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五项制度内容

2024-09-24

党建工作五项制度内容(10篇)

1.党建工作五项制度内容 篇一

兴国工商

五项制度工作简报

第1期

兴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全市工商系统推行领导干部监督

五项制度试点工作在兴国展开

12月29日,兴国县工商局召开推行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市工商系统推行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为此,兴国县工商局出台了《推行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各项制度的操作流程。一是谈话制度。包括任职廉政谈话、廉政教育谈话、诫免谈话。任职廉政谈话制度是干部因工作需要提任或转任股级以上职务,对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的制度,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两种方式。其谈话的主要内容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出要求;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要求;对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定以及个 1

人廉洁自律方面提出要求,并指出其在考察中或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存在的问题;听取新任职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谈话程序是:确定谈话对象,拟定谈话提纲,明确谈话时间、谈话方式、谈话人员、记录人员及议程,通知谈话对象,对谈话情况做好记录。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通过谈话的方式,对股级以上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权力观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反腐倡廉教育的制度,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两种方式。其谈话主要内容有: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进行专题教育;结合股级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进行专题教育;结合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教育; 针对谈话对象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廉政教育;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其程序是:纪检监察机构可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谈话,也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对需要谈话的对象进行谈话;将谈话时间和地点告知谈话对象;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应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做好谈话记录。诫勉谈话制度是发现股级以上干部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或虽有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经局党组书记批准,对其进行诫勉教育的制度,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主要内容有:向谈话对象指出所存在的问题;听取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的说明;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销号整改意见或建议。其程序是:对应予诫勉的股级以上干部,由纪检监察机构提出诫勉谈话建议,填写审批表,报党组书记批准,确定谈

话人;拟定谈话提纲;通知被诫勉谈话人员;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填写《诫勉谈话登记表》,谈话对象应阅读记录并签字;谈话对象在谈话后一周内应进行总结检查,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就诫勉谈话提出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销号措施,提交对问题说明、认识的书面报告,报县局纪检监察机构。

二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体对象为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报告人发生个人重大事项,须填写《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报县局人事教育股并报县局监察室备案。县局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应当在受理后两天内签注呈报意见,呈报县局主要领导,分管人事的领导或纪检组长审阅。

三是督查制度。督查对象为全局股级以上干部。按照“一岗双职、分层分级、连环督查”的原则进行。实行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正、副分局长和股室负责人,局长督查班子成员、正副分局长和股室负责人的督查制度。督查主要在行政风险防患上下功夫,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重在制止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以及在行政行为中的不廉洁行为。重点做到“四看四查”:看行政许可的办理情况,查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情况。看行政执法办案情况,查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随意裁量、在行政处罚中谋取私利或有案不查、贪赃枉法、做“保护伞”等情况。看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查是否贯彻“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是否存在搭车收费、强制收取会员费、不按标准收取会员费、不按用途开支会员费等情况。看法纪制度遵守情况,查在重大决策、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由督查人员到县局监察室领取行政督查单,如实记录督查事项、督

查情况等内容,由被督查人阅后签字,由督查人员将行政督查单上交县局监察室进行分类呈报。

四是述职述廉制度。对象为全局股级以上干部。局长根据市局安排在市局述职述廉,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市局年度考核的安排,在县局进行有市局领导参加的述职述廉。各基层分局正、副分局长分别向监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和县局党组述职述廉。向监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述职述廉在分局进行,县局派分管领导参加,向党组述职述廉在局机关进行,各分局正、副分局长及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县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向县局党组述职述廉,由基层正、副分局长和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听从市局安排;基层正、副分局长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每年7月份进行;其它人员的述职述廉根据情况结合公务员考核在本年度12月份或次年元月份进行。

五是局务公开制度。包括局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包括:决策公开、人事公开、财物公开、其他专项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包括:办事指南,下岗再就业优惠对象,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阳光执法“八项制度”,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工作动态等等。(张祖茂)

2.党建工作五项制度内容 篇二

国税局为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年”的成效,要求稽查各部门把工作制度化作为带动基础工作的主要手段,结合实际,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办法,认真落实稽查制度,使之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夯实税务稽查基础性工作。

一是在选案环节实行检查准入制度。在稽查选案环节实行检查准入制度,是指在下达稽查任务之初,选案部门提前了解掌握企业近几个年度的各类纳税检查情况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安排检查。由选案部门制作《税务稽查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这样既可以避免多头重复进户检查的现象,还可以为检查人员提供企业的基础资料,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选案准确性。二是在检查环节制定查前预案制度。查前预案即制定《税务稽查实施方案》是指依据被检查对象的行业特征、税收征管资料、举报线索等综合信息,运用计算、稽核、审计、经验判断等方法,对纳税人的涉税指标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综合评估,查找纳税异常现象,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指导检查人员进行针对性检查的工作方案。科学制定行之有效的查前预案,可以增强检查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是在审理环节实行重大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审理关口前置是指税收违法案件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审理环节

3.五项公示牌内容 篇三

宁夏金牛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硫酸、复合肥、磷酸二铵、复混肥、硫酸钾、副产盐酸、铁粉的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蚀、高温、高压等特点,稍有疏忽,极易造成各类生产和安全事故。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进入生产厂区,请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一、交通安全1、2、3、1、2、3、1、2、3、4、5、6、7、8、1、2、3、4、5、如果您带车进厂,请按指定路线行驶和指定地点停放。当您开车离去时,请注意限速和厂内道路交通安全。当您通过公司大门口时,请注意通行的人员和车辆。厂区内严禁吸烟。

入厂前严禁带火种及危险物品。

您的车辆严禁通过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

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指定路线行走。进入生产装置区,请您佩戴好安全帽。

进入生产装置区,请您注意生产装置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进入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请勿靠近高温、高压及转动设备。请勿动用生产装置区的阀门、开关等。

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禁止使用移动电话等所有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物品。

严禁带未成年人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厂区。

当发生意外情况时,请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当人员出现中毒、疾病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在会议室、控制室等人员聚集场所,请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当发生其他个人安全方面的问题时,请及时与安环部联系。宁夏金牛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值班室设在安环部。

四、应急措施

二、消防安全

三、现场安全

安全生产禁令1、2、3、4、5、6、7、8、9、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员工独立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上岗。

严禁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严禁未经审批许可,未落实安全防范、监护措施,进行各类危险作业。

严禁发现事故隐患后未及时消除或未落实防范措施,继续作业。严禁安全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之不用。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无证、酒后违章驾驶机动车辆。

严禁违反规定储存、使用、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

10、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带班职责

1、带班领导对当班期间的生产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生产。

2、负责当日的安全督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严格落实 “三项纪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及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严禁生产装置带病强行组织生产。

5、落实各单位领导干部带班管理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

6、生产装置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异常或严重问题时,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可行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带班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带班管理制度及公司干部值班相关规定,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各级带班领导干部严格按公司值班管理规定及时签到,并督查下级带班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3、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带班工作的,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办公室,同时安排替班人员进行带班。

4、带班领导进入生产现场时,必须严格穿戴相应劳保用品。

5、带班领导要认真做好带班过程记录和存在问题,并通知当班值班负责人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承诺书

全体干部、职工同志们: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是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维护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主要保障措施。抓好安全生产是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我公司是一家生产硫酸、复合肥、复混肥、硫酸钾、副产盐酸等为一体的循环经济实体企业,生产工艺具有有害、易燃、高温、高压、连续性强的特点,稍有疏忽,极易造成各类事故。

近年来,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我有责任通过加强各级管理、不断提高装置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为此,向全体干部、职工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企业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渠道多样化。

4.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监控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致因分析“六到位”,全面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能够快速、准确、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控制、抢险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7.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安全联锁装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安全设施台帐,明确责任,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8.明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和健康监护,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与治理,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及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9.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有关标准、规范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定监控方案,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逐渐消除“三违”现象。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积极采纳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

11.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负责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保障安全生产。

12.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指令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涉及全员、全面、全过程和全天候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相信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定会步上一个新的台阶,一定会实现企业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4.党建工作五项制度内容 篇四

按照公司党委、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五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领导班子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五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全面领导公司五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目标工作责任制,围绕公司党委、纪委提出的目标要求,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二、五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中心组多次组织了以“五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讨论;及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业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2010年按规定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按规定通报了检查考核情况;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责任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未发现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对涉及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按相关规定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认真核实处理,对调查核实的问题,由纪委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领导班子讨论后做出决定;公司未发现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每年定期向销售公司纪委及组织部门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三)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事项上,班子成员认真沟通、征求意见,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先实施后决策的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存在违反“三控制一规范”的情况。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在重大资金使用上,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和内控制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使用。

(四)切实加强《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强化人员纪检监察培训,着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经营纪律检查、重大人事任免等工作中,全部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确保纪检监察岗位的职能作用发挥到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

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五项制度贯彻执行工作中,我公司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最高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重视、提高认识。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五项制度”的学习落实,引导干部员工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自觉做到廉洁从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栏、简报等形式,进行“五项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典型示范作用,对工作落实较好的部门或人,进行公开表彰和鼓励,对执行不到位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批评教育,在全公司形成“人人讲廉洁、人人要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执行力,建立健全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处罚奖惩制度,以制度管人和管事,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5.五项制度(2018定稿) 篇五

“三会一课”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

四、每季度为党员上一次党课。

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

二、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并确定党员积分,年终汇总积分。

三、党员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推荐对象;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党费日”制度

一、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日”。

二、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三、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政治生日”制度

一、党员“政治生日”是指党员入党的日期。

二、党员过“政治生日”由党支部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原则上党员入党周年当天开展,也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按月集中进行。

二、党员过“政治生日”要突出政治性,可采取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赠送一张“政治生日”纪念卡、开展一次关爱行动或其他特色活动等形式进行。

“主题党日”制度

一、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主题党日”,“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服务为主题的“主题党日”。

二、坚持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实际确定一个主题,围绕主题开展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民主议事、积分评定、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活动。

6.伙食管理五项制度 篇六

每周由司务长、给养员、炊事班长根据供应标准、部队任务、市场供应等情况,运用《武警部队标准食谱系统》,按照营养配餐要求制订食谱,经济民主组审查、本单位首长批准后公布实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由生产生活服务中心统一采购主副食品的连队,要及时编报约采购计划。

厨房值班制度

厨房值班员由副班长或本单位首长指定的士兵轮流担任。负责食物验收和消耗登记、公布。督促炊事人员按时做好饭菜,监督检查厨房、食堂卫生,通知炊事人员做好病号饭和给执勤、外出人员留饭。

实物验收登记制度

主副食品由司务长和厨房值班员共同验收,并与采(领)购人员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每日消耗的主副食、炊事燃料,必须由炊事班长和厨房值班员共同称量,并落实给养逐日消耗登记。每月底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账物不符时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经济民主制度

每月月终结账后,必须由司务长编制伙食账目公布表,经过经济

民主组合和本单位首长审查盖章,于下月5日前张贴公布并报上一级军需部门。经济民主组应当每月组织一次账目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伙食管理民主评议。炊事人员应当经常征求就餐人员对伙食的意见。

饮食卫生制度

7.印刷复印五项制度 篇七

一、印刷业经营者接受委托印刷各种印刷品时,应当依照《印刷业管

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前款所指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

二、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

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必须加盖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和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备案专用章。

三、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

统一制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并收存《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并收

存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四、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印刷(包括重印、加印)、装订各工序不在同一印刷企业的,必须分别向各接受委托印刷企业开具《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五、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

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六、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承 印 验 证 制 度(二)

七、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必

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八、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明,并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地内销售。

九、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

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印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明。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委托印刷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存委托印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十、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2年,以备出

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前款所称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原件、准印证原

件、《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原件、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承印登记制度

一、印刷业经营者应当按承印印刷品的种类在《出版物印刷登

记簿》、《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登记簿》、《其他印刷品印刷登记簿》、《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登记簿》、《复印、打印业务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印刷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印刷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印刷的印刷品的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印刷登记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

版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印制。

二、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在每月月底将《印刷登记簿》登记的内

容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一、印刷业经营者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刷、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保存一份接受委托

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二、印刷企业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

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中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收、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三、印刷业经营者在执行印刷品保管制度时,应当明确保管责任,健

全保管制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一、印刷业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规定的印数印刷,不得擅自加印。

印刷业经营者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印刷品

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印刷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二、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印刷品承印档案,每完成一种印刷品的印刷业务后,应当将印刷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的资料一并归档留存。

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一、印刷业经营者对印刷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应当按实际数量登

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应当予以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其中,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特种印刷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销毁。

8.反腐保廉五项制度 篇八

一、要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关于《惠来县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要认真执行本局制订的办事公开《五项制度》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五项要求》,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三、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接待来往客人,要严格按照制度,不用公款送礼。往省、市和省外办事,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开支手续。

四、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当好改革、开放的促进派。

五、要坚决遵纪守法,洁身自好。无论何时何地不涉足色情场所,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9.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操作办法 篇九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文件精神,为便于各党支部实施操作,特制定《XXXXX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操作办法》。

一、发展党员“三备案”制度

(一)发展党员“三备案”内容

发展党员“三备案”,即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发展对象备案和预备党员备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

1、备案时间及要求。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应严格按程序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应将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上报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按季度将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凡没有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列入发展对象,不予发展。

2、备案内容。支委会要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要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工作科室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是否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及成绩、是否建立入党档案、公示情况等内容如实填写,并由党组织书记签名后加盖党组织印章。

3、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予以除名,并及时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三)发展对象备案

1、备案时间及要求。对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应严格按程序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机关党委(党委)、党总支和机关工委直属党支部应按季度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市直机关工委将按发展计划确定发展对象,并做好备案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每半年(6月份和10月份,分两批)将备案的发展对象上报市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2、备案内容。支委会要如实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备案内容要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工作科室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时间及成绩、是否建立入党档案、公示情况等,并由党组织书记签名后加盖党组织印章。

(四)预备党员备案

1、备案时间及要求。市直机关工委要每月对所属党总支和党支部审批的预备党员进行备案。部门党委或机关党委负责审批的预备党员,要按季度向市直机关工委备案。

2、备案内容。支委会要如实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备案内容要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工作科室及职务、申请入党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支部大会应到实到党员数和同意人数、是否建立入党档案、公示情况等,并由党组织书记签名后加盖党组织印章。

二、发展党员“四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

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备案后,经支委会研究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经支委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形式及范围

公示工作在机关工委或部门机关党委(党委)的领导下,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具体负责。可以以文件形式公示或在党务公开栏上公示,也可以利用广播、网络等其它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利用意见箱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各种意见。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所在基层单位,如有必要可以扩大公示范围。

(三)公示内容

1、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岗位及职务等。

2、公示对象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时间。

3、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或介绍人。

4、公示对象近两年受到的奖惩情况。

5、公示的期限、要求、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公示期限

1、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时间为,公示对象经支委会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3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2、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为,公示对象备案后经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的3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3、预备党员公示时间为,公示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拟确定为预备党员前,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4、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要在预备期满时进行。公示时间为公示对象经支委会审查通过后提交支部大会前,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五)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意见箱、信函、电话或直接来访等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支部乃至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素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反映其所在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情况。所在党支部对接到的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调查结果要及时通报举报人。调查核实必须做到有专人调查、有书面材料、有明确结论、有结果反馈。

未经调查核实的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转正。

(六)公示情况报告

支委会要将公示情况及时向支部大会报告,具体负责公示的党支部要对每次公示的对象、内容、群众反映的情况、调查核实的情况、处理结果、结果反馈意见等整理归档,由专人进行保管。公示情况要纳入党员档案。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等相关手续。

三、发展党员“三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三票决”,即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这三个环节,全面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关事宜如下:

(一)票决范围

1、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

2、支部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时。

3、支部大会在讨论审查预备党员转正时。

(二)票决原则

1、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所在党组织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2、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一人一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3、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的对象时,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5、支部大会决议必须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缺席原因,大会的表决结果等。

(三)票决程序

1、情况介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介绍拟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提出推荐理由;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发展对象要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预备党员要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等情况;培养联系人或介绍人要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提出个人建议。支委会也要向党员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意见。

2、酝酿讨论。经情况介绍,听取党内和群众意见后,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要对提请讨论的对象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支委会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讨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3、投票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要严格按照表决的指导原则进行,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对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要坚决作否决处理。要对会议过程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派专人妥善保存。

四、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实际,现建立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二)发展党员档案是各级党组织在培养、教育、发展、考察、管理中形成的记载党员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现实表现、家庭政治情况等内容的文字材料,是客观全面地考察了解和管理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党员材料包括

1、个人书面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材料,发展对象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期间思想汇报材料,个人自传等;

2、公推、票决、公示材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的推优推荐、票决、公示材料,以及反映举报问题的调查材料;

3、规范文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党员监督管理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规范性文本材料;

4、审查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外调、函调证明材料,亲属政审材料,以及预审联审材料;

5、培训材料:发展对象培训成绩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心得体会,党员参加培训材料;

6、奖励材料:党员荣获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材料;

7、处分材料:党员受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的材料;党员受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的材料;党员被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决议决定。

8、其他材料:党员退党申请书、书面检查以及反映党员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的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包括出席各级党代会、人代会等的代表登记表)。

(四)党员档案按一人一档组建,从个人提交入党申请书起,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保管。预备党员转正批准后1个月内,党员档案中除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的资料外,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保存管理;所在单位无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管理。

(五)各级党组织建立档案接转台帐,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有人事档案的,随人事档案一并转交。未按规定密封的党员档案不得转接。各单位党组织对党员档案转入、转出情况登记记录,并分存档备查。

(六)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机关党组织对转入党员档案认真审查,发现存在疑问的,及时登记备案,并与其转出地联系,核实相关情况,视情作出予以接收或不接收的决定。党员入党档案材料缺失,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提出承认党员资格的意见,并经其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在市直单位发展的党员档案因故遗失的,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按规定予以补办。

1、由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市委组织部呈报确认党员资格的请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入党介绍人证明,支部加盖印章的证明等)。

2、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意见。

3、党员本人补填《入党志愿书》,须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市直机关工委书面申请,研究同意后下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将补填完整的《入党志愿书》,连同有关请示、批复及相关证明材料按党员档案管理权限送交存档。

(八)各级党组织应专门配备党员档案柜,设立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落实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

(九)严禁擅自销毁党员档案。

(十)查阅党员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规者,要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五、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对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

(二)责任追究内容

1、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党支部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不坚持有关工作制度,或采取违纪违规的方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

(2)调动、入伍、入学、合同工离开岗位前,突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发展新党员的;

(3)未能认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造成考察材料失实,对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产生误导的;

(4)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党员、群众有反映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未经认真调查核实,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接收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造成不良影响的;

(6)填写党支部大会决议时弄虚作假的;

(7)没有备案,未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的;

(8)对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档案资料保管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的;

(9)其他需要追究的。

2、市直部门党委或机关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落实不得力的;

(2)不认真对待公示中群众的反映,不严格把关,随意审批党员的;

(3)以权谋私,干预下属党支部正常发展党员工作的;(4)对下属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下属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批的;

(6)其他需要追究的。

3、机关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党总支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采用隐瞒、欺骗、贿赂或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党员资格的,应追究本人的责任。

5、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履行职责或不如实介绍汇报情况的,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6、无发展党员审批权的党组织,无视规定直接发展党员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方式

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或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党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批评教育、延长考察期或预备期,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党员资格等方式进行。

对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扣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党内先进集体参评资格等方式进行。

10.学校“五项”教育制度 篇十

为了提升中职学生的整体素质,强化学生文明礼貌的教育养成,培养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意识,帮助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青年,我校以“励志成才”计划为主体,着重从感恩、诚信、励志、勤俭与心理健康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五项教育:即以国情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以树立多元化理念为重点的名族团结教育,以学习法律知识遵循法规校纪为重点的遵纪守法教育,以加强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为重点的文明行为教育,以感恩教育为重点的励志成才教育。

一、三个结合一是引导与帮助相结合,二是典型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三是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二、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团学组织建设,二是加强学生骨干培养,三是加强思想观念的融合,四是加强文明礼貌的养成教育。

三、五项教育

1.法制纪律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团结、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感恩汇报教育:开展感恩主题活动,教育学生不忘父母师生养育教导之恩、牢记别人帮助之德,培养感恩他人、回报社会的意识。

3.自我完善奉献社会教育:引导学生在行为规范上不断完善自我;开展青年志愿者和助人为乐活动,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4.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教育和疏导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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