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合同(12篇)
1.许可合同 篇一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8.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2条 其他规定
1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2.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3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5条 附则
1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许可合同 篇二
乙方(被许可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曲艺作品相关权利的有关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作品名称:
第二条 授权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可多选):
□表演权 □改编权 □复制权 □摄制权
□发行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其他: (注:出租权、广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第三条 许可使用的方式(单选):
□非专有使用权许可 □专有使用权许可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可多选):
□中国大陆 □港澳台地区 □其他国家或地区
第五条 授权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付酬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作品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即 元人民币(小写)。
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款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为甲方代扣代缴,并在缴税后7日内向甲方出具完税凭证。
第七条 作品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许可使用的作品。
第八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合同,其赋予乙方的权利真实有效;保证本作品不含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乙方尊重甲方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作品进行合同约定之外的开发利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由于其权利瑕疵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合理损失。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篇三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方【】 被许可方【】】年【】月【】日于【】【
许可方:(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被许可方:(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保护甲方对许可商标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乙方对被许可使用的商标的合法使用,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各词含义如下:
1.1 许可商标:指本合同附件所示的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进行注
册并取得的《商标注册证》的“【】”组合商标,包括中、英
文文字和图形。(商标及注册证号见附件【】)。
1.2第三方:指本合同各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法人、公司、企业、政府部
门或其他经济实体或组织。
1.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和对其结果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
第二条 许可
2.1 甲方在此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和条件授予乙方许可商标的非独家许
可使用权,允许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其允许的业务范围和地域
范围内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使用许可商标。乙方在此同意并接受
甲方向其授予的许可商标的非排他性的许可使用权,并保证其将在允
许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使用许可
商标。
2.2 各方同意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在下
列业务范围内使用被许可商标:
2.2.1从事【】的宣传和推介活动;
2.2.2提供【】的业务代办服务,包括【】;
2.2.3提供【】的手机销售和代维服务;
2.2.4其他【】。
2.3 各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对被许可商标的非独家的、不可转
让的许可使用权仅限于下列地域范围:【】。许可乙方使用的地域范围应由甲方最终认可和确认。
2.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
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无论有偿或是无偿)再许可任何
第三方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三条许可使用费
3.1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使用费为【】元/年。
3.2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计划随时调整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标准,但需要将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3 甲方授权乙方代甲方向乙方收取许可使用费。乙方应将每年的商标许
可使用费在【】(具体时间)内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统一代收后
【】日转交甲方。
第四条许可使用期限
4.1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许可商标的许可使用期限为【】年,许可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许可商标的使用,并有权制止乙方使用许可
商标可能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害。上述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许可
商标有关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文字材料及宣传活动。
5.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5.1.2.1为进行促销而设计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样品包装、标签、广告
或其他文字材料的原件或照片;
5.1.2.2消费者、竞争对手、政府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就许可商标提出
任何申诉或权利主张的全部相关资料;
5.1.2.3带有许可商标的表格、信笺或其他有代表性的样品或复印件。
5.1.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以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许可商标
上设定保证、抵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同时,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商标不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1.4甲方负责许可商标的续展工作,办理本许可合同的备案及公告手
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许可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并不得超越
许可范围使用许可商标。
5.2.2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或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就许可商
标或任何与许可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任何商标、服务标志、其他名称、记号或文字或任何包装、商业外形、彩色图案或设计在任何国家或地
区申请注册。
5.2.3乙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合理协助,配合甲方或乙方保护许可商标。
5.2.4乙方应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条许可商标的使用
6.1乙方应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并取得与许可商标的业务范围和
地域范围相一致的从事移动通讯业务的营销、业务推广和代办、手机
销售和代维等业务活动的政府批准。
6.2乙方使用许可商标,不得对甲方和乙方的业务或信誉造成任何损害或
不良影响,也不得将许可商标与其他任何商标或其他任何文字、记号
或设计相联系以创造含有许可商标或与许可商标相似的新标志。
6.3乙方任何时候不得在经允许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以外使用许可商
标。
6.4甲方有权监督由乙方提供或组织的任何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或其他文字材料的促销产品与活动,并有权制止乙方进行
损害甲方或乙方业务、声誉或其在许可商标上享有的商誉的任何促销
产品与活动。乙方同意并有义务遵守甲方在这方面的一切要求。
6.5为方便甲方随时检查和监督乙方对许可商标的使用,乙方应将以下文
件资料至少保存一年:
(1)为促销活动设计的带有许可商标的样品包装、标签、广告或其他
文字材料的原件或照片;
(2)消费者、竞争对手、政府机构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就许可商标提出的任何申诉或权利主张的全部相关资料;
(3)乙方使用的带有许可商标的表格、信笺或其他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若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保证与承诺,甲方有
权立即终止其与乙方的业务关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财产和声誉上的损失。
7.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则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违约责任。
7.3乙方应按时支付许可费用,否则自迟延支付之日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天;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8.1本合同自本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许可期限届满时自行终
止。期满后经本合同各方协商,可续签许可使用合同。
8.2甲方有权因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
偿:
8.2.1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有
关其违约事项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
8.2.2乙方破产、成为清算解散程序的对象、停止营业或无力按期偿还债
务。
8.4本合同终止后:
8.4.1乙方使用许可商标的权利应立即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以任何形式
使用许可商标,且乙方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试图注册或使用与任何
许可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服务标识、其他名称、记号、文字、包
装外形、色彩、设计或图案;
8.4.2乙方应将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带有许可商标的资料或物品交还甲方
或乙方,并不得继续使用带有许可商标的任何物品;
8.4.3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各方应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
国家商标局和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9.1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
成,则通过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9.1.1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9.1.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以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
4.卖方软件许可合同 篇四
1.许可的授予
卖方(下称“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向买方(下称“被许可人”)授予使用和复制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及产品规格所述软件程序的不可转让的非独家许可,而被许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条款和条件接受该许可。本许可合同第10条所列的、构成__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与其任何拷贝、复制件或摘录一起,在本附件中统称为“程序”。除本附件具体规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许可,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许可人只可将程序用于卖方按本合同条款提供作为每个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亦可将程序用在被许可人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被许可人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事先未经卖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在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硬件上安装、操作或配置任何其他程序。这也包括可能由卖方提供的、不在本许可合同范围内的操作软件或应用软件。
3.复制限制
被许可人不得复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许可人只是为了备份、存档和将程序置于适宜执行形式的,可以复制程序。所有经允许的复制件,都要清楚地标上与原先供给被许可人之程序相同的、关于许可人所有权和版权的限制说明。经允许的复制件应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4.转让限制
除非本合同允许并经卖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被许可人不得出售、转让、许可、转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程序。
5.所有权
程序产权属于许可人,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产权、所有权或技术并未因此转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承认,程序构成许可人的保密、专有资料和商业秘密,而不论程序或其他任何部分是否已获得或者可能获得版权和(或)专利,程序乃是基于本合同项下被许可人与许可人之间的保密关系而向被许可人透露的。
6.透露限制
除非本附件明确允许,被许可人不得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和被许可人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程序的任何雇员。被许可人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许可人(或其雇员)不将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7.保证
许可人保证其有权授予在本许可合同中所授予的许可,而且在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年的期间内(在此称为“保证期”),程序基本能按规格所述的方式运行。许可人在该保证项下的唯一义务是更正或替换已发现不合正常用途的任何程序。本保证明确替代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和适合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许可人不保证程序和(或)其相关文件(如有的话)符合被许可人的要求,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地操作,其质量和性能方面的全部风险由被许可人承担。无论如何,许可人不负责赔偿特殊、杂项或结果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资料丢失或其他金钱损失),即使已通知许可人有可能发生该等损失的,也是如此。
8.专利和版权补偿保证
对于向被许可人提起的诉讼,许可人同意自行承担费用为被许可人辩护,对于有管辖权法院在上述任何诉讼的终局判决中判由被许可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和费用,许可人将对被许可人作出补偿,使之免受损害,其范围是判决基于这一主张,即在本许可合同所授予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程序构成对_________国任何专利或版权的侵权。适用上述规定的条件是,被许可人已用书面形式及时将该项诉讼的主张和提起通知许可人,并允许许可人通过其律师对诉讼进行辩护,给予许可人可以合理得到的一切资料、协助和授权,以便使许可人能够进行辩护,另一个条件是,许可人在本许可合同项下的责任(如果有的话)应严格地并且仅仅限于许可人因被许可人销售侵权产品而从被许可人处得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金额,许可人有权控制上述任何诉讼(包括上诉)的辩护及其一切谈判,其中包括达成任何和解或妥协的权利。如在任何诉讼中程序被判为构成侵权,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许可人可以自行承担费用选择承担以下任何一项:
(a)设法为被许可人取得继续使用程序的权利;
(b)替换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
(c)在程序退还许可人之后给予被许可人抵免,但要从中扣除使用、损坏和陈旧的折旧费。许可人对基于以下其中一项的任何版权或专利侵权所提出的请求不负责任:
(1)所用的不是当时未经变动的程序释放;
(2)被许可人停止操作系统;
(3)被许可人未按附件三支付任何许可费或者未能遵守本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规定,而且在书面通知其纠正后持续达到_________天。
本合同按以上(a)项或(b)项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应迅速将程序及其一切复制件还给许可人,并在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向许可人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证明从许可人那里收到的程序和任何有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就该许可所制作的复制件、摘录(包括部分复制和摘录)均已还给许可人或者销毁。
9.所许可的程序
按本许可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_________。
10.配置和安装_________。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篇五
序文
鉴于甲方拥有专利(或专利申请)
申请日:,申请号:,授权日(公开、公告日):,专利权法定有效期限:
发明创造名称:,以及实施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并且甲方许可乙方实施该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对甲方专利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和购买甲方的专利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技术力量、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正文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1.2.专利申请: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是指甲方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已经或未经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的申请专利技术,其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日:申请号:公开(公告)日:
1.3.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1.4.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
1.5.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1.6.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7.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
1.8.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
1.9.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
1.10.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
1.11.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
1.13.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使用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合同技术。
第二条?实施许可的范围
2.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这种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
2.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详见附件1)制造、使用、销售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详见附件2)
2.3.本合同为(普通、排他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地区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
第三条?技术资料
3.1.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元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技术资料。
3.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_________万元,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__%提取。
4.2.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_________万元。
4.3.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
4.4.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帐目。
(注:如采用一次总付或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只需规定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技术服务
5.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5.2.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甲方派出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宜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有关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详见附件3。
5.5.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费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六条?合同技术的试制及验收
6.1.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术制造、生产合同产品,如因乙方原因,试制不成功,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不能生产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同样的试制不成功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应有的损失。
6.2.合同产品试制成功后通过对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合同产品,按照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6.3.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或者由乙方组织进行鉴定,甲方参加,所需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6.4.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6.5.如非乙方原因,合同产品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甲方应负责找出原因并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
6.6.如经过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补救措施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费并视其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
6.7.如因乙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补救措施,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确实无法实施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8.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或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当退还入门费并支付违约金。
7.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应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乙方除补充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擅自将合同技术许可或泄漏给他人使用的,应将非法所得全部交还甲方,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还必须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术。
甲方擅自将乙方对合同技术的改进部分或将乙方的销售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7.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实施专利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并且乙方应即停止实施。
7.5.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在许可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范围内,又许可他人实施本合同技术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并应当停止许可他人实施合同技术。
第八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8.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8.4.对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未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责任,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8.6.关于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九条?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9.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合同技术侵权,甲方应负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9.2.甲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过失使专利权失效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9.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专利权或申请(已公开或公告)被宣告无效时,按乙方实际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9.4.甲、乙双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时,应及时互相通告,由甲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诉讼,乙方协助。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1.乙方因合同产品滞销,致使乙方无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提成费的比例;如乙方已造成亏损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10.2.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_________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并在_________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对方,双方对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中介方的责任
中介方有义务监督甲、乙双方,使本合同顺利执行。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有责任进行从中调解,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2.1.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
12.2.双方不能和解的,甲乙双方商定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如有中介方参加,可先由中介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方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双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另行商定。
13.2.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让与人(甲方)受让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附件一:技术资料清单及全部的资料图纸(略)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略)
6.许可证的教训 篇六
你认真地研究着这些小字,突然发现了你不喜欢的条款,比如你看到了这样的规定:禁止在任何媒体上复制、粘贴或播放通过互联网服务获取的Office模版。
这就麻烦了。你原先计划要把一些Excel模版上传到你的网站上的。于是,你决定不接受这项协议。点击“不同意”,安装立即就停止了。同时,你花了400多英镑买的软件也不能用了。你并不着急,因为只要退货就行了。毕竟,消费者法规定在网上购买的产品七天之内可以退货,并且全额退款,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你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提供商,结果被告知不能退货,因为已打开包装的软件不享受退款。
我把这个问题通知了微软在英国的代表处,他们又把它反映到了美国总部。但微软总部也无法做出回应。现在我感觉我问了一个谁也不想回答的问题。微软确实没和最终用户签订任何协议,至少在英国消费者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退货只能由零售商负责。另外,最终用户协议也确实可以在网上看到,消费者也理应在阅读过协议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软件。但这并不是问题的重点,问题在于你要的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产品,如果不签署协议,那用什么软件呢?
我向一位对这类案件颇有研究的高级IT律师讲了这种情况,他说:“通常所说的打开包装后必须遵循条款的问题是另一回事。现在,情况正好相反,微软或其他任何公司会列出很多理由来说明软件公司和用户之间是有一份合同的。所以软件公司可以附加一些条款,比如使用限制、责任免除、许可范围等等。那么,我们也只能这样想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对于此事,我的回答很简单。我建议微软把最终用户协议的主要条款印在软件包装盒的背面,并且做出清楚的提示“您对此软件的使用将受到以上条款的限制。如果您不能接受所有条款的约束,请不要购买此软件。”
7.翻译版权许可合同 篇七
This contract translated from Chinese to English by Mr. Chang Yunejune.
说明:这个合同适用于直接从外国出版社购买翻译版权,由被许可方负责制作的情形。付款按约定的印数一次性支付。
This contract concluded on the date of
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中方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与 (外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
版权所有者享有 (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 (书名)第 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This contract is concluded and entered into by and between ( the name and address of a China’s publishing compan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ublisher) and (the name and address of a foreign publishing compan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roprietor of copyrights) on the date of .
Proprietor enjoy the copyrights of the edition (book name) written by (the author name,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author ). NOW THEREFORE, it is hereby agree as bellow:
律师观点:序言部分给出了合同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翻译作品的详细资料。对于一部很快会被修订的非小说作品,西方出版社通常会将版权许可仅限于当前版本。
1.根据本合同,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独家许可,准许其以该出版社的名义,以图书形式(简/精装)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中文(简体)版 册(以下简称翻译本),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发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和台湾。未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复制版权所有者对该作品的封面设计,也不能使用版权所有者的标识、商标或版权页。本合同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proprietor award publisher with exclusive permission of, in name of publisher, in the form of book (include paperback and hardcover book), translation, making and publish the book in question in simplified Chinese with the copies of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version) which issued in the mainland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out including Hong Kong, Macao and . Publisher can not, without the permission of proprietor, make duplication of the cover design of the book made by proprietor and can not use the marks, trademark and copyrights leaf. The rights awarded by this contract is without respect to other offspring edition of the book in question.
律师观点:本条说明了被授予的专有权在语言、地域和印数等方面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从技术上排除了外国出版社单独授予其他出版社中文图书版权。如果权利限定以精装或平装二者之一的图书形式出版,这就使版权所有者可以自由将另一种装帧形式许可另一家出版社,尽管该另一家出版社要面临使用中文译本的问题。
本条限制了中方出版社未经许可使用原书的封面设计,这是因为封面图像可能来自外部版权。如果不存在这个问题,且被许可方希望使用原书同样的设计,本条表述可以修改。
被许可方是否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版或与原出版社联合出版,这个问题很重要。实践中有多种情况:一些出版社非常看重自己的名称(如:美国微软对其计算机软件),可能会明确要求被许可方使用其标识;另一些可能不希望其标识被使用,因为翻译版本可能被认为是某种形式的合资。一些出版社为使用其名称收取一定费用或额外的版税。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澄清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许可方明确要求以联合名义出版,则本条的表述将被修正。
2.对于出版18条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版权所有者费用,版税按翻译本定价的百分之 计算,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Publisher shall, for the rights of publishing copies, pursuant to the provision of Article 18, effect the payment in lump sum to proprietor. Royalty shall be calculated on the base of % of version price and effect payment by follow means:
(1)合同签订时支付 美元;
Effect payment of US Dollar on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contract.
(2)翻译本出版时或 日期之前支付 美元,以时间早者为准;
Effect payment of US Dollar when publishing version or prior to the date of , whichever is the earlier.
如果在该合同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此款项不予退还。如果出版的翻译本实际价格高于原估价,版权所有者将按一定比例提高收费,相当于翻译本定价增加的部分,该费用于出版时支付。
In case of any default by publisher d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contract this sum of money shall not be refunded. Provided that the actual price of version published higher than former evaluation The fees collected by proprietor shall be increased by a certain percentage which being equivalent to the added part of version’s price which will be paid when publishing.
律师观点:第2条是付款;一次性付款是根据约定,即印数和中文版定价基础上的版税百分比;中国目前有一个固定的图书定价体制。以本合同为例,付款一般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合同签订时,第二次是在出版之日或约定的“最后日期”。这个日期一般是翻译本的预计出版日期,这意味着款项应当在该日期支付,即使翻译本还没有出版,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可以协商。如果中方出版社认为所有付款数额以美元表示比较容易支付,而如果美元又不是该国流通货币,就必须与外国出版社协商。
如果中方出版社违约,付款就被没收。还有一条规定,如果图书最终定价高于谈判时的估价,应按比例提高一次性付款,如果价格上涨,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3.直至版权所有者收到第2条所列款项,本合同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become effective unless and until proprietor receive all sum of money stipulated in Article 2.
律师观点:第3条规定只有首笔款项被支付,这是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4.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Publisher shall assign a competent translator to assure the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work in question and report the name and qualification of translator to proprietor, could not, without prior written permission of proprietor, omit, amend or add to the work. Proprietor reserve the title to require
publisher submit the stylebook of version. Publisher can commence printing only having the permission of proprietor.
律师观点:第4条旨在确保翻译应由一名合格的译者准确的翻译。未经许可不得修改,这样使外国出版社能够控制修改情况;为使本书更符合中国市场,作者对省略或增加资料没有异议。这种修改应当在谈判之初尽早提出,以便许可方与作者就这些修改商议。这条还规定外国出版商可以要求一份译稿以审查批准,是否同意该要求,中方出版社应当根据自己情况考虑,必要时可以拒绝该要求。
5.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版权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Publisher of version should, if appropriate, receive the permission of using copy’s material hold by the third party related original work and effect the payment of such permission or title thereof. Only unless and until proprietor receive the written acknowledgement from publisher and publisher have acquired permission proprietor can provide publisher with copy’s material for reproduction of illustration which include the work.
律师观点:许多西方图书包含插图或其他外部资料的引文。中方出版社应与国外出版社认真核对,根据本合同整体许可,这些资料是否可以自动再次使用,或者再次使用必须获得同意并另外付费。在提供复制软片前,“再次清理”外部版权所有者(如商业图片代理商和博物馆等)对这些资料版权的许可,遵守合同,这是非常重要的。
6.出版者就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和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可供选择的表述如下)
如需要,版权所有者负责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对于获得这些许可而支付的费用,由版权所有者再向出版者收取额外的行政管理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Publisher should insure the quality of printing, paper and binding of version and use best efforts to arrive the highest standard.
(Options of presentation as follows:)
Provided always that if publisher should be liable to acquire the permission of using copy’s material hold by the third party of original work. For the payment effected to acquirement of such permission proprietor shall again accept the added administration fee form publisher on which parties could take further consultation of the details thereof.
律师观点:这条要求根据当地条件,翻译本的制作质量要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7.出版者在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注明原书版权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此 (书名)的翻译版由 (外国出版社名称)许可出版”。出版者也将对翻译文本进行版权声明。
Publisher should, on the cover, spine, pocket (if any) and head page of version, print the name of author and give clear indication of detail information on original book in addition to THE VERSION OF THIS BOOK (TITLE) IS, BEING SUBJECT TO PERMISSION OF ( FOREIGN PUBLISHER), PUBLISHED. The announcement for copyright arising from or related to version by publisher.
律师观点:姓名必须得到适当的认可;原版图书的版权信息必须印在扉页背面并对原出版社予以承认。这是有必要的,因为版权行也许是作者的名字。由于目前根据英国法律对作者主张其精神权利的规定,一些英国出版社可能要求被许可方做下列声明:“根据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利法案,(作者)在此声明其享有精神权利。”中方出版社还需要注明其对中文文本的版权所有声明。
8.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和定价。
Publisher should, after publishing of version, provide proprietor with copies sample books in free charge and explain the real date of publishing and price of version.
律师观点: 这条规定翻译本出版后应免费送给外国出版社的样书的数量,并提供出版日期和最终定价等具体信息;万一定价提高而需补付版税,这是有必要的(见第2条)。
8.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说明 篇八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二、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的办理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由许可人办理。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并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
3、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能够证明许可人有效存续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使用外国文字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再许可的,还应提交主许可和前次许可的所有许可人含有同意进行再许可内容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当事人为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共有商标申请许可合同备案,备案申请书可以仅由代表人签署,但应提供全体共有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同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由全体共有人签署。
4、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4)如属于再许可的,应在是否再许可项选是。如不属于再许可的,应在是否再许可项选否。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 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收取规费300元。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发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直接办理的,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发给代理组织,由代理机构转交申请人。
(六)注意事项
1、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在一次性提交多份申请时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原件,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复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在一次性提交多份申请时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原件,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复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5、再许可办理的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可以出具相应的授权书,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办理再许可的,主许可和前次许可均应办理备案。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在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人办理新的再许可备案时,仍应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权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属于多重再许可的,许可人办理再许可备案时,应提交该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6、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过受让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许可期限起始日期不得早于商标转让公告日期。
7、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一并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8、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的除外。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刊登内容为: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有关书件寄交给商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交申请人。
四、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一)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的办理:
1、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在申请项目中写明变更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并写明原名义和变更后名义;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3)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无论是许可人还是被许可人名义变更,均应由许可人提出申请;
(2)许可合同变更只能变更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不能变更许可合同条款、期限、许可商品等内容。许可使用商品、期限及其他条款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许可使用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也应重新办理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3)只有在许可合同备案被准予备案后,才能提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申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备案号。
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的办理:
(1)填写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在申请项目中写明提前终止;
(2)提供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终止的相关法律文件。
(3)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申请应在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
(2)协议提前终止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提前终止的时间。
(3)共有商标申请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申请书可以仅由代表人签署,但应提供全体共有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也应当由全体共有人签署。
(4)只有在许可合同被准予备案后,才能提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申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备案号。在许可合同被准予备案之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 类 商品上的第 号 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 类 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八、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年 月 日
六、再许可授权书(范本)
再许可授权书
使用,许可期限为
年 月日 至年月日。许可商品/ 服务为:第类的。
七、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9.行政许可法要点解读 篇九
北京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云鹏说,因为行政许可过多,曾经导致他的业务因此作罢。有个国际企业集团曾意图收购北京某上市公司的股份,但由于该项收购行为需要得到中国证监会、商务部(开始时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等多个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但每个主管部门所依据的都是自己所制定的部门规章,这些规章又存在法律冲突,使得企业实在无所适从,并购的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这一状况将得到改观。所谓行政许可,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设定,第12条规定只有六类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13条还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通过市场竞争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通过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以及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都不应当设定行政许可。
另外,针对政府部门政策常有朝令夕改的状况,《行政许可法》也规定,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不过,在一定条件下,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因此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仍然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外商以及本土企业常常头痛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地方利用行政许可实行地区封锁、或损害外地企业利益,成为地方投资环境中的一大弊端。为此,《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进行了限制: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等。
权力“寻租”往往发生在“暗箱操作”中。一块地批给谁了?一个上市的药品是否经过批准?如果审批决定不公开、不透明,不但给了审批者随意行政的空间,也为权钱交易制造了机会。针对此项弊端,《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2、3款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值得关注的是,不但政府部门本身的行政许可行为需要接受《行政许可法》的检验,政府部门所授权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也要受《行政许可法》的约束。如果被授权单位的行为存在着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现象,那么受权单位就可能成为被告。
10.肖像权许可合同 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摄影师或使用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许可乙方将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或照片用于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在不许可使用的内容前划 “×”)。
□ 个人创作(不做任何展览﹑发表以及商业行为)
□ 公开展览
□ 发表﹑出版
□ 参加影赛﹑影展
□ 商标﹑广告
□ 进行改动或加工,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内容由未成年人(甲方)父母或监护人填写)
我是上面签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有权执行上述许可声明。我同意上述所有内容,没有任何保留。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非广告用途此项可以删除。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3) 篇十一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19)第_________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技术转让方(乙方):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专利权人(单位)││
├──────────┼──────┬─────────┬─────┤
│专利技术开发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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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号││ 专利批准号││
├──────────┼──────┼─────────┼─────┤
│专利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专利批准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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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_________。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_________。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_________。
四、技术服务的内容:
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_________;
分次总付: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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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技│(公章)├───────┼────────────┤
│术││ 电话││
│受│├───────┼────────────┤
│让│法定代表人:│ 帐号││
│方│├───────┼────────────┤
│ ││ 开户银行││
├─┼──────────┼───────┼────────────┤
│ ││ 地址││
│技│(公章)├───────┼────────────┤
│术││ 电话││
│转│├───────┼────────────┤
│让│法定代表人:│ 帐号││
│方│├───────┼────────────┤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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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中│(公章)├───────┼────────────┤
│ ││ 电话││
│介│├───────┼────────────┤
│ │法定代表人:│ 帐号││
│方│├───────┼────────────┤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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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 意见:│
│证│经办人:│
│单│(公章)│
│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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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意见:│
│证│经办人:│
│机│(公章)│
│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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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合同类型一项要写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注明是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或者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是最常见的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转让方所有或者持有的专利所订立的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分享专利实施权的协议。转让方不得在已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该项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可以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转让方将专利实施权移交受让方所订立的协议。转让方不得在已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该项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自己也不得实施该项专利。
2.在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一项,如果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向第三方分售专利实施许可时,应约定分售的条件及有关事项。没有约定时,应视为受让方在整个的专利权存续期间实施专利,不受地区和方式的限制,但不得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技术服务项目一项,指转让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的项目、内容、工作期限和有关事项。
12.大型企业专利实施许可研究 篇十二
摘要:专利许可是专利实施的一种形式,也是企业通过专利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但是专利实施许可的状态并不令人满意。文章在研究产学研联盟的基础上,就专利许可方式、专利许可费的问题进行探讨,从产学研联盟的角度提出大型企业专利许可的模式,并针对电力企业,就专利实施许可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专利许可;专利实施;产学研;专利许可费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32-0001-03
1 概述
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快速增长,2011年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就已跃居世界第一,超过美国和日本,2012年依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专利申请量超过205万件,这与国家经济迅速发展、技术水平大幅提高以及政府大力支持的硬性支撑密不可分。然而,由于政策中片面追求数量的导向以及考核指标的数量化倾向,导致了不以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而只是为了提高专利数量而申请专利的现象较为普遍,进而造成了目前我国的专利泡沫巨大。另外专利实施率作为衡量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可以反映专利的利用情况,但是研究发现,我国专利技术实施率处于超低水平,2011年我国专利技术实施率仅为0.29%,而日本的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了50%以上。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专利许可他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使用和销售。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一般包括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三种类型,一般企业采取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然而在拥有大量专利的大型企业中,由于专利管理机制存在不足、专利自主实施意识欠缺、科研与生产和市场等环节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导致专利实施结果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本文拟从电力行业中的大型骨干央企入手,探讨在该类型企业中如何进行专利实施许可,如何促进专利价值的快速实现,也为其他同类型企业的专利实施转化提供重要启示和指导。
2 企业专利实施许可的价值及影响因素分析
2.1 企业的专利许可实施的价值分析
在专利实施许可当中,合同作为专利权的专利实施载体,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在专利许可当中,专利权人放弃垄断,但获得了许可费收入,收回研究开发成本,并获取一定利润,使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真正发挥财产价值;被许可方支付许可费获得一些地区的专利权,获得技术优势,迅速应用到生产;专利许可制度下,即使专利权人克服缺陷的市场判断能力不足,与市场主体部分摆脱没有新技术的困境,仍可有效地实现双赢,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提高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整体水平。
2.2 企业专利实施许可的影响因素分析
专利实施许可的相关影响因素,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讨论:第一,可分成主观和客观因素。主观因素是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目的和实施专利愿望的强烈程度;客观因素主要在于专利技术的成熟程度、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市场是否需求等。第二,可以分为专利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素。必要性因素是指有无市场需求。如果市场有需求,即便没有专利技术也可以创造出专利技术;但是如果连市场的需求都没有,那么再前沿的专利技术也不会有人实施。第三,可分为专利实施的外部环境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需求、专利保护力度等;而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专利实施能力等。第四,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立法中忽略了对专利许可中实施权的转让问题,这与专利法推动发明创造相违背,不利于技术创新。与某些方面对专利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
影响。
3 电力行业专利实施许可的措施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性、公益性行业,是典型的传统工业,也是人才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行业的发展建设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为了提高我国电力行业的竞争力,国家及各电力企业对科技项目的投入规模日益加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因此专利申请数量也逐年上升,但由于管理欠缺、市场意识不足,导致电力企业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不容乐观;加上专利需要管理、维护,企业往往需要缴纳大量的资金来维护其持有的专利,若不对持有的专利进行对外许可或者转让,使专利的潜在价值变为实际价值,则高额的专利年费必将成为企业发展的负担,同时也会影响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对于电力行业的大型骨干央企而言,专利实施许可的情况不仅影响企业发展,同时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下面结合电力行业的性质,从产学研联盟、企业专利池、专利许可费用三个方面为企业提出相关建议。
3.1 产学研联盟的建立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学研结合拥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与意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已广泛达成共识,产学研发展特色模式已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实施形成。加强产学研结合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来推动。我国非常重视产学研结合工作,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大型骨干央企当中,研发单位具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和雄厚的研发实力,当众多研发单位所拥有的专利由于产能、市场等原因难以在企业内部进行实施时,那么其寻求专利实施许可的模式就会与高校专利转移工作有类似之处。高校作为科研单位,其自身拥有较多专利,但也急需将专利进行许可,那么此时大型企业可以参照高校的专利转移工作经验。
北京大学的产学研结合就做得十分出色。北京大学自1986年以来创办了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北大方正集团将王选教授研制的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系统产业化,北大青鸟集团是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计算机软件产业之一,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依托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北大未名集团则是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龙头。
从北京大学的成功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加强专利实施,促进产学研联盟,是将专利的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在产学研的模式中,对于像专利自实施能力有待提高的大型骨干央企来说,更多的是担任研发而不是生产的角色,将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专利进行自主实施,而把非核心产品的相关专利通过产学研的形式许可给其他研发单位或者企业,让它们做深入的研究、改进或者进行实际运用,同时企业的研发单位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进行共同研发、联合申请,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提高专利实施率。这种模式对这一类的大型企业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3.2 组建专利池
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一般包括单向许可、交叉许可、专利池等三种方式,由于大型企业专利的数量一般比较庞大,因此采取交叉许可和专利池两种方式的情况比较普遍,其中专利池是指组成专利池的各成员为了合作许可专利资产而将各自的专利转移到一个共同的实体的一个契约协定,组成专利池的专利许可行为既可以是专利池内部的相互许可,即封闭式的专利池,又可以是专利池的对外许可,即开放式的专利池。其中,专利池成员许可行为的许可费的多少以及许可费收益的分配一般取决于专利池成员对专利池专利资产的贡献。
大型企业一般存在多个子公司,那么在组建专利池的过程中,这些企业可以采取企业外部专利池和内部专利池两种方式。对于企业外部专利池,可以从产学研联盟的角度进行组建,利用产学研联盟完善的信息渠道,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通过“专利池”的运用,将有效地加强产学研联盟各成员间的密切联系,通过专利许可,相互交流各自研究成果,有效避免重复研究,有效提高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能力,进而达到使技术风险降低、研究费用和交易成本减少的目的;在技术上还可以联合企业各自优势进行联合攻关,对抗外国专利壁垒,加快步伐以赶上国外先进技术。各企业通过产学研联盟的共同理念和利益,对于各自的责任都勇于承担,一起实现共同发展的总目标。
另外,大型企业当中子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专利有可能会出现技术研发与专利管理相冲突的情况。一方面,由于子公司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往往会出现分子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科研资源浪费。例如,A子公司与B子公司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进行了相同或者近似的技术研发,等到申请专利的时候,两家子公司之间就会产生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种现象对整个企业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就是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专利权归属问题。如果专利权都分散在各个子公司的手中,这样总公司在对外许可的过程中往往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导致整个企业的专利对外许可能力降低。如果分公司都把专利权移交至总公司,总公司可以在子公司需要使用专利的时候进行授权,在专利的管理上总公司将占有极大的主动性,使其可以充分调配、组合专利,从而对外转让、许可。
3.3 建立专利许可费评估体系
3.3.1 目前我国专利法对专利许可费的规定及其问题。在分析我国专利法存在的问题时,中南财大吴汉东教授曾经指出,我国专利法存在的一大缺陷,对专利许可和转让根本没有相应的政策,吴汉东教授认为在实践中专利权的许可有非常丰富的内容,可以在专利法中把这些内容作为选择性规范进行规定。新修订的《专利法》进行对比,可以看出,许可费用的规定既不详尽也不灵活,法律法规对专利许可,就像《专利法》第12条中规定的那样:“如果单位或者个人要实施他人的专利,要事先和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并且向专利权人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没有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另外,根据《专利法》第13条“特殊许可费”和《专利法》第65条第2款“许可费兜底条款”的规定,我们了解到,《专利法》采用的是一般和特殊的法律定义形式对专利许可以及许可费进行定义。
3.3.2 影响专利许可费的因素。我国专利许可市场中的主要障碍是难以确定合理的专利许可费。其中,影响专利许可费高低的诸多因素是专利许可谈判双方必须考量的一个关键环节。首先,我们可以从商品价格与供求关系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专利技术的市场价值越高,技术需求方的需求越强,同时也能得到更高的专利许可费,反之亦然。但是,市场价值再高,报价也应该合理,交易规则一定要遵循,交易力量不能滥用。这是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合理的费用怎么定。一般来说,专利技术许可是体现交易双方谈判艺术的活动,关系着很多方面,一个许可费额度的随意划分不是理智的做法。那么,技术需求方在此种情形下进行谈判的空间有多大,这就涉及第二方面的问题,就是谈判双方都能把握的影响专利许可费的因素。专利许可费对研发投入的补偿是技术许可方关心的问题,然后是后续专利产品生产后利润按比例的分配;而该专利产品是否能够按照预期的那样开拓新兴市场或扩大市场占有范围,从而支付相当于专利价值的许可费是技术需求方关心的问题。
3.3.3 专利价值评估方法。王建中认为,可以在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确定一个技术许可费用价格区间,最低值是许可方转让该技术付出的成本,最高值为受让方运用该技术获得的未来收益,即区间值法。区间值法是将评估值估计在一个区间的范围内,既能说清估计结果的准确程度,又可以同时表明这个估计结果的可靠程度,而不是直接给出特定的评估值。
万小丽认为,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是最好的方法,为得到一个比较接近真实值的数据,可以将经验判断程序化、量化。此方法引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基本理论和模糊数学的方法,同时考虑了人的主观判断,量化不确定的、模糊的专利价值,对其作出相对客观、科学、正确的评价。所谓模糊综合评价,是指模糊评价每一个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评估值,在经过规范化处理之后,所得出的一个隶属度向量,合成运算所有指标的隶属度向量,得出所评估对象的综合评定结论。
目前由于我国缺乏相关标准的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的方法以及我国法律体系的欠缺,对专利许可费的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大型企业在进行专利实施许可过程中要非常重视专利许可费的调查研究,基于行业及市场等因素,建立自身的专利许可费的评估体系,确定合理专利许可费,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4 结语
针对目前我国大型企业专利实施许可不容乐观的情况,指出企业可以借鉴产学研联盟的方式,利用产学研联盟的专利池来合理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个成员的能力,最大程度地进行专利实施许可。另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的专利池,避免重复研发,提高专利实施率。在计算评估专利许可费的时候,企业需要对自身的专利建立合理的评估体系。专利许可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在专利对外许可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其中每一个步骤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企业专利实施许可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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