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个人担保书

2025-01-04

公司个人担保书(精选12篇)

1.公司个人担保书 篇一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精选6篇)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荏苒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慢慢地消逝了,回顾这段时间中有什么值得分享的成绩呢?为此要写好述职报告了。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1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进入担保行业的机会,进公司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从开始了解担保行业,到所有的流程掌握和对担保的全面认识,收获了很多,这些都离不开公司领导和全体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在此真诚地说声:谢谢。

下面,我将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入职以来,本人认识到自身工作经验不足,社会阅历较浅,为了尽快适应工作,尽快掌握担保行业的相关事项,工作流程等,我查阅了大量资料,并虚心请教有经验的同事,实际工作中,我不断学习怎样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怎样与客户打交道,怎样在坚持工作原则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细节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本20xx年4月份负责个贷业务以来,我们业务一部完成近80万的担保业务,这是全体成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树立风险意识。

担保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对于从业人员除了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以外,还必须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都还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强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请教,工作和生活中多留意财政金融相关政策,及时掌握经济领域的新动向。公司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如不加以防范,就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在工作中务必加强保前调查核实,从源头上严把风险关,认真做好客户信息的调查,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估,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将来出现欠款垫付之类事情。

(三)改正不足,积极进取。

回顾20xx的工作,本人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有很多犯错和不足的地方。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中做到不骄不躁,谦虚谨慎,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加强与公司同事的沟通与合作,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2

本人于20XX年10月8日进入公司,目前仍在试用期。过去的2个多月中,在公司领导及同事的大力帮助下,我不断了努力学习、坚持实践,已经初步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并已经基本能独立完成一些比较简单的项目。现在我就过去2个多月的工作作一个总结,以期能帮助我更好的适应工作角色:

一、工作内容

在最初进入公司的日子里,我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及具体工作方式不是很熟悉,为了能让我更快的进入工作角色,公司领导在同事调查企业时尽可能的安排我参加,而后在我较熟悉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后由适当的给我安排了一些撰写调查报告的机会。通过这些工作实践,到现在我已经能独立完成一些比较简单的项目。在此,我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及同事,让我有机会能学习到很多担保知识,使我的工作能力在过去两个月中有了一些进步。

二、在不断的学习中总结的工作经验

1、必须加强营销宣传。虽然我公司是武侯区内的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但是不少客户不知道我公司的经营情况。目前公司经营仍存在的是等客上门,主动上门营销客户的少。

2、在工作中要不断创新。目前我的工作思维还比较传统,但是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应当开拓思维,用一些新的方法去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另外,为公司如何为公司开拓一些合理合法的新业务、新增长点也是我需要思考的。

3、广泛布点,形成业务网络:银行是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主战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仍以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为主,利用好现有合作银行,开发新的合作银行是我们工作中的重点。由于我公司为武侯区内的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协会,我们拥有相当多的政府资源,我们必须好好利用这些我公司独有的资源。

4、抓项目不放松,深入研究以老带新模式。深入企业内部,深入调查,与企业负责人搞好关系,进而把握好一些优质企业的负责人,全方位的营销。

三、主要工作业绩:

20XX年10月初到20XX年12月末,我共计参与项目6个,撰写调查报告4份,上会企业3家,其中XX公司已经完成放款300万元,XX集团完成放款200万元。目前,我正全力完善XXXX的调查工作,以准备下周上会。

四、工作中的不足

1、我在工作中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当加强学习与总结,尽快的形成一套合理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中的效率。

2、保后监管不力:在开展一些新项目后,我往往忽视那些已经完成的项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当加强保后监管的力度。

五、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及要求

1、完成公司制定的全年5个亿的放款目标。我必须从加强营销及提高工作效率两方面入手,全力以赴完成这一目标。

2、调整心态,用更好的服务质量去对待客户。担保行业本来就是服务性行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必须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这样才能的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3、深入企业内部,认真细致的完成保后监管工作,杜绝一切担保风险。

20XX年已悄然过去了。回首过去的.2个月,感慨万千。首先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给予我这个工作的机会,也非常感谢领导及同事在平时的工作中对我的大力帮助,没有你们的关怀与帮助,我不可能这么快的适应工作。

展望20XX年,我一定会不断加强学习、积极进取、坚持不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能力,完成公司领导派给我的任务和我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是责无旁贷的,我相信我是能够做好的!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3

20XX年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公司领导公积金领导、部门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虚心的学习

在公司的1年多时间里,公司的每一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他们的丰富经验和工作行为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领导的关爱以及工作条件不断的改善给了我工作的动力,同事间的友情关怀以及协作互助给了我工作的舒畅感和踏实感,公司目前蒸蒸日上的业绩和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以及领导关爱给了我工作的信心。在此,我要感谢公司各部门领导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二、努力的工作

在这一年里我一直在担保部工作,主要做逾期催收和贷后管理及中心档案管理。这个岗位可以说是防控公司风险的很重要的一道关卡,必须保持坚持不懈的原则,多渠道,多方面的收集信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尽全力控制贷款逾期率,防止和控制不良贷款的发生。在不断学习充实各方面知识提高个人素养的同时时刻牢固自己的职业操守,不带个人感情进入工作领域。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尽自己所能主动为同事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由于此业务是第一次在县区开展,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交易中心进行协调,不断地去改进并完善。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支持和指导。

在进入县区的三个月里,催回逾期贷款445人,金额346万元(3458357.72),变更无效联系电话78人。去交易中心取件292件,整理中心档案356份。

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有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县区虽然人少,件少,却包含了贷款担保的所有业务,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业务范围包括抵押资料的收取、担保费用的收取、抵押登记的办理、逾期报表的制作及催收等等。

三、存在的问题担

通过1年多的实践,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

1、不够了解贷款担保业务,还需加强学习与认识。

2、对一些事情的处理方法欠妥。

3、交流以及工作中的协调能力,还需要加强。

4、业务知识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努力的方向

20XX年,我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主要是:

1、配合管理部完成上半年抵押登记收件、办理工作;

2、完成20xx年抵押注销业务;

3、做好20xx年逾期贷款催收业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虽然来公司的时候还不长,但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4

来到公司两个多月了,以前从未接触过担保行业,对这个行业完全陌生。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从点滴做起、认真负责,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对本行业有了初步认识。并且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有了一定的进步。

20xx年在公司领导的带领和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由于来公司时间较短,只能就我所见的公司的情况发表一些短浅的见解:

一、公司正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完善公司制度,细化各部门职责。

做为一个公司来说,完善公司制度是公司规范经营,持久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我们从基础着手,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担保流程中的细节。20xx年11月公司新成立了小车部,使业务细化、专业化;并且新成立了贷后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使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2、增强风险意识、力争从源头控制风险。

担保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如不加以防范,就会造成损失。因此对待每一担保,公司要求各部门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我们都严把风险关,认真做好客户保前外部信用信息的调查,加强保前调查核实。争取从源头控制风险的发生。尤其对套贷,单身等客户要严加审查,业务经理要确保业务的可行性和可控性。

3、公司领导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公司领导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去浙江等地进修,在不断学习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掌握经济动向。

4、公司人性化的管理带给我很大的工作动力。

二、我在贷后部学习到的几点体会。

1、贷前:考察人员考察一定要严格,对客户提供的数据要争取其用事实说

话,才能提高其真实性。比如:借款人的实际收入。

2、贷后:借款人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我们如何消除风险预警信号,怎样规避风险?我们在贷后管理中,要通过对客户“了解”、“掌握”、“督促”,达到“保证”授信安全的根本目的。

了解:了解的意思是指我们在贷后管理中,应当通过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很清楚的知道客户在干什么、经营是否正常、有没有影响贷款安全的潜在风险,解决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掌握:掌握一词有“控制、主持”的含义。我们在贷后管理中,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后,还要善于分析、运用,直至影响、主导、控制借款人的经营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以确保贷款决策的正确性和贷后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督促:督促则更是有监督、管理层面的含义。是要求我们在贷后管理中,依法行使贷款人权利,促使客户提高按期履约能力,防止借款人经营风险转化为贷款风险。

2、担保项目风险按其风险程度可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损失”四大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应该学会把公司所担保的项目独立的划分类别,争取及早掌握风险预警,及时规避风险。保证客户按时足额还款,同时维护好公司信誉。

三、我的几点建议。

1、加强公司员工的系统培训。

公司员工的个人学习能力固然重要,但是我认为如果公司员工如果每月都有培训学习的机会,人员素质提高了那么我们可能会进步得更快。我个人认为一个学习型的企业迟早会走在同行的前列;员工集体素质的提高能更好的推进企业更快更稳健的发展。

2、为了了解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小企业回访固然很重要,但是我个人认为小企业上门回访后出具回访报告能够更好的了解企业经营动向,有利于提前发现贷款企业风险预警,及早避免风险或控制风险等级。

3、完善公司网站。

现在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网络,企业发展离不开推广,网站建设能够更好的推广我们的公司,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让客户较全面的了解我们的公司。我个人认为,完善公司网站是一件很必要的事情。

四、明年打算。

20xx年对我来说是值得深思的一年。因此我希望20xx年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我将以最新的面貌迎接这全新的一年。今年虽然学到了很多知识,有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个别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这有待遇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因此,在新的一年中,我要求自己:

①在工作中更应尽心、尽职、尽责、尽能的来报答公司给予的恩惠。

②尽早考出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③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和专业知识努力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入一个新水平。为盛融担保有限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最后祝我们的盛融担保有限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高!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5

一年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在20xx年一年的工作中,我做到了尽职尽责,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最大努力,一年以来坚持不懈的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的失误,也没有一次迟到早退,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称赞,在年底评选中,我被评为公司的,“优秀工作者”这是对我一年工作的极大褒奖。回顾一年的工作,我就是这样过来的:

一、主要工作做法:

1、抓住中小企业融资主线,不断出击:业务开拓是重点,而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是我工作的主线,通过不断出击,寻找业务突破点,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结交企业界朋友。无论是担保公司工作,还是协会工作,还是创业投资管理,离不开中小企业融资这条主线。

2、不断创新,创新是生命。今年是创新的一年,担保的创新,协会的创新,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创新,网站的创新,创新是主旋律。

3、广泛布点,形成业务网络:银行是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主战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仍以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为主;协会、典当行、担保公司是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重要来源;网络推广对树立品牌有很好作用。相当一部分业务来自于网络。

4、策划是关键,是制胜的法宝。始终坚持策划为先,抓战略策划、中小企业融资策划、营销策划、网络策划,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策划。

5、抓项目不放松。深入企业内部,深入调查,与项目负责人搞好关系;选择优质项目,推进项目策划,全方位营销。

二、主要工作业绩:

1、担保公司:

负责一家担保公司的组建及担保业务管理,制订担保公司的制度和业务流程,带领业务人员开拓担保市场,与多家银行进行合作,并与各行业协会、省企业家协会、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等建立了协作关系,形成了广泛的业务网络,为担保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性地开办赎楼和临时过桥贷款,为担保公司前期的收益做了贡献。

2、协会工作:

培训工作人员,开通金融网站,千方百计开展业务,积极宣传协会,为会员提供投资咨询和中小企业融资顾问服务。全程主持“橄榄产业化经营”策划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极参与省金融博览会的会务组织。

3、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组建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在无资金、无品牌、市场低述的情况下,相继筹划省招商会展中心,开拓股权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开展土地转让交易中介业务,虽然尚没有显著业绩,但摸索出可贵的经验。

4、网站方案:

探索中小企业融资网站新模式,筹划网站,网站模式和方案逐渐成形,为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闯出一条新路。以此为契机,推出系列行业或产品网络营销方案,为20xx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明年的工作:

1、做好开发和运营,争取成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

2、开发网络营销软件,作为新的利润来源。

3、项目中小企业融资抓重点,提高成功率。

4、拓展政府招商引资业务,为政府各方位招商引资,特别是将担保公司、基金作为招商引资的突破口。

5、抓策划,以培训促策划。开办“商业计划书策划与中小企业融资实战培训班”。

四、存在的问题:

1、经济效益不好。前期投入多,产出少。

2、做的事不少,但常吃力不讨好。

3、热点变换快,未形成现金流量。

4、抓项目,还是抓资金?光抓一头,容易失控。

回首过去的一年,感慨万千。20xx年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对我而言同样如此。展望新的一年,我还是会继续和20xx年的工作一样,坚持不懈,积极进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完美的完成上级派给我的任务和我自己应尽的义务,这是责无旁贷的,我相信我是能够做好的!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6

首先非常感谢公司给了我进入担保行业并来到公司工作的机会,从今年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自己有很大的收获和感悟,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我参与的工作主要有:

1、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核实,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来源等进行综合评估。

2、在部门经理撰写调查报告的过程中,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3、出具合同,打印合同,目前经手做过的合同主要有等企业。

4、负责借款方,出借方在合同,相关文件上签字,及相关手续的完善,在大厅参与办理过几次对接业务。

5、跟随部门经理及同事,对借款方进行保后跟踪,调查,及时了解企业相关情况。

二、工作总结

1、在来公司工作之前,我对担保行业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很少。自己在金融,投资担保,抵押,风险把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比较欠缺,来到公司之后,才对担保行业的相关事项,及工作流程等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重视自身的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虚心请教,多学多问,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工作之余多关注,学习担保行业的最新资讯,政策及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在对一些项目进行保前调查的过程中,感到自己对一些行业的运作模式及行业相关情况了解的很少,像房地产,矿粉,钢材等行业以前接触的比较少,导致在工作中自己对企业某些方面的判断出现盲区和误差。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3、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我意识到要更好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防范,把控和降低风险,保证资金的顺利回收,就必须做到:专业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态度。

在业务能力方面,自己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及经验的积累,争取早一天有外行变成内行;在工作态度方面,在以前的工作中,我有些粗心,也给工作带来过一些麻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对待,积极改正,树立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尽量减少出错率!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在部门经理及同事的帮助下,虽然在很多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仍然有很多地方的不足,需要更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虚心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认真,用心完成本职工作。在说话,做人方面等方面,也会多学习!希望在各方面都能够有很大的进步!争取早日成为公司一名合格,优秀的员工,能够为公司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2.公司个人担保书 篇二

因此, 研究担保公司怎样来应对其在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 包括系统性的风险、非系统性的风险, 外部的风险、内部的风险, 以及面对风险以后如何预防、控制、分散或者转移, 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胜出, 保证公司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显得非常重要。

1 担保公司风险来源

1.1 外部的风险

(1) 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

我们国家往往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经济战略需求, 如果在一定时期对某些行业做出了规范和调整, 往往会导致一些不太“合格”的企业难以生存, 如果这些企业恰好是担保公司的客户的话, 担保公司往往也会受到牵连。而担保公司的客户往往是各行业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企业, 比较容易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 这种风险就显而易见了。此外国家法律的调整也会影响到担保公司。

(2) 银行。

银行可以说就是担保公司的合作伙伴, 也是担保公司要谨慎应对的敌人。在有担保的情况下, 银行十分积极主动地向中小企业放贷, 来获取高额的利息。因此, 如果担保公司承担全部或者接近全部的风险, 而银行不承担或者只承担很小的一部分风险的话, 银行就有可能放宽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条件限制, 甚至是出具有利于中小企业贷款的材料, 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 套取贷款。

(3) 被担保的企业。

担保行业在这一点上有些类似于保险业, 就是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问题。即有实力、经营良好的企业不需要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 而实力较弱、经营困难的企业往往是担保公司所面对的绝大多数客户。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那些具有高风险的中小企业往往最积极地寻求担保, 通过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来骗取贷款。

(4) 国际大环境。

如西方一些国家针对国内企业的反倾销诉讼, 或经济危机等, 都会影响我国众多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营。而中小企业又是担保公司的主要客户源, 中小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势必会使担保公司的代偿风险增加。

1.2 内部的风险

(1) 盲目追求业务量而不重视业务的质量。

要知道担保公司经营的绝不是一般产品, 而是风险, 并不是业务量越大利润越多, 如果我们的目光一味地盯着那些看似利润很大而风险更大的业务, 很有可能在短短几个合同到期之后担保公司就不得不关门大吉了。

(2) 风险识别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担保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有许多从业人员没有辨别相关行业风险的知识和能力, 再加上后期培训的缺失, 经验的传递往往靠口耳相传而不是科学的体系, 所以担保公司就很难控制他所接到的每一单业务的风险。

(3) 缺乏足够的资金储备来应对风险的发生。

随着担保公司的不断发展, 业务量的不断加大, 发生代偿风险的可能性也会不断地增加。而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只是有限的担保费和利息收入, 一旦发生了重大的代偿事件, 担保公司就有可能无力应对了。

(4) 反担保措施不到位。

很多担保公司没有采取各种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没有和相关机构分担风险而是独自承担风险, 一旦发成代偿的话, 也是独自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就是不到位的反担保措施无法对代偿损失进行足额的补偿, 造成担保公司的资产流失。

2 担保公司风险应对

担保行业虽然在国内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行业, 但是在国外已经发展的相对成熟了。结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我们已经有了不少应对风险的策略:

(1) 加强担保公司的领导层的素质和能力。俗话说:“兵熊熊一个, 将熊熊一窝。”这充分的说明了领导是多么的重要。作为担保公司的领导层, 单纯的会拉关系, 管理员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出色的战略眼光, 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法律环境能够做到了然于胸, 把握大的发展方向不出错。切忌做决定的时候拍脑袋, 不干涉下级的工作, 避免因为人情的原因而做出决定, 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流程。

(2)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有了高素质的领导, 也需要有高素质的员工作为配合及补充。担保行业现在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导致不同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不同, 更有甚者可能会出现道德风险的问题。

(3) 制定科学的尽职调查程序。首先是针对申请担保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验证, 看其中是否有虚假信息。因为在实践中的却存在着大量的申保企业提供虚假的, 至少是经过美化装饰过的信息来粉饰自己的企业形象, 希望获得担保资格。其次, 要到企业实地去进行考察,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实地感受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评估其偿债能力, 降低可能发生代偿的风险。最后, 根据所收集到的材料, 由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来进行评估, 至少要有二个以上的负责人审核通过后, 才能最终认定该企业的申保资格。

(4) 模仿银行建立类似存款准备金的制度。担保公司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 无论其风险管理措施如何到位, 出现担保损失的情况都在所难免, 这是由担保业务的性质决定的。因此, 担保公司要稳健发展, 就必须建立类似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我们可以暂时称其为风险准备金, 进一步根据行业的代偿率, 从营业利润中提出相应比例的金额作为准备金, 一旦发生了代偿风险, 我们至少有一定的金额来弥补, 从而支持担保公司进一步的正常运转。

(5) 担保公司应该加强同行业之间的合作来提升抗风险能力。企业找担保公司来分担风险, 担保公司之间可以互相合作来分担风险。对于一些大宗业务, 仅靠单个公司的实力不能也不敢去接手, 这往往意味着一大笔利润的流失。如果有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共同来接手这一业务, 风险分摊了, 利润也得到了, 这无疑相当于通过合作, 极大地拓展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 对整个担保行业的长期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6) 利用不同的担保制度来分散和转移风险。一比例担保制度。即担保公司只代偿事先约定好的那部分比例的贷款, 这样担保公司的代偿金额会得到控制, 银行放贷也会有所收敛, 从而也可以达到控制代偿风险的目的。二反担保制度。反担保制度可以在担保公司和被担保人之间分散风险。比如可以把被担保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等抵押给担保公司, 也可以把被担保企业的一部分股权抵押给担保公司, 这样一旦发生了代偿的话, 担保公司也可以通过变卖这些财产来弥补一定的损失, 同时也可以避免被担保企业的一些不负责任的骗贷行为或者恶意变卖财产、改变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更有效地去督促被担保企业履行其义务, 减小代偿风险的发生。

3 结论与展望

综上所述, 我国的担保公司可以说在特定的国情和特定的发展阶段下, 有着种种的“内忧外患”, 但是却并不是完全的孤立无援的。目前的政府支持我们的社会力量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我们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以借鉴, 随着国内人才的汇聚, 国家经济实力的上升以及我国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等等, 有许多对担保行业有利的条件也在不断地成熟和完善着。担保行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势必将占据一席之地, 而担保行业的发展需要担保公司及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不断的借鉴、尝试和调整。

参考文献

[1]王旭初.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J].经济管理, 2000, (2) .

[2]张惠, 陆岷峰.担保公司的风险类型与基本管理策略[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 (3) .

[3]李元香.金融担保公司风险防范的法律规制[J].消费导刊, 2007, (13) .

[4]黄燕君, 郑小胡.论担保公司的风险及其防范[J].黑龙江金融, 2004, (11) .

3.上市公司“担保”黑幕 篇三

近日,“啤酒花泡沫”的破灭再度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在上市公司的“担保链”上。据2002年年报显示,高达70%以上、数量达到899家的上市公司涉及担保事宜;高达48.82%、数量达到600家的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1197.77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对外担保额达2亿元。“担保链”下,为数不少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活力正逐渐被锁住、困死,一些上市公司因此戴上ST帽子,甚至退市。除此之外,“担保链”正日益成为一个“毒瘤”,侵蚀着中国金融业的肌体。

“通常企业要做大,负债高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上市公司担保贷款的意图可能各不相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对本刊记者说,“恶意担保有别于上市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建立的公司间互保或关联担保。后者的动机相对单纯,主要是为了上市公司融资的方便。而恶意担保的主观目的性非常强,即将担保作为一种从上市公司掠夺资金的方式,其往往表现为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股地位,利用上市公司对大股东和关联企业进行巨额的贷款担保,将上市公司变为提款机,最终上市公司被彻底掏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股市遭遇恶意担保被掏空的上市公司不乏先例。ST猴王自上市就一直处在母公司猴王集团的完全控制之下。猴王集团除了长期挪用上市公司十几亿元的资金外,还冒用ST猴王的名义为自己贷款3.7亿元,又让上市公司为自己另外3个亿的贷款提供担保,最终把上市公司掏空。

通过恶意担保圈钱,大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的是上市公司的信誉。这些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子公司,触角已伸向地区内其他上市公司。以啤酒花为例,该公司目前已经查处近18亿元的担保黑洞,其中有8亿元曾经披露过,在这些担保中有不少是啤酒花与同地区一些上市公司的互保行为。如与友好集团的互保金额就达1.8亿元,汇通水利为1.1亿元,新疆众和为6800万元。啤酒花的泡沫破裂了,这些公司不可避免地受牵连。

而像这样的同一地区公司共筑担保圈并不罕见,在新疆担保圈浮出水面之前,资本市场上的“上海担保圈”、“福建担保圈”、“深圳担保圈”早已闻名多时。虽然福建担保圈一度疯狂到ST九洲和ST海洋两家上市公司被拖至退市,但与前述三个担保圈相比,地处西部的“新疆担保圈”无论在涉及金额和上市公司数量上都毫不逊色。

一位新疆金融机构的人士透露:“现在很多企业从银行贷不出款,银行也不愿给企业一定的信用额度,要贷款只能找担保人。银行在担保过程中不愿意承担风险,也不会说到你的企业去考察一下,判断能不能贷款给你,能不能批你授信额度,而只要求你能找到一家上市公司来担保就行。”

这位人士还透露说,从2000年开始,各大商业银行都把啤酒花股份公司作为优质客户,想尽办法,争相抢夺。当时,建设银行提出给啤酒花集团7800万的授信额度,农业银行马上作出反映,给啤酒花集团提出了1.2亿的授信额度,而工商银行更是不甘示弱,承诺啤酒花集团5个亿的授信额度,“银行也由此陷入了担保的黑洞中”。

4.担保公司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1、江西省旅游产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归属省旅游局管理。公司成立于8月,由省政府出资组建,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推动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增加旅游消费与就业、支持旅游产业要素的配套建设和改善旅游企业特别是乡村旅游融资环境为目标,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优化服务、便利融资,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等原则,主要为从事旅游创业的中小企业申请流动资金短期银行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2、20xx年是公司开展担保业务的第一年。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全省有贷款需求的近30家旅游企业进行了广泛调查,涉及融资额近2亿元。本着稳健的原则,当年累计为5户中小旅游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贷款万元,其中2家为“三农”旅游经济。这五家企业分别代表了休闲农业、乡村度假、旅行社接待、旅游汽车服务、4A景区等5类旅游产品。相关工作的开展为公司今后谨慎扩大担保业务积累了实践经验。

3、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情况,公司设立了担保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和综合管理部三个部门。拥有一批注册会计师、经济师、律师、旅游与贸易等专业人才,并通过广纳贤能,致力于组建高

素质高效率的专业融资担保团队。

4、公司目前已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2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与南昌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公司目前提供的全为融资性担保业务,合作银行2家,且承担100%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经营与管理情况

1、公司的全部资本金均存在协议银行,没有从事短期投资、发放贷款等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业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计提各项准备金,已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2、20xx年,公司对外担保金额2000万元,为实收资本的0.67倍。担保收费为年费率1.5%。截止上半年在保责任余额1340万元。

3、公司在20xx年度实现收入78万元,成本为64万元,盈利14万元。按相关规定提取各项准备金36万元。公司除日常办公开支外,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公司流动资产均为银行存款,流动资产质量很好。公司的负债较少,主要是存入保证金。

4、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先后出台了《旅游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审保委

员会工作规则》、《旅游担保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经营的合规性。根据《江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并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建立了以安全性、流动性、合法性、收益性为准则,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成立了担保项目审保委员会,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公司治理重点防范道德风险,强化担保行业的经营管理。

三、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担保行业属高风险行业,为切实降低担保风险,公司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1、以修章建制为切入点,建全评审制度。为降低担保风险,狠抓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项目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旅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旅游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项目经理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风险控制包括担保前评审、担保中的管理和代偿后的追偿,涵盖业务全过程。

2、积极探索有效的反担保组合方案,控制担保风险。反担保措施的制定以控制企业核心资产、核心人物资产为目的,担保措施从开展业务初期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和财产抵押,以后又相继增加承租权质押、经营权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反担保品种的增加,加大其违约成本,使反担保控制能力加强。

3、加强在保监控,落实现场检查。对在保项目的贷后监控,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贷后监控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办法:

1)与银行沟通,了解企业资金流的异常变化。2)通过社会上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现状。3)定期收取企业财务报表。4)落实在保项目现场检查,检查财务账目、生产情况,反担保物有无变化。5)对贷款即将到期企业实行提前一个月送达到期通知书,督促企业按期还款。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无代偿情况发生,也没有投诉情况发生。公司还定期对在保企业进行保后跟踪管理,有力地控制风险。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1、资本金规模偏小,发展空间不足

按照“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的融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实际注册资本10%”的政策规定,公司对单个企业可担保规模最高仅300万元,不能充分满足全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的融资需求。

2、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健全

担保行业属高风险行业,由于公司担保资金规模偏小,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认同度不高,要开展业务就必须承担100%的信贷风险。而公司服务的对象以中小型旅游企业为主,其经营规模小、地理分布散、资产质量差,企业发展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普遍存在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财务管理信息不真实、抵(质)押物变现困难、企业信用度较低的现实状况。

公司目前提供的担保最大金额为500万元。针对不同企业设置反担保,反担保种类主要为房产、机器设备抵押及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未出现代偿。公司20xx年担保金额2000万元,准备金按规定标准计提,提取金额36万元,但同公司的实际情况相比,

显得不够充足。

3、法律保障有待提高。担保业务涉及物权法、担保法、民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众多法律范畴和大量法律事务,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需要掌握大量法律知识。由于公司缺少风险控制与法律法规专业人员,依靠律师和会计事务所把关,从长远看难以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4、公司整体运作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司成立不久,专业人才少、装备条件差,公司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均缺乏担保行业从业经验,金融、行业、法律、审计、评估等方面专业知识有待加强,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江西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担保公司的规范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需结合目前的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继续完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担保业务。

五、自我评价

1、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合理,业务工作流程规范,有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个人担保书 篇五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自愿为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月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6.关于个人担保书 篇六

致:XX公司

鉴于贵公司将¼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 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1、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书。

2、本保证人确认对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因Υ规Υ纪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负经济、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对被担保人实际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内如期予以偿还。本保证人自愿放弃要求贵公司首先向被担保人或其它人士的追索,对抵押物、货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

3、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限自本担保书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离开贵公司6个月以后止。

4、本保证人特别承诺如下:

⑴本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责任,履行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2)出具此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3)本保证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为之承担法律责任。

(4)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工作变动等任何改变,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内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准继承人、承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发生的争议,采用“先商后诉”的原则。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南京华立得电子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被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被担保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8)连带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连带保证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λ:

单λ地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日期

对保签字

7.信托公司隐性担保能力分析 篇七

在信托行业中, 由于“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一直存在与整个信托行业的运行过程中, 所谓刚性兑付, 背后也是有风险的, 信托产品的价格, 本来就包含市场对刚性兑付风险的一个市场定价, 这个不是那家信托公司能够决定的, 更不是所谓刚性兑付规则所能够决定的, 因此, 信托公司的隐性担保能力至关重要, 是信托产品实现真正对付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信托公司隐性担保能力分析

本文将从信托资产的规模及运用、股东背景、净资本、风险准备四个维度并结合各个信托公司2014年年报数据分析全国68家信托公司的隐性担保能力, 关于其他方面, 比如流动性偿付能力等, 本文会将其归为以上四类, 或考虑到期影响的大小将不做分析。

(一) 信托规模及运用

截止2014年年底, 信托行业共计68家信托公司, 信托规模总计达14.01万亿, 平均规模2.06万亿, 其中,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规模以9, 020.74亿排名第一, 占比6.44%。排名靠前的10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规模合计达5.66万亿, 占整个行业的40.33%。

信托项目行业分布方面, 本文将其分为基础产业、房地产业、证券市场、实业、金融机构及其他行业六类进行划分。投资于实业与基础行业规模占比较大, 分别占22.88%及21.07%, 其次是金融机构、其他、证券市场和房地产行业, 分别为18.48%、12.76%、14.71%及9.47% (由于国民信托、华融国际信托、吉林信托未公布其具体行业分布, 故此数据统计是除去以上三家意外的65家信托公司年报公布的数据) 。由以上数据可知, 信托投向于基础行业和实业占比超过40%, 而此类项目的投资期限一般比较长, 这就要求信托公司对不同资产的期限进行合理配置, 以防范发生期限错配风险, 进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二) 控股股东实力

2014年4月8日银监会99号文提出信托公司控股股东要对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因此信托公司控股股东对缓解流动性风险及是否能真正实现刚性兑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信托公司控股股东分为三类:央企或金融机构控股、地方政府或地方国企控股以及民营企业控股。

央企很多都是本行业龙头, 实力远超民营企业甚至是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方政府, 因此, 当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问题时, 央企控股股东对项目的风险控制以及兑付能力相对较强。我国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包括中融信托、华宝信托、华能信托、昆仑信托等20家信托公司;金融机构控股类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 其资产处理能力、筹资能力更强以及违约成本也更高, 因此其刚性兑付能力最强。全国共有9家金融机构控股的信托公司, 包括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兴业信托、交银信托、上海信托、金谷信托、建信信托、光大信托及长城信托;地方政府类信托公司依靠地方政府的实力和背景, 服务于当地实体经济, 对当地项目的控制能力较强。我国只有吉林信托和西藏信托两家地方政府控股;地方国企类信托公司, 主要以为当地民营企业融资, 项目种类较多且质量参差, 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作为控股股东的国企实力也有较大区别。所以, 地方国企控股的信托公司的刚性兑付能力差别较大, 投资者需选择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或者风控措施更为完善的项目进行投资。我国有陆家嘴信托、渤海信托、江苏信托、中原信托及重庆信托等26家地方国企控股;民营企业危机处理不仅仅涉及到企业实力, 在已经出险的部分煤炭、矿产信托项目中, 地方政府的影响力相比信托公司及其股东实力要大很多, 因此, 民营企业控股下的信托公司刚性兑付能力比较靠后。我国共有华信信托、爱建信托、新华信托等11家民营企业控股。

综上所述, 金融机构以及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在风险控制体系及项目监管上更具实力;地方政府及地方国企控股的信托公司有明显的地域优势, 但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也成为其软肋;民营企业控股的信托公司更熟悉企业运作, 只是涉及到地方纠纷的项目则有些先天不足。投资者应通过多比较同类型产品在不同信托公司中的风控措施及处理问题资产的力度及速度, 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及信托公司。

(三) 净资本偿付能力

净资产是信托公司所有且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反应了信托公司经营状况和股东实力, 是其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截止2014年年底, 有6家信托公司净资本超过100亿, 有13家在50~100亿元, 43.22%的信托公司净资本在50亿元以下。68家信托公司平均净资本50.09亿元, 中位数37.67亿元, 说明68家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差距较大。其中, 平安信托净资本最多为375.29亿元, 是排名最低的长城新盛信托 (3.91亿元) 的96.01倍。

(四) 风险准备金偿付能力

风险准备金偿付能力反映了信托公司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到期的信托产品规模的覆盖能力。信托公司会动用风险准备金来应对由于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截至目前, 信托公司都没有动用准备金, 但是在未来的不会出现信托公司不得不动用准备金的情况。

三、结论

8.论公司瑕疵担保合同的效力 篇八

摘 要: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代表公司对外承诺担保,违反了《公司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属于公司瑕疵担保的情形。但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代表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的章程对外不具效力,公司章程交存登记机关工商局的公开行为不构成第三人应当查询的义务,也不构成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证据。因此担保成立有效。

关键词:公司法;瑕疵担保;合同效力;公司章程

近年来,因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为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签署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协议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不断,引起了理论界实务界的关注。特别是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为他人的债务承诺担保,或在担保承诺书的签名或加盖公章方面不够规范,此种瑕疵担保是否有效,更是引发了种种的争议。有一个案例为:

原告:甲公司;被告1:乙公司;被告2:丙公司。

原告起诉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0年签署《进出口代理合同》,甲接受乙委托进口一批生产设备,货款及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160万元。甲方完成合同义务后,乙方并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2011年10月10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备忘录》,确认截止签署《备忘录》当日共欠180万元(含利息),约定3个月内还清。2011年10月19日,原告与丙公司签订《承诺函》,丙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二被告届期仍未清偿债务。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对该债务承当清偿责任,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乙公司答辩承认双方存在债务,辩称近期公司无力归还欠债。

丙公司答辩称: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理由如下:①《承诺书》为复印件;②丙当时的法定代表人A是在该复印件(注:复印件内有丙印章)上签字;③《承诺书》复印件中所盖印章为丙公司之前名称的印章,丙公司名称已经于2011年5月变更,即2011年10月19日签订《承诺函》时,该印章实际已经作废;④《承诺书》载明“经我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与《备忘录》有同等效力”,签章不完整;⑤丙公司章程明确限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⑥甲公司自己未经审慎审查义务。

法院查明:《承诺书》确为法定代表人A在复印件上签字;A在2009年8月至2011年4月之间是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在2011年5月至2012年6月间是丙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其信用或财产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第三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时,由公司根据约定承担补充或连带担保责任,对第三人的债务进行清偿。本案中,丙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效,涉及实体和程序的多方面问题。仅从签章不完整一点来看,丙公司的对外担保属于瑕疵担保无疑。

本案中丙公司的对外担保是否成立?即丙公司否认担保成立所辩称的六条理由是否成立?我们认为:担保成立,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如下:

首先,涉案《承诺书》作为担保合同,具备其成立的形式要件,丙公司所辩称的前四点理由不能成立。本案中,虽然原告甲公司提供的《承诺书》是复印件,但该复印件得到当时丙公司法定代表人A的签字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规定,丙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有效成立。此外,公司的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通过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所为的行为,是公司法人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对公司法人具有约束力,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关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丙公司法定代表人A的行为在法律上即视为丙公司自身的行为,其在《承诺书》上签字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丙公司对《承诺书》的确认。甲公司声称名称变更,但是仅仅是公司名称变更,两个名称所指向的为同一公司,丙公司之前的签章应当视为丙公司的签章。此外,丙公司关于其并非该《承诺书》的签章人、该《承诺书》在形式要件上不能成立以及法定代表人A在《承诺书》复印件上签字的行为无效的主张,即丙公司所辩称的前四点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可以采信。

其次,本案中丙公司的公司章程對外不具效力,丙公司辩称的第5点理由“丙公司章程明确限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成立。虽然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公司法》修订,该条完全保留)。但是,第一,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二,公司章程作为内部决议,对外不具效力,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即不属于强制性规范,而应是任意性规范。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对外担保的行为对《公司法》第16条第1款的违反,也不过是对任意性规范的违反,其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效力不产生影响。第四,依据该条款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正因为此,关于公司违反这一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合同效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关于“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关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规定,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缩小了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情形。因此,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违反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外提供担保无效的情形下,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应予确认。此外,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关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关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应认定为有效。可见,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仍应对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案丙公司未能证明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丙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具有恶意,则丙公司对外担保应认定有效,其担保责任不能免除。

其三,原告甲公司在本案涉及丙公司出具《承诺函》承担连带责任的事项中无过错,不存在丙公司辩称的第6点理由“甲公司自己未经审慎审查义务”的情形。因为本案丙公司对甲公司债权的担保是以其单方面出具《承诺函》而成立的,甲公司并无审查丙公司章程的义务。我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具有对世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决议的书面载体,它交存登记机关备查的公开行为不构成第三人应当查询的义务,也不构成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证据。强加给第三人对公司章程的审查义务不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第三人对公司章程不负有审查义务。第三人的善意是由法律所推定的,第三人无须举证自己善意;如果公司主张第三人恶意,应对此负举证责任。因此,不能仅凭公司章程的记载和备案就认定第三人应当知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进而断定第三人恶意。故如果丙公司未能举证证明甲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恶意的情形下,应当认定甲公司为善意第三人,甲公司已经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综上我认为,本案中丙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担保形式完备,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效力性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构成合法有效的第三人保证,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其法定代表人A签字确认对外提供担保,其行为虽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违反《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但因公司法第十六条不是强制性规范,因此不能认定担保无效。公司的章程对外不具效力,他人无审查的法律义务,并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原告甲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其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证明原告甲公司接受丙公司的担保承诺是恶意的,丙公司的担保承诺虽有瑕疵,但该承诺成立且生效,法院应该判决丙公司承担还款连带责任。

参考文献:

[1]陈冲,丁冬华.《公司对外担保效力问题研究——基于司法裁判的分析与反思》.《金融法苑》,2011年第二期.

[2]翁康英《公司瑕疵担保合同效力实证研究》《浙江大学硕士论文》,2014年.

[3]李竞丝.《公司担保效力问题研究——以振邦股份公司合同纠纷案为例》.刊于《法制与社会》2015(16),2015年6月30日.

[4]韦杨.《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研究》.硕士论文,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

[5]宁金成.《公司违反章程规定对外担保的效力研究——以《公司法》第16条第1款的适用为分析背景》.刊于《郑州大学學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41-44.

作者简介:

金艺铭(1996~ )女,安徽黄山市祁门县人,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法学专业N131班学生。

9.履约担保反担保书(个人版) 篇九

反担保书 编号:

致:中建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 广西欣龙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保函“申请人”)因 梧州恒大山水城二期35-43#楼及周边地下室土石方工程 项目(□ 招标编号/□ 主合同编号:)的需要,与贵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贵司作为广西欣龙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被保证人”)的担保人并为该被保证人办理 银行履约 保函(该保函受益人为 广西梧州市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现本担保人同意为被保证人向贵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反担保方式(涂黑选定):

□保证。

□现金质押。质押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质押金本担保人将于本反担保书签发之日起伍日内支付。

2、反担保范围:贵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司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被保证人应向贵司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对上述款项(下称“应付款项”)本担保人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3、本反担保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贵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履行相关支付义务之日起两年内。

4、贵司的索赔方式为:见索即付。即:当贵公司担保责任之受益人向贵司主张担保债权时,或被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危及贵司将来之追偿时,贵公司即可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本担保人将自收到贵司书面索偿通知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一次性向贵司支付本担保金额内贵司主张的金额。

5、本担保人确认: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贵司对被保证人的追索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贵司均有权直接要求本担保人按本反担保书承担保证责任。

6、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反担保责任均不受影响:(1)本保证项下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被保证人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司延缓行使追偿权及与追偿权相关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3)贵司将“应付款项”的追偿权转让;

(4)贵司担保责任经受益人、被保证人及贵司确认后延缓;(5)基础法律关系及其相关法律关系的任何更改。

7、如果被保证人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或质押等其他形式担保,在被保证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前,只有经贵司同意,本担保人方可行使担保债权,且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贵司直至贵司收齐“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接受书面索赔通知的地址为: 梧州市红岭路7号3#楼323、423号房,只要贵司将索赔书面通知发往本地址,即视为本人已经收到。

9、本担保人若违反上述担保书,贵司有权在全国的任意媒体上对本担保人违反合同、违背诚信的行为予以公示,本担保人无条件接受该公示。

10、因本反担保书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由贵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其他约定条款:/

12、本反担保书自本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因保函的担保期限延长导致贵司担保期限延长,本人同意:无论是否通知本人,本反担保期限都将自动相应延长。

*个人反担保(不允许签章,只能本人签字)反担保人(签字并加按手印): 反担保人配偶(签字并加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及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10.公司担保书 篇十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寅龙金属结构公司、宋某某与贵公司合作,全额垫资进行瑞丽市35KV电力施工工程的施工。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寅龙金属结构公司、宋某某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范围为瑞丽市35KV电力施工工程土建部分所需资金(月人民币300万元)。

2、担保有效期至瑞丽市政府支付瑞丽市35KV电力施工工程土建部分工程款止。

3、在本担保期内,如潞西市寅龙金属结构公司、宋某某对瑞丽市35KV电力施工工程土建部分无力垫资建设,由我公司垫资建设。

11.济南投资担保公司跑路调查 篇十一

10日上午10点,位于解放路13号的兴丰行投资担保公司挤满了投资者。他们情绪激动,多数都是老年人,从9日下午就联系不到公司的老板了。

“我们都在这里投了钱,9日晚上业务员说老板联系不到,大家一大早就赶过来看看情况。”一位老人指着办公室仅剩的几张桌子,语气愤懑。公司已停止营业,地上废弃的纸片散落一地,有些窗子的玻璃也碎了。

一位投资者代表正忙着召集每个人登记投资数额及联系方式。到上午11点多,这份5张纸的表格共统计了130多名投资者,他们少的投资一两万,多则一百多万,粗略一算,表格上统计的投资额有一千多万元。

据该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说,公司成立刚好一年,自己也投了2万元。“7日的时候,有些到期的钱公司推迟不给兑付,我感觉有点不对劲,于是想把钱拿回来。我给老板打电话,他很痛快地答应,但当时以在外地为由,一直拖着没给打钱。本来答应着9日下午回来,结果不但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了。”

不一会,甸柳新村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在安抚投资者后,进行了调查取证。

几乎是同一时间,郎茂山路附近的龙佳投资公司的老板也失联了。10日本来是领取利息的日子,老人们来到公司,却得知了这个让他们意外的消息。“这家公司和兴丰行虽然名字不同,其实董事长是同一个人。”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

“我早就感觉事情不对了。”家住阳光100小区的李大爷骑着电瓶车来到龙佳投资公司,却不得不和其他老人一样接受老板失联的现实。

据悉,李大爷和老伴退休在家,平时都在小区附近遛狗,经常路过这家装修豪华的投资公司。之后,公司工作人员进小区宣传,李大爷和老伴前来咨询。“我要工作人员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他没同意,我就觉得事情不对,可是我那老伴根本不听我劝,投了3万。”

一个月后,经不住业务员的劝说,李大爷的老伴还想继续追加投资。“绝对不能再投了!”李大爷瞪眼喝止她的想法。

“今天,老伴让我来领利息,却遇到这个情况。不知道回家后该怎么跟她说,她那急脾气肯定受不了这打击。”李大爷站在大门紧闭的公司门前,久久不愿离去。

类似的投资担保公司,济南到底有多少?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经过近期有关部门对此类公司的地毯式摸排调查,济南共计有类似的投资公司2000多家。

据介绍,这些公司的老板均为外地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河南籍、山西籍。其运营模式多是聘请本地人担任职业经理人开展相关的业务;真正的老板多深藏幕后,每月来一趟济南,或者一直不露面,相当于“影子”老板。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一步了解到,自今年11月至今,济南已发生了十几起投资担保公司老板跑路事件,跑路老板均为河南籍。经立案审核,其中4起案件被确定达到立案标准,警方正在侦办。

被立案的这4起案件,涉案金额少的五六百万元,多的则达到上千万元。涉案的投资担保公司老板均为河南伊川县人,彼此之间有亲戚关系。目前,警方正在对跑路的犯罪嫌疑人展开追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警方正在对其展开追逃,并对资金流向等展开调查。”警方人士说。

夸大宣传,目标是老人

日前,家住花园路洪楼附近的市民周先生出门上班时,在小区遇到两名身穿红色衣服的女子。她们将传单定向发给了在小区里坐着聊天的几位老年人,并开始讲解如何就能“坐在家里赚大钱”。

这两名女子看到周先生时,并没有发传单,直到周先生索要才给了一张,但是表情和眼神都显得极不在意。

“针对性极强,老年人是最核心的目标客户。”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科科长孙常峰表示。今年8月,历下区公安分局破获了山东宇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该案犯罪嫌疑人专盯老年人,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给老人发传单,讲解赚钱的法门,并邀请老人们上门听讲座。而且,只要老人进入投资担保公司参观,便“进门有礼”。他们会利用花生油、抽纸等小礼品吸引顾客,再许诺高息收入,骗取顾客投资。

一名曾被某投资担保公司骗走5万元的王女士介绍,她是2012年经人介绍到这家投资公司的,当时去时对方一听说想去考察,很热情地给她倒水,又陪她拉呱,在走的时候让提走一桶花生油。“当时就觉得这个单位肯定有钱,一桶油也得七八十块钱,每去一个人他们都送,这一年得送多少啊!”王女士说。王女士说,她先后去考察3次,每次去对方都送东西,有油、炒菜锅等礼品,最终投上了5万元钱,不成想仅拿回2000多元的利息,对方就联系不上了。

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立刚介绍,很多跑路的投资理财公司都是采用这样的方法,先用小礼品“堵住”老人们拒绝的嘴,让老人们感觉公司有实力,让老人们慢慢上钩,最终投资钱财。

民警表示,一般来说,这些投资公司门面十分气派,工商营业执照会摆在十分显眼的位置。在讲解公司背景时,工作人员会大肆渲染,称有着完备的法律保障,跟某某律师事务所合作,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并表示公司会有抵押。其实,这些都是忽悠之术,故意夸大宣传来欺骗投资者,如此夸张只是为了打消投资者的疑虑。

警方提醒,很多投资担保公司在工商局注册时,经营项目并不包含融资业务,但在实际经营中明目张胆进行融资;这种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因此,投资者要看投资担保公司是否有融资的资质、是否有金融部门审批的相关金融业务执照。

“此类案件的侦破难度确实较大。”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人数众多,通常达数百人之多,案情相对复杂。此外,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为外地人,资金流向外地,而且此类投资担保公司多数是全国连锁,地域广阔,给相关的取证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与一般案件相比,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的破案成本较高,而收获却相对较小。

警方表示,对于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引发的个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一旦立案,就会尽力帮助挽回。不过,即使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如果资金无法挽回的话,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的损失,后果需由个人承担。

本质都是民间借贷公司

对于这类担保公司,业内人士怎么看?从事金融行业的韩先生向记者透露:“目前济南街头的担保投资公司,本质其实都是民间借贷公司。”

韩先生说,这些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一般有两种:一是自己私下募集的资金,另一个是利用信用卡进行套现,再把钱贷出去。然而目前国内经济环境趋于保守,“银行不好贷款,民间借贷也只能通过私自募集的形式进行。”

“一方面是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变少,另一方面回款也面临很多问题。”韩先生说,这导致部分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所以直接跑路。

韩先生说,有的投资担保公司尚没有金融办的批文,并且经营方式名目繁多。“有的只接受贷款或是主要吸收贷款,对担保问题则是含糊其辞。”他说,有的担保公司仅需要身份证就可以,这样肯定是不可信的。

“目前市场上一些投资理财公司面子工程很到位,蒙蔽了很多市民。”韩先生说,如大多在写字楼办公、装修考究、自身网站专业、全国连锁等,让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对其认同,但却是夸大收益,弱化风险。

一旦投资公司携款跑路,市民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南建议,首先应保留好当时投资的相关协议,证明确实向投资公司进行了放款或是借款的行为。二是进行投资时,一定要落实好投资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等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股东和注册资本的情况,这样有利于市民更好的选择一个可信的公司,一旦发生纠纷,也有助于起诉的便利。三要保存好相关的收据和证据,以便于在起诉的过程中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2.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审计研究 篇十二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违规特征及原因

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要受《公司法》、《证券法》和《担保法》, 以及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0]61号) 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到2003年,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 进一步将限定范围扩大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并规定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2005年,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 则受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影响, 允许上市公司对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但对如下方面要求经股东大会批准, 提高了审批级别: (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根据证监会及各分支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记录, 本文梳理出从1997~2012年上市公司因对外担保事项受到处罚的76家公司记录 (扣除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实施之前, 经过公司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处罚记录) , 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在76家受处罚对外担保总样本中, 部分公司案例的特征数量不止一个, 如银河科技在2004年和2005年未如实披露既为关联方提供了担保又为非关联方提供了担保。

就被处罚对外担保事项的原因而言, 约83%的违规公司未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包括应由董事会审批而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以及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因此对外担保违规的主因在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的缺陷, 从各公司的处罚纪录分析, 主要原因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按规定进行董事会和 (或) 股东大会决策。另从被担保方为股东和 (或) 关联方比例为75%来看, 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控股股东利用对外担保掩盖其利益输送的事实。

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主要是为股东及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为规避监管, 上市公司有动机隐瞒此类担保信息。从表中的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比例亦得以验证, 约有82% (62/76) 的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 有37% (28/76) 的公司未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8% (6/76) 的公司在年报中未如实披露。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主要审计目标

1. 完整性目标。

从上文对外担保处罚的经验数据分析, 以利益输送为主要目的的对外担保行为, 为逃避监管更多地表现为对相应信息的推迟披露乃至不披露。而处罚记录中无一例涉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发生”认定。因此, 完整性审计目标在对外担保审计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包括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全部予以披露, 因被担保人无法履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引起的预计负债是否已确认与披露。

2. 准确性目标 (计价与分摊) 。

对于已逾期的对外担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CAS13) 的要求, 结合担保责任条款、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债权人的诉讼和担保责任金额的估计等, 担保方应将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转化为预计负债, 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担保方是否及时按要求对此进行确认和披露。

3. 对外担保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已有的研究表明, 上市公司为关联方的担保程度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 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对企业价值的损害最为严重 (郑建明等, 2007) 。从上文数据分析亦证实, 在上市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中, 高达34%的被担保方逾期违约率, 很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进而影响到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而为了实现基于此类利益输送目的的对外担保, 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更多的是绕过法定的董事会和 (或) 股东大会审批流程, 以及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中的违规情况。

三、高风险对外担保业务审计客户的识别

1. 担保方公司治理特征。

控股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序越严重,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掏空所产生的收益亦越高, 反之则亦然。郑建明等 (2007) 的研究表明,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 发生非正常关联担保的相对概率则越小。王立彦和林小驰 (2007) 亦发现,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 上市公司越不倾向于对外担保。而王琨和陈晓 (2007) 的结论则略有不同, 其研究表明随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 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的概率呈现先上升、其后不显著、最后再下降的变化趋势。但该文同时注意到, 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偏低时, 关联方担保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最为严重, 因此注册会计师需重点加强对控股股东持股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的对外关联方担保审计。

2. 担保方公司财务特征。

刘小年和郑仁满 (2005) 的研究表明, 上市公司业绩与对外信用担保显著负相关, 表现在上市公司提供对外关联担保, 尤其是为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或者高管人员所控制的企业担保, 其价值转移的特征极为明显。王立彦和林小驰 (2007) 的研究亦表明, 资产负债率与对外担保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 表明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已呈现出“恶意担保”的性质。另外, 规模越大的上市公司越不倾向于过度对外担保, 而倾向于采取反担保作为风险防控措施。

此外, 陈凌云等 (2011) 的研究表明, 政府控制下的企业对外担保金额更大, 且最终控制人所在地的政府层级越低, 越倾向让企业提供对外担保;而企业所在地的市场化程度对政府控制的企业对外担保水平有反向影响。

当企业具有上述公司治理、财务和制度背景特征时, 表明企业发生对外担保业务的概率比较高。注册会计师应在了解被审计单位控股股东信息的基础上, 对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重点评估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而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

四、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审计的主要审计程序

1. 基于完整性目标的审计程序。

(1) 充分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就担保事项进行沟通, 考察治理层与管理层的诚信度。向治理层与管理层索取关联方清单;询问其确定评价与控制担保事项的有关决策程序以及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 索取关于担保事项的声明书;向对外担保事项经办部门和人员询问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2) 检查被审计单位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担保合同、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 并与财务报表披露的对外担保信息进行比较, 以确认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信息。

(3) 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所有银行进行函证, 索取公司的贷款卡, 查询人行征信系统从而确定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担保事项。由于担保信息传递到人行征信系统有一定的时间上的滞后性, 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实施阶段后期进行查询。

(4) 向公司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询问与函证对外担保及其相关的法律诉讼情况, 检查公司收到的各类与担保误打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书。

2. 基于准确性 (计价与分摊) 目标的审计程序。

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则已承担了可能向债权人偿还被担保债务的责任, 形成了或有负债。如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的恶化预期无法偿还债务, 还可能转化为负债 (预计负债) , 形成担保损失。根据CAS13的规定, 因对外担保形成的预计负债确认需满足如下条件: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其中, 对于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很可能”标准为50%以上。而预期负债的计量则为履行担保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算。

因对外担保形成的预计负债应进行如下审计程序:

(1) 索取被担保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检查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和相关事态的发展, 包括债权人 (贷款银行) 对被担保债权已或拟进行的措施, 向债权人函证查询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和违约情况, 以判断被审计单位作为担保方面临的代为偿还债务的可能性。

(2) 重新计算因对外担保形成的预计负债。当发现被担保方很可能无法履行清偿债务或还款期限已逾期时, 注册会计师应以担保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范围为基础, 计算履行担保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此时应注意区分对外担保的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为连带责任担保, 当被担保方很可能无法偿还债务或债务已逾期时即应确认计量预计负债;而如为一般担保, 还需要当债权人已起诉或申请仲裁且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偿还债务时才能确认计量预计负债, 金额的计算依据担保合同约定的责任份额;另外, 被审计单位因承担代为清偿债务而向被担保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时, 预期可获得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 (可能性为95%以上) 能实现时, 才能确认为一项资产且不得与预计负债相抵扣。

(3) 检查担保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完成阶段, 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 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增的对外担保事项相关信息, 包括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和担保诉讼等事项, 判断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准确适当。

3. 基于对外担保是否遵循法律法规考虑的审计程序。

(1)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是否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和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

(2) 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事项是否严格按照不同级别决策程序进行。结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担保合同、被担保方的财务报表和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清单的查阅, 检查所有的对外担保是否均经过董事会的审批。对于累计总担保金额超自身净资产50%后的对外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自身净资产10%的担保和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是否经过股东大会的审批;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时间, 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披露了对外担保临时公告, 是否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参考文献

[1] .凌云, 潘端莲, 纪德兰.市场化进程、政府干预与企业对外担保.北京工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5

[2] .刘小年, 郑仁满.公司业绩、资本结构与对外信用担保.金融研究, 2005;4

[3] .屈文洲, 蔡志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动因实证研究.中国工业经济,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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