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谈话话笔录(共4篇)
1.社区戒毒谈话话笔录 篇一
走 访 时 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走 访 地 点: 调 查 人: 记 录 人: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社区矫正人员走访谈话记录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民族: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调查主要内容:
您好,我们是方顺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现在按照相关规定对您进行例行家访,请您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我们就是对您最近一个月的各种情况进行一下了解,希望您能够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实事求是的回答我们的问题。听清楚了吗?
答: □ 听清楚了 □ 没听清 问: 您最近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答: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问: 您最近在干什么?
答: □ 打工 □ 务农 □ 在家赋闲 问: 您这个月的收入来源是什么?
答: □ 工资收入 □ 经营收入 □卖农产品收入
□ 和亲朋好友借钱 □ 没有收入 问: 您最近对生活期望值有哪些?(可多选)
答: □ 家庭美满 □ 衣食无忧 □ 生活富裕
□ 安于现状 □ 健康平安 □ 没有希望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共 6 页 第 1 页
问: 您最近现在的婚姻状况怎样吗?
答: □ 较好 □ 一般 □ 有危机
□ 未婚 □ 已离异或丧偶 问: 您最近目前经常同谁居住在一起?
答: □ 配偶、子女、父母或亲戚 □ 同学、同事或朋友
□ 与陌生人合租居住 □ 一个人居住 问: 目前家庭成员对您的关心程度怎么样?
答: □ 很关心 □ 一般 □ 不怎么过问 问: 您的孩子或家庭成员最近学习或工作状况情况怎么样? 答: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问: 出现家庭矛盾时,您一般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可多选)答: □ 谁也不找、自己忍着 □ 积极与对方沟通 □ 找邻居
□ 有暴力解决倾向 □ 找亲属 □这个月没有矛盾 问: 您最近家庭成员和别人发生纠纷情况解决情况如何? 答: □ 已经解决 □ 正在解决 □ 没有解决
□ 这个月没有纠纷
问: 您最近家庭环境对您有过不良影响吗? 答: □ 有 □ 没有 问: 您的家庭成员受歧视的情况怎么样?
答: □ 没有歧视 □ 有点歧视 □ 非常歧视 问: 目前的家庭成员对您的矫正工作帮助程度怎么样? 答: □ 帮助很大 □ 帮助一般 □ 没有帮助 问: 您最近对家庭生活状况总体感觉怎么样?
答: □ 非常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太满意 问: 您最近居住地周边治安有何变化?
答: □ 治安较好 □ 打架斗殴现象增多 □ 流动人口增多 □ 入室盗窃现象增多 □ 其它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共 6 页 第 2 页
问: 您最近与周围的邻居关系如何?
答: □ 很好 □ 一般 □ 较差 问: 您最近有困难时别人给您的帮助程度怎么样?
答: □ 帮助很大 □ 帮助一般 □ 没有帮助 □ 没有困难 问: 您最近经常和地方不良人员在一起吗?
答: □ 经常在一起 □ 偶尔在一起 □ 不在一起 问: 您最近跟其他人的交往渠道有哪些?(可多选)
答: □ 工作劳动 □ 业余活动 □ 扎堆闲聊 □ 其它渠道 问: 您最近跟同事、朋友相处关系怎么样? 答: □ 好 □ 一般 □ 不好 问: 您最近经常来往的亲友熟人有违法犯罪的情况吗? 答: □ 有 □ 没有
问: 您本月晚间的生活情况都有哪些?(可多选)
答: □ 大多数时间和家人在一起 □ 交往应酬但能适时回家住宿
□ 经常外出聚餐娱乐,深夜才回或者不回家 □
独自生活,随心所欲
问: 您最近的心理状况怎么样?
答: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问: 您最近觉得最近哪些不良心理情绪对您影响最大?(可多选)答: □ 仇富情结 □ 厌恶自卑 □ 依赖心理 □ 贪图享乐
□ 对社会绝望 □ 冷漠消极 □ 没有不良心理 问: 您最近是否需要经常外出到县以外的地方? 答: □ 不外出 □ 偶尔外出 □ 经常外出 问: 您最近外出的时候向矫正小组成员汇报过吗? 答: □ 经常 □ 偶尔 □ 没有
问: 您的矫正小组成员平时敦促过您要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吗? 答: □ 经常 □ 偶尔 □ 没有
问: 您最近参加村(小区或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情况怎么样?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共 6 页 第 3 页
答: □ 经常参加 □ 偶尔参加 □ 不参加
问: 您最近按照我们的要求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怎么样? 答: □ 学习了很多 □ 学习了一点 □ 没有学习问: 这些法律知识对您的帮助程度如何?
答: □ 很大 □ 一般 □ 没有 问: 您最近的定位手机近期能保持24小时畅通吗?
答: □ 能保持 □ 基本保持 □ 不能保持
□ 设备坏了或欠费 □ 没设备 问: 您现在的被监管的级别是什么类型?
答: □ 严管 □ 普管 □ 宽管 问: 您对您现在监管级别的相关规定了解吗? 答: □ 了解 □ 了解一些 □ 不了解 问: 您最近有没有自己认为违法违纪的事情发生? 答: □ 没有 □ 有
问: 你觉得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态度怎么样? 答: □ 很好 □ 一般 □ 较差
问: 您最近有没有做过好人好事或立功表现,需要我们把记录在案,以便考核的时候对您有所帮助?
答: □ 有 □ 没有 问: 您认为本月考核能够到得多少分?
答: □ 90分以上 □ 70-90分 之间 □ 70分以下 问: 您认为扣分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可多选)答: □没有按时报到登记 □没有按时参加教育学习
□没有按时思想汇报 □没有按时参加社区服务 □没有经常遵守法律法规 □没有请假销假 问: 您最近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司法所帮助的吗? 答: □有 □没有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共 6 页 第 4 页
问: 通过这段时间教育学习,您对您原来违法行为有什么更深刻的认识?
答:
问: 通过本次走访的情况和我们了解到您最近的表现,您主要存在以下几
个问题,我们给您指出来: 您听清楚了吗?
答: 问: 请您讲一下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答:
问: 以后需要做出如下改正,您能做到吗?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共 6 页 第 5 页
答: 问: 您最近在矫正期间,有什么意见、建议、要求和困难吗?
答:
问:今天的走访调查到此结束,谢谢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希望您能够积 极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去主动融入到社会当中,明事理,做好事。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遵纪守法的意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听明白了吗?
答: 问: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答:
问:您以说的属实吗,如果属实请签字
答: 年 月 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字): 共 6 页 第 6 页
2.谈话笔录 篇二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
(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
(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
(一)合法性
(二)目的性
(三)写实性
(四)慎密性
(五)完整性
三、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
(一)从对象来看:
1、受害人笔录
2、举报人笔录
3、当事人笔录
4、证人笔录
(二)从内容来看:
1、综合笔录
2、单项笔录
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
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
(一)笔录头子
(二)笔录主体
(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
五、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
(一)谈话笔录前的准备
1、心理准备
2、案情准备
3、工具准备
(二)谈话笔录的制作
1、开头部分
2、主体部分
3、结尾部分
4、内容认定部分
六、案件谈话笔录制作的注意事项
(一)字迹要清晰
(二)思维要连贯性
(三)语言要准确
(四)表达要清楚
(五)简繁要相济
(六)要素要齐全
(七)程序要合法
七、谈话笔录的整理
(一)按案件分类整理
(二)按错误分类整理
(三)按作用分类整理
(四)按时间分类整理
八、其他事项 正文
案件笔录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取证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特别重要的环节,对案件成功与否、案件质量的高低以及案件当事人的最终处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能做笔录、会做笔录、做好笔录,是一项十分基础性的必备的基本功。可以说,不能做好笔录,就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称职的案件检查人员。在案件检查的实际工作中,因为案件检查人员的流动性大、无法全部经过专业培训等客观情况,有很多同志无法达到做好笔录的基本要求,因此,做为一名案件检查人员,要把做好笔录作为一种追求的目标,把做好笔录这项基本功的煅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查办案件作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手段,在严肃党纪政纪、惩治和预防腐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出丝毫的差错和问题,否则就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和政治影响。而程序和证据又是案件的两大要素,要把案件办成铁案,充分发挥案件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把这两大要素相关工作做扎实,使所查办的案件能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谈话笔录作为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方法,理所当然地要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
谈话是纪检机关在办案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调查方法,无论是初步核实,还是立案调查,无论是一般违纪问题,还是大案要案,调查取证都离不开谈话这种方式。有人说,成功的谈话决定成功的案件。如果把与当事人和和证人谈话看成上一门艺术,那么把富有艺术的谈话原始性地记录下来,无疑就是一门科学。科学地将谈话内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认定后,就成为证据,它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的证据一起,组成证据链,共同证明案件的有关事实。所以说,谈话笔录制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能否成功固定,进而直接影响案件质量高低。而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甚至决定了案件的成败。例如,我们经常办理的受贿案件,由于这种案件一般是一对一作案,其他证据采集的难度很大,只有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谈话笔录来固定事实,再从资金来龙去脉等途径去寻找其他证据来补充证明,一旦谈话笔录不成功,整个案件也就宣告失败。
(三)做好案件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当事人和相关证人的陈述和申辩,以保障他们的话语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在过去的办案践中,曾经出现过凭办案人员的主观臆断想“当然”来确定案件事实的情况,不听当事人的陈述,更不允许当事人申辩,把当事人的申辩看成是态度不好的表现,甚至于上升到对抗组织调查的层面来认识。这种错误的办案观肯定会制造冤假错案,其后果是既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谈话笔录由于其写实性,可以很好地保持询问时的场景,是一种文字录像,客观地起到了提醒办案人员保障当事人相关权益的作用,在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的同时,也客观地记录了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相关权利保障的情况。如果谈话笔录制作不成功,不能客观反映询问时的情况,这种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二、案件谈话笔录的特点
(一)合法性
案件谈话笔录的合法性是由它的法律效力决定的。任何一份笔录都是证明案件当事人有错或无错、此错或者彼错、错重或者错轻的有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赋予了案件检查人员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的权力,《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七条在确定案件证据的时候规定,只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其中包括证人证言及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在该办法的第二十一条对询问证人、制作调查笔录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在党纪案件调查的相关法规中也有类似的内容。由此可以看出,制作案件谈话笔录,是案件检查人员的法定职责,更为重要的是,依法制作的谈话笔录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法纪效力。
(二)目的性
制作每一份谈话笔录都离不开它的目的性――或者是查明案情,或者是扩大案件线索,或者是收集有关证据。只有有了明确的目的,笔录才有方向,调查才有作用。因此,在制作谈话笔录之前,一定要明确谈话目的,并根据这个目的去制定相关的谈话提纲。
(三)写实性
用谈话笔录的方式把一些看不见、摸不着或已灭失的东西固定下来,以证明问题的发生发展过程和造成的后果,是谈话的主要目的。谈话笔录一般采用一人一录、一事一录的方式进行。谈话记录重在写实:在制作笔录时,应当不失原意地、原原本本地进行记录。保持谈话对象语言的原汁原味,不得有随意改变,对谈话对象所描述的情节和结果,不得任意夸大和故意隐匿,保持谈话氛围原模原样,对谈话的气氛和谈话对象所表现出来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都要如实记录,力求谈话笔录的还原功能达到最大程度。
(四)慎密性
由于谈话笔录的证据效力,因此,所制作的笔录应当做到审慎细密。一方面要认真记录证明当事人有错的陈述内容,一方面也要认真记录证明当事人无错的陈述内容,还要在笔录中认真排除谈话对象陈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和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对与一般事理和常规有违背的地方,要仔细记录对其原因的陈述。
(五)完整性
案件谈话笔录的完整性有两层含义,一是结构的完整性,一份完整的笔录应当包含笔录头、笔录主体、对笔录内容的认定三部分,缺一不可;二是内容的完整性,要把一件事或一个问题的七要素记完整(何人、何时、何地、事件的起因、经过、后果、采用的什么手段)。只有一份完整的笔录才会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力。
三、案件谈话笔录的分类
(一)从对象来看:
以谈话的对象来看,笔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受害人笔录:指在案件中受到伤害的相关人员的笔录。做这类笔录时要注意,因为其情绪上的不稳定而导致其陈述与事实有出入的情况。
2、举报人笔录:如果是与自己关系不大的举报,其可信度一般是比较高的。
3、当事人笔录:指案件当事人、也就是涉案对象的笔录,这是案件办理中最重要的笔录之一。
4、证人笔录:证人笔录一定要排除那些影响其证据力的因素。
(二)从内容来看:
1、综合笔录:指一人多事一录,主要用于案件当事人的谈话。根据笔录的相关原则,本应一人一录、一事一录,但在一些案情比较简单、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中,为了节省时间,也可采用这种综合笔录。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在案情已经查清的情况下,也采用此种形式作一个总的笔录,便于案件的后续办理。
2、单项笔录:这是最常用的一种笔录方式,即一人一录,一事一录。
3、其他笔录(复印笔录、提取笔录等,有时以说明代替):在做这类笔录或说明时,一定要把提取或复印的内容用来证明什么情况写清楚。
四、案件谈话笔录的构成
(一)笔录头子:一般为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笔录主体:包括事前告知和事实陈述以及结尾三部分。
(三)对笔录内容的认定:指笔录对象对笔录审定后的认定意见和署名。
五、案件谈话笔录的制作
(一)谈话笔录前的准备
1、心理准备:一是要对谈话对象的性格进行了解,针对不同性格的谈话对象采用不同的谈话方式,并对谈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二是摸清谈话对象的社会关系,在谈话时可以有的放矢地加以利用,同时对谈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外来影响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三是对谈话的情势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谈话可能出现的种种结果要有心理准备。
2、案情准备:一是要明了案情和谈话任务。在谈话前要对整个案件的进展了然于胸,对案情了如指掌,对谈话的目的任务了解透彻,打有准备之仗。要准确分析案件性质,明确待查清的主要问题、要收集哪些证言,确定谈话要解决什么问题、问题能够解决到什么程度。二是要分析已有证据。首先要分析已有证据的内容,看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其次要分析已知证据的证据能力,也就是分析已有证据的可靠性。如果个案的已知证据多为证明力较弱的间接证据,取证人员就可以在谈话笔录中有的放矢,将重点放在收集直接证据和为间接证据增强证明力上。如果说已知证据内容不合事理、前后矛盾、可信度低时,就要针对这些问题拟定谈话提纲,把调查重点放在这些不明确的问题上;如果已知证据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时,就可以把重点放在了解案件的背景资料和印证案情、完善证据上。三是要认真筛选已知信息,看其可信程度和与案情及谈话的关系,准确找准切合点,以便在谈话时画龙点睛,以巧拨冗,抛砖引玉。四是列出谈话提纲,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仔细地拟定书面谈话提纲,以保证笔录制作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顺利地达成谈话目的。
3、工具准备:手写笔录的工具主要是指笔录纸、笔墨、印泥(即常说的笔录“三件宝”),电脑笔录则要对所使用的电脑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将打印设备、打印纸张、签字的笔墨及印泥准备好。
(二)谈话笔录的制作
1、谈话笔录的开头部分准确记录谈话时间。准确填写笔录制作时间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利于笔录的规范化,二是利于案件的办理和后续处理,是口供在先,取证在后,还是取证在先,口供在后。
谈话笔录的时间填写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笔录制作时间不填或事后补填;二是随意填写制作笔录时间;三是时间填写不全,有的仅有月、日,年不写。四是有简写的情况,如把2007年简写成07年,把1998年5月1日简写成98、5、1等。
详细记载谈话地点。在记载谈话地点时,应尽量详细具体,如有门牌号或办公室名称的,要详细写明,如果是小地名,也要加以批注。
客观记录谈话人、记录人。关于谈话人与记录人的填写,谈话人必须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或受委托进行案件调查的人员,同时,不得低于两个人(记录人可同时作为谈话人)。全面反映被调查人基本情况。目前的笔录头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被谈话人的自然情况和后天情况没有分开,二是没有籍贯栏。同时,在记录中还要注意:一是不能出现空白,二是年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三是工作单位和职务的填写必须用正式称呼和全称,不能用简称,四是住址要写详细,通讯和联系方式也要记录下来。
2、谈话笔录的主体部分制作谈话笔录正文,语言文字总的要求是字迹要清晰,表述要准确,结构要严谨,简繁要得当。
谈话笔录的主体主要分如下几部分:
第一部分,权利义务告知的记录。记录中必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要告知自己的工作单位,并出示本人的有关证件;二是要告知被谈话人谈话的相关依据;三是要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有要求其“要如实回答,不得隐瞒事实和证据,说假话、作伪证要追究其党政纪乃至法律责任”的内容。
第二部分,被谈话人工作简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记录。必要时还要记录其家庭经济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家庭经济的管理模式(AA制、AB制、以谁管理为主)等内容。因为依据这些信息,可以判断其他证据的合理性,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还可以发现新的案件线索。
第三部分,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关系、交往情况的记录。一是要询问被谈话人与其他案件当事人的相识情况,从这一角度切入笔录,根据被谈话人的回答相应调整下面的问话,如果相识,是怎么认识的,如果不认识,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再从其他角度将证人与案件当事人联系起来。二是要掌握被谈话人与其他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从这个关系,我们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工作上、利益上、亲情友情上的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将谈话引入正题。第四部分,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往来的记录。从这里开始谈话笔录就进入了关键部分,在这个阶段上要注意问话方式的记录,应该笼而不统,详而不细,便于工作于谈话人回答,同是双不能太直接,如果记录成直接根据谈话人所掌握的信息发问,不仅存在指供、诱供之嫌,而且会把信息暴露给了被谈话人,不利于案件的进一步深入。
第五部分,案件事实的全面记录。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案件,在记录事实的时候,都要做到客观准确,不夸大,也不缩小。
3.城管市容市貌谈话笔录 篇三
案 由: 涉嫌违反《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案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 点: 询 问 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电话:
住 址: 问:我们是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现就你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经营一事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答: 问:我们二人进行调查,你是否申请回避?
答:
问:我局执法人员已对你履行停止违法行为的告知程序,你并未纠正违法行为。现再次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我们将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条的规定,对你从事 经营的商品依法予以取缔。你是否听清?
答:
问:你有无陈述和申辩意见?
答:
问:以上内容是否属实?
答:
被调查人(签名或捺印):
时间: 年 月 日
4.离婚协议谈话笔录 篇四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谈话地点: 时间: 承办律师: 记录人:
委托人委托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其与(以下简称对方)离婚一事宜。承办律师现就与本案相关的事实向委托人做了解并书面记录。
承办律师业已向委托人说明须如实告知案情的义务,及违反该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委托人承诺就下列事实的陈述均属客观真实。
律师问(下简称问):你和对方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结婚登记?
委托人答(下简称答):
问:办理结婚登记时,你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
问:双方有无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答:
问:你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有无婚史,和生育史? 答:
问:双方婚后是否生育有子女,子女的情况(性别、年龄、健康状况)? 答:
问:你是否自愿离婚,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答:
问:双方是否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如有,相关证据是? 答:
问:双方有无实施家庭暴力情形,有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如有,相关证据是?
答:
问:是否有分居,分居多长时间? 答:
问:是否有赌博,吸毒等行为? 答:
问:双方中有否现役军人? 答:
问:女方现在是否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六个月内?
答:
问:离婚后子女由哪方直接抚养? 答:
问: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每月应给付抚养费多少,多长时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的具体时间是?
答:
问:抚养费是应支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止还是其他? 答
问: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视权,你是怎么考虑的? 答:
问:子女的姓名是否需要更改,具体的约定是?
答:
问:在今天做谈话记录之前,你们双方是否达成了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如有,请出示?
答:
问:婚后,你们是否有财产分别所有的协议与约定,如有,请出示? 答:
问:分别属于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有哪些,属于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有哪些?
答:
问:婚后是否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答:
问:婚后双方中是否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或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者独自设立独资公司的?如何处理?
答:
问:双方名下的房产,有无父母出资购买的,如有,父母有无明确的表示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还是对双方的赠与?
答:
问:双方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如何折价、如何分割? 答:
问:车辆和价值重大的家具等财产如何分割? 答:
问:双方是否有人寿保单?保单如何处理? 答:
问:双方对外是否有应收但未收的债权?如何处理?答:
问:有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答:
问: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以何具体办法给予经济帮助以及帮助的期限是?
答:
问:双方协商离婚财产分割时,若一方隐匿、虚报、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答:
问:离婚后,一方干扰另一方的生活,或跟踪调查另一方个人隐私,如何处理?
答:
问:离婚后,一方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如何处理? 答:
问:离婚后,一方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如何处理?
答:
问:离婚后,若一方诋毁、损坏另一方个人名誉,如何处理?
问:离婚后有义务迁出户口的一方迁出户口是否应约定期限,如何约定?
答: 委托人补充:
特别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陈述均均属实,若有隐瞒虚构,责任后果自愿承担。
承办律师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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