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精选11篇)
1.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 篇一
.装饰公司设计部规章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4.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5.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6.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7.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8.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 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 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9.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0.每月休息3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1.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2.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3.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4.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5.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16.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2.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 篇二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何以能够成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主体呢?对此, 应立足于公司的法律人格要素加以判断。借鉴范建先生的观点, 公司的法律人格要素为独立的财产与独立的意思。前者构成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所须具备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后者则构成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所须具备的独立的意志, 即体现股东共同意志又不同于股东共同意志的作为独立的法律人格而独立生成的自主意志。
为维系和发展公司法人制度, 则需要保障公司财产独立。公司财产分为两类:其一为公司成立时的财产, 其二为公司成立后的财产。前者为公司设立时的实缴资本或认缴资本, 属于静态的财产, 关系到公司法律人格的生成。因此, 公司的这部分财产需要保持确定性和稳定性, 才能保证公司成立之后能独立承担责任。后者为公司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即公司的资产, 属于动态的财产, 关系到公司法律人格的维系。
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以被法律承认和学者所接受。在此, 无需做关于它们能成为公司财产的评价。
以下, 将结合公司法人的制度设计, 重点讨论争议颇多的劳务、人力资本、商誉、特许经营权和商业信息能否成为公司财产。
一、劳务和人力资本
对于劳务和人力资本, 都属于附着于自然人身上的无形财产, 若以二者出资, 即是用将来为公司提供的服务来出资, 不具有现实的价值性。在评估时, 一来每一个自然人的情况各异, 难以用一个统一标准来衡量, 二来评估的成本过高, 需要确定该自然人的工作经验、技能等一系列情况, 并且调查成本也较高。在以劳务出资后, 由于自然人因生老病死等原因, 导致无法履行向公司完成后续出资的义务。这势必会削弱公司资本的担保功能, 这恰恰是与公司资本制度设计初衷相悖的。所以, 从现实的操作性上看, 将劳务和人力资本作为公司财产是不足取的。
二、商誉
商誉是经过较长的时间, 通过经营者的苦心经营而取得的被社会大众所认可的商业信用。关于商誉, 作为一种无形财产, 能带来经济利益, 尤其是举世闻名的商誉则更是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而商誉也可以被评估, 事实上, 世界上知名的品牌频频被估价, 这也证明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而商誉一旦形成, 只要按照原有的方式经营下去, 就不会产生商誉贬值的风险, 这对于维持公司财产的稳定性是有利的, 因此, 笔者认为, 商誉是可以被股东用来出资的。
三、特许经营权
关于特许经营权, 其分为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和企业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前者是指“政府授予企业专营某种事业或某种商品的权利;这些事业具有独占性质, 而使经营者获得优厚的利益。后者则是指, 一个企业 (特许人) 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 在一定的期限内授予另一个企业 (被特许人) 使用其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特许经营权是被授予的, 因此该项财产权与权利人是分不开的, 授予者是根据被授予者的资格、经营能力、信誉等一系列的要素考察而确定是否授予的, 该项财产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当被授予者转让该项使用权, 必定会受到授权人的限制。同样当以此财产权入股时, 也会受到此种限制, 因为这意味着被授权者将该项权利转让给即将成立的公司, 而未来公司的资质等问题尚属于一个未知数, 这对原授权者, 还是原来与被授权者竞争此项特许经营权的他人乃至社会大众都显示公平, 均造成不利影响。同时, 特许经营权还会由于被授予人的违法经营而被吊销, 这时造成公司注册资本不当减少, 对公司的债权人是极其不利的。因此说来, 特许经营权是不适合被股东用来出资的。
四、商业信息
信息是指以物质载体为媒介反映出来的一种新的有用的知识。信息作为一项客观存在的, 并能带来经济价值的资源, 可以成为交易的对象。然而, 信息若成为公司财产特别是作为出资时的财产时, 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 信息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因此, 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而人的理性是有限的, 无法保证人们的预测能完全准确, 且由于市场变化纷繁,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 信息可能不具有任何价值, 在此种情形下, 以信息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缩水。其次, 信息不具有稳定性, 信息一旦被别人说出, 就已不再是秘密了, 特别是在出资时的验资阶段, 验资人和其他股东均有机会知悉该信息, 一旦告知第三人或是抢占先机, 必然会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而事后的寻求救济亦更是困难, 因为举证问题将时刻困扰着权利人。最后, 就是在实际操作上, 如何进行评估并由谁来评估也将成为阻碍信息成为公司财产的又一重要因素。
综合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并非所有的财产都能作为公司财产, 满足了生成和维系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的财产方可成为公司财产。
参考文献
[1]余立力:《论财产及其形态上的新变化》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
[2]胡丽丽陈儒坤:论公司的出资方式《当代经理人》2006年第6期
[3]王建文范健:《论公司财产独立的价值及其法律维护》南京大学学报 (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5期
[4]杨明曹明星:《特许经营权: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5期
3.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 篇三
关键词: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社会的正式規则中,国家法律虽然密如蛛网,但仍然留下了大量的规则空白地带,将这些规则制定权交由社会组织来行使,不仅是可能的,也是有效的。”①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成员,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正式规则存在盲区的情况下,公司自身无疑是内部规则制定的最适合主体,公司规章制度成为国家正式规则的演绎和延伸。在实践中,不论规模与性质,公司都有一套与企业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转。然而,在充分享有规章制度制定权的同时,公司也非法外之地,公司规章制度必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否则,将导致公司规章制度效力基础不稳,甚至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为了规避公司法律风险,推进依法治企步伐,近年来,公司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评价工作越来越受重视,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与此相应的是,理论和实务界关于公司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理论研究尚未成熟,指导合规性评价的体系化知识比较匮乏。作为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管理的一员,本文旨在探索公司规章制度合规性管理的有效路径,以便抛砖引玉,提高合规性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水平。
二、相关概念的厘定
(一)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也称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我国《公司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都采用了“规章制度”这一概念,同时,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规章制度大都用于规范劳动关系,严格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因此被长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学界至今仍有沿用。然而不论采用何种称谓,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对公司规章制度尚无明确的界定,学界对此也呈百家争鸣的状态。在对学界相关文献资料研究分析基础上,本文将规章制度概念界定为:公司为实现其设立之目的,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管理需要,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关于规章制度的性质,主要存在契约规范说和法律规范说两种主张。契约规范说认为,“公司所属员工之所以接受公司内部规则的支配,原因就在于他们同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公司内部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应为雇员所默许接受,其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源于双方的共同意志。”②法律规范说认为,“企业规章制度在事实上发挥着行为规范的作用,从法理角度观察,企业规章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的基础是上述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③笔者认为,契约规范说将规章制度的效力归因于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共同意志”,不可否认,随着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规章制度所蕴含的“共同意志”成分确有提高,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并非总是保持一致,公司不可能毫无原则的迁就于所谓的“共同意志”,契约规范说对此缺乏说服力。法律规范说认为规章制度之所以具有效力在于其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作为国家正式规则的演绎和延伸,规章制度是软法,是“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范”,④“在我国现行法上具有‘准法律的性质”⑤如同国家法律反映人民意志一样,法律规范说在强调规章制度“法律规范性”的同时,其内涵深处并没有否定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共同意志”的存在,因此,笔者认为法律规范说更为合理。
(二)合规性
“合规”指的是遵从、依从、遵守规定的意思。它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金融领域逐渐发展为一个特殊意义的词汇。目前,学术界对“合规性”概念也没有清晰的界定,在规章制度的评价过程中普遍存在将“合规性”和“合法性”不加区分使用的情况,因此对“合规性”的认识无法绕开“合法性”这一概念。合法性普遍是指合乎既定的法律规则,其中“法”主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正式规则。笔者认为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而言,其受到的约束不仅仅限于正式规则,还包括公司章程、上级公司管理规定、特定的“立法”技术等非正式规则,因而仅仅进行“合法性”评价并不能保证评价活动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对规章制度的评价采用“合规性”的概念表述更为准确和恰当。
三、合规性的评价维度
在对“规章制度”和“合规性”概念作出清晰界定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合规性是本文探讨的核心议题,通过多年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以下四个维度可以为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1)内容的合规性。内容的合规性评价是评价活动的核心,是判断规章制度可接受性的最重要的标准。由于规制公司管理的国家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数量庞大、结构复杂,此项维度的评价难度无疑是最大的。在该部分内容的评价中,要根据评价对象锁定 “规”的范围,并熟悉“规”的内容。在评价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规章制度中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的设定是否违规,尤其要注重对职工具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规定的审查评价。
(2)程序的正当性。程序就是关于办事或者工作的方法、步骤和顺序,程序的正当与否是实质正义实现的基础,正当程序往往是法律工作的最低要求,“这种要求之所以是最低的,是因为它是克服一些人们普遍认为是不公正、不合理的情况而存在的,它只是确保程序正义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⑥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序合规性的评价注重的是规章制度产生过程上的合规性。例如,我国《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体例的技术性。在规章制度制定合规性的评价中,一般对体例结构技术性的关注较少。“前苏联法学家凯里莫夫认为, 立法技术是在一定的立法制度中历史地形成的最合理制定和正确地表述法的规定和条文以达到最完善的表达形式的规则的总和。”,“前苏联法学家科瓦切夫也认为, 立法技术是确定如何建立法的结构的规则的总和。”⑦两者都认为立法技术是一种“规则”。美国12866号“管制计划与审查”行政命令也将“规章的简洁性与易于理解性”作为白宫信息和监管事务办公室(OIRA)进行法律审查的重要内容。⑧如同立法技术一样,订立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的规章制度质量的高低,意图明确,结构清晰,内容协调的规章制度更便于执行和遵守。在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评估中,充分借鉴立法技术,对规章制度进行体例的技术性评估,以便保证规章制度的质量。
(4)体系的协调性。“当多数的规范或规整相互竞合时,特别会显示出:只有从个别规范与其所属规整的关系,经常还必须有其与其他规整及各该规整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理解各该规范的作用范围。”⑨体系协调性评价,主要是审查公司不同部门拟定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规定是否协调一致、是否相互矛盾冲突。由于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相对独立,各有自己的专业管理范围,在对一些职能重叠和交叉的管理事项上,存在从不同专业角度管理思路不一样的地方,导致多头管理或内部管理文件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的情况,所以对规章制度进行体系协调性评价十分重要。
四、合规性评价的组织方式和评价技巧
(一)合规性评价的组织方式
在开展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的公司,此项工作一般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合规管理部门一般具有专业的法务人員,其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较高,能够比较有效的识别规章制度存在的合法性风险。正如对规章制度的评价不仅仅局限在内容的“合法性”方面,合规性评价还包括程序正当性、体例的技术性和体系协调性等方面,仅由合规管理部门开展评价活动不能保证合规性评价的质量。因此,本文主张采取由合规管理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代表参与的集体评估模式,做到对规章制度的评价维度全覆盖,提高合规性评价水平。
(二)合规性评价的技巧
尽管涉及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种类繁多,数量庞大,但不同的规章制度一般具有相同逻辑构造,采用着相同的“立法技术”。因此,采用对规章制度组成要素进行实证的方法分析,能够避免合规性评价缺项漏项的问题,提高合规性评价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规章制度的逻辑构造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制定原则、适用范围等。②分则。包括行为模式和奖惩措施等。③附则。包括解释机关、施行日期和废止条款等。在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评价过程中,不同内容关注重点不同,采用的评价维度亦不相同。总则和附则部分主要侧重于对表达的技术性评价,正文部分更侧重于对内容合法性、程序正当性和体系协调性的评价,下面结合规章制度的逻辑构造就合规性评价中部分重点内容予以具体分析。
1.总则和附则部分的评价技巧
(1)制定目的。“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自一种目的。”⑩制定目的在规章制度中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彰显规章制度内在的价值取向;二是克服规章制度的滞后性和局限性,发挥规则的价值补充功能。在实践中,规章制度中关于制定目的表述问题主要表现在“表述过于空洞抽象,不能准确地表达其规范意义,难以理解;用语多系‘大词宏论,意识形态色彩浓厚,多不属于法言法语;内容层次差别较大,多者八九层、少者一两层,或过繁或过简;内容顺位不尽合理,各种法律价值之间的关系不够和谐,等等”,?对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进行评价,有助于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接受性和权威性,有助于规章制度的遵守。
(2)制定依据。制定依据是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重要判断标准,一般位于规章制度首条的位置。对制度依据的评价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引用依据的有效性,避免将已经废止失效的制度作为引用依据,导致规章制度产生有效性危机。二是引用依据的相关性,引用依据必须要与制度制定的目的高度相关,否则可能导致规章制度缺乏合法渊源。
(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是指适用规章制度的条件和情况,主要解决规章制度在什么空间范围内对何人何事发生效力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规章制度理所当然地只能对公司内部的人员和事务发生效力,但在一些管理链条较长的企业集团中,对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往往难以做出明确界定。有些对企业层级不加以区分,均要求所属企业“依照”执行;有些做了一定区分,要求只在公司内部发生效力,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笔者认为,不论公司管理层级如何,都应尊重公司主体的独立人格,保证其享有充分的规则制定权利。就规章制度适用范围而言,除非确需母公司集中管控的事项外,应尽量采用“参照适用”这一概念,保证子公司管理的灵活性。
(4)施行日期。施行日期是规章制度的必备内容,常见的问题有两种。一是公布时间与施行时间间隔较短或者公布时间即施行时间,缺乏必要的宣贯时间,导致员工无所适从。建议在公布时间与施行时间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隔。二是基于规范已经发生的事实,施行时间早于公布时间。鉴于“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理,笔者认为公司规章制度应该避免此种现象。
(5)废止条款。此条款一般用于制定新法时,对一些旧法明示废止,不再适用。在使用废止条款时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废止只能针对以前制定的同一内容的文件;二是只能废止与自身效力等级相同或低于自己的文件。三是不能用模糊语言搞一揽子废除,要明确被废止规章制度的名称。
2.分则部分的评价技巧
分则是规章制度最主要的部分,是规章制度被执行或遵守的直接根据,其主要包括行为模式和奖惩措施两部分内容。行为模式是对适用主体“应当做的、可以做的、允许做的和禁止做的实际事项,它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直接的指引”?奖惩措施类似法律后果,其与行为模式相互依存,是对遵守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价值评价。在具体的合规性评价活动中,从内容合规性的角度,重点关注分则内容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违背公司上一位阶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逾越权限;从程序正当性角度重点关注规章制度是否征求民主意见;是否需要履行特定的决策程序(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职代会程序);对员工或组织的惩罚是否提供申辩或解释渠道等。从体系协调性角度重点关注规定内容是否与其他规定协调和一致,避免规定之间矛盾现象的发生。
五、结语
随着公司在社会场域中的深度嵌入,面临的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发生风险的概率不断增大,可以说,对规章制度进行合规性评价是公司应对风险事态的有效举措。在对公司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的研究和总结相对缺乏当下,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规章制度合规性评价的维度和技巧做了一定总结和探索,目的在于提高合规性评价活动本身的规范性和操作性。由于作者水平和资料所限,本文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注释:
①转引自张羽君.公司内部制度效力研究[J]法学论坛,2013,(1).
②张羽君.公司内部制度效力研究[J]法学论坛,2013,(1).
③杨继春.企业规章制度的性质与劳动者违法惩处[J]法学杂志,2003,第20卷.
④何伦坤.软法与高校规章制度的正当性构建[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0,(5).
⑤黄建中,高圣平.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性质与司法控制[J].人民司法,2007,(4).
⑥陈瑞华.程序正义论???——从刑事审判角度的分析[J].中外法学,1997,(2).
⑦汪全胜.立法技术评估的探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5).
⑧刘权.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J].江苏社会科学,2014,(2).
⑨[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44-146.
⑩[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9页.
?刘风景.立法目的条款之法理基础及表达技巧[J].法商研究,2013,(3).
?全胜.立法技术评估的探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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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立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9.
[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 学与法律方法[M]. 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4][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5]周旺生.立法轮[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
楊秋凤(1982~ ),女,山东菏泽人,法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铁岩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职员;
4.圆方装饰公司设计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好的环境是高效率工作的前提.打扫(时间自定)后准时参加每天的列会.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定处罚措施 每次10元)特俗情况除外。
三办公桌允许摆放私人物品,设置成自己最高效的工作环境.但严禁改成自家住处一样.四上班服装要求得体(但设计部不限制衣着)竖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五工作中原着必须热情.礼貌.认真.诚恳的原则.使用文明语言.六设计师每天报告一次自己已开始的工作和工作进度。(方便上级了解工作进度做出决定).七上班时间外出向上级说明.实行登记制度.需注明外出地点和原因(外出期间保持电话的开机状态,方便随时联系)
八参会及时.未能及时参加者需得到上司的批准.九每周制订工作计划.部门必须每月及时上交下月工作计划以及本月工作总结和本月考勤
十设计部由总监全权负责管理.十一做好保密工作.尊重个人隐私.维护公司的机密性.做到不听.不传.十二禁止在办公场所吸烟,如发现每次罚款10元。
十三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视频聊天,如发现每次罚款10元。
十四设计师在与客户沟通时避免说地方用语,言简意赅用普通话,记下客户的要求,在手机里体现出来。十五设计师要及时跟踪自己所负责的工程进度及施工现场。
十六有客户咨询时应有序的讲解图纸的设计、施工过程、施工质量及公司文化。
十七图纸完结后,发给部门领导一份,做备份。
十八下班之前打理好自己的桌面,把椅子放到工位里。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一、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进度表”,并设有投诉电话。
二、施工人员都统一公司服装,现场负责人佩戴公司工作卡,施工人员都禁止穿拖鞋、打赤脚、打赤膊,油漆工,木工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
三、材料的选择要明确品质、品牌、产地、价格。
四、甲方购买的成品,半成品要专门独立保管,油漆易燃物要妥善堆放,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有序、工地每日清扫,要妥当处理水泥水,不得造成装修后排水管道堵塞或不畅。
五、不允许在木地板及地砖台上切割材料。
六、所有安装好的门锁、拉手、五金配件须包装好,禁止裸露,安装好的家具面板、大理石台面禁止摆放硬体物,涂漆之前家具与墙体接口处需贴分离纸。
七、监督管理人员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监督。与业主经常协调,发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能即时改正。
八、设计师分阶段到现场定期勘察,保证按图纸施工并及时与业主协调。
员工座右铭: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5.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 篇五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 司 简 介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的国家甲级资质的企业。公司于2002年,在原市级专业设计研究院改制基础上,由多名有志于中国建筑规划设计事业的著名规划师、建筑设计师、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组建而成。经近10年的发展,公司现拥有40多名国家注册设计师和资深设计人员,其中高级和中级技术职称员工占70%以上。
公司在保持专业设计研究院优势的基础上,工程咨询: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咨询等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住宅区规划、园区规划等 建筑设计:住宅设计、公建设计、商业街设计、工业厂房设计等 专项设计:景观设计、酒店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等 服务客户事业,助推城乡发展 释义:
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以客户的利益为利益,以客户的事业为事业,以客户的满意为品牌;提升规划设计专业优势,融入城乡建设发展进程,践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利益,助推城乡建设发展。
希望成为开拓市场 发扬“忠诚贡献、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服务、精品质量、管理、创新”的,优势,开拓业务市场,为广大客户提供。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为
始终坚信:客户满意就是口碑,口碑就是品牌,品牌是公司生存之本; 始终坚信:优秀设计和优质服务是客户满意的基础,是塑造卓越品牌形象的根本;
始终坚信:建设优秀团队是优秀项目和优质服务的保障
始终坚信:锐意创新是公司发展的动力,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建立以项目为中心”的管理体,设立、重视市场,重视策划,为项目提供创造性的解决方案,这是公司为客户设计服务的突出特色和优势。每一个规划设计项目的创意,都根据市场需求来演绎,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的需求并适当引导消费,都为特定客户及特定市场量身定做。用设计的眼光看待策划,根据用地情况寻找市场切入点。每一项目从功能到布局到形式特征都具有极强的原创性。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而产生独一无二的创意结果,是公司团队中每一个设计师为之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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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设计师发展阶梯:
项目负责人保底年薪为10-20万 工作经验要求:5-8年 主创设计师保底年薪标准为5-10万 工作经验要求:2-5年 助理设计师保底年薪标准为3-5万 工作经验要求:毕业生-2年内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与请假管理程序,为公司考勤与请假管理提供可执行的依据,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除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以外,适用于公司其他所有员工。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与请假的归口管理,编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公司职能部门《月度考勤汇总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和请假的日常检查、监督、审核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与请假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组负责编制本单位《月度考勤汇总表》。过程控制 考勤管理规定
(1)工时制度: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非标准工时制。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在报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部分岗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
实行非标准工时制中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商务协调人员、设计规划人员。
公司其他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其中午餐时间1小时,原则上为中午12:00―13:00。
4.2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考勤,考勤的方式为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计算出勤工资的依据,也是员工福利费等发放的依据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凡经查发现托人、代他人考勤者,按考勤作弊行为处理,第一次将给予双方当事人各50元经济赔偿金给公司及警告处分;第一次将给予双方当事人各100元经济赔偿金给公司及最后警告处分;第三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予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2)员工外出或出差外地须事先填写《外勤申请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在外出前送人事行政部,如遇紧急情况外勤或外勤错过考勤时间可在事后的48小时内补填《外勤申请单》并履行签批程序后报人事行政部,逾期不报者按旷工处理。
(3)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得到直接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公务,更不能借口办理公务而处理私人事务。凡经查实有违规者,将按旷工处理。
(4)员工上班迟到而未考勤或员工外勤未履行手续者,发现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以此类推。
(5)若考勤系统出现故障或停电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作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员工和实际考勤情况统一报送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考勤。
4.3出勤纪律 迟到早退
公司员工非公务原因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含)到达公司工作现场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含)离开工作场地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不到4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
迟到、早退的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第1次扣10元,第2次扣20元,以此类推。
旷工
(1)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假期已满未获续假批准而擅自不到公司上班者(因突然生病或发生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在事后返回公司48小时内补办请假的除外)视为旷工。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岗30分钟内(含),按事假半天处理;私自离岗3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含),按旷工半天处理,擅自离岗4-8小时(含)按旷工1天处理。员工外勤后,未经允许而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确因公务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提供证明者除外),其外勤的时间视为旷工。
(2)旷工的处理:旷工1天扣除1天工资并加罚扣1天的工资。(3)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5(含)次或当年累计达30次;连续旷工两天或当年累计旷工五天者,按照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公司有权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4.4考勤统计
(1)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时段为当月1日至当月30日或31日。
(2)本月30日前人事行政部负责考勤汇总并编制《月度考勤汇总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附上当月的考勤原始资料(包括产生的加班呈报单、请假申请单等)作为计发当月薪酬福利的依据。
加班、值班管理规定(3)需要在国家法定假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元旦节)加班处理公务的,在加班之前由员工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加班申请(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安排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将《加班呈报单》交人事行政部。
(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出差、参加培训、外出考察、参观等不计加班。(2)员工编造理由骗取假期,经查属实后,其请假期间按旷工处理。4.5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规定
(1)所有员工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于工作时,部门负责人可以不予批准,或让其改期请假。
(3)员工请假须本人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应在复工后48小时内完善手续,否则其请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期间应将经办工作委托给部门负责人指派的其他同事,不得因请假而影响工作。
4.6请假审批程序 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假:(1)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
(2)请假两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人事行政部备案。
(3)请假五天以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
(1)请假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2)请假五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备案。
续假规定
(1)员工在休完批准的假期后,还需要继续休假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须在休完批准假期的最后一天到公司办理;如本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公司履行续假手续的,必须事先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续假的天数代为履行审批手续,且必须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续假,续假人员在休完续假后的24小时内至公司人事行政部补办续假手续。
(2)补办续假手续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员工必须再次填写《请假申请单》,履行各种审批手续。
销假规定
(1)员工休完假期后应准时到公司上班,按正常考勤方式考勤。员工如未休完假期,提前到公司上班,在上班的当天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人事行政部按员工实际上班时间进行销假,并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上班时间。
(3)人事行政部在计算员工工资时按员工实际请假天数扣其请假的工资(带薪假除外)。
(4)如员工提前上班,又未到人事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人事行政部在计算员工工资时按其申请批准的请假天数扣其请假工资。4.7考勤、假期工资扣减规定
(1)公司员工可以依法享有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
(2)试用期内的员工按请假天数对应延长试用期。
(3)事假:应扣事假工资 日工资×事假天数,当年累计事假超过12天者,将给予转岗安排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4)病假:应扣病假工资 日工资×病假天数。当月病假在一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过一天的应扣减病假工资(试用期员工才可享受此待遇),病假须提供与病假日期相符的病历(处方)、购药证明资料,3天以上的病假在员工病假完结上班后须向人事行政部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资料(处方等)。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4天以上者,对该员工进行转岗安排。
(5)工伤假、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婚假、丧假、陪护假:属于带薪假,不扣工资,但不发放中餐补助等福利费。
5、制度接口及附表
“员工考勤汇总表”
“员工请假单” 员 工 请 假 单
姓名: 部门: 年度: 年
假别: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其它。假别 起止日期 天数
审 批
起 止
部门负责人
人事行政部 分管总监 总经理
说明:
员工请假应事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此表,依据核决权限规定申请核准,并将此卡交行政人事部备查。员工在同一年度请假,需使用同一张请假表,以备年终考核。
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明确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总则
3.1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重庆政府发布的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实施。
3.2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4、劳动关系的建立
4.1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与其他任何单位无劳动关系(员工须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身体健康,享有行为自由权利。
4.2劳动合同的订立:
公司自正式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4.3劳动合同订立的告之义务:
公司招聘员工时,公司有权了解员工的劳动关系等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公司查实,将以员工用欺诈手段骗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处理,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员工的无效劳动合同并不承担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的内容: 5.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公司工时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非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公司根据具体岗位签订不同的工时制。
5.2劳动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合同工资水平,作为加班费计算的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3 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 议(详见《培训管理办法》)业秘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 充条款。
6、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1员工薪酬变动、岗位变动等情况出现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公司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6.2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7、员工的违约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7.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员工订立培训协议。员工违反培训协议中关于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7.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公司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8、劳动关系纠纷处理
8.1员工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提出人事纠纷处理申请。
8.2人事行政部及时指定专人对事实真相进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时,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向当事人及第三者听取事实陈述,并征求处理意见。
8.3劳动关系纠纷的调解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进行处理,调解人应先向当事人陈述事实,以便消除误会,达成相互谅解,然后在分清责任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8.4劳动关系纠纷调解结果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管理
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完善、明确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手续和流程,及时公正办理劳动解除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与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解除分类 辞职:员工以书面形式解除与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辞退:以合法的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连续擅自离岗10个工作日以上,半年累计擅自离岗15个工作日以上,或全年累计擅自离岗20个工作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终止:因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办理程序
1、辞职
1.1、员工因合法的理由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到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
1.2、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3天,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1.3、辞职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30日内(试用期内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3日内,仍应坚持岗位工作。未经上级领导批准,私自离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辞退
2.1、用人部门因合法的理由需要辞退员工,到领取《员工辞退报告表》并填写完整,按批准权限提出员工辞退报告。
2.2、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须试用期结束前5天提出。
3、自动离职
3.1、用人部门一旦发现员工出现自动离职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并附考勤资料。
3.2、员工自动离职的。
3.、自动离职员工应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办理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终止
4.1、于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部门和员工本人。4.2、用人部门及员工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4.3、用人部门与员工有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是否续约的决定并通知的,按不再续约处理。
4.4、如双方都有意愿续约的,由部按《劳动合同法》及规章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续约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面谈
用人部门负责人接到所属员工《员工辞职申请表》被批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辞职(辞退 员工进行面谈,将面谈结果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调查
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就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
解除劳动关系交接
1、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批准后,由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部门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
2、完成工作交接(包含办公用品、资料交接、技术交接、财务报销等内容 后,用人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部办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没有完成工作交接或无用人部门书面通知,部不得办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手续办理
1、部接到用人部门同意办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书面通知后2日内,让离职员工签字并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员工30日内不办理签字手续,视为自动离职。
2、部在15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个人档案、资料、社保关系按规定转出。
3、涉及经济补偿的,按《劳动合同法》及院办公会决定,或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
薪酬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营造激励内部员工、吸引外部人才的公平激励环境。同时,为使公司的薪酬管理有统一的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员工)。
3、基本原则
3.1公平性原则: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该岗位的责任大小、知识技能的要求等因素进行设定,不同职位的人员获得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
3.2公正性原则:员工薪酬职等的确定以职位评估结果为依据,职位评估遵循规定的程序进行;员工薪酬职级的确定以市场薪酬水平和员工为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确定;员工的实际薪酬所得以固定收入和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计算;员工享有所有国家法规规定应享有的相关福利;员工拥有对任何不公正性现象的申诉权。
3.3公开性原则:薪酬管理制度及职位评估的原则、方法均向公司员工公开,每位员工有权向其直接上级或人事行政部咨询薪酬管理的实施程序和方法,查看组织的职位体系结构。
3.4保密性原则:员工的薪酬标准及发放金额属保密范畴,各级员工必须承担薪酬保密的义务,违反者按薪酬保密管理规定处罚。
4、名词术语
4.1岗位收入:即员工在公司某岗位工作所能获得的收入,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各岗位收入的依据。员工岗位工资包括:合同工资、岗位津贴、福利费、加班工资(此四项在月度收入中发放)、业绩奖金等。
4.2合同工资: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员工月固定的工资收入,公司不同的职位等级月收入中合同工资所占的比例不同。
?福利费:根据岗位性质及岗位工作特点发放的过节费及生活补助费 与工资一同发放 等。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有较好的盈余情况下,根据员工个人年度工作表现,以年中及年末员工评估作为参照依据发放,该项奖金不是必发薪资且各岗位层级的发放数额不等。
?工龄工资:公司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对此予以补贴。按照不同职位等级员工每连续服务满一年,将增加一定额度的工龄津贴。公司主创设计师及各部门负责人级以上,工龄津贴为100元/年,上限为1000元。主创设计师以下,工龄津贴为50元/年,上限为500元。工龄津贴与月度收入一起发放。
5、外涉接口
5.1《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5.2《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6、薪酬管理程序
:各类员工薪酬确定程序、薪酬调整程序、薪酬计发程序 内容描述.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结构及适用范围如下表:
薪酬类别 适用对象 薪酬结构 发放时间
成制以外的其他所有人员 合同工资 月度发放
节日加班费
工龄津贴
职等薪酬制 除适用提
福利费
年终奖金每年春节前发放 年薪制员工 半年业绩工资 每年7月份发放
年终业绩工资 每年1月份发放
岗位工作性质和内容发生变化时,依照新的岗位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确定其薪酬标准。
工薪酬确定程序.1新入司员工薪酬确定
新员工一经确定录用,由人事行政部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能力、职业背景、学历水平、技术职称、工作经历、人岗匹配程度,按其拟任岗位对应的薪酬级序提出薪酬落档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行政部按照经审批同意的薪酬标准告之新员工并计发。
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及实习员工薪酬,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新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
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一般为2-3个月,见习期间薪酬根据学历、试用岗位及面试表现按以下标准支付:①行政类大专1200~1500,本科1500~2000;②设计类:大专、本科1500~2000,研究生3000~5000;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在转正时根据任职岗位及本人任职状况进行薪资确定。
整程序
.1岗位异动调资
员工岗位异动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人事行政部根据新岗位对应的薪酬提出薪酬建议,经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行政部按照批准的薪酬标准计发该员工薪酬。
.2公司效益调资(内部)
当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人事行政部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公司效益和人工费用总量提出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原则上调薪比例按照各岗位基本工资的5-8%进行增加。
.3市场调资(外部)
人事行政部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和物价增长水平提出薪酬调整方案,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原则上参照当年国家CPI上涨指数的比例进行调增。
.4薪酬调整时间规定
职务变动调薪在职务变动次月1日生效执行; 其他个别调薪按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时间执行;
每年6月员工评估及12月员工评估共两次作为员工工资变动时间,若有调整按领导的批准时间执行。
薪酬的计算.1薪酬计算期间
每月薪酬的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至本月结束日,每月考勤统计为本月1日至本月结束日。
.2薪酬计算公式
月实发收入 合同工资+福利费+工龄津贴-薪酬应扣除款项 半年/年终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基数×对应考勤周期
薪酬应扣除款项 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应扣罚款+公司其他代扣的相关款项
.3各类应扣款项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在员工月薪酬中扣除,其缴纳标准及计算公式按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考勤扣款:
考勤扣款主要包括:各类请假扣款、迟到、早退扣款及其它考勤扣款。具体参见《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其他应扣罚款:
由人事行政部、创意设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罚款人员名单、数额及事由,交人事行政部于该员工当月薪酬中扣除。
公司代扣的其他相关款项。
各类假期薪酬计算方式 事假
事假应扣薪酬基数为日均收入总额。病假
员工一个月内病假在一天以内的不扣工资(只限于试用期员工)。当月病假超过一天的,超过的天数扣日均合同工资。当月病假超过五天的,超过天数扣款基数为日均收入总额。
员工患病,医疗期内 婚假、产假、丧假、公派学习
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对婚假、丧假、年休假属带薪假、公派学习、不扣工资。
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社保中计划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办理。工伤医疗假
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国家工伤管理法规规定执行。、离职、薪酬变动员工薪酬计算
当月新进员工:根据工作时制度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入职当月的薪酬。当月离职员工:根据工作时制度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离职当月的薪酬。当月薪酬标准变动(含转正)员工:按最终审批人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新薪酬标准。
发程序.1考勤统计
每月2日前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员收集上月各部门考勤汇总,在每月3日前制作完成《员工考勤汇总表》。
.2薪酬计算和审批
薪酬业绩人员根据当月员工出勤情况、薪酬变动、扣款、业绩考核等计算员工薪酬,于次月4日前完成《员工薪酬发放明细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审批环节在次月4日前必须完成。
.3薪酬发放
在每月5日前发放员工上月薪酬。
离职员工的离职当月薪酬发放随同在职员工薪酬发放时间一起发放,不单独发放。
年薪制员工主动离职时而又不是发放半年业绩工资/年终业绩工资视为员工自愿许诺,公司将不再予以发放。
诉
员工对薪酬计算和发放有疑问时,一律通过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诉,由人事行政部查明事实后给予答复或处理;员工个人不得擅自对其他员工随意报怨、发牢骚,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违者罚款20元/次。
密规定
员工对个人薪酬必须保密,不得打听或泄露个人薪酬,如有违反,罚则如下:.1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及相关薪酬管理人员,不得外泄任何人薪酬,如有泄漏薪资者,罚款1000~2000元;
.2探询他人的薪酬者,一次罚款500元;.3泄露本身薪酬者,一次罚款500~1000元;.4评论他人薪酬者一次扣发500元。总量监控办法:
.1每年年末人事行政部对上年薪酬总量进行统计,分析薪酬总量及其占公司年产值比例增长或下降的原因;
.2人事行政部结合公司组织结构发展的需要重新确定岗位和人员编制,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人事行政部在新的定岗定编基础上,结合公司的调薪政策,对下一年的薪酬总量进行预算,经公司管理层会议讨论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员工薪酬增长率不得超过公司销售收入(或年产值)和利润的增长率。8 相关部门(岗位)的权力和责任 员工的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自己薪酬、福利的知晓、质疑权。对自己异动的事项的知情权。员工提出离职的自主权。责任
按制度要求详细填写相关清单。完清入司、异动、离司手续。部门负责人的权力和责任 权力
审核本部门员工的辞职报告。审核本部门员工异动的申请。
对不合格或违规员工辞退(开除)的申请。
对新员工的试用考核和对部门员工进行日常工作考核。责任
根据制度要求及员工情况如实填写相关表单。对员工的业务指导、培训。
组织对试用期满、异动、离司员工的面谈。及时办理异动员工的工作评价及相关手续。员工离司、异动工作交接进行检查。人事行政部的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录用人员的条件及手续办理的审核。员工入(离)司、试用、异动等的审核。对辞退、开除员工事项的调查、审核。责任
新员工入司、试用期、异动、离司等手续办理和入(离)司、异动员工档案整理。
对员工试用期满及其他异动情况的核查。认真仔细结算离职员工薪酬。仲裁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可由总经理决裁。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福利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公司员工的福利管理进行了详细描述。
本制度适用公司正式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员工,用工协议制员工参照本制度执行部分内容。
业务涉及部门
主要负责部门:人事行政部; 一般参与配合部门:各职能部门。公司主要为员工提供如下福利
员工福利一览表
对象 福利类别 福利项目
工 带薪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 培训
所有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员
培训
免费接受公司组织的内部
膳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公司指定内容的外部培训
食 工作日每天10元的餐补
慰问金 100元同等价值的生日慰问金
劳保福利节日礼金 200元同等价值的中国传统节礼品
旅游 国家或重庆市政府规划的高温补贴
保险
公司每年组织旅游活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保险、其他
员工500元为部分从事高危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年的聚餐费(可集中月季发生此费用)
总监、总经理 补贴
通讯费
保险
经理、主要内容:公司为员工投保以下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计划生育险 适用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所有在职员工。
生育险: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育龄女员工。慰问金 员工生日
主要内容:祝福慰问并发放慰问金100元或等值礼品一份;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员工生病
主要内容:祝福慰问并发放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礼品一份;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节日礼金
主要内容:在端午、中秋、春节、三八节视情况发放现金或等值礼品; 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标准200元/人礼品,发放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八节――标准100元/人,发放对象为公司全体女正式员工; 假期制度 休息日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值班),具体规定参见公司《考勤与请假制度》。
法定假日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员工,可申请休年假
工作一年不满五年员工,可享有5个工作日有薪年假 工作五年不满十年员工,可享有10个工作日有薪年假 工作十年以上员或,可享有15个工作日有薪年假
享受年假须经本部门经理同意,提前15个工作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员工可用年休假抵扣事假,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如因工作原因确不能在当年内使用的,在下年度一月份按节假日加班发放加班工资。
员工离职但当年年休假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按自愿放弃处理,不支付加班工资。
婚假
公司合同制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原件在证书办理后半年内申请婚假3天(晚婚10天),过期按自愿放弃处理。
产假
符合国家法规怀孕生产的公司正式女员工可享受顺产90天、难产105天的产假。男性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产假,但须在妻子生产前后五天内使用。同时公司给予礼金500元(或价值500元的礼物); 丧假
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亡故,员工在可享受两二天的丧假期(家住外地的员工往返途中时间不包括在内)。
部门活动经费
为了增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强部门凝聚力,按部门人数给予各部门定额的活动经费。活动经费的标准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80%以下的,按照300元/人.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80%―100%的按照400元/人.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100%以上的,按照500元/人.年。
部门活动经费是以员工全年在职计算,若未全年在职的按比例折算。部门活动经费的使用由部门经理负责,主要用于本部门内部员工沟通活动和跨部门之间的交流活动经费,严禁发放或变相发放现金(或购买成物品)给员工。一经公司查出乱使用部门活动经费的,公司将取消该部门当年的部门经费,已经发生的在该部门业绩奖金中扣除。
平常在额度范围内凭活动票据报销,各部门报销部门活动经费时须到人事行政部审核登记,上半年内使用额度不能超过全年预计额度的100元/人,年底人事行政部核算部门年度活动经费总额,使用超支部分在该部门年终奖金中扣除。
管理程序
11.1员工社会保险的确认与办理程序:
人事行政部审核确认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的资格并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 11.2员工假期的申请程序 参见《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11.3员工申诉
员工若对个人福利状况有疑问,可向上级主管或人事行政部反映,经核查后,由上级主管或人事行政部向员工本人解释或反馈处理意见。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表 姓名
性别
现在岗位
拟调岗位
最高学历
职务等级
入司时间
现在部门
现薪资(元)
拟调往部门
异动类型 口晋升
异动原因
职务等级
薪资(元)
口降职 口降级 口内部调动 口薪酬调整
现在部门意见
拟调部门意见
行政人事部意见
总经理(董事长)意见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能,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与我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条
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条
行政人事部是教育、培训、登记、考勤、记录、评价、统计、备案和总结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章 和 第条 形式
外出培训包括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
内部培训包括行政人事部、项目组组织的内部培训以及定期、不定期地邀内外专家举办培训讲座
由助理设计师及专业设计师轮留讲座,互相学校,互相探讨的培训课。第条
1、专业知识讲座
2、技术交流:对设计过程中的常见病、易发病请单位内外专家讲授或所与所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设计院与开发商之间的经验交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前沿技术的推广应用;到国内外相关城市、企业参观学习考察。
3、入职教育:对新入职员工介绍我单位主营业务、基本概况、组织架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技术规定、设计程序、员工诉求、职业道德、职业前景等进行入职培训。
第章 培训管理 第条 培训划。
1根据发展需要,拟订培训教育划。第条 审批原则。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条 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的员工,须签订,承诺在本的一定服务限; 承诺的服务期限
金额在5001-10000元,承诺的服务期限
金额在10001-20000元,承诺的服务期限
金额在20001元以上,承诺的服务期限
如员工在承诺服务期限内提出离职,则需支付单位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附件二 培训服务承诺书
本人 在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单位批准在
(学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学位、学历、资格)。根据单位《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培训费用为 元,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遵守单位有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同意在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服务 年以上。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员工转正审批报告
部门:.姓名:.日期:.填写要求
公司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员工自我总结部分》,交部门经理作为试用期考评的依据之一。
被考评者所在部门经理根据被考评者的试用期表现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员工所在部门部分》转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有义务将最终考评结果通知被考评者,被考评员工需在考评结果上签字表示被告知。
各部门请在转正员工试用期结束前将员工的转正材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作为员工转正、定级的依据,无材料或材料不齐者不得转正。
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员工自我总结部分 姓名
部门
职位
毕业学校
学历
专
业试用期开始时间 试用期结束时间
请从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总结,尽量用事实和数据描述。
需改进点: 总 结 人:
年 月 日
(如不够可附页)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员工所在部门部分
姓名
束时间 部门
职位
试用期开始时间
评分
试用期结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满分
工作技能 根据分派项目进行具体评价 出勤率较高 5
工作态度 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遵守领导指示,工作态度认真,不敷衍了事 5 工作积极主动,有较高的热情,服从加班、出差等安排 5
工作能力 具
工作独立勇于承担分内责任,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 5
备本职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及理论水平5 性较好,能独立完成指派的任务 合理安排工作步骤 5 务 5
思维清晰、条理分明,善于
工作效率较高,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交付的任基本素质 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事协作、和睦地工作 较好的交涉与说服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
有思维灵活,善于随机应变,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进取心,善于学习新知识,富于积极开拓创新 5 部门综合评价:
评分合计 100 考核结果:□提前转正 □按期转正 □试用期内辞退 考核等级:□优秀 □良好 □ 一般 □ 差 签名: 日期:
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行政人事部意见:
签名: 日期:
总经理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被考评者签名(表示被告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日常办公场所的规范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及在此办公的工作人员。第二章 办公室日常管理规定 第三条 环境要求
公司聘请专职清洁人员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区整洁、有序,桌面物品应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员工工作位置摆放限于一个水杯、一个盆栽、一部手机、一个相框、一台日历等与工作相关物品,不得摆放化妆镜、化妆品;衣服、背包不得放在办公桌或悬挂在员工椅上。
2.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悬挂物品。3.禁止工作时间用餐或将有异味的食品带入办公区域。4.禁止在公共办公区内吸烟。
5.废纸、废物应放入纸篓,杯中剩水与茶叶等应倒入茶水间水槽。6.保持办公区的安静,严禁高声喧哗、嬉闹。第四条 电器等设施、设备等使用要求
1.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2.公共办公区的空调开启由区域自行负责开启,独立办公室的空调由该办公室负责人开启。夏天当室温在26摄氏度以上可以开启和使用空调;冬天当室温低于10摄氏度时可开启和使用空调,(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可特殊处理)。
各办公区域应在下班前5分钟关闭空调,并确认本区域空调及办公设备已关闭,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大门的智能门禁系统应开启,员工随身携带门卡,凭门卡开启该门禁系统。
4.非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公司办公设备。第五条 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大门钥匙及相关消防门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配制、登记造册,并根据公司领导批示向相关人员发放钥匙。
(1)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好钥匙及门卡,若有遗失时,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各部门员工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能私配办公室的钥匙。
(3)若办公室大门钥匙、消防门钥匙、门卡丢失,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行政专员。
(4)员工离职时须将原领取使用的钥匙交回办公室处。
2.办公区域的个人办公桌抽屉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更不能将现金、存折、重要文件资料、印鉴等放置于桌面而人离去;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3.不要让来访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随意走动。4.任何人、任何时间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不得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办公区域。5.对公司的重点要害部门(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加强防护网、灭火器等。6.办公室人员应定期组织公司内部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7.严禁非财务部人员随意进入财务室。
8.各办公室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饮水机及其他设备并随手关灯。
9.最后离开办公楼者须特别检查办公楼大门是否锁好,要确保大门等全部锁好后方可离开。
10.最后离开办公楼者未做好以上安全检查工作所造成公司安全隐患或者造成公司损失的,将给予当事人处分并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
11.加班员工最后离开办公室时须认真检查所有电器电源是否已经切断;门窗、大门等是否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七条 仪表规范 1.仪表应端正、整洁。
2.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不染发、不留怪异发型。3.男员工不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4.女员工上班应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不着奇装异服(吊带、热裤、人字拖),饰物佩带得当,不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不涂浓艳、带花的指甲。
5.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第八条 着装规范
任何员工、任何时候(包括周六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1)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2)穿着短裤、超短裙、吊带背心。(3)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第九条 接打电话礼仪
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第十条 来访或客户接待方式方法
1.公司员工需带客户进入办公区域时,请务必告知前台文员。否则,前台文员应上前对来访客人进行询问。
2.前台文员应微笑迎候来宾并问候来宾:“您好!请问您找哪位”或者“您好!请问需要帮助吗?”
3.前台文员问明来宾信息后应速通知被访员工。
4.问清访客来由,请对方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留下信息。
5.被访员工接到前台文员通知后应及时到等候区,如被访问员工不便出来时,也可通知前台文员将客人带入办公区。但前台文员未得到被访员工的安排前,不得将来宾带入办公区域。
第十一条 工作态度
笑容:笑容是对人真挚的表示,员工应常常面带微笑。
礼仪:对人有礼貌是员工做好公司工作的基本条件,任何时刻均应兴趣止文雅、落落大方。
守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加强时间观念,培养良好的守时习惯。整洁:反映员工的精神面貌,员工不仅要保持个人整洁,更要保持好办公室桌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度。
责任:员工必须做到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委派的任务,爱护公司财产,同时将个人的事业与整个公司的事业联系在一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
服从:员工必须服从上级所下达的指示和分配,努力做好工作。效率:员工应发扬勤奋精神,增强投入感,在工作时发挥高效率。第十二条 其他言语、行为规范
1.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级,同事、客户间以姓名或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以外号称呼同事。
2.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在会议室进行,遇会议室不能使用的应尽量选择避免影响他人工作的办公区域进行。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4.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
第十三条 17:00行政专员不定时地会对办公室进行环境检查,包括员工工位、绿植、办公设备的检查,并做好情况登记《办公环境检查表》(附件1)。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综合部将每月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将按照以下方式处罚:
1.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片者,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2.因不遵守通话礼仪,遭致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3.在禁止抽烟区抽烟者,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4.下班离开未关电脑者,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5.下班最后离开未关灯者,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6.下班后最后离开未关空调者,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附件1 办公环境检查表 时间 员工工位 办公设备
电脑使用
状态
姓名
检查情况 地点
检查情况 姓名
地
点违规使用 清洁程度
/hanqi2844 /hanqi2844 /hanqi2844 公司业务 公司使命 公司愿景与目标 公司精神 公司理念 公司组织 特色优势 总经理 1人 市场拓展部 经理1人 创意设计中心 设计总监兼经理 综合管理部 经理1人 营销员 2人 文员 1人 行政组 1人 后勤组 1人 项目A组
组长1人、主创设计师2人、助理设计师2人 项目B组
组长1人、主创设计师2人、助理设计师2人 项目C组
6.广告公司——设计部管理制度 篇六
一、XXXX文件的规范使用说明
1、所有的办公文件及设计文件都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标准设计模版使用。
例如:⑴电子邮件 ⑵WORD打印文件 ⑶设计提案或投标方案 ⑷效果图 ⑸标志提案 ⑹摄影作品 ⑺电子画册 ⑻报纸广告 ⑼ 户外广告 ⑽视频广告等
2、所有设计及文字资料都由塑料文件袋夹装(或公司统一信封封装)。
头和版式。(包括WORD文件和所有设计稿件)
3、效果图资料需先裱在黑色特种纸上。
4、公司的文件资料在存放或移动过程中均需用文件夹夹带,最小尺寸为A4。
5、小于A4的资料(如照片)需用公司的文件袋或信封进行包装。
6、未尽事宜,以前五条为装裱原则不断写入本制度。
二、校稿制度
1、客户最终定稿后,打印稿应严格遵循三级校对制度。
2、每级校对人员都对校稿负相应责任,校稿的内容包括校验稿件的尺寸、颜色、图形、文字——主要是文字。
3、每级校稿人在校稿以后应该在稿件或者彩色打印或者数码输出的背后空白处以及工
作单上的校对签名处签署校稿人姓名、日期。
第一校:设计师(备注:如果在制作完成后因设计原因出现错误,设计师将承担总货
款30%的费用)
第二校:文案(备注:如果在制作完成后因设计原因出现错误,文案将承担总货款10%的费用)
第三校:设计主管(备注:如果在制作完成后因设计原因出现错误,设计主管将承担总货款20%的费用)
备注:其余总货款的40%将由公司承担。
三校完毕,最后由客户在稿件或工作单上签字方能安排制作或发布。
4、凡丢失公司或客户资料者(包括图片、文稿、光盘、U盘等),由设计部进行经济处罚照价赔偿。
5、此制度如与公司其他制度冲突,以先执行制度为准。
四、出作品时严格遵守校对制度
“校对”制度的执行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件作品,是否能够生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信
誉和生存、影响到我们的收入和个人前途。因为,在装裱设计中必须留有供创作者及
创作管理者签名的地方,并认真签名或盖个人图章,而且要让客户清楚地看到一件作
品出炉,经过了很多人的劳动。
五、作品必须有说明
一件创意作品,如标志等,必须写上设计思路和意图,这样更容易和客户进行沟通,以助于作品被客户认可。
XXXX的理念
1、成为实战型的优秀团队,赢得客户尊重。
2、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实现团队梦想!为合作伙伴提供更高回报!
3、争取品质卓越的客户,为其实现更高目标。
4、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团结、互助的平台,倡导团体及个人最大潜能的发挥。
5、重用德才兼备的人,无才无德坚决不用。
设计部制度
作为发展核心的设计部,有必要从行业、专业的角度制定以下制度:
1、创作人员应爱惜电脑设备,每早上班应擦拭自己工作的电脑及辅助设备;
2、创作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设备从事私人工作,不得在外兼职,以免影响对本公司的工
作。
3、工作时间不得玩游戏、发私人段信手机聊天、电话聊天、QQ聊天。如违反公司制
度将给予计分处理,一次记10分,每10分扣发绩效工资50元。
4、公司提供专用存储设备(U盘、移动硬盘),其他个人不得将存储设备带入公司否侧将直接没收。如擅自携带存储设备并备份公司文件者,直接罚没当月工资50%,情节严重者将直接辞退,按窃取公司资料处理,并将上报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所有对外发送邮件文本必须符合公司要求方可发送,不可将公司设计原文件及相关资料私自发给客户或个人,若发现将按盗取公司创作版权处理,并罚没当月工资50%,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6、工作期间可播放音乐,音量以不影响接听电话为原则;
7、不得随意拆卸电脑、不得安装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游戏、图片;
8、当时事、当日毕,工作没完成,应主动加班完成,规定时间没完成,应主动加班完
成;实属加班按加班制度执行;
9、注意节约用纸,提倡循环使用纸张;专用打印纸在正式稿件时方可使用;
10、创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在专业上共同提高,不得保守;
11、创作人员关于图书资料、光碟、客户稿件参考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2、因为设计、制版、校稿出现失误、造成损失,视造成公司损失程度多少对当事人
现金处罚。
13、工作单由业务部填写下派设计师实施,作为工作业绩及奖励的依据,每月上交经
理保管;
12、保守业务上的秘密,泄密或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举措建议辞职;
13、客户资料如由设计师接收,应整理好后妥善保管。创作设计期间,客户稿件由设计者保管,设计正式完成后,经审稿无误,上交业务部校稿,客户签字确认,方可刻盘输出印刷。
14、不得随意删除同事的文件,电子文件的管理应当井井有条。
15、外单位磁盘、光盘访问之先应做杀毒处理,造成公司损失,酌情处罚。
16、创作人员的薪水实行底薪加记效工资制度(转正后执行,具体参照奖惩制度条例执行)
18、创作人员薪水直接与成绩挂钩。实行工资保密,记效工资公开制度,发薪时由经理发放。
7.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 篇七
(一) 信息隔离、业务隔离与风险隔离及其互动和协调
信息隔离是通过在综合性金融机构内部设置一系列信息隔离机制, 以控制或者隔离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 防止利益冲突及内幕交易的发生。信息隔离是以信息为管制对象, 要求禁止或限制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传递。业务隔离是指金融业不同行业或金融机构内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隔离, 完善的业务隔离是有效的信息隔离的前提和手段。风险隔离, 是指金融机构实现不同业务之间风险隔离的制度和技术措施。
有效实施信息隔离制度, 要厘清信息隔离、业务隔离与风险隔离的相互关系。风险隔离属于法定的隔离措施, 立法上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信息隔离一般为监管部门鼓励倡导的隔离措施, 由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与风险隔离不同, 信息隔离具有免责功能, 在司法实践中, 金融机构往往可援引已设立完备的信息隔离制度为由要求免除赔偿责任。业务隔离, 是实现信息隔离和风险隔离的主要手段和基础。控制敏感信息不当流动, 首先要实现不同业务部门在空间上的独立性。因此, 证券公司首先要做好业务隔离工作。通过精细的制度和规则设计, 加强行为监控, 推动信息隔离的文化建设, 实现信息隔离、业务隔离与风险隔离的互动和协调。
(二) 信息隔离的基本目标
信息隔离墙的基本目标是对证券公司各部门人员、信息及业务行为加以约束, 防范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传递, 以防止滥用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 以降低系统风险。信息隔离墙的根源是了避免证券公司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 证券公司实施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基本原则
信息隔离制度服务于其目标, 即有效隔离内幕信息和防范利益冲突, 防范内幕信息被非法用作内幕交易。证券公司实施信息隔离墙制度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当公司利益与客户利益冲突时, 以限制公司行为、保护客户利益为原则; (2) 当员工利益与客户利益冲突时, 以客户利益优先为原则; (3) 当公司客户与客户之间利益冲突时, 以公平交易为原则, 严防利益输送。
二、证券公司实施信息隔离墙的基本要求与核心内容
(一) 信息隔离墙监控要重点监控公司内部利益输送行为, 也要重点监控个人不当得利行为
信息隔离墙防范的主要是以重大非公开信息外泄引发的内幕交易行为, 其防范的对象包括因内幕信息泄露而导致的公司内幕交易行为和因个人掌握内幕信息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行为。前者主要是防止投行、研发及自营等业务之间的内部交易行为, 后者则主要防止个人的不当得利行为。
防范公司行为主要体现在业务隔离的层面, 主要通过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来实现。防范个人因掌握内幕信息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行为, 靠业务隔离的风险控制措施是明显不足的, 必须建立证券公司内部信息隔离墙制度, 对个人利用职务便利和非公开信息牟取私利予以进一步防范, 特别要对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老鼠仓”获利等违法行为或违背诚信义务、职业操守的利益冲突行为进行防范。需要在证券公司内部建立一系列防止在证券发行、并购等过程中出现的内幕交易或导致内幕信息泄露的政策、程序及措施。
(二) 明确研究报告的发布与披露要求
研究报告的披露控制是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实施的基础和保障, 必须发布研究报告过程中对研发人员独立性的保证和行为准则等相关要求。例如:要求研究业务过程必须留痕, 禁止研究人员未按指定流程为业务部门提供研究服务。
建立合理的研究报告管理流程, 明确研究人员“跨墙”流程, 明确要求研究人员坚持独立判断的原则开展研究工作, 确保业务部门不会对研发业务产生影响。明确研究报告的审阅机制与研究报告特殊情况 (内幕信息) 的披露机制, 明确研究人员的薪酬、考核的独立性 (不受业务部门的影响) , 禁止研究人员在公司业务部门兼职等。
(三) 细化信息隔离墙制度名单管理要求
鉴于“灰名单”和“限制名单”的建立对于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意义重大, 因此关于两类名单建立的标准需要在监管政策中制定具体标准予以明确。国外通行的做法是建立两类名单, 即灰名单和限制名单, 这是由其法律环境决定的, 特别是英美法系是以判例法为基础, 采取的是陪审团制度和自由裁量权解决法律纠纷。
考虑到国内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合规管理处于初期的现状, 为树立合规声誉保护投资者利益, 建议名单所涵盖的范围应突出重点, 不宜扩大。对于已通过协议形式确定公司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及定向增发项目保荐人、主承销商等角色的投行客户, 直接纳入限制名单。此时公司所有的相关联的交易行为即被终止, 禁止一切有关的买卖行为, 同时应建立与限制名单上证券有关的研究报告、推介、销售讲演预审机制, 建立例外情形的预判机制, 建立对限制名单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评估机制。这符合目前国内有关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即暂停交易的现状。
三、信息隔离墙体系的业务流程控制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一) 业务流程控制
1. 投资银行信息控制流程。
进入信息隔离墙的投行项目分为二类:一是“禁止名单”:已签订相关协议的项目信息;二是“观察名单”:指虽未签订相关协议, 但业务人员已实质性介入项目并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 经审批进入信息隔离墙系统。
2. 投资咨询信息发布控制流程。
公司对所有研究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并利用独立的知识管理系统进行留痕。在研究报告及投资咨询信息发布前, 业务部门应在信息隔离墙系统中录入并进行检验。若涉及股票处于限制状态, 系统将提示冲突, 该信息不得发布;若不存在冲突, 则信息可以发布。该个股信息录入信息隔离墙系统后, 自动限制自营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部门在之后3天内的反向交易, 同时实现对当日同一股票投资咨询信息一致性的控制。
3. 证券投资业务控制流程。
自营业务部门在进行股票交易前, 必须进行检验。若该股票不处于限制状态, 并且该股票买卖方向没有与3天内发布的投资咨询信息相冲突, 自营部门则可以进行对该股票在特定买卖方向上的交易。在自营与客户资产管理部门发生当日反向交易时, 系统自动提示, 由公司协调避免交易对倒风险。
4.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控制流程。
客户资产管理部门在进行股票交易前, 必须进行检验。若该股票不处于限制状态, 并且该股票买卖方向没有与发布的投资咨询信息相冲突, 则客户资产管理部可以进行该股票、该买卖方向的交易;否则, 系统将提示不得进行交易。
(二) 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隔离墙系统”将信息隔离和利益冲突的控制措施系统化, 实现了信息隔离的电子化管理, 从而避免了传统手工控制手段效率低、存在盲区、内幕信息易扩散等问题, 扩大并提高了信息隔离的管控范围和管理效率。
1. 实现信息管理的集中化。
公司合规部设立信息隔离“中央控制室”, 指派专人专岗, 实施AB角轮换制, 专司信息隔离系统的控制。“中央控制室”将散落于各部门和各业务线的需要控制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和集中管理。
2. 控制活动的黑箱化。
信息隔离墙系统智能化的信息集中管理使得所有敏感信息处于“黑箱”中。借助该系统, 各业务部门仅当准备开展某项业务活动时, 通过系统检测并在发生信息冲突提示时, 才能知悉相关信息处于限制状态。但其仍无法获知受限信息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从而使得敏感信息在各业务部门的扩散最小化。
3. 前端控制的强制性。
信息隔离墙系统要求各业务部门将信息隔离操作和管理整合到各自的项目管理、信息发布、投资交易流程中。开展业务前, 各部门首先由专人专岗负责关键信息的录入和检测, 在没有信息冲突的情况下, 相关业务才允许继续实施, 投资咨询信息才允许对外发布。
4. 控制过程的流程化。
系统对投资银行信息控制、投资咨询信息发布、自营和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流程化的管控, 对相关活动进行系统留痕, 为信息隔离的监测、检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5. 信息控制的层级化。
传统手工处理模式很难实现信息管理的精细化。信息隔离墙系统将管理的信息分为内幕信息、业务信息和冲突信息三类, 并根据其性质采取分类别、分层次的管控手段。该系统采取层级化的信息处理模式逐层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冲突和利益冲突进行分析检测, 区分情况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或报警提示。
摘要:信息隔离墙制度是证券公司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建立健全该项制度是证券公司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的保障。必须从国内证券公司实施信息隔离制度现状出发, 结合国外关于证券公司实施信息隔离制度的实践, 完善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关键词:信息隔离,隔离墙体系,制度设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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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克栋, 陶亚民.证券分析师的利益冲突及防范对策[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 (6) .
8.论公司登记公证制度的意义 篇八
在我国,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的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定的公司登记机关即行政机关提出设立公司、变更公司登记事项或终止公司的登记申请,并提交法定的申请材料,由行政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审查,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将公司登记事项记载于公司登记簿并予以公示的行为。公司登记主要有两种效力:一是公司登记的公信效力。公信效力是指对公司登记及公告的事项应推定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果,善意第三人根据登记事项所为的行为应当有效,即使该内容有瑕疵,法律对信赖该内容的第三人也将加以保护。公信效力赋予登记的事项具有真实性,因此可以说这是公司登记的静态效力。公司登记之所以有公信力是因为登记的材料需要经过登记机关的审查,公司登记公信力侧重保护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基于公司登记信息而与第三人进行交易而发生损失时,可以基于此向有关的责任人要求赔偿。二是公司登记的对抗效力。对抗效力是指公司登记事项一经登记,任何第三人不可以以不知道该事项为由主张权利。公司登记的对抗效力侧重保护登记的申请人,申请人登记了就有对抗力,不登记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可以说这是公司登记的动态效力。在以上两个效力中,公信效力是核心与基础效力,因为如果公司登记没有公信力,那么登记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登记对抗力也就没有意义。
公司登记公证主要是指在公司登记之前,由公证人员对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材料与文件进行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证明,登记机关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公证证明文件予以登记的行为。
二、公司登记公证制度的意义
(一)公司登记公证制度有利于解决公司登记审查困境
公证人员审查公司登记事项在我国具有可行性与优越性。首先,公证人员的能力较高。一方面,《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 18、19 条规定了公证人员的任职资格,包括公证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的司法考试,并且经过一定的实习期限才能担任,这样公证人员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法的相关知识为当事人服务,公证人员错误公证的,公证机构还要承担责任,这使公证人员更有优势履行其职责。而且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公证的证明力高于其他证明,这有利于公证事项被他人认可,增加公证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公司登记公证事项有经验,虽然我国公证人员介入公司登记事项并不普遍,但是公证人员在公司法领域的实践还是很多的,一些重大的公司的事项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等都有公证人员的身影,这为公证界人员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可以说很多的公证人员都是法律专家,有能力胜任证明工作。其次,公证具有优越性。公证的中立性使其能够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对登记事项做出公正的评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此我国公证人员身份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这不同于一些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如律师,因为律师代表当事人的利益,如果让律师来介入公司登记,其中立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如果公司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与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对于公司登记机关来说既不现实也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公证机构是专业证明机构,由其来审查更为合适。
(二)公司登记公证制度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交易安全
通过维护法的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法律为人们设立了行为的标准,以使人们按照法律的要求安排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的经济生活有秩序的进行。符合法律的行为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也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合法的行为会导致行为无效,进而会有损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如果公司设立不合法,那么有可能会导致公司设立无效,从而使交易相对人利益受损。公司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制度、清算制度等有内容上和程序上的要求,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或是修改公司章程等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需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虽然公司以章程自治为主,但以上的规定都不得不遵守。公司在完成了法律规定的创设、变更、消灭法人资格的条件后,还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司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当信息进行登记之后,登记就具有了公信和对抗效力,基于此效力善意第三人与公司建立的交易关系将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公司也可基于此获得对第三人的对抗力和免责的效力。法律正是通过这样的规定来指导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经济生活有秩序的进行。但是发起人、股东大会、公司组织机构成员的选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等现象,登记材料中虚假签字或代签字现象等种种不真实、不合法的现象违反了法的秩序价值,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公司法的规定形同虚设。公证以其特有的证明合法性事项的职能,可以在公司登记过程中指导和监督当事人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当事人指出既合法又有利的解决办法,从而通过公证的介入来保障法律有秩序的运行,有利于交易安全。
(三)公司登记公证制度有利于预防各类纠纷
规范公司登记过程中的行为以预防纠纷。公司的设立和运行是个复杂的过程,牵涉到许多的法律问题,我国在公司登记过程中经常出现不规范的行为,表现在:公司设立登记中当事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不规范,有的提交的文件不完整或文件内容不全面或文件格式和形式上不符合要求等,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公司法领域的法律规定相对简单还不完善,另一方面,我国公民整体上的法律素质不高,公民不懂法、不知法现象普遍,但是这些不规范行为的产生为以后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因此公证的介入可以指导和规范当事人在公司登记过程中的行为,从而达到预防纠纷的目的。
(四)公司登记公证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司信用。
9.装饰公司设计师的规章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办公设备的使用,节约能源,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此制度。第一条 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各类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维护,各部门(办公室)负责自己办公区域内设备的日常使用。
第二条 每位员工都应自觉养成节约能源、爱护设备的好习惯,在使用和保管设备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
第三条 每位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办公设备操作技术,按规定程序使用,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承担责任。
第四条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维修,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防止故障扩大,造成更大损失。否则,公司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条 本制度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摄像机、投影仪、照相机、空调、照明设备、文件柜、办公桌椅、沙发、茶几、装饰物品等。
第二章 计算机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共享打印机等专有设备。
第七条 第八条 实行“一人一机” 固定编号,设置密码,谁使用谁负责制度。
分 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部门主管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
第九条 使用人员要认真做好电脑的维护工作。定期维护、日常检查,如查杀病毒、备份数据等,以确保计算机及数据安全。还应定期对电脑进行外部清洁,如清洗健盘、显示器、机箱外壳及相关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的操作环境。
第十条 要按规定程序正确开关机操作,避免因误操作而丢失数据。
第十一条 下班时,应检查电脑中的数据是否已正确存储起来,电脑是否已正常退出,并关好电源。
第十二条 电脑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应按规定程序执行。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电脑数据资料。
第十四条 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位置,不得擅自拆卸、安装、调换任何硬件设备。
第十五条 禁止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操作系统。
第十六条 未经本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第十七条 禁止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从事与本公司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游戏、聊天、购物、视频、下载播放影视剧等。
第十八条 为节能降耗,保护设备,中午休息时间除有紧急工作外,所有人员应关闭计算机。人机分离半小时以上要酌情选择待机或关机。
第十九条 第八~十八条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
摄影/照相器材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为防止丢失、损坏和方便工作,摄像器材由专人管理,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并存放在规定地点,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十一条 借用器材时,应按要求办理借用手续,填写设备领用登记表,经部门(项目)负责人批准。(见附件一)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器材存放环境的温湿度,不能将器材存放在高湿、高温、强磁场、强电场和强震动的环境中,保证器材的完好无损。
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员要重视器材的保管和养护,定期进行充电、试验、检查、擦试等,使器材少出故障或不出故障。
第二十四条 操作人员应按说明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污染镜头及磕碰,不乱拆乱卸。
第二十五条 器材借出后至归还前的保管责任由借机使用者承担。不得把器材转借给他人,更不得假公济私。
第二十六条 借用器材设备归还时,须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区别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章 空调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夏季室内温度超过28℃时,可以开始使用空调。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
于25℃。
第二十八条 空调由各办公区域负责人监督管理使用。
第二十九条 空调遥控器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保管,空调启用后交各办公区域负
责人保管,发放及回收时应签字登记。(见附件二)
第三十条 空调使用必须做到“人走关机”。中午休息、下午下班时最后离开者有责任检查关闭空调及其它电子设备。
第三十一条 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禁止吸烟。
第三十二条 为节约用电,下班前15分钟应提前关闭空调,离开房间30分钟以上时,应关闭空调。
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不得擅自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
第三十四条 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出现险情。遇节假日,应拔去空调插座。
第三十五条 日常工作或加班时,大面积办公区域内人数如少于2人,应采用风扇等其他方式降温,不能使用空调。
第三十六条
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并对部门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 打印机/复印机/晒图机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打印机等设备由专人负责,实行登记制度,任何人未经批准不能随便操作。(见附件三)
第三十八条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使用说明和程序操作,爱惜设备,节约用纸用电。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机器状态正常。第四十条 正式文件使用空白纸张打印,非正式文件(内部流通文件)应尽量使用再生纸。
第四十一条 提前做好计划,严格控制打印/复印数量,避免浪费。第四十二条 禁止打印/复印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条 操作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纸张按规定放置,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第四十四条 工作区域禁止吸烟,注意安全,违反者严肃处理。
第六章
照明、用水设备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照明设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装维护,严禁私自拆装。第四十六条 节约用电,休息时间或室内长时间无人应“人走关灯”。第四十七条 禁止在灯具上遮盖纸张等易燃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第四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乱装乱接或改造电源电器电路,造成不良后果要追
究责任。
第四十九条 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各种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待来电后再开启。第五十条 节约用水,减少浪费,养成随手关紧水龙头的好习惯。第五十一条 爱惜饮水设备,使用中轻开轻关。
第七章
其他办公设备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配给员工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使用者对设备的安全完好、功能正常负有负责。
第五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改造办公桌椅屏风等设备。第五十四条
文件柜应按规定使用,严禁私自占用,更改用途。第五十五条
爱惜办公设备,故意损坏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会议室使用后,使用部门负责及时清理会场,清洁桌面,椅子复位摆放整齐,关闭空调和照明,投影设备归还办公室。
第五十七条
司机、加班人员、生病员工及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使用休息室,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第五十八条
使用休息室后应保持床铺平整、被褥叠放整齐,地面干净整洁。
第五十九条
办公室定期对休息室卫生进行检查,清洗晾晒被褥,防止传染病。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10.公司的规章制度建立 篇十
2、团结同事,爱惜公私财物,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3、努力学习,提高技能、文化、业务水平。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5、文明礼貌,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乱扔垃圾,讲究社会公德,争做文明人。
6、按规定整齐穿好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班。
7、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兼顾整体利益、做到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8、讲究公共卫生、净化工作环境,整齐摆放物品,随时随地做好工作现场的5S推行工作。
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聊,不在工作场地和工作时间从事任何同工作无关的活动。
11.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意义 篇十一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折衷资本制;公司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1-0082-03
一、我国原有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
我国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以“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确立了以资本三原则和法定最低资本额为核心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现实中大量皮包公司存在,对市场交易安全构成的极大威胁;防止公司设立中欺诈、投机行为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
然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不但没有达到充分保护债权人、维护交易安全的预期目标,公司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资本被掏空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严格恪守资本三原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对外融资、股东利益的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等都产生了巨大的阻碍。主要表现在:
1.过高的法定最低资本额要求。我国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但1993年《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资本额却是世界上最高的,这无疑抑制了公民投资的积极性,阻碍了公司的设立。
2.严格的资本确定制。设立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必须全部认足并缴足股款,公司登记机关才能予以登记注册,颁发营业执照,公司始得成立。这造成了资本的闲置浪费,不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在出资形式上,将股权、债权等形式的出资不当排除在外,并对实物出资实行严格监督和控制,尤其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规定过低,无法适应高科技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3.严厉的资本维持原则。将公司对外转投资的累计数量机械地限制在公司净资产50%之内,公司发行公司债的累计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限制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禁止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对公司进行以建立员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制度创新设置了障碍。
4.呆板的资本不变原则。对公司形式增减资和实质增减资不加区分,一律须践行债权人通知和债权人异议程序,造成公司增减资本困难,使得公司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要。
二、新公司法下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
面对法定资本制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加快资本制度改革,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真正发挥功效,已成为我国公司立法面临的紧迫问题。故此次《公司法》的修正,在对我国立法经验进行总结,并深入了解、研究公司资本制度发展演化趋势及其本质的基础之上,对公司资本制度做出了重大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折中授权资本制的确立。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折中授权资本制的确立,兼顾了企业筹资的快捷、便利,解决了发起人筹资困难的问题;避免了公司资本的闲置,提高了资本使用效率,同时也考虑到公司资本信用对外彰显以保护债权人的功能。
2.降低了法定最低资本额。新的《公司法》第26条第2款,取消了对不同行业的公司进行分门别类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统一规定为人民币3万元;第81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大幅降低,一方面拆除了中小投资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障碍,有利于保持必要的市场竞争、繁荣经济,同时也与我国现有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另一方面,适度的最低限额规定,有效避免因滥设公司可能衍生的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的高成本,同时公司拥有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可保障成立后的正常生产经营之需,避免了空壳公司的产生。
3.出资类型的多样化。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该条规定在明确了知识产权出资的同时,为其他财产出资留下了拓展的空间,实质上取消了股东出资形式的限制。既保障了股东投资的自由,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为投资行为扫清了障碍,又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其充分利用潜在的投资资源打开方便之门,促进了公司的发展与繁荣。此外,该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放宽了对实物尤其是高新技术作价出资比例的限制,使人力资本、物力资本得以发挥最大的作用,体现了资本效率目标,并将对我国高新技术的进步和高新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4.对公司取得、持有自己股份限制的放宽。相对于原公司法律规范对公司股份回购的限制,此次《公司法》的修改,无疑在该问题上迈出了重大一步。依第143条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情形中,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有利于以较低的成本强化异议股东“用脚投票”的权利;有利于减少股东间“搭便车”的问题,促使股东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有利于控制自己公司的资本市场价格和企业的资金使用量,该规定还为通过开展职工持股,调动公司管理层和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合并和重组,开辟了一条便利的渠道。
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引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称“揭开公司面纱”原则,是一项源于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是为了协调因股东有限责任制度被滥用而导致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利益失衡,实现个案的实质公平。修订后的《公司法》引入了该项制度,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条的设立,使债权人在出现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使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直接向负有责任的股东追偿,既对具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股东予以有效的惩治与警戒,也填补了资本三原则对债权人利益保障的不足,以事后救济机制构筑起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安全网。
6.注册资本检验制度的健全。在原有严格法定资本制下,资本确定原则未能起到杜绝资本虚增灌水,确保股东出资到位的原因之一,就在于验资制度的不健全。由于我国社会中间力量缺失、社会中介组织发育不良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求得生存,以出卖虚假验资证明为业,使未达到资本限额要求的公司,可通过造假得以合法注册,严重地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和交易安全。在折中资本制下,如果没有发育良好的社会中介组织,由于管制的放松,有可能使公司的资信状况进一步恶化。因此,如何对会计师事务所等验资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公司登记注册的程序,保证公司在对外关系中具有最基本的资信,是确保实现我国折中资本制目的、维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关键所在。新《公司法》第208条,针对验资机构违反法律的规定,提供虚假验资报告、证明行为应承担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特别作了规定,这对于社会中介组织的培养、社会资信状况的提高,势必产生重要影响。
三、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评析
从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可以看出,我国公司资本制从以强制性规则为主,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为目标,以事先形式安排为模式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向着以实现公司及股东自由决策为主体,以提高公司效率为目标,强化过程监督和事后救济模式的折中资本制度转变。这既是世界各国公司资本制度发展的趋势,也是对资本制之真实本质反思与回归的体现。公司资本制度的价值理念到底是什么?是为了使公司更广泛地筹集到资本而便利地设立公司,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商机,实现对效率的追求,还是最大程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市场交易的安全?法定资本制的实践已证明,试图通过法定最低资本限额的设置,资本确立、维持、不变三原则的严格执行,来实现债权担保功能的结果,只能是预期价值与现实功效的背离。因此,将股东视为具备诚信的基础,给股东最大限度的自治空间,在公司设立之时,赋予其以最为简便的筹资方式,便利地设立公司;在公司运营中,体现股东对公司风险决策享有自主决定权,以便公司有效地抓住瞬息万变的商机,实现资本制度本质价值的复位——筹集资本与高效运营,是我们在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当首先考虑的。那么,在资本制褪去了债权保障功能之后,如何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有限责任的滥用,在股东权利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实现最优的平衡呢?这需要在资本制度之外建立一个有效的债权保障机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信息披露机制,使债权人根据披露的信息预期自己的利弊得失;公司设立后营运过程中有效控制公司资本不当流失的机制,使债权人及时掌握公司资本的重大变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公司设立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债权人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并将过度风险不当转嫁给债权人时能有获得救济的途径。
总之,《公司法》的修订,为我国公司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一步。相信随着公司治理机制、社会信用机制、责任保险机制、债务担保机制等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在促进公司发展、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整个市场经济良好运行上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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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on the Meaning of Our Country's Company Capital System Reform
——A Concurrent Analysis of the Related Items of the Company Law
WANG Yu
(College of Law, Central Finance and Econom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 The company capital is the material foundation that the company relies for existence and undertakes a responsibility outward and independently, having important meaning to the guarantee of the company creditor benefits. But with the growing function of rational capital investment, the pension function of the company capital is reducing gradually; the company is limited in financing and management. Therefore, the capital system of all countries heads for loosing and agility. As the original company capital system in our country exists many limitations, the emendation of the company law sets a solid step for the reform and consummation of the company system, and has an important function in promoting company development, protecting the creditor benefits, and carrying out the whole movement with positive market economy.
Key words: company capital system;legal capital system;compromise capital system;compan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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