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2024-09-25

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共10篇)(共10篇)

1.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篇一

派驻纪检组组长述职述廉报告 派驻纪检组组长述职述廉报告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党的伟大带领下,我们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取得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伟大目标,中国精神、中国力量得到了充分展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回顾一年来,征途充满艰辛,奋斗成果显著。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局党组领导、支持下,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__精神,深入贯彻*****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要求,努力践行初心使命、保持政治敏锐、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守政治品格、聚焦职责使命、紧跟改革步伐、落实监督责任、努力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以高站位、大视野、敢担当的监督作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效执行,主动护航**市**工作,为促进**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和政治保证。

一、履职情况

一是坚持以学习为要。为更好的发挥派驻职能作用,积极适应纪检监察改革发展的使命要求,锤炼干净、忠诚、担当的工作品质,作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我始终把抓学习作为重要政治自觉,让学习成为常态和习惯。为提高政治修养、思维层次、理论功底和业务水平,我在认真参加市纪委学习培训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外,坚持把时事政治、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业务理论,以及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会议精神和纪检监察改革最新动态等内容作为个人学习的重要

组成部分。一年来,我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主席系列讲话尤其是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__、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刊、评论员文章等内容,研读了《***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扶贫故事》《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和党的__学习读本,确保通过学习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始终坚定“四个自信”,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学习进取之态积极适应纪检监察改革发展所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新形势和新常态。全年,个人累计阅读量约 90 余万字,收集整理

2.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调研报告 篇二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大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派驻监督工作。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一、*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工作现状。

2019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向62个区级部门(单位)派出8个纪检监察组,实现了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全覆盖”,监督执纪问责的独立性、权威性、针对性、时效性均得到有效提升。

(一)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区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印发《*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职监督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区纪委监委2020年机关部室(派出纪检监察组)主要工作任务清单》,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明确了派驻(出)机构干部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结合联系单位特点,围绕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了《监督责任清单》、《工作台账制度》等工作制度,为派驻(出)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机构设置科学高效。

*区委2019年5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区纪委监委设置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每个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5名。区纪委监委科学设定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资源,撤销原纪委3个派出纪工委和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等11个重点派驻纪检组,以及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原有内设纪检组,择优调配人员充实到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全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直属事业单位派出监督全覆盖。

(三)监督成效稳步提升。

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自觉强化“派驻意识”,厘清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坚决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着力聚焦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要节点,采取走访调研、提醒谈话、专项检查、廉政意见把关等形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成立时间不长,积累经验不多,目前我区纪检监察派驻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我区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平均监督7至8个区直部门,每组定编5人,实际到岗3人,且部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因工作需要被上派到上级纪委监委工作,或参与巡察、驻村扶贫等中心工作,因此,各组普遍存在人员短缺的问题。同时,有部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是纪检监察系统的“新兵”,缺乏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经验,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的具体工作流程还不够熟练。派驻纪检监察队伍中懂业务、精专业、会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较少,有的同志是党建领域的熟手,却不懂与监督主业息息相关的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业务,尤其缺乏办案的经验和技巧。

(二)监督体量有待均衡。

目前各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大多以条块或战线来划分,没有具体考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的体量、职能和廉政风险,导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体量不均,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多、工作职能多、廉政风险多,如公安局、卫健局等单位,监督体量较大,两三个人的派驻监督队伍根本忙不过来。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是群团组织,由于被监督部门工作职能单一,长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信件和转办案件,且监督事项较少,难免会出现角色身份尴尬的现象。

(三)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虽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工作关系、保障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派驻工作中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仍未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大多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工作处于一种探索阶段。

三、对策建议。

(一)厘清工作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牢固把握政治监督这一核心职能定位,突出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要增强派驻意识。

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对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适应改革要求,增强派驻意识,在纪律监督、检查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中找准自身位置,全面提升派驻监督执纪能力。

三是要做实日常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把日常监督挺在前面,工作定位向监督聚焦,工作责任向监督压实,工作力量向监督倾斜,强化常态化精准监督,实施“靶向”治疗,不断丰富日常监督内容,积极探索有效监督途径,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力求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取得突破。

(二)创新工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一是要理顺工作关系。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派驻单位沟通交流,主动介绍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能、人员分工情况,确保派驻改革有关精神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领导请示汇报,加强与纪委监委相关部室的沟通联系,促进工作交流,寻求业务指导。

二是要实施台账化管理。

结合日常监督重点,实施台账化管理,建立基础信息台账、风险防控台账、“三重一大”事项台账、重点工作监督台账、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内部管理工作台账,全程记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台账记录夯实派驻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三是要开展嵌入式监督。

定期到所驻单位现场办公,主动与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沟通交流。积极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党组会、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开诚布公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决策、执行、管理的过程,从人、财、物等方面入手,协助驻在部门对廉洁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

(三)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一是要制定派驻监督工作细则。建议从中、省层面,加快建立统一规范、便于实际操作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责任清单等工作细则,明确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和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关键岗位具体参与监督程序、内容、环节和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制度保障,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增强监督实效。

二是要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业务能力建设,着力在增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履职本领、自我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工作复盘”、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练兵等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派驻干部队伍,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

3.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篇三

我区从****年*月起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目前共设立*个派驻纪检组,组建*个派出纪(工)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对全区各党政机关实行分系统、片区或直驻监督。区纪委在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到各派驻纪检组、镇(街)纪(工)委进行调研,了解派驻机构的运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收集意见、建议。

一、基本运作情况

根据党政机构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实际情况,主要分三种形式设臵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一是分系统派驻。设立派驻党委人大政协机关、区委政法委的2个纪检监察组,对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以及政法系统实行分系统监督。二是直接派驻。在10个政府部门各派驻一个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进行监督。三是分片区派驻。设立4个派出纪工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分局,与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对各镇、街道及其直属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纪律监督和审计。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尽理想。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各派驻纪检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办公经费、办公地点等放在驻在单位。这一制度设计便于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后勤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两者利益关联紧密,甚至造成派驻机构、内设机构混淆的假象,双重领导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的弊端仍然客观存在。组织人事关系、后勤保障受驻在单位掣肘,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被削弱,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难免畏手畏脚,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二)职责定位不尽准确。一方面,部分派驻机构过度涉入驻在单位内务,忽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调研中发现,不少派驻纪检组长分管信访、维稳、老干、扶贫、政策法规等工作,少部分分管重点业务,个别还涉及财务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成了副业。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缺陷所致;二是驻在单位、派驻机构本身对派驻纪检组的性质、职责存在主观认识上的偏差;三是部分纪检组长从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业务岗位改任、调任,与驻在单位的业务联系紧密。另一方面,个别派驻机构过度强调独立

片派驻和直接派驻两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运用。无论哪种模式,组织人事关系、后勤保障都是影响派驻机构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分片派驻通常将组织人事关系、后勤保障归口纪委(监察局)统一负责,直接派驻则通常放在驻在单位。分片派驻的长处在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泾渭分明,避免了角色冲突造成监督失灵,不足之处在于派驻机构游离于被监督单位工作业务之外,监督的直接性、及时性受到限制。直接派驻则恰恰相反,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较难把握,过于紧密则影响监督效果。我区的派驻机构工作处于两难境地:分片派驻的,游离于被监督单位之外,在工作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工作无处着手;直接派驻的,过度涉入驻在单位工作业务,产生“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冲突。但是在我区党政机构大部制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大背景下,混合方式派驻无疑是较为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选择。在不突破整体制度设计的前提下,应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保障,探索改革供给渠道,工资福利、大额经费由纪委供给,人事受纪委管辖,考核奖励由纪委负责,办公场所及日常办公保障则由驻在单位提供,削弱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利益联系,加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除信访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工作之外,派驻纪检组长不应主管、分管驻在单位的其他业务,彻底解 的业务水平。派驻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对驻在单位相关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轮岗交流机制。对派驻机构定期进行考核,建立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到其驻在单位开展民主测评,对派驻机构的工作作出客观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各派驻机构之间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或按规定需要回避的;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接触时间过长,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应进行轮岗交流。

4.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篇四

区纪委派驻卫生局纪检组从2010年起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的运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意见、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运作情况

派驻卫生局纪检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卫生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派驻纪检组办公经费、办公地点等放在驻在单位。这一制度设计便于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后勤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双重领导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的弊端仍然客观存在。

(二)职责定位不尽准确。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过度涉入驻在单位内务,忽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派驻纪检组长分管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缺-1-

陷所致;二是驻在单位、派驻机构本身对派驻纪检组的性质、职责存在主观认识上的偏差。另一方面,对相关工作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尚未完善。改革后,仍处于磨合期,纪检组对单位工作信息掌握不足,对驻在单位的业务不熟悉,在缺少规范指引的情况下,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派驻机构应积极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监督职能。

(二)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提升派驻机构业务水平。组织各派驻机构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到先进地区、先进单位考察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委托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派驻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派驻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对驻在单位相关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滨城区卫生局纪检组

5.派驻纪检组组长讲话 篇五

今天召开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一方面是为了了解有关情况,落实省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综合监督各项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想让大家一起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更好地推进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刚才,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贸促会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信访稳定、纪检队伍建设以及落实派驻监督制度机制等方面的情况。从大家刚才的发言和纪检组平时调研掌握的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各综合监督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站位全局,因地制宜,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商务、旅游、供销合作、贸易促进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许多指标稳步增长,成绩可圈可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说,今年以来,各单位工作都很繁忙,各项任务都非常繁重,但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能够高度重视,并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推进,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大家加班加点,辛苦付出,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在此,我代表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下面,就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近期重要工作安排,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注重全面从严,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各监督单位紧紧围绕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提升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省商务厅突出狠抓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环境。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下发《中共河南省商务厅党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新形式新载体,举办厅党组中心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全厅处级干部到河南廉政文化馆和新郑监狱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在重大节日期间和重大招商活动中,及时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十个严禁”。结合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时间开展“三转变一完善一务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干部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务实求真为民)专题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焦锦淼同志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进“三转变一完善一务实”活动》为主题,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扎实的干部作风为商务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省商务厅主导或参与的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境外经贸产业园区建设等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省委、省政府嘉奖。

省旅游局努力做到“五个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重视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机关党委牵头抓、各党支部书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度到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排查930个廉政风险点、形成473条防控措施。三是协同到位。树立“大党建”工作理念,形成“组织共建、党员共管、难事共办”工作合力。四是责任到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公布书记、班子成员各项责任,各党支部书记向局党组递交责任状,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五是督查到位。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优化考评指标,改进考核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巡查,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纠,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省供销社注重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完善省社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暂行办法》等制度,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采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与工作业务管理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改与日常纠偏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突出抓好教育预防。注重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做到凡提拔必谈话。坚持做到“年有教育周、月有警示片、节日有提醒、网站有专栏”。在省社机关设立廉政书屋,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等公共区域悬挂廉政书画或警句,定期发布廉政信息或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豫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大别山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培训。努力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依托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愚公移山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举办供销社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加强对机关纪委的指导,新提名了专职机关纪委书记,新调整了3名机关纪委委员,新增设了9个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充实了管党治党力量。

省贸促会从深入开展风险点排查入手,夯实支部责任。贸促会机关有8个党支部,分别在三个地方办公,人员比较分散。为充分发挥支部作用,贸促会把廉政风险点排查作为工作重点,建立了支部书记负总责、纪检委员具体抓、党员干部全员参与的排查机制,夯实支部责任,前移监督关口,积极推动主体责任从会党委向各部室、支部延伸。从日常监督入手,强化从严治党。平时紧盯出国团组招投标、大额经费支出等关键环节,坚持纪律监督全覆盖,及时开展跟进监督,不留死角。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为抓手,狠抓劳动纪律专项督查工作,严格规范工作纪律和秩序。

(二)加强沟通协作,扎实做好综合派驻监督工作 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成立四个月来,按照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及时进驻进展顺利。一是进驻之初兵分两路开展工作。3月27日,新的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全体同志按照要求及时就位,当时正值第十一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召开在即。纪检组一边做好对投洽会的监督,一边做好与综合监督的几家单位原纪检组工作交接,一周时间两项工作全部顺利完成。二是迅速召开纪检组与监督单位见面会。组织四家单位分别召开见面会,传达任正晓书记在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介绍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都非常讲政治,一致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真诚欢迎、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三是夯实派驻监督思想基础。纪检组成立伊始,就对自身提出了“讲政治、对党忠诚,讲担当、认真履职,讲学习、提升素质,讲纪律、树好形象”四点要求,并向综合监督单位公开承诺,表示监督者率先接受驻在部门监督。同时,对共同搞好派驻监督提出了“思想上高度统一、工作上密切协作、方式上共同探索”三点意见,为做好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2.积极探索履行职责。一是加强沟通了解。纪检组进驻后,各综合监督单位迅速提供了人员编制、制度机制、近年来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分别确定了联系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初步建立起沟通机制。二是学习先进,借鉴经验。参加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召开的部分省市纪检组长座谈会并进行发言交流,学习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下发2017年纪检工作要点,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综合监督单位都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四是创新监督方式,完善制度机制。纪检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通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以及党风廉政专项巡察机制等6项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印发《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综合监督单位走访调研,了解各单位党建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等具体情况。五是严守执纪规则,持续正风肃纪。及时向综合监督单位传达全国及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完善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持续狠杀“四风”,在五

一、端午期间下发廉洁过节通知,并进行明察暗访。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结合省纪委要求和驻在部门实际,提出要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并根据新的形势和纪律要求,提出“十个严禁”。

3.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一是边学习边考试边教育。纪检组认真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三次进行闭卷考试,反复研读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加强警示教育,四次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讨论中共中央、省纪委纪检干部典型案例通报,提出“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检查,严格践行要求、忠诚履行职责,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等要求并积极实践。二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改选成立新的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党支部,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开展“三转变一完善一务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抓严抓紧抓实队伍建设。对纪检组同志合理分工,梳理统计综合监督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积极推动配齐配强人员。结合实际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提出 “六个一”(记一本专题学习笔记、写一篇专题心得体会、接受一次专题知识培训、进行一次专题交流研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一次专题知识测试)自选动作,在全省活动系列报道中开篇报道。创办《清风商务》,目前已印发5期。及时向省纪委报送信息,新的纪检组成立后,在省纪委网站刊发信息8篇,在商务部纪检组网站刊发信息3篇。改进纪检组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内容。(目前商务厅网站正在改版,规范固定后纪检组将和各监督单位实现快捷链接,更好地服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分析存在问题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不一,普遍存在着责任压力逐级递减的问题,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党员干部普遍开展了日常教育,但真正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却又有顾虑、不愿管,仍然存在好人主义现象。

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求7月底之前完成,有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有的单位工作进度还需要加快。多数同志比较重视,但也有个别同志认识不够到位,认为没有行政审批权,就没有廉政风险点;有的不深入细致分析,防控措施简单笼统,大而化之,轻描淡写应付了事。3.十九大前的信访稳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比较重视,积极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预案防控;有的重视还不够,没有主动深入去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4.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各单位目前专兼职纪检干部的配备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好一些,有的弱一些,总起来普遍都需要加强。

5.综合监督的制度机制需要落到实处。刚才黄彩丽同志就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要求进行了说明,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进一步按照文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经常沟通情况,及时报送材料,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好落实。

二、主动作为,深入贯彻省纪委各项工作部署

今年二季度以来,省纪委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下发文件,就信访稳定、脱贫攻坚、以案促改、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中大多数文件直接发到省直各单位党组。对省纪委的工作安排,纪检组都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调研座谈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了传达。有些工作对党组的要求更多一些,主要是通过主体责任来承担落实;对派驻纪检组要求必须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在今天的会议上,对这几项重点工作,我再重申一下省纪委的要求,以便各单位结合实际,更好地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社会环境

现在已是7月底,党的十九大下半年就要召开,保持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氛围十分重要,任务也十分繁重。我们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高度关注意识形态领域新动向,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为迎接党的十九召开创造良好政治社会环境。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为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等行为,纪检组将按照上级要求严肃查处,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省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赴京上访办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要求务必做好十九大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我省是人口大省、信访举报大省、也是赴京上访、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大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研判,深入排查可能在十九大期间进京上访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随时掌握情况,加强教育疏导,防止引发越级进京上访。要坚决禁止对待上访群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粗暴,防止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要按照已经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单位系统之间以及与省纪委、省信访局等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做好稳控工作。领导班子要分包解决上访积案,及时合理妥善解决问题,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有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果断行动、妥善处置,确保十九大期间没有来自我们这些单位的干扰和影响。

(二)提高政治意识,全力保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攻坚是总书记亲自指挥的重大战役,是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省委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的目标,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扶贫攻坚推进会,反复强调脱贫工作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重要使命,是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用足用好政策资源,用心用情用力扶贫。7月3日,中央纪委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王岐山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全省脱贫攻坚战中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方案和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召开服务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任正晓书记对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重点查处三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二是数字脱贫、面子工程,突击脱贫、报表满天飞等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因为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项目进展迟缓、资金长期趴在账上难以发挥作用、工作力度不大等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不负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我们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努力做到“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扶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成效让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多年来,我们看到从中央到地方,查了不少案件,处理了不少人,但依然存在屡查屡犯现象,有的地方甚至是前腐后继。究其原因,就是过去存在重查不重改的问题。以案促改就是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和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履治履犯的现象。5月11日省纪委召开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任正晓书记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抓好落实,着力在案发原因剖析、重点领域防控、关键环节预防上下功夫。要突出案例剖析。围绕典型案例分析案发根源、研究风险点、找出发案规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制定对策。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便于纪检部门及时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关注建设规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以及其他有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资金分配权等关键岗位,人、财、物等关键环节,要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示。加强对处长、科长、具体经手人等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制约,解决“中梗阻”问题。要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事前抓教育预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事中抓惩治警示,提高违纪行为的查处率,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事后抓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滥用。通过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组也专门下发了开展标本兼治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希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好。

(四)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决胜全民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不仅需要科学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举措,更加需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从政行为。要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省纪委今年以来多次下发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等通报,以示警戒。我们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变种,既要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韧劲、耐心和恒心,持续加压发力,巩固已有成果,也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做口号等突出问题。省纪委近期下发了《全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把“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纪检组今天也发了通知,并将按照省纪委要求加强“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成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步步严防,层层设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综合派驻监督工作

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利,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任正晓书记在今年7月7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也特别指出,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内问责问的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问责。对我们而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目标是一致的,只有更好地沟通配合,团结协作,才能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责任要更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但责任的具体落实还是要由部门来承办、由具体人来完成。咱们4个单位中,有的党组织已经出台了责任清单,有的还没有出台。希望没有出台的尽快出台,已经出台的要抓好落实。纪检组、机关纪委要照单对责,以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不能把责任清单当摆设。清单完成后,怎么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由哪个部门、哪些人具体执行?要明确,这样才能把责任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各单位机关纪委也承担着监督责任,这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各单位要明确各自处室的责任,各司其责,不能有等、靠、拖的思想。各单位“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的责任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也要本着对本处室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亲自抓、亲自管,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总之,各单位都要按照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流程,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协同要更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是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的共同目标。希望各单位给同志们讲清楚,进一步统一思想。纪检组也要提高思想认识,激浊扬清,奖优惩劣,树正气,刹歪风,服务工作发展大局。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工作失误者,按照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肃查处和教育保护相结合,既“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又“栽新树”“育大树”“护森林”,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也希望各单位对派驻纪检组安排的工作继续给予理解、支持,共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做好派驻监督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

(三)沟通要更顺畅。提高监督的协同性,增强监督效果,必须加强沟通。我们驻在商务厅,与贸促会一个楼上办公,见面多些,与旅游局、供销社有一定距离,尽管每周都去,但去的还是少些,好在现在网络通讯发达,不涉密的材料能及时传送,及时交换意见。对领导班子及成员部署、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可以通过会商沟通、列席会议、书面报告等方式与纪检组加强沟通联络。在做出重要人事变动、举办重大活动、决策重大项目时,要及时与纪检组联系、说明。信息报送方面,要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活动、典型经验、调研成果等情况及时报送纪检组。我们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择优在网站和《清风商务》上选登,并向省纪委和中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推荐报送。

(四)防控要更严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在各单位情况不一,已完成的再反复排查一下,拾遗补缺,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要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查找漏洞,建立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形成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特别是人、财、物关键环节,要注意结合深化改革,从制度机制上寻求治本之策。要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扎实、细致、切实,不走过场。我们将在大家报送资料的基础上,推动形成各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也作为了解各单位业务情况、加强监督工作的参考。下一步,我们还将采取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谈话谈心等方式,继续深入了解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6.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篇六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察局的组成部分,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和后勤保障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对所驻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如何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是派驻纪检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设立派驻纪检组的目的意义设立派驻纪检组,是把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的实际行动,是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体现。加强派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向下级党组织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的重要途径;加强派驻监督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设立派驻纪检组,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同时又让派驻机构更具权威性,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派驻纪检组,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70]号)指出,派驻纪检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同时纪检组长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能具有相应的身份,保证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权威性。但是,实行统一管理,不是一味地让派驻人员专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现实工作中,派驻的纪检监察人员更应该协助所驻单位做好其他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地做到监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便发现问题深入去调查也只会是一头雾水。所以“三转”以后,派驻机构更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不能陷入事务性工作,又不能高高在上或蜻蜓点水。派驻纪检组要在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既要加强对所驻单位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干部的监督,又要注意加强沟通和协调,团结共事,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同时更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才能真正做好派驻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三、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认为纪检组就是驻在单位的纪委,承担着“纪委”的工作,没有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分开来,主体责任不明确,因而派驻纪检组也就陷入具体的日常性工作,形同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驻”的优势发挥了,但“派”的权威和监督主体责任没有充分体现。纪检组接受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没有把纪检组与党组成员这个角色严格区分开来,把纪检组从代同级纪委对驻在部门监督的角色人为的变成了被驻在部门领导的被领导者角色,使纪委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名不符实,理由是纪检组长是部门党组成员,须接受党组的领导。这些认识上的差距,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纪检组工作的开展。

(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纪检组成了包干被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人员,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因而纪检组的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有聚焦“主业”,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因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而荒了监督的“责任田”。

(三)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有的纪检组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存在。

(四)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较大。个别部门对纪检组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甚至认为纪检组碍手碍脚,影响发展;一些部门认为纪检工作不打“粮食”,形式一下,抓一抓就行了;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些干部职工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实实在在的推开纪检工作,因此难度比较大。

四、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对策和措施

(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组,尤其是纪检组长要认清形势,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问题,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当然,纪检组长作为部门党组成员,应当为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建议,作为派驻机构,其工作职责便是帮助所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体系,而不是“内设机构的份内任务”。纪检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出新体制、新机制的作用。

(二)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有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也需要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办理的程序和方法,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就目前情况看,派驻纪检组人员相对不足(组长1人,副组长1人,专干1人),结构还不尽合理,在加强派驻队伍建设上,一要严把用人关,选拔政治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青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组;二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在交流中考察和锻炼干部;三要加强对派驻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结合当前工作,基层派驻纪检组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监督: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情况;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一要切实理清关系。纪检组工作不再既当教练员也当运动员,让纪检组集中力量抓好再检查和再监督,这是使纪检组切实能够硬起来,履行好监督责任的一项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否则,纪检组的监督工作就没有权威,这也是“三转”的核心所在。二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作为派驻纪检组,应该紧紧围绕驻在单位的工作中心,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切忌板着面孔去监督、生搬硬套去检查,只有树立这种思想,才能得到党组的重视和关心,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监督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

(四)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威,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委局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探索建立纪委领导定期与派驻纪检组约谈制度,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纪检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纪检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纪检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派驻纪检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纪检组的有效领导,激发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三转”工作要求,加强对派驻纪检组人员尤其是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大理州纪委派驻海开委纪检组

7.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篇七

青岛开发区(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成立于2010年6月,为全区四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一,负责对11个区直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全组定编7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目前已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有1名副组长兼任原单位党委委员)。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依据为区《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以及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实行监督工作办法》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运行及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区赋予了派驻机构监督、指导、教育、受理、查处、调研、承办等七项职能。围绕上述职能,纪检一组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所负责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与部门的联系,部门与纪检组每周至少沟通一次;指导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公开等工作;定期交流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或参与部门的廉政教育活动。

(二)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参加各部门重要会 议或活动,实施日常监督。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会议,通知纪检组参加。纪检组还按照区的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予以细化,以便各单位能够明确掌握。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如纪检组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情况、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全委工作重点开展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检查,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对‚全区部门二级单位走访巡查‛的活动,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以拓展监督领域,做到监督全方位、广覆盖;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北部产业新城投资软环境的监督和泥布湾污水厂四期项目的跟踪监督工作。在监督的过程中,提出监督建议,规范工作。

(四)不断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了包括12个被监督部门干部队伍、职能、设臵等方面内容的档案,了解被监督对象的基本信息;鉴于纪检组人员少、部门多的特点,为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纪检组制定了《纪检组监督工作联系办法》,对没有实行兼职的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点,在纪检组的统一组织下,相对固定专人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工作;为使纪检组工作充实有序,除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和安排的各单位监督工作外,纪检组要 求每个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每年选一个专题进行调研,每人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人备好一堂廉政教育课,带头上党课等,做到上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结合;健全了纪检组内部规章制度。

个人感觉,从实行派驻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都非常高涨,各纪检组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派驻的效果表现在:

一是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超脱,敢于监督。这是实行统一派驻最明显的优势。由于人、财、物由上级纪委统一管理,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克服了过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监督同级党委班子的尴尬局面,使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能够放下包袱,大胆开展监督。

二是实行统一派驻后,充实壮大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组与职能处室能够在区纪委、监察局统一指挥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联合办案等活动。

三是监督能力有所提高。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被监督部门的业务知识,工作上主动创新,认真思考加强监督、提高监督效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派驻工作模式不一,难以对派驻工作进行统一有力地指导。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尽管打破‚自体监督‛实行统一派驻的思路一致,但派驻模式不一。目前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对一‛的派驻方式。另一种是直接脱离与原部门的联系,纪检组成员不兼任任何职务。这种各自为战的状况不利于对该项工作的统一指导推进。

(二)派驻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尽管区规定,‚各部门(单位)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纪检组,并及时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较难落实。一方面,‚三重一大‛事项并没有一个绝对量化的标准,另一方面,有的部门思想上不重视、回避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还有的把邀请纪检组对某一环节的监督代替全过程的监督。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纪检组对部门的业务工作、活动参加不多,信息不畅,工作上容易形成‚两张皮‛。

(三)派驻机构与机关职能处室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由于派驻机构是一个新生事物,此前各职能处室直接与部门打交道。成立派驻机构后,处室与纪检组、部门三者的关系尚需要不断地磨合。如在监督事项上,纪检组与职能处室有的相互重叠,有时同一事项工作上相互撞车。

三、工作建议

(一)‚派‛‚驻‛并重,统分结合,实行驻点监督。对 于层次高、系统大(如中央各部委)的部门实行‚一对一‛式的派驻模式,实现了‚派‛下去,‚驻‛进来的目标,有利于监督。而对区市来说,各部门人员少、系统小,不可能采取这种方式,一般一个纪检组面对十几个单位,是一个面。个人认为,专职设臵纪检组的方式,主要体现了‚派‛的功能,监督上超脱,但‚驻‛的功能不突出,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建议兼取‚派‛‚驻‛二者的长处,对部门划片监督,重点进驻。对一些相对人员多、工作量大、监督任务重的部门可以由纪检组班子成员兼任党委(组)成员实行重点监督,对一些重点项目可由纪检组工作人员专人驻点,其他部门实行联系制度,通过组织措施来保障纪检组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加强机关职能处室与纪检组之间的沟通。业务处室应加强与纪检组的交流,对一些容易重叠的工作进行逐步的理顺,分清工作职责。对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应加强与纪检组的协调,避免增加中间环节。

(三)建议各地派驻机构逐步形成相对固定完善的派驻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

8.山东纪检监察改革 派驻机构实行 篇八

记者从11月30日山东省委召开的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纪检监察体制进行改革,省纪委、省监察厅将对其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据了解,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就是将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主要是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直接向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干部由省纪委直接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推进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

河北衡水:纪检派驻变“单兵作战” 为“编队作战”2009年09月11日 12:32:31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石家庄9月11日电(记者 杨守勇、王民)河北省衡水市彻底打破现行的县级纪检派驻部门机制,对原有编制和人员集中使用,科学配置,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将领导体制由双重领导改为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变“单兵作战为编队作战”,大大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力。

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现行的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纪检派驻县直和乡镇的体制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力量薄弱;工作干扰多,监督职责难以正常履行;工作分工多,“专职”干部难专用等诸多问题,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004年10月,衡水下辖的枣强县首先撤销了纪检原有的派驻机构,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原则,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组建了城关、大营、马屯三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各辖管三至四个乡镇。按县监察局授权,纪工委行使监督权、信访举报受理权、查处权、监察建议权等五项权力,负责对所辖乡镇的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实行法定的监督检查,同时还集中力量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调查等工作。试点成功后,衡水在全市推广了纪工委模式,共撤销县直派驻纪检组206个,回收编制266名,设立纪工委60个,其中县直纪工委33个,乡镇纪工委27个,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据介绍,纪工委模式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增强了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纪工委通过列席会议、评析日常报告、开展巡查和查办案件等方式,把监督对象“看得”更紧。一年多来,全市县直纪工委列席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近600次,开展驻部门巡查40余次,专项巡查352次。发现了445个部门存在的行政执法、财经纪律等七大类问题,督促部门健全完善有关制度189项;立案查处了41件反映县直部门党员干部的案件,结案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83万元。

9.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会讲稿 篇九

下面,就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作用,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措施,是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体现,政治意义、现实意义重大。

一方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人大、政协、公检法机关和县直各部门,权力集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从功能地位上来看,是贯彻县委县zf决策部署的核心环节,是全县各方面业务工作的“指挥部”;从廉政风险来看,权力集中、资源集中、党员干部集中,廉政风险点多,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的任务很重。

从近几年的巡C、纪律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来看,有的党组织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较弱;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2责”的意识还没有形成自觉,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不严,忽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有的党组织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抓早抓小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缺乏担当精神;个别部门和单位、个别重点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我们要以此次派驻组进驻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另一方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无禁区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派出派驻组,就是要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使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受到应有的监督。这宣示了中央、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例外的坚定决心。

二、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一要全力支持配合。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是首责、主责、全责。从“两个责任”履职分工讲,派驻组是协助、监督党组织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组与驻在单位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内容。

派驻组进驻后,各驻在单位部门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支持配合派驻组工作作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经常主动与派驻组沟通,凡是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事前报纪检监察组了解掌握,为派驻组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对派驻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听取、认真整改;对派驻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做到不说情、不袒护,坚决支持、积极配合。

二要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派驻组工作保障是各驻在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要切实保障派驻组办公条件和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确保各派驻组能够迅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派驻组从县纪委监委派驻到单位和部门,虽然和各单位、各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大家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了共同推动县委县zf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所以大家一定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正确对待监督。监督是各派驻组的主要职责、第一职责,从严监督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各驻在部门党组织要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派驻监督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市县委部署,自觉主动地接受派驻组对自身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使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构建形成人人敢于监督、参与监督的政治氛围。

三、聚焦主责主业,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在监督内容上要更加聚焦。

要准确把握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对驻在单位部门遵守和执行党章,学习贯彻*思想和对本系统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重大工作安排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单位部门切实把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到位。

同时,也要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只有紧盯这些内容,监督才能有的放矢。

二是在监督方式上要更加精准。

派驻组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和优势,要自觉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善用驻点调研、深度访谈、座谈交流、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驻在部门开展靠前监督,将调研与察访结合起来,将督导与检查贯通起来。

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专项督察、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在推动监督常态长效上下功夫。要善于借势借力深化日常监督,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的信息、资源和手段开展监督。同时,也鼓励大家在监督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三是在监督对象上要更加集中。

从纪律监督角度看,监督对象十分明确,即重点监督驻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乡科级干部。各驻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中的“关键*”,必须盯紧看牢。

要压实驻在单位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真正实现有效的全覆盖。

四是在“*形态”运用上要更加科学。

对于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要早报告早处置,用好谈话、函询、监督建议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一步错”走向“步步错”。审查调查是最有力、也是最严格的监督。

在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的同时,要毫不放松第二、三、*形态,对违纪违法问题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宽严相济、查处到位,做到尺度不松、力度不减、震慑常在。各派驻组在对班子成员的监督中,发现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应该及时向本人提出、予以纠正,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按规定报送县纪委监委。

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干部队伍

一要对党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对派驻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思想和关于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指示精神,忠于党章、忠于宪法、忠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

二要锤炼过硬作风。派驻干部代表县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职能,在工作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标准。要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

三要切实加强学习。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专业性、政策性都比较强,对派驻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加强学习,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责任,加大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力度,夯实理论基础,提高理论素养。注重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强化法治思维和证据、程序对接,不断学习专业知识、锻造专业能力、树立专业精神,着力提高运用理论政策的本领、执纪执法监督的本领,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10.派驻纪检组总结报告 篇十

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以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聚集监督首要职责,紧盯全年工作重点,以强化政治监督为统领,贯通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发挥派驻监管“派”的权威和“驻”优势,立足职能职责,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思路做实做细精准监督,扎实推进全年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政治监督,始终坚持派驻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坚持开展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全年组织政治学xxx次,先后传达中央、省、市委相关文件精神XX余份,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质量。

二是聚焦政治监督。聚焦综合监督单位政治功能,前移监督关口,持续深入XX家综合监督单位监督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如,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市XX党委班子不健全,班子成员仅XX人,无法召开党委会议,还存在基层党支部隶属关系不对等问题。我组督促市国资委党委发挥党建主体责任,经市国资委党委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后,现已配齐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隶属市XX党委管理。全面监督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政治生态分析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参加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XX场次。深入综合监督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检查XX次,发现问题线索XX个,并要求立行立改。

(二)夯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努力把派驻监督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是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常态监督+精准监督”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切实将监督关口前移。截止目前,综合监督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XX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XX人次,帮助其认识错误、纠正错误。

二是健全监督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总结上季度工作,通报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建议。截至目前,分别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各XX场次,提出整改措施XX项,各单位均已整改完毕,并完善相关机制。

三是关口前移早提醒。针对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推进迟缓、公车监管不到位、公房自查自纠敷衍走过场等问题,对XX家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XX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主动约谈,直指痛处,达到红脸出汗目的。

四是严把人才选用关。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为新提任科级、职级晋升干部建立廉政档案XX份。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累计出具新提拔任命科级及职级晋升干部廉政函复XX人次,开展廉政测试、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XX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

五是深化作风专项监督。坚持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廉政提醒谈话等监督检查,监督综合监督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截止目前,开展督导检查XX次,检查公务车辆XX辆次,办公室XX间、资料室XX间、资料发现问题线索XX个。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严禁饮酒和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XX家单位按照要求对公务接待进行报备,经抽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督促市财政局对各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XX个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坚决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六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对本单位风险岗位进行评估,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重点防范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XX家综合监督单位共梳理风险点XX个,制定防控措施XX条。

七是督促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累计参加综合监督单位巡察反馈会XX次,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及时上报巡察整改方案、核实相关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信局、市审计局存在的XX个问题均已整改。

八是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督促指导XX家综合监督单位、XX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全年XX次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对分析问题不突出、不客观、不充分的单位要求多次修改,力求“画像”精准。同时,对XX家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再分析、再归纳、再总结,形成综合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坚持惩治震慑,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置和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根据问题线索的可查性分类处置。截止目前,处置问题线索XX件;受理信访室转办XX件,其中,函询XX件、初核XX件、调查XX件;诫勉谈话XX件;立案XX件,党纪处理XX人;企业案件审理XX件;处置问题线索XX件;一般性谈话XX人次。二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违纪案件的处理结果,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沟通,将暂扣XX万元予以退回。三是配合第一监督检查室做好审查调查XX件。四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听意见+当面谈”的方式,对XX名2019年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让其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和组织的温度。如,针对市XX违纪问题,要求其单位党委举一反三,对单位全员学历进行重新复核,召开警示大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履职约谈。

(四)强化业务学习,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业务能力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组内干部认真学习党政纪法法规,通过理论学习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二是“考+赛+练”提能力。通过参加“一周一考”、“半年一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以及抽调专人参与省、市纪委监委办理专案,通过“以案代练”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三是“以案代训”强本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纪检干部到组内进行跟班学习,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让跟班学习人员在线索处置、调查谈话、制作笔录、适用措施、撰写报告、卷宗归档等环节都得到有效指导,提升办案能力。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履职能力。

(五)聚焦警示提醒,加强廉洁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思想防线

一是通过给综合监督单位讲廉政党课、协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政谈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教育,筑牢廉政防线。截止目前,讲廉政党课XX场次,教育党员干部XX余名。二是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课堂和“以案说纪”活动。截止目前,开展廉政教育XX场,教育党员干部XX余名。三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通过召开干部大会、发送短信等方式,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截至目前,发送廉政提醒通知XX份、廉政短信XX条。四是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法、守法、守纪。

(六)其他工作。下发《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2020工作思路》,解决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思路不清、工作重点不明等问题。对XX工程建设提出纪律要求,并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跟进督导,监督项目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严格管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在“XX清风”网上稿XX篇。将国有企业纳入“天网行动”报送范围,填补市属国有企业数据空白。整理报送XX家市属国有企业XX名纪检干部工作履历情况。撰写《关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调研报告》报宣传部。撰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对纪检干部权利的监督和制约》工作落实情况报干部监督室。疫情期间,积极参与集中医学观察酒店驻点监督和疫情防控督导工作。

二、工作特色创新做法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工作通报为手段,强化政治监督,压实综合监督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方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通报的方式,督促被通报单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整改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回头看”评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完善工作“闭环”最大限度发挥通报的综合效应。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动性还不够,对党员干部的“四风”、“四气”问题的查处多是停留在批评教育层面,追究问责力度不够,很少使用通报、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方式。

二是“驻点”监督的优势未得到有效发挥。因工作人员缺少,每月安排纪检监察组干部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实地驻点监督工作尚未开展,靠前监督、驻点监督的优势未得到有效发挥。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将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作为日常监督抓手,扎实推进综合监督单位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政治生态建设、作风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巡察审计整改、谈心谈话等工作落实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开展“常驻”监督。发挥“常驻”监督的特点,通过深入综合监督单位驻点调研、深度访谈、座谈交流、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靠前监督,实现调研与察访结合,督导与检查贯通。

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按照工作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对专项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四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信访举报线索受理及查处工作,注重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开展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做好受处分人员“后半篇文章。

五是严把人才选用关。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持续建立和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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