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共11篇)
1.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7:30-17:45
第三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第四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填表,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填表。
第五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填表,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商
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六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填表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
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
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迟到一次扣10元,迟到累计3次以上者
每次扣20元。
第八条:病,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请病,事假须提前一天报请,并安排好工作.请假理由不充足或影响公务的主管可不予准假,及不予请假。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
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
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1次者扣发全勤奖10、、0元,达3次者
扣发100%全勤奖。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
计3天旷工者,双倍扣除工资,单月连续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并不
给于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2.商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传统的考勤系统,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复杂繁琐容易出错。在信息化、智能化,尤其是无线电射频识别技术应用广泛的今天,传统的考勤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非接触式IC卡(RFID)的应用,在考勤系统中占主导的地位。该技术的应用在生活中非常普遍,比如企业员工上下班刷卡、学生上课考勤、实验室门禁管理、酒店门禁管理等都是RFID技术的广泛应用。
本设计在分析RFID系统的组成和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51 单片机与SQL Server数据库的考勤系统的设计。通过射频模块识别刷卡人员的卡号信息并送至单片机,单片机将卡号信息通过普通I/O口传输到显示屏上显示,并能够通过串口将刷卡信息传至上位机,供上位机的考勤管理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1 系统硬件设计
1.1 硬件电路
系统总体框图如图1 所示,灰色部分为硬件电路组成。使用FM1702 射频卡(RFID)模块读取刷卡人信息,并将相应的数据传输至单片机AT89S52,并进行存储。单片机对刷卡信息进行译码并在LCD1602 上进行显示,同时通过串口可以将刷卡信息传至上位机,相关的管理则可以在上位机上实现。
射频读写器FM1702SL芯片是基于ISO14443 标准的非接触式读卡器专用芯片。 FM1702SL芯片支持13.56 MHz频率下的非接触通信协议,支持多种加密算法。该读卡器同时有时钟电路,复位电路。其匹配电路包含了一个低通滤波器、接收电路、天线匹配电路以及天线线圈。除了提供13.56 MHz的频率以外,还会有其他能量的高次谐波向外辐射。RFID模块与单片机采用SPI通信方式。
1.2 单片机程序
单片机软件程序设计在Keil μVision4 编译软件平台上使用C语言完成,采用模块化设计思路。其中包括读卡器模块库函数、LCD显示模块库函数等,主程序控制流程如图2 所示。
2 系统软件设计
上位机软件采用客户端/服务器结构(Client/Server,C/S)设计。本系统的考勤功能涉及到考勤用户的管理、考勤记录的管理等,选择SQL Server 2012 作为考勤记录数据的数据库系统管理软件。系统界面使用C#高级编程语言,基于.Net开发平台Win Form进行设计。
2.1 软件设计方案
根据功能需求,系统可划分为四大功能模块:连接功能、管理功能、考勤功能、设置功能。这四个功能的基本内容如下:
连接功能:完成上位机与下位机的连接。
管理功能:通过系统管理员身份登录考勤系统软件实现对用户的添加、删除、查询等。
考勤功能:考勤功能为系统最基本的设计要求,具有显示考勤人员记录信息、判断是否按时签到、显示当前考勤时间等。
设置功能:该功能主要完成考勤时间的设置,还有用户权限设置,系统管理员密码设置等。
系统软件结构设计框架如图3 所示。
2.2 数据表的实体
本系统的考勤系统数据表包括用户表(User)、日志表(Logs)、设置表(Settings)三个重要的数据表。
(1)用户表(员工表)
字段设计描述如表1 所示。
(2)日志表
字段设计描述如表2 所示。
(3)设置表
段设计描述如表3 所示。
员工与考勤卡为一一对应关系,员工对考勤卡为主导作用,考勤卡依赖于员工,日志表与员工表通过Uid字段关联。
2.3 通信模块
在本系统的设计中,上位机与下位机通过RS 232串口进行通信,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串口被看成文件来读取的,串口通信需要进行参数设置,主要包括端口号选择,波特率设置,数据位的大小设置,停止位与校验位等。串口通信模块流程如图4 所示,参数设置如图5所示。
3 系统测试
硬件系统实物图如图6 所示,刷卡时LCD显示射频IC卡的编号,上位机同时显示刷卡人信息及刷卡时间和考勤状态,考勤记录表如图7 所示。
4 结语
本文介绍了基于RFID员工考勤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可以实现基本的考勤显示、记录、管理。系统操作简单,软件界面根据用户习惯进行灵活设计,运行稳定,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未来RFID技术将继续以高速发展的势头在日常生活、生产中应用,在后续工作中将继续对本系统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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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和休假管理工作,合理计发工资、奖金及其他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能部门
3.1 制订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 3.2 执行部门:各部门、各门店、3.3 监督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 4.工作时间
原则上不予加班,特殊情况加班由部门或门店负责人安排补休、轮休。
4.1公司管理部门上班时间:冬季: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开早会:8:20到 夏季: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开早会:7:50到 4.2 门店上班时间视门店具体情况而定。营业时间:
夏季:早班:上午7:30-下午15:00,晚班:下午14:30-晚上21:30下班;冬季:早班:上午8:00-下午14:30,晚班:下午14:00-晚上21:00下班;注:
1、冬季晚班以下门店:资兴店、同兴店、嘉禾店晚班下班为21:30.2、夏季为5月-9月:冬季为10月-4月。
3、早班需提前10分钟到门店做营业前准备及早会,晚班来接班时需开交接班会。4.3节假日期间加班营业时间,以各放假通知时间为准。5.出勤 5.1 迟到、早退
5.1.1 迟到: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分钟以内未到达工作岗位,即为迟到,每次罚款10元。总部未在早会时间到也算迟到。
5.1.2 早退:员工于上班时间内非因公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每次罚款10元。5.1.3 迟到和早退次数之和月累计3次,按旷工1天处理,依此类推。5.2 旷工
5.2.1员工在正常出勤时间内,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非因公需要未出勤,即为旷工,记旷工一天,扣薪一天。
5.2.2 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超过一小时(含本数)者,记旷工一天,扣薪一天。
连续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绩效工资。
5.2.4 连续旷工三天扣发当月工资、绩效工资,作辞退处理,双方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5.2.5全年累计旷工6天(含6天)以上者,双方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经济补偿。5.3 考勤管理
5.3 考勤对象:所有人员,均应按规定作息时间在考勤表上保留考勤记录。5.3.1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按审批程序经批准者; 5.3.2因公外出,且填妥《因公外出单》按审批程序经批准者; 5.3.3因故请假,按请假审批程序经批准者;
5.3.4因临时突发事件,无法登记考勤,事后说明事由,按审批程序报批准者。
5.3.5员工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未登记考勤,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向人事经理(门店店员向店长)进行情况说明并进行登记,月未店长汇总,区域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核查。否则,视同迟到和早退每次罚款10元。5.4 因公外出
5.4.1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单》,总经理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考勤依据,《因公外出单》按月统计,外出人员应在公告栏登记外出事由,人力资源部每周不定期抽查。
5.4.2未办手续擅自外出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6.4.1.公司总部
每周40小时工作日。(特殊岗位由部门拟订休息日,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6.4.1.2门店
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各门店可自行排班和安排轮休。7.休假
7.1 休假类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7.2 请假程序
7.2.1 除休息日或因公出差外,如不能正常到岗的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制度请假。
7.2.2 员工请假半小时至半天内的: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店长)批准,记入考勤,月未报人力资源部备案。7.2.3 员工请假半天以上的:
7.2.3.1公司总部普通岗位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一天(含)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二天(含)以下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批准、总经理
审核后执行;门店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一天(含)以内经店长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二天(含)以上经店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员工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7.2.3.2担任管理职务的(含店长、部门副、经理)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一天(含)以上经部门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7.2.4 因特殊情况不能呈报的,也应以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征得最高权限审批人批准,方可休假;假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程序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7.2.5 请假或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交通、意外等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事假
7.3.1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可请事假。
7.3.2事假超过15日(含)以上者,从开始日起按离职处理。7.3.3 事假审批程序根据本制度7.2条规定执行。
7.3.4 事假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工资及提成(精确到半天)。日工资的核算依据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连续请假或月累计五天(含)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提成)。
7.3.6事假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当天申请),且不得影响公司工作。若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公司不予批准。
7.4 病假
7.4.1 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不能出勤,可请病假。
7.4.2 病假超过3天(含)以上须提交医生诊断书。请假天数视医院出具证明而定。7.4.3 病假审批程序按本制度7.2条执行。
7.4.4 申请者如不能提前申请病假,应以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并于病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4.5 病假按天数扣减工资(精确到半天)。日工资的核算依据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7.4.6 员工因工伤住院或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的,应按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法定的工伤津贴。
7.4.7 病假超过5日(含)以上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提成),从开始日起按休职处理。
7.5 婚假
7.5.1 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享受婚假。7.5.2 享受天数:有薪婚假3天,晚婚加2天。
7.5.3 请假程序:须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按本制度7.2条执行。7.5.4 享受条件:在公司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在此期间内办理《结婚证》的员工。7.5.5 配偶在外地的异地结婚者,可凭路途证明享有路途假,最多不超过四天,所有费用自理。
7.6 丧假
7.6.1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养、岳)、配偶、子女、祖(外)父母、兄弟姐妹、公婆,丧假假期为3天。员工到外地料理丧事,另给路途假,最多不超过四天,路费自理。
7.6.2 丧假须当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具体程序按本制度7.2条执行。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者,须先以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于休假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7.7 产假
7.7.1 女员工一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7.7.2 请假程序:须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7.7.3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当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休职、复职 8.1 休职
8.1.1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持有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休职。
8.1.2休职须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按请假程序办理后方可执行。
8.1.3休职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含)以上者,按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须延长休职期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8.1.4 员工休职的,不计发相应的工资待遇。8.2 复职
8.2.1 请假三天以上或休职一个月以内或休产假的员工在假期结束前1天,应向公司提交复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8.2.2 复职须填写《复职申请书》,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8.2.3离职再复职者,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入职第一个月无绩效工资。8.2.4复职后的员工将按工作需求进行岗位调整。
9.加班、调休 9.1 加班
9.1.1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需要超时工作,即为加班。因员工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
9.1.2总部员工加班,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门店员工经店长、营销部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9.2 调休
9.2.1 加班原则上予以调休。调休月内时间不超过3日,同时不得影响公司经营,否则不予批准。
9.2.2门店员工或总部职员调休必须在征得店长或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同时,连续调休不能超过3天。调休的有效期为加班后3个月内。10.离职
10.1.1店长以下员工辞职须提前填写辞职申请表,由店长签字同意后,递交给区域经理签字后开始计算,30天后离职。离职前3天做盘点及离职交接并填写离职交接表。完成以上手续后才能离职。
10.1.2店长辞职须提前填写辞职申请表,由区域经理签字同意后,递交给营运总经理签字后开始计算,45天后离职。离职前3天做离职交接并填写离职交接表。完成以上手续后才能离职。
10.1.3总部员工辞职须提前填写辞职申请表,由营运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递交给董事长签字后开始计算,45天后离职。离职前3天做离职交接并填写离职交接表。完成以上手续后才能离职。
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了建立统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奖优罚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并给员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据。根据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归口部门
2.1公司业务室为考核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考勤管理
3.1作息时间
3.1.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1.3实行每天7.5小时工作制。
3.2考勤须知
3.2.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工资10元。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处理。
3.2.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者以旷工0.5天计算。
3.2.3旷工处罚规定
1)旷工0.5天—3天者扣罚实际旷工天数的三倍日基本工资。
2)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者员工自动离职.
3)连续旷工时间15天(含)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5.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五
4.0考勤
4.1 公司后勤部门每日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8:00,其中12:00—13:00为午饭时间。
4.2 各门店的标准作息时间为做一休一,每日工作时间10—11小时(不包含每日各两小时的午餐、晚
餐时间)。具体上下班时间、午晚餐时间及早、中、晚班情形,各门店可根据经营情况自行拟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4.3 部门员工打卡规定:
4.3.1部门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4.3.1.1 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的;
4.3.1.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的(见财务部相关规定);
4.3.1.3因故请假,经核准的;
4.3.1.4因公事外出,未打卡登记的人员需填写“未打卡登记单”,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准的;
4.3.1.5总监(含)以上人员。
4.3.2部门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至少以旷工论处,并按其情节轻
重酌以惩处:
4.3.2.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的(如有该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同样标准同受惩处);
4.3.2.2擅自修改出勤记录的;
4.3.2.3故意毁损出勤卡及出勤记录的;
4.3.2.4伪造出勤卡及出勤记录的。
4.3.3部门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接主管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核准外,视
同迟到处理。
4.3.4部门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接主管(经理级)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
核准外,视同早退处理。
4.3.5上项签字(4.3.3和4.3.4)核准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为限。
4.4 门店员工点名规定:
4.4.1 门店员工实行由门店负责人点名记录的方式,员工上下班、午晚餐均需在门店负责人或代理
人处点名或报告,应上班而无点名或报告记录者,以旷工处理。
4.4.2门店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参加点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至少以旷工论处,并按其情节
轻重酌以惩处:
4.3.2.1委托他人代参加点名应到的(如有该情形发生,代做者亦以同样标准同受惩处);
4.3.2.2擅自修改出勤记录的;
4.3.2.3故意毁损点名表或出勤记录的;
4.3.2.4伪造出勤记录的。
4.5 员工出勤违规规定
4.5.1员工迟到,每次罚款20元。上班迟到超过60分钟不足4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5.2员工早退在6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60分钟不足4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5.3脱岗在30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30元,脱岗超过60分钟不足4小时者,以旷工半天处理。
4.5.4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事外出,须征得直接主管同意,并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按要求登记;
因私事外出,除办理请假手续外,其它程序同因公事外出;否则以脱岗论处。
6.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考勤管理
第一条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薪酬发放的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第二条 考勤内容是指公司员工的出勤、缺勤、加班以及劳动纪律等情况,包括: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探亲假、疗养假、年休假、加班(值班)、补休、迟到、早退、旷工、公务外出、学习培训等。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由各部室长、车间主任(或指派专人)负责。车间办公室各职能组的考勤由车间主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班组的考勤员由班长兼任。考勤员必须逐日认真记载。
第四条 各考勤员应在每月底(29日)将考勤汇总报车间人事员(遇节假日前移),公司机关各部室的考勤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 考勤员职责
1. 按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记载考勤;
2. 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 及时汇总本部门(班组)考勤结果上报。
第六条 考勤记录必须妥善保管,车间由人事员保管,公司机关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保管期暂定三年。
第七条 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白班为√或白,夜班为夜;缺勤以婚、丧、病、事、伤等文字表示;加班记加;迟到、早退、出差等均以文字表示。
第二章 各种假期及有关规定
第八条 下列日期为法定公休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通知)
(一)法定休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三天);
4.国庆节(三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休假日。
(二)公休假日
每星期
六、星期日
第九条 请假种类、程序及相应规定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
2.事假审批权限:一天以内班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单位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事假期间,遇有法定假日、公休假日应将节假日扣除,再计算请假天数;
4.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5.见习期、学徒期内累计事假在30天以上者,相应延长见习期和学徒期。
(二)病假: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1.员工因病休息,必须持有职工医院诊断证明,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急诊例外);
2.病假期间遇有法定、公休假日,不扣除节假日天数计假。
3.病假期间根据连续工龄不同,以小计工资为基数,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10年者为本人小计工资的60%;
②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小计工资的80%;
③连续工龄满20年及以上者为本人小计工资的100%;
④年病休累计在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分别减20%;
4.癌症及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凭医院诊断书工资照发。如申请休长假(3个月),长假期内工资按本人月小计工资的60%发给。
(三)工伤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申请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必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给予工伤假;
2.工伤治疗或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因工患血吸虫病者在住院期间工资比照工伤待遇)。
(四)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
1.员工结婚休婚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持结婚证书办理请假手续。
2.婚假期为三天,享有晚婚假的另加晚婚假12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
3.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产假:员工本人生产,须请产假。
1.女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时(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男方因配偶生育给假3天;
2.未满产假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其中实行晚育者,再增加产假30天;
3.休产假须凭医院出示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4.产假期内工资照发;
5.小产凭医院出示的证明可休计划生育假,其中不满四个月的,流产休假15天,引产休假30天;四个月以上的,引产休假42天(非第一次上环、人流、引产者以病假论)。
(六)哺乳假:
1.女员工有婴儿在一周岁内可申请办理一次哺乳假,休假3个月、6个月或者12个月;
2.休哺乳假的员工在离开原岗位的次月起执行原岗位类别的试岗工资,停止执行工龄工资(岗位薪点工资执行后工资按本人月小计工资的50%发给);
3.哺乳时间: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哺乳婴儿,每天可给两次哺乳时间,每次60分钟(含路程时间)。
(七)丧假:
1.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病故时,可给丧假3天;
2.亲属在外地病故(如户口所在地),需去办理丧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
3.丧假期内工资照发。
(八)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或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申请探亲假,探望配偶或父母。
1.员工探望配偶,自结婚次年起可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如配偶已享受探亲假则当年不得同时享受);
2.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自结婚次年起可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15天;
3.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可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15天;
4.探亲期间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给予路程假(探亲期间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5.探亲期间工资照发。
(九)疗养假:
1.连续工龄满15年本厂工龄满5年的会员,从满年限的次年起可享受疗养假;
2.自选疗养假期为15天,外出疗养假期为10天;
3.享受疗养假,当年不同时享受年休假;
4.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十)年休假:员工参加工作已满10年,可申请休年休假。
1.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
2.满20年以上的,从次年起每年可休假14天;
3.年休假期间,公休假日应计算为假期;
4.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以及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5.年休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 员工出差(含公务外出等),由单位主管领导委派。出差在3天以上(含3天)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须以书面形式到各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登记后,始为准假。第十二条 各类有薪假只能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分二次使用),不休不补,不允许跨使用。
第十三条 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单位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四条 副科以上管理干部请各类假,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第十五条 财务报销有关补助及奖金等内容,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加班及其它
第十六条 加班补休
(一)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履行必要监督程序、经单位领导批准。
(二)双休日或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加点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加点时间;不能补休时,则按本人日工资基数及劳动法规定比例支付工资;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则按本人日工资基数300%计加班工资,一般不安排补休。支付加班时,也可由各单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承包到各班组,由班组控制使用。
(三)加班日工资基数:工资制度改革前仍按原标准(技能工资区段)计算;实行薪点工资后则按岗位薪点分区段计算。
岗位薪点 1.0~1.6 1.7~2.4 2.5~3.3
加班工资基数 30元 40元 50元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依规定按时上下班。一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处理(累计七小时记旷工一天)。
第十八条 小区通勤人员因故通勤车晚点,不记迟到,但必须是乘坐指定的车辆。
第十九条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休有薪假,按事假处理;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休事假(重大事故除外,但必须事后三天内申请核准),按旷工处理;捏报不实理由蒙骗请假,经查明属实后,以旷工论;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严重的违纪行为,旷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待岗、下岗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制定细则充实和完善。各车间、部室也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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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员工考勤、外出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 的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勤及外出的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范 围
适应于公司员工出勤、外出管理。
三、规定
1.迟到、早退:
a)下班时间未到,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b)迟到、早退5-15分钟(含)以内的扣10元/次。c)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不含)者以旷工半天处理。
2.旷工:
a)旷工半天者扣除1天工资,旷工一天者扣除3天工资。
b)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未经续假批准,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c)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给薪金。
3.请假:
a)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好《请假条》,交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b)因突发事件不能先行请假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所属车间主任或班长报告,并在回来上班的当天补办相关请假手续,否则亦视为旷工。
c)请假三天之内由车间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车间主任审批后交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d)委托他人请假的,一律不生效,并视为旷工。
4.外出、出差管理规定:
a)公司员工如工作需要出差的按《出差管理规定》执行,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报行政部备案,方可离开,若不履行手续者按脱岗处理。b)上班时间未经许可私自外出的,给予100元/次罚款。c)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有车间主任开具的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
8.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篇八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观念,规范对员工的请假考勤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公司员工请假、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每个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一、考勤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做好打卡、请假记录。
2、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勤工作,每月底把部门考勤表汇总到办公室。
3、员工迟到、早退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迟到半小时以上作事假处理,情节严重作旷工处理。
4、各部门要保管好员工的各种假条、病休证明和考勤表;考勤表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及时更正。
5、员工若外出办事,须向部门负责人讲明原因并做好登记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擅自超假的,谎报情况、伪造证明骗取假期的,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因打架斗殴、酗酒被公安机关拘留等原因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
7、对涉及经济案件的员工,由于纪检部门核查经济问题而缺勤的,在缺勤期间;或被地方检察机关依法拘留、逮捕的,在拘留逮捕期间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
1、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请假天数,假期在3天以内的,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假期在3天以上(含3天)的除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还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假期在10天以上(含10天)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填写《请假条》,应在24小时内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期间无薪。
2、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需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无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生任何突发疾病,员工应在24小时内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非工伤病假期间无薪,工伤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3、调休
员工加班后申请调休,需填写《调休单》,并安排好本岗位工作,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婚假
员工结婚时,可持结婚证书申请婚假,法定结婚者享有3天的婚假,晚婚者享有15天的婚假。男员工25周岁以后(含25周岁),女员工23周岁以后(含23周岁)为晚婚。
5、产假
公司女员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顺产),难产(包括刮腹产)另加15天,双胞胎或多胞胎,每胎另加15天。包含(节假日),一般产前(预产期前)15天开始计算,不能分割使用。其他特殊要求参照国家标准。
6、护理假
公司男员工服务满一年后,夫人生育享有7个工作日带薪护理假。
7、丧假
员工之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3天丧假(外地员工不包括在途时间)。
8、公司中高层人员请假由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9、连续一星期既不请假也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其在公司的所有履约金、工资、福利等均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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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篇九
一、考勤规定:
1.全体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30时。时间变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2.本公司全体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迟到、早退定义:
1.公司全体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30分钟后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2.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抵充,违者按旷工全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3.因公司生产问题,由生产部决定上下班时间,各车间班组当天生产任务完成后,可以报生产部门,由生产部决定提前下班时间。
三、旷工定义: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论处。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天数、事由、交接事项,经上级领导审批签字,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后方能休假;如未将签批后的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而休假者,其休假天数按旷工天数论处。
2.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包括各部门、车间正职级等以上领导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各部室全体职员、车间班组长以上负责人请假超过3天的由总经理签批。
3.各部门工作人员请假1-3天(包括3天)由部门正级领导签批。
4.各车间主任请假1-3天(包括3天)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5.各生产班组组长请假1-3天(包括3天)由车间主任签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6.各生产班组员工请假1天由班组长签批,2-3天(包括3天)由车间主任签批,请假3天以上者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签批。
7.请假3天以上的员工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清方能休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8.假期休完须超假期休息者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经批准后方能继续休假,假期满后回公司上班应将超假天数补办请假手续。
9.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休息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0.领导签过字认可的请假条应及时转交公司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11.假期天数超过由未续补假期者,超过天数均按旷工论处。请假期未到,提前上班者,应到公司考勤管理人员处销假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未销假者按请假单天数计算。
12.需要请假者如与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要以电话向主管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员工考勤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全年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经过领导签字同意方才休假者,年底奖励100元。
2.全年考勤没有旷工、迟到、早退、请假全年天数没有超过10天者,年底奖励200元。
3.全月考勤满勤者,每天奖励2元。全年考勤满勤者,年底奖励300元。
二、惩罚
1.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经查明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次罚款20-50元。
2.迟到一次,罚款5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
3.每月累计迟到五次、早退三次者,罚款40元。
4.每月迟到十次、早退五次者,罚款100元。
5.无故旷工半日者,罚款50元。
6.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
7.每月累计两天旷工者,罚款300元。
8.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罚款500元。
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5日者。予以开除:并扣除1个月的工资。
附则:
10.员工 - 考勤制度 篇十
一、时间
1.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按自然月(每月的1号-------月末最后一天)为考勤时间;次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四、考勤审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的罚款50---10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11.2016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
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 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 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第四条 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第五条 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第六条 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情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第三章 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第二条 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第三条 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第四条 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 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符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第六条 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接受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 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 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第九条 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情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 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 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积极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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