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攻坚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篇一
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消费供给专项攻坚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适应差异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统筹促进传统和新兴消费、城市和农村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规模与品质消费,坚决控制减量、稳住存量、扩大增量,力争实现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为全县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城乡消费。积极组织本地各大中型批零住餐企业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大力开展“欢乐购”、“让利打折”、“年货节”、嘉年华等促销活动。组织县内企业、、双杰等重点大型商超,围绕农村消费,利用乡镇每月固定的集市,开展以“迎新年、赶大集、促消费”为主的“送货下乡”活动,满足农村消费的同时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加强本地特色商品和品牌的宣传推广,开展本地特色产品“进超市”、“进社区”活动,为本土品牌产品搭建长期销售平台,提高本地特色商品和品牌曝光度;举办第二届“豐年货大集暨贫困村特产促销活动”,组织县内和域外招商的农产品企业开展“助力消费扶贫对接会”活动,2020年,继续开展消费扶贫“五进”长春活动,持续扩大特产走出去范围。通过开展“促销费”、“搞对接”、“进省会”等系列农商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县消费扶贫工作。
(二)稳定汽车消费。督促汽车销售企业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为契机,抓住汽车更新换代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新能源车型购买补贴,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满足人们的汽车消费升级需求。引导一汽丰田宝友4s店、广大汽贸等汽车销售企业,通过购车让利、零利率、以旧换新等促销手段,开展“双12汽车销售团购会”、“周年店庆活动”、“2019收官之战专场团购会”等3场汽车促销活动。同时,完善、扩大汽车销售、保养、维护等服务网络,推动农村汽车消费。
(三)鼓励成品油消费。组织全县各中石油加油站以及汇程加油站等域内较大成品油流通企业,围绕“会员优惠”、“消费立减储值折扣”等主题开展系列促消活动,扩大成品油销售。
(四)升级家电类消费。组织引导县内海尔等大型家电类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和家电促销活动。协助秋力家电开展“我们正青春,秋力20年寻找同龄人”系列促销活动,以及秋力家电和五菱汽车携手联合开展“买家电、抽大奖,宝骏310汽车开回家”活动,实现汽车销售与家电零售额双增长。
(五)活跃餐饮消费。通过政府搭建消费平台,引导首届美食大赛获奖餐饮单位和县内特色饭店积极、广泛参与,聘请县内名厨、专业面点师傅以电视录制、网络直播的方式在东直园、天东阁、大福源红牛馆等知名饭店现场制作特色菜品、特色面点主食,开展“名店品名宴”、“名厨做名菜”、“名师做面点”、“网红品美食”等系列活动,促进餐饮消费。同时组织其他以狗肉、驴肉、铁锅炖、农家杀猪烩菜、清真为主的知名餐饮单位开展“消费满立减”活动和录制菜品视频转发赠送指定菜品的方式开展“我要当网红”等各类促销活动,积极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的特色美食,不断挖掘地方特色美食文化,扩大本土餐饮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针对域外消费者指导商家通过网络宣传开展“品美食滑向海冰雪”活动,将美食与文旅相融合。委托第三方开展“我为美食做代言”活动,通过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来宣传推介美食。
(六)推动商圈消费。支持、、等商贸企业围绕传统节日开展贴近生活、特色鲜明的商品销售活动,繁荣节日市场。组织大型商贸企业参加第二届上海进口博览会,扩大智能家居、优质食品等消费品进口,满足城镇居民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升级。组织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指导、通过建立“内购优惠群”、“千人团购群”,以视频“秒杀人气商品”、群管理员“私人订制”、群小二“专职跑腿”的方式开展网络模式销售,同时协助商家与“美团”加强合作,以推进线上线下联动消费。
(七)繁荣夜经济。推动兴东、、等商贸企业延长营业时间2-3个小时,通过实施放宽夜间管制,利用烧烤一条街、小吃一条街、娱乐休闲一条街、网红推介等方式开展夜间售卖、促销等活动,满足居民茶余饭后休闲时间的消费需求,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增设连接主要餐饮休闲街区、购物街区的城市夜间公交线路,并根据客流和消费者需求适时延长营运时间。积极和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将夜间消费区域纳入城市亮化美化工程,对餐饮街区、购物街区及区域内建筑实施不同主题风格的亮化美化,鼓励商家设置霓虹广告和亮化灯饰,提升街区夜间消费、休闲体验,活跃消费气氛。借助县老城改造契机,在凤凰城小区西侧路段打造成以旅游商品为主的半封闭式一条街,将墨宝文化园、旅游商品街、电商孵化基地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八)扩大冰雪旅游。积极配合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持续打造冰雪旅游品牌。以向海保护区为平台,开展“冰雪嘉年华”、“冰雪旅游季”、“冰雪度假周”系列活动,加强冰雪旅游合作,集中展示推介“国家级湿地”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扩大“湿地冰雪旅游”的市场影响力。
(九)支持网红电商。充分发挥我县电子商务优势,积极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新形式。依托省政府举办的“中国网红行”活动平台,谋划举办“县首届网红直播带货”活动。活动以我县特色农产品为主,重点打造一批市场占用率高、网络销量高的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机制。建立商务、发改、文广旅、电商中心等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调度、及时通报,确保工作落实。
(二)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制定符合实际的“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方案”,针对本地消费市场增长的热点、特点、难点研究具体对策,申请专项促消资金对重点消费领域的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促销补贴。
(三)营造氛围,确保安全。在通过报纸、电视、出租车顶灯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还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网络渠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消费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对“创造消费热点,扩大消费规模,优化消费环境,营造消费氛围”的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具体成果进行宣传报道,持续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和成效。同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统计,反映成果。加大统计工作力度,实现消费“应统尽统”。在做好促销活动成果统计和数据汇总的同时,还要指导企业做好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应报尽报,如实上报”,使促销成果在统计数据得到真实的反映。
2.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篇二
2016年6月16日,“善济江西脱贫攻坚”慈善扶贫专项工程启动仪式在南昌举行。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出席启动仪式并点亮启动球,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李本公,省领导洪礼和、尹建业、郑小燕出席。
“善济江西脱贫攻坚”慈善扶贫专项工程将设立慈善扶贫专项基金,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县为重点,实施“五大任务”:通过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学习、掌握各种职业技能,逐步走向自立;引导慈善资源依托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在贫困地区发展种养结合的现代农业,助力产业扶贫;主动化解贫困家庭看病难问题,调动更多的慈善资源,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群众予以慈善救助;通过助孤助残慈善活动关爱贫困地区残疾人、孤儿,通过心理疏导、亲情陪护关爱留守儿童;发动慈善志愿者,为鳏寡孤独老人开展慈善志愿服务。
启动仪式上,受助代表、志愿者代表、贫困地区政府代表、爱心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现场还举行了捐赠仪式。
3.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篇三
一、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和完善扶贫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稳妥推进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
(四)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就学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积极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针对贫困户种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针对性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
(五)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按照保本或微利的原则发放低成本、长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同时,严格贷款用途,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报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发放等情况。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合作性金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辖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放贷款。
(六)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给予倾斜。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有效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七)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便利农民足不出村办理取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空白。在农民工输出省份,支持拓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金融机构范围。
(八)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鼓励发放无抵押免担保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
(九)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nlc202309091558
四、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十)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加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扶贫金融事业部”业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对扶贫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十一)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保持贫困地区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向贫困县(市、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中国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要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资金调度、授信审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有效支持。鼓励实行总、分行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多种方式,针对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二)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市场定位,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要依托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继续发挥好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职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贫困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十三)加强融资辅导和培育,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和引导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强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和孵化力度,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帮助更多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来源。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具有中西部贫困地区特色的期货产品,引导中西部贫困地区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十四)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十五)引入新兴金融业态支持精准扶贫,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五、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十六)设立扶贫再贷款,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设立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较长期资金来源。使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建立台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信贷投放在数量、用途、利率等方面符合扶贫再贷款管理要求。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改进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
(十七)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管理机制,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各级政府建立扶贫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精准扶贫融资担保。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支持力度,鼓励采取定向承销等方式参与债务置换,稳步化解贫困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银监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指导,推动地方债承销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十八)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银行机构考核指标。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贫困地区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
六、持续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发展改革、扶贫、财政、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升片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完善精准统计,强化监测机制。人民银行总行及时出台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统计监测制度,从片区、县(市、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层次,完善涵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及时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要按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十一)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十二)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本刊编辑部根据财政部网站内容整理)
4.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篇四
2020 年 9 月 30 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移交了第二次立行立改问题清单,指出了我市存在的 9 个方面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确保落实整改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从严从实。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整改标准,逐项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处理。
(二)坚持以改促进。以巡察整改推动脱贫攻坚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镇村、镇社区卫生室药品摆放混乱;镇村、村、镇社区、镇五家子村卫生室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未按规定储存。
整改措施:卫健局、各乡镇街对相关村卫生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指导,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进行摆放,对特殊药品按规定进行储存。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二)村集中供水水井房管控不够严格。镇社区水井房管道有漏水现象,地窖底部有积水;镇社区、镇村水井房缺少消毒维修清洗记录。
整改措施:加强排查力度。针对镇社区水井房管道有漏水现象,地窖底部有积水;镇社区、镇村水井房缺少消毒维修清洗记录,成立由水利局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井房进行细致的排查,防微杜渐,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安全。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三)贫困户 2019 收支明白卡核算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措施:组织驻村工作队、包保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明白卡进行全面、认真核算,确保账目清晰、贫困户认可。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四)签约医生入户随访工作应付对付。9 月 17 日查阅镇村孟凡才家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医生随访日期为 9 月 19 日;9 月 18 日查阅
服先镇村、、3 家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医生随访日期为9 月 20 日。
整改措施:对随访医生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对家庭随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填写“一人一策”记录本。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五)工作和责任落实不到位。1.镇孟益村扶贫专岗管理不规范,没有签到簿。
整改措施:加强扶贫专岗管理。健全扶贫专岗实名制管理台账,按照“谁开发、谁管理”原则,合理确定数量,签订用工协议,强化公益岗位人员责任意识、职责意识,做到人岗相适、履职尽责。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2.服先镇农科村没有致富带头人相关材料。
整改措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补齐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3.服先镇双喜村李万福、乔永才现住房为彩钢房结构,未见 2020 年房屋鉴定报告和彩钢房定期巡查记录。
整改措施: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彩钢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参考第三方对彩钢房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定期开展巡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六)政策落实不到位。镇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贫困户认为有利息不敢贷款。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己经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掌握“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款、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使更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真正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5(七)个别贫困户住房安全存在问题。镇孟益村贫困户李井海家房顶、前墙底部有裂痕,存在漏雨问题。镇孟益村韩长权、李阳明家房屋漏雨。
整改措施:由住建部门牵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
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看是否存漏雨、裂痕等安全隐
患,针对排查有问题的住房做到及时修缮。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八)个别村饮水安全有隐患。镇孟益村水源井 30 米内有厕所,有养殖户养20 只羊,水井附近有垃圾。
整改措施:水源井附近的厕所立即拆除,养羊户羊圈
立即迁移,垃圾立即清理,同时排查全市其它水源井是否存
在同类问题,做到立行立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九)整改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服先镇“2019 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发时间是 2020 年 4 月 16 日。该镇太和村“2019 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部署会议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4 日,整改台账
完成时限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报告落款没有时间。一天完成认领问题整改不现实。
整改措施:服先镇组织太和村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成员对系列整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相关整改材料规范合理,各乡镇街针对此类问题全面自查,做到举一反三,真实
整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0 月 15 日前
四、整改要求
5.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方案 篇五
为纵深推进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区安发{2021}17号)部署,街道安委会决定,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促进安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苑效果明显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树牢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各级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益,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实现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
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区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区办字(2019)65号);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参照《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副区长2021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根据分工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8月底前,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个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参照《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建立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聚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聚焦重点,推动各行业领域任务落实
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一是学习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由应急办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由应急办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三是街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应急办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四是街道消防安全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辖区派出所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五是街道道路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交通管理所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六是街道交通运输(铁路、水上交通、邮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交通管理所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七是街道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城建办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八是街道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环保所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九是街道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十是街道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文化站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十一是街道学校(含校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中心校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十二是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市场监管所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十三是街道医院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卫健办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十四是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城建办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十五是区商贸流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方案并牵头实施。
其他行业领域管理责任单位根据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三、强化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区安办发(2021)21号)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隐患,8月15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查,确保真正整改到位。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压减全处隐患动态存量,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和重点监管清单“四个清单”,把网格化分级分类监管落到实处。(二)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
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燃气、市政工程(设施)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施工、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
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科学划分企业对应的执法层级、类别,合理确定检查频次,解决多层级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四)开展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
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认真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到2021年底,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五)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攻坚。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放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在全处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分级别、分行业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一般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召开现场会,市有关部门参加;较大事故由市级政府组织召开现场会,邀请省有关部门参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进行同行业事故警示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推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鼓励企业利用自动化控制、智能联锁和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减少危险作业岗位、作业场所的数量和人员;结合企业技改,加快工艺设备更新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工艺设备。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各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在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全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四、整治步骤
2021年8月至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
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在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周密部署推动。(二)实施攻坚(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底)。
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行业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单位)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开小灶”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
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各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要对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攻坚行动在街道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安委会三年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单位)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充分发挥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二)强化责任落实。
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黑名单”等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行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营造浓厚氛围。
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及安委会各成员有关单位要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举报各领域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行鼓励,提高公众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6.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外贸工作,全力推动外贸稳中提质,确保完成全年外贸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外贸外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近期省、市领导对稳外贸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外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挖掘稳外贸新的增长点,确保完成全年外贸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
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挖掘进出口潜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激活市场主体,稳定外贸进出口。(二)突出载体建设。
着力解决发展瓶颈,破解发展短板,打造外贸进出口增长重点企业,为全市外贸稳增长做出贡献。(三)加快动能转换。
主动对标先进县(市、区),创新服务方式,培育外贸增长新动力,促进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三、稳外贸的具体措施
(一)鼓励企业通过白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现出口倍增。
落实上级精准扶持政策,调动企业出口积极性。大力宣传并鼓励我区企业充分利用白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政策优势,放大白沟市场试点带动效应。(二)鼓励企业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合作。
学习邯郸市利用外贸综服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经验,加强我区外贸出口企业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作,推动我区外贸中小微企业实现“破零倍增”。(三)助推企业抢抓订单。
抓住四季度农副产品收获季节和圣诞、元旦集中出货商机及广交会接单良机,下大力组织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落实上级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利用展会抢订单,多成交。(四)狠抓外贸出口订单回流。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积极引导在外地出口的企业尽快回归我区,力促企业外流订单“回流”,为我区出口大幅增长添砖加瓦。(五)壮大外贸主体队伍。
继续抓好上级及我区确定的外贸出口企业帮扶,进行全方位服务,责任包干,定向、定目标培育,确保帮扶企业扩大出口。积极组织新备案外贸企业参加上级开展的外贸业务培训,推动其尽快开展进出口业务,早日实现出口新突破。(六)发挥开发区在进出口中主阵地作用。
贯彻落实市级财政扶持开发区发展资金政策,开发区要确保增速不减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增幅。要严格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出口稳中有升。(七)积极扩大进口。
指导企业用好进口贴息政策,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企业技术设备转型升级,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生活用品、食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四、保障措施
(一)深入开展领导包联工作。
把领导包联帮扶重点企业作为推动外贸工作的切入点,推动外贸进出口工作。通过省市区三级全覆盖包联帮扶工作,确保企业经营基本稳定,宣传解读和切实落实各级稳外贸促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开拓多元化市场,鼓励引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对标对表国际市场需求,化“危”为“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7.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篇七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 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 中央统筹
第四条 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
第五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六条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第七条 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资源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按照《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中央纪委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扶貧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审计署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 省负总责
第九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省级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十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应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明确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十一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二条 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四章 市县落实
第十三条 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十七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十八条 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第十九条 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第五章 合力攻坚
第二十条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双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推动建立精准对接机制,聚焦脱贫攻坚,注重帮扶成效,加强产业带动、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东部地区应当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帮扶投入;西部地区应当主动对接,整合用好资源。
第二十一条 各定点扶贫单位应当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细化实化帮扶措施,督促政策落实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不脱贫不脱钩。
第二十二条 军队和武警部队应当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有条件的应当承担定点帮扶任务。
第二十三条 各民主党派应当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帮扶主体,予以大力宣传,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1日起施行。
8.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县建设“清凉夏都、红色XX、转型高地、太行强县”的宏伟目标,紧紧围绕我镇打造“现代农业品牌园区、生态文旅康养名镇、硅石产业重要基地”的发展蓝图,坚持镇村两级联动机制,以村为体、以户为基,对全镇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全覆盖,打一场“六乱”整治百日攻坚战,彻底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所有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乡村主体。
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因地制宜。
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三是坚持标本兼治。
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把实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持续巩固治理成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促进观念转变、习惯养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稳定改善,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坚持依法治理。
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工作方法,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杜绝强拆硬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治效果的重要衡量标准。做到不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防止因推进措施不当引发矛盾冲突或信访事件。三、主要任务
聚焦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通过“拆、清、整、绿、建”五措并举,坚持“绿化、彩化、财化”结合,“美化、净化、文化”并重,彻底治理“六乱”,打造美丽乡村。
(一)交通沿线。
对镇域内国道、省道以及县、乡、村道沿线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实现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1.对交通沿线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农作物秸秆和杂草进行彻底清理,对破损、坑洼路面进行全面修复。
2.对交通沿线遗留、废弃的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碍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一律拆除,对违规设置的围挡、违规搭建的建筑物一律拆除,违法占道占地一律取缔,做好交通安全隐患防范工作。
3.对交通沿线隔离带、绿化带进行修复提升,按照绿化美化的要求,宜林则林、宜草则草。
4.对交通沿线加油站内的厕所进行整治提升,要达到星级标准。
(二)村庄街巷。
突出镇域内交通沿线途径村庄和目及范围村庄、乡村振兴示范村庄、政府所在地XX村以及500人以上的村庄这个重点,实施全面清理整治,做到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化”同步推进,实现街巷干净整洁、农房立面整齐、环境和谐优美。5.拆除村内违章建筑、废弃建筑和残垣断壁,消除破旧裸露墙体,整治乱圈乱占、乱搭乱建。
6.清理村庄学校、景点、街巷、游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周边垃圾,清理柴草秸秆堆、煤灰堆、建筑材料堆、渣土堆等。清除村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理规范垃圾收集箱,杜绝垃圾乱扔乱倒。
7.规范农村污水处理,清理路面污水,具备条件的建立地下污水管道。全力整治村内河渠河道,治理村内黑臭水体。
8.整治村庄街巷道路,对土质路面进行硬化,对破损、坑洼路面进行修复。
9.规整村庄线路线网,结合农村电网改造,集中整治村庄线缆“蜘蛛网”。
10.清理规范村庄门市广告牌匾、景点标识、宣传标语,杜绝乱贴乱挂、乱写乱画。
(三)农户庭院。
围绕发展庭院经济,优化庭院环境,建设“美丽人家”。按照庭院净、住房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的要求,对农户屋内居舍、房前屋后等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实现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11.清理室内室外卫生,每天清洁厨房、厕所,清理院内垃圾和生活污水。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放置有序。
12.规范庭院种植、养殖,防止杂草丛生,做到人畜分离。
13.清扫和维护房前屋后的“四堆十乱”(柴堆、粪堆、煤堆、料堆,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
(四)田间地头。
聚焦交通沿线、乡村目及范围以内的河道、林区周边农业生产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14.拆除农业生产区域内违法建筑、无实际用途的废弃蔬菜大棚、菌棚(房)、养殖圈舍等设施和杂乱杆线,整治后及时复垦。
15.清除农业生产区域废物,清理废弃农膜、农药瓶(袋);清理尾菜残果、营养钵等废弃辅助设施;清理秸秆杂草、坟头祭品。
16.整治农业生产区域河道,清除河道内及两侧所有建筑、生活等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整治后及时绿化。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5月20日之前)。
各村要成立组织机构,层层宣传发动,并于5月20日前进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镇村两级干部要进村入户讲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详细的整治台账,做到整治责任明确、整治重点突出、整治措施具体。(二)集中整治(2021年5月21日—7月9日)。
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拆违拆危、清脏清污、治乱治散、绿化美化等措施,全面覆盖,彻底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排查摸底,实施台账管理,倒排工期进度。各包村干部要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进度质量。通过试点先行、适时组织现场推进,推广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带动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三)检查验收(2021年7月10日—7月15日)。
采取“村级自查验收,乡镇督导查验”的方式,组织开展“六乱”整治百日专项行动验收。各村要于7月11日前完成对本村整治工作的自查。镇政府抽出专人带队组成镇级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于7月13日前完成。验收工作结束后,要总结一批、推广一批能借鉴、可复制、管长远的创新做法和机制体制。(四)巩固提升(2021年7月15日后)探索从队伍建设、资金保障、激励奖惩方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护制度。
把农村环境整治网格化、积分制、门前“三包”、“红黄榜”等做法规范化,把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人家等创建评比活动常态化,有效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制度化、持续化,实现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集中整治向常态化保持转变,确保“六乱”整治彻底、成果巩固、群众满意。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动员部署、督导推动,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党支部书记、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把“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宣传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二)强化部门合力。
各站所、镇级机关要结合职能,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扶贫站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进行宣传贯彻;环卫站负责督促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治理;环保、国土站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农村违法占地清理查处和农村环境绿化;电力、通信部门负责农村杂乱线缆整治;农技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交通站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交通沿线环境整治;文化、卫体、学校、共青团、妇联等站所配合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凝聚起党委政府组织、乡村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工作合力。(三)强化资金投入。
各村要按相关规定统筹用好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支持村集体光伏扶贫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基础设施和农村保洁公益岗位支出。鼓励调动社会力量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村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适度付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群众付一点的运行机制。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四)强化推动考核。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整治工作开展联络推动、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和成果巩固情况纳入年终村级实绩考核。建立调度机制,进行半月一调度(分别于每月8日、23日前上报调度表),一月一总结(分别于6月6日、8月3日前上报总结报告),确保序时推进、取得实效。9.专项攻坚实施方案 篇九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进一步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xx届x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精准聚焦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重点,持续深化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效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二、监督内容、重点
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从“四方面”着手,即两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抓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监督工作。
(一)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县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各级党委是否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是否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责,是否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完成遍访任务,是否及时听取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等问题。
3、包联处级领导是否落实下基层督导责任工作,是否完成每月深入一线督导不少于x次,形成工作日志;是否将包联乡镇的未脱贫户、边缘户、脱贫监测户遍访一遍;是否严格落实包联下基层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搞陪同的方式到包联地区督导检查、抽查暗访、排查隐患、推动镇村排查隐患、解决问题、落实责任。
4、是否有效推进2020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职情况,主要表现是否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是否对脱贫户和边缘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是否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各类扶贫效果。
5、是否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排查工作,主要是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政策、项目是否落实到位,贫困家庭享受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
6、是否实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注重扶贫效果,是否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开展挂牌督战等问题。
7、是否采取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主要内容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收益管理、扶贫扶志、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扶贫改革试验区项目、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是否抓细抓实抓落地。重点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是否存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8、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问题。
9、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能否坚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高质量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县扶贫办及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进一步压实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民政、水利等“三保障”工作监管部门的责任;是否存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县扶贫办及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是否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教育方面,①控辍保学监控不到位问题,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等问题;医疗方面,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①补助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问题,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全面落实等问题;住房方面,鉴定、验收手续要齐全,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主要解决:①无房户问题,②加固质量不达标问题,③建新不入住、建新不拆旧等问题;饮水安全方面,主要解决:①饮用水水检测质不达标问题,②净水设备发挥效应低问题,③做好管网改造和后续管护工作,从长远上谋划、统筹考虑,切实解决饮水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
5、是否从严从实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三)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是否保持派驻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2、是否对非贫困村增派帮扶干部,是否对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岗的乡村干部进行全员轮训。
3、驻村干部是否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是否保证每周x天x宿吃住在村、工作到户。
4、是否存在“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5、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有工作成效,是否存在“出工不出力”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对照县委、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的岗位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1、政治监督方面,是否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任务,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今年头等任务、头等大事;是否存在学习贯彻xxxxx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脱贫攻坚重大部署不担当、不作为、行动慢;是否存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抓扶贫工作作风漂浮,不上心、不尽力等问题。
2、扶贫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存在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激发群众主动脱贫内生动力方面,是否注重志智双扶,多措并举,持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4、挂牌督战成效,是否严格落实县委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饮水”、“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和短板问题要求开展挂牌督战工作。
5、工作纪律方面,重点监督驻村工作队的在岗、驻村、工作履职,是否存在入户不扎实、“挂名”“走读”帮扶等问题。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实不细、弄虚作假等问题。
7、巡视整改问题方面,在完成中央、自治区、市级各项巡视巡察发现脱贫攻坚方面落实问题方面是否存在文件整改、数字整改,整改不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
8、严肃执纪问责方面,扶贫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持依规依纪、即收即办、严查快办。
三、监督方式、方法
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对县委、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x个层面的监督,采取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专项督查日常监督三种方式开展工作。
(一)下沉到户挂牌精准监督
对全县“三类人”,即未脱贫的x户xx人、存在致贫风险的xxx户、xxx名边缘人口和存在返贫风险的xx户、xxx名脱贫人口,县纪委监委实行下沉到户挂牌监督的方式。
第一步:采集数据,建立台账
乡镇、行业主管部门采集以上人员基础信息,享受帮扶项目、列出脱贫实施方案、路径、进度等信息,县纪委监委依据信息,落实到每户每人,建立挂牌监督图和台账。
第二步:及时分析,动态研判
每月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将挂牌监督涉及人员脱贫工作进度上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对采集数据进行及时分析、研判,动态管理。
第三步:重点关注,时时跟进
对于上报信息不准确、脱贫进度不符合实际、长时间脱贫进展无效果的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县纪委监委实施重点关注,建立台账,实行时时跟进,月月监督。
第四步:随机抽查,到户核查
对挂牌监督涉及人员所享受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效果进行不定数、不定期的抽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直接入户的方式查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查看扶贫效果、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等问题。
第五步:及时反馈,盯紧效果
对重点关注户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月月反馈,时时跟进脱贫进度。对于除重点关注户以外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督查盯紧整改落实工作效果。
(二)“双百活动”联村干部末端监督
2020年“双百活动”主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年”,握指成拳,发挥合力,切实依托“双百活动”打通脱贫攻坚监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建立清单,有的放矢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反映集中的、政策发生变化的各项扶贫领域工作流程印发“双百活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手册,重点关注“三类人”扶贫工作进展,注重扶贫实际效果。纪检监察联村干部依据执纪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每月的入村监督工作。
2、直插基层,实地踏查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末端工作法”,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行政村、贫困户,实地踏查,采取谈话了解、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了解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扶贫项目实际发挥效果、贫困户对扶贫成效的满意度等问题。同时根据监督清单,聚焦监督重点,落实监督流程,做好对乡镇、行政村层面落实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成效及工作落实上,关注只重档案表格不重实效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及时跟进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3、建立台账,月月跟进
联村纪检监察干部每个行政村设立“四必访一跟踪”台账(即贫困户必访、老党员必访、老信访户必访、驻村干部必访、违法违纪党员一跟踪台账),“一竿子插到底”,有针对性的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时时跟进必访户,从必访户中了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发现问题,实施月月监督。
4、压实责任,注重效果
对于联村纪检监察干部发现的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活动办统一汇总,整理。乡镇、行政村一级能够立刻整改的,紧盯整改效果,防止“雨过地皮湿”现象出现;乡镇、行政村一级不能解决的,需县级整体协调的,及时向县委反馈、报告、提醒。
(三)专项督查日常监督
1、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
(1)根据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情况,案管室线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建立脱贫攻坚专门问题线索台账,“精准画像”,有的放矢,针对发现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2)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时间从2020年x月底到x月底)。
第一步:提前介入,监督前置
与县扶贫办做好基础工作对接,建立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户信息台账。同时对全县范围内的无房户、新建户、维修加固户的资料上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乡镇、行政村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节奏、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信,从上报环节“挤出水分”,防止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官僚填报数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生。
第二步:实地踏查,过程监督
督促县直有关行业部门做好上报信息真实、准确性核查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踏查等方式对全县上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重点关注上报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房户、新建户“有房可住”,维修加固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
第三步:关注效果,结果监督
采取调查问卷、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工作的实际脱贫效果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乡镇、行政村干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
第四步:严肃执纪,追责问责
对于“百日攻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行政村反馈,紧盯整改情况。对于迟报、乱报、不认真核实、不把握工作进度及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3)积极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于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对发现的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4)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回检查、专题调研、直奔项目一线、直插项目现场等方式,跟踪了解扶贫领域重点项目情况,紧盯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1)乡镇纪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通过全程监督扶贫项目实施、聚焦本地区扶贫重点项目、精准发现本地区扶贫共性问题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建立监督台账、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提醒、整改。
(2)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照灯”作用,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管责任的监督。通过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盯紧脱贫攻坚中行业监管重点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的方式,针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行业监管部门扶贫工作务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在林西纪检监察网、林西廉政微信号上公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举报电话,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会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二)建立督办制度,保障办案质效。对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转办和交办件、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批示件及典型问题等自治区纪委重点督办的线索,建立督办台账,直查快办;依据2019年“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方案,打破原有的各乡镇(街道)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自为战,分头办案的模式,聚组连片,建立x个片区,片区长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所在地区的案件办理、案卷质量、进度调度、人员分配等综合协调工作,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人员配备,分区办案,区内联动,达到人无闲人、案无闲案、全员办案、案结事了。审理部门从实体到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把关,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处理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作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严肃处理问责,又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适时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四)治标与治本,统筹推进。把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农村监督体系建设作为发现和预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浑水摸鱼等问题。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对已经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弥补漏洞、建章立制。
10.塔吊群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篇十
【关键词】塔机群;施工方案;编制
1. 前言
随着高层建筑和大型建筑的发展,塔吊机以其服务半径大、吊运速度快、占地面积小、适应城市建筑施工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然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塔吊事故也占有相当比重,塔吊群在使用中的事故之一是塔吊的碰撞问题,故在塔吊投入使用前,都将编制群塔防撞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项目监理批准后才能运行。其目的是确保群塔吊在施工中的运行安全。
2. 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2.1工程简介:某项目占地面积为17187.72m2。总建筑面积为113090.6m2(不包括地下室面积),其中住房为97329.34 m2,综合服务用房为10961.72 m2,幼儿园为2768.42 m2,物业及社区配套为2031.12 m2,地下室面积为27341.4 m2(其中人防2422 m2)。33幢建筑,其中多层16幢,高层(11~17层)15幢,物业综合用房、幼儿园各一处。机动车停车位616。概算约5亿元。
2.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要简洁,一般列出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如:(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2)《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6)塔吊使用安装说明书。
2.3编制原则。群塔施工编制时,应对所采用的塔吊性能、使用半径等在施工总平面图上用园规作业,再结合地下室中的位置进行科学的调整后确定精确位置的数量,还要考虑建筑物的高度进行合理布局。如某工程群塔编制原则为:(1)塔吊施工消灭施工死角。(2)塔吊相互间满足安全距离,保证位置、保证安全距离。(3)塔吊布置较多时,利用施工进度的时间差,保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数量布置根据有利施工和经济最省,如本工程共拟用8台QTZ63型塔吊,26#楼塔吊为1#、24#楼塔吊为2#、22#楼塔吊为3#、30#楼塔吊为4#、18#楼塔吊为5#、、12#楼塔吊为6#、、8#楼塔吊为7#、1#楼塔吊8#。
2.4塔吊安装高度:根据各建筑物高度、基础高度和结构高度确定。如:1#塔吊承台高度为—6.30m,建筑物高度为46.1,塔吊初始安装高度为21 m。
3. 群塔吊防碰撞措施
群塔防撞措施是整个专项方案的核心。编制内容主要从服务范围、起吊高度、吊重与臂长、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方面的着手。如:(1)塔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控指挥,在群塔运行中,司机、指挥者必须坚持五项原则。(2)塔机架设距离建筑物距离≥2米,高位的吊机与低位的吊机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条件下,不得小于2米,两台塔吊应避免在回转半径的重臂作业。(3)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进行。(4)后塔让先塔。两塔机吊臂同在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区域的吊机臂让先进入区域的塔机。(5)动塔让静塔。两塔机塔臂同在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塔机无回转、小车无运行、吊钩无运行时为静塔,塔机塔臂在回转或小车在行走时为动塔,动塔机必须避让静塔机。(6)无荷塔机让有荷,两塔机同在交叉区域内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7)客机让主机,不同单位之间划分塔机工作区域时,若塔臂杆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塔机要让主区塔机。(8)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必须有一台先吊装作业,另一台后吊装作业,避开在回转半径重叠作业,同时吊装时,避免钢丝绳吊钩到另一台塔吊臂及吊装物件上或碰撞另一台塔机前臂造成事故,操作工严禁违章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塔吊的安全使用
这部分内容一般在使用手册和有关塔吊安全教材中都能参考到。其内容包括:
4.1检测、备案、验收。指的是安装完毕后的检测、验收和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的备案。
4.2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包括对基础、金属结构和外
观、各安装装置和指示仪表、连接螺栓、钢丝绳及滑轮、电气设备及接地、配电箱及电源、标语、标牌等。
4.3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如:塔吊的使用,应遵守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使用前的检查、司机与指挥人员的配合、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重物不得自由下落;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当风力超过6级时停止使用;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使用对讲设备,保证通讯畅通;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升物下方不得有人、起吊升物绑扎平稳牢固、零星物件和材料必须用钢丝绑扎方可起吊;作业中水平移动升物时,重物高处所跨越障碍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等。
5. 塔吊的安全管理
5.1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管理:(1)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不低于5.0(原标准1.0)。(3)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癞、眩晕、断指等疾病及妨碍起重作业的生理缺陷。(4)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作业。(5)塔吊司机必须熟悉机械性能,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
5.2塔吊司機、指挥司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塔吊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制度。
5.4塔吊交接班检查制度。
5.5塔吊检查、保养、维修制度。
5.6塔吊机械“十个不准吊”。(1)超载和斜拉不准吊。(2)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准吊。(3)无指挥、乱指挥和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4)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准吊。(5)吊物边站人和堆放零散物件不准吊。(6)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不准吊。(7)安装装置失灵不准吊。(8)雾天和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准吊。(9)高压线下面和过近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感谢冯葆蔚老师的指导。
参考文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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