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注意事项(精选8篇)
1.工程审计注意事项 篇一
审计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风险比较高的一项工作。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利较大,在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存在着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规、作奸犯科的可能,如果审计人员没有发现这些问题,就要承担巨大的责任和社会舆论压力;二是经过近年来的国企改革,企业正在逐步做大做强,企业规模愈来愈大,而审计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资源有限,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要完成审计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量风险着实不小。抓住重点,把主要的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出来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手段。此外,我们在撰写审计报告过程中也要讲究一些策略和写作手法,尽可能的回避一些审计风险。
一、分清审计机关与被审计领导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各自的责任。报告的起始一段要注明被审计领导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避免因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不真实而承担审计风险。
二、注明审计的范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要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整个任期的财务收支及履行经济责任有关情况进行审计,而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以做到。一方面有的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较长;另一方面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强,时间要求紧。因此在具体的操作中,审计人员有时不可能对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几个重点年度进行审计,而对其他的年度采取抽查或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追溯审计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审计报告不可能全面对所有的经济责任及经营业绩进行认定或评价,因此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就要将这种重点范围加以说明。
三、注明审计的方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被审计领导人员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这里所说的真实、合法、效益涉及的审计内容非常多,也比较复杂,审计不可能面面俱到。如企业存货是否需要盘点,应收账款是否需要函证,下属企业是否要全面审计等,都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的真实性认定就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审计报告对审计的重点内容应该加以说明,表明审计运用的统计抽样、内控制度测评等方法。
四、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要作出说明。考虑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问题,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往往会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如利用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对此审计报告也应加以说明,明确责任。
五、限于审计手段无法彻查的问题也要予以反映。这类问题主要是一些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或是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因素的生产经营活动,应该作为“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单独反映,以引起企业主管部门或被审计单位的重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风险。
六、把握好审计评价的两项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第二个原则是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
(一)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涉及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损益和所有者权益状况,这就需要对此四项内容作出评价。对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要简略表述被审计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在财务管理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任期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是多少?任期内第一个财务年度和最后一个财务年度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别是多少?最后一个财务年度和第一个财务年度相比较,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了多少?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收入、支出、利润、资产、负债金额,与该单位总收入、支出、利润、资产、负债相比较,失真率分别为多少?有了以上数据分析,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及违纪违规问题的严重程度就一目了然。
(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审计涉及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设情况、这些制度执行了没有、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这就需要对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对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评价,首先要简略表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做法,然后说明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共计多少项,涉及金额多少。审计抽查了多少项,涉及金额多少,其中重大投资和工程项目决策、重大资本运作决策、重大资产处置决策、重大采购决策、重大担保决策各有多少。在抽查的项目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决策程序合规,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并实现预期目标的有多少项,涉及金额多少;决策存在缺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有多少项,涉及金额多少,占抽查项目总金额的比率是多少。
(三)内部管理情况。审计涉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这就需要对上述三项内容作出评价。对内部管理情况的评价,应表述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主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是什么样子,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行使哪些职能和权力。接下来逐项表述由于总公司层面控制力不强、监管不力以及下属公司违规操作等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情况。审计涉及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宏观经济政策,需要对上述内容逐项予以评价。对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情况的评价,比较适合定性评价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评价的标准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接下来表述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风险。审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产业安全、经营安全和境外资产安全,需要对此三项内容作出评价。对企业发展中面临重大风险的评价,应从企业所在行业或产业角度,被审计单位是否面临风险;从企业经营角度,是否存在经营失误导致巨额损失、包袱沉重、产能过剩的风险;企业贯彻国家走出去战略,境外资产经营状况如何。评价以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为依据。
(六)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需要对企业领导人员是否有个人经济问题作出回答。如果有问题,逐项表述,不做评价。如果没有问题,表述为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被审计领导人员有个人经济问题。
只要做到以上几点,就基本做到了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既实事求是,又回避了未审计领域的审计风险。
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汇报了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李金华说,去年,审计署对12户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企业诚信意识不强,以及对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过多依赖于收入、利润等指标,导致企业做假账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虚增利润的问题较为突出。
李金华说,审计发现,由于内部控制薄弱,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少数人借机肆意侵吞国有资产。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原总经理等人,于1994年10月和1995年2月,违规为北京和山东两家公司办理进口货物信用证担保,这些担保均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涉嫌金融诈骗。目前这两个被担保公司已注销,由银行向境外垫付的信用证本金和利息全部损失,折合人民币7.76亿元。1993至1995年,还擅自动用巨额资金投资或出借给香港和北京的有关公司,目前已形成损失2.08亿元。以上担保、投资和借款,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但直接责任人7年来始终没有被追究责任。对此,国务院已责成公安部立案查处。
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京办发[2000]2号)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人员。
1.3 本指南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1.3.1本指南所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直接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1.3.1.1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1.3.1.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1.3.1.3失职、渎职的行为。
1.3.1.4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1.3.2本指南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主管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1.4 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1.4.1审计时间范围。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常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任职务的整个任职期间,一般指到任的次月起至离任的当月;任期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范围,一般指到任的次月起至决定审计的上月。对于任职期限长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力量和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逐年详查的方法,也可以重点审计任期内最后三年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有关问题和重大事项追溯以往年度的审计方法。
1.4.2审计资产范围。审计资产应占该企业资产总量80%以上。1.5本指南适用于对企业领导人员所实施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章 审计准备阶段
2.1审计准备阶段是审计机关根据本级政府下达的审计指令或组织部门的委托,进行审计立项,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项目审计组、搞好审前调查、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向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过程。
2.2 审计立项。审计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指令或组织部门的委托,做出审计安排。
2.3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2.3.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有关业务处(科)编制,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下级审计机关或者审计组执行。重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2.3.2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应当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方案。
2.4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2.4.1审计工作目标。
2.4.2审计范围。
2.4.3审计对象。
2.4.4审计内容与重点。
2.4.5审计组织与分工。
2.4.6工作要求。
2.5审计机关根据本级政府下达的审计指令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委托经济责任审计事项,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
2.5.1审计组是代表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基本单位,由两名(含两名)以上审计人员组成,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成立。审计组长由审计机关业务处(科)负责人从具备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的审计人员中确定。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2.5.2重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审计机关的局长或主管局长担任组长。
2.6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2.7审计组在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2.8 审前调查一般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必要时,可以向被审计人员和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后进行审前调查。
2.8.1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组长或其指定的审计人员起草,经审计组所在处(科)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签发。
2.8.2与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的还应当有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审计组廉洁情况反馈表。
2.9审前调查。审计组在编写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的下列情况。
2.9.1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营范围、关联方关系、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2.9.2 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
2.9.3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2.9.4对实行会计电算化、需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的企业,应了解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等,为计算机辅助审计做准备。
2.9.5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2.9.6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
2.9.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2.10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应根据《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方案编审实施办法》和审前调查了解的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2.10.1编制的依据。
2.10.2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10.3审计的目标。
2.10.4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方式、具体实施步骤。
2.10.5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2.10.6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2.10.7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2.10.8编制人员和日期。
2.10.9其他有关内容。
2.11审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2.12审计组分工。审计组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分工。对规模较大有总机构的企业,可组成若干个审计组分工实施审计,各审计组应合理分工。
2.12.1企业本部审计小组。企业本部审计小组除承担统揽整个审计项目的组织和对外协调、联络,承担具体的审计任务以外,还应负责审计结果报告的起草工作。
2.12.2下属企业审计小组。负责对全资企业、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情况,经济活动中涉及被审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问题等事项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2.13 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所在企业送达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并向送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企业取得送达回证。
2.14收集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依据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应当要求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提供如下资料并做出承诺:
2.14.1审计组可以要求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于现场审计开始之日起五日内,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书面材料。其内容包括。
2.14.1.1 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
2.14.1.2任期内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2.14.1.3任期内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情况。
2.14.1.4任期内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14.1.5 任职前及任期内重大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的情况。
2.14.1.6 企业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个人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2.14.1.7 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2.14.2 审计组可以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提交的材料包括。
2.14.2.1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工作总结。
2.14.2.2 年度经营计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上级管理部门、国资部门下达的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考核指标。
2.14.2.3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历年财务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2.14.2.4与重大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办公会议纪要(记录)、档案等资料。
2.14.2.5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14.2.6有关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大诉讼事项。
2.14.2.7有关经济管理监督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和社会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查证资料。
2.14.2.8 审计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15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要求审计人员回避的,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重新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三章 审计实施阶段
3.1审计实施阶段是审计组依据审计实施方案,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决策失误、严重损失浪费及可能存在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人员廉洁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等问题,进行检查和初步评价,收集、判断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和被审计企业意见的过程。
3.2召开审计组进点会议。审计组进驻被审计企业时,审计机关应与干部管理部门一起,召开一次有被审计企业有关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的进点会议。审计机关领导应当说明审计目的和依据,通报工作程序、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参审人员、审计场所、实施时间、审计纪律、举报电话,提出需要协助、配合的有关事项。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就履行职责情况做出说明,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干部管理部门领导同志应当就如何搞好审计工作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3.3审计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询问等调查方式,深入了解被审计企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情况。调查的对象一般包括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其他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以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等。通过调查,听取他们对本企业经营、管理、效益等其他方面问题的看法,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的意见和评价。
3.4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审计组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健全性、有效性测评。测评的主要方法是:文字表述法、流程图法和测评表法。测评时,可以任选一种方法,也可以几种方法同时并用。根据测评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修改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范围、内容、重点和审计方法。
3.5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中,应结合对了解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和内部控制测试结果,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3.5.1审计实施方案与被审计单位情况不相适应的。
3.5.2内部控制测评结果显示审计组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
3.5.3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的。
3.5.4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3.5.5其他需要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
3.6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开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取得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务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可以采取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必须客观、充分,取证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3.6.1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时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和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和盖章的,由审计人员注明原因,并由两人签字予以证明。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3.6.2审计组长应当对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工作进行督导,并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
3.7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实施方案中分工负责审计事项的审计过程、运用专业判断得出的审计结论或者查出问题及其依据进行记录,编制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
3.7.1审计人员应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逐日、逐项编写审计日记,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不得遗漏、虚构、隐匿、毁弃,其他人不得删改。
3.7.2审计中发现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在财务收支、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决策失误、严重损失浪费及可能存在的侵占国有资产、违反领导人员廉洁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等问题,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7.3审计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3.7.3.1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执行。
3.7.3.2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执行。
3.7.3.3事实是否清楚。
3.7.3.4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7.3.5引用的法规是否准确。
3.7.3.6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3.7.3.7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3.7.4必要时,审计组长可以对审计日记进行检查。
3.8审计组实施审计结束前,由审计组长或其指定的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等资料进行初步整理,检查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是否按要求已全部实施,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审计事项进行初步评价,并与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初步交换审计意见。
3.9审计组实施审计后,由审计组长或其指定的审计人员,在对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撰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集体讨论,由审计组长审核定稿。
3.9.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格式和主要内容。
3.9.1.1标题。关于***(姓名)同志任***(单位名称和职务)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
3.9.1.2主送。主送单位为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3.9.1.3正文。主要包括。
3.9.1.3.1导言。主要是概要说明审计的依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起止时间,延伸、追溯审计重要事项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配合审计工作的情况。
3.9.1.3.2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关系、财务核算方式、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任职期间、审计期间;还应包括规模大小、结构设置、人员结构、经营范围和方式;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主管的工作范围等内容。
3.9.1.3.3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执行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9.1.3.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级人民政府指令中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中特别指定的审计内容;由于审计手段的限制,审计中发现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的疑点;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单位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情况。
3.9.1.3.5审计评价。根据审计结果,综合评价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主要成绩,具体是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地区经济责任目标,财务收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经济指标,重大经济决策,企业技改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情况,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在评价主要成绩的基础上,还要指出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应承担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说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本人遵纪守法情况。
3.9.1.3.6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实的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提请有关部门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建议;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建设性意见;对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的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国有领导人员或其他人员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提请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核实的建议。
3.9.1.3.7落款。***(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姓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时间。
3.10审计组根据各业务组的审计汇总材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实的基础上,撰写整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长定稿。
3.11审计组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意见。
3.11.1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组写出书面说明,两人签字予以证明。
3.11.2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第四章 审计内容
4.1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的基础之上,重点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企业经济效益状况、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得失情况、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企业技改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情况,查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所在企业与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查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及其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4.2对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审计,应当重点审计企业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合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财会法规的规定。
4.3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审计,应当在查明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重点审计企业财务效益状况指标、资产营运状况指标、偿债能力状况指标、发展能力状况指标、社会贡献状况指标五个方面。
4.3.1财务效益状况指标。
4.3.1.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年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分别反映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国有资本总体保值增值状况和年平均状况。
计算公式分别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期(年)末所有者权益÷期(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当财政(国资)部门有统一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或有相应的考核指标时,应逐年计算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并与之对比。
任期年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100%
n=任职年限(完整会计年度)
在计算期末所有者权益时,对于下列因素应作调整。
4.3.1.1.1调减因素为:国家直接或追加投资增加的国有资本;政府无偿划入增加的国有资本;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的国有资本;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的国有资本;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的国有资本;接受捐赠增加的国有资本;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债权转股权”增加的国有资本;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资本;非任期内因素造成增加的国有资本。
4.3.1.1.2调增因素为:经专项批准核减的国有资本;政府无偿划出或分立核减的国有资本;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核减的国有资本;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核减的国有资本;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核减的国有资本;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客观因素减少的国有资本;非任期内因素造成减少的国有资本。
4.3.1.2净资产收益率和任期年均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反映投入企业的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是评价企业资本经营综合效益的核心指标。净资产收益率用于表示逐年水平,任期年均净资产收益率用于表示任期内各年的平均水平。非完整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范围。
计算公式分别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净利润=利润总额-应交企业所得税
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余额+年末净资产余额)÷任期年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4.3.2资产营运状况指标。
4.3.2.1不良资产比率。该指标反映企业资产质量的总体状况。
计算公式为:
不良资产比率=(期末不良资产总额-已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期末资产总额×100%
在界定不良资产时应对如下内容重点关注:长期结存的应收预付款;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长期未达帐;帐面单价明显高于销售价的产成品(商品);报废、呆滞、积压的原材料、产成品(商品);长期闲置、不需使用而影响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未能正确结转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经确认属失效项目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已不生产的产品商标权和无法使用、创造效益的非专利技术且无法转让的;亏损数额较大的短期投资;长期未见分利的项目投资;按制度规定应摊销但有关部门(或地方政策)同意企业挂帐留待以后消化的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已形成损失但未报批核销的待处理财产损失。
对企业不良资产的具体状况可以通过以下指标予以反映:不良投资比率、三年以上应收帐款比率、积压商品物资比率、固定资产闲置比率。
4.3.2.2不良投资比率。
计算公式为:
不良投资比率=不良长期投资÷期(年)末长期投资总额×100%
不良长期投资是指企业的各项投资中接受投资的企业已破产、倒闭或者长期亏损,造成难以收回的投资额,或指投资的市场现价远低于投资的价值,包括不良股票投资、不良债券投资和其他不良长期投资等。
4.3.2.3三年以上应收帐款比率。
计算公式为:
三年以上应收帐款比率=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年末应收帐款总额×100%
4.3.2.4积压商品物资比率。
计算公式为:
积压商品物资比率=积压商品物资÷年末存货总额×100%
4.3.2.5固定资产闲置比率。
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闲置比率=(年末不需用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未使用固定资产原值)÷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0%
4.3.3偿债能力状况指标。
4.3.3.1资产负债率。该指标反映企业某期间内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是评价企业负债水平状况的综合指标。
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3.4发展能力状况指标。
4.3.4.1总资产增长率和任期年均总资产增长率。两个指标用于衡量企业资产的增长情况,评价企业经营规模总量上的扩张程度。总资产增长率用于表示增长的总体水平,任期年均总资产增长率用于表示任期内各年增长的平均水平。
计算公式分别为:
总资产增长率=(任期末资产总额÷任期初资产总额-1)×100%
任期年均总资产增长率=(-1)×100%
n=任职年限(完整会计年度)
4.3.4.2利润增长率和任期年均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利润增长的逐年水平和任期内各年平均水平。当出现亏损时不计算利润增长率(连续亏损时可以计算减亏幅度指标或增亏幅度指标)。当任期内各年度均盈利且利润额逐年增长时,可以计算任期年均利润增长率。非完整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范围。
计算公式分别为:
利润增长率=(本年利润/上年利润-1)×100%
任期年均利润增长率=
n=纳入计算的年度数
减亏幅度=(上年亏损额-本年亏损额)÷上年亏损额×100%
增亏幅度=(本年亏损额-上年亏损额)÷上年亏损额×100%
4.3.4.3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任期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两指标分别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逐年水平和任期内各年平均水平。当任期内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时,可以计算任期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非完整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范围。
计算公式分别为: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100%
任期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n=纳入计算的年度数
4.3.4.4固定资产成新率。该指标表示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反映固定资产用于再生产的能力。
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成新率=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平均固定资产原值×100%
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平均固定资产原值=(年初固定资产原值+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
4.3.5社会贡献状况指标。
4.3.5.1上缴税收增长率和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两个指标表示企业上缴国家税收的增长幅度,反映企业创造国家税收的贡献大小。上缴税收增长率用于表示各年增长水平,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用于表示任期内各年增长的平均水平。当各年上缴税收逐年增长时,可以计算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非完整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范围。
计算公式分别为:
税收增长率=(本年上缴税收÷上年上缴税收-1)×100%
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
n=纳入计算的年度数
4.3.5.2医疗、养老、失业统筹资金缴纳率。该指标表示企业的医疗、养老、失业三项统筹资金是否足额缴纳,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对职工社会保障的重视程度。
计算公式为:
医疗、养老、失业统筹资金缴纳率=任期累计三项统筹已缴数÷任期三项统筹应缴数×100%
4.3.5.3工资总额增长率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增长率。两个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各年增长水平。非完整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范围。
计算公式分别为:
工资总额增长率=(本年工资总额÷上年工资总额-1)×100%
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增长率=(本年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上年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100%
4.3.6在对上述五方面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时,要调查了解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为完成这些经济指标所做的工作。
4.4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得失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对外转让、大额采购、资产置换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查明各项重大经营决策所获得的收益或受到的损失。
4.5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企业在建章建制、内部改革、资产重组和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对财务收支产生的实际效果。
4.6企业技改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任期内企业对新产品研制开发投入总额、新产品开发率、技术进步产品率。
4.6.1任期内对新产品研制开发投入总额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实际投入总额。包括,从销售收入中按照有关规定提取部分,新产品研制、试制费用,研制开发人员费用等。
4.6.2新产品开发率。反映企业的发展潜力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计算公式为:
新产品开发率 =(新产品开发种类数 ÷企业全部产品种类数)× 100%
4.6.3技术进步产品率。反映企业采用新技术加快技术改造的程度。
计算公式为:
技术进步产品率 =(技术进步品种类或产值÷企业全部产品种类数)× 100%
4.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规定情况审计。4.7.1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无以权谋私、有无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洁规定的问题。
4.7.2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需要审计查证的事项。
4.7.3根据群众反映,需要审计查证有关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洁规定方面的问题。
4.7.4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4.8其他需要审计的经济事项。
第五章 审计评价
5.1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应当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按权责对等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历史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统一性原则(采用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全行业统一标准进行评价)作为评价依据。
5.2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被审计对象的审计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和职责范围进行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能范围和实际实施的审计范围。
5.3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审计人员应当参照考核指标或其他有关经济指标,将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对比评价以及其他评价方法结合起来,同时坚持以写实的手法进行评价。
5.4对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评价,应当以审计机关确认的会计数据差错率5%(含)以下、5%-10%(含)之间、10%以上,分别作为认定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基本真实和多项会计信息不真实的评价标准。
5.5对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的评价,应当以审计机关确认的被审计年度企业财务效益、营运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较以前年度提高幅度较大、提高幅度较小、降低幅度较小、降低幅度较大,分别作为认定企业经济效益好、较好、较差和下滑幅度较大的评价标准。
5.6对企业资产质量优劣程度的评价,应当以审计机关确认的不良资产(包括无使用价值财产、三年以上应收款、长期无回报的对外投资、成本高于售价的存货、闲置财产等)占总资产的比率5%(含)以内、5%-15%(含)之间、15%以上,分别作为认定企业资产质量优、良、劣(或部分资产劣)的评价标准。
5.7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状况的评价,应当以审计机关确认的剔除客观因素后的净资产年末额大于年初额、平于年初额和小于年初额,分别作为认定企业资本增值、保值和减值的评价标准。
5.8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评价,一定要关注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有效性。
5.8.1审查重大对内、对外项目投资的科学性:看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看是否按照国家颁布一系列经济技术指标及基本参数进行分析判断;看做出的项目投资决策是否科学。
5.8.2审查重大项目投资的客观性:看是否尊重客观资料和数据,尊重客观事实,尊重调查结果,不带主观随意性。
5.8.3审查重大项目投资的有效性:看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情况;项目投资效果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经济效益或造成重大损失;项目投资是否存在现实或者潜在的风险。
5.8.4 企业内部管理审计评价结论的重点。
5.8.4.1看是否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8.4.2看是否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到责任人。
5.8.4.3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被执行和遵守。
5.9任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评价结论的重点。
5.9.1要着重分析企业领导人员有无以权谋私,获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国家财产行为。
5.9.2有无行贿、受贿行为。
5.9.3有无违规借欠企业大额物资、大量实物的行为。
5.9.4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5.10在区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时,应当依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审办发[2000]121号)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确认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
5.11其他需要审计评价的经济事项。
第六章 审计终结阶段
6.1审计终结阶段是审计组所在处(科)负责人、复核机构和复核人员复核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并送达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监督审计结果执行落实情况和建立审计档案的过程。
6.2审计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6.2.1审计组应当在收到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书面意见或征求意见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重大的、疑难的审计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在三十日内提出,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6.2.2审计组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审计组所在处(科)复核。
6.2.3审计组长应当对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审计人员和审计组长均不得将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被审计企业及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领导人员廉洁规定的行为和问题隐瞒不报。
6.3审计组所在处(科)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
6.3.1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6.3.2事实是否清楚。
6.3.3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6.3.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6.3.5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6.3.6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6.4审计组所在处(科)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后,应当代拟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或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法律文书,连同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
6.5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
6.5.1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
6.5.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6.5.3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6.5.4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6.5.5其他需要复核的事项。
6.6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核意见,出具复核意见书。并将复核材料退还审计组所在处(科)。
6.7审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6.7.1审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北京市审计机关报告编审实施办法》,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进行审定。
6.7.2审计组所在处(科)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代拟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法律文书,与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的复核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主管领导。一般审计事项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代拟稿等审计法律文书,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7.2.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6.7.2.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是否恰当,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
6.7.2.3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
6.7.2.4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准确、合法、适当,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引用的法律法规表述是否正确。
6.7.2.5提出的改进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可行。
6.7.2.6对其他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可行。
6.8审计业务会议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审计组所在处(科)应当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法律文书。
6.9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定后,审计机关应根据审定意见,撰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10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审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向下达审计指令的委托部门报送并抄送有关部门的书面报告。
6.1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格式。
6.11.1标题。***(审计机关)关于***(姓名)同志任***(企业名称和职务)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报告。
6.11.2主送。本级人民政府或组织部门。
6.11.3正文。正文格式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但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6.11.4附件:被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意见。
6.11.5落款。审计机关(印章)、时间。
6.11.6抄送。有关部门。
6.1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以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6.13审计组所在处(科)应当将审定后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代拟稿等审计法律文书,报送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签发。
6.14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等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同时,审计机关向下达审计指令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委托机关提交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6.15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应于九十日内执行完毕。特殊情况下,审计决定执行完毕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必须报经审计机关批准。
6.16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处罚决定书或者审计决定书中涉及罚款的事项,应当在审计处罚决定书或者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完毕。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填写《行政处罚缴款书》,全部缴入国库。
6.17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九十日内,了解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超过决定执行期限未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人民政府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6.18审计组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规定期限,将应当缴纳的款项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家有关规定缴入专门账户。
6.19审计决定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协助执行的,应当制发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
6.20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的六十日内,按照《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复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起审计行政复议。
6.21审计事项结束后,审计小组应填写审计结果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包括: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等文书具体审计文书格式参照《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作业规程》执行送达、执行、落实情况等,审计组长、所在处(科)负责人的意见及签名、审计机关主管领导的意见及签名和报告日期等。
6.22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组应当按照《北京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做到审结卷成。
第七章 附 则
7.1北京市企业化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参照本指南实施。
7.2北京市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所实施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7.3本操作指南未涉及到的其他事项,按《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本指南由北京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7.5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审计局于2000年3月8日发布的《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2.工程审计注意事项 篇二
合理配置施工资源是保证施工现场动态投入生产要达到最佳组合, 完成阶段施工任务, 获取较大经济效益的关键。
在施工过程中, 人力、材料和机械需求量不断变化, 在配置施工资源时应力求均衡。要根据进度计划编制人力、材料、机械进场计划;根据材料供应与使用情况决定材料储备量;根据主导机械配置与之能力相适应的附属机械;根据天气情况和实际进度对资源进场计划进行调整。做到人、机、料、法、环协调统一。
二、防洪排水工作的预防
施工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 应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 否则, 工程进度、质量、效益就无法得到保证。在自然灾害中尤以水害最为严重, 也是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主要因素。施工中若对防洪排水工作措施不力, 将造成工期拖延, 费用增加, 故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施工前, 要结合施工方案和施工图中的排水设计, 制订防洪排水方案, 做到永久性排水设施与临时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2. 路基路面施工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和方式, 始终保持纵横
坡度和碾压的平整度, 使雨水能迅速排走, 防止边坡坍塌堵塞水沟。对排水困难或地质不良地段, 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
3. 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次序, 主河槽基础应尽量在枯水季节施
工, 桥梁预制场应建在洪水位以上, 汛期施工时, 机械、材料、设备用过后尽快撤离现场, 减少灾害损失。
4. 下雨期间要经常上路巡查, 及时疏通水沟, 减少路基积水。要了解天气变化情况, 采取应对措施, 减小雨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
三、重点治理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是公路建设永恒的主题。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 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公路工程中的质量通病有:桥头涵顶跳车, 路基不均匀沉降, 路面平整度差等。加强现场质量管理, 要以治理质量通病为突破口,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 彻底处理软弱路基, 确保路基整体稳定。
路基不均匀沉降会导致路面开裂、路基失稳, 危及行车安全。主要原因是路基未充分压实。为此, 现场质量控制要抓好地表清淤和路基分层填筑及压实;在路基填挖方交界处、施工分段接头等非连续地段要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加强控制。
2. 认真处理路基与桥涵接头, 防止桥头涵顶跳车。
桥涵与路基施工往往不能同步进行, 在路基与桥涵之间形成接头, 若施工质量控制不好就会造成跳车, 一般设置桥头搭板, 铺设土工隔栅或土工布, 改换填料等, 这些措施如果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合理的施工工艺保证仍然不能达到满意的效果。因此, 现场管理的重点是确保碾压到位, 压实度符合质量标准。
3. 确保结构物的内在和外观质量。
公路是暴露在野外的线形构造物, 既要满足行车要求, 又要与周围的景观相协调, 满足行人的视觉要求, 为此, 要达到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的统一。满足结构物的内在质量, 必须控制关键材料、关键工序、关键工艺;满足结构物的外观质量, 必须做到工艺精细、线条分明、线型顺适、层次清晰。
四、加强进度控制
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 施工组织中的月、旬作业计划以及材料、机械使用计划都要服从进度计划的要求。进度计划反映工程从准备到竣工的全过程, 反映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之间的衔接关系, 是现场管理者统筹全局, 合理调配施工资源, 正确指导生产活动的基础。能否按照计划实施, 既体现施工单位的合同意识, 也体现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当工程进度受到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与计划偏差较大时, 现场管理者要结合实际, 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并做到:
1. 根据计划或进度管理曲线, 查找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 影响进度的原因。
2. 调整滞后项目的施工方案, 适当增加资源投入, 安排施工
顺序, 采用多作业面的平行流水作业或立体交叉平等流水作业, 加快施工进度。
五、搞好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通过成本核算来计划和控制经济活动。施工现场管理要达到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控制来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不计成本, 不搞核算的粗放型管理只能导致工程干的越多亏得越大。为此, 要注意抓好以下工作。
1. 完善成本管理制度, 使采购、库存、发放、使用等每一环节在制度在约束下进行。
2. 根据施工定额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控制, 力求使人工、材料、机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3. 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成后, 要对照施工控制预算进行成本预测, 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超支采取应对措施。
4. 单位工程完成后, 要及时进行成本核算, 根据实际发生
的工、料、机及管理费出该工程的实际成本, 与施工控制预算比较, 查找成本管理中的问题。
5. 工程全部完成后, 要结合施工控制预算、计量支付进行效益分析, 经验教训。
六、做好施工保通
施工现场保通关系到施工能否正常进行。无论是新建还是改建工程, 如果便道、便桥、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不能通行, 机械、材料、人员就无法进场开展工作, 同时还会打乱施工秩序, 造成经济损失和质量问题。现场保通要注意。
1. 便道、便桥的通行能力和承载标准要与施工规模及机械通过量匹配。要加强养护, 使便道、便桥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 地方道路作便道时, 要与道路所有者签订使用维护协议, 对承载能力低的桥涵进行加固。
3. 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要设立安全标志, 且由路政管理人员指挥, 避免交通事故, 减少堵车现象。
七、加强初期养护, 配合交工验收
为了保持路容、路貌, 保证公路各项能力的正常发挥, 使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 施工单位要加强工程的初期养护, 对工程外观进行整修, 并注意以下问题。
1. 全面检查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 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2. 清理路基、路面上的施工废料;
按路基标准横断面整修路肩、边坡;清理桥涵、构造物上的附着砂浆;修补路面及构造物的局部损坏;使公路线型顺适、整齐美观。
3.谈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篇三
关键词:竣工结算结算方式工程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6(a)-0121-01
1 竣工结算的方式
工程结算一般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监理公司审核后送达业主方,业主自审或委托审计公司审核。竣工结算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1.1 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1.2 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1.3 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此方法手续较简便,但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可变因素较多的项目不宜采用。
1.4 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建筑安装工程实行招标承包制是建筑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竞争意识,也给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此方法确定的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
2 工程结算中的注意事项
2.1 工程结算资料要完整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如果结算资料不完整,业主方可推迟结算或不予以结算。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是项目工程进行结算的必要条件,也是承包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发包方审核工程结算书的重要依据。所有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必须有设计、业主、监理、施工方的签名盖章。工程变更单没有签名没有盖章的不予以计算。
2.2 熟悉合同条款、熟悉图纸及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的编制主要是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政策性计价文件等来进行编制的,因此,无论是编制方还是审核方首先都要熟悉工程施工合同,掌握结算方式、取费标准及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式及索赔争议的解决方法;熟悉图纸,施工图与竣工图的差异,竣工图是以实体完工时状态的记录,而施工图是招标依据和过程施工的证明,有些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按竣工图结算,要求设计院把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变更的内容反映在竣工图中,不能反映的施工过程以“后补签证”形式结算。熟悉结算资料,做到对工程变更内容一目了然,能防止漏项、多算、少算。
2.3 了解工地现场、掌握工程实际情况
工程量的准确是竣工结算的基础。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有很多时候从图纸上不能体现工程的具体情况,唯有通过现场实际了解才能做到准确计算。有经验的预算人员在编制结算时,往往是先查阅所有资料,再粗略地计算工程量,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工地核实。一个优秀的预算员不仅要深入工地实地掌握实际,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有成竹,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使自己处于被动。
2.4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不一致,出现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工程延误等,都有可能使项目成本超出原来的预算成本,需要重新调整合同价款。
编制方或审计方在编制或审核结算书时,首先要确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式,而我国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因此,在变更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首先应当考虑使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其原因在于在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因此应当尽量采用。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a、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新增加项目的单价组成可按照地方预算定额或基价表的单价编制,因当地造价部门文件调整发生的人工、计价材料和机械费用的价差均可以在竣工结算时加以调整。材料价格一般采取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
b、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另外还有一种方法,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这种方法运用较少,不再详细说明。
2.5 费用调整
在竣工结算中,除非有约定,否则一般工程量的增减变化,需要相应调整安装工程费的计算;而由于价差的因素,通常不调整安装工程费,但要计入计费程序中,换言之,该费用应反映在总造价中;属于其他费用,如像停窝工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等,应根据各地区定额和文件规定,一次结清,分摊到工程项目中去。
3 结语
4.审计报告注意事项 篇四
事实是审计调查报告的基础,是作出审计结论的根据,是客观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事实部分是审计调查报告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离开了事实的审计结果和结论将成为“无本之木”。叙述事实时要从审计事项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等方面入手,揭示审计事项的本质,使分析与事实一致,结果与事实一致。偏面、虚假、歪曲的情况是审计调查报告之大忌。
二忌泛泛而谈,重点不突出。
审计调查报告重在反映情况,揭露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所以报告内容要突出审计事项的重点,抓住问题的本质,剖析产生问题的关键原因,做到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突出重点,张弛有序,防止罗列现象、报流水账。
三忌浅尝辄止,停留于表面。
要对审计调查所取得的大量资料来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分析和提炼,层层深入,把握事物的特点,不能就事论事,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注意发现光环后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漏洞和隐患。
四忌堆砌数字,没有活情况。
审计调查报告只有把“死数字”与“活情况”结合起来,相互印证、补充,才有说服力、可信度。如果只是数字的堆砌、指标的罗列,必然是软弱无力,这种空洞无物,枯燥死板的报告肯定不会受欢迎。
五忌内容单一,报喜不报忧。
审计要发挥“免疫”功能作用,成为领导的“参谋”,就应真实、准确、客观,敢于揭短,敢于暴光,才不会贻误“病情”,才能“对症下药”。审计调查报告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揭露问题;既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客观因素,又要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找原因。
六忌缺乏文采,专业味太浓。
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的最终成果,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为领导决策当参谋,让群众知实情的载体,主要服务于外部。所以要淡化专业味,少用专业语言,多用大众词汇,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要善于把复杂的事情用简洁的语言表述清楚,文字要精炼,用词要准确,避免口语化。
七忌千篇一律,文章格式化。
5.工程样品注意事项[最终版] 篇五
一,样品前期注意以下:
1.材料表:初始BOM(SCI或设计工程师提供的)。2.Gerber:提供样品的PCB Gerber文件。3.插件图、原理图:提供样品的插件图和原理图。
4.测试规格:提供测试顺序(或初始规格),含SCI提供的AP曲线。5.材料资料:提供新材料的资料(包括品牌尺寸)。
二,制作样品前要准备以下:
1.PCB 打样:提供样品员PCB GERBER 文件,以及详细的要求。2.领料清单制作:提供常规材料的清单给样品领料员。
3.新材料清单跟进表:提供新材料清单给样品员(含详细的新材料资料)。
三,样品制作时注意以下:
1.材料正确性:确认领料和要样材料是否正确。
2.资料收集:新材料和资料要收集(样品和承认书为以后量产承认准备)。3.新的PCB:注意板边的确认(生产的可行性)。
4.样品问题:注意从SMT到最终的总装的问题整理(量产可行性报告)。
四,样品完成后注意以下(样品资料收集):
1.出样报告:蓝皮书与绿皮书(包括AP曲线,BOM,GERBER,结构图等)。2.量产可行性报告:详细的样品问题点,以及各部分工程师的建议等。3.留样机:注意留样的机器同送样机器性能外观,所有相同;确认无误后将机器提供样机保管员保管。准备量产阶段注意
一,样品确认单下后注意(资料下发):
1.材料表:准备下发量产BOM(电子负责与机构包装负责在3日内完成)。2.材料承认:将样品阶段确认OK的厂商资料下发或改善后的再提供承认。3.资料下发:需要下发原理图,插件图,测试顺序(包括音频分析测试结果)。
4.钢网申请:如果为SMT工艺的PCB,新的PCB必须申请钢网(向采购从PCB制作厂商要来拼版资料,提供给生管同时存档)。
5.PP前会议:准备PP前的会议内容准备。
二,下订单后注意(PP执行):
1.会议召开:主要介绍产品,注意事项以及PP日程。
2.跟踪PP进程:跟踪PP的时间与会议计划时间,如果有异常需要提醒或通知问题部门以及通知业务。
6.涂饰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篇六
1.涂饰工程综合基价中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实际采用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另调整,
2.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综合基价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3.油漆工程中,已综合考虑了门窗贴脸、披水条、盖口条油漆以及同一平面上的分色、门窗内外分色,执行中不得另计。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4.综合基价中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的综合基价子目调整,
5.喷塑(一塑三油)的底油、装饰油、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①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l.2cm2以上;
②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
③喷中、幼点:喷点面积在lcm2以下。
6.一玻一纱门窗油漆,按双层门窗油漆工程量系数执行。
7.建筑工程审价步骤与注意事项探讨 篇七
1.1 收集并熟悉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整理好会议记录、设计变更和施工签证单,以及相关的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1.2 现场取证
1.3 了解文件规定
1.4 了解相关资料
1.5 了解预结算包括的范围
1.6 弄清所采用的计价模式及相应定额
2 明确审核的内容
工程造价的审核,主要是以审核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为重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2.1 设计变更单和施工签证单的审核
必须严格审查设计变更单和签证单,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作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不能见有签证即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审核时须对设计变更单和施工签证单进行审查。
2.2 工程量的审核
对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2.3 单价套用的审核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总分包注意工作界面的划分,避免重复计算)。(2)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3)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投标文件中已经按照市场价报价且按规定不能调整的材料、机械价格,则不能换算。
2.4 对补充定额的审核
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2.5 取费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
3 选择合适的审核方法
3.1 全面审核法: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审核人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
3.2 重点审核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的,有选择的根据施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
3.3 分析对比审核法:
由于上述两种方法类似编制施工图预算,工作量大,审核周期长,预算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摸索出另一种方法,即分析对比审核法。
4 详细研究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
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仔细理解施工合同条款的真切含义,是提高工程审价质量的一个重要步骤。凡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结算方法有约定的,且此约定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的,那就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工程结算。凡施工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工程结算方法,事后又没有补充协议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应按建设部与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5 认真审核设备材料价格,做好询价调研工作
认真审核材料价格,搞好市场调研,亦是提高审价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多数施工合同中约定会有部分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入。此时,审价工作的一个工作重心就是材料市场价的调研。
6 审核中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6.1 结合多年的预结算审核工作经验,把在审核工作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归纳、整理如下:
(1)施工图与竣工图混淆。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竣工图是对竣工工程的具体记录,包括了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避免重复计算。(2)技术标与商务标脱离。目前,在招标中多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施工企业在商务标里以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的形式自主择项报价或包含在综合单价里,如未报价视作已考虑在其他子目内,结算不予计取。(3)曲解合同意思。对合同中不严密的造价条款理解方式会有所不同。(4)变更联系单。工程变更联系单是施工过程中图纸改变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把关不严,变更联系办理不及时,时间一长,就会模糊不清或不齐全,有些施工企业就利用联系单来做文章,办理有利于乙方的联系单,故意删改、省略不利于己的内容。更换联系单内容为多计费用埋下伏笔。(5)虚设费用。如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返工的项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项目,施工单位现场用工等;有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没有使用大型机械和特种机械,但竣工造价中却列入许多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等费用;有的工程根本不需要抢时间进度,但竣工造价中却列入了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费用。
6.2 应对措施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约束造价编制人员保证编制质量。(2)造价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作为审价人员,既要有精通的业务,还要注意工作方法,只有抓住关键,把握重要环节,才能确保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的质量。(3)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根据竣工图结合隐蔽签证、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核计算,审查是否按图纸及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工作,是否有甩项工程。认真核实每一项工程变更是否真正实施。
总之,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因此除了不断提高工程造价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外,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做到既专业又细心,当然更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丰富的业务知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摘要:工程审价是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最后阶段,即工程造价事后控制阶段。作为造价咨询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出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现就以下几个环节来分析如何提高工程审价质量。
8.浅析工程测量新技术及其注意事项 篇八
关键词工程测量;遥感技术;集成技术
中图分类号TB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81-0115-01
1测绘新技术
1.1GPS-RTK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
GPS-RTK是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实时动态测量(RTK)测量的基本原理是:GPS-RTK定位由基准站和流动站两部分组成,基准站一般选设在视野较开阔、地势较高的已知控制点上,从而方便于对GPS卫星进行连续跟踪观测,在基准站上设置一台GPS接收机,通过对所有可见的GPS卫星进行连续性观测,然后将其得到的观测数据通过无线电传输设备,准确地、实时地发送到各个用户流动站。GPS-RTK定位能够实时地提供各个待测点在指定坐标系中的准确三维定位结果,用户流动站通过数据链接收不仅能得到来自基准站的数据,还可进行GPS观测数据采集工作,并在系统内通过组成差分观测值的方式对所得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同时给出厘米级的动态定位结果。
1.2数字化测量新技术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常规成图方法,野外工作艰苦非常,同时还有繁琐的内业数据处理和绘图工作,成图周期长,产品单一,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市建设的需要。数字化成图技术由于具有精度高、劳动强度小、更新方便、便于保存管理及应用、易于发布等特点,目前应用非常广泛。当前的成图软件有南方测绘研制的内外业一体化地形地籍图成图系统CASS、武汉瑞得测绘自动化公司研制的数字化测图系统RDMS系统等。电子平板与全站仪相结合,在野外采集数据无需编码,测量数据直接进入电子平板绘图,现场修改编辑显示,最后由绘图仪输出成果,基本上将所有工作放在外业完成。
1.3工程测量中的数字摄影测量技术
数字摄影测量是基于数字影像与摄影测量的基本原理,应用计算机技术、数字影像处理、影像匹配、模式识别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航空摄影测量是大面积、大比例尺地形测图、地籍测量的重要手段与方法,可以提供数字的、影像的、线划的等多种形式的地图产品。全数字摄影工作站的出现,加上GPS技术在摄影测量中的应用,使得摄影测量向自动化、数字化方向迈进。随着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的应用,摄影测量产品已经从影像图等向4D产品转化,为建立各类专业的信息系统和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证。
1.4工程测量中的遥感(RS)技术
遥感(RS)技术由于大面积的同步观测、时效性、数据的综合性和可比性及经济性等优势,得到快速的普及,多光谱航空摄影和高分辨率的遥感卫星将成为对地观测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手段。各种中小比例尺地形图都可以利用遥感影像来获取,为应用于工程测量领域的城市基本地形图、地籍图以及各种大、中、小比例地形图的快速更新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方法和手段。
1.5工程测量中的3S集成技术
3S技术的结合,取长补短,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趋势,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行成了“一个大脑,两只眼睛”的框架,即GPS与RS为GIS提供区域信息及空间定位信息,而GIS进行相应的空间分析以便从GPS和RS提供的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并进行综合集成,使之成为科学的决策依据。诸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工程,其施工范围大、物流量大、施工周期长等,而3S技术为该类大型工程提供了最有效的数据及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表达决策的工具。
2工程测量的注意事项
2.1前期准备
工程测量事关重大,而且并不如许多人所想的,手里操作着个全站仪就是工程测量的全部,测量人员的水平高低,其实更体现在预见能力和谋划能力上。
1)进场后,第一步工作就是联测导线,此时应该先问清楚,设计院的导线是平面坐标还是高斯坐标。高程的获得是用什么方法,是水准还是GPS。2)第二步工作一般是复核,补充征地线。设计中往往有改线发生,而中国的国情是,设计院放的征地线有时候是改线之前的,这在低等级公路,地形复杂的公路尤其多见,而你进场后,设计院一般是不会再来放线了。所以,必须首先和设计院沟通,问清楚设计院放的征地线是否是最终征地线。3)第三步工作复测地面线。这步工作变化很多,务必把各种因素权衡好再下决定,一旦动手,全线的地面外业,原地面复测资料,横断面绘图,土石方工程数量表就必不可少,工作量极大。在工作开展前,我们要综合考虑这么几个元素:①公路等级,工程量大小。②工程项目单位的要求。③本单位人员配备情况。④估算设计院地面线的准确情况。
2.2工程测量中要考虑和谋划的因素
首先,要规划好全线的水准点和导线点。不要梦想控制点可以从头用到尾,因为随着填高挖深,以及控制点的破坏,某些点也许后面就不能用了,所以一开始就要观察地形,联系断面图在大脑里进行空间想象,以决定加密导线点的位置,让这些导线点能可能的用久一点。进场后的导线复测通常和加密导线点的过程集成为一个过程,在复测之前必须理解“施工单位导线复测的含义”。施工单位的导线复测,是以标段为单位的,而且标段内一般是没有更高级的已知点的。施工单位只需保证两点即可:1)标段内各导线点相对位置的正确性;2)相邻标段的起始边能闭合。做上以上工作,在进行导线复测和加密时,就不必把整个标段的导线作为一条导线来测。因为导线太长,导线点太多的话,只要中间某些点出现测角的稍微大点的误差,就会使得整条长导线发生扭曲,变形,从而出现和设计成果之间较大的误差,而且难以查出错误根源何在。所以,不妨把整个标段看成若干个小标段,以6-7个导线点为一组,组和组之间设一条公共边,这样,某点的测角误差只会影响本组,不但导线成果精度高,而且容易查出错误所在。这样,外业测量精度不变,却不会发生长导线误差过大的情况。现假如在一条复杂的山区公路中,如何进行水准点总体布设的规划呢?
第一步:将导线联测和水准联测合为一体,用全站仪测水准,需要注意的环节是:第一,水准气泡的精确调平,这一点极为重要,要最大限度的调平,最好是仪器有电子水泡的。第二,仪器的严密踩实。不但要锁死脚架,地面也要踩实。第三,仪器的高度精确测量,最好能把倾斜导致的误差计入,一般取仪高1.6米,用勾股定理算就行了。目标棱镜高也是如此。棱镜高一般量到棱镜横向螺丝中心。第四,视线位置和棱镜螺丝中心重合,有时距离较远的时候,可能棱镜边的螺丝中心看不清,这时可以叫对方用一只笔点在螺丝中心,用视线去切分笔即可。第五,对向观测。一定要对向观测。第六,尽量在天气阴的时候。不过在工地上难以保证,我就经常出太阳测,但是因为前五个环节把握的好,影响也不是很大。只要把每个环节都把牢,最后的成果一般是让人满意的。
第二步:当初始水准点具备后,要做的线路控制了,在公路中,居于控制地位的是桥,刚开工时路基的高程要求是非常低的。那么,规划方法就是:用全站仪从导线点打转点到桥头,此时,再用水准仪将打下来的转点进行细部加密。桥和桥之间的路基由这些转点控制。此时,转点已在工地现场,水准仪加密工作量很小。关键是:标段内部的转点之间能衔接,整个导线系统的高程和相邻标段能衔接。由于转点都是用全站仪从导线点打下来的,只要做好我说的六个环节,转点之间的高程衔接不成问题,尤其是从一个导线点打下来的两个转点。而且,转点之间还可以用水准仪来验证,验证的工作量也并不大。而且,随着工程的进展,可以随时用全站仪从导线点打转点下来补充。
3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测量是一个非常严谨的工作测绘工程技术也在不断的革新之中,技术设计只有不断改进设计方法,适应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才能有效地指导、控制测绘工程的实施和质量。才能使工程测绘实现快速优化成为可能,对提高人类利用和美化环境的水平,对促进人类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金堂.GPS-RTK.在铁路工程测量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2009(18):31.
[2]陈郁明.测绘新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与研究[J].经验交流,95.
[3]李玉珍.浅谈工程测量的发展趋势[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20.
[4]王希波.数字化测绘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浅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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