使我对本村的低保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农村作为生产力,消费水平都比较低下的地方,经济水平较为落后,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相对落后,人们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但改革开放的成果早已普及到农村,这里也基本上都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对于一些特困家庭,生活还是十分艰难。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低保的投入,也使他们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目前,从整体上看,我村低保体系比较完善,生活艰难的都享有了国家低保的救助,低保户的生活也得到了保障。这几年国家对低保的不断投入,人们对低保的不断了解和重视,我村的低保制度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基本上符合国家的各项要求。七. 调查体会

通过这次社会调查,我深入社会基层,接触社会,努力实践,对社会很多问题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比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社会救助制度等,这些方面在近几年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另外,在调查过程中我认识到了很多交流上的不足,以及礼仪知识的欠缺,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加强自己交流方面的能力,这将使我受益终身,同时,也会关注国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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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心系祖国发展。

辞谢: 感谢王书记百忙中抽空耐心的接受我的采访,给我提供这么多的有效信息,谢谢您对我工作的支持。

9.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自查总结 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3月初开始,全体干部组成清理工作小组会同镇人民政府,深入到全县159个村、20社区居委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2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共入户调查2823户6342人,占到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总数的31%,其余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了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县3605户7243名城镇低保对象和5503户13218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643户、2063人的城乡低保资格,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27户811人,占到城镇低保总人数的11%,农村低保对象316户1252人,占到拟保人数的9.5%。清退人员构成情况为:新批五保48人,孤儿41人,征地拆迁补偿户192人,自然减员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621人,其他收入增加已不符合条件的1136人。经过清理整顿,实际纳入2010年农村低保的有5187户11966人,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有3357户6598 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低保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低保干事和包村干部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C类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无业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近期有征地、拆迁和其他大额收入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五保、孤儿和其他应由专项救助解决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的影响,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氛围。同时将清理整顿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在乡村两级公示栏张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各乡镇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细化了清整顿措施,分头动员部署,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县低保办聘请了20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全县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县清理整顿工作组与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对全县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保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低保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城乡低保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可能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由乡镇入户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核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核查表上签字,写明核查结论,对由于核查不认真全面、漏查、错查等出现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核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对存在漏洞、不便操作不适应形势要求和与自治区相关政策不相符的方面,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10.农村低保户申请报告 篇十

农村低保户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下面yjbys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农村低保户申请报告,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 铜梁县大庙镇大狮村村委: 我叫xxx,xxx七社社员,男,1968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众所周知,今年,对我家来说的确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切灾难和不幸都降临于身,真是祸不单行。首先,是我父亲的病逝。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儿子侯鑫,仅有19岁,因身患重病不得不离开了学校,在重庆西南医院动了两次手术,前后住院长达三个多月,如今虽出院,但身体相当虚弱,还不时到大庙医院输液,生活极为不便,还得靠年老的婆婆及母亲亲自照顾。自生病以来,虽得到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关心与帮助,但对我这个家庭来说也无济于事。而我自己呢,于今年8月8日,又出了车祸,在重庆大坪医院做了下肢切除手术。令人可悲的是,落下了瘸子残疾(左脚短且细小),一路病病磕磕走来,身体极度虚弱,如今40多岁的人,本来是身强力壮干事业的最佳时期,本应是肩负上赡老下养小的神圣职责时期。可孑然一身的我,孤单、寂寞、悲伤尚且不说,苦恼的是每年只能偶尔做点小事,根本无能力维持自己的生活,仍然依赖母亲及自己的妻子而生存。我不能尽人子之孝心,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悲哀呀!眼望着母亲逐渐衰老,眼看着家庭生活逐步维艰。如何生存?不敢想象,不堪设想! 更要说的是,我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也要靠人照顾呀,因此一切重担都落到了我妻子夏庆淑的头上。就拿照顾我们三个来说都够她受的了,更不用说找钱来维持家庭生计,这一切使我家从此一蹶不振,我一家人的生活从何谈起呢? 不幸的我,万幸的是遇上了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党恩浩荡如阳光普照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滋润弱势群体。党和政府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给予了最大的生活保障,更有各级领导的同情怜悯之心、关怀厚爱之情。在此,一个对家庭对国家毫无贡献反而拖累的体弱多病外加残疾的我,万般无奈之下,厚颜提出享受“低保”待遇。敬请上级领导体察实情,批准为荷! 此致 敬礼! 范文二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现年 62岁,家住xx乡x(自本网,请保留此标记。)x村xx组。本人于1985年至1987年任xx村村长,1988年至1992年任xx村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我领导组织全体村民修筑了进村公路;领导组织全体村民架设高压电线进村进寨;组织全体村民扩建池塘,解决了当时头等“三大难”的交通问题?x通电问题?x农田灌溉问题,为集体事业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深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戴。 然而,我不幸在1992年患坐骨神经疾病,无情的病魔使我无法工作和劳动,于当年年底主动辞职,全家老小的重担就压在妻子一个人身上。如今,我病情不见好转还有加重趋势,每年还得花上千元的药控制病情;而已年过六旬的妻子年老多病,积劳成疾,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不孝独子常年在外省靠卖体力为生,生活过得风餐露宿,对我二老生老病痛不管不问也无能力照顾。我两个老人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都只好停了。 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范文三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家中5口人。现住农村。房屋是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妻子,王秀芝,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河北小区x楼x门x室。在唐山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XXX 年4 月 12日 您可以访问本网(www.DiYiFanWen.com)查看更多与本文《农村低保户申请报告范文》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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