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

2024-09-12

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16篇)

1.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 篇一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制度

1、流动党员在外出前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流出地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基本情况利用党内统计信息系统建档立案。

3、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动态掌握辖区内流入和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日常教育管理情况、生活就业情况以及服务需求等,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

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制度

1、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2、设立网络服务窗口,为流动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或其他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3、专用电话号码或服务网址要向社会公开,并在电信部门登记。

4、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受理流动党员的咨询服务电话。

5、建立本地区党务工作基本业务信息目录,畅通与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各大系统、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公安、劳动、民政与社会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渠道,以便及时受理流动党员咨询,为流动党员提供有效服务和帮助。

6、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的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可与同级党委组织部或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设立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合并使用。

流动党员远程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开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栏,开展网络咨询和服务工作。

2、若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通后,在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建立终端接收站点,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参加远程教育。

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

1、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流动党员及其家庭,了解生活生产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2、党员返乡后,党组织通过走访、慰问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与交流,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使他们同样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增强流动党员的光荣感和归属感。

调查研究制度

1、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适时组织开展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现状。

2、听取流动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建议意见,及时向党组织反馈他们的呼声和要求。

3、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为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安排一次,每月27日为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日。

2、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

3、每一次党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

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工作时间有人在“窗口”服务。

2、实行首问责任制,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服务。

3、属于本窗口办理的事项,能办的事马上办,不能马上的,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做到件件有结果;需转上级机关批准的及时转办。

4、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最先受理业务咨询、事务办理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全程负责请示、报告、答复、办理或督促协调办理,直至事务办结、群众满意为止而应承担的责任。

2、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不得对办理事项推诿、拖延或刁难。

3、首问责任人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热情接待并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做好接待记录。

(二)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对办理事项给予可否办理的明确告知;对不能马上办理的,做好解释和抚慰。

(三)耐心说明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和政策依据等。

首办责任制

1、首办责任制是指将要求办理的事项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2、承担首办责任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认真履行首办责任制,对属于工作职责的事项,应履行首办责任人的职责;对不属于工作职责的事项,按照规定移交相关人员,受移交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3、非首办有关人员,应对首办责任人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

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

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

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

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

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

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

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

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

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

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

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2.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 篇二

一、新中国建立后农地制度变迁与农村人口流动的历史回顾

农村土地制度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 在农业生产关系中, 围绕土地问题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 是人们在农业问题上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农地制度构成农村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它包括农地产权制度、经营制度、流转制度和管理制度。农地为农民提供就业、社会保险、收入来源等福利, 因此不同的农村土地制度将影响农村人口流动。纵观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与农村人口流动二者的轨迹, 可见一斑。

㈠农民土地私有制与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 (1949年~1952年) 新中国建立初, 为了适应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建立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土地制度———土地个人所有, 家庭分散经营。这次土地改革使得农民获得了土地, 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到1952年底, “土改”运动基本完成, 这标志着农民土地所有制取代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都集中于农民。由于农民可以充分享受和行使自己作为土地主人的权利, 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 农村生产力得以迅速发展。同时, 在1950年~1952年,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没有土地及其它因素对农村劳动力的束缚, 较多的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因而, 城镇人口比重由10.64%上升到12.46%, 城镇人口总数由5765万人增加到7163万人, 增加了1398万人。这一时期成为农村人口流动的迅速转移时期。

㈡农业合作社制度与农村人口流动的减缓 (1953年~1978年) 从1953年起, 为了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 农村土地制度又发生了一次剧变, 农民的土地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这次土地改革以合作化、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为三个层次, 逐渐地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与农民家庭彻底分离, 形成了政府直接控制农村生产要素配置的体制。这直接限制了土地的流转和人口的流动。为了确保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建立起为之服务的计划经济体制, 政府通过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和实行集体经营, 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权。农民不仅被束缚于农村, 而且被束缚于土地上和集体生产经营模式中。农村人口不但不能在城乡之间、产业之间自由流动, 而且在农村内部也不能自由流动。

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村人口流动的加速 (1979年至今) 到了1978年, 发端于安徽省小岗村的“大包干”, 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1979年开始的农地制度变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在1979年~1983年经历了生产队到包干到户的过程之后, 最后确立了农地的集体所有、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形态, 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启动了我国农村人口的城乡流动。二是在1984年~1993年, 这一时期确立了农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框架, 即中央明确将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15年不变, 实现了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开。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 土地制度的变化, 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而且逐步地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同时, 城镇非农产业的发展吸引部分农村劳动力迁移到城市, 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三是从1993年到现在, 随着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与完善以及农户家庭对土地经营拥有稳定权利的强化。1995年国家提出土地承包期实行30年不变, 并进一步强调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其中再次强调“耕地承包期为30年”,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等。承包期的延长, 使农户获得了土地的长期使用权, 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农村土地改革伴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 大量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居住生活, 农村人口的跨区域流动得以迅速发展。农村土地制度的变化、农村人口的流动, 加快了农业产业的市场化进程, 而这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又反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的自由流动。

二、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的约束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中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不仅改变了新中国成立30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而且促进整个社会一系列改革。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 农地制度对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约束将会愈来愈明显, 尤其在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限、土地均分以及土地作为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四个方面。

㈠土地承包经营权受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给予农民土地经营权, 而无转让权和处置权, 这又将农民与土地捆绑在一起。在这种制度约束下, 农村劳动力彻底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本是相当高的。如果农民选择离开土地进城务工, 大部分是从事劳动力密集型行业, 例如建筑业, 这些行业一般都有年龄要求, 过了一定年龄, 他就很难继续工作, 那时他们还是会再回到土地上。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 农村劳动力大多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 即使对一些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 承包土地也成了他们转变农民身份、离家创业的羁绊。从这个角度讲, 现行的农地承包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构成了制度约束。

㈡农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是将土地这一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在生产者之间的“流动”配置。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 在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开始悄悄萌芽出对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转, 后来蔓延到内地。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久便出现了土地流转, 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自发产生的制度供给。但是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不明晰, 导致土地流动缺乏合理的机制, 阻碍了我国农地的市场化发展, 也使大量的农业剩余人口不能完全地从农业转移到其它产业。虽然收益比较高的地区和产业对农村部分劳动力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但土地流转制度长期保障机制的缺乏使他们不能彻底转移, 这多表现为局部地区和季节性的“民工潮”。

㈢土地均分制度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在现行农地制度下, 我国农村集体的土地基本是按人头平均承包的, 不论土地面积大小或土质肥瘦。这种按人口与土地质量好坏均分的土地制度, 使农地的经营规模非常狭小, 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我国每个农户平均承包的不过0.5公顷, 而美国农场主所拥有的土地是我国农户的400倍以上, 欧盟是我国的40倍以上, 即使是韩国和日本也分别比我国高3倍以上。如此狭小的土地经营规模, 加上土地的报酬递减和农产品需求弹性降低, 导致农民从每亩农业用地得到的净收益不过二三百元。较低的收入使农民逐渐丧失了对土地耕作的热情, 特别是缺乏土地投入激励和农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土地生产力提高缓慢和农业技术进步延缓反过来限制农业人口流向城市。

㈣土地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结构的转型, 农地制度也为广大的农村人口提供了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长期以来, 农民一直被排斥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处于边缘地带的农民便只能依赖于土地。一方面, 土地能够为农民提供生活保障, 这与土地作为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不无关联;另一方面, 土地可以为农村人口提供稳定的收入, 从而可以避免因迁移到城镇而可能面临的失业, 农民既可以以土地为劳动对象, 也可以以其它生产资料为劳动对象。正是因为土地为农民提供了农民自己和国家都无力承担的社会保障功能, 使部分农村劳动力宁愿抛荒土地也不愿将土地转租出去, 陷入一种“既留不住, 又离不开”的怪圈。

三、对创新农地制度促进农村人口流动的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 对农地制度所进行创新, 既要促使已经具备脱离土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生产经营者没有后顾之忧, 加速农村剩余人口转移的步伐, 又要能稳定农业生产、稳定农村社会、促进农业进步。

㈠完善农地产权制度农地产权界定不清, 农民的农地所有权保障不力, 都是现行农地制度中的不利因素。有效的产权必然允许自由的转让财产, 不能转让的产权则是残缺的产权。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应是消除土地使用权及其流转时间的限制, 使土地不仅只是集体局部调整, 而是能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进行交易, 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就要科学界定土地产权和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 将模糊的农地承包关系转化为清晰的土地产权, 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转移时可以出租土地, 在返乡后也可以重新获得土地, 以解除农民失去土地后没有保障的后顾之忧。

㈡建立灵活有效的农地流转机制清除农地流转的人为制度障碍, 建立灵活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人口流动。因为农地产权的明确界定只是为农地在市场机制作用进行流动提供了前提条件, 还有农地流转的资金来源、培育土地市场体系等问题没有解决。这就要一方面加强和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农地流转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 建立完善的流转机制, 其中包括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土地流转中介机构等。同时, 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应与劳动力转移的步伐相适应。

3.制度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篇三

2010年5月28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27日就“06沪水务”(120607)、“08广纸债”(122999)两公司债券存在的被暂停上市风险做出提示。公告称,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并在上证所上市的“06沪水务”(120607)和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在上证所上市的“08广纸债”(122999)具有被暂停上市交易的可能。

具体涉及到的法律和法规有以下三条,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级最高,属于国家的法律,所以无法轻易更改。如果任何监管部门或机关单位有不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那么它的行为将有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萁性质与金融圈里常见的违规行为有本质上的区别。其中,第六十条便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以及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不仅如此,还有属于部级的法规的各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就规定:债券上市交易后,发行人若出现公司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未按照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及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情形之一的,该债券将被停牌,交易昕并将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其上市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4条亦有类似规定。

如此之下,退市就会造成信用风险吗?当然不会。其实,这次退市事件主要的原因是在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时,撰写人未全面考虑到债券信用风险的多层性。在考量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中,我们应该主要考察信用框架中的三层偿还能力,即常规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流动性资产和可变卖资产及外界再融资能力。

而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只考虑到对第一种偿还能力的审核。实际上。这次将强行退市的丽个债都有中国五大银行作全权担保。其中“06沪水务(120607)”的担保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而“08广纸债(122999)”的担保人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从担保和再融资的角度看这两个AAA债券,它们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信用风险。但是由于法律的狭隘性,所以有关监管部门也是无能为力。

除此两大债券,目前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的债券还包括:06沪水务(120607),08广纸债(122999),09豫投债(122969),06豫投债(111029),08湘有色(111043),*ST钒债(115001)。

4.厨师晋升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提升后厨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厨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厨房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厨师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二.晋升路径

1.三级厨工 二级厨工

一级厨工

(1)无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定级为三级厨工,工作满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为二级厨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2)二级厨工工作满六个月经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为一级厨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3)晋升为一级厨工后工作满一年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炉灶、小吃、冷菜等岗位跟师学习,特别优秀者经考核合格后可提前六个月申请选岗学习。2.一级厨工

四级厨师

三级厨师

二级厨师

一级厨师

(1)四级厨师由一级厨工晋升,跟师学习期间待遇不变,工作满六个月考核合格者可晋级为三级厨师,享受三级厨师待遇。

(2)三级厨师工作满一年,经过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为二级厨师,享受二级厨师的福利待遇。

(3)二级厨师需要工作满二年,经过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为一级厨师,享受一级厨师的福利待遇。3.一级厨师工作满二年后,具备厨政管理才能的可晋升为副厨师长或厨师长,享受相应岗位的福利待遇。

4.在厨师长岗位上工作满三年者,同时又具备较高的管理与产品研发能力者,经董事会考核合格者可晋升为行政总厨,享受相关待遇。三.晋升原则

1.厨房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相应级别的内部员工选拔。2.因厨房工作需要,对各方面能力特别出众者可破格提拔。

3.厨师长等管理级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四.晋升程序及审批流程

1.厨工的晋升由厨师长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行政总厨审核。行政总厨须与晋升员工谈话并签批是否通过,对通过者须在酒店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方可报总经理审批。

2.厨师的晋升由厨师长与行政总厨共同负责考核,由行政总厨将考核结果报总办主任。总办主任与晋升的厨师谈话并签批意见,对通过者在酒店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由总经理再次考核后签批。3.厨师长等高级别的管理岗位由行政总厨推荐,由总经理进行考核。4.厨工以及厨师在工作满相应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是否晋级的讨论,讨论由总办组织厨房、餐厅等部门管理人员参与。如果讨论通过晋级的按本款第一至二条的要求进行。五.厨师晋升培养

1.厨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获得不断的培训,在新员工入职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向厨工介绍本晋升制度,让厨工明确其职业发展方向与定位。2.厨工在工作期间厨师长每周必须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其工作与生活情况,多给厨工鼓励与帮助。厨师长必须将谈话进行记录并上报办公室备查。3.厨部根据酒店生意情况开展厨师培训课,每月不得少于2次理论学习,3次实操学习。

5.厨师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五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就餐卡,禁止收取现金;任何人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员工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帐可查;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私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做他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就餐者,cheap air nikes,要照价赔偿。

六、做到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坚决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油等不良情况。

八、坚持管理制度。餐厅做到餐餐打扫,一天一拖,三天一洗,polo mens sweatshirts;操作间做到一菜一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九、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polo shirts for men。

十、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十一、所有员工就餐时必须排队,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禁止酗酒、斗殴、大声喧哗、损坏公物和餐具(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十二、食堂员工禁止进入公司工作间闲逛,挪用公物,禁止进入其他员工宿舍。(除特殊情况)

十三、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6.流动红旗评比制度 篇六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常规管理水平,调动全校各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和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常规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内容如下:

一、二、流动红旗评分标准评比项目:两操、领巾标志、文明休息 评分细则:

1、标志:

红领巾是少先队的标志,少先队员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好红领巾,并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任何同学不得将红领巾挪用他用,如,捉迷藏、双脚跳等(除体育课急用外)违者扣1分。

红(绿)领巾、标志、值日标志、校徽在规定的上学期间要穿戴好,早读前(7:30—7:40)及课间(不定时)有大队干部进行检查,1人不带扣0.2分。

2、两操:

广播操:

A、听到音乐声响起,安静的在走廊上排好队伍后,按规定的路线行走,升旗或做操要踏步进退场,精神饱满,不讲话。队伍行进整齐、有序、轻声。否则1人次扣0.5分。

B、做广播操时,精神饱满,按韵律节奏,做到动作规范到位、不讲话,不做小动作。如一节有3至5人做错的扣1分,有站立不动者毎人扣1分,看到就记录(偶然性)。还有老师不定时的抽查。

眼操:

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后,学生不能做其他事,认真做眼操,穴位正确,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做其他的事情,有睁眼的1人次0.2分穴位明显错误的1人次0.2分

3、文明休息:

① 上下楼梯靠右轻声缓步行,不在楼梯上吵闹,玩耍,追逐打闹、三人并排,两人并排不超黄线,否则1人次扣1分,楼梯几步一走或

跳、扶着扶手往下滑的1人次1分。

②在走廊或操场有奔跑、吵闹、大声叫嚷现象,在走廊或操场上横冲

直撞,做危险性游戏的1人次扣1。

③ 在校园内乱扔垃圾,从楼上往下扔垃圾(倒水、杂物)等、中午洗碗插队,欺负低年级学生不听劝阻的。违者1人1分。

④ 学生讲粗话、脏话的每人次扣1分,打架者每人扣2分,并进行批评

教育。

三、检查方法:

①每学期由大队部负责挑选三——五年级部分工作认真负责,且责任心较

强的学生组成值勤小组,要求一学期固定人员、统一培训,并进行具体的分工和指导。

②采用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分。

③评分时力求公平合理,同时要及时指出并纠正同学的一些不良现象。

④值勤队员每人都要准备好一本小本子,随时进行情况记载。(包括好人

好事和不良行为,要尽量记下他们的姓名,以便班主任老师进行教育。)

⑤每个检查项目分工到个人,每天放学后将当天各班评比情况公布在“日

常行为规范评比展板”内,并将好人好事记录下来,给予适当加分。

四、细则说明:

1、学校值日生如有违纪现象、或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者,加倍扣分。

2、班级对扣分情况产生异议时,应直接向少先队大队部或值日老师反映,少先队大队部或值日教师必须查明真相,向当事班级作出反馈。

3、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由德育处和少先队大队部负责解

释、处理

4、红领巾监督岗成员应注重公正、严格的原则,并同时接受全体师生的监

督,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5、加分:

(1)好人好事:根据事件大小酌情加分。

(2)班级获奖:获校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当月的校纪评比总分分别加3、2、1分,五、检查评分结果使用

作为考核班主任工作和评比优秀辅导员的依据之一。

7.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 篇七

当下,在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壁垒逐步打通的格局下,农村教师进城的比例逐步增大。诚然,一方面,此举有利于城市学校补充新鲜血液,逐步优化师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农村教师走出山沟沟,领略色彩斑斓的城市教育。

不过高兴之余,一个现象不容回避:由于教师流失,新教师又一时难以到位,不少农村学校的教学工作陷入瘫痪,校长心里十分纠结。优秀的农村学校竟然成了城市学校的“育师场”,依笔者近20年一线教学经验而言,这样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现实不容回避。

鉴于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尽快细化顶层设计,规范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挖墙脚”的行为。一是加强制度完善。“挖墙脚”不见得都是坏事,但必须切实规范引进农村教师行为。比如说,限定人数、对口交流等都是不错的选择,不能只引进不输出。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不妨考虑城市师资下乡锻炼、交流。唯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整个区域的师资均衡发展,而不至于出现城市学校门庭若市、农村学校门可罗雀的天壤之别。二是根据各城市学校师生比,确定哪些学校符合对口引进与输出的条件。切忌随便进进出出,人为地造成城市学校人浮于事、农村学校人迹罕至的师资失衡格局。

此外,教育部门应逐步改善农村教师福利,用精神关怀和物质福利留住那些想进城教师的心。首先,教育部门要加大暖心工程力度,温暖农村教师那颗扎根山村的心。城市和农村的教育环境、教师福利与待遇的确迥然不同,或者说有明显差异。此事不容回避,也无法短期消除。不过,有一点大有可为:政府部门可加大人文关怀、福利倾斜,切实地让农村教师不舍得、不忍心离开农村。比如说,及时了解农村教师的内在需求,解决他们的家庭困难、婚姻问题等生活实际难题,就是一条切实可行之路。其次,让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流动起来,从根本上杜绝只引进不输出的怪现象。比如,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加强合作,增加一些对口交流互动,如手拉手、师资互补等。

其实,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挖墙脚”不可怕,可怕的是相关职能部门熟视无睹。若想根治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挖墙脚”的问题,当务之急,需服两剂药:其一,规范城市学校到农村学校“挖墙脚”的行为;其二,逐步增加农村教师福利。如此才能从顶层、底层两个维度统揽全局,有效拉长区域性师资发展不均衡的短板。

8.社区流动人口制度 篇八

管理制度

根据一社区一特色的定位工作开展,我社区被定为“流动人口绿色信箱”服务管理型,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了“流动人口绿色信箱”管理制度。

一、结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每一位包片的责任区干部都要对自己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将接收到的信件、包裹及时送到流动人口居住地,亲手交到流动人员手中,不得私自收藏,严格落实与流动人口签订的代办协议。

二、每天要及时收集信箱里的各类信件材料,按照急、中、缓分类,对于急需办理社区可以办理的及时进行办理,办不了的,进行调解限时办理,不准找任何理由进行拖延。

三、对于每天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甄别分类,去伪留真,各类信息要在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不得拖延暂缓。

XX 社区 2011年6月29日

四、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本县(市、区)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县(市、区)暂住的公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公安、劳动、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工商、教育、卫生、城建、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办证、登记工作。对距离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较远、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村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办理有关流动人口的证件和登记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接纳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流动人口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流动人口应当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履行义务。

流动人口对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检举揭发或向司法机关控告。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七条 劳动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劳动管理与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社会保险等服务。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劳动争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发放和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节育技术服务。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中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来谋职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条 民政和公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中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

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十二条 教育部门负责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卫生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卫生防疫和健康检查工作。第十四条 城建、城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对流动人口聚集地的规划、房屋出租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对流动人口实行证件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育龄流动人口还须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第十七条 流动人口在暂住地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在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关合法有效证件按下列规定到暂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暂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户口簿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外地常设机构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单位或雇主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租赁房屋的,由房主携带本人户口簿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带领租房人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申领暂住证;

(四)在宾馆、旅店、招待所包房的常住机构中,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员,由常住机构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距离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较远、交通不便边远山区的村民家中的,按照本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到乡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委托的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申领暂住证。

第十八条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流动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外来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须持有关合法有效证件到暂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第二十条 《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证件期满需继续办理的,应在期满一个月内办理换证或延期手续。证件丢失或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到原发证机关申办补领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流动人口中从事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时,应当查验《暂住证》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第二十二条 接纳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教育和督促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扣押流动人口的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流动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维护暂住地的治安秩序、环境卫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部门依法开展的儿童免疫、疾病检疫、健康检查等;

(二)有关部门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时,流动人口应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三)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暂住证》的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共同负责管理,以暂住地为主。

接纳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外来务工、经商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流动人口应向暂住地缴纳流动人口管理费;管理费由暂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收取;收取的管理费,上交同级财政,专项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收取管理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

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七条 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教育、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各项服务。

第二十八条 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照,手续齐全的,有关机关应及时办理,不得故意拖延、刁难。

第二十九条 招聘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劳动报酬和休息权利。

第三十条 凡依照本条例办理了有关证件的流动人口,在正当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依法需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时,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与当地公民同等对待,提供方便,及时审核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

(二)、(三)、(四)项规定的,对单位或责任人处以警告,并按未申报暂住登记的人数每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经查出在限期内仍不办理的,处以警告或五十元以下罚款;

(二)招聘、雇用无《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单位和个人,限期不改的,按每招聘、雇用一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一万元。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发证机关给单位或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的,由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骗取、伪造、买卖《暂住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发证机关,收缴其证、卡,处以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有关管理机关收缴罚没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罚没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没款。第三十七条 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暂住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由省劳动厅统一印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第四十条 台、港、澳同胞,华侨、外国人的暂住登记和劳动就业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一、流动人口“五个一”管理办法

(一)流出人口

1、填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登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3、签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办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建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合同书等)。

(二)流入人口

1、填写一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2、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签订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每半年一次“三查”(查环、查孕、查病);

5、建立一套档案(婚育证明复印件、信息通报单存根、避孕节育报告单存根、合同书、生育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等)。

二、两地联系制度

1、流入地与流出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在共同管理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

2、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互通有关情况。流入地对流动人口查验登记后,确定由乡镇或者社区、村委及时向流出地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流出地乡、(镇)、村收到信息后,在四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反馈回复。

3、流入地定期对重点管理服务的已婚育龄流动妇女进行“三查”,每年不少于两次。

4、两地要积极配合落实有关查询,处理好来信、来电,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及《生育证》的发放等。

5、计划外生育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办证制度

1、热情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

2、为外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年龄在18—49周岁的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证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社区或村委会填写申请表,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乡(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严格收费标准,不乱收费,搭“车”收费,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验证制度

1、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2、成年流动人口到达新居住地,在3至15日内持《婚育证明》到乡、(镇)计生部门申报,查验证件。验证机关应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签名盖章。

3、未办理《婚育证明》和持过期证件的流动人口应及时出具书面通知,限期回原籍补办,换领新证时应提交过期的《婚育证明》,省外30日,省内20日,市州内15日,县内10日。

4、《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两次,持证人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办理变便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现居住地跨居住,每年底到现居住地检查,不在现居住地跨居住的,到户籍所在地接受年检。

9.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篇九

员工流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员流动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而实现就职公司或就职地区的变换。狭义的人员流动则是指以岗位为基准,由于员工岗位的变化所形成的人员从一种工作状态到另一种工作状态的变化。

本节主要介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员工晋升实施制度范本

晋升时员工在公司内部向高职位的调动。职员在提升后,会获得更大的权力以及报酬,同时压力、责任以及挑战也会跟着大起来。

第一章目的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员工晋升可分为员工部门内晋升和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1)员工部门内晋升 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报人事部存档。

(2)公司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员工晋升表》,或者《员工转正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事部存档。员工晋升分为三种类型 :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职位不变、薪资晋升员工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不定期 和试用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营业情况,有年底进行统一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进行晋升。

员工晋升依据 :公司普通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评定工作表现优秀。公司部门经理级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总经理评定工作优秀。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员工晋升权限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核定。部门经理或主管,由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普通员工的晋升分别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并通知行政部。

调动是员工在公司内部的水平调动、同一职位之间的调动,或是在保持职位不变的情形下变动工作地点。员工调动实施制度有以下7项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调动管理,规范员工调动程序,使得各部门工作和人力资源达到最佳的匹配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度效力

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的管理。第三章岗位调动内容 岗位调动包括以下内容

(一)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被批准的;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调动的;

(三)因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岗位发生变动的。第四章员工调动程序 员工调动程序 有以下两点

(一)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的 ;

1、员工与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从各部门办公室领取《员工调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审批;

4、新工作部门领导签字审批;

5、报公司人事部审核;

6、总经理批准;

7、办理员工调动交接手续,并将填写好的《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单》交回原所在部门办公室;

8、经审核批准后人事部发《调动函》至员工调入部门;

9、员工凭《调动函》到调入部门上岗。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要求员工调动:

1、与被调动人员协商;

2、经协商,被调动人员同意后,从部门办公室领取《员工交接登记表单》;

3、办理员工调动交接手续,并将填写好的《员工交接登记表单》交回原所在部门办公室;

4、公司人事部签发由总经理批准后的《调动函》至员工调入部门。

5、员工凭《调动函》到调入部门上岗。第五章薪资管理

员工调动后薪资变动管理 包括以下内容。

(一)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调动的,调动后薪资参照调动前薪资水平以及调动后岗位薪资范围等进行定薪,但不得高于调动后同类岗位最高薪资水平。

(二)因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对员工岗位进行平行(职级不发生变化)调动的。调动后薪资参照调动前薪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调动前薪资水平、(三)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目前岗位工作,发生岗位调动的。参照调动后同类岗位薪资情况定薪。第六章相关处理

员工未办理调动手续的,不得随意调换岗位。违反员工调动程序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第七章办理手续

员工调动的原部门需同调动人员一起办理好相关工作、物品等交接手续,手续不清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原部门承担。

员工降职是一种相对晋升的职位调动,是将职员调动到比原职位低的岗位。员工降职实施制度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第一章降职理由

员工降职主要有以下理由。

(1)纪律处分措施:主要针对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

(2)员工失职、表现不好: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以及因重大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职员。(3)健康问题或者工作意向的变化。

(4)公司裁员或者裁减组织结构层次:这种情况主要是某些高级职位被取消,但公司想留住高素质人才,就把他们安排到低一点的职位上,一般公司会保留他们原来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

第二章注意事项

员工降职制度实施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降职实施应遵循合理的程序,必须先得到支持降职决定的事实材料,用事实说话,不要凭公司领导的个人好恶来决定员工的降职问题。

(2)降职理由以及意图让被降职员工了解,允许员工提出意见并与之进行沟通。

(3)实施降职决定后,要照顾到员工的情绪,维护被降职员工的自尊心,在必要时对其进行说服与劝导。

人员调整程序范本

表8-5 所示为人员调整程序范本。

表8-5人员调整程序范本

(1)调出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出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人事部。

(2)经人事部审批后,调出人员需填写《申请调出表》,办理调出的相关手续。(3)人员调出后,人事部需马上更新《人员统计表》,并将《调出申请表》以及《工资停发表单》等相关资料归档整理。

(4)需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求与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以及所在部门对调入人员进行面试,了解调入人员的情况。

(5)人事部去申请人所在部门阅档,了解调入人员的具体情况。

(6)调入人员需要进行身体检查,其结果若与要求相符,由人事部开具调令。(7)办理调入手续主要有核实工资,填写《人员登记表》、《工资转移表单>以及更换工作证明等。(8)人事部与接收部门要马上填写职员的调入记录,并建立有关档案资料。

人事变动申请表

表8-6所示为人事变动申请表。

员工调动审批表

表8-7所示为员工调动审批表。

管理人员升迁计划表

10.农村信用社应对流动性风险策略 篇十

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

——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薄弱。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国家不再为银行兜底,无形中增强了流动性风险。农村信用社长期背靠国家信誉,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普遍缺乏危机感,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对流动性风险重视不够,缺乏对本机构流动性风险引发破产倒闭可能的思考。

——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系统不完善。当前,农村信用社还未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信用社内部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的早期预警机制、中期防范与转移的控制机制、后期降低风险损失的挽救机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人才匮乏。尽管近年来农信社引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逐步构建起资产总量、计划和规模的管理体系,但风险管理还处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阶段,流动性风险管理比较粗放,从而导致大部分农信社、农商行没有专业化的团队研究和管控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尚存缺陷。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不断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导致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不同市场间高度相关,流动性风险蔓延速度加快,影响范围不断增强,仅仅依赖单个流动性指标的良好表现已不能完全反映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状况。

——潜在流动性风险客观存在。随着近几年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临时存款、保证金存款、以组织资金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增加,现代化支付业务在农村地区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P2P、民间借贷、移动支付、网上支付以及自助支付发展迅猛,其负债的波动性在不断加大,传统的柜面资金头寸管理模式已滞后于业务发展,加之受经济下行的影响,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农村信用社潜在流动性风险客观存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为打好这场未知的攻坚战,4月17日,大竹县联社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大竹县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员工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对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流动性风险特征的深刻变化,全面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流动性不足会产生挤兑甚至倒闭,流动性过剩会压缩信用社盈利水平,无法实现股东预期回报。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要保证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与本金融机构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与财务实力相匹配。通过借鉴吸收国际、国内同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主动采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银行经营利润的最大化。

——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系统。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各条线与部门职能和责任,对流动性风险真正形成硬性约束,使监管部门的作用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二是建立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成立流动性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对大额资金异动、存贷款异常和流动性状况等方面的监测和预警情况建立及时报和日报制度。三是健全流动性风险问责机制,形成刚性约束要求,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战略意图能够在各个层面具体工作之中得到严格执行。对管理不到位、发生流动性风险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以及出现流动性风险而处置不力的,农信社将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尽可能地保持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不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打造流动性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全面分析农村信用社当前人才培养的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根据各类人才成长的特点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研究提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培训机制、内容和方法,实现人才培养总量目标、结构目标和机制目标的有机统一,促进人才总量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同农村信用社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人才培养机制同各类人才成长的特点相适应,人才素质同当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同时,坚持将加快本单位人才培训同引进同业专业人才和招聘有专业背景的高校毕业生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加强存贷款的流动性监测。流动性管理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存贷款的流动性进行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大额存款的流动、余额、结构及流向等关键性指标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同时设计压力情景,计算压力情景下相关指标的可能变动,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政策。并开展扫街、扫商户、扫集贸等上门走访活动,明确专人上门进行宣传和维护,从源头上防止大额存款流失。在目前国内经济形势纷繁复杂,人民思想意识和社会经济多元、多变、多样化发展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体系,明确舆情监督员,执行舆情值班制度,于每日上、下午在网站、微信等传播媒体通过关键词实施定向监测与全网监测,一旦发现涉及农信社负面报道或误导性言论,及时跟帖澄清事实,及时上报舆情监测情况,正确应对并向县联社报告,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若发现有其他金融机构存在不当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应在第一时间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大力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一要提高零售类客户的存款比重,增加核心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形成合理的来源与使用分布结构,以获得稳定的、多样化的现金流量;二要提高流动性来源的稳定性,并减少对波动较大的债务的依赖;三要提高主动负债能力及筹资能力,改善期限结构错配状况;四要降低信贷资产占比,提高非信贷资产比重,实施稳健的信贷投放政策,加强信贷资产管理,全面改善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升资产流动性;五要逐步提高票据贴现、质押贷款比重,增强信贷资产的变现能力。

11.学生流动情况报告制度 篇十一

为了全面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确保学生在班的稳定人数,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1、班主任教师全面了解掌握本班学生自然情况,及时与学校“控流保学”领导组进行汇报和说明。

2、进行有针对性地工作,并形成个人工作思路,加强易辍生的工作。

3、任课教师发现班上有学生未按时上课的,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便于及时了解学生动向。

4、班主任教师没有任何权利拒收本服务区内的学生入学,更不得把本服务区内有在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拒之门外。如有此类情况或有家长举报,经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班主任要坚持每天查岗,确定本班学生是否全部按时上课,对半天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了解未上学的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联系的班级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6、对未请假一天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向校长报告,并讲明未上学的原因,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学生返校上课的工作。

7、对没有按本制度执行的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经查实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8、本制度适用全体教师,其结果纳入教师考评之中。

临沂褚墩育才小学

12.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篇十二

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登记制度

1、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

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5、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药具、搞好咨询。

6、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程序

1、成年人口流入现居住地。

2、到乡镇、社区计生办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查验合格后在证明上盖验讫章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

4、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办《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明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并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单》存档。

13.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 篇十三

关键词:农村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思考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12-145-01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市场的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形成了庞大的“民工潮”。我校地处定西市农民集散中心,附近有全市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使我校成为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中心。如何抓好这些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便成为了我校教育工作的中心。因此,我校特申报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个案研究》课题,着重解决这些流动学生的心理需求与教育需要,引领他们走向更宽阔,更美好的人生之旅。

一、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问题

第一、学生家庭教育水平低下,进城务工者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总体偏低,进城务工者的家庭教育意识,尤其是现代家庭教育意识淡薄,缺少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观。大部分家长认为自己外出打工,父母对子女教育投资的责任就是将孩子抚养成人,能否成才全靠学校老师和孩子自己。家庭教育没有明确目的,多数持有“树大自然直”观念。作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交流很少,教育的合力不足。

第二、家庭教育方法简单,存在着严而无格、宽而无度的偏颇,农村家长打骂体罚孩子现象十分普遍。他们不理解、不尊重子女,对子女实行高压政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子女,甚至实行棍棒教育,亲子之间沟通较少,因而关系不甚融洽。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平时也不太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他们都普遍承认在平时的日常生活、教育中,未能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更没有顾及孩子的自尊和内心感受,处理问题—般都是独断专行,绝对权威。

第三、学生成长环境混乱复杂,隔代家庭教育现象日益突出,隔代监护人素质不高且教育方式简单,隔代监护人抚养态度上很无奈,在农民工子女身上,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日常行为方面深深的体现着隔代家庭教育的烙印。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存在势必衍生一系列问题

1、学习状况令人担忧

据相关教师反映:有相当一部分隔代家庭教育背景下的留守儿童学习缺乏主动性、自觉性,作业完成情况糟糕,抄袭作业或经常不完成作业的司空见惯,有的隔代家庭学生在父母外出后甚至出现了厌学、弃学现象。

2、心理健康问题堪忧

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亲子互动的缺失,隔代教育造成的抚养人模糊的职责意识,造成了儿童缺乏对信任的感受和体验,所以孩子容易产生焦虑和对别人的不信任。

3、思想道德教育缺失

农民工子女道德品质主流是好的,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孩子在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方面出现了危机。比如,他们有的为人处事带有盲目性和冲动性;有的存在小偷小摸的行为;有的还流入了社会不良群体中,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究其原因,孩子不是天生品德不好,而是由于后天的管理和教育失范的结果。有的家长得知孩子在学校受到别的孩子欺负后,他们不但不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反而鼓动孩子实行报复,导致事态扩大。

三、针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思考与对策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错位的价值观易混乱孩子的是非标准,荒芜的精神文明更易玷污孩子的心灵。农民工子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因为他们正处于接受教育和身体发育的关键期。许多农民工背井离乡到我市谋生创业,也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可是,只关注孩子的在校生活,家长的素质得不到提高,一样阻碍了孩子的成长和进步。如何提高家长的素质,解决面对的现状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尝试:

首先,帮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并指导他们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如定期举办讲座,邀请有关专家来校授课,把家教专家、心理教育专家请到学校与家长面对面的交流。为了激励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通过家长学校的开办,提高家长的家教知识和家教方法,更新和改变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

其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体系。家庭、学校和社会是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缺一不可。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主导,社会教育是补充和延续,三者必须相互配合,和谐发展,方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学校可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定期举办讲座、召开家长会、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家教咨询热线、进行家访、书面指导、电话联系(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家长务工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学校也要让全体学生及家长知道学校及班主任的联系号码)以及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开放日(周)等活动,以不断提高家长家教的整体水平。

第三、学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关爱活动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有的学生,由于父母忙于打工,家长经常不在家中,缺少家庭的关爱,教师和同学要适时地多关心他们,以师生之爱和同学之情弥补其父爱和母爱的不足。班主任可安排城里的同学主动与他们结对子,通过同学间、朋友式的交流、谈心,随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地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去减轻和消除他们的心理困惑。对于他们偶尔出现的违纪行为,教师要态度和蔼地进行教育、引导。教师对外出民工子女要多投入情感,师生之间的情感交融,是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学习的动力之一。同时,班主任要在班级中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丰富多彩的班集体活动可以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同时,也通过集体活动的开展,调整外出民工子女对家庭与社会的种种不满情绪。

14.流动动人口宣传服务制度 篇十四

一、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服务。利用最大节日和流出人口农忙返乡时期,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流出人口办证率,、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及时率何有效率。

二、向流动人口发放《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流动人口须知》等明白纸何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向流动人口提供法律维权咨询服务等。

三、对每一名返乡育龄妇女或外来流动人口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措施。

四、对每一名流出人员建立家庭走访制度。对已婚流出人员每月走访其家庭,未婚的流

出育龄妇女昧三月家庭走访一次。听过与其家人的交谈沟通,了解其婚、孕、育状况。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办理制度,一、热情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 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对外出从事务工,经丄等活动,年龄在18-49周岁之间的成年流动人口,应督促到当地的技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证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基层单位签章的办证申请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办理《流动人口孕育证明》。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用有效期三年。

五、严格收费标准。乡(镇)要在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的显著位置,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办证条件和办理程序。

流动人口例会制度

一、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加强管理工作交流研讨。

二、参加主要有乡(镇)住抓副职或计生办主任、计生流动人口管理员、计生办乡人员、村两委成员。

三、例会内容:学习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研究并布置当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流动人口报表制度

一、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并及时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种报表。

二、加强流动人口档案管理。乡(镇)要按照已婚育龄妇女类、未婚类、女性类、男性类建立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三、每季度对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查清理活动,并把排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长效工作机制。

流动人口定期清查排查制度

建立起流动人口月小查、季大查制度,每季度由乡(镇)组织人员,采取村村过、户户到、人人清的办法,将全乡(镇)流动人口彻底排查一遍。对返回未注销人员注销,对新流出未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补办证,为新流入人员一怔或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将摸底情况登录到各种帐、卡、表上,保证登记资料准确及时。流动人口政务公开制度

利用乡、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流出人口名单及流出人口办证情况。流动人口“六个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流出人口

1、填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请一个联系人

3、登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4、签一次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5、办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建一套(婚育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合同书等)

二、流入人口

1填写一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2查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签订一份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4邮寄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 5每季一次“三查”(查环、查孕、查柄);

15.农村人口流动的原因 篇十五

1、紧张的人地关系是农村人口流动的基本推动力。尽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刺激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但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事实就是:由于农村人口实在太多,劳动力资源沉淀太久,在面积有限而又在日渐缩小的耕地上实在难以容纳现有的劳动力。目前中国人均耕地只有1.43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与此并存的另一问题是,由于大量使用化肥和污染等原因,现有耕地的质量在逐年下降,耕地后备资源也不足。追求生存和发展促使农村人口大规模的流动在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发展,由此产生了空前的人口流动浪潮。

2、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为农民流动创造了条件。农村的改革使我国粮食生产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目前已基本解决了传统饮食习惯下的城乡居民温饱问题。虽然近几年粮食产量出现了小幅度减产,但人均粮食占有水平仍大大高于前期水平。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逐步缩小了农产品指令性计划收购范围,扩大市场调节比重,定购以外的粮棉均允许自由购销,放开价格,同时国家还大力恢复和发展了城乡集市贸易,这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了广阔选择空间,促进了他们的流动。

3、利益增大刺激了农民的流动

(1)农村中农业劳动者内部收益差距拉大。在农林牧渔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中,纯种植业为生的农民收入最低,而与农林牧渔相关的服务业工资最多,农业劳动者内部收益的差距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原来的纯种植业,流动到收益比较客观的别的生产领域中去。

(2)农村中非农产业劳动者的效益要高出农业劳动者数倍。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乡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已发生了极大变化。在非农业劳动力中,外出就业者的平均收入相比未外出就业者的平均收入更高。农村中非农产业劳动者的劳动效益要高出农业劳动者的数倍,其结果刺激了农村劳动人口大规模地向非农领域转移。

(3)地区间的发展差异加大了人口流动的势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同区域间发展水平不一,地区间差距拉大,使得人口迅速以较大的规模向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流动。地区间的这种差异自然促使了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往东部地区进行大规模地流动。

16.农村流动厨师公示制度 篇十六

一、农村教师流动被忽视的特点

1.农村教师流动是“先选职业,再选地点”的职业选择的结果

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改革下,大学毕业生通过“特岗计划”“硕师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和农村编制考试等途径进入农村从教。新进入农村学校的教师大多是大专以上的学历,且大部分毕业于师范院校。他们具备一定的学历资本,且其专业大都是师范专业,所以他们可以选择成为一名教师,而不必从事体力劳动工作。但是他们大都来自级别较低的院校,在与优秀师范生源的竞争中,他们难以进入城市学校工作。但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们,不愿意放弃自身的人力资本的优势而从事体力劳动,也不愿放弃社会地位较高、较为稳定的教师职业。他们选择进入农村学校从教,一方面可能从事教师行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城市教师招聘或申请调动而进入农村学校。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农村教师是先选择职业,然后再选择就业地点。在难以进入城市学校时,他们在地点上进行妥协,转而进入农村,然后再通过其他的渠道进入城市学校。因此,他们在农村从教后流入城市是他们进行职业选择时的必然结果。

2.农村教师流动是教师职业竞争力增强后的内在要求

教师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教师从培养到入职,从初级教师发展到专家型教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且随着入职年限的增加,教学经验愈加丰富,教学水平也不断提高,其职业竞争力则愈强。农村教师,无论是编制教师,还是“特岗教师”“农硕生”,他们签订的协议大都是在农村服务3年左右。在这3年中,他们具备了基本的教育教学知识,课堂应变技巧也不断增强。而入职3~4年后,他们对平日的工作逐渐厌倦,需要新的平台提升自己。同时,此时与大学应届毕业生相比,他们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管理技能,在城市教师招聘中拥有一定的竞争力。他们最初选择来农村从教,是为保存职业而在工作地点上进行妥协,而现在,在他们的职业竞争力增强的情况下,他们大都不会选择留在农村,而是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城市学校。因此,可以说,农村教师流动是其职业竞争力增强后,为促进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3.农村教师管理使农村教师在流动中“进可攻,退可守”

农村学校,绝大部分是公立学校,农村教师大都属于公立教师。在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改革下,除“特岗教师”“农硕生”等外,其他教师都是在编教师。在我国,由国家人事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是教师身份的象征与标识,是教师依法获取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合理权宜与待遇的基本保障。身在编制系统中的农村教师,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犯重大过错而不得不辞退外,教师可以持续在岗位上工作到退休。这份稳定的工作使农村教师在参加城市教师招聘考试或申请调入城市时“有恃无恐”。他们在参加进城考试时,不必辞去工作全身心准备考试,可以边工作边参加考试。同时,即便他们进城失败了,他们仍旧会再接再厉。因为每年教师招聘考试的题目相差不远,且上次失败为其积累了经验,因此他们很有可能会不断参加考试,直到最终通过考试。同时,“特岗教师”“农硕生”等农村教师在服务一定期限后,可以转为农村编制教师,也可以重新进行职业选择,其实际流动情况与编制教师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可以说,农村教师编制使农村教师在流动中“进可攻,退可守”。

二、农村教师“开源节流”政策

面对农村教师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必然要求,以及他们在流动中稳定的根基,在农村教师流动逐渐成为大趋势的情况下,国家制定了哪些政策来缓解这种趋势?这些政策是否起到预期的效果?同时,这些政策又存在哪些问题?从近10年的教育政策来看,特别是关于农村教师的政策,具体集中在几个方面。以《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为例,这一计划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拓宽农村教师补充渠道。无论是扩大特岗计划的实施规模,还是为农村定向培养教师,或是推动城市教师向乡村流动,都是希望提供更多地去农村从教的机会,为农村师资“广开源流”。第二,增强农村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评定向农村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都是通过给农村教师更多的物质或精神激励,一方面希望吸引更多人才去农村从教,另一方面希望留住在职的教师,减少农村教师流出,从而达到“节流”的目的。但这些“开源节流”的政策是否能起到所期望的效果呢?从农村教师流动的特点来看,这些政策要起到预期的效果,并非易事。

1.“先选职业,再选地点”的就业选择使他们会尽力完成职业选择的第二步,即就业地点的变化

虽然当下的这些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教师各方面之间的差距,但是在当前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动的时候,一方面这些政策没有强大到让大学毕业生“逆流而上”,另一方面这些政策也难以招架城市的越来越大的向心力。因此,农村教师完成职业选择的第二步的决定难以动摇。

2.农村教师职业竞争力的增强让他们有一定能力完成职业选择的第二步

教育来源是青年教师进入教师行业是所持有的教育标签,也是学校对教师进行筛选和聘用的显性标识。农村教师大都来源于级别较低的院校,他们在首次就业竞争中,在与毕业于级别较高院校的大学生的竞争城市教师岗位时,他们处于劣势地位。而他们在农村学校锻炼几年后,教学与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在再就业竞争中,他们与应届毕业生相比,竞争力显著增强。即便城乡教师统一待遇,而在城乡各方面差异仍显著的情况下,在综合比较中,城市教师岗位的吸引力仍旧大过农村教师岗位。竞争力逐渐增强的农村教师是固守阵地还是寻求新平台,这种选择结果则显而易见。

3.农村教师流动低风险使他们在进行职业选择的第二步中后顾无忧

人才资源流动可以当成一种投资看待,即劳动者为了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内获得收益而在早些时候承担这种投资资本。如果与流动相关的收益超过了与之相联系的货币成本和心理成本。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劳动这要么会觉得更换工作,要么会决定进行地理上的迁移,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农村教师在准备流动期间,可以边工作边准备,这份工作为其提供了物质保障。同时,他们在合同期满后的流动,可以直接流动,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若他们在合同期内的流动,需缴纳一定的违约金,而且教龄和津贴等方面也会受影响。这使在合同期内的农村教师在流动选择有一定影响。但是当下即便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和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但其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在短期内并不会有多大的改善,而直接进入城市学校,他们待遇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力度远远大于农村学校。而且即便需要支付违约金,这种费用的支付只是一次性的,而当他们获得城市教师编制,其获得的比农村高的收益则是终生的。同时,进入农村从教的教师大都来自原乡原土,他们流入的城市基本是其所在地的县城、市区或省会,这与其原来生活环境的生活习惯、风土人情并没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他们流动时承担的货币成本和心理成本并不大,且有坚实的后方让其“进可攻,退可守”。这种风险低、回报高、有保障的农村教师流入城市的局面难以改变。

三、农村教师流动政策的新思考

当下推行的“开源节流”的政策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所起的作用相当有限。要不断减少农村教师流动,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大部分研究者大都从教育均衡理论的角度出发,对教育政策制定者、对农村教师提出一系列要求。而实际上“以为能够首先为实际的社会科学提出‘一条原则’并证明他在科学上是有效的,然后便可从中明确地推出用于解决实际的个别问题的规范,纯属天真。”我们能够做的只有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个目标,反思在当下的条件中,我们能够做什么。

1.以农村教师理性思考为基础,对其流动方式进行合理干预

农村教师流动是教师根据个人处境做出的理性选择。在最初的职业选择中,从农村学校进入城市学校的就业地点的选择是其职业选择的第二步。在自身职业竞争力不断提高,进入城市可能性加大,且所付出代价较小的情况下,他们确定流动的目标并进行行动。教师的社会地位是吸引他们做出职业选择的第一步的重要原因,教师专业发展是他们进行职业选择第二步的动力,教师编制制度是其流动的坚实基础。这些条件是教师岗位自身的特点,难以改变。在城乡差异显著的情况下,农村教师仍会利用自身岗位的特点这一优越的流动条件而进行流动,“开源节流”政策并不会完全动摇他们流动的目标。人们总是依照一定的目标来选择适当的手段;人们对于目标选择的意识越明确,就越是趋向于选择适当的手段。因此,他们要达到进入城市学校的目标,可以通过参加城市招聘或申请调入等方式。在难以动摇其目标时,他们流动的方式也难以改变。如果阻断其流动的渠道,一方面使现有农村教师无法完成职业选择的第二步,则很可能会使其离开;另一方面使农村教师岗位作为职业选择的吸引力大大减弱,则很可能进入农村从教的人才会越来越少。因此,这一渠道是不可取的。但若对城市招聘或申请调入等进行干预,且这种干预让其在理性思考后将流动时间往后推,而在农村服务期变长,从而减缓其流动的速度,这种方式是可取的。但是,这种干预必须以农村教师的理性思考为基础,在对其情况进行实际调研后,确定干预方面、干预方式和干预程度等,才能真正起到一定的效果。

2.立足社会发展实际水平,分阶段分层次减少流动规模

为正确的表述问题和找出可能的解决办法,我们必须考虑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制度,而不仅仅是零星散布的个人处境和品行。农村教师流动从表面上看是教师在经济理性的条件下,做出的合理的行动。而实际上,这是由农村教师流动的社会历史背景所决定的。在社会发展不均衡的背景下,教育发展不均衡便是合理的存在。社会发展不均衡引起人才流动,农村教师流动只是人才流动的表现之一。在社会不均衡的背景下,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无异于逆水行舟,实现难度较大。同时,人力资源是在上层达到饱和后,逐渐流向较低一层,较低一层逐渐饱和后,再往下流动。教师流动亦是如此,优质教师在城市达到饱和后,才会逐渐选择进入乡村,最后随着城乡差距的减少而逐渐达到均衡。因此,教育均衡这一目标只有在社会发展较为均衡的背景下才能实现,而在当前的情况下,需要将这一目标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推动农村师资均衡作为城乡均衡发展的一部分,而这一目标同样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农村教师流入城市已呈常态化的背景下,流动趋势无法阻止,我们能做的是怎样减少流动的规模和提高服务农村教师的服务年限。

3.以推动城乡师资均衡发展为目的,权衡目的与代价后选择最佳路径

当下,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使农村学生不断减少而城市学生不断增多,造成农村学校的“空壳化”与城市学校的“大班额”,这也是农民自发矫治城乡教育不均的结果。面对城区优质资源支援乡下难,农村学校留人难的情况,把发展农村教育的重点转向城镇,集中力量扩大城镇教育资源。这条农村教育城镇化的道路的当下目标是农村初中县城化,长远目标是城乡一体化。这是从经济学视角,站在资源优化配置的立场上,通过生源集中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的利用。虽然这会增加农村学生家庭的负担,但是这种资源集中方式既满足了农村教师流入城市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让学生分享到城市的教育资源。在教师优质资源向城市集聚的情况下,面对城乡差别较大的事实,在短时间内促进教育师资均衡并不可能,可能性较大的是使农村学生在城市集聚,分享城市的教育资源,进而推动城市师资均衡。这符合农村教师流入城市的趋势,同时推动城区师资均衡比城乡教育资源均衡的难度和阻力都大大减少。就教师的角度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可实施性角度而言,都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因此,在选择推动城乡师资均衡发展的路径时,在权衡目的与代价的关系后,选择最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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