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流程(共12篇)
1.分公司注销流程 篇一
分公司注销流程
1、银行销户(一周办结)
持《营业执照》、《印鉴卡》、《开户证明》、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在开户行办理账户销户。记得打印《对账单》!
(银行销户最好早于变更负责人,不然需要在银行处登记新负责人变更和营业执照后才能注销,变更登记时间要多一周左右)
2、变更负责人(当天办结)
在工商局地方分局网站提交“变更分公司负责人”申请,待审核通过(一般3天左右)后持营业执照等申请表格办理
3、注销国税(一周办结)
持《财务报表》、税控盘在国税处提交注销申请(涉及补税、财务报表,最好由财务办理)待国税审核通过后领取《国税注销证明》
4、注销地税(一周办结)
持《国税注销证明》、《财务报表》、税控盘在地税除提交注销申请(拿到《国税注销证明》后才能注销地税)待地税审核通过后领取《地税注销证明》、《清税证明》
5、注销营业执照(当天办结)
持《营业执照》、各类印鉴、《清税证明》等申请表格办理、(各地对注销文件要求不同,需在工商网站下载文书规范)当天办结,工商局会收缴营业执照并发一份《工商注销证明》
6、注销旅行社备案登记证(当天办结)
持《工商注销证明》、《旅行社备案登记证》到当地旅游局办理,记得领取《旅行社注销证明》!
2.分公司注销流程 篇二
一、税务注销与工商注销的法律后果
在税务管理工作中, 介于专业的限制, 很多税务管理人员较为精通财税知识, 而对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不太明晰。尤其是对税务注销与工商注销的法律属性不够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公司终止。在我国, 公司登记机关为工商局。由此, 工商注销为企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终止及法律上的拟制人格消灭的最基本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 持有关证件,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 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责令缴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税务登记仅是方便税务管理的需要而设定的, 而对法定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设定或终止的效力。也就是说, 即使没有进行税务登记, 该要纳税的还是要纳税。但如果公司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了 (工商注销) , 即便税务登记还在, 一般情况下那也是不能再进行税务管理的。实践当中就曾遇到过很多工商已经注销, 而税收的非正常户 (非注销违章状态) 还存在的例子, 致使股东办理新企业税务登记时受阻 (税务登记全省联网) , 这就明显混淆了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 应予纠正。
二、税务注销后的法律效应
通过上述分析, 我们知道, 税务注销并不产生终止公司权利、义务的效力。然而在实践中, 税务管理人员对公司税务管理的终结, 基本都以税务注销为基准。那么事实上是否税务一注销, 税务管理就万事大吉了, 实际远非如此。我们知道根据税法规定,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而有涉税事项发生的, 税务部门一样有义务对其进行税务管理, 要求其履行纳税义务。可见, 并不是说有税务登记才要进行税务管理的, 只要公司作为一个享有法律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主体尚存于世, 我们对其涉税行为就有义务进行监督与管理。有些税务人员对税务部门在公司税务注销后、工商注销前通过各种渠道获知的偷漏税或发票违法等行为的线索置之不理, 认为税务已注销, 不需要再进行税务管理, 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对于税务注销的公司, 只要工商尚未注销, 如发现其有涉税违法行为, 必须进行查处。如果该公司进入到清算程序或企业破产程序, 那么所欠的税款要作为债权进行申报, 绝不能税务一注销就算完事了, 而应随时关注公司的动向。特别需要税务人员警惕的是, 对于税务注销而工商未注销公司, 一旦发现其遗漏的涉税事项有可能涉嫌犯罪的话, 还必须尽早移送司法机关, 否则有可能使税务人员涉嫌包庇犯罪, 甚至渎职犯罪。
三、工商注销后的法律效应
工商注销意味着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上活动主体的消失, 因此其不再享有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来说, 涉及到该公司的民事、行政、刑事活动都应终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通常来讲, 工商已注销的公司, 税务登记肯定已经注销了。但实践中就是存在着一些特例, 工商注销了好多年, 公司原股东办理另一家投资企业时发现原公司的税务登记还在, 并且存在大量违章。要想去除这些违章, 以便原股东的新税务登记不被阻碍, 很多税务部门采取的常规手段就是罚款。更有甚者, 有些税务部门还让一个已经工商注销的公司再去领取发票补开注销前未完结的业务, 并且补缴相应的税款, 让法律界人士贻笑大方。 按照我们上述的分析, 公司全面法律关系的终止应以工商注销为准, 只要工商已注销, 通常情况下, 税务部门对税务管理就不再进行了, 如果管了, 就真成了“多管闲事”了。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发生时, 税务部门仍有可能要跟进工商已注销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说明已工商注销公司的原股东可能要为公司原债务买单。有人认为公司所欠税款属行政法调整范围, 税务机关不属于债权人。笔者认为, 这一点已经在企业破产法里有了明确的界定, 税款也是企业的“债务”, 明确被列入可申报债权中, 税务机关是当然的“债权人”, 公司股东的后注销赔偿责任当然地对原公司所欠税款适用。因此在已注销公司原股东出资未到位情况下, 税务部门就要考虑利用司法手段追讨原公司所欠的税款了。另外一方面要引起税务部门重视的就是, 工商已注销公司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虽然公司工商注销后作为一个刑事责任主体已消灭, 但刑事责任的追究有他的特殊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 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 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应当继续审理。这说明, 公司涉嫌犯罪的, 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即使公司已经消亡, 仍要一查到底, 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商营业执照吊销与工商注销的异同
在税务管理中, 不少税务人员易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的吊销混同于工商注销, 认为公司既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就不再具备法律上的行为能力, 就无需再对其进行税务管理。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吊销与工商注销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产生的法律后果也迥然有异。在我国, 公司的“生与死”采取的是与房地产的取得相同的法律原则, 即“登记要件主义”, 这就是说, 公司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取得与消失取决于设立登记和注销登记, 而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不是一种登记行为, 它本身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虽然对公司的部分行为能力 (经营资格) 会产生影响, 但并不会从终极意义上消灭企业的全部行为能力, 如清算能力、应对监督与管理能力、偿债能力等。因此, 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 只要尚未工商注销, 就仍然具备法律上的主体资格与拟制人格, 可以参与到各项民事与行政法律关系中来。具体到税务管理来说, 别以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从而丧失了经营资格, 但他的法律主体资格仍存在, 仍有义务接受行政管理, 税务局仍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与追讨欠税。并且税务人员还要时刻掌握被吊销执照公司的清算动向, 一旦开始清算或破产, 就需赶紧清查该公司欠税情况并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这项工作有些税务部门并未引起重视, 导致一些公司绕开税务部门办理清算, 甚至有的公司早就注销多少年了, 税务登记中还在作为一般企业进行税务管理。
五、应对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及工商吊销事件的措施
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及工商执照吊销事件所带来的执法风险, 使得各个税务部门不应再轻视对注销、吊销事件的管理。为了更好地服务税务征管工作, 最大程度地规避注销及吊销事件带给税务工作者的风险, 笔者谨从基层税务管理的角度提出如下几点应对措施:一是厘清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及执照吊销的区分。由于税务管理人员长期以来重财税轻法律的思维惯性, 遇到一些需要从法律上理清的问题往往不深究, 含糊其辞。这种现象在基层税务部门尤为明显, 很多基层地税部门连专门的法制科都没有就是很好的例证。笔者认为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 尤其是涉税行政诉讼日益增多的环境下, 加强税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愈发重要。而要避免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及工商执照吊销带给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 税务人员从法律上认识到这三者的实质含义、法律后果及重要区别, 是实施一切具体应对措施的基本前提。二是加强与工商部门及司法部门的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在税务管理中为避免由注销与吊销事件导致的不作为或乱作为, 化解执法风险, 需要及时地知晓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变化。如工商已注销的公司就不能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有的公司纵使税务已注销或只是工商执照被吊销, 出现税收违法行为, 只要工商未注销, 则仍要进行税务处理与处罚。此外, 绝大多数公司在工商注销前会进行清算, 这些清算可能由工商部门组织, 有些则是在法院主持的企业破产程序中进行, 为了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 需要税务部门及时掌握这些信息, 并及时地申报税收债权。所有这些都需要税务部门及时获知工商部门及相关司法部门的信息, 建立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合作与共享乃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捷径。三是加强税务注销审核。税收法律规定公司工商注销前应进行税务注销, 这是税务部门解决将注销企业税收问题的最后一道杀手锏。虽然有些企业通过非法途径绕开了税务注销直接进行工商注销, 或者少数企业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无需走税务注销程序, 但针对大多数企业来说, 税务注销是能够作为挡在工商注销前的最后一道屏障而存在的。在一般的税务管理中, 漏掉的税款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得以挽回, 但税务注销审核可不一样, 一旦审核疏漏, 会让国家税款无端流失。四是加强税务注销后跟踪管理。税务注销后, 有的公司还会经营, 又会产生新的涉税问题, 或有的公司被举报或在执法检查中被查出涉税违法行为, 只要该公司工商尚未注销, 就仍需进行税务处理或处罚。即使公司工商已经注销, 税务部门也不一定就此完事。有些股东投资未到位的公司, 如果工商注销后税款还未清结的话, 税务部门可能就要考虑利用司法手段, 向投资人追缴原公司欠缴的税款了。针对极少数公司的严重违法行为, 如果涉嫌构成犯罪, 即使工商已经注销, 涉税单位犯罪仍需被司法部门追究, 这时税务部门的调查与移送责任仍然不可推卸。因此, 税务部门绝不能一注销便了事, 而应设置专人管理税务注销后企业的资料更新, 以便发现新的涉税问题与执法风险, 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
六、结语
在税务管理中, 税务注销也好, 执照吊销也好, 出现执法风险, 税务部门都是有机会补救的, 唯独工商一旦注销, 一切皆无法挽回。因此实践中工商注销也常常是作为税收执法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存在的, 也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最重要一环。然而有些不规范的工商注销行为却经常将税务部门拖入尴尬境地, 如草草进行清算或未取得税务注销证明就强行注销。最令人头疼的是, 居然相关法律对此还没有规定相应的救济程序。这使得一些违法的工商注销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纠正, 损害了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使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徒增了税收执法风险, 这并不符合法制的“有错必究”原则。因此, 规定工商注销前的企业清算程序必须有主管税务机关的参与, 无论是否欠税 (不只是申报债权也作为清算组法定成员监督清算) , 也无论是工商机关组织的清算, 还是法院主持的企业破产程序, 以此堵住国家税款流失的巨大漏洞。同时, 借鉴刑事上对单位犯罪的处理原则, 由公司偷漏税期间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对公司的偷漏税款承担与其责任相适应的公司注销后赔偿责任。
摘要:公司的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与工商营业执照吊销有着截然不同的法律属性, 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但在税务管理中, 税务人员常常忽视这一点, 或是对其一知半解, 带来税收执法风险。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及执照吊销是否意味着税务管理工作的终结, 在各种情形下情况纷繁复杂, 并不可一概而论。从法律角度全面解析公司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及营业执照吊销所产生的税收法律效应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3.分公司注销流程 篇三
关键词:公司注销;工伤待遇;股东赔偿
如本律师最近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件:郑某自2012年2月起在某金属制品公司上班,主要从事钢管捡料及搬运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金属制品公司亦未给郑某缴纳工伤保险。2012年8月20日14时许,郑某在工厂工作时左手中指被机器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手中指指骨骨折、左手中指血管神经损伤。因金属制品公司拒绝支付郑某相应的赔偿费用,郑某于2013年2月2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金属制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金属制品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及经济补偿金等。在仲裁过程中,金属制品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办理了注销登记。2013年9月17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郑某与金属制品公司从2012年2月到该公司注销之日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并支持了郑某关于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金属制品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于2014年2月18日判决金属制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金属制品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向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于2014年8月12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1月2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郑某2012年8月20日左手中指指骨骨折、左手中指血管神经损伤为工伤。2015年1月21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郑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金属制品公司的股东刘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该会认为本案的主体不适格,遂于2015年8月26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郑某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此案的处理,涉及两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一是金属制品公司的股东刘某系自然人,他是否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适格主体;二是郑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由谁赔偿。
一、公司注销后,用人单位的自然人股东是否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适格主体
有人认为,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和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调整的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但均不包括公民自然人。并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更是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而本案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由于主体不适格,因此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本律师认为:金属制品公司已经注销,其法人资格丧失,确实不能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本案就成为一个死案。因为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第八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该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了在“有些时候用人单位已消失”的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将用人单位的出资人列为案件当事人的,因此金属制品公司的股东刘某可以成为本案中的当事人。所以本案将刘某列为当事人符合法律的规定,刘某是适格的主体,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二、公司注销后,公司股东是否应当对原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虽然解决了刘某的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但是还没有解决本案的核心问题,即郑某的工伤待遇到底由谁来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并且《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可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现金属制品公司已经注销,其法人资格已经丧失,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即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金属制品公司注销后分别作出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评定,但是郑某依然无法找金属制品公司支付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既然刘某是金属制品公司的股东,那么他是否应当承担郑某的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呢?
本律师通过查询金属制品公司的工商档案得知,其系刘某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该金属制品公司在注销时既未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也未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更没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在公司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所以,作为清算组成员的刘某没有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作为该金属制品公司负责人和清算组成员的刘某,在明知郑某正在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考虑到郑某工伤待遇的给付问题,但他仍然在未支付郑某工伤待遇的情况下注销了公司,给郑某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此有恶意逃避债务之嫌。
终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郑某在金属制品公司工作期间遭受工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国家设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由于金属制品公司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因此应由金属制品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负担郑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虽然金属制品公司已经注销,但其系一人有限公司,其股东刘某无法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且刘某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因而其应当依法承担对郑某的工伤待遇赔偿责任。这样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更体现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参考文献:
[1]邹汉英诉孙立根、刘珍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3期.
作者简介:
蒋文虎(1987.6~),男,四川省营山县人,四川大学法学院2013级政法干警硕士研究生。
4.内资公司注销流程 篇四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三步:登报公告。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去萧山日报登报公司注销费用500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2]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5.公司注销流程 篇五
费用约300元人民币。时间3天左右。
自刊登之日起45天后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
地税主要检查最近三年所有账目以及报税情况。有无偷税漏税,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税金缴纳有无延期。如发现上诉问题会依据相关给定给予一定处罚,数额一般在2万元|—30万元之间。
办理时间上各税务所规定会略有不同,整体上约一个月时间左右。
办理税务注销时会要求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最后地税局出具完税证明
第三步、国税所办理国税注销
国税的检查内容和地税基本一致。主要检查有无偷税漏税,发票开具是否规范。税金缴纳有无延期。如发现上诉问题会依据相关给定给予一定处罚。国税办理时间十天左右。
国税领取过发票的应先办理发票税款预交退税。同时将未用完的发票送回。发票丢失的,需缴纳罚金;根据数额多少罚金在2万元—10万元之间。税款未缴纳清楚地,会收取滞纳金。
最后国税局出具完税证明
税务注销时,主税种在地税的先注销地税。主税种在国税的先注销国税。第四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第五步、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第六步、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第七步、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
5、三次注销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八步、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第九步、公安局销毁印章
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提交材料 费用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纳的企业应先办理地税注销手续,注销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注销地税、国税、银行账户、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计证。
(一)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二)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
⑴《评估报告》;
⑵《业务报批单》;
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三)注销银行账户流程
1、填写注销银行账户申请表,经开户行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2、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未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注销。
(四)注销工商流程
1、领取《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及《指定(委托)书》并填写完整。
2、持《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注销银行账户通知单、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大约一周到工商领取注销工商登记通知单。
备注:
① 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要先到工商做备案登记,并登报注销公告一次或三次(于注销工商登记前45日进行登报公告)和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注销清算报告。
② 全民所有制、合伙制、分支机构和分公司类型企业注销工商登记不用提供登报注销公告和清算报告。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计证注销
领到工商注销通知单后,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统计证到工商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6.广州分公司注销流程时怎样的 篇六
广州分公司注销流程时怎样的
因为企业经营策略的变化,往往会需要将某一分公司进行注销。广州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城市之一,是许多公司当年开设分公司的重要选择,但是,随着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广州本身人力、土地成本的提高,许多公司有注销广州分公司的需求。下面,律伴为您详解广州分公司注销流程。
一、注销分公司的概念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审核程序及期限,参照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二、注销分公司程序
1、注销国税税务登记;
2、注销地税税务登记
3、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4、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
5、银行账号注销
6、注销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7、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需要提供具体资料情况
(一)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2、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
3、公章
注:一般要求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最后三年的清税报告;并需要查看公司帐册、凭证等资料
(二)公司清算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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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刊登注销公告
登报45天后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四)基本户注销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注: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五)工商局受理、注销
1、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注销声明的报样
2、全部公章
(六)注销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工商局注销回执
以上就是广州分公司注销流程和所需要的资料。虽然看起来有一些繁琐,但是一定要按照以上流程,按部就班地进行公司注销的处理,否则可能为以后埋下隐患。注销公司不仅仅是将公司的名字抹去而已,还涉及到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十分专业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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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公司注销流程 篇七
注销公司流程以及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崛起了大量的企业家走向了自己创业的时代,在这个竞争的年代,由于各种原因有些企业不想在经营下去了在怎么办?送你两个字---注销!但是大家应该都知道,注册公司容易,注销难,看了下面这张图,就能明白为什么注销公司要比注册公司麻烦? 那么,公司注销这么麻烦,不注销了,那就不得了。
万万不可以,不运营的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的后果您知道吗? 根据最新规定,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尽管如此,仍然有人误以为,不运营的公司不注销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公司没业务往来了,账户也没钱了,工商部门拿自己没办法。
但是,其实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1、经济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2、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 审核。
3、法人黑名单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为了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各法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可懈怠。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注销公司的注意事项: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公司注销流程: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 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
12、销户申请书
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8.分公司注销流程 篇八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一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注销流程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此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无此证)
2.本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此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无此证)
六、银行注销
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三证合一的无此证)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
12、销户申请书
9.分公司注销流程 篇九
一、国税:
一般纳税人(有金税卡)注销须知和流程
1、将结存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做缴销处理(可在税控上做作废处理,作废成功后做抄税操作).修改开票系统的金税时钟《当次进入开票系统修改有效》,操作方法:进入开票系统,点击:报税处理—金税卡管理---时钟个改(修改为次月1日至10日的任意一天)。重新进入系统,进行抄税。填女子申报表到申报窗报税。要说明是注销的非正常抄报税。
2、填写一份《税务登记注销表》【领表柜07号柜】,把作废的空白发票、《发票统一领购簿》一起拿到发票窗口缴销(填写《发票验旧供新表》【咨询台领取】)
3、到税控管理岗做修改IC卡时钟授权,回去把金税卡时钟改为下个月1号,抄办当月(1号—月末)税,填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报表【领表柜31、33、35号柜】到申报窗口申报当月的税款,将金税卡、IC卡交回税控管理岗缴销。
4、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发票统一领购簿》、《税务登记注销表》到综合窗口办理注销登记,领取《税务文书申请告知书》(告知书内容为未申报税款清单以及未结案的违法违章信息),把《税务文书申请告知书》上的事项处理完毕,再到综合服务窗口提交《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领表柜45号柜】各三看的全部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的需提交)
5、成功申请注销后会得到一份《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请纳税人持该通知书到税收管理员处咨询税务管理员审批需要的资料。
6、税收管理员审批通过后,请按《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上面的索取结论日期到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注销结果。(一般纳税人的注销申请审批时间为90天)注意:地无金税卡的一般纳税人在办理该流程的第1步时只需缴销发票,第2步申报当月税款,后续步骤一样。
1、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2、清算资产会计报表
3、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松岗要求前面季度的要打印)
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缴销发票、IC卡、金税卡
二、地税:
1、《注销税务登记表》
2、注销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申请注销的原因等。
3、董事会(股东会)关于企业解散决议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分支机构的一并提供);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5、地税登记副本复印件
6、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检查决定书或结论书复印件
7、国税纳税证明(收原件)分2份打印:开业——2008年12月31日年:2001年01月01日——国税注销日期
8、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书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提供近3年)
9、上三个《会计报表》:实收资本。租赁合同印花税
10、清算报告:企业直销税务登记鉴证报告(企业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三、营业执照:(先到工商局备案---登报—满45日后---到工商局注销)备案事项: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本表)
2、3、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注销事项: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或提交
公章缴销证明)(原件1份)(本表)
2、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5、6、7、8、9、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见说明1)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见说明2)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见说明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见说明3)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还应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三、代码证注销
1、工商注销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去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
10.杭州企业注销流程 篇十
一、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注销备案申请,通过之后签字盖章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领取注销备案通知书
二、登报
备案之后需要在市级以上的报纸进行登报,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三、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四、注销国、地税
登报公示之后,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五、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工商需要走网报程序。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时候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
六、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基本户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先注销所有一般户,再注销基本户。
七、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拓展资料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11.二级建造师注销流程 篇十一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1日 作者: 小丫 浏览量:317
1、登陆中国建造师网(http:///),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选择省份—xx—进入,选择个人登录入口进入
3、在右侧登录入口填写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注销业务即可。
5、填写完毕后保存,再进入企业登录入口,选择二级建造师-注销。
12.一人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篇十二
公司注销流程:
1、先在工商局做注销备案,需要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会注销决议,公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
2、银行帐户做好清算及申请注销所有银行帐户。 时间以各银行核准时间为准,一般为两周的时间左右。
3、注销税务登记证(这个手续是比较繁琐的,因为涉及查账,缴税等问题):
提供近段时间的财务报表、缴销发票、接受检查帐务、做好当年的税务清洁并补交可能的税金,以及税务局规定的需要的其他的资料,辅助其完成检查工作。找税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间估算10~20个工作日,最终时间以各税务局详细规定为准。
4、注销营业执照:
按工商局的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办理登报注销声明45天之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此程序可以和注销税务同步进行)
45天时间到了之后,凭税务注销证明及登报声明、做好公司股份清算在工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以及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
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公司注销需要资料:工商执照注销回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
有限公司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