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2024-09-08

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共9篇)(共9篇)

1.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篇一

肥教〔2017] 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中学、县直校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教〔2017〕227号)精神,为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我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强化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

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的,所在学校要破除论资排辈,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体现业内认可和岗位需要,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附件1),并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各学校申报评审材料,在指标范围内进行。

(二)评审标准。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的标准。

二、注意事项

(一)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城镇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镇教师申报须提供支教工作证明材料(提供《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驻点支教工作考核表》或《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兼职支教工作量化考核表》等相关材料)(附件11),或曾经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附件3)。

(二)继续教育学时

2017年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的,近5年(2013-2017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96学时(2013年-2015年每年72学时,2016年-2017年每年90学时);申报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年限计算(2015年之前每年72学时,2016年之后每年90学时)。

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调整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内生动力与职业水平》、《网络效应》等6个专题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题进行学习。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携带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复核手续(地点:政务环路88号)。申报一、二级教师职称资格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县人社部门审核即可。

(三)职称计算机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性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四)普通话水平证书 不需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

(五)面试考核

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人员一律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面试考核报名表》(附件5),参加面试考核(现场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

面试考核时间、教材范围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或合肥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六)有关年限计算

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2012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申报高级职称5年基本任职年限)。

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七)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

全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

2.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3.非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学高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初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八)职称评审政策倾斜。

根据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肥发〔2012〕15号)精神,长期在我县农村Ⅲ类、Ⅳ类(依据农村艰苦条件划分的地区类别)地区学校任教的教师,男年满56周岁(含56周岁)以上、且在农村工作30年(含30年)以上,女年满51周岁(含51周岁)以上、且在农村工作25年(含25年)以上,在编在岗,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且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成绩突出。上一学中,在以县组织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或监测中所授学科成绩位于全县后3名以上、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没有违背师德行为、没有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未评聘一级教师职务的,可以在未竞争到申报名额时照顾参评。按照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聘政策向基层学校教师倾斜工作的通知》(肥教〔2012〕201号)

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批后方可申报。

(九)民办学校教师评审。

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聘用教师,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学历、专业经历及申报材料等,比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十)其他

1、凡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统一参加申报评审,不再进行直接认定工作。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

3、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评职称,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

4、二级、一级和正高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

5、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中心学校及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要成立职评工作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或职评工作负责

人、中层负责人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7-13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确定专人具体操作。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各类业绩材料,并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和所有评审材料真实。申报材料中如有复印件,学校审核人要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审核人签名。校际公开课的材料要上报原件。

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的申报材料按《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整理。

3.严格审核把关。学校职评工作小组要全面履行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职责,按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对职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等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及完成、教案准备及教学完成、每学期听课评课、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或少先队活动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确保职称评审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上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

专业工作业绩,本不予申报。

4.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要切实树立诚实守信的师德风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职称申报材料要在本校内公示7天,其中《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复印件要在学校公告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反映的人和事,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学校出具《单位公示证明》。

5.证件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6.纪律要求。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7.材料申报。职评材料以校为单位进行申报。上报时按高级、一级等类型,将申报人员有关情况填入《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和职评材料一起上报,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ahfxjwycg@126.com邮箱,标题为“××学校评审一览表”。

8.时间安排。10月14日,各学校自核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数,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

核准表》在学校内公示;10月20日-22日各学校审验参加职评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一式三份),10月26日-30日报送高级、一级申报材料。初级职称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是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1.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2.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4.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 定表

5.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面试考核报名表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单位公示证明

9.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年合肥市 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从合肥人

事考试网下载,电子版发送至ahfxjwycg@126.com)

11.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驻点支教工作考核表、合肥市城镇中小学教师兼职支教工作量化考核表(从合肥教育网下载)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0月9日

抄送:县人社局

2.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篇二

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下发后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结合本系列(专业)特点,提出了与破格条件中规范奖励相当的奖励项目。经研究,部分奖励项目可作为破格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这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一: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获奖项目 附二: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获奖项目

辽宁省人事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附一:

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所需获奖项目

李四光奖 金锤奖 银锤奖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 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省以上优秀教师称号 全国理论讨论会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全国党校长系统科研奖 中国新闻奖1、2等奖 韬奋奖(出版)

全国百家新闻记者 辽宁十佳新闻记者 国家图书奖(正式奖) 中国图书奖(编著者) 韬奋奖(出版)全国美术作品展 群星奖金奖 文华大奖

文华奖(两次以上) 金狮奖 中国京剧奖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术版论文)学术成果一等奖

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两次以上)

附二:

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所需获奖项目

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省党校系统科研一等奖(二次以上)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术成果二等奖 省五个一工程奖

省、部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 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 全国庆祝建党周年展 全国建军纪念美展

辽宁新闻一等奖(三次以上) 辽宁优秀图书一等奖(三次以上) 群星奖银奖 文华奖

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

3.正高级评审文件 篇三

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为了选拔我省高层次、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现制定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在省人事厅领导下,由省职改办统一管理。

二、评审机构

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规则》(甘职改组

[1991]5号)规定办法,•成立由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组成的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设在省人事厅。

三、结构比例

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结构比例由省职改办核定。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的结构比例为已核定高级工程师岗位的10%;企业单位为现有高级工程师人数的10%。县(市、区)、乡(镇)原则上不设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各部门、各单位应在省职改办核定的结构比例内,以现有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为基础设置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

四、评审条件

申报正常晋升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应达到 “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年限

获得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论文

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3、外语

外语要求执行《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外语要求暂行规定》(甘职改办[1997]6•号文件)、《关于对职称评聘若干政策调整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甘职改办[2000]13号文件)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文件)。

4、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执行《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

5、考核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以来,考核成绩均为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或者符合《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办法》(甘职改办[1999]18号文件)中不受“优秀”、“良好”次数限制的规定。

6、继续教育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取得《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业绩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下列两类业绩中的一种:

第一类:获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国家级一、二等奖的定额内人员,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的前3名完成人;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的定额内人员。

第二类:达到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其中第1至5条至少1项。

1、获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国家级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定额内人员;或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获2项省优秀设计二、三等奖的定额内人员。

2、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和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工程获1项省优质工程一等奖、“飞天金奖”,或获2项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质工程二等奖、“飞天奖”。

3、主持(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计划、经济、建

设部门计划下达的重点或大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进步等项目2项,或可行性研究4项,通过省、部级审查、鉴定、验收(以审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4、主持(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业务主管厅(局)以上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获得新增利税百万元以上(附单位缴款收据和税务部门税单)的经济效益,或获省优秀新技术、新产品一、二等奖。

5、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项,其中至少1项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经省业务主管厅(局)验收认可;或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6、主持(前2名)制定了由国家部委颁布(以文件为准,下同)的行业标准1项或省技术监督局和省业务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2项。

7、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

8、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世界著名检索刊物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1篇以上。

9、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555”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获得中央部委或省委、省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两次获市州专业技术带头人;两次获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两次获省主管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

其中第二类第1条每达到1次就计算为达到1项条件,其它条计算够1项后,超过部分不得累计计算。同一成果(项目、著作、译著、教材等)获奖、通过鉴定验收、公开出版、效益显著等,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破格晋升

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年限)虽达不

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务。

不设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单位,如果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达到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

[2003]4号文件)规定条件,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人员不受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评审通过后,按申请专项指标的程序向省职改办申请办理正高级职务专项指标。不允许跨越高级工程师职务台阶,由工程师职务直接破格晋升正高级工程师职务。

五、评聘程序

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在本单位结构比例内推荐、评审、聘任,推荐和评聘程序按我省统一规定执行。评审通过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由省职改办颁发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后,享受相应正高级职务的工资待遇。

4.初聘_职称有关文件 篇四

商职改办﹝2008﹞2号

关于做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和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拓展人才评价服务范围和工作内涵,提高人

一、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在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卫生、出版等,仍可

(二)初聘条件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1、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聘任“助理”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4、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

5、获得博士学位,可聘任中级职务。

(三)初聘程序。

1、符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企业和民办学校除外)

4、人事局职改部门审批并下发任职通知。

5、初级职称报市职改办备案,中级职称报省职改办备案。

(四)初聘审批权限。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初聘中级职务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含民办学校和民营企业)初聘初级职务报市职改办审批;县(市)区所属单位人员初聘初级职务报县(市)区职改办审批。

(五)初聘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一寸免冠照片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单位。

。张。

2年,或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

3年,可聘任中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满1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3年以上,可聘任中级职务。

2年,可3年,但获得硕士(A4纸,3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起,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实行初聘和直接认定两种评价方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除外)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收齐后交人事局职改部门。

(七)办理时间及时限。每年1至6月为办理时间。

二、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问题

(一)直接认定的范围、对象、专业和级别。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初级职务直接认定的专业为国家或我省未实行以考代评的出局专业技术资格,凡是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均不得实行直接认定。初级职务直接认定的级别包括“员”级职务和“助理”级职务。

(二)直接认定的条件。

1、直接认定“员”级职务的条件。

所申报的专业,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其要求的政治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或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高中(技校、职业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不具备高中(技校、职业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2、直接认定:“助理”级职务的条件。

所申报的专业,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其要求的政治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基本条件,能够掌握和应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能力,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中专(职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高中(技校、职业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不具备高中(技校、职业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在初级职务直接认定中,国家和省对有关系列(专业)由学历规定的。按规定的学历开展初级职务直接认定工作。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不实行初级直接认定。

(三)直接认定的程序。

1、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3、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除外)

4、人事局职改部门审批并下发任职通知。

(四)直接认定的权限。

市直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报市职改办审批;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含含民营企业和民办学校)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县(市)区职改办审批,报市职改办备案。

(五)直接认定报送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

4、“员”级直接认定“助理”级的,需提供“员”级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1寸免冠照片一张。

1年以上;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6。13年以上;

8年以以上;8年以上.2年以上; 12年以上。

年以上;

年以以上;

(六)直接认定的时限。

初级职务直接认定每年集中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初级职务直接认定的推荐工作英语当年4月底完成,市和县(市)区职改办应于当年5月底前审批完毕。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单位。

5.(331号)规范职称评聘文件 篇五

达教发〔2008〕331号

达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

评聘推荐工作的意见(试行)

各中小学: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开展二十年来,各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对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进行长期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确保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聘推荐工作做到“五公开”,即:政策规定公开、岗位设置公开、成绩成果公开、考核推荐公开、评聘结果公开,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精神,在总结各校过去设定推荐程序、经验的基础上,现就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聘推荐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

2分。脱产进修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等,其任职时间应予以扣减。

4.近5年考核:按优秀、合格(称职)等次次数计分,1个优秀等次计2分,1个合格(称职)等次计1分。

5.班主任工作:按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计算,1年计0.5分,一个班设两个班主任的各0.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中层及以上干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校级干部工作量计算按1/3教学、2/3管理,中层干部按2/3教学、1/3管理纳入考核。按干部实际履职时间计算,中层干部1年计0.5分,校级干部1年计1分,最高不超过5分。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同时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该段工作时间按本意见第5、6条之规定就高计算。

7.村小学任教:现在村小学任教的教师,按任现职以来在村小学实际工作时间计算,1年计1分(不足1年的,按每工作1个月计0.1分);现不在村小学任教,但任现职以来有村小学任教经历的教师,按在村小学实际工作时间计算,1年计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教研教改(任现职以来)

(1)参加学区(校)及以上层次研究课、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或观摩课等,每课次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8分、6分、4分、3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6分、4分、3分、2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4分、3分、2分、1分,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3分、2分、1分、0.5分,片区(含原区教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0.3分,乡(镇)、学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1.5分、1分、0.5分、0.2分。每人最多按2项次计分。

(2)教育教学研究获奖文章(论文)等,每篇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8分、6分、4分、3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6分、4分、3分、2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4分、3分、2分、1分,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3分、2分、1分、0.5分,片区(含原区教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0.3分,乡(镇)、学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分1.5分、1分、0.5分、0.2分。合著的按人均分计算。

在内刊或公开发行的教育类及相关学科专业类报、期刊(正刊)发表的教育教学类研究文章(论文)等,按内刊每篇1.5分,公开发行的报、期刊(正刊)每篇2分计算。合著的按人均分计算。新闻报道、消息、图片、文摘、文艺作品等不纳入加分范围。

课题成果奖的主研人员,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分20分、15分、10分,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分15分、10分、7分,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分10分、8分、6分,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分8分、6分、4分;研究人员加2分。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1.教育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评聘推荐工作参照执行。

2.各片区教育工作联络点负责指导、督查片区内学校的教师职务评聘推荐工作。

3.各校在试行本意见中有何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政工人事股。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印发

教师职务评聘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达州市教育局,县人事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片区

教育工作联络点。达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印

6.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篇六

今年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为契机,积极贯彻党的为民宗旨,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年初工作目标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方面工作比上年同期有显著进展。

一、经营情况

1、以抓房租收入保职工工资及费用开支为重点,元至11月其他业务收入***万元,已收房租待转的***万元,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

2、积极联络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以投资担保方式进行调贷,累计调贷额****余万元,体现收入*** 万余元,已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3、截止11月底止收支相抵,报表体现亏损**万元,比去年同期减亏***万元,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调贷收入的增加,预计完成或超额完成本目标任务。

二、综合工作

1、逐步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为民宗旨活动,要求结合本职岗位、脚踏实地、勤政扎实为企业谋积累,为职工谋福利,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呈现工作积极性、团结互助的气氛,努力提高自己为企业干事、干成事,有效益素能。在利益分配多考虑别人,做到让别人或自己往后靠,不要一

味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斤斤计较得失,既影响共产党员先进形象,又其“得”亦意味着“失”,保持勤政廉洁的思想意识。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参加省社党办等相关处室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拓展视野。灵活性针对的发挥工会、中层干部、支部书记等组织和骨干的积极作用,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职工,为职工增加收入,内退职工每月增加***元,在岗职工增加***元。

3、加强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氛围,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工作要热情、解释要诚恳、服务要到位,保证做到拨付的工资按时发放,细致、不错漏,做到心中有数。

4、加强安全统筹工作,增加统筹范围,促进安全生产,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三、问题和不足

1、由于多年的亏损,方方面面的困难矛盾较多,开拓发展滞后,经营偏低,人均效益水平低下,收入与同行业不可比,仍在低水平边缘左右。

2、理论和技能学习不够,即使有组织布置,多数为上级部门布置的学习而学习,没有列入议事日程。

3、规范性管理工作差,尚未形成制度,劳动纪律时松时紧。

四、下步打算

1、加强人才、物的管理,建立相关规章制度,特别建立开拓业务规章管理制度。

2、要坚持把处理好保持效益平稳渐高的制度,调整和把握不确定因素,学习掌握好国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适度放宽的货币政策,针对企业的实际继续实施和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银行的调贷业务,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质量,小额度、时间短安全为重点,努力在推进实施大额度的投资和担保业务上争取更多的效益。安排好职工生活,提高职工额待遇和福利水平上作为第二要务。

3、保持工作正常有效运转同时,积极寻找项目,结合实际定位好经营的品种,转变经营方式,提高经济效益。

7.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篇七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高等院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4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报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并学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4门以上,经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二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与较重大科研项目或科技开发项目1项以上的研究,起到主要作用。

二、独立撰写研究报告和论文。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独立制定研究方案,并通过研究工作取得研究成果2项以上。

二、获得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以上。

三、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1项实用新型专利。

四、参与完成国家或自治区级基金项目、攻关项目、重大科研开发项目或课题研究经费在2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以成果证书或项目合同为准)1项以上。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是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分析本专业国内外先进科技信息,结合课题研究实践,撰写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三、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1项发明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我想将我的论文写作发表经验与大家共享。至于文章的写作,不用我详述,有实力的自己写一篇。但是有文章发不了,或者是不会写文章的朋友怎么办呢?一找朋友,拖关系,这种方式除了搭上一点人情之外,是最好的方式,即省钱也快捷,即使文章质量差点也没关系。这是我的第一篇发表方式。

二、找中介,经过这次晋升过程,我才知道现在大部分人都私下里偷偷找中介,我原来对这个事以为不耻,不过自己吭吭唧唧搞了几年也没升成职称,去年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告诉我他是找中介发的,比较可靠。现在看来。找中介的方式还是不错的,至少可以少操很多心,这些人常年跟杂志社打交道,专门靠这个营生。不过中介良莠不齐,选不好赔了钱不说,最怕的就是到时候论文不能按时发表,错过了晋升机会。我曾经找过三家中介,第一家是江苏的一家,但是这个人很无耻,我将定金1000元交给他等了三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最后1000元定金说是给我写了论文不退给我,让我自己发表。第二家叫什么我忘记了,价格虽然便宜,也是正规杂志,很可惜杂志不是广西职称目录里面的,晋升没用上,我到后来才搞清楚,原来发表论文有这么多明堂。第三家叫博雅什么的忘记了,广州的,这家谈得时候感觉上比较靠谱。最后发表时间确实很快,从付订金到收到录用通知书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所以大家找中介的时候也要小心。对了,我只有那个网站的QQ了,是2537597489。我觉得升职称真的是晚升不如早升,不能在这个上面省那几个钱

第十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能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者,可申报自然科学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三)本资格评审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论文、著作的要求:

8.贵州省职称评审文件 篇八

关于转发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集团公司管理总部各部(室),新疆事业部,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各驻外办事处:

为了做好2012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职〔2012〕19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认真组织学习,按文件要求落实好职称评审工作。

此次职称评聘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填表后,由集团公司组织统一到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截止日期9月30日。

申报人员需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者免试外语,已参加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今年不需要考试。

新疆事业部可参加所在地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职称评聘工作。

职称评聘工作联系人:赵凤友、王 蓉。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龙旺地质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职称 评聘 通知

抄报:集团公司领导

拟稿:赵凤友

对:王

核:李万志

龙旺管理总部行政部

2012年9月8日印

附件:

通人社职〔2012〕19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我市非公有制

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驻市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

根据《通辽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通人职〔2005〕116号)安排,为全面做好2012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范围,严格条件,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一)评审范围、专业和级别。凡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人才交流部门办理人事代理的各类流动人才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此次评审共有工程、农业(含畜牧兽医、林业、水利)、经济、会计和统计五个系列。评审的级别分为初级(员级和助理级)、中级和高级。

(二)申报的条件。申报条件所指的学历为本专业学历或相近专业学历。申报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此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受各职级间隔年限限制,可以直接申报符合条件的相应职级。

1、员级。高中毕业两年以上,中专毕业一年以上;

2、助理级。高中毕业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一年以上;

3、中级。中专毕业十年以上,或后取得中专学历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者;大专毕业六年以上,或后取得大专学历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者;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或后取得本科学历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者;

4、高级。中专毕业十五年以上,或后取得中专学历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者;大专毕业十年以上,或后取得大专学历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者;本科毕业七年以上,或后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二年以上者。

(三)破格申报条件

1、获自治区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企业技术进步奖、国家农牧业丰收奖或等同于上述奖励者,可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盟市科技进步奖、自治区行业科技进步奖、农牧业丰收奖或等同于上述奖励者,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在技术发明创造、引进、推广、改造,专业发明、革新,技术服务、咨询、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受到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者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在科学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发表,并得到高度评价者,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除上述条件外,申报人员还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外语考试(初级免试外语)且成绩合格。已参加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今年不需要考试。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用人单位、各类流动人员的职称申报和计算机、外语考试报名工作,并于2012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组织市直属和外地驻市用人单位及其所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申报与计算机、外语考试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人事部门于2005年启动了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员和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随着近几年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地区此项工作进展较快,但由于认识和领导重视的差异,个别地区还相对滞后。因此,各地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抓住重点,明确目标,提出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总结过去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和材料质量关,进一步做好非公经济评审工作,认真指导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按时上报。各级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研究和解决申报、评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在申报人员数量和评审质量方面有更大的突破。

联系电话:0475---8836260(市人社局)0475---8253090(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社 非公 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 通知

9.中教高级职称文件规定 篇九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含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就我市2007年中学高级(小中高)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将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状况、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及其教学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

(二)继续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任现职以来,应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实施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支教)制度。从今年起,按照通教师[2006]33号文件精神,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支教材料须经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确认]。

(四)公开岗位数量、职责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聘任,竞争择优上岗,加强职后管理和考核。

三、申报范围

2006年底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学(含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校)、小学(含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在2006年底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列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申报者应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明理诚信、平等合作、廉洁奉献。对歧视、体钶、变相体罚学生,以教谋私、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进行有偿家教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

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1.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中学一级教师职龄2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大学普通班),中学教龄满lO年或具有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中学教龄满8年,中学一级教师职龄5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中学教龄满12年,后取得本科学历满5年,中学一级教师职龄5年以上。

(4)高中(中专)学历,中学教龄满20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中学教龄满15年,2006年底前取得本科学历,中学一级教师职龄5年以上。

(5)“小中高“申报条件

申报“小中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小学高级教师职龄6年以上;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职龄5年以上。

B: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累计任教15年以上。

(三)评审条件

1.教育工作要求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队等工作(含负责学生课外训练、社会实践等活动)5年以上且取得显著成绩(提供相关材料)。

2.教学工作要求

(1)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等工作。

(2)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客观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在教学中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任现职期间,开过校级及以上的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得优秀评价(提供教案等原始材料)。

3.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善于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和反思。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所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2)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l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陶研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另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陶研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论文1篇。

(4)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5)为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的主持人或核心组成员,课题已结题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4.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1~2位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提供师徒合同及反映指导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材料)。

(四)破格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专科学历,中学教龄满12年。后取得本科学历3年以上不满5年,中一职龄6年以上;或后取得本科学历满5年,中一职龄3年以上不满5年。

(2)大学专科学历,中学教龄满15年,中一职龄6年以上。

(3)高中(中专)学历中学教龄满20年,后大专学历满12年,中一职龄6年以上;或中学教龄满25年,中一职龄6年以上。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一职龄3年以上。

(5)破格申报“小中高”条件

A: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小学教龄25年以上,后取得大专学历2年以上,小高职龄6年以上。

B:1959年,1月1目以后出生,小学教龄15年以上,获得本科学历3年以上不满5年,小高职龄6年以上;或小学教龄12年以上,取得本科学历满5年,小高职龄6年以上;或小学教龄15年,取得本科学历满5年,小高职龄4年以上。

2.破格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教师,破格申报中学高级(含小中高)教师资格,任现职以来,在符合其他正常申报的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具备下列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l条为必备条件):

(1)在学科的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经验丰富,形成较为系统的教学体系和一定的教学风格,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2)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或活动小组等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3)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

(4)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内容有新意及较高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起积极指导作用。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另有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陶研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论文1篇。

(6)为省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主持人或核心组成员,课题已结题,且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相关内容的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7)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深入研究,积极参加教改实验,教科研成果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有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8)开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高度评价(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9)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获等级奖;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获一等奖。

3.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一般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对极少数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双破格申报,但必须符合4条及以上破格评审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

五、其它事项的说明

1.申报者其具有的学历应为国民教育有效学历,且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从2008年开始,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相同)。

2.1979年底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破格除外)。

3.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大专学历,中小学教龄满20年,中一或小高职龄6以上,是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有证书)可破格申报。从2008年起,仍将严格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申报材料的时间界限

本意见所列申报人员的年龄、教龄、职龄和学历取得的时间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计算机考试成绩、荣誉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07年5月31日。

5.关于考核要求

申报者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考核表。正常申报的人员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任现职以来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6.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有关对象的认定

(1)班主任、大队辅导员。

(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学科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高中及十轨以上初中的备课组长(以上均为正职)。

(3)确系工作需要,学校连续安排在初

三、高三毕业班任教的学科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O.8年四舍五入计算(提供课表)。

(4)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担任副班主任;综合实践课、社会实践活动课、课外兴趣小组指导教师。本项各类人员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提供相关材料)。

(5)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

以上各类人员须提供在上述工作中履行职责的原始材料。

7.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其工作特点,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正校级领导(含乡教管站等乡教育机构中的正职负责人)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含乡教管站等乡教育机构中的副职负责人)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

8.长期(10年以上,现仍在岗)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小学(经认定)工作的教师,其受表彰奖励的级别和教科研要求可适当放宽,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9.专职从事教科研人员,每年必须到基层学校开设或指导教学示范课,并作专题讲座2—3次;承担本级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成果对本地区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正常申报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得少于5年。

10.专职电教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领域研究论文5篇(其中至少有2篇是省级),或设计、制作、编辑的教学软件至少2件且获省、市二等以上奖项。教育技术装备站人员的论文要求与专职电教人员相同。

11.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后因工作需要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现工作年限与教学时间可合并计算。

12.关于对2006年底前取得国民教育有效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申报学科)不相同、不相近,须选修相关课程的说明:

(1)申报人员(包括校级领导)选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师范类)同学历层次现任教学科2门以上的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正常申报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已取得“小学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者,申报小中高可不另行选修相关课程。

13.关于外语要求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外语考试要求。

14.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六、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

(一)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评审的政策、规定、程序向广大教师宣传,增强职评工作透明度。要以职称工作为重点,在教师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各学校(单位)要成立职称申报评议工作小组,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公开述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将符合条件者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由学校领导签字把关。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水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职称办要成立听课专家评审组,统一组织听课并如实填写《教学评价表》。

(三)职称评审工作涉及面广,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要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2份,《简介表》一式20份,花名册1份,软盘一个。凡须上级主管人事部门验证盖章的材料,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必须专人审核,加盖验证章,否则均不予评审。

(二)申报材料除《申报表》、《简介表》、《课堂教学评价表》外,其余按要求装订成册。

八、时间安排

推荐评审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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