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换届程序

2024-08-18

社会团体换届程序(精选12篇)

1.社会团体换届程序 篇一

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提出工会到期换届申请。在党组织领导下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换届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定新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100人以上的单位一般确定工会委员会5名,最多7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3名,设主任1名,30人以下的设工会经费审查员1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召开本届工会委员会会议。写好本届工会工作总结和工会财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3.召开工会小组会议。按新一届确定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经费审查员)候选人人数,由各工会根据两会委员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按候选人确定的人数等额推荐,如工会委员会委员确定5人的每工会小组推荐候选人5名。

4.汇总确定候选人正式名单。根据职工信任度和工作需要由党组织与上届工会确定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如5名的确定6名候选人,进行张榜公布,征求全体会员意见,上述候选人如有问题,不符条件的可向党组织反映。

5.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正式无记名投票选举。

6.选举结束,以书面报告形式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名单报上级工会批复。召开大会议程:

大会由上届工会主席主持

1.工会工作报告

2.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投票选举

6.宣布选举结果

7.新任工会主席代表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讲话

8.单位领导讲话

9.会议结束

2.社会团体换届程序 篇二

一、“轻程序”传统思想的背景解读

我国传统的“重实体, 轻程序”的思想由来已久, 这和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有很大的关系。由于我国有很长的封建社会历史, 过去又实行了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凡事按领导人意见办理的习惯和作风根深蒂固, 以致一些领导干部和相当多的群众法治观念淡薄, 使得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根据考古发现, 作为国家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审判制度, 早在公元前21世纪, 就随着中华民族跨入文明社会的门槛时应运而生。然而在古代中国, 法自君出, 专制君主掌握最高司法权, 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一直被认为是君主治理臣民的工具。在这种封建专制政体下, 司法权由封建君主所总揽, 司法审判权不过是行政权力的延伸或附属, 并且审判中受其他机构干涉;司法审判缺少理性程序, 忽视对程序正义的追求, 为了案件的妥善解决, 可以运用包括刑讯逼供在内的一切手段[1]。因此, 从中国古代就形成了“人治大于法治”的传统观念, 制定法律的主要目的也无非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 对于程序所要求体现的维护人权, 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价值无从涉及, 更提不上遵守法律程序了。可见在我国传统的惯性思想中, 人们对于程序的概念和作用是模棱两可的。正如本书所言:“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 长期以来只重视实体法, 不重视程序法, 只追求结果, 不重视获得这些结果的程序的合法性。只要结果正确, 无论过程、方法和程序怎样都无所谓, 有时甚至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以获取于己有利的结果, 人们较容易接受这样的观点, 并在实践中坚持这样的做法。可见, 程序问题至今对许多人来说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这是十分有害的。”[2]“我国法治的建设健全日新月异, 但同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发展到现在, 程序和实体的争议似乎更加明朗, “重实体、轻程序”在人们的观念中已经有了归宿。”作者也因此从观念障碍和制度欠缺两方面阐述了程序正义观念形成的阻碍因素, 并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反思了程序正义的实现, “中国现阶段最需要的是树立“权利保障找程序”的法治观念”[3], 这是作者对于程序正义观念形成的深切呼唤。因此, 要实现法律规范向社会的渗透, 主要以程序作为桥梁, 对于法治建设而言, 程序正义是法治由规范状态向现实状态转化的关键环节, 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只有改变传统的法律思想, 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理念。

二、程序正义的法治解读

“权利法案的绝大部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 这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任意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距。坚定地遵守严格的程序, 是我们赖以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正义的主要保证”[4]。这是美国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给予“程序”一词的注解。由此可以看出, “程序正义在法治建设中居于枢纽位置, 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义程序, 一个国家和人民共同服从程序的状态和公正度是衡量该国法治程度的标准, 缺乏公正程序的法治, 是失却理性选择自由的法治, 是难以协调运作的”[5];程序正义是衡量罪刑是否相适应的“天平”, 如果缺乏法定程序的“衡量过程”, 公民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因此要真正赋予程序以实现实体公平与正义的力量, 必须首先赋予程序以正当性, 只有正当程序才能从最根本上保证实体法律的适用之公正, 从而真正实现法律对于人们权力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的保护与监督作用。这也正是本书探讨的问题之一。正如本书上篇冠名“正当程序的法治之理”一样, 它从思想渊源、衡量标准以及对于中国依法治国理念的影响出发, 解读了正当程序的必要性和法治意义, 强调了程序正当性质对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证实了正当程序在构建法治社会进程中的现实意义, 为中国构建正当程序之路做了理论上的铺垫。

三、程序正义的价值解读

法律是程序性的, 程序是法的核心。早在本世纪初, 沈家本等人就引用“西人之言”指出过:“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 刑事诉讼律不备, 即良民亦罹其害。”[6]由此看出, 程序对于法律的实施以及保障人民权利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程序法律不备, 何来正义可言!这也正是本书为正当程序在今天不被重视的现实摇旗呐喊的主要原因,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更何况没有程序“监督”的所谓的正义了。本书根据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政治、文化转型时期这一特定阶段, 阐述了程序正义在我国依法治国的今天的价值所在:首先, 程序正义能够保障在诉讼中实现实体公正。“正当的程序可以保证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 这就是说, 按照诉讼活动的一般规律, 根据各类案件的一般情况, 程序公正可以也应该能导致实体公正, 也即人们常说的: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7]其次, 程序正义能够遏制司法腐败, 实现司法公正。“严格的执行法律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 程序的最大作用就在于克服人的主观随意性, 防止专断, 它要求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 不管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 集合的或是个体的, 都必须在法定的程序内进行。”“程序正义不仅保证了程序的公正性而且能促进并保障实体的公正, 进而达到过程与结果的双重正义, 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8]最后, 程序正义能够维护人权, 增强权威, 实现法治。“正义的程序使正义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切实的实现, 而且保障这种实现是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 这就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国家司法乃至法律制度的权威产生普遍的信服和尊重, 无论裁判结局与他们有无直接关系。”[9]程序的本质是交涉性。法以权利、义务为实质内容, 所调整的关系往往具有交涉性, 因而就特别需要程序提供交涉方式和途径, 提供制度性协商和对话机制, 以使选择和决定能被交涉中的各方认同和接受。所以程序在今天的现实处境之需要的层面上, 不应该再被视为单纯的工具和形式, 而应该把正当程序作为“现代法治国家所积极追求的目标”。本书在中篇“正当程序的法治之神”中就通过为正当程序的实施提供“交涉的方式和途径”来重点解读了正当程序的这一“应然”目标, 以期其所追求的价值和理念“能被角色中的各方认同和接受”。中篇共分为七章, 是在“程序法治的新视野”下, 在正当程序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时代背景以及正当程序中充满的人本主义气息, 一切以人为本, 权利本位, 限制政府权力的追求之下, 通过对正当法律程序的信仰文化底蕴———基督教、思想文化底蕴——自然法、价值观念文化底蕴———人本主义、政治文化底蕴———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司法审查制度以及经济文化底蕴——契约自由和法律文化底蕴———法治传统等一系列文化底蕴的解读, 阐述正当程序对“宪法权威的树立、法治的建构、权力的制约和人权的保障”将要达到宪政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的保证;阐述正当程序对“社会主义司法治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完善诉讼程序,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与时俱进, 本质在于坚持执政为民”, “尊重和保障人权”, “社会更加和谐”等其所追求的人文精神的追随;阐述正当程序对“通过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种程序性权利, 确保个人的诉讼主体地位, 把个人的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延伸到刑事诉讼中;把侦查、起诉权的行使以及各种具体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程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限定, 对刑事司法机关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动用的权力加以严格限制;以控、审分离和不告不理原则等手段限制审判权的启动, 实行审判中心主义, 以审判程序对追诉机关的强制权力的行使进行终局性的审查, 并通过人事、财政等资源配置和法律职业的专门培训程序以及辩论、公开、陪审或参审、直接言词原则等广泛的系统化、制度化的措施, 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等各项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 使刑罚权的实现过程及刑罚权本身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正性要求;并结合当前国家的法治进程和民主制度的发展来阐述了在中国语境下正当程序对政治文明的推进作用。从而为“正当程序法治化”以及“程序文明”找到了存在的现实依据, 为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之程序正当性找到了适用的理据。

四、刑事程序的正义解读

“法治既指一种状态, 更是动态的过程, 因为状态必须经过一定动态的过程才能实现。这一动态过程就是指程序。”[10]在本书的下篇“刑事程序的法治之维”中, 作者再次从刑事程序这一具体的视角点出发, 论证了正当程序对于保障和实现在刑事实体法律的实施过程中积极作用, “正当法律程序作为现代法治实践的产物, 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 代表了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改革的方向”。并且“依据中国的具体情况, 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是规范和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背景出发, 从刑事程序正当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两个方面为出发点, 以刑事程序正当化的观念形态建设和规范形态建设为支点, 为读者解读了正当程序在中国刑事法律发展中的深远影响, “刑事程序正当化作为近现代法治实践的产物, 是对自身价值愈益丰满的刑事程序个性的张扬, 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 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代表了现代法治国家刑事程序改革的方向”。

结语

一本好书是值得一读的。尤其是在缺乏对程序的重视的环境之下, 作者实事求是, 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出发, 结合法治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以及法治社会的构建, 分析和解读在中国语境之下的正当程序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宣扬法律程序的理念, 以期推动我国法律程序法治建设, 对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加强对程序的重视, 促进我国程序法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做出最详实的理解和阐述, 从根本上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确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摘要:2008年, 我国迎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 这也是我国法治建设与改革又迈出新的步伐的一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随着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 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也步入新的轨道, 然而也存在一些不足。作者通过孙洪坤所著的《程序与法治》一书, 解读了程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治社会进程中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程序正当性,法治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蒋传光.中国法律十二讲[M].重庆:重庆出版社, 2008.第273页.

[2][3][5][7][8][9][10]孙洪坤.程序与法治[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8.24, 23, 26, 201.

[4]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M].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 2000.第138页.

3.社会团体换届程序 篇三

关键词:未成年人 特别程序 社会调查 量刑 矫正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首先应当对个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这样才能更好的了解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以便对其作出合理处遇。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正式确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全面调查原则。但是,由于条文规定较为原则和概括,法律也没有明确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导致司法实践中诉讼的各个阶段对调查报告的运用比较混乱。因此,应在厘清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基础上,区分其在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的地位和功能,使之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一、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

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不明确,是报告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最根本的原因。社会调查报告到底是证据还是其他材料,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存在一些争议。如有观点认为,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多指向犯罪原因,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联,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只是公安司法机关作出判断时的参考依据。[1]这一点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说明。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第4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社会调查结论中的品格证据具备诉讼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基本特征,应当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并且,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证据的定义改为材料说,明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的外延也变为开发式,由此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

关于社会调查报告法律属性的种种争议,给实践中调查报告的运用带来很大问题。因此,前述案例一中公安机关认为报告并非诉讼程序中应当收集的证据,而只是可有可无的参考,制作时敷衍了事甚至不进行调查。前述案例二中法院不将报告认定为证据,因此不会对此进行法庭质证。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不明确,公安司法机关对调查材料的效力理解不一致,使调查报告应有的作用大打折扣。

因此,要解决社会调查报告实践中运用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调查报告的属性。社会调查报告在各个诉讼环节都可使用,不能说在这些情况下都是证据。具体来说,办案人员在对未成年人作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对非羁押措施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进行测评。办案人员可以调查报告中反映出来的未成年人的个性特点、一贯表现、管护教育条件、再犯可能性等信息作为依据,这时社会调查报告是办案的参考。在审判的定罪阶段,社会调查报告通常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罪行轻重并无直接相关。但是,在量刑阶段,社会调查报告的很多内容与酌定量刑情节有密切联系。社会调查报告通常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客观内容,包括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家庭情况等内容,还有一部分是主观内容,如社区矫正机构对量刑的意见。客观内容有助于法官在充分了解其人身危险性的基础上作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的决定。这时,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量刑证据使用。而主观内容则属于参考意见,不是证据。因此,案例二中法院的理解存在偏差,以报告不属于证据为由拒绝律师质证有失妥当。

二、社会调查报告在诉讼各阶段运用的依据

虽然自立案开始一直到执行完毕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要对未成年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但是社会调查报告在各个阶段的地位和作用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在不同诉讼环节运用社会调查报告有不同的依据:

其一,对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在适用时应贯彻必要性与适度原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适用何种措施时,应当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的各种条件、具体刑事案件的需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才能判断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此,强制措施的适用不仅与犯罪行为的情节有关,还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本身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险相关。人身危险性越大,实施妨害刑事司法行为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强制措施的程度应当更强。

《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根据《规则》第487条、第488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因此,在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社会调查报告能够反映出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并且通过对其家庭、邻居、学校、社区的走访调查,可了解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和社会帮教措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为办案机关准确、合理适用强制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

其二,法官进行量刑的依据。现代刑罚的适用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要考虑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这是为了达到公正量刑的目的,实现个别公正与整体公正、个别预防与报应的相互统一。因此,根据刑罚个别化原则,法官在对犯罪行为人科处刑罚时,不仅需要考虑犯罪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也要根据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原因、人格特征等具体情况,对其人身危险性的大小进行判断,使刑罚的适用更有针对性。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明确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列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的原则,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于这一特殊群体来说,法官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并不仅仅在于解决其是否有罪的问题,既然少年刑事司法应当以促使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为最终目的,那么未成年人为何会实施犯罪,如何有针对性的对其采取教育、挽救的措施,才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关注未成年犯罪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包括其成长经历、生理、心理状态、个性特点、道德品行等因素,以此为基础判断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及矫正的难易程度,对其判处刑罚。

其三,矫正的依据。少年司法的目的是使其获得教育矫治并促进重新回归社会,而非对其进行惩罚。人的社会化是个体在与周围环境接触、互动的过程中,通过模仿、观察等方式学习社会准则,逐步成为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并且履行一定的社会义务的社会人的过程。个体在成年之前,已经完成了基本的社会化。未成年人正处于社会化过程的关键阶段,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很容易产生性格及行为偏差。处在这一过渡时期的未成年人行为处事有时易感情用事,好奇心和模仿欲较强,与成年人相比在实施某一行为时往往带有很大的冲动性、随意性和盲目性,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强,通常来说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由于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行为方式尚未定型这种特点,使之相较成年人有更强的可塑性,易于教育改造。如将其安置在适当的场所,使之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净化,由专业人员对未成年犯罪行为人进行辅导教育,就能矫正其不良品行。社会调查报告里包含的未成年人的品格特征、行为方式是外在表现,反映其内在的心理状况。对未成年犯罪行为人一贯表现、个性特点、品格特征的正确把握有助于了解其成长经历与犯罪轨迹,是矫正其不良行为、重塑其人格的基础与依据。

三、社会调查报告在诉讼各阶段运用的完善

对未成年犯罪行为人全面、细致的调查是分析其犯罪原因的前提,也是对其进行教育、矫治的基础。要想充分发挥调查报告的作用,应按照其在诉讼各阶段的不同功能进行规制,而规范社会调查的方式、程序,形成一份科学、系统的调查报告是保障其效力的前提。

(一)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

为了发挥社会调查报告的应有作用,应从以下方面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加以规范:

第一,规范调查主体,提高调查人员水平。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主体除了办案人员,还有其他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调查,一方面可以保障调查报告的全面性、中立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在各个诉讼阶段对未成年人进行帮助、教育和矫正。社会调查人员不仅应具备法学知识,还需要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知识。在实践中,其他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青少年组织、妇女儿童组织、心理咨询师、专业社工、志愿者等,这些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网瘾治疗等专门知识的多领域人才可能成为下一诉讼阶段的帮教或矫正主体,有效实现社会辅助机制与诉讼程序的对接。

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庞杂的一套工作流程,除了通过走访众多单位和人员完成信息的调查、收集,还需要对此进行深入评估或综合的鉴定,而目前我国各个地区规定的调查时间普遍不超过10天,这就对调查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社会调查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对调查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可以考虑通过综合能力考试的形式选拔社会调查人员,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保障调查员的职业化。另外,有必要从立法层面明确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社会调查人员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使其能够名正言顺的参加法庭审判,针对调查报告的问题接受各方质证,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二,规范调查的内容。进行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充分收集涉罪未成年人的各种信息,以此作为对其作出处遇决定的参考。一般情况下,调查应包括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背景、教育背景、社会交往、社区环境、犯罪前后的表现、帮教条件等内容。但是,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调查的内容也应该有所侧重。例如,在性犯罪案件中需要侧重调查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学校的性教育等方面内容。具体调查内容应包括:第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人情况。这部分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受教育程度、家庭住址、学习和工作单位、健康状况、个人性格特征、成长经历等。第二,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家庭成员的构成、监护人的职业、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教育状况,未成年人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家庭成员是否固定、家庭是否出现重大变故以及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方法。第三,工作、学习及社会交往情况。包括未成年人工作中的表现、学习学业情况、是否辍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师生同学关系、有无获奖违纪等;社会交往情况主要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关系,其平时是否参加社团组织或经常性从事某种社会活动,多与哪些人来往,与其来往的人是否有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等。第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前、后的表现,包括作案动机、前科及劣迹、前科与本案的关系,对自身行为的认识及悔改行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是否主动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积极赔偿等悔改行为,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第五,犯罪原因分析。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状态、心理以及个性方面的特征,平时是否有不良嗜好或不良行为,犯罪前是否经历了特殊情况等。第六,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具体帮教措施或如何处理的参考性意见。

第三,规范调查方式。办案人员可采取访谈、电话、书信、委托等多种方法进行调查。对于拥有本地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本地的未成年人,实地考察、走访为必要的调查方式,这可使调查人员尽可能的获得第一手资料。只有在直接会见、访谈等方式不利于保障未成年人权利,或者由于存在其他障碍而无法进行走访时,才考虑采取书信等方式进行调查。比较常见的情况如调查对象跨行政区的,可以采取电话访谈、函调、证明等方法进行调查,也可以委托调查,例如某检察院与全国律协未保委建立联系,启动委托志愿者律师调查。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法,均应在调查中注意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避免向不知情人员泄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涉罪信息。比如在调查中,检察人员尽量不要身着检服走访未成年人的亲属、邻居、老师、同学。在案例二中,调查人员采取座谈会等公开形式在未成年人生活的社区、学校或单位进行调查,也容易过分扩大未成年人信息的泄露,引起其亲属的反感。

(二)区分社会调查报告在不同诉讼阶段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社会调查报告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作用和功能不同。检察机关应结合社会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办案人员根据社会调查报告载明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主观恶性、有无监护条件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在社会调查报告涵盖的各方面信息中,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教育经历等属于比较客观的材料,还有很大一部分信息是通过未成年人品格特征的形式,即其一贯表现、社会评价及以往的特定行为来体现出来的,这类信息往往是分析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为办案机关作出最适合的处分措施提供依据的关键。通过开展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的适用。例如,昆明市盘龙区的调查清晰地展示社会调查和风险评估在减少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适用方面的效果。在该区全面开展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的试点工作之前,区划调整前原来六个派出所在2002年时对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审率仅为1.5%;而试点工作开展期间,这六个派出所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率均在11%以上,最高为15%;区划调整后新增十三个派出所的取保候审率最低为5.8%,最高为13%,也远高于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前1.5%的取保候审率。科学、细致的调查报告可以使办案人员对未成年人采取非羁押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作出适当的决定。

在审判阶段,办案人员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的最终目的并不仅仅在于解决其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未成年人为何会实施犯罪,如何促使其回归社会。如何查清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更有针对性的对其采取教育、挽救的措施,才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就需要更加关注未成年犯罪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家庭背景以及所处的社会环境等因素,以此为基础制定最适合其人格特征的矫正措施。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量刑证据使用,自然应当遵循法庭质证的一般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因此,控辩双方对社会调查报告有质疑的,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必要情况下,社会调查报告制作主体应出庭对调查报告进行说明,接受法官和相关诉讼参与人的询问,使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并作出最终的裁决,这也有助于加强量刑的公正性和说服力。

在矫正阶段,事实上是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规范教育,是一种再社会化的过程。强制犯罪行为人改变与社会相悖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人格品质,能够自觉地遵守社会规定的准则和规范,再次适应社会。矫正过程是以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目的。对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能否有效的展开,前提是司法人员能否正确鉴别犯罪行为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及犯罪原因,从而决定在何种矫正场所对行为人实施何种最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实现其回归社会的目的。因此,应与社会调查报告中反映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精神状况相配合,更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

注释:

[1]参见郑圣果:《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只能作为办案参考》,载《检察日报》2011年6月1日。

4.基层工会换届程序 篇四

一、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上报请示

《请示》应当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前两个月向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呈报,先请示本级党组织,同意后再请示上级工会。

《请示》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工会委员会上次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表明已满几年;本次代表大会拟定召开的时间、代表人数、代表产生办法;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委员产生的办法;主席、副主席、经、副主任名额与产生办法等。

关于召开××工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样本)

××工会:

××工会第×次代表大会是

****年**月**日召开的,至今已满三年(或五年),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工会研究,报请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同意,拟定于

****年**月**日召开××工会第×次代表大会。本次代表大会拟定参会代表××名,按照比例,向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工会第×届工会委员会实行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即提名×名,差额×名,差额比例为5%。××工会第×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工会委员会向本级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经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选举。

××工会第×届委员会拟设主席1人、副主席×人;拟设经审主任1人。以上人员均在新产生的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民主选举产生。(也可写明经本级党组织研究同意,拟定工会主席为×××、副主席为×××、经审主任为×××,简历附后等内容)。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工会

(加盖工会公章)

****年**月**日

二、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上报《请示》后,即按照上述程序开展换届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召开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工会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关于××单位工会第×次代表大会(会员大会)

选举结果的报告(样本)

××工会:

我单位与

****年**月**日召开了工会第×次代表大会(会员大会),其有

名代表参加会议。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由×××等×名同志组成的工会第×届委员会和由×××等×名同志组成的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名单附后)。

随之召开的××单位工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民主选举×××同志为工会主席,×××同志、×××同志为工会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民主选举×××同志为经审主任。

特此报告,请审批。

××工会

(加盖工会公章)

5.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基本程序 篇五

基层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三年或者五年)进行换届选举,是工会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基层工会要认真细致做好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大会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方案,研究、确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

2、提出具体的大会工作方案,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内容大致包括:大会的目的、任务、指导思想、议程、时间、出席大会的代表名额,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审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女职工委委员、主任、副主任的设置名额,本届工会任期时间)报请审批。

3、召开所属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工会。

工会正、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四、会议总结阶段

1、向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大会选举结果情况(报告内容大致包括: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选举方式、应到会代表人数、有效票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的实际得票数【以得票数多少为序】以及本届工会任期时间),报请上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批复并按工会干部的管理权限抄送选举单位党、政。

2、及时办理变更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3、做好大会精神的传达工作,贯彻大会决议,健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4、做好会议文件、资料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附例】

关于××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征求意见函

××工会(上一级工会名称):经公司党委研究,我单位工会主席×××同志因工作需要(或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工会主席职务(或不再提名为新一届工会主席人选),拟提名×××同志为××公司工会第×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妥否,特致函你会,请予以考察、研究并复函。附:×××同志主要工作简历和现实工作表现材料 中共××公司委员会(章)×年×月×日

【附例】

6.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篇六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1、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确定换届改选时间,党员大会议程。

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的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

二、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改选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4、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各支部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的意见。党委将意见集中后返回各支部,组织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直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趋于一致时,由本届党委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根据差额选举的要求,预选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候选人数百分之二十,并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会

1、讨论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进行预选:(1)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票、计票。计票人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2)清点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总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无选举权及预备党员数;宣布选举会议是否有效。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3)分发选票,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核对选票发放数,是否有漏发或多发等差错,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4)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

(5)填写选票。(6)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主持人,其余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缺席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或预选投票。(7)开箱清点选票,由监票人核对收回选票与实发放票是否相符,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并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重新投票)。(8)计票并宣布计票结果。监票人检查选票是否有效,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将计票结果按得票人姓氏笔划为序填写书面报告,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9)大会主持人宣布预选结果。大会主持人根据计票结果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同)。当选人获得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票相等不能确立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书面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由党委负责人致开幕词;通过会议议程。

2.由党委负责人向大会做党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由纪委负责人向大会做纪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4、选举。选举程序按照本程序预选规定中第三条进行。正式选举在确定当选人名额不足时,当选名额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同意,可不另行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党委(纪委)推荐一人主持,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委员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七、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

八、党委(纪委)换届改选中,实行差额预选是差额选举的一种形式,可以实行差额预选、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预选、差额选举,采取哪种方式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党委、纪委同时换届改选时,应按程序依次进行。党委选举结束以后,方可进行纪委选举。

7.社会团体换届程序 篇七

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农业院校也逐渐走上综合化发展的道路。目前, 我国所有农业类院校都设有经济类相关专业, 并且专业范围和招生规模也有扩大趋势。相比农学、畜牧、食品等自然学科的专业, 农业院校经济类本科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相对较弱, 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提高。近年来, 为了提升经济学生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 很多农业院校在实践教学体系方面设置了农村社会调查, 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然而, 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社会调查的科学规范缺乏正确的认识。本文根据多年指导经济类本科学生农村社会调查的经验, 对农村社会调查的科学程序以及每个环节对学生素质提升的作用进行了阐述和分析, 并指出在农村社会调查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2 社会调查应遵循的科学程序

2.1 调查主题的选择

主题选择关系到社会调查研究的是否有现实意义。主题的选择既要考虑到学生的研究兴趣, 又要反映当前农业与农村经济的热点问题, 还要结合学生的现实条件和研究环境。通过主题的选择使学生更加了解当前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更加明确自己调查的意义, 能激发其科研的积极性。这个环节对于提升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在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状况调查中, 同学们了解了当前我国农村的热点问题, 感受到国家的政策不是高高在上, 而是就在我们身边, 如此贴近我们的生活, 加深了对国家政策认识。

2.2 调查前的组织与培训

根据社会调查的主题, 组织相关专业的学生, 进行调研前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会调查的意义、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研究需要掌握的知识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通过培训, 使学生明确社会调查的要求、自身知识结构与社会调查要求的差距, 促使学生补充学习相关知识, 使学生的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目的明确, 从而取得好的学习效果。

2.3 相关文献研究

社会调查目的和内容明确后, 即指导学生进行文献研究, 以了解同类社会调查的研究状况和进展。文献研究既是一个研究的过程, 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 可以使学生了解到相关的社会调查的侧重点、调查方法、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借鉴好的调查经验。这可以有效地扩大学生的知识面, 树立正确的科研态度和科研意识, 培养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2.4 问卷设计

问卷调查是社会调查最常用, 也是最为实用的一种方法。社会调查达到其目的关键是高质量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设计要遵循基本的问卷设计原则, 内容上要围绕社会调查的目的, 使所想要了解的实际状况能够充分、准确的了解, 因此调查问卷设计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调查的效率和质量的高低。在充分认识到调查问卷设计的重要性后, 学生更加深入地研究、理解社会调查的内容和目标, 在此基础上才能将抽象化的东西转变为具体的、简单的问题。这个过程使同学们对课堂上讲授的关于调查问卷知识的理性的、模糊的认识具体化、生动化。学生通过调查问卷的设计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与现实相结合, 提高学以致用的能力, 同时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并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

2.5 实地社会调查

通过前面几个过程, 同学们对社会调查的目的、内容、注意事项、经验等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这个过程则侧重于将理论上的东西转化为实际。调查问卷方法的一个特点就耗时长, 工作复杂。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不是简单的发和收, 而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 需要同学们合理有效地配合, 所有的问题都得同学们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这对于锻炼同学们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提高与人交往, 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具有其他方法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调查问卷外还要结合其他一些有效的调查方法, 比如亲身体验、与村镇领导干部座谈、与农户交流等等, 这都是取得第一手资料的很好的形式, 是对调查问卷的有效补充, 需要充分的利用。这整个过程对学生加深对现实的了解, 基本原理和概念的认识, 以及理论与现实的结合, 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避免成为“书呆子”, 并激发学生对所学专业的热爱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2.6 数据整理与分析

在取得了实地调查资料后, 就需要对第一手资料进行深处理, 以得到有效地、与调查目的和研究问题相关的资料。这是一个综合运用统计学、计算机、相关数据处理软件的过程。首先是数据的录入。面对几百份, 甚至是几千份的调查问卷在当前的技术下就只能亲自动手一份份输入, 需要若干人几天甚至更长时间的连续输入, 可以充分锻炼同学们的耐性和细心。数据录入完之后就是数据的处理, 若不熟悉相关EXCELL、SPSS的使用, 面对如此大量的数据资料同学们便会陷入茫然, 不知道如何处理。这就要求同学们主动学习这些知识, 熟练运用这些软件。例如:在参加新农村建设状况和统筹城乡发展状况的调查中, 在老师的指导下, 学生就学会了用EXCEL、SPSS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分析的方法, 这无疑增强了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自我学习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思考的能力, 同时同学们在相互交流中潜在的提高了交际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2.7 撰写调查报告

研究报告是社会调查的最终成果, 是调查工作的集中体现。社会调查报告的写作不仅需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写作水平, 是锻炼学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写作过程中, 首先需要学生拟定写作提纲, 经教师多次修改后, 才能进入研究报告的初稿写作。教师对学生完成的初稿进行反复的修改, 才能最后定稿。通过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 一方面提升了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培养和锻炼了学生思维的全面性、逻辑性、条理性, 组织材料的合理性以及语言表达的流畅性。因此, 调查报告的撰写过程是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过程。这一锻炼, 可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和今后参与社会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农村社会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社会调查研究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 没有坚持基本的调查原则, 就不能达到调查研究的目的;没有资金的保障、适当的的软硬件基础, 调查研究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 就不能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功能;不考虑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 调查研究就缺乏现实意义。因此, 在社会调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3.1 坚持“五方面”原则, 提高调查质量

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调查者应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进行考察, 做到实事求是, 在调查过程中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坚持客观性原则;在调查中应做到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 正确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坚持实践第一原则;正确处理盲目性与计划性、针对性的关系, 坚持目的性原则;调查中要正确处理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坚持深入性原则;调查是研究的基础, 研究是调查的结果, 通过研究得到新的认识、新的方法、新的思路, 调查工作要正确处理调查与研究的关系, 坚持创新性原则。

3.2 软硬件结合, 确保调查的顺利实施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 以及物价的上涨等因素, 资金成为限制软硬件升级, 社会调研实践的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因此, 高校和相关部门应将经济类本科生参与农村社会调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每年拨出一些资金用于资助学生独立完成相关的社会调查, 并将其作为专业综合考核的一部分, 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另外农村社会调查涉及经济、管理、计算机、社会学、心理学等很多领域, 需要组建专业结构合理、知识面广和指导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队伍, 提高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质量。

3.3 结合专业方向和经济形势, 与时俱进

对不同的专业应结合其发展方向确定调查主题。金融类可以从农村贷款环境、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调查;贸易专业可以从农产品的加工及出口贸易等方面调查。同时, 社会调查要收到效果, 就必须根据政治经济形势要求确立主题, 抓住重点, 更新内容。如在当前主要是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 围绕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民生、城乡统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另外, 调查内容要丰富多彩, 形式要多种多样,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调查的作用, 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接受多方面教育, 提高综合素质, 同时也可以更好地增进高校与基地的关系。

摘要:农村社会调查是当前农业院校经济类本科学生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 研究农村社会调查的科学程序对于促进社会调查的有序展开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阐明了农村社会调查流程的七个环节以及每个环节对于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的作用, 并提出应该注意的四个方面的问题, 以期对科学有效利用农村社会调查工具, 全面提升农业院校经济类学生综合素质有所裨益。

关键词:农村社会调查,操作程序,农业院校经济类学生,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张启宇、张文秀, 提升本科生综合素质的研究与实践[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8, (12) :111-113.

[2]龙显均、成华青, 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高校综合素质教育中的作用[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 6 (2) :40-43.

[3]王斌、王蓓, 创新型法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目标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7, (2) :166-167.

8.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程序 篇八

1.呈报换届请示(一般由本届委员会负责,如本届委员会委员缺额较多,应征求本单位党组意见,成立换届筹备小组负责,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1)召开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委员会成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审批;

1)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拟定下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下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支部可扩大至党小组长)讨论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下级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讨论,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本级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4)委员会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或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做好其它会前准备工作。

1)起草有关会议文件资料:本届党委工作报告(包括纪检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具体日期安排、会议议程以及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印制选票。

2)召开委员会或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并修改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研究确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有关材料呈报上级党组织,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3)确定会议地点,布臵会议厅(室),包括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可悬挂党徽,党徽两侧各插5面红旗),主席台上方会议名称横幅,主席台就座人员名签,音响设备(试听《国际歌》等有关歌曲),投标箱和记票板,对会议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二次投票等)的处理预案。

4)发出会议通知(包括上级党组织参加会议人员)。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

1)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 2)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国际歌》第一段);

3)致开幕词;

4)宣布会议议程;

5)书记向大会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

7)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采取候选人自我介绍等形式;

8)会中分组讨论:

a.讨论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b.酝酿讨论候选人,讨论或推荐监票人、计票人。

9)委员会收集讨论情况,修改选举办法,确定候选人、监票人、记票人名单。

10)逐项宣布并通过(采用举手通过方式)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记票人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11)选举:

a.总监票人带领监票人确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发放选票,登记发出票数; b.党员填写选票;

c.投票:检查票箱,总监票人带领监票人、记票人投票,上届党委成员及主席台就座人员投票,党员按顺序投票;

d.清点选票,公布投票情况:包括发出票数,回收票数,有效票数,无效票数;

e.计票,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包括候选人、另选人的得票情况(以得票数为序)。

12)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13)当选委员(或委员代表)发言。

14)到会上级领导发言。

15)宣布会议结束。(新产生的委员会全体合影)

5.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

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向党委第一次会议报告。

2)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分工,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

6.会后工作。1)上报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及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批;公布上级党组织的报复(可印发通知)。

2)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9.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程序 篇九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

各位党员,本届选举大会现在开始,根据大会议程,本届选举党支部委员与党支部书记等两大项。

1、报选人数:本支部共有党员有0人,参加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有0人,超过支部选举法定的一半以上,选举大会有效。

2、现在请某某同志宣读并通过《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请全体党员考虑一下,然后进行举手表决,现在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二、推选监票人

经大会委员会提议本次选举的监票人张某、李某,请全体党员考虑一下,然后进行表决。

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反对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三、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监票人在支部的领导下,对全部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支部指定:本次选举大会计票人有xx同志提任。计票人在监票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四、现在宣读局党委批复的思阳镇xx党支部侯选人名单。

五、现在进行大会选举

根据《选举办法》。本次大会应选举5人为xx党支部支部委员。现在宣布侯选取人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序)000

000

000

000

000等同志并经局党委审查同意。现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六、请监票人清点到位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七、请监票人检查票箱。

八、请监票人领取选票。

九、请监票人发选票。党员拿到选票后,请不要马上填写选票。(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发出的选票数)

十、(监票人)报告大会主持人报告发出的选票数,选出今天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相符,报告完毕。

十一、现在说明填写选票中的注意事项。

1、对选票中的侯选人如同意,就在侯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0”;如不同意,在在侯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上“0”

2、2、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不能超过规定的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

3、填写选票时,请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书写,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4、如有的不能亲自填写,可以委托你所信任的划写。

5、选票填好后,暂时放着,等宣布开始投票时,再按秩序投票。

十二、现在开始填写选票。

10.社会团体换届程序 篇十

关键词:Python语言,Django框架,社会化,程序代码共享系统

上期详细讲解了本系统中程序代码相关操作的实现过程, 下面讲解本系统中包含的用户页面、程序代码页面以及好友管理功能 (发送添加好友请求、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接受添加好友请求、删除添加好友请求、用户好友列表页面、删除用户好友) 的实现过程。

1 用户页面

用户页面中按更新时间先后顺序以分页列表的形式显示了用户个人发布的所有程序代码, 如图1所示。用户可以通过单击导航条或者程序代码列表中的用户名链接进入到自己或他人的个人页面中。

用户页面的显示由在views.py文件中定义的视图函数user_page负责实现, 该视图函数的定义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user_page在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模板文件user_page.html来生成用户页面的HTML代码, 该模板文件的内容如下所示:

为了能将用户名链接与视图函数user_page关联起来, 还需要在urls.py文件中添加一个视图函数user_page的命名url访问入口, 如下所示:

这样, 用户就可以通过url地址http://localhost:8000/users/<用户名>/来访问<用户名>指定用户的个人页面了。

2 程序代码

程序代码页面中包含了很重要的程序代码显示功能, 如图2所示。

程序代码不同于一般的文本信息, 其显示需要使用语法高亮的特殊表现形式。程序代码语法高亮显示功能既可以在服务器端实现也可以在客户端实现, 但在服务器端对程序代码进行语法高亮处理会明显增加服务器的负担。因此, 本系统借助JQuery的一个语法高亮插件Snippet在客户端浏览器中对程序代码的语法高亮显示直接进行处理。在这样的设计思想指导下, 实现程序代码页面显示功能的视图函数snippet_page变得非常简单, 该视图函数定义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snippet_page利用模板文件snippet_page.html生成程序代码页面的HTML代码, 该模板文件的内容如下所示:

标签render_comment_form需要借助本系统comments文件夹中的模板文件form.html来生成评论输入表单的HTML代码, 该模板文件的内容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snippet_page的命名url访问入口在urls.py文件中添加, 如下所示:

这样, 用户就可以通过url地址http://localhost:8000/snippet/<程序代码id>/来进入<程序代码id>指定程序代码的页面了。

3 好友管理相关功能

3.1 发送添加好友请求

好友管理功能是社会化Web应用系统中包含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功能, 本系统所包含的好友管理功能主要由发送添加好友请求、浏览添加好友请求列表、接受添加好友请求、删除添加好友请求、浏览用户好友列表以及删除用户好友这6个子功能组成。

如果用户A想添加另一个用户B为好友, 那么用户A必须先进入用户B的个人页面, 单击该页面中的“请求加为好友”链接, 向用户B发送添加好友请求。实现这一功能的视图函数是friend_request, 其定义如下所示:

为了能正常触发视图函数friend_request的执行, 还需要在urls.py文件中添加一个该视图函数的命名url访问入口, 如下所示:

这样, 用户就可以通过url地址http://localhost:8000/fr/?username=<用户名>向<用户名>指定的用户发送添加好友请求了。

3.2 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

用户登录本系统之后, 如果有其他用户向该用户发送过添加好友请求, 则在导航条中就会出现相应的提示信息链接, 用户可以通过单击该链接进入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 在该页面中显示了添加好友请求的详细信息和处理请求的链接, 如图3所示。

实现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显示的视图函数是fr_list_page, 其定义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fr_list_page在执行过程中要使用模板文件fr_list_page.html生成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的html代码, 该模板文件的内容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fr_list_page的命名url访问入口在urls.py文件中添加, 如下所示:

3.3 接受添加好友请求

在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中列出的每一个添加好友请求的后面都有一个“允许, 并将其加为好友”的接受请求链接, 用户可以通过单击该链接与发送相应请求的用户互相加为好友。实现此功能的视图函数是accept_fr, 其定义如下所示:

为了能正常触发视图函数accept_fr的执行, 还需要在urls.py文件中添加一个该视图函数的命名url访问入口, 如下所示:

这样, 用户就可以通过url地址http://localhost:8000/fr/accept/?fn=<用户名>来接受<用户名>指定的用户发送过来的添加好友请求, 与该用户互相加为好友了。

3.4删除添加好友请求

在添加好友请求列表页面中, 用户可以通过单击“删除该请求”链接将其对应的添加好友请求删除。实现此功能的视图函数是delete_fr, 其定义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delete_fr的命名url访问入口在urls.py文件中添加, 如下所示:

这样, 用户就可以通过url地址http://localhost:8000/fr/delete/?fr_id=<添加好友请求id>来删除<添加好友请求id>指定的添加好友请求了。

3.5 用户好友列表页面

用户登录本系统之后, 可以通过单击导航条中的“好友”链接进入自己的好友列表页面, 在该页面中用户可以查看的内容包括:自己的好友、将自己添加为好友的用户以及好友近期发布的程序代码, 如图4所示。

实现用户好友列表页面显示功能的视图函数是friend_list_page, 其定义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friend_list_page在执行过程中要利用模板文件friend_list_page.html生成用户好友列表页面的html代码, 该模板文件的内容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friend_list_page的命名url访问入口在urls.py文件中添加, 如下所示:

3.6 删除用户好友

如果用户A打算将另一个用户B从自己的好友列表中删除 (单向删除, 即只删除从用户A到用户B的好友关系, 但从用户B到用户A的好友关系仍然存在) , 那么用户A就要首先进入用户B的个人页面, 然后单击该页面中的“将该用户从您的好友列表中删除”链接来达到这一目的。实现删除用户好友功能的视图函数是delete_friend, 其定义如下所示:

视图函数delete_friend的命名url访问入口在urls.py文件中添加, 如下所示:

这样, 用户就可以通过url地址http://localhost:8000/friend delete/?fn=<用户名>从自己的好友列表中删除<用户名>指定的好友了。

11.基层团委换届选举主要工作程序 篇十一

一、大会筹备期间的程序:

1、向同级党委(或党支部)和团县委呈送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主要内容包括:按期召开团代会的依据、召开的时间、团代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及其分配原则、代表的选举办法、代表的比例构成。

2、成立大会秘书处,一般可设秘书、组织、宣传、会务等组。

3、下发团代会名额分配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说明团代会批准召开时间;代表总数、构成及指导性、比例分配的原则;各单位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选举产生办法;提出代表产生时间及呈送材料的要求。

4、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团支部按照通知规定的名额、比例、方法确定代表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批复。

5、酝酿提名基层团委委员、正副书记及出席县团代会候选人初步名单。

6、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7、向同级党组织、团县委呈报委员候选人及县团代会代表预备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

8、材料起草包括筹备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开幕词;大会议程;大会工作报告;同级党组织领导讲话;大会日程;少先队献词;各类主持词;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建议名单;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编制代表花名册;委员、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简介;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委员、县团代会代表);闭幕词;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预备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

1、组织大会报到。

2、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3、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4、召开团代会预备会。

三、大会期间的工作程序:代表入场前的准备。

1、举行开幕式(作工作报告)。

2、分组讨论工作报告及领导讲话。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

4、做好选举中的具体准备工作。

5、大会正式选举及闭幕式。

四、大会闭幕后的工作程序:

1、召开第一次全委会。

2、向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报告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全委会选举结果,包括①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与地点;②通过什么方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备案;③何时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当选书记、副书记名单,当选的书记、副

书记分别按同级党组织和团县委批准的名次排列。

3、起草关于共青团XX乡镇(局)第X届委员会组成的通知;

4、做好代表大会材料、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各项会议的具体议程

(一)预备会议程:

1、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分两组进行);

3、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4、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5、听取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6、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7、宣布大会日程安排及大会注意事项。

(二)开幕式议程(第一次全体会议):报告代表到会情况,介绍领导来宾及执行主席名单,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鸣炮、奏国歌)。

1、由一位主席团成员致开幕词;

2、少先队员向大会献词;

3、群团组织代表致贺词;

4、团县委致词;

5、党委书记讲话;

6、作工作报告。

(三)大会主席团会议议程(有一名主席团成员主持):

1、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工作报告及领导讲话讨论情况的汇报;

2、讨论通过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讨论通过新一届委员候选人和出席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党委领导介绍候选人情况);

5、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不能由候选人担任)。

(四)大会正式选举及闭幕式议程(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代表到会情况,介绍台上领导来宾及执行主席名单。

1、选举产生共青团XX乡镇(局)第X届委员会委员及出席县第十九次团代会代表。①党委领导介绍候选人情况;②大会副秘书长宣读选举办法并经全体代表通过后生效;③宣读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并经大会通过;④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⑤宣布选举结果。

2、闭幕式:①通过工作报告决议;②分管领导讲话;③致闭幕词(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鸣炮、奏国际歌。

(五)第一次全委会议程(由拟任团委书记主持):先报告委员到会情况。

1、选举书记、副书记;

2、先当选书记发言;

3、党委领导讲话。

六、认真做好基层团委换届选举报批手续

1、筹备开团代会之前,须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呈报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具体筹备召开团代会。

2、在召开团代会之前,须将团代会选举工作专题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并书面呈报共青团XX乡镇(局)第X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县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请示。在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审查、批准后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团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没有专题汇报的不得召开团代会,不能换届选举。

3、团代会和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应将选举结果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呈报,其委员、书记、副书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审批(委员呈报表),同时,机关和乡镇团委正副书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同级党委办理任职手续。

12.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篇十二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由于历史的、宗族的、文化的和经济的等诸多因素,在具体实践中村民还不能自觉地担当起真正的自治主体,以其政治上的过于冷淡和不关心等惰性总是令自己处于一种被动的角色,单一地由村民独立地由下而上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尚缺乏一个动力系统。这个任务自然地落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肩上,由政府通过由上而下的指导、培训、监督来完成,形成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的两个积极性的有机统一,激发村民关注和参与的热情。

倾心打造方案明于定位

指导是动力系统的推动器,包括一系列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通过整体方案来体现。方案不时一种摆设的形式,它实际上反映了法律、政策如何与实际情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理性思考,渗透着组织者的工作阅历、工作实践和对实践的认识水平,传导着组织者把握实践的能力、驾驭全局的素质和推进工作目标的决心,因而方案必须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成果。制定方案至少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吃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实施办法》与《选举规程》的基本精神,以体系化和条理化的要求转化为能够传达于别人的具体操作标准,并能一听就懂,一看就明白,一讲就能给群众以全貌的整体把握,知道怎样运作,而最为关键的是以自己的透彻理解使别人易学易知易懂易做。二是要吃透下清,通过调查,较为全面地了解村民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关心程度、对选举知识的了解程度、对现任村委会成员的认可程度,从而在体现基本原则的具体要求之取舍上更为贴近村民的实际操作。三是准确地设计出关键环节,对每个关键环节的定位符合整个选举工作的逻辑发展,既能纲举目张、承上启下,又能连成一体,使每个关键环节能真正起到关键的作用;对每个关键环节的作用能够深入把握,深刻认识,知道每个关键环节的成因以及构成关键环节的各个要素在组合上的功能,使每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措施各具特色、互为照应;每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措施能整合非关键环节的措施,既宏观又具体,既有理性又充分注意到具体情况的变化,在具体操作中能够以其自身的“弹性”使操作者自由地调节与增减。我们在方案中设计了选民资格权、推选权、提名权、表决权和投票权等五个关键环节,规定了每个环节的主要任务、注意事项,并要求各乡镇在此基础上提出各自具体的实施方案,以此作为整个选举工作的指导大纲。

潜心培训设计攻于传导

培训既是方案转变为实践的中间环节,又是指导职能的进一步延伸与扩展。如果说方案是把指导者站在指导立场上的理性思维以诉诸文字的形式整理成一种预设的动力规范,构画出从出发点到落脚点、从起点到终点的基本过程,那幺,培训就是将这种动力转化为规范化的模拟操作动力,其成效大小与指导的成功成正比。这是以往在选举工作中重视不够而在实际工作往往导致首尾难顾的根本原因,因而成功的选举与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密切相关,在认识上不能把培训看作是无关紧要的形式,更不能敷衍塞责、马虎了事,而要视为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在逻辑上的必然选择,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进行充分全面的准备。培训是和种“星火燎原”式的宣传方式,也是一种“一传十、十传百”的氛围营造途径,其内容应体现出“必然选择”的逻辑内涵。第一,起草和编写以选举程序为重要内容的培训提纲,由于现阶段国家和地方尚无这方面的培训教材,对组织者和指导者而言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时也提供了在指导上的极大创造性。我们依据江西省《实施办法》和《选举规程》提炼出八个程序和五个环节,并以此为主要内容,编写培训提纲,增强了培训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第二,举办三级培训。这是体现指导原则的重要途径。①县指导小组举办以乡镇分管领导、人大主席、民政所长和工作人员为对象的培训班;②乡镇指导小组举办以村“两委”班子成员、选民登记员、县乡人大代表为对象的培训班;③村党支部举办以村民代表、党员和村民小组长为对象的培训班。通过三级培训,能够有效地将县指导小组的意图传达到村民中去。第三,实行互动交流。这是工作指导与具体操作的结合部。培训班不仅有灌输的作用,还应有释疑与反馈的功能。我们通过三级培训把下面提出的许多问题收集上来,统一解答,以求得统一认识、统一操作。

精心提出规范严于分类

规范是实施指导的有效手段,没有规范,指导就无法实施。除已有的法律规范外,还应有具体的操作规范。以指导为目标的规范有三项功能,一是强制性的,必须做到的;二是禁止性的,必须遵守而不能违反的;三是允许性的,没有明确规定或是规定不明确的。我们以要求的形式提出规范。对强制性的步骤与程序,要求“规定的步骤一个也不能少,确立的程序一项也不能变”;对禁止性的操作方法,发现一项纠正一项,不搞下不为例;对允许性的操作方法,提出一个总体原则,即必须符合“村民说了算”的原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表决。

重心落在监督勤于调度

监督是落实指导的有效保证。由于村委会换届选举涉及面广,人口群庞大,而且村民从总体上说,在目前的政治构架中处于弱势地位。怎样来保证“村民说了算”原则下的有效选举,有效的手段就是采取整体监督与个别处理相结合的办

法,突出调度职能。所谓调度,就是收集各个区域的基本情况,对有效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总结基本经验,部署新的安排。通过调度,发现问题,确立典型,改进方法,强化动力,提高效率,促进平衡,协调发展。调度的及时性、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能在相当程度上减少问题的存积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在调度中,我们有三种类型:①单项调度,一般为2—3天调度一次,用以收集进度;②综合调度,一般为3—4天调度一次,用以分析情况,提出要求;③阶段调度,一般为7—10天调度一次,为召开调度会作好准备。在上述各项调度中,阶段调度是重头戏,我们总共进行了四个阶段的调度,第一个阶段的调度,主要是考察宣传动员、制订方案、举办培训、选民登记的情况与进度(如下表)

传达会议情况 是否制订方案(含各村情况)培训情况 选民登记员人数 总人口数 总户数 选民数 选民公布日期 会议形式 参加会议对象 参加会议人数 乡镇 村

期数 人数 期数 人数 对 象

其 中

村民代表 户代表 党员 其它

这一阶段的调度作用在于:①反映各乡镇对待换届选举工作的态度,了解其重视的程度;②反映开展工作的深度,了解其工作的实与虚;③反映工作的进度,了解其是否与县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保持一致,按时跟进。

第二阶段的调度,主要是考察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情况(如下表),村委会数 村小组数 以村民大会形式投 票 以户代表形式投 票 以村小组形式投 票 选委会构成 选委会名单公布日期

村数 组数 人数 票数 村数 组数 人数 票数 村数 组数 人数 票数 村民代表 党员 妇女

其作用在于:①比较各投票形式的优劣和在投票方式的选择上是否适合实际情况;②反映对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的态度,了解是否采用了这三种强制性的方式;③反映村选委会的构成是否符合允许性的要求。

第三阶段的调度,主要是考察提名初步候选人的情况(如下表),提名方式及投票 提名候选人构成(人)提名候选人公布日期

以村民大会形式投 票 以户代表形式投 票 以村小组形式投 票 主任数 副主任数 委员会

有效票 无效票 人数 有效票 无效票 人数 有效票 无效票 人数

其作用在于:①提示和强调只能采用所规定的投票方式而不能采用其它方式;②反映提名候选人广泛性和参加提名候选人的参与度,了解初步候选人有否内定的违法情况。

第四阶段的调度,则是考察正式候选人的产生情况(如下表),村 委 会 职 数 正式候选人构成情况

规 模 建议职数 村民大会认定数 主任数 副 主任 数 委员数 名单公布日期

1500人口以下的村数 1500人口以上的村数 3000人口以上的村数

其作用在于:①反映村委会的职数与村民的要求是否相吻合;②比较正式候选人的构成及其数量是否贯彻了差额竞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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