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反恐怖工作方案(精选8篇)
1.安监局反恐怖工作方案 篇一
绿园区工地除尘降尘工作方案
根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长春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全市建筑工地落实除尘降尘工作的通知》和绿园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除尘降尘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本区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施工现场除尘降尘工作的安排部署
将《2014年全市建筑工地落实除尘降尘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辖区内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并进一步强调长春市长24号令关于工地环境标准。
二、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结合管理
区安监站将在五月初集中整治施工现场尘土飞扬情况,发现施工现场未准备除尘降尘设备的,将要求其停工整改,以防止施工作业导致的影响市容市容情况的发生。
在日常检查中安监站将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配备冲洗工程车辆设备,以及施工单位除尘降尘工作的落实情况。
对于新建项目,开工前区安监站严把开工许可关,对未设置洗车设施及排水沟的施工现场一律不予以批准开工。
三、配合上级部门专项整治工作
如上级部门组织相关专项工作区安监站将全力配合。
绿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4年4月28日
2.安监局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为切实抓好某某县安监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加快实现构建某某和谐社会的目标,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机关内部治安防范,继续开展平安共建活动,努力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把全局建成秩序良好、平安和谐、工作一流、社会满意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杜绝特大责任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扩大影响,有所创新;在机关内部加强治安防范,建设和谐单位,杜绝各类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两种责任,促进企业安全
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
1需的安全投入,加强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强化基础建设,优化安全环境
一是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多形式地加强对“六类人员”(政府及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监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社会民众)的宣传教育,努力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做到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工作有效,形式多样。工厂有专栏,车间有警示,村(居)有标语,安全有氛围。开展学安全法、唱安全歌、做安全事、当安全人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各层面和利用多种媒体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注重实效和形、声、影、文的同步推进、相得益彰。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周活动,使宣传活动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群众自身保安意识。二是继续开展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现制度、管理和手段创新。三是强化事故隐患的查找和整治。在查找、评估、分类的基础上,建立事故隐患名录,实行整治工作的“挂牌作战”,明确责任与要求。将安全工作突击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季节检查相结合,内部检查与外部督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依法监管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18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依法进行行政许可;推行应用软件在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系统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即督促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二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等专项整治,研究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的力量建设。加强企业为主、区域联防、政府指导协调的救援体系,提高演练层次和水平。实行重大危险源企业负责和安监部门分级监察的双重防范机制,对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察。
四是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文明执法,依法办事,千方百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百姓服务,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廉洁勤政、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在确保局机关秩序良好、平安和谐、工作一流、社会满意的前提下,努力为全县争创先进平安县工作作出贡献。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某同志任组长的争创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各股室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紧密配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先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先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争创平安单位的责任。把平安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各股室领导要共同抓,负责抓好本股室的平安创建工作和指导监督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
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开展先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争创平安单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使创建工作在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扎扎实实地开展。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局机关内部在创建工作
中,各股室要互通工作情况,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攻坚破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充分发挥县安监局的整体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调动所监管企业的积极性,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环境、创造氛围,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4、严格考核,强化奖惩。要把争创平安单位与加强机
关作风建设结合,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高效型、务实型、廉洁型、和谐型“六型机关”。局内部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坚持争创平安单位与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在工作中完成任务突出,为平安创建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实行奖励。对出现有效投诉的个人,对平安创建工作带来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评为各类先进。
3.安监局反恐怖工作方案 篇三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工作体系,健全基层基础力量和村级监管网络,年底前全县实现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保证。
二、“五级五覆盖”主要内容
五级:是指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和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三、村安监员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安监员作为负责本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人员,在乡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村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乡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署,组织好本村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督促本村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业主及就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到村和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对上级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进行复查;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建立本村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及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能稳妥地解决一般性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乡镇安监站或分管领导及村主要领导。
4.配合乡镇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的查处。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安监员任职要求
1.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意识,热爱安监工作,敢抓敢管,敢于碰硬。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本村基本情况,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好安全综合监管各项相关业务知识。
3.原则上要求现任村委员会1名副主任兼任,特殊的村可以由村委会主任兼任。
4.村安监员由乡镇政府拟定后上报县安监局备案。
五、管理机制和考核
4.滨河小学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结合临泽县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以“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合理处置、确保稳定”为原则,特制定我校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密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演练,广泛普及安全法规和应急自救知识,及时掌握、彻底排查和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代军国
副组长:刘万平赫寿山 成 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排查,消除隐患
对可能成为恐怖源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必须逐一检查过滤,彻底排除嫌疑;对重点目标、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护毫不放松,做到万无一失。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配合,收集涉及本单位的反恐情报信息;广泛发动教职工,形成群防群治态势。及时发现本单位面临的涉恐威胁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落实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反恐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强化防范力度,着重加强人车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值班巡逻、重点区域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和校内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校对在编在岗人员排班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要求会见人员在回执上签名反馈,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对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3)建立健全反恐怖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出现反恐怖问题的,要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建设。要对安装的视频监控、红外线报警装置和一键式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更换损坏设备。有了条件,尽快纳入属地派出所监控系统。
(2)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在学校周边设置“学校路段”的提醒标志。
3.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的防范。明确本单位的重点防护目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等),严格加强视频监控、内部防护、人员管理、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规范本单位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情况,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与使用。
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校门口必须安装监控探头;上下学前要有专人在学校周边巡视,及时发现可疑情况;保安员(门卫)在上下学时间段,要在校门外维护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每天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要有带班领导、保安、值周学生共同值班,严格出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要加强对涉恐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全面排查和掌握本单位重点人员范围,建立涉恐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管控,加强与公安等单位的配合。
5.要开展反恐防范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反恐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反恐工作人员参加反恐专业知识培训。(1)反恐防范宣传。学校通过晨会、主体班会、“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黑板报等形式或载体对学生进行反恐怖公共安全教育。
(2)丰富培训内容。校长、主任、班主任、骨干教师等培训班增设反恐怖形势教育课程,增强干部教师的反恐意识,提高反恐工作能力。
6.要做好反恐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研究制定、完善处置各类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反恐装备、物资和通讯保障,加强值班备勤;开展以疏散逃生为主的反恐应急演练。
(1)制定反恐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逃生演练。每学期各校开展一次反恐逃生演练活动,保证所有学生都有逃生演练经历,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
(3)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实施现场控制、封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等,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等。
四、工作原则和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学校反恐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学校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5.xx中学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稳办、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要求,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积极预防、妥善应对、合理处置、确保稳定”为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主线,以扼制影响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犯罪活动为重点,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和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1.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
长: XX(校长)130749690 副组长:XX(副校长)189658656 XX(副校长)13877683 XX(副校长)1498 成 员:
XX(总务主任)159563519 XX(总务副主任)138543889 XX(办公室主任)189658658 XX(教务副主任)1355386XX(教务副主任)158597983 XX(政教处主任)13559678 XX(政教处副主任)139602923 XX(政教处副主任)1380565 XX(教研室主任)155196 XX(教研室副主任)135717 XX(团委书记)*** XX(年段长)137772 XX(年段长)*** XX(年段长)138878 XX(年段长)138607427 XX(年段长)13749 XX(年段长)1595 保安 各班班主任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傅伟杰负责演练方案制定,并负责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恐反恐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研究部署反恐怖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预防恐怖事件的发生。
2.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傅伟杰任反恐办负责人。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加强预警,检查班级反恐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和工作方法,做好宣传推广。发生恐怖事件后,及时调度、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使恐怖事件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将反恐怖防范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德育处选择反恐教育资料供各班选择教育,指导各班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对恐怖事件的预警意识,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
制定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反恐怖防范工作动员部署三个会议:领导小组会、全体教师会、家长会。宣传发动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反恐怖防范工作各项活动之中。
2.全面推进。
(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负责人职责。
具体分工如下:
XX负责全面指挥反恐怖协调防范工作,督查措施的落实,制止恐怖事件等。
XX责协调联系安全部门,制定应急预案,指挥反恐怖演练,协调各方积极处置,与公安、医院联系,制止恐怖事件等。
各年级主任协助安保处开展反恐怖防范教育活动,组织安全演练,制止恐怖事件等。
XX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检查安防设施,加强反恐装备,督促门卫、食堂等重点部门工作,制止恐怖事件等。
各年段长、班主任负责收集、发布反恐工作信息,做好宣传工作,安排救护伤员,制止恐怖事件等。
(2)加强技防措施,加装监控设备,配备反恐器械。与派出所加强联系,畅通应急报警渠道。
(3)学校实行上课时间半封闭管理,加强门卫登记检查,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登记, 禁止其车辆进入学校。要求校内教师亲自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后方可接待,防止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4)校园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守卫,对重点要害部位日检查,日记录,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提高警惕。
(5)开展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开展反恐怖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意识。反恐教育要与日常课堂教学相结合、与校园宣传阵地相结合、与日常德育活动相结合,与教师师德培训相结合,尽力扩大教育面,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6)组织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演练。制定反恐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反恐演练,提高师生反恐防范的应急处置和规避危险的能力。
四、工作原则和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将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督导,抓好落实。学校反恐领导小组要按工作职责亲自组织、参加学校的反恐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
3.建立机制,注重长效。要积极开展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规划,积累工作经验,形成校园反恐怖防范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校园反恐怖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XX中学
6.安监局反恐怖工作方案 篇六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危化办2012年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把自治区、州、县有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危化冶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危化办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有序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督促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危化冶金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实现我县危化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将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在持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上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县、企、车间、班组“四级”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进一步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2012年,检查企业覆盖面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及整改达100%,坚决杜绝危化冶金行业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各岗位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位,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县、企、车间、班组“四级”监管,保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要求所有危化生产企业、冶金企业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员,加强企业级安全管理工作;并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结构图报危化科备案,明确企业、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职责。
3.定期召开危化冶金行业例会
在3月、6月、9月各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例会中通报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4.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制度
主要是针对安全管理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多次发现同一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形,以文件的形式对全县危化冶金行业进行通报。通过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制度,有效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职责。
5.健全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4月中旬前,各企业根据分解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在4月底前,企业督促各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建立健全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5月初对各企业的制度和台账及各岗位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减少、简化制度中的套话、空话,细化安全管理制度的措施和要求,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6.开展好企业教育培训工作
在4月初和10月初组织对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届时危化办会将培训人数上报综合办公
室,按照综合办的安排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在11月初组织一次对安全资格证的复训安全培训。要求企业为所有员工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并将三级教育培训的试卷存档。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日常培训工作安排,保证所有员工每月至少培训一次。
7.继续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彻底的排除企业的安全隐患,危化办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危化冶金行业专家查隐患活动(详细实施计划另行下发)。聘请的专家由州安监局及区危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企业每年也要自行组织至少两次专家查隐患活动,企业聘请的专家由县安监局和企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查出隐患两个周内,分别重点监督落实冶金和危化企业对专家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并根据专家查隐患的普遍问题对未进行专家查隐患的企业进行检查,扩大专家查隐患的效果。
8.开展互观互查活动
为企业更好借鉴吸收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4月份、9月份在危化冶金行业开展互观互学活动。企业负责人参加,随机抽选两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做为互观互查示范点,其它经营企业共同参观学习,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9.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修改、演练工作。
在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北三台危化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应急救援演练,地点设在庆华化工,参加单位北三台危化冶金生产企业。督促各企业在5月底前将本企业修订、有负责人签发的应急预案报安监局备
案,同时报电子版。在庆化化工的综合演练结束后,各企业应在一周内制定演练脚本,并上报危化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应急演练,并将电子版照片报危化办备案。
10.督促企业做好安全文化建设。
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优秀班组创建活动,研究制定 “优秀安全班组”评选标准、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引导企业设立动态的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栏或安全文化长廊,文化宣传栏可以张贴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内禁烟禁火区域、安全生产的奖惩公告、事故通报、活动方案。经常的更新安全文化宣传的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栏对职工的吸引力。
11.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
督促晶鑫化工、华源焦化、东平焦化在4月中旬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监督庆化化工在12月份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续保工作。新建企业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0万元,并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12.推行“科技兴安”战略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剖析本企业安全科技需求,主动自觉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设施和自动报警仪的完善和改造。4月底前对全县“两重点一重大”进行普查,建立备案登记台账。6月底前,所有新改扩建危化企业涉及15种工艺及重大危险源的在建项目建成同时完成自空工艺改造。10月份,对改造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3.加强企业安全投入监管力度
通过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要求企业财务部门要编制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安监局备案;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危化品企业应在每季度25日前将上一季度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报区安监部门备案。
14.严格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
对庆化化工、东平焦化、华源焦化、宜化公司、晶鑫化工的安全“三同时”实施跟踪督查,要求晶鑫化工在5月份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备案,9月份取得自治区试生产批复。庆化化工、东平焦化、华源焦化在6月份之前取得试生产批复。对今年未取得安全生产设施设计专篇批复的新建扩建企业,坚决不允许动工建设;未取得自治区安监局试生产批准意见书的,坚决不允许投入试生产使用。9月初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5.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要求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为安全标准化负责人,应及时成立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并细化责任、落实专人、分组同时进行。各企业应在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到30日之间根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或《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检查表》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在当月30日将自评结果上报安监局,安监局将每季度对各生产企业开展标准化情况进行检查。2012年年底
50%以上冶金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90%以上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
16.加强农药店许可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012年起,危险化学品无仓储储存(农药店)企业许可权至县安监局,农药店换发证可直接至县安监局办理。安监局计划在五月份开展一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到期未换证的农药店坚决予以处理。
四、监管办法
为杜绝危化冶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今年,危化办将依法加大对企业行政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监管办法如下:
1、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危化办将责令立即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危化办将下达法律文书并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企业整改到达安全生产条件。
2、要求企业在接到整改指令书后,对一般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完毕后要制定整改报告向危化办备案,危化办将会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对于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对该企业做出5000元行政处罚;在3个月内发现2次(含2次)以上存在同一安全生产隐患且未停产整改的企业,将从重处罚;性质严重的,将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3、对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员的危化生产、冶金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两万以下罚款。
4、在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时,重点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对安全管理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或未严格落实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现场安全员要充分发挥职责,禁止出现“三违”行为,在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若发现存在“三违”行为的,将会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2000元的决定。
6、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装载机驾驶员等)未经培训上岗的,发现一次将会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10000元的决定。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发现一次将会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2000元的决定。
7、危化办重点检查培训是否每月对所以员工进行至少一次培训,并根据记录对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检查企业安全培训的效果及是否存在安全教育培训捏造现象。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和日常培训档案的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处2万元罚款;存在编造培训记录档案的按照第三十一条,处3万元罚款;对安全教育培训达不到要求的立即脱产进行再培训。
8、根据三级教育培训档案,对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抽查。对达不到上岗要求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八十二条第三款对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5000元的决定。
9、企业发生生产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安监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安监局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生产安全
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的有关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对企业存在不按要求进行安全文化创建、不落实“科技兴安”战略、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力以及不配合安监工作等违法行为,将其列入“诚信缺失企业黑名单”,对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11、对未按要求为员工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危化企业,视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处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罚款。
12、对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费用提取和使用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企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3、对未落实安全“三同时”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14、未达到安全生标准化“三级”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的100人以上的冶金企业,12月底予以淘汰关闭。
7.安监局反恐怖工作方案 篇七
案》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11月4日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推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到2017年底,随机抽查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得到普遍运用,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随机抽查成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含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不同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主动公开、及时更新随机抽查程序、事项、结果等信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数据,与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需求相适应,与有关部门执法及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按照省级行政区域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煤矿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煤矿随机抽查。省级、设区的市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省级煤矿安监局及所属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煤矿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监察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建立区分不同行业领域、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随机抽查的名录库一般不重合、不交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主要由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的抽查对象构成。(时间进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抽查对象建议名单。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部署完成。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一般每年更新一次)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突出针对性,不求多求全、不重复罗列,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更新。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时间进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6年3月底前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于2016年6月底前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2017年起,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结合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的执法人员。(时间进度:2016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细化辖区内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三)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随机抽查纳入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实现随机抽查的“双随机”及全过程记录。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确保随机抽查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本部门现有的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系统和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有效衔接,避免重复性建设。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编辑:陈国芳】
8.安监局反恐怖工作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结合管区实际,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树立以人为本观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园区、社区、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管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园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园区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安监办主任任副组长,安全协理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办副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
三、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使辖区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实现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园区经济发展进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方案
(一)xxxxx
第一网格及人员配置:
(1)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4)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5)xxx、xxx、xxx、xxx。
网格责任人:xx(网格目标责任人)
园区网格督察责任人:xxx
主要监管单位:xxx、xxx、xxx、xxx
(二)安全管理责任
(1)安监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园区安监办主任为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园区安监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管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
(1)园区安监办要编制园区安委会制度、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网格化安全管理示意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和信息化。
(2)各网格责任人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日常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位置、性质、面积、重点监管部位、监管责任人、存在隐患内容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园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及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凡是因为相关责任人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按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二)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必要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方案,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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