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七项制度

2025-01-14

乡镇档案七项制度(共6篇)

1.乡镇档案七项制度 篇一

华北石油霸州矿区医院

护理核心制度

目 录

一、分级护理制度

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三、护理查对制度

四、消毒隔离制度

五、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六、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安全输血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规定及临床护理要求,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护理等级。级别分为特、ⅠⅡ、Ⅲ护理,并统一作出标记,在病人一览表和床头卡上显示。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⑴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密切观察及时进行抢救的患者; ⑵重症监护患者;

⑶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⑷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⑸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⑹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⑺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求:

⑴入抢救室或监护室,设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监护生命体征,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⑵制定护理计划,设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做好记录,准备测量并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

⑶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⑷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严防并发症,实施安全措施;

⑸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⑹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⑴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⑵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⑷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2.护理要求:

⑴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⑵每小时巡视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⑶根据患者病情,定时测量生命体征; ⑷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⑸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严防并发症,实施安全措施;

⑹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⑴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⑵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⑶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 ⑷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2.护理要求:

⑴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⑵根据患者病情,定时测量生命体征; ⑶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⑷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⑸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Ⅲ级护理: 1.病情依据:

⑴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⑵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2.护理要求:

⑴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⑵根据患者病情,定时测量生命体征; ⑶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⑷提供护理相关 健康指导。

护理交接班制度

1.各科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的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15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3.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护理病历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5.交班中发现病情、药品、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接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护理病历应由责任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果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7.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要求做到交班时护理病历要写清,口头要讲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8.做到床头交接班,危重病人床头详细交接。9.交班内容:

⑴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抢救、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⑶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⑷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使用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⑸交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落实的情况。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要记录处理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除抢救病人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如遇抢救病人,必须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保留安瓿,抢救结束后核对无误方可弃去。事后督促医师及时补记医嘱。

3.办公班护士和治疗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全部医嘱要核对两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批号、外包装的完整性,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完毕,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时,注意配伍禁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检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血袋完整性。

2.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3.输血前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和剂量,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4.输血后再次查对以上内容。

5.血袋低温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1.接手术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左、右)、术前用药、药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等。

2.手术前再次查对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3.查对无菌包外的消毒信息卡、包内的灭菌指示剂和手术器械是否齐全。4.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必须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纱布块、纱垫、傻(棉)球、器械、缝针及线轴数目;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

5.凡手术留取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科别、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后及时登记送检。

6.用药及输血均按相应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查对。

(五)、各种标本采集、送检查对制度 1.护士应掌握各种标本的正确留取方法。2.标本采集严格按医嘱执行并认真核对申请单。

3.采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核对床号及姓名,并向患者说明采集标本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根据申请单所查项目的要求采集相应的标本。

4.如需护理服务队送标本,应认真交代清楚,以防送错。

5.急症化验应及时送检,并与化验人员共同核对清楚,及时询问化验结果。6.常规化验结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科室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以免影响诊治。

7.如标本不能及时采集时,应及时汇报给医生。

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许穿工作服到非工作区。

2.诊疗、护理、换药前后均应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在两个病人的治疗中间要洗手或快速消毒处理,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要定期灭菌;各种器械用具,使用后均要清洗消毒;体温计用后先清洗擦干,再放入75%酒精内浸泡待用。

4.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有效期。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要严格分开放置,并需有明显的标记。

5.病房定期通风换气,定期空气消毒,地面、窗框、床、床头桌、椅每日湿擦,抹布、扫床套要一桌一布、一床一套、一用一消毒,消毒后晾干备用。

6.病人的床单、被套、枕套等,每周至少换洗一次,脏被服应放在固定处,不能随地乱放,不能在室内清点。

7.对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接触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8.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许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9.住院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得串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传染病房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更换隔离衣并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特殊感染按要求执行。

11.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均应进行终末消毒。床、桌、椅等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12.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并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13.治疗室与换药室应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桌椅用用消毒液擦洗,每天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

14.治疗室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急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1.在护士长领导下,要指定专人管理,护士长一周检查一次。

2.急救物品、药品为抢救危重患者所用,一切抢救设备、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各种抢救物品、设备仪器、器械都应呈良好备用状态,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贵重仪器建立维修、保养记录本,适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使用。

4.抢救药品必须定位存放,抢救车必须保证功能良好,做到“五定一及时”:定人保管、定量供应、定时清点、定期消毒、定点放置,使用后及时补充。确保抢救使用。

5.掌握各类物品性能,注意保养,无菌物品应在有效期内。

6.器械用后需及时清理、消毒,药品、消耗物品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7.每日检查维护抢救仪器设备,核对药品及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件、事件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不良事件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电话或书面报告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严重事故,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应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由护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

6.发生不良事件后,科室应主动上报。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视后果加重处罚。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8.每月登记“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件数,便于统计。需要科室存档的报告表格如下:

⑴护理差错(事故)报告表 ⑵患者皮肤压疮报告表 ⑶患者跌倒(坠床)报告表 ⑷患者管路脱落报告表 ⑸患者意外伤害报告表 ⑹输血、输液反应登记表

安全输血制度

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⑴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⑵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⑶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历(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⑷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输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⑸抽血时若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实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工作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对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再继续输注另外的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2.十七项奖励帮扶制度 篇二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曾经生育,没有违法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目前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二、农村独女户家庭贡献奖制度。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自愿不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女方年满3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目前提高到夫妻双方每人每月50元,直至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奖励扶助制度。

三、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低保对象增加低保金制度。在原有农村低保补助的基础上,对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双女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农村独女户低保对象,再增加20%的低保金。

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双方按每人每月18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双方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生户补助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目前每人每年30元)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计生群众制度。对参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80元缴费补贴,同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上述计生群众60周岁后,每人每月再提高35元基础 1

养老金(即目前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基础养老金)。

七、农村双女户节育奖励制度。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个女孩的农村双女结扎手术对象,按要求在2个月内及时结扎,除了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兑现奖励外,市财政再给予500元的奖励,不及时的不享受。

八、小额贷款政府贴息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由农村信用联社提供数额3000-5000元,期限1-2年的小额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款专用,扶持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发展生产。

九、以救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幸福工程”。发动社会捐资,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一定比例投入“幸福工程”,不断增加“幸福工程”救助资金,扩大计生贫困母亲救助面,帮助救助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赶上和超过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十、计生户再就业优先优惠制度。对于计生户再就业培训、介绍再就业等均实行优先和减免费用,帮助计生户劳动力有序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所需费用由所在的乡(镇)场负担。

十一、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安居工程”补助制度。各乡(镇)每年从农村双女结扎户和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独女户中安排5户左右给予“安居工程”补助,每户补助标准提高到5000元,用于建新居或修缮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十二、计生户送温暖优先制度。把计划生育户特别是计生困难户列入扶贫开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节日慰问的重点对象;在灾后重建倒塌房屋方面,根据房屋损坏程度对二女结扎受灾户每户提高1000至3000元的补助标准。

十三、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的女孩参加中考加分奖励制度。农

村双女结扎户和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独女户的女孩参加中考,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给予奖励5分。

十四、计生困难户助学补助制度。各乡(镇)每年从计生困难户中安排5户以上给予助学补助,每户不少于500元,所需经费由乡(镇)负担。

十五、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女孩考上大学奖励制度。从2009年起,对考上大学本科的农村双女户及独女户女孩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

十六、市直机关“挂一村帮五户”制度。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挂钩一个人口大村,协助完成计生各项工作任务;成员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每人联系一户计生困难户,开展结对帮扶,帮助五户计生困难户脱贫致富。挂钩帮助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绩效评估及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

3.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 篇三

1.井控分级管理制度。总部及油田企业(单位)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井控工作。

总部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股份公司总裁担任组长,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安全环保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局,负责井控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油田企业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上市和存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工程、地质、生产、设备、计划、财务、人事、教育培训、设计和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企业实际在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办公室,或在安全部门、业务部门分设井控监督和管理办公室,明确规定各自监督和管理职责。

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与试油(气)等专业化公司和油气生产单位,以及设计、监督、井控设备检验维修等单位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工作。

各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采油(气)等基层队伍,应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叉作业或联合作业现场,应成立以主要作业单位为组长,业主与相关单位参加的现场井控领导小组。.井控工作责任制度。井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工作责任。

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职责

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健全井控监督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2)负责审定企业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

(3)每年组织1次井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井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及监督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召开井控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部署井控工作。

(5)审批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

(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

安全环保局职责

(1)安全环保局为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负责井控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3)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井控相关工作,并监督检查企业的井控法规、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

(4)编制中国石化井控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筹备并组织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6)及时汇报井控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筹备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和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7)参与井控应急抢险与指挥,组织井喷事故调查。

(8)完成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油工程管理部职责

(1)石油工程管理部为集团公司井控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施工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技术标准,组织制(修)订钻井、井下、测井、录井等企业井控技术标准。

(3)负责井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和井控技术培训工作。

(4)负责钻井、试油(气)、井下、测井、录井和专业试压队伍,以及井控设备检验维修机构资质管理,确保专业队伍井控能力达到要求。

(5)负责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承包商井控责任。

(6)组织制定重大井控技术方案与设计论证,并组织重大井控隐患治理项目的实施。

(7)负责井控装备管理,确保装备本质安全。(8)参与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和井喷事故调查处理。

(9)定期向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施工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10)参与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职责

(1)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为股份公司井控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油气勘探开发油气水井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技术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油气勘探开发井控技术标准。

(3)负责股份公司井控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勘探、开发部署方案和重点开发油气井井控设计与技术方案论证,组织重大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实施。

(5)负责油气井井控设备管理,确保井控技术装备本质安全可靠。

(6)负责工程监督人员资质及现场管理。(7)参与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和井喷事故调查处理。

(8)定期向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勘探开发过程油气水井井控技术工作。

(9)参与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其他部门职责

生产经营管理部、物资装备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均为总部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井控工作。生产经营管理部重点做好井控应急协调工作,物资装备部重点做好井控设备配套工作,发展计划部和集团(股份)财务部重点做好井控工作和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人事部重点做好井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工作。

油田企业(单位)是井控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本企业(单位)井控安全负全责。油田企业及其所属油气生产单位、专业化公司、设计监督机构和井控设备检验维修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井控管理实际,明确企业(单位)及部门井控工作职责。

总部、油田企业、油气生产单位或专业化公司等各级井控监督、管理部门均应设置井控专职岗位,确保井控责任制的落实。

3.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总部每年1次,油田企业每半年1次,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度1次。

4.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井控工作例会,认真总结、部署井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总部每年1次,油田企业每半年1次,各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1次。

5.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

油田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行政正职,主管勘探、开发和安全的企业领导;勘探、钻井、开发、生产、安全、设计、监督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钻井、井下、测井、测试、录井公司和采油(气)厂领导及管理人员:经理(厂长),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正副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施工队伍

(1)钻井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指导员、钻井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泥浆工程师、司机长、正副司钻、井架工。

(2)试油(气)与井下作业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作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作业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

(3)测井队与录井队:正副队长、现场施工人员。

(4)采油(气)队:正副队长、技术人员、安全员。

其他人员

(1)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工程、地质与施工设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

(2)井控专业检验维修机构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3)从事欠平衡钻井、测试、泥浆、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

“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持证岗位。

机关人员: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录井作业和油气开发的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

现场人员: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录井作业和油气开发的现场操作及管理人员。

上述培训及复审应在总部认证的相应培训机构进行。

6.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从事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工程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承担“三高”井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和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

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设立《井控专篇》。《井控专篇》以井控安全和防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为主要内容。

所有设计均应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三高”油气井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如因未预见因素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工程设计与地质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部门人员参与审查《井控专篇》。

7.甲方监督管理制度

所有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应由甲方派出现场监督人员。“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他重点井应实行驻井监督工作制;一般开发井可实行“一般工序巡视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工作制。

现场监督人员除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外,应同时负责监督井控和HSE工作。对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监督人员实行资质管理;“三高”井和预探井的监督人员应持有总部颁发的监督证书。监督人员资质管理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

8.井控和H2S防护演习制度。基层队伍应根据施工需要,经常开展井控和H2S防护演习。演习按照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参加。演习应做好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和参加人等。

钻井井控演习分为正常钻井、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4种工况。常规井演习应做到每班每月每种工况不少于1次,钻开油气层前需另行组织1次;高含H2S井演习应包含H2S防护内容,钻开含H2S油气层100米前应按预案程序组织1次H2S防护全员井控演习。

试油(气)与井下作业分为射孔、起下管柱、诱喷求产、拆换井口、空井等5种工况组织井控演习。常规井演习应做到每井(每月)每种工况不少于1次;含H2S井在射开油气层前应按预案程序和步骤组织H2S防护全员井控演习。

采油(气)队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井控演习,含H2S井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防H2S伤害应急演习。

含H2S油气井钻至油气层前100米,应将可能钻遇H2S层位的时间、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告知1.5公里范围内的人员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村组负责人。.井控设备管理制度

油田企业应明确井控设备管理机构,制定设备管理、检查维修和定期检验制度,并建立设备档案。

所有井控装备及配件购置,必须是中国石化供应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实行井控设备定期报废制度。防喷器报废年限为13年,控制装置报废年限为15年,管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13年。

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过3年。用于“三高”油气井的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7年,超过7年应加密检测并监控使用。.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

井控设备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以检验维修点为基本单位取得独立资质,未取得资质者不得从事相应级别井控检验维修工作。

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检验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检验维修应严格执行SY/T6160《防喷器的检查与修理》等相关标准、制度。

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按井场联接形式组装后进行低压和额定工作压力试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防喷器组应进行等压气密检验。

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按照逐台、逐项的原则,建立防喷器、控制系统、阀组、管汇等使用维修档案。

11.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

基层队应按设计安装使用井口设备、井控装备和气防器具,并认真做好日常检验维护和记录填写。

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和采油(气)使用的井口设施、井控装置,现场安装完毕或更换部件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三高”气井的井口设施、井控装置宜做等压气密检验。

钻井与试油(气)防喷器除日常维护保养外,应定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分3月期检查、1年期检查和3年期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项点应执行SY/T6160《防喷器的检查和维修》。对浅井、中深井、深井、超深井防喷器的具体检查频次,油田企业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井下作业防喷器使用期满6个月应进行检测;使用期满仍须继续使用的,应经现场试压检验合格,待施工结束时再送回车间进行检测。

各类H2S检测仪、可燃气体检测仪、大功率声响报警器等气防器具,现场安装后应进行可靠性检测,声光报警、数值显示等达到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开钻(开工)检查验收制度

钻井、试油(气)与井下作业各次开钻(开工)前,均应进行开钻(开工)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业主单位检查验收,委托施工单位检查验收或甲乙双方联合检查验收方式。检查验收合格后下达“开钻(开工)批准书”同意开钻(开工);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钻(开工)。

承钻“三高”气井,最后一次钻开主要油气层前的开钻检查验收,应经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由甲方组织正式开钻检查验收。开钻检查验收应由企业副总师以上领导带队,工程、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部门人员参加。

13.钻(射)开油气层审批(确认)制度 钻井施工钻开油气层审批制度

钻开第1套油气层100米前,施工企业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企业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并获批准后方可钻开油气层;获准1个月未钻开,须重新组织检查验收。“三高”气井若包括多个差异较大的主要油气层,则每钻开1层须检查验收1次。

业主企业检查验收由主管部门牵头,工程、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根据有关标准和制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下达“钻开油气层批准书”同意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不合格,则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高”气井钻开主要气层检查验收,由油田企业副总师以上领导带队,工程、设备、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射孔作业射开油气层确认制度。下入射孔枪前,施工主体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出射开油气层申请,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射开油气层。

14.干部值班带班制度。钻井施工、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均应实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开发井从钻开产层前100米,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期间,均应有干部带班作业;“三高”区域进行试油(气)作业,应有干部带班作业。

15.坐岗观察制度。开发井从钻开油气层前100米,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均应安排专人24小时坐岗观察溢流,坐岗由钻井人员、泥浆人员和地质录井人员负责。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施工应安排专人观察井口,发生溢流应按程序处置并上报。16.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井应按照“一井(站)一案”原则编制工程和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防井喷失控、防H2S泄漏和防油气火灾爆炸3个子预案。

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防井喷失控和防H2S泄漏应急预案,除满足规定编制要素外,还应明确规定双方应急责权、点火条件和弃井点火决策等。

钻井队、试油(气)队和井下作业队分别是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和井下作业的应急责任主体,所有配合施工作业和后勤服务的队伍,其应急预案均应服从责任主体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服从应急指挥。

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安全部门审查备案。.井喷事故管理制度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井喷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Ⅰ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溢散,或窜出地表、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伴有油气爆炸着火、危及现场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Ⅱ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或虽未失控但导致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喷出,对人员存在伤害可能,或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Ⅲ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事故,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Ⅳ级井喷事故:发生一般性井喷,24小时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

发生井喷、井喷失控或H2S泄漏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并启动预案。Ⅰ级和Ⅱ级井喷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至总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并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Ⅲ级井喷事故应及时上报总部进行应急预警。

4.民办非企业单位七项制度(样本) 篇四

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所长、主任…)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所长、主任…)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

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单位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二)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参加的某某活动,事后将活动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同时在理事会上报告情况,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外科技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捐赠属本单位所有,必须交回本单位。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本单位领导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和七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单位活动,支持配合本单位工作。对热爱本单位、支持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本单位应予表彰奖励。

(二)本单位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对不关心本单位的发展,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员工,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撤换或解聘其在本单位的职务或工作。

对玩忽职守,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费用的工作。学费按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执行。

(三)本单位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行活动的经费;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臵费;

7、开展其他活动必要的经费。

(四)本单位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校长(所长、主任…)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会计、出纳必须分设。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

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五)本单位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 3

社会”的意识。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部竞争。

(五)、制定完善本行业和本单位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障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七)、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不偷漏国家税费。

(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财务报告及时全面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九)、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票据,不违法、违规使用票据,要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各项权利,有关记录和资料齐全、规范。

(十一)、坚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1、本单位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举行的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承诺服务项目等。

2、筹资和接受捐赠随时将筹资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

3、承诺服务项目,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本单位章程、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披露。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及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6、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应遵循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行为发生的前后的2日内进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本单位理事会进行审查通过;

3、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披露。对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者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年 月 日

5.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七项制度 篇五

1、为从源头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安全,把好原料采购的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严禁在疫区购进公司所需原料,对在不明地区购进的原料,化验室对所进原料逐一抽检,对原料进行感官检测,并将检验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3、对从疫区购进的原料,严禁进厂,严禁入库,并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退回供货商,并追究采购人员责任。

4、对原料的验收、抽检、称重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5、对每一批购进原料,必须做到符合生产质量和卫生防疫的要求,并做好原始记录。

6、已入库的原料,按原料所需要的温度、湿度管理,防止变质,防止污染。

7、公司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产品质量方针、产品工艺、产品检验的全过程监控。对影响产品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通过生产过程质量监督,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阻止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降低过程生产不合格品率,完成质量方针和目标,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

2、质检员通过生产过程检验,监督各工段对质量管理程序的执行状态,贯彻公司《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并填写《瓦楞纸板/纸箱过程检验记录表》。

3、质检员监督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4、在生产过程中,质检员对各生产工序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巡回监督检查,检验的内容有:①现场发现批量不合格事故,有权要求生产及时停产整改,待验证整改措施有效后方可继续;②检查发现批量不合格品产出,及时要求进行“标识和隔离”待返修后方可继续。

5、质检员、考核员发生批量不合格,通知班长现场安排返工返修,并经过复检合格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生产。

6、对车间的卫生工作要严格管理,班组在日常生产工作过程中,对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的辅助设备,要定时进行清扫、擦拭、保养,防止残余物影响产品质量,坚持每周六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卫生打扫和保养工作。

7、车间主任根据卫生管理制度,对车间班组及岗位卫生实施考核,并与当月工资挂钩实施奖罚。

8、要切实做好灭鼠、防蚊及有害昆虫的侵入、隐匿预防工作,对车间、库房应严格防范措施及要求,对此项工作应专人卫生监督员指导检查工作。

9、各部门、车间职工应养成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搞好个人卫生,避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上岗职工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0、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车间、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记录到年底的考核中。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1、质检部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驶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对每次的产品检验报告由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记录并统一保管。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比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检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7、出厂产品检验项目是:感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8、本厂不能检验的项目由化验室委托有检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定。对于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中对以上项目进行检验的,可相应减少项目的检验次数。

9、产品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及时报质检部负责人,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3.2 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3.3生产部、质检部分别指派 1 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 10cm 以上,离墙 20cm 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4.2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4.3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4.4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4.5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禁忌人员不得参加车间的工作。

3、聘用新的从业人员和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4、发现从业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或化脓、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暂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5、健康检查必须到当地的卫生防疫站进行。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岗位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

7、健康证实行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8、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使员工培训工作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员工培训档案是对员工自进入本厂开始所参与过的各种培训活动的详细记录。

9、员工的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的名称、内容、时间、出勤记录,参加有关考试的试卷,培训人员对该员工的培训评估以及员工参加训练后的心得体会等。

10、员工培训档案与其工作档案一起被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对员工晋升、提级、加薪时的参考依据。员工的培训档案也是本公司办公室挖掘与调配人才的原始依据。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销售部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具体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反馈到质检部。

2、质检部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

3、生产车间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

4、工作程序: 4.1、召回的分类: 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

4.2、销售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顾客的需求及反馈;4.3、召回信息的评估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质检部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5、产品的召回:

5.1、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通知相关方,由质检部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检部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销售部、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销售部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5.2、质检部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至销售部。5.3、销售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产品去向。

5.4、当召回产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结束。

5.5、召回产品放在另外的库房,暂存不合格品区,经质检部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5.6、生产车间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

6、质检部对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并提交公司领导进行会议决定。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1、公司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负责人必须对本公司生产或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确保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安全。

2、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领导及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3.1、因违法、违规操作,致使事故发生的;

3.2、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质检部未按规定开展考核和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

3.3、对发现食品的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4、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4.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害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向质检部报告的。4.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4.3、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4.4、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4.5、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质检部和质量负责人报告,并坚决听从指挥。

5、处理方法:

5.1、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桂阳县妇联规范权力运行七项制度 篇六

为加强我会行政效能建设,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县妇联机关人员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政令畅通,勤政高效,行为规范,廉洁从政,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主席岗位职责

1、负责妇联的全盘工作,包括妇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对妇联开展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组织研究实施全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为妇女儿童服务(包括法律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共同做好妇女工作的合力;

5、及时听取各部室工作情况汇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民主 决策;

6、加强女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抓好妇联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

7、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妇联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二)分管党务、组宣、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工作的党组书记岗位职责

1、抓好党建带妇建工作;

2、抓好全县妇女组织建设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3、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女干部的培养、推荐和发展女党员的工作;

4、组织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好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

5、抓好妇联系统宣传工作;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协助主席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人事安排工作;

(三)分管维权、儿少、妇儿工委办、招商及财务工作的副主席岗位职责

1、掌握维权部工作情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调查研究妇女权益保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督促有关带倾向性或疑难案件的处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3、做好儿少工作和家庭教育工作,关注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家长学校的巩固和提高,推进“春蕾计划”实施;

5、抓好妇女组织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6、及时组织研究实施全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

7、抓好县妇联招商工作;

8、抓好妇联财务工作。

四、分管纪检、办公室工作的副主席兼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协助主席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主席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制度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室下发的各种文件、上报材料、信息的把关工作;

5、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情况通报、经验推广工作,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6、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共同做好妇女工作的合力;

7、负责小车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及文电、档案、计生等工作。

(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县妇联办公室上传下达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及接待工作;

2、负责承办各种会议的会务及日常工作;

8、负责妇联办公室下发的各种文件、制度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六)儿少部部长岗位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儿童发展规划》,作好各时期目标评估,大力推进“春蕾计划”的实施;

2、制定实施“家教工作规划”,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向社会和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办好各类家长学校,促进社会育人环境的优化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

3、积极营造有益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加强儿童少年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组宣部部长岗位职责

1、广泛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增进全社会对妇女作用的认识。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弘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2、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大力实施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认真做好女干部的培养推荐和发展女党员工作以及妇联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完善各类妇女人才库的基础上发现推荐妇女人才;

3、积极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承办发展基层妇女组织、评选表彰先进妇联组织和优秀妇联干部的具体事宜;

4、做好“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组织、妇女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

(八)维权部部长、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教育妇女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调查研究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源头维权、依法维权、实事化维权、社会化维权;

3、抓好妇联干部的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妇女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认真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妇女合理表达诉求;

5、配合政法部门做好综治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6、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组织全县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活动骨干的培训;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指导妇女组织大力兴办第三产业,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服务,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做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的组织和总结工作,办理评比表彰两项活动的具体事项。

8、在政府的重视和各界的支持下,积极筹建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切实搞好阵地建设。

二、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人的确定:第一位接到服务对象来电询问或来访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热情、周到、认真、细致。

3、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解答对方的询问,并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能办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积极主动地予以解释、说明。

4、对本会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联系有关经办部室和经办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将前来办事人员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进行登记,并负责及时转交经办责任人,不得延误。

5、对本会职责范围之外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联系单位,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不得出现态度冷淡、生硬的行为。

6、首问责任人的责任追究:首问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予以批评教育。三、一次性告知制

1、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承办人应将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提交材料目录等方面的事项,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明白。

2、对到机关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如来访者的手续不完整,要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村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3如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内容,也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理。

4、违反本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类须经我会办理事项,在手续完备、齐全且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承办部室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的一项便民服务制度。

2、实行办文、办事时限制度。凡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有规定时限的,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时限的,必须按照主席、分管领导规定的时限完成。

3、对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保证办理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4、妇联信访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在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视情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按要求时限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交办机关或领导报告或说明。

5、未按时办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事公开制

1、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市妇联工作职能、机关部室设置及主要职责。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范围、程序、结果、职业道德、执业纪律。

2、公开县妇联管辖干部提拔、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3、公开妇联工作要点。

4、公开妇联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及结果。

5、公开县妇联各种规章制度。

六、AB配角制

1、建立工作A、B角制,实行一岗多责。县妇联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与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确定每一项工作的主要经办人(А角)和协办人(В角),当А角的工作出现缺位时,В角要主动负责办理А角的工作,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2、A角是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承担主要责任;B角为A角的配角,在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工作。

3、A角责任人离岗前,必须主动向B角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职责,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移交A角。

4、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处理,确保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5、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或任务,A、B角要视同岗位职责,认真负责地办理。

6、AB角责任人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重大决策指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全市妇联系统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指市妇联党组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机构编制的变动、人才引进、使用的政策的确定。重大项目安排指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筹建、市综合服务中心的资产、业务管理,办公室装修及大型办公设施添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指管辖范围内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原则,管辖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5000元以上资金使用必须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实行采购、审批、监管分离。

七、责任追究制

机关部室及工作人员处理内部行政事务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行政效能过错追究:

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办的。

2、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事项推诿或者拖延不办的。

3、对不属于本部室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室承办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或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4、遇有涉及其他部室职权的事项,不与其他科室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时,不报请领导裁决,擅自作出决定的。

5、未执行保密规定、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丢失的。

6、对外行文,未严格核对文种、文号、格式、文字及印章,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

7、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对外行文的。、其他违反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制度造成贻误工作后果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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