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安全措施(精选11篇)
1.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一
地煤公司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入井下和防止各类盗窃犯罪行为,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井必须建立出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制定并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核制度,按规定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三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超定员,井口要24h公示每班下井作业人数。
第二章出入井人员规定
第四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到考勤地点登记考勤,杜绝考勤不下井,下井不考勤现象。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一)未载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者;
(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
(三)穿化纤衣物者;
(四)入井前四小时喝酒者;
(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者、疲劳上岗者;
(六)因工作、家庭及其他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
(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八)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九)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第六条入井人员必须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按规定领取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并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方可入井。
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方进行入井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方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第七条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消卡、交灯,严禁升井后不消卡、交灯或延时交卡、交灯。
第三章井口检身规定
第八条考勤、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考勤和检身,执行人交人,手交手的现场交接班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第九条考勤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24h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第十一条 井口检身工要做好每趟人车的接送工作,维持乘车秩序,杜绝扒、蹬、跳车等违章行为,确保乘车安全。
第十二条对所有入井人员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按有关规定严把人员入井关,严格检查出井人员,发现有盗窃矿财产和雷管、炸药的人员,要立即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认真做好检身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特别是井下发生人身事故,伤员升井后,要查明伤者姓名、受伤部位,并要立即汇报井口值班室。
第十四条井口检身人员要和井口考勤人员密切配合,对当班出入井人员及时进行统计报告,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
第四章 入井后的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入井人员入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若遇电机车必须选择适宜地点停留,待电机车通过后再继续行进。不准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轨道上。
第十六条 入井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
第十七条 要保护好各种安全生产设施、装置、安全标志牌和测量标志。严禁擅自动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设备,无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八条 不得单独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单独一人进入偏僻和危险区。
第十九条 入井人员应掌握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之前必须撤离危险区。
第二十条 遇到突然停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
第二十一条 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脱落,应立即躲开或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清理。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井口考勤室、值班室必须随时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对出入井人员不符及不能按时出井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值班领导落实。头灯、自救器发放单位必须随时掌握当班头灯、自救器的发放回收情况,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汇报。
第二十四条低瓦斯矿井井下需进行电焊、氧焊、气焊作业,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持有安检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严禁入井。
2.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二
1 现有安全教育途径
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际,目前大多采用如下几种途径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一般由业主组织,培训时间半小时到两小时不等,培训内容由业主规定,不同施工项目培训内容也不尽相同。
二级安全教育:一般由总承包方组织,培训时间半小时到一小时不等,培训内容由总承包方确定。如果涉及第三方时,第三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三级安全教育:主要由基层施工单位组织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是由各层次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发放相关资料自学,或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学习,还可以在现场作业前以强调、交底等形式进行。
2 目前安全教育中存在的弊端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结合施工现场工作实际,安全教育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不尽相同,最终目的都是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避免“三违”,做到“三不伤害”。但从目前运行的实际情况看,效果不尽如人意,安全教育还存在以下问题。
2.1 安全教育走过场
通常工程项目一旦启动,随着工程进度会有不同批次的施工人员陆续进入施工现场,每批人员的数量不等,层次不同。但是不管怎样,哪怕是一个人进场,业主、总承包方及施工单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而承担教育的人员往往不是专职的教育人员,长此以往,授课者大多存在不认真、走过场的思想,常常是让施工单位把签到表和考试卷拿回去,要求施工人员签名,比照答案答试卷,应付了事。
2.2 教育内容没有针对性
众所周知,不同的施工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不同,随之而来的现场管理要求和对风险所采取的控制、防护措施也不同;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因其所在层次不同、职责不同,对安全教育内容的需求也不同。但目前所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人员很少会根据项目施工内容、人员层次来进行安全教育,讲义基本是千篇一律,考试内容一卷到底,没有针对性。
2.3 安全教育的时间不能保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时间,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但因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特点,各相关教育单位很难满足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时间的要求,时间短的仅仅只有一小时,造成了教育时间不足,达不到培训的要求和效果。
2.4 施工人员文化水平低,影响培训效果
目前,施工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招来的,当中大多为农民工。据有关资料显示[1],在农民工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31%,初中占48.07%,高中以上仅占11.6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9.1%。施工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少部分施工人员还处于文盲状态。由于不能完全理解安全培训内容,给安全教育带来很大难度。尤其一些安全专业、建设施工专业的词汇、术语对于初次参加施工建设的人员来说更是生疏。因此安全教育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3 改进建议
3.1 设置专职(兼)安全培训人员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周期长短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多少,施工总承包方可以设置专职安全培训人员,使安全培训贯穿于施工过程始终。培训人员的培训讲义可以根据施工进度、施工内容、施工风险种类等,适时进行调整。培训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利用雨雪天不便施工之机进行室内培训,又可以跟随施工人员到现场实物培训。规模小的工程项目可以考虑设置兼职培训员或请甲方、第三方安全培训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3.2 分层次进行安全教育
将入场施工人员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两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应各有侧重。对于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业主方应强调本企业的HSE目标、指标,HSE的管理理念,HSE管理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尤其是强调业主通过审核承包方HSE计划书后指出业主方HSE作业文件与承包方作业文件的不同之处,明确执行要求。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应放在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与施工有关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过程存在的风险,来自施工现场周边的危险因素,如何防范和控制风险,以及一旦出现不可控制风险如何进行应急和自救等方面。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真正了解来自不同管理单位的安全要求,了解现场存在的风险,学会规避风险的方法,将伤害、损失或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3 安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
工程项目建设一般工期短、任务重,常规的经常性培训往往很难实现,因此需要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学习,作业前强调、交底,作业中施工人员互相提醒、监督,作业后及时总结等。还可以采取师傅带徒弟,现场边干边学的方式。
3.4 限制文化程度偏低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在录用人员时,可以控制进入现场人员的文化水平,以小学及以上为主,并根据不同文化层次安排危险程度不同的作业。
3.5 明确安全培训时间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建议培训各方要明确安全教育时间,且教育时间要根据施工项目内容和作业危险程度高低确定。一旦明确了安全教育时间就要遵照执行,教育方和受教育方要互相监督执行。
4 结 论
安全是企业生产永恒的主题,安全教育始终贯穿于安全管理之中,对安全管理好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期望通过采取上述安全教育改进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能有较大提高,“三违”行为明显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率显著降低,安全管理取得明显效果。
摘要:通过对某公司所辖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连续三年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这些事故均是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的。为此结合目前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实际,简述了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现状,分析了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工程建设,安全教育,改进建议
参考文献
3.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三
关键词:海事;船上安全操作;人员伤亡;事故调查
为使我国海事调查工作全面与国际接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关于开展对船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通知》),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由直属海事系统对中国籍船舶船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进行调查。
1、人员伤亡事故调查背景
开展对船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的历史背景,主要是我国对船上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的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IMO)中已经连续10届当选A类理事国,但是我国海上人员伤亡事故调查制度距离IMO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国现行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4条中定义的事故虽然包括“其他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将船上人员的伤亡事故作为单纯的生产事故,未予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监管范围又不包括船上,因而船上人员伤亡事故监管处于空白状态。挪威船级社数据显示:最近10年来,重大海事伤亡事故呈现上升的趋势。
开展对船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的法律背景,主要是IMO《海上事故或海上事件安全调查国际标准和建议做法规则》(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规则》)的修改并强制实施。《事故调查规则》是在1997年《国际海事调查规则》的良好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于2010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在修订后的《事故调查规则》中,海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调查是强制性要求之一。
在这样的双重背景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通知》;2010年3月份又下达《关于执行1MO事故调查规则的通知》,对开展包括人员伤亡事故调查在内的海事安全调查作出进一步规定。
2、国内有关规定
《事故调查规则》虽已强制实施,但我国关于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的配套法规尚未出台,故目前只有海事局的2则通知对此作出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2.1调查程序
《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通知》规定,船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调查按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程序进行。
2.2调查范围
《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通知》中关于调查范围的规定为:“应对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船上安全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造成本船船员或其他有关人员1人及以上死亡或者重伤的事故进行调查,其他有关人员包括:码头工人、引航员、上船为船舶提供服务或监督检查的人员等。”《关于执行IMO事故调查规则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任何水域、外国籍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发生的达到《事故调查规则》规定的“非常严重”等级的事故要进行海上安全调查,其他可供航运界广泛吸取教训的事故视情况进行调查。其中,“非常严重”等级指“涉及船舶全损、人员死亡或严重环境损害的海上事故”。
综合这2则通知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必须进行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的是涉及人员死亡的事故,可供航运界广泛吸取教训的重伤事故则视情况进行调查。
2.3调查性质
《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通知》中规定此类调查“是对事故查明原因,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不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不认定人员受伤程度”。《关于执行IMO事故调查规则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海上安全调查不排除、不干涉、不代替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两者属于平行调查。”
3、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障碍
2010年1月6日中午,靠泊在深圳港的港作拖船“蛇港8号”在船舶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5人烧伤的严重后果。深圳海事局随即对事故展开调查。通过该次调查,发现很多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人员伤亡事故调查面临的障碍。
(1)海员不自证其罪和保持沉默权在我国尚无规定。《事故调查规则》强制实施部分明确规定海员有不自证其罪和保持沉默的权利,若人员伤亡事故调查中存在需要海员自证其罪的情况,调查官必须明确告知海员享有保持沉默和不自证其罪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没有采纳沉默权、不自证其罪的法律原则,而要求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其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扰。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12条规定:“被调查人员必须接受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的有关情节,并提供真实的文书资料。”第29条第6款规定:“对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主管机关可对有关方面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海员不自证其罪和保持沉默权一方面是对船员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现行法律的极大冲击。
(2)《事故调查规则》中对“重伤”的规定与我国的规定有较大差别。根据《事故调查规则》第2章相关规定,“重伤”是指从人员受伤之日起7天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超过72h。《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2条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通过比较可知,《事故调查规则》中对于“重伤”的定义比我国司法界的规定要轻得多,甚至都没有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轻伤”标准。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如何判断“丧失工作能力超过72h”也是一个难题。
(3)目前我国海事机构的设置尚不能完全符合开展海上安全调查的要求。《事故调查规则》第1章明确指出,“本规则中定义的海事安全调查是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目的的调查”“海事调查应该分离并独立于其他类型的调查”。该条款明确海事调查的独立性。目前我国现行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主要是行政调查,调查的重点往往是事故当事方对规则的违背、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很多海上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刑事判决都将海事主管机关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作为司法裁判的主要依据。在我国现行的海事调查框架内,事故调查的目的可以简明地表述为“查明原因,判明责任”,而且对“判明责任”更为重视。《关于执行IMO事故调查规则的通知》中虽然明确海事局是海上安全调查当局,但对各下属海事局内如何开展安全调查,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个科室既进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又负责海上安全调查的
情况并不少见。
4、新形势下人员伤亡事故调查的应对措施
(1)尽快修改现有法律以确定海员的不自证其罪和保持沉默权。在现有法律没有规定不自证其罪和保持沉默权的情况下,即使我国海事调查官开展人员伤亡事故调查,也很难符合《事故调查规则》的相关要求。给予被调查方权利上的尊重,是法律进步的表现。海事法律法规的国际性要求较高,以修改现有法律的形式确定不自证其罪和保持沉默的权利迫在眉睫。
(2)尽快出台相关规则确定“重伤”标准。建议我国海事局结合司法界目前的通行做法,尽快出台有关指导意见,给出“重伤”的判定标准,给予一线海事调查人员明确指导。
(3)调整海事调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适应IMO事故调查规则的新要求。从全球范围来看,海上事故调查机构的设立主要有完全独立、相对独立和完全融合等3种类型。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采用的是完全独立型。如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和美国海岸警备队各自以独立的调查规定为依据,并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提出调查报告和增进安全的建议。英国、日本等国家采取的是相对独立型。如日本为了在《事故调查规则》生效后适应国际化的要求,于2008年10月1日将原来的日本海事调查局划分成两个部门:一个为日本海事审判法院,负责海事行政调查和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另一个为日本运输安全局,与航空、铁路事故调查机构合并,负责海事安全调查,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我国采取的是完全融合型,海事调查作为履行海上安全监管职责机构的内设部门,没有分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海事调查虽然仍由海事处负责,但是从2000年开始,海事调查从航运部划归综合政策部,与行使日常监督职责的部门分开,独立行使职权。结合当前我国航运发展状况及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大陆地区可以先借鉴香港的做法,各直属局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将安全调查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分立。如盐田海事处的海事调查,目前采取督察科负责、船舶监管科协助的模式。从两科室的职责来看,盐田海事处可以调整为由督察科进行“查明原因”的调查(即安全调查),包括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主要为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并不旨在判明和追究责任;由行使日常监督职责的船舶监管科进行“判明责任”的调查(即行政调查),包括对海事责任方的行政处罚等。但从长远来看,我国还是应逐步借鉴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做法,使我国的海事安全调查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参考文献:
[1]张志峰,改进我国现行海事调查制度的几点建议[J]航海技术,2009(2):75-77
4.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篇四
为确保人员定位系统在发生故障时,针对故障期间管理、处理及维护,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维护人员作业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必须遵守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行业标准。
2、值班维修人员接到故障通知时,必须立即赶往故障地点,不得拖延。
3、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备机应24小时不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4、地面中心站必须是双电源,配备UPS电源,UPS电源必须供电2小时,突然停电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必须立即由专业人员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5、地面检修、维护必须停地面低压变电所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批准,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地面中心站准备完成后,机电部门方可停电检修,严禁地面低压变电所同时停低压两套电源。
6、低压变电所停电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通讯队做好停电准备工作,使用另一套电源,服务器必须进行数据备份,备份完成后,先断外接服务器电源,启用备用UPS电源,开启另一套低压电源,确保服务器不停机。
7、地面服务器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必须立即由专业人员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8、地面服务器网络传输接口(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必须立即由专业人员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9、地面主机显示数据异常(设备运行异常、传输数据异常)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必须立即由专业人员处理故障,处理完成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记录。
10、信号电缆出现异常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故障不得超过8小时,作业完成后汇报矿调度,做好记录。
11、人员定位设备(分站、电源箱、读卡器)出现异常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故障不得超过8小时,作业完成后汇报矿调度,做好记录。
12、任何人严禁任意改变人员定位设备和人员定位设备的位置,以及中断人员定位设备的运行,不得损坏人员定位井下监控设备。
13、拆除或改变与人员定位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分站设备关联电器设备时,需要人员定位分站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4、人员定位系统的系统调整、地址修改时,必须由信息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按领导要求进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调整、修改。
15、线路故障时,加隔爆接线盒,电缆接法要正确,接线不许有明接头。
16、值班维修人员接到故障通知时,必须立即赶往故障地点,不得拖延。
人员定位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5.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五
根据矿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春节期间不停产,不放假,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体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现特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如下:
一、组织措施:
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
长:杨继有
副组长:呼志强
惠守温
赵燕宏
高文文
孙继平成员:任立斌
吕福兆
赵万锁
张宋平
陈云生
王书平
张
煌
薛贵龙
张秋生
张志强
二、安全措施:
(一)、地面方面
1、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禁止擅离职守,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上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坚决制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接明,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搞好春节期间职工宿舍取暖工作,不定时地到职工宿舍查看职工的取暖问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及一氧化碳中毒。
4、严格执行地面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春节期间是工人流动量增大时期,加强贵重物品管理,严防财物被盗现象发生。
5、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在距井口20米以外燃放。燃放时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燃放,杜绝事故发生。
6、处理好村、矿之间的关系,避免发生村、矿纠纷,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7、严格执行火工品存储、使用、领退制度,杜绝将火工品流入社会。要实行矿领导专人签字审批制度。实行人防、监控防二结合的形式。工人回家时由保安科人员进行检查,防止火工品流入社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8、搞好地面保卫工作,春节外出人员回乡,尽量截断村矿的捷近小路,杜绝不明人物进入我矿。发现可疑人物及时汇报上一级领导,或报当地派出所。
9、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禁止在矿工人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10、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及电话记录。
11、搞好员工春节期间的伙食和文化活动,提高伙食标准。
12、搞好地面场所的卫生工作,做好彩灯、彩旗悬挂工作、增加节日喜庆气氛,确保坚守岗位的人员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二)、井下方面
1、坚持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作业,对井下的生产动态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特别是超通风能力生产。为此我矿由常务矿长呼志强负责,在调度室挂牌明示,对每班的入井人数进行审查,并对井口入井记录和矿灯领退记录进行检查,加强检身制度,确保工人的正常出入井。
3、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不间断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复查,我矿由总工赵燕宏、安全矿长惠守温、通风矿长高文文和机电矿长孙继平分别对“一通三防”和机电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不留死角;坚决杜绝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4、每天对各工作面进行现场管理指导,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5、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此项任务由通风科长张煌全面负责,严格按照《配风方案》分配风量,确保每个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为我矿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矿井气候条件,对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通风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6、狠抓瓦斯管理。此项工作由瓦斯队长王书平负责。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路线检查瓦斯,并如实记录。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保证各作业地点瓦斯不超限、不积聚。对检查的结果由矿长和总工进行审核签字,不留死角,突出重点,确保我矿春节期间无瓦斯隐患。
7、对机电设备进行全面大排查,此项工作由孙继平派专人负责,跟班电工对各用电器进行逐个巡回检查,保证我矿春节期间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做“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和井下供电十不准”。
8、充分发挥“三大监控系统”的“火眼金睛”作用,此项工作由监控主任陈云生负责,对井下各探头定期进行校对,悬挂到合理的位置,每班由瓦斯员与传感器显示的数据进行比对,由矿长和总工对监控瓦斯日报表每天审查并签字。
9、加强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的使用、领退制度,此项工作由安全矿长惠守温负责,督查、签字。对我矿火工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层层把关,坚决杜绝火工品事故发生。
10、完善防尘洒水系统,实行综合防尘措施,此项工作由通风矿长高文文负责。
总之、今年春节在杨继有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让我矿职工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快乐幸福的春节,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来完成这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
春节期间在矿值班人员
安全技术措施
调 度 室
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
6.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六
一、我国国有中药产业营销人员激励措施现状
我国国有中药产业继承了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的激励手段及措施, 这些手段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有中药企业的营销发展,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陈旧的观念和原计划经济留下的浓厚痕迹使得国有中药企业的激励缺乏必要的活力和促使人员奋发的推力。这一方面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固有体制造成的, 另一方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必然结果。
1、激励措施单一, 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
我国目前的国有中药企业激励措施仍然沿用国有企业的传统激励模式, 进行单一的固定工资或简单提成式, 缺乏必要的激励弹性。营销人员的工作激情和工作动力来自于对某一目标的追求和向往, 一旦这种向往或者追求无法实现或者实现成本过大, 他们就会失去追逐的动力。因此, 现有单一的激励措施挫伤了国有中药企业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
首先, 单一采用一种激励措施长时间使用会使得营销人员失去兴趣, 进而失去追逐的动力和想法。动机, 在心理学上一般被认为涉及行为的发端、方向、强度和持续性。动机为名词, 在作为动词时则多称作“激励”。在组织行为学中, 激励主要是指激发人的动机的心里过程。通过激发和鼓励, 是人们产生一种内在驱动力, 使之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过程。失去了这种方向性, 动机也就不存在了, 激励也就失去了其本质的效用。
其次, 单一的激励措施不利用长期维持国有中药企业的发展。采用单一的激励措施会致使营销人员产生疲劳感, 进而影响其在营销过程中的积极性, 从而影响营销效果, 不利于企业营销的整体发展。另外, 由于我国国有中药企业在体制上仍然难以摆脱国有企业的习惯和行为方式, 因此其在激励措施制定和执行上也普遍具有一些老国有企业的作风, 利用单一的考核机制甚至没有考核机制的考核方式进行激励, 其效果显然是难以达到的。
2、激励措施的方向性不强, 难以起到引导作用
国有中药企业的激励措施方向性往往不强, 难以起到应有的导向性作用, 无法真正意义上激励营销人员迅速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不能帮助企业在营销管理上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力。激励措施的一项重要作用在于引导营销人员向着企业发展的方向努力, 进而与企业其他部门形成合力, 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国有中药企业的激励措施方向性不强, 使得激励措施的这一作用明显减弱, 影响了国有中药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激励措施的方向性决定了激励措施的针对人群及应用方式和实施过程。不同的激励措施应该根据不同的针对人群采取相应的执行和实施方式方法。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并举, 共同进行对于营销人员的激励才能达到最大化的激励效果。在不同的环境下和不同的心理预期下进行不同方式的激励对于国有中药企业营销人员的激励将更加有效。目前, 我国国有中药企业针对营销人员的激励措施针对性和方向性较差, 无法实现有效的具有目标性的考核以及基于此的激励, 这就使得整个激励措施缺乏必要的促进力和推动力, 难以推进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
3、激励措施的专业度不高, 难以实现有效考核
激励措施实施的根本在于科学合理客观的考核体系, 没有这一体系或者这一体系不健全将直接导致整个激励措施的失效或者走上形式主义的道路。我国国有中药企业在长期的企业管理过程中, 对于考核体系的建立重视成都不够, 没有切实研究建立一整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和企业基本情况的现代的科学化的考核体系。即使建立了这样的考核体系, 其指标的制定以及考核流程的合理性和客观性也难以达到应有的水平。由于国有中药企业在人力资源设置上往往偏重于薪酬设定的考虑, 而忽视了考核制度的建立和评估。没有考核制度作为支撑的薪酬制度和相关激励措施将难以贴近现实的需求和营销人员的真实需求, 无法达到促进营销人员动机提升的作用。
激励措施的根本在于促进营销人员不断提升和改进自身的经营和工作业绩, 促进自身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 考核体系的建立以及其科学性客观性的评估对于整个激励体系的有效合理运转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国有中药企业的激励措施大多情况下缺少必要的考核体系作为有效的支撑, 进而使其丧失了激励措施应有的公正客观性, 增加了较多的人为因素, 进而使得激励措施的有效性大大降低。
4、激励措施缺乏长效性, 激励效果不明显
员工激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不是短期能达到效果的, 因此, 激励措施需要考虑其长效性和可持续性。我国国有中药企业在对营销人员进行激励的时候, 往往重视短期结果而忽视了长期的效果。其最终结果往往是在短期内出现大量的业绩井喷现象, 并不能真正达到使营销人员提高自身技能, 促进营销水平整体提高的目的。
国有中药企业对于营销人员的激励往往注重短期的物质激励, 忽视了长期的有效的激励措施。例如在进行物质激励时多采取短期内完成任务给予高额奖金的重赏策略, 这一策略对于特定条件特定环境是有效的, 但是对于长期来说效果不明显, 甚至不利于营销人员长期的业绩提升和企业整体营销水平的提升。短期效用使得营销人员将所有的精力和社会资源用于短期的投资, 而导致其在今后的工作中难以使用有效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营销活动;另外, 短期激励往往附带高回报, 这种高回报导致营销人员对于业绩的心理预期增高, 从而影响后期的激励效果。
二、改进我国国有中药企业营销人员激励的建议
加强我国国有中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改革, 尤其是针对激励措施的改革, 增强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于营销业绩提升的信心, 是我国国有中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根本需要, 也是改善我国中药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加强对于国有中药企业营销人员的激励措施需要科学的手段和合理的方式进行, 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利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有效配置和合理设置。
1、加强绩效考核, 推进绩效科学化
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激励措施才能使企业及营销人员真正实现对于绩效的有效评估和对于自身水平的合理估计, 进而促使其找到自身的不足和待改进点, 有目的有针对的进行绩效改进, 进而提升企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加强绩效考核首先要进行科学的岗位评估和岗位有效性评价。岗位评估也就是进行岗位职责以及岗位要求的再梳理和再设置, 站在科学客观的角度对于企业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岗位职责设置的科学性进行有效的评价, 进而保证企业岗位设置与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岗位有效性评价的目的在于评估岗位存在的客观需要, 是否有空岗或者岗位无意义的现象。其次, 要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考核指标设定。对于营销人员进行考核指标设定, 尽量使用可量化指标, 实现指标的数字化和数据化, 考核指标不宜过于复杂, 应尽量简单化、实用化。考核指标的设定应根据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实际可以达到的水平, 考核标准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 保证适当的水平。第三, 要进行必要的考核流程设置。考核流程要注重对于考核结果的反馈与绩效面谈的作用, 帮助营销人员改进绩效, 设置必要的绩效改进流程节点, 帮助营销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营销水平和营销技能, 进而提升整个企业的营销效果。
加强绩效考核工作需要我国国有中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根据企业自身情况, 合理设定考核体系, 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针对考核体系有效性的评价体系需要我国国有中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不断提升和总结自身在绩效考核方面的经验, 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建立一整套符合行业要求和行业现状的人力资源考核体系评估系统, 进而提升整个国有中药企业的绩效水平。
2、加强激励措施多样性改革
激励措施的多样性对于保证激励措施有效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增加我国国有中药企业激励措施的有效性对于保证激励措施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激励措施一般分为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 物质激励包含薪酬激励和实物激励, 精神激励包含晋升、表彰等方面, 两者相互促进, 相互增强。单独使用某种激励措施将使得营销人员在心理上得不到需求的满足, 进而降低激励效果和激励的实用性。两者的而有机结合使用必将提升激励的整体有效性。
激励措施多样性的选择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度, 进而不断利用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技能和知识进行必要的激励措施改革, 增加激励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提升激励措施的效果。营销人员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企业的物质激励, 而其心理预期的精神激励也较为重要。我国国有中药企业在进行激励时往往只注重物质激励而忽视了精神激励, 这使得整个激励措施投入巨大, 但收效却不佳。两种激励措施并举, 利用多种形式和多种方法, 多措并举实施激励措施, 建立有效激励体系, 是提升营销人员绩效水平和业绩能力的根本措施。
3、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体差异, 实行差别激励
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激励制度, 而且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个体差异:例如, 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 而男性则更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在文化方面, 有较高学历的人一般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 既包括物质利益的体现, 更看重的是精神方面的满足, 例如, 工作环境、工作兴趣、工作条件等, 这是因为他们在基本需求能够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而追求精神层次的满足, 而学历相对较低的人则首要注重的是基本需求的满足;在职务方面, 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之间的需求也有不同, 因此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 这样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三、运用激励机制必须遵循的基本
原则
1、激励要渐增
激励要逐步增加, 不管是奖励还是惩处都要逐步加大, 不能实施一刀切, 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 导致营销人员满意度降低。一步到位式的奖惩只会造成营销人员情绪加大, 造成营销策略失效, 难以达到应有激励目的和激励目标。
2、情境要适当
由于员工个性差异的客观性, 各人对受奖励和惩罚的时间、方式和环境要求都不一样。因此, 组织在实施激励措施时要因人、因时、因地、因事制宜, 选择适当的机会和环境。具体说来, 情境由五个方面的因素组成。一是来自员工方面的, 如他的性格特征、情绪状态、所要求的奖惩方式等;二是来自管理者方面的, 包括实施奖惩时所持的态度、艺术和技巧等;三是实施奖惩的时机, 其时机要选在最能对激励对象起作用的那一时刻;四是实施奖惩的地点, 即要选在对激励对象起有效作用的地点;五是事件本身的性质, 即因为什么要受到奖惩。五个方面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起到最佳的激励作用。
3、激励要公平
激励公平要求组织要遵循社会的公平规范, 或者是员工普遍接受的公平规范实施激励措施。激励公平原则具体包括:第一, 机会均等, 即所有员工在获得或争取奖酬资源方面, 机会要均等;让所有员工处在同一起跑线, 具备同样的工作条件, 使用同一考核标准。第二, 奖惩的程度要与员工的功过相一致, 奖惩的原因必须是相关事件的结果, 并且不能以功掩过。第三, 激励措施实施的过程要公正, 即要做到过程的公开化和民主化。
四、结语
我国国有中药企业的发展对于营销人员的要求较高, 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增强营销人员的业绩水平和技能水平对于提升我国国有中药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摘要:中药是我国的国粹, 也是我国的重要传统医药。中药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我国中药生产和销售的整体水平, 促进我国中药进入国际市场, 发扬光大我国传统医药产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中药产业核心组成部分的国有中药企业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中药产业发展的过程中, 销售是产业发展和企业生存的决定性关键因素, 做好营销人员的激励措施, 实施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提升国有中药企业营销人员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国有中药企业营销人员激励措施目前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中药产业,绩效考核,有效激励
参考文献
[1]、朱阿丽.国有企业激励机制的内在矛盾及其对策研究[J].市场论坛.2010 (6)
[2]、李俊海;易树平;刘长未;;基于战略性的全面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J];价值工程;2006 (7)
7.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七
关键词:县级供电企业;绩效管理;措施探讨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各种生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的供电,随着人们用电需求的增加,电力企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电力系统涉及到诸多方面,非常复杂,再加上环境的影响,电力企业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着很大难度。为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许多县级供电企业都采取各种方法进行着改革。绩效考核是电力企业加强管理的途径中的一种,在职工评价、工作效率、工资结算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影响,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很有帮助,值得在企业正推广。
1.县级供电企业人员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对绩效考核的重视
许多县级供电企业没有准确认识到绩效考核的重大意义及其与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关系,而是将重心放在了如何提高企业业务和经济效益上,而对绩效考核有所忽视。受旧的管理模式影响,不少县级供电企业的领导阶层对绩效考核不加重视,以致于员工没有目标,缺少动力,从而影响了供电企业的发展。
1.2缺乏完整的体系和统一的标准
绩效考核,必然要有相关的参照物,即考核标准。相对来说,县级电力企业工作量大,分公司和部门较多,形不成比较完善统一的考核系统,很多分公司或部门都有自己的考核方法,形成了多种考核制度并存的现象。因为体系不完整,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员工和其他部门作对比,容易引起对考核结果的不满,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绩效考核水平。另外,由于标准不统一,容易引起混乱,如表达模糊或将不相关的参数应用于考核,有失偏颇,相应的考核结果也必然趋势片面的,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真实性。
1.3缺乏合理的定位
定位对一个企业来说很重要,电力企业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务必要有一个清晰明确的定位,这样才能保证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少县级供电企业对自身认识不清,在选择定位时比较模糊,对考核要面临的对象以及以后的发展目标缺少应有的考虑,如此,势必会影响考核方法的选择,定位不准确,对考核结果及企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1.4内容不合理
电力企业有很多部门,各自的职责作用也大不相同,在考核时,其内容和标准也应该有较大的差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考核缺乏针对性,各个岗位的内容和要求都相差无几,降低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员工难以将所在岗位和企业的具体目标相结合,长此以往,必会对企业不利。此外,考核内容缺乏完整性,常常有以偏概全的情况出现,如只注重任期和岗位的工作目标,而对其他方面有所忽视。
2.县级供电企业人员绩效管理措施
2.1正确认识绩效考核
首要应使县级供电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认识到绩效考核的作用以及在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并将绩效考核的各项内容公开化、透明化,有些企业对绩效考核认识不清,以为绩效考核会对企业和员工之间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在强化全体员工业绩考核的同时,还应对其有个正确认识,明白业绩考核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双方的互赢。
2.2 将考核内容、方法合理化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绩效考核在内容及方法上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急需改善。如在考核时,应根据具体的岗位需求做有针对性的培训或考核,要保证考核的主观性和可信度,使员工能力和岗位要求相匹配。同时,应从各个方面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内容的完整性,切忌以偏概全。此外,考核方法与考核结果有着直接关系,必须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和考核内容相适应的考核方法,而且,方法不能过于单一,要具备灵活性,能够灵活应用,根据不断变化的状况,做适当地调整。
2.3加强工作分析
由于对考评工作缺乏完善的分析,常导致企业考核标准不统一,目标不明确、操作程序缺乏规范化等问题,即是说,在考核之前,企业对员工的实际工作状态或产品的输出性质并没有形成完善全面的认识,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往往是从别处借鉴甚至照搬,因此很难正确贫家输出。所以在制定标准之前,应深入企业,做好实际调查,深刻了解县级电力企业的运行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能力,以此为依据,制定出和企业相适应的评定制度。
2.4不断完善考评模式
关于绩效的绩效考评模式,有许多相关研究,常见的考评模式涉及业绩、技能、态度以及工作强度等因素,应用很广。当业绩指标主要涉及工作进度和质量时,每个部门都应该在业绩方面有很好的体现;态度主要有责任心、纪律性等;技能则是指业务能力、沟通能力以及思考能力等;工作强度指标指的是分配工作量的饱满度以及工作环境等。
3.结束语
从以上分析中可知,供电企业人员绩效管理的作用日益凸显,对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而做好绩效管理,经常用的手段就是实现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从而促进供电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韦水存,曾品红.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绩效考核的问题及其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3,22(4):187-189
8.入井前五项制度概要 篇八
为了使入井员工谨记安全、不忘安全,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煤业公司所有员工入井前必须进行培训教育。
第二条
各队组、班组是入井前培训教育落实责任主体,煤业公司各分管矿长具体负责所分管队组、班组入井前培训学习工作的落实监督。
第三条
培训组织应以队组、班组为单位进行,由当班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作为班前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入井前培训教育。
第四条
入井前培训教育内容主要为当班工作应知应会、危险源识别、安全避险常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须知。
第五条
每次培训教育应有专人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进行记录。
第六条
培训教育相关记录应独立建档。
第八条
考核
1、未组织培训学习,一次考核队组300元,当班主持会议的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200元。
2、未对培训学习记录,一次考核队组300元,当班主持会议的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200元。
3、未明确专人进行培训学习记录的,考核一次考核队组300元,当班主持会议的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200元。
入井人员基本安全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自觉遵守劳动法规。
2、虚心向老工人学习,接受安监人员的意见。
3、坚持班前会“每日一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
4、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四戴”“三严禁”
四戴:戴好矿灯、自救器、标识卡和安全冒。三严禁: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携带引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煤矿是高危行业,每一个人在下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智清醒,保持体能和精力充沛。
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精神不集中容易造成事故。
严禁携带引火物品下井,例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一定要检查衣袋,将引火物品放放在地面安全地方,以免带下井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有的矿井就发生过类似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所以,在井下严禁抽烟并严禁带烟卷与火柴下井。
每一位入井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靴,系好腰带、灯带,带好矿灯和自救器,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佩带,工作服要穿戴整齐,扎好袖口。工作地点淋水情况较严重的还应穿戴雨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2)矿灯使用及检查内容
入井前,每个下井人员都要领取一个矿灯,并认真检查矿灯是否良好,检查的内容是:
①灯头有没有破坏,灯圈是否松动,玻璃罩有无破裂;
②灯盒子是否破漏;
③电缆线外皮是否完好,有没有明线头,灯线接头好不好;
④灯锁紧不紧;
⑤灯光亮不亮。
领到矿灯,发现有上述任何一种毛病时,都要进行更換,否则在井下起不到照明作用;不仅操作不方便,还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矿灯严禁提在手里,要正确佩戴在矿灯帽上。否则不慎撞击会损坏矿灯,甚至会引起电火花,发生事故。在并下,绝对不许打开电池盒盖,也绝对不许拿出灯泡或擦灯罩等。如井下矿灯熄火或损坏,应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严禁自己打开修理。
(3)当班使用工具、材料的携带
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巷壁,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5、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1)要会正确使用自救器。
1、取下保护罩。
2、用拇指掀起红色的开启扳手。
3、一直扳到打开外壳密封。
4、用拇指和食指握住红色开启扳手,拉开封口带。
5、拨开外壳上盖。
6、握住头带,把药罐从外壳中拉出。
7、从口具上拉开鼻夹。
8、把口具片塞进嘴里,咬住牙垫,唇紧贴住口具,马上开始用口腔呼吸。
9、拉开鼻夹,把它夹在鼻子上。
10、初步佩戴完成,自救器已提供疗效保护。
11、取下矿工帽,把头带套在头顶上。
12、戴上矿工帽,开始撤离危险区。
13、如外壳破瘪,过滤罐取不出来,可以佩戴着外罐壳的过滤药罐呼吸。
(2)入井前检查自救器的气压是否正常。
(3)入井前检查自救器的外观是否完好。(4)要会用人员定位识别卡报警求救。
识别卡正面有红色“报警”字样的按钮,直接按下即可报警。
(5)要掌握救治伤员的基本知识。1.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2.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运。
3.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脏跳动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6)出现险情时要及时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6、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事项
(1)要走人行道,不准走道心。(2)不闯独头盲巷。
(3)不蹬车、扒车或乘坐非乘人机械。
(4)在斜巷行走要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5)注意来往车辆,集中精力,不嘻笑打闹。
(6)横过大巷、弯道时要做到:一停、二慢、三通过。(7)作业地点行走要注意顶、帮、底和设备情况是否安全。(8)不随意横穿或进入绞车牵引区。(9)不准进入盲巷和栅栏内。
7、工作面应注意的安全事项(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2)坚持“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
(3)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尊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4)用好、保护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及时汇报和处理安全隐患。
(5)熟悉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在灾害发生前(时)能够及时地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
(6)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的有关规定,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在工作地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停止作业,撤出观场。
(8)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9)作业前要熟悉确认周围环境是否安全。(10)作业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11)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严禁进入综采工作面的落山和采空区。
8、井下设备使用及保护
(1)井下设备有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等,它们对煤矿井下正常生产和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都密切相关。
(2)机电设备由指定的司机操作,其他人切不可开动、停止和拨弄,否则,不仅会损坏设备,而且可能会引起重大事故。人员呼吸需要新鲜空气,井下的新鲜空气是由井上下的许多通风设备和设施送往用风地点,同时把污浊空气排出井外。对于通风设备和通风构筑物要加以爱护,不要任意损坏,尤其是风门,每次通过以后,一定要随手关门。切不可将邻近两扇同时打开。局扇和风筒是井下最主要的通风设备,要小心爱护,不经许可不许私自停开。
(3)机电硐室里面安装有重要的机电设备,如绞车、变压器、真空泵、防爆开关等,除持有许可证的机电人员之外,其它人不得随便入内。
(4)布置在巷道中的其它机械设备,非直接操作作人员,严禁拨弄。否则,不仅妨碍正常工作,损坏设备,还可能触电或被机器轧伤,甚至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电缆必须悬挂在巷道两帮上,—旦发观电缆掉落在地上,要主动把它悬挂好,或报告领导,由机电人员及时处理。
(5)开停机电设备要做好信号联络,严禁无信号启动机电设备。
(6)防爆运输车、局扇要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9、井下焊接作业的注意事项
(1)焊接作业前必需进行审批、制定措施。(2)在焊接前要检查焊接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瓦斯超过0.5%时严禁焊接作业。
(3)在焊接前要检查焊接点前后10m范围内洒水致湿。(4)焊接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阀门、管路是否漏气。(5)焊接作业时作业地点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6)焊接作业时,瓦检员、安全员、带队队长必须在现场。(7)焊接时注意气罐之间要保持形成5-10米间距的三角形对焊接点与气瓶的安全距离必须是10米以上,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少于5米所要求的安全距离。
(8)焊接完成后要详细检查现场,并进行现场清理、洒水。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都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没有有固定工作地点的工种,也要在指定点地方交接班。在交接中要做到三清:即交清任务、交清设备与工具。下班前,要为下一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交接班时,必须以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把本班工作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详细告诉交接班人。
入井前安全宣誓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引导、促进广大煤矿职工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人的不安全因素,确保集团公司所属各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煤业公司员所有工入井前必须进行安全宣誓。第二条
煤业公司以队组、班组为单位进行入井宣誓,各带班队组长、班组长为领誓人,其他人员入井,检身员为领誓人。
第三条
各煤业公司当天地面值班领导负责监督各队组、班组入井宣誓情况,当班带队。
第四条
在副井口设定入井宣誓固定地点。
第五条
各业公司要将宣誓誓词制作成版面,悬挂在宣誓地点。
第六条
入井宣誓开展情况必须保留影像资料。第七条
入井宣誓誓词:为了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矿井安全,我保证:牢记“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不违纪;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让家人放心,让领导省心,让工友宽心;誓为建设平安矿井贡献力量!第八条
考核
1、当班入井人员未举行入井安全宣誓而入井作业,考核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200元,跟班矿长200元。
2、其他人员入井检身员未带领宣誓,考核检身员100员。
入井前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档案制度
为了推进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一线抓安全,生产一线保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到基层一线各区队、班组,牢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煤业公司各队组、班组都要严格落实《入井前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档案制度》。
第二条
煤业公司各队组、班组是《入井前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档案制度》的落实主体,各分管矿长负责所分管的队组、班组入井前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档案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条
煤业公司各队组、班组要对本专业、本系统所有的隐患建立档案,所存在的隐患,应做到一清二楚。建档工作由班组指定专人(可兼职)进行。
第四条
档案录入的隐患信息为所有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煤业公司例行安全检查和本区队、班组日常自查查出的所有涉及本部门、本专业、本系统的安全隐患,并按照“五定”要求记录。
第五条
每班入井前由当班队组、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使班组每个成员了解、掌握自身所在岗位、区域、系统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对未整改的隐患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第六条
各队组、班组长要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对录入班组隐患排查整改档案的隐患,要及时在班前会安排整改工作,并按照“五定落实”的原则,做好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第七条
入井后对当班发现的隐患,班组长及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安全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当班带班领导盘调度信息中心。
3、捡查发观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当班带班领导和调度信息中心。
第八条
升井后,班组、区队、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下井人员,对本专业、本系统内的新问题、新隐患进行汇总,并登记在册。
第九条
所有登记在册,未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日上报矿安监科和调度信息中心。
第十条
考核
1、对上级部门、本矿检查的隐患未及时反馈到队组,考核安监科责任人100元。
2、对队组、班组发现的隐患未及时记录、传达、整改的,考核队长、班组长200元。
3、隐患档案记录不全、不实,考核队长、班组长200元。
4、隐患整改不及时,有隐患未整改而作业,考核队长、班组长200元。
入井前安全承诺制度
为了强化生产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强化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发生,确保我煤业公司的持续稳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煤业公司各队组、班组都要进行入井安全承诺。第二条
安全承诺工作由队组、班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队长、班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
第三条
每班入井前,员工要在写有确保各自岗位工种范围内作业安全的入井前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在班前会上宣读安全承诺书内容。
第四条
各班组、区队、科室员工入井时,需向检身人员出示已经由本人签字的入井前安全承诺书,并由检身人员收集,交矿安监科存档。
第五条
安全承诺的人员范围
1、煤业公司所有入井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
2、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重新签订安全诺书。
3、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
第六条
承诺书-的内容
1、做好入井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参加入井前培训教育,自觉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识别卡和安全冒,不穿化纤衣服、不带打火机等点火装置、入井前不饮酒。
2、自觉遵守煤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正规操作。
3、严格按照班前会的安全安排进行作业,在现场落实好安全措施。不盲目操作、不蛮干、不侥幸。
4、入井后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入井后要随时掌握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积极排查现场存在的隐患,坚决做到隐患不清除不作业。
6、遇到险情时及时向跟班领导和调度汇报,并及时告知周围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和自救要求进行避灾。
7、承诺自觉遵守本岗位职责,履行“一岗双责”。
8、如违反上述承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
承诺监督
1、员工应向所在区队、班组、科室进行书面承诺,区队(班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员工承诺监督人。
2、区队、班组、科室负责人应向煤业公司承诺,矿长为区队、班组、科室负责任人承诺监督人。
第八条
承诺人和承诺监督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承诺人不得他人代签,承诺监督人如有事不在的,可授权当班带班矿长代签。第九条
员工入井必须签写安全承诺书,拒不签字不准入井。
第十条
安全承诺书应由煤业公司统一制作。第十一条
新上岗人员及转岗人员要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签订《新工人入井前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
《新工人入井前安全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有效期为1 年。
第十三条 《新工人入井前安全承诺书》应由煤业公司参照入井前安全承诺书内容式样统一制作。
第十四条
考核
1、经检查队组、班组发现新工人未签订《新工人入井前安全承诺书》的考核队长、班组长200元。
2、入井人员有1人未进行安全承诺签字,考核队组200元,跟班队干100元,未安全承诺人员100元。
入井前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制止职工的违章行为,化解安全生产中的矛盾,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使职工真正做到自保、互保,促进我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煤业公司各队组、班组都要落实入井前的约谈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分管矿长、区队、分管科室负责人对存在三违作业或思想不稳定、存在家庭矛盾等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人员,进行入井前谈话。
第三条
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参与约谈人员签字 确认,形成约谈记录。记录由班组或区队统一建档管理。
第四条
队组、班组、科室负责人应与违章人员谈心交流,通过事故案例和现场经验告诫员工,一次不经意的违章行为,不仅会对个人还会给家庭和工友等带来伤害,使违章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违章行为的危害性。
第五条
被约谈对象根据约谈主题所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
被约谈对象拒不承认错误或态度懒散无所谓,严禁下井作业。
第七条
考核
1、发现不放心人员,未进行约谈。考核队长、班组长200元。
2、有“三违”情况不约谈直接按“三违处罚细则”进行处罚。
3、其他需约谈人员未进行约谈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9.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九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各种电气试验和机运科电管队有任职资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张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投入安装,不合格的不准投入安装。
2、设备安装后,要对设备的环境、防爆性能,接线工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
3、必须配置专(兼)职的防爆检查员,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防爆合格证过期的电气设备,要立即通知机电科防爆员,对设备重新进行鉴定,更换防爆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有效期:固定设备1年,采掘移动设备为半年。
10.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十
关键词:涉密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改善措施
近年来我国保密资格认证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在涉密人员的管理工作上,从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到建立业务流程,从新业务逐步转变为一项日常任务。通过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保持严谨的管理理念和态度,细化涉密人员管理的各项流程,才能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发挥出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问题分析
(一)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开展不到位。对于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很多单位的保密教育不够深入、经常和系统,造成一些涉密人员出现了模糊的认识,认为只要推行了政务公开,就会无密可保、有密难保,容易在思想上麻痹大意。
(二)涉密人员业务能较低。在信息化和科技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涉密人员掌握的电子信息处理技术有所欠缺,保密工作仍然处于“守好门、锁好柜、封住口、管好文”的状态,容易出现泄密[1]。
(三)保密工作规律把握不准确。从现阶段的保密工作来看,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根本原因就是不能准确把握保密工作的规律。保密工作规律性主要是指在根本上对保密工作效能的发挥带来影响的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其不仅存在于保密工作的性质、地位等宏观领域,也存在于保密工作管理的原则、程序和范围等微观领域。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涉密人员对保密规律性的认识与保护未能随之变化,不了解、不适应目前保密工作遇到的新的问题与情况,造成保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
二、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的改善措施
(一)强化对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第一,做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根据涉密行业、层次、岗位和人员要求,合理制定培训内容,并创新培训方法,让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更强;第二,实行涉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强对涉密人员的岗前保密教育,在招收、录用和上岗培训中增加保密法律知识,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第三,强化涉密人员的在岗、离岗保密宣传教育,以购置保密录像带、印发学习材料、开办知识讲座、组织知识竞赛、树立先锋模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教育。
(二)健全和完善保密工作机制。第一,完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相协调的考核管理制度,明确领导和具体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努力创造出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监督的工作环境;第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密监管部门要深入到重点岗位和环节中,加大对保密设施安全、保密人员配置、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每个保密管理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督;第三,实行奖惩激励机制。要投入更多的保密经费,将津贴及时发放到涉密人员手中,遵循奖罚分明的原则,给予保密工作做得到的部门或个人一定奖励。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出现泄密问题的人员,要严厉追究其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失特别严重,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提高涉密人员的业务能力。保密工作管理主要是對“人”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涉密人员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才能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随着高科技在信息领域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信息控制技术也更加先进,这增加了保密防范的难度,并对涉密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对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政务应用开发、系统运行、重要设备维护等来说,都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涉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掌握更多防治泄密的技术与手段。此外, 也要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对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丰富涉密人员的知识存储,帮助他们掌握更多先进的技术。同时,还要尽快打造出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熟练、政治可靠的技术人才队伍,让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信息安全有一个可靠的人才保障。
(四)稳定涉密人员队伍,规范管理程序。在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上,需要把好“三关”,第一,把好用人关。对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建立涉密人员管理信息,落实备案制度;第二,把好日常考察关。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与考察,全面准确掌握涉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同时按照日常考察情况,对涉密人员作出相应的奖励和处罚;第三,把好人员出口关。涉密人员在离职离岗前,需要与原单位签订离岗保密责任书,要在相应的期间内容对掌握的秘密事项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结语:总之,在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尽快建立起长效机制,并从实际变化情况出发,对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进行更新与维护,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做好防患于未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从而确保保密管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参考文献:
[1] 李文娟,张波,韩吉平.从细节入手构建涉密人员管理长效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5,(08):142.
11.入井人员安全措施 篇十一
自我国实现95598省级集约以来, 建设省、市、县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运行规格、统一业务程序、统一城乡结合的一系列供电服务模式, 最大化地实现供电调度作用, 同时更加严格对地市公司供电服务的业务掌控, 通过九项服务指标排名的方式来制约地市公司的服务态度, 从而增强地市公司服务高度、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服务空缺与不足, 一切为了群众。为了增强地市公司工作人员的业务服务技能, 应该加强知识培训, 开展基础培训、岗位技能、严于律己、规范操作、安全第一、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各项培训, 以此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 规范服务的程序。
1 95598电力客户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存在的问题
1.1 职工学历较低、专业不对口
公司95598低层领导及专业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学历不高的问题, 在所有的服务人员中, 大部分人是大专及以下学历, 而本科及以上学历只占少数, 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专业不对口的问题, 仅有很少的职工所学专业为供电营销服务, 并且专业学习的知识面很小, 不足以应付实际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因此我们的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技能以及服务技能的培训。
1.2 工单派发流程变动
在这些职工中, 部分服务人员不并熟悉县域的地理位置及名称, 由于服务面积广、地域差异大、我们的工作人员自身存在限制性, 仅能够对市级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地理位置、操作线路和变电站方位这些情况有一个大体性掌握, 但是对于县级地所管辖的工作区域内的这些情况并不能做到完全性的了解, 从而影响了工单派发的及时以及准确性。
1.3 跟踪考核工作不到位
省供电服务中心的执行层就是95598远程工作站, 同时其又可作为本单位95598服务业务处理的调度层, 对95598中心服务调度指令、组织、协调、监督等一系列工作, 从而使内部各单位有序、高效的进行业务处理。95598远程工作站负责内部业务处理的闭环管理环节, 并以工单的形式向将相关情况以及事件处理结果反馈给省95598中心, 从而实现中心对基层业务单位的有效的工作调度以及监督与管理。若是95598远程工作站出现一些问题就将导致跟踪考核工作不到位。最终导致部分坐席人员发生工单派发错误或者是派发工单超时的问题。
2 95598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措施
提升95598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就是需要大力提升95598远程工作站的一线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企业管理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与方案, 切实将理论学习和现场指导紧密结合, 实时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 按照相关业务指标以及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切实的专项培训计划。此外, 还可以制定一些赏罚方案, 以激励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例如:开展“百日无差错优秀员工奖”的评比活动, 按照季度、半年、年度评选优秀服务人员标兵并进行表彰。
2.1 制定明确、详细的培训计划
电力公司应该对上一年的95598服务业务情况进行总结, 对95598远程工作站的9项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并且分析探讨不达标的项目, 找出其中的问题, 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按照不同业务的具体完成情况, 制定适合不同岗位坐席人员培训的培训方案, 制定明确而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以及预期目标。
2.2 开展多种模式培训
2.2.1 开展供电服务“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学考活动
因为95598远程工作集约后相关工作流程以及调度流程都相应的发生了一定的改变, 所以企业要组织远程工作站、相关工单处理部门以及公司的95598工单办理操作服务人员, 全面展开以“电力集团95598客户服务信息维护管理方式”以及“电力集团95598客户服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考试, 利用以考促学的方式, 从而使95598服务人员熟练地掌握新流程以及新的管理方式。
2.2.2 开展短信促学
为了使全体坐席人员时时刻刻牢记业务技能, 并且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素质。95598远程服务站将每日的工作重点以及相关服务条例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服务人员, 使每日的工作内容正真传达给每个员工。
2.2.3 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学习
一是组织具有较多工作经验的员工进行讲课, 在讲课工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二是制定每月学习计划, 开展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三是实地考察, 完善地名资料库。在充分熟悉公司业务流程的同时每个地方的区域坐席人员要牢记工作站所辖区域地名。
2.3 编写作业流程指导书
95598服务站的流程是灵活多样化的, 在每一阶段都需要制定并更改流程, 例如:《95598远程工作站故障报修处理作业指导书》对供电公司的9项具体工作做出了指示, 随着服务项目的增多, 必然会一些新的内容加入, 此时就需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学校, 最终使95598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新的工单派发流程。确保工单派发的准确性, 使95598服务人员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水平为电力客户提供服务。
2.4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每项工作的有效运行都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 其中的考核跟踪更是至关重要。一个良好的考核机制必须做到是劳逸结合, 赏罚分明。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两点:一制定赏罚机制;二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调动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以月、季度、年为单位进行评比、总结工作。每日对当日完成工单进行归纳, 每月进行一次评比, 对超额完成工作指标的单位进行奖励, 对未完成工作指标的单位通报批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大会, 在会议上让员工提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针对普遍性问题展开专门的培训。每年评选“工单派发优质年度明星奖”, 每月评选“工单质量办理明星奖”, 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总结优秀员工的工作经验, 编写工作经验交流心得, 发表在公司网站上, 以便于95598服务员工之间进行学习, 交流。
2.5 签订优质服务业绩指标
为了保障公司服务效果达标, 远程工作站需要与工单处理部门和9559一线坐席人员签订业绩指标合同, 在该合同中明确标示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重点问题, 将服务人员对此项合同中的指标完成情况与薪酬考核相挂钩, 促使95598服务人员有效完成合同中的各项指标。
3 结束语
为实现对95598服务人员工作技能的提升, 需要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过程实现有效管理和监控。员工要积极参加多种模式的业务技能培训, 努力适应不断更新的业务服务流程, 不断学习,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以优质的水平, 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95598远程工作站多模式培训, 需要员工不断发现问题, 积极改进问题, 才能促使公司的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3]徐芳.培训与开发理论及技术[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
[2]供电服务典型案例汇编[M].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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