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档案管理财务(共9篇)(共9篇)
1.税务档案管理财务 篇一
垣曲核多乐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发票开具后必须加盖新版发票专用章(椭圆型外观),仅加盖财务章或旧版发票不可作报销凭证。发票专用章上单位或个人名称应与发票领用人,开具人一致。
三、手工发票必须书写规范,涂改发票一律无效。
一、需购买办公器具、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文具、文印用品、电脑等劳保用品的,应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申请表》,经执行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办公器具要登记造册,明确使用地点和使用人,办公用品综合办公室必须指定专人对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出纳员定期对办公器具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办公用品的购买、领用、库存情况进行检查。
二、报销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费用时,应当附有《办公用品购买申请表》和相关验收、入库凭据。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划清费用的开支范围及营业内外收入。
2、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计算财务成果及各种税金,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3、负责公司的凭证审核,及时准确记帐,按日登记明细帐,定期(不超过三天)登记总帐,不允许先出报表后记账。
4、对会计帐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利润分配。
6、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查清、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
7、外欠款项的催收和公司财产的记账、清查和核对工作。
8、负责与审计、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的工作接洽。
9、财务档案立册,严格执行查阅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负责渠道销售、团购提成的办理。
11、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低值易消耗品的摊销、坏账准备、存贷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净损失管理。
(二)采购员
1、店面货品的采购;
2、货品交期的控制;
3、卖品市场行情的调查;
4、查证卖品的品质和数量;
5、卖品品质和数量异常的处理;
6、与供应商有关交期、交量等方面的沟通协调。
二、出纳(出纳员、保管员)工作事项
(一)出纳员
1、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2、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3、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4、负责员工销售提成、绩效考核奖金的核算及发放;
5、负责员工薪资的核算,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6、负责渠道销售、团购提成的核算。
7、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司在册员工的养老保险。
8、业务印刷费、电脑耗材、专业保安费、保洁费及勤杂人员费用按照合同统一对外支付。
9、按照规定支付各项税金;
10、公司印章管理;公司各项证照、设施设备说明书和售后保障卡管理;
(二)保管员
1、货品、物品申购单的下达;
2、管理好库存物资和帐目,严格物资进出库手续。物品进出库必须过秤、点数、验收,开入库单,做到帐目相符。对不合格物品有权拒收。
3、做好月终盘点和结帐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4、库存物资妥善保管,做好收、支、晒、封、贮、藏等各项工作。做好七防(防毒、防火、防鼠、防虫、防窃、防潮、防霉)工作,保持库房清洁卫生。物资摆放整齐。各类食品先进先用,防止变质。
5、库内不存放个人或其它单位的物品。食品库房不准放入其它杂物及危险物品。库房经常保持通风,防止食品受潮发霉。
6、向供应商索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合格证、质检证等有关供货资料。
7、各类物品悬挂标志卡,标明进货日期、保质期,品名、产地、厂址。
8、公司资产、物品的每月盘点,申购、采购、入库验收、登记台账、领用、盘点、报损等书面记录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2.税务档案管理财务 篇二
一、酒店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应用
酒店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是酒店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酒店业税收条例、财务制度的前提下, 尽可能地节省酒店在财务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税收支出。具体可以在筹资、投资、经营和利润分配四个环节进行税务筹划。
其一, 酒店筹资中的税务筹划。酒店筹资方式按资金来源性质可分为权益筹资和债务筹资。这两种筹资渠道都要承担一定的成本, 但由于酒店在筹资过程中受资金供求状况、市场利率、通货膨胀、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选择不同的筹资渠道所承担的成本也有所不同, 从而导致酒店为筹资而付出的筹资成本也不同。酒店权益筹资一般包括酒店内部积累和发行股票。酒店内部积累是由酒店税后利润所形成, 积累速度较慢, 不适应酒店规模的迅速扩大, 而且还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 即经过征税的利润再投资获利仍要征税。发行股票没有税前的各种利息支出, 增加了税前利润从而增加所得税税负。而债务筹资包括商业信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 这些方式的共同之处就是都要还本付息。按照有关税法规定, 酒店利用债务筹资, 增加债务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冲减了当期利润, 从而减少了酒店所得税税负。酒店选择筹资方案时要考虑酒店的资本结构, 即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权益资本虽然有限但没有固定利息负担且可以长期使用, 相对比较安全;债务筹资虽然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但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 如果酒店无法按期还本付息, 很有可能带来财务危机。因此酒店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权衡考虑, 并选择最适合的资本结构。
其二, 酒店投资中的税务筹划。酒店在进行投资决策中, 必须考虑税制对投资的影响, 应纳税额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投资收益率。自从我国加入WTO后, 我国酒店业与国际酒店业接轨, 逐步走向集团化。内资酒店集团不断崛起, 而许多国际酒店集团也开始进军中国各大城市。酒店集团这一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在财务管理上有其自身特点, 与一般单一酒店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因此, 酒店组织形式的选择成为投资决策中税务筹划的重点。从法律上看, 酒店集团本身不是独立法人, 不具有法人地位, 其只是由若干个法人组成的一种经济联合体, 其成员大多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之间的控制或从属关系看, 酒店集团可以是母子公司的关系, 也可以是总分公司的关系。当酒店扩大生产经营时, 无论投资同行业还是其他行业, 面临的同一个问题就是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从税法而言, 子公司和分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是不同的,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 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 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身份, 享受税收优惠较少。一般情况下, 在投资初期, 酒店可考虑设立分公司, 因为分公司生产经营处于起步阶段, 很可能发生亏损, 这个阶段发生的亏损可以冲抵母公司的利润, 以达到减少母公司的税负的目的;当分公司开始盈利逐渐成熟时则考虑将其转为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节税效果并不是绝对的, 酒店在投资决策中还应该考虑到国家税制、自身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政策等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衡量投资方案的利弊。
其三, 酒店经营中的税务筹划。酒店的经营环节中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直接影响利润, 通过选择适合酒店的固定资产折旧法和存货计价法可以达到节税的功效。具体包括:
(1) 固定资产折旧法的选择。酒店业是资金密集行业, 固定资产一般占全部资产的70%到85%, 而且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时间长, 变现能力差的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无论在投资决策还是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都有较大风险, 因此加强对酒店固定资产成本费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酒店固定资产折旧额在成本费用总额中的比例较高, 折旧计算法直接关系折旧费, 从而影响总成本费用。通过对成本费用的调整, 使其达到一个最佳的成本值。这个成本值可以最大限度的抵消利润, 从而达到减轻或延缓税收负担的目的。按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规定, 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 交通运输工具可以采用工作量法。经财政部批准的部分设备, 企业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一般情况下, 酒店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比采用平均年限法更节税, 这与酒店固定资产的特点有密切关系。酒店最主要的经营业务是提供住宿服务。住宿的设备设施都是有形的, 直接为客人使用, 直接影响服务质量的高低, 特别是现代酒店追求豪华舒适, 设备设施除了保持自身特色之外, 还应紧跟流行趋势, 在布局、材质、款式等方面保持新颖, 以便增强市场竞争力。因此, 酒店固定资产具有更新周期短、无形损耗快的特点。加速折旧法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应交所得税款, 可以保证在酒店固定资产紧迫更新所需的资金或较高的维修费用, 提高了酒店资金使用率。例如, 某饭店平均每年税前利润100000元, 有一台设备原值40000元, 预计净残值率3%, 预计使用5年, 饭店所得税率为25%。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下, 饭店应交纳的所得税税额见表1 (其中, 加速折旧法税前利润=平均年限法税前利润额+平均年限法折旧额-加速折旧法折旧额) 。
通过表1可知, 在平均年限法下, 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等, 因此每一年度的损益基本平衡, 年数总和法的折旧额逐渐递减, 前期多, 后期少, 因此前期利润相对少, 后期利润相对多。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很相似, 每年折旧额都是递减趋势, 只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的递减速度高于年数总和法, 而且最后两年采用平均年限法。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 加速折旧法滞后了纳税期, 达到了递延纳税的效果, 因此, 酒店优化纳税的折旧方法选择顺序是: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平均年限法。
(2) 存货计价法的选择。一般酒店设有餐饮部和商品部。为保证生产或销售的经营需要, 这些部门都会有储存货物的需要。有存货就必须占用资金, 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酒店的存货占用资金大, 存货计价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会计核算中结转每期销售成本的数额, 进而影响当期的税收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 不得随意变更”。个别计价法在实际操作中工作量重且成本高, 对大部分存货品种都不适用。当物价上涨时, 宜采用加权平均法, 因为用此计价方法, 期末存货成本低, 销货成本高, 销货毛利少, 将净利递延至下一年, 起到了缓缴所得税的作用;反之, 当物价下降时, 则采用先进先出法, 因为用此计价法时期末存货成本较低, 销货成本高, 销货毛利少, 也达到了缓缴所得税的效果。无论采用哪种存货计价方法, 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动, 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并在会计附注中予以说明。否则, 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 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因此, 酒店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 应当深思熟虑, 兼顾酒店长短期利益, 在综合考虑酒店实际情况及经济环境的情况下, 选择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
其四, 酒店利润分配中的税务筹划。酒店集团的成员中的组织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 这就涉及到股份制酒店的利润分配政策对纳税的影响。股份制酒店股利分配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无论是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 股东都应该按照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将盈利留在酒店内部, 股东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 酒店在支付股利时, 可以考虑限制股利的政策, 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把准备发放的股利改变用途, 将其用在积累盈余上, 使股东从中受益, 少缴纳所得税, 同时酒店增加了营运资金, 扩大了所有者权益的数额, 增加了今后发展的潜力。但是采用此政策时,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令规定, 并注意防止由于长期不进行利润分配而损害酒店的信誉, 导致酒店价值的下降, 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酒店进行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酒店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谨记税务筹划的前提———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进行, 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给酒店带来额外损失。另外, 酒店处于宏观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中, 酒店财务人员应该时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并分析其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以及时调整纳税方案。税务筹划不是税负的简单比较, 酒店财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还必须考虑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概念———资金的时间价值。一个能降低当前税负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未来的税负。因此, 酒店财务人员应将不同纳税方案和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成现值进行比较, 加以综合评价, 选择现值较低的纳税方案。
综上所述, 酒店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是一项系统的财务工作, 既要结合财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 又要考虑国家有关税法等潜在因素。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和减轻税负的目标。税务筹划是酒店管理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 将其融入到酒店经营决策的全程有利于在酒店利益和政府意图中寻求最佳结合点, 优化酒店财务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宋效中等:《企业税务筹划》,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2]常树春:《现代企业税务筹划策略研究》, 《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6期。
[3]张文贤:《饭店避税与节税筹划的理念与策略》, 《饭店现代化》2007年第12期。
3.税务档案管理财务 篇三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内涵;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企业都在迅速发展,国家对其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在法律制度上,都有了许多规范。其中较为重要的税收项目,作为国家国库收入的来源,国家对此非常的重视,对企业的税收有着细致的规定。这一方面提高了国家的国库收入及对企业的管理力度,在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带来的一定的负担,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因此,税务的筹划工作逐渐引起了管理者的重视,成为了管理层的日常工作之一,其具体的应用渗透到企业建设、经营、发展及最终获得利润的各个方面,是企业在依法经营的同时,通过调整自身的各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充分的了解的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企业的各项事务,如筹集资金、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到最后的利润的分配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制定最为合理的纳税方案,从而是企业在缴完税额后的利润达到最大的综合管理过程。其与偷税偷税的最大区别在于,偷税漏税是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弄虚作假,获得非法的利益,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税务筹划则是在遵守各项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自身的各项活动进行调整,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是一种合法经营策略。
二、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相关应用
(1)资金筹集方面。一是权益性筹资。该类性质的资金筹集方式主要是发行股票、留存收益、吸纳直接的投资等。由于该方式的特殊性,其支付的股息无法在企业的税前利润中减除,减税的效果极其有限。企业将通过各种方式累积的留存收益投入到经营活动中,随之出现的税收需要企业自身进行承担,因此一般来说,权益性资金筹集在减税上并没有较大的优势,不是理想的筹划方案。二是负债筹资。负债资金筹集的方式有银行贷款、企业间的借款、发行债券等。该方式所需要支出的利息等,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利润,企业的应缴税款会相对减少,具有一定的减税作用。如果企业的利息与税收的比值超过年利息率,需要提高负债资本在总体资金中的占比,以一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效率,在财务方面,形成杠杆现象,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保证股东价值达到最佳状态。国家在这一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指出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和银行借款支付的利息应在税前将其减除,如果是通过向非金融机构或者一般企业借款进行支付的利息,不超过当前金融机构的利率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减除,但是超过的部分则不允许在税前减除。因此从减税的角度看,应将负债筹资的比例作为参考的指标之一。(2)日常经营活动。一是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在发出存货是一般使用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等方式进行计价,选择上述哪一种计价方式,都会给发出存货的成本带来不同的影响,从而造成销售成本的波动。如果出现物价上涨的情况,可以选择后进先出的方式。年度的后期存货量较少,成本较高,应将其利润押后到下一个年度,一边将缴税的时间一并押后。在回落后,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方式,年度后期的存货的成本为当前成本,销售成本则按照高价计价,也让可以将利润押后至下一年度,也将缴税时间延长至后一年度。二是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分为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式计算出的折旧额是有较大区别的,成本的计算项目也不尽相同。在同一比例税率的制度下,每一年的所得税税率没有搏动的环境中,应采用加速折旧法;若果出现今后所得税的税率有变化,且越来越高,应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计算,能够有效减少税收额。三是销售过程。在销售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包括销售收入的确认和混合销售行为两个部分,二者均是对税收额度影响较大的因素。在各种不同的付款方式,确认销售收益的时间有许多区别。企业则应通过各种方式将该确认时间延后,即延迟纳税履行的时间,降低该时期内的现金流动量,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在混合销售方面,我国的税法中明确指出,如果混合销售中,增值税为主要,需要一并缴纳增值税税额,若营业税为主要,则需要一并缴纳营业税税额。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合理配置需要缴税的货物及无需缴税的劳务的占比,确认税额最少的安排计划。(3)投资活动。一是投资方式。企业从事投资活动是,其出资方式十分丰富,包括现金投资、机器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产权等。如果企业的投资方式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在上述资产的运作过程中,应分期计算折旧或者摊销项目,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在税前进行减除,从而减少所得税的税额。在无形资产摊销方面可以将其视为管理费用,在税前将其减除。另外,如果存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过程中的产权变更现象,应先对资产准确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升各项设备的使用价值及其他附加价值,并通过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降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及计算基准,从而发挥出减少税收额的的作用。二是投资行业选择。国家在进行税法的指定时,出于优化产业结构,鼓励或者限制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在税收方面对于各个行业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高新技术产业,为了鼓励该类行业的发展,符合相关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另外国家对公益性产业也有政策鼓励,如从事绿色环保事业的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的行业等,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额的鼓励政策。基于该类政策,其偶也在投资时,应将国家对该行业的税务政策有清晰的了解,权衡利弊后,全面考量,再进行投资决策。(4)利润分配方面。在利润分配为方面,如果企业的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将股利作为利润分配的主要形式,包括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等。上述两种利润的分配形式在税法中有不同的规定,现金股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票股利则不需要。所以,基于上述政策,企业在股利的实现形式上,应合理调整相应比例,减少当期的现金流动量,适当减少股东的税负负担,保护股东的利益。
三、总结
税务筹划并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而需要管理者从整体上进行把握控制,在企业的资金筹集、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及利润分配等整个企业活动的环节,及其各个细节方面进行系统的统筹规划。现代我国的企业税务筹划还处于探索阶段,并没有完全形成完整的理论及实践机制。上文仅从一般理论的角度阐述了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而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会有许多区别,管理者需要在企业的实践活动中对本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并针对企业经营的特点、方向及任务目标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探索出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充分发挥出税务筹划的优势,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使企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团团.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财会通讯.2010(32):86~87
[2]蔺维红.浅析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10):41~42
[3]徐安赛.浅谈我国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0(10):245~246
4.财务税务论文 篇四
在我国,随着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起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体系,并随之颁布了一些税收法律法规,税法体系得到初步确立。但是,与市场
经济发展尤其是公共财政法制建设的要求相比,不仅现行税收法律存在诸多问题,而且完
整的税法体系也尚未建立。鉴于此,尽快完善我国现行税法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相适应的税法体系就显得迫在眉睫。这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公共财政
体制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实现以法治税目标的需要。
[关键词]税法体系;个人所得税,立法权限;税收基本法;实体法;程序法
第一章 税法概论
一 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税收,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由国家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固定地、无偿地参与社
会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根据征税的对象不同税收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所得税。根据税收管
理权和税收收益权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根据计
税依据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根据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直接税
和间接税。根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根据计税标准是否
具有依附性税收可分为独立税和附加税。
二税法的概念与分类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形成的权力
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按照税法效力的不
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按照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以
将税法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三税法的构成要
税收实体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 税地
点、减税与免税、附加与加成。税收程序法要素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
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
1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
国创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这一税种,有近40多个国家以其
为主体税种,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优点,因而正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几乎与每个公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2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个人所得税在税制中的地位,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有: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二、构 建 我 国 税 法 体 系 的 路 径
一)
二)确 立 我 国 税 法 体 系 的 原 则 和 总 体 框 架
1·科学构建我国税法体系的原则。我国的税收改革基本上是采用渐进方式进行的,即哪一部分内容最需要,改革就从哪里开始,并没有总的立法规划。所以我国税法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法律性原则。一方面要强调税法是被赋予法律形式的国家经济分配手段,而不是一个单纯的国家经济政策或行政管理制度。既然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就必须以法律的语言、规范、体例来立法,税法必须遵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能使税法成为独立于国家法律体系之外的特殊法律。另一方面要表明应有一定的层次,税法的主要部分须采用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的形式。(2)和谐性原则。和谐性是一个系统有效率的基本要求。税法的规定牵涉到国家和纳税人及各级政府的利益分配关系,因此,这种和谐性应当分为很多层次,要求也应当是非常高的。所以将税法置于整个法律体系中去研究,应成为税收立法过程中的一个基本思维方法。(3)可操作性原则。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差是我国税法的一大弊端。税法可操作性差,法的指导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因此,税收法定主义、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执行必然大打折扣,税法的威信下降,其稳定性也会受到破坏。增进可操作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税法的程序性建设。因为没有健全的法定程序,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就无从保证。(4)超前性原则。具有预见性是保证法律相对稳定的需要。尽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税收越来越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税收立法仍然面临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客观上要求我们的税收立法必须具有前瞻性,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社 会 经 济 生 活.2·未来中国税法体系的总体蓝图。从我国目前税法体系存在的问题出发,我国未来税法体系的总体目标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以宪法为指导、税收基本法统率下税收
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行的税法体系。宪法具有最高法律位阶,税 收基本法主要是就税法的基本问题作出的对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定。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税制必然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断变革。而制定税收基本法一方面可以对税制改革的实践提出最基本的法律准则,使之沿着既定的普遍适用的原则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即使现实经济生活发生了变化,也只需制定、修改和废除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基本法的稳定性仍可以得到保证。(2)建立以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为主体的复合实体税法体系。复合税制是与单一税制相对的税收模式,是对课税对象采取多税种多层次征税的体制。复合税制既包括对不同征税对象课征不同的税,又包括对同一层次的征税对象课征若干种税。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既要立足于实际经济状况,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流转税因其征税面广,税源稳定,是我国第一大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得税的地位将逐步得到加强,并将上升为第一大税种。因此,税收立法应将所得税列为主体税法之一。[3](3)完善我国多层次、配套齐全的税法体系,提高效力层次以及税收法律在整个税法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保证税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我国目前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这种做法存在不少弊端。鉴于此,我国税收立法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的税法体系,以确保税法的稳定性 和 权 威 性。
(二)税 收 入 宪 并 确 立 税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1·税收入宪。税收入宪是指在宪法中对有关税收的根本事项予以明确规定。按照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也就是对税收予以根本规则的约束,即在制宪或立宪阶段,就对有关税制的最基本的问题予以预先决定和宣布。[4]税收牵涉到人民的基本财产权与自由权,不得不加以宪法约束。世界各国宪法均有关于税收的条款,在有些国家,税收条款甚至是宪法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其中,不少国家在宪法中确立了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与人民的基本财产权和自由权的关系也日益紧密,但宪法仅在公民基本义务一节中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税收法定主义在宪法中未得到明确的肯定。因为它未说明公民的纳税义务要依照法律产生和履行,也未说明征税主体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为了弥补这一立法上的缺失,《税收征管法》特别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使税收法定主义只是在法律上而不是在宪法上得到了确立,尽管其积极意义也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位阶低,其效力受到局限。与此同时,这也不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完整表述。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已占据绝对的主要地位,这表明我国已成为税收国家。“传统体制下那种国家给公民提供就业和福利,公民向国家提供义理性支持的社会契约已经过时。一种新的社会契约亟待建立。国家将向我们提供的是良好的产权保护和足量的公共产品,而我们则向国家纳税”。[5]宪法的目的在于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应由宪法对征税权与公民基本权利的界限予以明确的规定,从而为保障国家权力的正常行使,避免国家征税权的不当行使损害公民的财产权利提供宪
法性基础。[6]关于税收入宪的内容,可首先考虑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收入宪的基本标志,没有这一条,就不能算真正的税收入宪。公平是税收合理性的基础,公平问题是近年来我国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在宪法中规定税收公平原则具有示范作用。另外,在宪法中应当加入纳税人权利保护的内容.2·确立税法基本原则。我国构建完善的税法体系时,应当确立以下税法基本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它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在此应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2]征税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税收法定原则具体包括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以及征税合法三项内容。(3)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不仅是有关纳税人之间分配税收负担的法律原则,而且也是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以及不同的国家机构之间分配税收权利义务与税收利益的法律原则。税收公平原则主要包括税收权力的分配公平、税收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公平和税收负担的分配公平这三个方面。(4)税收社会政策原则。它是指税法是国家用以推行各种社会政策,主要是经济政策的最重要的基本手段之一,其实质就是税收经济职能的法律化。[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需要国家依据税法通过税收杠杆予以协调,税收的社会政策原则确立以后,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特别是税收公平原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如 何衡量税收公平,不仅要看各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还要考虑社会全局和整体利益。
(三)制 定 税 收 基 本 法
税收基本法是税收领域的宪法性法律,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国家较长时期的政治经济战略目标,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税收基本法律。它是国家税法体系的主体,对国家其他税收立法起着主导作用。税收基本法决定和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根本税收制度,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和体制。税收基本法通过其统一性和稳定性,有益于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贯彻法律原则;同时也避免了每个税种各自发展自己特殊的程序和解释规则。税收基本法的制定有利于结束税收法律体系上的混乱和内容上的矛盾,为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税法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我国进行税收基本法立法时,可以考虑将其结构安排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税收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税收的定义;税法基本原则;税收基本制度。第二章“税收管理体制”。主要规定我国已经开征和即将开征的税种种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划分的原则;征管机构的分设等。第三章“税收管辖权”。主要规定我国的税收管辖权以及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解决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和区际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原则、途径和方法。第四章“税务主管机关”。主要规定税务主管机关的地位、职权与职责,税务主管机关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章“纳税人”。主要规定纳税人资格的认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纳税人的保护。第六章“税收征管”。这里只需概略地规定税收征管的基本内容,具体规则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七章“税收监察”。主要规定税务主管机关对
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职权、责任以及监察程序。第八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认定税收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和税收法律责任的基本形式。
第九章“附则”。主要对一些基本术语进行解释;规 定 税 收 基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等。
(四)完 善 税 收 实 体 法、提 高 税 收 立 法 水平
1·完善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是税法的基本构成部分,我国税收实体法主要是确立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适时增开一些新的税种,有步骤地完成各税种的立法程序,提高各实体税法的法律级次,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1)进一步完善现行实体税法。第一,完善增值税法。增值税是我国目前的主体税种,具有税源广、税额大的特点,对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这样就产生了重复征税,就必然存在税负不公;由于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中固定资产所占比例一般高于其他产业,势必增加这些产业的税赋负担,不利于这些产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逐渐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意味着对本期购进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金可以在本期凭发票全部抵扣,这样就彻底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弊端。[2]当然,这将对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慎重和循序渐进。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经济越是发达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大,这是为实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社会政策的必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政策目标也会发生变化,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重要,如果个人所得税仍然作为地方税,届时恐怕国家财政难承重负。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为纳税主体,完全是从个人收入角度来设计的,而没有考虑到整个家庭的支出。在我国,目前有相当的失业人口存在,这种不考虑整个家庭收入的做法是与税法的社会政策原则相背的。因此建议:一是将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改为中央税或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二是将纳税主体由个人改为家庭。此外,对于消费税,要适当调整税率,扩大征税范围;对于营业税设置过粗的税目和过于笼统的减免,需要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对于关税,需要强化国民待遇和税负公平,优化关税结构。[3]改进现 行 财产税法,资源税等涉及资源要素的税率应有所提高;制定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这种直接因入世而制定的极为重要的税法,尽管有国务院的条例以备急需,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应采用法律的形式。(3)适时制定一些新的税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需要根据新的国情适时开设一些新的税种,其中社会保障税、环境 保 护 税 和 遗 产 税 最 为 迫 切。2·完善税收程序法。2001年经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在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整的制度,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尚缺乏税收管辖方面的规定,对于不同区域间的管辖权争议没有规定法律解决途径;对于应纳税款的核定、调整、税收减免等,还缺少必要的程序来规范,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代位权、税收撤销权的具体程序等,因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4}在税务救济法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税务争议的双重前置,即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前置于复议,复议前置于诉讼。税务机关在双重前置下,很容易导致侵犯纳税人的权利;这种双重前置也是不经济的,它使纳税人保护自己权利的成本加大,不利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纳税人无钱或不足以交付全部有争议的税款,那么他不仅不具备提起税 收 行 政 复 议 的 资 格,同 时 也 彻 底 丧失提起税收诉讼的权利,所以应当取消。在税务代理法方面,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税务代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税务代理制度。税务代理对维护纳税人权利、减轻税务机关负担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国税务代理起步较晚,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税务机关办代理的问题。必须明确税务代理是一种服务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的地位。另外,需要进一步健全税务代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改变目前我国有关税务代理的法律规范多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的状况.3·提高税收立法的技术水平。要解决我国税法体系的混乱局面,除了理顺税收立法权以外,还必须加强对税收立法技术的研究,提高立法水平。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统一税法名称设计;二是规范税法结构的设计;三是严格法律 语 言 的 使 用。
[参 考 文 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78·[2]中国税收科研代表团·巴西、阿根廷税法体系及借鉴[J]·涉外税务,2005,(11)·[3]刘 剑 文·财 政 税 收 法[M]·北 京:法 律 出 版 社,2003:191·[4]翟继光·税收立宪的主要课题与研究方法[M]//刘剑文·财税法论丛:第3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42·[5]何帆·为市场经济立宪———当代中国的财政问题[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
5.税务局出纳财务述职报告 篇五
五、廉洁自律方面。胡锦涛同志到西柏坡考察工作时,重新强调了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作为一名新提拔上来的基层局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始终要视“党的事业重如山,看个人名利淡如水”,不断加强党性休养。在日常税务工作中,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即:“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美色贪欲所诱,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慕绥新、李真、厦门远华大案中纷纷落马的各层政府官员站在审判台前追悔莫及的表述,如一面镜子时时浮现眼前,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我将以这一反面教材为戒,让警钟常常鸣撼于耳畔。平常注意收集廉政文章,进行研读,提高自己的廉政意识。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对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与金钱打交道。如何在权力与金钱面前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它关系到我党的形象和声誉问题,关系到我党的生死存亡问题。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关论述中就明确指出:“三个代表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就是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党员要以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勤奋工作。我是一名基层局级领导,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这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我经常对照党章和党规党法检查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在作风纪律上,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和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严格依照党章办事。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牢记职责,依法行政,保证洁身自好,“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并保证做好部属和家属亲戚的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工作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对外协调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任职时间较短、缺乏经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想绝不能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的重托和期望,一定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放下包袱,抛开手脚大干,力争做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
2、努力学习,提高素质,提高工作能力,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我要进一步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认真掌握精通电脑,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3、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塑造领导干部形象,当好反腐倡廉带头人。
6.财务税务代理年度工作总结 篇六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态度对待财务税务代理工作。
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财务代理记帐报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代理记帐报账工作。认真审核财务代理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每月及时做帐报税,做好每家代理单位的各项纳税事宜。税务知识不断更新,在自已及时参加税务的培训的同时,做好每家财务代理单位的税务知识指导工作,使企业也能及时了解税务的最新政策。另外,针对财务代理单位的出纳人员变动大的情况,及时做好新来的出纳人员的基本业务知识的指导工作,使企业的财务工作能更快更好的走上正轨。财务代理工作在做好财务工作的同时,更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客户解答经营中的热点问题及最新财税政策。2012年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面对现在财务代理这一行业的激烈竟争,力争在2012年不能流失现有的财务代理单位,并把现有的单位分类,提高对有发展潜力的,销售额较大的单位全年代理费,对销售小的单位采用全包的行式,即除财务代理外,再代理这些小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的代理,适当提高收费。此外,面对税务对做帐要求不断的提高和每月做帐的紧凑时间,再开拓新的财务代理业务,使财务代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存在主要问题:
经过一年的财务代理工作,也发现自身的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平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学习其他行业的相关会计知识和税务处理方式。比如建筑业和软件业等。更需进一步开拓新的财务代理业务。
3、自我年度表现评估:
7.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探索 篇七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履行其纳税义务前, 在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通过对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收益分配活动进行合理合法的筹划, 对税收优惠条件实现最大程度的利用, 从而实现最大化企业价值的目标, 它是企业的一种合理合法的理财行为。税务筹划主要包括合理合法地避税筹划、合理合法地税赋转嫁、合理合法地节税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 它的特点主要有:合法性、经济性、事先筹划性、灵活性和风险防范性。
企业在其财务管理过程中有必要实施税务筹划, 且其是切实可行的。企业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筹划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又有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 能够使企业与国家实现双赢。企业实施税务筹划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提高企业能够实现的经济效益;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服务的目标就是使企业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 通过税务筹划中的避税筹划、税赋转嫁筹划和纳税筹划, 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应缴纳的税费额, 从而在收入和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最大化税后利润。第二, 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要实现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就要求其财务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和相关知识, 因此实施税务筹划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财务人员的能力, 从而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 且将税务筹划加入到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 有利于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 增强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 降低企业在经济方面的风险;只有充分了解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制定出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 才能保障企业实现依法纳税。第四, 完善国家的税收体制, 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 通过税务筹划能够促使企业了解国家的税收制度和政策, 有助于发现税收制度的漏洞, 从而对税收制度进行完善。与此同时, 通过税务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纳税额, 增加企业的净收益, 通过税收财务杠杆作用, 能够促使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
二、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企业实施税务筹划具有对税法政策的客观空间依赖性, 而其依赖的空间主要体现在税种、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 所以应通过税务筹划依赖的空间作为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一) 将税种中税务筹划空间大的作为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企业实施税务筹划可以选择所有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 但是不同的税种具有不同的性质, 其实施税务筹划的方法、途径和能够产生的收益也均不相同。现实中, 通常税种中税源大的即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 其弹性也比较大, 税务筹划所具有的潜力就比较大, 因此企业实施税务筹划应选择的税种应该是能够对企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和具有较大的税负弹性的。
(二) 将纳税人构成、税率和计税依据作为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 若某企业不属于某一税种的纳税人, 则该企业就无需缴纳这一税种对应的税收。所以, 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 应当在实施税收筹划前, 对是否可以合理规避某一税种进行考虑, 进而能够避免企业成为某一税种的纳税人, 从根源上使企业的税负减少。
税率和计税依据是影响企业应纳税额的两个因素, 税率越低、计税依据越小, 则企业应纳税额也随之越小。所以, 企业应从税率和计税依据切入, 实施税务筹划, 进而找到降低企业应纳税额的合理合法的方式。
(三) 将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税收制度的设计中税收优惠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 同时其也是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贯彻实施税收政策的重要手段。通常, 国家在设计税种时, 为了使税收具有的调节功能得以实现, 均设置有税收优惠方面的条款, 若企业能够将其充分利用, 即可节税。因此企业充分合理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这本来就是实施税务筹划。与此同时, 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在对其具有充分了解的条件下, 按程序申请, 不能对其进行曲解和滥用。
(四) 将财务管理中不同的环节和阶段作为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不同的环节和阶段, 其主要有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和营运资金管理, 企业的税务筹划在每个阶段均可实施。在投资管理阶段, 企业可以通过对投资项目、投资方式和投资地点的选择降低税率, 获得税收优惠, 进而减少企业所需缴纳的税额。在营运资金管理阶段, 企业可以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适用的不同方法的选择来降低纳税额。
三、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 企业在筹资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筹资方式有很多种, 因为筹资方式不同则企业的资本成本也不同, 所以其缴纳的税负也存在较大差异。负债筹资、权益性筹资和租赁筹资是企业通常会选用的筹资方式。企业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向机构借款的方式来实现负债筹资, 按照相关规定, 企业通过负债筹资获得的资本具有减税效应, 其产生的利息费用能够在纳税前予以扣除, 因此能够降低企业需要承担的税负, 但是负债资本的来源不同, 其扣除比例也不同, 所以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不同来源的负债资本在企业资本中所占比例。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提取留存收益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为权益性筹资, 按照相关规定, 企业为通过权益性筹集获得的资本所支付的所有股息均不能在税前予以扣除, 其不具备减税效应。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资本, 其可以通过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来冲减自己的经营利润, 所以可以减轻企业需要承担的税负。综上所述, 企业可以通过负债筹资和租赁筹资两种筹资方式来减轻其需要承担的税负, 而权益筹资不可以, 因此企业在实施税务筹划时, 其应通过确定满足企业需求的资本结构实现节税。
(二) 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税务筹划。
按照我国的税收制度, 国家对于企业投资的不同项目、不同方式和不同区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急需投资的项目和区域, 均通过税制方面的差异和税率方面的差异予以扶持。因此企业应将由投资的项目的性质和区域的差异性, 导致的税收方面的差异予以考虑, 将投资向具有较低水平税负的项目和区域适当倾斜。在投资方式方面, 企业的投资方式可以划分为现金形式投资、无形资产形式投资和有形资产投资, 其中企业常用的投资方式为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投资, 因为无形资产形式投资所具有的摊销额和有形资产形式投资所具有的固定资产折旧, 均可以在企业缴纳税负前予以扣除, 具备减税效应。此外, 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分期投资的形式来减少其应承担的纳税额。
(三) 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利润分配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以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和对职工工资等的税务筹划来降低其需要缴纳的税负。企业在生产初期, 可以通过对其产量进行控制和增加其在广告方面的投入来获得在限定期限内所得税减免的税收优惠。企业在采购物资时可以通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来减少其税负。与此同时, 企业还可以通过对职业工资的发放方式的选择来减少其税负。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分配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企业现金流和股东收益两方面的不同, 合理的分配方式的选择能够最大化股东利益。企业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保留未分配利润和转化为实收资本等方式, 将税后利润转化为企业的资本积累, 进而进行扩大再生产, 从而使企业获得投资退税。此外, 企业还可以通过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资产重组, 进而实现节税。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税收制度也日益完善, 企业也日益重视税务筹划的作用, 意图通过税务筹划来实现其税后收益最大化。本文首先分析了税务筹划的定义和原则, 然后阐述了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的切入点和其应用, 为现实中企业运用税务筹划给予指导。
关键词:财务管理,现代企业,税务筹划
参考文献
[1].李树奇.税收筹划与企业战略[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2007
[2].张孟.现代企业税务策划问题探讨[J].交通财会, 2011
8.企业财务与税务会计确认探讨 篇八
关键词:企业财务会计确认;企业税务财务会计确认;公允价值;重要性
一、企业财务会计确认与税务财务会计确认理论分析
1.企业财务会计确认是指以一定的确认标准为依据,确认数据是否具有输入性、输入会计信息系统的时间及如何制作成报告的过程。通常状况下,企业将财务会计确认划分为两部分:会计记录的确认和编制会计报告的确认。同时,为满足财务会计确认的高效性必须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和收入实现制原则,并且财务会计确认具有四大显著特征:可定义性、可计量性、可靠性、相关性。
2.税务财务会计确认与财务会计确认具有相同之处,从程序方面看,税务财务会计确认程序流程:原始票据的确认——会计账簿记录确认——税务会计报表确认。其中税务财务会计确认活动必须与税务会计目标保持一致性,需以税务会计原则为指导。
二、企业财务会计确认与税务财务会计确认的作用分析
1.财务会计确认是以增强财务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为目标,通过实施一系列相关活动,为企业提供一份高质量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会计确认主要作用于财务会计报表。实践证明,与财务会计报表之外披露的信息相比,财务会计报表内列报的信息更具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其原因在于财务会计报表内列报的信息大都通过财务会计确认进行筛选。同时,财务会计确认的过程又涉及到一定的标准、一定的程序,因此其过程更具稳定性,由此进一步增加了财务会计报表内列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财务会计确认的过程实质上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过程。休谟理论认为,人类的一切认知活动均是通过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来完成。一般情况下,事实和价值具有可区分性,即事实作用于理性、价值作用于情感。其中事实主要是指事物本身存在的现实状况,而价值是指事实与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
休谟认为,事实判断与人类的认知活动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是指对认知主体的需要和喜好做出一种客观地判定。从形式方面看,事实判断是认知主体与认知对象之间的对立;从内容方面看,事实判断是认知主体认知对象的过程。
从认知逻辑角度上讲,可将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过程细化为四阶段:经济现象真相还原阶段、经济现象真相确认阶段、财务会计信息价值评价阶段、特征提炼及规范财务会计信息阶段。前三阶段严格依据财务会计确认的相关程序与标准实施,后三个阶段共同构成一个循环,该循环通常发生于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有用性特征发生变化状况下。
重要性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的基本要求,也是判断企业财务会计确认有效性的重要标准。重要性要求主要体现在财务会计信息对企业信息使用者决策所发挥的作用,即当财务会计信息对企业信息使用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时,会计部门需及时对其信息予以确认;当财务会计信息对企业信息使用者决策未产生重要影响时,会计部门无需对其信息予以确认。由此可见,企业可依据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决定对其是否予以确认。
2.税务财务会计确认也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对税务财务会计确认时,不可将“重要性”作为确认前提,其原因在于无论涉税事项发生的大小、怎样发生均会对企业决策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无权自己决定取舍。另外,“未来经济利益将极有可能流入或流出”也不可作为税务财务会计确认标准,其原因在于税务财务会计确认强调的是确定性。因此为保证企业税务财务会计确认的准确性、高效性,需要会计部门以税务会计原则为确认标准,以相关税法为基准进行税务财务会计确认工作。
三、企业财务会计确认与税务财务会计确认完善途径
1.结合现行企业的需求,不断加快财务会计确认基础转换。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应进一步加快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确认基础转换,即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通过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权重发生制过渡,之后,逐渐实现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同时,实现对权责发生制确认资产和负债范围的相应限制,将其权重发生制逐步运用到企业各个环节,切实充分发挥其最大价值。
明确企业会计基础、规范企业会计账簿处理程序是缓解企业何时财务会计确认、如何财务会计确认的关键。除此之外,确认标准、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及会计计量等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企业财务会计确认,因此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协调好上述各大因素的关系。总结来看,为保证财务会计确认达到企业预期的目标,需要会计部门着手于三个方面:一是应否确认。即财务会计确认过程是否符合基本确认标准,会计信息是否满足财务会计确认要求;二是何时确认。即明确财务会计确认基础;三是如何确认。以财务会计确认标准为依据,严格按照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处理程序开展确认工作。
公认会计原则背景下,传统会计将逐渐向财务会计转变,财务会计为更好的适应商业信用环境,打破了旧收付实现制,积极采用权责发生制。相关专家学者称这一转变为“英明的行为”,因为企业交易虽已发生,但企业尚未能够收取或支付出相应的现金,由此形成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此时企业要获得收取现金的权利必须得到购买方的承认,待购买方付款后,企业才能够进行应收款项确认。应付款项确认亦如此。
随着企业的发展,权责发生制越来越成为解决企业收入和费用确认问题的重要手段,此形势下,企业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来确认。除此之外,运用权责发生制也能够解决商业信用中资产与负债的确认的时间问题。
基于企业依据复式薄記规则确认某一项收入,因此必然同时确认到这一项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基于企业依据复式薄记规则确认某一项费用,因此必然同时确认到这一项资产的减少对负债的增加。所以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够解决会计各要素的确认时点问题。
权责发生制背景下,当企业发生交易事项时,并影响到企业的经济资源和义务,此时企业必须进行财务会计确认,此后若出现新起点计量行为,企业需进行二次确认。
2.税务财务会计确认的基础由于各国税法在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都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计税,因为它符合税收的支付能力原则,税务会计当然也要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在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之后,各国税法也先后由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税务会计当然也就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可以减少与财务会计的差异,降低征纳双方的成本。因为企业涉税行为纷繁复杂,税法并未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在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确认基础的前提下,对特定事项或特定行为,仍然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或以两者相结合的为确认基础。
在稅务会计中,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和应税所得等的确认,除符合税法规定的确认基础外,同时还必须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否则,还是不能实际予以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除税法特别规定外,税法扣除的基本原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只要是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费用,而不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基于不同时期企业享受的税收政策可能不同,特别强调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的确认时间不能提前或滞后。
参考文献:
1.盖地.论会计确认[J].会计之友,2012(3).
2.牛晓叶,曹志文.企业碳能力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J].财会研究,2012(5).
3.赵艳丽.现行会计确认、计量模式的评价与思考[J].财会月刊,2010(30).
4.罗绍德,王永超.现值:计量属性还是计量方法——基于可靠性视角的解读[J].财经科学,2011(9).
5.周洁,谢新安.论公允价值会计的确认[J].商业时代,2012(27).
6.赵艳丽,杨光.我国现行会计确认、计量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
9.税务档案管理财务 篇九
一、单项选择题
1.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资产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见教材第8页。
考核目的:通过对是否符合资产定义项目的选择,要求考生掌握资产的定义和特点。
2.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其冲减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冲减额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范围内。冲减时,应借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见教材第59-6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下的账务处理。
3.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的票据。见教材第27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各种票据的定义和特点。
4.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见教材第8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过程。
5.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由于商业折扣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因此,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均不产生影响,会计记录只按商品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入账。总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作为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对客户提前付款的鼓励性支出,作为财务费用。见教材第67、6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在存在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情况下,采用总价法核算有关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的确定。
6.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零售价法是指用成本占零售价的百分比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售价总额×成本率;期末存货的售价总额=本期可供销售的存货售价总额-本期销售的售价总额;成本率=(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购货售价)。见教材第106、107页。
考核目的:要求掌握采用零售价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核算时,期末存货成本的计算过程。
7.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单项比较法,亦称逐项比较法或个别比较法,指对库存中每一种存货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逐项进行比较,每项存货均取较低数确定存货的期末成本。见教材第110、11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个别比较法确定期末存货的价值。
8.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毛利率法是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售净额-销售毛利
=销售净额×(1-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见教材第105、106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存货计价采用毛利率法计算确定存货期末成本的过程。
9.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 ×( 1+预计使用年限)÷ 2];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见教材第169、17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年数总合法。
10.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原价记账。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计入财务费用,由当期损益负担。见教材第14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不同来源取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1.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见教材第173~177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12.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被投资单位由于接受捐赠、资产评估发生增值以及外币折算等原因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投资企业也应按投资比例计算分享的份额,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的账面价值。会计处理上,应根据计算的享有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投资准备”科目。见教材第20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全面掌握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13.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本期应计的投资收益等于本期应计利息加上本期摊销的债券折价或减去本期摊销的债券溢价。见教材第189~192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长期债券投资各期投资收益的确定,以及债券折溢价的摊销方法。
14.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如果转让的是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成本应按该项资产转让时的账面摊余价值,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见教材第21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
15.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按6%(小规模商业企业为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的计算。
16.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对于带息票据,企业应按照票据的存续期间和票面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并增加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在存续期间内何时计算应付利息并入账,由企业自行决定,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在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这两个时点上,企业必须计算带息票据的利息,并计入当期损益。见教材第224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付票据利息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17.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缴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见教材第25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销售不动产时的账务处理。
18.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发行的长期债券,应设置“应付债卷”总账科目,核算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本息的偿还情况,该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登记企业发行债券收到的款项和应支付的债券利息,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债券本息,贷方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债券本息。见教材第27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付债券的核算。
19.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按照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时,应按设备和随同设备一起引进的工具、零配件价款和国外运杂费的外币金额,并按规定的折合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补偿贸易引进设备应付款”科目;企业引进设备时发生的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等国内费用,应用人民币支付,不属于长期应付款,实际支付时,应借记“在建工程”“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长期借款”科目;长期应付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如汇兑差额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引进的国外设备安装完工交付生产使用时,应按全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见教材第28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时,有关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20.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一般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时,非股份有限公司应借记“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股份有限公司应借记“盈余公积――法定(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科目。见教材第326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盈余公积使用的账务处理。
21.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大于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实收资本额部分,企业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见教材,315~316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资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22.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约当产量比例法适用于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动也较大,同时产品成本中各项费用的比重又相差不多的企业。见教材第352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以及适用对象。
23.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营业费用”科目用于核算工业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销售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见教材第36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期间费用各项目的具体内容。
24.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约当产量比例法下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百分比
某项费用分配率=该项费用总额÷(完工产品数量+在产品约当产量)
完工产品应负担费用=完工产品产量×费用分配率
在产品应负担费用=在产品约当产量×费用分配率
如果原材料是生产开工时一次投入,在产品无论完工程度如何,都应负担全部原材料费用,即按在产品实际数量与完工产品产量的比例直接分配直接材料费用。见教材第352―35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约当产量比例法的具体运用。
25.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在这种销售方式下,购货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如果企业能够按照已往的经验对退货的可能性作出合理估计的,应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在销售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见教材第 368、36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收入实现的原则或标准。
26.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如果企业售出的商品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4项条件中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对于在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见教材第37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收入实现的原则,以及相应的账务处理。
27.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但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和奖金。见教材第43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
28.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外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出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见教材第44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
29.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财务预算的核心是现金预算。见教材第51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财务预算的内容。
30.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风险率=投资期望回收率×标准离差率×100%=104.4÷210×210÷2520×100%=4.14%,则投资方案可取的最低投资期望回收率为:8%+ 4.14%=12.14%。见教材第467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投资风险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投资期望回收率、标准离差率的数量关系以及有关计算。
31.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十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见教材第48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财务比率指标的计算。
32.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平均余额×360/销售收入净额。见教材第 482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财务分析有关指标的计算。
33.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净资产收益率=资产净利润率×权益乘数。见教材第48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
34.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测算实现目标利润必须达到的经济指标。见教材第514~516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影响企业利润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计算达到目标利润实现的各影响因素的变动额。
35.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预计利润表的编制。见教材第504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预计利润表中各项目的计算确定方法。
36.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长期债券成本率=100 ×8% ×(1- 30%)÷100 ×(1-9%)=6.15%。见教材第55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不同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率的计算。
37.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见教材第55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综合资本成本率的计算。
38.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见教材第537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
39.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如果有关方案的各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那么,在计算投资回收期时,必须按累计现金净流量计算,直到现金净流入量同投资额相等。见教材第576~57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投资决策分析方法有关投资决策指标的计算。
40.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内含报酬率是净现值为零或现值指数为1时的报酬率。见教材第58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三个指标之间的数量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41.标准答案:B、D、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会计要素的特点。见教材第8~1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引起各会计要素发生增减变动的具体会计事项。
42.标准答案:A、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见教材第3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各转账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43.标准答案:C、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外币账户又包括现汇账户和非现汇账户。现汇账户有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非现汇账户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股利等债权债务外币账户。在外币业务核算中也涉及到一些非外币账户,如原材料、固定资产、实收资本等账户。见教材第44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外币业务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44.标准答案:A、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在有现金折扣情况下,采用总价法核算的账务处理。见教材第70~7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收账款的核算。
45.标准答案:A、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包装物核算的范围。见教材第13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包装物核算范围的确定。
46.标准答案:B、C、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存货盘亏或毁损损失的会计处理。见教材第120、14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不同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47.标准答案:B、D、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借方登记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及有关税费;贷方登记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见教材第17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固定资产清理的内容,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运用。
48.标准答案:A、C、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原价记账。见教材第14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不同来源取得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包括的内容。
49.标准答案:B、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见教材第19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50.标准答案:B、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见教材第21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开办费用的具体内容。
51.标准答案.: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采购材料在途中发生短缺和毁损,应根据造成短缺或毁损的原因,分别处理,不能全部计入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见教材第118~11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对购入采购过程中发生损失的会计处理。
52.标准答案:B、C、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流动负债的分类。见教材第219~22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属于流动负债的具体会计事项。
53.标准答案:B、C、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发行的长期债券,应设置“应付债券”总账科目,核算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本息的偿还情况,该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登记企业发行债券收到的款项和应支付的债券利息,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债券本息,贷方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债券本息。见教材第27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付债券”科目的具体运用。
54.标准答案:A、C、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修改债务条件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见教材第29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债务重组时有关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55.标准答案:A、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所有者权益的内容。见教材第30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影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因素。
56.标准答案:B、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公益金使用的账务处理。见教材第327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公益金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57.标准答案:C.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材料费用的分配。见教材第33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材料费用分配的具体方法。
58.标准答案: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在产品清查和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见教材第35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发生在产品非正常损失时的账务处理。
59.标准答案:B、C、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见教材第378~37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委托代销商品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60.标准答案:B、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将自产产品、半成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时,应借记“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见教材第38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内部销售的账务处理。
61.标准答案:A、C、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若只是涉及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变动或非现金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如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将现金存入银行等业务属于现金各项目之间内部资金的转换,不会发生现金流量,而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用原材料或固定资产等对外投资等经营业务,则属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也不会发生现金流量;只有发生的经济业务涉及现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时,如用现金购买原材料、用现金
对外投资、收回长期债券投资等,才会影响现金流量。见教材第430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引起现金流量的具体会计事项。
62.标准答案:A、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公司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账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
明细账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见教材第416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编制方法。
63.标准答案:A、B.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财务管理的内容。见教材第45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64.标准答案:A、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已获利息倍数是企业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这项指标越大,说明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越强。见教材第48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各项财务分析指标的含义及特征。
65.标准答案:A、C.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杜邦分析法。见教材第48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杜邦分析法中的主要指标。
66.标准答案:A、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测算实现利润必须达到的经济指标。见教材第514~516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影响企业利润的主要经济指标,并能测算保证目标实现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67.标准答案:C、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股票的种类,按股东权利不同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优先于普通股票的一种股票,其优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优先股东享有固定的股息,而且股息分派在普通股之前;②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时,优先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比普通股东优先。见教材第52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股票的差异。
68.标准答案:C.D、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资本结构的类型。见教材第556~55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有关资本结构类型的一些基本概念。
69.标准答案:A、B、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预计生产量=预计销售量+预计期末存货量-预计期初存货量。见教材第51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预计生产量的计算公式。
70.标准答案:A、C、D、E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收购与创建相比较,收购有以下优点:
(l)能尽快在国内外形成新的生产能力;(2)能尽快在国内外占领新的销售市场;(3)能尽快扩大产品种类和开拓新的生产经营领域;(4)能获得被收购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品牌商标;(5)能获得稳定的货源;(6)投资额比较节省,特别是在低价购买不盈利企业或乘股价暴跌之机收购企业的场合,其投资额比创建会降低很多。见教材第56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对外投资的各种形式及其利弊。
三、计算题
(一)71.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见教材第390~40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确定。
72.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见教材第390~40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债务法下“递延税款”账户余额的确定。
73.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见教材第390~40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债务法下“递延税款”账户余额的确定。
74.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见教材第390~401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投资收益产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并计算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二)75.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投资决策的经济分析方法。见教材第576~58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某一投资方案的现金流量和现金净流量。
76.标准答案:A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投资决策的经济分析方法。见教材第 576~58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某一投资方案的投资回收期的计算。
77.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投资决策的经济分析方法。见教材第576―58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某一投资方案的净现值的计算。
78.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投资决策的经济分析方法。见教材第576~58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某一投资方案的现值指数的计算。
四、综合分析题
(一)79.标准答案: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见教材第186~ 19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长期债券投资的有关会计分录的编制。
80.标准答案: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应付债券的核算。见教材第279~284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应付债券核算的有关会计分录编制。
81.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见教材第194~20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有关“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核算内容以及年末余额的确定。
82.标准答案:B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长期投资的核算。见教材第185~205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企业各项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83.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所有者权益的核算。见教材第304~328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根据所有者权益的核算,掌握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各项目金额的确定。
84.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见教材第201~203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某项股权投资处置后,该项股权投资累计取得的投资收益的确定。
(二)85.标准答案:B、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材料的核算。见教材第114~12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材料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时有关材料采购、入库时有关会计分录的编制。
86.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材料的核算。见教材第114~12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情况下,期末库存材料实际成本的计算确定。
87.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材料的核算。见教材第114~12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情况下,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
88.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材料的核算。见教材第114~12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情况下,“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贷方反映的内容和具体运用。
89.标准答案:D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材料的核算。见教材第114~129页。
考核目的:要求考生掌握原材料盘亏的核算,盘亏时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的金额的确定。
90.标准答案:C
依据:财务与会计教材:存货计价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见教材第109~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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