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共8篇)
1.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篇一
效时间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类型。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财产为质物。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的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通过将该权利转让来获得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权利称为质押权利。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4)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依法律规定设立,这与抵押、质押等依合同约定不同。对此,《担保法》第84条明确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使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留置权的实现,首先,债权人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继续占有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一定动产;其次,债权人在继续占有债务人的一定动产以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声明如果对方不能再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宽限期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充分担保,将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留置物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优先受偿后,多余的价款,应返还给债务人;不足时,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5)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订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是一种预先给付,须在主债务旅行前交付。定金在双方当事人顺利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抵作价款或收回。虽然,定金在有些情况下起到预付款的作用,但定金和预付款不同。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定金支付是保证主债务得以履行的一种担保手段,而预付款的支付则是一种债务履行方法,两种性质截然不同。定金合同为从合同,而有关预付款的约定为主合同内容。定金可因一方的过错违约而执行定金罚则,而预付款即使一方有过错违约的行为也无罚则可言。
对定金罚则适用条件,《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根据《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当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五、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时效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凡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期而取得的
2.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篇二
工程项目合同是为了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承发包各方明确相互责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工程项目具有工期长,投资数额大,涉及方面多等特点,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1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与作用
1.1 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合同标的物具有特殊性,决定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复杂性。(2)合同履行的期限长。因此合同管理也是长期性的,必须保证合同各方在享有约定权利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同时,也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中各种合同的整体管理,保证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3)合同涉及面广泛。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关系,这就决定了项目的合同涉及关系多、管理复杂的特点。(4)合同风险大。工程项目所固有的一次性、固定性、涉及面广、投资额大、易受自然因素影响等特点,造成了合同的风险性比较大。
1.2 工程项目合同的作用
(1)计划作用。通过合同条文的周密规定,可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计划、在规定的工期内顺利完成。(2)组织作用。通过项目合同,明确规定了项目建设有关环节的协作配合,实现投资、勘查、设计、施工、安装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严密组织和协调实施。(3)监督作用。通过项目合同的制约,实施合同有关方面的监督,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和造价起到有力的保证、监督作用。(4)管理作用。为了严格执行项目合同,项目有关各方都要加强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科学管理,顺利完成工程目标。(5)解决纠纷的依据。项目合同是解决合同各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各种纠纷的最基本的依据。
2 工程项目合同模式及其在工程中的应用
2.1 总价合同模式
总价合同模式适用于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非常明确的项目。其优点是方便对工程的管理,合同签订后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就可以主要用在质量管理上,工程变更少,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缺点是招投标周期比较长,在竞争不充分时工程造价会偏高。
2.2 单价合同模式
单价合同模式适用于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技术指标不太明确的工程项目。其优点是招投标周期相对比较短,在没有准确的工程量情况下,可以避免合同各方承担大的风险。缺点是合同签订时可能留下了大的回旋余地,使得承包商容易找到提高工程造价的要求。
2.3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投标报价不是很明确,同时工期紧迫的工程,或是承包商具有工程所必须的特有技术、经验等的工程。
3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3.1 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和行业规范的变动,对有关材料设备的价格、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等做到反应迅速,以便合理的调整工程造价。
3.2 增强合同管理中的索赔意识
因为工程合同在签订的时间,就会明确规定各种价款和工程结算方式,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主要是设计变更,签证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或不可抗力因素等。所以,在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条款,随时做好处理合同问题可能引起的纠纷,加强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切实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合理地控制好工程造价。
3.3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为招投标结果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合同管理之中。
3.4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中合同条款的调整
在工程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避免由于合同条款规定不严格而引发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工程变更款项的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并做到严格地控制。
3.5 严格现场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监督施工方严格按图施工,控制变更洽商、材料替代、现场签证、计划外用工及其他各种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变更一旦发生就必须及时调整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对工程造价做到及时掌控。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给合同管理带来不便。
4 结语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工程问题解决公平合理,一切按合同约定执行,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加强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随时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才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利益,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赖一飞.张清,余群周.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王晓琳.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铜业工程,2005.
[3]周成旺.如何通过合同管理以控制工程造价[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8.
[4]汪慧芳.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J].工程建设与管理.
3.强化合同管理 控制工程造价 篇三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标的比较特殊。工程合同中的标的是一种特定的工程产品,建筑产品属于不动产,它的基础部位是跟大地紧密相连的,所以,各个建筑工程合同的标均为特殊的,不能由其他方面来代替,这也使得工程施工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2)合同的内容比较复杂。虽说建筑工程合同往往只会牵涉到两方当事人,但是仍然会牵涉到其他很多主体与法律关系,建筑工程合同还应该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情况下、不可抗力条件下的安全施工内容。
(3)合同在履行时间上比较久。因为建筑工程具有比较庞大的体积,还有较复杂的结构,这就牵涉到较大的工作量,签约两方需全面详细的调查投资项目,并且在施工时可能会由于工程的变更和材料的无法及时供应,最终导致延误工期,在履行合同时需要较长的时间。
2、现阶段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2.1 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
因为一些企业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最终使得合同在签订时不够规范,工程会花费较多的开支。在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因为工程双方缺少合同方面的经验,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常容易发生条款不完整,内容的歧义等问题。在某些合同中,为了规避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用某些存在歧义的术语含混过关。一些工程甚至都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只是用口头的委托形式来下达任务,在工程竣工后才进行合同补签。如此一来,就会造成很大的风险,而且这样的合同根本无法有效的约束双方,也极有可能出现所谓的“阴阳合同”。
2.2 没有重视合同
合同当事人应该将自觉履行合同条款当成行为准则之一。签订工程合同的双方,是具有平等一致的法律地位的,双方都要自觉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在施工中的地位是相当重要的,但是合同双方却常常容易忽略。合同双方常常容易把自己利益当成中心,而任意作出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就导致出现了频繁的工程纠纷。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施工合同条款往往是取决于发包方,而发包方就会扩展和履行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忽视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并且可能会过于重视承包方所履行的义务。再者,在合同的制定时,没有违约的有效处罚方式,这会对于双方履行合同不利。因为现阶段国内的建筑市场竞争很大,引起了很多工程建设规模的不完善,最终无法平衡承包商和业主相互间的关系。
2.3 合同管理不够专业
因为合同的专业性比较强,还会牵涉到比较广泛的范围。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还必须对合同中的技术知识了如指掌,也需熟悉违反相关法规的法律制裁。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工程管理人员专业知识都比较薄弱,并且没有经过适当的合同管理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只是把合同当成一种简单的管理性义务,甚至一些建筑企业只是把合同交给普通的行政人员管理。
3、强化合同管理,做好造价管理
3.1 控制好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中所牵出的费用仍然是工程造价的重要内容。所以,要有效减少造价,就一定要强化签证管理,具体而言,主要涉及到下述几方面的内容:(1)只要是合同中所提到的签证,就不允许建筑方出现再次签证。(2)建筑方必须仔细记录现场签证的时间、内容和开支款项,以便为以后的结算提供方便。(3)必须确保现场签证的及时性,不可出现延误,特殊情况下不得不延期的,一定要在后期补上,关于重大事件一定要留有相关的影像资料,以方便以后查看。
3.2 做好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中的很多纠纷都会跟工程质量存在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明确合同当中的质量要求和建筑方质量不过关索赔方式。还必须重视工期,延误了工期就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工程纠纷, 因为工期的增长,只会增加更多的工程建设经费,这样也会对销售环节造成影响,最终导致经济损失的出现。如果建筑工程是大型的,就应该对其进行阶段性合同设置。
3.3 在合同订立阶段选择合适的合同方式
从国内的规范来看,建筑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固定总价合同、集中型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价格可调节性合同。
我國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使用到了可调节性合同。在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工程数量和价格会因为实际条件的变化而出现变故,可调节性价格合同是发包商和承包商两方所签订的,价格具有暂时性特点。在签订合同前,签约双方可以不严谨的核算工程造价。但是,这样一来,因为在签订合同前没有进行仔细的计算和核定,最终会导致工程施工时出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这就使得控制工程造价从主动变为被动。
现阶段国际常常使用固定单价合同,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管理工程造价。这种合同方式能够有效的规避一些风险。固定的单价合同,能够帮助发包商在施工准备阶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再制定出有效的管理对策。而在这种合同方式下,承包商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确保实现更高的企业利润,因为这种合同方式,会让合同双方都对资金投入做到胸有成竹,最终实现工程资金的更好管理。
3.4 强化管理工程造价变更
首先,要确保工程合同的真实可靠。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管理部门必须诚实守信,所记录的变更资料必须要能正确、切实地显示工程变更的范围和主要内容。防止双方在变更记录中出现不切实际的内容。其次,必须明确合同中的变更程序和规定工程变更内容,而且必须要具有造价人员的签字。再次,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设定工程变更手续的办理时间,确定合同资料变更的有效期限。工程的变更极有可能对其他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引起工程进度的延误,最终损失到工程双方的利益,所以,合同必须对变更资料的办理时间进行规定,以免影响到工程进度。但是,有时候出现工程变更也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主要牵涉到进度计划变更、设计变更和施工条件的变更等方面。变更往往会引起成本费用的加多和施工时间方面的调整。若是在工程变更方面的管理力度不够,就会增多工程的变更费用,最终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失控。对必须变更的内容,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准确掌握变更价款。
变更价款的确定应遵循下述原则: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参照确定变更价格;
3.5 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造价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
当前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管理办法等法规己相继出台,这就使工程造价开始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也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造价管理人员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实现工程造价的控制,从而为工程造价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基础。
3.6 把好竣工结算关
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整个过程中,其最后一关即是竣工结算,所以对于这最后一道关口要控制好。在这阶段则需要做好复查及复核工作,从而将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多因素进行核实,并加以确认,然后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工程数量及定额单价等情况确定结算造价。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来进行处理,从而使安装工程的造价得以更好的控制。
参考文献
[1]于孟东.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的应用研究[J].涟钢科技与管理.2010(05).
[2]熊道明.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浅谈叽中国房地产业[J].2012(12).
4.工程合同管理重点 篇四
2·工程合同的特点:a很强的计划性b严格的管理和监督c合同主体必须经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批,有营业执照,有必要的人力,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建设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投资条件和投资能力。d主体之间严密的协作性e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
3·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目的: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包括:a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期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b使项目的施工过程顺利,合同争议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的履行合同责任。c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法律要求。d过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业主获得合格的工程,达到投资母的,承包人获得利润。4·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5·合同法的含义:广义上是指根据法律的实质内容,调整合同关系的所有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是指基于法律的表现形式,由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合同法命名的法律。6·合同法特点:统一性,任意性,强制性。
7·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合法,鼓励交易。
8·合同形式:口头(当事人用谈话的方式订立的合同),书面(以文字的方式),其他。合同法要求如下应当采用书面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b当事人约定c借款合同d融资租赁e建设工程f技术开发g技术转让h租期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9·合同主要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b标的c数量d质量e价款或者报酬f履行期,地点和方式g违约责任h解决争议的方案。
10·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合同当事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学者等就某一种或某一类合同所定制的具有各种必要条款的合同文本样式。建筑工程合同大多采用此类。
格式条款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签订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1·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a平等b合同自由c公平d诚实信用e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2·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有法律约束,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13·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如下条件a承诺人按照要约制定的方 式,无条件的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则要约失效。b承诺应在要约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并符合要约规定的其他各种要求。
14·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15·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履行原则。
16·合同履行中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理:a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标或行标处理,没有的就根据同类比较和实际要求。b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市场价或政府指导价。c履行地点不明确的,货币在接受货币一方,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在履行义务一方。C期限不明的双方顺时履行,但给对方必要时间d方式不明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的方式e费用负担不明的,由履行一方负担。
17·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因履行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
化,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18·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包括债权(下列不得转让: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b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c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和债务转让(条件:a须经债权人同意b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从债务c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也可以一并转让。
19·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使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a继续履行b采取补救措施c赔偿损失d支付违约金e定金法则 2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经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特征:a合同主体的严格性b合同标的的特殊性c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d合同的定立和履行的行政性
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其特征:a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具有法人资格b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c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其合同的主体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有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证书。2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经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其特点:a当事人双方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法人资格b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c标的是服务。
其组成:a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b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c合同标准条件,d合同专用条件e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
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特点:a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b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c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d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其作用:a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及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工期,质量,价格,b明确了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c有利于对工程施工的管理,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d在施工合同中,实行的是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体系e是承发包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25·施工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a固定价格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b可调价格合同(价格可以调整)c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
26·工程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按照工程形象精度分段结算,其他结算方式。
27·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a合同中已有适宜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使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8·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a本合同b本合同附件c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d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29·劳务报酬计算方式:固定劳务报酬,按工时计算,按工程量计算
30·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是由中国1996加入的。FIDIC合同的特点:a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b公正合理,职责分明c程序严谨,易于操作d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的有机结合。如何运用:a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b对比分析采用c合同谈判时采用d局部选择采用。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并非一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情况造成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是,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
其特点:a索赔是哦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b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想另一方索赔c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d索赔的成败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力的证据e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
工程索赔的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
工程索赔分类:按合同依据a合同中明示的索赔b合同中默认的索赔c道义索赔。按索赔有关当事人a承包人和业主b总承包人和分包商c承包人同供货商d业主与供货商。按目的a工期b费用。按处理方式a单项索赔b总索赔按业务性质a工程索赔b商务索赔
工程索赔的原因:a业主违约b监理工程师指令和通知c合同缺陷d合同变更e施工条件变化f不可抗力事件g其他承包人干扰h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a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b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c加强主动控制,减少或增加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程序:a发出索赔意向通知b递交索赔报告c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报告d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e监理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f业主审查索赔处理g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对索赔证据的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关联性,有效性
5.工程合同管理学习四 篇五
一、名词解释
1、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2、工程分包是承包人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成本范围内的非主要部分及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承包的法律行为。
3、合同工作分析是在合同总体分析和合同结构分解的基础上,依据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等,确定各项目管理人员及各工程小组的合同工作,以及划分各责任人的合同责任。
4、缺陷责任期一般也叫保修期,指正式签发的移交证书中著名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出一个时间段开始日期(一般为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后一段时期(一般为一年或更长)。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索赔是指在经济交易活动中,一方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起的赔偿要求。
7、工期索赔,即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延长施工时间,使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的时间。
8、标底是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招标人投标应当符合(D)
A.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指标
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C.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主要综合评价标准
D.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主要综合评价标准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规定应以(A)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A.仲裁B.调解
C.诉讼D.协商
3.《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A)责任。
A.一般B.先后
C.连带D.共同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供。招标人(D)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A.无需B.必须
C.可以D.应当
5.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有(A)。
A.单价合同B.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C.目标合同D.工程管理合同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条款中不包括(D)。
A.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概况
B.监理业务执行的起止时间
C.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D.监理人的权利
7.评标报告内容不包括(A)。
A.确定评标办法B.开标记录
C.评标标准D.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按投标报价的程序,计算投标报价应在(D)。
A.确定投标策略之后B.确定施工方案之前
C.编制投标书后D.确定施工方案之后
9.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A)。
A.2%B.3%C.5%D.10%
10.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属于(A)。
A.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B.有关工程施工方案的索赔
C.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D.合同外索赔
11.在NEC合同中工程师代表的是(A)。
A.发包人的利益B.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利益
C.承包人的利益D.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12.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大量数据处理的需要,应重视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进行信息管理,当今时代其核心手段是(C)。
A.数据库技术B.数据仓库技术
C.基于网络的信息处理平台D.信息处理工作平台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多选、错选不得分)
1.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贯彻执行(CD)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强制性标准,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
A.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规定B.标准
C.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建筑法
E.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下列关于信息管理的说明,正确的是(ACDE)。
A.目前,在项目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是信息管理
B.信息不属于项目实施的重要资源
C.信息也是项目实施的重要资源之一
D.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为项目建设的增值服务
E.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包括在项目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3.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包括(ABCD)。
A.发包人不按合同支付工程
B.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
C.地震
D.工程环境变化
E.承包人没有按合同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操作,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
4.建设工程合同文件的构成包括(ABCE)等。
A.合同协议书B.工程量及价格单
C.合同条件D.招标人须知
E.投标保函
5.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是(CE)中的规定。
A.民法B.担保法
C.建筑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
E.合同法
6.在实际工程中与合同相关的资料面广量大,形式多样,主要有(ABCD)
A.合同资料
B.合同分析资料
C.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各种资料
D.工程实施中各种记录、施工日记等,官方的各种文件、批件,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报表、报告、图片等
E.类似工程施工记录和参考资料
四、简答题
1、工程项目的结构分解对合同体系有哪些影响?
答: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是由项目的分解结构和承发包模式决定的。业主在项目初期将工程项目进行结构分解,得到项目分解结构图。工程项目分解结构应是完备的,它应包括工程项目所有的工程活动,这是项目合同策划科学性和完备性的保证。
2、简述承包商投标时应注意的问题。
答:承包商投标时应注意的问题:
1)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
2)全面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条件调查
3)重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5)有效避免废标
3、土木工程中对于合同文件解释的惯例都有哪些?
答:土木工程中对于合同文件解释的惯例有:
(1)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录;
4)施工合同专用条件;
5)施工合同通用条件;
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第一语言规则
(3)其他规则
1)具体、详细的规定优先于一般、笼统的规定,详细条款优先于总论。
2)合同专用条款、特殊条款优先于通用条款。
3)文字说明优先于图示说明,工程说明、规范优先于图纸。
4)数字的文字表达优先于阿拉伯数字表达。
5)手写文件优先于打印文件,打印文件优先于印刷文件。
6)对于总价合同,总价优先于单价;对于单价合同,单价优先于总价。
7)合同中的各种变更文件,如补充协议、备忘录、修正案等,按照时间最近的优先。
4、工程索赔与商务索赔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与商务索赔相比,工程索赔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索赔的前提不同
商务索赔的前提是对方已存在违约行为,且己方的损失是因对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工程索赔的前提则是承包人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的损失均可索赔,无论发包人是不是存在已违约行为。
2)索赔的对象不同
商务索赔是双向的,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向对方索赔。而工程索赔则单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起索赔要求。
5、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的需要,工程合同信息系统应具有的特点是什么?
答: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的需要,工程合同信息系统应具有的特点是:
1)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生命周期
2)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3)工程合同信息管理涉及各项目参与方
4)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动态性
5)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协同性”
6)工程合同信息管理的网络特性
五、案例
1、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平方米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①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②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③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5月20日~5月22日,因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④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d?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d?
答:(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事件3: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
事件4: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3)事件2:索赔工期5d(5月15日~5月19日)
事件3:索赔3d(5月20日~5月22日)
事件4:索赔工期1d(5月23日)
共计索赔工期为:5+3+1=9(d)
2、某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
1)该工程合同条款中有如下规定:
由于本工程设计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2)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按工期定额进行计算,该工程工期为570d。但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1997年12月15日,竣工日期为1999年7月30日,日历天数为591d。问题:
(1)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否妥当?
(2)本工程合同工期应为多少d?
答:(1)该工程采用可调价合同形式是恰当的,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
6.建筑工程管理合同 篇六
1.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2
一、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特点
(一)管理周期长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工程周期长的特点,建筑工程是一个循序渐进过程,其中工程承包合同最为明显。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时,工程准备阶段到结束阶段,合同管理需要具备连续性与不间断性。
(二)价格高建筑工程工程量大,具有重大价值。这就使得合同存在价值高,对工程效益具有重大影响。
(三)变更频繁建筑工程都属于较大工程,在签订合同时,拟定的合同款项达到上千项,而变更项目可能达到几百项。工程建筑合同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对自身条例进行不断调整,这就说明合同管理是动态的,必须加强变更管理与合同控制工作。建筑合同作为双方顺利履行义务的保障,具有精细度高、高度准确、严密的特点。
(四)项目风险大项目工程中合同具有涉及面广的特点,并且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长,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受到外来因素影响,比如法律、社会、经济、自然等,这就需要承包商与业主自觉承担不同风险。
二、合同归档与管理现状
(一)法律意识淡薄
1.合同本文不规范合同项目如果缺乏严谨性,很容易产生误解与歧义,导致合同引发歧义。准确、明晰的文字能够正确反映出双方意图,保证合同有效订立。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一些条款中存在模糊不清的语句,对日后造成严重影响。
2.合同有失公允从建筑项目施工文本角度来看,其中很大部分的条例是由发包方指定的,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就会强加不平等条约,使业主具备不应有的权利。但是从承包商角度来看,多数情况下只强调应当履行的义务,却没有准确提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3.存在严重违约现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出现违约或者随意修改合同现象。常见违约行为有: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拖欠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款等。
4.违法签订分包合同许多承包商为获得承包资格,用低价方式竞标。在中标后将工程肢解给其他非法且不具备施工资格的队伍,这就会给工程质量与进度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制度建设与合同管理由于分级、授权管理等多种制度缺乏健全的规范机制,这就导致建设中存在问题,通常表现为程序不明确、缺少执行制度等。
(三)缺乏专业人才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工程归档与管理任务都是由专业人员负责,因为合同归档与管理具有一定技术性,必须由具备高素质、高修养的专业人才担任。相关从业者需要通晓法律,还应熟知项目运作规律。
(四)缺乏归档管理重视度很多项目合同在管理时较为分散,对合同的归档也没有具体规定,导致合同履行缺乏严格控制,未能对履行具体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估,导致合同管理过于粗犷。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归档与管理具体措施
(一)加强合同意识合同是项目管理核心。在每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都需要承发包双发签订合同作为保障。合同内容包括工期、质量、价款、范围、内容等,要求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与遵守,并且承包商与业主能够在合同约束下调控运行状态。对管理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规范项目机构内部职能,紧绕合同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所以,无论承发包哪一方的管理,合同始终都是整个管理的核心。只有具备一定合同意识,才能减少与避免合同纠纷情况。很多承包商缺乏法律意识,这就导致他们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经不起推敲,在违约责任方面,未能进行具体约定,导致工程纠纷的产生。所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当认真检查合同的严密性与合法性,减少纠纷因素,保证合同能够全面履行。
(二)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首先,需要选定好工作人员,在选择中企业领导可以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进行选择,通过竞争招聘或公开考评方式等,并且在使用中采用优胜劣汰原则,将优秀人才放在岗位上。其次,组织培训工作,可以根据市场与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学习方式,比如听电视讲座、参加短期培训等。最后,选送人员进行深造,企业可以选择热爱社会主义且具有发展前途的管理人员进行深造。
(三)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应当不定时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合同行为,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并且还应当对合同中提到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合同管理有序进行。保证双方履行义务,明确承发包具体的责任、权利、义务,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在合同中应当明确指出双方的责任风险,明确权责关系,分摊项目责任。并且对合同中涉及到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划分,是双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基础。需要正确处理纠纷,建筑由于建设项目工程周期长、工程量大、参与单位多以及项目接口复杂的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对不同承包商、业主等多种关系之间的纠纷与争执进行协调。纠纷与争执协调尺度与依据是双方事先在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比如不可抗力条款、索赔与反索赔条款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属于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工程建筑的核心部分。加强合同管理能够保障承发包商自觉履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正常实现。
参考文献:
[1]左丽,苟永兵.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策略[J].低碳世界,20xx(02):294-295.
[2]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xx(09):118.
[3]张念伟.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价值工程,20xx,33(15):92-94.
[4]邓卉.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物流工程与管理,20xx,32(04):146-147.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3
摘要:建筑工程合同是维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做好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可以确保双方的切身利益。文章通过阐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同时提出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为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风险防范;合同管理;工程管理
0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作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一部分,其施工质量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导致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施工质量。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时,将会导致合同执行时间被迫延长,甚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给承包方、发包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基于此,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准确评估合同的管理风险,同时对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严格管控,并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切行为都以经济利益为中心,所以,对建筑工程实施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
1.1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借助合同条款可以有效引导市场发展方向,进一步对市场进行法律方面的约束和管理,便于政府机关行使自己的政府职能。在建筑市场中,通过实施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对市场进行调节,另一方面可以规范管理建筑市场。
1.2建筑工程管理的关键
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合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管理质量。对于任何一项建筑工程项目来说,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书面合同,同时按照合同条款严格执行每一项施工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那么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将会难以保证,同时也就无法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把握合同管理的关键,进一步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管控,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1.3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
从合同条款的角度来说,工程项目合同对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说,工程项目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可以对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工程项目合同可以为工程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在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时,如果发包方不遵守合同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给承包方工程款,或者承包方没有履行合同约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助合同条款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对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来说,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时,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加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约束承包方、发包方,确保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进而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1.4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纷纷进入我国,进而出现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对于我国的建筑企业来说,要想在世界舞台上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适应国际市场。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强化自身与国外大型企业竞争的能力,进而实现自身的发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
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2.1内部风险
通常情况下,内部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流程缺乏标准化,监管不到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四种风险因素。在合同管理中,受上述四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转移、合同解除等各个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容易对企业制定的重大决策产生误导,进而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2外部风险
通常情况下,外部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信誉低、同行恶性竞争、项目经费不足等,受以上风险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一方做出欺诈行为,以及合同违约等,进一步引发合同风险。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存在合同条款不严谨、不合理等现象,或者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的漏洞,甚至合同条款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引发合同管理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条款,可以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首先,综合分析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严格核实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现象,这是制定建筑工程合同的关键;其次,修改并完善合同条款中潜在的漏洞、歧义等,最大限度确保合同条款指向的明确性,避免合同条款中的漏洞被非法使用;最后,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合同条款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合同管理与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等内容保持一致,充分挖掘合同管理的作用。另外,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认真分心,对于缺乏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存在潜在风险的合同条款坚决不予以签字盖章,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严格管控,从根本上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3.2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从当前已经发生的合同风险来看,许多风险都是由于缺乏信誉而产生的,基于此,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合同双方的信誉度,进而密切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从根本上确保合同签约顺利进行,同时有利于有效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合同双方要建立相应的信用等级制度,通过全面评价合同双方的经营、经济、组织结构等信息,并将评价结果存档保存,为后期的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3.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在风险预警机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健全合同风险评估体系,注重合同对象的信誉等级,然后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阶段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以便发现潜在的风险,同时结合风险等级的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举措,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其次,设立专门的风险管控部门,其职责就是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给予专业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如果发现风险因素,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对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在实际工作中,风险管控部门综合评估合同条款的严谨性、科学性,尤其是经济效益较低的建筑工程项目,需要认真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的原因,同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便有效降低风险;第三,跟踪风险,风险管控部门在评估风险的过程中,如果意识到潜在的风险隐患,需要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尽量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3.4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可以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同时可以管控合同管理成本,提升合同管理效率。通常情况下,信息化管理体系主要涉及业主的基本信息管理、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同管理、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等方面,借助计算机、网络等整理有关建筑工程的所有资料,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在信息化时代,借助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根本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进而大大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时效性,同时可以动态掌握合同管理过程。
3.5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体系可以有效管控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通过在不同的环节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合同管理风险进入下一环节,最大限度地确保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通常情况下,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涉及前期的市场调研、合同策划、合同条款的协商、拟定合同文本、审核合同条款,以及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转让、解除、存档等环节,通过在不同的环节安排专门的责任人,将风险管控落实到具体的环节、具体的人,确保每个环节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另外,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其职责就是监督管理整个合同管理流程,评估合同条款的落实情况,及时弥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合同管理流程的规范化。
3.6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提升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此,在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合同管理人员选择方面,确保选拔的公正性,同时从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信息化技术水平、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量,充分挖掘合同管理人员的优势;其次,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借助教育和培训,帮助合同管理人员提升合同管理专业技能,使其更好地胜任合同管理工作;第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施不定期的考核,考核重点主要集中在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责任意识、风险管控能力等,从根本上提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质量。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合同管理风险对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影响越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异常关键。对此,需要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王丽卓.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控制研究———以建筑工程为例[J].价值工程,20xx-12-18.
[2]张洁.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对策的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xx-08-25.
[3]胡海龙.基于新形势下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分析[J].建材与装饰,20xx-05-06.
[4]郑凌.从承包方角度谈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新版建筑工程合同范本框架下的合同管理[J].福建建设科技,20xx-01-25.
[5]余琳.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商,20xx-04-08.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向乙方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外协作件等(以下简称产品)。
就乙方产品质量保证有关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目的
第一节(目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的技术、生产、组装、加工、使用等(以下简称制造)的质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材质、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品质要求的产品。
第二部分质量要求
第二节(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要求按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包括图纸)、验收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已提供给乙方)执行,以上包含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准要求等内容。甲方未制定以上标准或未提出有关要求时,乙方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有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新品),乙方制造产品前或交货前,必须对相关图纸、技术标准或样本等进行确认签字,质量要求等如变更时也必须确认签字。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上述要求。
第三节(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与产品安全、有害物质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采购要求、订单、采购计划、供货合同等,如果不能接受时,乙方立即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协商。
第三部分质量保证能力
第四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义务按照ISO9001标准建立,以证实其有能力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第二方通过工厂审核手段或工厂访问方法,检查其质量保证能力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涉及内容:物资管理、检验和试验、工程管理、测量装置管理、生产设施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标识和追溯性、持续改进、有害物质控制或过程、产品、文件等。在此情况下,甲方将保守乙方有关的商业秘密。
3、对审核的结果,甲方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纠正措施应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甲方,经甲方检查确认。
4、乙方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作为与甲方之联系与沟通。
第五节(采购物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所需的零件、材料等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并附相应的保证资料。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乙方采购零件、材料的质量、性能指标等证明资料。
3、乙方用于制造产品使用的物资,如由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或向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采购的,其质量亦由乙方保证。
第六节(产品的外形质量保证)
1、为防止产品质量劣化(如受压变形、潮湿淋雨、锈蚀、磕碰损伤、规格混淆等),乙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而有效的防护措施。
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所制造产品之外形、包装、数量及运输方法等,如乙方变更以上内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
第四部分质量确认及记录
第七节(提交检验报告单)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甲方需要时,乙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甲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甲方或乙方抽取乙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节(批次可追溯性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事前进行批次标识,明确区分产品生产批次及质量情况以便甲方追踪。
第五部分产品检验
第九节(验收检查)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产品由甲方实施验收检查。同时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或甲方的第二方在乙方现场实施验收检查,乙方予以配合。
2、经验收检查被判定不合格而不能作让步使用之产品,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之时间内向甲方送交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非第一次验收时(至少上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所进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进实施记录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使用,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停产、影响甲方订单的完成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节(样品检查)
1、乙方按新规定向甲方提供或变更后初次向甲方提供产品前,应对产品样品进行报验,并附具该批样品全数全项检查报告。
2、乙方向甲方提供样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共同封存后,乙方凭甲方的订单生产产品。
3、为保证乙方产品批量质量,在乙方正式批量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乙双方商定数量的免费样品,甲方收到乙方样品时即实施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通知乙方。
4、样品不合格时,采用前第九节第2、3条规定。
第十一节(不合格品处理)
1、甲方在验收、检查、使用或保管中发现乙方的不合格品,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2、对于不合格品,按照甲方的处置结论,乙方重新提交出厂检查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后交甲方重新验收。为避免不合格品的混入,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被甲方拒收的产品如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后使用,甲方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应付款中扣除。
3、由于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甲方的正常生产受影响,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4、甲方作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乙方在下批交货时未取回,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保管费100元,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未取回,视作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自动抛弃,任由甲方处置。
第六部分质量损失赔偿
第十二节(质量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交付产品与甲乙双方约定相符。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的工作人员、代理人、供应商之行为或因不作为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在各项验收、检查、生产或保管过程中,确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生的不合格品时,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处罚规定,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的不合格品造成甲方停产的,则按元/小时向乙方索赔,由甲方从乙方应收货款中扣除。
3、甲方产品出售后,若由于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不包括社会反馈),乙方按甲方产品售价赔偿损失,不足,以1元/台进行赔偿。如整批退货,应赔偿甲方因退货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加罚每批万元。从乙方应收款扣除,应收款不足部分现款结算。
4、由于乙方零部件不合格,导致顾客向甲方投诉要求赔偿,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损失。如导致媒体曝光或第三方机构抽样不合格,除承担以上赔偿金额,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不少于万元),该赔偿由甲方直接在乙方应收款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验收、记录和格式流程办理业务,若发生伪造证章、单据、记录、格式、内容涂改等一律无效,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次的罚款,并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货款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6、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甲方出售产品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赔偿和质量处罚,限期年,余额返回乙方。
第七部分争议的处理
第十三节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甲方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节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5
1引言
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式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是多元化趋势的必然形成过程,多样化工程管理模式也渐渐的出现了,并且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如果使合同在投标阶段发挥更强大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更能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的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与合同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的,二者相辅相成而且相互制约。对于建筑工程招标这种含有竞争性质的工程,合同管理就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二者都要按照建筑工程法定程序来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约着双方。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从理论上来说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部分,所需要的投标最终结果都会用合同的形式来表现,现阶段招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阶段,是要想形成合同管理必须要做的基础行为。而招标人通常想要用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效益并且遵守工程建设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招标谈判也是一种竞争性条款在形成合同的过程中。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建筑工程的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招标的成果,一契约的形式来确定双方招标的成果,在双方权利与义务通过法律的规定下得到最大的保护,合同可以说是一种事前的规范,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是管理机构用科学化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用招标文件作为主要参考文件,必要的时候要对条款进行参考,并且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使招标成果在法律的规定之内,得到更有效地完善和规范,从而保证照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要想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更有效地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是招标过程具有透明化,公正化的模式,使招投双方的行为都更加的规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从根本上做到真正的解决管理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因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属于共同的部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了解不是很清晰,那么招标管理机构就会仅仅对于加强保密程序非常的关注,对开标环节也更加重视,但是实际上对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的现象,在细节上不能做到真正的落实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那么结合这样的问题,要形成链条是管理在招标过程中,对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方面更加的有效,规范化管理。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在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就要强化相关监督部门的程序规范行为的原则,是招标行为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在招标管理方法上,需要明确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这样就可以扩大招标所包含的范围,对于国家所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方法的执行要严格的遵守。对于非法行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解,是招标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在严密的监管范围内施工是非常必要的。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不断扩大,工程建设方面就需要了解更多的投标方式的信息,那么就此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了解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状况,第二,要了解投标方企业有没有相关的经验以及企业自身的能力,第三,对于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要求招标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预审工作对于必要信息的发布进行及时的规范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双方会取得共同的最大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的主要目的就是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如果你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团队,就不必担心许多的后续问题,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问题等,那么需要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一致的管理制度,团队中的每一个专家都有自己的专门负责的资源库。第二,对于专家培训来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家不能加入团队中,对于每一个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如果没有合格将不可以担任下一期的专家评审。第三,每一期的招标工作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根据招标工作的内容不同对专家团队进行适当的扩充快管理。并且实行评审轮换制度,保证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产生。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环节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私自更改制度,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地方招标起步的管理,保证每一个企业机构都可以认真地进行招标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开展招标工作,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有些地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正规做法,应该给予法律的诚挚,是这种情况不会再有发生。不允许出现歧视性行为,对于招标制度要确保一视同仁。另外招标机构必须要与行政部门脱离关系,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才可以保证每一个部分的公开公正性。另外一方面就是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标机构的管理方面,不能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严格遵守审查制度,抛除私人利益,严格执行审查制度。7结束语建筑工程招标已经被社会所关注,是一个程序性工作,合同法律对其都有约束作用,所以要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才是它的意义所在。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6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实际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也是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机制、提供工程质量、降价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工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筑市场概述:
建筑市场是进行建筑商品及相关要素交换的市场,是建筑活动中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它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一、招标投标概述
(一)招标投标主体介绍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招标人,建设工程投标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
1.招标人
建设工程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为该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即项目业主或者建设单位。
(1)招标人的资质
招标人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是: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对建设工程招标人招标资质的管理,目前国家也只是通过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进行监督和管理,没有具体的等级划分和资质认定标准,随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对招标人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的办法。”
(2)招标人的权利
①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的权利
招标人发包工程项目,凡具备招标资格的,有权自己组织招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情况下,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招标事务要承担法律后果,因此不能委托了事,还必
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特别是评标、定标代理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这就要求招标人在委托招标时仍需保留参与招标全过程的权利,其代表可以进入评标组织,作为评标组织的组成人员之一。
②进行投标资格审查的权利。
③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权利。
④享有依法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投标人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另一主体,它是指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工程投标人主要是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工程材料设备供应(采购)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咨询、监理单位等。
2.投标人通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务;必须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权利
①有权平等地获得和利用招标信息。
②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投标或者组成联合体投标。
③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④有权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⑤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者放弃参与竞争。
⑥有权要求优质优价,避免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
⑦有权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的中介组织。它必须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如工程招标公司、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工程咨询公司等。
4.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
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是指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隶属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是代表政府行使行
政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招标
1. 招标概述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投标这种承发包方式,在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保证建设质量、保证社会及公众利益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我们国家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而在此范围之外的项目是否招标,业主可以自愿选择。
(1)招标的条件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②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③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的方式
①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②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招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主要是指招标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应遵循的先后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见附录1所示。邀请招标程序可参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2. 招标文件的编制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拟列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是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也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同时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 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是投标人的投标指南,分为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正文两部分。
②合同条件及合同协议条款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合同条件是否完善、公平,将影响合同内容的正常履行。为了方便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目前国际上和国内都制订有相关的合同条件标准模式,我国的合同条款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③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是指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拟定好的合同具体格式,在定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达成一致协议后签署。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主要有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等。 ④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工程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技术规范。
⑤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为了便于投标书的评比和比较,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按一定的顺序、一定的格式进行编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投标文件提出明确的要求,并拟定一套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供投标人投标时填写。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主要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⑥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系按招标单位估算和临时作为投标单位共同报价的基础而用的,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核准。
工程量清单保价表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按表中的项目填报每项的价格,按逐项的价格汇总成整个工程的投标报价。
⑦辅助资料表
辅助资料表是招标人为了进一步了解投标人对工程施工人员、机械和各项工作的安排情况,而须投标人按一定的格式或者具体要求填写或者说明。 ⑧图纸
图纸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人在拟定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计算或者校核工程量,计算投标报价不可缺少的资料。招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图
纸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3.招标标底的内容及编制要求
(1)招标标底的主要内容:①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②标底报审表、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③主要材料用量。④标底附件。 (2)招标标底的编制要求
招标标底编制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经济活动,目前我国对标底的编制采用严格的资质管理,只有具备相应的资质才可以编制标底。如果招标人有编制标底的资质,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标底,否则应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为编制。
4.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编制
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评标定标是一个非常核心的环节,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一般应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建评标定标组织;确定评标定标活动的原则和程序;制定评标定标的具体办法等。
(1)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评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过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2)建设工程评标的具体方法
建设工程评标方法有许多种,我国目前常用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等,根据评标办法中设立的评价指标,可以对其进行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或者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进行评价。为了避免主观因素造成评价的差异,一般应考虑对指标的评价采用定量的方法进行评价。
(三)投标
1. 投标的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投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建筑业企业取得承包合同的主要途径,建设工程的投标工作程序。
2. 投标策略与技巧
(1)建设工程投标策略
①知彼知己,把握情势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7
摘 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 建筑活动主要是通过建筑市场实现的, 而合同是维系市场运转的载体。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并获取合理利润的源泉; 同样也是发包人支付价款, 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 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承发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质量、投资、工期 )的重要手段。
正 文
我国要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达的法制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在建筑工程领域主要表现是落实合同法,提高承发包人的合同法律意识, 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保证合同管理实施的力度。确保提高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我国建筑从业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在我国加入WTO组织后,在建筑市场将逐步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的同时,确保我国的建筑从业企业能与国外企业竞争,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是 我们的必要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指的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的签订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对象,成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基础。它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报表及竣工结算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等也要按照合同规格购买;工程合同又是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材料价格的确定办法,还约定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工程合同也是进行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分析索赔事件能否成立及 索赔性质的主要依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就成为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
2.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 , 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
2.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
2.3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 。 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 、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 。 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
2.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 , 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 , 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遵循国际惯例 。 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3.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的颁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本健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特别是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的管理行为才能有效,能提高我们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3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建议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积极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中标价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3.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 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索赔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发包方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索赔要求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
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利于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惯例,提高企业未来竞争能力。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8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及诚信原则下就工程承建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项目内;
1.3工程结构:框剪、部分砖混结构;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万m2;
2、工程范围:项目约 万m2除专业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3、施工人、施工面积限制及确定施工人的方式
3.1乙方在此工程范围内,可以组织自行施工,甲方也可以优选其他施工单位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施工。
3.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的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的30%,其他应由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
3.3无论是乙方自行施工还是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均应通过招标程序确认。
4、工程承包方式:约定总面积内按不同楼栋确定为双包或单包。
5、工程管理
5.1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2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包括但不限于民工工资在内的所有工资、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福利,亦概由乙方负责。
5.3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进场施工的单位,因工程需要与第三方交易发生的欠款纠纷及该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差异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4乙方负责组建派住甲方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各工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管理团队,对业主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有相部门的建筑施工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项目施工单位行使监督、检查、处罚权。
5.5甲方委派相应工程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处理因水、电、汽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签证、工程量增减签单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的签字确认和签收;即时汇同监理公司和乙方对隐避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6、工程价款和工程管理费
6.1工程价款
约定建筑面积内的土建工程,其工程价款由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6.2工程管理费
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甲方按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面积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费10元/m2,其中包含乙方公司建筑资质维护费5元/m2,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费5元/m2。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时,甲方有权建议监理公司对乙方下达限期整顿的指令;
7.1.2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场赶工,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等在乙包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1.3 甲方必须按约定按时,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1.4 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完成提供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工程“二通”等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
7.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按时、按额支付工程款;
7.2.3 乙方必须依照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承包任务,向甲方提交优质的建设工程产品;
7.2.4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 工程款及工程管理费的支付
8.1 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管理费,甲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面积按本协议6.2条约定分两次支付,即与双方另行签订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管理费,另50%工程管理费在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资料后一月内付清。
9、工程总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要求
9.1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算。
9.2施工中遇有停水、停电,在3日以内由乙方自行调剂安排其它施工工作,不得作为办理任何签证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9.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连续不超过3天的,甲方不予签证。同时甲方不签累积工期;对影响工期连续超过3天的,以甲方签证认定后的时间,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其余任何条件不得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对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0、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10.1工程施工
10.1.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提交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定)组织进行施工。为了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乙方承诺派出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此项工程施工任务,应甲方要求,共建立 个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工程师见附件〈一〉,负责承建相应的项目工程;各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承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具体价格详见甲方、乙方与各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0.1.2工程施工中必须随时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检查。凡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要求的,乙方认可的项目部须无条件地返工,并重新施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乙方认可的项目部拒不返工的,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认可的项目部的合同;对质量问题不严重的,甲方可聘请其他施工企业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到5倍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返工的,除依前款规定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品房买受人索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3隐蔽工程管理
10.1.3.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设计、质检、
监理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1.3.2凡未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拆除违约施工的部位,经甲方和有关方面人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隐蔽,如不合格乙方须及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其停工、拆除、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3.3如甲方超过24小时内未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进行自检隐蔽,甲方需要再检验时,乙方应当配合组织开挖、凿除等工作,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发生的检验费、返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组织开挖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10.1.4乙方在施工中所有需要备案的资料,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包括自检资料)。
10.1.5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必须按国务院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规定执行;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0.1.6为了加强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双方需各自委派工地代表进驻工地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程管理工作,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如任意一方变更现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11.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4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2.1施工安全
12.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规程、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体系;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12.1.2凡因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质量或机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
12.2文明施工
12.2.1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应遵守市政、环保和甲方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污、噪、尘的处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违反有关部门规定造成后果,其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
12.2.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立各项保险措施,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及其他报酬,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协调在施工中与各单位的配合工作,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2组织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时向乙方提交技术变更资料文件。 13.3安排工程的“二通”工作(电通至小区范围各栋内,其他各施工界面由乙方自行连接;路通,即小区周边道路通畅,场地内临时施工道路由乙方自己铺设,且费用理;施工用水由乙方在施工现场打钢管井取水,费用自理),协调周边地界关系。
13.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1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所承包的工程。
14.2施工范围内的围挡、拆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周、月、季进度报表(包括详细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组织架构表等)一式叁份,且每月26日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报送当月、累计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数量、价值。
14.4乙方应指定工程总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条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的各项变更和通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所有变更和通知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程序和本合同的约定逐级上报签字后经甲方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为有效,未加盖公章无效;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与设计部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如乙方擅自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的,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9
关键词: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本管理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隧道建设分公司(原江西省矿山隧道建设总公司)是一家以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为主,有色、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施工为辅的综合施工企业。多年来,公司施工产值、利润均有大幅增加,连续获得煤炭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公司在煤炭行业矿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
1 合同管理
作为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风险规避、索赔合理、资金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均需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招投标中,业主常常随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约定一些工程风险,让施工企业来承担,如固定价合同;并尽量按低价选择施工企业。因此,中标施工企业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规避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直接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生存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1.1 投标及合同签订期
在投标期间,公司组织工程技术、预决算、财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专业人员,认真对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描述等进行现场勘查;并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力争中标。中标后,在与业主商签施工合同时,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明确的条款,如工期的确定、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工程造价或费用调整因素和办法、工程款支付、索赔条件等,应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加以细化明确。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中不合理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如与地方政府关系、当地火工品材料采购申报等,业主不协助参与等,应向业主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取得业主理解,并在合同条款中加以修正。要力求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与业主签订双方都满意的施工合同。
1.2 合同履行期
工程项目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对于大型项目,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委托项目经理行使合同中公司法人的权利,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履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1)抓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是施工企业正确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因此,项目经理部成员必须熟悉合同全部内容,并对合同主要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避免不了解或理解不一致而带来工作上的失误。尤其是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清楚。
(2)加强合同履约中的检查工作合同履约检查,是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如工程进度完不成计划,是自己组织管理上的原因,还是受客观自然条件制约,或是业主责任。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对策,以便将损失降到最小;或视具体情况,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以便得到弥补。
(3)有效控制合同风险
一般地说,煤矿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地点较偏、工期较长等影响因素多,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多,主要是工期风险、安全风险、物价风险、业主审计风险等,必须采取措施,严加控制;
尤其要重视工程原始资料的及时整理并形成书面报告,送交相关单位。通常只要能对影响施工工期、工程成本、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或事件随时真实记录,书面整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监理或业主签收确认,在合同条款下,上述风险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能获得业主合理解决。
(4)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有些工程,如冻结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专业性较强,业主一般会同意中标企业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来完成。在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不但要把好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关,还要对他们的业绩进行调查核实。分包合同必须符合主合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在合同条款中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1.3 工程完工后的合同总结和评价工程完工后,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总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订立情况,以及对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移交等履行情况,并对合同条款进行总结评价。
2 成本管理
公司异地工程项目多,工程地域广,涉足煤炭、有色、冶金等行业,工程特点各异,实行的是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的3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体系。
2.1 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是所有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机构,从宏观上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控制各项目经理部成本费用,保证各工程项目有一定的利润或减少亏损(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允许部分工程项目合理亏损)。公司有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动力。
(1)制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工程中标后,公司首先组建项目经理部,依照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预期结算收入,制定项目部实际成本支出控制目标计划。明确项目经理责任,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制定奖惩考核办法。
(2)分析检查
根据工程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月度报表,或现场实地检查情况,对项目部成本指标每月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偏差,提出意见,及时纠正。
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修订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如工程量增减、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实行灵活的动态控制。
(3)考核兑现
公司按财务会计核算期,以公历年为单位,会计方法为手段,通过财务账户等各种凭证来核算项目成本;然后按考核办法,及时兑现奖惩。
(4)总结提高
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成果及时总结分析,及早发现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成果是公司修订内部定额的重要依据,也是公司参与类似工程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
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执行,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
项目部成立高效精干,上下协调一致,部门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整体组织机构,采用实用可行的、灵活的和具有开拓性的成本管理办法,加强定额和预算管理,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建立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将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班组或个人。项目部控制成本的方法,通常是能以实物量核算的,按实物量考核;能以台(件)且便于考核的,按台(件)考核,如空压机;不能具体量化的,实行费用包干制。
2.2.1 工程直接成本控制
工程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管理
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因各个投标工程项目人工单价不同,如贵州六盘水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58.32元,山西大同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96元,如用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作控制指标,从事同样工作的工人收入差异很大,控制不好,会影响施工队伍稳定。人工费管理,一是确定人工工日数,二是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数的确定,以往是按行业定额计算;现在一般是按施工组织设计,定岗定员,根据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反测单位工程各类人工工日消耗,再考虑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在±10%的幅度内调整。人工工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资水平确定。如在江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3 000~3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10元以内;而在山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5 000~5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80元以内。在完成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工人都会达到上述工资水平。人工费一般都会超定额,所以人工费控制主要应通过提高工效来实现。
即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装备,来加快施工进度。
(2)材料费管理
一是对施工队(班),根据施工月度计划,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如炸药、水泥、钢筋、砂、石等,实行限额领料,节奖超罚。材料消耗量一般按企业内部定额或参照行业定额确定,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调整,每月按期考核,兑现奖罚。对节、超用量的,要求找出原因。如火工品超量,是否是超挖,或是欠挖后二次扩刷,或是岩石变硬造成的;
水泥、砂、石节约过多,是否有支护厚度不够之嫌。
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是严把材料进货关,确保材料质量,并和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要搞好市场调查,分析材料价格趋势,建立并完善材料档案,并及时向监理和业主书面通报材料价格信息,尽量在施工合同约定的价差调整范围内规避价格上涨风险。如在资金许可或可赊购的条件下,一次备足工程施工所需的钢材,将钢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在前期消化或转移给供货商;同时如钢材涨价,还可调差,给项目部增加收益。
三是尽量减少动力消耗。如空压机供压气,除要保证管路密封良好外,不需供压气或只需开1台空压机时,矿建班要及时通知机电管理人员停机或减少开机台数,以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维修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工程结算时,如合同约定可以调差,一般也只调燃料动力、人工价差。煤炭施工辅助系统机械设备多,动力消耗大,对成本影响极大,是成本管理的重点。
一是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机械。在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时间,力求使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最少,使用效率最高。
二是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使用寿命。同时对维修保养材料的领用,要先按以往经验加以控制,再视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
三是工作面合理布局,各道工序合理交叉,并搞好配合,科学组织施工,以提高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要避免设备无负荷或半负荷运转而造成浪费,如无人岩石巷道通风机长期运转,矿车装满系数不够等;还要杜绝工业广场长明灯等现象,以节约用电。
四是对空压机、主排水泵等设备和矿灯房,实行专人包机制。
2.2.2 管理费控制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包括管服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职工福利费、业务开拓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在公司核定的工程项目成本中都有具体的控制指标,如有突破,必须理由充分,并报公司核批,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项目部按控制指标逐层分解,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在控制指标内。
3 经济效果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的效果,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某综采工作面为例,巷道工程投标报价为3 980万元。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对人、料、机等各项费用进行了严格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成本费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4 230万元(含设计变更费);经核算,工程成本费用降低了9%,实现了既定的各项控制目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4 结 语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辩证统一,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是成本控制的最好方法,也体现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由过去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竞争,发展到了价格竞争。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应引起各煤炭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0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建筑行业迎来了其繁荣发展的阶段,不仅规模和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任何一个参与方而言都至关重要,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作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够有效的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时又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具有约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较比于其他项目而言,其具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较多,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对于项目各参与单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备周期长、施工过程种类多以及技术复杂性高等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条款更为繁杂,涉及到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划分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双方在更为平等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利益和风险进行更好的划分,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工程参与积极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来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维护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
3.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出现歧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严谨性,因为其具备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要以明确的方式将双方所应当付出和得到的东西进行规定。但是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双方利益变动的因素又较多,在合同签订之时难以有效的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突发的状况,合同双方经常会因为责任归属的问题而产生歧义。
3.2合同管理的范围较广
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也很多。其中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最为主要的参与单位,其合同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所涉及到的协调关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相互协调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规范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同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周期长的特点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所决定的。一项工程从决策到最终的运营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许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长。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与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阶段,都会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签订,这其中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现变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合同经常会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秉承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调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和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更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工程合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激烈,许多建设单位有意违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刻意的在合同条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转移风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甚至也有的发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双方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违法转包、违法发包等行为的存在,这类法律意识淡薄的合同管理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员既要具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来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也较低,而且许多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根源。许多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性依据,这就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凭经验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做到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等,这就难免会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也为建筑工程项目有序的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议
5.1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于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要本着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凭证。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查,形成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力度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来规范自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行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度,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配备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执行人才,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针对于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要及时处理,并监督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5.3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作为保障,作为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还应当注重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建筑知识进行重点培养,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从合同管理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显然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渐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显,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于现阶段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当积极的结合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结语有针对性的解决,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总结和吸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最大化的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1
建筑工程合同是明确承包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依据,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对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才能使建筑工程得到良好的发展。因而,要做好合同的管理,避免合同风险问题,也是建筑项目工程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它不仅同工程的项目进度有着一定的联系,而且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与权力有着很大的联系。本文就对加强建筑工程管理及风险防范作出分析。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建筑工程发展的重要条件。建筑工程中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只是口头上的合同,很难保证建筑工程的效益,一且出现纠纷,对受损方而言损失巨大。因此,建筑工程合同产生的效益非常大。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双方的利益与权力才能得到保障,从而避免建筑工程管理给建筑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次,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的保障,因为合同从法律上对工程的质量、工序以及技术等方面作了合理的规定。只有实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使建筑工程顺利地进行,才能提高建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二)合同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
建筑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合同是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处理的文件。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实际情况,保障建筑工程中合同约定顺利开展,能够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利益,并为建筑工程实行过程提供很大的便利。如果忽略合同管理的监督,导致合同签订没有落实到位,在建筑施工中没有针对地进行风险的防范,没有收集合同索赔的相关资料与信鼻,而一旦合同约定不详,这些行为对受害人的权力都有很大影响。因此,在发生纠纷问题时可以参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问题,加强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量大,难度也比较大,合同从产生到效力经过了多个环节。因此,建立良好的建筑合同管理体制,才能使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更好地进行。具体而言,应当建立的制度有以下几种:索赔制。前提为:当事人违反约定的情况下给另外一方造成了损失。这个制度对合同双方的行为会产生约束力,使得双方能够认真履行相关义务。二是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的现象,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只需签变更的项目,其它的务必重复签证,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详细检査。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尤其是对于建筑这种项目大的工程,合同的電要性也更大。应当对建筑工程的结算成本作、质量等问题作出记录和补充,严格完成补充协议签订任务。
(二)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
合同文本的拟定应当是对其具体文本形式的分析,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以便在合同使用中进行动态管理,同时也利于在纠纷发生时保证它的有效性。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有这几点:一是时间问题,包括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合同生效的时间等。第二是资金问题,包括建筑工程项目投入的总资金、材料资金及违约资金等。三是文件问题,其中包括了文件中的组件、招标的合同书等等。四是范式合同文本中的其他内容。
(三)加强合同后的评估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较为丰富,可以真实反映整个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评估对建筑工程是有帮助的。通过进行评价能够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出值得吸收的经验教训141。合同使用结束后,对建筑工程合同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可以从中得到的一定的经验教训,可以为双方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避免以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类似的错误。因此,要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和规范,还应当加强合同后的评估,以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整体管理水平。
(四)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社会的发展最终是靠人才的力量。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要确保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通过严格的.考核确保其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后再录用,坚决不采用走后门或以不正当的途径进入的人员,如此才能为后续的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丰富他们的理论知识和道德水平,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因为其能力高低和综合素养是优秀合同管理者的重要因素。因此,严格地选拔和录用合同管理者是合同管理工作的负责,以便其后期能更好地胜任这份工作。
三、结语
本文在分析影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加强合同后的评估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的解决对策。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核心,工程的各个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要深刻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建筑工程管理要讲究一定的方法策略,在管理中要讲求方法、方式,要讲究管理技巧。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权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权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项目工长向分包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交底,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要做专项交底,必要时,可直接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人和接收人在签字栏内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项目部安全技术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8)负责编制施工现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9)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力;
(11)有权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权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____‰;
(2)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上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年审到期,必须提前组织人员年审);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安全帽。(管理人员配戴白色安全帽、工人配戴黄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配戴蓝色安全帽、安全管理人员及来宾配戴红色安全帽);
(6)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及时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在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7)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
(8)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9)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1)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2)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验收、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13)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保护措施和监督人员;
(14)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5)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
(16)不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不男女混住;
(17)由电工统一在宿舍内布线和安装插座,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8)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开工后及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
(19)要指定老工人负责新入场工人的安全监护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对新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20)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的管理。(乙方进场后必须及时办理职工四险工作);
(2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要求其在危险环境下作业。
二、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何方责任就由何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
2.乙方在自身施工范围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包括由此发生的费用。
3.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宿舍区)属生病、心肌梗塞、猝死、喝酒、打架、自残或自杀等死亡或突然正常死亡(包括外出工地大门后发生交通等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自负,包括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4.甲方组织安全会议,乙方不配合、不参加,现场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野蛮施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自负,包括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乙方在现场职工及雇员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足造成一切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6.严禁使用、雇用未成年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带小孩及与工程无关人员入住。
7.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防护不到位、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9.乙方对自己进场的材料及设备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果自己保管不严,丢失责任自负。
10.上级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甲方对项目检查中,发现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执行,安全隐患严重,因此造成的罚款由责任方负责。(罚款直接从工程款或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11.乙方进场后须向总包方交纳安全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壹拾万元人民币。安全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为工程竣工,扣除违章罚款,多退少补。
12.乙方不得拒收、拒签甲方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3.甲方对乙方的违章情况,下发处罚单,乙方如不接收,甲方在违章单后面附照片,从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其它
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与分包合同及补充条款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企业所在地:(公章)_______ 企业所在地:(公章)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 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3
摘要: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分析了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尚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最后针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几点有效的处理对策,从而使合同管理科学化,使建筑业保持良性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承包方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属于一种经济性质的合同,是指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在建筑工程的项目建设中,合同的管理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来保证双方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以及项目的质量可以满足计划纲要,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优质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其意义深远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施工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概率就随之增加。但是,在项目的建设初期利用合同形式将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约束,就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它是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的文件,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的共同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促使双方必须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所以说,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经过一定的探讨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利于双方各自责任的分化,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的质量。只有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使建筑工程的各方在公开、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开展建设,从而带动建筑业的稳定发展。
2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尚存在的问题
1)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针对合同管理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不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给出了一定的执行标准,但是却常有合同双方不执行合同条款的现象。这其中有一些人是以个人行为代表公司来签订合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造成利益的不合理分配,最终导致不能够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忽视了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执行的力度不够,也会造成合同履行中的难点。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行与发展。2)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每一个项目都会签订两份以上的合同,有些合同是经不起细究的,如果仔细地分析每一条的说明,肯定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合同中的权责表述得不够清楚,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就不能按照具体的条例说明来处理。还有一种情况:合同的制订存在着不公平性,一些合同重点在于明确承包方的权责,而对业主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甚少,导致承包方与业主的地位不平等,如果遇到违约及理赔事宜,就会对承包方的正当权益产生极大的冲击。3)合同的法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合同双方不具备超强的法律意识,再加上建筑合同的法律效力还不够达标,如果合同的条款不够严谨或是描述得不够准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比较模糊,就会造成后续工作的纠纷。如果只有合同一方的法律意识差,那么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平等合同,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在利益或权利方面只强调一方的,而在违约方面却忽视了这一方的,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违约。4)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不够高。建筑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含概了许多专业性知识及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技术的同时,还要有较高的工作素质,才可以对合同进行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在一些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会把此项工作划分到行政部门来操作,而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又不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或是其文化水平不能够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速度,最终使合同得不到充分地利用。
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面较广,管理起来十分繁琐,无论哪一环节的问题都会涉及到合同的执行,处理不好的话就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建筑企业要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要把双方责任分解透明化。合同签订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项目管理人和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确保项目管理者对合同的每项内容都清晰明了。将合同的权责分解后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组,确保每项任务与责任都能够落实到人。同时,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各个部门要将分内工作如实报送管理部门,让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如期完成。2)设立标准化的合同内容与形式。对于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国家相关部门有标准的制度规范,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示例。合同内容的确定要结合工期以及施工状况等,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仔细地研究与考量后,在保证责任双方权益与责任公平、平等的条件下,拟订合同的各项条款,制订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合同文本。3)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筑业要想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营,就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法规,用法律来约束合同的执行,也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依据。建筑业要不断地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法律性规章制度,合同的审核、记录等要配备专人进行管理,促进合同的履行成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减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合同的执行从头到尾都依据一个系统,从源头上根除不平等条款。另外,建筑企业要深刻地认识到理赔的法律意识,理赔事宜必须依据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商解决,这样更便于施工企业后续工作的进行。4)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任何工作的完成都需要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来提高工作质量,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合同管理人员的录取要考察其专业素质,进行综合的考验,考核内容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管理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后续的定期培训,或是企业转送相关人员去进修,以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不断地提高,提高其专业能力。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使他们能够清楚自己的责任,并能够增加他们的工程积极性。
4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建筑业合同双方合理的权益,就要不断地规范与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要想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地总结与归纳,对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尚存在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解决,不断完善合同的制定标准,不断地提高合同的履行情况,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减少建筑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使合同管理具有全方位化、立体化、科学化,使建筑业保持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明哲.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中华建设,20xx(8):104-105.
[2]唐群燕.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公路,20xx(9):225-227.
[3]马艳凤.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策略[J].建材与装饰,20xx(26):164-165.
[4]冯逸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问题研究[J].科技与企业,20xx(6):35.
[5]贺小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四川水泥,20xx(4):128.
[6]张素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J].建材技术与应用,20xx(3):50-52.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4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及其措施
1.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合同的建立、履行、索赔、违约及解除等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复杂性、投资数额巨大、对社会影响大、生命周期长等特征,与此同时,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比较复杂。所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的施工合同管理具有以下优点:(1)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2)减少纠纷和合同违约发生的概率。
1.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2.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第一,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把各种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第二,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如图纸审核程序、设备材料等,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而对于合同履行中的 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工程变更或合同条款变更等问题,可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第三,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有关合同问题做出正确决策。而进度款审核准制度就是合同管理部门每月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从而可以将施工索赔的费用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第四,工程项目开始后,应将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妥善保存所有与合同有关 的一切资料,并能满足及时查询的要求。同时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资料统一编号与记录、分类管理,建立合同文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
1.2.2 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第一,在每个合同进入履行期时,应先召集与合同履行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交底,明确哪些条款是履行中应重点注意的条款,提醒和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按合同进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第二,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发出口头工程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及时要求工程师用签证将口头指令固定下来。对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也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工程师签证。第三,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合同履行中的文书、书面签证、会议纪要等资料,在收到合同相对方的信函、文书或电传后,及时审阅和制定对策,并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回复。
2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对策
工程索赔的概念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过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完全的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不能够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使自身的权益受损,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结合笔者多年工作实践来看,企业要想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可以采取下列对策:
2.1 扩展索赔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中的索赔是填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从原材料的采购规格、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到施工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和审核工作等,都要被列入到索赔的管理工作中,促进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索赔内容的学习,了解索赔的分类和流程等,树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规范操作的意识,避免违反合同行为的发生,并定期的对施工人员进行索赔知识的学习,利用全员监督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建设,避免承建单位趁势而行。
2.2 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做好索赔预防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受施工作业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环境的多变性所影响,这就使得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易于发生一些突发的安全事故,而这通常是业主方与施工单位所签订合同中难以体现到的。因此在合同拟定后,要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等级和分类的不同,对相对应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指数,一旦风险发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检查与执行,并在跟踪中寻找突破索赔的方式,通过有效数据信息和实际的施工现场记录减少索赔金额。
2.3 构建索赔管理小组,并采取奖惩相结合制度
第一,对于大型工程,组建强有力的索赔班子,一般由项目经理、律师、技术及经济专家等组成;而规模较小、工期短、技术难度不大、合同较严密的工程,可以由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合同管理人员担任索赔任务。第二,结合实践来看,不少项目经理对于索赔工作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合同管理也没有进行交底学习,只是一味的关注施工进度和施工安排,争取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在未来的建筑工作中,要将合同管理和索赔的重要性在领导层进行确立,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规定处理索赔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利用激励机制细化奖惩制度,能够在实际的施工中减少索赔的进行个人的奖励,激发出工作人员的热情。
2.4 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记录
索赔是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索赔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这就要求承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建立严密的施工日志;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工程照片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事件的具体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各种会议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参加者签字;还应建立业务往来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2.5 依法提起索赔
一旦发生索赔事项,承包商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要求、撰写索赔报告,否则过期无效。我国《合同示范文本》第36条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应提交索赔报告。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提交报告的约定期限,承包人不要放弃,仍然可以不动声色地向工程师递交报告,一旦工程师签字确认,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补交报告有难度,承包人还可以考虑在其他会议或会谈纪要或月报表上给予记载,然后让工程师与其他事项一并签证认可。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规范性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工作不仅是确保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更是维护建筑行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对此,上文在基于笔者实践,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一些措施和对策展开了探讨,以期为做好此项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罗玉玲.如何搞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J].工程建设标准化, 20xx(8).
[2] 田捷.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J].科技与企业,20xx(8)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5
第一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策略探索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包含多个项目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关键部分的工程量,其清单中的各个项目特征、内容的表述必须十分的准确、详细。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往往不是十分准确。投标者为了减少损失和争议往往会用有利于自己的方法对项目特征进行描述。对于项目的预留金是为了预防投标人可能发生的变故而暂留的一部分金额,而招标人一般没有这项费用并且可能会先入为主地考虑为投标人已默许,这样就极容易产生矛盾纠纷。
(二)不合理的价款调整
在招投标文件中,设备材料的暂估价和暂定价是由发包方给出,并且按照规定“只有暂估价和发包方指定的产品才能调整差价,同时差价仅记取税金不计取利润”。所以有些发包方就会随意压低暂估价,使得承包方利润空间减少。对于暂定价部分,现实情况一般是在工程设计完善后,由发包人重新招标或者对原标的内容进行大量修改甚至删减,为工程管理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三)不畅通的纠纷解决渠道
由于种种原因合同双方会产生违约行为,有违约行为就需要由专门机构进行调解或者裁决,但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存在和对建筑市场的深远影响,专门解决建筑工程类纠纷的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非常少,有些地区甚至都没有此类机构,这就使得解决矛盾纠纷所需时间非常久,而且效果不理想。
(四)不够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中,很少配备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当然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无从谈起。合同签订完之后往往是锁在柜中长眠或者随手一放,这造成当合同双方发生问题纠纷时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不甚知晓甚至连合同也无处寻觅,这样一来,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非但得不到解决,甚至很有可能由于对合同内容的不同了解导致矛盾激化。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重视合同签订的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行为的体现,双方应就合同签订前的沟通和合同内容以及签订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例如,工程期限、工程质量等,从而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因合同签订内容模糊不清而出现的法律纠纷与经济纠纷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一旦合同签订之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和违反。
(二)重视合同变更内容
工程建设其本身所具有的长期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变更不可避免。任何的合同变更双方都应对变更内容作详尽了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切忌“先斩后奏”式的合同变更,更加应该注意合同变更不能单方面进行,而且对于需要变更的部分,要仔细斟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从根本上加强对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另外,企业也应加强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建筑企业员工都知道合同管理,并且知道管理好合同,与此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对合同管理的最新政策和动向。
(四)增强对合同中违约方的赔偿管理
在建筑工程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违约都需要支付对方约定的违约金以作为赔偿。违约赔偿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违约赔偿的目的并不在于违约金的数额有多大或多少,而是在于违约赔偿是对合同双方的一个有效约束,确保合同双方在合同框架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是市场经济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具体作用体现,也是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且,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就是通过立法促进违约赔偿的正常有序进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用法律授权稳定下来。因此,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并且这种核心地位在日益增强,建筑工程合同双方只有在合同框架内合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也才能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条件,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1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1合同能够影响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合同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说明了监理师和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合同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因此权利、义务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1.2合同是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依据
合同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就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权益,按照合同规定,违约方就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规定如果有一方违约,就要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来补偿受害方。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也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保证。
1.3合同管理是贯穿工造价的重要过程
从合同规定的时间来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是施工图作为施工管理将图纸变为实体建筑的重要过程,包括了准备施工、进行施工、竣工等各阶段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着整个造价过程。
1.4合同管理包括相关造价和实施阶段的所有方面
在合同订立管理中,包括承包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方式等原则和方式,在保证工期、质量前提下,建筑单位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防止出现经济纠纷现象,在履行合同管理中,包括工程计量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等。
2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2.1施工合同控制造价的不科学
在当前市场供求中,建筑工程严重失衡,部分单位不参考客观条件,压低工程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建筑单位无法客观提供标底,不能真实反映出工程造价;而在施工合同鉴定时,预防业主投资不合理的计划,标底进行人为调整引起造价控制脱离实际需求,这些都是建筑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
2.2追加投资现象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单位一直没有认识到项目前期造价控制的重要性。项目造价重点是项目计划结算造价阶段的进行以及施工阶段,建筑单位应该先建设再进行算账,项目建设中必须再次投资。而有的项目造价的控制,在项目已经快结束时,造价已经超出项目投资计划,才发现造价控制失控问题,对建筑单位经济效益产生严重影响。
2.3现场签证混乱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对预结算知识以及造价管理等掌握不足,从而导致盲目签证的现象,不认真核实就对合同签字盖章,甚至有些签证仅由施工单位填写。与此同时,还有一些施工部门,办理假签证,并设计相应名目,但出现真正问题时,监理人员却不会办理签证,只在项目结算时进行办理签证。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建筑施工企业秩序被破坏。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基础,是防止出现责任问题互相推诿的防护措施。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合同审核以及复核都没能受到重视,也缺乏制度规范和专门负责管理人员,在建立制度的前提下,可发现管理中的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借鉴同行经验,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在制度明确的前提下,才能全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3.2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的监督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的一项措施。在合同即将结束时,管理人员对资料进行整理,这在合同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质量有关,决定是否能够实现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内容中还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情况进行对比,获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准确与全面的评价,达到吸取教训、总结相关经验的目的,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
3.3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我国市场经济是一个以人为本以及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建筑单位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培养,以保证合同质量。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进行强化,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需要建筑单位严格筛选人才,招聘专门的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不能与其他兼职一起进行,并且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更好的为建筑单位提供合同管理人才。此外建筑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有助于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合同管理内容以及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时效性。
3.4重视合同文本形式与内容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中,合同文本缺乏科学性以及规范性对合同执行时非常不便,在合同管理中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合同文本错误对合同质量执行有很大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开展以及建筑市场的规范性是非常不利的,成为建筑施工中常常发生的经济纠纷事件。在拟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调查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合同中订立工期时间、双方权利及双方义务、责任分配、索赔要求等,将这些内容书写在合同上,与此同时,保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4结束语
7.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 篇七
实行招投标制度, 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公平竞争可以防止垄断和地区保护, 降低工程造价,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但同时各施工单位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风险。如何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规避风险, 挖潜增效, 增加施工收益, 是一个我们必须面对和重视的问题。下面结合本人在施工和投标报价过程中就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总结。
1 工程计量
1.1 计量范围
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1.2 主要计量依据
1)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 合同图纸;
3) 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 合同条件;
5) 技术规范;
6)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1.3 计量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 不得计量;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1.4 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 《中间计量表》;2)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3) 《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4) 《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5) 《工程变更令》;6) 《工程交工记录》。
1.5 工程计量的程序
1) 计量通知和申请;2)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3) 填写中间计量表。
1.6 计量方式
1) 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2) 按图纸计算;3) 根据现场记录;4) 根据凭证计量;5) 按均摊方式计量。
1.7 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 (如《范本》) 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 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 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 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 (如《专用本》) , 因此, 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 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 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1.8 建立工程计量台账
由于项目大, 计量项目繁多, 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 我们建立了工程计量台账, 工程计量台账应该以复核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依据, 按清单顺序或单位工程细分项目, 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列置, 尽量细化和量化, 为准确计量提供依据, 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及业主审核后返工重做, 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 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1.9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现在很多地方的公路项目都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 以提高工程费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为工程管理提供各种参考。各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 如在贵州清镇—镇宁高速公路较好地运用了同望公司的计量与支付系统进行计量管理, 提高了工程信息化程度, 优化了业务管理流程。另外有些省份, 如青岛滨海公路北段, 每月实际计量是以纸质资料上报的, 但同时要求将计量结果录入计量与支付管理系统, 本人认为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 预计以后的工程项目也将过渡到以电子版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
2 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 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一般而言, 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 也更难把握和控制, 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补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
1) 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 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
2) 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 用于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成为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收回的具体作法是将每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额。材料预付款在支付工作中属于较麻烦的一项, 一方面要预付, 一方面要扣回, 并且出现的次数很多。因此, 在国内很多省份如贵州、江西、广东没有这一项。而在山东、浙江等地则进行支付, 具体要求是根据当月材料发票进行计量, 当材料设备已用于永久工程后开始扣回, 而后进行的材料计量款基本就与扣回款数量相当。
3) 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 直至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 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 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4) 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 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 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 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 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各地对工程变更审批都比较严格, 相应地也增加了审批的时间和难度, 因此很多工程项目都只能实行暂付的办法, 但有些项目不能保证其费用, 造成部分工程还得施工但变更费用得不到业主批复的被动局面, 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涉及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当然这也应该是合同管理走向正规化的一个必经阶段。
5) 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之内, 并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 就是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具体细节或某一工程部分, 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的工程细目, 如桥梁荷载试验、钻取混凝土芯样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暂定金额应由监理工程师按业主批准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 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6) 价格调整。
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合同周期较长, 经常受到物价浮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主要是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等动态影响。这样就有必要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充分考虑动态因素, 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工程造价指数法、实际价格调整法、调价文件计算法、调值公式法等。在本人参与建设的几条高速公路中, 大多数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了对价格不予调整, 也就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了涨价风险。在青岛滨海公路北段是个例外, 在每月的计量支付时进行价格调整, 采用的是实际价格调整法。对于此种情况, 本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予以高度的重视, 对于用量较大的主材价格可适当调低, 这样可以降低投标总价, 而且可以避免日后因价格调整造成较大损失。
7) 索赔费用。
根据当前工程市场实际情况, 真正发生的索赔事件很少, 因为处理索赔费用支付是一项复杂又棘手的工作, 而且易影响到施工单位与业主双方的关系, 但随着工程市场的不断规范, 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一环, 反映了承包人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 更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 它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工作。
另外, 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还很少有先例, 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 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因此, 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
3 结语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 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 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重视合同管理, 加强工程计量工作, 将是我们施工单位必须密切关注的课题, 对于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创造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 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 程序化, 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 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己, 全方位发展, 真正掌握合同管理的精髓, 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摘要:根据高速公路建设中计量与支付的要求和操作, 结合在施工和投标报价过程中的经验, 浅述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 从而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计量要求,计量方法,合同管理,投标报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
8.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篇八
关键词:工程 工程合同 风险 控制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3-157-02 工程合同风险指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或利益。企业如何承担和化解工程合同中的风险,成为企业必须关注的问题。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合同是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指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合同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等特点,合同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的发生,降低风险发生时产生的成本,保障工程合同双方和利益,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必不可少的内容。
为了很好地做到对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就要对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然后才能有针对性地作出应对策略。
1 工程合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1 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合同签定不规范
合同签定的不规范主要包括合同的不严谨和存在漏洞。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或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比如有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加上在合同编写过程中使用模糊语言,以至于出现理解偏差的情况,出现问题的时候,双方势必会互相推卸责任,导致工程纠纷,严重的还会导致合同最终难于履行。而有些合同条款存在漏洞或缺陷。比如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一方为了降低违约责任或是怕伤及感情,往往对违约责任不多作规定,这样一旦违约事件发生,就没有相关的合同条文作依据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公平性的原则
签订合同的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合同当事人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合同双方这些自私行为,不利于合同的正常执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严重的还会损害消费者的最终利益。
1.3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有些合同双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法律意识淡薄,不惜违反法律法规签署一份象征性的合同,其实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利益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的履行与否也不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这样的合同风险是显而易见。
1.4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认为签合同只是走过场,合同只是形式和摆设,签定合同之前对合同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评估,也没有严格的签定合同的程序。有些则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施工,最终导致工程质量的不尽如人意,违背了签定合同的初衷。另外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有专业知识,能掌控全局的人来担任。有些施工单位则是随意指定人员来担任这项工作,这是对这项工程的极不负责任的。
1.5 合同签定后在可能面临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经济风险一般是指与工程有关的各种物资价格变化引起的风险,比如通货膨胀,物料物价上涨或降价等。若合同没有制定应对措施,必然会造成合同双方中的一方经济损失;还有由于合同双方对物价的估计方式不同,对价格调整的应对措施有别;合同一方的信誉或经济状况等可能造成合同实施困难,引起合同风险;政治风险比如国家禁止开垦山林、禁止毁坏农田等等可能会导致合同的终止、建设场地的毁坏、工程延期等带来工程合同风险,往往使得承包商这一方遭受损失。
2 工程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增加收益、减少损失非常重要。如果能够通过对风险的识别、预测与分析来判断风险的来源和原因,就能最大限度防止合同风险的产生或降低风险产生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2.1 严把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要规范化、严谨化
在合同签订前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包括:施工项目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完整无误。合同是否采取了国家标准文本;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有失偏颇,双方如何制约;合同完不成时的法律责任以及补救措施;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尽量一致,避免产生岐义。签订工程合同时,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由合同双方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点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做到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2.2 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非常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合同风险。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有序地进行,对合同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现。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分解合同事件,对各个标的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熟悉合同条款,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预防措施,降低风险的产生,提高合同的履约率。2.3 积极沟通,争取对合同风险化解机会
合同中的风险条款是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双方都能认真执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合同实施得比较顺利和满意,合同双方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合同中的一些隐性风险进行协商和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本保存下来,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这样就能使一些本来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得到化解,将可能出现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
2.4 加强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
由于工程合同的实施周期长,耗资大,所以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中,变更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因此工程变更在合同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就意味着索赔的机会,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是施工单位采用的风险对策之一。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分析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对合同双方的往来文件、资料、图纸、帐目等进行搜集整理,密切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详细过程,以作为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寻找索赔机会,通过索赔和反索赔达到降低风险、补偿损失的目的。
2.5 果断采取经济措施
从经济观点上说,采取经济措施产生的费用比承担风险实际损失要合算得多。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采用增加经济投入的方式减少风险。比如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了机械设备,增加班次,增加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或加班费用等。虽然在经济上增加了支出,但保证了施工进度,保证了企业信誉,避免了风险的产生。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和双方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熟悉和掌握与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是要控制和防范工程合同风险的重要前提。其次,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是控制合同风险的重要保障。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对工程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在工作实践中,既要坚持按合同条款执行,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灵活变通,才能实现合同双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工程项目管理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2] 雷胜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4] 朱建国.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山西建筑,200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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