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2024-08-05

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16篇)

1.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一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 昆明经开区洛羊友和冻品经营部(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莱阳真鲜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冷冻/冷藏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冷冻/冷藏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冷冻/冷藏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交付

1.乙方有义务对加工后的产品(以下称“成品”)完成检查后,交付给甲方。并向甲方出具厂检报告

2.乙方在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交付日期(以下称为“交付日”)在乙方工厂出货地点向甲方交付成品,交付所产生的搬运、物流等费用原则上由甲方负担

3.乙方因甲方原因无法在交付日交付成品的,可向甲方请求自交付日至实际向甲方交付日的期间该成品的保管费用。保管费的具体金额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4.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产生的无法在交付交付成品的,可向乙方请求自交付日至实际向甲方交付日的期间该成品的延误费用。延误费的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结算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书的要求交付成品时,甲方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支付加工费

1.纯加工结算。即甲乙双方根据加工订单,协商加工费,甲方按协商的加工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2个年,自2021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昆明经开区洛羊友和冻品经营部 乙方:莱阳真鲜味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2.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二

Agent技术已经被广泛用于人工智能和Internet领域的研究活动中。多Agent系统是分布式人工智能的研究热点, 其研究重点在于如何保证Agent间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协作, 这是多Agent系统成功运转的关键, 也是增强整个系统可靠性、降低系统通信开销以及提高系统效率的关键。其主要问题可描述为, 在MAS中, 当某一个Agent接收到某一项任务时, 如何在系统中利用最小的通信代价高效地选出一组符合条件的Agent来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在目前对MAS的研究中提出了许多解决该问题的方法, 在所有协作方法中, 基于协商机制的合同网协议 (Contract net protocol, CNP) 是最著名且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协作方法, 是用于分布式问题求解环境下各节点进行通信和控制的一种协作协议。

1 合同网协议

合同网协议是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于20世纪70年代末共同出资研究, 用于分布式问题求解的高级通讯和控制协议, 是MAS中采用最为广泛的控制结构。目前, 合同网已经应用于通讯网络管理系统、敏捷制造系统、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分布式感知系统等多Agent系统。

合同网协议是用于解决分布式问题求解环境下各节点之间的任务分配而进行的一种合约协作过程。合同网的节点构成包括:本地数据库节点、通讯处理器、合同处理器和任务处理器, 如图1所示。

本地数据库包括与节点有关的知识库、协调当前状态和问题求解过程的信息。通信处理器与其它节点进行通信, 节点仅通过该部分直接与网络1相接, 通信处理器的主要功能是理解消息的发送、接收及实现。合同处理器主要负责合同网协议的执行过程, 在任务分配过程中, 合同网协议模拟人类商业活动中的招标-投标-中标过程, 合同处理器判断招标所提供的任务, 发送投标和完成合同。同时分析和解释到达的消息, 执行全部节点的协作。任务处理器的任务是实际处理赋予它的任务的求解, 从合同处理器接受所要求解的任务, 利用本地数据库进行求解, 并将结果送到合同处理器。

1.1 基本合同网协议

基本合同网协议的基本思想是将任务的委派通过节点之间的招投标过程实现, 将协作引入到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双向选择过程中, 节点之间通过招标—投标—中标机制进行任务分配, 使系统以较低的代价、较高的质量完成分布式任务。

在合同网协议中, 所有Agent可以归纳为两种角色:管理者和承包商。其中, 管理者的职责包括:对每一个待求解任务建立任务通知书, 将任务通知书发送给有关的承包商Agent;接收并评估来自承包商的投标;从投标中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 与之建立合同;监督任务的完成, 并综合结果。承包商的职责包括:接收相关任务通知书;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接受任务, 不接受发送拒标通知, 否则发送投标通知;如果投标被接受, 按合同执行分配给自己的任务, 向管理者发送求解结果。

在合同网协作方法中, 不需要预先规定Agent的角色, 任何Agent通过发布任务通知而成为管理者;任何Agent通过应答任务通知而成为承包商。系统中的每一待求解任务, 由承担该任务的Agent负责完成。当该Agent无法独立完成该任务时, 它就将履行管理者职责, 为该任务发送任务通知书;然后从返回的投标中选择“最合适”的Agent, 将任务分配给此Agent, 建立相应的合同。

1.2 基本合同网协议的优缺点

在经典的合同网中, 任务的产生、分配、管理者以及承包商的产生均是动态的, 系统的灵活性好。但传统的合同网协议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 影响了实际协商过程以及任务的分配的效率。这些不足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 标书的公布时存在的问题。在经典合同网协议中,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求解者并从中选择合适的最终问题求解者, 管理者Agent需要将招标信息以广播方式发送给系统中所有的承包商Agent, 所有的承包商Agent均可以参加投标。这不但容易造成系统中通信频繁, 管理者还必须对大量的投标申请作出评价, 耗费了系统中的大量资源。可见, 这种不加选择的标书公布方式不仅会造成管理者负载过重, 还可能导致网络阻塞。

其次, 管理者Agent分解任务时存在的问题。任务固有的分解方式可能会不适应开放的分布式环境。管理者Agent为每个子任务选择一个承包商Agent, 并将子任务分配给该承包商Agent, 没有一个承包商Agent通过自己的规划来获得一个子任务, 就算采取子合同方式, 将一个子任务分配给一个Agent的固定任务分配策略也会导致低效率。

2 改进的合同网协议

针对以上的问题,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改进动态合同网协议的Multi-Agent协作模型 (a Multi-Agent Cooperation Model based on Improved Dynamic Contract Net Protocol简称MACMIDCNP) 。MACMIDCNP中, 以联盟为基本单位进行任务的投标, 根据混合遗传蚁群算-法求得能完成任务的最优联盟, 根据可信度以一定概率直接选中该联盟作为承包商, 将通信范围缩小至该联盟内部, 从而大大降低了系统的通信代价, 节省了系统的运行时间, 提高了系统的整体性能。

2.1 基本概念1) 可信度

定义1管理者m相信承包商Ci能够顺利完成任务的程度称为可信度, 记为

可信度是进行任务委托的主要指标之一, 对某个承包商的可信度越高, 则将任务委托给它的可能性就越大。

2) 中标概率

管理者m修改承包商Cj对任务Tj的效用为u' (Ci, Tj) = (1-m) u (Ci, Tj) +m#Trmi (Ci) #u (Ci, Tj) , 其中u (C, T) 为承包商Cj完成任务Tj的效用, m![0, 1]代表可信度在投标决策过程中占的权值, 使用修改后的效用进行中标者的筛选。中标概率用如下公式表示:Z

管理者分配任务时, 根据相应策略探测承包商是否空闲, 若空闲, 则将任务直接以概率Pij发送给指定承包商Cj。

2.2 MACMIDCNP算法

利用联盟机制、相关参数更新规则以及中标概率公式, 以联盟为基本的投标单元, 构造MACMIDCNP算法如下:

算法:MACMIDCNP算法

输入:联盟集C, 任务集T

输出:任务完成记录3

步骤:

1) 管理者利用任务分解推理机及知识库, 将任务T分解为若干个独立的子任务, 即T= (T1, T2, g, Tn) ;

2) 管理者从T中随机选择任务Tj;if (T为空) , 输出任务完成记录, 程序结束;

3) 根据混和遗传蚁群算法求得完成任务Tj的最优联盟Ci及其效用u (C i, T j) ;

4) 对于任务Tj, 以概率Pij选择特定的联盟Ci作为指定承包商, 向其发送标书, 并设定响应时间为deadline;

5) 若承包商Ci同意执行任务, 向管理者发送确认通知;否则, 不发送确认消息;

6) 若在时间deadline内管理者没有收到该承包商的确认消息, 转9) 并减少承包商Ci的可信度;否则管理者直接向承包商Ci发送中标通知, 发送任务Tj, 并监督执行, 同时通知其他投标者投标失败;

7) 承包商Ci收到任务Tj后, 调用任务分解模块, 将任务分解为Tj= (tj1, tj2, …, tjn) , 在联盟内分配、求解。然后返回任务的执行结果给当前系统管理者, 同时根据相应的规则更新相关的状态参数;

8) 若承包商Ci没有完全完成任务, 则根据公式减少该联盟的可信度, 并设剩余任务为Tji, 令Tj=Tji, 将其加入任务集T中, 同时承包商Ci成为新的管理者, 转9) ;否则转11) ;

9) 一轮协作结束;

10) 若管理者决定进行新一轮招标, 转2) ;

11) 任务Tj成功完成, 把Tj从T中删除, 转2) 处理下一个任务。

2.3 仿真实验结果及分析

实验环境:

1) 硬件环境:CPU Intel P4 3.0GHz内存1.00GB;

2) 软件环境:Windows XP;

3) 软件平台:Repast (Recursive Porous Agent Simulation Toolkit) 是芝加哥大学社会科学计算研究中心研制的Multi-Agent建模工具, 设定有20个执行Agent, 任务数由50增至1 500个, 通信代价测试结果如图2所示, 运算代价测试结果如图3所示。

3 结论3

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出, 随着任务数的不断增加, MACMIDCNP算法的通信代价大大低于DCNP算法, 这是因为在MACMIDCNP算法中, 管理者根据可信度与承包商的效用进行决策, 而不是单一的以信任度作为决策标准, 以联盟为基本投标单元而不是以单一Agent为基本单位进行投标, 而联盟的任务求解能力要远远大于单一Agent, 很多单一Agent无法求解的任务可以在联盟内部成功完成, 最终使得系统的通信代价大大降低。另外, MACMIDCNP算法使得管理者能够优先选择能力更强的承包商, 从而节省了运行时间, 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在MACMIDCNP算法中, 管理者根据可信度与承包商的效用进行决策, 而不是单一的以信任度作为决策标准, 以联盟为基本投标单元而不是以单一Agent为基本单位进行投标, 不仅有效地提高了任务完成的效率, 而且大大减少了通讯量, 使得系统整体性能得到提高。实验表明在任务数不断增大的大规模系统中, 该算法比DCNP算法具有明显的优势。

参考文献

[1]万武南, 王晓京, 宋春雨, 等.基于范例推理的合同网模型[J].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 2005, 26 (9) :1578-1581.

3.论合同转让中仲裁协议的效力 篇三

关键词:仲裁协议;债务承担;债权让与

中图分类号:D997.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 (2011) 17-0103-02

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但如果合同是含有仲裁协议条款,当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时,该仲裁条款是否也应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先行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和国际公约均未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各国的司法实践也不尽相同。

一、仲裁协议转让的理论

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后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是很常见的,理论上也没有太大争议。但是如果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该仲裁条款是否同时转让给第三人?换言之,第三人是否应受该仲裁条款的约束?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尚存争议,各国的做法也各不相同。下面就理论上的分歧作一归纳。

1、支持国际商事仲裁条款与主合同同时转让的理论

仲裁协议同合同一样,其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方,而合同的效力只有在当事人合意之下才能及于第三人。因此,仲裁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是否应当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仲裁协议是否可以因当事人的合意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问题。仲裁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契约,且是一种实体法上的契约。从契约的相对性原则来讲,仲裁协议仅仅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效力。但随着仲裁实践和仲裁理论的发展,当前的主流做法则认定,在特定情况下仲裁协议对未签署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也产生约束力。

实践中,有许多国家采取仲裁协议与主合同同时转让的做法。在美国法中,涉及仲裁条款转让的多数案件均是在整个合同转让时讨论的。在转让整个合同的情况下,美国法院认为,仲裁条款随主合同一同转让,主合同中关于仲裁条款的规定均可以用来抗辩受让人。法国对仲裁条款的转让无专门规定,法院一般判定在主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自动转让。在瑞士,除非某些特殊情况,仲裁协议也应当与其他的权利一同转让。

2、反对国际商事仲裁条款与主合同同时转让的理论

反对国际商事仲裁条款与主合同同时转让的观点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从仲裁条款独立性来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与合同不同的单独协议,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的其他条款而存在,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而无效,也不因合同本身的存在与否受到任何影响。因此,当主合同转让时,仲裁条款不随主合同转让而转让,除非双方当事人同意此项转让。

但是,依据仲裁条款提起仲裁的权利应当与其他从权利一样随着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如果争议一方能够在争议出现后,随便以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对抗仲裁管辖权,那么仲裁条款也就事实上失去其约束力。因此,独立性是为了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开始,而仲裁条款的转让则是为了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完结,以仲裁条款自治性反对仲裁条款随合同转让自动转让是不合理的。

(2)缺乏书面仲裁协议

仲裁是基于双方的合意而产生的协议。各国仲裁法与国际上有关的公约均要求仲裁协议是书面的方为有效。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在书面的仲裁协议上签字,就不受仲裁协议的约束。但是随着商业实践的发展,这一要求已逐渐放宽,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确认或者正逐步接受一些没有签字的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以需要书面仲裁协议来反对仲裁协议的自动转让的说服力不强,也不符合放松仲裁协议形式要求的国际趋势。

二、不同情形下仲裁协议的效力

合同的转让,准确地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指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分为合同承受、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三种情形,若合同出让人与合同相对方之间在原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那么对该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应区别对待。

1、合同承受时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

合同的承受又称合同概括转让,即合同的整体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合同承受中,合同的转让人经合同另一方或者其他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给受让人,如果原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对合同的受让人与合同的其他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在合同的转让过程中,受让人或合同的其他方当事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即在合同承受的情况下,适用的是仲裁条款“自动移转规则”(Antomatic Assignment Rule)。这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2、债务承担时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在合同债务承担的情况下,与合同承受的情形类似,债务人转让债务同样需要得到合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因此,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债权人应当具有约束力,除非受让人或者债权人双方或者一方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对于合同债务承担,各国一般都规定:债权人的同意是使债务承担有效的最主要条件。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债权人若愿意继续采取仲裁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明示同意债务转移时就视为同意仲裁条款一并转移给受让人。若债权人未明示同意,同时在合理期限内未作出有相反意思表示的特别声明或保留,也视为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将仲裁条款中的权利义务随合同债务一并转移给受让人。因此,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债权人应当具有约束力,除非受让人或债权人双方或者一方有相反的意思表示。

3、债权让与时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

这种情形在国际上争议较多,各国做法不一。在合同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各国大多规定转让不需债务人同意,而只要对债务人通知即可对其生效。所以,大多数国家否定了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债务人的效力。但是,近来也有国家承认在债权让与时,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债务人即合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同样有效。法院和仲裁庭对此种情况下仲裁条款自动转让原则的论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将仲裁条款视为基础合同的从属权利。仲裁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唯一的目的是保障合同权利的实现,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属于合同的附属权利,应当与合同其他条款项下的权利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受附属权利转让规则的支配。因此在主合同转让时应该自动转让。(2)对各方公平合理的期待进行分析。合同权利的转让仲裁条款自动转让并不损害相关当事人对合同的公平合理预期。从债务人的角度分析,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合意达成仲裁就意味着仲裁不仅是其应当承担的义务,也是其享有的权利。债务人的义务在原合同权利转让后一般并没有实质地改变。如果仲裁条款不能自动转让,那么只要原合同当事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他就可以逃避仲裁的义务,这样仲裁条款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从债务人权利的角度而言,原合同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有理由认为债务人本来是希望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的。如果仲裁条款不能自动转让,债务人就必须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其仲裁解决争议的合理期待就要落空。从受让人权利角度看,只要转让合同有效,他所受让的合同权利就应该得到保护,没有理由认为受让人就其受让的权利所受到的保护要比转让人少,故在一项转让中,仅仅让与合同权利而不转让对该权利的保护是难以想象的。从受让人义务分析,受让人不应当被置于比转让人更优越的地位,如果原合同对债权所附加的条件之一是以仲裁方式解决有关争议,那么受让人无权摆脱仲裁的约束。

三、结论

无论从仲裁的产生来看,还是从世界各国的普遍实践来看,仲裁制度的最根本属性在于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意志,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在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方式上拥有一定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而且当事人自己也要受到自己选择的制约。在国际国内民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中,仲裁所具有的合同因素就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一原则。“无合意则无仲裁”是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决定的,根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是一个合意的过程,前提是当事人一致认可以其选定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从表面上看,对仲裁合意的要求形成了国际商事仲裁条款转让强有力的阻碍,因为原仲裁条款中没有也不可能表现出非转让方当事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仲裁合意,如果仲裁条款签字方在未经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仲裁义务强加给他,那么受让人的权利就会受到侵害,使其不能享有通过公正和公开的法院审判维护自己权利的自由,也就否定了他应得的法律援助。但实际上,国际商事仲裁条款转让并没有否定“无合意则无仲裁”这一基本定律,恰恰相反,确定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非转让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必须以当事人意图为基础,因为在国际商事合同发生转让的情况下,通常在转让人和非转让方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条款中根本没有提及该仲裁条款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合同转让后,就必须借助对当事人合意的推定来实现仲裁对当事人合意的要求。在国际商事合同转让中,不论从常理还是法律的观点看,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在授予受让人权利时加以一定限制。合同转让,其中的仲裁条款是否一同转让,是转让协议的解释问题,归根结底,这一解释要服从当事人的意愿。在合同转让时,如果转让人、受让人和非转让方合同当事人明确改变或排除了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原仲裁条款对受让人不具有拘束力,反之,则对受让人有拘束力。

对受让人而言,当债务人与转让人之间的合同载有仲裁条款时,受让人有合理的机会考虑在其受让了合同权利,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时,通过仲裁解决他和债务人之间的争议对他是否有利。如果他不愿接受仲裁条款,他就应当在合同转让时向转让人表示反对继续适用仲裁条款;否则,他就应当受仲裁条款的约束。

参考文献:

[1]谭兵.中国仲裁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

[2]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赵秀文.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乔欣.比较商事仲裁[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5]于喜富.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与协助——兼论中国的立法 与司法实践[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6]张圣翠.国际商事仲裁强行规则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7]顾华宁.国际商事仲裁条款转让问题研究——基于国际商事合同转让[D].西南政法大学,2003.

[8]赵健.长臂的仲裁协议——论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效力[J]. 仲裁与法律,2000,(1).

4.施工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 篇四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4台塔吊进行安装及拆除。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塔吊安装拆卸资质。为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甲乙双方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生产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

2、乙方在安装,拆卸前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严格按塔吊安装规程进行安拆操作,严禁违章酒后操作。

3、参加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件,严禁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4、甲方提供供电箱,塔吊配合安装等条件,同时进行相应配合工作。

5、乙方在施工中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并密切注意周边情况,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机械设备等其他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亡的义务,对于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顾村镇 乙方:南通力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宝安公路北侧2号地块项目经理部(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5.委托加工协议合同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二. 加工方式:

甲方同意放单与乙方加工,并负责提供所有布料及辅料(不包括线) 乙方领到所有辅料后 月 日上线生产,必须先做两件大货产前样送交甲方,经甲方批复封样后方可进行大货生产(质量以乙方送交产样为准)。每天交货( )件成品给甲方(运费自理)

三. 双方义务:

1. 甲方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可分批次顺序供给,若因原.辅料的延误而影响乙方生产,乙方可顺延交货日期,若生产款式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2. 在加工期间乙方必须为甲方的技术.款式保密,若有出卖或泄漏,经查实后,将扣除乙方的全部加工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一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生产起见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和外协跟单人员的工作。

4.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超用的一切原.辅材料,甲方均以采购价额在乙方的加工费中予以扣除。

5. 本合同所有款号的最后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逾期所交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每件按销售价120%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质量检验标准

1. 乙方所有的产品的返工率不得超过每个款式总量的5%,超过5%的,每件扣除乙方人币叄元整,重复返工超过三次的则按废品计算,废品按甲方本款产品销售价的120%扣罚乙方.

2. 乙方在所有大货交完和返工完成后,必须带上甲方开具的成品入库单.领料单到财务部结算加工费,并退回所剩原.辅材料,在本单货物没有质量和理赔的情况下,甲方于( ) 天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加工费。 五. 纠纷处理:双方若有未尽事宜,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因此发生的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本合同签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及自行失效。

6.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六

编辑为您准备了关于《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买卖合同协议书》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买卖合同协议书

甲方(原合同出卖人):

乙方(原合同买受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 2007 年 9 月 24 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收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经鞍山市 处 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市 处及房管部门各一份,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7.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七

摘要: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均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 学生就业时只签就业协议书不签劳动合同和只签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书的做法都是欠妥的, 应先签就业协议书再签正规劳动合同, 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

参考文献

[1]关怀主编.《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王全兴主编.《劳动法》.法律出版社, 2004

8.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八

2016年初,一场房屋争夺大战在法庭上演。

房屋转让协议上加了名

2007年底,离异的钱刚经过一段时间调整,终于从失败的婚姻阴影中走了出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李丽。钱刚三十出头,李丽年近三十,两人都没有孩子,曾经的婚姻没有成为障碍,相同的婚姻经历,倒是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有过婚姻的人更加理性,也更加现实,交往几个月后,两人才彼此投下满意票,定下终身大事。

婚事敲定了,房子在哪里?钱刚离婚时近乎净身出户,这几年,靠着努力工作攒下一些钱,也一直准备买房,可由于婚事没定下来,他也就不着急。如今,眼看就要和李丽谈婚论嫁了,钱刚觉得也到了该买房的时候了。他仔细一盘算,买新房,资金缺口不小,于是钱刚只能降低标准,把目光瞄向二手房。看房的事儿,钱刚没告诉女友,先是悄悄进行,毕竟,李丽还没答应嫁给他,买房的资金,他也没打算要女友掏腰包。一边是买房进行时,一边是恋爱进行时,房子一选定,钱刚求婚也成功了。

“钱刚,我们的新房怎么办?”2008年5月的一天,李丽主动跟钱刚商量房子的事。两人还没领结婚证,但既然已定下婚事,李丽自然不想“裸婚”!

“房子我已经看好了。”见女友询问,钱刚将签字不久的房屋转让合同拿了出来,向女友介绍了房屋的位置、面积,并将合同递给女友。

可男友买好房子,带给李丽的不是惊喜,而是不悦。她接过房屋转让合同,一字一句仔细阅读,越看越不高兴。

看女友的脸色越来越不对劲儿,摸不着头脑的钱刚惴惴不安地问道:“怎么了?”

“你买房怎么没跟我商量?”李丽问得很直接。

“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以为李丽对房子不满意,钱刚急忙解释,可这解释根本无法驱散女友脸上的乌云。两人说了半天,钱刚终于明白,女友不是对房子的位置和面积不满意,而是对房子的权属有意见。转让合同中买受人一栏,只有他钱刚一个人的名字,其他共有人情况一栏,是一个大大的“无”字。购房款是钱刚一个人支付,合同这样签没什么不对,可女友已经确定,婚事已经商定,女友有意见,就不能单纯用法律眼光来看。要结婚了,房权证上加个名字,是当地时下流行的做法,女友的要求其实也不过分。

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便有了解决方案,钱刚爽快地答应给女友加上名字,并付诸实施。2008年6月的一天,钱刚带着李丽,来到卖房者家中,把各自保管的房屋转让合同拿出来,添加了“房屋产权归钱刚、李丽共有”的字样。卖房者和钱刚、李丽,三人均在合同文本改动处摁了手印,李丽的加名行动宣告完成。

加名成功,了却了李丽的一桩心事,也扫清了二人婚姻道路上的最后一道障碍。2008年底,钱刚和李丽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亲朋好友的祝贺声中,走进了婚姻殿堂。

离婚了房屋没过户

钱刚和李丽的婚姻生活拉开了序幕,激情过后,柴米油盐成为生活主题。刚开始,两人倒也过得平静幸福,可没过多久,随着两人相互了解的加深,再加上包容的不足,他们的隔阂越来越深。2012年初,一件小事触发了夫妻大战,两人之间蓄积已久的矛盾像火山一般爆发了。

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12点,钱刚应酬完毕,带着醉意回家,哪料,他却进不了屋——大门被从里面反锁了。他一边打电话,一边敲门,过了好一阵儿,李丽才来到门边,却不开门。

“现在才回来,你看看几点了?还喝了酒?把我的话当耳边风!”隔着门,李丽就嗅到门缝里飘进来的丝丝酒味,也感受到了丈夫话里带着的浓浓醉意。丈夫过多的应酬,李丽向来反对;丈夫经常性的醉酒,更是让李丽厌烦不已。于是她故意反锁了房门,想让丈夫长长记性。钱刚好说歹说,李丽就是不开门。

有家难归,有门难进,钱刚十分恼火。其实,他也是一肚子苦水。人在江湖飘,应酬少不了,妻子不理解,两人的矛盾日积月累,愈来愈深。那天,钱刚被妻子挡在门外,苦求无效,酒劲上来了,火气也上来了,咚咚咚把门砸得山响,几乎就要破门而入了,李丽才极不情愿地开门,把他放了进来。

进屋后,两人又是一场口舌之战,钱刚恼怒之下打了妻子一耳光。李丽哭着进了卧室,钱刚则睡在了沙发上。第二天,钱刚再三给妻子赔不是,可妻子却不肯原谅他。

夫妻俩随后陷入冷战,僵持两个多月仍没有丝毫缓和的迹象。2012年4月,丧失耐心的钱刚搬出去另行租房居住,与妻子正式分居了。

分居是婚姻的风向标,往往是分手的前兆。2014年3月,钱刚和李丽对彼此再无留恋,分手的时刻最终来临。两人没有孩子,离婚很简单,就是财产问题。可他们分居期间,李丽一直住着那套婚房,钱刚没有提及,离婚时便未作处理。

分居时,李丽住着那套房子,离婚后,李丽仍然住着那套房子。但由于种种原因,那套房子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从法律角度看,钱刚和李丽都不是房主。因为离婚时拖泥带水,搁置了房子的分割,最终埋下纠纷隐患,让钱刚和李丽婚事虽了,“房事”难断。

钱刚一直惦记着那套房子,离婚时未提及,只是因为不想让房子来搅浑离婚的事儿。现在离了婚,他没有顾忌了,开始着手收回房子。对李丽下逐客令之前,钱刚做足了功课,到房产局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将房子登记到自己名下,随后便要求前妻搬离。

面对前夫咄咄逼人的气势,李丽哪会逆来顺受?

nlc202309091240

房屋分割遇难题

“我不同意。”李丽的回答很简单,她自有不搬的道理。房子购买时,两人已经在一起,购房款跟她没关系,但转让协议的买受人中有她的名字,协议写得明确,她是房屋的共有人。有白纸黑字的协议为证,凭什么要她无条件搬离?李丽认为,在房屋转让协议上加名,相当于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了房屋的权属。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应当按照《婚姻法》照顾女方的原则来分割。

前妻抛出“共有说”,钱刚并不认同。钱刚表示,房屋购买于结婚前,购房款系其个人独资,决定了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同意李丽在房屋转让协议上加名,从法律上讲,叫作赠与,既然是赠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财产交付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他与李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没有交付至李丽手中,现在他反悔了,撤销赠与是他的权利。婚姻已经结束,赠与已经撤销,李丽再无居住于房屋中的合理依据,应当搬离。

前夫PK前妻,房屋究竟如何分割?钱刚不急,房权证写上了他的名字,他准备打持久战;李丽本来也不急,可禁不住前夫屡屡催促,气恼之下,干脆一纸诉状将钱刚告上了法庭。诉状中,李丽阐述了房屋的购买经过及她与钱刚的婚姻历程,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她和钱刚共有。

前妻选择法律途径,钱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牢牢地抓住两点,前妻对于房子未出资,前妻的名字从未登上房权证。2015年底,法官试图从两人曾经的感情入手,希望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可钱刚毫不松口,调解大门完全封闭。非此即彼,非彼即此,几年夫妻情能否影响协议,房屋究竟属钱刚个人所有还是二人共有呢?

2016年初,湘中某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基于《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该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房屋系不动产,权利转移以过户为准,未登记过户,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基于《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AA制”,财产姓私姓共,悉听尊便。AA制约定了,财产权属从约定,房屋即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不影响配偶依据约定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李丽在房屋转让协议上加名,如果适用《合同法》,由于未登记过户,权利未转移,钱刚有权撤销;但如果适用《婚姻法》,则过户与否,不影响权属的约定,钱刚撤销无效,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再行分割。适用不同的法律,决定了不同的结果,显然,这是本案的焦点。那么,李丽的加名行为到底由《合同法》说话,还是由《婚姻法》来说话呢?关键在于协议达成的时间。众所周知,婚姻会将夫妻的感情乃至财产捆绑在一起,结婚后,可以不分彼此,但结婚前,依然是泾渭分明,一方给另一方财物,只能归于赠与范畴。婚前婚后两重天,即便婚前同居,不是夫妻胜似夫妻同样如此。由于李丽的加名行为在婚前,只能视为钱刚将房屋一半产权赠与李丽,此后因未及时过户,只能视为赠与未完成,钱刚有权撤销。钱刚将房屋过户至其个人名下,视为钱刚对赠与的撤销,房屋所有权归属钱刚个人所有。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李丽要求享有诉争房屋共有权的诉求。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后

缔结婚姻时,房权证加名是个热门话题。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可感情绝不是婚姻的全部,特别是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又有谁会对财产,特别是房子视而不见?更何况,当今房价畸高,房屋往往是夫妻财产的大头,甚至全部。加名,对于婚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真的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应当理解,也应当支持。但本案告诉人们,这加名也是个技术活儿,还得抓住时机,找准地方。

先说找准地方。千万别像李丽那样,把名字加在房屋转让协议或者购房合同文本上,这样的加名不保险。如果不能及时过户或者办理房权证,而夫妻间又出现纠纷甚至离婚,很可能鸡飞蛋打,就像李丽一样,因配偶反悔撤销赠与而“赔了丈夫又折兵”。加名,一定要加在房权证上,只有找准地方,房屋的权属才算进了保险箱。

再来说抓住时机。如果房权证一时半会儿加不上名,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婚后签订协议。即便婚前已经在转让协议、购房合同上加了名,登记结婚后,仍然要再签订一个财产协议,约定房屋的权属。这真的很重要,不然,就很可能像李丽一样遭受惨痛的损失。

〔编辑:潘金瑞〕

9.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九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餐馆 转让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餐馆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餐馆整体转让给乙方;该餐馆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万人民币,大写:

1.新农牛肉面馆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甲方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到期后乙方自行与房主签订协议。

2.新农牛肉面馆整体转让后,甲方将所有年月日到年月日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餐馆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签定合同日不再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餐馆整体转让前(截止年月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获得餐馆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承担。第四条: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10.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2015 餐饮技术入股合同

餐饮技术入股合同是具有餐饮经营优势的管理人才与餐饮公司就技术入股,即提供餐饮优秀的经营方式,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下面是这篇餐饮技术入股合同范本

餐饮技术入股合同范本

甲方:

现住所及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基于:

一、甲方在省市路拥有平方米餐饮的经营场地(具体的面积以房产权证书、租赁合同等文件注明的面积为准,相关权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二、乙方拥有餐饮领域的经营管理优势,甲方已经考察了乙方,对乙方的优势有充分的了解。

三、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于 2015 年月日达成本协议,并约定遵守以下全部内容:

四、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年;

六、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内容包括:

1、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湘菜厨师队伍,并保证湘菜厨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及出品能力及素质达到柳州同类型餐饮的水平;

2、乙方委派的厨师队伍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厨师管理合同;

3、乙方委派厨政人员负责酒店菜品的定位、开发及制作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及菜品设计出具电子版的文字菜谱,(由甲方负责制作客用菜谱);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甲方必须自行设计logo 及 VI 体系);

5、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制定和市场定位;

6、乙方负责前厅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7、乙方负责酒店员工的技能培训(为期 7 天);8、乙方为甲方提供筹建计划、物资计划、营销体系、印刷品的设计、标识标牌、开业吊牌的设计、开业策划方案;

9、乙方为甲方提供后期的经营咨询及分析,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督导;

10、乙方为甲方定期提供新菜的开发,每个月不少于 4 道新菜,并根据季节需要提供美食节的方案;

11、如甲方另行开设分店,甲方可以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模式和制度,但如需针对分店委派厨师队伍及培训,需另行商定管理费用;

12、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结清乙方委派的所有人员工资及押金。

七、执行本协议过程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各自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乙双方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厨房管理合同。

3、设计合同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2015 年月日签约日期:2015 年月日

相关推荐:

11.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一

摘要: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模式与其他比较通行的日费、大包、米进制都有不相同,了解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价格结构对项目运行及居间协议等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本文针对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的价格特点和对项目居间协议服务费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服务项目合同;价格特点;影响

墨西哥是南美第一大石油生产国和输出国。1936年起,墨西哥合众国议会通过决议,对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将所有私人、外国经营的油田区块所有权收归国有,交由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代表国家进行经营,私人不得享有区块的油气资源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得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类工程服务。

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墨西哥放宽了私人对石油工程服务的限制,斯林贝谢、Weatherfood、贝克休斯等纷纷在墨西哥设立石油工程服务类公司,开发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特别是近年来,墨西哥没有发现大规模陆上油田,同时老油田产量持续下滑,PEMEX急于通过老油田二次开发提高石油产量,2009年勘探开发方面预算高达194亿,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前景非常大。了解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价格结构对项目运行及居间协议等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

一、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特点

墨西哥的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不确定工作量、小包、单价、综合服务合同,具体来说:

1.区块服务、综合服务合同较多。PEMEX认为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和提高采收量,提高采收量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整体性系统工程,据此,PEMEX公开招标的的许多项目都不是单项工程服务合同,而是给予承包商一个区块,在这个区块内从事包括地质研究、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等等内容的综合作业。一般来说通过若干个阶段的地质研究工作,总包商提交给PEMEX一份包括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岩性分析、油藏工程、开发方案和前景在内的地质综合研究报告。地质综合研究报告中的开发方案被PEMEX批准许可以后,将按照该开发方案中的设计进行相关的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的整体开发。整体开发满一定期限,如一年,PEMEX会对该区块的采收率提高和优化情况进行整体的考核和分析,并据此确定承包商业绩及下一个工作年度的工程预算和开发规模。

当然,专项合同如钻井、修井、完井、物探类合同也比较多,运作模式同样是给予承包商一块指定区块,在区块内从事作业。

2.单价服务合同。PEMEX根据《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法》的要求,把整个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看做单位工作单元重复和累计的组合体。在招标阶段,PEMEX根据自己的评估和需要,将所有拟分包的工程量都划分为若干个确定的工作单元,工作单元本身不得减少或者增加。投标方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工作单元的,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比如,项目工作单元中没有列出“国际动迁费”、“钻井设计”条目,则表明PEMEX不会单独以动迁费或者钻井设计的单元价格支付费用,承包商也不得擅自添加该项目,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项目合同签订以后,报价中的各工作单元将被视为合同价格的一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按照工作单元价格乘以实际完成工作单元数量的原则进行结算。

3.小包合同。首先,每一个工作单元都可以视为是一个小包,如:钻井设计I型井7寸基套直井至2000米段——单位:口井、钻井设计IV型井400米定向垂深2000米5寸半基套——单位:口井、地球物理勘探深化第一阶段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深化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件、地质研究构造模型的深化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的具体要求)——单位:件、V型井台底座建设——单位:个。第二,每个单元价格都需要按照PEMEX的要求,严格进行单价分析,分解为设备、材料和人员三部分,在设备项下必须列明所用的设备名称、规格、配件名称、规格、设备总价值、单位时间摊销价值、动力情况、油耗情况等;材料项下需列明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人员项下需列明的参与的人员岗位和职位、数量、单位工资、工作时间。

4.非确定工作量合同。在招标文件中,PEMEX对每一工作单元都有指定的工作数量,但这一指定工作量一般都是虚拟的初期工作计划,仅用于计算承包商的投标价,作为商务标竞标和PEMEX评标授标的标准和依据,与实际执行中的工作量没有直接和必然的关系。举例而言,在商务标投标阶段,各种井型(一般有十至二十种,甚至更多)的指定工作量都较为平均,但是经过钻井试验,实际工作中可能只有两到三种井型使用频率较高。

二、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价格的特点。

由于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独特模式,在价格方面,也有以下特点与一般的工程服务合同不同。

1.合同价格的确定。投标方确定了工作单元价格以后,把每个工作单元的单价乘以PEMEX在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指定工作单元数量,累计相加,即得出工程直接成本价格,该直接成本价格按照PEMEX的标准加上一定的间接费用、财务费用和附加费用,就构成了投标方的投标价。在中标后,该投标价即被认为是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往往被分解到若干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称为“初期预算”。

2.价格调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特征,决定了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因此根据墨西哥法律,合同签订以后,如果遇有重大的经济形势变更,导致了承包商的成本发生变化,承包商可以向PEMEX申请调整合同价格。一般来说,只有直接费用可以进行价格调整,间接费用不属于价格调整的范围。

同时,对通货膨胀引起的货币贬值,承包商也有权向PEMEX申请价格调整。对于混合报价的合同,墨西哥比索报价部分可以按照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数据申请每月调整,而美元报价部分由于指数公布周期比较长,需要按照经济部的数据每年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一般来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以月结为基本结算方式,承包商每月三号之前向PEMEX提交发票,PEMEX经审查无误后,30天内付款。对以美元报价和表示的结算发票,PEMEX将按照付款日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成墨西哥比索比索后付给承包商。

4.增值税。根据墨西哥税法,承包商提交给PEMEX的结算发票应分为两部分:完成工程量价格加15%的增值税。15%的增值税必须与工程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显示。增值税部分可以进销相抵。

三、在审查居间协议价格条款时应着重审查的要点。

在与非墨西哥国籍的居间方签订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项目居间协议、且居间报酬与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有关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居间报酬尽量与合同结算价格挂钩、设立不同居间报酬费率和最高限额。由于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合同价格并不必然是实际工作量的价格,实际工作量价格可能与合同价格差别很大。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的设计应尽可能的与实际收款额、收款进度挂钩,降低承包商的风险。同时,对于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比较接近项目实际价格或者初期预算比较高的项目,一般应以项目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为基础设立一个居间报酬的最高限额。对于初期预算比较低,但后期工作量可能比较充足的项目,则应尽量使用不同的居间费率确定报酬,调动居间方的积极性。

2.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应明确排除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只是用于墨西哥国家税务机关控制本国国内商品交易和流转的税种和手段,并不构成承包商的实际收入,同时外国纳税人提供的发票中增值税部分不能抵扣在墨西哥的销项税,故对外国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时应将增值税排除在计算基数外,居间合同中对居间报酬的支付条款仅表述为“居间报酬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发票金额的**%”,是不严密也不合理的。

3.选择适当的结算货币和方式避免或减少汇率风险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由于PEMEX对承包商的结算完全以本地货币比索支付,即使使用了美元报价,最终的结算金额也需要以墨西哥比索支付。同时,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墨西哥比索贬值幅度非常大,2007年7月份,1美元约折合10.7799墨西哥比索,到2009年7月13日,1美元约折合13.7052比索i,贬值幅度高达27%。在签署居间协议时,应尽量避免以美元结算或者直接规定由居间方承担汇率风险。

12.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二

11月9日, 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期间, 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最大的水泥制造商——欧洲水泥集团签订了三个日产6200吨水泥生产线 (卡夫卡斯、别尔哥罗德和奥斯卡尔水泥生产线) 设计、设备供货、技术培训和工程监理合同。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培涛和欧洲水泥集团总裁Skorohod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此次三个合同的签订, 是双方继5月20日在上海亚信峰会上签订米哈伊洛夫10000t/d生产线合同后的又一次合作。四个项目完全采用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自有技术和装备, 再次证明了公司技术和装备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 也为公司全面进入俄罗斯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期间, 在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寿顺, 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培涛、市场总监曾年明的陪同下, 中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志江会见了欧洲水泥集团总裁Skorohod一行。刘志江感谢欧洲水泥集团对Sinoma的信任, 同时表示Sinoma有决心、有能力高质量的完成欧洲水泥集团4个项目的合同。双方就两公司全面战略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

13.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三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劳动合同 填写指引

1.劳动合同管理

1.1.严格遵守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每月月初第一周进行劳动合同盘点。

1.2.请各单位根据组织架构并结合产能或销售目标合理配置人员,对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一个月进行沟通,尽量安排至其他岗位锻炼,如无法安排的需要提前沟通,协商处理,避免或减少经济补偿。

2.离职管理和 离职员工 劳动合 同档案管理

2.1.对于已经离职的,但未办理离职相关手续的,定期及时清理完毕。

2.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2.3.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应先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并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后,人资部才能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为一式两份,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签收带走一份。

2.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5.离职员工的档案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不得销毁。

3.劳动合同文本的发放3.1.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员工签收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3.2.劳动合同文本发放需要员工本人签收,不允许代签,签收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劳动合同填写 指引

4.1.要求

4.1.1.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请仔细查验劳动者相关资料,如健康证、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等。

4.1.2.劳动合同应在上岗之前签订。对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安排上岗。注意:劳动合同期限是从上岗之日起。

4.1.3.劳动合同请使用集团公司统一规范的文本(如不能使用集团统一规范文本的分公司,应提前向集团报备)。

4.1.4.劳动合同内容由劳动者本人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圆珠笔或复印、复写无效。

4.1.5.劳动合同绝不允许涂改,否则无效。

4.1.6.劳动合同文本内空白处必须填写(如无内容划线),否则无效;

4.2.劳动合同第一页填写内容:

4.2.1.用人单位(甲方):4.2.2.地址:

4.2.3.法定代表人:

4.2.4.劳动者(乙方):根据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内容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地址(或其他有效证件地址)。

4.2.5.以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4.3.劳动合同期限

4.3.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3.1.1.劳动合同期自上岗之日起至某一确定日期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

4.3.1.2.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只约定试用期,首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4.3.1.3.集团内部调整岗位不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再约定试用期。

4.3.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3.2.1.劳动合同期限从某一确定日期起,即从年月日开始。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应先给该类员工发《劳动合同签订意向书》,再根据意向结果签订劳动合同。

4.3.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4.3.3.1.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4.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4.1.工作岗位

4.4.1.1.主管级以上岗位填写“管理岗位”;同级别专员填写“专业岗位”

4.4.1.2.其他工作岗位填写岗位名称。

4.4.2.工作任务

所在岗位职责简述+并配合部门完成其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岗位说明书》

例:负责薪酬福利管理工作,并配合部门完成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岗位说明书》。

4.4.3.工作地点

根据实际工作地点填写。

4.5.工作时间

4.5.1.定时工作制:职员(含)以下人员。

4.5.2.经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主要指一线倒班人员、服务人员4.5.3.经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指主管(含)以上人员、销售及市场人员、研发技术及工程项目人员、司机等

4.6.劳动报酬:

4.6.1.支付时间

4.6.1.1.甲方每月 12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

4.6.2.工资标准

4.6.2.1.职员级以下的,可不填写具体金额,可填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4.6.2.2.职员级(含)以上的,需填写具体金额,工资标准按固定工资填写,不包含绩效奖金、补贴、津贴、加班费等,其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工资标准为:月固定工资****.**元。

4.6.3.试用期工资

4.6.3.1.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试用期满工资的 80%。

4.6.3.2.无约定者,可以不写(用线划掉)。

4.6.3.3.有约定者,填写: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标准工资的 80%。

4.7.甲乙双方约定事项4.7.1.因各地劳动部门提供劳动合同范本详略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文本中有无明确的内容可选择填写,无明确内容应当填写,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修改。既无约定事项又没有补充协议的可以用线划掉。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全部书面协议一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上述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的,以新修改的制度为准。

(二)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告之甲方,否则甲方通知无法送达的,由乙方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离职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乙方未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履行离职手续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定,并由乙方自负责任。

4.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8.1.须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的人员,此处填写见《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4.8.2.其他人员如无约定,可以不写(用线划掉)。

4.8.3.各单位可以在上述内容之外添加相关约定条款,如保密、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离任审计(交接)等,只要约定条款表述清楚,简洁明了,无疑义即可。4.9.《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签订范围

4.9.1.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含同级别专员;

4.9.2.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签订补充协议人员。

4.10.其他

4.10.1.落款处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并填写签订日期。

4.10.2.已与集团其他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产生调动的,可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确认。

4.10.3.各单位花名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地址(或其他有效证件地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14.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四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鹭岛国际新城二期地下 停车场 积水井盖 工程制 作 安 装 合同 发包人(甲方):福建正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鹭岛国际新城 项目部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天津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鹭岛国际新城二期地下停车场积水井盖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桥北新区

工程内容:积水井盖制作安装(不含税)

二、合同日期

开竣工日期:2015 年 11 月 7 日-----2015 年 11 月 15 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三、合同价款:

积水井盖共计 41 件,工程价款 1.64 万元(大写;壹万陆仟肆佰元整)。本工程采用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方式,综合包干单价价格为 400 元/件。

四、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支付 0 元作为预付款,完工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五、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负责施工现场用电

六、乙方工作:

1.按建设单位和发包人要求进场施工。

2、接受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3、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4、施工现场做到随时清理,完工场清,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材料说明:热镀锌 角钢∠ 50*5,6mm 扁豆型花纹钢板

八、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15.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五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劳动合同 甲 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

身份证号码:

现住 址: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2017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5 月 3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0 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其中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意。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

3、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小时/日/周/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元/周期,支付日期为,支付方式为(现金/转帐)。

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省、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甲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按规定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调解与仲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16.生产加工合同协议书 篇十六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商品买卖合同 甲方名称 :

乙方名称 :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兹乙方向甲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内容

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物品。(以下报价均不含税!)

名称

附件

规格

数量

单 单 价((元))

总价((元))

-第二条:商品价值

买卖货物总计人民币:

第三条:

交货日期, , 地点

甲方应于收到定金日内向乙方交付定购产品。

交货地点:

第四条:付款事宜

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50%.余款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或者规定货品严重不符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更换货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交货可按合同总额 1%追加违约金。

乙方货款逾期未付,甲方每天可按合同总额 1%向其追加违约金.第六 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 条:合同时效

-货价如有变动的,双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本合同自签订,甲方收到定金日期生效.货物交付,余款结清日合同作废。

第八 条:合同留存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法定(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附件

附件 1.附件 2 附件 3

一面(激光刻):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安)

另一面(激光刻):

上一篇:清明参观烈士陵园观后感下一篇:高中化学.无土栽培技术教案选修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