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心得(共10篇)(共10篇)
1.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心得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市、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算部门,是指直接向各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的部门、单位。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支出用途、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第十条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可行,有确定的实现期限,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预算部门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对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支出,应当在项目立项时编报绩效目标,由立项批准部门审核并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批复;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决算审查,并将评审及决算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批复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编报的年度预算涉及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三年事业发展中期规划、资金绩效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二)使用范围清晰、主体确定、方式可行,预期绩效目标明确,符合客观实际;
(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者生产总值挂钩;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设定执行期限且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专项资金设立后,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安排中没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在审核其绩效目标的同时,应当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使用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有无依据、是否符合程序、有无明确时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三)已设立专项资金上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需要预算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对不按照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者预期绩效低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向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批复支出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问责的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
预算部门应当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管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对分期支付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以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拨付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除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外,对预算执行中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应当交回相应未执行部分的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第四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结束,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对重大项目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出绩效报告报送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者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对设定的执行期限超过三年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应当一并组织对专项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经中期绩效评估,专项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经不存在的;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违法违规情形,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不需要继续安排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调整或者撤销的。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作出评价结论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
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要求时间内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绩效问责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规定标准的,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预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或者绩效说明的;
(二)不按照规定进行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的;
(四)干扰或者阻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
(五)在预算绩效管理中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采取伪造、变造虚假资料或者绩效目标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2.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心得 篇二
一、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工资改革
(一) 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工资的概念。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政府、部门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 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 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 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及其经济、社会、政治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和综合评判, 并将评价结果纳入预算编制的财政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二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三是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时, 需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选择一种或几种适宜的方法, 才能达到预期的评价目的。绩效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 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 以单位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 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 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 绩效预算管理与绩效工资改革的关系。
一是严格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是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和前提。全面实施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 分类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评估, 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 建立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体系, 将为绩效工资的发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在企事业绩效预算管理的执行过程中, 预算目标是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及准绳, 通过实际与预算的比较, 便于对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绩效预算管理模式下, 企事业将绩效工资同业绩目标的实现相联系, 绩效预算管理在为绩效考核提供参照值的同时, 管理者还可以根据预算的实际执行结果去不断修正、优化绩效考核体系, 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符合实际, 真正发挥评价与激励机制在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二、加强绩效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一) 当前的预算分配难以摆脱传统的“基数法”。
部门预算无形中给部门带来了利益割据的契机。一些部门, 特别是支农、教育、科技等有法定支出增长比例的部门, 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 过于看重部门利益, 讨价还价、争基数的现象时有发生, 部门与财政之间永无休止的博弈剪不断。
(二) 财政部门难于从源头上真正实现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
首先, 目前的预算模式是典型的“投入型”预算。财政部门的大部分时间花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出需求上, 而对于资金绩效、有效配置等问题, 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 编制预算时, 部门未能提供事业发展的总体计划, 没有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标准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依据。
(三) 资金没有追踪问效。
在现行预算资金分配模式下, 部门和财政都主要关注钱要投到哪里, 怎么投入, 预算一经批复即成定局。对于预算执行过程要完成什么、要达到什么效果, 却问得很少。如何明确财政与部门在资金使用上的权力和责任, 扭转财政部门这种被动局面, 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 资金结转折射出部门预算的后遗症。
首先, 预算一经批复, 即成为部门的“私有”财产, 不管该项目是否已完成, 部门利益不可侵犯, 一年滚一年, 部门结转几乎成为“第二次预算”。其次, 采用现金收付实现制的预算管理方式, 致使未花完的资金必须结转下年。
三、国内外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实践
(一) 国外预算管理实践经验。
1. 构建绩效预算运行框架体系。
绩效预算管理模式区别于传统预算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将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引入到部门预算管理, 使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紧紧围绕绩效展开。绩效预算运行大体具有以下的框架体系: (1) 年度绩效计划。年度绩效计划通常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部门的战略目标确立, 详细阐述部门在特定年度内拟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和水平。如新西兰的绩效声明报告、美国的年度绩效计划等。年度绩效计划通常需提交给内阁或国会通过, 以作为将来对该部门或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依据。 (2) 提交绩效报告。要求部门管理者定期或不定期提交绩效报告, 通过绩效指标详细描述绩效目标的完成程度。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需提交月报和年中报告。 (3) 进行绩效评价。虽然绩效报告一般会对年度绩效计划和实际完成绩效进行比较, 并对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做出判断, 但由于绩效报告由部门自己提供, 很难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需由独立的外部机构进行评价。如新西兰, 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国库部、审计署等部门完成。引人注目的是, 公民取向的绩效观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 特别是在英、美等国。 (4) 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目前实行绩效预算改革的国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绩效评价与预算分配之间没有非常直接的联系, 如美国、荷兰、澳大利亚等, 这些国家主要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为目的进行绩效评价;另一种是绩效评价与预算分配之间有非常直接的联系, 绩效评价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拨款的多少, 如新西兰、新加坡等。
2. 赋予部门管理者充分的自主权。
绩效预算侧重对产出的控制,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 信息较充分的管理者更了解如何优化配置资源以实现本部门的产出目标。因此, 以分散管理代替集中管理, 赋予管理者较充分的自主权也就成了绩效预算改革的通行做法。例如, 瑞典部门管理者还有结转、信贷、用人等方面的权利。
3. 强化部门管理者的责任。
在提供部门管理者灵活性的同时, 各国也相应完善了问责机制。那些赋予部门管理者较大权利的国家, 往往也是问责机制较为健全的国家。如加拿大引入了诚信支出法案, 使项目负责人可以得到更好的问责。
4. 以权责发生制计量政府成本。
收付实现制对政府资源投入的控制功能较强, 而对政府产出的管理功能较弱。由于无法准确、完整计算费用, 收付实现制不能适应以产出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改革的需要。而权责发生制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反映一些长期项目或有债务的信息, 能够更准确、更全面地反映政府提供产品和服务所耗费资源的成本, 并更好地将预算确认的成本与预期的绩效成果进行配比, 从而支持管理者的有效决策, 有利于加强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的责任, 有利于促进全面的绩效管理改革。因此, 随着绩效预算改革的推进, 各国会计核算基础纷纷从收付实现制转向权责发生制。目前, 在会计核算上, 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已根据本国的情况, 有选择地采用了改良的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5. 以制度和组织保障绩效预算改革的推进。
绩效预算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以改革最为彻底的新西兰为例:一方面不断完善绩效预算法律体系, 相继制定了《国家部门法案》《公共财政法案》《财政责任法案》等多部法律。另一方面, 重新调整了部门职能, 明确由直属于首相的国家服务委员会牵头开展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参与者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国库部等部门, 有效避免了各部门扯皮, 保证了公正性。
(二) 中国政府重视绩效预算的发展。
在我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多次提出要完善预算制度,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要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就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推进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审查结果报告提出, 要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考核。今年3月10日, 国务院批准成立由监察部牵头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负责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010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 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 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已成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 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框架。
1. 在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目前,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尚局限于大综专项资金使用结果的评价。由于财政资金总是处于不断循环过程中, 只有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才能达到总体的高效。因此, 财政支出流经的各环节都存在一个绩效问题, 不能仅就财政资金的最终使用成果为对象来评价财政支出的绩效状况, 应积极探索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整个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
2. 科学合理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按支出的功能科目来构建, 将绩效评价指标按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文体传媒、医疗卫生、农林水、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建设等分类建指标库。鉴于财政支出涉及面广及当前指标体系不健全, 可考虑按项目支出经济科目来分类构建指标库, 以构建多层面、立体、交叉的指标体系。
3. 推进绩效评价纳入同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将绩效评价结果和同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 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加强对各部门支出的激励和监督, 增加政府公共支出的透明度,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 不断创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体制机制。
1. 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机制。
一是建立事前申报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和绩效评价的应用机制。二是探索多类型的绩效评价方式。坚持专项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 建立各部门自我评价、财政综合评价、绩效审计评价为一体的绩效评价机制。三是探索绩效评价方法。实行分级负责、分类对待、因地制宜, 灵活多样的评价方法, 使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的效果。
2. 以预算中期评价和决算评价的
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信息来源和评价依据。在预算执行的中期报告中要对比资金的使用进度与绩效, 使评价方全面了解部门或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调整, 防止管理漏洞。各部门在编制决算时必须编制年度绩效报告, 并结合中期评价报告以说明部门年度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相关信息等。
3. 绩效评价与财务管理的核算评价相结合。
将绩效评价和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核算相结合, 一方面将财务管理的核算评价作为绩效评价基础资料的来源和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通过绩效评价, 加强对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措施或整改意见, 促使部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摘要:本文就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工资的关系、国内外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实践, 及如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作了简要介绍。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绩效工资改革,实践与探索
参考文献
[1]廖晓军.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中国财政, 2011, 11.
3.预算绩效管理新常态 篇三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常态,给公共财政带来新的挑战,预算绩效管理将走向常态化,并正在成为新常态下公共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发力点和发展方向。
财改的内驱力
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贯穿预算活动整个过程。其中总则的基本要求就是“讲求绩效”;要求在预算编制环节,各部门、各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应遵照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的规定,同时要参考上一年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在预算审查和批准环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提高预算绩效的意见和建议;在预算执行和监督环节,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在决算环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决算草案,要重点审查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预算法》是财税领域的“龙头法”,新预算法的实施,无疑将引领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迈向新常态——预算绩效管理,也为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指引了方向。
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深层结构调整逐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急需优化,财政增收节支压力陡增,都需要靠改革来消减经济下行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财政改革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进和强化绩效管理,一切要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少花钱多办事,花同样多的钱办更多的事。首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确保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效率。当前,面对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社会建设和发展任务,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考核体系不健全等。预算绩效管理强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成本,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其内容实际上已超出了公共支出管理本身,涵盖了整个政府管理的范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能极大地促进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其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中,每年的财政支出要与取得的产出或效果挂钩,上一年的表现会影响下一年的预算安排。地方、部门和单位申请预算时必须依据其职责,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准确计算达成目标所需的资金,力求避免浪费,绩效管理使预算资金的申请变得谨慎,强化了责任意识。同时,绩效管理强调把公众作为顾客,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都要从满足顾客需求出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可以强化政府为公众服务的观念,强化对公共资源使用结果的关注,使政府行为变得更加务实、有效,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瓶颈突破之道
目前,我国的部门预算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要巩固和发展这个成果,必须通过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来配套和完善。一是当前的预算分配难以摆脱传统的“基数法”。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实现了按部门职能需要编制统一、完整的部门预算,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但是,部门预算无形中给部门带来了利益割据的契机。一些部门,特别是支农、教育、科技等有法定支出增长比例的部门,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过于看重部门利益,讨价还价、争基数的现象时有发生,部门与财政之间存在着永无休止的博弈。二是财政部门难于从源头上真正实现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首先是由于在政府支出的“权力规则”制约下,目前的预算模式是典型的“投入型”预算。财政部门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奔命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出需求上,而对于资金绩效、有效配置等问题,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是编制预算时,部门未能提供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没有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标准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依据。三是资金没有追踪问效。在现行预算资金分配模式下,部门和财政都主要关注钱要投到哪里,怎么投入,预算一经批复即成定局。对于预算执行过程要完成什么、要达到什么效果,却问得很少。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时,财政资金的效益问题往往又倒逼回财政承担。因此,如何明确财政与部门在资金使用上的权力和责任,扭转财政部门这种被动“挨打”局面,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四是资金结转折射出部门预算的后遗症。预算一经批复,即成为部门的“私有”财产,不管该项目是否已完成,部门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一年滚一年,部门结转几乎成为“第二次预算”。这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预算管理问题的破解之道就在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常态化、系统化的全面落实。
预算公开的选择
传统的预算管理模式,侧重抓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抓财经纪律的执行,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关注不够。随着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门在关注有多大蛋糕可分配、分配到什么地方的同时,逐步开始关注花钱的效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呈现新常态下,社会各界在要求了解财政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的同时,也希望能够知晓财政资金的实际产出和使用效益情况。虽然这几年国家推进预算公开的步伐很快,但距人大和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其中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也有政府预算体系不完整、预算管理相关配套改革不到位等原因,同时也与预算资金使用绩效难以评价和度量等有关。有的资金分配出去之后,效率、效益到底怎样,脱离了财政部门的视野,脱离了监督,要抓好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并把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解决并回应预算公开后可能面临的一些社会质疑问题。
(作者王罡系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副主任, 作者晓哲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篇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在原有绩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xx年制定了《乐陵市预算绩效评审专家暂行管理办法》,通过规范预算绩效评审专家行为,为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绩效专家库,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智力支持。20xx年,分别从上海绩效评价行业协会和山东财经大学,选聘两位高水平的绩效行业知名专家,组成“乐陵市预算绩效专家库”,为财政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进行再评价,从最初的评价方案到最后的评价报告,都有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切实提升报告质量,为结果应用奠定基础。同时要求专家还要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从理论层面树立起正确的“绩效观”。
(三)完成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20xx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上海闻政为我市定制开发的“乐陵市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20xx年9月份完成安装调试。20xx年10月份完成20xx年绩效目标信息系统补报工作,20xx年11月底完成3个试点部门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填报及20xx年绩效目标编报工作。通过该系统的上线,大大提升了各预算部门的工作效率。
(四)重视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绩效目标是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绩效管理的和基础和灵魂,提升目标编审质量就是抓住了当前预算绩效工作的“牛鼻子”。为提高20xx年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明确符合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都必须填报绩效目标;二是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建立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和第三方专家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三是打造绩效目标样本,经评审论证完善后的绩效目标整理为精品样本,为同类或相似的项目在绩效目标编报时提供借鉴,大大提高了项目绩效目标编报时效。
(五)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20xx年,我们从20xx年预算项目中筛选公岗扶贫、农业综合开发、金亿奶牛养殖三个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重点评价,项目涉及资金规模达到3059万元。评价过程完全按照《乐陵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最大程度地保证第三方评价小组独立开展评价活动。通过绩效评价,客观清晰反映出单位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实现结果应用作出有益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项目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积极推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按照省、德州市关于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行动,一是精选试点部门,建立我科室与相关业务科室内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客观、真实、有效的实施试点工作;二是要求上海闻政加强调研,保质保量完成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绩效主体意识不强、绩效管理形式大于内容。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全面,不能据此安排单位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存在“两张皮”现象。从20xx年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来看,大部分预算单位自评价打分都在98-100之间,自评结果存在打分随意、缺乏说服力。对于需要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缺乏跟踪,或对于跟踪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责任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二)第三方机构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报告质量不高,结果难以应用。通过从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重点评价所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来看,三份报告质量普遍不高,普遍存在指标体系设计过粗、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指标权重设置不科学、对项目问题的分析浮于表面等问题,结果难以应用。
(三)绩效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一是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绝大多数单位把绩效管理工作只落实到财务人员头上,单位内部没有建立绩效评价协调机制,而财务人员对绩效指标的一些基础数据、信息资料不是很清楚,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高政府效能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实现业务再提升。“打铁还需自身硬”,20xx年继续做好预算绩效专题培训工作,坚持理论与实务操作并重,有计划地开展赴高等院校和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教授来我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市级专家库的智囊团作用,为全市各预算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专门培训,服务定制,不断提升实务操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拟定和出台《乐陵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监督问责和工作考核、绩效信息报告及公开制度等。
5.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 篇五
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74880.00亿元,预算数为执行数68509.39亿元的109.3%。公共财政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等24项支出类型,并且其中绝大多数财政支出又分为中央本级支出和对地方转移支付两种支出方式。在24项支出类型中,除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三项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数低于去年的执行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未做出预算外,其他20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都相比于20的执行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见表1)。而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数额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成为研究的热点,如何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加满足公众的需求,取得更多的社会效益,是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公共财政的目标设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资源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使用、管理并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监督和评估,实现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的过程与活动。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以结果为导向。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公共财政支出的效果,更加注重满足社会需求,以期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而不仅仅以投入作为评价指标,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投入。二是将中长期预算具体化。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中长期战略性目标通过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细化,实现目标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鼓励创新和节约。由于预算的基层管理者掌握更多关于财政支出的信息,能够促进支出预算的实现,因此应适当加大其裁量权及对其的激励措施。四是注重科学化和民主化。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管理不再只是财政部的职责,而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及社会公众参与。
二、我国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我国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如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改革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机构更加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等,但是在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很显著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
一方面,虽然对于绩效管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传统的投入控制性预算管理理念仍占有主导地位,“重投入、轻绩效”的传统观念仍没有改变,很多公共部门及人员仍然认为财政资金只要按规定使用就可以,其使用效率或者社会效益与自己无关,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有些部门对于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绩效评价上,未处理好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之间的关系,出现舍本逐末的问题。
(二)法律制度尚未建立健全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而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也只是作为部门规章,法律位阶较低,其中也只是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等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各地具体的执行制度不同,缺乏统一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合理和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地方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差别大,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也有待考究。评价结果也仅仅作为反映问题和情况的手段和方法,并没有真正与下一阶段财政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及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公共部门管理有效地衔接起来,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
(四)缺乏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不是单一的改革,需要其他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但是,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公共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尚未与公共部门人员绩效挂钩,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大、审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合作力度不够等。
三、我国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对策分析
(一)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把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即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结果而不是只重视投入贯穿于财政预算管理的始终,运行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管理、事后有评价的管理系统。通过管理系统的不断循环运作,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目标、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的流程再造。通过不断强化公共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彻底打破“重投入,轻绩效”的传统观念。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法律制度
我国至今沿用的仍是1995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大程度上仍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法律中的部分条文和内容并不适合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所以,为了推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需要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当中,同时提升财政部所颁布的《政府绩效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使得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
(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绩效预算管理要想成为制度化和常规化的工作,需要有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要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使其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过程中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二是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进行量化和细化,进而实现财政支出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化;三是完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使得绩效评价有标准可依,有程序可以遵循;四是实现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流程再造,建立以“制度保障,结果导向”为原则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只是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而且可以作为下一个预算年度良好的起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评价结果的充分利用:一是建立绩效管理数据库,通过数据的上传和传递,实现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各个主管部门通报,发现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和完善;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四是将评价结果与下一阶段的预算挂钩,激励各部门实现财政支出预算的绩效化。
(五)加强各项配套改革的实施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不是某一个部门或修改某一项政策就能实现的,需要多方面的协调与改革相配套。一是要完善会计制度,把权责发生制作为统一的会计基础,建立完善的复式预算会计制度。二是加强组织内外部协调。预算管理改革不只是财政部门的职能,还需要与人大、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及预算单位的合作与监督,保证绩效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加强财政支出预算分配方面零基预算制度的应用,注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四是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绩效评价。
四、结语
传统的“重投入,轻绩效”的计划经济观念在我国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根深蒂固,打破这种传统、实现财政预算方面的绩效管理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的法律制度,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配套改革的实施,把财政支出预算方面的改革作为一个重点来抓。不能仅仅把这项改革作为一项简单的事情来看待,要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足够的重视,并且要有足够的决心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攻坚克难,通过对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推进,逐步形成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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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强.公共预算制度改革路径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03).
6.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心得 篇六
一、当前我国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1. 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缺乏法律支撑
目前, 我国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以行政性部门法规为主导性依据, 立法层次低, 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制度规范。早在2003年前后, 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就开始自行颁发部门规章、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试点, 这些先期开展的探索性试点具有分散性、局部性。2011年4月广州的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作了题为《明确目标, 扎实工作,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讲话, 总结了先期工作的特点, 强调了我国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1年6月由监察部牵头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国务院同意, 确定8个省市6个中央部门进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 为此, 财政部先后分别印发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和《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预[2011]416号) 文件, 财政部文件作为部门规章只对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组织管理等进行了原则性概括规定, 缺乏系统完善的制度规定。各地区只有河北省、吉林省和青岛市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要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天津、内蒙、上海、浙江、宁波、广东、贵州等7个地区由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部门关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 其他省市则由财政部门发文 (2) 。
我国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规定, 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具有滞后性,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迟迟难产, 有关预算绩效责任追究、跟踪问效方面没有形成制度化和系统化的监督工作机制, 这使得预算绩效管理缺乏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 权威性不足, 导致绩效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 难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不利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行。
2. 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不通畅
我国先期的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评价机制, 由试点初期简单的事后绩效评价向事前进行绩效目标设定、事中进行绩效监控、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积极应用的规范模式转变。但从总体上看, 我国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运行机制不通畅, 环节脱钩, 目标——实施过程——评价结果脱节, 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衔接等问题, 极大地制约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功能作用。
(1)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简单粗略。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健全的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虽然明确了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综合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只是粗略地从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两个方面进行指导, 并没有独立成文的相关规范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来指导并约束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同时, 财政部文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 有关绩效目标的部分仅仅针对目标设定本身作出规范, 并未过多涉及相关预算绩效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方面。
(2) 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监管不力。在预算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 绩效监督管理不力的情况十分突出, 其原因有二:一是绩效监督的标准难以建立。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被监督单位或对象绩效高低的尺度, 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缺乏, 制约了绩效监督工作的开展。二是绩效监督取证困难。绩效监督的实施建立在所收集资料的基础之上, 但在绩效监督得实践中, 被监督单位的资料往往不齐全;同时, 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水平较低、项目支出核算不清晰, 也导致监督取证真实性受到质疑, 责任难以落实。
3. 预算绩效评价客观性不足
(1) 预算绩效评价主体从部门逐步扩展到财政, 但社会评价不足。我国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初期以部门为主开展自我评价, 之后逐步拓展了预算绩效的评价主体, 形成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评价或财政部门主导评价的模式。如四川省、北京市等地在坚持部门为主体评价本部门支出的同时, 对政府关心的重大民生项目、重点和有代表性的专项资金由财政主导进行绩效评价, 取得了较好效果。这种上级评下级、财政评部门的模式增强了权威性, 但这种模式依然属于政府内部的行政性评价, 忽视了社会性评价, 人大和社会公众介入预算绩效评价的力度不够。
(2) 预算绩效评价对象逐步扩展, 但考评面依然过于狭窄。先期试点中, 预算绩效评价对象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项目类型和数量也不断增加, 以点带面, 逐步推进到政府和部门整体绩效, 体现在目前已经有许多地方探索开展市县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和省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试点涉及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也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 2010年全国省级部门纳入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约1600亿元, 例如, 四川省2010年项目绩效评价涉及省级财政资金62亿元, 占当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总额的20%;中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也有新突破, 2011年确定绩效评价试点项目242个, 涉及149个部门, 比2010年增加34个部门、42个项目, 绝大多数中央一级部门已纳入了绩效评价试点范围, 涉及资金近70亿元 (1) 。但总体看来, 我国目前的预算绩效评价依然以项目绩效评价为主, 绩效评价的覆盖面依然十分狭窄, 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占财政支出的规模微乎其微, 无法客观反映政府、部门或单位的整体绩效。
(3) 绩效评价缺乏科学合理性, 绩效评价方法相对单一。首先, 预算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加强。政府多元化的公共政策目标, 很多内容难以量化, 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指标难以设定, 目前我国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设置较为粗放, 缺乏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的指标体系;同时, 各部门的指标设置具有单一性和平面化的特征, 缺乏建立在严密数据整合分析基础上的评价指标体系, 不能满足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支出性质的综合全面评价。其次, 绩效评价方法相对单一, 主要应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 其他如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的应用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理论基础。
(4) 预算绩效评价标准不确切, 评价结果的应用难以落实。绩效评价标准是据以判断绩效评价结果的标尺, 用于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但我国现行文件对预算绩效评价标准的规定很抽象, 不确切, 以至于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好坏难以判断。此外, 我国各地各部门虽然一直都在积极探索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方式和问责的管理模式, 但现实中由于绩效评价的标准不具体仍存在着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渠道不畅通的问题。首先, 受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限制, 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实用性不足。评价结果约束力不强, 应用流于形式, 没有能够起到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其次,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渠道不畅通。预算绩效管理不仅仅是财政部门之责, 更是涉及各级政府和政府各个部门的通力协作。故而, 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的应用取决于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支持协作。由于没有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制度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得不到很好的应用, 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 各部门不能应用评价结果进行有效的预算绩效分析和改进, 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4. 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体制不顺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责不健全。目前, 全国36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中只有14个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成立了单独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 名称不统一, 职责也不尽明确。如广东省、黑龙江省将本省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命名为绩效评价处, 江苏省和浙江省设置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为绩效管理处, 而河北省则称为预算绩效管理处。其他未单独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地区有19个省市将相关绩效管理职能交由预算处负责, 3个省市设在监督处 (1) 。另外, 只有部分市县财政部门设置了预算绩效管理机构, 造成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深度不够, 上行下达渠道不通畅。
(2) 部分省市分块建立了相关的信息系统, 无法实现共享。目前我国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完整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只是部分省市建立了相关的信息系统, 如江苏省从“投入指标”、“产出与效果指标”、“能力和条件指标”、“满意率指标”等四个方面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以真实全面反映和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为绩效评价提供技术支撑。广东省研究开发“1平台、4子系统、4库”信息管理系统, 即“财政支出绩效信息管理平台, 专家评审管理子系统、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子系统、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子系统、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子系统, 评价指标及标准库、项目库、专家库、资料档案库”, 为绩效评价提供信息支撑。但由于各地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缺乏统一性, 预算绩效管理的数据和信息在省际的交流和应用比较困难, 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数据、基础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不利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建议
1.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建设, 强化法律性
(1) 立法确立政府或预算绩效管理, 提高绩效管理法律层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订工作中, 增加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预算绩效管理确定下来, 树立其法律的权威性, 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效地开展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方式、指标体系、管理程序等进行明确。
(2) 统分结合, 出台适用于全国的、操作性更强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国家应在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制定系统性、实用性强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准则, 出台全国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为各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有利的政策制度环境, 指导和推动各地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 可针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不同具体情况, 制定出分门别类的具有各行业特点的制度准则。
2. 建立权责对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体制
(1) 确立职责明确、分工协调的组织构架。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财政、各部门和各单位综合作用的结果, 因此应该建立政府领导, 财政部门主管, 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的组织构架, 形成各机构之间职责划分明确、分工协调、相互配合、制衡监督的有机整体。同时, 中央在确立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以及部门权责的同时, 认真考察各地实际情况, 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权责规范, 理顺工作机制, 形成绩效管理工作合力。
(2) 明确各部门的主体地位, 建立问责制。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构架中, 各部门承担着政府职能而成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 因此, 首先是确立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部门作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 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承担者。其次是建立绩效问责制度, 作为约束各部门行为的手段。同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把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机关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考核范围, 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将预算绩效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部门责任人的年度考核等挂钩, 发挥其主体作用, 提高单位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3) 预算与绩效管理结合, 形成一体化的内设机构。在各级财政机关内部全面设置预算绩效管理的专门机构, 并尽可能便于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 理想的做法是在预算管理部门之下设置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 这样能够更加有效地避免预算与绩效管理两张皮的局面。在部门和单位内部, 目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 但随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发展, 以后或许应该普遍设置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如果这样, 也可以依据同样的思路, 最好将绩效管理机构置于财务预算管理机构之下, 以便预算、财务、会计和绩效管理协同作用、形成合力。
3. 建立全程动态监控机制, 推进预算良性循环
预算绩效管理涉及预算管理的全过程, 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要求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 使之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同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的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1) 加强绩效目标设立的管理, 编制绩效预算。将绩效目标管理以法规条文的形式体现出来, 对绩效目标设定、目标审核、目标批复三个流程予以系统地制度化规定, 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 增强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将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延伸到预算编制环节, 可以有效强化预算编制的绩效导向。
(2) 实行绩效监督管理的动态监控制度, 防患于未然。加强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和跟踪, 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对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动态监督。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要即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正, 预期无绩效的项目要取消, 预期不能完成的目标的项目要调减预算。根据执行中绩效监督调整预算安排, 有利于合理适用财政资金, 强化资金的预算约束, 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4. 优化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健全统一的制度
(1) 构建科学、客观、统一具有可比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中央应建立科学标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吸收各地经验, 分析整理现有成果, 分门别类按行业、领域、项目等自上而下建立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增强评价的省际横向可比性, 推动全国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 各地财政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管理部门, 应加强协作, 整合资源, 根据不同单位性质、项目类型等分别设置和界定绩效评价指标, 丰富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 增强评价指标的可比性。
(2) 以“顾客至上”的理念打造服务型政府, 促进政府履职提效。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的精髓就是以企业家的精神改造政府, 促使政府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的责任政府, 为此, 引入绩效管理, 强调“顾客至上”, 要求政府满足公共需求, 提高公众满意度, 这体现在绩效评价主体、指标和方法等各方面。据此, 我国预算绩效评价应该更多的引入公众参与, 具体着眼于四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绩效评价主体上建立财政、上级、人大、公众“四位一体”的模式, 形成财政主管、上级监管、人大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模式;二是绩效评价指标引入公众满意度, 将政府服务质量和数量指标结合, 将绩效目标、过程和结果结果;三是增加平衡记分卡的绩效评价方法;四是将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向公众公开, 增加预算绩效管理的透明度, 将多方意志融合、达成一致, 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供求地均衡, 强化公众监督, 进一步促进来年预算决策的优化, 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 我国先期的预算绩效考评对象以项目为主, 今后应该逐步扩大预算绩效考评的范围, 逐步实现项目考评向部门、单位整体考评的转变。因为项目绩效考评虽然简便易行, 但却肢解了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职能, 而且部门、单位内部不同项目往往都是围绕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开展活动的, 相互之间的绩效其实难以理清, 因此, 应该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整体绩效的考评, 以便促进部门、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 提高预算绩效, 减少巧立名目争钱自肥的现象。
(3) 开发统一的通用性数据库, 实行信息资源共享。首先是建立部门基础数据库, 将各部门基础数据纳入数据库管理, 在此基础上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数据库, 夯实信息管理的数据和技术基础。其次是加快建立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 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第三是通过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 搭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交流平台, 为管理提供组织和信息技术支撑。将各省市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指标体系数据和工作经验介绍在平台上交流, 以供借鉴。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尽快开发通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部门数据库、中介机构库、专家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实现评价资源的全国共享共用。
5. 以改进预算管理为主旨, 恰当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的程度, 因此, 应该力求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并以此为前提拓展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同时, 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的反馈机制, 对此, 可以从四方面着手。
(1)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联动, 优化预算资金分配。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资金安排和改进预算管理相结合, 适当增强绩效结果对预算资金分配的约束力度, 同时, 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目标实现情况的重要反应, 引入到政府决策过程中, 通过结果应用, 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 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2)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 促进差评部门、单位整改。有关部门应该将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和财政部门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和单位, 作为其改进预算管理、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3) 提高透明度, 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范围。目前, 我国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往往只是在很小的范围内公开, 今后, 随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全面推进, 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 逐步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范围从被评单位和部门扩大到上级主管部门, 从政府扩大到社会, 公之于众, 提高透明度, 将评价结果用于加强人大等立法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4) 将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 加大对个人的问责力度。预算绩效管理是以结果为导向, 将分钱、用钱以及用钱办事的效果结合促进预算绩效的改进, 众所周知, 事在人为, 因此, 应该加强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与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建立奖惩分明的制度, 将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个人的升迁、岗位调整以及报酬体系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预算绩效管理不善着应该加大对个人的问责力度。
7.完善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探析 篇七
一、郯城县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制度建设。为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郯城县先后制定出台了《郯城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郯城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和《郯城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概念、原则、主体和要求,建立了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科学编制绩效预算。年初按照“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要求,将各预算单位拨款1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类项目纳入绩效预算管理。根据《郯城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各预算单位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书》,目标申报书要制定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明确项目所要实现的产出、效果及支出进度等。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切实加强对绩效目标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随部门预算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执行,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实施”的原则,郯城县先后对涉及民生且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12年,县财政部门完成了列入试点的10个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价报告得到了预算部门的广泛认可。今年又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选取了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和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范围扩大到50个部门,涉及资金达4500万元。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该县评价项目更加丰富,项目实施更加有序,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绩效评价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积极推进配套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大力推进“乡财乡用县管”,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到基层一线,补齐基层财政资金管理缺位的“短板”。深化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改革,县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涵盖财政投资安排的工程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城市维护和事业发展等各个方面。加大公务卡应用推广力度,使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财政内部尚未形成合力。目前,郯城县尚未成立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预算绩效工作主要由预算科牵头,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缺乏专业人员,工作难以开展。同时,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管理机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都具有实施绩效评价的职能,但基本各自为战,在财政内部尚无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机构。
(二)预算单位有阻力。长期以来,在财政管理中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重投入、轻效益”的思想。预算单位把重点放在向财政要资金、要项目,对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积极性不高。另外,绩效评价工作不仅涉及预算单位财务机构,还需要具体项目实施机构提供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等,这也为实施绩效评价增加了难度。
(三)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财政支出范围广泛,具有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支出性质的复杂性。如何采取一种比较准确的办法来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衡量,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立一套符合县级财政实际、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制定一套系统的、公正合理的评价标准值,培养一支熟练掌握评价方法的专业队伍等,都需要一个过程。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困难。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部门、单位甚至个人利益,在实施绩效评价时,由于对各环节责任人基本没有直接约束,常常导致绩效评价结果都是优秀,绩效评价流于形式。此外,绩效评价多为民生项目,而民生项目的绩效目标大多是既定的,即使通过评价发现绩效不好,也难于影响到预算安排。
三、完善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绩效评价工作是政府赋予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在财政内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整合资源、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切实加大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评价理念。通过会议、培训、网络等各种形式,将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部门和单位的绩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要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让各部门和单位真正认识到财政资金不光要用,还要用好,必须讲究效益。
(三)建立符合实际、科学可行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应加大对县级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县级财政也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上级要求,从实际工作出发,逐步探索并建立符合实际、科学可行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一个规范操作、简便高效的绩效评价流程,并建立一支业务强、素质高的专业队伍。
(四)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要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予以表扬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作者单位:山东省郯城县财政局)
8.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篇八
20xx年,我厅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对已纳入我厅绩效目标管理范畴的项目支出,采取半年报方式采集试点项目的绩效运行信息。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部分省级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及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我考核情况
根据贵厅有关规定,我厅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考核,自评分数为92 分。
(一)基础工作管理得分20分,其中:
1、领导重视(4分)。翁玉耀厅长和王知瑞副厅长分别作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批示(得3分,附件2),召开全系统计财工作会议上对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1分,附件3)。
2、职责明确(5分)。下发文件(闽建计[20xx]19号,附件4),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及职责分工(得4分),由计财处指定专人办理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得1分)。
3、制度建设(5分)。一是制定绩效管理宏观指导意见(得2分,闽建计[20xx]14号,附件5);二是制定一系列涉及预算绩效管理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得3分,闽建计[20xx]19号,附件6;闽财建[20xx]10号,附件7;闽建计[20xx]7号,附件8)。
4、指标体系(6分)。一是已建立建设行业的综合指标体系(3分,闽建计[20xx]3号,附件9);二是绩效指标体系量化、细化、指向明确(3分)。
(二)绩效目标管理得分13 分,其中:
1、申报时间(3分)。我厅按规定及时向贵厅报送新增项目绩效目标(闽建计函[20xx]43号,附件10)和城乡规划建设资金绩效目标(附件11)。
2、申报格式(3分)。绩效目标格式、内容符合要求。
3、申报数量(4分)。我厅20xx年报送绩效目标包括风景名胜规划资金、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村庄整治专项资金。
4、申报质量(3分)。绩效目标描述清晰、依据充分,但由于规划本身以社会效益为主,投入产出较难设定。
(三)绩效监控管理得分 10 分,其中:
1、监控制度(3 分)。我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建计[20xx]19号,附件5)和健全机制制度(闽建计[20xx]19号,附件3),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监控。
2、监控实施( 3分)。我厅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闽建计[20xx]11号,附件12)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场核查(闽建计[20xx]5号,附件13),实施绩效监控和过程监管。
3、监控治理( 4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现场核查过程时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后以书面通报形式提出整改意见(闽建计[20xx]12号,附件14)。
(四)绩效评价管理得分25分,其中:
1、项目管理(14分)。(1)20xx年对城乡规划建设资金和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均与我厅职能密切相关(2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民生性强(1分),社会影响力较大(1分)。(2)上述评价项目较财政规定增加了1项(4分)。(3)20xx年评价城乡规划建设资金规模为280万元,占资金总额12.17%,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规模为3576万元,占资金总额11.35%(2分)。(4)上述评价工作系由我厅自主组织全省系统内评价(2分),20xx年4月贵厅来我厅开展绩效调研,我厅密切配合并作工作汇报(2分,附件15)。
2、报告质量11(分)。闽财绩[20xx]6号文(附件16),我厅自评成绩90分,该项得分为9分,省财政未对我厅进行抽查或再评价,该项得2分。
(五)结果应用管理得分13 分,其中:
1、预算管理(6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4分,闽建计[20xx]19号,附件3),同时在预算执行中应用评价结果(2分,附件17)。
9.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心得 篇九
时至岁末年初,众多管理者在评价过去一年经营绩效的同时,也纷纷开始规划下一年度的发展。最近几次与客户交谈的过程中,老总们都向我们表示正在着手准备编制企业来年的计划,并且打算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在为此感到欣喜之余,另一种担忧随之而来:预算管理果真得到了正确的认识吗?预算是否能够真正发挥管理者们预期的作用?
手边恰好有一份3月一些国外机构对全球15家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与30家投资银行的高级分析师进行的关于预算管理的调查访问。在调查中,许多受访者都谈到了预算的正面作用,但同时也都在抱怨:“预算没有很好地支持公司的.战略,甚至与之产生冲突”、“预算更多地注重成本的减少,而不够注重价值的增加”、“预算管理中只是强调上下级的垂直命令与控制”、“预算管理缺乏弹性,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等。
“环球同此凉热”,国内管理界中存在的问题恐怕更为突出。有些企业的工作安排中根本未曾考虑过编制预算,更谈不上用预算管理来作为优化业绩的有效手段了。
一些企业管理者虽然认识到预算管理的重要,却并没有真正理解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不知道如何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有效整合,这必然导致事倍功半,甚至带来与预期相悖的反效果。
预算是什么?
根据安达信公司“全球最佳实务数据库”(G7oba7 Best Practice)中的定义:“预算是一种系统的方法,用来分配企业的财务、实物及人力等资源,以实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企业可以通过预算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有助于控制开支,并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利润。”
上述定义阐述的重点在于:预算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更多的是充当一种在公司战略与经营绩效之间联系的工具。预算体系在分配资源的基础上,主要用于衡量与监控企业及各部门的经营绩效,以确保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传统认识误区1:“全面预算就是指一套涵盖所有会计科目的表格,最终得出公司明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具体预测结果。”
曾经有这样一家企业,在布置预算工作的会议上,公司总裁要求财务总监和在场的财务部人员运用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结合上一年度的实际经营数据,出具一整套预算表格,最终的交付成果就是“财务三张表”。在那位老总的心目中,这就是通过“科学定量方法”得出的公司全面预算体系。财务部人员在得到总裁的指示后,如期完成了工作,却在预算审批会议上受到其他业务部门的质疑,认为没有反映公司与部门的工作重点,仅仅追求财务数据上的严密性,根本不切合业务实际。
迫于压力,财务部门不得不就事论事地对某些数据做了调整。尽管如此,各个部门依旧各行其是,那一整套表面上逻辑严密的预算表格最终还是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在我们看来,这种传统认识的最大问题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期望仅仅通过数据勾稽作一番“表面文章”来得出全面预算,只能是徒劳无功的尝试。预算真正要发挥其辅助战略目标实现的作用,不但要考虑所有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绩效的因素(这才是“全面”二字的正确含义,而并非是指涵盖所有的会计科目或财务报表),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与企业绩效管理体系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广义上的企业业绩控制系统,预算才能够名副其实地扮
10.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考 篇十
【关键词】绩效 预算绩效 预算绩效管理 昆明市
一、昆明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情况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要求,由此拉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大幕,此后,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财政部要求,昆明市从2005年开始启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成功地将绩效理念引入到政府预算管理之中,阶段性地建立了一套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初步搭建起“目标实现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应用为保障”的总体框架,主要做法如下:
(一)注重宣传培训,初步树立绩效管理理念
1.注重绩效管理宣传。通过《昆明日报》、《中国财经报》、财政部外网财政新闻和内网《财政信息》工作动态栏目,以及《春城热线》栏目和专题会议、上门交流等多种形式,广范围、多层面开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政府预算部门树立“要钱有目标、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用财目标。
2.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和到县区调研等方式,着力培育绩效管理文化,营造共同学习、相互交流、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注重支撑保障,逐步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1.搭建组织体系,提供组织保障。2005年,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首次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与此同时,调整并增设了绩效评价处,界定和明晰了其主要职能。随后,各县区财政局相继成立机构或增加了绩效评价工作职能。2013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原绩效评价处更名为绩效管理处,充实了其职能职责。
2.健全制度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昆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昆明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昆明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绩效自评操作流程指南(试行)》、《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市本级预算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方法》等制度,为改革规范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技术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探索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库,统一共性指标,收集个性指标;探索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设立中介机构库。
(三)注重机制完善,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1.抓源头,探索构建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将绩效管理内容向事前的资金分配环节延伸,通过在预算编制中嵌入绩效目标管理的环节,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增强部门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编制、执行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
2.抓过程,探索建立绩效运行跟踪机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督和控制,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督,督促纠正。
3.抓结果,初步建立支出绩效评价机制。从支出项目着手,采取“部门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成立评价工作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做好具体项目评价工作,探索建立了第三方评价机制。
4.抓反馈,探索构建评价结果应用机制。通过采取反馈部门单位整改、报告决策层参考、提供预算审核管理参考、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将绩效结果纳入考核等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毕竟是一项全新业务,政策性强,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加之起步时间不长,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阶段,与新的形势和要求相比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绩效理念尚未全面牢固树立;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三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和完善;四是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水平不高;五是缺少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归结这些难点和不足,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体制机制原因,也有政策技术原因。针对存在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政策建议。
二、完善昆明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促昆明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一)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1.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理念。昆明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履行职能、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点工作日程;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财政管理各个环节和财政工作方方面面,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培育绩效管理文化,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1.推进政府层面预算绩效管理立法。对地方政府来说,首先,建议向财政部呼吁在相关法律的修订中,增加对各级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其次,应在中央政府的立法框架内,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
2.构建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1)制定和完善组织实施制度。建立起包括部门预算单位、部门基层预算单位、财政部门、权力机关、审计部门、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在内的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透明开放、运转有序的综合组织实施制度,包括政府层面预算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财政内部工作协调机制等。
(2)制定和完善流程设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设计制度的重点是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要求包括:一是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统一范式;二是绩效目标编制要与部门预算编制“二上二下”同步进行;三是绩效跟踪与预算执行要有效衔接,动态地了解和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并加以绩效拨款控制;四是绩效评价报告撰写与提交应在部门决算时,或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开始之前完成;五是结果反馈与应用阶段应早于准备和预算编制阶段,并与其紧密衔接。
(3)制定和完善支撑体系制度。这里的支撑体系主要指技术支撑体系,包括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和标准的确定、借用专家和中介机构力量、以及信息系统、数据库、绩效等级库的建设。在专家和中介机构制度规范方面,需要强调专家和中介机构的独立性,明确其须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规定专家和中介机构选取的方法、合同订立要求、保密要求、淘汰机制,以及违反规定所受的处罚。在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制度规范方面,必须明确制定和设计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绩效评价标准的责任主体,以及建立区域性指标和标准定期汇编、评审制度。
(三)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明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原则。深刻理解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等主要原则,严格依据这六项原则进行指标设计。
2.合理应用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指标。运用指标时,结合绩效管理对象特点,一是选择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必要时还可以利用分层分类定性的方法,将定性指标定量化;二是选择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结合使用,针对不同管理对象之间相同地方和独自特点,既兼顾自身特点,又强调共性的一面;三是选择短期绩效指标和长期绩效指标综合应用,适应不同绩效管理对象对经济的当期或将来影响和效果;四是可设立关键指标、辅助指标、修正指标三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配合使用,有利于全面、综合地反映绩效。
3.科学确定绩效评价指标权重。首先,要处理好各项指标之间的关系,遵循系统优化原则,充分考虑每个指标对系统不同的作用、贡献和重要性,合理分配它们的权重,把整体最优化作为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其次,要坚持管理者主观意图与客观情况相结合原则,当管理者主观意图觉得某项指标很重要,需要突出它的作用时,就必然给该指标以较大的权数;再次,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群体决策,集中相关人员的意见互相补充,形成统一的方案。
4.扩展绩效评价指标研究设计范围。随着预算绩效管理应用面的扩大,应统筹研究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产业、区域等财税政策的绩效指标体系。
5.科学采集绩效评价指标数据源。为提高绩效评价指标值的准确性,应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统计信息系统、部门预算系统、预算执行系统等多个权威渠道采集数据,同时加大数据核查力度,提高绩效评价数据源的准确性。
(四)逐步拓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
1.拓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针对社会各界对豪华办公楼、豪华装修、出国考察热、公款消费过度等问题的关注,绩效评价对象重点之一应界定为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探索实践对基本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并将基本支出内容和绩效评价结果对外公开。鉴于对“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短命工程”、“低劣工程”等问题的关注,绩效评价对象重点之二应界定为投资性支出,应重点引入:(1)决策评价,主要评价提供项目立项的合理性;(2)经济效益评价,主要:评价项目的获利能力、成本效益情况等;(3)社会效益评价,主要评价对地区、行业的经济发展,项目周边自然环境及相关社会环境的影响。鉴于纳税人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绩效评价对象重点之三应界定为民生性支出,主要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调节收入分配等,重点放在支出的合理性、支出的针对性、支出的覆盖面、支出的有效性、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方面。
2.探索开展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评价。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评价的主体通常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价对象是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效益。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评价形式可以是自我评价或由财政部门评价,主要是对各部门(单位)年初设定目标与其实现情况的对比进行评价,并要做出具体分析和说明。部门(单位)财政支出整体评价的重点是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流程情况。
3.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的主体通常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监督机构、财政政策研究机构等,评价对象是财政支出的整体效益,是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的综合反映。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从多角度来评价支出活动的业绩与成效,可以是财政部门对重点性的预算资金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是对所有财政资金的绩效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以保障各项计划目标的及时、顺利地实现,更好地配合下一年度的预算分配工作。
(五)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1.健全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审、资金分配相衔接机制。将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审相结合,绩效管理处、预算处和各业务处室都参与绩效评价,在评价工作中相互衔接,使绩效结果在预算编制中得到充分合理的体现。一是将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审核时点相衔接,绩效前评价结果(绩效目标申报)要作为每年项目预算申报的前置条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二是将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列入年中预算调整计划的考量因素;三是建立绩效后评价结果上报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使评价结果在预算分配中得到及时应用。
2.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反馈机制。应建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双向反馈机制,一是财政部门对评价结果反馈以及预算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均通过正式发文的形式,以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二次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根据评价结果要求预算单位在限定期限内针对问题进行改进,再对改进情况进行二次评价;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责任追究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察相结合,对反映出的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
3.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机制。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机制。首先,绩效评价结果要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人大批准,为审议财政预算等提供决策依据。其次,在每年公布的绩效评价结果通报文件中将各项目按照绩效评价等级档次和分数排名通报给各预算单位负责人,引起其重视;二是拓宽结果公开的渠道,将绩效评价结果在报纸或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建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板块,开设政策法规、政策咨询、评价结果、培训资料等栏目;三是分步骤公开绩效评价信息,逐步提高评价结果披露的深度和广度。
(六)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
1.建立完善评价监督机制。采取部门内审、财政评审、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构建有效的项目绩效监督体系。部门每年对实施项目的绩效进行自评,财政每年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审计时,将项目绩效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
2.建立绩效奖励和问责机制。对实施绩效较好的项目,建立绩效奖惩机制,财政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项目实施绩效不佳和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损失的,财政将在以后年度扣减项目资金的安排,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过程“跟踪问效”机制。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点前移到支出预算申报和审核过程之中。建立预算事前申报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事后绩效评价的模式,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资金流转的整个轨迹。预算编制环节,建立财政支出预算绩效事前申报目标的评审论证,对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事业发展绩效目标和为实现绩效目标将要采取的必要措施。预算执行中,重视事中的跟踪问效,要求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和预算执行,防止随意变更和调整,不断了解财政支出使用中、项目实施中的新情况、新变化。结合事前、事中的管理,做好事后的考核评价,完善自己使用全程的“跟踪问效”机制。
(七)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充分整合多方力量,集中业务骨干充实财政预算绩效评价队伍;要完善业务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培训、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形式,对财政预算部门和县区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要赋予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必要的职权,增强其对预算单位开展单位绩效管理的指导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负责人及其经办人员的培训教育,为聘请的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提供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资料,让其更快地了解和掌握预算绩效管理内容和实施规程,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和政策业务水平,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人开展。
总之,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财政理财理念的一场大变革,更是一个持续的、长期的动态管理过程。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将来的预算绩效管理应贯穿财政支出的全过程,特别是要与预算管理高度结合;应融入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与政府绩效管理紧密配合;应进一步与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应作为政府改造的重要内容和实践手段,并在今后研究中更加注意相关学科领域的交叉研究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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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绩效预算的特点及改革方向[J].中国财政.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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