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公司简介(共12篇)
1.中国人寿公司简介 篇一
密级论文题目中文蔺埘虫害学位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以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为例——论文题目外文地雌幽磐咄煎避垂缝幽筮嘲堕咝越诬幽幽也篮学院篁堡堂堕学科、专业王壹筐堡指导老师贺恒篮塾塑论文提交日期年月校址甘肃省兰州市知识水坝论文-做专业的论文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中文摘要中国人寿保险业一直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混业经营没有实行独立核算故掩盖了许多寿险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得人们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认识不清对其经营规律把握不准。随着寿险业逐步实行分业经营、独立核算以来过去被掩盖了的一些问题在实践中暴露了出来从而为我们正确认识寿险经营特点及其规律提供了依据。保险业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己开始进入经营多元化和规模化由于保险业是一种具有特殊的经营活动性质和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补偿职能的行业为了保证其稳定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需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来约束和指导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本文以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为例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含义、经营风险防范的意义、经营风险的特点、分类以及经营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防范和化解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对策尤其是对保险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的重点即保险资金风险防范做了正电的论述。本文对保证我国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危机和防止竞争的自由化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业务活动防范保险经营风险意义重大。关铡词人寿保险业经营风险分析防范知识水坝论文-做专业的论文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焉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中国人寿保险业一直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混业经营没有实行独立核算故掩盖了许多寿险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得人们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认识不清对其经营规律把握不准。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保险业已开始进入经营多元化和规模化但由于其是一种具有特殊的经营活动性质和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补偿职能的行业为了保证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需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来约束和指导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一、引言防范经营风险是寿险经营的永恒主题风险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寿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自产寿险分业以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取得了飞速发展截至年底中国人寿保费收入达到亿元占全国寿险市场份额的占我国保险业总保费收入的公司总资产达到亿元占我国保险业总资产的目前可运用资金超过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但与此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管理的相对滞后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从中国人寿业务经营环节的角度全面深入分析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的有效方法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是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需要。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含义今天人们习惯用“风险”这个词汇来表达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和不利事件风险已经或多或少地成为现代生活中无法回避的内容之一。人寿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金融服务行业。人寿保险公司经营中风险通常被定义为“潜在损失的概率”或“不确定后果之间的差异程度”等等。从风险的属性来说有人主张风险应该是客观存在的因而应该被客观地度量也有人强调风险是一个因人而异的主观概念。外在环境状态的不确定性与公司行为相结合蕴涵着某种后果这些不确定性的后果有好有坏对公司的影响也可能不一样。公司基于对环境状态不确定性的判断和基于对潜在后果的价值判断来选择或调节公司经营行为追预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求理想的后果和回避不利的后果。因此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是相对于面临着某种不确定状态的某个公司或某些公司而言的。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与三个因素直接有关自然状态的不确定性、人的主观行为以及二者结合所蕴涵的潜在后果。从保险当事人保险人、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讨论潜在后果及其所对应的不确定性。公司要评估某一保险经营项目风险大小首先需要分辨清楚究竟可能出现哪些不利的潜在后果它们相对于当事人的严重程度如何以及发生这些不利后果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从某个决策问题出发讨论一个决策者面对某种风险的反应或态度常称之为风险态度决策者对风险的反应和态度直接影响到他的决策行为。度量和比较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是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参照某个决策者的问题和目标来讨论每项备选方案的风险大小。研究对策略风险的大小进行度量以及研究它对决簧分析的影响一直是投资分析和管理决策学的核心内容是经营风险的重要内容。例如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里对承保风险、尤其是对赔付风险的研究均属于经营风险研究的内容。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是保险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中因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的风险损失。应致力于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水平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大科技治司力度使风险管理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有效弥补原有运行机制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二研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及其防范的意义年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股改并在海外上市揭开了中国人寿保险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问题必须经得起舆论监督和监管部门曰益严格的监管确保上市公司有一个稳健发展的形象支撑股票在资本市场上有出众的表现。因而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公司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防范风险要建立健全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对经理人要求的角度风险管理考验各级经营管理者的水平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放大来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看这一问题。总体来说研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及其防范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认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把握其经营规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产品开发与定价、市场销售、承保核保、理赔、投资管理。在产品开发与定价、投资管理的权限集中于总公司的情况下产品开发投资和投资风险对公司会产生系统性影响也就是说产品开发和投资的失误会给整个公司带来系统性亏损。市场销售、承保核保、理赔等职能分散在公司系统的各分支机构由众多职员来共同完成风险也分散在各分支机构之中。我们应使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风险管理方法认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规律有效弥补原有运行机制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规范公司保险业务活动保证公司保险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我国的保险业还处于初级的发展阶段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和手段都相对落后。在甘肃省因保险服务领域的进步扩大承保额的剧增对保险业的监督却显得比较薄弱重审批、轻管理监管的内容和方法较陈旧主管机关的职责、权限不明确以及一些保险公司通过不适当地降低保费或其他手段扩大保险业务从而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等说明保险风险仍是存在的而且是不容忽视的。销售风险是公司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关口代理人违规经营行为不但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为此我们应加大销售风险防范工作的力度。通过研究为公司风险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业务管理由分散型向集中型过渡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集约化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防范金融危机和防止保险业竞争的自由化市场竞争风险是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造成的风险主要是卖方之间为了争夺顾客而降低险种费率提高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返还比例从而影响保险公司抵御风险的准备能力。有些基层保险机构为了完成保费任务甚至通过承保、退保、再投保等虚假承保的办法增加保费和业务量更为恶劣的是有的保险公司竟为出了保险事故的企业补办保险手续补签保险合同。这些不正当竞争、违规经营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加剧了保险机构自身的经营风险使某些险种隐藏了严重的支付危机。通过研究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可以寻找一种有效防范金融危机和防止保险业竞争的自由化的方法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作为一个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行业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务的经营者拥有大量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因而在保险交易中对保险知识的拥有具有绝对的优势。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投保人在保险知识方面处于劣势往往对保险只有直观、肤浅和片面的了解。在保险知识不对称的情况下投保人要么不知道通过投保转移和分散自身风险要么就得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了解和学习保险知识为自己面临的风险做出安排。由于缺乏保险基本知识面临风险的个体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经济实体和个人对自身风险的认识不足将慎重对待投保或持两可、观望态度甚至敬而远之使潜在客户转化为现实客户的可能性变小从而影响保险公司业务的开展。相反若投保人不按常规履行合同或故意制造事故往往会使保险公司承担正常概率之上的赔付率。为保护保险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尽量规避和减轻人寿保险经营风险。规范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和保险资金运用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单
一、渠道狭窄保值增值能力弱同时又存在贬值的危险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靠降低赔付率来实现利润提高经营效益。长此以往将会使保险公司经营走向恶性循环增大经营风险。为了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们应该加大公司经营风险研究的力度和深度。三中国人寿保险甘肃省分公司的概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在甘肃的省一级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大陆最大的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它的前身是成立于年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于年月分设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机构网络遍布全国市场份额占中国寿险市场的主体地位成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年全面实行跨越式发展完成股份制改革在香港、美国成功上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下设分支机构余家遍布全省各地、州、市、县、区从业人突破万人。年产、寿险分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业经营之初中国人寿险保甘肃全省费收入仅亿但截至年底全省人寿保险实现了保费收入己达亿元占甘肃省寿险市场份额的业务规模居于省内保险行业首位。公司累计为全省万人次提供了亿元的风险保障现有营销员余人。公司目前主营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四大类数十个险种其中包括集投资和保障于一体的分红保险产品。年向广大客户支付养老金、教育金、医疗费、死亡、残疾补偿金等各类保险金超过亿元。人寿保险甘肃省分公司结合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在经营中逐渐形成了套先进、规范、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公司建立了符合专业化经营的组织结构投巨资建设了功能强大、设备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实现了核保、出单、理赔全面电脑化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环境加强监督体系。年中国人寿以亿美元的营业收入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全球企业强第名在中国金融企业中位居第一。年是中国人寿的发展年甘肃省分公司秉承做强、做大、做优的发展理念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手段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加快发展步伐完善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正不断提高着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盈利水平。
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点及分类一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特点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寿险公司经营的多样性带来了风险的多样性从时间跨度上说寿险业务的保险期限从几小时到几十年时间跨度非常大。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之内蕴藏了巨大的经营风险因为在如此长的时间范围之内保险标的出险几率就会与日俱增带来理赔、资金流、负债增加等多方面的风险。保险经营中利润的核算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也带来了风险的多样性例如短期意外险的保单年终决算时未了责任几乎可以确定但终身寿险却难以确定对于其未来的投资回报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费用等的核算只能依靠精算的方法进行估算。因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而寿险业务会计末的利润是在精算的一定假设基础上计算出来的不像其他行业其收入、支出比较确定利润也相对确定。寿险经营风险的多样性正表现在寿险公司经营产品的多样性、利润核算的多样性和寿险经营期间的多样性上。寿险经营核算方法的复杂性决定了经营风险的复杂性从寿险核算方法上看不同性质风险的业务如纯死亡险与年金险其风险本质区别很大前者以死亡风险为主后者以利率风险为主如果混合起来进行核算就会掩盖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核算不能正确反映实际经营状况。人寿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其利润来源之一是对风险的识别、选择和控制。对不同性质风险控制的优劣程度决定公司的获利状况精算人员在对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作出假设的前提下运用数理方法作出定价。但这只是一种假设在公司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实际投资回报、死亡率和费用率控制等通常与预定的不同这种差异就是寿险的“利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死差、利差、费差、退保差等“几差”。所以寿险利润的考核应该基于“几差”分析的基础上而不应该单纯看当年的利润数字因为当年的利润数字要受到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例如准备金法定评估方法和公司经营基础的影响。所以寿险公司在经营核算上使用的是“死差、利差、费差、退保差”的精算方法进行核算。而无论是基础数据的取得还是精算方法的运用都非常复杂难度也很大这个过程本身就存在数据采集难度大、核算方法庞杂等很大风险加之核算结果又会反过来影响未来新险种的开发保险市场的预期资金的应用及整个公司的运营情况从而造成很大的经营风险。人寿保险期间的长期性导致了经营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非寿险的保险期限比较短一般为一年到期续保。而人寿保险中主要险种属于长期保险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有的是终身。在这样长的时间里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2.中国人寿公司简介 篇二
目前,公司在全国已开设18家省级分公司,在上海、广州成立了全国性的电话销售中心和客户联络中心。
2012年12月,国华电商以革命性的万能险产品在淘宝聚划算平台创下“三天过亿”的骄人业绩,创造中国电子商务史上首个“单团破亿”的纪录。2013年“双11”,开创了9分34秒过亿的销售神话,天猫旗舰店双11当天成交5.26亿。短短一年多时间,国华电商销售业绩已接近20亿。国华人寿在电商领域的创新与突破,使购买保险成为一种客户自主行为,极大地改善了保险行业形象,推动了整个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国华人寿总裁付永进因此当选“2013年互联网金融年度人物”。
2013年,国华人寿先后荣获和讯网“2013年度最具创新力保险公司”、金融界“最佳中资寿险公司”奖、天下网商绿网商:年度最具成长性公司、东方早报社“2013年最具创新力保险公司”、《华夏时报》“金蝉奖——2013年互联网保险产品最具创新奖”。
3.中国人寿公司简介 篇三
关键词:人身保险;保险营销;营销策略
1.引言
现如今在保险行业中营销对于保险公司尤其是人寿保险公司来说已然成为企业的一种观念,伴随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保险公司相继涌现,面对保险公司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公司)若想在保险行业中成为主导者,必须从4Ps营销策略入手,以期通过营销的办法,优化营销组合,完善营销渠道,使人身保险真正能发挥其风险保障功能,保障人们的人身免受意外事故的影响,使中国人寿公司打开市场,提升企业业绩。
2.保险行业(产品)营销相关理论
2.1人身保险的界定。人身保险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对象。当人们突遭不幸事故或因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年老退休、疾病、死亡、或伤残时,保险人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对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支付预定的年金或保险金,以解决老、残、死、病所造成的经济困难,新型人身保险包括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及分红保险。
2.2保险营销的界定。保险营销以销售保险商品为主,以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为中心,运用协同营销或整体营销的手段,将保险商品转移给消费者,实现保险公司的平稳健康运作。
2.3中国人寿公司营销理念。中国人寿遵循用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的原则,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坚决遵守“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崇尚“用心经营、诚信服务”、“成己为人、成人达己”、“寿险是无悔的选择”的核心理念。
3.中国人寿公司人身保险营销策略中存在的问题
3.1产品结构不平衡。由于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管理力及企业自身市场定位的局限,中国人寿公司以销售传统人寿保险为主,忽视其他险种的研发与改进,缺乏竞争力。面对不同的人身保险市场需求,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发展缓慢,未满足消费者新增的产品需求,滞后于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
3.2价格制定不合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中国人寿公司人身保险产品一路既往的实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费率,不适应市场需求。保险价格缺乏弹性,未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价格竞争力较低;对不同的客户实行统一定价的费率已经不能迎合客户个性化需求。
3.3营销渠道发展不力。中国人寿公司保险营销渠道模式遵循直接营销为主、间接营销为辅的原则。其存在以下两种弊端:
第一,个人保险部门的员工工作效率未到达指定要求。缺乏专业营销人才,大部分员工未经过系统的业务学习,员工责任心不强。
第二,银行保险部门缺乏监管力度易误导客户意识。银行保险对保单的后续服务、退保率、客户投诉率没有考核要求,从短期利益出发,可能误导顾客意识。银行中存在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各企业为维护与银保销售渠道良好的关系,对其销售行不敢过问,监管力度低,致使员工易滋生不规范行为。
第三,信息发布渠道不流通,消息及时性匮乏。公司仅依靠直销人员与客户面谈及在银行代理处投放广告宣传单,未与互联网接轨,接触的消费者人群有限。
3.4产品促销不成体系
第一,未大力开发广告策划渠道。出于节省经营成本和营销费用的考虑及自身技术的局限,较少利用广告媒体,仍采取传统的纸质宣传单,信息扩散效率低。
第二,公共关系活动较少。营业部极少与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公众之间联系互动,缺少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和进行交流。
4.中国人寿公司人身保险营销策略改进
4.1产品策略
4.1.1优化产品组合。应进行市场调研扩大险种组合优化,研究富裕人群和中产阶级潜在需求,构建一套适合客户需要的养老养生系统。注意好风险评估和投入产出分析,优化业务经营环境。
4.1.2产品研发创新。开发以投资理财为主,保障为辅的新型人身保险,以满足消费者偏好,激发购买欲望。由于近年来环境污染加剧,人们的肺部疾病、呼吸道疾病的病发率增长,致使对医疗保险的特殊需求增加,可研发呼吸道疾病的医疗保险。
4.1.3改进传统产品
(1)综合客户文化水平差异,保单内容通俗化便于顾客理解。(2)保险金给付自由化。公司可通过与银行合作直接把保险金划到客户帐上;客户也可采用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保险金,节省中间程序。
4.2价格策略
4.2.1人寿保险年龄差异化定价。25岁以下青年选择保费低、保障高的定期保险;中年人群选择风险大、投资时间长及回报率大的险种;55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周期较短、回报率低的保险。因此,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年龄,进行预定费率差异化定价。
4.2.2医疗保险健康差异化定价。改革健康保险费率,如健康状况未达到标准的,则由核保人员依据健康状况增收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签订弱体保险合同;或健康状况优于健康标准的,则可享优惠的保险费。
4.2.3意外伤害险竞争差异化定价。意外伤害险需求的主体毫无规律,该产品受客户的储蓄多少,购买欲望的强烈程度,亲朋好友的劝说等外界因素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故中国人寿公司应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关注竞争对手动态。
4.3渠道策略
4.3.1完善直接营销渠道。公司缺乏专业直销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完善直销渠道:一是组建专业直销团队;二是有针对性的加强专业直销人员定岗定位培训;三是建立健全直销人员绩效薪酬激励体制;四是在客户集中地区增设中国人寿保险营业网点。
4.3.2健全银行保险营销渠道。强化对银行保险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杜绝银保部销售误导的行为;加强与银行代理之间的业务沟通,与其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对域内银行代理的信息技术要求,建立密切的高技术的银行代理网点,完善服务网络;重视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形象,改善个人保险代理考核机制。
4.3.3拓展网络营销系统。利用互联网、电视、电话、手机短信、杂志及报纸等媒介,及时向客户介绍或发布保险信息、直接推销保险产品,刺激客户的购买兴趣。
4.4促销策略
4.4.1加大广告宣传。公司结合实际通过杂志、报纸、电视等媒介传播,采用霓虹灯、路牌、交通工具等形式宣传,利用电话、展览会、小册子、解释性指南、座谈会及网络等渠道,对人身保险产品进一步宣传,引起消费者的购买兴趣,提升企业信誉。
4.4.2提高推销技巧。公司应重视员工基本业务培训,采用薪酬绩效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推销员首先要表现热情、说话耐心诚恳消除客户对人身保险的各种疑虑、误解,并宣传人身保险的优势和重要性;并结合客户的经济状况、保险需求等具体情况向其建议适合的人身保险产品。
4.4.3促进公共关系。积极参与各种杜会公益活动等公共关系活动,可不定期召开客户座谈。研发出新产品后,应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及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与客户分享,做到双向联系。在重大人身保险过程中利益受损时,召开现场理赔会,促进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
时常与新闻界进行沟通,借助新闻媒介正面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积极配合国家政策,以身作则接受监督,争取政府的支持,为公司创造稳定发展的宏观环境。
5.结论
从产品策略上,优化产品组合、产品创新研发;从价格策略上,实行人寿保险年龄、医疗保险健康及意外伤害险等差异化定价;从渠道策略上,完善直接营销渠道、健全银行保险营销渠道及拓展王略营销系统;从促销渠道上,加大广告宣传、提高推销技巧及促进公共关系。以期通过营销手段,使中国人寿公司打开市场,提升企业业绩。(作者单位: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朝先,周灿.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4:8-9
[2]郭松平.保险营销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7:17-18
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篇四
推销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特点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我的实习心得
为期两个月的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五把金钥匙:
第一把金钥匙:真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人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时,用什么去打开别人的心灵,得到别人的认可?真诚!记得踏入人寿的第一天,刚离开人力资源部的会议室我就被一位态度严谨的男子领进了个人业务部,故做镇定的我心里底气不足,因为陌生的面孔和新鲜的环境即将闯入我的世界,而我也要撞入他们熟悉的环境中。但这种心理在十分钟后就消失了,宽敞明亮、温度适宜的办公室,态度和蔼、诚恳可亲的同事,亲切的问候,亲和的微笑和串串欢迎的语句,顿时令我感动不已,我觉得办公室里荡着一缕甜蜜--真诚!从那时刻起,我方才领略到保险公司为何把诚信放在首位。真诚是生存的前提,守信是发展的根源!公司如此,做人亦是,由此,颔首微笑,问候请教就成了我这个月的实习行为规范,我想真诚应是自我价值实现的第一步!
第二把金钥匙:沟通
在保险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应该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我的实习部门,我觉得每个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很强,但合作精神却处处体现。分工的同时需要沟通,否则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无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出色。新人上道,自然容易多犯错。我认真做好每件事尽管还是会出小差错,还是会心慌,但我会及时与部门里的同事沟通,及时获得他们的帮助!
第三把金钥匙:激情与耐心
激情与耐心就似火与水的较量,往往火的激情总是容易被水的耐性所控制,工作亦如此,这是激情与耐心必须并存的事情。初进办公室,我的心情是激动兴奋的,这应该是我幻想许久,畏惧又期待的社会生活。学者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那这里就是完整的社会,尽管我仍未够资格做一个社会人但我是用一种完全社会人的心态来接受这一个月的考验。激情澎湃有点夸张但我是充满激情地过完这个月,可是,除了对工作的激情外,我深刻地认识到耐心的重要性。光有激情没有耐心做出来的工作是浮躁的,只有耐心缺乏激情做出来的工作质量是底下的。尤其对于是实习生而言,许多人说实习类似于“打杂”,搞卫生、整理办公室文件、复印、打字、传送文件„„来公司之前,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教育我们要做好每件小事情,在部门的工作做得越多也就学得越多,更觉得同事交付更多的工作则代表他们对我的器重和恩宠更多。
第四把金钥匙:创新
技术大家可以学,但创新却只属于你自己!这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最佳方法。每个方案的设计,每项工作的展开,都不能离开创新,而这个对于我们部门的各成员来说,我是望尘莫及的。因此,做工作的时候我难免会做些弯路,不能做得尽善尽美,幸亏经理和同事指点迷津,才让我不至于陷入艰难状况。保险公司向来是个招贤纳士,广纳百川的地方。所以进入人寿就感觉进入了精英荟萃的殿堂,深深的感到自己知识的欠缺,不仅表现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更是有待提高。学有专精,重在一个项目的钻研与精通,但在这之外,更不妨有多项才能,所以“一技之长”变为“数技之长”,具备了一些技能创新必会层出不穷,工作必能左右逢源!
第五把钥匙:主动出击
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
5.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篇五
习报告
实习时间:2012年2月20日——2012年3月20日
实习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 实习内容:财产保险
这次有幸来到人寿财险公司进行实习接受一次锻炼,使得自己学习的理论知识得以应用,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从而使自己更加了解自己,最主要的是让我学会了做事。通过实习,可以熟悉的了解保险实务的具体操作过程,巩固理论和方法,提高分析能力。培养从事经纪中介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在实习中拜广大工作人员为师,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经济工作者。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在此我很感谢人寿公司能给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一、实习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作为中国人寿旗下核心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
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充分依托中
国人寿的整体优势资源,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全面构建差异
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着力打
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不断超越的财产保险公司。
2009年,公司当年实现经营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
2010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市场份额稳居第6位,实现承
保盈利。
二、实习内容
(一)交强险
(1)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
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
车,并处以双倍保费的处罚!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
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
赔偿。
(3)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
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①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②无责
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③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自燃损失险
(1)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
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
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
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
值内协商确定。
(三)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
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
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
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
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
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
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四)玻璃单独破碎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
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
(2)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的前后风挡玻璃或左右
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玻璃破碎通常按实际损失赔付。
(五)不计免赔特约险
(1)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
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
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
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
免赔率计算的。
(六)车辆损失险
(1)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
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您投保车损险以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
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合约赔偿或支
付保险金。
(3)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
下的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①按新车购臵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臵
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②按
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臵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③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
确定保险金额。
(七)车上人员责任险
(1)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
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2)保险责任:被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致使车上人员受到人
身伤亡,保险公司负责依法应该由车主(被保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
任。
(3)保险金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
(八)车身划痕保险
(1)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
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
(2)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九)盗抢险
(1)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
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
(2)保险责任: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内协商确定。
(十)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
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
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
赔偿。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
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3)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保
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三、实习心得
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
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之中,因为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然而,我们当然不希望实习仅止
于此,那太狭隘了。实习是发挥和应用专业知识,查漏补缺,认真学习,巩固不足的重要一环,因为它毕竟与社会相挂钩,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的好时机,因为即使在校学得再好,一旦到了社会,也许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因为社会毕竟不同于学校。所以,如果不
好好的体验、经历这一过程,怎么会知道究竟自己的分量有多重,究
竟自己真正懂得多少呢? 其实,实习真正的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
不是学校、家长或是社会强加给我们的一个任务,它有助于我们认识
自己,把握自己和在以后更好的塑造自己。而且,实习也是我们在在校期间接触社会、认识社会的极好的机会,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我们
虽然身处社会之中,但实际上却还是一名学生;虽然学习生活即将完
结,但却不知道自己的所学应当如何付诸应用。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更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学校与社会的种种不同以及方方面面的差异。从而,在剩下的时间里,更加完善的包装和塑造自己,为将
来踏入社会作进一步的准备。而社会,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混合体,绝然不同于学校,如果以为有再学校里学到的就足够了,那是致命的错误。所以,实习又不单单是一个检查的过程。
6.中国人寿公司简介 篇六
就目前情况而言,当这些组织背景尚不完全具备时,中国人寿基层公司的营销团队建设可以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扬长避短,为企业进一步的改革深化做好适应性准备,以便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
(一)团队的直接组织环境应尽可能简约。近几年中国人寿在精减机构与人员方而做了大量的工作,人浮于事的现象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与改观,我们现在必须要思索的是,在基层公司这个层面上,根据目标要求,必备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到底需要多少固定的岗位?现有正式职员的能力与岗位需要相符吗?至少,我们应尽量避免组织行为学研究所揭示的一种现象,即在一个单位内,如果存在劳逸不均或岗位工作与目标实现无关联的人和事,那么,就必定会对大多数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挫伤,并诱发“社会性懒惰”。同时,组织环境的简约也意味着正式职工身份的简约,原有的等级观念应得到淡化。我们知道,营销员们的人事档案等行政关系均不在公司,他(她)们与公司的关系是临时代理的松散关系,营销员普遍对自己的身份极为敏感,与正式职工之间的身份有明显差异,也极容易引起他们的自卑与不满。反过来说,身份的明显差异也会诱发正式职工的自大心理,由此而产生的傲慢又加剧了营销员们的反感。
基层公司是营销员们的聚集之地,是营销员们的“家”,直接构成营销员统一的组织环境。一般来说,这种直接组织环境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组织结构,二是组织机制。在组织结构简约方面,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突出营销团队的重要地位。基层公司所有部门与岗位,都应重新思考自身与营销团队的关系,看能不能对营销团队提供最好帮助与最大支持,如果不能,则应考虑调整、替换、重组,甚至撤消的可能性。组织机制简约的重要原则是协调与效率。团队与团队、团队与部门、团队与公司领导之间的关系,应予明确。尤为重要的是,当某一团队发生困难时,基层组织总是能提供最有效的帮助与指导。应该明确的是,团队的建设与工作,离开了组织的系统支持是不可能成功的。总之,基层组织环境简约的结果,是既能保证固定职工的稳定持久作用的发挥,又能为营销团队活动和营销员们的工作,创造一种平等、自主和鼓励创新的组织氛围。
(二)团队自身的组织方式需要调整。从团队管理的效率来看,人数越多的团队人际关系的类型也就越多,意见分岐和导致社会性懒惰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团队成员人数不宜过多。组织行为的研究表明,最有活动效率的团队,人数一般在7至10名左右,不宜超过15名。为了防止“内耗”,凡人数超过10名以上的团队,则可考虑“另起炉灶”分设团队。当然,团队内部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指导小组”,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具体负责对新人公司成员进行传、帮、带。团队内部的指导小组具有矩阵结构特点,一般存续期为半年左右。待新人完全熟悉业务流程后,指导小组的任务即行完成.其成员则完全融入团队之中。
为了增强团队的责任感,加强对团队的管理,团队经理可从公司正式职工中挑选,或者以合同方式从优秀营销员中选拔,以往那种通过裂变方式所产生的团队经理,不足之一就是对团队活动缺乏足够的投入,加之成员过多或过少,组织结构稳定性自然明显趋于弱化。
(三)团队的自主权利主要通过授权适当加大。在中国人寿现行的组织模式中,权力总是集中在每一级的领导职位上,即令是在县支公司这一层级中,相应的权力也总是集中在县支公司经理一人手中。这种“中央集权”型的权力结构模式。已不再适宜于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经济组织。因为它最大弊端就在于难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大大降低企业组织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对团队的授权意味着部分职权在组织中的转移,尽管这种转移是谨慎的、逐步的,但授权的目的,就在于使那些真正从事某项工作的人能够切实承担起责任,并能做出相关的决策以及更有效的工作。
营销展业尽管是基层公司营销团队最主要的工作,但是要顺利开展这一工作并能实现团
队的营销目标,需要有相应的权力来予以保证。以往营销团队的管理之所以缺少实质性的内涵,主要原因就在于除了来自团队外部的经济制约的关系外,团队几乎没有任何自主的权力,致使所谓的团队完全沦于名义上的空架子。应该认为,授权是一种管理理念的体现,它基于对人性的一种积极认识,相信团队成员有能力、有技术,并具有明确动机来完成需要做的工作。或者在具有支持性的环境条件下,他们能够提高能力、技术和力,来积极地完成工作。因此,授权也就意味着更明确的责任领域,意味着工作的压力,意味着更加努力的工作。从实际效用角度考虑,团队的授权主要包括自主展业、自主招聘成员、自主实施奖励,以及有关日常工作的决策。许多研究已经表明,通过组织授权能够自主决策的团队,往往就是高效率的团队。由于能够得到组织的信任与支持,自主决策的团队一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并能保持充沛的活力。
(四)团队的培训需大大加强。在营销员的业务熟悉过程中,对初入公司的新人采取的一般做法是,由老营销员带领传授。这一做法的好处是对业务流程的熟悉比较快,明显不足则是难以克服“技术鸿沟”。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以风险为主要经营对象的金融服务行业,技术性强。对于广大顾客来说,费率厘定、风险精算、条款责任、免除范围、给付方式、适用法律等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反差。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营销员不仅要熟悉一般业务流程,而且要做到精通业务内容,精熟每一个保险条款,能够正确回答顾客有关保险条文的任何咨询。
然而,这仅仅只是最基本的技术层面的要求而已,对营销员们来说,这实际上还远远不够,营销员们所售卖的,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对未来可能出现风险后的补偿承诺。在具有风险意识或不具有风险意识的情况下,在有现实需求或只有潜在需求的状况中,在能理解或不能沟通的场合里,营销员要向人们出售保险商品,其难度可想而知。为了成功的售卖保单,营销员们不仅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而且还要善于分析、了解人们的心理活动,还要熟练掌握许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所有这一切,单靠营销员们内部的传、帮、带,是明显不够的。因此,团队的培训不仅仅是消除营销员与业务之间的“技术鸿沟”,它对增进营销员自身的竞争实力,具有直接的效果。事实上,培训的效果还远不止如此。培训需公司的投入,使营销员们真切感受到组织的信任、支持与关怀,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培训产生的效果不仅仅增强了营销员们的能力,而且也增强了他们的自豪与自信。同时,培训还增强了营销员对公司对团队的认同,并对团队共同信念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培训活动,增进了营销员之间的了解,形成了友谊,也可以大大增强营销员们对团队、对公司的凝聚力。
(五)团队的精神状况需要着力改善。我们曾经分析过营销团队的组织构成,在竞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激烈的社会环境下,个人的风险种类增多,程度加大。在这种背景下,营销员们的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得多。抽样调查的研究表明,约有75%的营销员迫切需要心理诊治。
适宜的公司与团队氛围尽管能达到缓解心理压力的作用,营销员们个体之间的友谊也能使一些心理压力得以缓解,但心理学专家的诊治还是必不可少的。心理学家能够根据每一个体的心理活动与个性特点,以及科学的诊断技术,从人的精神更深层面挖找出导致心理疾病的根源,再配合以可能的药物治疗,在绝大多
数情况下,能使心理疾病患者的焦虑、恐惧、烦闷等等症状,得到极大的缓解,直至完全消除。从而使营销员们摆脱心理的禁锢,以昂扬的精神面貌投入到营销工作之中。因此,基层公司应有计划地每年聘请一些心理学专家,来对营销员们的心理压力或心理疾病,进行有针对性地实地诊治。
中国人寿已经开始了自己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的进程。在这种背景下,营销团队的建设将会为中国人寿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团队理念的引入和团队建设与发展,将对基层寿险团
7.中国人寿绩效管理体系应用研究 篇七
一、中国人寿绩效考核体系现状
(一) 中国人寿简介。
1988年以前, 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前身) 承接中国全部的寿险业务, 成为了龙头老大;1988~1995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出现, 将中国人寿垄断全部寿险业的格局打破;1996年至今, 人寿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 我国寿险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中国人寿自1949年成立以来, 已经走过了66年的风风雨雨, 同新中国同呼吸共命运。中国人寿作为寿险业的元老级人物, 拥有全国范围内最多的分支机构, 也因此在市场上占有极大的比重。中国人寿提供多种保险类产品, 不仅仅包括人寿产品还有意外保险产品和健康保险产品等, 为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提供了便利。
(二) 中国人寿绩效考核的核心问题。
中国人寿绩效考核的主体就是保险代理人队伍, 而谈起保险代理人又不得不提到的一个关键问题便是保险代理人制度即个人营销制度。保险代理人并不隶属于公司内部员工, 只签订业务代理合同, 不享受人寿公司的薪酬福利, 一切费用都由推销保险佣金所得。个人营销制度也因此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保险代理人高流失率和专业人才极度匮乏两方面。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 保险代理人受到佣金制度的严格限制、束缚, 保险代理人要想拿到比较高的佣金不仅有业绩要求而且要在一定时间内都能保证出单率, 可以看出保险代理人竞争压力非常大;第二, 代理人法律地位模糊, 代理人并不是公司聘用的正式员工, 公司不与代理人签订正式劳动合;第三, 我国保险代理人素质整体偏低, 在大街上宣传成为了主要推销方式, 在这种环境下很难让社会群众对保险代理人形成好印象, 大大打击了代理人对于工作的热情。
二、基于KPI的绩效管理体系在中国人寿的实施
(一) KPI指标体系的设计
1、公司级KPI设计。
公司KPI指标要与公司战略目标相衔接, 首先通过SWOT分析法确定影响人寿公司的关键因素, “S”即strength竞争优势, “W”即weakness竞争劣势, “O”即oppportunity潜在机会, “T”即threat外部威胁, 然后通过鱼骨法对关键因素按逻辑层次表现出来。透过鱼骨法可以清晰地看出影响中国人寿战略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市场占有、盈利和发展、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等, 由此可以设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公司级KPI指标。
2、部门级KPI设计。
部门级KPI指标来源主要来自于对公司级KPI的分解, 人寿公司销售部主要关注盈利方面, 增加保单继而增加销售收入就可以作为一个部门级KPI。而客服部通过调查问卷等手段提升客户满意度就是关键绩效指标。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人才留存率也是一个重要的绩效指标。在部门级KPI的设计方面要注意体现差异化原则, 还要与该部门的职责要求相结合。
3、岗位级KPI设计。
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营销的主体人员, 其关键绩效工作就是销售险种、沟通客户和服务客户。因此, 员工级KPI的设定主要从销售业绩、客户关系与服务、工作态度与能力、忠诚企业文化等方面考虑。销售业绩包括:保费销售目标完成率、保费销售增长率;与客户关系与服务包括:客户保有率、客户投诉解决率;工作态度与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能力、协作能力、工作责任感等;忠诚企业文化包括:培训参与率、规章制度执行率等。
(二) 实施KPI的具体步骤
1、明确实施KPI的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整个绩效管理体系的制定、实施以及后续改进, 为绩效考核结果的正确性提供保障支持。在实施KPI绩效考核时, 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确定绩效考核的时间、整体实施步骤;主管级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小组, 商议绩效考核的具体措施以及评价意见;绩效专员负责绩效考核资料的合理归类。
2、对员工行为进行持续监控与沟通。
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的作用不是为了事后弥补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足, 更重要的是为了事前确定员工的工作标准、工作职责以及关键绩效行为, 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优越性。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基于持续、长期的有效监控, 并且要与员工不断进行沟通, 端正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的态度, 积极采纳员工合理的建议。
3、实施KPI的绩效反馈。
绩效考核不是绩效管理的终结, 将关键绩效指标与公司的薪酬体系、培训体系联系起来, 将有利于激励和留住人才, 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能力。
(三) 实施KPI的措施保障
1、获得高层管理者的支持。
大海航行靠舵手, 高层管理者掌握公司的总体部署以及计划实施的决策权, 指明公司的战略愿景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得到高层领导的信任, 才能在实施绩效考核体系时获得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只有高层领导的以身作则, 才能得到公司员工的认可与追随。
2、企业奖惩分配机制应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导向。
鉴于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历程, 使我们认识到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寿险营销工作, 企业的奖励与惩罚作为一种激励手段, 并不是让员工产生畏惧心理, 而是让代理人从绩效考核结果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取长补短, 实现绩效改进。
3、企业文化的塑造与强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企业发展的基石, 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员工认可该企业的文化, 才能积极主动的工作, 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整个寿险行业之所以问题重重, 原因在于企业缺乏一个可以吸引、留住、激励员工的文化氛围。个人营销代理人与企业之间关系一直处于尴尬的状态, 如果企业能够以文化获得代理人的认可和拥护, 那么保险代理人的高流失率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四) 基于KPI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运用于薪酬分配。
一方面考核结果可用于工资提升幅度的参考, 考核结果优秀的代理人可以给予提升5%~8%幅度的增加额, 考核结果不是特别理想的代理人不给加薪;另一方面涉及到年终奖以及季度奖的发放, 根据优良差比例划分奖金的具体额度。
2、考核结果运用于员工晋升。
通过较长期和连续的员工绩效考核结果, 企业员工的绩效特征与工作特质将会清晰地显现出来, 在考核结果中表现优秀的代理人有可能得到晋升的机会;而绩效考核结果呈下降趋势的代理人, 则应进行绩效改进并制定绩效改进计划表;绩效考核结果一般或者不甚理想则暂不考虑晋升职位。
3、考核结果运用于个人发展。
保险代理人上岗培训周期比较短, 员工缺乏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考核结果的优劣将影响员工的后期培训教育以及综合发展机会。通过绩效考核, 员工可以清晰地看到自身的优缺点以及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契合度, 了解自身关键绩效行为的欠缺, 养成对环境和工作目标进行分析的习惯。通过KPI绩效考核的实施, 员工能更深层次的认清自我, 合理计划、分配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关键绩效任务, 提高业务技能。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人的需求既有生理、安全等较低层次的需要, 也有尊重、社交、自我实现等较高层次的需要, 对于绩效结果优秀的员工, 可以安排参加相应层次的培训, 提供晋升的平台, 实现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从而增强员工自信心, 提升中国人寿形象。
三、结语
对于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 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而寿险业提供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日益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业的保驾护航者, 对社会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保险佣金作为保险代理人的重要生活来源, 对每个保险代理人对至关重要, 本文针对此现象设计的绩效考核体系希望能有效解决佣金分配不公平、考核混乱等现象, 对保险代理人良好形象的构建以及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意义。绩效考核不是绩效管理的全部, 只有考核发现问题并积极改进, 才能促进保险代理人队伍的茁壮健康发展。
摘要:保险业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和社会再分配的手段, 和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构成现代金融的三大支柱。近年来, 中国的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获得了不容小觑的发展, 但在其高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尤其是绩效考核体系的不完善引起的粗放式经营方式, 重业务轻服务等, 影响人寿保险在大众心中的形象。针对中国人寿在绩效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本文设计了一套基于KPI理论的绩效考核体系, 同时还陈述了实施该体系过程中的措施保障。不仅能够促进KPI理论在寿险业中的应用, 对其他企业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KPI指标,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绩效管理应用
参考文献
[1]孙宗虎.关键绩效指标实操全案——KPI的选择、监控和实施.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3.
[2]魏钧.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3]陈洲, 贾波.财产保险公司个人营销绩效管理.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8.4.
8.中国人寿改革引安保投资 篇八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此次中国人寿主动探索、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旗下养老险公司引入安保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就是要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势,进一步优化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的治理结构,激发公司改革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为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审授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三项资格。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成立以来,紧密依托中国人寿的品牌实力和资源优势,全面迅速进入市场,积极主动参与竞争,行业地位快速提升,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与日骤增。截至2014年9月底,实现企业年金受托资产1219亿元,列行业第一;投资资金832.5亿元,列行业第二;个人账户125.8万户,列行业第五、养老保险公司第一,已经成长为业内管理资产规模最大、品牌形象最好的机构,实现了从企业年金专业经营到养老金管理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此次合作,是中国人寿集团和安保集团长期合作结出的新硕果,也是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新起点。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将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为契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力争早日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品牌卓著、值得信赖”的养老金管理公司。(中国人寿供稿)
澳大利亚安保人寿有限公司简介:
安保人寿是安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养老金管理业务和寿险业务,从事养老金管理业务的历史超过65年,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澳元(约合5400亿元人民币),在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和寿险市场拥有超过20%的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一。在养老金管理的许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经验,是澳大利亚养老保障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澳洲乃至全球的养老金管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9.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篇九
董事简历及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由李源祥先生担任董事长,其他成员为孙建一先生,梁家驹先生、张子欣先生、姚波先生、王利平女士、罗世礼先生、麦伟林先生、顾敏先生、丁新民先生、蔡方方女士。董事简介如下:
李源祥,男,1965年10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李先生于2004年2月加入平安,先后任平安人寿董事长特别助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兼CEO等职务。在加入平安前,曾任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英国保诚集团、信诚人寿保险等知名公司。李先生是英国剑桥大学财政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李源祥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孙建一,男,1953年2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首席执行官和常务副总经理。孙先生于1990年7月加入平安,先后任平安保险公司管理本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在加入平安之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办事处主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武汉证券公司总经理。孙先生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大专毕业。孙建一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梁家驹,男,1947年10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梁先生于2004年1月加入平安,历任平安寿险董事长兼CEO,平安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和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1996年到2003年就职于英国保诚集团,为该公司大中华区执行总裁。1989年到1996年,就职于台湾南山人寿,最终职位是该公司总经理。1975年到1989年,就职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最终职位是该公司副总经理。梁先生获得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学士学位。梁家驹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张子欣,男,1963年9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先生于2000年2月加入平安,历任平安集团董事长高级顾问、首席信息执行官、副总经理和首席财务官。此前,张先生从1993年到2000年任麦肯锡公司管理顾问,后期成为其全球合伙人,主要为亚洲各国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张先生获得英国剑桥大学资讯科技博士学位。张子欣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姚波,男,1971年1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首席财务官。姚先生于2001年5月加入平安,先后任平安集团产品中心副总经理、副总精算师、精算师及财务负责人等职务。此前,姚先生任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咨询高级经理。姚先生为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FSA)和美国精算师协会会员(MAAA),姚先生获得美国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姚波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
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王利平,女,1956年10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王女士于1989年6月加入平安,先后任平安寿险管理本部总经理和寿险协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平安集团副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等职务。王女士获得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王利平女士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罗世礼,男,1962年12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执行官兼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罗先生于2002年6月加入平安,先后任平安集团系统开发中心高级顾问、数据中心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信息总监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1993年到2001年,罗先生先后在剑桥大学任研究员、在Olivetti研究实验室任研究员工程师、在Olivetti & Oracle研究实验室任高级研究员、在AT&T剑桥实验室任高级研究员。罗先生获得英国剑桥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罗世礼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麦伟林,男,1963年10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首席财务执行官。麦先生于2005年加入平安,曾任平安寿险总经理助理兼首席财务执行官。麦先生于1987年至2005年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中银集团、美国友邦、加拿大永明、纽约人寿等公司任职。麦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会员(FCCA)及香港会计师
(HKCPA),获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麦伟林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顾敏,男,1974年1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顾先生于2000年加入平安,历任平安电子商务高级副总裁、客户资源中心总经理、E服务行销中心总经理及寿险运营中心总经理、集团发展改革中心副主任。2004年2月至2008年3月,顾先生先后担任平安集团全国后援管理中心的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平安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及副首席服务及运营执行官。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顾先生担任平安集团总经理助理,在此期间,顾先生负责推动新兴销售渠道业务,并于2008年11月开始担任深圳平安渠道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兼总经理至今,同时,自2010年1月起,顾敏先生开始担任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此前,顾敏先生就职于麦肯锡公司任咨询顾问。顾先生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顾敏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丁新民,男,1962年3月生,现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先生自1993年加入平安,先后担任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寿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寿险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寿险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丁先生是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丁新民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经营决策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10.中国人寿公司简介 篇十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支行的实习教会了我许多东西,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搜集整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11.中国人寿保险面临三大难题 篇十一
2002年,保险业面对入世后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国人寿总经理王宪章在年初全国系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实现保费1000亿元,跻身世界500强”。公司上下艰辛努力,业务以58.3%的高速发展,最终提前两个多月超过了1000亿的目标。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287.19亿元,市场份额为56。59%。中国人寿以营业总收入排名290,利润排名第351位,资产排名第224位的成绩入选,成为中国内地惟一一家进入全球500强的保险企业。但我们也看到,同在500强之列,中国人寿与外国保险公司的位次有天壤之别。据了解,与中国人寿同时进入全球 500强企业的保险公司共有48家,中国人寿仅名列第32位。排名在前 5位的保险公司依次是德国安联、荷兰国际、美国国际、法国安盛和日本生命。中国人寿与国外大公司相比,资产规模存在明显差距。 WTO允许我们有保护性地开放市场,但这种保护的时间不会太长,中国人寿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发展壮大自己。由于寿险产品一般期限较长,一旦丧失市场份额,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难以收复失地。中国人寿在本土占据全国寿险市场份额的65%,称其为寡头垄断、横刀立马一点不为过。可要与世界保险列强比拼,中国人寿保险确实还“嫩”了点,与外资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开展竞争,稍有不慎,会遭受致命性打击,着实令人担心。 难题之二:原本龙头老大、自以为是的企业能习惯于高度透明的股市运作吗?
有人把海外上市公司比喻成“只穿一条裤衩的公司”,企业在海外上市,要接受证监机构“翻口袋式”的检查监督,公司的一切运作昭然天下,稍有违规,就会遭到“黄牌”警告,高度透明的股市运作规则要求上市企业完全市场化运行。而上市后募集的资金必须做到有效使用,增加了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管理的难度。而缺乏制度保障的高速度,既缺后劲,也有隐患。原本以龙头老大自居的中国人寿冲向国际市场后,不仅要克服自身原有体制上的问题,还要面临境外挑剔的投资者和合作方的压力。按国际规则打篮球,中国人寿行吗?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主任直言,国有保险企业一定要明确股改和上市的真正目的,不要为了上市而上市,因为企业上市后会成为“公众企业”,如果管理不跟上,业绩不好,对公司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大大超过上市前。 难题之三:原本嗷嗷待哺、捉襟见肘的众多国有金融企业能让人寿一家享受财政担保的特殊优待吗?
据了解,中国人寿为实现上市,只保留在1999年6月10日或之后的保单,而之前要支付高保证回报的蚀本保单,则留在母公司人寿集团之内,导致人寿集团出现资本亏绌约1760亿元,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不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最低偿付能力要求。于是,政府出门用财政担保,帮中国人寿“金蝉脱壳”,潇洒上市。人寿甩掉350亿元“亏损保单”,逍遥自在,在海外最终上市成功,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了“鸡蛋炒饭”,依仗的是国家行政干预,享受财政担保这个最保险的政策优待。那么眼下好多连一口稀粥都朝不保夕、嗷嗷待哺的众多国有金融企业,他们可不是“后娘”养的呀,本是同根生,缘何看待不一样,叹息、攀比、埋怨似所难免,政府总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人为地制造亲疏。如果政府把国有金融企业眼下巨额不良资产全担保下来,也没有这个雄厚的财政实力。况且,财政担保也有悖市场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一旦外国保险巨头杀进国门,一定会拿中国财政担保说事,人寿总有一天会面临“断奶”的危机。
12.中国人寿公司简介 篇十二
关键词:人寿保险产品,所得税,制度设计
人寿保险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特殊的行业。一方面, 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是中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及社会“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 它所提供的保险服务比较特殊, 是以人为载体的保险产品。它的涉及面广, 既涉及到投保人, 又涉及到人寿保险公司, 同时还涉及到收益人;它的时间跨度长, 业务时间跨度可以长及一个人的生命年限。因此, 设计出适合这样一个特殊行业的税收制度就显得尤其困难, 也正因为如此, 即使到了现在, 世界各国对人寿保险的税收政策差别都各不相同, 差异较大。有的国家人寿保险发展比较长, 但对这个行业如何征税还在摸索之中。中国人寿保险行业起步较晚, 涉及人寿保险的税收制度也比较少,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国际上人寿保险税收设计的三种主要模式, 提出构建中国人寿保险税收制度的建议。
一、人寿保险产品所得税制度设计的三种模式
一般情况下, 人寿保险合约会涉及到三方关系:投保人、保险公司、受益人。如图1所示, 投保人购买人寿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的保费收入, 按照人寿保险产品的不同, 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即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生死合险。定期寿险是被保险人于保单期内死亡, 保险公司给付事先约定的金额给受益人。受益人收到的保险公司给付款称之为死亡收益;终身寿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死亡何时发生, 当被保险人死亡时, 即给付事先约定的金额给受益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的主要区别在于保险的年限不同, 前者是终身有效, 而后者则是约定期限内有效。生死合险则不同,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间死亡, 给付事先约定的金额给受益人, 若期满仍生存, 则也给付相同的事先约定金额给保单所有人, 这时, 保单所有人收到的给付款称之为生存收益。在一般情况下, 税制设计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对于投保人, 保费支出可否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于投保人收到的生存给付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收益人收到的死亡给付是否征税?对这些问题设计的答案不同, 构成了不同模式的差别。
在有些情况下, 由于各国社会保障体制不同, 一般会存在雇主替雇员购买人寿保险产品的情况。如图2所示, 这时, 又会产生另外两个税制设计问题, 第一雇主替雇员购买人寿保险产品的保费可否在计算雇主的企业所得时税前扣除?第二雇主作为员工的福利替雇员支付的保费是否需要作为雇员的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金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寿保险产品, 它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养老保险产品, 而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人寿保险产品。对年金的征税各国也都有不同的选择。年金征税, 同样存在前面所提到的那些问题, 除了以上这些税制设计问题之外, 还有其独特的问题, 即年金收益是否征税?
对于生存收益税制设计的难点在于它形式多样, 年金收益也属于生存收益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保单股利、内部累积利息收益、资本利得等。在互相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下, 投保人既是客户, 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的股东, 作为股东, 投保人可以享有收取保单股利的权益, 那么保单股利是否需要对投保人征税呢?还有在其他一般的组织形式的人寿保险公司中, 投保人的保费会累积在人寿保险公司, 从而产生内部累积的利息收益, 对于这部分内部累积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对投保人征税?什么时候征税?在生死合险中, 保单到期日, 投保人所取得的总收益超过原始保费的部分的资本利得是否需要对保单持有人征税?
正是对于上述这些问题的所得税处理方式的不同, 因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人寿保险产品的所得税制度设计模式。
从税制设计的原理来看, 保费能否税前扣除实际上和生存收益是否征税这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的。一般而言, 从避免重复征税角度, 如果保费可以税前扣除, 那就意味着投保人在购买人寿保险产品时, 所支付的保费是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因此, 投保人收到和这一保费相对应的人寿保险产品收益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反过来, 如果购买人寿保险产品的保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那就说明投保人是用个人所得税后的所得购买的, 那么这时的生存收益就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雇主替雇员购买人寿保险产品, 雇主是否可以扣除保费, 是指在雇主的税前扣除, 如果雇主是公司, 那就是在公司或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雇主所支付的保费, 相当于是雇员从雇主处所获得的一种福利, 所以这种福利是否需要作为雇员的个人所得的一部分, 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同一事件的两个方面。最优惠的税制就是既允许雇主税前扣除, 同时又可以不作为雇员的个人所得税征个人所得税, 最为不利的税制设计就是, 既不允许雇主税前扣除, 同时还要对雇员征个人所得税。
税制设计的出发点是希望通过设计出简单和优惠的税制鼓励投保人购买人寿保险产品, 因为它具有重要的正的外部性。按照这一制度, 在一定的预先设定的最大数额以内, 购买符合条件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或生死合险产品所支付的保费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地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由于人寿保险产品众多, 人寿保险公司还会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新的保险产品, 因此税法还需要对符合条件的人寿保险产品进行定义。模式2和3都不允许扣除个人购买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保险费。模式2允许扣除购买生死两全险时相当于支付的储蓄合同部分的保费可以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 保险费中相当于承担死亡风险的保费不能税前扣除, 当然, 在实际执行中, 生死两全险产品这两部分保险费很难区分开来。当然, 一般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如最低年限要求和最高数额限制等。模式3不管购买何种人寿保险产品, 其保费都不能从投保人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所有模式下雇主都可以在税前扣除替雇员支付的人寿保险费, 这一制度设计体现的思想就是把人寿保险费视为和雇主的其他生产经营的必要费用一样, 全额税前扣除。
所有的这三种模式下都将保单股利所得排除在保单持有人的应税所得之中。另模式1和2都没有直接对保单内部累积的利息征税。模式3则对利息征税。模式1和2在保单清偿或到期时需要对资本利得征税。模式1下年金收益款不征税。模式1和2对雇主作为福利为雇员购买人寿保险并不对雇员课税。模式3则需要将这种福利视同员工报酬征税。关于死亡收益的征税, 模式1和2都不征税。模式3则认为, 任何以前没有征过税的利得在死亡时都需要征所得税。
从税收对人寿保险产品优惠角度比较来看, 这三种模式中, 模式1最优惠, 模式2其次, 模式3再次之。
二、中国人寿保险产品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的建议
中国人寿保险产业还刚刚起步, 但发展潜力巨大。设计出适合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人寿保险产品税收制度需要遵循下面三个原则:第一人寿保险产品税收政策设计的目标应当是适度鼓励和支持中国人寿保险产业的发展。中国历史悠久, 国民受到传统的“养儿防老”、“储蓄养老”观念影响, 对于购买人寿保险产品养老这一新兴事物还会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而且, 人寿保险产品的正外部效应明显, 因为, 如果个人不购买人寿保险产品去养老, 那么必然需要依赖于政府的社会保障体制承担这一责任, 这样就加重社会保障体制的负担。因此, 制定税收政策的出发点应当是适度鼓励和支持人寿保险产业的发展, 给予人寿保险产品购买人以适当的税收优惠。第二人寿保险产品税收政策需要和理想税制的公平、中性、简便目标保持一致。所谓公平, 就是不偏袒, 情况相同应当征收相同的税, 情况不同应当征收不同的税, 这是理想税制基本要求;所谓中性, 就是不扰纳税人的选择, 即征税前和征税后纳税人的选择相同, 尽量做到不要因为税收而改变纳税人的选择;所谓简便, 就是税制设计要尽理简单, 便于执行和管理。第三适当兼顾保险行业监管的需要。保险行业是属于金融业中的特殊行业, 保险行业的政府监管部门会对保险参与各方提出各种要求, 那么税制在设计中尽量兼顾这些要求的需要, 以减轻纳税人的不必要负担。
在保费的税前扣除方面, 由于中国个人所得税属于分类所得税, 在每项所得的扣除项目中都没有人寿保险产品的保费扣除, 所以, 自然人无论是购买何种性质的人寿保险产品, 按照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 都不允许税前扣除, 即需要用个人所得税后的所得去购买, 这无形中加重了投保人的负担。对于雇主为雇员所提供的人寿保险, 又要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正常的人寿保险产品, 如定期寿险等, 但不包括生死两全险或分红型保险, 只有特殊行业或者经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行业不得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不得扣除。其二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年金, 可以在一定的限额以内, 在雇主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 准予扣除。
在生存收益征税方面, 个人收到的保单股利视同股息红利所得, 需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 中国目前还没有相互保险公司这一组织形式, 因此, 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保险公司向其投保人支付股利情形。对于保单内部利息收益是否征税, 这需要看利息支付的方式, 如果分期向投保人支付利息, 那么, 就相当于投保人从保险公司收到了利息收益, 需要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尽管目前对储蓄存款利息已经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了, 但是不适用于保险公司支付的利息。但是如果利息是在保单到期时或者清偿时支付, 那么, 对于投保人收到的收益款超过原始成本的部分, 应当作为纳税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而不是作为利息所得征税, 税率也是20%。对于保单到期或清偿时的资本利得, 按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应当作为个人的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因为保单也是属于个人金融资产的一种。年金收益征税尽管目前没有税法条款明确是否征税, 以及如何征税, 但是从税制的理论来看, 由于购买年金产品的保费是用个人的税后所得支付的, 即已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那么年金收益中相当于本金的部分就不应当再征税, 否则就重复征税, 但是对于年金收益中超过保费成本的部分, 就需要作为个人的所得征税了, 如果把年金产品也视为个人的金融资产的话, 那么也要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死亡收益课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5项规定, 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尽管个人所得税法前没有明确保险赔款的范围, 但是一般理解包括人寿保险产品的赔款, 即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产品的赔款, 但不应当包括分红型两全险的赔款, 即生存收益金部分的赔款。
从上述对中国保险产品现行税制条款和三种模式的对比中, 我们可以看出, 中国现行的税制实际上是一种比模式3还要苛刻的税制, 这样的税制没有给予人寿保险产品以任何优惠, 根本不能起到鼓励个人购买人寿保险产品的目的, 这对于中国亟待大力发展的人寿保险行业极为不利。随着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一行深化, 如果现行税制条款不加以修订, 甚至会导致部分投保人到国际市场购买人寿保险产品, 从而导致保险费收入外流。鉴于此, 对中国现行的人寿保险产品制提出下列改革建议: (1) 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寿保险产品的保险费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特别是对于个人购买的定期寿险或者终生寿险产品的保险费。对于两全保险可以就其承保死亡风险部分的保险费税前扣除, 但是储蓄部分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为鼓励企业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近期允许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人寿保险产品的保险费也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就是说, 对于现在的年金产品, 企业可以全额列支, 而不是限定比例列支;对于其他人寿保险产品的保险费也应当允许列支。 (2) 对于生存收益中的保单股利、内部利息收益、保单资本利得实行统一的征税办法。这一征税办法需要对不同金融产品的收益征税保险一致, 使得税制在纳税人购买不同金融产品选择上保持中性。采取统一的计算方法和统一税率。 (3) 将年金征税模式由“TTE”改为“ETT”, 即对雇主为员工购买年金时, 免雇员个人所得税, 但对每年的年金收益和最终清偿时的资本利得征税。
参考文献
[1]PriceWaterHouseCoopers.International Comparsion of Insurance Taxation..http://www.pwc.com/extweb/pwcpublications/.
[2]Harold D.Skipper J (rOECD) :The taxation of life insurance polices in OECD countries:Implications for tax policy and planning.
[3]田君, 陈伟忠.中外保险业税制比较与中国保险业税制改革路径[J].财贸经济, 200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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