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2024-08-17

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共12篇)

1.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一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助推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

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从2010年开始,我们对“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在此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单位共同制订了“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七项工程”,从专业结构调整、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成人继续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等七个方面,推动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落实。今年年初,我省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指导意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政策性文件,着重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方面为“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一、落实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建立绩效挂钩的奖补机制

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有效发挥省财政的引导作用,我省实施了省财政补助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补助办法。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对职业教育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奖励性补助。我们以市县职业教育总体发 1

展状况、进步率和财政教育投入等为主要依据,从事业发展成效、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实训条件建设、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深化校企合作、成人继续教育、经费保障等8个方面、21个具体项目,对市县职业教育总体发展进行绩效考核,突出发展性评价和精细化管理。同时,我们将全省各市县分为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两类,每类地区再设A、B、C、D四个等级分别进行考核和排序,并对排名靠前的地区给予不同金额的奖补,最高给予一个地区每年750万元的奖补资金。

二、调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性,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补助机制

为进一步调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市一级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针对当前职业教育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设置了具体的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项目补助不搞平均主义,而是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多个环节,以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以落实“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七项工程”为目标,推进中职学校示范实训基地建设、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职教育骨干专业课程改革、校企合作产学研联合体建设、特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引导各地各校在职业教育的重点领域加强改革创新,提升内涵水平。

三、完善投入政策,探索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我省制定了《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按照学生人数

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意见还提出“实行差异化的中职生均经费标准”,各市、县可以根据专业差异、规模差异、质量差异等制定本区域的生均经费标准。同时还要求各地逐步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到实处,我省对各地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地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于2012年实施。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在全省建立起中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长效发展机制。二是对生均经费未达标的中职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可扣减次年该校的招生计划。三是积极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鼓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个人等投资职业教育,形成中职学校办学经费多渠道投入机制。我省还严格落实关于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特别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做出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

四、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民办职业教育政策激励机制

民办中职教育是中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浙江这个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的省份,民办中职教育发展有坚实的经济基础。我省现有民办中职学校109所,这些学校在促进我省中职教育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

用。为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中职教育,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我省实施了民办职业教育激励引导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对企业、个人、社会团体投资举办中职教育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民办中职教育机构进行奖励政策。二是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三是在学生的财政资助方面,民办职业学校学生享受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待遇。

五、加强资金管理,实行投入效益绩效评价机制

为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我省制定了中职教育经费投入成本与效益评价制度,每年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而且评价结果作为下专项拨款以及有关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此外,对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加大对中职学校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力度,确保经费投向合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经费投入的制度化建设,特别是长效机制建设,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措施。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领导讲话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我省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五个机制”,全面实施职业教育“七大工程”,扎扎实实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在“十二五”期间再上一个新台阶。

2.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二

一、目前消防部队经费保障体系的现状和特点

目前消防部队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两种: 一是由中央财政拨款的军费开支经费即部队经费,主要保障现役官兵的生活费、公务费、军政训练费和公用经费等, 其标准按照人民解放军同等现役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二是由地方财政拨款的经费称为消防业务经费,是保障各级消防部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执行消防任务时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消防业务水电邮电费、会议差旅费、办公办案费和消防站点营房建设经费、消防车辆装备购置费、消防设施维修及执行重大临时任务等所需的费用。 由于上述两个经费来源及消防部队工作性质的影响, 决定了消防部队的经费保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显著的地方性

消防部队执行的是“统一指挥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消防部队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就领导体制而言具有地方性的特点,就所担负的任务而言,也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部队日常的业务性开支即业务建设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安排。

(二)保障范围的复杂性

消防部队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防火、灭火等任务,随着工作职能的拓展,部队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地震救灾等各种突发任务,需要配备更多先进、优良的装备,这决定类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的复杂性。

二、当前消防部队经费保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经费保障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消防部队担负的防火、灭火、社会抢险救援等任务也随之加重, 一些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已远不足以抗御严峻的火灾形势,消防部队需要增添大量新型精良的现代装备;此外, 受通货膨胀影响,物价持续上涨,部队日常行政办公和官兵伙食开支成本不断增加。 目前在部队建设任务十分紧迫的情况下,消防业务经费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不能很好地保障消防部队业务建设的需要。

(二)不同地区经费保障水平差异性大

随着经济发展,地方各级财政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造成了消防部队业务建设经费地区间的差异, 与此同时,由于消防业务经费指标的模糊性和地方财政供给体制现状,导致了不同经济水平地区间经费保障的巨大差异。

(三)后勤队伍流动性大,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部队正规化建设,后勤所担负的工作任务逐年增加,后勤人员的配备明显不足,尤其是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岗位多,任务繁重,造成工作上往往只停留在单纯记账、算账、报销等传统的工作模式,无法适应当前部队开展的后勤正规化建设的要求。 此外,“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由于人员流动性大,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得不到保证,财务专业技能得不到积淀,出现工作中断层现象。

三、落实后勤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的举措

(一)建立稳定、有效、可靠的政府保障机制

应发挥消防业务经费地方政府保障的优势, 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统一编制,在政策上提高保障力,针对现阶段消防建设的实际需要, 进一步明确并固定地方财政对消防业务费的保障项目和范围。

(1)确保经费来源常态化。 虽然近年来通过努力,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各级消防部队建立起了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机制,但是随着全国消防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新《消防法》颁布以后,通过法定的形式为消防部队拓展了许多新的社会职能, 消防部队对新式装备的需求随之增长,这需要建立新的、更加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因此,消防部队的发展必须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范畴,确保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常态化。

(2)建立差别经费梯式保障体系。 地方经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防事业的发展, 这从客观上要求消防部队经费保障实施分层次的保障原则,建立起与消防工作需要相符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梯式保障体系。 由正常性、维持性经费的基本保障逐步转向推进现代化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队站合理布局等基础设施扩展建设保障。

(二)依法管理,发挥经费最大使用率

(1)合理编制预算。 要深刻理解现行财政体制管理办法,强化早编、 细编部门预算意识。 后勤部门要在支队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主动牵头其他部门,群策群力,按照部队建设任务,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本着保重点兼顾一般,保持经费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支队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草案。

(2)严格执行预算。 强调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对已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根据事业任务和进度对经费的需求,编制经费开支计划;对无预算安排的临时性任务所需经费,要做到先批示后列支,并按要求及时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同时,后勤部门要实行对经费开支的全过程管理, 即从经费预算分配起到经费具体开支后取得的事业成果,对整个经费支出过程实行跟踪问效的全过程管理,防止经费使用大起大落和突击花钱的现象,从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落实制度,加快后勤正规化建设

(1)建立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制度是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要建立健全各类财务管理制度, 使基层单位经费使用有章可循、 按章办事,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后勤管理和经费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2)坚持党委理财。 要严格落实经费审批、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凡重大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重要基建项目,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审议; 要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跟踪问效, 切实增强经费开支的透明度。要注意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审批制度作为单位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 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3)优化监督职能。 强化监督职能,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满足于一般的号召, 而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 把监督贯穿于后勤建设的全过程,并保持连续性。

(四)摸清家底,开源节流

开源,即广开路子。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 上级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全力克服经费的供需矛盾; 节流,即节制开支,堵塞漏洞,减少浪费。 杜绝滥发补贴、铺张浪费等现象,堵塞跑、冒、滴、漏,减少损失。 对自己部队的家底要做到心中有数, 把有限的经费用于保证部队抢险救援、灭火战斗、训练、基层建设等主要任务的完成和生活必需等重点上, 把有限的经费用于保障部队重点工作中起关键作用的地方和项目上。

(五)以人为本,建立专业化的后勤队伍

加强后勤正规化建设,设施是重点,管理是关键,人才是根本,这是实现后勤正规化的前提和保证。

(1)合理选配。 要挑选政治思想好,军事素质好,作风过硬,热爱后勤工作,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充实到后勤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后勤人员的自修和进修问题, 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更新后勤管理知识,一要把后勤管理知识纳入后勤训练计划,作为一项经常性内容,抓好落实;二要经常举办后勤管理短训班,系统地学习新的管理知识;三要经常组织后勤管理方面的学术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管理,不断提高后勤管理的能力。 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三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核心就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根据通知,“三个统一”分别是城乡统一“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经费分担机制;“两个巩固”是指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如“两免一补”政策,此前仅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施行,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只对低保家庭学生,调整后,统一为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再如,之前国家只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制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地方制定。调整后改为由国家统一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此外,之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城市由地方负责、中央适当奖补。调整后,中央和地方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具体来讲,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分担;公用经费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两部门要求把思政理论课建成学生真心喜爱的优秀课程

为全面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

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如何发挥正能量,增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阐释力,在多元中确立主导,给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新的挑战。对此,《创新计划》提出,要以教材体系、人才体系、教学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学科支撑体系、综合评价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建设为关键,以推动综合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以教育教学实效性为评价标准,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系统规划,整体推进,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立德树人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发挥应有的作用。

实施《创新计划》的目标是整体推进教材、教师、教学等方面综合改革创新,编写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师好用学生爱读的系列教材,建设一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教师队伍,培育推广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多种教学方法,重点建设一批教学科研皆强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逐步构建重点突出、载体丰富、协同创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坚持不懈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努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

修订版小学语文教材反映传统文化课文将占三成

记者从全国小学语文(修订版)教学研讨会上获悉:全国义务教育语文教材修订版即将出炉,将大幅增加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一至六年级相关课文约占比30%。

研讨会由语文出版社主办,来自广东、广西、吉林等14个省市自治区的700多名教研员和一线骨干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探讨了修订版教材的教学。据悉,从2013年开始,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相关通知要求,语文出版社启动了义务教育教材的修订工作,并于2014年2月和12月分两批送审了小学阶段全部12册教材。目前,一至二年级教材已由教育部初审,正在复核中,三至六年级教材初审工作尚在进行。

该修订版教材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第一,坚持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在选文上,追求文质兼美;在课后练习上,注重引导学生在理解内容、体会情感的同时,加强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在口语交际、习作(写话、写作)和综合性学习上,注重话题与知识学习、能力培养的巧妙结合。第二,强调语言文字运用,切实提升学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第三,坚持听说读写整体推进,从听说读写等方面设置全册、各单元教学目标,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

此外,还注意通过课后练习、口语交际、习作(写话、写作)、综合性学习等内容的设计,渗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教育部:正在考虑推行多校划片   为学区房降温

目前我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4万所,在校生达1.38亿,在各级教育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为促进学校、区域均衡发展,从2013年开始,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并建立了复查监测机制,对已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地区进行监测和复查。

但是,县域均衡并不能满足学生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例如北京丰台区的家长总是希望孩子能到西城或海淀就读,而后两个区的家长又盯着实验二小或者中关村一小等名校。在收费择校、推优等形式相继被禁之后,学区房成为了家长们唯一的选择,择校也被形容为“过去凭条子,现在凭房子”。

“我觉得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路径同样是供给侧改革。”国家总督学顾问陶西平认为,择校的根本原因还是供需矛盾,是优质教学资源供给不足。就近入学是控制需求方面的措施,下一步教育系统应该适应需求,提供更多学校、开辟更多资源。比如上海推行的公办学校负责保基本,民办学校提供选择,北京的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都是很好的方法。

教育部基础一司司长王定华表示,择校热需标本兼治。“首先要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市域均衡,同时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划分大学区等方式,迅速扩大优质教学资源,这是根本之策。”王定华透露,教育部正在考虑推行多校划片,也就是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小学初中,让买了学区房的家庭也不确定到底能上哪个学校。“我们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为学区房降温,另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曝光择校现象,务必把就近入学落到实处。”王定华说。

“十三五”期间将实现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十三五”期间将使残疾学生的免费教育达到12年,实现高中阶段免费。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表示,未来将重点考虑基层特教学校和残疾学生的实际,确保长效机制全面落地。

除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之外,还将继续增加特教学校生均公用费用,预计到2016年最低标准提高到6000元,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这一标准在2014年已达到4000元。

据介绍,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已从2011年的25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4.1亿元,四年来累计投入5.4亿元。

民办高校可自主聘任校长 不需再报审批机关核准

教育部11月27日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删除了“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两项内容。这意味着,民办高校校长由民办学校自主聘任,不再需要报审批机关核准。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教育部为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已取消下放了十多项教育行政审批。

《决定》删除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和“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保留了“民办高校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任期原则上为4年”。

教育部方面称,此次修改是为与国务院规定保持一致。民办高校校长可自主聘任,不需要报审批机关核准。

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要向融合教育转型

“特殊教育的随班就读已顺利完成其历史任务,到了谢幕时间。如果不改革的话,融合教育始终停留在初始状态。”在岭南师范学院21日举办的海峡两岸特殊教育论坛高端论坛上,来自海峡两岸的130多位特殊教育专家,共同探讨迈向多元优质的特殊教育方式方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副会长邓猛教授认为,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模式要推进从随班就读到同班就读再到融合教育的转型。邓猛指出,随班就读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时期普及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的产物。他认为,从随班就读到同班就读是全纳教育本土化的必然诉求,同班就读是我国对融合教育理论的中国式回应与探索,特殊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彻底告别隔离的、等级制教育体系,使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真正融合成为统一的教育体系。

来自台湾的特殊教授专家、岭南师范学院特教系主任吴武典教授以台湾特殊教育为例,强调了特殊教育的均等性与公平性。他认为“有教无类”,对每一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不但要“零拒绝”,而且都要给予“适性的教育”,并充分发挥其潜能。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杨广学、美国俄亥俄州临床心理学专家赖铭次教授则从自闭症的角度,对特殊儿童生态化教育、自闭症诊疗的最新发展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经验。他们认为对特殊教育要完成从学校康复系统到家庭系统、社区系统生态支持系统的构建,让特殊教育对象实现就业、休闲、婚恋的终身发展目标。

广西取消终身教授聘任期“终身制”   执行退休制度

广西近日新出台《终身教授管理办法》,对原来的试行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删除终身教授“没有聘期限制”的提法,规定终身教授只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补助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后应办理退休手续。

广西2013年聘任了16名自治区级终身教授,他们来自广西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医院等相关单位,涉及理工、农林渔牧、人文社科、医药卫生等领域,每月享受不低于当月本人工资总额10%的补助。按照广西2011年出台的关于终身教授管理的试行办法,终身教授没有聘期限制,一经聘任后除违法违纪和丧失工作能力外不退休,这样的“终身制”在实际操作中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院士等杰出高级专家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5〕4号)明确,终身教授年满70周岁退休。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出台的办法依据国务院文件做出修订,纠正了终身教授“终身制”的认识误区,取消终身教授聘期终身制,执行退休制度。

办法规定,终身教授因身体健康不能坚持工作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个别确因重大项目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最多延长至75周岁。终身教授延长退休由自治区重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广东拓宽职校学生升学渠道  中职有望直升本科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到2020年,广东省要建成一批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同时全面建成职业教育强省。通过改革,职校学生升学渠道将进一步打通。届时,中职生有望直升本科。

《规划》指出,广东将不断促进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开放衔接,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探索中职、专科、本科贯通培养。该培养体系将拓宽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通道,扩展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

记者了解到,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要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学生可以通过考核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将共享师资和教育资源,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并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此外,广东还将改革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拟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规划》还提到,除了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未来还将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规划》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同时招收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鼓励农民工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建立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的通道,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

沪22所中小学推广“校园模拟听证” 推进学生自治

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啥时可开机?“德育处要求,手机放书包不能开;可年级组说,经班主任同意可给家长打电话。学校能否有个统一说法?”

本月,这个烫手的话题将在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以“模拟听证会”形式摆上台面。自2011年华政附中率先在模拟立法实验平台引进听证制度后,目前上海市长宁区已在小 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22所学校推开“校园模拟听证”,参与学生达3000余人次。该项目于近期入选第六届上海依法治理优秀案例。

“校园听证是让学生接受民主法治教育的一个好渠道。”长宁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将听证引入校园,有利于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法治精神;同时也利于激发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法治意识,让他们从小就懂得通过法治途径来实现自我管理。

模拟听证并非走过场,很多听证结果形成具体方案或制度。如西延安中学制订了《学生自修课方案》,泸定中学出台了《师生在校使用手机细则》。

学生在参与实验项目的过程中,法治思维和实践能力大幅提升。在模拟听证会基础上,长宁校园内出现更多依法自治的载体。华政附中校长傅松说,该校 “学生事务中心”就是在学校“模校管理”项目下生发的一个学生自治机构。针对学校生活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展调研,学生事务中心拟定解决方案并提交学校作为改 进有关问题的一个参考。“这为优化学校的教育管理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更真实的声音。”

海南禁止开除留守未成年学生 父母去向要登记

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呵护和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近日,《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提交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审议。

当前,留守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日趋增多。草案提出,学校应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与 学生监护人的经常性联系机制。学校应当对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未成年学生的基本情况、监护人情况、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等登记造册,加强与其父母和委托监护人沟通,指定专人负责留守未成年学生学习、生活、心理指导。

草案提出,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绝接收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未成年人入学,不得责令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停学、转学、退学或者予以开除。组织未成年人参加表演、礼仪、选美等活动,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社会生活中,草案提出,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和销售彩票、兑付奖金。

四川:“童伴计划”让3.5万名留守儿童及家庭受益

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公益研究院、共青团四川省委前不久在成都共同启动留守儿童关爱项目——童伴计划。项目试点期间将覆盖四川省内7市10县100村,有3.5万名儿童及家庭受益。

据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介绍,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频出,其原因多在于儿童监护人的缺位。而四川是外出务工和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大省,常年务工人员2400余万,留守儿童数量达254万人,是留守儿童问题关注的重点地区。

为及时、有效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此次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公益研究院、共青团四川省委在四川试点开展留守儿童关爱项目“童伴计划”,试点时间为3年,其间将覆盖四川7市10县100村,将有3.5万留守儿童及家庭受益。

项目将通过“童伴妈妈”“童伴之家”的模式,即每一个项目村都有一个全职的儿童守护专员和儿童活动场地,对项目村全部儿童的福利、安全、健康进行“监护”,建立起留守儿童的监护网络。

吉林推出系列措施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办学

吉林省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其中,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学校,其教师在业务进修、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其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为解决农村长期存在的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问题,吉林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农村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建设培训、实训基地设施。专家认为,在当前我国全面开放二孩以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引资、引智到贫困地区和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办学,从而提高人口质量显得更为重要。

该省规定,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学校的教师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学校的学生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在用地方面,利用社会资本在吉林省农村新建、改建、扩建民办学校,各地政府将依法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使用国有土地的,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以按划拨方式供地;以营利为目的的要实行有偿使用。另外,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按政策规定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云南出台教育督导新规   将非义务教育也纳入监管

新修订的《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简称《规定》)指出,除义务教育外,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也纳入监管范围。《规定》共27条,对教育督导机构及其职责、教育督导的对象及其内容、教育督导的实施及其程序、结果应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4.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总结 篇四

在本月初,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和中心校《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老山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在全体小组成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一个月大张旗鼓的宣传,群众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现将本阶段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宣传进村。重点向本村村民、学生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

2、向在校学生发放“义保知识宣传卡”。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知识统一印制在“宣传卡”、“宣传单”上,简单、清晰地标明国家免补的项目,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3、发布公开信。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2016年春秋季开学后不再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4、悬挂条幅和张贴标语、口号。在村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多种方式,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进行宣传。

5、在校内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内宣传栏、晨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义保政策。

5.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篇五

为确保我办201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工作整体推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明确各级职责,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改革政策,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据实核定贫困寄宿生,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二、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内容和政策

(一)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实施办法

1、具体标准。小学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区级承担。

2、实施办法。春季开学后,中心学校要及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摸底登记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对照资助条件,据实核定贫困寄宿生人数,确保在3月底前落实资助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生750元,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按学期考核,区财政划拨资金的时间在每年分2次下拨,直接打入学校账户,由学校每月用于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

(二)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免费教科书仍由省级实行的政府采购制度,配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继续积极推进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

(三)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具体标准:农村小学350元/生/年,城市小学260元/生/年。

三、范围对象

继续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

四、资金管理

1、严格执行调整完善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

2、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财政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各项业务,确保提高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3、在资金使用方面,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其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先后小学财务管理,加强学校指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加强学校货币资金管理,严峻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五、加强领导,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二)严格预算管理。中心学校、财政所将进一步组织培训,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预算标志制度。各中小学要按照规范的程序编报预算,确保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

(三)规范收费行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收取学生作业本费之外不得再想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作业本费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坚决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洪庆街办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

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的分配,主要依据学年初事业统计报表在校学生人数。生均标准农村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第四条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教育教学管理经费、活动会议经费、交通差旅经费、设备设施经费、日常维修维护经费、其他费用等,公用经费不准用于人员经费。

第五条 公用经费支出定额及要求:

1.日常办公经费(占公用经费小学19%、)

(1)办公费:反映单位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购买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公用经费的3%)。

(2)印刷费:反映学校试卷、讲义、资料等的批量印刷支出(公用经费小学2%)。

(3)水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以及师生茶水费等(公用经费小学5%)。

(4)电费:反映学校的电费支出(公用经费小学7%,初中8%)。

(5)邮电费:反映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和网络通讯费等(公用经费小学2%)。

(6)取暖费:反映学校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2.交通差旅费(占公用经费12%)

(7)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用经费2%)。

(8)差旅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出差的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等(公用经费10%)。

3.维修维护费(公用经费15%)

(9)维修(护)费:反映学校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4%),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1%,)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10%)。

(10)租赁费:反映学校租赁教室、办公用房、宿舍等的费用。

4.会议活动经费(公用经费12%)

(11)会议费:反映学校举办或参加的中小学生运动会、科技活动、教研教改等活动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公用经费10%)。

(12)招待费: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的费用,按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开支(公用经费2%)。

5.教育教学管理经费(公用经费的20%)

(13)培训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公用经费5%)。

(14)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实验室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服装(含体育教师服装)、专用工具、仪器、课改、质量监测等方面的支出(公用经费15%)。

6.设备购置经费(公用经费12%)

(15)仪器、图书等:由学校自行购的图书室图书的添置和仪器的添置(公用经费的2%)。

(16)购置设备: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的课桌椅的添置和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的改造(公用经费的10%)。

7.其他费用:反映学校上述支出项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的7%)

(17)劳务费:反映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工资、评审费等(公用经费的1%)。

(18)手续费:反映学校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公用经费的1%)。

(29)校园责任险(7元/生.年)。

(20)学生体检费(20元/生.年)。

第六条 各小学校应当按照本管理办法,制定本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经费报销审核、审批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严格按照支出预算的项目和标准支出,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七条 各小学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第八条 加强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中心校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洪庆街办201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我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来源与分配

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费实行以办为主、“校财办管”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在办政府的领导下,由办财政、教育部门统一核算、管理、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使用。为保证教育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方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用经费使用效益,办财政所开设教育经费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与核算。

1.公用经费的组成。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生均公用经费,现行补助标准为农村小学500元/生·年,城市小学550元/生·年,;二是办属学校的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经费的分配原则。每学年对每个学校下拨一定公用经费基数,保证学校正常办学,然后依据学校的实际学生人数分配,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偏远山区、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保证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合理分配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二、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与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参照以下范围和标准由办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外出学习考察等。

2.设备购置费。办属小学必须根据教学和日常管理需要,每年安排不低于全年公用经费总额的8%资金,用于图书资料、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师生所需生活设施等的购置。属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学校设备、材料及购置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宗办公用品等,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具体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中心校提出需求计划,中心校汇总审核后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实行采购。

3.业务接待费。业务接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从省从简的原则,对各类活动和迎接上级检查确需招待的,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坚持工作餐标准,不得出现本街办以外的接待发票。各学校业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全年公用经费总额的7%,具体规定为:学生人数在500人以内的控制在7%以内。4.维修费和校园环境建设费。各校每年安排不低于全年公用经费总额10%的资金,用于校舍维修、校园文化建设、课桌椅维修、教学及生活设备等的维修。各校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校舍维修维护、校园文化建设方案,按程序办理好有关手续后予以实施。5.学校安保经费。学校安保经费包括校园方责任险、聘请保安工资、聘请相关人员为师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学校为所辖区域安装安全警示牌等费用。学校安保经费应不低于全年公用经费总额的4%。

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含学生饮水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信息技术教育维护费、教师用教材及教学费、学生音体美活动及音体美教学费、学生实验实习费、实验耗材、专用材料费、劳务费、降温费、烤火费、校园方责任险保费及学生体检费等按实际需要,可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办属学校的预算编制要完全服务于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做到安全、谨慎、合理使用,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利益、长远与近期利益、事业需要与财力可能,全面、真实、完整、统一,既要体现量力而行,又要体现尽力而为。

1.办属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1)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入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根据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确定。收入来源要可靠、稳定,实事求是,不重报、不漏报、不虚报。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其他收入按类上交街办财政所。

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指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规定发放的教职工工资及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上级拨入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等不列入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各学校按上年拨付的公用经费数额测算本年的公用经费;事业收入指中小学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勤工俭学收入指学校勤工俭学项目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以上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2)支出预算主要指为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而发生的、符合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的商品服务支出(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支出不编入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和安保经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购建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2.学校经费预算由学校按统一的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并结合学校实际编制,并按当年公用经费总额的5%留存预备金。学校经费预算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办财政、中心校批准实施。

3.各学校要严格按财政、中心校批准的经费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对没有按照预算用款的学校可拒绝报销。因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变更经费预算的,应报办财政、教育中心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1.成立街办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各校教育经费。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在街办教育办公室领导下,接受街办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办教育经费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统一实行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确保教育经费有效使用。

2.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公开。各学校要建立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约束机制,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1名副校长、1名中层干部和5名教师代表组成副校长为组长。学校经费预算、单笔支出金额1000元以上须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每学期应在期中、期末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和公示栏等方式,向全校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3.坚持厉行节约,勤俭持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各项支出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校长审批后方可报帐。校长任期内不得产生新的债务,校长离任时,必须实行离任审计,如查实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条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禁止统筹、摊派办属各校公用经费。中心小学不得向办属各校统筹任何资金或变相摊派费用。

5.严格把好“三关”,确保经费安全使用。一是严格把好预算执行关。对学校的各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的10%。二是严格把好发票审核关。中心校会计核算中心要认真检查学校票据相关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拒绝报销。三是严格把好学校支出关。对不符合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项目,中心校会计核算中心应拒绝报销。对工作疏忽大意,把关不严的会计人员,责成其立即改正,并通报批评;对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条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加强审计监督,实行任期、任中和年度审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并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办属各校实行年度财务审计,及时对校长进行离任审计、重大工程及信访的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办财政部门要加强公用经费资金监管,对财务管理混乱、经费支出不合理的学校,暂缓拨付公用经费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7.严禁私设“小金库”,坚决杜绝乱收费。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学校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增设新的收费项目。学校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乱收费、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私设“小金库”的,直接追究校长责任;对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872号)和《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教计〔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四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寒暑假作业和作业本、免除初三毕业学生中考中招费 1 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无为县属农村地区。

第五条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二章 实施内容与分担办法

第六条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寒暑假作业和作业本、免除初三毕业学生中考中招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第七条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共同分担。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第八条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第九条 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免费提供一套印制作业和一套寒暑假作业、作业本,免除初中毕业会考和中考考试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第十条 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

第十一条 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

第十二条

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5:5比例分担。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要统筹安排实施。

第三章 范围对象

第十三条 义务教育“四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财政、教育部门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各校要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校在籍生免学费资金采取打卡发放的方式补助给学生。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各校要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第十八条

县财政、教育部门是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各中心校相应制定本学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统筹使用方案,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参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478号)执行。补助经费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各义务教育阶段校要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县教育局、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二十一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委托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配发给义务教育学生,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0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33号》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县教育局将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第二十五条 县教育局、财政局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定期通报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重点监管制度,加强对各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的监管。对各校在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等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第六章 附 则

7.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七

近日, 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将利用两年时间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 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新政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原则, 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上, 公办、民办学校破除门户之见执行统一标准。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 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补助的最低标准, 现行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学校, 要确保水平不降低, 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统一标准后, 补助资金可随学生流动携带。

在此基础上, 寄宿制学校将按照年生均200元的标准, 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对农村地区规模较小不足100人的学校, 按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 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 取消了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奖补政策;取消对农村初中进县城就读学生生活费交通费补助政策。

8.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八

【关键词】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研究综述

职业教育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有助于稳定职业教育资金来源。本文拟从国内职业教育财政经费研究的现状出发,综述我国职业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情况、完善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措施的研究。

1.我国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措施研究

对于教育经费的投入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法令法规,为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框架。

1.1建设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共识

在职业教育经费法令和政策下,进一步建立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由以下几点共识: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增加职业教育所占配额。

首先,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总体投入,提升教育投入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比例。其次,合理分配教育经费,适当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有所侧重,保障当前职业教育由于规模发展到内涵建设过程中的基本经费建设。

(2)以生均经费为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根据世界银行一项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职业技术学校生均成本通常比普通中学要高153%。 因此,以生均经费指数取代专项投入拨款作为衡量国家职业教育投入指标应当更为合理。

(3)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效益。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应该公布每一财政年度职业教育经费的构成及细节,并且要求每个使用或分配教育经费的机构都要逐级公布,使有限的、来之不易的教育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4)拓宽投入渠道,健全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仅仅依靠国家和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应当进一步拓宽投入的渠道。在我国,一是政府财政投入,包括国家财政性投入和各级地方政府征收的用于教育的税费所形成的地方财政拨款。 二是社会力量投入,包括: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以及企业或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投资,通过委托培养的方式使企业或行业交付一定的人才培养成本。 三是个人投入,这里的个人投入指受教育者的个人投入。四是校办企业,包括职业学校的校办工厂、科技服务创收以及通过校企合作获取企业各种形式的支持等。

1.2完善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研究结论

胡秀锦认为,促进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的举措包括,促进职业教育投资行为法制化和具体化;加强宏观调控,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比例;加强对经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采用适当的经费拨款模式,缩小地区经费差距;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和项目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企业应该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经费重要承担者,完善我国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保障机制。周劲松、李怡的提出落实政府责任, 健全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拓展投资渠道, 吸引社会投入;落实优惠政策, 保护投资主体利益;理顺责任, 以增强高职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郭国侠、向才毅、庞青三人的研究建议:建立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适应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制定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国家标准,完善投入依据;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整合职业教育经费资源;继续加大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经费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积极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健全经费筹措机制。

总而言之,完善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应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的责任,多渠道争取经费来源,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管理,建立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适应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体系。

2.我国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述评

我国目前对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研究还有以下几点值得探寻。

2.1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理论基础研究有待深入

目前研究多从现状分析入手,找出应对措施,而这种研究缺乏理论说服力,政策制定者以及相关执行者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职业教育投入的义务和责任。

正如高职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舒尔茨、布劳格和约翰斯通的教育成本分担思想认为,政府、企业、学生都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的重要承担者,实现了教育经费来源的多样化,从而为高等教育的发展筹集到充足的经费。

2.2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验本土化不足

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时代要求下,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在充分发挥自身主体功能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多元混合经费投入模式,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投入,培育多元化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体,不断拓宽职业教育的资金供应源。大多数研究没有落实到我国本土的特殊性,因而借鉴中有生搬硬套的现象。

2.3不同类型职业院校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稀缺

公办职业院校也得靠学费和自筹资金解决在编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编外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保费用、未列入政府计划的扩建和改建工程以及实训场所建设项目等。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经费完全靠自筹资金解决。举办者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学费则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购置实训设备、教学活动支出、教师培训、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开支等。企办职业院校建校初期的用地和资金主要由企业提供,其他经费也由企业承担。但扩大招生后,企办职业院校的多数开支已变为靠学费维持或由院校自筹资金解决。 研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职业教育财政特点具体研究,提出适合各类职业教育的可行性财政经费保障措施。

2.4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均衡研究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这就决定了职业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由于我国地区和城乡之间差距很大,职业教育经费投(下转第214页)(上接第187页)入呈现出严重的地区间不均衡,直接影响了区域间和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平衡发展。教育资源配置的补偿原则关注不同的学生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差距,并对处境不利的学生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予以补偿。总之,只要有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在社会、企业、民间的大力帮助下,我国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一定能够建立并会更加完善。 [科]

【参考文献】

[1]胡秀锦.职业教育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职业技术教育,2010,(22).

[2]郭国侠,向才毅,庞青.职业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研究.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12).

[3]刘晓,石伟平.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投入现状的分析与思考.理论经纬,2011,4.

[4]王贤.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非衡性研究.职业技术教育,2011,(22).

9.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九

一、宣传内容:

全面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和有关保障措施等,组织编写宣传提纲。

二、宣传方式:

1、开展新机制宣传月(2010年2月)活动。

一是重点依托娄底日报、娄底都市频道、娄星在线等本地主流报刊、电视、广播、网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撰写专题文章的方式,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娄星区教育局网站(http://lxq.12edu.cn)和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http://XX年.gkzw.com)开设专题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不少于15条次。《娄星教育》出版“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专刊”。

二是发放“宣传卡”。将省保障办统一印制的“宣传卡”、“宣传单”简单、清晰地标明国家免补的项目,在春节前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三是发布公开信。区保障办给每位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2010年春季开学后不再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是悬挂或张贴标语、口号。发挥中小学校分布广、布点多的优势,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2、开展新机制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好“两会”。各义务教育学校以校为单位,专门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校长和教师分片包干,检查落实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家长,教师要采取家访、电话等形式补告。

二是开学时搞好公示。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时要将新机制基本内容、国家补助情况、按规定仍可收费的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三是开学后广泛再宣传。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利用第一次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或在学校设立政策咨询站等形式,对新机制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3、公布保障办咨询电话:0738-8514820,热情解答有关新机制的政策,协助解决有关新机制方面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童喜阳彭建良

副组长:江双发唐春云

成员:各乡镇中学、区直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教育局办公室。专干:刘德斌。

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专人分管、部署、协调、推动本校的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建立奖励机制。做到宣传渠道多、宣传范围广、宣传形式丰、稿件数量多、稿件质量高。

2、建立工作机制。

各校要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xxx省、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会议精神上来,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学校应及时收集整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并及时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或提供新闻素材或线索(通过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每月上报相关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

3、及时总结推广

教育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农村、学校,进行形式多样、富有深度和特色的报道,积极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进展。

对各学校上报录用信息给予通报,并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指定标语

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免除学杂费,切实减轻人民负担

免除学杂费,体现党的关怀

政府资助贫困生,好好学习快成才

10.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十

副组长:江双发唐春云

成员:各乡镇中学、区直学校校长

办公室设教育局办公室。专干:刘德斌。

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专人分管、部署、协调、推动本校的宣传工作,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建立奖励机制。做到宣传渠道多、宣传范围广、宣传形式丰、稿件数量多、稿件质量高。

2、建立工作机制。

各校要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xxx省、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会议精神上来,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学校应及时收集整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并及时向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或提供新闻素材或线索(通过娄星区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网),每月上报相关宣传信息不少于2条。

3、及时总结推广

教育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农村、学校,进行形式多样、富有深度和特色的报道,积极宣传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进展。

对各学校上报录用信息给予通报,并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1.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十一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完善机制、城乡一体;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创新管理、推进改革;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二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统一确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北方取暖地区学校补助水平。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及中部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为8[∶]2,中部其他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三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地方建立,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四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中央继续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

《通知》明确,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以后每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线的重大体制机制突破,是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金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此次新政策最大看点是打破原先农村、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别设计的模式,通过部署,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新政策,投入重点仍然在农村。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仍然是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短板。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无疑是此次新政策又一亮点。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要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切实加以解决。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就是要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的问题,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新的制度实施后,大约1300万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会直接受益。

12.消防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篇十二

关键词:科研经费,多层次,审计监督机制

近年来, 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增大, 2013年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达到了11 846.6亿元, 比上年增加1 548.2亿元, 增长15%, 研究与试验发展 (R&D) 经费投入强度首次突破2%[1]。但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支出报销不合规、部分项目进展迟缓, 结题率较低等诸多浪费、低效使用和滥用等问题, 形成的原因有制度的漏洞、间接成本的补偿不足、财务监督缺失、内部审计失效等[2]。本文尝试从建立多层次审计监管机制来探讨科研费用审计监督, 完善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

一、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的核心组织即审计主体, 应该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构成

国家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对科研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权, 其审计对象是科研单位, 其工作结果向政府负责和汇报, 并且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和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的审计。它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 即国外统称的独立会计师审计或民间审计, 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受托审计。在我国, 依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 社会审计是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独立审计。

二、多层次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的基础

(一) 国家审计是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核心

国家审计机关的目标是通过审计, 掌握和了解科研资金的基本情况, 揭露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加强和改进国家科研资金的管理, 确保国家科研资金的有效使用。国家审计机关需要完成对政府投入的科研项目决算审计, 并对科研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科研单位主要实施内部审计, 完成科研项目内部评价;社会审计根据业主委托开展独立审计, 从社会责任角度看, 社会审计目标与国家审计目标是一致。

(二)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基础

做好内部审计等于把好了第一道关, 内部审计在促进内部控制建设和督促管理责任落实、资源绩效提高起到重要的作用。许多科研单位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了本单位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明确了科研单位内部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范围。

(三) 社会审计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的有力补充

社会审计组织用人机制灵活,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随时聘请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这是对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机关审计力量的有力补充,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更好地实现审计的总体目标。另一方面, 社会审计组织可以借助国家审计机关的权威来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 减少审计风险, 并获到经营利润。社会审计组织受业主委托, 进行科研项目审计, 更多的是服务于业主, 工作往往缺乏独立性。由于利益关系, 社会审计对业主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一些做法, 不便于直接披露, 审计工作存在较大的风险。而国家审计机关权威性大, 独立性强, 审计带有强制性。在国家审计机关的统一组织、监督和指导下, 社会审计组织按照国家审计的要求, 实施审计, 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和人员优势, 敢于大胆的披露问题, 规避审计风险[3~4]。

三、改进和完善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在科研经费审计中协调方式、方法的意见和建议[5]

(一) 国家审计应进一步加大对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指导监督的力度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科研经费审计的操作规程, 进一步规范内审、社审参与研经费审计的程序及方式方法, 是做好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保证。国家审计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建立完善内审、社审参与科研经费审计的实施、评价、报告等工作规范, 使之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进一步加强对内审机构的培训和指导。要保证工作质量, 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加强对内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对其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宣传内审工作成果, 确保科研经费审计质量。

3.加大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力度。一些科研单位重科研考核, 轻科研监督, 重视科研立项、申报, 容易忽视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内部审计工作有时得不到一把手的关心和支持, 内部审计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 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以至于在一些国家审计的报告中, 科研费用出现了“扩大用途”、“挤占挪用”等普遍现象, 甚至出现了“腐败”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科研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失效, 所以国家审计机构应该加大对内部审计的支持力度, 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4.加强对社会审计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国家审计要开展对社会审计资格认定及审计质量抽查工作, 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质量低、违规操作的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处理, 规范其执业行为[5]。

(二) 在科研经费审计中, 国家审计利用内审、社会审计力量的方式

1.联合审计。由国家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 内审、社审有关人员担任组员, 组成联合审计组开展审计。特点是充分利用内审、社审的专业优势, 有事半功倍之效。

2.分层审计。国家审计对大型的科技项目开展审计, 其他单位或一些下属、分支机构, 可授权内审或委托社会审计, 特点是抓住了重点, 节约人力、物力。

3.交叉审计。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可以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交叉审计, 通过交叉审计可以拓展审计人员的视野, 拓宽审计人员的工作思路, 同时也可以避免“熟人”管理, 健全科研单位内部监督机制[6]。

4.“五统一”审计模式。在审计任务较重、较集中, 时间要求紧的情况下, 委托社审人员或抽调内审人员, 分别组成多个审计组, 按统一部署、统一审计方案、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处理“五统一”方式开展审计。特点是全方位统一进行, 可保证审计质量。

(三) 充分利用社审、内审的审计成果,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网络

一是利用内审对下属单位审计的结果, 利用内审资料确立审计重点;二是利用内审的行业优势, 建立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档案, 从科研经费预算与执行情况、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情况、科研经费管理责任情况方面出具审计意见;社会审计根据业主委托出具的审计报告建立档案, 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7]。

(四) 加大对科研经费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

让科研经费“晒”在阳光下, 并以现代财务制度管理加以管理, 同时每一个科研课题的经费使用审计结果至少在本课题、本单位中要公开、透明, 这样才能避免一些恶性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EB/OL].http://www.stats.gov.cn.

[2]沈煜.中美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比较研究[D].北京: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9.

[3]严冬雪.浅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1, (10) .

[4]审计署武汉特派办.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探索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新路[J].中国审计, 2004, (14) :17-18.

[5]刘鹏.试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关系[J].江西审计与财务, 2001, (Z1) :52-54.

[6]孙颖, 张强.美国审计署对政府业务“重复、交叉与分割”的审计[J].审计文汇, 2014, (8)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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