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工作奖惩办法

2024-09-15

公司日常工作奖惩办法(共10篇)

1.公司日常工作奖惩办法 篇一

Xxxxxxxxxxxxxx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公司厂业绩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执行公司厂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爱护企业财产,维护公司厂利益。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第三条 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经济手段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奖原则,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罚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汇金达煤焦油厂签订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对厂员工的奖励分为性奖励和一次性奖励两种。在给予奖励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

第六条 性奖励每年评比一次,并同时授予员工荣誉称号,分为:公司劳动模范、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生产(工作)标兵、优秀管理工作者和优秀员工。奖励数额按公司厂总评比办法确定。

第七条 年终安全生产零事故车间、零事故班组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一次性表彰。(奖励办法同上)

第八条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薪、通报嘉奖。

第九条 记功、记大功、晋薪、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由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经公司和厂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董事长、总经理授予。授予荣誉称号的员工,颁发证书,并填表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使厂免受损失者;

2.在日常工作中节能降耗,降低采购成本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在控制投资管理、节约成本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显著者;

4.保护厂财产、见义勇为、同违法违纪行为勇于举报者。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降薪、撤职、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还要一次性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三项纪律(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的处罚。违反三项纪律,根据情节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和严重违纪;

1.一般违纪

迟到、早退;不按规定交接班、不按规定巡检、生产岗位插门、不按要求着装、岗上打瞌睡;上班时间告假(一小时以内按一般违纪处理,一小时以后按旷工处理);不按规定执行二证制度(公务证、请假条)、考勤弄虚作假、工作时间玩游戏、听录音机和耳机、上网(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提前就餐、洗浴;接触转动设备的员工留长发;带小孩进生产区域;违反值班值宿制度;查岗过程中通风报信、撒谎、作伪证欺骗阻碍检查人员等,每次罚款

3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累计2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3次降薪;累计4次解除劳动合同。

2.较严重违纪

酒后上岗、脱岗、串岗、岗上睡觉、干私活、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练功、用控制室DCS系统打游戏;将烟、酒、火具带入禁烟区内生产(工作)岗位;工作不负责,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擅自找人替、换班;聚众上访经劝阻无效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未按操作程序使用设备;随意变动工艺参数;违反操作规程;违规用易燃品清洗物品;未经批准的机动车驶入生产区域;偷盗、破坏企业财产500元以下等,每次罚款500元,给予警告处分,一年累计2次降薪,累计3次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和厂查出员工一般违纪和较严重违纪,每次除按以上规定处罚违纪员工外。其中违纪所在班组班长或值班长(无班组的处罚所在部门领导)200元;违纪属于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还要处罚所在车间领导或部长和室主任(未设科室的处罚主管领导)200元;月份内查出车间或部门、室员工违纪超过2人次以上(不含2人),每超1人次处罚车间领导300元;季度内查出单位员工违纪超过3人次以上(不含3人),每超1人次处罚单位主管领导200元;对违纪情况比较严重,情节严劣的,还要对所在班组班长(值班长)、车间、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3.严重违纪

违规用易燃品清洗物品造成严重后果;偷盗、破坏企业财产500元及以上;故意破坏生产设备尚不够刑事处罚;为隐患责任编造生产记录及数据;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在岗饮酒;岗上打架斗殴主要责任者;故意扰乱生产

(工作)秩序者;在岗吸烟;因打击报复他人情节严重者等,每次罚款1000元,一年内累计2次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或禁烟区内发现烟蒂和生产(工作)岗位发现酒瓶不能落实到人时,每个烟蒂或酒瓶处罚所在单位200元。

第十四条 入厂人员擅自将烟、酒、火具带入厂区,处罚责任人或责任人单位500元。

第十五条 不按规定执行岗位工作证制度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六条 工作岗位吃零食,坐姿不文明者,给予批评教育,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七条 内旷工1天以上者(含1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因主观故意,营私舞弊,牟取个人私利,给公司和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罚款2000至5000元,并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 对工作失职责任者的处罚对在生产操作工程管理、检维修作业、技术引进、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工作中,给公司厂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给予警告处分,(5万元以下)罚款2000元;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10万元)罚款5000元;造成巨大损失(10万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误,发生各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者,视情节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警告、降薪、撤职等。

第二十二条 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员工泄露企业商业及技术机密,给公司厂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按厂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2.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篇二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提要:按照公司员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经公司考核协调会谨慎与客观的评议,从年终绩效考评成绩优秀的员工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不超公司员工总数的20%)对公司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对其给予加薪和增加年终奖金分配份额的奖励。

本办法依员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置业及公司用人管理制度与要求,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公司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员工的市场化意识和竞争的意识,激励先进,淘汰落后,更好地实现公司生产及经营的总体目标。

一、按照公司员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经公司考核协调会谨慎与客观的评议,从年终绩效考评成绩优秀的员工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不超公司员工总数的20%)对公司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对其给予加薪和增加年终奖金分配份额的奖励。

二、对年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及鼓励的同时,适时的为优秀员工在专业考察、进修及交流学习方面创造机会,搭建平台。

三、公司对年终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将适度扣减其当年年终奖金分配份额,并终止下一劳动合同的续签。

四、公司对年终绩效考核成绩较差者,在提出警告的同时扣减其当年年终奖金分配份额,并降低其下一的年薪。

五、依据公司员工年绩效考核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分配份额(在置业核准奖金数基础上,按其要求,确定公司员工年终奖金分配份额基数):

1、员工年终奖金分配份额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金分配份额=K×个人年终奖金分配份额度基数

K:与考核成绩相关联的系数,其取值如下:

2、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计算,公司考核协调会最终确定通过。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不执行此办法,由上级单位另行安排。

4、未参加公司年终绩效考核的员工,员工年终绩效工资不按上述公式计算,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人事主管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

5、当年公司调出人员年终奖金分配按如下规定进行:(1)由首创置业做出的人员调整在置业系统内流动或出系统正常调出的员工,以其在该项目当年工作的时间计发。

(2)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调离、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酌情处理。

6、对于个别情况的处理,将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人事主管共同商议后做出。

7、当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年终奖金分配原则上不超过年终奖金分配份额基数的50%,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53公司财务人员考评与奖惩办法 篇三

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业务考评与奖惩办法

(二○○一年九月十日)

为了提高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与任务,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为公司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奖惩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日常

工作范围奖惩制度的管理及日常的审核监督及奖惩执行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的正式员工、发给劳动

报酬的试用、返聘、借用、临时人员。

第四条、奖励管理:

1、奖励种类: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之“奖励种类”执行。

2、奖励条件: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之“奖励条件”执行

3、奖励执行程序: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之“奖励执行程序”执行。

4、奖励办法: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之“奖励办法”执行。

第五条、处罚管理:

1、处罚种类: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之“处罚种类”执行。

2、过失种类——轻度过失:

a、违反公司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报销现金,尚未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b、违反公司有关支票管理规定使用支票,尚未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c、违反公司有关印章、金柜管理规定使用、保管印章、金柜,尚未给公

司造成不良影响。

d、违反公司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调用、保管会计档案,尚未给公司造

成不良影响。

e、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报送公司计财部要求的各项报表,延迟时间不

超过一天。

f、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对所发生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

g、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准确的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报表,未对公司

不良影响。

h、日常帐务处理工作不够严谨、准确。

i、日常报送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不严谨。

j、预算编制超过标准10%以下;预算控制超过标准10%以内。

k、其他。

3、过失种类——重度过失

a、违反公司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报销现金,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b、违反公司有关支票管理规定使用支票,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c、违反公司有关印章、金柜管理规定使用、保管印章、金柜,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d、违反公司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调用、保管会计档案,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

e、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报送公司计财部要求的各项报表,延迟时间不超过三天。

f、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对所发生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影响公司整体财务工作。

g、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准确的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报表,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h、日常帐务处理工作不及时、不严谨、不准确。

i、日常报送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且屡次犯错。

j、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泄漏公司财务数据。

k、预算编制漏项未超过5000元;预算控制超过标准10%以上。

4、过失种类——严重过失

a、不按照会计法和公司的有关财务规定及时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b、违反公司“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c、违反“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d、违反公司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报销现金,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e、违反公司有关支票管理规定使用支票,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f、违反公司有关印章、金柜管理规定使用、保管印章、金柜,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

g、违反公司有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调用、保管会计档案,给公司造成重

大损失。

h、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贪污受贿。

i、有意涂改销毁单据凭证,弄虚作假。

j、在工作中被部门或公司认定为严重过失者。

k、预算编制漏项超过5000元;预算控制超过标准20%以上。

l、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m、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

5、处罚执行程序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处罚执行程序”执行。

6、处罚办法:

依据《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奖惩管理办法》“处罚办法”执行。

第六条、引导管理:在奖惩管理的基础上,员工直接主管应对受到奖惩的员

工积极引导,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的目的。

第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在总部计划财务部,审批权在总经理办公

会。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信网络管理有限公司

计划财务部

4.公司日常工作奖惩办法 篇四

根据省公司学习《员工奖惩办法》要求,我参加了院部组织的学习小组,通过会议的形式,深入的学习了《员工奖惩办法》精神。通过此次学习上,我作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深深体会到任何工作,首先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制度去规范,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要有坚决的执行力,从普通员工到干部,必须要有压力才有动力,有紧张感才有紧迫感。做任何工作必须对上级负责,对自己负责,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规范管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规矩是人行为之准则,“有条”才会“不紊”,有轨才会减少犯错。因此,将《员工奖惩办法》落实到工作中,规范管理,有奖有罚,是非常有必要的。

没有搞不好的工作,只有不去做,不想做的人,很多的工作没有做好,是工作没有目标,没有规范,致使某些员工出现轻视,不在乎的态度。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员工的努力,那么员工也一定能够找到公司发展和自我发展的结合点,找到共同的目标和方向。这需要员工用积极的心态去看待本职的工作。同时,公司也需要自己的管理制度,去规范员工,不可以消极怠工,不可以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可以对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任何过失熟视无睹。

当然,《员工奖惩办法》的目的不应该是惩罚,而应该培养员工一种积极面对的心态,应该提升自己解决问题和承受压力的能力。让员工做到:以身作则;敢于承担责任。这两点我体会非常深。每个人

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最重要是要敢于承担错误,不再是抱着“完成差事、例行公事、应付了事”态度对待工作。

在《员工奖惩办法》的执行方面,要做到两点:认真、坚决,有了规则制定之后,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执行的过程中认必须做到认真、坚决!不论对何人、对何事,只要在制度管理范围内的人或事,就必须按制度管辖,这样才能服众、才能执行下去、才能取得效果,否则将成为一纸空文,成为形式主义。

总的来说,这次学习收获还是颇多,一方面对以后自己的工作开展有了更明确的指导,如何管理,如何执行;另一方面查漏补缺,找到了自己的不足,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好的规范。

黎 保 安

5.员工日常工作奖惩办法 篇五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行为奖罚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促使员工改进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研究决定,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实施以下奖罚办法。

一、等级说明

奖罚等级分为A、B、C、D、E五类,每一类各有不同的分值,得分为正数奖:1元/分; 得分为负数罚:1元/分。此奖罚款直接在月工资中扣罚。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管理人员若在按公司工作流程办理中,文件内容不明确、不准确、不齐备而予以审批办理的(含签字、签证时能核实而未核实、无法核实未做说明、信息提供与事实出入较大),将提高一个等级进行处罚(即若违反的是D类制度,则按C类制度处罚)。

(一)、A类

1、B类行为重复违反者,或者C类行为三次违反者。

2、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办公秩序者;对同事打击报复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3、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5、故意泄漏公司技术、业务、财务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7、对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及签证的。

8、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审批文件及各类函件中,违规办理或审批的(包括未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等);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

9、品行不端,损害公司信誉者。

10、高级管理人员在按公司工作流程办理中,对文件内容不明确、不准确、不齐备而予以审批办理(含签字、签证时能核实而未核实、无法核实未做说明、信息提供与事实出入较大)且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分值:-10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公司制度直接给予辞退处理;

(二)、B类:

1、C类行为重复违反者,或者D类行为三次违反者。

2、同事之间工作不配合、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者。

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4、消极怠慢工作,影响工作计划进度者。

5、其他重大违规操作者。

6、故意不接或挂掉上级领导电话,有赌气行为或消极态度者。

7、中高级管理人员明知有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而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或举报者。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9、中层管理人员没有及时对下属员工传达公司政策、制度规定、程序。

工作行为奖罚办法

10、中级管理人员在按公司工作流程办理中,对文件内容不明确、不准确、不齐备而予以审批办理(含签字、签证时能核实而未核实、无法核实未做说明、信息提供与事实出入较大)且对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12、因怕承担责任而说谎、弄虚作假者。

分值:-4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公司制度直接给予辞退处理;

(三)、C类:

1、D类行为重复违反者,或者E类行为三次违反者。

2、在办公室兹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3、因工作不负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4、领导交办的工作未完成未及时反馈且未作计划调整者。

5、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工作计划、召开例会者。

6、员工明知有其他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不及时制止,任由继续或幸灾乐祸,且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或举报者。

7、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审批文件及各类函件中,违规办理或审批的(包括未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等),未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8、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按公司工作流程办理中,对文件内容不明确、不准确、不齐备而予以审批办理(含签字、签证时能核实而未核实、无法核实未做说明、信息提供与事实出入较大),但被上级及时指正未造成影响者。

9、对办理的事务不做合理和不做与岗位要求能力相适应的独立判断,以参照以前的做法作为推托理由的。

分值:-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公司制度直接给予辞退处理;

(四)、D类:

1、E类行为重复违反者。

2、无故不参加公司、部门会议、培训或集体活动者。

3、工作马虎,屡劝不改者。

4、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按工作标准要求执行发生工作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5、员工在按公司工作流程办理中签字、能核实而未核实、无法核实未做说明、信息提供与事实出入较大,但被上级及时指正未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6、员工在向上级请示、报告、反馈时,未提供依据或处理问题的相应建议或处理意见者

分值:-1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如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公司制度直接给予辞退处理;

(五)、E类: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以及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发生工作错误,经上级指正后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未按时召开、参加例会者。

4、员工在办理审批件、报告等业务时,申请事由填写不详细、不充分、不明确、不准确、该提供的信息未提供、该提交的附件未提交的。

5、员工不及时向上级反馈工作的。

6、不能正确对待批评或处罚,并因此消极怠工者。

工作行为奖罚办法

分值:-5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六)、F类(奖励类)

1、主动提出配合或帮助其他部门工作。+5分

2、主动完成他人的工作内容或计划。+15分

3、对企图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能及时提醒并向公司汇报的。+5分

4、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汇报的。+10分

5、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规避了风险。+50分

除以上基本分值外,如表现突出、影响较大或为公司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更大奖励。

二、程序

1、员工发生以上事件时,由部门主管对员工的行为开具《奖罚通知单》,报主管副总审批。主管副总审批认为处理不当的,应给予纠正奖罚等级或撤消奖罚。主管副总审批通过的,交过失员工签收,签收后交行政人事部门存档,2、员工发现公司其他员工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可向违反制度员工的部门主管反映后,由违反制度的部门主管充分了解情况后开具《奖罚通知单》。

3、按以上制度执行的奖罚,月底行政人事部门将《奖罚通知单》交财务部统计分数,罚款在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奖励也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三、申诉

1、员工对开出的《奖罚通知单》有异议的,应于签收处罚通知单当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含)向开具《奖罚通知单》的上级提交书面申诉书。

2、签收到员工的书面申诉书后,相关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含)给予书面回复。对回复仍有异议的,可向总经理申诉,总经理最终裁定的结果为最终处理意见。

3、员工对开出的《奖罚通知单》不签收,也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诉书,视为员工对公司或部门开出的《奖罚通知单》的默认,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反映的违纪情况,在处理完毕后,违纪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应向反映情况的员工反馈处理情况。反映情况的员工在情况反映后的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反馈的,可直接向总经理反映相关情况。

四、其他

确定是否违反日常工作行为的依据,包括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标准要求、工作计划、工作例会纪要、行业规范性或约定俗称的工作规范等。

6.员工日常管理奖惩办法 篇六

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贯彻企业经营宗旨,体现企业文化,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秩序,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实习生。

2.2对托管或派遣员工比照本办法执行,在遇有重大过失/违规的处罚时,由公司或店铺提出建议,由派遣单位做出处理决定或退回派遣单位。

2.3 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除当地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3.奖惩原则

3.1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奖惩及时; 3.2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3员工遵纪守法、遵章守制,公司尊重员工合法权益; 3.4处罚以教育指导为主,以事实为依据; 3.5奖惩公平、公正、客观。4.职责

4.1人力行政部职责

4.1.1组织、修订并完善员工奖惩工作流程、内容、标准及方法; 4.1.2组织、审核员工奖惩工作;

4.1.3嘉奖员工的审核,重大奖励项目如记功等的提议; 4.1.4员工重大违规处罚决定的提议;

4.1.5留存总部员工及店铺经理、主任及以上干部的奖惩资料; 4.1.6总结奖惩记录并提出干部任免建议;

4.1.7 协助部门负责人就奖励、处罚决定与当事人谈话。4.2法务防损部或稽核部职责 4.2.1重大过失/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4.2.2专项问题的调查取证;4.2.3对处理所依据事实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4.2.4可以提出处理建议。4.3各部门职责

4.3.1实施本部门员工的表扬奖励;

4.3.2实施本部门员工轻微过失/违规的处罚和一般过失/违规的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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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提出对本部门员工嘉奖等奖励项目的建议;

4.3.4提出对本部门员工重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建议,并提供相应依据(如人证、书证、物证等); 4.3.5 就奖励、处罚决定与当事人谈话。5.奖惩形式

5.1奖励形式分为:

5.1.1通报表扬:在集团或公司例会上予以公开表扬,并在公告栏中予以通报公布; 5.1.2嘉奖:授予员工奖状,并给予100-500元奖励;

5.1.3记功:授予员工奖励证书(可以有荣誉称号),在全集团系统通报表彰,并给予500-5000元奖励;

5.1.4专项奖励: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或其他制度中设置的专项奖励标准应给予的奖励。5.2处罚形式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职/降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5.2.1轻微过失/违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流程,但并未给公司直接造成损失或给公司管理、形象造成损害(详见6.2.1条)。有轻微过失/违规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50元。

5.2.2一般过失/违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流程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2000含元以下)或给公司管理造成损害,使公司工作程序、资讯网络发生混乱,或在厂商、消费者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详见6.2.2条)。有一般过失/违规者,给予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任赔偿50-500元。

5.2.3重大过失/违规: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流程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元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与管理或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详见6.2.3条)。出现严重过失/违规者,给予降薪/降职、停职(期间发放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责任赔偿(每月不超过当事人工资标准的20%)500元以上,同时,根据过失/违规的性质或影响面,可决定是否予以通报批评。

6.奖惩细则

6.1奖励细则:以下所有奖励事项,都可根据事实及PDCA日清日高考核的详细规定予以“红旗”或加分奖励,但“红旗”或加分不能替代相应的奖励。

6.1.1通报表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可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6.1.1.1经常能超额完成工作计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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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交办的特殊任务者; 6.1.1.3在本部门或本工作组里各项工作效果突出且有表率带头作用者; 6.1.1.4在日常工作和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者; 6.1.1.5在经营竞争中,勇于负责,不畏风险,处置得当者;

6.1.1.6在工作中自觉降低成本,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节约费用或增加收入(RMB10000含元以下)者;

6.1.1.7妥善保管公司财物及设施设备,避免相关损失的(1000元以下,奖励50—100元); 6.1.1.8对员工培训、卫生、安全改善工作提出建议并被采纳者;

6.1.1.9下店劳动表现较好,积极主动从事店内安排的工作,得到店铺书面认可或赞赏的(参见店长有关记录);

6.1.1.10拒受商业贿赂或主动上交回扣者; 6.1.1.11抓获内外偷盗者(防损工作者除外); 6.1.1.12拾金不昧,金额在2000元以下,主动上交者;

6.1.1.13认真执行有关卖场服务方面的规范,为顾客排忧解难,创造了经济效益,或受到上级检核表扬,或受到顾客表扬的;

6.1.1.14服务意识较强,多次赢得顾客和内部同事表扬者; 6.1.1.15其他经公司确认的可以给予通报表扬的行为。6.1.2嘉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可给予嘉奖奖励: 6.1.2.1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6.1.2.2在提高员工士气、促进团队合作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6.1.2.3策划、承办、执行、督导重要工作或大型活动表现优异者;

6.1.2.4以出色的工作受到顾客或社会称誉(书面、媒体),为公司赢得声誉者;

6.1.2.5拾金(物)不昧,且数额较大(2000元—5000元),主动上交或积极寻找失主者; 6.1.2.6参加公司举办的正式比赛或技术业务考核中取得前三名者或在公司所属行政区域的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6.1.2.7抵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者; 6.1.2.8面对突发事件,敢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6.1.2.9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6.1.2.10开展技术革新,经评审取得成效或成果者;

6.1.2.11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能打开新局面,做出成绩,各项工作指标超额完成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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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2在工作中控制成本,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节约费用或增加收入(RMB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者;

6.1.2.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挽回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者; 6.1.2.14认真执行有关卖场服务方面的规范,遇有顾客误会,评价不当,恶语中伤,或动嘴动手等冲突举止时,而自身本着对顾客负责,店铺信誉第一的态度,委曲求全,妥善处事,缩小或使矛盾转化消除,令顾客满意而归的;

6.1.2.15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给予嘉奖的行为。

6.1.3记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可给予记功奖励:

6.1.3.1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等方面大胆创新,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用,节约费用或取得经济效益显著(RMB50000元以上)者; 6.1.3.2代表公司参加市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或正式比赛获得前三名者; 6.1.3.3勇于揭发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商业机密行为者;

6.1.3.4拾金(物)不昧且数额巨大(5000元以上),主动上交或积极寻找失主者.6.1.3.5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事故、意外,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6.1.3.6在突发意外或灾难中,挺身而出,为公司避免或减少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者; 6.1.3.7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给予记功的行为。

6.2处罚细则:以下所有处罚事项,都可根据事实及PDCA日清日高考核的详细规定予以“黄旗”或扣分处罚,但“黄旗”或扣分不能替代相应的处罚。

6.2.1轻微过失/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为轻微过失/违规行为: 6.2.1.1无故迟到月累计2次(含)以下或早退1次者; 6.2.1.2着装、仪表、礼仪、言行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者; 6.2.1.3在柜台、管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6.2.1.4在卖场中站姿、站位不规范的(趴、倚、靠、坐、蹬、扎堆、一头沉等); 6.2.1.5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6.2.1.6不按照公司礼仪接待顾客者;

6.2.1.7因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个人过失/违规导致工作发生失误,情节较轻者; 6.2.1.8工作疏忽造成服务质量低劣或客怨的,情节较轻者; 6.2.1.9因上货、结帐、盘点、空岗等原因不接待顾客或客户者; 6.2.1.10顾客走到收银台、管区前,不主动讲规范敬语、表情呆愣者; 6.2.1.11在规定禁烟工作场所吸烟者; 6.2.1.1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和废弃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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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3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串岗、嬉闹、打骂、闲聊、干私活,情节较轻者; 6.2.1.14在卖场内说话不文明,骂骂咧咧者; 6.2.1.15不按指定通道出入,随便穿行者;

6.2.1.16损害店铺、办公室、仓库、冷库、更衣室、厕所及其它附属场所的公共卫生者; 6.2.1.17下班后着工装在卖场内购物者; 6.2.1.18在卖场内非指定区域更换工装者; 6.2.1.19不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效率较低者;

6.2.1.20收银员收找款不唱收唱付,无服务敬语,不把找零及小票放发到顾客手中者; 6.2.1.21收款员收款时,操作不规范并造成错误者; 6.2.1.22陈列商品时,不遵循商品陈列原则者;

6.2.1.23浪费公司办公、营运备品,不爱惜公物或设备且不听劝阻,未造成损失者; 6.2.1.24未作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而影响了服务接待或销售者;

6.2.1.25要求续订不畅销商品,形成不良库存的,或违反公司商品部统一的堆头量陈、端架量陈及其它货架黄金段陈列要求的商品及其陈列量(面)和陈列时间,用不畅销商品替换或挤占上述商品量陈或陈列面者;

6.2.1.26未经许可私自更换工装柜或私自撬开工装柜者; 6.2.1.27未按工作规则或流程,造成轻微损失; 6.2.1.28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开展工作的; 6.2.1.29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或合理指导,情节较轻者; 6.2.1.30未经培训和批准,擅自操作叉车及机器设备,未造成损失者; 6.2.1.31培训未经批准缺席者、不参加考试,未造成严重影响者; 6.2.1.32对举报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报复,情节较轻者; 6.2.1.33在工作中未予下属必要的培训或指导,或督导不当; 6.2.1.34错误提报《考勤月报表》,未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6.2.1.35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流程及行为,情节较轻,经公司确认应当给予轻微过失/违规的行为。

6.2.2一般过失/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为一般过失/违规行为:

6.2.2.1无故迟到月累计3—5(含)次或早退月累计2次或旷工1天(含)以内者; 6.2.2.3未经允许不参加相关会议,情节较轻者;

6.2.2.4因错误提报《考勤月报表》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影响较小的;

6.2.2.5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或干私活,情节不是十分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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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6上班时间私自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的; 6.2.2.7出于各种原因故意降低工作效率的;

6.2.2.8超越职权,有章不循,或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未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 6.2.2.9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6.2.2.10工作散漫、疏忽,致使工作延误或者出现错误或使公司公物、设备损坏,情节不十分严重者;

6.2.2.11交接班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2.2.12在工作场所,与公司同事、顾客发生争吵,影响工作秩序者; 6.2.2.13遗失公用钥匙、受控性文件、内部资料、单据而不及时报告者; 6.2.2.14未按权限获得批准私自配制公用钥匙的;

6.2.2.15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既不追查或修理,又不报告的;

6.2.2.16擅自让非公司、店铺且与公司或店铺的资讯、商检、收银、财务无业务关系的人员进入前述非对外场所的;6.2.2.17在拿递商品、找零钱、开发票、要包装袋、领取赠品、兑换奖励等工作中,非顾客原因引起客怨,情节不十分严重的;

6.2.2.18对于无码、无价或有价无码,或收银机中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商品,收银员不作汇报,擅自操作的;

6.2.2.19收银岗位有意私带现金、银行卡、储值卡上岗者; 6.2.2.20未按权限获得批准私自调整排面者;

6.2.2.21负责区域商品出现商品过期,未造成实际影响或造成影响不十分严重的; 6.2.2.22违反团购操作流程、私自承诺给顾客赠送赠品者; 6.2.2.23出入卖场拒绝接受防损人员检查者; 6.2.2.24遇检查人员检查时态度粗暴、恶劣者;

6.2.2.2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被检查人/被监督人不配合检查、监督工作; 6.2.2.26违反公司规定,向下属同事、会员或顾客、厂家、供应商私自许诺的; 6.2.2.27未经允许私自泄漏公司情况或散发、张贴、公布公司信息,情节较轻者; 6.2.2.28不按财务制度办事,而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的; 6.2.2.30由于疏忽致使工作报告、报表出现较大失误的; 6.2.2.31对同事进行骚扰,情节不十分严重的;

6.2.2.32对合作伙伴或同事不礼貌、不尊重,使用污言秽语或恐吓威胁的;

6.2.2.33未正确履行公司的规章制度/流程,而被合作伙伴投诉并经查实,情节不十分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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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4未经允许,无证启动、驾驶公司机动车辆或动用公司重要设备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6.2.2.3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培训,或学习态度不端正,影响培训组织工作或培训效果的; 6.2.2.36由于审核不严而误招用已被本系统因违纪辞退之员工的; 6.2.2.37利用职权“拉小圈子”,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6.2.2.38滥用职权刁难下属,或者怀恨领导的有效管理、处罚有报复性言语,情节不十分严重的;

6.2.2.39对上级领导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出建议,而进行威胁、辱骂的; 6.2.2.40管理行为不当、不尊重下属人格,有威胁、辱骂行为的;

6.2.2.41 在由店铺或公司组织的盘点中,与相应期间的盘损预算相比,店铺/部门/课/组盘损超标率达到50%、但低于100%的直接责任店铺店长、部门/课/组的负责人及店铺防损负责人。6.2.2.41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店铺等单位的店长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低于2000元的(包含此事故导致在未来会发生的赔偿/补偿等)。

6.2.2.42 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流程及行为,情况较重,经公司确认应当给予一般过失/违规的行为。

6.2.3重大过失/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为重大过失/违规行为:

6.2.3.1无故迟到月累计5(不含)次以上或早退月累计3次(含)以上或月累计旷工2日(含)以上者;

6.2.3.2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

6.2.3.3擅离工作岗位,滋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6.2.3.4当班时间干私活,情节十分严重的;

6.2.3.5工作散漫、疏忽,致使工作延误或者出现错误或使公司公物、设备损坏,情节十分严重者;

6.2.3.6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却隐瞒真实情况,谎报的;

6.2.3.7在拿递商品、找零钱、开发票、要包装袋、领取赠品、兑换奖励等工作中,非顾客原因引起客怨,情节十分严重的; 6.2.3.8私自处理顾客遗留的物品的; 6.2.3.9串码销售或私自将商品打折销售的;

6.2.3.10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流程、工作程序、故意违反工作、安全(操作)规程或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或违章指挥,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 6.2.3.11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失误,损坏商品或设备,浪费办公用品、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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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2未经允许不参加或拒绝参加相关会议,情节恶劣的; 6.2.3.13明知与规程不符且舞弊有据,而进行隐瞒或不举报的; 6.2.3.14隐瞒或伪造履历,致公司误信而录用或晋升者; 6.2.3.15虚开、伪造、涂改请假证明或提供虚假的请假理由者; 6.2.3.1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财物或声誉受损害的; 6.2.3.17向公司的竞争者或其他任何机构泄露公司的机密,情节严重者;

6.2.3.18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重要文件、公司印章者;

6.2.3.19伪造、撕毁、涂改、虚填原始记录、帐单、票据,或利用已付帐单重复收受款、物,或故意加收费用,提高进价中饱私囊或徇私舞弊的;

6.2.3.20采取虚假的手段或违背公司规章制度/流程的规定,而取得业绩或谎报业绩者; 6.2.3.21更改相关报表数据,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

6.2.3.22代或模仿上级主管领导或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签字或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6.2.3.23因私向供应商或业务客户索取或变相收取回扣、赠品、优惠、公关费、各种礼金等,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者;

6.2.3.24营私舞弊,故意侵吞或非法占有公司、客人或他人财物、利益者;

6.2.3.25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怀恨领导的有效管理、处罚打击报复,情节较恶劣的; 6.2.3.26与厂家、供应商发生私人形式的借贷关系或未经公司同意与厂家、供应商有娱乐、宴请等社交往来者;

6.2.3.27有从厂家、供应商或顾客、会员索取回扣或任何有价值物品等以权谋私行为(同时要没收相应所得),贱买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商品或其他任何有价值物品者;

6.2.3.28采取欺骗、串通、严重违反财务纪律,挪用店铺资金或违规报销等手段,掩盖工作失误或失职、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形象者;

6.2.3.29私自与供商、专柜厂商(含联营厂商)及其他合作单位签署协议或未签协议,向供商以现金或支票或货补形式收取费用(包括新品进店上架费、端架量陈费、专架陈列费、邮报费、灯箱广告费、开业赞助费及罚金、客怨赔偿金等应列入营业外收入而未列入的);没有私分,也没有上缴店铺或公司财务规定收入帐号的,而是用于店铺工作(违规座支)并有完整记录的;记录不完整且无法证明用于工作的,视为相关人员私分;

6.2.3.30有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私设小金库、私分奖金,盗窃、偷用商品(含赠品、非实质商品等)、偷吃商品(含赠品)、偷拿商品(含赠品等)、藏匿商品或销货款等行为之一者。其中:偷吃是指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吃商品(含赠品等)者;偷拿是指在未付款或未经许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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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将商品(含赠品等,即使是破碎的或损坏的或过期的商品)带离卖场、库区或有效管控范围之外者;藏匿是指在卖场或其他场所将商品进行藏匿、移动位置,影响商品的正常经营或管控状态,且与他人的偷盗行为有直接关系者;

6.2.3.31违反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含协议书),或口头/书面同意降租或减收应收款项者; 6.2.3.32未经公司允许(需要事先申报),私自与其它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或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

6.2.3.33擅自降低/标低,或变相降低/标低商品售价者;

6.2.3.34收银作业,未将顾客选购的商品全部录入(含不录入)POS机并全部打出购物小票(含不打小票)或出现收银异常未按规范要求处理,后果严重者; 6.2.3.35收银员私自退货、退款或私自挪用收银款者;

6.2.3.36未获得正式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非经公司指定的人员擅自接受(包括代收或代交)任何供应商、联营厂商、专柜厂商或与物美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付款(包括现金和支票等)者;

6.2.3.37收货作业,赠品不按规定入库和登记,违规使用总部的商品调拨代码,不按公司系统规定的流程操作,为违规销售提供便利者;

6.2.3.38违反公司资讯系统规定的操作流程,擅自修改公司配置的资讯系统的数据和功能者; 6.2.3.39明知是未经总部资讯系统中审批许可销售的商品而加贴资讯系统中其他商品店内码进行销售,即盗码销售者;

6.2.3.40收取购货结算支票但未等入帐,即将商品(包括提货券)给予购货者,导致公司财产受损者;

6.2.3.41违反公司有关订货(含新品订货、促销品订货、节假日囤货等)、商品退换货及商品库存的有关管理规定,导致所负责的品项退换货(含供商降价)不及时,造成积压且失去退换货的机会,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者;

6.2.3.42 擅自允许非公司、店铺有关人员操作资讯、商检、收银、财务电脑系统设备设施者; 6.2.3.43 被媒体曝光的恶性事件的直接责任者;

6.2.3.44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店铺存在问题,店铺有条件有能力立即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态度恶劣的或不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公司总部反馈、沟通店铺整改情况的,致使公司或店铺受到政府主管部门下达处罚决定者;

6.2.3.45公司或政府机构进行的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严重服务性问题及其它严重违纪问题者; 6.2.3.46在工作期间,散布、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录音者;

6.2.3.47参与赌博、组织赌博及其他触犯国家刑律或被公安司法部门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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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6.2.3.48携带违禁品如凶器、危险品到公司属地,或在公司属地使用麻醉剂、危险药品,或使用麻醉剂、危险药品后上岗者; 6.2.3.49参加非法组织者;

6.2.3.50污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员工及顾客者; 6.2.3.51与顾客顶撞、争吵、打架等的情节恶劣客诉事件;

6.2.3.52制造谣言、恶语中伤上级、同事或在公司范围内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或参与殴斗者;

6.2.3.53毁坏或浪费设施、设备、财物或商品的,造成重大损失者; 6.2.3.54未按工作规程管理和检查,致使公司财物失窃者; 6.2.3.55违反消防规定导致火情、火灾,造成重大损失者; 6.2.3.56违反薪资保密制度,泄漏薪资标准或相互打探薪资者; 6.2.3.57散播有损本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6.2.3.58胁迫上级领导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者; 6.2.3.59擅自在外兼职同类业务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者;

6.2.3.60在人员聘用、调动、晋升过程中接受当事人或索要各类物品、红包、好处等; 6.2.3.61招聘、录用公司严厉禁止的人员进入公司工作;

6.2.3.62因领导不力,造成下属涣散,发生服务质量事故或经营效益下滑者;

6.2.3.63 盘点前组织不力、在规定的盘点日不能正常进行盘点的店铺店长,;盘点过程中用盖盘来掩盖经营损失的直接责任人;

6.2.3.64 拒不执行集团/公司正式下发的红头文件决定者; 6.2.3.65 无故不参加或拒绝参加公司组织的绩效考评者; 6.2.3.66 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6.2.3.67 在由店铺或公司组织的盘点中,与相应期间的盘损预算相比,店铺/部门/课/组盘损超标率达到100%及以上的直接责任店铺店长、部门/课/组的负责人及店铺防损负责人;课/组盘损超标率达到150%及以上的相应部门经理或主任;部门盘损超标率达到150%及以上的相应店铺店长及店铺防损负责人;课/组盘损超标率达到200%及以上的相应店铺店长及店铺防损负责人。6.2.3.68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店铺等单位的店长或其他相关责任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于2000元的(包含此事故导致在未来会发生的赔偿/补偿等)。

6.2.3.69 不遵守公司的《新员工入职管理流程》而不按要求向公司提交社会保险转移单或不按要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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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70 通过提供虚假凭证向公司骗取发票或通过重复打印凭证向公司骗取重开发票者,以及为该种行为提供便利者。

6.2.3.71 将商品样品据为己有者。

6.2.3.72 因错误提报《考勤月报表》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影响较大的;或故意虚报考勤者。6.2.3.73 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流程的行为,情节严重,经公司确认应当给予重大过失/违规的行为。

7.奖惩的审批权限

7.1原则上奖励和处罚的审批权限按《HR-A-03:2006 集团人事权限规定》执行,但对于一次性奖罚在300元以内,只要所依据的事实清楚,且符合相应的条款规定的,店长有权审批。7.2对于表现突出事迹奖励、影响恶劣事件处罚、奖惩金额较大的情况,需报集团经董事长审批。8.奖惩的执行程序

8.1 填写《HR-B-06-02-01:2007 员工奖励审批表》或《HR-B-06-02-01:2007 员工重大过失/违规处罚审批表》,按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批后执行。对于事实确凿的轻微过失或一般过失,可由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直接签发《员工过失通知单》(由集团人力行政部统一印制)。

8.2核查事实:一般地由人力行政部进行核实,对于没有明确证据,需要调查获取证据证实的重大过失/违规行为或专项问题由法务防损部或稽核部负责调查并出具书面报告。

8.3审批:人力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如果为重大过失/违规,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同时征求工会意见。

8.4过失/违规处理面谈:由直线主管领导与当事人谈话,具体按《HR-B-08:2006员工过失/违规处理面谈流程》执行。

8.5实施奖惩:审批完成后,由所在人力行政部进行奖惩的实施,并办理相应人事手续。9.其它说明

9.1累计升级处分:员工在12个月内累计三次轻微过失/违规,自动升级为一般过失/违规;员工12个月内累计六次轻微过失/违规或三次一般过失/违规自动升级为重大过失/违规。9.2酌定情节 9.2.1从轻处分情节

9.2.1.1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小组的调查工作,主动交代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 9.2.1.2员工违规违纪后确有悔改表现,认错态度诚恳; 9.2.1.3员工违规违纪后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轻其危害性;

9.2.1.4员工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后主动赔偿,使公司经济损失降至最低; 9.2.1.5员工工作表现一贯良好,且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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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从重处分情节

9.2.2.1不配合调查小组的调查工作,拒不交代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态度恶劣。

9.2.2.2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罚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将从严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2.2.3员工违规违纪收到一般过失处罚后,拒不悔改或三个月内再次违规违纪者。

9.3连带责任:员工有重大过失/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在处罚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要追究直接上级及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或间接责任。

9.4员工过失/违规单(书面)一式两份,经违规员工签字确认后,一份交员工本人,一份由所在公司人力行政部存档备案。

9.5员工的奖惩记录纳入月度考核和绩效考评。嘉奖、记功、一般过失/违规和重大过失/违规均须归入员工在企业的内部档案中。10.申诉

10.1员工如发现奖惩过程中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首先在24小时之内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上级。也可在24小时之内向所在公司人力行政部以书面形式申诉,但是不得以此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或拒绝履行职责。

10.2 如直接上级无法解决或员工对该上级的意见仍不满意,则应将其意见书面递交所在公司人力行政部。

10.3如果员工认为未充分听取其意见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则有权将问题直接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行政部,所在公司人力行政部将协调各方解决。

10.4最终处分决定一旦做出,员工必须在处分决定上签字确认,如员工不签字,人力行政部将以挂号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达员工,处分自送达之日起生效。11.执行及解释权限

11.1本办法自董事长签批实施之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规定全部废止。11.2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修改。

7.公司日常工作奖惩办法 篇七

关于印发《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

质量奖惩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和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提升企业社会信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国家、行业政策法规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新时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奖惩办法》(中铁三安〔2010〕284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经集团公司2012年7月13日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次。各单位发生违章违规等质量不良行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集团公司依据本《办法》罚则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相应罚款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每年在施工生产计划下达、与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后的30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足额上缴本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

逾期不缴纳的,按3%比例核减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当年年薪。缴纳确有困难的,在限期内与集团公司财务部协商解决;不能足额缴纳的,分别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分管安全质量的副总经理、总经理书面请示,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意见缴纳,最低不少于100万元。

第九条

质量指标不超标的单位全额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第十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集团公司安质部出具罚款单,财务部在各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工程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工程质量教育和宣传、质量检测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优质工程现场验收以

及质量管理各项监督检查的差旅费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工程质量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集团公司安质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第三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实现工程质量目标,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表彰奖励。集团公司设优质工程贡献奖,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质量管理和质量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组织申报及文整资料等有关人员。

1、获集团公司或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励2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负责人50%)。由集团公司发文给予表彰奖励,核发优质工程证书。

2、获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励3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负责人40%)。

3、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负责人30%)。

4、获铁路优质工程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4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负责人30%)。

5、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奖励30万元;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承建)奖励15万元、(参建)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

4、工区(架子队)专职质检员、技术员、试验人员不正确履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质量职责,检验批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处5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个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个人罚金应在10日内由所在单位上缴集团公司财务部。

1、被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或项目主要领导给予0.5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0.4万元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由责任单位视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2、被股份公司、业主、监理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0.8万元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由责任单位视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3、被铁道部或其他部委等省级单位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2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1.6万元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由责任单位视责任大小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4、子分公司未组织施工现场技术、试验、质检人员参加质量培训考核,或者专职质检员无证上岗的,对子分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0.5万元经济处罚;集团公司直属指挥(经理)部未组织项目技术、质检和试验人员学习规范验标及

相关方要求的,对指挥(经理)部主要行政领导(常务)和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0.5万元经济处罚。

5、工区(架子队)专职质检员、技术员、试验人员不正确本《办法》中规定的质量职责,检验批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0.8万元经济处罚;对集团公司直属指挥(经理)部指挥长(经理)(常务)和包保责任人分别给予1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0.8万元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罚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除股份公司和地方政府对事故罚款以外,集团公司对各类事故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金额的40%~50%给予经济处罚,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给予2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1.6万元经济处罚。

2、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及重大不良行为,被铁道部通报的,集团公司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金额的30%~40%给予经济处罚。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给予3万元经济处罚,对分管领导给予2.4万元经济处罚。

8.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 篇八

为进一步调动班主任老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班主任老师创造性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本着优绩优酬原则,特制定班主任津贴和班级管理工作综合奖考核发放办法如下:

考核采用计分制,按月考核,班主任服从学校安排,各项工作达到学校要求可得基本分100分。

一、奖励加分

1、在学校组织的单项检查中(如:卫生大扫除定期、不定期检查、违禁品检查)成绩突出的一次加2分。

2、班级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如:体操比赛、运动会、文娱晚会、朗读比赛)获最高集体奖项的一次加6分,次等奖加4分。

3、如有其他特殊贡献(如临时加派劳动任务、协助学校、老师完成各种事务),由政教处研究后酌情加分。

二、未达标减分

1、班主任出勤率未达到90%的扣10分。

2、所带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单项检查中(如每天的卫生通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1分。

3、未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论文等德育材料的一次扣1分。

4、工作中疏于管理,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5、班级出现“流生”,每人次扣5分。

6、经指出后仍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的一次扣6分。

三、考核数据的使用

1、政教处根据每月检查的班主任工作情况,得出月考核结果,并报校办公室。

2、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每月人均300元),计算办法:

个人考核分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总数

全体班主任考核总分

4、考核结果作为申报、评比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

四、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浆水中学政教处

9.武胜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篇九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镇小学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强化质量意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教学活力,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八处定点小学及校长、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根据我镇小学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并注重考核的方向性与类别性相结合,终结性与发展性相结合,常规要求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目标考核与成绩考核相结合,表彰奖励与体现惩罚相结合。

三、奖励项目

对完成下列各奖项的各小学、校长及全体教师,分别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一)综合奖

在全镇小学综合考核(含学校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检测)中,取得总分前3名的小学及校长。

(二)单项奖

1、在全镇1-6年级质量检测中所教学科名次位于前1/3的语文、数学学科教师,第一名的常识科教师。

2、在县抽考中:(1)获得本镇排名前50名的学生所在班级.(2)年级平均分在县排名前3名的班级.(3)单科前3名的任课教师。

四、保障措施

1、名次奖:奖金的70%奖县抽考中获本镇排前50名的学生所在班级,并分三个等次:1—5名、6—20名、21—50名,分别获本奖金的1/3.2、人数奖占奖金的30%。

奖金/全乡各班得分之和×本班得分=本班奖金。

3、在县抽考中,年级平均分在县排名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单科前三名的教师分别奖600元、400元、300元。

4、在县抽考中,每缺考1名学生,扣学校量化分5分,并扣所在班级奖金100元,扣完为止。

5、从当年荣获前 3 名综合奖的小学中产生“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该小学校长授予优秀校长称号。分别奖县优秀教师指标一名、乡优秀教师指标一名。获第一名的小学,免交流一名教师。得分后3名的学校扣除县优秀教师指标1名,乡优秀教师指标1名,本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6、对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特别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特别贡献奖。

7、对综合考核得分连续两次处于后2名的小学,校长诫勉谈话,校委会成员当年不得评先树优。根据局实际安排,进行校长交流。

8、在本校教师中,个人量化分垫底的教师,当年定为交流对象。

五、考核实施细则

(一)学校管理10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详见《学校管理细则》。

(二)教学管理120分

1、教学常规管理4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详见《教学管理细则》、《教职工量化细则》。

2、教学质量检测80分

(1)1-6年级镇抽考成绩30分

本校获奖率÷镇最高学校获奖率×30=该校得分

(2)县抽考成绩50分

①参加县抽考人数15分。本校学生人数的30%为本校应参加县抽考人数,每多参加1名,加1.5分。少参加1名,扣1.5分,扣完为止。

②在县抽考中,本校学生进入本镇前50名者,1-5名,5分;6-20名,3分;21-50名,1分。不封顶。

(三)参加县举办的大型艺体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加3、2、1分。

武胜桥镇中心学校

10.公司日常工作奖惩办法 篇十

近段时间,州局下发了2012版的《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并进行了积极宣传,倡导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利用这次机会,我通读了《办法》,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现谈谈我的三点学习体会。

其一,明确了奖惩主体、方式和奖惩界定。以前对奖惩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一直认为奖惩主要关系着生产一线员工,与办公室员工无重要关联,以为不接触生产现场就不会违规,不违规就不会有罚。而省公司制定的《员工奖惩办法》就明确指出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所有员工。”既“奖惩”涉及到各个岗位的员工,特别是明确违章的界定,让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办公室人员同样“有章可巡”,并同样肩负建设和谐企业的重任。其二,端正学习心态,将约束机制,转化为自身提升平台。也许有些员工认为规章、制度等规范都只是企业的需要,却没有意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章和制度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遵守职业纪律,更要学会利用企业制度给予的资源和荣誉平台发展自己,展现自己。如果你与“制度”格格不入,产生抵触情绪,那我们永远与荣誉成功擦肩而过。其三,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正确的工作动机不是为了物质奖励,而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强硬的工作作风,才能塑造电力企业的良好公众形象,才能真正建设和谐企业,最终保证实现国网公司提出的“一强三优”目标。在端正工作态度的同时,也增强了我的集体荣誉感,奖惩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提高个人素质,增强个人的荣誉心,以先进事迹个人为进步目标,以违章事例为前车之鉴,时刻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凡事都从一点一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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