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

2024-08-18

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10篇)

1.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 篇一

测试成绩:86.67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

1.银企对账周期依据账户的不同性质、余额、活动频率等制定。重点客户(),非重点客户()√

A B C D 每月/季发送余额证对单;每年发送余额证对单

每月/季发送余额证对单;每半年发送余额证对单

每季发送余额证对单;每季发送余额证对单

每月发送余额证对单;每月发送余额证对单

正确答案: B

2.全年日均存款余额在等值人民币 以下(含)每年至少对账一次 √

A B C D 1000元;全年零余额、零发生额的客户 2000元(含);全年零余额 3000元;零发生额的客户

5000元(含);全年零余额、零发生额的客户

正确答案: D

3.对账工作由专人负责处理:分行营运部指定人员负责对账工作,营业网点 负责将客户直接送达柜面的回单收集、整理、统计、上交 √

A B C D 会计主管

会计主管及任意柜面人员

会计主管及指定人员(非对公账务处理柜员)

任意柜面人员

正确答案: C

4.银企对账采取()处理模式.各分行营运部负责辖内对账工作的集中组织实施,南京地区的对账工作由总行营运部负责集中实施。× A B C 分散

总行

集中 D

分行

正确答案: C

5.《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中的“对账服务”条款中的对账周期有“按季、按月”两个选项。与客户签订协议时,“按月”这一选项应从严控制,避免今后调低对账频率(如调整为“按季”)时需重签对账服务协议。如客户选择“按月”对账则网点需将()送达营运部。√

A B C D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复印件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复印件(正反)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原件加盖“业务专用章”

《江苏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管理协议》的复印件(正反)加盖“业务专用章”

正确答案: D 多选题

6.银企对账原则为:()√

A B C D E 岗位分离、相互制约 各司其职、协助配合 重点突出、差别管理 网点对账原则 分行对账原则

正确答案: A B C

7.营业网点负责以下工作:()√ A B C 负责组织开展辖内银企对账工作考核与检查

负责与客户签定对账服务协议,做好客户银企对账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负责在核心系统中及时维护客户、账户信息,确保客户名称、对账方式、对账单寄送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确保对账单能够及时、正确地送达客户 D E 受理客户日常对账查询,发送明细账单 积极做好客户回单催收 正确答案: B C D E

8.营业网点会计主管需每日登录系统查看(),以备实时对不符款项、退信等情况进行处理。√

A B C D E 查询书 调整书 退信清单 催收清单 数据导入是否报错

正确答案: B C D

9.以下哪些不在《江苏银行银企对账办法》范围内:()× A B C D E 内部账务、内部款项的核对 个人用户 信用卡用户 企业用户 同业用户

正确答案: A B C

10.余额证对单回单的回收方式有:()√ A B C D E 上门 邮寄

客户返还柜面

客户送达营运管理部门 以上都不对

正确答案: A B C 判断题

11.依据外部客户账户的不同性质、余额、活动频率等细分客户和账户,采取差别化对账周期,提高对账效率,体现的是银企对账重点突出、差别管理原则。√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2.纸质余额证对单对账,是指我行通过邮寄、外包公司寄送或上门对账等方式将纸质余额证对单传递给客户,由客户确认对账结果并反馈纸质回单的对账形式.√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3.银企对账的范围和对账对象是指我行与企业客户、同业客户等外部客户之间的账务核对,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贷款等账户,不含注册验资户及已转入长期不动户(久悬未取)的账户。√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4.银企对账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各分行营业网点负责辖内对账工作的集中组织实施,南京地区的对账工作由各营业网点负责实施。√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15.我行银企对账工作中允许客户经理单独上门与客户进行对账工作。√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错误

2.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 篇二

(一) 商业银行银企对账业务的目的

商业银行银企对账的对象是商业银行与单位客户之间的存、贷款。其风险防控意义在于:

1. 保证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

银企对账的基础目的是做到账账相符, 即保证银企双方的存、贷款及相关息费等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保证银企双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是公允的。

2. 履行银行的告知义务, 保障单位客户资金安全

(1) 银企对账使企业定时调整未达账项, 准确匡算资金头寸, 及时进行资金调拨, 避免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款支付被罚息等事件的发生。

(2) 企业资金若出现异动, 潜在企业内部贪污挪用公款或银行记账人员挪用企业资金的可能性。银企对账可以让企业及时知晓资金的异常变化, 以尽早采取补救措施。

(二) 商业银行银企对账模式的转变

以往的银企对账模式是基层支行分散对账的模式, 即支行在日常会计核算中生成明细满账页、在月末生成未满账页, 打印后由支行发给客户。

目前, 商业银行的银企对账操作陆续采用了由分行会计部门定期集中对账的模式。总行集中外包打印银企对账单后, 由分行会计部门通过邮政部门或中介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邮递单位) 投递, 客户核对并签章确认后再原路返回到分行会计部门。以往的基层支行分散对账模式是作为分行集中对账模式的补充。

新的银企集中对账模式强调银企对账单不经过基层支行的记账柜员, 目的就是要实现记账与对账的严格分离, 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三) 银企集中对账的流程

总行集中外包打印银企对账单, 邮寄给分行会计部门;分行会计部门将银企对账单通过邮递单位投递给客户;客户核对并签章后再原路返回到分行会计部门;分行会计部门对银企对账单回单进行验印;分行会计部门将存在不符账项的对账单回单提交支行查证或调整;支行将《查证或调整的书面说明》连同对账单回单一并返回分行会计部门;分行会计部门在系统中录入对账结果。

(四) 银企集中对账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1. 银企对账岗位制约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1) 银企对账单发送环节岗位制约上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风险操作:分行会计部门对于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被邮递单位退回的银企对账单, 应交由支行发送给客户, 支行由记账柜员将对账单传递给客户。上述操作中支行的记账柜员能够接触到银企对账单, 与银企集中对账模式拟达到的账务记录与账务核对相分离以控制风险的初衷不符, 若支行记账柜员在对账期内存在挪用企业资金的行为, 潜在其伪造、变造银企对账单的可能性。

审计方法:查阅《银企对账单交接登记簿》, 找出支行的对账单接单人员, 查阅支行的核心业务系统的操作员用户报表、支行的“单位活期存款”科目的会计凭证, 确定支行接单人员是否为记账柜员。若上述风险操作存在, 审计人员应建议分支行做如下整改:对于邮递单位未能发送至客户的对账单, 分行会计部门应编制《客户地址核实清单》, 发给支行核实, 更新客户地址后的对账单由分行会计部门再交邮递单位投递至客户。个别对账单确需支行协助办理的, 应由记账柜员以外的后台柜员办理。

(2) 银企对账单回单真实性审核环节岗位制约上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风险操作:银行回收的对账单回单的验印核实工作没有由分行会计部门集中进行, 而是在支行进行, 支行的记账柜员可能接触到银企对账单并进行验印。若支行记账柜员在对账期内存在挪用企业资金的行为, 潜在其伪造、变造对账单回单并人为验印通过的可能性。“对账单回单的验印核实工作由支行进行”的操作模式弱化了分行会计部门对支行客户账的监管效果, 导致对账结果为不符的对账单回单有可能被掉包为对账结果相符的对账单回单并审核通过的风险。

审计方法:从对账管理系统中抽取对账结果为“相符”的银企对账单回单, 查阅分行会计部门《验印日志》, 确定对账单回单的验印核实工作是否由分行集中进行。

2. 银企对账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风险操作:分行与邮递单位签订的《对账单邮递外包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安全及保密要求、服务期限、违约条款等合同要素, 账务数据和客户信息安全等没有法律保障, 潜在与邮递单位产生纠纷的风险。

审计方法:查阅分行与邮政单位签订的《对账单邮递外包服务合同》。

3. 银企对账不符账务跟踪核实环节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风险操作:对于对账单上的不符账务, 分、支行之间未进行书面核实。

审计方法:从《银企对账结果统计分析表》中抽取对账结果为“不符”的对账单, 查阅是否有支行查证或调整的书面说明。若发现上述风险操作, 应建议分支行做如下整改:对于银企对账中的不符账项, 分行应将对账单回单提交支行会计主管或对账人员进行核实, 属于银行的错账经会计主管授权后调整相关账务, 严禁退回给原记账人员调账;支行核实或处理后应将查证或调整的书面说明连同对账单回单一并返回分行会计部门。

4. 银企对账结果录入环节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风险操作: (1) 分行为了完成总行的银企对账单的回收率指标, 在收到客户返回的对账单回单后, 先在“对账管理系统”中进行对账结果的录入, 之后才进行对账单的验印工作。 (2) 对于长期未发生交易的客户的银企对账单, 未得到客户的签章确认, 便以核心业务系统中打印的客户账户数据为依据, 在对账管理系统中作为“对账相符”进行对账结果的录入。以上 (1) 和 (2) 均属于为了完成银企对账单的回收及时率指标, 放弃了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审核, 破坏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 “对账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真实性没有保障, 无法全面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

审计方法:从分行已录入对账结果的银企对账单清单中抽取对账单, 查看《验印日志》中有无验印记录。若发现上述风险操作, 应建议分支行做如下整改:对于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 若属于睡眠户, 应及时清理;若不属于睡眠户, 对账单回单在进行对账结果录入之前, 应先经过客户的核对确认。

5. 银企对账管理策略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短期内频繁大额收付、整收零付或零收整付且金额大致相当的账户, 属于异动账户;账户所有者与无业务往来者之间划转大额款项、未经银行营销主动开立并立即收付大额款项、长期未发生业务又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多次不及时返回对账单回单的账户, 属于可疑账户。对于异动账户和可疑账户, 应给予密切、高频率的关注度, 采取逐月上门的对账方式, 并将明细账页与对账单一并交客户核对。

风险操作:分行会计部门对于异动账户和可疑账户采取与普通账户相同的对账频率, 没有上门对账, 只发送给客户对账单而没有与客户核对交易明细。

审计方法:提取客户的交易流水, 分析筛选出异动账户和可疑账户, 检查其对账频率、上门对账记录等。

二、银联交易对账的风险防控要点及审计方法

这里的银联交易是指通过银联进行资金清算的银行卡跨行交易。包括ATM或CRS存取现、POS消费等。

(一) 银联交易对账的原理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对会计核算的首要原则——客观性原则是这样表述的: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客观性原则落实到银联交易就是要保证“账实相符”:账是指持卡人卡里的钱, 实是指持卡人在ATM上取出的现金、在CRS上存入的现金、在商户那里刷卡消费买到的商品或享受到的服务。“账实相符”就是持卡人ATM取款, 取出的现金与卡里被扣的钱应相等;持卡人刷卡消费, 商品的价钱与卡里被扣的钱应相等。但系统故障、柜员误操作、客户自己误操作都有可能导致银联交易的差错账, 如ATM记账未吐钞、POS消费重复扣账等, 导致银联交易的会计核算未能做到账实相符, 不符合客观性原则。要及时发现问题, 保证银联交易的会计核算符合客观性原则, 就要充分发挥对账作用。

银联交易的对账是以收单行机具 (ATM、CRS或POS) 的实际交易记录 (《ATM/CRS日志》或《POS签购单》) 为准来核对账务、调整账务, 因为《ATM/CRS日志》或《POS签购单》反映的就是实物 (现金或商品) , 与存货盘点的道理一样, 无论是盘亏还是盘盈, 最终都要以实物为准对账务进行调整, 确保账实相符。

银联交易对账的原理是: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实现、做到账实相符, 需要找出ATM记账未吐钞等差错交易并进行账务调整, 银联交易对账是根据差错交易有可能会导致“用于银行卡清算的过渡性科目”出现异常挂账这个特征, 通过每日核对“过渡性科目”, 由银行主动去发现疑似差错的交易, 经过与《ATM/CRS日志》或《POS签购单》比对核实后, 确认差错交易, 为调账提供充分适当的依据。

(二) 银联交易对账的主要范围

核对哪些“过渡性科目”才能发现差错交易呢?要弄清这一点, 必须先弄清银联交易的账务处理。

1. 银联交易账务处理

以A银行借记卡他代本的ATM取现交易为例:

例1: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的借记卡持卡人在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ATM上取现, 省略手续费的账务处理为:

交易发生时, 发卡行A银行记客户账, 收单行B银行记现金账, 银行内部待清算的资金挂账处理。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发卡行) :

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收单行) :

T+1日 (即交易发生的次日) 进行银行内部的资金清算。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A银行总行:

B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从上述账务处理过程可见, 对于A银行而言, 支行的“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总行的“通存通兑往来”科目, 是银联交易中的银行内部资金清算的过渡性科目, 是账 (发卡行的客户账) 与实 (收单行的A TM、CRS或POS机具) 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是账实核对的切入点。对账就是要通过每日核对这些“专门用于银行卡清算的过渡性科目”是否有异常的挂账, 促使银行主动发现ATM记账未吐钞等差错交易。

例1中, A银行借记卡他代本ATM取款业务, 支行通过“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来核算, 总行是通过“通存通兑往来”科目来核算。举一反三, 如果是本代他ATM取款业务, 支行是通过“跨系统应收款项”科目来核算;如果是信用卡的他代本ATM取款业务, 总行是通过“信用卡清算往来”科目来核算。

2. 银联交易对账的主要范围 (即“专门用于银行卡清算的过渡性科目”)

支行:“跨系统应收款项”、“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的核对;

分行:“通存通兑往来”科目的核对;

总行:“通存通兑往来”、“信用卡清算往来”科目的核对。

(三) 银联交易对账的实际操作步骤

续例1:2012年12月7日,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的借记卡4名持卡人在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ATM上各取现一笔, 交易要素为:

9:00取现一笔100元, 系统跟踪号1209, 交易成功;

10:00取现一笔200元, 系统跟踪号1210, 交易成功;

21:15取现一笔500元, 系统跟踪号1231, 交易成功;

21:30取现一笔400元, 系统跟踪号1234, ATM记账未吐钞。

假设无其他通存通兑交易, 当日A银行系统结账时间为22:00, 银联日切时间为21:00, B银行系统结账时间为21:00。

在此例中:21:15发生的系统跟踪号为1231的取现交易500元是由于A银行系统结账时间和银联日切时间的不一致而形成的未达交易;而21:30发生的系统跟踪号为1234的取现交易400元, ATM没有吐钞, 却误扣了客户的账, 是差错交易。针对上例, 银行通过对账核对出未达交易和差错交易的步骤如下:

1. 从“过渡性科目”的余额着手

12月7日和8日各核算主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2月7日, 发卡行记客户账, 收单行记现金账, 银行内部待清算的资金进行挂账处理。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发卡行) :

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收单行) :

12月8日, 进行银行内部的资金清算。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A银行总行:

B银行:

本例中, 共有两个“过渡性科目”:“跨系统应付账款”和“通存通兑往来”。

2012年12月8日上午,

A银行总行进行“通存通兑往来”科目的核对, 该科目余额为0, 是平的。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进行“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的核对, 发现“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昨日贷方余额1 200元, 今日进行清算销账300元后仍余900元, 是不平的。尚不能判断这900元是差错交易, 暂时不用进行进一步核实。

2. 剔除未达账项, 找出疑似差错账项

2012年12月9日,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进行“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的核对, 发现“跨系统应付款项”昨日未清的900元贷方余额中:

500元今天已经清算了, 判断这500元只是未达账项;

400元仍未清算, 挂在“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的贷方, 可初步判断这400元可能为差错账项。

3. 进行交易流水勾兑, 筛选出疑似差错交易

因为支行无法取得银联的具体交易流水, 所以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需要向上级行发送《业务差错处理申报表》。

A银行总行会将“A银行系统的成功交易流水”和“银联清算报文的成功交易流水”进行勾兑, 会发现系统跟踪号为1231和1234的两笔他代本取现交易在“12月7日A银行系统的成功交易流水”中有、而在“12月7日银联清算报文的成功交易流水”中无, 再继续查阅下一天的交易流水, 会发现:系统跟踪号为1231的取现交易在“12月8日银联清算报文的成功交易流水”中勾兑上了, 确认这笔交易只是因为银行和银联记账时间不同而形成的未达交易;而系统跟踪号为1234的取现交易在“12月8日银联清算报文的成功交易流水”中仍没有, 将该笔取现交易列为疑似差错交易。

4. 与收单行进行核实, 确认差错交易

A银行总行会通过“银联差错处理平台”向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收单行) 进行核实, 收单行的《ATM日志》显示该笔交易未吐钞, 可以最终确认该笔交易为差错交易。

5. 后期账务调整

A银行总行确认出差错交易后, 会下发《调账通知单》, 通知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持卡人的开户行) 对客户账进行手工调整:

这样, 使得误扣客户的400元得以冲正, 同时“跨系统应付账款”的余额清为0——异常挂账清理掉了。

本例中, A银行借记卡他代本ATM取款业务的差错账、未达账, 是通过“跨系统应付款项”科目的不平反映出来的, 若是本代他ATM取款等业务的差错账、未达账, 会通过“跨系统应收款项”、“通存通兑往来”或“信用卡清算往来”科目的不平反映出来, 其对账原理与“跨系统应收款项”科目的对账原理一致。

(四) 银联交易对账的其他方式——现金明细账与现金日记账的核对

通过核对“过渡性科目”并不能保证发现银联交易中所有的差错账。仍以2012年12月7日, A银行大连中山支行的借记卡持卡人在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ATM上取现的系统跟踪号为1234, 金额为400元的ATM记账未吐钞交易为例, 有可能在交易发生时, 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已经记了现金减少的账, 这笔交易在银行内部也进行了资金清算, “跨系统应付账款”、“通存通兑往来”的余额都清为0了, 单纯从“过渡性科目”上看, 无法核对出差错交易。

在此情况下, 除了由持卡人向A银行提出差错、向B银行发起退单交易追回400元之外, 还可通过B银行定期对ATM进行清机来发现差错交易B银行北京海淀支行清机时进行现钞实物与现金明细账的账实核对, 会发现现钞实物比现金明细账上的余额多了400元;再将《ATM日志》与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 会发现《ATM日志》显示这笔金额为400元的取现交易结果为REJECTED (未吐钞) , B银行会主动通过“银联差错处理平台”向A银行发起“贷记调整”交易, 将之前误扣银行的400元主动退还给A银行返还给持卡人。《ATM日志》实际上是现金日记账, 所以ATM清机即是现金明细账与现金日记账的核对, 也是一种对账方式。

(五) 银联交易对账管理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1. 记账岗位兼做对账岗位的风险

记账岗位对于“通存通兑往来”、“广发卡清算往来”科目有“写”的权限, 如果由记账员自己核对自己记的账, 那么记账员有条件去掩盖诸如ATM吐钞未记账、POS消费未记账、CRS存款重复记账这些差错交易;分行“通存通兑往来”科目的记账员也有条件与支行记账员串通来调增持卡人的存款而暂时不被发现。

审计方法:

(1) 判断是否存在混岗要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对于“311电子联行往来”科目, 借贷方的记账都由系统自动完成, 所以在记账凭证上盖章的名义记账人员从事该科目的对账工作不属于不兼容岗位混岗。因为从实质上看, 在311科目记账凭证上盖章的名义记账人员对该科目不具有“写”的权限。

但对于分行的“310通存通兑往来”科目, 业务发生时由系统自动完成记账, 销账时与当地人民银行的清算记账只能由记账员人工录入。在这种情况下, 该科目的记账员当然不能从事该科目的对账。因为从实质上看, 该记账人员对该科目已经具有了“写”的权限。

(2) 非现场审计和现场审计结合运用来检查出不兼容岗位混岗。

通过非现场查阅被审计网点的《岗位说明书》, 可以节约现场审计时间。但多数情况下, 被审计网点的《岗位说明书》会掩盖其混岗的事实, 所以现场观察、询问十分必要。例如从某分行会计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来看, “通存通兑往来”科目是由不负责记账的专职对账人员D某来进行核对的, 但现场观察发现, 对账资料存放在记账员J某的电脑和档案柜中, 再向D某询问上个月“通存通兑往来”对账的结果, 便可根据其对对账结果的掌握来判断出真正的对账人员。

2. 对账不及时 (未按日) 的风险

(1) 延误客户资金的调整, 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

ATM记账未吐钞, 发卡银行的对账和调账人员若未及时将误扣客户的资金主动调整回客户卡内, 将影响到发卡银行的声誉。

(2) 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

ATM吐钞未记账的结果是, 收单行已经将资金从发卡银行扣收, 而发卡行却没有扣持卡人的账。若对账不及时, 会造成发卡行长期替持卡人垫付资金, 增加了银行的资金成本, 也不符合“银行不垫款”的支付结算原则。此外, 调账的速度影响到支付给银联的手续费金额的大小。以ATM记账未吐钞为例, 作为收单行, 采用被发卡行拒付方式调账或主动退款给发卡行方式 (即“贷记调整”方式) 调账, 都要向银联支付手续费, 但后种方式比前种方式支付的手续费要低。而收单行能否在被发卡行拒付之前就主动发起“贷记调整”, 取决于ATM清机的频率和对账的效率。

(3) 导致银行资金的实际损失

银联交易差错的调账处理流程包括收单行请款、发卡行一次退单、收单行再请款、发卡行二次退单4个步骤。银联的争议处理规则是各成员银行共同遵守的差错处理准则, 其中规定了各成员银行进行调账处理的具体时限:所有的退单交易都必须在自原始交易日起180天内发出, 对于超过180天的退单, 银联差错处理平台不予支持;所有的再请款交易须自一次退单日起30日内发出, 超出期限的均被视为承认同意接受退单;所有的二次退单交易须自再请款日起20日内发出, 超出期限的均被视为承认同意接受再请款。

所以若持卡人在时限内向受理银行提出了调账申请, 且申请的证据充分、内容属实, 但由于受理银行对账调账超过了银联规定的时限, 导致资金无法从对方银行要回, 产生的资金损失只能由受理银行承担。

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应关注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即被审计分行有无制定具体有效的管理制度, 来对账务核对和调整的时限进行要求, 对账和调账人员有无超时限操作的情况。审计方法为调阅银行卡交易流水资料、发卡行和收单行之间调账的往来资料、银行调账的内部审批资料, 关注调账各个环节间的日期间距。

3. 对账结果准确性缺失的风险:调账结果有误, 产生资金风险

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应关注, 对账和调账是否均设置了经办和复核两个岗位、调账依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调账之前是否按金额的大小等经过不同级别主管人员的授权、调账是否存在调串户情况、会计监督人员有无每日根据《调账通知单》等调账依据对昨日的调账流水进行逐笔核对。审计方法为查阅调账的书面依据、调账审批单, 将调账书面依据中的账号与调账会计凭证账号进行比对等。

三、金融机构往来账务核对的风险防控要点及审计方法

(一) 金融机构往来账务的对账范围

1. 系统内往来账务的对账范围

下级行上存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清算往来”科目、“联行外汇往来”科目、“辖内往来-分支行往来”科目;分行计财部门开立在会计前台的经费账户—“银行存款”科目等。

2. 与系统外其他金融机构往来账务的对账范围

往来的资产业务, 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款项”、“存放国外同业”、“存放国内同业”科目等;往来的负债业务, 包括“国内同业存放”科目等。

(二) 金融机构往来账务的对账方法

1. 系统内往来账务的对账方法

目前各家银行对于系统内往来账务基本上都实行系统自动对账模式。即系统在每日营业终了进行批处理时, 对系统内往来双方当日的余额是否一致进行核对, 自动生成的《清算账户与影子账户对账结果表》。对账过程中下级行发现余额不符的, 属于本级行错账的, 经授权后调账, 属于上级行错账的, 反馈给上级行进行调账。

2. 与系统外其他金融机构往来账务的对账方法

(1) 往来资产业务的对账方法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科目, 依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中每日数据和央行每月发送的纸质对账单进行对账;“存放国外同业”科目, 依据SWIFT系统中境外账户行发送的MT950报文 (对账单) 、MT910报文 (借记证实) 和MT940报文 (贷记证实) 进行对账;“存放国内同业”科目, 依据开户行定期发送的纸质对账单进行对账。

对于正常的未达账项, 应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发现的本行错账, 经授权后调账, 属于对方行错账的, 反馈给对方行进行调账。

(2) 往来的负债业务的对账方法, 与银企对账的方法一致。

(三) 金融机构往来对账管理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与银联交易对账中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一致, 主要包括不兼容岗位混岗、对账不及时、对账不准确3个方面, 不再赘述。但有4方面风险防控需要特别指出:

1. 支行“存放国内同业”账户的对账工作应由分行进行

支行“存放国内同业”账户是支行游离在本行系统外的资金, 其对账工作应由其上级行进行, 保证对账频率, 并加强对该账户发生额的监控。

2. 消除自动对账的认识误区

虽然“资金清算往来”、“辖内往来——分支行往来”和“联行外汇往来”科目已分别在系统中自动核对, 但自动程度有限, 只能自动核对出每日清算账户余额和其影子账户余额之间的总的不符差额, “总的不符差额到底由哪几笔构成”和“不符的原因是什么”仍然只能通过对账人员人工核对查证。所以上述3个科目的对账岗和记账岗仍是不兼容的岗位。

3. 分行层面对于资金清算往来账户的对账范围

随着商业银行压缩内部资金清算层级工作的推进, 在资金清算模式上已陆续实现支行直接与总行清算, 在清算架构和技术上已可以实现由分行对支行资金清算往来账户的独立监控。审计人员应关注, 在分行层面, 资金清算往来的对账范围是否覆盖了辖属支行的资金清算往来账户。

4. 对于分行计财部门开立在会计前台的经费账户, 由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出纳员进行对账

3.业务单位往来对账函 篇三

XX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承蒙贵司在业务上对我司多年的支持与厚爱,在此谨致以真诚的谢意!截至目前,我司帐面显示贵司应付未付款项为¥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将相关资料和具体明细对帐提供如下,以方便贵司稽查。

付 款 明 细客户:XX有限公司截止时间:

2010 年 4 月 10 日合同总金额:1000000元

序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单位:元)2010年1月1日 500,000.002011年1月1日 300,000.00 合计付款 800,000.00

应付款项 200,000.00

附件资料:产品订货合同

4.银行银企对账工作总结 篇四

为确保年底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吐哈石油营业部网点主任就年底对账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和部署,确保营业部的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对账,截止4月1日,营业部共需对账89户,完成100%回访,对账成功87户,2户未能成功,分别是新疆龙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中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吐哈项目经理部,完成对账率97.75%。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于2013年12月1日起,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各单位财务人员沟通联系,相互磋商年末对账单的回收事宜,确保各单位在春节前能够顺利进行对账工作。

(二)、在2013年12月份中,对不常发生业务的单位或商户,进行电话回访,确定能够顺利进行年底的对账工作。

(三)、在收到区分行的对账单后,二次进行电话联系,及时安排对账单回收工作。

(四)、对于春节提前放假,本地无法实现对账的单位,采取区分行统一邮寄对账单的方式,确保及时对账。

二、遇到的困难

(一)、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不上,查询法人资格已撤销,无法进行对账处理。

(二)、受单位项目结算影响,开立结算账户的单位财务人员撤回总部,无财务印章无法对账。

(三)采取邮寄方式寄送的对账单丢失,未能进行回收,单位财务人员没有回本地,无法补制。

三、解决措施

(一)对未能联系上的法人代表进行多渠道联系,确保能实现对账工作。

(二)尽快于财务人员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返回本地进行对账单补制工作。篇二:银企对账工作总结

支行加强银企对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银企对账是银行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完善内控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切实做好银企对账工作,不断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我行从对账的组织、人员配备入手,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对账的各项工作,对账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有效地防范了结算风险。在2010年第四季度银企对账工作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第一季度,我行又以对账率99.42%(重点账户对账率100%,非重点账户对账率99.42.×%)、综合考评×分的好成绩获得宁夏银行银企对账综合考评第二名。我行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完善的对账组织体系,本着一个“责”字。

为了保障银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的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结算风险,我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任组长、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对账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对账人员,负责日常的对账管理工作。通过完善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明确对账人员岗位职责,把银企对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务性工作,确保了对账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银企对账台账的登记,突出一个“全”字

1、开户单位基本信息全面。建立完善的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对账人员心中有数,提高了对账工作的主动性。开户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地址,单位对账人员姓名,单位对账人员的电话及手机联系方式等等。

2、全部签订了结算账户协议。为了建立银企对账工作的规范化,督促企业按时对账,我行与企业签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对账方式。

3、对账单签章齐全。对账时,该行要求企业在银企帐务核对相符的同时,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外,注明“核对相符”。

三、银企对账期间,体现一个“勤”字

银企对账是一项工作量大,比较繁琐的日常性工作,为了扎实有效的做好银企对账工作,提到对账收回率,我行领导小组要求对账人员做到: 三勤。

1、勤和企业沟通、联系,主动为企业宣传银企对账的重要性,着重于宣讲政策、增强宣传的渗透力,使客户对银企对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的积极配合,变单方对账为银企双方主动对账,使银企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2、勤于整理各项资料,注重单位信息和企业对账人员的变更,及时修改单位信息资料,做到对账期间,能够及时与企业对账人员取得联系,保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勤于总结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对账对存在未达账项的账户,对账人员及时与企业相互配合,查找原因,直至帐务核对相符。对账结束后,认真记载对账工作记录,总结经验。

四、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保证银企对账的质量。由于我行辖属范围太大,开户企业地理位置分散,而且各企业经营情况不一,给银企对帐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实际对账工作中,我行主要采取5种对帐方式:

1、对日常业务比较频繁,经常来银行的企业单位,实行在柜台提前通知及询问对帐情况。

2、对业务发生比较少,而且企业比较远的单位采取电话通知及咨询对帐情况。

3、在无法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支行出车派专人到企业上门对帐。

4、对有的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低、帐务记载混乱的情况,对帐人员采取主动提供满页账,耐心细致协助企业做好银企对帐工作的方法。

银企对账的主体是银行和企业,它既不是银行为企业对账,也不是企业为银行对账,而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相互对账,银企双方都应切

实把它当作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监督、制约措施,使银行和客户之间共同构筑的这面防火墙发挥应有的功效。篇三:银行网银对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银行网银对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我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cass投产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及第三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并结合支行自身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支行银企对帐协议签约工作和银企对账系统客户向网银迁移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布置工作

支行领导认识到银企对帐工作是银行防范经济案件、控制操作风险的重要环节,对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有效防范结算风险,防堵案件的发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为有效开展工作,沟通协调相关企业的过程也侧面反映了支行的服务能力和企业形象,因此将推进银企对帐协议签约工作和银企对账系统客户向网银迁移工作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和提升优质服务能力结合起来,专门召集几位工作责任心强的员工,认真学习《对账服务系统操作规程》、《蓝图上线后对账服务协议工作流程》及《银企对账户系统客户向网银迁移工作方案》及两期cass系统操作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宣传,加强宣传力度

一方面针对重点对公客户,采取上门沟通向对公客户发放网上银企对帐宣传折页或通过电话点对点,详细介绍网银对帐操作流程、银企对帐的注意事项等;二是面对新开户的客户,利用资料齐

全,企业法人或财务来行,业务办理方便的优势,即面对面集中介绍企业网银操作、银企对帐等业务,让客户了解银企对帐的重要意义以及通过网银进行银企对账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从而形成来行即介绍,来行即办的方针,全面落实新开户的银企签约及网银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提升服务能力 支行通过集中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把银企对帐作为完善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确保银企对帐的真实性、及时性,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账工作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熟悉运用相关工作系统,充分认识对账工作对于保障银企资金安全、控制案件事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银企对帐员共同做好对帐工作。另一方面,支行要求工作人员遇到企业咨询相关问题时要耐心讲解,认真回答,切切实实的让客户享受到优质服务,从而提升支行企业形象,提高优质服务能力。

三、严格把关,做好后续管理

支行指定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人员为银企对账员,为相关企业开辟银企对帐协议签约工作和银企对账系统客户网银开通的“绿色通道”,认真做好协议签订和资料审核工作,建立建全对帐台帐,明确对帐户数,做好企业的沟通联系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截至x 月 x日,我支行共有x 家企业签订银企对账协议,签约率达x,有x 家开通了网银银企对账。篇四:银行对账工作总结

对账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 精神,落实 要求,进一步提升银企对账质量,蓟县支行公司业务部加强对账制度落实,切实把银企对账作为防范风险和经济案件的重要措施来抓。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了一套对账管理办法,特总结如下:

一、网点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客户信息维护工作,以确保掌握客户对账信息的正确。

二、落实双人对账原则,将 位客户经理两两结合,分为4组。对所有的 个对公账户进行全面梳理,按客户地址所处方位划分为东南西北4个区域。将每个区域分别交由一组客户经理专门负责,加强对账管理,责任到人力保账户对账率100%。

三、每月根据网点提供新开户账户、客户更换单位地址账户等情况,对客户经理分管的账户进行调整。

四、如客户前来网点办理业务,而分管客户经理不能及时返回的,则由临柜柜员重新打印一份对账单,交给客户。日终由客户经理与临柜柜员核对无误后将多余的一份对账单销毁。

五、建立密切配合规范有序的,协作和考核机制,严格规定账户对账回执收回时效,对不及时维护信息、未及时收回对账回执的客户经理进行处罚,有效提高对账单的收回工作。

六、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对收回的对账回执进行复审,以确保对账质量。篇五:学习银企对账新方法心得体会

学习银企对账新方法心得体会

银企对账是银行结算业务中的重要一环,然而,在目前的工作实践中,银企对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对账不及时。很多开户单位拿到银行发放的满页对账单后不是马上对账,而是要等到月末一次性勾对。这样做尽管也可发现未达账项,最终调平双方账户,但对于防范可能发生的案件,则起不到应有的作用。2.银行对账单的发出率和收回率低。银行每月需向所有开户单位发放对账单,并要求开户单位反馈对账结果。但每次对账单的发出率都很低:一是因为有很多客户预留银行的信息不详,银行无法及时联系上开户单位;二是有些银行业务人员对集中对账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故而积极性不高,投入精力不到位。3.银行对账人员与柜台人员没有分离。为了确保对账工作的准确性,达到通过银企对账发现核算差错和漏洞,预防和查处贪污挪用银行资金等经济案件的目的,在开展银企对账工作时,应坚持做到由专门的对账人员负责银企对账工作,避免银行接柜和记账人员直接从事与开户单位的对账工作。但由于有些银行未认识到银企对账的这一作用,加之人员工作调配安排方面的原因,通常就由柜台接柜人员直接向开户单位财务人员发放对账单,而开户单位反馈回来的对账单回执也直接交到接柜人员,这样就大大弱化了银企对账工作的预期效果和作用。

4.对银企对账是否相符的结果和发生不符时的查证重视不够。有一些开户单位在通过银企对账发现余额不符之后,不是积极与银行联系查询并调整相关账务,而是任其自然。而有些银行在收到开户单位的对账单回执后,并不仔细查看开户单位填写的对账结果;即使客户发现账务不符,向银行提出查询要求时,有 关经办人员也并不积极配合,致使问题搁置拖延,无法得到圆满解决。

二、建议及对策

1、勤和企业沟通、联系,主动为企业宣传银企对账的重要性,着重于宣讲政策、增强宣传的渗透力,使客户对银企对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的积极配合,变单方对账为银企双方主动对账,使银企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2、勤于整理各项资料,注重单位信息和企业对账人员的变更,及时修改单位信息资料,做到对账期间,能够及时与企业对账人员取得联系,保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勤于总结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对账对存在未达账项的账户,对账人员及时与企业相互配合,查找原因,直至帐务核对相符。对账结束后,认真记载对账工作记录,总结经验。

4、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保证银企对账的质量。

由于我县网点较多,开户企业地理位置分散,而且各企业经营情况不一,给银企对帐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建议在实际对账工作中采取以下六种对帐方式:

1、对日常业务比较频繁,经常来银行的企业单位,实行在柜台面对面对帐的方法。

2、对业务发生比较少,而且企业比较远的单位采取电话通知到柜台对帐。

3、在无法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支行出车派专人到企业上门对帐。

4、对有的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低、帐务记载混乱的情况,对帐人员采取主动提供满页账,耐心细致协助企业做好银企对帐工作的方法。

5.银行网银对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篇五

我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CASS投产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及第三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并结合支行自身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支行银企对帐协议签约工作和银企对账系统客户向网银迁移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布置工作

支行领导认识到银企对帐工作是银行防范经济案件、控制操作风险的重要环节,对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有效防范结算风险,防堵案件的发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为有效开展工作,沟通协调相关企业的过程也侧面反映了支行的服务能力和企业形象,因此将推进银企对帐协议签约工作和银企对账系统客户向网银迁移工作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和提升优质服务能力结合起来,专门召集几位工作责任心强的员工,认真学习《对账服务系统操作规程》、《蓝图上线后对账服务协议工作流程》及《银企对账户系统客户向网银迁移工作方案》及两期CASS系统操作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宣传,加强宣传力度

一方面针对重点对公客户,采取上门沟通向对公客户发放网上银企对帐宣传折页或通过电话点对点,详细介绍网银对帐操作流程、银企对帐的注意事项等;二是面对新开户的客户,利用资料齐全,企业法人或财务来行,业务办理方便的优势,即面对面集中介绍企业网银操作、银企对帐等业务,让客户了解银企对帐的重要意义以及通过网银进行银企对账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从而形成来行即介绍,来行即办的方针,全面落实新开户的银企签约及网银办理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提升服务能力

支行通过集中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把银企对帐作为完善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确保银企对帐的真实性、及时性,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对账工作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熟悉运用相关工作系统,充分认识对账工作对于保障银企资金安全、控制案件事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银企对帐员共同做好对帐工作。另一方面,支行要求工作人员遇到企业咨询相关问题时要耐心讲解,认真回答,切切实实的让客户享受到优质服务,从而提升支行企业形象,提高优质服务能力。

三、严格把关,做好后续管理

支行指定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人员为银企对账员,为相关企业开辟银企对帐协议签约工作和银企对账系统客户网银开通的“绿色通道”,认真做好协议签订和资料审核工作,建立建全对帐台帐,明确对帐户数,做好企业的沟通联系工作。

6.运用SQL数据库进行银行对账 篇六

一、建立源文件

第一步, 将本月发生的银行存款整理为Excel形式。按照单位日期 (dwrq) 、单位收入 (dwsr) 和单位支出 (dwzc) 等字段名将单位的银行存款信息编辑好, 取名表dw;

第二步, 将银行对账单也整理为Excel形式。按照银行日期 (yhrq) 、银行收入 (yhsr) 和银行支出 (yhzc) 等字段名将银行对账单信息编辑好, 取名表yh。

二、建立目标文件

第一步, 在SQL数据库中建立一个子数据库, 取名dz;

第二步, 在数据库dz中建立表d和表y, 分别对应表dw和表yh。

三、将源文件导入目标文件

利用SQL数据库的数据导入功能分别将表dw和表yh导入到对应的表d和表y中。

四、在SQL数据库的查询分析器中, 筛选出不同的记录

第一步, 打开数据库dz;

第二步, 输入SQL语句:

“select * from d where not exists (select 1 from y where (d.dwsr=y.yhsr or d.dwzc=y.yhzc) )

select * from y where not exists (select 1 from d where (d.dwsr=y.yhsr or d.dwzc=y.yhzc) ) ”, 将单位银行账和银行对账单中的不同记录筛选出来, 最终得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需要的未达账项数据。

五、具体运用

第一步, 制作两张Excel表, 一张为本月的银行存款账 (见表1) , 另一张为本月的银行对账单 (见表2) 。

第二步, 打开SQL数据库的企业管理器, 创建一个名为dz的数据库。在SQL Serve企业管理器窗口中, 在“控制台根目录”窗口对话框内, 选择“操作”下拉菜单中的“新建数据库”, 进入“数据库属性”窗口, 在“常规”标签中输入想要建立的数据库的名字 (例如dz) , 单击“确定”按钮建立数据库 (如图1所示) 。

第三步, 在数据库dz中分别创建表d和表y。两张表的结构和字段名要和表dw、表yh相同。以创建表dw为例, 在右侧空白处点右键, 点击“新建表”, 在“列名”中输入“dwrq”, 在“数据类型”中选择“datetime (日期型) ”, “长度”为默认值, “允许空”中打“√”;在“列名”中输入“dwsr”, 在“数据类型”中选择“decimal (数值型) ”, “长度”为默认值, “允许空”中打“√”, 在“小数位数”中输入“2”;在“列名”中输入“dwzc”, 在“数据类型”中选择“decimal (数值型) ”, “长度”为默认值, “允许空”中打“√”, 在“小数位数”中输入“2”。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输入表名“d”即完成了建表 (如图2所示) 。

第四步, 将表dw和表yh分别导入到表d和表y。以将表dw导入表d为例, 首先选中表d, 右击“所有任务”→“导入数据”, 进入“导入/导出”界面 (如图3所示) , 点击“下一步”, 进入“选择数据源”界面, 在“数据源”类型中选择“Excel 5.0”, “文件名”选择表“dw” (如图4所示) 。然后点击“下一步”, 在“选择源表和视图”的界面中, 在“Sheet1$”的“源”前打“√”, 在“目的”中选择“[dz].[dbo].[d]” (如图5所示) , 最后点击“下一步”完成即可。

第五步, 打开SQL查询分析器, 找出表d和表y中不匹配的记录。首先打开dz数据库, 然后输入SQL语句:

“select * from d where not exists (select 1 from y where (d.dwsr=y.yhsr or d.dwzc=y.yhzc) )

select * from y where not exists (select 1 from d where (d.dwsr=y.yhsr or d.dwzc=y.yhzc) ) ”,

筛选出不同的记录 (如图6所示) 。

图6中显示的筛选结果就是本月的未达账项, 其中dwsr对应的数据表示“单位已收, 银行未收”, dwzc表示“单位已付, 银行未付”, yhsr表示“银行已收, 单位未收”, yhzc表示“银行已付, 单位未付”。

六、结束语

SQL作为一种数据库查询和程序设计语言, 具有超强的数据存储、查询、更新和管理的功能。在财务工作中, 利用SQL数据库进行银行对账, 可以摆脱繁重的手工对账过程, 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摘要:为了摆脱传统的手工对账, 本文通过对SQL数据库的研究, 找到了快速准确进行银行对账的方法, 使得财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关键词:银行,对账,SQL,表

参考文献

[1]黄维通.SQL Server2000简明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

7.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 篇七

小大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1 更新时间:2008-8-29 11:53:03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账工作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案件发生的有效监督手段。湖南岳阳银监分局在检查和调查中发现,目前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普遍对相互对账工作重视不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有的已成为直接的案件诱因,其暴露的问题和隐含的风险须引起高度关注。

一、主要表现

其一,客户对账意识“淡化”。有的认为账务核对工作加重了自身负担和工作量,能拖则拖;有的认为银行是铁账本和电子化柜员操作,不会出错,不及时主动对账,致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的对账单的返收率普遍较低。其二,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账管理“弱化”。一是对账范围不全面。检查辖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发现,除了对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按月发出对账单外,对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没有全部发出对账单。二是账务核对不及时。检查发现,回收的对账单中,一半以上在月初发出对账单到第二个月才收回,对账时效大打折扣。三是相关操作规定与制度要求有悖。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存贷款对账单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账结束”,而有的规定其下级行在每月的25日收回对账回单。

其三,对账手段“老化”。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网络进行电子化对账方式几乎没有,远不能适应和客户对账工作及管理需要。

其四,法规要求“软化”。目前已出台的金融法规中,没有相应的责任认定、追究措施和处罚手段,一旦因对账不及时而造成损失,双方相互埋怨,相互指责,甚至引起群体性事件和法律纠纷。

二、造成的危害

一是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据对全市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发生的案件统计分析,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生各种案件46起,其中发生在一线会计、出纳(柜员)岗位和信贷岗位的案件占30起,其中绝大部分涉案人员正是利用了当前账户核对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不全面等方面的漏洞而屡屡得逞。二是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由于相互对账工作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客户资金一旦被挪用、盗用等一时难以暴露和发现,犯罪分子作案后,有充裕的时间转移资金或者潜逃,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三是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声誉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挪用、盗用客户资金等案件的频繁发生,使部分客户对存入资金产生怀疑和恐惧心理,使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业务出现非正常萎缩。

三、有关建议

其一,需要法规的有力支持。借鉴国际惯例,对《会计法》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增加单位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在对账单签章法律责任的条款,并结合明确规定银企双方的对账责任及制约处罚措施,明确各方职责。

其二,需要银行的工作到位。一是宣传要到位。将对账宣传工作辐射到企业客户,加深客户对银企对账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客户对银企对账规定家喻户晓。二是管理要到位。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职责明确的与客户对账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检查要到位。业务管理部和网点主任、业务主管必须坚持每月定期检查本网点与客户对账情况,包括检查对账员履职情况、对账单发出回收及保管情况、重点账户对账情况、对账结果核实情况、客户对对账的反馈情况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服务要到位。把上门送单和收单、直接面对面对账作为提高对账率的重点措施加以施实,争取客户的主动配合。五是核实要到位。包括对账单发单数、收回数、账务核对结果,重点账户是否百分之百核对相符,所有的银企账务是否真的核对一致分文不差,客户是否签章确认等。其三,需要客户的积极配合。企业要建立会计人员按时对账责任制,对每月发生的企业、银行往来账项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建立台账,注明原因,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结算,更直接、更便捷进行账务处理和账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企业的负责人要树立金融理财意识,特别对大额款项的划转要建立严格的签批制度,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出现各类财务差错事故。

8.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 篇八

144号(5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管理,促进票据业务发展,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信贷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汇票申请人向支行申请,经支行、总行有权人审查、审批,总行授权支行签发并承诺到期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签发无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严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拆借资金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第四条

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根据保证金比例的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分为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和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

第五条

本行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各支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办理承兑业务,并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六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会计核算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的规定。

第二章

承兑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或劳务关系; 3.贷款卡经年审合格,并具备贷款资格; 4.合法经营,资信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5.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6.在本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

第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申请人向经办支行提出承兑申请,支行受理后应指定客户经理按照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调查,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书;

2.申请人及担保人的经年审或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件)、企业法人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已核原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已核原件的复印件; 6.申请人和担保人上年末和近期的财务报表; 7.已核原件的商品贸易合同复印件;

8.用财产抵押的应提供产权证已核原件的复印件和评估报告书(原始发票);

9.保证金存入凭证原件; 10.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授信审查与审批

第十条

审查人依据国家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规章制度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一笔交易合同申请办理多笔银行承兑汇票的汇票总金额不得超过该笔交易合同金额,并视交易风险程度和企业资信情况确定能否转让,对不得转让的汇票在正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不得签发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也不得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拆借资金。

第十一条

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低风险业务受理,经支行授权审批后直接报总行信贷管理部用信审查、审批。

第十二条

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经支行受理调查后报总行授信管理部审查。

第十三条

总行授信管理部应尽职审查非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人基础资料、交易资料、担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

总行授信管理部对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审查后提交总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

保证金与担保

第十五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取申请人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5%。

第十六条

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集中上划,由总行财务会计部清算中心专户存储,统一管理、核算,并按月核对银票余额和保证金余额。

第十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应提供有效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第十八条

为确保承兑申请人在汇票到期时及时付款,必须根据企业申请的承兑金额、信誉等情况,与承兑申请人签订承兑协议(合同)。协议(合同)内容应明确:

1.必须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不足100%的,须提供有效担保;

2.申请非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必须在银行承兑汇票开出前一次性将非全额部分承诺手续费付给受理支行;

3.承兑汇票逾期不能付款的处理办法;

4.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分期存足承兑款项,保证金可以抵作部分承兑款项等内容。

第五章

用信审查与审批

第十九条

总行信贷管理部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用信审查,并按权限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条

总行信贷管理部主要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资料的完整性和交易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第二十一条

总行信贷管理部对已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做好日常的监督工作。第二十二条

对于审批同意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经办支行应按审批意见落实保证金等放款条件,办理相关抵押担保手续,签订承兑协议(承兑合同)等合同文本。

第六章

汇票签发与承兑

第二十三条

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实时登记信贷管理系统,并按授权提交总行信贷管理部网上审批。

第二十四条

支行柜面会计人员对客户经理提供的汇票签发资料进行审核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操作,并实时将汇票保证金上划至总行清算中心保证金专户。

第二十五条

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对汇票记载内容、汇票审批签发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财务会计部审核后,由总行清算中心在核实保证金足额到位后在汇票承兑栏加盖汇票承兑专用章。

第七章

用信后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支行负责承兑后的跟踪检查和日常管理。重点检查出票人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保证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发生变化,商品交易是否履行,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检查后应撰写检查报告并留档保存。支行要逐户建立银行承兑汇票登记台账,逐户逐笔建立档案,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主要包括:承兑申请书、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交易合同(复印件)、承兑协议(合同)、相关担保合同、审查、审批资料、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清收记录等。第二十七条

支行应在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至少15天通知出票人及时足额存入票款,并跟踪其兑付资金到位情况,防止到期时兑付资金不足。

第二十八条

支行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认真审查。对存在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要依法提出抗辩理由并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对方拒付理由。

第二十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票款时,承兑人(支行)在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的同时,对承兑申请人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承兑协议(合同),执行扣款;

2.对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6个月以内短期贷款最高执行利率上浮50%计收利息,具体利率标准按照本行贷款利率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落实专人对汇票垫款进行清收,并立即停止该汇票出票人的其他授信业务。

3.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款项的出票人,一年之内支行不得再为其办理银行承兑业务。

第三十条

承兑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行应暂停或取消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1.未以商品交易为背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 2.出现逾期等不良行为的; 3.以非法手段骗取银行承兑的。

第三十一条 支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行可以取消其办理承兑汇票业务资格:

1.发生一次以上无理拒付或未按规定及时付款的; 2.未按规定收取保证金或保证金收取不足的;

3.对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收取承诺手续费的;

4.收取承诺手续费未按规定入账的。

第三十二条

承兑申请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承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产生银行垫款行为的,视同不良贷款管理,并考核。

第三十四条

凡由于违规操作,造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按时承兑或承兑资金遭受损失的,总行依照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收 费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前应一次性支付汇票手续费、工本费和汇票敞口部分的承诺费。

第三十六条

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按照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

第三十七条

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按照签发份数向承兑申请人收取工本费(具体标准以总行有关票证工本费价格为准)。

第三十八条

支行签发非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按照非全额部分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承诺手续费。费率按总行公布的标准执行,承诺手续费=敞口部分金额×费率。

第九章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一条

9.银行对账业务管理办法 篇九

国家财政部、卫生部发布的《医院财务制度》中规定:“医院为保证资金安全, 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1]银行存款是医院重要的货币资金, 是医院经济业务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加以管理。笔者所在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 财务部门制定出符合自身管理需要的内控制度, 使医院与银行对账管理规范化、日常化, 确保了医院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在此就医院与银行的对账工作谈谈自己体会与思考。

1对医院与银行对账含义与意义的理解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 是会计基础工作之一。银行存款日记账是记录医院银行账户已记账的日常收支款项的账簿, 必须定期核对。医院根据银行每月发放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会计期间的存在以及医院与银行在记账时间上的差异, 期末医院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往往不能相符。这主要是由于存在未达几项所致, 一方已登记入账, 而另一方尚未入账, 而这正是极容易出现漏洞的地方。从内部来讲, 某些丧失原则的会计人员往往利用这个时间来做手脚, 贪污挪用;从外部讲, 一些客观原因导致银行有时出现差错从账户上错划款、重划款等到。银行对账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 通过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查找造成每笔未达账项的真正原因并及时正确处理, 以避免潜在风险, 防患于未然。

2银行对账工作的体会

银行对账工作包括三个环节:一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 做到账证相符;二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 做到账账相符;三是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对账单互相核对, 做到账实相符。这三个环节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是实现医院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经及资金安全的基本保证。大家一般前两个环节比较重视, 也比较容易做到位, 但往往忽视第三个环节医院与银行对账 (以下简称银行对账) , 形成资金管理上的安全隐患。

2.1 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2]

医院财务科应设置专门的银行对账岗位, 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对账员 (出纳及债权债务登记人员不得兼任对账员) , 负责与银行实时对账, 并要保证兼职对账员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这项工作, 保证银行对账的经常性与实时性。对账员既要有业务素质上的要求, 又要有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要求。业务素质要求: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熟透医院以及业务流程和有关内控管理制度, 善于沟通。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爱岗敬业, 保持廉洁, 遵循保密性原则。笔者所在医院对账人员是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 思想进步, 是工作认真负责非出纳人员。

2.2 定期进行银行对账

关于银行对账时间, 《医院财务财务制度》中没有作具体规定,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笔者认为, 随着城乡人民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 各医院财务科应根据本院规模及业务量的实际情况定期银行对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般一个月进行一次, 业务量多的也可半个月一次, 但至少一个季度一次。笔者所在医院是一个月进行一次。医院虽然银行结算业务较大, 但品种较单一, 现金收入量大, 并且结算时间比较集中, 为准确可靠起见, 本院采取了逐日、逐笔勾对, 然后根据核对的情况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登记未达账项台账。但对于银行结算业务较多, 内容复杂的单位来说, 该方法就不适用了。下面介绍一种最快捷而又简便的判别方法。

利用公式“企业本期银行存款科目借 (贷) 方发生额+上期企业已收 (付) 银行未收 (付) -本期企业已收 (付) 银行未收 (付) =银行对账单贷 (借) 方发生额+上期银行已收 (付) 企业未收 (付) -本期银行已收 (付) 企业未收 (付) ”来判断。如果等式成立就不存在账外勾销的款项。如果上述判别公式的左边<右边, 则说明在银行对账单中存在账外勾销的款项, 公式的右边减去左边的差额即为账外勾销的金额。如果上述判别公式的左边>右边, 则说明在企业银行日记账中存在空收空付的款项, 公式的左边减去右边的差额即为账内空头抵消的金额。重要的是在判断出存在账外勾销业务时, 要查出具体的勾销业务, 并分析判断冲销的依据是否合理。

2.3 妥善保管对账表

对账员应妥善保管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台账等, 防止丢失损坏;并按月份及类别顺序摆放, 以方便查找。妥善保管每月未达账项台账的完整记录, 逐月保存。不得覆盖, 以备核查。年度终了, 由财务科长清点核查无误后, 对账员按时间顺序分别装订成册, 并在封面签章确认, 会计档案员复核后归档保存。

3银行对账的几点思考

3.1 从银行对账余额调节表认识与防范风险[3]

医院与银行对账的工作, 不是为对账而对账, 关键是医院财务人员如何从调节表中识别与防范财务风险。

3.1.1 重视每月银行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 弄清原因及时清理, 可以达到规避资金的风险。对医院已收银行未收的未达账项, 要逐笔查看凭证后所附的银行单证, 仔细分析银行单证上的日期, 判别未达账项的形成是否合理, 识别银行结算中的诈骗风险。对银行已付医院未付的未达账项, 也要进行分析性复核, 必要时可让银行提供收款单位名称及付款的事由等。

3.1.2 严格规范内部控制, 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会计控制, 减少相关人员舞弊的风险。医院财务人员在对外结算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要注意识别和确定客户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和代理权限, 防止因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而使医院陷入诉讼风险。

3.3 加强对现金支付业务的检查工作。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制度和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 对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 一律进行转账结算, 降低资金结算风险。关注大额现金支票的对外支付业务, 企业与银行约定:超过一定限额的提现业务, 银行在打电话至医院核实后付款, 防止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不廉洁行为。

3.2 前景展望

10.银行会计业务印章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银行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业务印章的使用,防范业务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本行《印章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计业务印章是指我行在办理支付结算、出纳、储蓄等会计业务过程中,在结算票据、会计凭证、报表、证实书等凭据上加盖的会计专用印章,是银行对内外发生权责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由XX银行总行会计部负责。

第二章 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范围

第四条 我行使用的会计业务印章有:

(一)业务公章

业务公章适用范围:开销户申请书、对外出具存款证明、询证函、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单位(个人)结算账户开户协议书、挂失止付通知书;受理客户的储蓄挂失申请书、对公业务的挂失回单、假币收缴凭证、受理有权机关的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时的相关凭证;以及向行内各部门报送的报表或向同业发出、回复的函件、证明;支行到总行办理出入库业务、财务报销等。该印章每家支行及总(分)行结算中心各一枚,由指定的业务骨干专人保管使用。

(二)汇票专用章

汇票专用章上刻有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参加行行号。

1、汇票专用章及印模卡片由总行对授权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支行各配备一枚,由支行指定业务骨干专人保管使用。

2、总(分)行结算中心配备一枚汇票专用章,用于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转贴现(买断式)或再贴现业务。由结算中心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三)本票专用章

用于加盖在办理签发银行本票业务中涉及的相关凭证上。该印章由总(分)行对授权办理本票签发业务的支行各配备一枚,由支行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四)结算专用章 结算专用章适用范围:在银行发出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时,在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商业汇票贴现到期收回时,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内加盖结算专用章。该印章每家支行各配备一枚,总(分)行结算中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刻制数量,由指定的业务骨干专人保管使用。

(五)财务专用章

用于同业之间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重要单证。由总(分)行对经计划财务部批准开立同业存款账户的支行各配备一枚,总行资产管理中心配备一枚,由会计经理或指定的业务骨干保管使用。

(六)业务清讫章

业务清讫章适用范围:前台办理现金收、付款、转账等业务完毕时,加盖在现金收款凭证、缴款单、柜员现金出库单、现金支票、利息清单及收账通知、贷款利息凭证及回单;存款利息凭证及回单;电汇业务、汇票委托书、同城交换借、贷记业务凭证及回单;大、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及回单;业务系统自动转账产生的记账传票;贴现凭证;经会计部批准使用的特种转账凭证等已进行转账处理的各种凭证及回单等单证上。该印章按支行对外营业的柜台及总(分)行结算中心设置的营业柜台进行配置,由前台综合柜员及结算中心人员保管使用。

(七)对账业务专用章

用于加盖在办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余额对账业务中涉及的相关凭证上。该印章每家支行配备一枚,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八)个人业务单证折专用章

个人业务单证折专用章适用范围:银行对外签发个人存单、存折、发售债券或个人理财业务合约等有价或重要单证。该印章按支行对外营业的柜台进行配置,由前台综合柜员保管使用。

(九)业务受理专用章(含收妥抵用字样)

业务受理专用章(含收妥抵用字样)适用范围:受理客户提交的(含本行和他行)但尚未进行记账处理的各种凭证的回单。该印章总(分)行结算中心配置一枚,支行按对外营业的柜台进行配置。由前台综合柜员及结算中心人员保管使用。

此章用于加盖在付款凭证回单上时,应首先确认付款账户是否有足够款项可以支付。

(十)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适用范围:河南省金融业利息收入统一发票、河南省金融业代理收款业务统一发票等发票类票据。该印章总(分)行结算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各配备一枚,每个支行各配备一枚,由财务核算中心及支行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

(十一)同城清算章

用于同城交换提出的票据,该印章由总行对具有同城清算行号的支行各配备一枚,由支行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

第三章 会计业务印章的刻制和领用

第五条 各支行及部门申请刻制会计业务印章时,由支行或部门填制“印章刻制申请单”(附件2)一式二联,由会计部审批后,交总行办公室统一刻制。“印章刻制申请单”由会计部、办公室各留存一联备案。

第六条 未经总行许可,严禁各支行及部门私自刻制各种会计业务印章。

第七条 会计业务印章刻制完成后,应在会计部、办公室留存印模备案,由办公室通知支行办理领用手续。

第八条 会计业务印章的领取实行当面验印封包、双人拆封原则。即使用部门到总行领取印章时,应双人领用,当面查验印章枚数、印文是否正确,由发放人和领取人共同封包;回支行拆封时,由双人共同进行。

第九条 会计部建立各支行会计业务印章档案备查。

第四章 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使用

第十条 各支行应按“重要性”原则分类管理使用会计业务印章。支行有多枚同类会计业务印章的,应按顺序编号,按柜台号依次发放,专柜专用,不得跳号,以明确责任。会计业务印章,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严禁串柜使用、岗位之间混用,严格执行“章、证、押”三分管的制度。

第十一条 支行向柜组分发会计业务印章时,必须登记“印章交接登记簿”,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第十二条 凡是签章后即具有支付效力的重要空白凭证,其对应的会计业务印章必须做到分管分用。但由综合柜员保管使用的“个人业务单证专用章”、存折、一卡通、一本通、储蓄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可以自管自用,但必须妥善保管。第十三条 业务经办人员在使用会计业务印章时必须做到“临时离岗,人离章锁”;非营业时间必须将业务印章入库或锁于保险柜中;日终必须将所有营业印章随尾箱入库保管。

业务经办人员不得私自授受会计业务印章。非业务经办人员严禁使用会计业务印章。

第十四条 重要会计专用印章指财务专用章、汇票专用章(含密押器、印模)、本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业务公章。

重要会计业务印章的保管人员更换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认真登记“印章交接登记簿”,交接时由支行行长、会计经理监交。

第十五条 会计业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严禁错用、串用、提前或过期使用,严禁在重要空白凭证、存款证明、查询、查复等重要单据上预先加盖重要业务印章。

第十六条 建立会计业务印章核对制度。会计业务印章每半年核对一次,由支行与会计部核对,会计部与办公室进行核对。

第五章 会计业务印章的缴销

第十七条 会计业务印章因故停止使用时,支行须填写《印章缴销单》(附件3)一式二联,填明停用原因,在《印章交接保管登记簿》登记最后一手上缴印章的保管人和终止使用时间,同时按照我行《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登记《作废印章保管登记册》,注明停止使用的原因并封存,载明缴章人与缴章时间。封存后的印章要及时上缴总行机要室统一保管、统一销毁。防止待销毁印章滞留在支行,造成会计印章流失事故。

汇票专用章等由上级部门配备的印章停止使用后,要逐级上缴至发放部门统一销毁。

第六章 会计业务印章的检查

第十八条 总行会计部、稽核部负责对本行会计业务印章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支行行长(或主管业务副行长)、会计经理要定期对本支行会计业务印章的使用、登记、保管和交接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印章交接保管登记簿》由支行行长(或主管业务副行长)或会计经理负责保管。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XX银行总行会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原《XX市商业银行会计业务印章管理办法》(洛商银【2006】29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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