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

2025-02-11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精选8篇)

1.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 篇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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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

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平、剖图)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专业人员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运或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组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验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值。

3.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制度。

四、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建筑物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见JGJ46-2005 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最小安全距离水平不得小于2米、垂直不得小于3米。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如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区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五、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路线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5.做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7.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系统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作,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0.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小于12米,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11.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1.5小于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12.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13.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份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六、接地与接地电阻

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的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就不10大于欧姆。

2.每一根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3.不得用铝导体做接电线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电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有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5.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七、防雷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欧姆.米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造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处,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度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3.施工现场内所有的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欧姆。

4.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5.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长度为1-2米。

6.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八、配电路线 电缆线路

1.电线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但必须使用五芯线电缆,电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3.电线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米,并在是电线上下各均匀铺充不小于5C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造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在面从2米高度到地下0.2米处须加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米,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米。

6.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7.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线随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线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米。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9.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米。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并应采取防雨措施。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4.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九、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走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灌木、杂草。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7.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4小于1.6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8小于1.6米。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金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铁质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2.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电器装置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基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值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

6.开关箱人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流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的装设应符合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际《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86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成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0.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级分段保护功能。

11.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闸具应符合要求,并不得有损坏。

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引出线要排列整齐。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5.配电箱、开关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明显的标志。

16.配电箱、开关箱的使用与维修: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 所有配电箱应配门上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对配电箱、开关箱 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电带作业。

1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18.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9.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和相应的技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2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21.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现场照明

一般规定

1.在坑洞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三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或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择防振动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照明供电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安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潮湿。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 套软线,其中绿/黄双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米,电源插座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座。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四相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的电流选择。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中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5米。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件物上。

5.钠、铊、锢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

7.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要相连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宜采用接线开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边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0.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调协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开关的前侧。

2.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 篇二

1 现场检查组的组成

检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 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注册的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员资质, 其余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 熟悉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 检查组成员必须遵循回避制度, 与受检单位无利益关系, 并满足受检单位的合理要求。

2 现场检查的步骤

1) 首次会议。向受检单位宣布检查目的、方法、确定受检单位的陪同人员, 受检单位陪同人员应包括企业法人、技术主管、内检员。

2) 查阅资料。主要查看受检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及制度汇编、档案记录等文本资料。

3) 实地检查。对生产过程进行实地检查, 采取边走边看边记录, 看到什么记录什么。

4) 现场评定。填写无公害农产品 (畜牧业产品) 认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 对所有项目作出客观真实评价, 同时对关键项目和不合格项目作出详细描述。

5) 末次会议。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查结果, 如有问题当场指出, 提出建议要求, 并由受检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6) 结论判定。现场检查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和不通过。检查评定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通过;有1项以上 (含) 一般项目不合格的判定为限期整改;超过30% (含) 一般项目不合格的或者1项以上 (含) 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判定为不通过。结论由检查组成员、受检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3 现场检查的重点环节

3.1 查饲料

1) 查饲料来源。除原粮和粗饲料外, 应从具有《饲料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相关资质的饲料经营单位购买。

2) 查饲料品种。所有饲料品种均应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范围内。

3) 查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格式, 如豫饲添字 (2014) 082011;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如皖饲预字 (2012) 144006;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号, 如 (2014) 外饲准字191号。

4) 查饲料库房。是否有防潮设施, 是否有防鼠设施, 是否有兽药原料药、违禁药物或非法添加物。

5) 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是否按照饲料标签中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饲料配方中是否有违禁添加物, 反刍动物饲料中是否存在使用除乳制品外的其他动物源性原料成分。

3.2 查兽药

1) 查兽药来源。是否从具有相关资质的生产或经营单位购买兽药;查兽药采购记录、购货凭证及兽药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 查兽药批准文号。兽药批准文号有效期5年, 格式为:兽药字 (2012) 190136200、兽药添字 (2012) 130051430、 (2014) 外兽药证字29号。

3) 查兽药房。兽药房是否由专人保管, 是否有“三无”药品、违禁药品、原料药、人用药品, 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是否变质失效。药物是否分类摆放, 尤其是外用杀虫药等。

4) 查兽药及药物添加剂使用记录。是否使用违禁药物, 是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尤其注意蛋鸡用药是否分清产蛋鸡禁用和产蛋期禁用。

3.3 查生产记录

1) 查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应包括生产记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采购入库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免疫监测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复查换证企业如使用了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还应包括标识使用记录。

2) 查记录是否规范填写。

3) 查记录是否妥善保存。记录在清群后保存2年以上。

3.4 查无害化处理记录

1) 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否建有化尸池或焚尸炉等专用设施, 是否如实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是否有协议书。

2) 查粪污处理。是否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是否正常运转, 是否有专人维护。

3) 查废弃物处理。是否有过期疫苗兽药、废旧诊疗器械、胎衣、不合格的产品 (包括不符合休药期规定的生鲜乳、鲜禽蛋等) 的处理记录。

3.5 查主体资质

查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有效期, 查是否年检, 查二者经营范围是否与所申报的产品相适应, 查内检员证书是否有效。

3.6 其他检查项目

1) 查产地环境。查场区布局是否合理, 查周围是否有其他污染源, 查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查污道、净道是否分开, 查水质检测报告。

2) 查质量控制措施。查是否有质量控制组织机构职能、是否有饲料使用管理措施、是否有药物使用管理措施、是否有卫生防疫措施。

3) 查畜禽引进。查供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是否有效, 查活畜禽购买发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是否隔离饲养, 查隔离舍和隔离饲养记录。

4) 查饲养管理。查是否有各阶段饲养管理操作规程、是否有耳标、是否全进全出。

5) 查疫病防控。查是否有免疫制度, 是否制定免疫程序, 是否规范填写免疫记录, 是否有免疫监测记录。

3.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 篇三

关键词:土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直以来,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土木工程的进展过程能否顺利,就取决于安全管理做的是否到位。土木建筑工程中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着职工的生命与安康,关系着家庭的幸福。长期以来,安全管理在企业中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文章以下主要提出了对于土木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的几点方法。

1 加强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亲自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在会上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针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来说,工程项目部是施工一线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的一把手和第一责任人,要依据现场的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以及各工种班组的领班组成,并可根据施工规模的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安全值日制度,24小时分班作业,保证每班都有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执勤,以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定时或随机 进行巡回检查。

土木建筑施工的管理机构还可以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纠正施工人员违章作业,以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中易发生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工艺情况等。安全检查要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季节的特点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培训教育、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使用和事故伤亡的处理等,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流程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求施工部门或班组限期整改,然后进行复查,如果复查合格,则进行销项,否则,仍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

2 加强土木建筑员工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面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贯穿于施工的各个阶段。通过土木建筑施工的安全教育使所有人员建立安全意识,掌握本岗位的技术技能,了解违章操作的后果。安全教育可分为两方面:安全思想教育,即对全体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纪律的教育,并结合本企业的经验教训进行分析讲解;安全技术教育,即指对专业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进行本专业、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措施的教育。

对特种作业、转场和变换工种都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他们掌握将来所从事的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要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的针对性教育。安全教员本身必须是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理论的拥有者,他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效果。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工长、班长都是施工现场一线安全管理的关键性人物,要反复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培训,详细传授安全教育的要领,由他们通过各种机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

3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地

施工现场因为存在乱,杂等环境因素,导致施工现场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为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引发事故,需使用连续围墙将现场围起,对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在门口设立门卫,建立门卫检查制度,严禁不带工作证的人员进入。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时,不仅仅要求施工人员拥有安全防护用品,还要求他们正确地使用这些用品,同时要在事故的易发、多发地点布设安全防护设施,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安全网的使用。安全防护不但涉及土方、脚手架、模板、钢筋等工程的安全防护,还注重安全技术交底措施,要求详细描述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和其中的危险点。

施工现场在工作进行中,必须设立临时消防通道,配备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对有可能造成火灾事件的工种进行作业时要严把用火证发放关,在用火前,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等。施工现场进行防火的重点是对料具仓库、焊接明火作业、食堂宿舍和电气机械设备等,同时要注意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

4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重点是构造一个标准化、系统化的管理体系,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在土木建筑施工的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安全管理的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并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身上,建立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确保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落实;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各个层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制定各层次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日常、定期、专项、季节性检查的时间和具体要求;明确对隐患整改、复查的要求,并做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和事故档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组。

施工现场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时,要针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要求,在对危险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以及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结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以往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与运行情况,安全目标的实施情况、绩效测量与监测的结果、外部监察机构和服务部门提供的报告或事故的原因调查和审核结果。

员工的安全观念、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者的责任、安全和健康操作程序和规程、防护及防护措施、健康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应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在项目部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严密的管理体系。

5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所有土木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对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列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也要编列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也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具体明确,主要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可能对施工人员带来危险的因素来编写;在分包商进场时,要求总承包商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总交底等。

6 结论

安全是建筑工程开展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了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每年都有几千人在安全事故中丧生,这无疑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社会的发展。作者期望通过本论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土木建筑施工施工安全管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黎芳.建筑施工安全之我见[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7)

[2]张玉国.建筑施工管理的安全控制[J].理论纵横,2009,(3)

[3]张建中.建筑工程安全管理[J].管理观察,2011(6).

4.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 篇四

*考试要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宗旨:预防洗钱、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

二、现行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一法五令”,一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五令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三、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其通过成立(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上海和深圳)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

四、洗钱行为: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7种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刑法》,个人洗钱犯罪,可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十年。

五、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大原则:合理审慎原则、保密原则,与司法机合作原则。

六、对未执行反洗钱职责金融机构的处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情节严重的,由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七、反洗钱三大核心工作(履行职责的三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客户身份识别:新单(承保环节):现金:趸交保险费 2万元以上,期交累计2万元以上,转账:趸交保险费 20万元以上,期交累计20万元以上;给付、退保(保全环节),金额在1万元以上,均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具体包括9要素: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和有效期限。以上信息发生改变,均要进行重新识别。团体客户识别:留存“三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5年。

(3)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报告:单笔或累计20万元以上的现金缴款、现金支取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可疑报告:如不计损失退保,频繁投退保、借款等(在访谈要点中均涉及六大模型)

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为最高,五级为最低。每个级别均有标准,且系统自动设置,在系统识别的基础上可进行人工识别。

九、关注几个数字:按照监管规定,交易记录保存至少保存5年。涉及洗钱嫌疑的金融机构,临时冻结帐户时间不超过48小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全国反洗钱举报电话:010-88092000,举报地址:反洗钱监测中心(人民银行)

* 总部下发访谈要点

一、洗钱的危害有哪些?

答:(1)洗钱与恐怖活动相结合,危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洗钱损害社会公平,造成社会财富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和挥霍。(3)洗钱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4)洗钱破坏金融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5)洗钱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6)洗钱破坏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干扰了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效果。

二、你公司为做好反洗钱工作有哪方面系统支持? 答:1.我公司开发了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了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管理子系统,并以此为载体开展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识别分析和客户洗钱险等级评定管理工作。

2.我公司还开发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

三、你公司制定了哪些反洗钱内控制度?

答:我公司统一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反洗钱工作管理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工作指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审计管理办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反洗钱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和行政调查的工作指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洗钱案件应急处理办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暂行办法》等。

四、寿险公司达到客户身份识别的标准是多少?

答:1.订立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3.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如单个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给付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认真核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登记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五、反洗钱工作具体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反洗钱工作主要包括义务履行和基础工作

义务履行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报告、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评级管理、配合监管行政调查等。

基础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维护反洗钱信息系统、组织召开反洗钱会议、反洗钱工作信息报送、组织开展内部检查与整改等。

公司会不定期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或联系人召开的反洗钱相关会议及学习培训,同时,每会在国寿E学中进行反洗钱知识线上培训。

六、你公司是否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你所在部门是否参与评估?

答:我公司2014年、2015年分别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总公司的安排部署下开展了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我们部门按照内控合规部的任务分解,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参与了自评估工作。

七、你知道你公司当前高风险业务和洗钱风险防控薄弱点有哪些吗?

答:总公司于2015年对当时公司在售的险种进行了洗钱风险评估,总的来说:具有交保费金额大,交费灵活性高;允许保单质押、部分领取;保险责任较易实现;现金价值高;交费期短;交易便利性;有领取生存金的约定;存在涉外交易;投资相关联等特点的产品及相应的业务洗钱风险较高。公司在执行客户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客户的身份、职业及经济状况等信息的主要采集方式为业务人员对客户当面询问或侧面打听,其信息的真实性不能保证,从而降低了可疑交易监测的有效性。(可根据自身所处部门管理情况而谈)

八、你公司对客户进行了风险等级划分吗?如何划分? 答:是。公司以投保人作为评定对象,按照客户的特性,考虑地域、业务、行业的等因素,对客户是否涉及洗钱或恐怖融资的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识别和监控措施,防范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公司开发上线客户洗钱风险评级指标体系,客户洗钱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一级最高,五级最低。通过该系统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初评,然后通过人工方式进行复评。(各风险因素具体划分情况请详见《个人客户洗钱风险评级模型》、《团体客户洗钱风险评级模型》)

九.你公司是否对高风险客户进行了持续关注?

答:是。2016年起,我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反洗钱联系人都有了客户等级评定管理系统的查询权限,通过系统可以查询不同等级的客户,在日常业务发展过程中进行关注。之前,内控合规部每季度通过邮箱下发高风险人员名单,要求在日常业务发展过程中进行关注。近期,总公司将客户风险等级嵌入了核心系统,业务处理人员可在业务系统中查询客户等级。同时,我们会配合内控部门定期开展高风险客户的审核工作,要求各市分公司在发现客户基本信息或交易情况存在异常的,需在识别客户身份的同时,了解客户投保目的、收入状况及保险费资金来源,分析客户的交易行为,审核投保人保险费支付能力是否与其经济状况相符合等。

十、你知道你公司可疑交易识别方法及主要监测风险吗? 答:我公司采用人工识别和系统抽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可疑交易识别。可疑交易监测系统中按照各级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成员架构进行系统用户配置,可根据数据核查需求对其进行分析识别。

公司主要设计了以下6种可疑交监测风险模型,共含20个自定义指标(详细见公司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及自定义指标简介):

第一条 客户身份信息异常指标模型

关注的风险:客户提供不真实的身份信息或财务信息,利用虚假信息达到洗钱的风险。

第二条 高风险客户指标模型

关注的风险:各业务环节高风险客户的业务交易所可能引起的洗钱风险。

第三条 交易目的异常指标模型

关注的风险:客户利用保险产品频繁投保、解除合同,并不计损失,通过多笔、复杂的、大额的资金交易实现洗钱目的的风险。

第四条 资金账户支付异常指标模型

关注的风险:客户利用大额现金、第三人支付保险费、第三人支取保险金及将保险资金转入非缴费账户达到利用保险在多个账户之间转移资金的洗钱目的的风险。

第五条 非正常保全指标模型

关注的风险:客户利用公司保全环节如保单借款、变更类行为达到套取资金目的的风险。第六条 其他模型。除上述可疑类型以外,有理由认为客户交易存在洗钱风险的情形。

十一、你公司在实际工作中办理业务时(柜面),如发现可疑,应如何处理?

答:我公司柜面人员办理业务认为符合可疑交易标准的,如实填写《可疑交易分析表》,报告本级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反洗钱联系人,业务管理部门反洗钱联系人对报告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报告信息,签署意见,报本级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正式报送市公司反洗钱岗,再经市公司监察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市公司反洗钱岗人员逐级上报。《可疑交易分析表》随投保资料归档保存。市公司反洗钱岗同时将可疑数据录入系统报省公司审核,再由省公司报总公司。如确认为不可疑的,填写《可疑交易审核分析表》说明不可疑理由,并签字盖章存档以备检查。

十二、你公司对银行、邮政中介业务是如何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的?

答:我公司与代理机构签订了中介代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了由银邮代理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公司对银邮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由银邮中介代理机构收集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填写在投保资料上,公司销售部门对投保资料及客户信息进行初核,业管部门在核保时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退回中介代理机构补充完整。

十三、可疑交易的报送流程是什么?

各级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通过四道防线进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工作。

○第一道防线:各级公司销售部门组成。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可疑交易或异常行为的,进行可疑交易报告,同时配合进行可疑交易识别、调查和客户资料补充工作。

○第二道防线:由各级公司业管、财务、客户服务、信息技术、人事、综合等部门组成。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现可疑交易或异常行为的,进行可疑交易报告。

○第三道防线由各级公司内控合规部门组成,对系统抽取的可疑交易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交易情况分派相关部门分析,及时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可疑交易分析意见,形成可疑交易分析汇总意见。

○第四道防线由各级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成,主要职责:

(一)对本级公司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重大、疑难的可疑交易进行审定。

十四、当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时,你公司如何处理客户身份重新识别?

答:1.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2.回访客户; 3.实地查访;

4.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5.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十五、你所处岗位的反洗钱职责?

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篇五

XXXX公司企业标准

XXXXX–2014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2014-04-15 发布 2014-05-01 实施

XXXX公司 发布 Q/HHZX/DTH-2014

目 录

前言.........................................................................II 1 总则........................................................................1 2 适用范围....................................................................1 3 程序........................................................................1 4支持文件....................................................................2 5 附则........................................................................2

Q/HHZX/DTH-2014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XXXX公司提出。

本标准归口单位:XXXX公司XXX部。本标准起草单位:XXXX公司XXX部。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初审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14年5月首次发布。

Q/HHZX/DTH-2014

1、目的

加强大通河水电站的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正规化。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通河水电站防汛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3、程序

3.1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水电站防汛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目标、任务、计划。

3.2水电站防汛规章制度齐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作了修订。

3.3设计防汛标准内的洪水调度方案和超标准洪水的防洪调度预案以及梯级水电站水库联合调度方案齐全。

3.4落实水文气象预报方案,制定并落实了防御局地暴风雨、防御水淹厂房、支沟洪水、泥石流、水库塌岸等灾害的应对措施。

3.5对水库上下游进行调查,掌握塌岸滑坡及其他有害于水库安全运行的情况,了解掌握水库下游主河道防洪及排泄能力。

3.6对库区近坝库安边坡、不稳定岩体监测到位,及时掌握变化情况。

3.7汛前对水工建筑物进行现场检查,形成自查报告。观测资料进行分析整编,制定了高水位观测方案。

3.8汛前对所有的泄洪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备用电源安全可靠,对闸门及启闭设备进行试运转,有问题已作处理。

3.9通信设施、报警系统,安全通道完全畅通,防汛电源落实、可靠。3.10与青石嘴签订报汛合同,及时掌握水文情况。3.11机组检修消缺按计划进行,汛期消缺、检修工作落实。3.12落实水工建筑物安全度汛措施和运行检查情况。

3.13检查水工建筑物加固工程、水毁工程和Ⅲ类水工建筑物施工修复情况,并有事故预想及险情处置方案。

3.14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生活物资和医药储备情况。

3.15接受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整体部署,建立联系方法。3.16汛期厂内外交通畅通、防汛使用车辆落实,保养良好。

Q/HHZX/DTH-2014

3.17生活区排水畅通,各项防汛应急预案落实。3.18项目部每年汛前将防汛工作自查报告报中型公司。

4、支持文件

《XX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自查 篇六

1.未设置锯盘护罩

我单位发现问题立刻整改。

7.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要点分析 篇七

关键词:安全用电,专项检查,要点分析,注意事项

1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基本组成

电力供应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对每个企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企业用电,需要供电部门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安全用电专项检查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

1.1在事故发生之后的调查。即在企业或者居民发生了用电安全事故以后,供电部门应对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1.2一定范围内电力系统普查。即供电单位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个电力系统的普查,检查每个用电单位的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对各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审查,并查处违规用电的单位。

1.3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之前有违规用电行为的企业单位,要将其拉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上面的用户,要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

1.4 对欠费客户进行统一审查,并追缴相关费用。

1.5 在停电之前一段时间内,应将停电计划告知相关用电单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1.6 对用电安全问题高发单位,如网吧、酒吧、KTV 等单位应加强不定期检查,并检查这些单位是否有防火及逃生设施。

1.7 要根据不同时段用电需求的变化,在用电高峰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更换损耗严重的设备。

2 用电安全专项检查的方法

2.1检查一般采取各用电单位自检自查和供电单位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检查出来的安全用电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供电职能部门,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检查重点在安全隐患发生率较高的地区。

2.2在各单位自检自查之后,职能部门应对其进行再检查,对没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单位要进行处罚并通报,必要时可以吊销营业资格证。

2.3用电企业要积极反馈用电安全中所存在的问题,职能部门在监督和指导的同时,双方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2.4每年,职能部门要对用电单位进行不少于4次的用电安全检查,在检查时要求做到事无巨细、目标明确。对用电管理、设备安全、供电设备等都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没有用电安全问题。

3 用电专项检查的程序规范

3.1用电专项检查工作必须按照用电检查的规定程序来进行。在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之前,应当依照规定对《用电检查工作单》进行填写,经过批准后,方可开展检察工作,在检查完成后,检查员应将工作单交回供电单位进行保存。

3.2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之前,检查人员要向被检查单位出示用电检查证,如果检查遭到用电单位的拒绝或阻拦,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对用电单位进行警告或处罚。

3.3如果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到了用电单位的违规行为,包括设备问题以及人员管理问题,检查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并开具违规通知书和结果通知书两份文件,一份交由用电单位签收,一份由供电单位存档。

3.4在检查中如果发现相关企业有重大用电安全隐患或者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时整改,如果用电单位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停止对其供电或者加大处罚。

4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4.1对于供电记录数据与用电单位实际用电不匹配的单位,应对线路、设备、计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排查相关问题,检查是否有可能是窃电,计量设备有问题的应当及时更换计量设备。

4.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是逐级往上,检查从小到大,关注各个细节,工作比较繁琐。这就要求检查人员能够静下心来,慢慢仔细的进行检查,保证检查的效果。

4.3在窃电检查时,要格外留心那些检查数据和用电情况有很大差距的单位,在发现窃电行为时,要注意相应的取证工作,切不可盲目的私自进行检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4.4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的检查区域应当关注那些供电线路损耗严重的地区。线路损耗严重说明该地区存在着违规的用电行为,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仔细排查,由于设备不良引起的损耗要及时更换相应设备,保证用电安全。

4.5要加强业务工作的登记制度,对各用电单位做到有据可查,每项工作应派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负责,对临时用电、更改用电性质的行为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4.6 要加强对安全用电检查相关人员的培训,传授他们窃电方面的知识,教会他们懂得如何对用电隐患进行排查。

5 安全用电检查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

5.1由于科技的进步,很多窃电行为利用高科技,难以被发现,给供电单位造成了损失。这就要求供电单位要加大对窃电行为的检查力度,要熟知各种隐蔽的窃电方式,对用电的异常现象要有敏锐的反应。另外,要加大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窃电单位的违法成本。

5.2安全用电检查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当前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对于检察人员,供电单位一定要进行定期培训,更新他们的用电观念,强化他们的检查技能,增强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5.3用电监察时常出现职能部门与违法用电单位相勾结,互相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给安全用电造成了极大的隐患。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确保每次检查活动都有监督部门的人员在场,对利益交易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

8.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要点 篇八

关键词:电力安全;用电检查;反窃电

一、反窃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反窃电工作人员长期的工作在用电一线,通过对用电单位进行日常的巡逻检查,针对窃电行为进行严格的检查,能够有效的打击窃电行为,发现窃电现象,对窃电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并且通过加强对用电单位的用电安全教育,规范我国的用电秩序,所以说,电力检查工作是打击窃电行为十分重要的手段。

其次,用电检查工作能够保证用电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许多的用电单位对用电知识没有形成完整的认识,所以对窃电行为的违法性了解不够全面。通过用电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对用电单位进行窃电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宣传,使正确用电单位性成正确的用电意识,这样能够有效的促进用电管理工作的进行。

再者,窃电主体的多元化与窃电技术的先进化,给窃电行为创造了有力的条件。许多用电单位对窃电属于违法行为没有相关的认识,以及高科技的窃电技术的发展,致使窃电行为的主体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从原来的极少部分企业与个人进行窃电行为,到现在许多的企业与个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始了窃电行为,给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了许多阻力。

二、用电检查工作的现状

1.窃电证据不好收取。电力企业是一种特殊的行业,电能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生产、运输一销售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就导致了窃电行为也具有特殊的表现:

1.1由于电能的特殊性,窃电这完成窃电行为后,窃电工具能够迅速的销毁,不会留下一点痕迹,到时窃电现场不容易保存。

1.2窃电工具一般都具有小巧和隐蔽的特点,其安装在用电单位的室内或者隐秘的地方,及时检查也很难发现。

1.3电能的特殊性,导致了电能的运输、贮藏等花费的实践很少,形成人去楼空,无处查询的现象。

1.4即使将窃电人员现场抓获,但是并不能将窃电人员与电能这特殊的赃物同时抓获,致使窃电行为盗取的具体的电能金额,并且查取证据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只能先通过对窃电人员进行询问来收集资料,然后经过相关部门的调取资料后,在对窃电人员进行处罚。

电能检查工作由于这些特殊性,导致电力企业的损失不能很快的追回,窃电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裁,其结果就是目前的窃电行为日益的严重,给我国社会的用电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电力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思想观念普遍不高。一方面由于电力检查容易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甚至有些用户不配合用电检查工作,或者采用各种手段逃避检查,这样给电力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处,导致了有些电力检查人员对电力检查工作的松懈现象 。

三、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措施

1.在用电检查工作中对收集的窃电证据进行公开妥善的保存。对于单个案例来说,其中的证据不仅仅是包括关系到整个事件的现场询问笔录,而且还包含了相关的事故发生资料、影像以及图片等等资料的记录,所以说证据的收集能够影响到整个窃电事件的处理过程,因此证据的采集工作应该谨慎的进行。对于这些采集过来的证据,必须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实用性,并且能够完整准确的表达整个窃电过程,窃电的主要应用手法、窃电的主要人员、窃电事件发生的具体位置、事件发生的时间等等这一系列的相关资料等等,通过这些证据的收集才能将整个窃电事件描述清楚。当将这些证据采集完整之后,应该对其进行妥善的保管,为以后证据的调取工作提供方便。

2.对与用电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内容的规范和完善。在与用电单位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应该将所有的条款进行严格的制定,明确的表明违约用电行为的标准,并且在用电单位出现违约用电的时候表明用电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例如在民事合同层面明确的表明,窃电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发生窃电事件,则应该严格的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罚款等惩罚,这时候合同的作用就相当重要了,能够有效的防止用电单位违约,即使违约也有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制裁。

3.对反窃电的宣传应该加大力度。一方面电力企业应该充分的利用当地媒体进行用电安全的宣传,同时还应该对窃电行为的危害以及惩罚措施进行宣传,让每一个用电单位都能够树立安全用电的常识,并且让所有的用电单位了解,电视一种商品,窃电是一种对公共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以此让每一个用电单位都养成合法用电的自觉性与责任性;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应该广泛的利用宣传工具,在社会中加强对窃电行为的曝光率,并通过对这些事件进行教育分析,加深人们对窃电行为的危害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4.采用先进的防窃电技术,并且及时的对该技术进行检查和更新。随着窃电水平的不断提高,其窃电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中。因此,作为反窃电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加快对反窃电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并且加强相关人员对这些技术的了解,通过这些科技化、智能化的手段对五花八门的窃电行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管理,以此来有效的遏制各种猖獗的窃电行为的进行,从技术方面将其打败,这样取得的效果十分显著。

5.强化反窃电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由于窃电人员利用的各种高科技手段,所以说反窃电工作也是一项技术要求相当高的工作,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创建一致思想作风好、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团队,对用电制度进行规划的同时加强用电检查,以防止窃电行为的发生,如果窃电行为发生了,专门的反窃电团队应该及时的进行阻止,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处罚。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用电检查工作对反窃电措施的实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电力企业反窃电工作人员,在基于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的时候,对当前猖獗的窃电行为应该充分的进行了解,同时还应该紧随时代的发展,利用先进的反窃电技术与加强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对窃电行为的证据进行科学合理的收集与整理,为反窃电工作的进行提供职责内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苏保忠.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探索[J].电子制作,2013(16);28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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