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2024-10-14

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精选18篇)

1.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XXX人民政府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

自评报告

为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陇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及相关文件通知精神,对照陇川县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评议考核细则,我镇对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机构情况(20分)

镇党委、政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我镇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xxx为组长、纪委书记、各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镇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96128”政务专线信息联络员。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制定了xxx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了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各种相关材料。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15分)(扣5分)

镇政府制订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对外界公布了咨询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年来,未接到投诉。未建立奖惩机制扣5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分)

镇政府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城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针对开展的工作、事关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20分)

在公开的形式上,我镇结合实际,依托XX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宣传栏、板报、工作简报、会议文件、咨询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切实方便了群众知情办事。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20分)

近几年来通过各种便于群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使广大群众知晓了政府在干什么,怎么做的,使群众的知情权得到良好的体现。2

2.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一、提高信息命中率, 关键要把好选题关

主题选得准, 抓到点子上, 报送的信息容易被领导关注, 参谋价值就大;否则, 即使加班加点, 花费很大气力, 也是徒劳无功。我们报送的信息主题也要以领导的需求点和关注点来确定。我们信息工作者平时要注意学习, 要动态地、精准地把握领导某一时段所关注、关心的问题, 以此为基点搜索、编辑、报送信息, 命中率肯定会高。当前, 我们信息工作者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另外, 信息工作者还要增强层次意识。要根据不同层级领导的差异需求, 从不同角度编辑报送信息, 不能一味地用内部简报来应付。

二、提高信息命中率, 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载体形式

当前, 许多部门报送的信息基本上是“豆腐块”信息, 很难适应上级不同信息载体的格式需求、体例要求, 这也是信息采用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同一题材的作品可以选择不同的文学体裁, 同样, 信息资讯也有多种载体格式, 信息不仅仅意味着“豆腐块”, 内容可长可短, 需要我们摸准上级信息载体的功能定位与用稿特点, 将内容与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 做到内容符合、形式吻合。以山东省为例, 政务信息载体包括普刊信息、要情信息、报国办信息、特刊信息和专报信息等。其中, 普刊类信息是通常刊发的大范围信息, 主要反映各地各部门某方面工作的经验性做法。这类信息篇幅较短, 一般限定在200字以内, 但采用量最大。我们各级各部门报送的经验类信息, 多数适合普刊类要求。要情类信息主要刊载当天或近期省领导关注的重要信息。这类信息的显著特点是:对时效性要求很高、篇幅简短 (约200字以内) 。我们报送的信息, 普刊类居多, 要情类偏少。报国办类信息, 顾名思义主要是报送国务院领导关注的重要信息。国办信息处的信息载体主要有“两短两长”, 两短即要情信息和综合信息;两长即专供信息和政务情况交流。要情信息和综合信息都很简炼, 基本限定在150字以内。专供信息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政务情况交流字数在3000字左右。从载体格式来讲, 如果我们一律编辑报送“豆腐块”信息, 是永远不会被采用为专供信息和政务情况交流类信息的。专供信息是政务信息各种类中份量最重的一种。特刊类信息主要反映某地某部门影响较大、非常有借鉴意义的典型做法, 篇幅较长, 字数在2000字左右。专报类信息主要刊登领导关注的问题类、建议类信息, 此类信息编辑量很少, 一般每年编辑10多期。这5类信息载体, 我们在编辑过程中, 要根据信息的主题和内容, 灵活地选择运用。

三、提高信息命中率, 要着力在“深”字上下功夫

现在的领导通过各种渠道、各种途径, 可能知道的信息比我们多, 知道的速度比我们快,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深度”上下功夫。与新闻报道相比, 政务信息在“速度”上不占优势, 但可以在“深度”上做文章, 靠“深”字筑牢政务信息的主渠道地位。所以, 求深不仅是领导对信息的需求, 也是信息工作的内在要求, 更是巩固政务信息主渠道的明智选择。目前, 招商引资属重大项目, 因为大项目能够大带动、大拉动。同样, 信息工作者也要破除“小信息”的思维定势, 广泛搜集信息, 把信息与调研紧密结合, 深度挖掘大信息, 实现大手笔信息、最优化服务, 这也是信息工作者必须努力的方向。

四、提高信息命中率, 要做好信息资讯的储备

为什么要储备?因为信息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 报送信息不能有时报有时不报, 要实现连续均衡地报送信息, 必须做好信息储备, 像招商引资一样建有项目储备库。时效性很强的信息, 我们要即编即报;时效性不是很强的, 如问题类、建议类和调研性信息, 我们就可以进行必要的储备, 形成项目储备库, 根据自己手头掌握的资料情况, 抽出时间进行调研分析, 慢慢补充些数据和事例, 力求每月都能报送特刊信息或专供信息, 使信息的报送淡季不淡。

五、提高信息命中率, 要善于运用科学的写作方法

3.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篇三

关键词:高校 信息公开 实践 思考

2010年4月,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并于9月1日起实施。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办法的规定公开。2014年8月,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教育部又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清单内容涉及人民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各部属高校于10月底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引起了教育部和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笔者根据近几年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践,做了如下思考。

一、加强队伍建设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开展,有赖于一只规范、专业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各高校在确定了队伍构成和职责后,常会出现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度不够,工作人员工作重视程度和熟练程度不高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应注意在工作实践中总结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力争建立一支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队伍。强化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理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增强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二、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

各高校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体现了工作深入程度和水平,若想把工作做到实处,就要特别关注目录,应做到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大众关心的热点对目录内容予以扩大和细化。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各高校应借助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提高信息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水平与能力,紧跟学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步伐,组织制定信息公开网站信息上报流程,加强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加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不断群体对我校的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逐步实现变结果公开为过程公开,变部分公开为全面公开,变静态公开为动态公开,及时、便捷地向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提供信息。

三、完善网站建设

各高校的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可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力度与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网站,布局应讲求科学、合理、便捷,内容应尽量充实、丰富。同时在校园文化建设的引领下,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二级主页的建设,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在二级网站应有专项板块,以实现与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有效对接,以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发展。

四、做好督查考评

高校应每年度举办督查考评活动,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完善现有考评与督察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组织全校范围的信息公开自查考核工作,通过自查与考评,促使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了院(处)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锻炼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也促使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评优机制,变被动接受的惯性工作状态为积极主动的参与,鼓励各单位结合实践不断创新,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服务师生、大众。学校应结合现有考评与督察情况,重点探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的新机制、新办法,通过评优与督察机制的建立,鼓励各单位结合实践不断创新,使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项目细分更加科学、合理、易操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随着高校事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高校事业的关注愈加强烈、渴望参与的热情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校信息,满足社会有关方面对高校信息的需要,发挥高校信息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校务公开和依法治校,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是当前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把工作做好,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思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努力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切实做好督查考评工作,以促使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4.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从而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现敏多次强调指出,要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升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就必须要实行政务公开,尤其是政府信息的公开。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主管、市发改局信息中心具体承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办主任靳玉德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制定方案,强化培训,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3月11日长治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结束后,我市于3月17日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现敏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新锋主持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发改局副局长申建敏对培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行政学校和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讲课,通过精心准备,为全市90个单位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精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方法,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操作水平,增强了参训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三、精心编制,严格审核,抓紧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精心编制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各级各部门编制的指南和目录,工作组一一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尤其是在涉密方面,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目前,我市基本完成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四、网上公开,试点先行,抓紧全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载体

结合我市正在建设的电子政务,一是充分发挥“中国**”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二是强化政府网站群的功能,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部门网站建设结合起来,固定栏目加特色栏目,三是积极探索网上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已有四家单位上网试审批,逐步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四是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建立社情民意通道,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五是确定组织了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劳动局、统计局、物价局、翟店镇等七家试点单位进行了网站建设后台管理培训。

五、建立机制,设置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工作组制订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办法》、《**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并在市政务大厅以及市档案馆按照要求设立了公共查阅室、信息公告栏、资料索取点。并且部门开辟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

六、强化宣传,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政府办会同监察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对政务大厅、档案馆、科技局、城建局、翟店镇等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存在的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并把《条例》全文刊登在报纸上,引导公众关注信息公开工作。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确保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的顺利施行。

5.靖边七小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可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畅通民主渠道,营造民主气氛。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内容具体,机制健全,措施详实,渠道畅通,民主气氛浓郁,社会反响良好。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勇宁 副组长:闫建宙

成员:黄天锦

闫钟飞

魏治娥

张晓敏

成立学校信息宣传中心,由校长室牵头,以校园网为依托,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严抓细管,负责具体工作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考核评比。

二、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

1、网络:靖边县教育网、靖边七小QQ群。

2、校内宣传橱窗、板报、公示栏、横幅张贴。

3、校园广播。

4、领导行政会、教职工例会、教代会、国旗下讲话、班队干部会、学生集会、班会。

三、明确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办学实绩、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2、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主要有:精细化过程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制度,安全应急管理预案,教职工考勤制度,奖评制度等共计111条制度。

3、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4、招生简章,学籍管理规定,评优奖励办法,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5、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及监督电话。

6、学校教科研工作制度、成果评选办法;课程设置方案、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7、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业务进修等情况。

8、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9、学生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情况。

10、学校各种荣誉奖励。

11、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四、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

1、建立信息公开责任制。王勇宁校长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实行相关信息公开与相关职能处室责任挂靠制度,分解工作任务,落

实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特别是可能会对公共利益、个人隐私造成影响的信息严格把关;对不利于学校安全稳定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澄清。

3、实施信息制度主动公开机制。确定公开的信息,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安全;确定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及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4、实施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我校教职工因自身教学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的,学生家长因行使子女监护权的需要,可向学校申请获得相关信息,学校及时予以答复。不能按要求提供信息的,了解相关情况后提供便利。社会公众向学校提出的建议咨询,要认真予以答复。

五、存在的问题

1、信息搜集、整合,千头万绪,任务繁杂,有待花大力气理清头绪,不断完善。

2、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网络,在更新、维护、安全诸多方面还需资金、人才、技术的更大支持。

六、改进措施

1、挤时间、快进度,全力做好已有信息的网络整合、网络发布,力求信息公开分门别类、资料完整、形成更科学、更符合网络特质的高效呈现。

2、强化对隐示信息的反应剖析,加强对不良信息的整治力度。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力度,落实考核,评优树模,推进工作。

靖边县第七小学

6.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六

根据《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我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镇成立了由镇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易友举任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陈兴国为副组长的XX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由各办公室相应工作人员兼职,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按照要求我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我镇的信息进行了由近及远进行梳理,为《条例》的实施做准备。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2、按规范编制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XX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为确保XX镇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我镇严 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XX镇政府信息公开自实施以来,一直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在XX镇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2、XX镇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召开会议的信息、工作成效宣传等。

3、XX镇政府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政府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政务公开、财政职责公开、廉政制度公开、计生政策公开、民政事务公开、城建项目公开、信访工作公开共七项,具体公开内容在XX政府门户网站(http://),另外,我镇没有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镇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和程序。

2、2008年XX镇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3、XX镇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条例》学习贯彻和培训活动开展情况

从年初开始,XX镇政府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为题,对镇直各部门负责人,组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会,促进部门负责人进一步 深入学习掌握《条例》;对镇机关相关人员认真组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班,并在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参训人员通过学习掌握《条例》,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培训活动的开展,提高了行政和机关人员的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推行,工作中很多地方尚未完善。

2、因XX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尚未熟悉,离县政府的要求差距较大。

7.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查询工作中,我们不断收到已经被司法机关两审终结,被各级信访部门处理、复查、复核完毕的,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的以及早已有定论的积案。这时它们又变换了形式,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查询方式出现。

1. 政府信息涵义。

2008年5月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第2条开宗明义指出:“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2. 政府档案涵义。

《档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 房地产权属登记资料档案具有政府档案属性。

建设部令第101号《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3条指出:“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第25条:“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保密规定,防止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散失、泄密”。以上说明,房地产权属登记资料档案具有政府档案属性。

4. 政府信息与政府档案二者区别。

一是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作为政府档案的一部分,虽然在获取状态下具备政府信息特征,但关键的区别在于其已经完成了从政府信息到政府档案的转化过程。主要因为,政府信息的最终命运是档案。虽说,政府信息和档案不过是同一事物在不同运动阶段上价值形态变化的体现,从政府信息到政府档案的转化过程要经过数十年时间,需要经过归档、确定密级、保管期限、从业务部门移交机关档案室、移交档案馆等过程,但是,一旦完成了政府信息向政府档案的转化过程,就意味着政府信息不再是《条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而是《档案法》意义上的政府档案。二是尽管政府信息的内容还是原来的内容,形式还是原来的形式,可在法律规定上就不再是原来的政府信息,而是档案。无论是存放在机关档案室,还是档案馆,都只能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来进行查阅。在法律上,应受《档案法》关于档案的查阅利用等相关规定的约束和调整。于是,有了《条例》第17条:“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说法。

5.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与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查询的区别。

《条例》第13条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众和查询范围作出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原始登记凭证可按照下列范围查询:(一)房屋权利人或者其委托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权利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二)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可以查询与该房屋有关的原始登记凭证;(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查询与调查、处理的案件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凭证”。

以上不难看出,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申请人只要对政府信息有需求,就可以提出申请,这里所指的政府信息实际是比较宽泛且带有不确定性的相对具有公共属性的信息;而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是单纯的具有排他性的登记资料,而不是公众信息。基于保障房地产登记资料权利人的需要,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是个人隐私材料,非权利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取得。只有特定的权利人、受委托人、公检法等机关才有查阅利用的资格。

现行《档案法》规定了统一的对国有档案、集体档案和私有档案的利用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资料档案查询方面,我国早已建立起一整套成熟的查询、利用制度。政府信息依法移交至档案馆后,由于不再属于政府信息,其公开问题应当适用档案法律、法规。同理,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包括:私房改造、文革献产等,因其时间已超过30年以上,属完全形式下的档案资料。

建设部2007年颁布实施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已登记的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

因为《条例》意义上的政府信息还并不是公共档案,《条例》所规制的只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作为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则是另一回事了,因为,一旦超过较长时间, 尤其是历史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完全可以排除在政府信息属性之外。进一步讲, 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不应纳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畴。

6. 如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履行职责的负面效应。

尤其作为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信息,它完全具备政府档案的属性,《条例》颁布之前,我市已建立了土地登记资料、房地产权属档案资料查询制度,这些并不因为《条例》的出台而合并或撤销,而实际情况是两种机制并行不悖。一方面我局多年来一直在公开的办事办件窗口,承担和履行着对社会公众开放土地登记资料和房屋产权权属登记资料查阅利用的行政职责。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因为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而终止了此项查询业务。政府信息查询与业务档案资料查询并不矛盾也不冲突。另一方面,个别人在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查询层面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拟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满足查询需求同样是行不通的。否则的话,将要出现《条例》所列条款,即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情形。

综上,毋庸置疑,房地产权属历史登记资料档案属于“档案”范畴,归属于《档案法》调整的范围,不受《条例》相关规则约束。虽然《条例》中并无“不属于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拒绝公开理由的直接依据,但《条例》第21条各类答复的前提是“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实际上指向适用范围问题,在其第23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同一申请人就同一申请内容向具有同一行政职能的上下级机关提出申请问题

1. 原文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以下简称《意见》)第(十三)项、《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市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第3款都作出了:“对于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重复答复”的规定。

2. 工作实际。

实践工作中,我们还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同一申请人就同一申请事项分别向具有同样行政职能的上下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在申请人查询土地征用信息时,向区国土分局提出查询申请的同时,又向市局提出查询申请。

3. 探索尝试。

在市、区两级局行政机关都掌握同一政府信息且同样拥有依职责向申请人提供告知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意见》或《规定》精神,对申请人提出的查询申请,在上下级做好情况沟通的前提下,其中一方可以不予受理(即,选择一方受理即可)。这主要基于《意见》和《规定》中提到的“同一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与工作中遇到的,“同一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具有同一职能的行政机关的上下级提出申请”的精神并不相悖。

4. 论据分析。

以上情况其主要内涵都是固定的申请人、固定的申请事项及两次以上的提出,只不过区别在于,第一个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第二个是向两个行政机关提出(但前提必须是,具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如:市国土资源局与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之间;市房屋管理局与区、县房屋管理局之间就属这种状况。这样做既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成本和重复操作;也避免了同一申请事项多个部门重复答复,因为沟通协调不畅,容易带来的答复告知内容不统一,从而带来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

三、把握政策,适当灵活,辩证运用“一事一申请”原则

1. 原文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事一申请”原则,具体表述如下,“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2. 工作实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确实经常遇到一些申请人一张申请表中要求公开多个政府信息事项,甚至出现一群人集体分别提出多个政府信息事项要求公开的情形。

3. 探索尝试。

对于办理这样的申请事项,我们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新的尝试。灵活运用“一事一申请”原则,在做到真正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得到申请人的认可和满意。所谓“一事一申请”原则,既“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项政府信息内容”。而实际情况往往是,申请人面对申请表,填写了多个申请事项,有的事项我们可以帮助梳理归类,在缕清明细后,可以一并予以提供,一份告知书即可。这样既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也节省了我们行政机关各业务部门为查阅提供信息所付出的行政成本。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对这种处理结果是满意的。尤其在遇到群体申请并同时提出多个申请事项时,效果更加明显。我们曾经接到过24名群众,集体分别提出查询政府信息申请,而且每个申请人同时提出9个申请事项。如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待,可想而知,24乘9的结果是:216。也就是说,申请人每人要填写9张申请表,我们总共要接受216张申请表,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分别作出216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毋庸讳言,这样的结果,违背了提高工作效率的初衷,一旦出现这种状况,首先是作为申请人的老百姓不满意,其次势必给行政机关带来繁复的劳动,无形中还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

4. 论据分析。

8.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八

一、国土房管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现状

当前,各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尽相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拟稿部门不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大体分为两种代表类型:工作机构主办型与业务部门主办型。

1.工作机构主办型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对于指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机构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应该由哪个机构来承担做出明确规定,由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目前,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房屋管理系统普遍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类似名称的工作机构 (下文统称“公开办”),至今尚未见到经批准核定人员编制成立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的报道,公开办大多设在办公厅、办公室或者信访、法制部门。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公开办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2)公开办根据信息内容和机关各部门分工确定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业务单及相关申请材料送承办部门;(3)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核签后送公开办;(4)公开办作为主办部门在法定时限内根据承办部门处理意见起草告知书答复申请人。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公开办负责办理答复和应诉。

2.业务部门主办型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各部门按照“接办分离”的原则办理:(1)信息公开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查、受理、转办分送;告知书等相关文书的发送;申请材料、告知书等相关文书的保存;(2)机关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制作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并按程序办理相关事宜;(3)公开办对各部门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进行审核。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如下:(1)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2)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应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材料转送主办部门。(3)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统一格式起草告知书等相关文书,经本单位负责人审签后,连同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一并送公开办审核。(4)公开办在规定时限内对告知书等相关文书以及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反馈主办部门。(5)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告知书等相关文书连同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一并转交政府信息公开窗口。(6)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在法定时限内,将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和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发送申请人。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公开主办部门负责答复和应诉。

二、两种类型工作机制利弊分析

两种类型工作机制的主办主体不同,意味着责任主体不同。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告知书是答复申请人的最终文书,是行政行为的具体体现,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直接原因。所以,制作告知书的主办部门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同时负责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答复和应诉。

工作机构主办型的优点是:由于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要求掌握比较准确,制作的告知书形式、答复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比较高。缺点是:由于承办业务部门不是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心理,督办催办比较困难,工作效率不高,公开的时效性很难保证,延期答复情况比较普遍,而公开办对整个行政机关的具体业务不可能全都非常熟悉,对公开内容准确性的把握不准,对涉及公开内容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不够专业,并且公开办的工作量、工作压力过大。

业务部门主办型的优点是:由于责任主体在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会很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能够得到保障,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应诉专业化水平很高,同时由于压力分散,公开办的工作量、工作压力较小,需要数量不多的工作人员。缺点是:由于每个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政策和要求的理解不同,主办部门对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尽一致,制作告知书的规范化程度不高,答复技巧掌握不熟。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业务部门主办是业务部门确定答复意见并制作告知书,工作机构主办虽然也是根据承办业务部门的答复意见制作告知书,但是二者有着很大不同。确定答复意见就像厨师切菜,而制作告知书就像厨师炒菜,是两个不同的过程,顾客进行评价的当然是炒好的菜。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综上分析,业务部门主办型要优于工作机构主办型,是更加顺畅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通俗地讲,就是切菜、炒菜都由厨师(业务部门)完成,端菜由服务员(工作机构)进行。

坚持业务部门主办型工作机制,需要在两方面进行加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业务部门制作的告知书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答复与应诉要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业务部门进行。

三、完善工作机制的建议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前国土房管行政机关普遍没有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办往往挂靠在其他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或借调。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积极探索行政机关内部编制调剂使用方式和途径,合理设置工作机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总数内部统筹调剂人员编制,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提供保障。

2.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

综合利用网络、数据库、工作流程技术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梳理、固化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数据库、常见告知数据库和相关法律法规数据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纳入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开办对主办部门进行网上转件,设定办理时限,避免出现答复超期问题。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

要强调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行政机关行政能力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及时性等方面,重点考核由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撤销或败诉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比,实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季度通报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制度。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

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常见问题、答复方法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回复、应诉技巧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着力提高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和解决公开问题的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交流,及时总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

5.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评价

运用社会研究方法科学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调查问卷,充分体现感知价值、公众预期、政府部门形象等方面因素,既包括对信息公开工作满意程度的评价,也包括对改进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窗口和政务网站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邮寄答复告知书时寄送满意度调查问卷,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得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程度以及对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9.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九

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

自 查 报 告

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按照区政府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区府办发[2012]119号)文件精神,对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情况作了认真检查,现将我镇电子政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我乡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乡电子政务工作,研究决定乡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并指定懂电脑操作、保密意识强的党政办成员具体负责信息更新及网络维护等日常工作,形成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办公室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电子政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及维护制度,包括专人维护、文件发布审核签发等制度。

三是开展不定期检查。我乡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 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二、网络和信息安全情况。

加强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加强网络运行维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网络运行维护人员,乡党政办公室确定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及时提供和审核本部门信息内容。同时按照区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了我乡电子政务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未发现网络异常。

三、技术防护手段建设

切实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安装了专门的杀毒、杀木马软件,互联网出口处部署了防火墙,并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病毒木马检测,有效防范了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确保了信息和网络运行安全。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电子政务工作在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办公电脑设备陈旧老化,专门用于电子政务的电脑使用时间久,运行速度慢。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计算机知识程度不高,培训没有完全跟上。三是信息未能完全做到及时更新,电子政务管理、使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改进措施

一是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宣传,提高全镇人员对电子政务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电子政务培训,为电子政务的有效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的管理、使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和使用效益。三是加强电子政务的日常管理。定期升级病毒库、查杀病毒扫描系统漏洞,保证专门用于电子政务的电脑能时刻处于健康状态。

10.预算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篇十

今年以来,我局在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积极主动公开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和安排明细,统一格式、细化内容,共涉及8张表。在横向层面,主要包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公共预算收支项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基本编列到款级科目,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已细化到项级科目。在纵向层面,主要包括上级转移性收入和对下级的转移性支出,已按规定在县本级预算、决算中反映,真实反映了县本级财政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按照具体的基金收支项目编列。

政府决算公开工作已准备就绪,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公开。

二、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

截止6月底,已对68家一级预算单位,298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预算批复,并对各部门公开预算进行了指导,各部门作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其简要说明。

三、规范“三公经费”。

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规范各部门“三公”经费,一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报口径,努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准确性,强化“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约束,明确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规模。二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

四、大力推进民生专项支出公开。

县财政部门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报刊等方式,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

11.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一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

一是招生政策公开。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公开。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试点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特长生的高校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三是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四是高校招生计划公开。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

五是考生资格公开。按照国家或省级政策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项目等。

六是录取程序公开。各地确定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等。

七是录取结果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录取信息包括批次、科类、类型、院校、专业等;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

八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地、各高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

九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地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

十是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

《通知》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校要细化本地区、本校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明确招生信息公开的目录及其属性;加强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通知》强调,要切实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以及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完善各级各部门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

12.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二

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黑龙江省图书馆按照《条例》的要求, 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实施方案》, 方案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设置专门查阅室、工作人员安排、纸本法律文献的挑选、软硬件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等, 并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上报给相关部门审批。经过1个月的精心筹备, 2008年7月6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试运行开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工作人员2名, 读者查询机4台, 纸本法条300种左右, 法律文献3 000多册, 法律期刊30余种, 网络依拖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有偿数据库) 、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等友情链接, 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可以免费取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截止今年3月末, 查阅室先后接待读者30 000余次, 为读者解答咨询和网上查找政策法规26 000余次, 打印政府文件920余份, 免费发放《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50 000多册。每逢节日我馆还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 通过召开媒体新闻通报会、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板、服务台大屏幕滚动播出等方式, 收到了显著效果。现在, 有一部分读者已经习惯到我馆查询政府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读者查阅政府信息的内容多数都与生活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的开展与服务得到了领导与读者的认可与好评。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工作的具体举措

1. 加大电子政府信息的收集力度以满足及公众需求。

2010年, “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政府提供的在线信息资源存在许多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在某种程度上是行政权利的公开。因此, 公开政府信息阻力和压力是难免的。有专家形容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是“形式上的公开多, 实质上的公开少;结果公开多, 过程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 具体内容公开少”, 加上检索信息不方便, 势必影响公众的知情权。近年来的政府网站评估结果和互联网报告都表明, 政府网站的受众率和用户满意率并不高, 政府信息的公开、服务与公众的期望值间存在很大的距离。图书馆要帮助缩小这一差距, 等待政府主动提供公众所需全部信息是不现实的, 必须自主解决政府信息的全面收集问题。

2. 采取多种服务形式以达到充分利用政府公开信息的效果。

黑龙江省图书馆除了做好政府信息的组织整理, 政府信息的保存, 政府信息的查询, 指导公众利用、查阅政府信息等基础服务外, 还开展贴近公众需要的多元化服务。主要形式有: (1) 对馆藏的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以揭示;网上的政府信息进行导航, 便于读者查询利用。 (2) 以“服务”为主导思想, 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做专题汇编。对于相同或相关的政府信息内容, 通过纸本、政府网站、政策法律网等途径尽量收集齐全, 分析整理后编辑成专题汇编、方便公众查阅。 (3) 开展公益性的法律咨询活动, 宣传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 提高公众依法维权意识, 正确解读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每周六律师亲临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现场为有需要援助, 需要解读法规的读者给出正确的指导和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进驻“两会”现场服务。2008年起, 黑龙江省图书馆经过周密筹备, 申请进驻了省人代会会场为代表直接提供文献信息服务, 得到“两会”代表的热烈欢迎。2013年, 我馆“两会”服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以“两会”代表需求为导向, 根据“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心为蓝本推出了《视点———“两会”专题文献专报》, 受到代表和委员的欢迎。

3. 开辟政府信息服务的新方式、方法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明确服务思想、服务理念, 开展高效、高质量的政府信息服务, 体现图书馆的优势和作用, 吸引更多的公众利用图书馆的信息。 (1) 政府信息咨询。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咨询、引导用户到相关的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电子政务咨询、政府政策顾问等, 老百姓有问题不去“上访”先到图书馆查询, 发挥政府与公众的桥梁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 (2) 量身定制服务内容。《国务院公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发送, 只方便本地公众的取阅, 更多受众只能通过电子平台获取, 政府网上的公报内容海量, 检索起来不方便, 我们顺应公众需求, 制作了目录检索系统, 为读者更快、更好地查阅提供了方便。 (3) 为特殊人群提供帮助。如为不会使用电脑的老年人, 提供辅助查阅服务、为不方便查阅的残疾人提供帮助、为缺乏获取信息知识的利用者提供帮助。 (4) 以图书馆为阵地, 开展“专题讲座”, 组织形式多样的“发布会”向公众发布、解说、宣传重要政策、焦点问题、热点话题, 深化政府信息公的内容与形式。

参考文献

[1] .李国新.于良芝.徐珊.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中国图书馆学报, 2008.3

[2] .周斌.英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及其保障措施.兰台世界, 2011.8

13.靖边六小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和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就我校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宣教培训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文件精神,我校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橱窗、宣传栏、黑板报、校刊、校园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使每位教师充分认识了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我校选派李建阳老师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加大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校委会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就师生关注的重大问题召开会议,讨论、协商解决办法,如学校学校重大决策、管理方式、节约学校成本支出等,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学校主要信息以“主动公开、主要信息发布审批、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等方式公开发布,使校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三、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在较健全的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下,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及时修改制定并经全体教师讨论通过了一些规章制度,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如《教师量化考核方案》、《教职工考勤制度》,校务公开内容经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公示,并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公示相结合。在校园网站上和校园门口设立校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教师晋升职务、竞聘职称、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要求网站管理员及时更新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定期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

《靖边六小信息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除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家长、广大师生员工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目前,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人可以到我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递交申请。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申请的信息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五、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将推进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小组,实行信息公开内部监督检查、年 度工作考核、年终专人做总结报告,实行责任追究制等保障制度。全体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检查。

六、学校重点信息公开的情况

凡学校各处室及其负责人所从事的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了公开。

1.学校重大事项公开。

有关学校综合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总结。

2.人事管理公开。

包括机构改革方案;职工工资调整;教师干部岗位聘任办法;职称评聘办法和评聘结果;对教职工工作的考核办法、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岗位津贴标准,奖酬金分配办法;各级各类先进评选的条件、名额、对象、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招聘、引进人才的指标、任职条件、办法和结果。

3.干部管理公开

对拟任岗位、条件、办法、程序、对象等实行公开。并对拟任对象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4.教学管理公开。

对学科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改革、一年级招生指标及招收结果、收费标准等实行公开。5.财务管理公开。

对学校的财务制度、资金流向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及时、全面的公开。

6.收费情况公开。

对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向全校师生张榜公布,并印发给学生家长,接受社会监督。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采取的减免和发放助学金的方案,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校长、班主任核实,校长审批,公布发放。每学期期末结算代收费收支情况,向全校师生公布。

7.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经济实用房、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8.职称考核、推荐公开。

对涉及职称考核、推荐工作中的民主测验、量化估评、推荐人选和上级职改部门评审通过的结果予以公布。

9.一年级招生事务公开

实行公开招生的原则,公开召收名单,严格按规操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群众监督。

10.奖惩办法公开。

学校对师生的各类评先方案和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的反馈。

七、推进信息公开的特色做法 由于校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繁杂,必须根据不同的内容,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校务信息公开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因而要建立操作规范的公开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和管理体系。我校采取的主要做法是: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制订《靖边六小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校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教代会为民主程序的载体,为实施校务信息公开保驾护航;在形式上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多层面的公开: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凡属信息公开的内容,都必须在这个层次和范围内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对教职工或学生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予以公布。

3.学校网站开设“校务公开”专栏,对社会公开。4.结合家长会,对家长代表提出的问题由校领导和各责任部门予以解答。每学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对家长提出的问题当场反馈。

5.通过学校会议、校委行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公开情况。

6.通过校园网站和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和全体学生及家长公布校长信箱、校长电话和校务公开监督咨询电话、QQ等,为师生家长提供尽可能多、尽可能方便的反映情况和了解情况的渠道。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学校如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学校信息为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学习、工作和生活服务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意义的认识和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四是对一些公开的项目重结果、轻过程。我们今后要认真对照学校信息公开文件的内容和具体要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开展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建档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的有关材料未能进行很好的整理,材料不够规范。

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程序及档案材料,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4.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镇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合江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曾鸣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代兴勇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云辉同志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办,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云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各村(社区)、各办及驻镇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综合办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政府门户网、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的录入更新维护工作;各村(社区)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村(社区)基层公开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公开载体

为切实提高我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合江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制定了《合江镇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一是加强载体建设,加强了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在政务中心设置了公开查询点,建立了政务微博、博客,开通了公开电话85668022,多方位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合江镇在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发布发布公告205条工作动态923条,其中村(社区)发布公告200条、动态860 条,同时公开党务、政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群众关注的信息政策,做到了公开透明;规范办理公开申请意见投诉,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和意见投诉 0条,回复0条;建立了与新区“天府服务”对接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发布微博2522条,并按要求回复了网民提问和诉求。三是领导公开电话和领导信箱交办事项同步办理,完善建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信息反馈、来电回访制度,建立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机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办理交办件,规定时限内做好回复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办理,解决问题绝不拖延,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普遍对回访感到满意。

三、强化监督考核,全面纳入目标管理

为了加强政务公开责任意识,杜绝公开透明流于形式,合江镇党委、政府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将各村(社区)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公开中弄虚作假和侵犯人民群众权利的行为,从严追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新区成立后,涉及到机构调整设立和人事变动,政府门户网、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上机构信息更新滞后;二是群众对网站、微博、微信的认识不够,参与度不高。

15.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五

一、高校信息公开的现状和困境

高校推行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定要求。2010年9月1日,教育部颁布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高校信息应对社会公众公开,将高等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公开信息成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义务。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也明确提出要“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这对促进高校信息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但从高校信息公开的推进情况来看,我国高校信息公开整体情况表现出较低水平,且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差异很大。2011年12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发布《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报告》调研团队在实际考察测评中,严格遵循《办法》对高校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义务性规定及必须履行的责任设计考评指标,从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机构设立、制度规范制定、主动公开内容、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等五个方面展开了评价。调查显示,在总分为100分的前提下,全国“211工程”的112所高校的信息透明考评成绩平均分仅为40.3分,只有43家及格,及格率仅为38.4%。这也意味着在教育部制定的《办法》实施一年之后,仍有将近三分之二的高校未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相应信息公开制度也没有建立。

教育部的《办法》执行情况并不能让社会公众满意,主要有观念意识、具体实施、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高校都只习惯于向上级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管理情况,还不太适应向社会公众公开自己的内部管理信息。在具体实施中,高校管理者也遇到一些实际困难,认为有些数据比较敏感,会引起公众的盲目攀比,不适宜公开;有些事件一旦公开会影响学校声誉,以不公开为上策;有些内容还缺乏比较清晰的梳理,仓促公开也将受到公众的指责。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促使高校领导者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高校信息公开是法定义务,是大势所趋,对于高校自身深化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现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提高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我们也要认真地分析已有的工作基础,帮助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地走出现实困境。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具有整合的基础,借助年鉴工作的已有材料,可以帮助加快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

二、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整合基础的分析

在《办法》第十二条中指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将年鉴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途径。高校的信息公开和年鉴工作都涉及高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那么它们的整合基础是什么呢?

1. 管理主体一致。

《办法》第十一条强调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校长(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另一方面,年鉴工作一般也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编撰。以上海为例,上海27所高校(包括民办高校)校级层面的年鉴编写工作,只有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由学校档案馆负责,其他高校都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年鉴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校性的工作,都由校长办公室来负责,就是要充分发挥校长办公室在校级层面事务方面的综合协调功能;而两项工作的归口部门一致,有利于理顺体制、整合资源、避免重复,使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提升。

2. 工作目的接近。

《办法》第一条指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据此,高校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增加高校办学的透明度,促进高校建设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实现高校的有效治理。而高校年鉴能够准确、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汇编反映每一年度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变化的概况和基本统计资料,具有存史、资政和育人等功能,对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两项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高校自身的规范发展、有序发展和长远发展。

3. 主要内容契合。

《办法》第七条要求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十二个方面的信息,高校年鉴基本涵盖了这些信息。比如第一类信息为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这些信息基本上都可以从高校年鉴设立的学校概况、学校党政领导及管理机构干部名录等栏目中获取。另外,高校年鉴最后设立综合统计栏目,对学校机构、学科情况、教职工情况、学生情况、教学数据、科研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设备与图书馆数据、校舍数据等做了详细的分类统计,一些《办法》中要求公开的信息也都能从中找到。因为两者反映的角度不同,或者反映的详略不同,除了少部分信息稍显差异外,其余的信息契合程度相当高。

三、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在整合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具有管理主体一致、工作目的接近、主要内容契合等特征,具备相互整合的基础。因此信息公开工作可以借助年鉴工作快速获取信息,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而年鉴编纂也可以适当参考信息公开内容,局部调整、适当增删条目,以使年鉴更加完善合理。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具有相互整合、相互借鉴的基础,但在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 借鉴年鉴工作成果,建立信息公开的标准体系。

目前《办法》中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只是一个框架,高校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都是根据本校的情况,按照自设的体系来进行编排,缺乏统一的标准。具体到某项内容是不是公开要由高校自己主观判断,公开信息的方式、何时公开、公开过程还是结果、公开到什么程度和范围等主要还是取决于各个学校,因此缺乏外在的强制要求。在这方面,信息公开要借鉴年鉴工作的已有成果,基本原则是但凡在年鉴中出现的内容,只要是《办法》中要求的基本上都可以考虑公开。比如说一般高校年鉴中都有因公出国(境)人数汇总表、国(境)外团组来访一览表、新(续)签校际交流学校汇总表、留学生统计表、国际会议及区域性会议统计表、聘请长期外籍专家情况汇总表等,这是对《办法》中要求公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的具体深化。因此,信息工作要借鉴年鉴工作的成果,建立信息公开的标准体系。

2. 正视年鉴内容缺失,稳妥推进敏感信息的公开。

《办法》第七条中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信息。但在以往的年鉴编纂过程中,高校对财务等敏感信息的公开基本持回避的态度,能不上就不上,能省略就省略,导致年鉴对财务等信息的记录基本上是空白,最多也仅限于公开粗略的预算和决算的几个简单数字,教职工最关心的学校较详尽的财务和行政成本状况,无法知晓。近年来随着对政府“三公经费”的关注和高校师生民主意识的增强,大家对财务等敏感信息的公开要求也越来越高。高校要回应师生的需求,保障他们的知情权,积极稳妥地推进财务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让学校管理资金的配置和运行状况更加明晰。因此,信息工作要正视年鉴某些内容上的缺失,稳妥推进敏感信息的公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促进年鉴内容更加完善。

3. 明确年鉴年度特性,处理好信息公开时效要求。

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具有相互整合、相互借鉴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两者工作可以合二为一。它们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时效性上。高校年鉴是以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上一年度高校改革发展的状况为主要内容的资料性工具书。它的信息发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办法》中明确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高等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另外,对于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高等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不同方式的答复;而高校年鉴可以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但并无必须答复的要求。因此,必须明确年鉴属于相对静态的信息,而信息公开对时效性的要求较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更新,在两项工作的整合过程中,要求同存异,相互促进。综上所述,高校管理的社会属性是一种权力性的管理,是统治与服从的关系。这种属性使得保守信息成为高校的本能倾向。而要打破这样的僵局,除了要加大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还要切实地提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可操作路径。无疑,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具有相互整合、相互借鉴的基础,可以互利共生,共同提高。

摘要:在实践中, 高校信息公开与年鉴工作具有管理主体一致、工作目的接近、主要内容契合等特征, 具备相互整合的基础。而年鉴编纂也可以适当参考信息公开内容, 局部调整、适当增删条目, 以使年鉴更加完善合理。

16.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六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互联网是当今受众最广泛,信息传播最快捷的手段之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可以在互联网上及时、全面公开检察机关办案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自2014年10月1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陆续在全国3000多个检察院开通运行,该网承载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四大平台”同步投入使用。案件信息公开在促透明、保廉洁、提公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性作用。

但是,毋庸讳言,我们也应该看到,案件信息公开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这些问题不解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就会受到影响,因此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和解决。

一、案件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1.思想滞后,对案件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抵触、怕麻烦的心理

案件信息公开实行“承办人审核、承办人负责”的机制,这导致部分干警思想上存在对案件是否公开存有异议,甚至存在:多公开多错,少公开少错、不公开不错的思想,尽可能不公开、少公开、慢公开、或者只公开不痛不痒的案件,大大降低了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效。

2.承办人难以承受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当前公开案件信息主要涉及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业务部门,每年需要公开的案件数量较多。仅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中有很多工作需要案件承办人把关、操作。特别是目前案件信息公开自动屏蔽软件还未投入实际应用,这无疑增加了承办人的工作量。

3.可能引发当事方“过度关注”

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虽然满足了更大范围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但同时少数案件也引发了当事人(尽管已经做了隐私处理)“对号入座”,乃至被监督部门的“热情关注”,给检察机关及工作造成一定压力,从而对于检察机关推进公开的积极性产生一定影响。

4.可能引发的案件争议较难掌控

由于受办案时间紧张、人员业务水平等制约,终结性法律文书的说理比较简单、用语不严谨等问题客观存在。由于案件公开、文书上网,案件的每个细节都可能在接受专业人士细究,某些办案瑕疵(标点不正确、用语不准确等)一旦被网络、媒体放大,可能给办案人员乃至检察机关带来不可控的负面影响。

5.案件公开的范围不明确

在检务公开中,案件通常是公开的主体,实践中,案件信息查询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是案件公开的两个方面,群众最为关心的是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建立,为群众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和重要案件信息提供了服务平台。但是,究竟哪些案件是重要案件、涉密案件、其他不宜网上公开的案件等,还缺乏明确的界定。此种情况导致案件信息公开可能存在泄密的风险,弱化了案件公开在检务公开工作中的主角地位,容易给群众造成只公开文书,不公开案件,公开只走形式的错觉。

6.案件信息公开互动性不强

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四大平台”,其功能各有侧重。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和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平台面向社会大众,不需要申请即可浏览查阅。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面向特定人群,具有办事功能,属于依申请公开。但目前存在的情况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查询和预约申请的人员较少,从而导致案件信息公开互动性不强,便民服务功能较弱,没有完全实现从“信息平台”到“服务平台”的角色转变。

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的方向和对策

1.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案件信息公开必要性的思想认识

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开,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案件信息公开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促进办案人员业务素能和廉洁公正办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而案件信息公开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案件信息公开,让办案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法律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杜绝案件暗箱操作,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正的必然措施。检察人员应当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公开心态,转变思想,积极主动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指导,注重培训,着重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性

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首先要加强现有检察干警对案件信息公开的思想指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案件信息公开对检察机关廉洁执法,规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等的重要性;其次加强检察干警对《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检察信息公开的程序信息、法律文书具体内容、公开信息的审核、屏蔽以及具体如何操作发布等方式进行培训,使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能熟练掌握,规范操作;同时,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的严谨性和说理性,真正让文书的释法说理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群众的评判;此外,还应培养检察干警接触新媒介,应对媒体的能力、礼仪,增强检察干警的抗压能力。

3.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改变以往以单向宣告为主的传统做法,实现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积极探索推进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在“检务公开需求收集和分析机制”方面,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丰富检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增强民意调查、收集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客观性。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权利义务告知文书等途径,做好对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使用工作的宣传。各个检察机关网站要以醒目方式,建立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链接。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系统,使用系统,同时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和处理,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系统在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4.在推進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明确标准,理清界限。比如,哪些案件是应当保密的,何谓重大案件,何谓绝密案件,何谓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等,都应当予以详细规定,以便操作。

5.建议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承办人执法档案

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其促使检察机关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作用。案件信息公开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促进办案人员业务素能和廉洁公正办案。检察人员应当要转变思想,积极主动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而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承办人执法档案的同时,要着重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性。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提高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以此促使办案人员不断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的严谨性和说理性,真正让文书的释法说理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群众的评判。同时,也可以明确奖惩机制,强化检务和案件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按照“谁办案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于应当公开不公开、违反规定选择性公开等不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的,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公开等责任追究,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效果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未经审核自行发布、违反公开范围公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严格追究责任。

6.积极探索多种信息公开方式

案件信息公开网与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的协同互动,把案件信息公开网“大而全”的优势与两微一端的“短平快”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为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窗口和渠道。

7.进一步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

通过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智能提取数据、使用技术软件辅助对案件的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等手段,进一步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量。

17.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七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就本集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集团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布置,组织各有关部门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人进行相关公开指南、目录编制的意见征求和培训,对集团现有信息进行了讨论、梳理和分类。

(二)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人进行WCM V6.0内容协作平台进行了相关培训,并就集团重点发布的相关栏目集中进行演示。

(三)编制集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集团参照区机关内部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专题”集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了《萧山水务集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并制定了《萧山水务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做好集团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根据各部门上承文件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在区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公开群众最需了解的相关申办流程。目前发布公开信息(包括集团简介,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共21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观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萧政办发„2008‟89号)文件精神,结合集

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了由杜晔彪副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集团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集团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及日常各项具体事务。

(二)建立健全集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制定了《萧山水务集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萧山区水务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三)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使用等进行了培训。

(四)及时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公开信息,以便更好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集团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各部门积极上报政府公开信息。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部分内容发布区块不能明确,采取了任选区块发布。

(二)个别部门,子公司没有足够重视此项工作,造成必要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或延时公开。

(三)本集团公开事务较少,信息量不够大。

18.信息办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八

201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法和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继续在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管理、公开效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高度重视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落实组织领导机构和4名兼职的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马敏勋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张春担任,办公室2人、基层股负责人、宣教股负责人,4名成员为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兼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从组织上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工作推进中,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能经常检查、督促和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也能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认真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完成政务信息、政务信息的梳理和网上发布,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息中心有关材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方面,继续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投诉处理办法等,还对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改、补充、完善,修改。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协调发布、保密审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监督等相关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培训。一年来,组织集中学习3次、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公开条例》、《昭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全局人员的思想,提高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懂得“为什么要公开”、“怎样公开”,同时也了解掌握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要求和方法,以便更好地开展和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检查考核,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在局务会议中,将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汇报内容进行总结汇报和检查推进。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股室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股室、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主动公开。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原则,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一年来,更新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数字统计和其他等方面107条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做到凡是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及时主动公开,做到常换常新。一年来,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5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4条),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62条,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07条,全部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重点工程建设1条、动态信息 7条、业务服务4条、法规公文6条,计划总结7条。做到凡是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都予以及时主动公开。此外,还在昭通政法网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25条,通过对内、对外公开栏、公示栏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62条。

(二)注意把握重点。按照依法公开原则,除涉及到秘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社会公开。在公开中,注意区分对内和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还注意抓好重点单位、部位的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在对内公开方面,突出把权力运作作为核心,以“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如工作决策、大额经费开支、干部调整、人事任免、评先评优等都召开局务会或职工大会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在对外、对社会公开方面, 重点把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重点予以对外公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科室设置情况、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等管理的项目、收费标准、依据,相关办事程序。

(三)公开形式多样。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实际出发,采取设置公开栏、公示栏、网上公开、信息简报刊物、新闻传媒、发放资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加大政府和政务信息宣传。其中,全年通过信息专报形式向省司法厅报送4调研文章,采用3编;县政府报送98编、县纪检监察报送26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中,公开了我局受理群众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和依申请处理流程,方便群众向我局申请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同时,还制定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建立了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原则、形式、内容、处理程序、时限等,从而明确了这项工作具体要求,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的主要是服务性工作,广大群众通过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均能解决须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实际工作中,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小组能严把保密审查关,凡公开的政务信息、政务信息,都填报保密审查表,经层层保密审查把关后才公开,防止“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

五、咨询处理情况

“96128”电话查询89人次,当场答复89我次;“12348”电话法律咨询426人次,电话答复426人次;现场咨询263人次,现场解答263人次;没有发生网络查询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评议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和监督机制,强化责任,推进落实。设立了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信箱,有效地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实效。通过推行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全体机关人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健全了民主监督机制,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密切了干群和政群关系,规范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办事的透明度,推进了务实高效、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洁勤政的行政运作机制。在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中,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因政务信息被群众行政复议及申诉的情况,没有因政务信息被群众行政诉讼,没有有偿提供政务信息。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发生情况

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对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上很重视,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对政务信息的更新费用、计算机维护和更新费用、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安全费用都给予保障。如在政务公开更新费用方面,先后3次更新计算机硬件升级和购置计算机,网络维护和更新费用方面,请专业人员多次更新维护了机关网络设计,重新调整布局,增加了政务信息公开、专题活动、保密工作。由于加大了投入,机关网络符合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需要;在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安全费用方面,为上网电脑统一安装了网络版杀毒软件,不上网电脑则安装了单机版杀毒软件,配备了打印机(与涉密电脑打印机分开),今年投入2.65万元。

八、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解决是:明确了4名兼职人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事;解决了工作经费,更新了办公设备。

九、年度重点工作 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十、本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新闻舆论监督也有待加强。

(一)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公开条例》、《昭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的有效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的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负责政务信息、政务信息的梳理,并及时网上发布,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功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按照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负责全面采编整理信息并送分管领导审签后报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各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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